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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合同通用七篇 银行信托合同法律规定(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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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对公外汇账户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外汇,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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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________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和保证人________为长城人民币信用卡申领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长城人民币信用卡(以下简称长城卡)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约:

一、保证人(单位卡保证人必须为单位)承认《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和《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单位卡),并履行本合约。

二、保证人自愿为乙方领用长城卡进行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了解本单位的资信情况。甲方应为保证人保密。

三、保证人中途不愿继续为乙方保证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申请,待乙方使用长城卡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和乙方的全部长城卡失效45天后,其担保责任方可解除,否则,保证人仍负有连带保证责任。如因法律原因导致乙方对甲方所作的清偿无效,保证人仍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乙方长城卡有效期满,保证人未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要求的,甲方将视同保证人继续为乙方保证,乙方领到新卡后,保证人仍继续负有连带保证责任。

五、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本合约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除甲方和保证人双方另有约定外,则依据甲方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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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银行,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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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食堂每日供应三餐,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用餐时间。

二、公司员工进入食堂就餐一律要挂工号牌,凭餐卡打饭菜。

三、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必须排队打饭,不许插队,不许替他人打饭。

四、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吃饭的能量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五、员工用餐后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点。

六、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七、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八、就餐人员不准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带回办公室占为已有。

九、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事务部有权报人事部给予罚款处理,从当月浮动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或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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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个人,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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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方便于乙方核对数字,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先取得“_________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以下简称“发票”)后付款的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为了确保甲方开具给乙方的发票不被人冒领,乙方每次领取甲方的发票时,均需出具领取发票函(格式见附件一)并附有签名式样。领取发票函均要盖乙方的公章,每张函自签发之日起三天内有效。

第二条 乙方须在每月五日前至甲方签领发票,不得以未签领发票为由延迟或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三条 甲方提供发票的汇总表是以通知单格式为准。

第四条 乙方所指定人在领取发票时,应核对所领取的发票与通知单是否一致,若无异议,将在登记表上登记相关项目。

第五条 乙方承担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领取发票后遗失的一切责任。乙方不得以遗失发票为由而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六条 乙方应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后三天通过银行转账将相关费用如数的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 乙方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后对发票有异议须在二天内提出,否则,甲方将按发票汇总表上所记录的金额进行结算。若发生异议,将对无异议部分的发票进行先付款,后才对有异议部分的发票协商解决。

第八条 乙方只有在结清上一次领取发票的款项后,才能领取新的发票。

第九条 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的操作规程领取发票,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此协议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协议书为《费用结算协议》的必需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是费用结算协议的附件,其效力一样。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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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银行结算规定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1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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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算规定

银行帐户管理基本规定

凡在中国境内开立人民币存款帐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以下简称存款人)以及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必须遵守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

外汇存款帐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外汇帐户管理规定执行。

存款人在其帐户内应有足够资金保证支付。

存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证制度。

银行对存款人开立或撤销帐户,必须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报。

存款人不得违反规定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存款人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帐户。

存款人的帐户只能办理存款人本身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和转让帐户。

开户银行负责按本办法的规定对开立、撤销的帐户进行审查,正确办理开户和销户,建立、 健全开销户登记制度,建立帐户管理档案,定期与存款人对帐。

开户银行对基本存款帐户的撤销,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专用存款帐户的开立或撤销,应于开立或撤销之日起7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申报。

基本存款帐户的开立

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一、企业法人;

二、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

三、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四、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五、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

六、外国驻华机构;

七、社会团体;

八、单位附设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九、外地常设机构;

十、私营企业、个体经济户、承包户和个人。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

二、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三、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四、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五、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六、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七、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上述规定的证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开立帐户。

符合第三、四、五项规定的存款人,已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的,可以根据其资金性质和管理需要另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

存款人不得因开户银行严格执行制度、执行纪律,转移基本存款帐户。

存款人因前款原因转移基本存款帐户的,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其核发开户许可证。

结算须知

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银行办理结算,给单位或个人的收、付款通知和汇兑回单,应加盖该银行的转讫章;银行给单位或个人的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的回单和向付款人发出的承付通知,应加盖该银行的业务公章。

结算凭证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结算凭证上可以记载本办法规定以外的其他记载事项,除国家和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该记载事项不具有支付结算的效力。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必须在结算凭证上记载汇款人、付款人和收款人账号的,账号与户名必须一致。

银行办理结算向外发出的结算凭证,必须于当日至迟次日寄发;收到的结算凭证,必须及时将款项支付给结算凭证上记载的收款人。

责任编辑:欧阳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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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3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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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个人结算账户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二条 甲方承担以下责任:

1、依法保障乙方的资金安全,并依法为乙方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扣划。

2、及时、准确地办理乙方的资金收付业务,为乙方提供账务核对、挂失、临时挂失和更改密码等服务。

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甲方不能从公共渠道取得的有关乙方的信息,均构成乙方的保密信息,甲方除非为履行本协议项下规定的义务之目的,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许可使用该保密信息,甲方根据中国法律或其它适用法律法规规定有义务进行披露的情形及双方在其他协议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开户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不得凭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甲方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乙方以临时身份证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在临时身份证到期前,携正式身份证到甲方营业网点,修改账户资料中的证件内容。如有个人资料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变更手续。由于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提供正确资料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乙方开立个人结算户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开立借记卡和存折账户应预留密码。乙方收到借记卡时应当面确认借记卡(及密码信封)完整无损,及时更改密码并妥善保管。甲方根据借记卡(或存折)和密码为乙方办理业务。因密码泄露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开立个人支票户,应本人办理并预留签章,甲方根据签章为乙方办理业务。乙方遗失或更换预留个人签章的,本人应出具经其本人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在其开户网点办理。

