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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c919的含义(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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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推进处的岗位职能介绍——及相关名词解释_竞聘指南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竞选稿,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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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推进处的岗位职能介绍——及相关名词解释

1.引进,提炼与推广先进管理方法、先进操作方法。推动公司管理创新!

管理创新是指创造一种新的更有效的资源整合模式,管理创新既可以对全过程管理进行创新,也可以对具体的细节管理进行创新;根据这个概念,在实施管理创新中,可以从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提出一种新的经营思路,并加以有效实施,其中包括新的经营方针:战略、理念、策略等;

二是创设一个新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是企业管理活动的支撑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不再是刚性的,应该是柔性的、可变的、通过再设计,建立一个企业过程化、管理扁平化、功能集成化的组织机构,并使之有效运转;

三是设计一个新的能够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更好地协调人际关系和激励员工积极性的管理模式:其主要特点是要结合企业的实际进行创新,并可以针对管理的某一方面进行创新,如:生产管理模式,财务管理模式,人事管理模式等;

四是进行一项或几项制度创新,管理制度是企业资源整合行为的规范,既是企业行为规范,也是员工行为规范。制度创新会给企业面貌和员工素质带来变化有助于资源的有效整合,形势在发展,改革在深入。环境在变化,

2.负责公司制度建设,推动、协调制度的落实,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

①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宣传,强化制度意识

②坚持统筹规划与查漏补缺相结合,不断完善制度

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强制度的刚性

④明确责任,形成抓制度落实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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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百香果的花语有哪些含义_鲜花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全文共 2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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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香果的花语有哪些含义

百香果,俗称“巴西果”、“鸡蛋果”,原产于巴西,属西番莲科。那你知道它的花语吗?下面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百香果的花语,希望各位喜欢!

百香果的花语

憧憬,它的果实类似鸡蛋,因此又叫鸡蛋果。果实成熟后,香气扑鼻,有多种水果的香味,因此叫百香果。它全省都是宝贝,营养价值高,还有很高的药用价值。此外,关于它还有个美好的传说。传说它是白天的女儿,它有父亲给予的阳光和热情,总洋溢着笑容,是最美的花朵。

百香果的形态特征

百香果是多年生蔓性藤本的植物,在叶腋的地方会长出绿色的卷须,这绿色卷须是攀爬的工具。

另外叶子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刚长出来的叶子是椭圆形的,但当叶子慢慢长大成老叶后会变成掌状(三裂),花单生于叶腋而且有香味,那圆形的花朵看起像太阳的脸谱,而那丝状的花瓣看起来就像太阳射出来的光芒。所有的花都只有花萼、花瓣和花蕊,百香果多了一种迷人的装饰─副花冠。

副花冠是因为花朵上已经有了花冠,而花冠以外的装饰构造没有适当的名称,就只好称为副花冠了。含汁率高达30~35%,果汁香味浓郁,富含維生素及有机酸,稀释加糖为消暑之良品。果汁营养特别丰富。

百香果花形端庄优雅,中文名为“西番莲”,美国人称为“热情之花”(Passion flower)。不过Passion一字也含有“基督受难”之意。雄蕊看起来像钉在十字架上的基督,副花冠也像耶稣基督头上的光环,而十片花瓣就像跟随基督的十位使徒,因此在西洋的花语中,百香果花代表着“宗教热情”和“神圣的爱”。

百香果的由来

百香果也叫做西番莲,鸡蛋果,主要种植在热带和亚热带,原产地是在安的列斯群岛。百香果根据果实颜色主要分为紫色和黄色两个类别,紫色也就是我们常见的那种,而黄色也被叫为黄金百香果,还有一种紫红色的百香果则是由黄色和紫色百香果杂交而来。

百香果的果皮一般不拿来直接食用,切开百香果之后里面含有丰富的果汁,所以百香果又叫做“果汁之王”,并且百香果的果肉会散发出菠萝、香蕉、草莓、苹果、酸梅、芒果等165多种水果聚合而成的浓郁的香气,所以才又叫做百香果。

百香果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其中包含有17种氨基酸,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多种微量元素,超纤维,SOD酶(超氧化物歧化酶)等对人体有益的成分,所以百香果也有着“维生素之王”的称号。

百香果的生态习性

百香果属于雌雄异花,雌花结果,雄花用于授粉,其授粉媒介主要是蜜蜂和昆虫,也可通过人工授粉。春季种植的百香果,当年7月即可开花,9月可收果。第二年以后,每年4月开始开花,一年可开5-6批,每批花相隔20天,从开花到果实成熟需60-70天,果实收获4个多月。

温度

百香果最适宜的生长温度为20℃~30℃,一般在不低于0℃的气温下生长良好,到-2℃时植株会严重受害甚至死亡,年平均气温18℃以上的地区最为适宜种植,易获得丰产。因此,在中国南方温暖湿润地区尤其海南地区分布较广。

水分

一般年降雨量在1500~20xx毫米之间且分布均匀的条件下鸡蛋果生长最好,而商品性发展种植地区则不宜少于1 000毫米。百香果较耐旱,但如遇干旱,仍需灌溉。土壤过于干燥,会影响藤蔓及果实发育,严重时枝条呈现枯萎状,果实不发育并会发生落果现象。雨季时,注意排水。

光照

作为热带水果,百香果喜欢充足阳光,以促进枝蔓生长和营养积累。长日照条件有利于鸡蛋果的开花,在年日照时数2300~2800小时的地区,百香果营养生长好,养分积累多,枝蔓生长快,早结,丰产。最适宜的生长温度为20℃~30℃,一般在不低于0℃的气温下生长良好,到-2℃时植株会严重受害,甚至死亡。

土壤

百香果适应性强,对土壤要求不高。但大面积生产的士壤土层至少有0.5米,且土壤肥沃、疏松、排水良好,土壤pH值为5.5~6.5为宜。

百香果的栽培技术

百香果对温度的要求基本与普通番茄相同,适应性较广、适应南北方种植(北方宜在大棚内越冬,南方在1400m海拔以上霜期来临前要覆盖防寒,方能安全越冬,否则主茎上部和侧枝多被冻枯,甚至整株冻死))。

1、栽植

百香果当年种植当年产出,以每年的2-3月份种植为宜。一般百香果经济栽培年限为4-5年,在第5年采收后,将老株砍除全面更新。因百香果为热带水果,连茬极易为病毒所侵染,降低产量和品质,为减少百香果受病毒侵染为害,以无病毒健康苗,每年更新栽植最好。

①栽植距离

百香果为蔓性果树,枝蔓延长,因此棚架式栽培以行距3米,株距3-3.5米为宜,亩种70左右;单线篱式栽培行距1.7-1.8米,株距3.5-4米为宜,亩植100株左右。

②栽植方法

按预定种植的行株距,挖宽60厘米,深20-30厘米的定植沟,先放入混合好的堆肥或其它土杂肥,同时每株加用0.25公斤磷+0.15-0.25公斤复合肥,然后起墩种植,定植成活后,应随时将腋芽摘除,只留主蔓的顶芽,并将蔓绑在支柱上,使植株尽快攀上棚架。

2、搭设棚架

百香果栽培期间必须设置棚架,以便管理、采收。棚架的搭设有多种形式,目前以水平型棚架和单线篱式架为主。单线篱式架柱高2.3米,在株与株之间树立,植入地下约30厘米,每条柱拉2条12号线。

3、整枝修剪

百香果定植后,在幼苗期应插立支柱,以便引诱主蔓上棚架,待主蔓1米高时剪除顶芽,让其长出侧蔓,每侧留2个侧蔓,分向两侧生长,当侧蔓长至2米时,将侧蔓顶端剪除,以促进次生侧蔓生长。若是水平棚架栽培时,应等主蔓到达棚架上时,留侧蔓向四方平均生长。 百香果忌重剪,每年无须强剪。若过度修剪,易使主蔓逐渐枯萎,严重时整株死亡。一般每批果采收后,每个侧蔓留3-4节进行短截,促其重新长出侧蔓,同时每年夏季必须疏剪生长过密的枝条,或将垂下拖延地面的枝条,离地面约20-30厘米处剪除,以保持通风良好。

4、施肥

百香果施肥原则以氮、磷、钾比例2-1-4为宜,切忌过施偏施氮肥。为促进早生快发,种后7天开始淋2次爱多收,相隔时间为7天,每小包兑水60公斤。开花后15天内是果实迅速膨大期,应加强肥水管理,特别是增加钾肥的施用,促果实迅速膨大。

5、水分管理

百香果较耐旱,但如遇干旱,仍需灌溉。土壤过于干燥,会影响藤蔓及果实发育,严重时枝条呈现枯萎状,果实不发育并会发生落果现象。雨季时,注意排水。

适时采收

百香果成熟后,自然落地,应及时捡拾,拾落地果时间最好不超过三天时间,否则果实被日晒雨淋,腐烂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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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万代兰的花语有什么含义_鲜花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全文共 2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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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代兰的花语有什么含义

万代兰是热带兰中的一大类,新加坡人对这种兰花尤为熟悉,著名的万代兰品种卓锦万代兰就是这个美丽热带国家的国花。那你知道它的花语吗?下面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万代兰的花语含义,希望各位喜欢!

