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委托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管理方(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_______________ 建设需要,委托乙方对该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该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1 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造价进行同步跟踪审计。其中,同步跟踪审计造价的工程具体包括:全部桩基工程、土建工程;内外装饰工程;强弱电系统安装调试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报警、暖通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场地围墙、道路、停车场、绿化等室外附属工程等。
1.2 具体委托工程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条乙方工作
2.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日内组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跟踪审计
小组”(简称跟踪审计小组,具体人员名单附后,人员发生变化时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所更换的人员资质、经验等不得低于原人员),履行跟踪审计义务。
2.2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方)提交跟踪审计方案。跟踪审计小组按项目建设单位批准的跟踪审计方案进行跟踪审计。
2.3 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提供工程建设主要材料的价格信息,参与有关暂定价部分材料、设备的招标、询价工作,为材料的择优采购提供合理、准确的价格依据。
2.4 及时审核工程形象进度,为业主控制造价和拔付工程进度款提供依据。
2.5 根据甲方及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严把现场经济签证关,每份签证都应做到现场验收、现场测量、现场签证,对不合理
签证一律拒签。
2.6 遇设计变更,应及时完成工程设计变更部分造价编制,进行功能价值比分析,同时进行多方案比较,在保证安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造价。根据甲方及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严格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2.7 根据项目需要参加有关工程例会、现场协调会、施工图审查与技术交底等会议,对工程管理现状提出管理建议书,向业主提出工程造价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2.8 自接到有关签证等跟踪审计资料起5 日内给予委托方明确书面答复意见。
2.9 参于清单缺项或月结算审核中有争议的工、料、机消耗量现场测定工作,就该部分的造价提出书面意见。
2.10 承包方双方发生索赔时,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
2.11 每月向委托方出具跟踪审计审核报告。该报告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进度、审核结果、造价变化情况、跟踪审计方案执行情况,存在的普遍性(或主要)问题及处理建议等。
2.12 在本工程主体结构、幕墙工程、装修工程及其它任何分包工程施工招标时,按甲方时间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并按甲方时间要求完成对招标中心编制的清单和控制价的复核。如因乙方未及时复核出招标清单中的错误,造成清单误差超过土3%勺,超出土3 鸠外部分工程价款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办理委托事务的依据
3.1 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关于工程造价的法律规范、政策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定额;
3.2 本合同;
3.3 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变更;
3.4 工程施工合同造价条款(包括招投标文件);
3.5 工程施工现状;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 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纸1 套,施工合同副本一份,招投标文件副本一份及其他与造价有关的文件。
4.2 督促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按批准的跟踪审计方案要求配合有关跟踪审计工作;督促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交跟踪审计必要的工程资料。
4.3 协调乙方在审计过程中与有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
4.4 提供跟踪审计人员必需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桌椅。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审计费用和报酬;
5.1.2 及时提供跟踪审计所需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审计所需的工程资料;
5.1.3 及时向跟踪审计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桌椅。
5.2 乙方责任
5.2.1 应根据工程进度及甲方要求,安排相应资质审计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履行跟踪审计义务。
5.2.2 保证跟踪审计人员依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造价条款、施工现场实况和查验情况,审核施工单位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
5.2.3 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方)、监理单位等报告跟踪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2.4 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于每月5 日前完成上月审核工作并出具月审核报告,并保证月审核报告真实、准确。
5.2.5 保证乙方及其指派的跟踪审核小组人员廉洁自律,不得向施工单位收取任何报酬或取得其他利益。
5.2.6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 日内,向委托方出具项目跟踪审计报告和决算初审报告,甲方
将另行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复审,如复审结果与初审结果误差超过土3%除扣减剩余的跟踪审计费用和履约保证金外,甲方还保留追诉的权利。
第六条跟踪审计时限和报酬
6.1 跟踪审计工作自进驻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全部结算审定并报各方确认,出具审核报告后为止。
6.2 合同价______________ 。最终跟踪审计费二所跟踪审计项目的工程总决算价x 中标费率。
6.3 审计费用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每二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合同价的15%支付至合同价的
90%止,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决算复审后付清。
第七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7.1 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和乙方完成委托事务的质量、效率等情况,增减委托事务。
7.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合同解除
7.2.1 双方协商一致;
7.2.2 非甲乙双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的委托事务无法或没有必要办理;
7.2.3 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或没有必要履行;
7.2.4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甲方违约责任
8.1.1 甲方不及时向乙方提供办公场所、跟踪审计必须的工程资料,造成不能按时进行跟踪审计,延时责任由甲方承担。
8.1.2 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且未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按本合同跟踪审计费用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终止合同之日止实际完成工作量占全部工作量比例收取咨询服务费,并向甲方出具完成工作量清单和工作成果文件。
8.2 乙方违约责任
8.2.1 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组建符合甲方要求的跟踪审计小组,因此影响工程建设的,应赔偿
甲方全部损失(包括工程施工方的索赔)。不能组建符合要求的跟踪审计小组超过2 周,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须支付合同价20% 的违约金。乙方现场常驻人员由甲方进行考勤,每人每缺勤一天,罚款500 元,累计缺勤15人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8.2.2 乙方指派的人员如不具备相应资质,应及时更换,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价5%的违约金。
823 乙方不及时提交跟踪审计方案、报告(包括月结算审核报告)意见的(因甲方、监理单位、承包商原因所致除外),甲方有权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仍未提交的,乙方每次按合同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4 跟踪审计人员和工程承包商窜通,损害甲方利益的,一经发现,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应付跟踪审计费,同时乙方须支付合同价20%的违约金,并同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2.6 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转由第三人承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的50%违约金,发生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827 因跟踪审计人员违背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造价条款等,出具的跟踪审计结果不真实、不准确,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相应损失赔偿责任,同时乙方每次按合同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3 双方有其他违约行为,应立即补救更正,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争议解决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停止履行合同,但下列情形除外:
1、委托事务已办理完毕;
2、双方同意;
3、仲裁机关的生效文书裁决。
第十条其它
10.1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乙方合同签订进场后第9 个月返还履约保证金的50%剩余部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无息)。
10.2 、甲方全权委托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具体管理并行使甲方的权利和履行甲方的义务。
10.3 本合同一式十三份,甲乙丙双方各三份,采购中心四份。
10.4 本合同于签订
10.5 本合同于签订之日生效。
跟踪审计小组人员名单: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更多相似范文
篇1: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条例,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总建筑面积:
规划用地面积:
住宅建筑面积:
商业建筑面积:
其他物业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范围: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门厅、房屋承重结构、房屋主体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内天井、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承重结构部位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电梯、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监控设备、水泵、水箱、垃圾桶、绿化设施、庭院中的桌、椅、小品等。
3、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绿地、道路、化粪池、机动车停车场、变电站、沟渠、池、井等。
4、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5、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6、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经营管理;
7、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管服务;
