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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的读书心得二百字【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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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读书心得感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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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了本《管理的常识》给经理人。读此书,以第二种方式。

自己对管理这个话题有自己见解。虽然通过项目实施灌输给客户,能让客户接受。但依然希望通过不断的学习加以改善(谈不上完善)。

《管理的常识》包括了7个主题,第一个是“什么是管理”。本文的心得,针对这个主题。 管理到底是管人还是管事?作者的答案是:管理是“管事”而不是“管人”。她以海尔售后管理为例,海尔的星级服务就是“三个一”(一双拖鞋、一块抹布、一张地毯) 可能有人对此有异议,觉得管理者如果管事,会沉浸在琐事中。

我认可作者的观点,我们也可以把它看作:管理既不是管人,也不是管事,而是管“人做事的方式”。

海尔的“三个一”,就是售后做事的方式。

之所以有些管理着被琐事所累,因为他们管的不是“做事的方式”,而是“做事的后果”或“具体事务”。

作者谈到管理对绩效负责,非常认同。我们很多项目团队,做得很累,但是没有客户认可的成果出来。项目迟迟无法关闭。我对这类项目的项目经理非常不满。做的东西客户不认可;客户不认可,项目无法推进;项目无法推进,公司无法收款。你不要说自己有多辛苦。宁可你偷懒在家,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也胜过天天泡客户现场,蹭客户的午饭,占客户的网络带宽。世上最可怕的是勤奋的笨蛋,而且他的勤奋只在体力上,脑袋还是懒得很。

作者谈到选材,在“德”和“材”之间的取舍。德才兼备的人,是可遇不可求的。作者对于这二者的取舍,观点比较矛盾。一方面,说“才干才产生绩效,品德需要转化为才干才会产生绩效”。另一方面,谈到在招聘人员时,首先考虑品德,提拔人员时,也需要首先考量他的品德。以此观点,我感觉作者是让才干的人去做事,好处却都让给了有品德的人。 怪不得中国人都喜欢披“德”的外衣,原来“德”能带来实惠。

我对于人的衡量,“才干”和“品德”是工作的输入物,而我们管理关注的是“绩效”,绩效是输出物。输出物“绩效”才是我们真正关注的。

举个例子:3*2=6

3是才干,2是品德,6是绩效。

有些人,才干不足,只有2,品德尚好,是4,有团队亲和力,别人也愿意帮他,他的绩效就是8。比如孙权。

有些人,品德好得很,好好先生一个,大家都喜欢他,品德是5。能力实在不行,只有1,结果绩效只有5。比如刘备。

有些人,才干是有的,4;但是品德一般,缺乏团队精神,自我中心,利益归我,责任归他,只有1,结果绩效只有4。比如吕布。

更有甚者,才干很强,达到了5,但是缺乏职业道德,品德甚至是-1。结果只有负绩效。比如雷曼兄弟公司做花账的高管。

片面谈才干或者品德都是无意义的,这是个乘积关系。但是,我不认为“德才兼备”这种说法有意义。大而全,最终反而只会出庸人。

对于品德,必须承认,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没有必要过度引申。引用法理学的观点:恶政出恶法,恶法出恶人。人无善恶,环境造人。品德,可以后天在环境中塑造。如果我们希望拥有有品德的员工,首先我们就要建设有品德的企业文化,制定防范错误的操作规范&流程&制度。就像之前所说,管理,是“管人做事的方式”,不是“管做事的后果”或者“管做事的人”。

员工的品德,具有共性,由环境决定。公司是染缸。

才干,则具有个性,由个人的能力、潜力、驱力组成。

如果让我选材,会关注具备个性的先天的“才干”,而不考虑共性的后天的品德(除非该人有心理障碍)。如果有10个员工,会让9个人去做事,展现他们的才干;让另外1个人不断优化规范,保障9个人的品德。

作者还谈到“管理”和“经营”的关系。经营是选择正确的事情,管理是把事情做正确。经营是目标,管理是手段。用德鲁克的话说,管理是正确地做事,经营是做正确的事。 作者提到“管理做什么,必须由经营来决定。管理水平不能够超越经营水平”。

作者谈到权力,是个人的还是组织的。作者的观点认为权力是组织的。权力需要承担组织职责。权力如果没有责任,则权力变成了象征和待遇。这种管理不是现代管理,而是封建管理。 从这里,引申出去。和谐国,到底算不算一个现代国家?还是个封建余孽?权力和组织挂钩,和职位挂钩。在这个职位上的,拥有这个权力,当时承担权力背后的责任。离职后,空空如也。而不是弄个什么X顾委的头衔,没事找事说风凉话,有利找利削尖脑袋。人去就应该茶凉。美国国务卿赖斯,卸任后,就是一个大学里的研究员。对权力的定义,决定了管理的本质。

作者提到“职责清晰的分工,权力明确的分配,等级安排合理,组织结构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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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詹天佑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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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学习了《詹天佑》这篇课文,本文主要写了詹天佑这位杰出的爱国工程师在帝国主义国家的要挟下勇敢地接受了修筑京张铁路的任务,并最终克服了重重困难,圆满完成了任务,给帝国主义者一个有力的回击。