万代兰的花语

卓锦·万代兰亦称胡姬花,由福建闽南话音译Orchid(兰花)一词而来。卓锦·万代兰是兰花的一种。 它具有下列优美的特征。

三色万代兰(原生种)

三色万代兰(原生种)

容貌清丽而端庄、超群,又流露出谦和,象征着新加坡人民的气质。

它有一个姣美的唇片和五个尊片,唇片四绽,象征新加坡四大民族和马来语、英语、华语和泰米尔语四种语言的平等。

花朵中间的恶柱,雌雄合体,象征幸福的根源。

花由下面相对的裂片拱扶着,象征着和谐,同甘苦、共荣辱。

花的唇片后方有一个袋形角,内有甜蜜汁,象征财富汇流聚集的处所。

把恋柱上的花粉盖揭开,里面有两个花块,像两只"金眼",象征着高瞻远瞩。

它的茎向上攀援,象征向上发达、兴旺。它的花一朵谢落,一朵又开,象征新加坡国家民族的命脉,源远流长,具有无穷的信心和希望。

新加坡人喜爱兰花,更偏爱卓锦·万代兰,还因为在最恶劣的条件下,也能争芳吐艳。象征着民族的刻苦耐劳,勇敢奋斗精神。

万代兰的花色繁多,从黄、红、紫到蓝色都有,其花萼发达,尤其是两片侧萼更大,是整朵花最惹眼的部分,但其花瓣较小,唇瓣更小。万代兰的花型也是形式多样,有的反曲扭转,也有的圆而扁平,其花期很长,常常一朵花可以连续开放几个星期,而且只要条件合适,大概可以周年开花,不少种类的花朵还有香味。在花序上,万代兰的花朵至少有十几朵,从下而上顺序开放。除了花以外,万代兰的叶片和根都很有特色,叶片是棒状的,肉质而多汁,生长在直立的茎两旁,美丽的花序就是从叶腋中长出;另外还有一类叶片是皮带状的。万代兰是典型的附生兰,其肥厚的圆柱状气生根不断从茎干上长出,而且一定要和空气有直接接触。

蜘蛛兰属之一种

蜘蛛兰属之一种

与其他兰花相比,万代兰应该算是比较喜欢光照的了,植株成熟后,如果光照足够,它一年可以开2-3次花。同时,万代兰具有较强的抗旱能力,生性较粗放,是一类在热带地区比较容易栽培的兰花。

自上个世纪中叶以来,万代兰开始在世界各地流行,只要是较为温暖的地区,都可以见到她们的踪影。世界各地的兰花爱好者也培育出了大量的万代兰品种,除了在万代兰属内的种间杂交品种外,还有不少与其他属兰花的属间杂交种。

万代兰怕冷不怕热,怕涝不怕旱。在夏天温度高达35℃对它的生长亦影响不大。而且在栽培时不必用许多植料。泰国许多花场对种植万代兰都非常粗放,他们常用木条钉成一个个四方形的小框,里面放入几粒木炭、碎砖或椰衣,就可以延续生长。甚至有的只用一条尼龙绳子把它的植株吊缚起来,挂在兰棚或树下,好像“挂腊鸭”的样子,经常给它洒水和喷肥亦能长叶开花。这种茹若含辛、自强不息的特性,为许多娇生惯养的名花所难以比拟的。

万代兰的传说

卓锦·万代兰亦称胡姬花,由福建闽南话音译Orchid(兰花)一词而来。卓锦·万代兰是兰花的一种。 它具有下列优美的特征。容貌清丽而端庄、超群,又流露出谦和,象征着新加坡人民的气质。

它有一个姣美的唇片和五个尊片,唇片四绽,象征新加坡四大民族和马来语、英语、华语和泰米尔语四种语言的平等。

花朵中间的恶柱,雌雄合体,象征幸福的根源。

花由下面相对的裂片拱扶着,象征着和谐,同甘苦、共荣辱。

花的唇片后方有一个袋形角,内有甜蜜汁,象征财富汇流聚集的处所。

把恋柱上的花粉盖揭开,里面有两个花块,像两只"金眼",象征着高瞻远瞩。

它的茎向上攀援,象征向上发达、兴旺。它的花一朵谢落,一朵又开,象征新加坡国家民族的命脉,源远流长,具有无穷的信心和希望。

新加坡人喜爱兰花,更偏爱卓锦·万代兰,还因为在最恶劣的条件下,也能争芳吐艳。象征着民族的刻苦耐劳,勇敢奋斗精神。

万代兰的花色繁多,从黄、红、紫到蓝色都有,其花萼发达,尤其是两片侧萼更大,是整朵花最惹眼的部分,但其花瓣较小,唇瓣更小。万代兰的花型也是形式多样,有的反曲扭转,也有的圆而扁平,其花期很长,常常一朵花可以连续开放几个星期,而且只要条件合适,大概可以周年开花,不少种类的花朵还有香味。在花序上,万代兰的花朵至少有十几朵,从下而上顺序开放。除了花以外,万代兰的叶片和根都很有特色,叶片是棒状的,肉质而多汁,生长在直立的茎两旁,美丽的花序就是从叶腋中长出;另外还有一类叶片是皮带状的。万代兰是典型的附生兰,其肥厚的圆柱状气生根不断从茎干上长出,而且一定要和空气有直接接触。与其他兰花相比,万代兰应该算是比较喜欢光照的了,植株成熟后,如果光照足够,它一年可以开2-3次花。同时,万代兰具有较强的抗旱能力,生性较粗放,是一类在热带地区比较容易栽培的兰花。

自上个世纪中叶以来,万代兰开始在世界各地流行,只要是较为温暖的地区,都可以见到她们的踪影。世界各地的兰花爱好者也培育出了大量的万代兰品种,除了在万代兰属内的种间杂交品种外,还有不少与其他属兰花的属间杂交种。

万代兰的形态特征

它的植株直立向上,无假球茎,叶片互生于单茎的两边,有如人体前胸的一副排骨。有些长茎的品种还可分枝或攀缘。而叶片呈现带状,肉多质硬,中脉凹下如沟,呈“V”字形,能耐强光和干旱而不容易枯萎。它的气生根又粗又长,有的好像筷子,从茎上的叶间抽出,凡是生长壮旺的植株,其白根甚多,恍如圣诞老人的胡子,一把一把的垂吊下来。其白根越多,开花就越为繁盛。

泰国、新加坡的万代兰几乎每个叶腋都可抽出一个花梗而开花,每株可开15~20枝花。而日本所产的万代兰一般只能开3~4枝花,这可能与天气有密切关系。

万代兰的花季实相当壮观,花瓣有圆形,长形和三角形等。唇瓣则与花柱相愈合,侧片与中片各抒张,花形硕壮,花姿奔放,花色华丽,除了具备多种单色外,还有布满斑点或网纹的双色。

万代兰的生态习性

万代兰原产马来西亚和美国的佛罗里达州与夏威夷群岛,迄今已发现有七十个原生种,人工选育的杂交种则有一千多个,是气生兰中的一个重要家族。中国海南岛发现两个原生种,一为纯色万代兰,一为密叶万代兰,多附生于原始森林中的乔木之上。

万代兰的文化背景

1981年,新加坡选定卓锦·万代兰为国花。卓锦·万代兰亦称胡姬花,由福建闽南话音译Orchid(兰花)一词而来。卓锦·万代兰是兰花的一种。 它具有下列优美的特征。容貌清丽而端庄、超群,又流露出谦和,象征着新加坡人民的气质。它有一个姣美的唇片和五个尊片,唇片四绽,象征新加坡四大民族和马来语、英语、华语和泰米尔语四种语言的平等。花朵中间的恋柱,雌雄合体,象征幸福的根源。花由下面相对的裂片拱扶着,象征着和谐,同甘苦、共荣辱。花的唇片后方有一个袋形角,内有甜蜜汁,象征财富汇流聚集的处所。把恋柱上的花粉盖揭开,里面有两个花块,像两只“金眼”,象征着高瞻远瞩。它的茎向上攀援,象征向上发达、兴旺。它的花一朵谢落,一朵又开,象征新加坡国家民族的命脉,源远流长。具有无穷的信心和希望的新加坡人喜爱兰花,更偏爱卓锦·万代兰,还因为在最恶劣的条件下,它也能争芳吐艳,象征着民族的刻苦耐劳,勇敢奋斗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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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樱花的花语有什么含义_鲜花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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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樱花的花语有什么含义

樱花的美,给人一种突如其来,势不可挡的的气势。在日本随时可见到樱花。那么樱花的花语是什么?下面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樱花的花语含义,希望各位喜欢!