8、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的管理服务;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巡查服务;
1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账务管理;
12、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增值无偿服务;(详见附件三)
2、特约有偿服务;(详见附件三)
3、协助甲方处理与甲方工作相关的业主投诉,协调甲方与业主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乙方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费用按以下标准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
住宅物业服务费:
商业物业服务费:
第六条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包括电梯保养费用和年检费用。但不含电梯及其他公共设施、设备水电耗能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不含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 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按政府有关部门收费标准执行﹚;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管理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公司管理费用摊销;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业主应于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日期内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一、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以下称空置房),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按 元/每月每平方米标准支付给乙。
二、 甲方将未售出用于出租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按相对应的物业类型服务费标准全额向乙方支付,甲方同时承担相应的公摊、公共维修储备金等费用,支付方式为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费费。
三、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四、 物业服务费交费方式:物业服务费自甲方通知业主办理交房手续的当月起,由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入伙之日向乙方全额预交12个月物业服务费(未按时办理收楼手续业主亦按自此交费日期、交费方式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以后均按6个月为一个收费阶段向乙方预交下一季度物业服务费,具体交费日期为每个收费阶段第1个月的 25 日前。
第四章 物业管理相关费用
第七条 业主应于乙方接管之日按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向乙方一次性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用,建筑垃圾放置于乙方指定位置,由乙方负责清理。
第八条 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由环卫部门按规定向业主(使用人)收取或委托乙方向业主(使用人)收取。
停车费、车位使用费:小区车位的配套设施如停车棚、车位区分设施、照明设施、电源由甲方负责安装到位,乙方负责管理经营。
一、 产权属甲方所有的停车位,根据甲乙双方商议另行签订委托经营协议。
二、 地面以地下出租的车位清洁服务费标准将按 市普通住宅小区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申报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所收费用归乙方所有,用于弥补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经费不足。车位清洁服务费用标准为: 元/月·个(以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的标准交纳)
三、 地下已出售的车位由相应业主向乙方按 元/月·个的标准交纳车辆清洁服务费。
第十条 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费用分摊
电梯运行电费、公共照明等公共设施设备能源消耗电费,由乙方据实按月公布,向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按月据实分摊,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应按乙方规定时间交纳。逾期,乙方可按照供电供水部门滞纳金标准向逾期交费的业主及使用人收取水电滞纳金。
第十一条 电梯维护费:1至4层(含4层): 元/月·户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 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进场对物业进行承接,甲乙双方各派2人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共用部位: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室外墙面、屋面、住宅大堂、公共门廊(走道)、架空走廊、楼梯间、水电及通信用房、管理用房、消防用房和电梯间等部位。
2、公用设施设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绿地、水箱及供水设施、给排水管道、化粪池、电视通信线路、宣传栏、电梯、照明系统、消防系统、避雷装置、设备用房、管理用房、公共停车场和监控设施等设备。
第十四条 乙方按政府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报告及项目现状进行接管验收,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如存在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限期返修。如甲方委托乙方维修,维修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
第十五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业主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业主资料和产权资料及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他资料。
在交房时,由业主与乙方共同查验到业主自用部位、设施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处理,并对问题进行跟踪。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相关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将于 年 月 日 时 分进场承接物业。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公示、 纠正 、责令恢复原状、收取补偿费用由乙方恢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小区临时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期间相关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面积约60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五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二十六条 本项目的广告位由乙方全权负责经营和管理,广告位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第七章 专项维修储备金
第二十七条 专项维修储备金依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专项维修储备金由业主按 元/月·平方米向乙方预存,专项维修储备金专款专用,由乙方提出维修使用计划,甲方审批后按计划实施,专项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由全体业主以所拥有物业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
第二十八条 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的小区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专项管理,每半年向全体使用人公布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九条 业主转让物业的所有权时,所结余的专项维修资金不予返还,随物业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致使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务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达标,如乙方无法达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三十二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水电费用的,应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五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因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限:无期限,自乙方正式进驻承接欧景蓝湾二期物业服务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与新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终止,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甲方。
第三十八条 甲方在与业主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将本合同中约定的业主的权利义务条款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或附件。
第三十九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连附件共十捌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直播公司服务器采购合同书
买方:
委托代理人:
卖方:
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_月___日根据《民法典》等法规,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采购设备内容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备注:
本合同总价为设备供货、安装及技术、售后服务等的全部费用,实行固定总价包干。除发生下列因数可调整合同价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调整任何费用。
2.1买方提出的设备变更或由卖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买方同意采纳方可调整。
2.2若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费用增加使卖方直接损失的费用,经鉴定核准,买方酌情予以一定补偿。但属卖方可以预见、预防,而卖方预防不力所造成的损失,不予补偿。其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3、设备质量及其管理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且原包装未拆封的;提供的产品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买方将在现场拆封,并按厂方提供的装箱配置单验收,买方要求安装操作系统除外。
4、产品包装
为了保证设备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设备锈蚀、失缺或损坏,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5、本合同产品严格按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进行质保。
6、交货时间:
7、双方责任
7.1买方
(1)按合同规定向卖方支付货款。
(2)组织对设备的验收
7.2卖方
(1)卖方按合同要求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售后服务。
(2)对设备质量问题,无条件承担责任,并在最短时间内给予处理,确保买方正常使用。
8、付款方式与结算
对于货款支付,可根据需要选择____种方式。
A、无预付款,卖方设备供应齐全且卖方对买方的安装调试完成后,两日内,由买方一次向卖方支付全部货款,卖方需向买方开具销售发票。
B、采购方根据买卖双方的协议,本合同签订生效后____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_____%的设备预付款;卖方设备供应齐全且卖方对买方的安装调试完成后,买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全部余款;
9、违约责任
9.1设备质量责任
(1)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凡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处理。
(2)由于买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由买方负责。但卖方保证及时给予补齐和修复。