当我读到詹天佑勘测线路时,深深的被他这种对工作一丝不苟的态度所打动。和他比起来,我真是惭愧得无地自容。在学习中我是一个十足的“马大哈”,考试时总是因为做完卷子不认真检查而没有取得优异的成绩。爸爸妈妈曾多次苦口婆心地劝我认真一点,可这个毛病就像一个魔鬼一样缠着我。现在,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向詹天佑爷爷学习,努力把这个“魔鬼”驱逐走,养成认真学习的好习惯。

詹天佑在遇到居庸关山势高、岩层厚的困难时,采用了从两端同时向中间凿进的办法;遇到八达岭这种长隧道时采用了中部凿井法;在遇到火车爬坡难的困难时,詹天佑设计了一种“人”字形线路。他遇到这么多困难都一一克服了,想想我,在学习上遇到一点点小困难就退缩了,其实这和詹天佑遇到的困难相比,又能算什么呢?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一定要学习詹天佑这种不怕困难、迎难而上的精神。

读完这一篇文章后,我深刻地感受到了詹天佑强烈的爱国之心,长大后我也要像他那样为祖国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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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教什么知识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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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打开《十万个为什么》时,看见这上面许多深奥的问题,我便会充满好奇心。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套科普系列知识丛书,内容数不胜数。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一篇文章都告诉了我一个小小的道理。它不仅能帮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能提高我对学习的兴趣,真是一本好书!

以前,我根本不知道“变色龙为什么会变颜色?”“为什么斑马身上会有条纹?”“为什么兔子的耳朵特别长?”等等。从书中,我发现了很多科学小道理,解开了我心中的很多谜团。我最感兴趣的便是“蜂房为什么要造成六角形?”书上说,原来啊,是因为蜜蜂造这种房子不仅是他们的本能,而且,六角形的蜂房最省蜂蜡,容量最大。这种房型是最科学的。对啊!仔细想想,人类就因为有着足够的能源,不节约、不节省,所以才会造成那么多的灾难,那么多的危机啊!他们可知道,我们每天的用水量逐日增加,而我们的水源,已经越来越少了!另外《十万个为什么》还有一些问题解答了人们对生活的疑问。比如:“地球内部的热能从哪儿来?”原来啊,是因为地球放射性元素蜕变产生的,以及地球转动和其他化学反应产生的热能。

总而言之,《十万个为什么》里面,有着许多有益的知识,让我意识到世界是多么丰富多彩。他还让我知道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的道理。这套书集齐了趣味、只是、启发于一体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在大自然的奥妙中,继续探索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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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简爱读书心得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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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简单的爱,扩张开你的名字便是如此可爱的呢音。人如其名,你一直在用心去简单的爱着别人,也同时渴望着这简单的爱。就好像一朵盛开在深谷里的花朵,坚强的绽放光彩,也极其向往着阳光。

我还记得童年时的你是这般可怜,被姑母姐姐欺负,关小黑屋子,吃剩菜剩饭,幼小的你苦苦承受着寄人篱下的痛苦,终于有一天解放了,也只是走向了另一个地狱。学堂里的你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好友,在你谨慎小心的维护着这份友谊时,她却像阴湿处的小花一般,迅速的凋零死去。可怜如你,又是一个寒冬。

也许是上帝可怜你,长大后的你终于找到了你的阳光——罗伯特先生,在特恩费罗庄园里的你拥有了你从小到大都没遇见的幸福,可天不遂人愿,一系列感情的挫败让你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做错了事急急的逃开,然后没有目的的流浪。亦如童年的你一般。而当你重回庄园时,你学会了释然,你选择了幸福,你一直渴望的阳光。

我想你还是当年那个纯真的孩子,你那纯粹的灵魂,放在阳光下也看不出一丝的杂质的灵魂,不屈又悲伤。你一路跌跌撞撞的成长,穿过了荆棘,穿过了黑暗,纵是遍体鳞伤,也绝不会地下你那高傲的头颅。深谷里的你是娇嫩的,柔弱的,也是高傲的,美丽的。你在一片死灰里惊艳的绽放,又顽强地挺过了无数的寒冬。

我想像她这般的孩子是舍不得让她承受太多痛苦的,可就是因为苦难,才让她真正拥有了永久的幸福。深冬的暖阳轻柔地照射在冻僵的花瓣上,花朵开始苏醒,开始重生。

不知为什么,想到你我便极容易那位名字如同高原上湖泊一般的诗人——-海子,他说:“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简爱啊简爱,我想你也是这般对幸福充满了无限的想象,追求生命的意义。

简爱啊简爱,让我们一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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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鲁滨孙漂流记读书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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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写了鲁滨逊在航海的时候突然船只遇到了风暴的袭击,被刮到了一座荒凉的孤岛上,在孤岛上如何生存下来的故事。