有关樱花的花语

樱花的花语:生命,热烈、纯洁、高尚

樱花是爱情与希望的象征,代表着高雅,质朴纯洁的爱情。樱花宛如懵懂少女的,安静得在春天开放,满树的白色粉色的樱花,是对情人诉说爱情的最美语言。心中的某个人,就如那场寂寞的樱花雨,缓缓消失在时光的深处,留下永恒的记忆。

樱花:生命、幸福一生一世

永不放弃,命运的法则就是循环

樱花草:除你之外别无他爱,青春无悔的爱

山樱花:纯洁/高尚/淡薄

山樱:向你微笑、精神美

西洋樱花:善良的教育

冬樱花:东方的神秘

重瓣樱花:文静

有关樱花的知识点

国花

樱花是爱情与希望的象征,日本的代表物之一。在日本,相传在很久以前,日本有位名叫“木花开耶姬”(意为樱花)的仙女。有一年11月,仙女从冲绳出发,途经九州、关西、关东等地,在第二年5月到达北海道。沿途,她将一种象征爱情与希望的花朵撒遍每一个角落。为了纪念这位仙女,当地人将这种花命名为“樱花”,日本也因此成为“樱花之国”。

药用

樱花皮、木材含龙胆酸的5葡萄糖甙和5-鼠李糖葡萄糖甙(Sakurarin)、樱桃甙、木材含 d - 儿茶素;茎、叶含槲皮素 3-半乳糖甙;嫩叶含香豆素、反式一邻羟基桂皮酸葡萄糖甙、氰甙;种仁含脂肪油32%,主要含 a-桐酸、谷甾醇,用于咳嗽、发热等症状。

护肤

樱花具有很好的收缩毛孔和平衡油脂的功效,含有丰富的天然维生素A、B、E,樱叶黄酮还具有美容养颜,强化黏膜,促进糖分代谢的药效,是可以用来保持肌肤年轻的青春之花。

樱花具有嫩肤、增亮肤色的作用,是护肤品的重要原料之一,樱花通常需要通过提取精制,专家曾把樱花运用三高新鲜提取技术提炼成樱花粉嫩油,樱花提取物中有一种叫樱花酵素的成分常用来祛痘。

樱花的美丽传说

传说一:传说樱花树原本只是一棵小草,后来长成了树,是因为曾经有一个喜欢穿着一袭粉红色纱裙的少女在此拨剑自刎,鲜红的湿热的血成为养料,使小草变成了大树,每年每年都姿意地盛开先白后粉的樱花。

传说二:在遥远的东瀛,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美丽的樱花树下,有着许许多多属于那些武士道的灵魂。传说樱花本来只有白色,而那些壮志未酬的武士选择在他们喜爱的樱花树下了结自己的生命,鲜红的血缓缓的渗进泥土里,把樱花的花瓣渐渐染成了红色,樱花的花瓣越红,说明树下的亡魂就越多。

传说三:相传,以前樱花只有白色的,英勇的武士选择了在心爱的樱花树下剖腹。因为当一个武士认为自己达到了人生的辉煌,就会选择结束自己生命。 所以樱花树下血流成河,从此樱花开出了红色的樱花的花瓣越红,说明树下的亡魂就越多,就越体现了“日本的精神”。

樱花的寓意

樱花有着十分美好的寓意,它寓意着热烈、纯洁、高尚、幸福、生命,花朵非常的漂亮,非常适合用它来表达爱情的,象征着对爱情的渴望。樱花会在春季的时候开花,在这个时候开花就好像看到了希望,所以它也代表着美好。它有很多种类,重瓣的樱花花语是文静,山樱花花语则是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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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物业管理条例司法解释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司法,全文共 2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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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xx年3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4次会议通过)

法释[20xx]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xx年3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为正确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第二条 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

(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本条第一款所称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

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第四条 业主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权。但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第五条 建设单位按照配置比例将车位、车库,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分给业主的,应当认定其行为符合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有关“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规定。

前款所称配置比例是指规划确定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与房屋套数的比例。

第六条 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所称的车位。

第七条 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性活动、处分共有部分,以及业主大会依法决定或者管理规约依法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 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八十条规定的专有部分面积和建筑物总面积,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二)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第九条 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业主人数和总人数,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

(二)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第十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为由,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十三条 业主请求公布、查阅下列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

(三)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四)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

(五)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行为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属于前款所称擅自进行经营性活动的情形,权利人请求行为人将扣除合理成本之后的收益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用途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行为人对成本的支出及其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五条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管理规约,或者违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所称的其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损害房屋承重结构,损害或者违章使用电力、燃气、消防设施,在建筑物内放置危险、放射性物品等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妨碍建筑物正常使用;

(二)违反规定破坏、改变建筑物外墙面的形状、颜色等损害建筑物外观;

(三)违反规定进行房屋装饰装修;

(四)违章加建、改建,侵占、挖掘公共通道、道路、场地或者其他共有部分。

第十六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涉及专有部分的承租人、借用人等物业使用人的,参照本解释处理。

专有部分的承租人、借用人等物业使用人,根据法律、法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以及其与业主的约定,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第十七条 本解释所称建设单位,包括包销期满,按照包销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尚未销售的物业后,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的包销人。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案件中,涉及有关物权归属争议的,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

第十九条 本解释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因物权法施行后实施的行为引起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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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赠与合同解释以及特征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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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指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他方受领该财产的合同。将财产无偿给予对方的人称为赠与人,无偿接受他人财产的人称为受赠人,赠与的财产为赠与物或受赠物。赠与物应为赠与人合法所有,并为法律允许其处分的财产。赠与的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不动产所有权依不动产权利转移方式转移。 赠与合同具有下列特征

1.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依约无偿转移其赠与物的所有权于受赠人,受赠人取得赠与物的.所有权而不必向赠与人为相应的对待给付。但因赠与人的过失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受赠人有权请求赔偿。如赠与人故意不告知其赠与财产之瑕疵或保证无瑕疵的,对受赠人因物之瑕疵所受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

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赠与人只承担将赠与物无偿地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只享受接受赠与物的权利。即使受赠人依约定负有一定义务,该义务与给予赠与物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关系,因而不构成双务合同。

3.赠与合同是合同。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合同,各国立法规定不一。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为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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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月生日花语和祝福含义_鲜花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全文共 5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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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生日花语和祝福含义

四月一日

生日花:山木蓝(AnnualMercury)

花语:变革(Reform)

山木蓝是献给八世纪时致力于教会改革运动的库尔诺布尔主教-弗葛的花朵。花开期时开绿色房状的花朵,它的花语源自于符合弗葛精神的-变革。

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非常认真直率,决不能默视不合理的事。如果连恋人的一点点过失也要责备,那是无法培养出感情的,有时必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呀!

四月二日

生日花:香甜紫萝兰(White-floweredSweetViolet)

花语:美(Beauty)

香甜紫萝兰是恋爱和美的女神-阿芙洛迪的代表花,从花瓣提炼出的油可当香水的原料,更是美的象征。所以香甜紫萝兰的花语就是-美。

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浑身散发出不可言喻的美。也因为具备了这种不可抗拒的美,谈起恋爱来无往不利。不过,一旦失恋,打击可能也会特别大。

四月三日

生日花:绿朱草(GreenAlkanet)

花语:伪装(Dress)

据说,古埃及的妇女用取自绿朱草的染料,把手指甲和脚指甲涂红。因此,绿朱草的花语是-伪装。

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很会配合时间和场合来伪装自己;换句话说,不太表露自己的真心,是很适合谋略的性格。不过谈恋爱时,太多的谋略也会招人讨厌的,或许刚开始时有必要运用一些策略,但最后还是得靠真诚才行!

四月四日

生日花:帝王贝母(CrownImperialFritillary)

花语:忍耐(Perseverance)

帝王贝母是被信徒和徒弟们私下称为「校长」的六世纪塞维尔主教-伊西德尔的代表花。这位主教一定非常热心教育,而对教育工作者而言,最重要的资质就是忍耐。因此,帝王贝母的花语就是-忍耐。

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也是忍耐功夫很强的人,天生适合教育工作。当然,也会有耐心的,把恋人教育成适合自己的类型。

四月五日

生日花:黄冠贝母(YellowCrownImperial)

花语:绚烂(Gorgeous)

黄冠贝母的花色虽然以黄色或红色为主,但是当双色混合时花瓣就像西洋象棋盘的花纹。这种花只要在花坛中开出五六朵就非常美丽,因此,黄冠贝母的花语就是-绚烂。

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具备绚烂夺目的才能。但是如果不趁着颠峰时持续努力,最后还是会退到谷底。因此,当遇见能激发你的才能的人,要格外珍惜哦!

四月六日

生日花:风信子(CommonHyacinth)

花语:休憩(Rest)

圣经上所谓「山谷的百合」或「荆蕀间的百合」可能就是风信子。原产于中东,在沙漠和荒地随处盛开,令疲惫的旅人倍感温馨与安慰。因此,它的花语就是-休憩。

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心胸宽广,能带给与他接触的人心灵上的安慰。有时恋人也须要靠在你肩上休息片刻,这时候请好好的安慰他吧。

四月七日

生日花:白头翁(WoodAnemone)

花语:才智(Wit)

纯白而给人清纯感受的白头翁,就是被供奉给四世纪时波斯的基督教徒作家-亚夫拉哈特的花朵。所以,白头翁的花语就是与亚夫拉哈特的才智相匹配的-才智。

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具有出类拔萃的才智;而且不只富有知性,还兼具有洞察人心的纤细感受力。如果走艺术的路线,或许会比较容易成功?这样的你,只有价值观和你相通的人才适合。

四月八日

生日花:常春藤(Groundlvy)

花语:感化(Influence)

英国在十六世纪采用忽布花以前,都是用常春藤来酿啤酒,因为把它混在麦子里,会使麦子化成啤酒。所以,常春藤的花语就是-感化。

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具有了不起的感化力,能够影响其它人,或许你适合当个政治家或企业家吧?对恋人也有莫大的影响力,能把对方潜移默化成自己喜欢的类型。

四月九日

生日花:红水仙(RedPolyanthus)

花语:悔改(Repentance)

红水仙既然是供奉给悔改后,隐居在洞窟里的埃及人-梅亚里的花朵。所以,它的花语就是-悔改。

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很会自我反省,同样的过错不会在他身上重复犯上两次。只是一旦尝到失恋的苦涩滋味,会有对恋爱恐惧的倾向。然而失败为成功之母,其实没有必要因为失恋,而对爱情裹足不前。

四月十日

生日花:野生紫罗兰(PaleDogViolet)

花语:薄命(Unhappiness)

野生紫罗兰和同种类的石南堇相比之下,会显得花色较淡薄。和另一种相近的香甜紫罗兰相比之下,香味又淡得几乎没有。令人不禁想起红颜薄命这句话,因此野生紫罗兰的花语就是-薄命。

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而出生的人美是美,但给人的存在感却很薄弱,容易被人忽视。然而加强存在感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一场热烈的恋爱哦!

