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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猎狗》第七条猎狗 读后感【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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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世界是平的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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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豪森,这个名字并不熟悉,但也不陌生,他就是德国响当当的吹牛大王。

他1720xx年出生于德国一个最古老的贵族家庭,喜欢行侠仗义和探险,曾经在俄国军队中服役,跟土耳其人交战,足迹遍布欧洲、非洲、亚洲和美洲大陆,还到过人迹罕至的北冰洋,并遇到过许多希奇古怪的事情。由于他有丰富的生活经历,以及对事情的敏锐洞察力和想象力,所以在他回国后便将自己的经历加上独特的幻想,并运用夸张的手法,编造出许多荒诞不经的冒险故事。他口若悬河,说起来滔滔不觉,博得了听众们的一致赞誉。很快,他就成为了德国家喻户晓的故事大王。他的故事情节夸张、离奇、构思巧妙,风趣幽默,充满大胆想象,读起来让我忍俊不禁。

他历险故事中《自拉辫子出泥潭》让我印象极为深刻。

有一次,我们的主人公敏豪森男爵想骑马越过一个泥潭,一开始我们的男爵觉得泥潭不宽,但当其发现并非如此时,为时已晚了,因为地心引力,他连人带马掉下了泥潭里,泥浆,渐渐埋过了他的全身,就快将他和他的马淹没了,情急之下,他双腿紧紧夹住马肚,并迅速拉住自己的辫子,用尽全力向上一拉,结果连人带马一起拉了出来。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目瞪口呆,有哪个人可以徒手从泥潭中,连自己带马拉出来呢?更让人费解的是结尾说道:“如果当时我没有如此惊人的胆识和力量,我就不会在这与你们闲扯了。”

看了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让我明白了:在现实世界中,想象与幻想是不可少的,迄今为止,世界上哪一项发明创造离得开想象?世界上哪一项高科技的发展离得开想象?对于我们来说,更应该努力的培养自己开动脑筋、思考问题的良好习惯。

敏豪森男爵,让我懂得了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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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呼兰河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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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后,我觉得这篇文章非常的特别,跟别的小说明显的不同,文中的人物都非常的愚昧、无知,对生活一点都不积极!我非常的不喜欢他们。

此文围绕着呼兰河边的小村庄来写,开始写了村庄里的大泥坑,不管是晴天还是雨天,好的家禽都死在了里面,可是周围的人们只是在想怎么躲开它,而不是怎么解决它,哎,真是替那时候的人们悲哀啊!思想简直是太落后了,一点都不积极向上,好像天天就是为了活着才活着的!

还有一个跟我一样大的小姑娘,本来是同样的十一二岁,我还在上学,她却早早的给人当了媳妇,而且被她的婆婆又打又骂,还被用热水烫了三次,最后一次被活活的烫死了。好好的童年就这样失去了,我真的开始痛恨那个社会了,要是我在那个年代,我不疯了才怪呢!

糊糊涂涂的年代,简简单单的岁月,一点色彩都没有的日子,让我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为我们的现在庆幸、自豪吧,我们应该好好把握现在,摆脱那种年代的愚昧,为了我们自己的未来,加油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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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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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读这本书之前,我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简·奥斯汀》。此书十分全面地介绍了奥斯汀的生平,也让我对《理智与情感》的创作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奥斯汀的其他小说一样,这本书同样以当时英国中产阶级人家女儿们的情感生活为题材。奥斯汀关注女性,尤其是年轻貌美的淑女们的感情与婚事,她的所有小说几乎都离不开这一话题,我想,这正是奥斯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吧,身临其境,所以有感而发。 小说以dashwood先生的去世作为开头,他躺在病床上,妻子女儿围着床无助地站着,她们知道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是她们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而现在,dashwood先生即将去世,她们失去的不只是丈夫或父亲,更是这座庄园里的一切。按照当时英国的法律,女性在家中无继承权。所以,dashwood先生去世后,他拥有的norland庄园将由其唯一的儿子john继承,这就意味着dashwood先生的妻子mary,大女儿elinor,二女儿marianne,和小女儿margaret的生活将由john来安排。老先生似乎了解他去世后妻儿们面临的处境,所以临终前他再三叮嘱john要照顾她们的生活,他的做法让妻儿们很欣慰,但对她们来说,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转眼间将拱手让于他人,这将是多沉重的打击啊! 小说第一卷的第一章节就开门见山地交代了elinor和marianne这两位女主角的性格。

姐姐elinor多才多艺,虽只有十九岁,但做事理性谨慎,为人善良体贴,显得比同龄人更成熟。十七岁的妹妹marianne的才艺与姐姐相比毫不逊色,妹妹的性格与母亲很像,浪漫又多情,所有的悲伤与愉悦都直接表现在脸上。因此,当得知john的妻子fanny要住进norland时,她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相比之下,elinor就显得十分淡定,她甚至安慰起母亲和妹妹们来。姐妹俩的性格如此不同,似乎分别代表了“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中提到,《理智与情感》这本书的原名是《elinor与marianne》,这更让我坚信了之前的猜测:奥斯汀把elinor定义为“理智”,把marianne定义为“情感”。虽然john与三个妹妹并非同母所生,但他想过要遵循父亲的遗愿,照顾后母和妹妹们的生活。可以看出他对父亲很尊敬,继承了这样一份巨大的财产他也应该很感激父亲。

然而,我想,若john真的承担起了做哥哥的责任悉心照料继母和妹妹们的生活的话,那这本小说似乎就少了一些看点。fanny想方设法说服 丈夫降低给妹妹们的生活费,还以norland庄园新女主人的身份在庄园里我行我素,她太爱炫耀,一味的追求财富与荣耀,虽然表面上看来她是在为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维护财产,似乎是个懂得持家的好妻子,但她夸张做作的行为显得自私又虚伪,让人实在无法喜欢上她。 小说开头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elinor的妈妈mrs.dashwood。能成为dashwood先生的妻子,她显然也是出身名门。习惯了享受惬意的她无法忍受fanny的冷嘲热讽,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了装满回忆的norland庄园。她尊重女儿们的想法,面对fanny的我行我素,她没有正面攻击,表现得优雅又从容,正式当时英国社会典型淑女的代表。 fanny的弟弟edward在norland借宿时与elinor相遇。edward性格沉稳,亲切又随和,向往简单平凡的生活,elinor渐渐喜欢上他。但marianne却觉得他身上缺少浪漫气息,又没什么才艺和志向。对啊,这样一个“淡定”的男子自然不会入她的眼。edward和elinor都将对彼此的喜欢深深藏在心里,机灵的marianne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能看出两人彼此钟情,就连年仅十三岁的小妹妹margrate都看出了其中的暧昧,但他两人谁都没有向对方表明心意。

