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三方合同
理赔事宜包括:提交单证、办理车贷按揭保证、办理索赔申请手续、领取赔款(含网上划款)。
重要声明:
1、本授权书是由本授权人亲笔填写,由委托人确认其真实性,因虚假委托书导致的经济赔偿由委托人或领款人承担。
2、为方便贵公司可以顺利将款项通过银行转账划入以上指定的账号,本授权人已确认以上指定账号信息完整有效。
3、如因提供的索赔资料和相关信息有误引起的后果由授权人承担。
4、授权人(被保险人)身份证明为本委托书必备附件。
授权人签章(公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章(公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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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解除担保协议
甲方:中国 公司_______市分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与甲方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自愿为甲方代理人________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现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原因向甲方提出解除原《保证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解除乙方对代理人________的保证责任,原《保证合同》同时终止。
二、自甲方同意乙方解除担保责任之日起_________年内,如甲方发现代理人_________在原乙方为其提供担保期间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保险代理合同约定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仍应在原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仍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代理人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2:审计工作新人年终总结_审计总结
本人于20xx年9月下旬进入非常荣幸加入股份有限公司,和众多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专业人士共事.时光荏苒,20xx年很快就要过去了,回首过去的半年,内心不禁感慨万千……时间如梭,转眼间又将跨过一个年度之坎,回首望,虽没有轰轰烈烈的战果,但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
非常感谢公司给我这个成长的平台,令我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不断的进步,慢慢的提升自身的素质与才能,回首过往,公司陪伴我走过人生很重要的一个阶段,使我懂得了很多,领导对我的支持与关爱,令我明白到人间的温情,在此我向公司的领导以及全体同事表示最衷心的感谢,有你们的协助才能使我在工作中更加的得心应手,也因为有你们的帮助,才能令到公司的发展更上一个台阶,在工作上,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对照相关标准,严以律己,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在作风上,能遵章守纪、团结同事、务真求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生活中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耐劳、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勤劳简朴的生活,严格要求自己.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工作中,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力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半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公司制度,全心全意为公司创造利益的宗旨,努力实践公司各项目标的重要思想,在自己平凡而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1)认真收集各项信息数据,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领导汇报,让领导尽量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解决问题作出科学的、正确的决策
(2)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3)在接待来访工作中,坚持按照工作要求,热情接待来访、认真听取来访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建议。同时,对要求解决但一时又解决不了的问题认真解释,耐心做好思想工作,让相信股份有限公司一定可以处理好。
总结
这一阶段的工作总体上还是顺利的,前期影响工程整体进度的因素比较多,不是哪一个单位或者个人的原因,我也相信通过前期的磨合后期会配合的更好 一个工程就是一块丰碑!一个公司就是一个大家庭,人人同心协力,发扬主人翁精神,我相信,x有限公司一定能做大!做强!
篇3:保险工作会议演讲稿范文
尊敬的C行、各位领导、各位嘉宾:
大家晚上好!
时光飞逝,寒来暑往,20xx年就要划上句号,玉兔呈祥的XX年即将扣响春天的大门。今晚,我们隆重集会在这金碧辉煌的钻石大厅,共同庆祝鼠年的收获,续写鼠年的辉煌!
过去的一年,是辛苦的一年,是战斗的一年,也是收获的一年,在此感谢百年中行,感谢支行,感谢在座的各位朋友多年来对XX人寿分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厚爱;在20xx年取得大好成绩的基础上,20xx年再创佳绩,本年实际预收累计保费10亿元,广州地区排名第一。其中业绩突破千万网点有支行、营业部、CD、XC、SW等网点;业绩特别优秀的,全年达500万以上的销售精英有QRE、SDF、QWE、CDE、TAF、WAS、GDS、SDA等等。在此,请允许我借大家友爱的双手,用雷鸣般的掌声表示热烈的祝贺和衷心的感谢!
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离不开支行党委、个金以及各级领导对关怀与支持,更离不开各位一线精英们辛勤的汗水和默默的奉献,在此说声:辛苦了!谢谢你们!