四月十一日

生日花:蒲公英(Dandelion)

花语:多情(Fickle)

看到蒲公英白色的绵丝随风舞,不问东西的样子,总给人一种没定性、朝秦暮楚的感觉。因此,它的花语就是-多情。

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比较善变没有定性但绝不是水性杨花只是还不确定自己的喜好以及人生的目标而已因为年轻嘛四处看看变换不定还是可以被容许的

四月十二日

生日花:虎耳草(LondonPride)

花语:持续(Continue)

虎耳草的学名非常奇妙,从拉丁语直译过来就是「割岩者」,这是因为虎耳草喜欢生长在背阳的山下及岩石裂缝处的缘故。长时间下来,或许真的可以割开岩石也说不定!因此,虎耳草的花语是-持续。

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耐性超强,能够持之以恒慢慢累积成伟大的成就,当学者应该蛮适合的。

四月十三日

生日花:野生水仙(WildDaffodil)

花语:稀少(Rarity)

从前在英国,野生水仙原本是随处可见的植物,如今由于森林的砍伐和人们挖取球茎来栽培,野生水仙已经变成难得一见的植物了。因此,它的花语是反映生存现状的-稀少。

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凡事靠自己,可以耐得住孤独寂寞的生活,也就是所谓孤芳自赏型的人。不过,如果有个伴侣,人生会更容易度过,试着找找看吧!

四月十四日

生日花:琉璃苣(CommonBorage)

花语:机智(Wit)

具有如黄瓜般口味和气味的琉璃苣,经常被当作菜肴的调味品来使用:有的把叶子加在各种菜肴上,增添风味;有的让蓝色的花瓣飘在饮料上,来制造气氛。因此,琉璃苣的花语是和这些创意相辅相成的-机智。

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脑筋动得很快,反应灵敏又勤劳、爱工作。而适合你的人,或许反倒是那种凡事漠不经心的人吧?

四月十五日

生日花:繁缕花(GreaterStitchwort)

花语:雄辩(Oratory)

繁缕花既然供奉给十三世纪时,西班牙多明尼哥教会最著名的雄辩家-传教士倍德罗?孔沙斯。因此,繁缕花的花语就是-雄辩。

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富理智、擅逻辑,说起话来口若悬河,令许多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是,谈恋爱嘛,言语有的时候反倒是多余的!如果不懂得其中奥妙,是很难抓住爱人的心!

四月十六日

生日花:野生郁金香(WildTulip)

花语:贞操(Chastity)

野生郁金香生长在地中海沿岸,是所有郁金香的原种。在罗马神话中,郁金香是布拉特神的女儿,她为了逃离秋神贝尔兹努一厢情愿的恋慕,而请求贞操之神迪亚那,把自己变成了花。所以,野生郁金香的花语就是-贞操。

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属于纯情派,对爱情非常的专一。被你爱上的人,一定非常的幸福!

四月十七日

生日花:君子与淑女(LordsandLadies)

花语:诈欺(Cheat)

君子与淑女是一种非常奸诈的花,在开花时节会散发出强烈的气味,一旦吸引苍蝇停在花朵上时,花朵立刻会关闭。苍蝇在里面挣扎的同时,也自然的完成了传授花粉的工作。这样虽然聪明,却很狡滑。因此,君子与淑女的花语就是-诈欺。

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口才很好,但也有巧言令色的一面。这样的个性,很难赢得别人长久的信任,所以应该再诚实一点!

四月十八日

生日花:白色野生水仙(WhiteWildDaffodil)

花语:自负(Self-conceit)

白色野生水仙是深受华兹华斯等英国诗人所喜爱的野生水仙之一,由于它的模样洁白又清纯,所以显得高高在上。因此,它的花语是-自负。

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能力很强,是会成就大事业的人。只不过太自负,有时会引起别人的反弹,恋爱的风格也也有点自我本位主义。如果不加以改善,很可能会成为失恋的原因,所以要谦虚一点,不要太炫耀自己的才能。

四月十九日

生日花:野生大蒜(WildGarlic)

花语:精力充沛(Energy)

从春天到初夏,踏在由野生大蒜覆盖的大地上,彷佛站在一片地毯上,大蒜的香味便会立刻扑鼻而来。而野生大蒜的花语就是-精力充沛。

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活动力强、精力充沛,无论谈恋爱或工作,都请以这种步调全力冲刺,相信你的前途必定无可限量啊!

四月二十日

生日花:雪片莲(SpringSnowflake)

花语:新生(NewLife)

雪片莲在欧洲被当作代表春天来临的花朵,当它在牧草地上整片盛开时,就像在表现大地迎春的喜悦。因此,雪片莲的花语就是-新生。

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经常订定新的目标,并且努力实现。对恋人也是尽心尽力的,能为完美无缺的爱情奉献。但是如果对方没有同等的回报,后果可能会不堪设想!

四月二十一日

生日花:雪白水仙(PaperwhiteNarcissus)

花语:不屈(Inflexible)

雪白水仙是供奉给八世纪时,致力于使教会从国家分离、独立的大主教-圣安随尔的花朵。由于圣安随尔的不屈不挠的精神,所以雪白水仙的花语就是-不屈。

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讲好听是坚持已见,讲难听是顽固。即使是亲人和朋友都反对他的恋情,也不能改变他的心意,可说既强悍又纯情。

四月二十二日

生日花:袋草(WoodCrowfoot)

花语:幼稚(Infantness)

袋草是野花中最华丽的金宝毛之一,花瓣闪耀着金黄色,好像取自天上星星的光芒,这令人想起山?迪库吉培里的著作「小王子」。因此,袋草的花语就是和他的形象相符的-幼稚。

凡是在这一天出生的人,从好的方面来说是还保有赤子之心、天真烂漫,令异性放心不下。或许这才是恋爱时,最强而有力的武器!

四月二十三日

生日花:风铃草(Bluebell)

花语:嫉妒(Jealousy)

希腊神话中出现的风铃草,被太阳神阿波罗热爱。嫉妒的西风便将圆盘扔向风铃草的头,这时流出来的鲜血溅在地面上,便开出了风铃草的花朵。因此,它的花语就是-嫉妒。

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独占欲比较强,希望恋人二十四小时都属于自己的。不过,这样多半会产生反效果!

四月二十四日

生日花:山楂(Blackthorn)

花语:守护(Protection)

山楂是最适合当篱笆的素材:密生的形状、长且锐利的刺,都很适合当围墙。不仅比真的铁丝网还更有效,而且美?得多。因此,山楂的花语是-守护。

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守口如瓶,是最适合当谈心的对象,也是个可以信赖的朋友。然而,这种自制心?强烈的个性,有时反倒会成为恋爱的绊脚石,所以和恋人独处时,不妨活泼点。

四月二十五日

生日花:豪华郁金香(ClarimondTulip)

花语:华丽(Showy)

像豪华郁金香这么艳丽的花恐怕很少吧?不只花瓣是鲜艳的红色,花瓣的根部是黑色,而且在黑色的边缘还镶着金边。因此,它的花语就是-华丽。

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无论穿什么、做什么,总是众人注目的焦点。不?,懂得你也有诗情画意的一面的人,也许只有你的情人吧?