第六条 乙方应定期主动与甲方核对账务。乙方发生帐务后应及时通过银行提供的柜台、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自助设备等设施核对帐务并及时向甲方发出对帐回单或确认信息。如果乙方从交易发生日起3个月内(以自然日计算)未对账户信息向甲方提出疑问,则视为对交易记录无异议。

第七条 乙方应了解并同意以下做法:

1、借记卡开卡时,借记卡及其主账户将自动确认为个人结算账户;借记卡销卡视同个人结算账户销户,与借记卡关联的活期账户自动转为储蓄账户。

2、借记卡及相勾联的活期账户均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第八条 正在办理代发工资、消费信贷扣款、代缴费等结算业务的个人结算账户不得销户。借记卡如有相关联的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或开放式基金交易账户,不得注销。

第九条 乙方应承担因未遵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本协议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以上内容如发生变更,甲方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中国银行个人结算帐户开户/借记卡业务登记表

┌───────────────────────────────────┐

│ 开 户 申 请 │

├────┬──────────────────────────────┤

│开户种类│1、新开卡□ 2、持卡开存折□ 3、持存折开卡□ │

│ │ │

│ │4、存折和卡关联□ 5、开个人支票帐户□ │

├────┼──────────────────────────────┤

│服务种类│银证转帐□ 银 券 通□ 开放式基金 □ 记帐式国债□ 网上银行□ │

│ │ │

│/备 注│代 缴 费□ 代理保险□ 299电话交费□ 电话银行 □ 其他□__ │

├────┴────────────┬─────────────────┤

│1、新开卡请填写: │2、持卡开存折请填写: │

├────┬────────────┼────┬────────────┤

│申请借记│有存折卡□ 无存折卡□ │借记卡号│ │

│卡 类 型│ │ │ │

├────┴────────────┴────┴────────────┤

│3、持存折开卡请填写: │

├────┬──────────────────────────────┤

│存折帐号│ │第

├────┴──────────────────────────────┤二

│4、存折和卡关联请填写:(下面“个人资料”部分只需填“姓名”栏) │联

├────┬────────────┬────┬────────────┤

│借记卡号│ │活一本通│ │

│ │ │帐 号│ │

├────┼────────────┼────┼────────────┤客

│普通活期│ │个人支票│ │户

│帐 号│ │/信用卡 │ │留

├────┴────────────┴────┴────────────┤存

│ 个 人 资 料 │

├────┬──┬──┬──┬──┬────┬────┬────────┤

│姓 名│ │性别│ │国籍│ │电 话│ │

├────┼──┼──┼──┼──┼┬┬┬┬┼┬┬┬┬┼┬┬┬┬┬┬┬┬┤

│出生日期│ │证件│ │证件││││││││││││││││││││

│ │ │类型│ │号码││││││││││││││││││││

├────┼──┴──┴──┴──┴┴┴┴┴┼┴┴┴┴┼┴┴┴┴┴┴┴┴┤

│住 址│ │邮政编码│ │

├────┴────────────────┼────┴────────┤

│ 本人(乙方)已仔细阅读背面的《中国银行│ │

│个人结算帐户管理协议书》,对其中内容无异议│银行审核意见: │

│,现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帐户,并承诺所提供│ │

│的开户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伪造、欺诈,本人│ 同意存款人开立个人银行│

│承担法律责任。 │结算帐户。 │

│ (申请借记卡的客户)本人保证遵守《中国│ │

│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章程》;如同时申请电子银│ │

│行服务,也保证遵守《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章│ │

│程》和中国银行其他相关服务的协议及章程的规│ 经办人(签章): │

│定。 │ │

│ │ 银行(业务公章): │

│ │ │

│ 存款人(签章): │ │

│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

│ │ │

├─────────────────────┴─────────────┤

│ 取 卡 声 明 │

├───────────────────────────────────┤

│今收到长城电子借记卡及密码信封各一张,密码信封完整无损,卡号为: │

│ │

│ 存款人(签章): │

│ │

│ 年 月 日 │

├───────────────────────────────────┤

│备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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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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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公司:_________(甲方)

水费储蓄户:_________(乙方)

用户代码:_________

用户地址:_________

水表地址:_________

为方便用户缴交水费和实现现代化管理促进水费及时回收,经协商双方同意每月水费收缴委托____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支行所属的储蓄所采取银行储蓄结算方式办理,并就有关具体事项议定如下:

一、乙方需先持相关银行市区任一储蓄所签发的活期存折到_________公司供水营业厅确定水费储蓄账户

二、楼幢已安装一户一表的乙方,由甲方负责分摊共用的消防水用量,不得拒付。

三、甲方对乙方用水每次抄表计算水费后,通过相关银行计算机系统从乙方“水费储蓄账户”中自动划拨结算水费,不再另外通知。

四、乙方可持水费储蓄存折到相关银行失去任一储蓄所了解存款余额或索取水费收据,但跨年的水费收据不作保存。乙方对甲方结算水费有疑问时可向甲方供水营业厅查询(电话:_________),如确属差错,在下月结算水费时退补。