篇4:职工养老保险投保协议
______县_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_,膝下生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献三个亲生儿子均已结婚和________(乳名)、________(乳名)二个亲生女儿(均出嫁)。其长子________与长媳________结婚生________后,长子________不幸去世。次子________、________兄弟二人均已成婚,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经父亲及弟兄二人共同商议,本着团结和睦、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其父母的财产按照三个儿子分成三个股份的方式进行平均分配,长子________的股份划归其________的妻子和子女继承。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对以前三兄弟共同参与分配的房产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限保持不变,仍坚持原来的分配协议,由本人按照分家清单自行进行耕种、管理和亨有其相对应财产的继承权。
二、对父母持有的财产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配。
(一)房屋宅基地分配(不含房产)
1、长子________之妻及子女分有情况:考虑其________不爱说话、不争论和子女年小不懂事等特殊原因,________和________二兄弟作出让步,________及其子女为原父母修建的(以下简称为老房屋)正房三间和老房屋正面右侧猪牛圈一间的房屋宅基地。老房屋的正面是指房子进堂屋时靠大门的一面,反面则指靠香火的一面(下同)。
2、次子分有情况:除自己正在修建的房屋宅基地外,另为原父母修建的房屋左侧厢房(即:老房屋厨房)最左边一根柱子的边沿线为起始界限抵至省道公路线。
3、三子有情况:除自己修建的房屋宅基地外,另为老房屋正面左侧厢房(即:老房屋厨房)一间,即就是长子与二子的中间位置。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林地分配
经过父亲四人上界进行实地勘察,现场将土地平均分成三个等份,并明确了四至界限和四至界限的标识。将每宗地平均划分为“1.2.3”三个段,再采取抽签的方式进行,最后确定其各自应有的分配情况。所有田土的标段顺序均按照习惯进入土地种地的方向为序,依次进行分段,并标注为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各段的具体四至界限分别以现场勘察时商定和所作的记号或标志为准。
1、长子之妻及子女分有情况:________)第一段;________(按进水方向依次进行标段)第三段;菜园子土地为院坝外坎三尖角土和正湾湾土地各一块;沙坝林地(按进公坟地方向依次进行标段)第二段。
2、次子分有情况:湾田(________第三段;________(按进水方向依次进行标段)第二段;菜园子土地为老房子左侧山头至公路间土地和公路内面石头土地各一块;沙坝林地(按进公坟地方向依次进行标段)第三段。
3、三子分有情况:湾田(________家后面)第二段;________(按进水方向依次进行标段)第一段;菜园子土地为自己修建房屋外坎土地和公路中间土地各一块;沙坝林地(按进公坟地方向依次进行标段)第一段。
以上分配情况见下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林地分配表
(三)财产分配
1、分配:经共同协商,同意将折价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__元)。按照父亲雷、长媳、次子、三子各占一个股份(共四个股份)两人共同占一个股份,共划分五个股份,按每个股份________元的标准进行平均分配。同时,按照“内部优先购买权”的原则,实行自愿报名购买,对获得________购买的一方,除本人占有的一个股份外,另需补出资金________元支付给其余的四个股份,并在分家现场当面一次性付清。通过协商后,最后由雷自愿购买其________,并一次性付清了所有款项。
2、猪的分配:共喂养猪2头,因________自建房时曾用父母喂养的猪举办酒席,现共同协商,同意将猪一头用于雷修建房屋举办酒席时用,另一头作为解决父亲________和________及其子女当______年的生活食用肉油。
3、家庭日常生活用品及家用电器分配。
主要是指:电视机、电视接收机、DVD机、电磁炉、猪草机、打米机、电瓶摩托车、锅碗瓢盆桶、桌椅板凳等物品。
经共同协商,________主动、自愿放弃其分配权利,对上述所有物品由父亲用过一辈子后,再由________和长子之妻及其子女按照两个股份进行平均分配。
4、________年度秋季农作物产品分配。
经共同协商,签于在种植期间二兄弟在外务工,属于父亲雷和________两人在家的共同劳动成果,将________年度的秋季农作物产品划归为父亲雷和________共同亨有和支配。
三、父亲的赡养责任及义务
1、平时期间的日常生活费用。签于长子之妻及子女的特殊情况,长子不再承担赡养义务,由________和________二兄弟共同负责,每人每年各付生活费________元,并于当年的农历________月________日(即:除夕日)前付清,在付款时必须有证人在场当面点清,否则所付生活费用无效,必须重新支付。
2、父亲生病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兄弟二人共同承担,各承担医药费总额的________%。在住院期间的护理,由二人共同负责,实行一天一轮,若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其护理责任的,而另一方代替未护理的一方进行护理的,未护理的一方应按________元/天的标准支付给代其护理的一方作为误工补贴。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父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人协商解决。本协议具有法律合同的同等效力,若不按协议履行,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父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自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立协议人
父亲(签字按手印):_____
长子签字按手印):_____
次子(签字按手印):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
立协议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篇5:2025年保险销售工作总结范文