四月二十六日

生日花:兔耳芥菜(Hare`s-earMustard)

花语:调和(Harmony)

兔耳芥菜是被选来献给七世纪时法国的大修道院院长同时又是隐者的圣里卡流斯。既是大修道院的负责人,又是隐者,这不是互相矛盾吗?可见得圣里卡流斯是一位擅长取得平衡的人。因此,兔耳芥菜的花语是-调和。

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身心的平衡感特别优异。但是,为了体验不同的人生,有时也该打破平衡,尝试新的事物。

四月二十七日

生日花:红边水仙(Poet`sNarcissus)

花语:艺术(Art)

虽然象征水仙的那喀索斯是个讨厌的人,但这个花的英文名字含意却是「诗人的那喀索斯」。其实就某些方面而言,诗人有自恋的倾向,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那是艺术成立的条件。所以,红边水仙的花语就是-艺术。

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是具备纤细感受力的艺术家型的人。表现爱情的手法也是多彩多姿的,令对方很难抗拒。

四月二十八日

生日花:君子与淑女(LordsandLadies)

花语:哄笑(Loudlaughter)

?察君子与淑女的茎、叶、花,的确长得太不可思议了!就如英国乡下人所戏称的「小狗的鸡鸡」或「小男孩的宝贝」等充满捉弄及玩笑的口气。所以心胸开阔的说,它的花语是-哄笑。

凡是在这一天出生的人,不拘小节、个性豪爽、爱笑、爱说话而且爱吃,是个能够充分享受人生的人。

四月二十九日

生日花:汉荭鱼腥草(Herb-Robert)

花语:脉动(Pulsation)

约克夏人叫汉荭鱼腥草为「沾满鲜血的玛莉」,为什么取这种不吉利的名字呢?原来是它在秋天变成红色的叶子,令人联想起鲜红血液的缘故。因此,汉荭鱼腥草的花语就是代表血液前进的力量的-脉动。

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而诞生的人是个理想主义者,不管现实生活中的环境多么恶劣,仍然能够不改初衷地追求自己的理想。而在恋爱的时候,也能发挥这种精神,和最爱的人共同摸索出理想的恋情。

四月三十日

生日花:西洋樱草(Cowslip)

花语:成熟(Ripen)

西洋撄草是广泛生长在欧洲大陆的多年生植物,吊钟形的黄色花朵非常芳香。英国的乡间就有人把它摘下,等成熟后酿制成香醇的葡萄酒。因此,西洋樱草的花语是-成熟。

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而诞生的人孜孜不倦,非常好学,以明天的成就当作今天生存?斗的目标。相信在不断的努力之后,不久的将来,一定可以结出成功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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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企业管理理念标语口号及含义_口号标语_网

范文类型:提示标语,口号,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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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理念标语口号含义

1、预防为主,防微杜渐

含义: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把等到错误的决策造成了重大的损失才寻求弥补的机率减小。

2、知人善任 事半功倍

含义:领导者要善于发现下属的长处分派其胜任的工作,做到人职匹配,懂得去信任,懂得放权,懂珍惜,就能团结各种强的力量,从而让管理工作变得更有效率。

3、预防重于治疗

含义:能防患于未然之前,更胜于治乱于已成之后,由此观之,企业问题的预防者,其实是优于企业问题的解决者。

4、执行力是企业成长的助推器;

含义:企业的成长主要取决于它未来拟定长远的发展思路与制度的落实性,发展思路与制度得不到贯彻执行,“成长”将会停滞不前。

5、企业要学会尊重执行,只有这样才能使组织运行顺畅。

6、授人以渔不如授人以欲

含义:太容易到手的东西没有人会珍惜,很多时候,一个头衔、一点奖励,哪怕官职再小、奖品再薄,也不要轻易授人,最好能够激励部属们通过公平竞争的手段去获得。

8、化危机为转机。

含义:一流的领导管理者应当正视职场的风暴,才能化危机为转机,强化组织的团队力量。

9、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含义:公司的整个运营体系犹如一个大堤,如果不加洞察和正视,许多细节问题也有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

10、员工第一,才能客户第一

含义:当公司真正做到“员工第一”的时候,员工才会真正地做到客户第一,所有的这些都必须发自内心,而不是互相欺骗。

11、管理是一种严肃的爱

含义:管理就是帮助你去掉身上的不良习惯、养成容易成功的习惯,这对很多人来说是痛苦的过程,所以说这是一种 “严肃的爱”。

12、磨练越大,福气越大。

含义:合理的是训练,不合理的是磨练,磨练的机会越多,以后的成就可能会越大。

13、执行力是竞争力最终体现

14、以一当十并不难,难的是以十当一(团队精神)

15、你希望员工怎样对待顾客,你就怎样对待员工!

16、“推动拉动不如主动,引发促发更需自发。”

含义:领导者管理下属的最终目标就是把不敬业的员工变成敬业的员工。

18、跳出自己看自己,才能看到真正的自己。

含义:领导者要学会以“旁边者”的角色经常审视自己的言行,才能

19、领导的最高境界是“无为而治”

20、恩威并济,面善心恶;

含义:“恩威并济”是极为有效的领导方式,恩即善,威即恶;‘面’指平常的行为,‘善’指能够尊重对方,替对方着想,‘心’是指企业规章制度,‘恶’是指能够专断决心、不顾人情。

21、火气过大,常会把道理烧个精光。

含义:一个人在气头上,常会感情用事以发泄不快。作为领导者要避免发火,尽量心平气和;而下属亦不要试图当时辩解,等上司冷静下来再说。

22、领导之间的磨擦,往往会在下属那里听到噪音。

23、领导变革 不破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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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司法,全文共 2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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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1999—0201)

合同编号: 字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 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 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 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 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 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 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 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贷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贷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就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 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 调解;

(2)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承包人投保内容: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47、补充条款

工 程质 量 保 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为 年,屋面防水工程为 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

3、供热及供,冷为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年;

5、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n,bsp;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作书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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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硕士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含义与作用_开题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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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含义作用

硕士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就好似一套房子的地基,盖房子最主要的是地基必须打牢靠,否则房子会垮塌。硕士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也是一样的。当课题方向确定之后,课题负责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的报请上级批准的选题计划。它主要说明这个课题应该进行研究,自己有条件进行研究以及预备如何开展研究等问题,也可以说是对课题的论证和设计。开题报告是提高选题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环节。

开题报告,就是课题确定之后,研究人员在正式开展研之前制订的整个课题研究的工作计划,它初步规定了课题研究各方面的具体内容和步骤。可以说,开题报告水平的高低,是一个课题质量与水平的重要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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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外汇管理条例以及其含义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外汇,全文共 6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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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条例以及其含义

外汇管理法又称外汇管制,一般是指一个国家为了维持国际收支平衡和汇价水平的稳定,对外汇买卖和国际结算实行限制性的政策。外汇管理法是调整外管理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对于外汇,肯定有很多疑问,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收集整理一些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吧啊!

什么叫外汇

外汇的概念,外汇具有动态和静态两方面的含义。动态意义的外汇是“国际汇兑”的简称,即将一国货币换成另一国货币,以便清偿国际间的债权债务的活动;静态意义的外汇是指以外币表示的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外汇的概念作了静态解释:“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我国《外汇管理条例》也是从静态意义来界定外汇的,其第3条规定,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1)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

(2)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

(4)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

(5)其他外汇资产。

目前,世界各国都实行外汇管理,但在管理的程度上有所不同,约可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实行比较全面的外汇管理,即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都实行管制,这类国家通常经济比较落后,外汇资金短缺,市场机制不发达,希望通过集中分配和使用外汇来达到促进经济的目的;第二种是实行部分外汇管制,。即对经常项目的外汇交易不实行或基本不实行外汇管制,但对资本项目的外汇交易则进行一定的限制;第三种是基本不实行外汇管制,即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外汇交易不实行普遍和经常性的限制。

我国目前的外汇管理体制基本上属于部分外汇管制。表现为:(1)对经常项目实行可兑换,对资本项目实行比较严格的管制;(2)对金融机构的外汇业务实行监督管理;(3)禁止外币在境内计价流通;(4)对保税区和边境地区实行有区别的外汇管理。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是在经常项目可兑换的基础上,创造条件,逐步放开,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进而实现人民币的完全可兑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外汇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外汇管理职责,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一)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

(二)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

(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四)特别提款权;

(五)其他外汇资产。

第四条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以及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五条 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

第六条 国家实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应当对国际收支进行统计、监测,定期公布国际收支状况。

第七条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客户开立外汇账户,并通过外汇账户办理外汇业务。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客户的外汇收支及账户变动情况。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入可以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的条件、期限等,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和外汇管理的需要作出规定。

第十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依法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遵循安全、流动、增值的原则。

第十一条 国际收支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失衡,以及国民经济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危机时,国家可以对国际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

第二章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第十二条 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前款规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十四条 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

第十五条 携带、申报外币现钞出入境的限额,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

第三章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第十六条 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从事有价证券或者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的规定,并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

第十七条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或者从事境外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国家规定需要事先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应当在外汇登记前办理批准或者备案手续。

第十八条 国家对外债实行规模管理。借用外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外债登记。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外债统计与监测,并定期公布外债情况。

第十九条 提供对外担保,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由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国家规定其经营范围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前办理批准手续。申请人签订对外担保合同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对外担保登记。

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提供对外担保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可以直接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其他境内机构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国家规定其经营范围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前办理批准手续。

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

第二十一条 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但国家规定无需批准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国家规定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应当在外汇支付前办理批准手续。

依法终止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算、纳税后,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人民币,可以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汇出。

第二十三条 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及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使用和账户变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 金融机构经营或者终止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经营或者终止经营其他外汇业务,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经外汇管理机关或者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五条 外汇管理机关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实行综合头寸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六条 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利润以及因本外币资产不匹配需要进行人民币与外币间转换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

第五章 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管理

第二十七条 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第二十八条 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符合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条件的其他机构,可以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外汇交易。

第二十九条 外汇市场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十条 外汇市场交易的币种和形式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管理全国的外汇市场。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外汇市场的变化和货币政策的要求,依法对外汇市场进行调节。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二)进入涉嫌外汇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三)询问有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的机构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直接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四)查阅、复制与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直接有关的交易单证等资料;