姐姐elinor做事一向沉稳镇定,她并未完全信任edward,所以,除非是他先向她示爱,她是不会主动追求爱情的。 然而,爱情面前谁都会迷失方向,面对爱情谁都无法做到完全理智。母亲和女儿们找到了合适的新住处便立刻搬走了。刚刚陷入爱河的elinor不得不和edward分别,两人以朋友

的名义简单地挥别,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母亲和妹妹marianne都替elinor感到惋惜,但她却表现得十分镇定。搬入新家后,她立即适应了新环境,在家人面前很少主动提到edward。其实,分别让她很失落,她仍爱着edward,盼着他能来看她,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年仅十九岁的elinor面对生活环境的巨变,面对朦胧爱情的幻灭时怎能表现的如此沉着冷静!在母亲和妹妹眼里,她如此理性有时甚至显得不够通情达理。她正是“理智”的象征,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她都具备了,她体贴入微心思缜密,但却懂事得如此让人心疼。 marianne又结识了三十四岁的brandon上校,她的美貌和气质感染了上校,上校喜爱他,也大胆地追求她。但marianne却钟情于大雨中英雄救美的 willoughby,对上校接二连三的殷情表示不屑。willoughby勇敢又不乏浪漫,正是marianne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她全身心投入到爱情中,沉醉在甜蜜的热恋里不能自拔,willoughby在大雨中英雄救美,又坚持每天拜访受伤的marianne,短短几天内就得到了dashwood太太的肯定,也得到了marianne的芳心。他年轻貌美、才华横溢,和marianne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爱好相同的名著、相同的作者、甚至是相同的文章节选;他们的性格也出奇地相似,两人都毫不掩盖自己的语言和情绪,对待某一话题的看法也惊人地同步。

他们的结合像是年轻女孩心中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与公主,十分梦幻,令人向往。 在我看来,willoughby有时是幼稚的。她一心追求marianne, 似乎忽略了其他人的感受。众人聚会时,他只顾与marianne你侬我侬,沉浸在二人世界中,还时不时丢出几句话嘲讽木讷的branton上校。他对branton上校太过刻薄,几乎句句话都很针对他,就像一个赢得比赛的孩子蔑视失败的对手一样,还希望带动周围人一起讨厌branton。当然,在marianne眼里,他集天下英气与浪漫与一身,他是完美的! 不幸的是,marianne和willoughby的爱情未能如童话般圆满。willoughby来辞别了,这样突然放弃令人无比羡慕的爱情,他怎么舍得?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失去了心爱的王子,marianne一蹶不振,陷入漫长的思念与等待中,整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她相信willoughby会回来找她。但是,故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到伦敦后,marianne不停歇地给willoughby写信,希望与他再次相聚,最终两人在一场聚会中见面。

分别数日后再次与恋人重逢的marianne别提有多高兴了,她一向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见到朝思暮想的恋人更是激动地大叫他的名字,姐姐拉都拉不住。可是呢,willoughby却出奇地冷漠!似乎他不曾结识过这位姑娘,见面时一再躲闪marianne热情的目光,始终面无表情。与elinor一番客套寒暄之后,他丢下不知所措的marianne,假装什么时候未曾发生过,就这样离开了。 这次聚会上的相遇对marianne的打击是致命的,这还不够,几天后willoughby送来的分手信更让可怜的marianne深陷悲痛之中。事情传开后,willoughby的身世和恶行也被一一揭发了: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负心汉,一度沉迷于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感情泛滥的他玩弄过年幼的少女后残忍地将其抛弃,又 为得到财富与上流社会女子结婚。如今真像水落石出,这无疑摧毁了marianne的全部憧憬,以至后来她无法从痛苦中走出,身体极度虚弱的她不幸染上重病,悲剧达到顶峰。

幸好上帝是对她是公平的,没有让年仅16岁半的她就此倒下,反而让她有机会重新审视成熟稳重的branton上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甜蜜爱情。 marianne的悲剧让我想起了曾听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性来领会则是个悲剧”。按照这句话来分析,marianne的“感性”会酿成悲剧,而elinor的“理性”可能会迎来圆满的结局。但读完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发现其实“理性”的elinor也难逃悲剧的命运。自诺兰庄园分别数日后,edward的突然造访让原本死寂的家庭重现活力,一家人热情迎接了这位期待已久的客人。elinor仍然拼命克制自己的情感,她就是这样,必须要得到充分的证据证明edward真的钟情于她,否则她不会表现出来。同elinor一样,edward也是个理性之人,善于隐藏内心情感。原本以为edward的到来会使两人的感情有所升温,可事实却不尽如人意。edward不追求名利,一心想过简单舒适的生活,只希望做一名牧师满足自己的兴趣,但来自家族的压力和母亲的众望压得他喘不过气,无奈只能暂时逃离家庭。 偶然间结识了一位叫lucy的机灵姑娘,elinor从她口中得知了心爱的edward已有四年婚约,而且订婚对象正是眼前这会视她为贴心好友的lucy。

那一刻,理智的她仍坚信在没有得到充分证据之前lucy口中的edward与她所爱的edward不是同一个人,但当她看到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袖珍肖像时,她倔强的自信心终于被击垮了。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她仍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lucy有所察觉,并答应为她保守秘密,甚至没有向至亲的妹妹宣泄一悲伤。她的选择是明智的。眼下妹妹正被爱情深深折磨,她不忍心让她任何更加悲惨的消息。她要一个人承担起所有的痛苦,她要默默忍受他姐姐的刻薄冷漠,他妈妈的蛮横无理,还要一遍遍故作坚强地听着lucy的愿望和自鸣得意,一边拼命掩饰深知自己无法与edward相爱的痛苦,一边又不停歇地安慰伤心欲绝的妹妹。终于,在marianne的逼问下,她吐露了掩埋了四个月的心声,那一刻,年仅19岁的她终于忍不住了,她向妹妹宣泄了所有的痛苦,直到这里,我才发现其实我和marianne一样,一直忽视了elinor。 与marianne轰轰烈烈的性格相比,elinor显得不温不火,有时似乎太过冷淡。父亲去世后,她承受的痛苦有增无减。母亲和妹妹一样过于冲动,elinor常常要站出来帮母亲收拾 残局,她要协助母亲管理家庭开支,帮助妹妹度过感情难关,还要孤身一人带着妹妹应付伦敦上流社会中的种种应酬与调侃。她善良体贴,几乎没有心思和时间为自己考虑。她答应为lucy保守秘密,就真的履行了诺言;她得知edward因坚持履行婚约而被逐出家门,不但没有埋怨他辜负了自己,反而担心起他的未来生活,并一心希望帮助他渡过难关。