20__年,中支公司在省分公司各级领导及全体同仁的关心支持下,完成了筹建工作并顺利开业,在业务的发展上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占领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圆满地完成了省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在此基础上,公司总结20__年的工作经验并结合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二、提高客户服务工作质量,建设一流的客户服务平台。随着保险市场竞争主体的不断增加,各家保险公司都加大了对市场业务竞争的力度,而保险公司所经营的不是有形产品,而是一种规避风险或风险投资的服务,因此,建设一个优质服务的客服平台显得极为重要,当服务已经成为核心内容纳入保险企业的价值观,成为核心竞争时,客服工作就成为一种具有独特理念的一种服务文化。经过20__年的努力,我司已在市场占有了一定的份额,同时也拥有了较大的客户群体,随着业务发展的不断深入,客服工作的重要性将尤其突出,因此,中支在20__年里将严格规范客服工作,把一流的客服管理平台运用、落实到位。1、建立健全语音服务系统,加大热线的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将热线推向社会,让众多的客户全面了解公司语音服务系统强大的支持功能,以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客户满意最大化。2、加强客服人员培训,提高客服人员综合技能素质,严格奉行“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业务操作实务流程的规定作好接、报案、查勘定损、条款解释、理赔投诉等各项工作。3、以中心支公司为中心,专、兼职并行,建立一个覆盖全区的查勘、定损网点,初期由中支设立专职查勘定损人员3名,同时搭配非专职人员共同查勘,以提高中支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切实提高查勘、定损理赔质量,做到查勘准确,定损合理,理赔快捷。4、在20__年6月之前完成17营销服务部、YY营销服务部两个服务机构的下延工作,至此,全区的服务网点建设基本完善,为公司的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保险售后服务。
三、加快业务发展,提高市场占有率,做大做强公司保险品牌。根据20__年中支保费收入1717万元为依据,其中各险种的占比为:机动车辆险85%,非车险10%,人意险5%。20__年度,中心支公司拟定业务发展规划计划为实现全年保费收入1717万元,各险种比例计划为机动车辆险75%,非车险15%,人意险10%,计划的实现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实施完成。1、机动车辆险是我司业务的重中之重,因此,大力发展机动车辆险业务,充分发挥公司的车险优势,打好车险业务的攻坚战,还是我们工作的重点,20__年在车险业务上要巩固老的客户,争取新客户,侧重点在发展车队业务以及新车业务的承保上,以实现车险业务更上一个新的台阶。2、认真做好非车险的展业工作,选择拜访一些大、中型企业,对效益好,风险低的企业要重点公关,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关系,力争财产、人员、车辆一揽子承保,同时也要做好非车险效益型险种的市场开发工作,在20__年里努力使非车险业务在发展上形成新的格局。3、积极做好与银行的代理业务工作。20__年10月我司经过积极地努力已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建兴业银行等签定了兼业代理合作协议,20__年要集中精力与各大银行加强业务上的沟通联系,让银行充分地了解中华保险的品牌及优势,争取加大银行在代理业务上对我司的支持与政策倾斜力度,力求在银行代理业务上的新突破,实现险种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为公司实现效益最大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新的一年里,虽然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但有省公司的正确领导,中支将开拓思路,奋力进取,去创造新的业绩,为做大做强公司保险事业而奋斗。
篇6: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1.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
marine 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policy
发 票 号 码 保险单号次
invoice no. policy no.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
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this policy of insurance withesses that the people"s insurance (property) company of china (here-
inafter called "the company"), at the request of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hereinafter called the "insured") and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agreed premium being paid to the
company by the insured, undertakes to insure the undermentioned goods in transportation subject to
the conditions of this policy as per the clauses printed overleaf and other special clauses attached
hereon.
-----------------------------------------
| 标 记 | 包装及量 | 保险货物项目 | 保险金额 |
| marks & nos. | quantity | description of goods| amount insured |
|--------|--------|-----------|---------|
| | | | |
| | | | |
| | | | |
-----------------------------------------
总 保 险 金 额:
total amount insured__________
保 费 费率 装 载 工 具
premium as arranged rate as arranged per conveyance______
----------- -----------
开 航 日 期 自 至
slg. on or abt.______ from______to__________
承保险别:
conditions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
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in the event of loss or damage which may result in a claim under this policy, immediate notice must
be given to the company"s agent as mentioned hereunder. claims, if any, one of the original policy
which has been issued in one original together with the relevant documents shall be surrendered to
the company.