起先,他在岛上建了一个屋子,之后幸运地发现了一种与英国大麦一模一样的穗头,一颗麦粒都舍不得丢弃。他还带枪外出,打死了两只鸟。后来,他走到远一点的地方,发现了不少水果,地上有各种瓜类,树上有葡萄,葡萄长得很繁茂。他用各种笨拙的方法做了镰刀,铲子和陶器。来到岛上很长时间后,他带的东西差不多用完了,后来他做了一把小伞,用来躲雨,造了一只独木舟,在第六年的时候开始绕着小岛航行。到了另一个地方上岸后,他开始学会用陷阱来抓动物,后来在自己的茅屋附近居然发现了另一个人的脚印,把他吓坏了,一夜都没有合眼,他准备不惜一切代价抓一个野人。在与野人进行搏斗的过程中,他收服了一个叫星期五的野人做他的奴隶,星期五与他一起生活,并帮他解救了其他的人。他还救了一艘英国船的船长。他在岛上呆了20--年2个月19天后才离开了这个荒岛。

我觉得鲁滨逊这个主人公很顽强,因为孤岛上没有房子,没有食物,没有其他人,他却依靠自己的力量、智慧和意志在孤岛上生活那么长时间,还收服了星期五,救了许多人。我很敬佩他,他自己建茅舍,做很多工具和日常生活用品,这些技能都是我们现代都市人越来越缺乏的,我们习惯了住在建好的房子里,用现成的工具,而这些才是人类的基本生存能力,用我们的双手去创造自己美丽的家园。要是我在孤岛上的话,我也会像鲁滨逊那样,用自己的能力来克服困难,生活下去,自己造船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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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詹天佑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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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读完《德伯家的苔丝》,不由得掩卷叹息,是谁让这位美丽淳朴的姑娘走上了不归路,两位男人的爱却得到了恨的结局,命运如此地捉弄人,又如此地悲怆,我们为苔丝掬上一把同情泪,低头沉思,悲剧的背后是什么?

善良质朴的尤物苔丝出身在贫寒的家庭,父母一心想让她攀高枝,结果却把她推进了火坑。遭遇花花公子亚雷,他贪图她的美貌,伺机占有了她。苔丝不得不背井离乡,过上隐姓埋名的生活。在打工的牛奶厂,“风光流转,由平淡变成了绚烂”,苔丝与牧师的儿子克莱日久生情,私定终身。

书中描写苔丝与克莱的爱情的段落,任何人读到都会心动不已:“她看他的全身,到处都是十全的男性美。他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他的智慧是先知的智慧。她既是爱他,而她这种爱本身就是一种智慧……而他爱她,在她看来,则是一种怜悯,因此她就倾心相委,披肝沥胆。”自卑的苔丝起初不敢接受克莱的爱情,尽管她也深深地爱上了他。那些疑虑、恐惧、郁闷、烦恼、羞耻常常盘踞在她的心头,挥之不去。但两人的真心相爱,又令苔丝把往事忘记,虽处在爱恋中,但那些阴影蠢蠢思动,不能消除。

克莱知道苔丝很爱他,“但是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她对他的爱,究竟有多深,有多专,有多柔顺;不知道她都怎样能为他忍痛受苦,为他赴汤蹈火,她都怎样矢志靡它,至死不渝。”每每读到这里,都会心痛柔美的苔丝,她的爱情坚贞不渝,可之后她是遭了多大的罪,受了多少苦,是有多绝望,是有多凄苦……

结婚当晚,苔丝鼓起勇气向克莱坦承过去,克莱无法接受事实,一走了之,令苔丝重新跌回深渊。纯真的爱情敌不过世俗的观念,在克莱看来,贞操是原则性的问题,一切都不一样了,他无法在得知真相后再度去爱苔丝,留下她独自去面对一切。

坚强的苔丝不得不再次出去谋生,又苦又累的活儿没能把她压倒,她一直苦苦地等着克莱回来。可苔丝竟然碰上了亚雷,他摇身一变,成为了宗教的传道人。再次的相遇激起了亚雷心中的欲火,他纠缠着苔丝,她无从躲避。面对着父亲的离世,房屋被易主,看到母亲和弟妹们居无住所,生活困难,倔强的苔丝低下了头,重新回到亚雷的身边,成为他的情人。

苔丝是位纯洁、能干、正直、刚强、美好的姑娘,她的光芒将她身边的两位男人照得原形毕露。亚雷本着玩弄女人的态度出现,一度洗心革面,狂热爱上了宗教。但本性难移,依然不改花心本色,在苔丝最危难时乘机而入,占有了她。而克莱,本可以救苔丝于深渊中,但因着他的自私、狭隘以及不够坚定的爱,使得悲剧发生。当他发现自己真的可以完全原谅苔丝时,却得知苔丝已经重新回到了亚雷的怀抱中。克莱的出现,无疑加速了亚雷的死亡,苔丝压抑许久的感情一触即发,她亲手杀死了亚雷,也为自己的生命画上了句号。

悲剧的背后满是泪水,满是怜悯,满是痛惜,满是无奈。如果亚雷被宗教所感悟,走上正义的道路,帮助苔丝走出困境,或许会赢得苔丝真正的爱;如果克莱对苔丝的爱始终不移,他内心包容,原谅过往(其实这不是苔丝的错,却都由苔丝承担了一切的后果),苔丝可以和他过上相互爱恋的生活,美满幸福;如果苔丝的父母不被困苦所迫,勇敢面对,或许不会让苔丝早早地走出家门,跌入痛苦的泥潭……如果,如果,生活没有如果,现实就是如此,鲜血淋淋,满目伤痕,但仍有美好,仍有希望。