六、合同书签章者与储户必需同一个人,并与身份证姓名相符。

七、乙方销户需先到_________公司供水营业厅办理用水销户手续,持_________公司的通知方可到储蓄所办理水费储蓄账户销户手续,否则储蓄所有权拒绝办理。

八、相关银行以合同附件的银行储蓄帐号来确认并生效(附件略)。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开户储蓄所一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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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国银行对公外汇账户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外汇,全文共 1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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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第一条根据《中国银行对公外汇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自愿在甲方开立对公外汇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甲方向乙方提供账户项下相关服务,及时、准确地办理乙方委托的相关业务。

第三条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对公外汇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乙方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制度使用账户及办理相关业务,不得利用账户从事偷逃税款、逃废债务、逃汇套汇、套取现金、违规收付汇及结汇、洗钱等违法行为,不得出借、串用、转让账户,不得利用账户代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收付、保存或者转让外汇,不得将单位外汇以个人名义私存。

第五条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开户材料真实、完整、合规,同意甲方视情况向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核实。

第六条乙方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定的收支范围、期限和限额,管理和使用账户。

第七条开户材料发生变更时,乙方应主动于有关事项变动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内容的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的约定日期为准。

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从其账户直接扣划有关款项、税款和费用(如银行借款、利息、利息税、手续费、账户管理费等),收费标准按照甲方公布或双方协议执行。

第九条乙方应及时(至少每月一次)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账务,如有不符应及时向甲方查询,若自收到甲方发送对账单之日起10天内未回复甲方,视同乙方核对账务无误。

第十条乙方关闭账户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主动与甲方核对账户余额,乙方尚未清偿其与甲方任何已有或或有的债务时,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关闭账户的申请。

第十一条乙方开立账户的名称应与其申请开户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名称一致。

第十二条如乙方签发的支付凭证的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执行该支付指令,对因此而引起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在办理乙方委托的账户项下的业务过程中,如发生甲方原因造成的差错,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第十四条对于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或任何第三者导致的任何延误、中断或暂时中止而使乙方所遭受的任何迟延、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的资金安全,在受理乙方委托的相关业务时,应认真审核支付凭证上的签章与乙方预留银行签章相符后才能受理。

预留银行签章由乙方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及被授权签字人的签名或盖章组成。预留银行签章应与开户名称一致。被授权签字人应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预留银行签章如有支付条件限制时,乙方应向甲方书面声明。

第十六条除非甲乙双方另有协议,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任何情况下不得透支。

第十七条甲方应依法为乙方的账户信息保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或经乙方授权外,甲方应拒绝任何机构或个人查询乙方的账户信息及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甲方应定期将账户对账单按与乙方约定的方式送达乙方,约定方式包括乙方来甲方处领取、甲方邮寄给乙方等。

第十九条甲方保留修改账户条件的权力。如修改账户条件(包括收费标准等),甲方应提前七天对外公布或通知乙方。第二十条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主动关闭或撤销账户,但应在关闭或撤销账户后书面通知乙方。

第二十一条甲方保留对规定账户关系的条文进行修改的权力。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户存续期间有效,如账户关闭或撤销,自正式关闭或撤销之日起,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二十四条若甲乙双方产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约束。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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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银行账户使用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1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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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使用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甲方帐户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以甲方名义开立的下列帐号提供给乙方使用

1.开户银行:_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2.开户银行:_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使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使用方法

甲方的印签章加乙方私章为上述两个帐号的印鉴。

甲方印签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私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不使用上述两个帐户,该帐户上的现金全部为乙方所有。

第五条 乙方保证合法使用上述两个帐户,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两个帐户被有关部门冻结,甲方应立即消除影响,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果违反其在本协议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送达方式

1.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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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银行账户使用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1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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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使用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甲方帐户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以甲方名义开立的下列帐号提供给乙方使用:

1.开户银行:_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帐号:_________

2.开户银行:_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帐号:_________

第二条 使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使用方法:

甲方的印签章加乙方私章为上述两个帐号的印鉴。

甲方印签章为:_________。

乙方私章为: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不使用上述两个帐户,该帐户上的现金全部为乙方所有。

第五条 乙方保证合法使用上述两个帐户,范围为:_________。

乙方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两个帐户被有关部门冻结,甲方应立即消除影响,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果违反其在本协议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送达方式

1.甲方地址: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2.乙方地址: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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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银行,全文共 1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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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xx年3月1日起,有上班或加班的员工到食堂用餐一律免费。

2、公司提供免费用餐的范围:在下午有上班的员工提供中餐,在晚上有上班的员工提供晚餐。

3、用餐员工必须服从人事行政部和食堂人员统一管理用餐,公司提供餐具,非食堂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餐具带离食堂。

4、不到食堂用餐的员工,公司不给予餐费补贴。

5、需到食堂用餐的员工,必须在规定定餐时间内在定餐机刷卡定餐。没有刷卡定餐的员工如到食堂用餐,经查实每餐扣款10元。

6、凡到食堂用餐的员工,必须在就餐机上刷卡,通过就餐机刷卡后才能用餐,刷卡不通过的,食堂不给予分餐。

7、新员工或未办理用餐手续的员工,都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用餐手续后,才能到食堂用餐。