最终,lucy因贪恋财富与名利主动要求解除婚约,edward顺利在branton上校家附近的教堂求得牧师职位。摆脱了婚约与家族的束缚,他如重获自由的骏马径直奔向elinor并毫不犹豫地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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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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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的代表作。作者以简洁而细腻的文笔,通过一个富有激情的妇女爱玛的经历,再现了19世纪中期法国的社会生活。揭露资本主义社会残害人性,腐蚀人的灵魂,甚至吞噬人的罪恶本质。包法利夫人从小在修道院接受教育.在那期间,爱玛迷上了看小说,尤其是那些有关男女情爱的书.书中男主人公不是伯爵就是子爵,这让她深深地着迷了。就因为这样,包法利夫人才会不满于医生夏尔的胆小懦弱,迟钝无能。就因为这样,她才踏上了寻找理想中的爱情之路。但当时的法国正在被黑云笼罩。她最终在被骗与人的只求自身利益之中结束了她的一生。从而体现出社会的另一面,也同时批判了当时的社会黑暗。

包法利夫人是一个悲剧人物。她追求浪漫的爱情,奢华的生活,却不知她所处的环境给不了她想要的。当爱情建立在物质基础上时,就注定了它的悲剧结果,无论过程如何使人沉沦,结局都只有一个。是谁使她走向了绝路?是人们的冷漠淡然使她求助无门,还是自己对命运的屈服?最终导致了爱玛的悲剧,或许可以说是当时的社会逼得她服毒自杀的!然而从包法利夫人身上也看到了每个人都会对理想抱有一种追求的态度,只是相对于我们来说对理想幻想的少了些,而包法利夫人对理想幻想多了些。不是每个人都会追求理想也许相对我们而言这些都是虚幻的,并不真实。包法利夫人所追求的太过,而反应出的就是对于自身的不满足。

包法利夫人(爱玛)从小在修道院接受教育.在修道院接受教育期间,爱玛迷上了看小说,尤其是那些有关男女情爱的书.书中男主人公不是伯爵就是子爵,这让她深深地着迷了.小说中的情节使她对爱情充满了童话般的幻想,以为结婚就可以实现她的愿望.在机缘巧合下,爱玛嫁给了医生夏尔.可是在婚后才发现一切远没有想象中的美好.在蜜月里,她体验不到快乐,在此后的相处中,她发现自己的丈夫是个胆小懦弱,迟钝无能的人.她心中的白马王子在哪生活在她看来变得不再绚丽多姿,只不过是日复一日的活着罢了.也许小说就是小说太带有情节性。之后爱玛接二连三遇到了莱昂,这是爱玛在幻想后遇到的第一个有共同爱好的人,而爱玛却想象她的世界随后于莱昂私通,现实带给爱玛的却不是好的结局。由于莱昂慢慢发现自己爱上了这个有夫之妇,莱昂最后选择了离开。因此怀念就此慢慢冲淡了。而另一个男人与走进了她的世界。

罗多尔夫对爱玛的气质所迷倒。于是他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个女人弄到手。在他的花言巧语下爱玛被他迷的神魂颠倒。这也表现出爱玛对于爱情的追求,写这些当然是为了给小说的结局做铺垫。事情也同时要伴随着悲剧的结局。当爱玛决定和罗多尔夫双宿双飞时,她觉得找到了小说中向往的生活。可是命运却又让她跌进无底的深渊。之后爱玛一蹶不振。

最终她积债如山陷入身败名裂的绝境。爱玛求助于她的情夫,但他们在这时却像个缩头乌龟似的避之不及,没有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在这一刻,危急自身利益的时候,世间丑态在爱玛眼前展露无遗.她走投无路了,最后选择了死亡.。

悲剧的现实却不得不令人相信,爱情仿佛很遥远,我们期望中是很遥远,而我们身边的我们却并不认为那是爱情。艾玛死后的情况是荣镇象平常一样,静悄悄的,包法利却睡不着,一直在想艾玛。罗多夫为了消磨时间,整天在树林里打猎,晚上回家睡大觉;莱昂在城里也睡得不错。这时偏偏还有一个人睡不着。在墓地旁,在松林间,一个小伙子跪着,哭得伤心,他的胸脯给呜咽撕碎了,在黑暗中一起一伏,无穷的悔恨压在他心上,像月光一样轻,像黑夜一样深。这个小伙子就是朱斯坦(药剂师家的学徒)。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个女人是多么的愚蠢与令人可憎又可怜了,对她真正好的人,他却从来不珍惜,对她虚情假意的人,她却奉为至爱,甘愿倾家荡产。艾玛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单纯的美,夏尔可以理解为一种淳朴的真与善。两者同样不具备智慧,而她们的结合,表面上看是一种真善美的结合,应该会幸福,但是结局却是令人扼腕的悲剧。当爱玛死后夏尔。包法利也随之死去。艾玛的美是一种外表的美,她的心灵并不具备的美的土壤,因为那是一颗躁动的心,一颗时刻幻想的心,一颗愚蠢粗陋的心。而我们的男主人公夏尔(包法利先生)呢?不具备俊朗的外表,却具有一颗真善的心,对于爱情,对于很多方面,而更多是表现在爱情上。这也得到一个结论:在漂亮外表掩饰下的女人是难以得到爱情的,而当平凡外表的老实人遇到这样的女人那更大的不幸福便是必然的了。

包法利夫人造成的悲剧启发我们如果遇到这样的女人,千万不要像包法利先生那样痴迷其中,不可自拔,最后弄得家毁人亡。所以我们要时刻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大致明确自己的倾向,珍视自己身边的幸福。也同时提醒广大青年学生一定要定位好,认清自己的经济地位,明确阶段,不做超阶段的消费,适度适量符合自身经济状况的消费才可能长久的发展。

在现实面前,梦想和许诺是多么可笑!生活还在继续而悲剧还在不断上演,现实中不要过多追求虚幻的世界,我们要在现实生活中活出自我,谁都不会代替你,应为你为自己而活。至于梦想,谁没有梦想在自己的认真的过每一天的同时梦想的大门会想你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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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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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讲的是主人公叶藏的故事。曾经,他是一个自闭的孩子,总是喜欢迎合别人,通过搞笑的方式让身周围的人欢乐,在读了中学后,父亲把他接到东京去读高中,在高中认识了绝木,一个跟他性格很像的混混,在绝木身上,他学会了吃喝嫖赌,后来还因为殉情与父亲决裂,殉情后父亲不再给叶藏寄钱,失去经济支柱的叶藏,深刻的体会到了钱断情亦断的人间冷暖,并由此沉沦。