故事尽管悲壮不已,但在结局时却有一丝暖意。苔丝在与克莱最后相处的时间里,仍不忘记将自己的妹妹丽莎交托给克莱,希望他和她可以在一起幸福地生活。克莱和丽莎同行在山上,当他们从山顶往监狱处看去,苔丝的生命结束了。“那两位无言注视的人,好像祈祷似的,把身子低俯到地上,一动不动地停了许久;同时黑旗仍旧默默地招展。他们刚一有了气力,就站了起来,又手拉手往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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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双城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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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童年》后,我又读了高尔基的《在人间》。

《在人间》讲述阿廖沙从1878年到1884年来到“人间”后的苦难历程。此时,阿廖沙已从狭小的家庭走向了社会,一方面,阿廖沙了解并加深了对下层人民的认识,另一方面,阿廖沙开接触各类书籍和知识,让他加深了对社会的认识,也初步形成了激进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阿廖沙十二、三岁就离开了外祖母,从此,成为一个失学儿童,他到外祖母的妹妹家干活,此时,还是少年的他,要承担起搞卫生、照顾小孩等等保姆所干工作,东家只要有丁点不满意,就会对他严厉责打。此后,阿廖沙还从事了七种职业,幼小的他尝尽了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但就是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阿廖沙接触到各类书籍,并像饥饿的人面对牛奶面包一样,如饥似渴地学习各类知识。

相比于阿廖沙,我们在良好的环境下学习,父母们对我们宠爱有加,家务我们平时顶多象征性的做一点,我们更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去外面赚钱养活自己,我们从没有经历过阿廖沙那样的磨难,所以我们应该倍加珍惜这样的优越环境,好好生活,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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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关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书心得750字初中参考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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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应该虚度年华而懊悔,也不因辘辘而羞愧````”有一本书,它曾激励了不知多少热血青年,帮助过多少人认识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激励他们去创造自己的生命价值,去体会生命中的最高意义,它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它主要讲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从小看到了许多丑恶和不平。长大后,冒着生命危险救了许多人。在当兵时,不幸受伤,回到家乡。在工作室,保尔旧病复发,差点死去,保尔不能正常工作,很痛苦,身体一天比一天差,还双目失明。但他始终顽强地与病魔不停斗争,写下了自己光辉的人生。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里像打翻五味瓶—酸`甜`苦`啦`咸五味俱全。我痛恨那些权贵和在、剥削人民;我佩服保尔一样的革命者。保尔拥有着钢铁般的崇高理想和执着的革命信念,他告诉我如何去“炼钢”—锻炼钢铁般的意志。

著名音乐家贝多芬在1815年,失去了听觉,这无疑对他是一个灭顶之灾。贝多芬在度过一段极度忧伤的时期后,他写信对朋友说:“我要死死地抓住命运的咽喉,它决不能使我完全屈服``````”。

有一次,我去爬山,可爬到一半,我已经气喘吁吁,累得汗流浃背。本打算放弃时,我想到柏尔,保尔在全身疼痛时坚持写作,可我为什么不能坚持呢?我能!我一定能爬上山,经过一番努力,我终于爬上了山顶。

光阴荏苒,时过境迁,保尔所处的烽火年代已经过去了,然而保尔的精神仍被一代一代传承。我们要怀念保尔那种对革命理想的无限忠诚;怀念他百折不挠的战斗精神;怀念他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怀念他为人民利益勇于献身而无怨无悔的高尚情操。让我们看一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学习保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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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上下五千年读书心得笔记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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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是我非常喜欢的的一本外国小说,从捧起这本书的那一刻开始我就深深地被其语言的魔力所吸引——“多年以后,奥雷里亚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正是这别具一格的开头方式吸引我好好的把这本书看下去,从而获得了一次美妙的阅读体验。

《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哥伦比亚著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加西亚·马尔克斯,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中的代表作,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洲文学作品。《百年孤独》描写了布恩蒂亚家族七代人的命运和小镇马孔多的兴盛到衰败覆灭。马孔多是哥伦比亚农村的缩影,也是整个拉丁美洲的缩影。

从布恩蒂亚家族的第一代人来到马孔多,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将家族发扬光大,最终还是难逃衰败的命运。布恩蒂亚家族的最后一人,长着猪尾巴男婴被蚂蚁吃掉,布恩蒂亚家族彻底消失在世界上。布恩蒂亚家族的每一位成员都是孤独的,他们各自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尽管他们的心灵备受孤独的折磨,但他们内心深处同时又享受着孤独。孤独让家族的成员之间缺乏了沟通,关系变得冷漠而僵硬,一个无法同心协力的家族注定会走向灭亡。

孤独是什么?是羞于启齿的秘密?是不愿告知别人的想法?还是自己都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却又享受其中的一种状态?孤独是永远也无法消除的,也永远无法窥探到底的,它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与我们的灵魂缠绕在一起。

“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一去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每个人的孤独只有他自己能懂,其他人无法体会更无法真正明白。