9.2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买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逾期交货卖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计算向买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千分之四。如买方不能根据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按拖欠部分总价计算向卖方赔偿违约金,每拖欠一天,罚款千分之四。
(2)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卖方不能交货,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交货部分货款的5%计算。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退货部分货款的5%计算。
(3)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迟交货合同总价的20%,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卖方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4)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
10、仲裁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卖、买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同等生效。
买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卖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篇3:服务采购合同
甲方(客户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特定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1)。
一、 服务内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附于本合同并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1所列的设备。设备的型号、参数的标准见附件1。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应无条件更正,而不另外收费,并对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以附件1所载明的为标准。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误,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3、乙方的服务承诺:
1) 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附件1所列采购、服务的请求后,在48小时内给予响应并提供采购与服务,特殊情况下必须12小时内提供采购与服务。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采购与服务,必须按照合同附件1规定的标准进行。
3)采购商品必须为行货正品,提供假冒伪劣的商品。
二、 采购、服务费的支付
1、服务费收取标准:在保修期内并且在甲方处购买的商品必须无条件免费上门服务,超过保修期或者在第三方购买的商品上门检查修理后收取检查维修费,先报价再维修、更换。
2、本费用结构仅限於附件1中列明的商品。如果甲方要求扩大项目范围,或因甲方改变已经议定的项目内容导致乙方需重复进行项目步骤,乙方将需要重新评估上述费用结构。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项目服务费按阶段以人民币形式支付。每月甲方将在验收确认服务完成合格,乙方向甲方进行对账无误后,乙方出具税务发票,至发票之日起9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费用。
4、乙方先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保证金,保证其工作的按时、顺利完成。
三、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拖延服务时间,造成甲方经济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付全部责任。
3、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按时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并取消已方后期服务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对企业的经济赔偿。
四、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想终止合同必须得到另一下同意后本合同终止。
2、附件1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产生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备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要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5、甲方向乙方采购商品也遵循这一合同原则。
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其公司的有效证件。
7、本合同有限期1年,自20xx年 月日开始到20xx年 月日结束。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点: 地点:
日期: 日期:
篇4:产品采购合作服务协议
甲方:
供方/乙方:
需方/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价格条款
1、乙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甲方,按照报价单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优惠价格执行。
2、每个月结束前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个别产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三、支付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发票,经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乙方的货款,乙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乙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甲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四、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规定送货,甲方有权退货。
六、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产品采购合作服务协议
合同号: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所在国: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所在国: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以[ ]FOB或[ ]CFR或[ ]CIF或[ ]FCA或[ ]CPT或[ ]CIP术语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质/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详细记录(如果具体合同要求)
3.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许在金额及数塾上有______%的损溢,由[ ]卖方或[ ]买方选择。
5.FOB/CFR/CIF/FCA/CPT/CIP单位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
6.总额: 实交数量按照第4款规定,比原定数量损溢______%,则应对价格作出相应的调整。
7.原产国及生产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运输标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装运
9.1 装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3 卸货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 [ ]允许,或[ ]不允许“甲板上”装运。
9.5 [ ]允许,或[ ]不允许转运。
9.6 [ ]允许,或[ ]不允许分批装运。
9.7 [ ]集装箱运输。
9.8 最终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9 卸货港转货商/货运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支付条款
卖方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1 支付方式
(1)信用证
[ ]10.1.1 (这一段将作[ ]保留或[ ]删除)
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__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的价款,即___________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
[ ]装运回后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______天。
[ ]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
[ ]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月。
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 ]10.1.2 即期付款
买方应于
[ ]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日
[ ]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
通过_____________银行,以[ ]电传,[ ]SWIFT,[ ]信函,[ ]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____________的
[ ]即期付款信用证
[ ]议讨信用证。
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
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 ]10.1.3 延期付款
买方应于
[ ]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日,[ ]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_____银行,以[ ]电传,[ ]SWIFT,[ ]信函,[ ]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_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凭[ ]即期 ,[ ]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 ]提示单据,进行[ ]承兑, [ ]延期付款,[ ]议付
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
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2)托收
[ ]10.1.4 凭单付款(D/P)
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所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 ]10.1.5 承兑变单(D/A)
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____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3)汇付
[ ]10.1.6
买方应于 [ ]收到所需单据后______天内, [ ]提单日后______天内,以 [ ]电汇, [ ]信汇,[ ]票汇 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帐户。
10.2 有关单据
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汇票
向[ ] ____________(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 ]买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 ]1)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___________(银行)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 ]空白抬头,[ ]空白背书,并注明[ ]运费已付或[ ]运费待付。
[ ]2)签发给____________(银行)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 [ ]预付,[ ]已付或 [ ]待付, 通知____________(银行)
[ ]3)多式联运单据
[ ]4)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 ]5)铁路运输单据
[ ]6)信使及邮递收据
3.其它单据
1)商业发票
2)[ ]保险单 [ ]保险凭证
3)由____________(银行)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4)原产地证明 [ ]FORM A(普惠制原产地证)
5)装箱单
6)重量单
7)[ ]发货通知书 [ ]装船需知
1到7项单据需要原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
4.其它单据(如要需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 银行费用
依照根据上述 10.1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