(五)查阅、复制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的当事人和直接有关的单位、个人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文件,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

(六)经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或者省级外汇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查询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的当事人和直接有关的单位、个人的账户,但个人储蓄存款账户除外;

(七)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冻结或者查封。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外汇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第三十四条 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证件。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少于2人或者未出示证件的,被监督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第三十五条 有外汇经营活动的境内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三十六条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客户有外汇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外汇管理机关报告。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为履行外汇管理职责,可以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获取所必需的信息,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应当提供。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应当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通报外汇管理工作情况。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外汇违法行为。

外汇管理机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规定对举报人或者协助查处外汇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有违反规定以外汇收付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或者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等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等非法套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套汇资金予以回兑,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非法结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结汇资金予以回兑,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规定携带外汇出入境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金额20%以下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予以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有擅自对外借款、在境外发行债券或者提供对外担保等违反外债管理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外汇或者结汇资金用途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有违反规定以外币在境内计价结算或者划转外汇等非法使用外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批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以外的其他外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或者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 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

(一)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

(二)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的;

(三)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的;

(四)违反外汇业务综合头寸管理的;

(五)违反外汇市场交易管理的。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第四十九条 境内机构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除依照本条例给予处罚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处分;对金融机构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外汇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外汇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

(二)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三)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涉及货物、服务、收益及经常转移的交易项目等。

(四)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引起对外资产和负债水平发生变化的交易项目,包括资本转移、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衍生产品及贷款等。

第五十三条 非金融机构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应当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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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百日草的花语有什么含义_鲜花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全文共 2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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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草的花语有什么含义

百日草原产墨西哥,是著名的观赏植物,有单瓣、重瓣、卷叶、皱叶和各种不同颜色的园艺品种。在中国各地栽培很广,有时成为野生。那你知道它的花语吗?下面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百日草的花语含义,希望各位喜欢!

百日草的花语

百日草的花语:想念远方朋友,天长地久。

百日草花期很长,从六月到九月,花朵陆续开放,长期保持鲜艳的色彩,象征友谊天长地久,更有趣的是百日草第一朵花开在顶端,然后侧枝顶端开花比第一朵开的更高,所以又得名“步步高”。百日草花的颜色非常丰富,作盆栽欣赏,观其花朵,一朵更比一朵高,会激发人们的上进心。

百日草(洋红色):持续的爱

百日草(混色):纪念一个不在的友人

百日草(腓红色):恒久不变

百日草(白色) :善良

百日草(黄色) : 每日的问候

百日草花期多久

花卉的观赏价值与其开花时间长短也是息息相关的,那百日草花期多久呢?如果从6越开花到10月全部凋谢,那百日草花期是4个月。另外,也可通过调整播种期和摘心时间来控制开花期,至于百日草怎么摘心,前面有介绍,这里就不多说了。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百日草的名字,大家都猜测百日草开花时间是100天,其实这并不固定。由于生长条件不同, 也有开50天的,也有开120天的。

百日草延长花期的方法

百日草,虽然是草,但它开出的花朵一点也不逊色于梅花、茶花、兰花等中国十大名花。所以百日草花期虽然长,但很多人都想它开花开更久一点,而这就需要我们掌握百日草延长花期的方法,具体操作如下:

1、摘心

待百日草苗高10厘米时需进行摘心,这能控制植株高度,减少养分的消耗,对延长百日草花期帮助很大。除此外,基部留两对叶,花后要及时摘去残花。

2、浇水

百日草开花在夏季,此时土壤的水分对开花非常关键,我们要勤浇水保持土壤的湿度。适量的浇水有延长百日草花期的作用,注意平时不要多浇水,除非遇到连续干旱。至于具体的浇水量及次数,在百日草的浇水方法中有详细介绍,这里就不多说了。

3、施肥

说完浇水,再来谈谈施肥。百日草开花,需要消耗大量的养分,所以适当施肥是会影响花期的。在生长期需施3次稀薄的液肥,苗期以氮、钾肥为主,孕蕾时以磷肥为主,9月上旬施氮、磷、钾复合肥。

总的来说,百日草开花后很美,其花大色艳,特别让人心动。所以为了能长时间看到这一美景,大家不妨试着用上面的方法亲自动手试试。关于百日草花期及开花时间,小编就介绍到这了,最后愿大家的百日草开出美丽的花朵来。

百日草的形态特征

百日草是一年生草本植物。茎直立,高30-100厘米,被糙毛或长硬毛。

百日草的叶宽卵圆形或长圆状椭圆形,长5-10厘米,宽2.5-5厘米,基部稍心形抱茎,两面粗糙,下面被密的短糙毛,基出三脉。

百日草为头状花序径5-6.5厘米,单生枝端,无中空肥厚的花序梗。总苞宽钟状;总苞片多层,宽卵形或卵状椭圆形,外层长约5毫米,内层长约10毫米,边缘黑色。托片上端有延伸的附片;附片紫红色,流苏状三角形。舌状花深红色、玫瑰色、紫堇色或白色,舌片倒卵圆形,先端2-3齿裂或全缘,上面被短毛,下面被长柔毛。管状花黄色或橙色,长7-8毫米,先端裂片卵状披针形,上面被黄褐色密茸毛。

百日草花期6-9月。

百日草的雌花瘦果为倒卵圆形,长6-7毫米,宽4-5毫米,扁平,腹面正中和两侧边缘各有1棱,顶端截形,基部狭窄,被密毛;管状花瘦果倒卵状楔形,长7-8毫米,宽3.5-4毫米,极扁,被疏毛,顶端有短齿。

百日草果期7-10月。

百日草有单瓣、重瓣、卷叶、皱叶和各种不同颜色的园艺品种。

百日草的繁殖方式

种子繁殖

播种前,土壤和种子要经过严格的消毒处理,以防生长期出现病虫害。发芽适温20-2 5C,7-10天萌发,播后约70天左右 开花。真叶2-3片移苗,4一5片摘心,经2~3次移植后可定植。华北地区多于4月中、下旬播 种于露地,大约一周发芽,2-3片真叶时移植或间苗,田间栽植株行距因品种高矮而定在15-40cm范围,盆栽时须待摘心后,移植到盆中,可倒盆一次,矮茎种盆栽要反复摘心,促生侧枝, 形成丰满丛株,"五一"节用花可于2月上旬播种于室内,盆播3月下旬分苗入盆,4月下旬脱 盆栽植。追肥以磷钾肥为主。留种要在外轮花瓣开始干枯,中轮花瓣开始失色时进行,剪下花 头,晒干去杂、贮存。 百日草花期长,后期植株会长势衰退,茎叶杂乱,花变小。所以秋季花坛用花应在夏季重新播种,并摘心1-2次。扦插繁殖可在6月中旬后进行,剪侧枝扦插,遮荫防雨。

播种前,土壤和种子要经过严格的消毒处理,以防生长期出现病虫害。播种在4月上旬至6月下旬均可,种子消毒用1%高锰酸钾液浸种30分钟,基质用腐叶土2份、河沙1份、泥炭2份、珍珠岩2份混合配制而成,可用0.05%高锰酸钾或1000倍甲醛消毒,土壤可采用高温熏蒸法,杀死其中的病菌、害虫及草种。播前基质湿润后点播,百日草为嫌光性花种,播种后须覆盖一层蛭石。在21~23℃温度时,3~5天即可发芽,发芽期不需要光照,发芽后苗床保持50%~60%的含水量,不能太湿,以免烂根或发生猝倒病。

播种时间根据所需开花时间而定。一般提前2-3个月于温室播种。露地直播宜在早春严寒过后,否则幼苗发育不良;如秋季花坛使用,宜在夏季播种。百日草种子为嫌光性种,播种后覆土要厚密,以提高发芽率。春季3-4月份进行。每克种子120-130粒,发芽适温21-25℃,播后,7-10天发芽,发芽率为60%。播种至开花因品种不同,从45-75天。 幼苗长出1片真叶后,分苗移栽一次,百日草根系不发达,侧根较少,一般在2片真叶时移栽定植上盆,移栽时应带土,移栽的基质应疏松、肥沃、排水良好,可用塘泥3份、腐叶土1份、腐熟堆厩肥1份配制而成,栽植深度在子叶下0.5厘米处,栽后轻压土,浇足水。矮化种株行距30厘米,高茎种50厘米。定植后每月施一次叶肥(腐熟酱渣等)。为促使植株矮化、分枝多,还可在苗期喷施B9100-500倍液。

矮生百日草要多次摘心,第一次在6叶时,留4片叶摘心,共摘心2~3次,每次摘心后施磷酸二氢钾,特别是现蕾到开花,每5~7天要喷一次0.2%磷酸二氢钾。施肥防病。植株生长稳定后,应保持土壤湿润,夏季早晚各浇一次水,幼苗期每隔5~7天施一次200毫克/升的氮肥和有机液肥,施2~3次后改用复合肥,盛夏季节宜施用薄肥,以肥代水。