虽然孤独无法避免,但我们无需担忧,我们要做的就是多与人交流,走出自己的世界这个小小的空间,孤独便不再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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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茶馆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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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了一本张天翼的《大林和小林》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感觉颇深,因为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要做一个勤劳的人,不要不劳而获。

故事内容时候这样的,有一户人家,有两个孩子,是大林和小林,后来,他们出去了,就走分开了。他们经历许多事情。后来,大林成了富翁,小林还是穷孩子,可小林有许多的朋友,可大林一个朋友都没有。小林靠自己的双手劳动得到钱,大林是不用劳动就得到了钱。最后,大林流落到了孤岛上,岛上都是钱,没有水、没用食物,就被饿死了。小林还活着。大概就是大林不劳而获,就死了,小林是个勤劳的人。大林的不劳而获让我可耻,如果大林还活着,他一定要像小林一样勤劳。生活中像大林这样不劳而获的人还有许多。我的有一个同学就是个不劳而获的人。

就让我向你介绍一下吧。我们班有一个非常懒惰的人。中午老师布置了课堂作业本,等老师要讲的时候,它把课堂作业本拿出来的时候,只写了几个字,可能是想等老师讲的时候把答案炒上去。他这样的行为是不好的,没有用头脑思考,得到答案了也是没有用的,这就是和大林一样不劳而获的人,在生活中也有是像小林一样勤劳的人。我的一个同学就是像小林一样勤劳。这个人还喜欢看书,学习。有一天,我们一直在门口玩,我们一直在玩球,我们没看见这个人在认真读书。还有一次别人在打扰她,她也当没听见,还在认真学习即使她的好朋友叫她出去玩,她也不去,所以她期末考试考了四个95分以上获得了学校的五星级少年。还深受老师的喜爱。

大家们,他们一位是不劳而获的人,另一位是勤劳学习的人,我们要像勤劳学习的人学习,不要像这个不劳而获的人一样,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你们要记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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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读书心得400字大全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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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东汉末年有三国……“这是一首歌曲开头的一句歌词,读完了《三国演义》这本书,我对三国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三国演义》书中描写了很多大英雄,其中军师诸葛亮是我最佩服的人物。他足智多谋,天天为国家着想,任劳任怨,从来没有过什么要求, “赤壁之战”、“空城计”、“火烧军营”等等都是在他的英明布阵下打下来的大胜仗。我印象最深的是“空城计”这一战。诸葛亮在只有一班文官和老弱病残的士兵的情况下,让人大开城门,自己在城门之上焚香弹琴,引司马懿上钩,以为有埋伏传令军队士兵前军变后军,后军变前军掉头撤离,不费一兵一卒为蜀国解了围。

《三国演义》这本书让我明白,遇到困难事情要多动动脑筋,那样你离成功的机会会很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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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描述鲁滨逊漂流记的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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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期,我把整本《鲁宾逊漂流记》读完了。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英国青年鲁宾逊不幸流落荒岛,挖山洞、做木筏、种庄稼、养家蓄,对抗残忍食人族,又历尽艰辛帮助一位被反叛的船长夺回自己的船只,最后平安回到自己祖国的故事。

鲁宾逊小的时候有着极强的好奇心,不想平庸地度过一生,便梦想着成为一名水手出海。但他的父母都在劝阻,鲁宾逊还是听不进去,硬是要出海。刚开始,他就经历了两次失败。最终他漂流到了巴西,经营一个种植园,但他因为感觉人手不够,去非洲买黑奴时船因为风暴而沉没,所以不幸流落荒岛。

鲁宾逊把船上所有的用得着的东西都搬到岸上,搭起帐篷,放好武器,开始过着孤零零的生活。不过,鲁宾逊非常乐观豁达,他没有沮丧,并开始建设家园。他开展晒葡萄干增加食物;开始制作陶器,煮羊肉汤;甚至做独木舟,环游荒岛。

有一天,鲁宾逊发现有一群野人要吃人,鲁宾逊就把要被吃的人救出来,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星期五很快就学会了英语。他善良勇敢,并忠于鲁宾逊,所以他很快就成了鲁宾逊亲密无间的好朋友。过了很多年的一天,鲁宾逊突然发现有一艘英国船在岛上靠岸,最后得知,这条船的船长被背叛了,鲁宾逊便帮助船长收复了大船,并踏上这条船回到了旷别己久的故乡。

这本《鲁宾逊漂流记》精彩得讲述了最传奇的绝处求生之道。鲁宾逊不听父母劝告冒险出海,而后又流落荒岛,造就了他传奇的一生,他超强的生存能力和勇敢地与大自然做斗争的精神十分令人敬佩。我想,一方面要学习鲁宾逊永不言败、永不放弃的精神,另一方面也要虚心听取别人的建议,毕竟“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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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妇人读书心得感想12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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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组织的读红色经典书籍的活动中,我选择了吴强所著的长篇小说《红日》.记得在此之前,每次阅读这种红色书籍或是观看红色电影,都会感触良多,而《红日》这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以全景式的战场描写,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触,而是极大的震撼,让我仿佛看到了那个血雨腥风的年代;看到了那个枪林弹雨的战场;看到了那些浴血奋战的革命烈士.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舍生取义,愿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伟大情操.