8、员工到食堂用餐时,必须按先后顺序排队在就餐机刷卡打菜,每人每次只允许打一份菜,不得代他人刷卡或打菜,违者每次罚款10元。

9、员工没有刷卡定餐和向食堂定餐的,食堂将没有预备用餐份额。

10、分厂或工区人员需要到食堂用餐的,由所属部门主管在规定订餐时间内与人事行政部办理定餐卡等用餐手续。

11、员工刷卡定餐后,没有到食堂用餐,每餐罚款10元,公司将在工资中按定餐次数扣除相应金额。

12、已刷卡定餐的员工,因公事需要离厂不到食堂用餐的,必须及时通知人事行政部向食堂取消用餐,否则每餐按10元计算。

13、已刷卡定餐的员工,因公司原因通知不用上班或加班的,没有到食堂用餐的,必须有部门主管证实,员工不需要支付餐费。

14、员工通宵加班,第二天中餐需要用餐的,必须在当晚下班时刷卡定餐,如没有刷卡定餐的,视为第二天中餐不在食堂用餐。如有特殊情况没有定餐,必须经公司同意,并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用餐手续后,才能到食堂用餐。如办理手续后,没有到食堂用餐的,每餐罚款10元。

15、没有上班或加班的员工,不能刷卡定餐,如有发现,每餐按10元计算,并在工资中按用餐次数扣除相应餐费金额。

16、没有上班或加班的员工,要到食堂用餐的,必须直接向食堂报餐,并用现金支付给食堂餐标。

17、有上班或加班的员工享有优先用餐,没有上班或加班的员工,必须等食堂先安排有定餐的员工的饭菜后,再安排给没有定餐的员工,如果食堂没有剩余的饭菜,没有定餐的员工自行安排用餐。食堂将不会重新安排饭菜。

18、不能浪费饭菜,不能将吃剩余的饭菜倒在餐台上,如有发现,每次罚款10元。

19、不随地吐痰或乱丢食物等不良道德行为,如有发现,每次罚款10元。

20、不能有意或无意损坏食堂设施和餐具,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1、员工办理定餐就餐卡时不需收取费用,员工必须自行保管好定餐就餐卡,如有丢失,补卡时收取工本费10元。

22、员工未经公司同意,不能将定餐就餐卡转给他人使用,如私自将定餐就餐卡转给他人使用的,每次用餐罚款20元,发生罚款的金额由持卡人负责支付。

23、员工在离职时必须将定餐就餐卡交还给人事行政部,如没有交还的,将在工资中扣除费用金额10元。

24、员工未到就餐时间提前到食堂用餐的,视为早退取消全勤奖,并处罚每次10元。

三、办理员工用餐须知

1、办理用餐手续负责人:人事行政部 翁文全。

2、用餐地点:公司一楼食堂。

3、定餐时间:

中餐:上午9:30前。

晚餐:下午15:00前。

4、定餐地点:三楼前台。

5、用餐时间:

中餐 12:00

晚餐 17:30

四、人事行政部将定期进行检查,如果食堂人员或员工违反以上规定的,公司将做出处理或处罚。

五、本规定于20xx年3月1日实施,20xx年2月15日修订。

美星服饰有限公司 人事行政部

20xx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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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司合同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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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 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 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 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 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 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 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 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 有封样要求的;

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十四条 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五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六条 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十七条 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十八条 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公司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 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

第二十一条 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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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各方同意,对于任何按照本协议第2.1条规定确定的股权转让和回购,各方应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签署必要的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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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犹豫期

各方同意,各方签订的投资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各方同意设立一个犹豫期,犹豫期的期限以投资协议所约定的第一笔增资款支付日期为届满期,在该犹豫期届满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投资协议及本补充协议且不履行增资款支付义务;丙方(1)亦有权在该犹豫期届满前单方面解除投资协议及本补充协议且不履行股权出让及工商变更义务。但各方在行使该单方协议解除权时应以明确的方式及时通知协议各方。

2.14股东会

(1) 股东会为目标公司的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审议批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报告、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6) 修改公司章程;

7)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或单笔经营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事项;

8) 任何担保、抵押或设定其他负担;

9) 任何对外投资(包括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合资、合作等;

10)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1) 与公司股东、董事、高管及其关联方发生的一年累计超过50万元的关联交易;

12) 公司章程约定的其它事项。

(2) 股东会决议事项,须经包括甲方在内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方可作出有效决议。

(3)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15董事会

(1) 董事会的定期会议应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可以电话或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会议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和主持。

(2) 除另有约定外,下列重大事项应经目标公司包括甲方提名董事在内的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1) 批准、修改公司的年度计划和预算;

2) 公司年度奖金提取和分配计划;

3) 公司业务方向发生重大变化,或开拓新的业务方向;

4) 任命公司总经理及决定其薪酬,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决定主要经营团队成员的报酬事项;

5)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金额或单笔经营支出在1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的事项;

6) 审议公司任何对外借款或贷款;

7) 与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发生的一年累计超过10万元并低于50万元的关联交易;

8) 聘请或更换公司的审计师,变更公司会计政策、资金政策;

9) 公司章程或股东会约定的其它事项。

2.16知情权

(1) 本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将以下报表或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甲方,同时建档留存备查:

1) 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90天内,送交经甲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审计的该年度财务报表;

2) 每季度结束30天内送交该季度未经审计的季度合并财务报表;