扦插繁殖一般在 6-7月份进行。利用百日菊侧枝剪取长10厘米,插入沙床,插后15-20天生根,25天后可盆栽。由于扦插苗生长不整齐,操作麻烦,实际应用不普遍。

开花前多追肥(化肥、腐熟有机肥等),一般5-7天一次,直至开花。花后及时将残花从花茎基部(留2对叶)剪去,修剪后追肥2-3次,保证植株生长所需的水肥,以延长整体花期。百日草不耐酷暑,迸人8月会出现开花稀少、花朵较小的现象,需加强灌溉,防治红蜘蛛。如此至9月可正常开花、结实。夏季可用侧枝扦插,2周后生根,成活率高。百日草不耐酷暑,进入8月会出现开花稀少、花朵较小的现象,需加强灌溉,防治红蜘蛛。如此至9月可正常开花、结实。

扦插繁殖

扦插育苗不如播种苗整齐,可选择长10厘米侧芽进行扦插,一般5-7天生根,以后栽培管理与播种一样,30-45天后即可出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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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莫要乱打“手语”:出国旅游需知中外手势含义不同[页2]_涉外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1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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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要乱打“手语”:出国旅游需知中外手势含义不同

向上伸小指:在中国,这一手势表示“小”、“微不足道”、“最差”、“最末名”、“倒数第一”,并且引伸而来表示“轻蔑”;在日本,表示“女人”、 “女孩”、 “恋人”。在南朝鲜,表示“妻”、“妄”、“女朋友”。在菲律宾,表示“小个子”、“年少者”、“无足轻重之人”。在美国,表示“懦弱的男人”或“打赌”。尼日利亚人伸出小手指,含“打赌”之意。但在泰国和沙特阿拉伯,向对方伸出小手指,表示彼此是“朋友”,或者表示愿意“交朋友”,在缅甸和印度,这一手势表示“想去厕所。”

伸出弯曲的食指:这一手势是英美人惯常用的手势,表示招呼某人过来。这个手势在中国表示“9”;在缅甸表示“5”;在斯里兰卡表示“一半”;在墨西哥表示“钱”或“询问价格”;在日本,表示“小偷”或“偷窃行为;在南朝鲜表示“有错”、“度量小”;在印度尼西亚,表示“心肠坏”、“吝音”;在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表示“死亡”。在新加坡,伸出弯曲的食指,还表示(拳击比赛的)“击倒”。

大拇指和食指搭成圆圈:将大拇指和食指搭成一个圆圈,再伸直中指、无名指和小指。这一手势在美国和英国经常使用,相当于英语中的“ok”,一般用来征求对方意见或回答对方所征求的话,表示“同意”、“赞扬”、“允诺”、“顺利”和“了不起”。在中国,这个手势表示数目“o”或“3”。在法国,表示“零”和“一钱不值”。在泰国,表示“没有问题”。在印度,表示“对”、“正确”。在荷兰,表示“正在顺利进行”、“微妙”。在斯里兰卡,表言谈礼仪示“完整”、“圆满”和“别生气”。在日本、南朝鲜、缅甸,表示“金钱”。在菲律宾,表示“想得到钱”或“没有钱”。在印度尼西亚,表示“一无所有”、“一事无成”、“啥也干不了。”。在突尼斯,表示“无用”、“傻瓜”。在希腊、独联体,这个手势被认为是很不礼貌的举止。另外,有些国家用这一手势来表示“圆”、“洞”等。

伸出食指和中指:在欧洲绝大多数国家,人们在日常交往中常常伸出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比划作“v”形表示“胜利”,“v”是英语单词victory(胜利)的第一个字母。传说,“v”字形手势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一位名叫维克多·德拉维利的比利时人发明的。他在1940年底的一次广播讲话中,号召同胞们奋起抵抗德国侵略军,并动员人们到处写“v”字,以表示胜利的信心。从此“v”字手势不胫而走。尤其要当时英国首相丘吉尔在一次游行检阅中使用了这一“v”形手势,使这个手势迅速地广泛地流传开来。不过,做这一手势时务必记住把手心朝外、手指朝内,在英国尤其要注意这点,因为在欧洲大多数国家,做手背朝外、手心朝内的“v”形手势是表示让人“走开”,在英国则指伤风败俗的事。在中国,“v”形手势表示数目“2”、“第二”或“剪刀”。在非洲国家,“v”形手势一般表示两件事或两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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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课题开题报告的含义与作用_开题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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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开题报告的含义作用

著名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说过,提出一个问题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何谓有价值、有创见性的问题?这样的问题从何而来呢?这需要研究者长期实践、细心观察和深思熟虑。当自己提出的课题得到上级认可后,就要把自己的研究方案设计好,即撰写科研课题开题报告。

课题开题报告就是课题研究方案的设计、规划和制定。换言之,就是当课题方向确定之后,课题负责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的课题实施计划。开题报告主要说明这个课题有价值进行研究,自己有条件进行研究以及准备如何开展研究等问题,也可以说是对课题的论证和设计。

撰写课题开题报告是提高选题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环节,是创新新知,不是可有可无的。正如学者文翁说过,“搞好开题报告的主要目的是促使大家理清研究思路,完善研究设计”。制定课题研究计划和安排,是为解决自己提出的问题提供探索的途径。课题开报告初步规定了课题研究各方面的具体内容和步骤,对整个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起着关键的作用。对于科研经验较少的人来讲,一个好的方案,可以使他们明确课题研究的方向,避免发生进行一段时间后不知道下一步干什么的情况,保证整个研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可以说,课题开题报告水平的高低,是一个课题质量与水平的重要反映。没有科学的开题报告,就没有科学而有价值的成果。随着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规范化不断加强,开题论证问题越来越受到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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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浅谈素质教育的真正含义_教师教育叙事范文_网

范文类型:教学反思,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1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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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素质教育真正含义

教育叙事,即是讲有关教育的故事。它是教育主体叙述教育教学中的真实情境的过程。让我们把自己过去教育生活中司空见惯的幽微细节重新审视,去发现其中细微的教育蕴涵,从而把作为叙事者的教师自身的思维触角引向自我教育生活的深层,使看似平淡的日常教育生活显现其并不平凡的教育意义。

我女儿读一年级,有一天她给我讲故事,说发明家瓦特很专心,一天邻居家的房子着火了,许多人都大喊,瓦特没有听到。火烧到他家了,消防队冲进他家里,发现他还在画图,嘴里还嘟囔着“蒸汽是水变的”。消防队要他快跑,他说“不要吵”,四处火光中,他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慢吞吞地往外走,一出门就又靠在树想了起来。

我问这是从哪儿看到的故事,她说是学校发的书讲的。书名是《中图活页文选》,并标明“小学生素质育读物”。我不知这“小学一年级适用”的素质,到底有什么益处。要育孩子用功,就一定要找这样一个大难临头还“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故事吗?瓦特是否确有其事,我不知道,就算有,也不适于让小孩子来效仿吧。专心读书,固然是一种“素质”,然而对小孩而言,更有用的素质,应该是认清什么是危险,以及怎样设法远离危险。

小学一年级语文材里还有司马光。砸缸的故事是要小孩子遇事要机智沉着应对,但到底会给学生怎样的“素质”,也实在很有疑问。课文说,一个小朋友掉进缸里后,“别的小朋友都慌了,有的吓哭了,有的叫着喊着,跑去找大人”,而只有司马光没有慌,把缸砸了。我想,砸缸固然机智沉着,但吓哭了也是正常反应吧,叫着喊着跑去找大人,更是正当做法,有的砸缸,有的去叫大人,并没有矛盾,何况如果司马光砸不破那口缸,又会如何呢?

许多专门讲给孩子们听的励志故事,都是这样不知所云。比如用功的人一边读书一边吃饭,把馒头醮着墨汁吃下去了啦,读书时为了不打瞌睡把头发系一根绳子吊在梁,大腿扎一把锥子啦,分明有读书强迫症的迹象,比“恶补症”还要病态三分,却拿来作为孩子刻苦努力的素材。努力的人就要不去睡觉,不怕失火,吃墨汁,这样的素材,与其放到现在来让孩子们学习其“精神”,不如交到哪个人手里去编写《儒林外史》之类的小说。

“素质”教育,总要选取非常之事、非常之人、非常之行来进行,并且在其中明里暗里夹带着对正常行为的嘲弄和鄙薄,这种把孩子不当正常人来育的素质育,是否足以培养学生[此文转于斐斐课件园 ]对人类行为的正常理解,是否足以使学生获得正常的学习趣味与生活趣味,实在不能让人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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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司法,全文共 1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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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工程正常顺利进行、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施工名称: 办公楼内墙面装修

2、施工地点:四平市铁东区开发区大路2499号

第二条、承包范围:行政办公楼内墙粉刷。

第三条、工程要求:符合吉林省的有关规定及国家验收标准。

第四条、合同工期:总工期为(日历工期)4 天。(2 013 年 9月 日20__年 9 月 日)

第五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及使用的法律

1、合同使用的语言:汉语。

2、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工地代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王*军

第七条、工程量、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1、工程量:粉刷面积为 。

2、合同造价:甲方以 固定总价 的标准计算合同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小写: (: ) 元整。

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核后支付至总价的95%,剩余5%做保修金,保持期满一年验收无缺陷后一次支付完毕。

3、结算方式: 结算审核后,由施工方出具四平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全额工程类发票,甲方于七日内将工程款的95%,一次性付给乙方。