[ ]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
[ ]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
[ ]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
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11.交货条款
11.1 包装
所有货物均须包装,以防止因受潮、生锈、水份、腐蚀及震动致损,且包装应适合[ ]海运,甲板上/非甲板上运输,[ ]多式联运,[ ]集装箱运输。
卖方应承担货物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的责任。
如果待运的货物中包含有易燃危险品,卖方应在每一包装表面注明运输及搬运中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识别号码或国际惯例及/国际规则中对此类物品要求的其它标记。
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11.2 装运条款
11.2.1 如果是在CFR或CIF条件下装运,卖方应在装运前不迟于______日,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买方装运船名、船籍、船龄和其它有关该船的详细情况,以及每次装运货物的合同号。经买方对船只公司确认接受后,卖方才可装运。但买方不能无理延迟上述确认,买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最迟5个工作日内做出确认,否则即视为已被确认。
11.2.2 如果是在FOB条件下发运货物,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期订舱。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至少______天,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将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量、总体积以及货物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于装运船只预计抵达装运港的日期至少______日前,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适合装运的日期、买方应至少在船只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前______日,通知卖方船名,预计抵港日期及合同号,以便卖方办理装运。如果需对运输船只或到达日期做出变动,买方或其货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但不能迟于预计抵达日前______日,以便卖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只未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后______日内抵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自______日后开始计算的一切实际费用,包括仓储费及利息。但这不影响卖方根据合同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规定所要求的索赔。
如果运输船只按卖方通知到达装运港而卖方未能按规定及时货物备妥待运,那么卖方应对空舱费及滞期费负责。
11.2.3 如果是在FOB/CFR/FCA条件下发运货物,卖方应于货物装运完毕后立即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发出发货通知书。该通知书应包括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毛重、尺寸、发票金额、提单号、启航日及预计抵达卸货港的日期。
如果在FOB或CFR条件下装运货物时,卖方未及时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发出发货通知以致买方不能及时投保,那么卖方应对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的损害和/或损失负责。
11.2.4 此条款应作保留或删除
货物装运后,卖方应[ ]随船将下列单据的副本一式两份发送给买方:
(1)海运提单(或根据10.2条第2款要求的其它运输单据)
(2)商业发票(分批装运时须注明装腔作势船批号)
(3)装箱单
(4)重量/数量
(5)原产地证书
(6)由____________签发的品质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7)所需的其它单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5 卖方应在实际装船日后______工作日内向买方或其指定的收货人航寄上款所列单据副本各一份。
11.2.6 装运期以第10条规定的信用证的及时签发为准。
发货日指提单日,航空运单日期,铁路发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日期。
12.保险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 ]平安险,或[ ]水渍险,或[ ]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担保(分别选择13.1或13.2)
[ ]13.1 卖方应保证所交付的所有货物的品质、规格和包装符合合同规定。担保期应持续到
[ ]若为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______月;
[ ]在卸货港完成卸货日后______月,但最迟不能超过交货日后______月;
[ ]货物到达目的的港日后______月,但无论如何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月。
[ ]双方接受签署的验收证书之日后______月,但不能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月。
[ ]13.2 卖方应在保证其根据合同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及包装符合合同规定、卖方不担保货物适合特定目的或环境,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在签订合同时已告知卖方。担保期一直持续到
[ ]交货日后,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______月。
[ ]在卸货港完成卸货之日后______月,但最迟到交付日后______月
[ ]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后______月,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月。
[ ]双方签署验收证书之日后______月,但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月。
13.3 如果买方发现货物违反上述担保,并根据第17.1条在担保期内通过卖方,而且违反担保的原因在于卖方,那么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应根据第17条来解决买方担保权利和卖方担保义务。
在工厂的书面说明有误,或者对产品非正确使用,或者根据产品的正常损耗性质而对产品的零部件造成的正常损耗的情况下,应排除卖方的担保义务。
14.检验
14.1 交货前检验(从14.1.4或是14.2.2中选择一款)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检验机构申请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境、重量、包装、安全、卫生及健康要求根据
[ ]本合同中的规定,或
[ ]____________标准,进行检验。
上述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必须出具的单据之一。
检验机构;
在中国:a)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b)__________________(如果中国的法律、法规允许其它的检验机构则加入)
在德国:____________(如果强制要求检验则加入)
[ ]14.1.2 工厂检验
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买方出具工厂根据
[ ]合同的规定,或
[ ]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安全、卫生或健康要求签发的检验报告。
上述检验报告应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出具的单据之一。
14.2 到货检验
为了实现担保存权或其它请求权,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
[ ]最终目的地
[ ]卸货港后
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
检验机关;
在中国:a)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德国:____________(根据买方的选择或德国法则加入)
买方应在检验前向卖方发出检验通知,以便卖方有充足时间参加检验,卖方可以自行决定并承担费用参加检验。如果买方及时通知而卖方不参加。则检验可在卖方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买方应根据本合同第17.1(a)和(b)的规定进行检验。
15.不可抗力
合同当事人因洪水、火灾、地震、雪灾、旱灾、冰雹、风或其他该方当事人无法控制,并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免责。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响其履约的合同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条件的发生,并应在事件发生后不迟于______天向另一方发送由有关机构或某一中立且独立的第三方出具的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______天,合同双方可协商合同的履行或终止。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月内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终止,则任一方应自行承担各自的费用,且不能对解除合同有关的损失要求赔偿。
16.延迟赔偿
16.1 如果买方在到期时未支付价款,则其有义务向卖方支付未付价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按从到期日至实际支付日以息______%计算,该逾期利息应按卖方要求支付。
16.2 未及时开具信用证
如果买方因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开具信用证,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期,则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开信用证每_____日收取信用证金额_____%的比率计算,但罚金不能超过买方应开而未开信用证总金额的______%。在计算罚金时,少于_____日应视为______日。
16.3 未及时交货
如果卖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期,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交货物每______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计算,但是,罚金不能超过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在计算罚金时,少于______日应视为______日。
16.4 在不影响合同双方根据第18.1条享有的权力下,第16.1条且/或16.2条且/或16.3条规定的赔偿应是对于由于此种延迟而造成的损失的唯一赔偿。
17.期间
17.1 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在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
[ ]a)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______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日
[ ]b)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_____周内列出索赔理由,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并且卖方应对此负责,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立即,或至多______周内,自己承担费用
[ ]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买方不得对所受损失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卖方显然未能修理或替换。
[ ]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并且如果买方因卖方而遭受损失的话,则根据第17.4条向买方赔偿。
[ ]根据货物瑕疵程度,如果买方遭受损害、损失,则根据其受损害的程度和损失的数量,通过双方协议对货物降价。
如果在双方协商的时间期限内,修理、替换或降价显然没有达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种不符达到了根本性违反合同,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7.2 如果买方未在第17.1(a)和(b)规定的时间内要求索赔,则买方应放弃对数量不足或明显的质量缺陷要求索赔的权利。
17.3 卖方在收到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____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求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刚买方的索赔要求则被视为接受。
17.4
[ ]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应限于直接损失和直接损害。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 ]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或因违约而构成的卖方的责任应限于总额____________。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至于下述情况,上述选择之一不适用:
违约一方应对因其违约而给未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负责,如果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其已知的事实和情况预见到或理应预见到其违约可能导致未违约方造成损失。
18.终止合同
18.1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或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______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18.2 合同终止不影响终止合同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据17.4条要求对应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19.税收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中国政府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 ]买方[ ]卖方,即本合同的中方来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 ]买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
所有税收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为准。
2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的条款应依照国际商会提供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1999)国际商会第460号出版物》予以解释。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包括有关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终止的问题应最终通过仲裁来裁决,排除通常的法院对争议作出判决。
为了以仲裁来裁决争议,案件应提交给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进行。
[ ]德国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应在德国___进行。
[ ]____________(合同双方同意的其它国际仲裁机构例如巴黎国际商会的仲裁机构、苏黎世商会的仲裁机构或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仲裁过程应以英语根据双方选择的上述各仲裁机构的程序规则进行。
22.通知
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应有专人送交,传真、电传发送或航空快件寄送,当在合同抬头指定的地点由合同方派专人送交时,或若合同方以传真或电报的方式发送,则发送日后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则另一方收到信函时,通知应被视为送达。
23.其他
23.1 附件应构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
23.2 本合同用英文书就,文件用____________(语言)
23.3 生效日期
本合同应生效于(生效日期)
[ ]从双方授权的代表正式签订日起。
[ ]经____________签署并批准后,如果法律要求批准。批准应在买方签署并通知卖方后30天内取得。
[ ]其它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条款由买方和卖方协商同意,买方、卖方签字如下。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6:产品采购合作服务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甲方将 设备的提供、安装、调试、以及验收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2. 工程名称:设备提供、安装、施工合同。
3. 施工范围:
4. 工程地点:
5. 工 期:
4.1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天
4.2甲乙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下雨、台风、高温天气及节假日等因素,(除本合同定义的不可抗因素外)。甲方提出的合理的赶工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完成,甲方不再支付赶工费用。
4.3 如乙方未在4.1条给定工期内完成本工程并通过甲方全面验收,每延期一天,乙方将承担本合同价款的1‰违约金。
4.4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停水、停电(连续停水、停电超8小时)等不可抗的因素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顺延时间以甲方项目部签字为准。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5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h内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直至甲方下达进一步的指令。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5. 合同价款(最终决价):
本合同属于 合同,合同金额为: 元整(¥ 元)人民币。 乙方不得以图纸、报价清单或未说明之项作为追加工程款的依据。
第二条 工程款支付
按合同当期进度可请款日期定为每月20日送请款单至工程部审核,次月30日为公司付款日期。
1.第一期为本工程预付款为总价的 %(即元)。
2.第二期为乙方施工完毕,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即元整)。
3.第三期为保留款%(即 万元整)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年,期满如无质量问题全额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
第三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1. 甲方项目负责人:
2. 乙方项目负责人:
3. 工程甲方代表 : 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2. 负责组织甲方规划部、工程部、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3. 根据乙方申报的开竣工报告,确定开竣工时间。
4.乙方送请款单以及相应证明文件齐全,甲方应按时付款。如甲方延迟当期付款金额,按当期金额月利率的1%利息作为违约金;乙方应按时保量的将后期工程完成,不得将工期延期或因此停工。若乙方出现延期或停工,甲方得另行组织施工,相应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异议。
5. 其他甲方需做事项: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 按照国家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担负设备的提供、安装、调试以及验收工作,以及负责 工作。最后完成甲方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
2. 与甲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3. 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 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5. 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表、竣工图、验收记录表以及施工前、中、后的照片记录,并移交档案作为请款依据。
6.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赔偿除外。
7. 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8. 做好施工现场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9.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
第六条 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等级:按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并提供缺失整改前、中、后期的照片作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双倍扣除乙方单项工程款。
2. 质量评定部门:甲方 、政府主管部门等单位。
第七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甲方、政府主管部门等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2.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八条 保修条款
1.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
2. 保修期限: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内起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因乙方原因延期返修时期,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甲方得从保修金中相应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 争议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威海市人民法院仲裁。
第十条 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线路、变电所停电等事故,所发生的损失,也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担负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三份,乙方一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2. 除正常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二条 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建设工程造价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委托单位:
咨询单位:
第一部分(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 四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份
委托人:(公章) 咨询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年月日
篇8:汽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 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 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乙方公司(盖章):
现场代表(签字)现场代表:(签字)
证件名称:证件名称:
颁发机构:颁发机构: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篇9:服务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公司
为了保持本村卫生环境清洁,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提高健康水平。为明确责任,经双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服务期限及费用
1、保洁服务期限:为期 年。
2、甲方每月按 元人民币为标准付乙方工资。
3、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二、保洁的形式和范围
1、保洁形式为: 全村范围。
2、每天保持清洁一次。
3、保洁范围:甲方指定的公共区域垃圾,乙方负责将垃圾池的垃圾清理干净并运送到指定区域。
4、保洁标准:环境清新整洁,符合卫生标准。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用;
2、甲方有权指派专人定期不定期按照卫生保洁标准进行检查,如发现不符合甲方要求,以口头形式通知乙方立即整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对保洁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征求甲方对保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耐心听取村干部和群众的批评和建议,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甲方反馈。
2、乙方可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和甲方的保洁要求自行安排工作程序。
3、乙方要求安全操作、文明作业。卫生保洁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由于年龄和体质的问题在工作中发生疾病和其他人身安全事故、运载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其责任与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协议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该本着友好、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10:物业安保外包服务采购合同
信息系统设备外包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拥有的电脑网络等信息系统设备达成外包服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关系?