《红日》主要描写的是1947年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王牌军74师在山东战场上的涟水、莱芜、孟良崮的这三个连贯战役.文中首先描写了发生于1946年底的涟水战役,由于国民党军队既有装备和数量的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所以此战以国民党军队攻占涟水,解放军因伤亡惨重而被迫撤退作为结局.之后,描写华东野战军重整队伍,总结经验教训,兵贵神速的迅速拿下了莱芜.以此战大捷作为过渡,小说中着重描写了孟良崮战役.1947年4月,张灵甫率领王牌军74师,再次向沂蒙山区大举进攻,华东野战军把敌人逼进了孟良崮一带,包围了起来,此时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又把华东野战军包围了起来,企图与74师里应外合,一举歼灭华东野战军,情势非常危急.但华东野战军上下一心,一面抵御外围敌军,一面集中火力24小时内攻上了孟良崮的高峰,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终于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

这场惊心动魄的战役,一方面充分体现了华东野战军英勇善战的气魄,团结一致的军心,和那为了理想与希望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国民党反动派内部的腐朽,军队里派系林立,各自保存实力,打自己的小算盘,在莱芜战役中,74师为保存实力,没有支援友军,致使在孟良崮战役中,外围后援部队也没有全力营救74师,最终导致了国民党反动派在华东战场的全面溃败.

《红日》除了让我缅怀革命烈士们的崇高气节外,更教会我面对自己的目标和理想,应该全力以赴,不畏困难,勇往直前;在生活和工作中,应该学会与人协作,重视团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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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双城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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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让人的心境处于悲凉的状态。拉夫尔和梅吉注定无法相守,一边是事业,一边是感情,拉夫尔注定要为事业风险一生,而梅吉注定要为守护心中的感情孤苦一生。在事业上,拉夫尔是成功的,为了他的上帝,为了他的信仰,他毅然远离梅吉,可是心中却永远充满了内疚与痛苦,他爱梅吉,可是他又无法冲破世俗的束缚,他心中的思念,怜惜,落寞,纠结,梅吉又何尝不知。梅吉对拉夫尔的爱由始至终从没有改变过,她和一个外表酷似拉夫尔的男人结婚,她把他当成自我的心爱之人,就算得不到拉夫尔,也要和他相似的人结婚,那个男人是个地地道道的守财奴,他享受吃苦受累的过程,他是一个无情,贪婪,自私自利之人,同时也是一个可怜之人。

梅吉借丈夫之名与拉夫尔私通,她最终如愿以偿得到拉夫尔的一部分,她把全部的爱都给了他们的儿子戴恩,他是她的期望,她的动力。没有拉夫尔在身边,她有他们的儿子,即使她与现任丈夫有一个女儿。有了拉夫尔的儿子,她毅然回到德罗海庄园,回到她的亲人们身边,在那里,她能够尽情的享受属于她的时光。

他们的儿子长大了,像拉夫尔一样,戴恩信仰上帝,他不想结婚,他是一个活脱脱的拉夫尔翻版。梅吉把他送到拉夫尔身边,成全他的梦想。明眼人一下就能看出戴恩是拉夫尔的儿子,而拉夫尔却至始至终没有意识到自我有儿子,并且就在他身边。戴恩在希腊救了两个女子却搭上了自我的性命,他还没来得及明白自我最崇拜的人竟然是自我的父亲,就突然离开了人世。

拉夫尔明白了自我有儿子,并且还是戴恩,可是他却永远见不到他了。他永远也无法原谅自我,这就是命运,他忠于上帝又欺骗了上帝,上帝用他的儿子惩罚了他。在戴恩下葬后的几个小时后,他在梅吉的怀里永远的离开了她,他最终忘了梅吉,他没有死于上帝的怀里,在上帝的光辉下,他死于他最爱之人怀里,他解脱了,这份爱太沉重,太绵长,太痛苦,太纠结了。

荆棘鸟的传说: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我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便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完美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完美的东西只能用最深痛的巨创来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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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高中生飘小说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21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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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完这作品的时候,我唯一佩服的是郝思嘉,她是一种被迫的勇敢和坚强。不可否认思嘉多元化的性格,为使命而战的顽强,自食其力而奋斗的能力也让我钦佩。战后回塔拉那些凄凉无着落的生活,那些一个个无助的眼睛,有失去了理智的父亲,过惯了小姐生活而身体又不是太好的两个妹妹,虚弱的梅利,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还有两个婴儿,三个以前的黑人奴仆。这些人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到她身上,没有她这些人都几乎无法生存。为了保住这片红土地,她以自己的幸福作为牺牲,虽然手段并不怎么光彩,但意义很重大。

但对于郝思嘉这个人物,我的另一种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又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郝思嘉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郝思嘉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郝思嘉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郝思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郝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郝思嘉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郝思嘉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郝思嘉。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郝思嘉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郝思嘉,宠爱郝思嘉,照料郝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郝思嘉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被郝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郝思嘉,但他更了解郝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郝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所以总的来说飘是一部相当不错的书,希望大家有时间也可以看看。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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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萤火虫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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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秀兰邓波儿主演的电影《小海蒂》后,在图书馆里我又借到了这本《海蒂》的书,我迫不及地地读了起来。