读完这篇小说,我第一的感受是:其中的主人公看似一个三观不正的混混,实则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从他小时候说起,他活着就是为了别人,他极尽一切的搞怪,仅仅是为了博身边人一笑,但从他的行为中,我看出了他的恐惧,那种时刻得不到认可的恐惧,就如同鲁迅先生狂人日记中的主人公一样认为周围的人,是吃人的野蛮人;不过细细品味,我倒觉得,主人公是一个追求“真”的人,追求一种狭隘的“真”,他认为周围人做的一切都是虚假,你对他们真,他们对你反而有很大的看法,甚至排挤你,而如果你对他们假,他们反倒会哈哈大笑,无比快乐。他定义的“人”终究是要成为人们满意的“人”如若不然他们便会视你为垃圾,使你受尽折磨,而他正因如此便失去了自我。不过他忽略了一点,就是人性的善和美,亲人对他的爱都是纯粹的亲情,但在他的眼里,却成了虚伪的。所以当父亲问,他要什么礼物的时候,他并不想满足父亲这种虚伪的满足,于是就拒绝了父亲对他的好意,其实父亲那并非是为了寻求虚伪的满足感,那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美好和温暖的亲情。

叶藏还是个懦夫,他不敢接受现实,只会通过嗜酒抽烟和使用药物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当他因殉情自杀父亲不再跟他汇钱后,他开始一蹶不振,过起了无业游民的堕落生活,感觉全世界都抛弃了他。

人世间本来充满了美好的东西,但他却不曾拥抱它,而是去以狭隘的眼光去判断它,曲解他,那只是会让你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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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海洋天堂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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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在书店中,阅读了《狼性》这篇文章,使我顿觉耳目一新,受益匪浅。

闭上双眼,仿佛,看见了一群群狼在野外捕食,一次失败,第二次再来;失败了,再来,再来……面对挫折,狼群的反应不是沮丧,也不会表现出忧虑。狼群只是整装待发,投入眼前的新任务,继续向前进。深信在下次,胜利将属于他们。这就是狼性-----一种不怕困难,勇敢面对挫折,勇于尝试的精神。

细细地品读这篇文章,我似乎只能读懂“败中求胜”这个词。

多少人,在失败过后,总是选择逃避,而逃避的结果往往是失去了机会,失去了成功。正如文中所说,“我们不但不应该畏惧失败,逃避失败,更应该鼓励失败。”是啊,如果人人都害怕失败,逃避失败,那么,那些新的,有挑战性的的东西就没有人去尝试了,每个人也只是庸庸而过,不是吗?我们更应该学会鼓励失败,挑战成功,才能获得新的知识,新的感想,才能在失败中取得成功,取得胜利!

多少人失败了,总是抱怨环境的恶劣,却从不知道如何在困境中崛起,如何从困境中将自己磨练成强者。不是说:“困境易成才”吗?许多奇迹都在险恶的环境中出现的,顺境虽好,但它能消磨人的斗志。而逆境却能磨练出坚强的意志和勇于拼搏的精神,使自己的能力超常发挥,是啊,只要抓住了逆境中的希望,把它作为动力向前冲,那么,成功一定会在终点迎接我们的。狼群都能这样做,何况是我们高等的人类呢?

准备失败!鼓励失败!败中求胜!挑战成功!

读罢,同学们,生活在幸福今天的我们,是否应该学着如何去挑战失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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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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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一年前读这本书时,也许是因为心不够静,总是一目十行,很多句子只是扫了一眼,而今再读时,一字一句地读,心便真实地沉浸到这充满梦幻和童稚的诗中,沉浸到这淡淡的却又似铅一样沉重的忧伤中。

最初认识到顾城,是看到他对爸爸说的一段话:“爸爸,我最神往的地方,就是你年轻时去过的西藏。我认为没有一个梦境,是睡在现代化的摩天楼里,它总是隐藏在云深雾浓处,冰山雪岭中。越高的地方,越接近天国。”看到这段话的那一瞬,我振奋了,仿佛在布满齿轮的城市,在狭小混乱的街巷中看到一个会唱很多安静而悲壮的歌曲的灵魂抬头凝望着接近黎明的天空,我听见他说:“我要心。”哦,是的,是的,我们的心在那最纯净的雪域,在那会盛开大片大片格桑花的布达拉宫的山巅,在那最接近天国的地方。

在中考后,爸爸说要带我旅游,我便站在中国地图前,长久地看着西藏,长久地看着那块青紫色的版图,可是我放弃了这次去西藏的机会。因为我不知道,当我看到现代化的、被柏油马路分割得支离破碎的西藏时,我有没有接受幻想瞬间崩塌的能力。西藏在我的心中已然太过神圣,寄托了太多我的梦境。它如今现实的样子,我不愿、也没有勇气看到。或许,顾城也是这般,他一生都没有踏进西藏一步。

顾城是一个悲哀的孩子,始终没有长大。他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凝视雨云下忙于搬家的蚂蚁,在护城河里游动的蝌蚪和鱼苗,在屋檐下筑窝的燕子和觅食的麻雀…… 可他不太凝视人,似乎人是种令人生畏的动物。就像。他从始至终都没有学会凝视现实。他一直神往古老的文明,崇尚清新的梦幻。只有在那远古的梦境中,他的眼睛,才有星云的流动。

他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一个被幻想妈妈宠坏的孩子。他希望,用彩色蜡笔在心爱的白纸上画出笨拙的自由,画下一只永远不会流泪的眼睛,画下最年轻的没有痛苦的爱情,画下未来,画下因为热爱未来而熄灭的心。他说:“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可是,他没有领到蜡笔。一个读过太多书的人,一个太过敏感而细腻的人,一个憎恶现实、与自己用幻想建起的世界相依为命的人,再多走一步,便会是整个生命和世界的坍塌。他在自己想像的完美世界上付出了所有的情感,然而这爱,却像最透明而清脆的琉璃。

或许,他也曾挣扎着想要融入现实。他曾这样写过:“我像孩子一样,紧拉住渐渐模糊的你,徒劳地要把泡影,带回现实的陆地。”是呵,我明白,倘若让他接受现实,让他放弃那些从梦海深处升起的远古的梦境,对他来说,无异于毁灭。是的,在激流岛,一切还是真正地毁灭了。爱,把新鲜的死亡带来。像顾城这样透明而脆弱的生灵,无论如何都不适合整日出没于霓虹闪烁的地方,不适合在金融界赚大把大把的钱,不适合影视歌三栖,不适合政坛勾心斗角,也不适合活到七老八十、子孙满堂地坐着等待老死。惨烈而决绝地拒绝在锈蚀的死亡上寻找一丝生的空间,或许是他最好的选择。

我愿意相信,天空和海上迸溅的水滴会覆盖一切,覆盖那无法寻找的坟墓。我知道,那时,所有的草和小花,都会围拢,在灯光暗淡的一瞬,轻轻地亲吻他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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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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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塔克的郊外》这本书的书名,我不由的想起它的上一本书《时代广场的蟋蟀》,塔克是一只生活在地铁站的排水管里的老鼠,那这本书为什么要叫“塔克的郊外”呢?难道这个郊外是塔克的吗?嘻嘻,想知道就往下看吧!