甲方为电脑及网络等信息系统使用者,即外包服务使用方;乙方为电脑及网络等信息系统外包服务供应商。
二、?服务方式
1、?订立正式服务合同后,乙方每月派技术人员_________次,进行系统优化,查杀_____等一般维护,并解决遗留问题。
2、?如甲方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可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先以电话、电子邮件、远程登录等方式提供解决方案,如无法解决,乙方在最短时间内上门维护,也可根据甲方约定的时间_____。
4、?乙方还会帮助培训甲方指定人员,进行一些简单的维护和问题解决,以能够尽快尽好地解决问题,使信息系统故障时间减至最低。
三、?服务标准
1、?乙方通过事前精心维护和事后及时响应,尽最大努力保障甲方信息系统设备的稳定运行。
2、?乙方为甲方设备建立维护档案,并严格恪守甲方一切的商业机密,配合甲方数据信息的安全使用。
3、?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软件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但不对甲方使用软件(除乙方销售给甲方的软件外)的版权负任何责任。
四、?服务内容
1、?服务种类综合包月服务
2、?服务项目(it基础服务外包服务内容)(附于合同附件)
五、?合同执行
1、全年服务费用合计____,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先支付给乙方____,并在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支付余下的____。乙方自收到甲方首笔款项后,开始提供服务。甲方____年内系统扩充,不另外_____(不超过____台电脑)。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修改、增删本合同条款内容,应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加入本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合同执行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提交上海市_____委员会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合同有效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略)
篇11:服务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采购商): 已方(供货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充分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______(以下简称”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金额详细的情况要见甲方采购订单或对方报价单。
第二条:甲方对产品的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地批量生产。
第三条:产品质量:
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质量为准,同时产品应当符合行业标准。
第四条: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甲方住所地
第五条:运输
乙方应负责安排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i费等相关费用。
第六条: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1、单价: _________________
2、总价: 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方式:甲方收到乙方全部产品并按照本合同产品质量条款验收合格后把货款一次性全部付清。
4,甲方应乙方的要求将上述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如下帐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5、乙方应在产品交付的同时给甲方开具与合同总金额相对应的国家正式增值税发票。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确认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产品生产中不得无故更改。
2、按本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或重做。
2、按本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乙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于甲方所在地签署,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均应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一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采购服务合同
申报审批表编号: 甲方(采购人): 合同编号: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点:
乙方在 组织的 采购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依据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全新的标的(物资/工程/服务)。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
2、交付的产品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型号规格以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一致。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三、交货时间:
四、交货地点及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
六、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保期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2、本合同不允许转让,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七、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2、每一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产品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3、乙方对运输产品进行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大型或者复杂项目由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验收具体事宜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三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违约。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结算方法及期限
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
2、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除另有规定外,按人民币结算款项。
3、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十一、质保金:需提供质保金的项目,采购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经验收合格支付货款时,应扣除 %的质量保证金,待 年后本次采购的货物未发生质量问题,所扣质量保证金将无息退还给供货单位。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产品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由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总值20%的违约金。
十三、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十五、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十六、违约终止合同
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2、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七、破产终止合同
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十八、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约定由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县招标采购局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篇13:汽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车辆维修服务条款:
一、维修服务对象:
1、 甲方核定好车辆明细名单作为合同附件交予乙方,乙方为甲方核定好的车辆提供维修服务和零配件供应服务并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对以上服务行为给予认可并承担偿还责任。
2、甲方更改车辆明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
二、维修程序:
1、乙方收到甲方送修车辆后根据乙方送修人员的送修单开具派工单,并由甲方送修人员签字认可。乙方根据派工单上所开具维修工项进行维修。
2、单次维修价格在人民币5000元或以上时,乙方应及时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并根据该车情况列出维修项目、需更换的配件、维修时间、维修费用。由甲方委托代理人确认后方可进行维修;
3、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费用或延长维修时间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1个工作日内应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三、维修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施救费、税金、拖车费等,收费标准按江苏省维修工时收费标准执行。
1、人工费指每车每项目每次的收费,单价为人工费:_25_元/工时(由市物价局核准)。
2、材料费指维修所使用的配件费用的合计;
3、施救费:每公里3元乘以来回里程数,外出施救费最低100元/次。
四、乙方必须保证车辆维修的质量。维修车辆出厂前,乙方必须进行质量检定。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相应配件费用及工时费用,由乙方负责。维修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里程为:
A、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两万公里或者一百日。
B、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五千公里或者三十日。
C、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两二千公里或者十日。
五、送修车辆移交及结算办法:
1、乙方维修好车辆时应及时通知车主单位,在移交已维修好的车辆时将"结算单"一并交予车主单位;
2、车主单位应仔细检查已维修好的车辆,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乙方提出,如无异议的,应及时办妥车辆的移交手续并由甲方送修人员在"结算单"上签字认可,甲方对以上服务行为给予认可并承担偿还责任。
3、乙方给予甲方10000元信誉额度,在此额度内,甲方车辆维修完成后可由送修人员签字挂账,超过信誉额度后甲方必须及时结算,否则乙方保留采取留置措施的权利。
4、甲方在收到"结算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算,结算时间为每月一次,每月30日前结清当月维修及配件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
1、 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 对经乙方已维修出厂的车辆,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与"结算单"项目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七、甲方的义务:
1、必须按时接收已维修好的车辆并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
2、必须按时支付车辆维修费用;
3、监督乙方按合同要求和乙方的承诺提供服务。
八、乙方的义务:
1、优先为车主单位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2、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
3、保证送修期间车辆的安全保管;
4、按本合同的规定,保证维修质量;
5、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6、已维修好的车辆,应正确填写"结算单",注明完成时间、维修材料费用及工时费用和管理费;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维修及配件费用。如逾期偿付,则按欠付费用总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维修车辆完工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接收,车主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接收车辆。逾期则以每车每日壹佰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保管费;
3、乙方未按其与送修单位约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每逾期一天,则乙方按每车每日壹佰元赔偿甲方。以上款项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中扣减;
4、乙方在维修期间丢失或损毁送修车辆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如因出现维修质量问题,乙方除无偿返工之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相应经济损失;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二○一四年五月一日起至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友好协商,可适当延期,期限由双方商定,并签订补充合同。