海蒂是一个没有父母的孤儿,她的姨妈照看了她4年之后,有了新的工作,就把海蒂交给她暴躁的爷爷来照看。海蒂跟爷爷一起住在山上。一天从早到晚都在跟羊倌彼得和他的山羊们一起玩。时间慢慢地过去了,冬天来了。冬天时,彼得要去上学,雪也下得很大,所以海蒂只能天天待在家里,什么都不做,无聊极了。不过一年一年很快过去了,转眼间,海蒂8岁了。到了上学的年龄,但是牧师多次来问问爷爷让不让海蒂上学,但爷爷还是没有同意。不久,海蒂的姨妈来了,说要让海蒂到法兰克福去照看一个小女孩,做她的同伴,就这样,海蒂走了。

海蒂到了法兰克福,发现了她要陪伴的是一个不能走路,只能靠轮椅移动的女孩,名叫克拉拉。海蒂一来,这家子就出了很多卵子,从家里养了猫咪到家里闹鬼了,不过对于克拉拉来说,这些事都蛮新鲜的,好玩得很。他们一起度过了快乐的时光。不过,后来海蒂想回家了,克拉拉不舍得她离开,克拉拉的爸爸就答应克拉拉以后可以到海蒂住的地方去看望她。海蒂回到家中,第一件事情就是把自己收集的白面包给了奶奶,接着又去看望了爷爷,爷爷看见和海蒂又重逢了,心里可开心了。她真是个善良孝顺的小女孩。之后,她又去看望了好朋友彼得。看见海蒂回来,大家都非常开心。不久,克拉拉也来看望了海蒂,她看到了海蒂居住的小乡村,感觉美极了,吃的食物也很美味可口,感觉太美妙了。

我觉得海蒂是个又可爱又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可爱体现在她做的每件事情上,她的善良体现在帮助别人上。她给大家都带来了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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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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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

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作为正常的女人却因为金钱原因嫁给了一个废人,这种违反人性的作法,在封建社会是司空见惯的,女人大多是无法反抗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张爱玲语)。在张爱玲看来,什么是“人生味”呢?她在散文《道路以目》中写道:“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我想这便是她对于“人生味”的解释吧,就是人生的本来状态,人和社会的复杂性,“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朴素”(张爱玲语,出自《自已的文章》),当然也可以反过来理解。比如对七巧拒绝姜季泽求爱时描写,就是真伪并存,虚实共有,使人物更加可信、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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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描述鲁滨逊漂流记的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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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阅读的生命是精彩的。自从阅读过大量的书籍后,我的写作水平便提高了不少。在我阅读过的许多书籍中,印象最深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

每当我遇到困难时就会想起《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记得那个周末,作业繁多,再加上妈妈布置的语数英三张试卷,便让我感到头昏眼花了。我就想热锅上的蚂蚁,十分着急:”唉!这么多作业,我不想做呀!我从来都是完成作业的,难道这一次必须要破例吗?“说完,我就唉声叹气了起来。我一倒头睡到了床上,准备看会儿书。

我拿过放在床头的一本书,看了一眼题目。”哦。原来是《鲁滨逊漂流记》呀,这可是我最爱看的书啊!“我打开书,从第一页开始读。当我陶醉在这本书中时,就好像鲁滨逊正在向我走来。他抚摸着我的头,亲切的告诉我:”我们遇到困难要坚强面对,不能向困难低头,这样才能把困难克服。“说完,鲁滨逊便离开了。我顿时想起了被我丢在一旁的作业,惭愧的低下了头。我赶紧捡起作业,下定决心:”我以后一定不能遇到困难就退缩,必须要坚持。“我翻开作业本,专心致志地开始写作业。写完作业后,我便对这本书充满了感激。

从此以后,每当我遇到困难时,便会想起《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从不敢退缩,畏惧。

《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懂得要学会遇到困难不畏惧,只有这样,才回取得最终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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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600字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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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可以使人变得聪慧,书可以陶冶情操,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里演绎着大千世界的真善美、正与邪;书寄托着前辈们对下一代的殷切希望。读书是一件快乐的事,读书的乐趣有很多,就那四大名著来说说吧!

读《三国演义》的乐趣。诸葛亮、曹操、刘备、周瑜……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在不多的兵马交战中上演着一个又一个的精彩故事:《空城计》、《草船借箭》、《三气周瑜》……这些故事中有让你高兴的,有让你生气的,特别是诸葛亮的神机妙算令人佩服的五体投地。体会古代英雄人物的聪明才智,这是读《三国演义》的乐趣。

读《西游记》的乐趣。想必孙悟空在西天取经的路上斩妖除魔,护送师傅的英雄形象,一定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中的《三打白骨精》最精彩了,孙悟空以自己的智慧、神勇和白骨精打斗的精彩故事给人带来了无限的想象。孙悟空72变的神通广大令人向往,猪八戒贪吃,沙僧老实、厚道的形象也使人记在了脑海里。这是读《西游记》的乐趣。