这书的内容既有趣,又惊险:蟋蟀柴斯特放弃了在时代广场声名赫赫的生活,回到郊外的草原。可不久之后,郊外也要被人类开发建设起来了,住在这里的小动物们将失去它们的家园。于是,柴斯特邀请在大城市里见过大世面的塔克老鼠和亨利猫来郊外,请它们出谋划策,拯救草原。和喧嚣杂乱的都市相比,郊外的一切是那样的清新和恬静。怎样才能保护这自然的美景呢?塔克老鼠最终想出了一条妙计,整个草原的小动物们立刻行动起来,投入这让人兴奋的妙计实施中去……

当我看完这书时,我想到了我们现在居住的社会。到处在开发建设楼房,美丽的大草原,古老的建筑被压平,建起了一座座高楼大厦,回忆起这些景象以前那美好的情景,真是让人心痛。例如我的老家——天台,那里的一座座我们家的老房子都变成了一条条柏油马路,以前的砖瓦房和木头房早已不见了踪影,连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虽然家里住的不是亲戚,而是以前的邻居,但那些老房子在我的脑海中还是记忆犹新。

现在的人们到处乱砍乱伐,环境早已不像以前那样美好了,我希望人们像书中的小动物们一样,为了自己的家园来维护世界的环境,让地球妈妈的身体快快好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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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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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拥有才华固然不错,但如果不用在为民谋福利上,那他的才华也就失去了价值。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红日有感500字,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第一范文网。

读完《红日》这本书,我心中有一丝悲凉的感觉。

为沈振新的胜利而感到欣慰,更为张灵甫被同僚坑害而失败感到悲哀。一代抗日英雄没有战死在抗日战场上,却不幸死在了内战里。

如果在孟良崮战役中汤恩伯能够伸手援救张灵甫一把,那么这位伟大的抗日英雄也不会走投无路,最终落得冤死战场。司马迁以前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从爱国方面讲,张灵甫绝对是一名英雄。他一生忠于职守,为党国誓死效忠,他本可死的轰轰烈烈,而死在了内战战场上的张灵甫,他的死只能是“轻于鸿毛”了。当我读到他在走投无路的状况下,不愿做共产党的俘虏而自杀时深深的触动了我。我想,那时,他的内心有多么的痛苦,多么的不甘心!如果不是这场战斗,如果不是国民政府内部的腐败,他就不会落得如此下场!如果国民党部队中都是像张灵甫那样的英雄,那么也许国民政府就不会那么快就垮台。但但是事实不能改变,国民党官兵内部极其腐败,个个只顾自己,不为党国利益着想,这才是国民政府最终失败的根本原因。

另一方面,共产党那种团结合作,吃苦耐劳,严于律己,献身革命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虽然国民政府由美国人支持,有全美的装备,有最先进的战斗武器,有充足的食物,而共产党只有普通的枪支弹药,而且还要经常饿着肚子战斗,但他们有最勇敢的战士,最崇高的理想以及老百姓的拥护和爱戴——这就是共产党最终胜利的原因。

我常想,如果张灵甫能以大局为重,能以百姓利益为重,能以国家为重,也许他会成为第二个傅作义,那么,我们也就不用为他哀叹了。一个人拥有才华固然不错,但如果不用在为民谋福利上,那他的才华也就失去了价值。

最后,由衷地赞美我们的党---一心一意为百姓的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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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藤野先生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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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个星期里,我读完了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那优美的诗句使我沉醉其中,似乎已身临其境。其中,感触颇深的是《藤野先生》这一篇。

在《藤野先生》中,讲了“我”日本学医时,认识了藤野先生,并在他的教导下学会了行医。但是,到了最后,我决定离开仙台市,从事文学著作。无论我走到什么地方,总会想到藤野先生的面孔,永远都无法忘记。

在这篇文章中,我十分厌恶其他的清国留学生,因为当他们和一些日本学生看到,日本和_发生战争,在中国的土地上战斗时,有一些中国人去给_当间谍,被日本人发现以后,把他们统统抓走,准备去枪毙时,一些日本学生在座位上高呼“万岁”,这些日本学生喊没关系,可是中国学生也高呼“万岁”,这就十分地反常理了:别的国家的人要枪毙自己国家的人,不应该是十分愤怒的吗?

这点让我十分不理解。同时,也让我想到了当时的情况,当时中国十分弱小,也许是因为这样,那些清国留学生才会高呼“万岁”的吧?在这篇文章中,同时也有让我十分敬仰的人,比如题目中所写的藤野先生就是其中一个。他十分地关注鲁迅,并且想让中国有一个新的医学。在鲁迅先生要离开仙台的时候,他还给了鲁迅一张自己的照片,并且让他给自己一张照片。看来,在日本还是有十分善良的人的。

正如书中所讲的,作者十分的内疚。我也十分内疚,为什么中国人要为日本人欢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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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老虎哈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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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去年年底,经过一年的备考,终于考完了试,在之前许多个夜晚,都想过考完的瞬间,我应该感到无比的幸福,幸福感应该爆棚,毕竟付出了很多心血。然而考好的瞬间,我非常平静,也没有幸福的感觉,即使有也就那么短暂的一瞬,至今我还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当我看完了这本《幸福的方法》后,我才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书中最核心的观点是:幸福和状态无关,幸福是一种能力,是一种感知力。

国外对很多残疾病人进行统计,当他们不幸致残以后,需要花费平均1年才能恢复到原先幸福的状态。与此同时,对于中大奖人群的统计,只要一个月就会回到之前的状态。可见幸福和状态无关。

我们心目中的幸福状态是如何呢?让你有许多钱,长的好看点,还需要有点地位,对了,还要健康,有自己的事业,哦对,还要有爱你的人。大家想想,我在说谁---张国荣,但是他却从楼上跳了下来。为什么?因为他丧失了感知幸福的能力,即使他拥有那么多我们认为幸福的要素。

我是80后,还记得小时候过年,很开心,一桌好吃的,春晚前去放鞭炮,看着电视吃着晚饭收着大红包,感觉那是一辈子最幸福的时候。看看现在过年呢,吃着更丰盛的晚饭,已经懒的去放鞭炮了,春晚比之前好看多了,红包更是1秒到账,但是你问问自己,大年夜你幸福吗?大多数人都是走走形式,如果没有微信抢红包,都不知道那天晚上应该做啥。这是为什么呢?