______保险有限公司
________(英文名称)
赔 款 偿 付 地 点
claim payable at______ ______
出 单 公 司 地 址
address of issuing office__________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在国内江、河、湖泊和沿海经水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 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性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第四条 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保险人按保险单注明的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基本险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桥梁码头坍塌;
(三)因以上两款所致船舶沉没失踪;
(四)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五)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承担的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六)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第六条 综合险
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一)因受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二)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三)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四)遭受盗窃的损失;
(五)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责任免除
第七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扣押、罢工、哄抢和暴动;
(二)船舶本身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变质、损坏;
(五)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六)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七)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八条 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十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单(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
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 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四条 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五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谨慎选择承运人,并督促其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条 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被保险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获悉或应当获悉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或保险人在当地保险机构,并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减少货物损失。
赔偿处理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应当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三)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四)其他有利于保险理赔的单证。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九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十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直至诉讼。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
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 )项解决:(1)提交仲裁机构仲裁;(2)由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凡经水路与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保险货物,按相应的运输方式分别适用本条款及《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二十五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篇7:保险公司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原告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不服南宁市劳动从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__年12月30日作出的南劳人仲裁字(20__)第1424号仲裁裁决书,现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20__年2月15日至20__年9月1日的工资91620元;
2、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20__年2月15日至20__年5月21日期间奖励13000元;
3、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因拖欠劳动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26065元;
4、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20__年2月15日至20__年2月15日任职期间的提成款3870元;
5、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10000元;
6、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因合同到期终止经济补偿金9000元;
7、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8: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
(20__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__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篇9:审计工作计划范文新编_审计工作计划_网
为贯彻落实局党组提出的“以提高审计能力为根本,着力打造一支审计铁军”的基本要求,根据《审计署**年度培训项目计划》和《**年**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结合我局审计工作和干部队伍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和着力加强