读《水浒传》的乐趣。一百零八将个个勇猛无敌,讲意气,让人看后不禁连连叫好《武松打虎》中武松面临危险,勇敢机智作斗争的精神在生活中我们也可以学习。感受一百零八将的豪情,这便是读《水浒传》的乐趣。

读《红楼梦》的乐趣则是品味人生百味,感受人生喜哀。

当你亲身走进书的海洋,找到读书的乐趣时,相信你一定会有感而发:“好一个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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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万个为什么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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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到大,心里有千千万万的为什么,也有属于自己的书,我也有一本书叫《十万个为什么》。

去年,我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在那时起我像是着了魔一样的,去读那一本书,我的心里的为什么也解了不少,可是有一个问题从小到大就缠的我,它就是——为什么说海洋是未来的粮仓呢?

我在这本书中知道。海洋里有许多有蛋白质,人们比较熟悉的有:褐藻类的海带,裙带菜,羊栖菜,马尾藻;红藻类的紫菜,鹧鸪菜,石花菜;绿藻类的石莼,浒苔等。它们在精心的人工养殖下,产量正在不断增加,其中仅海带一种,目前年产量就比早先的野生状态提高了20xx多倍,可见增产潜力是多么强大啊!除海藻外。海洋中还有人们的肉眼看不到的浮游生物和鱼虾等,所以海洋被说为未来的粮仓。

在这个书中不只有这个问题,还有许许多多的问题。如果你们也有千千万万个为什么,就去看看《十万个为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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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百年孤独读书心得感想9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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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心里留下点点的回味:一片土地—马孔多、一个家族—七代人的挣扎轮回、错综的性、情关系和因此衍生的家族;最难记得的是不同的音译人名和同一名字下不同的人…

对拉美史没有什么概念,也不知深层代表着什么,所以也没有读出拉美的味道。故事本身没有太吸引人的地方,反倒是读完后对人物关系的理顺越品越有味道,家族和马孔多生、住、坏、灭越品越有味道。

乌尔苏拉,家族“生”“住”的,第一代开创者,除了给下一代以生命外最伟大的任务便是创造了家族物质基础与精神传统,但对不能把握的事也显出了家族卫道者的无力,最讽刺的是再乌尔苏拉人生的最后却被后代们涂鸦式的玩弄了两年。她尽责的爱着每个子孙,创造了家族的小生意,盖起了家族的大房子,布置了房子的一切,全力维系着家庭的血脉;在不损坏家族荣誉的情况下给他们的自由空间,坚持着生活习惯,就在阿尔卡蒂奥自由派独裁当道时也坚持弥撒等;她致死保护着陌生人的金币坚持着信誉。生命将近时,她随盲,却仍努力的去为子孙牺牲奉献着,在被后代涂鸦的玩弄了两年后,生命在回光返照似的再次努力后结束,并致死保护着家族的荣誉—没有因困窘说出金币的下落,最后以回到婴儿大小的死亡方式死亡,也值得人深思的。她的两个儿子:一个周游世界,却带回了放荡与混乱;一个想夺取自由,却得到延绵的战火与无尽的迷失。

庇拉尔·特尔内拉这个为家族诞生了第三代子嗣的女人,却是家族“坏”的开始,她不羁的笑声、理不清的性关系、身上烟味、纸牌算命…都是被乌苏拉尔拒之门外的原因,但她却孕育了家族的第三代的生命,却也见证了第三代的横死。她的第一个儿子—不知身世的儿子阿尔卡蒂奥—险些酿成母子不伦,此外,阿尔卡蒂奥还是一个在自由派下彻底的残忍独裁者,后死于保守派下;第二个儿子,知其为母的儿子奥蕾莉亚诺。何塞又一次出现了姑侄不伦的苗头,横死于乱军中;好在两次不伦都被拒绝,不然家族的灭亡会来的更早些。

桑塔索菲亚·德拉·彼达—阿尔卡蒂奥之妻,这个为50比索而奉献自己的女人孕育了第四代,延续着家族的“坏”。她的两个儿子,在名字与第二代互换的情况下集成了第二代两个祖先的事业,奥蕾莉亚诺继承了不劳而获与无尽的享乐;阿尔卡蒂奥,则继承了对自由的追求与迷失。

真正的“灭”始于费尔南达,这个生活在父母给予的世界的女人,在掌控了家族的生活后,便将家族拖入了无尽的深渊。相对于乌尔苏拉,她没有给子女任何自由,她设计并安排着子女的一切,却收获了最恶毒的结果。而,佩特拉·科特斯—奥雷里亚诺第二之情妇这个乌尔苏拉式的人物,却被命运拒于家族之外,以“令人不解”的方式供养这家族,但也没有组织家族的幻灭。费尔南达的子女没有任何自己的追求,知识她幻灭家族中的工具,梅梅的儿子与乌尔苏拉。阿玛兰妲(这个名字基本代表了这个人的命运,返回马孔多的开始,她便如乌尔苏拉似的要重振家族与马孔多,但接下来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阿玛兰妲,完成了对爱情的追求,只不过致死,她也不知道那是“不伦”的爱情)最终在不伦之爱中结束了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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