十一、合同的变更与争议的解决方式::
1、 合同履行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
2、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篇14:采购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 项目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同标的及金额
2. 乙方为单位的项目提供维保服务,所需要提供维保要求见技术协议;
3. 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见技术协议;
4. 合同金额: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月,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质量保证
1.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维保服务符合本合同约定。
2.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
3. 乙方保证:乙方依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产品、资料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的索赔或起诉,则乙方承诺自费就上述索赔或起诉为甲方答辩,并支付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费用。
4. 乙方保证:完成的项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四、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提供保证乙方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条件;
2、协调乙方与其他第三方的协作关系;
3、甲方对乙方指定项目人员的主要工作表现不满意,可立即书面告知乙方,并可要求乙方更换人员。甲方对乙方指派项目人员不足而导致项目质量、进度受影响,可立即书面告知乙方,并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员投入。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予以解决。
乙方:
1、服务:
2、问题处理:
3、技术支持:
4、服务要求:
5、人员服务:
6、服务期限:
五、项目验收
1. 验收要求:自服务期满后提交服务成果,验收合格。
2.验收地点:甲方所在地,具体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六、付款方式
合同费用付款方式
序号付款时间付款方式付款额度金额
1
2
以上每笔进度款须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如以银行转账支付,乙方同意按一定比例的现金折扣或合同价款中冲减以兑现给甲方,现金折扣的比例由双方商定。乙方请款时需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项目终验收请款时需开具完余下合同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七、履约保证
1、乙方谈判时缴纳的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伍仟圆整(XX元)按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合同生效3个月后,乙方开始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退回全部履约保证金。
八、售后服务、保修期
1. 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项目约定的服务;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九、培训
乙方对甲方人员提供本合同相关设备维护技术培训,配合甲方组织开展培训,并使甲方运维人员能够具备系统日常维护技能。培训地点: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十、知识产权
1. 乙方向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如有侵犯,由乙方承担响应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一、免责条款
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政府政策重大调整或经甲乙双方同意的其他事件,造成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及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该事件影响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政府政策重大调整或经甲乙双方同意的其他事件导致合同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任何一方可解除合同。
2. 不可抗力、政府政策重大调整或经甲乙双方同意的事件发生后,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上述事由发生后十五日内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给对方。在此期间,受影响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3. 不可抗力、政府政策重大调整或经甲乙双方同意的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违约责任及索赔
1. 由于乙方原因服务等质量未达约定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和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工期延误的,乙方还应按本条第3条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2. 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导致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等安全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乙方逾期交货及安装实施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价的5‰支付给甲方逾期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据实结算,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甲方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所有损失。
十二、反商业贿赂
1. 乙方不得为销售商品或服务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甲方业务人员,包括乙方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甲方业务人员的财物,或者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进行贿赂。
2. 若乙方违反前款规定,将被甲方纳入采购黑名单,限制参与甲方项目或从供应商库除名。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项目、计划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减少的金额,以及因商业贿赂行为导致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3. 乙方行为违反刑法的,甲方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组成合同的文件
1.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技术协议(如有,技术协议详见附件)
2.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四、争议解决
1.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五、送达条款
1.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注明的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为双方往来信函等文件送达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若一方变更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没有变更,该方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2. 一方可以当面送交、传真、邮寄快递、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对方送达文件,对方应当予以签收当面送交、邮寄快递送达的文件。若对方不予以签收,以传真、邮寄快递方式送达的,自传真发出之日起、信件交邮局或快递公司之日起三日届满即视为已送达。以电子邮件、短信方式发出的,电子邮件到达对方邮箱之日、短信送达对方手机之日视为已送达。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1. 甲方和乙方已经阅读并同意以上提出的条款和条件,本合同一式四份(含相关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拥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合同章后生效。
2. 没有另一方的事先同意,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 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但不能对本合同的内容作实质的改变),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并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 本协议附件(技术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署页)
甲方: 乙方:广西德意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篇15:直播公司服务器采购合同书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与上海华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国的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向甲方定购服务器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购货物数量及价格(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第二条 交货日期与交货方式
2.1 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将乙方定购之货物送至乙方指定地点,即 ,并指派技术人员现场协同进行部署,安装和调试,交货日期以乙方签收为准;
2.2 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经双方确认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三条 验收和服务标准
3.1 验收标准:交货后 3.2 如果验收合格前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更换或退货。在该期限内,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更换或退货处理。 3.3 服务标准:
第四条 运输方式和费用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乙方以划账方式支付总货款的 30 %,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验收合格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60 %的余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从设备签收单签收之日起6个月之内支付剩余合同总价的10%即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整)。
附公司账户: 公司名称: 帐 号: 开户银行:
第六条 货物故障处理
6.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齐备的货物的产品说明、合格证、保修单,并在交货时向甲方解释相关的保修条款。
6.2 在相关保修期内的货物若出现质量问题,若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更换。
6.3 乙方向甲方提供之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以外的故障,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因缔约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反一方应向对方赔偿损失。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7.2 若乙方未按期付款,按每日总货款的0.5‰计算违约金,从应付款日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最高罚金不超过总货款的百分之五。
7.3 若甲方未按期供货,每迟延一日,按总货款的0.5‰计算违约金。最高罚金不超过总货款的百分之五。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对方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如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协议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拒绝对方建议。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1.1 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协议经双方确认签署后生效。
11.3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供方):
地址: 电话: 指定联络人: 签订日期:
篇16:产品采购合作服务协议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供方保证所供应产品符合双方约定或相关国家标准,以高标准为先;供方所供标的物必须满足需方的质量要求及使用要求。
2、产品应附有生产厂家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并按实行质量三包。保质期为 。
3、供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性能。