审计信息化建设、着力推动审计工作转型、着力推进全市审计工作共同发展等基本要求,坚持从审计创新转型和提高审计能力需要出发,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拓宽教育培训方式,全面提升审计干部职业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为推动我市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升,更好地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提供有力支持。
二、培训内容及安排
**年,安排领导能力培训、知识技能补充和更新培训、审计业务培训、境外培训、初任和任职培训共5大类21项培训。分别通过技能强化、网络培训、案例教学、专题讲座、技能比武和理论研讨等方式进行。
(一)领导能力培训。
1.厅局级正职领导干部研究班。7月,市局局长参加审计署组织的为期5天的“省级审计机关厅(局)级正职领导干部研究班”。围绕专题内容进行研讨,促进厅(局)级正职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运用科学审计理念指导审计工作实践,积极有效地履行审计职责,推动审计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善国家治理中更好地发挥“免疫系统”功能。
2.司局级干部专题研究班。5月,选派市局局级干部参加审计署组织的为期5天的“司(厅、局)级干部专题研究班”。围绕党的十八大精神、审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关政策法规与改革进展等内容进行研讨,并进行工作交流,促进司(厅、局)级干部运用科学审计理念指导审计工作实践,推动相关工作发展。
3.正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5月,选派市局有关处室处长参加审计署组织的为期5天的“省级审计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科学审计理念、审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审计项目管理、审计技术方法、创新思维,以及工作经验交流等,促进省级审计机关正处级领导干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把握审计工作重点和工作思路,提高审计管理能力。
4.地县级审计局长培训班。5至8月,分4期组织我市未参加审计署统一培训的区、县审计局长(含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参加审计署举办的“地县级审计局长培训班”,每期10天。培训内容分为宏观思维、领导能力和审计业务最新发展3个教学单元,主要包括科学审计理念、审计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审计领导能力建设、地县级审计机关主要审计业务发展情况和优秀项目展示,以及工作经验交流等,促进地县级审计局长进一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树立科学审计理念,提高领导审计工作的能力,更好地履行审计职责。
5.各级党校政治理论培训。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和市级机关工委年度安排,选派市局机关局、处级干部,党支部书记和青年干部参加各级党校集中调训和专项培训,充实政治理论、管理理论、党建理论以及新知识、新方法,开阔视野,更新观念,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能力。
(二)技能补充和知识更新培训。
6.市局机关全员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8月和*月。培训内容主要有联网审计技术方法与管理制度、审计法规规章、审计经验交流、审计案例分析、廉政专题教育、保密宣传教育等。通过培训,使审计人员达到提高计算机审计能力,熟悉运用联网审计技术方法,充实和积累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提高综合素质的目的。
7.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班。根据审计署计算机考试安排,2月、3月和8月分三期进行。第一期选派2名计算机审计骨干参加审计署为期1个半月的培训,培养计算机审计培训师资力量;第二、三期分别为期5个半月,由市局组织市局机关和区县审计局60名左右审计人员进行培训并参加审计署计算机中级考试。培训主要包括计算机基础、网络应用技术、数据库应用技术、程序设计基础及应用、会计信息系统、erp基础与审计、审计数据采集与分析等。通过培训,拓宽计算机专业知识,强化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技术方法,提高运用计算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效果,为全市开展联网实时审计工作培养业务骨干。
8.公务员必备知识培训。全年,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要求,对全体公务员进行职业道德建设和依法行政必备知识培训。
篇10:审计大学生实习报告总结_实习报告_网
一、实习目的
专业实习是我们完成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的学习之后,综合运用知识的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本专业必修的实践课程,在实践教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通过专业实习使自己在实践中验证,巩固和深化已学的专业理论知识,通过知识的运用加深对相关课程理论与方法的理解与掌握。加强对企业及其管理业务的了解,认识的基础上,将学到的知识与实际相结合,使学生运用已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对实习单位的各项业务进行初步分析,善于观察和分析对比,找到其合理和不足之处,灵活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在实践中发现并提炼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实习任务
本次实习我到的实习单位是河南省新野县审计局,实习的主要任务如下:
1.调查新野县审计局目前的审计事务的操作流程。
2.研究现行信息化系统对业务进程所起的作用。
3.分析新野审计局信息化的经验及出现的问题。
三、实习内容
1.实习背景
21世纪是信息技术的时代。随着生产的自动化,贸易中的电子商务的普及,网络财务软件的广泛使用,以及支付手段的多样化,审计信息化将是21世纪必然趋势。但是我国现今的基层审计单位的信息化现状是什么样的呢我国基层审计信息化的现状,审计人员;软件条件以及硬件条件如何在信息化的过程中有什么样的经验和教训呢带着这个问题,我联系了河南省新野县省审计局,并在那进行了我的专业实习。
本文所探讨的审计信息化是指,被审计对象进行财务工作和经营时,审计人员为了实现其审计目的,收集必要的审计证据,采取必要的审计程序,对企业的运营的合规性以及利用计算机以及网络生成的财务信息进行审计的工作。
2.实习单位介绍
新野县审计局是隶属于国家审计署的县一级的审计单位,编制大约30人。新野县属于河南省的经济不太发达的农业县,所以审计机构不像大城市那样有很多的审计事务所,审计单位只有审计局一家,并且被审单位也大部分是国有企业和国家机关。平时业务工作量并不太多,同一时间基本上只进行一家被审单位的审计。
四,实习体会
在校期间主要是学习理论性的知识,就算是有实际操作的机会也是很少的,而且缺少与社会与人打交道的机会。此次实习,不仅让我了解到把专业知识学扎实的重要性,更加重要的是要学会把理论知识用在实际操作,实际解决问题中,而且要学的透彻,用的熟练。有句话叫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不管是学习还工作都离不开勤奋踏实四个字,这是此次实习中我最大的体会。
篇11:交通意外保险协议[页3]_合同范本