3)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前45天内送交下一年度综合年度合并预算;

4) 甲方要求的主要运营数据。

(2) 甲方如有任何信息上的疑问,可在给与目标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合理通知的前提下,查看目标公司及其下属机构财务的原始单据,了解目标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的财务运营状况。目标公司应就重大事项或可能对目标公司及其下属机构造成潜在义务的事项及时通知甲方。

(3) 聘任或更换为目标公司及其下属机构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甲方认可。

第3条 乙方、丙方陈述与保证

3.1 真实信息及披露

丙方、目标公司向甲方提供或披露的全部信息、资料、保证或承诺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为完整的、无遗漏的、真实的、准确的、可靠的和没有误导性的。

3.2 目标公司的股权所有权

(1) 丙方为本补充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的全部公司股东,丙方与目标公司先前股东之间、丙方各方之间就目标公司之前的股权转让、增资等事宜不存在任何未决或潜在的纠纷或争议,并均已遵守了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中国法律

(2) 丙方对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具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有权签署本补充协议并同意目标公司增资事项;

(3) 目标公司的股权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不存在质押等任何担保权益,不存在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合同、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

(4) 丙方特别承诺,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将根据股东会决议,尽快将所持目标公司的    %的股权,设为期权池,该部分股权仍暂由丙方代持。

3.3 遵守法律

(1) 不违反法律

目标公司及丙方未曾因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任何责任或刑事或行政处罚,或以其他方式对目标公司从事其目前主营业务的能力产生严重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出资、知识产权、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金的缴付、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相关的登记、备案、批准或验收等。

(2) 许可

目标公司拥有从事其目前主营业务所需的所有资质、许可、批准、证书、授权和执照,该等资质、许可、批准、证书、授权和执照均真实、完整、充分且合法有效。目标公司没有违反或不履行任何该等许可、批准、证书、授权和执照。

(3) 税务合规

1)所有要求提交的有关目标公司税收的纳税证明和报告均已按时提交;2)所有要求在该等纳税证明和报告上显示的或以其他方式到期的税收均已按时支付;3)所有该等纳税证明和报告在所有重要方面均真实、准确和完整;及4)任何税务部门均未正式或非正式地提议就该等纳税证明作出不利于目标公司的调整,且不存在进行任何该等不利调整的依据;5)不存在任何未决的或(就目标公司所知)潜在的对目标公司提起的有关评定或收取税收的诉讼或程序。

3.4 资产状况

(1) 截至评估基准日,目标公司经审计的账目中记载的资产,均为目标公司依法或依合法有效合约约定拥有所有权、直接支配权或其他排他权利的资产,上述资产之上均不存在任何产权负担或第三方权利。

(2) 对于正在使用的资产,目标公司拥有所有权或合法的权利,有权在其现有业务和/或拟经营业务的经营中使用,并足以凭借上述资产支持其正常业务的运转。

(3) 目标公司已经向甲方提供有关目标公司租赁的全部资产的真实和完整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租约复印件,目标公司遵守所有该等租约。

(4) 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抵押、质押。

3.5 知识产权

(1) 目标公司合法拥有其目前及未来从事生产经营所需的知识产权的全部权利(详见附件一)。对于上述知识产权,目标公司没有授予也没有义务授予任何的许可、分许可或转让权;

(2) 目标公司未曾从事任何行为或怠于从事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支付申请费、审查费、发证费、注册后续费用及维持费、年费、复审费、使用费、转让对价及类似费用),经合理判断没有可能造成对其合法拥有、使用的知识产权有被放弃、取消、注销、丧失、失效、终止或不可执行的情形;

(3) 目标公司已根据一般惯例、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其在知识产权上的权利,并始终保持所有商业秘密的信息的机密性;

(4) 任何由第三方许可人向目标公司作出的使用许可,均已履行有关核准、备案手续,是完全有效的,并且目标公司均未构成任何该等许可项下的违约,而且第三方许可人均未曾对任何该等许可行使终止权;

(5) 截至目前,1)不存在任何第三方针对目标公司提出知识产权侵权、未经许可的使用或侵害索赔,或就目标公司自有的或被许可使用的知识产权的效力提出质疑的未决法律程序,并且2)目标公司未接获任何质疑其(全部或部分)拥有的知识产权合法性的通知或主张。3)目标公司对自有知识产权享有的专有权利是合法有效和可强制执行的。4)目标公司自有的或取得许可的知识产权没有受制于未履行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决定。

3.6 财务制度完备

(1) 目标公司已建立符合中国会计准则要求之完善财务、会计制度,置备完善之账簿。

(2) 目标公司提交甲方的财务报表(包括在每一情况下的附注)在所示期间均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并且,目标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日前所发生的历次税后利润的提取和分配均符合中国法律之要求。

3.7 经营

至本补充协议签署日前,目标公司不存在下述情况:

(1) 对目标公司使用的资产或经营成果、前景或目标公司目前从事的主营业务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损坏、破坏或损失;

(2) 目标公司放弃有价值的权利或应向目标公司偿还的重要债务;

(3) 目标公司存在可能对目标公司目前从事主营业务的能力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事实或情形。

3.8 雇员

(1) 目标公司没有受到罢工、停工或其他重大劳资纠纷的威胁;目标公司已遵守所有关于劳动雇用、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报酬支付方面的法律规定;