三、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由需方组织验收,提出异议期限为 天。
四、本合同所定标的物因验收不合格或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负责无条件更换或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
五、交货地点:□公司厂区物资供应部 / □ **市(□火车站/□汽车站),由需方自行负责提取。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供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交货地点,由供方决定运输方式,交货前的所有的运输费用以及运输风险由供方承担。
七、标的物所有权自需方收到标的物并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字时转移;标的物风险随所有权一并转移。
八、付款方式:产品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约定时间内通过银行转账或者商业汇票的方法付清费用,供方应向需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
九、合同生效: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使用传真方式签订的,生效期以首先签字盖章的一方收到对方签字盖章的传真合同为准。
十、合同有效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十一、 价格变动因素:双方遵照合同约定执行的,概不考虑物价变动因素。如供方有迟延交付货物或其他违约行为的,价格上涨的执行原价,价格下降的执行下降后的价格。如需方有迟延付款或其他违约行为的,价格上涨的执行上涨后的价格,价格下降的执行原价。(此条仅作参考选用)
十二、 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连续履行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应赔偿守约方合同价金的 倍作为违约金。
十三、 争议解决办法:双方平等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的,向合同签订地(需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 本合同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水泥采购服务合同
供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需方: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在 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销售 产品;
鉴于乙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 的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购买 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供应以下产品: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总价款:
二、产品质量:
上述产品应符合 标准。
三、订货:
乙方应于距所要求的最早交付日 日前向甲方订货。甲方收到乙方订货单,应当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
四、运输与包装:
由甲方负责运输和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甲方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应当于具备交付条件时及时通知乙方,并于乙方付款之日起五日内组织运输。乙方应当在送货单上签收。
六、产品检验:
1、 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仓库后,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五日内进行检验,并将产品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的情况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补齐数量。
2、 乙方在两年内发现甲方出卖的产品存在隐蔽瑕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要求更换或修复。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篇18:服务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审批编号:
采 购 人:
成交供应商:
合同编号: 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 /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竞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采购内容
1.1 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竞标报价表
1.2 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中竞标报价表
1.2 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竞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2.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 )。(详见投标报价表)
3.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3.1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3.2 服务地点: 南宁市邕宁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质量保证期: 1 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5.2 售后服务: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内容及售后服务承诺执行。
6.合同款支付
6.1付款方式:供应商所提交服务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按月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款。
6.2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甲方可以在报经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数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6.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7.产权
7.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8.技术资料
8.1 甲方向乙方提供采购服务的有关技术要求。
8.2 乙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8.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9.验收
9.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9.2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9.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 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过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0.4 乙方所交的服务承诺内容、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服务,乙方愿意更换服务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诉讼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3.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南宁市邕宁区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邕宁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成交通知书
(2)项目需求一览表
(3)竞争性谈判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请提供)
(4)竞标函
(5)竞标报价表
(6)竞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
(9)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14.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并报南宁市邕宁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名称(盖章): 承包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9:服务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x项目的需要,就(事宜)与乙方友好协商,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保障、权益,特签订本合同。
一、 项目内容:(服务内容)品种、规格及单价详见附件一《瀚天(服务内容)项目清单》。
二、 项目位置:瀚天科技城
三、 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结算方式、项目变更
1. 服务期限: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2. 服务费用:本项目(服务内容)总额为x元(按照3000元/月计收或详《瀚天(服务内容)项目清单》 )。
3. 结算方式: 1) 首付款:甲方须在签订本合同7个工作日后支付x元第一期服务费用。
2) 剩余款项:每季季度首月的第 10 个工作日后支付给乙方。或“在项目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若甲方须以支票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指定帐户信息如下: 收款帐户: 开户行:x银行账号:
注:乙方收款前应先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表,经甲方确认符合请款条件时,方可开具等额正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且无需承担相应责任。
4. 项目变更:若甲方在合同范围以外需增加或变更(服务内容)以及数量,应及时与乙方协商,并签署《项目变更确认书》作为付款的依据。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提供场地及无偿提供水/电资源。
2、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按照合同内(服务内容)的数量、品种、规格以及质量实施。
3、甲方如需要更换服务地点或(服务内容)(在原(服务内容)规格及价格范围内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及时办理/须在三天内办理。若在项目未竣工验收前未经乙方允许,私自改动(服务内容),造成(服务内容)损坏,应由甲方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为该(服务内容)的x倍)。若乙方未及时办理变更,甲方有权更换花卉摆放位置,若造成植物死亡和套盆损坏,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甲方负责为租摆植物提供安保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植物丢失或被盗,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赔偿金额为该植物月租金的四倍)。若非甲方原因造成植物丢失或被盗,由相关责任方向乙方赔偿。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约定的植物,乙方及时无条件同意,并必须及时办理。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乙方则有权保留追究权力。
1、乙方必须保证其放置在甲方指定场地内的花卉拥有所有权。
2、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进入与租摆业务无关的区域,做与租摆无关的事。
3、乙方工作人员在摆放植物及进行日常维护时应注意安全,不得损坏甲方设施,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做到人走净场。
4、每周至少1次派专人上门进行植物护理,派专人进行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以及换盆、土、清洁、护理等工作。
5、乙方保持摆放的植物美观、无毒无害、无病虫害、无坏叶(不得超过植株叶片的20%)、叶面无尘土。
6、在收到甲方合理的更换要求后,在3个工作日完成相关植物的更换工作。
7、乙方工作人员在花木搬运、摆放、维护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物或人身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单方面违约提前终止合同,需付对方违约金3000元。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良好的植物,不作及时护理的,经甲方一次书面通知后仍不履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除外责任:遇不可抗力事由,导致一方无法按合同及其附件要求执行,无法执行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确认为不可抗力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完成部分工作并经甲方确认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费用。
七、附则:
1. 此合同包含双方所有意向,并取代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一切书面或口头协议。本服务合同未尽之处,双方应本着平等、友好的态度予以协商。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利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x年xx月 xx日
项目负责人:(签字)
乙方:
(盖章) 签订日期:xx日 x年x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