三、保险人对每一被保险人遭遇任一类风险所负的给付上述各项保险金的责任,以该被保险人该类风险所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类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该类保险责任终止。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
二、被保险人违法、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四、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
六、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七、被保险人精神错乱或精神失常;
八、被保险人因检查、麻醉、手术治疗、药物治疗而导致的医疗意外;
九、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十、被保险人受细菌、病毒等微生物及寄生虫感染,或被保险人中暑;
十一、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二、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
十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十四、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五、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如发生以上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人同意承保后,保险期间自保险人收到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开始,至约定的终止日24时止。保险人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本合同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保险的3类风险累计保险金额为人民币80000元,其中:a类风险:人民币10000元;b类风险:人民币XX0元;c类风险:人民币50000元。
二、每一被保险人无论持有几份本保险,保险人对其承担的保险金给付责任以保险人有关规定为限,对超过限额的部分保险人不予负责。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三、投保人应于投保时一次缴纳全部保险费。
第六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保险人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有权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按约定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一、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或受益份额。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法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二、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并由保险人在保险单上予以批注。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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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审计建议书
工程现场踏勘是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踏勘工程现场,对于精准计算工程量,合理确定材料单价,准确审定工程项目造价,避免给国家建设资金造成损失,意义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审计中,做好现场踏勘这个环节,从中可以发现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是否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是有效防止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高估冒算等情况,是确保工程审计真实、合法、合规的重要途径。
为确保工程审计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现场踏勘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做好“核”字。对照施工图核查实际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无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现象。
二是做好“析”字,特别是隐蔽工程难以核查,重点分析隐蔽工程施工签证单,必要时采用钻芯取样,隐蔽工程往往也是施工单位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的途径之一。
三是做好“询”字,审计人员通过在施工现场询问参与项目现场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当事人一些关于项目施工管理相关情况,从中发现疑点问题,获取第一手审计证据,从而达到查深、查透的目的。
四是做好“记”字,审计人员要记全踏勘项目全程、踏勘时间、地点、内容、审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人员等。现场的工程量要对照图纸仔细测量,对图纸设计要求材料的型号、规格进行抽查复核认可,对踏勘单上描述的内容现场签字确认,并整理归档。
篇13:关于打造法治服务型政府的问题与建议_调研报告_网
推进机构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 增强 执政能力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四面山管理委员会自XX年9月以来,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主线,以建设“服务型”、“效能型”、“法制型”政府为目标,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切实提高了行政效能,在法制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中取得较好的成效。现就打造法制服务型政府谈几点不成熟的意见。
一、当前法制服务型政府存在的问题
(一)负债沉重下寻求非法生存。
据权威机构保守估计,全国乡镇财政负债在亿元至2200亿元左右,平均每个乡镇400万元左右,有的乡镇负债高达千万元。全国乡镇一级卖掉了能卖掉的一切,还欠债约2300亿。四面山于XX年千方百计偿债300多万,现债务还有800万元。随着税费改革的推进,合法收入和“非法”收入(计生、民政)的减少,将会进一步加剧债务,运行和发展举步维坚。
(二)“有限权力”承担“无限责任”。
“有权、有钱”的部门(如工商、税务、国土、广电等)权力和财富上收,进行垂直管理,但所承担的责任却没上收或没完全上收。上级部门的责任落到了乡镇身上,上级部门的任务压到了乡镇干部身上,而乡镇政府又缺乏完成这些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权力,造成了政府责任与权利失衡。乡镇每年都要与上级部门签订责任书,完不成就要挨板子,动不动就是一票否决。基层精力分散, 疲于奔命,该抓的抓不好,不该抓的少不了,无法突出重点,集中精力干好该干的事。
(三)现行体制与法制服务型政府不相适应。