(2) 除法律要求以外,目标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补偿协议或股权激励机制、离职费支付、利润分成计划、退休协议等其他类似补偿安排;

(3) 除在本补充协议签署前已经向甲方披露的以外,就雇员个人和目标公司各自应向有关政府机关缴纳的按有关政府机关规定的计算标准计算出来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欠缴或未足额缴纳的行为;

(4) 根据目标公司和丙方所知,目标公司的高级职员、主要员工均未意图终止受聘于目标公司,而且目标公司现时也未意图终止聘用上述雇员。

3.9 无诉讼

(1) 目标公司没有参与任何诉讼、仲裁或任何政府调查,也不是诉讼、仲裁或任何政府调查的当事人。目标公司的任何股权持有人或任何董事、高级雇员或代理人均没有参与任何已对或可能对目标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任何政府调查,也不是上述诉讼、仲裁或任何政府调查的当事人。

(2) 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未决的、或就目标公司所知,可能对目标公司提起的任何诉讼、仲裁、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不存在任何未决的、可能的、可预见的,针对目标公司的股权持有人或任何董事、高级雇员或代理人且可能对目标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

3.10 无资不抵债

丙方没有作出任何结束目标公司营业的命令,或就此通过决议,或为目标公司委任临时的财产清算人,或为结束目标公司营业提交申请或召开会议。没有为目标公司或其所有或任何资产委任破产管理人。目标公司不存在资不抵债或无法支付其到期债务的情况。

3.11 目标公司在本次交易之前发生的未付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包括住房公积金)导致的清偿或给付责任,全部由丙方承担,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因前述事项而遭受的损失、支出的费用,丙方应给予目标公司足额补偿。

3.12 目标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前发生的、未向甲方披露的任何性质的负债、未付税款和政府规费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清偿或给付责任,全部由丙方承担,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因前述事项而遭受的损失、支出的费用,丙方应给予目标公司足额补偿。

3.13 上述陈述、保证如实质上(不论有无过错)不真实或有重大遗漏而令目标公司或甲方受到损失,丙方应向目标公司及甲方作出充分的赔偿,赔偿金额应不低于甲方增资总额的20%,丙方(1)和丙方(2)之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14 《投资协议书》及本补充协议中任何涉及甲方权利实现,目标公司及丙方承诺、陈述与保证、义务履行、违约责任等事项,均由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4条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承诺

4.1 对外股权投资披露

丙方承诺,丙方及目标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详见附件二)将在相关情形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向甲方披露其全部对外股权投资信息,包括目前已投资项目和未来投资项目。

4.2 合理使用本次增资款

丙方承诺,甲方本次向目标公司增资的资金应用于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并得到最大化效率使用。丙方承诺,将根据本补充协议附件三所列示计划使用本次增资款,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3 丙方承诺,丙方将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或以自然人名义从事与甲方及目标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会在与甲方或目标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也不会以非甲方或目标公司的名义为甲方及目标公司的原有客户提供与甲方或目标公司所从事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并将会避免任何其它同业竞争行为。

4.4 丙方承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甲方及目标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甲方及目标公司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目标公司的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则保证按照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甲方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5 丙方(1)及丙方(2)作为目标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至少五年内继续在目标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从目标公司离职,并尽可能为目标公司创造最佳业绩;且未经甲方同意,丙方(1)及丙方(2)不得在其他任何公司兼职。

4.6 丙方及目标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五年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1)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2)目标公司不得以增资或其他形式引入其它投资者,(3)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不得进行质押或设置任何其它权利负担。

4.7 丙方承诺,应促使目标公司遵守中国国家和地方相关税收法规及要求,并争取依法可享有的各项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

4.8 丙方承诺,应促使目标公司遵守相关国家和地方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员工福利的规定和要求。

第5条 其他

5.1 本补充协议为《投资协议书》的补充,与《投资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之保密义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协议的效力及修改、变更和终止等,适用《投资协议书》之约定。

第6条 附则

6.1 本补充协议一式      份,乙方留存一份,其他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如果本补充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判决或裁定为无效,则该条款应当视为与本补充协议其他条款分割,该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本补充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强制性执行,各方应尽力达成新的条款,使其尽可能接近协议各方订立原条款时的意思表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书》之签署页)

甲方:金葵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乙方: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丙方(1):                   (签字)

丙方(2):                   (签字)

丙方(3):                   (签字)

附件一:知识产权清单

附件二:核心管理人员名单

1、 姓名:   职位:    身份证号码:

2、 姓名:   职位:    身份证号码:

附件三:本次增资款使用计划书

时间

资金投入

工作目标

预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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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中国银行对公外汇账户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外汇,全文共 1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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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____________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与长城人民币信用卡(以下简称长城卡)申领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长城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

一、乙方自觉遵守并督促其持卡人遵守《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履行本合约。乙方自愿支付并为其持卡人承担使用长城卡的各种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如实提供本单位及持卡人的有关资料。同意甲方视情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有关资金、财产和其他方面的情况。甲方应为乙方保密。

三、乙方以单位资金作质押时,应在甲方开立定期保证金存款账户,其存期须与长城卡有效期一致。未经甲方同意其保证金存款在长城卡有效期满45天内不得支取或提前支取。乙方长城卡有效期满办理更换新卡时其保证金存款须相应延期或办理转期手续。当乙方长城卡备用金账户透支金额超过其保证金存款的60%时,甲方有权随时将其保证金存款一次转入乙方长城卡备用金账户,以归还其透支本息。