第八条、甲方工作

1、甲方提供工人的就餐场所,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2、甲方负责定位基准点、技术交底等技术要求及相关问题,并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

3、提供施工临时用水、用电主干管和接驳口,并提供一个二级主配电匣供乙方接驳使用,工程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另行缴纳。

4、组织甲、乙双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现场与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6、协助乙方接洽政府、地方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查。

7、监督乙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同时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如办公室、食堂等。

第九条、乙方工作

1、自行解决施工所需的手头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

2、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及工程质量的监督。

3、确保安全施工并达到甲方的要求的工程质量和工期,如发生质量问题,根据损失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工程逾期,每日历天由工程款内扣除工期违约金1000元。

第十条 安全及防护要求

1、施工方须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作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管理,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施工,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

3、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技术要求

1、乙方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派驻1名工程师或技术人员对施工进行全过程技术指导。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施工,每道工序须按照建筑装饰施工规范操作。

3、施工中的材料如大白浆、乳胶漆等必须使用国标正品原料,不得出现脱落、发霉等现象。

第十二条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吉林省建筑装修行业及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吉*分公司的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不得扰乱建设单位正常秩序。

2、进入现场施工的人员应有礼貌,不得顶撞甲方。

3、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卫生,施工人员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在厂区内吸烟,由此引起的罚款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由于一方过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3、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合同管理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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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司法,全文共 2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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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成内容:______层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

(四)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规定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分包工程:由乙方分包的工程必须另签合同。

(六)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造价(预算或概算)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___万元。

工程造价在乙方编出工程预算书送达甲方三十天内审复,逾期视作同意,并按审定的预算造价为调整合同造价。

第三条 工期

(一) 按定标规定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止。实际开工期以甲方办妥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建设批文,办妥城监标牌,送达乙方之日起 天内起计,并以双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字为准。

(二)开工前______天,在具备施工条件下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每个单项工程工期的起止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如甲方提出赶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为一年,其中安装工程半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 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由______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场地(仓库)。

(二) 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______由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场地(仓库)。

(三) 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四) 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需按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甲方将工程款按本条款规定划入乙方帐户: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有关规定,甲方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按以下规定额度向乙方预付备料款:

1. 建筑工程按当年计划工作量35%;

2. 安装工程(包括设备安装,水电安装)按当年计划工作量(扣除设备价值)的40%;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达到50%以前(保括50%),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付(收)进度款;当工程进度累计超过50%时,每次按当月完成工程工作量的______%付(收)款。

2.工程累计进度达到______%时,按合同工程量付(收)款______%;进度达到______%时付(收)款______%;进度达到______%时付(收)款______%;进度达到______%时付(收)款______%,其余工程进度款由备料款抵充,余额______%待验收后结算____________万元待保修期满后______天内付清。

每次付款期限均在乙方提交工程进度表或竣工结算文件给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后______天内支付,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作同意,乙方可根据建设银行审定的数额,请求办理支付进度款或结算款。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办理施工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报批手续。提供本工程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一套给乙方。开工前______天完成“三通一平”,接水、电源,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______份,机电设备安装图______份及有关资料______份,地质勘探报告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______套)。

2、开工前______天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3、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预算计划,并在接到预算之日起的三十天内(特殊工程六十天内)回复乙方,以此审定的工程预算为调整合同造价,作为向乙方支付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的依据。

4、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 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并签证。因此而发生的增加费用(包括停工、返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调迁、材料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造价。

5、委派___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6、如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材料积压等的损失。

7、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8、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______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______天内编制工程预算送甲方审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委派___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月(季)度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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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司法,全文共 2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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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生产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公司等有关行业部门的法律法规及条例,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员向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安全培训,乙方应及时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教育记录上签字。

3、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负责领导、组织、规划、检查、处罚及监督教育、培训等相关具体活动事项。

4、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乙方进行整改落实。

5、甲方应在乙方入场一周内催促乙方上报劳务人员花名册及各工种实际情况。

6、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违章要及时通知乙方,提出整改措施,乙方整改不力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向甲方支付500元至5000元的违约金。乙方不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经甲方警告无效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务分包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出现场,并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7、乙方自备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机具等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甲方应对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及危险部位进行有效的处理及防护,为乙方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

9、乙方针对危险部位及安全隐患提出的合理建议,甲方应采纳并进行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做好安全教育。

2、乙方应根据甲方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3、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自觉消除一般事故隐患,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向甲方提出相应处理建议,防止伤亡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4、乙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助甲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5、乙方负责人决不能纵容、包庇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不允许充当劳务队(班组)的保护伞.

6、乙方在工人入场一周内应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详细情况,不得缺人、漏人。

7、如果乙方职工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调查清楚后由责任方支付。乙方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如乙方未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则应对工伤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8、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作业,乙方负责人及班组长不得违章指挥作业。

9、爱护、保护各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器具,并做到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10、服从管理人员及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11、乙方自备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要有设备编号、检测报告、合格证,操作者上岗证及检查维修记录。对机械设备现场要有专人管理,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2、针对每天的不同工作环境、对象、工种,由班组长或安全管理人员对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讲话。

13、乙方根据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定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凡属乙方出现"三违"和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公司将严肃处理。

14、乙方每次更换和调动人员,必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落实好各项手续,严禁出现未经教育人员上岗。

15、乙方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16、乙方任何人员进入工地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下颌带,不准光脚、穿拖鞋及高根鞋,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向下抛洒任何物体。

17、乙方从事食品操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并要保持食堂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严禁食物中毒。

18、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确的意见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不得破环公共设施及工地设备材料,不得偷盗、转卖工地及他人材料物品,不得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严禁酒后上班。

20、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其它

1、本协议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补充约定。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的日期交齐相关手续和证件,否则除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外,还要承担上级部门或公司对甲方的处罚。

四、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得擅自更改;

工程完工后本协议自行终止,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安全管理部备案壹份。

签章:(加盖总公司印章) 签章:(加盖劳务公司印章)

甲方委托授权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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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司法,全文共 6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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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 》、《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 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 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 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 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

(2)其他方式: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 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 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 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 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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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送花颜色的含义_鲜花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全文共 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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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花颜色含义

花的数量不仅有它代表的意思,而且颜色也有它自己的意思哦!

玫瑰花语

玫瑰:爱情、爱与美、容光焕发、爱和艳情

玫瑰(红):热情、热爱着您、热恋

玫瑰(粉红):感动、爱的宣言、铭记于心、初恋

玫瑰(白):天真、纯洁、尊敬 、我足以与你相配

玫瑰(黄):不贞、嫉妒、分手、褪色的爱

玫瑰(蓝):神秘、妖娆;恒心、坚毅、珍贵,温柔真心,有个性和创意,无法得到的东西。

蓝色妖姬:相守是一种承诺,人世轮回中,怎样才能拥有一份温柔的情意

双枝蓝色妖姬花语:相遇是一种宿命,心灵的交汇让我们有诉不尽的浪漫情怀。

三枝蓝色妖姬:送花人表达的是另一种情愫——你是我最深的爱恋,希望永远铭记我们这段美丽的爱情故事

玫瑰(紫):珍惜的爱

玫瑰(黑):黑暗、挑战(你是恶魔且为我所有)

玫瑰(蓝紫色):珍贵、珍稀。珍惜的爱

玫瑰(橙黄色):富有青春气息、美丽。

玫瑰(绿白色):纯真、俭朴或赤子之心。

玫瑰(双色): 矛盾或兴趣较多。

玫瑰(橙红色):初恋的心情。

玫瑰(香槟玫瑰) :爱上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

玫瑰(捧花):幸福之爱

麝香玫瑰:飘忽之美

香槟玫瑰:梦幻的感觉

洛丽玛丝玫瑰:死的怀念

玫瑰(1朵):一心一意 唯一

玫瑰(11朵):一生一世

玫瑰(999):天长地久>>寻找身边的花店,用最少的钱送最美丽的花

麝香玫瑰:飘忽之美

洛丽玛丝玫瑰:死的怀念

郁金香花语

郁金香:爱的表白、荣誉、祝福永恒

郁金香(红):爱的宣言、喜悦、热爱

郁金香(粉):美人、热爱、幸福

郁金香(黄):高贵、珍重、财富、绝望之爱、拒绝、你的笑容里含着阳光

郁金香(紫):无尽的爱、最爱、永恒的爱

郁金香(白):纯情、纯洁

郁金香(双色):美丽的你、喜相逢

郁金香(羽毛):情意绵绵

百合花语

百合:顺利、心想事成、祝福、高贵

百合(香水):纯洁、婚礼的祝福、高贵

百合(白):纯洁、庄严、心心相印

百合(葵):胜利、荣誉、富贵

百合(姬):财富、荣誉、清纯、高雅

狐尾百合:尊贵、欣欣向荣、杰出

玉米百合:执著的爱、勇敢

编笠百合:才能、威严、杰出

圣诞百合:喜洋洋、庆祝、真情

水仙百合:喜悦、期待相逢

卡萨布兰卡:[1]伟大的爱;[2]充满回忆,淡泊的永恒;[3]易变的心;[4]不要放弃深爱着的人;

[5]死亡,厌世的花;[6]永恒的美;[7]负担不起的爱;[8]沉默的守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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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司法,全文共 1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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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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