现行体制下权力过于集中,机构设置臃肿,人浮于事现象严重。广大机关干部在法制服务型政府的打造中,观念没有完成从“全能政府”向“责任政府”的完全转变,没有完成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的完全转变,没有完成从“管理”到“服务”的完全转变。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敢用”。
(四)减负与增收机制不健全,农民增产不增收。
农业全免后,由于减负与增收机制不完善不健全,产生了“农民增产不增收”的怪圈。一是农业生产资料涨价20—30%,农民每亩田增加40元投入,与国家补贴大体上相互抵消。二是粮食降价,粮价跌了10多个百分点。此消彼长,农民并没有真正得到好处。“行路难、就医难、供水难、供养难、增收难、照明难、上学难”现象依然突出,不少农村已经开始退回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状态。
(五)农村公益事业受到极大冲击。
税费改革后,“一事一议”难以推行,农村公益事业无法举办。农村现在是“多数服从少数”,少数人不同意,公益事业就办不起来。如果基层组织要强行实施,那些不同意的个别人,动不动就去上访,而且往往是越级上访,基层干部就要挨批,越级上访挨批的更重,农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就成了泡影。形成了“过去无法,干部有法;现在有法,干部无法”的怪现象。
(六)农村政治思想工作形势严峻
无税时代,传统国家的集体观念瓦解,乡村出现了政治空白,老百姓越来越调皮,“有钱有粮不靠你,出了问题要找你,解决不好要骂你,弄得不好要告你”;乡镇体制改革后,老百姓对政府信任度下降,思想政治工作更加弱化;广播不响,农村精神文化活动难以组织开展、计生工作形势严峻。
以四面山为例,在景区3000多农民中,绝大部分青壮年外出打工,在家的是“三八六一九九部队(妇女、儿童、老人),对国家方针政策不了解,难以接受国家的一些惠农项目。农民“传宗接代”思想仍根深蒂固,不生儿子不罢休,搞计划外生育。对这样的农民,不严肃处理不行,处理起来难度又非常大。对政府发出的处罚通知,有的躲着软顶,有的当面撕毁硬顶,个别甚至无理取闹打骂干部。无法摆脱“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的怪圈,人口素质难以提高,构建有景区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任务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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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_合同范本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
本公司根据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和投保单的各项内容,承保被保险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特订立本保险单。
┌────────┬─────────────────────────┐
│ 投 保 单 位 │ │
├────────┼─────────────────────────┤
│ 被保险人人数 │ 人(详附被保险人名单) │
├────────┼─────────────────────────┤
│ 保险金额总数 │人民币 │
│ │(大写) │
├────────┼─────────────────────────┤
│ 保 险 费 率 │每千元 元 角 │
├────────┼─────────────────────────┤
│ 保 险 费 │人民币 │
│ │(大写) │
├────────┼─────────────────────────┤
│ 保 险 期 限 │自 年 月 日零时起 │
│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
│ 特 别 约 定 │ │
└────────┴─────────────────────────┘
保险公司(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保险公司计划书
负责部门数据统计、部门专栏管理、报销及其他综合事务管理。
?数据统计
1.每月统计项目承保情况,并报送风险管理部投资保险项目随机性统计。
2.考勤统计及各类非业务范围统计及报送。
?费用报销
代领导、同事及驻外人员办理报销等事宜,部内购置办公用品的报销事宜。
?综合事务
1.承保保单的装订、保险发票及收据的打印及保管。
2.文件扫描、复印、收发信件等日常事务。
3.部门在公司内部、外部开会有关事宜的准备工作。
4.公司内部及外界组织活动及时通知相关领导及同事。
5.部门固定资产清查,物品领用、购置,发放部门固定资产及资料保管。
6.接收部门外部文件,送相关领导审批及返还。文件管理。
7.OA部门信息管理。
(1)OA系统的要情通报和每周要讯的上传。
(2)部门专栏信息上传、维护与更新。
(3)部门员工信息的添加及维护。
保险公司职责篇3
负责承保制度的制定及管理,承保方案的设计或审核,以及相关的统计分析、客户服务。
篇16:《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经济信息服务项目,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就_________进行经济信息(中介)服务。服务内容、形式、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文件,期限及其他应予协作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应提供给甲方的文件,期限及其他应予协作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履行服务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提供服务的标准和验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支付给乙方报酬为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一次总付:__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
七、保密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7:保险单海洋货运_合同范本
中 国 人 民 保 险 公 司
(总公司设于北京 一九四九年创立)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
发票号码 保险单号次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
(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条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
│ 标 记 │ 包装及数量 │ 保险货物项目 │ 保险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
保 费______________费 率__________装 载 工 具__________________
开航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
所保货物,如遇风险,本公司凭本保险单及其有关证件给付赔款。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负责赔偿的损失或事故,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赔 款 偿 付 地 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 单 公 司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____
篇18:2025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范文
保险单号:
鉴于投保人已向本保险人递交投保申请,并同意按约定交纳保险费,本保险人依照承保险别及其对应条款和特别约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号牌││厂牌│┃