《幸福的方法》读后感1500字.jpg

因为我们看的太多,吃的太好,生活太便利,我们渐渐丧失了幸福的感知力。

那么既然是能力,就应该像肌肉,可以锻炼吧。如何才能提升我们幸福的能力呢。

现在幸福/不幸福VS未来幸福/不幸福有四种组合

1、现在幸福->未来不幸福

及时行乐型:

典型的就是沉迷网络游戏,虽然知道这样不好,但是为了当下幸福,即使知道未来会不幸福,浪费时间也不管了(吸毒可能更加典型,只是太极端了)。还有些人赚着很少的钱,你和他说要学习,为了将来赚大钱,他却和你说,没事,现在开心最重要,以后再说。

这种类型的人注定不会幸福。

2、现在不幸福->未来不幸福

习得性无助型:

这种无助感是生活教会你的,可能之前你碰到过类似的情况,其实你可以通过学习等方式摆脱,但你却主动放弃。很多女生闺蜜聊天到最后总会聊到男生,只有一个结论: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为什么,可能之前遇到过,所以理所当然认为未来也不会改变。

这种类型的人注定不会幸福。而要幸福的方法就是放弃这种固定思维,改变自己。

3、现在不幸福->未来幸福

忍辱负重型:

绝大多数人是这个类型。典型的就是等我考上哈佛大学就好了。等我创业成功就幸福了。等我熬过这个坎就没问题了。这样的人永远不会幸福,读后感.永远体会不到快乐。因为其幸福感全部来自外在,在达到目标之前完全是忍受痛苦。而当达到目标的瞬间,支撑你的理由消失了,你不但感觉不到幸福,反而有点茫然不知所措(就像文章开头的我)。如果幸福感都来自外部,在过程中没有乐趣,那么也是注定不会幸福的。

4、现在幸福->未来幸福

失去让人珍惜,你现在拥有的足以让你幸福。有些人抱怨拥有的太少,你想想,你能走路,能吃饭,能呼吸是不是比很多人强了,能看到自己所拥有且不等到失去才去珍惜的人,才拥有真正的幸福感知力。不在乎事情大小,即使坐着读一两本书,只要你能去感知,活着当下(佛教叫做正念)你就足以能体会到幸福的感觉。

当然,人可以有欲望,也需要有欲望,但关键是不要被欲望所折磨。

比如一个朋友买了宝马,却说一点都不幸福。问他买了宝马怎么不幸福,他说我的目标是玛莎拉蒂。看到没有,你可以有更高的欲望并为之努力,但关键是当你拥有宝马的时候,你应该为你拥有的而感到幸福。

活在当下,享受当下。

最后用两种心态来做个总结

逆水型心态:

等我考好了就会开心,等我创业成功我就幸福了。目标实现前好比在水里憋气,充满了不开心。

郊游型心态:

小时候去春游,老师刚刚说了一句要去西郊公园,你就开心死了,这不还没去吗,对,那是你拥有郊游心态。然后呢,你开心的准备零食,准备玩具,想象当天的情形。到了那天和小朋友一起爬山,虽然很累,但是你整个郊游的过程都很开心。这就是我们推崇的感知幸福的心态。

我们应该拥有哪一种心态,不用我说了吧,记住,幸福是一种能力,不是一种状态,是否有这样的能力,取决你自己。人生苦短,好好锻炼自己,享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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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王二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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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王二小这本书我知道了王二小是一个勇敢,坚强,懂事的一个孩子。我想大家都知道这样一首歌吧:

牛儿还在山坡吃草,放牛的不知哪去了?不是他贪玩丢了牛,那放牛的孩子就是王二小。

1929 年,王二小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的家里,他在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参加了八路军,在一次执行任务时不小心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因此王二小的父亲就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1940 年,日本鬼子对王二小的家里进行了疯狂的”大扫荡“王二小的妈妈躲进了山洞,但还是被狡猾的鬼子找了出来残忍的杀掉了。王二小 11 岁就成了孤儿,村里人见王二小很可怜就给他吃的给他穿的,但王二小不想连累乡亲们,就自己来到一个地主家当了放牛郎,就这样一年,一年,又一年过去了,总算有一天,八路军打回来了,这个消息很快传到王二小的耳朵里,于是他飞快跑到人群中,找到了自己父亲的老战友李团长,他对李团长说:”我也要当兵。“李团长说:”等你长大再当也不迟呀。“怎么说王二小都不愿意,最后没办法只好让他参加了儿童团。

参加儿童团后,王二小每天都看守部队,有一次日本军官见了王二小,就把王二小抓起来说:”小孩,你地知道粮库在哪里。“王二小想了一下说:”你跟我来吧。“于是王二小引着日本军们围着山走来走去,日本军官急了见粮库还没到就有抓起王二小说:”你的带我们走了这么长的路怎么还没到。“王二小听了说:”马上就到了。 “ 日本军官又说:”你的敢把我们引到别的地方去,我就让你死啦死啦的明白了吗“最后八路军见王二小引了一大群鬼子就拿起枪和鬼子打了起来,正在王二小看见日本鬼子被打得落花流水的时候,王二小大声喊道”打得好,打得好。“这是只听”砰“的一声王二小倒在了地上,鲜红的血染红了他的白衣。

王二小真是太勇敢了,没想到王二小最后也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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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天环游地球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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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是:《八十天环游地球》。大家或许听到这个名字会很吃惊,不禁会问:”地球这么大,八十天能环游整个地球吗?“下面,我就给你们讲一讲故事的主要内容。

这本书的人物有:拥有正义感的福柯、机智勇敢的万事通、警探雯黎斯、美丽的艾利……

本书主要讲:福柯先生在和朋友闲谈中说自己能八十天环游地球。于是,朋友就与他打赌两万英镑。在途中误被认为盗贼,最后真相大白,又营救了艾利,准时到达英国,赢了两万英镑。从这看来,福柯先生是一个不怕艰难和困苦的人。同时又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对生活充满无限的信心,我相信在不远的未来,就一定会成功。

再看看我,与福柯先生来比,真的差远了。比如:我对自己没有信心;害怕来临的一切困难;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因为这些问题,让我遇到过不少麻烦呢!

我是一个转校生,总觉得自己在班里抬不起头,所以说话声音小,不爱和老师说闲话,和在家的性格真是判若两人。见我在班里不自信,父母也费过劲。如:谈心、教育和引导等都使我无法改变。学校举行过好多节目,都是让学生报名参加。这不,学校又在五年级学生中选主持人了。遇到这等好事,又有谁不想参加?