四、乙方持卡人领取长城卡时,应立即在长城卡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本人身份证件相同的姓名,否则,因此而造成的风险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书面申请,增加持卡人或停止持卡人使用长城卡。甲方亦可根据乙方保证人的书面申请,停止乙方持卡人使用长城卡。乙方应将停止使用的长城卡及时交还甲方,其未了结的债务仍由乙方(或保证人)负责。乙方新增加的持卡人仍须履行本合约。

六、乙方持卡人使用长城卡所发生的各种收付款项,由甲方记入乙方的长城卡备用金账户,该账户存款不足发生透支时,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对透支额计收利息,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承担偿还责任。

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过甲方规定的透支限额和还款期限。否则,甲方将视同乙方涉嫌恶意透支,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及收回乙方的长城卡,并可提请司法部门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凡利用长城卡进行犯罪活动的,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八、乙方持卡人因转借、转让长城卡、租借其账户或违反《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及单位卡使用规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持卡人与特约商户发生的交易纠纷应由乙方与特约商户双方自行解决。乙方不得以纠纷为理由拒绝偿还使用长城卡而发生的债务。

十、甲方在乙方长城卡发生交易后,定期向乙方提供对账单、乙方对对账单内容有疑问时,应在制单日后的15天内向甲方提出查询,否则即视为对账单正确无误。

十一、乙方持卡人使用的长城卡有效期满,如乙方不再更换新卡,应在长城卡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视同乙方继续用卡并为乙方重制新卡,同时从乙方账户中收取新换卡的年费。

十二、乙方持卡人长城卡遗失或被盗窃,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办理书面挂失(或按银行规定办理电话挂失)手续,并交付挂失手续费。如挂失卡发生风险造成损失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未办妥挂失手续前所发生的交易;

(二)在办妥挂失手续后当天和次日所发生的交易;

(三)乙方持卡人本人或伙同他人有欺诈行为的;

(四)有其他不诚实行为的;

(五)甲方调查情况、遭乙方拒绝的。

十三、甲方的《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章程》一经修改公布,不论乙方是否得到通知,修改后的该长城卡章程即为有效、并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四、本合约自甲方、乙方在本合约上和在长城人民币信用卡申请表上申请人签字栏内签署,并在乙方领取长城卡后立即生效。乙方在领用长城卡后要求退卡和解除本合约时,必须将全部长城卡交还甲方45天后,待使用长城卡的一切债务全部清偿后,乙方的备用金和保证金方可清户,本合约亦即解除。否则,本合约继续有效,信用卡期满换卡后,本合约继续有效。

十五、本合约生效后,即认为乙方及其持卡人已仔细阅读和了解了《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和《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单位卡)。

十六、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本合约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则依据甲方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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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银行信贷部自营贷款委托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信贷,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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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受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了利于总行发放的_____________贷款管理及收回,经甲、乙 双方协商,就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发放给_________厂(公司)贷款的管理,议定如下:

一、乙方对所辖地区内 要求向总行借款的企业,而向甲方提供包括企业经济性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结构、经济效益、信誉状况和借款用途等内容的调整说明书和贷款额度的书面报告。

二、甲方贷款后委托乙方对其进行直接管理。管理内容包括:贷款实际用途、企业的经济效益、贷款的安全情况等。乙方要将企业上述情况按季以书面材料上报 部行信贷部。如遇重大问题,立即报告甲方。

三、乙方协助甲方按时收取贷款本息。贷款按期结算后,三天内由乙方以电汇方式上划总行。本金到期收回,以同 样方式办理。甲方按利息总收入的1‰付给乙方委托管理费。

四、企业在使用借款期间,发生逾期、挤占、挪用贷款等问题,甲方授权乙方对其实施信贷制裁, 并将加息的70%上交总行。

五、贷款到期前,乙方督促企业做好归还贷款本息工作。如遇企业客观原因要求展期,乙方应在贷款到期前5天将书面报告转达甲 方。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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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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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 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 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 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 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 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 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 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 有封样要求的;

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十四条 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五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六条 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十七条 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十八条 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公司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 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

第二十一条 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第二十二条 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三条 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

第二十四条 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单份,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办公室、法律顾问、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其中元件由财务部门和办公室留存。

第二十五条 非书面合同代用单也视作书面合同,统一予以编号。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条 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条 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二十八条 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

1. 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采用非书面合同代用单的;

2. 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第三十条 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督促付款单位出具代付款证明。

第三十一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转财务审核付款。

第三十二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工程合同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顾问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

第三十四条 我方变更或解除和同地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在三天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三十六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挂号或签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办公室保管。

第三十七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三十八条 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五章 其他

第三十九条 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

第四十条 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由法律顾问据此统计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第四十一条 各有关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编号整理,由法律顾问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四十二条 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签约率、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成绩考核范围。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三条 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四十四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本部和各部门。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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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个人,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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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方便用户缴交水费和实现现代化管理促进水费及时回收,经协商双方同意每月水费收缴委托____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支行所属的储蓄所采取银行储蓄结算方式办理,并就有关具体事项议定如下:

一、乙方需先持相关银行市区任一储蓄所签发的活期存折到_________公司供水营业厅确定水费储蓄账户

二、楼幢已安装一户一表的乙方,由甲方负责分摊共用的消防水用量,不得拒付。

三、甲方对乙方用水每次抄表计算水费后,通过相关银行计算机系统从乙方“水费储蓄账户”中自动划拨结算水费,不再另外通知。

四、乙方可持水费储蓄存折到相关银行失去任一储蓄所了解存款余额或索取水费收据,但跨年的水费收据不作保存。乙方对甲方结算水费有疑问时可向甲方供水营业厅查询(电话:_________),如确属差错,在下月结算水费时退补。

五、乙方应视本户用水情况,及时补足存款,如乙方“水费储蓄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按期支付水费,甲方将根据_________有关规定,从数据传送十五日起每天按5‰收取滞纳金直至停止供水,并追回所欠款项。上述滞纳金乙方同意通过相关银行开立的“水费储蓄账户”中自动划拨。

六、合同书签章者与储户必需同一个人,并与身份证姓名相符。

七、乙方销户需先到_________公司供水营业厅办理用水销户手续,持_________公司的通知方可到储蓄所办理水费储蓄账户销户手续,否则储蓄所有权拒绝办理。

八、相关银行以合同附件的银行储蓄帐号来确认并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开户储蓄所一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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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银行,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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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1.1 明确、统一公司薪资政策,规范薪酬管理,激励队员提升绩效及任职能力,留住、吸 引优秀人才,为公司及员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0【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恒泰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人员。

3.0 【薪酬结构】

3.1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加班工资三部分组成。

4.0【加班工资】

4.1队员原则上按排定班表上班,因缺员或工作需要加班者,按公司规定计发加班补贴。

5.0【薪资的支付】

5.1各执勤点按时提供相应的工资核算资料,即员工考勤表、由行政部负责收集并核算,

报领导审核批准后,于每月3日将薪资转入员工个人账户

5.2月中岗位变化时,基本保障工资和岗位工资当月保持不变,下月根据新的岗级发放。

5.3行政部负责为员工建立工资收入台帐,书面记录支付给员工工资的数额、发放时间、 负责解答员工薪资查询工作。

5.4发薪时,员工须核查数额,如有疑问应在一周内及时向行政部查询。

6.0【附则】

6.1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6.2本制度的解释权、修订及废止权在公司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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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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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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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粮棉油收储企业账户管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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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有关粮棉油收储企业账户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应按规定在甲方开立以下四个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存款户、收购资金存款户、财务资金存款户、应付利息存款户,并根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的要求使用。

二、为及时分配资金,减少乙方结算手续和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基本存款户存款由甲方主动分配。

三、甲方应及时按规定将各账户余额对账单提交乙方;乙方应及时进行逐笔核对,并按规定向甲方报送对账回单。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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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银行,全文共 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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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地点矿车由运输队统一管理,使用单位必须经运输队统一调配。使用后要及时交还给运输队,如使用单位不按运输队规定的时间交还者,每辆罚使用单位30元。

2.所有矿车要用漆打号,料车用黄漆,矿车(斗车)用红漆,每班车辆必须保证完好,坏车及时升井维修。

3.矿车不及时修理而耽误运料,罚运输队队长20元/辆。修理不及时者,罚机电主任20元/辆。

4、所有矿车每半月加油一次,减少轴承磨损,降低材料费用,由运输队打到车间,车间负责加油。

5、干部下井如发现有死轮、无销子、矿车乱停乱放、占压、车架和车斗不一体等现象,见一次罚运输队队长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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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银行结算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1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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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管理基本规定

凡在中国境内开立人民币存款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以下简称存款人)以及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必须遵守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

外汇存款账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外汇账户管理规定执行。

存款人在其账户内应有足够资金保证支付。

存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实行由中国人*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证制度。

银行对存款人开立或撤销账户,必须向中国人*银行分支机构申报。

存款人不得违反规定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人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存款人的账户只能办理存款人本身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和转让账户。

开户银行负责按本办法的规定对开立、撤销的账户进行审查,正确办理开户和销户,建立、 健全开销户登记制度,建立账户管理档案,定期与存款人对帐。

开户银行对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或撤销,应于开立或撤销之日起7日内向中国人*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申报。

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

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一、企业法人;

二、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

三、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四、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五、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

六、外国驻华机构;

七、社会团体;

八、单位附设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九、外地常设机构;

十、私营企业、个体经济户、承包户和个人。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

二、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三、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四、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五、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六、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七、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上述规定的证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开立账户。

符合第三、四、五项规定的存款人,已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的,可以根据其资金性质和管理需要另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人不得因开户银行严格执行制度、执行纪律,转移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人因前款原因转移基本存款账户的,中国人*银行不得对其核发开户许可证。

结算须知

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银行办理结算,给单位或个人的收、付款通知和汇兑回单,应加盖该银行的转讫章;银行给单位或个人的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的回单和向付款人发出的承付通知,应加盖该银行的业务公章。

结算凭证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结算凭证上可以记载本办法规定以外的其他记载事项,除国家和中国人*银行另有规定外,该记载事项不具有支付结算的效力。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必须在结算凭证上记载汇款人、付款人和收款人账号的,账号与户名必须一致。

银行办理结算向外发出的结算凭证,必须于当日至迟次日寄发;收到的结算凭证,必须及时将款项支付给结算凭证上记载的收款人。

责任编辑:欧*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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