┃号码││型号│┃
┃发动││车架│┃
┃机号││号│┃
┃行驶││使用││座位││初次登记│┃
┃区域││性质││吨位││年月│┃
┃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保险│费率(│基本│保险费│赔偿限额│保险费小计┃
┃价值│金额│%)│保险费│小计││┃
┃││││││┃第
┃│险别│保险金额(赔偿限额)│费率(固定│保险费小计┃三
┃│││保险费)│┃
┃├───────┼───────────┼─────┼─────┨联
┃│全车盗抢险│││┃
┃附├──┬────┼───────────┼─────┼─────┨
┃│车上│车上座位│││┃被
┃│责任├────┼───────────┼─────┼─────┨保
┃│险│车上货物│││┃险
┃├──┴────┼───────────┼─────┼─────┨人
┃加│无过失责任险│││┃留
┃├───────┼───────────┼─────┼─────┨存
┃│车载货物掉落责│││┃联
┃│任险│││┃
┃险│玻璃单独破碎险│││┃
┃│车辆停驶损失险│││┃
┃│自燃损失险│││┃
┃│新增加设备损失│││┃
┃│险│││┃
┃│不计免赔特约险│││┃
┃无赔偿优待金额:保险费合计(小写)(大写):┃
┃保险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止┃
┃特别约定:┃
┃明示告知:1.收到本保险单后请即核对,填写内容如与投保事实不符,立┃
┃即通知本保险人采用机动车辆保险批单更改,其他方式的更改无效。┃
┃2.保险阅读所附保险条款,特别是有关责任免除和被保险人义┃
┃务的部分。┃
┃3.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等,应书面通知┃
┃本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
┃4.发生保险事故后,在48小时内通知本保险人。┃
┃被保险人地址:│保险人:┃
┃│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单日期:┃
┃│(保险人签章)┃
┃联系人:│┃
核保:制单:经办:
篇19:保险工作会议演讲范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上午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合规从你我做起”合规,通俗的讲就是合乎规范,考试不作弊是合规;开车遵守交通规则是合规,我们在工作中按照要求,恪尽职守更是合规,,包括今天我们大家安静地坐在这里听演讲,也是合规的表现,它无所不在的渗透在我们的现实工作和生活当中。
古人云,“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合规能够规范员工的行为,合规能够提高工作的效率,合规能够让公司更加健康、稳定的发展,对于我们农业保险公司来说,合规的意义和作用不言而喻。可以说,合规文化贯穿于我们安华发展的方方面面,贯穿于我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合规就在你我身边。
今天我们所在着力构建的安华公司的企业文化,如果缺失合规文化这一关键一环,那么带来的不仅仅是我们企业文化的缺失,更重要的是让我们一直坚持的稳健经营没有了立足点,健康发展丧失了可持续性!
那么将合规真正升华成一种文化,成为每个安华人的习惯和信仰,是我们规范操作行为之必然,是提升管理水平之必然,也是保证我们安华事业大发展的坚实基础。要始终坚持将合规的观
念和意识渗透到每个员工的理念中,使每位员工充分认识到合规经营绝不仅仅是合规部门或者合规人员的事情,它与保险机构的各个流程、各个工作环节和每个员工都息息相关,使之形成大众性的合规文化,并在这种文化的熏陶下合规经营。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全员合规、人人合规,才能有效控制合规风险,确保保险经营不偏离目标,实现经营价值的最大化。
从我自身的工作角度来讲,我是一名出纳员,我每天在工作中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章办事,作好收支凭证单据的填写、多种原始和记帐凭证的复核工作。每天我都会按时的将保费上划,清点库存,严格遵守我公司“收支两条线”的财务要求。我把合规管理的工作要求铭记在心,并且努力用自己最平常最真实的行动遵守公司的合规管理,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工作做起。
万丈高楼平地起,虽经风雨而岿然不动,是因为地基牢固。而安华事业大厦的拔地而起,历经风雨而面无惧色,更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付出和合规文化的深入人心。
相信在同业竞争激烈、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今天,我们安华的员工,不论你身处哪个岗位,工作在哪个地方,只要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用高尚的人品和操守,用实实在在的人生,肩负起自己的责任,就能为安华事业贡献自己一份的力量。我相信,平凡的一滴水也会折射出太阳的光辉,平常的一块砖也会垒起万丈高楼,最后我想说的
一句话就是,合规从你我开始,共同努力,希望就在前方。
谢谢大家!
篇20:家庭财产长效还本保险条款[页2]_合同范本
保险期限
第十二条 从签发保险单次日零时起,被保险人只要不提取保险储金,本保险在XX年内(含XX年)有效,XX年后可以续保。
赔偿处理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公安部门证明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第十四条 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以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五条 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应当相应减少。减少金额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第十六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本公司索赔,也可向第三者索赔。被保险人如向本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本公司向第三者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 保险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当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八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他保险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险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投保,本公司仅负按比例分摊的责任。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保险事故的发生,对本公司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合理建议应认真付诸实施。
第二十一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名称、保险财产占有性质、保险财产所在地址、危险程度等事项如有变更,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同时立即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条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条至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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