我也想上,可人家偏不选我。因为我面对全班还紧张。要是面对学校,才紧张呢。还有,我声音那么小,站到后面的同学都听不见。唉,这个位子就这样被别人无情的抢走了。真是悲哀!

所以我一定要向福柯先生学习,学习他那种面对事情乐观,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可贵品质。只有这样,才能打败一切艰难困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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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艾青诗选寒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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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暗淡的灰黄,蒙上一层揭不开的沙雾,千风呼唤,天光暗淡,沙雾弥漫,塞外凝结着千古的阴郁凄苦,死气沉沉,无数中华儿女横戈跃马,奔赴中华民族生息歌哭于斯的北方,在秋风吹散马蹄声的边关,为保卫土地,不曾屈辱过一次。

艾青的诗色彩斑斓,用浓墨重彩发泄胸中郁气。血红、朱红、金黄、土黄、枯黄、青灰、雪白、铁黑、紫色、堇色、灰色、绯色,银色、古铜色、赭黄、暗绿、蓝色、草黄……正如陆游所说:五色炫耀、光夺眼目,使人不够熟视。兼之光与影的交错变幻,艾青的诗如同一卷卷慷慨淋漓又韵味悠长的水彩画。还有那些令人过目不忘的意象,比如朝霞霓彩、银浪白羽,太阳与黎明,血液与火把,故乡的树木池沼,黄土地与黄河、原野鸟雀、号角、桥、白雪……都承载着他对人类、对自然刻骨铭心的心的爱,对民族命运的深挚关怀。从这些流动的画面中还透露出袅袅的哲思,屹立不动的礁石和离开运动死气沉沉的鱼化石,连同那面直率的镜子,都给人无垠启迪。

艾青善于通过印象,感觉的捕捉来表达浓烈的情思。同样是“诗中有画”,王维的诗偏于冷色调,情幽空灵,而艾青的诗偏向暖色调,诗作具有鲜明的色调,清晰的线条,素描一般的简练、凝重,炫目色彩下汹涌着遏止不住情感洪流,神州沉陆的忧思,穿过数千年风尘扑面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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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李开复自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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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中作者有很多用词都不是很明白。也许是由于宗教信仰的缘故吧!对于基督教、伊斯兰教、印度教我的了解并不多。所以看起来有些困难。

书中将的是男孩圣地亚哥,一个单纯的牧羊少年,追寻自己天命的过程。

每个人都有实现梦想的权利,相应的,在追寻梦想的过程中比的要付出前所未有的勇气。要勇于接受一切的考验。在这个过程中或许会失去很多的东西,例如金钱,心爱的人等等。但很多事情有舍才有得,如果你不愿放弃现有一切,那么你就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书中男孩是为了一个连续两次出现的梦,而不远万里,历尽艰难的来到遥远而陌生的金字塔,来寻求巨额财宝。但当他历尽一切终于来到金字塔下的时候,天命却告诉他,他付出所有所追求的财宝就在他发梦的那个梧桐树下。兜兜转转似乎又回到原点,但如诺他没有来到金字塔,他就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个宝藏的藏身之所。

或许生活就是这样的奇妙!它总是爱跟你开玩笑,但它又教会你很多事。

男孩所追寻的天命并不仅仅是物质的财富,更多的应该是这个奇妙的旅程!在这给过程中,羊群,老撒冷王,炼金术士以及浩瀚无垠、变幻莫测的沙漠教会了他许许多多作为牧羊人一辈子都不可能知道的知识。男孩将这些知识运用的恰倒好处,从何也改变了他的一生,他不再是一个普通的牧羊人,而是一个用于追寻梦想,并为此不懈努力,并取得胜利的让人仰望的人。

对于浩瀚宇宙而言,任何人都不过是渺小的存在。但这并不影响着人们追寻梦想,实现人生价值!我相信任何人都应为此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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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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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把1400多页、几万甚至几十万字的《基督山伯爵》看完了。当合上书的一刻,我不禁感叹作者大仲马的写作水平高超,小说的精妙,和语言的生动到位。

《基督山伯爵》讲了一个名叫唐泰斯的年轻人,本来生活幸福、事业有所成,但后来被人陷害进了大牢。没想到遇到了一个改变了他一生的人——法利亚长老。长老教了他许多知识、哲理、语言等等,并交给他自己的宝藏位置,最后以自己病死而帮唐泰斯逃出了地牢。唐泰斯随后经历了许多事情,并得到财富,以此开始了自己的复仇计划。最后报答了恩人比如摩莱尔先生,报复了仇人维尔福等人。这就是这本书讲述的故事。

这本书揭露当时社会的暗无天日、金钱至上。邓蒂斯的悲惨遭遇足可以说明这一切。邓格拉斯、费尔南、维尔福三人的飞黄腾达也证明了这一点,但事实不仅仅是如此,金钱、名誉对人性的毁灭超乎了我的想象。且看维尔福一家,维尔福先生自私自利,为了名誉、前途不惜违背自己的父亲,为了金钱,他凭靠着他法官的身份不知出卖陷害了多少人;维尔福夫人贪恋金钱,为了一份价值可观的遗产,她不惜毒死四个人,其中有她丈夫前妻的父母和女儿。由此可见人性的卑劣啊!所以,惩罚恶人,报答善人是我们应该的。同时也反映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理。

不只如此,此书也表达出”希望“和”耐心“的意义和给人的帮助。告诉我们拥有希望和等待的耐心,是我们成功的成分之一,当然也有运气和实力、坚强等众多因素。总之,成功不是幻想着就实现的,也不是一步登天,更不是无尽的等待,却错过了无数机会。

因此,我们要有耐心、希望、毅力,并把握好机会,这样我们离成功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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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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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听到堂吉诃德这个人名时,别人都评价他是一个疯子,一个彻头彻尾的幻想主义者,但据我所知,《堂吉诃德》是世界名著,那么这位“疯子”一定有他的经典的地方。

堂吉诃德本是一个乡村绅士,后因看骑士小说看多了,看得走火入魔,把故事里的种种都当作现实,想做一名游侠骑士,扶危济困、惩恶扬善,宣扬正义,发扬骑士道,而堂吉诃德·拉曼却就是他后来改的名字。后来,他还找到了一位妙语连珠,善用谚语又幽默可爱的侍从——桑丘,主仆二人到处闯荡,最后被同村的学士孙参用计骗回了老家,最终醒悟,认识到了骑士小说的危害,然后去见耶稣。

整个故事看起来幽默搞笑,堂吉诃德种种古怪的行为和错误的认知让我捧腹大笑,笑过之后又有些说不出的心酸。他总是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之中,见到一位牧童糟主人毒打,前去为牧童说情、让主人还清牧童的工钱,结果适得其反,等他走远后,牧童遭到了更惨的毒打,并诅咒天下所有的骑士。堂吉诃德本来是好心帮助牧童结果适得其反,这除了表现出堂吉诃德的天真和正义外,也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理想的生活却总是得不到现实的认可。生活在底层的人们只有任富贵人家宰割,没有一点儿自由权,不能反抗。

当堂吉诃德和桑丘看到了风车市,走火入魔的堂吉诃德以为是魔法师搞的鬼,认为那是三头六臂的巨人,英勇无畏地向前冲杀,无论桑丘怎样劝说都无济于事,结果可想而知——堂吉诃德被“巨人”打翻在地,动弹不得。这更体现了有些小说对于人们的毒害,让人分辨不清是非,而西班牙的骑士小说和我们中国的武侠小说不是很雷同吗,许多人都看得走火入魔,做大侠,替天行道,其实自己什么也不会。想起小学孔老师总说的话:要读好书,读用益身心健康的书。也想起了现在方老师的话,要用自己的头脑去读书,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

堂吉诃德虽然很疯癫,但他很守信用,答应了假的心上人的话,以为他的心上人正的中了魔法,要打三千下桑丘的屁股才能解决,最后,堂吉诃德不惜花重金让促使桑丘“打”了三千下屁股。尽管他已经被骑士小说弄得神魂颠倒,可他诚实守信的美德还健在!

桑丘一直想当一个海岛的总督,在堂吉诃德被邀请到一个富贵人家时,桑丘实现了他的愿望。别看桑丘平时挺傻的,可在他任期期间,凭着他惊人的智慧,顺利解决了许多疑难案件,让在场的人都瞠目结舌,最终因为当总督吃不好、睡不好,让桑丘很烦闷,最后辞去了这个职位。这是我认为这本书中最精彩的片段,也让我认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只要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支点,你就能撬动地球。尽管当总督既气派,又显得并尊贵,可却不能实现桑丘想吃好睡好的基本愿望,最后毅然辞去了这个令无数人羡慕的职位,由此可见,自己最喜欢的,才是最好的,要勇于放弃,寻找属于自己的快乐。

最后,堂吉诃德回乡的时候重病不起,同时也悔悟过来,在临终前立下的遗嘱中,要求把债务都还清,也要宣传一下自己的事迹,告诫世人骑士小说的危害。在他临死前还在为他人着想,保全自己的信誉,这种精神是在难能可贵。

同时,我也认为堂吉诃德那颗正义、善良、诚信的心和他那古怪的思想却与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堂吉诃德乐于助人,爱扶危济困,而一些人就利用他的这些品质当作玩乐的把戏——用救命的求救声把堂吉诃德骗到墙头,把他的手绑在上面,让他身体旬空,难受了一整夜;许多贵妇人都假装热情款待他,背后策划着怎样拿堂吉诃德开玩笑……这可以说是当时社会人们心里黑暗的一角,也可以说是堂吉诃德他那想象的世界太过理想化——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和平和正义,也没有绝对的善良和怜悯,英国的著名首相丘吉尔也如此,虽然他带领全英国人民挺过了二战时德军的狂轰滥炸,但却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竟让士兵用子弹去射杀被逼无奈而反抗的老百姓,所以堂吉诃德这种理想化的世界只能在书里看到,而现实世界却与他的这种美好的遐想迥乎不同,其结局也只有被世人嘲笑、捉弄,而他的这种悲哀就是那那份来自内心对美好世界的无限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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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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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个暑假,我看了芬兰著名女作家图韦·杨松的《魔法师的帽子》,里面说的故事可有趣啦!在一个春天的早晨,姆咪特罗尔在一座高山上捡到了一顶黑色圆筒帽——魔法师的神奇魔法帽,而把它带回家,谁也没有想到,这么小小的一顶帽子却可以把整个姆咪谷搞乱啦:它不但把姆咪特罗尔变成一个怪物,而且还把水变成甜甜的木梅汁;它把姆咪家变成一个大森林,把鸡蛋皮变成五朵会向前后左右上下的又会飞的小云彩 …… 一件又一件稀奇古怪和令人惊讶的事连连发生!全部都是这神奇的魔法帽的“功劳”。到最后,在魔法师的帮助下,姆咪谷才总算平静了来。

在这众多的人物之中,我最喜欢可爱的小姆咪特罗尔。在他的身上,我发现了他的善良友爱和团结互助的好品质。他和小嗅嗅互相在对方的的心里埋下了友谊的种子,小小的种子已经开花结果了,他俩像亲兄弟一样,俗话说得好 : “多一个朋友,多一份力量。” 姆咪们十分团结友爱,他们也十分爱冒险,有一次他们出海钓鱼,钓到了一条几百斤的大鱼,正当大鱼准备把他们拉下海时,他们齐心协力反而把大鱼给拉了上来。他们的团结可以把所有的困难都消灭,他们十分团结,吵架完后又和好如初,真是团结有爱的一家人!

还有另外一个人物赫木伦,我十分敬佩他做事情十分专注,虽然他看上去呆头呆脑的,为了研究植物,一路走一路研究植物,还把它们收集起来,然后走一下停一下地忘我地走进了哈蒂法特纳人的领地,甚至撞上哈蒂法特纳人的晴雨表才知道自己走错路了。但想一想,正是他这个全心全意专心致志地做好一件事情的精神,才使他成功地收集了许多植物标本。再回想一下我自己,真有点惭愧。在学习上,我老是容易开小差,不够用心,所以成绩老是提不上去。如果我在学习上也像他一样专心致志地投入,我想把我的成绩一下升高也不是难事。“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坚持就是胜利,我要向赫木伦学习,学习他那全心投入专心致志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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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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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于1600~1601年的《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此刻,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总的来说,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应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好处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向学习西方正统思想。但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之后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但是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就应去复仇,但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联。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取,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取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取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取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主角。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发奋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也是杯具之所在。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却无力地忏悔。在之后,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可能会失去的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他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与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而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取中,莪菲莉霞选取了后者,她选取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取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在复仇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取都指向了同样的终点。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一样,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透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齐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能够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文章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杯具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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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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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结尾处,面对飓风卷走的那些百年七代生活过的痕迹,画音静止,无声无息地消散,承载太多重量的历史灰飞烟灭。那种心境不是武侠世界高手谢幕时的荡气回肠,不是穆斯林葬礼孑然身影的喟然叹息,也不是余秋雨笔下历史文迹毁失时的憾恨。而是对理应如此,也只有如此这样时的平静,是如果再重来一次,也改变不了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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