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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相关制度建设【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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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推进党内制度体系建设_党建党委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党团党建,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5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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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推进党内制度体系建设五篇

努力使思想宣传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思想宣传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思想宣传范文】一

党的xx大以来,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各位阶、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有序展开,形成了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有效推动了党内政治生态好转,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科学部署,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供了可靠制度保障。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总结党的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不断完善党章党规,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特别是党的xx大以来,以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管党治党作为治国理政的先手棋,提出坚持依规治党,举全党之力、集全党之智,立体式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在新时代,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补齐党内法规制度短板,使党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统筹推进各位阶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20xx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有力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实现这一目标,就要以党章为统领,统筹推进各位阶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与时俱进修订党章,以党的根本大法为“纲”统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作为立党管党治党的总依据总遵循,党章是“万规之基”,整个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大厦建筑于党章这个“基石”之上;党章是“万规之首”,具有最高权威,依规治党首先是依据党章管党治党。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先后8次修订完善党章,推动党章与时俱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注入强大制度动力。20xx年,党的十九大修订的党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把党的十九大报告确立的管党治党、治国理政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为党的根本大法注入新时代血液。

积极稳妥出台准则条例,搭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准则集中体现党章精神,地位仅次于党章,对于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具有重要作用。党中央一直将制定准则条例作为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主体工程,在不同历史时期有针对性地制定有关准则条例。20xx年,党中央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12个方面对新时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刚性规定,具有里程碑意义。同时,党中央制定32部现行有效条例,为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提供了基本遵循。

有针对性制定相应配套法规,及时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添砖加瓦。如果将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比作盖房子,修订完善党章是夯基垒台,制定若干部准则条例等基础主干法规是立柱架梁,那么出台一大批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配套法规就是添砖加瓦。当前,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已经形成若干个以准则条例为龙头,以配套性的规则、规定、办法、细则为细化补充的制度群。截至20xx年8月底,现行有效的党内法规约4200部,其中规则、规定、办法、细则超过4100部,对贯彻落实基础主干法规起着重要作用,增强了主干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注重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四大板块制度创新的衔接呼应、互联互动,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整体推进。

党的组织法规不断完善。党的组织法规旨在全面规范党的各级各类组织的产生和职责,夯实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制度基础。目前,我们党已制定了450多部组织法规。党的xx大以来,为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制度基础,党中央修订了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制定了党组工作条例、党的工作机关条例等。同时,党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大党的各级组织法规制定力度,实现对各级各类党组织全覆盖。

党的领导法规逐渐健全。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我们党制定了900多部相关法规,保证了党的领导活动在制度轨道上推进。特别是党的xx大以来,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一批党内法规出台,各领域党的领导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按照党中央部署,在党领导经济、改革、法治、农村、政法、国家安全、外事、军队和党的宣传、组织、群团、人才工作等方面,还要制定出台一批法规,必将为加强和改进党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证。

党的自身建设法规日益完善。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自身建设,不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出台大量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法规,着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方面现行有效的法规约1400部,涵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各方面。党的xx大以来,党中央更加重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始终,充分发挥党内法规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显著增强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党的监督保障法规持续加强。经过40年努力,党的监督保障方面的法规制度建设成绩显著,共制定1460多部相关法规,而且条例一级的法规多达14部。党的xx大以来,我们党修订了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等全方位彰显制度威力的党内“铁规”,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力促进了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

统筹推进各层面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确立了统分结合、以上率下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党的中央组织针对全党全国重大问题制定中央党内法规,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和省级党委在其职责范围内制定部委党内法规和地方党内法规,整个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上下贯通、一体推进。

制定中央党内法规,着重规范“面”上重大问题。凡涉及全党重大事项,皆由中央党内法规规定。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中央党内法规居于引领地位。目前,现行有效的中央党内法规超过220部,发挥着创设制度、把准方向的重要作用。党的xx大以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推进力度之大、质量之高前所未有。5年多来共制定修订140多部法规,约占220多部现行有效中央党内法规的60%。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换挡提速,带动整个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加速推进。

制定部委党内法规,着重规范“条”上重要问题。党的xx大以来,中央各部委制定部委法规的力度明显加大,覆盖范围日益拓展,呈现出全面展开的良好局面。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立足规范本领域本系统党的工作制定一批部委党内法规,发挥着上承中央、下启地方的作用。目前,现行有效部委党内法规约240部。它们专司一域、量身定制,面向全党、普遍适用,是加强和规范党的各方面工作的重要遵循。

制定地方党内法规,着重规范“块”上重要问题。地方党内法规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保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在本地区落地生根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省级党委以上位党内法规为依据,因地制宜建章立制,出台一大批面向基层一线的地方党内法规。目前,现行有效地方党内法规约3700部,约占法规总量的90%。

统筹推进各环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经过40年探索,我们党已经形成集规划、制定、备案、清理等于一体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链条,环环紧扣、同向发力,有条不紊推进各环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着眼“将来时”做好前瞻规划工作。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战略谋划。党的xx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作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战略决策,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一个、第二个五年规划明确重点制定项目等,明确了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大大增强了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系统性和前瞻性,指明了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努力目标和前进方向。

着眼“进行时”做好即时建章立制工作。40年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一直立足当下、回应现实,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点。党的xx大以来,围绕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紧随新时代、扎根新时代、服务新时代,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供坚强法规制度保证。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明确提出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赋予党章新的时代内涵。

着眼“过去时”做好法规清理工作。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制定颁布了大量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党内法规制度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特别是有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滞后于实践的发展和形势任务的需要,有的存在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的情况,有的相互交叉重复、冲突打架。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党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党的历史上首次党内法规制度集中清理工作,于20xx年、20xx年两次作出清理决定。各地区各部门也通过集中清理实现了法规制度的“瘦身”和“健身”。除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外,党中央还重视开展专项清理和即时清理,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推进。

着眼“完成时”做好备案工作。党的xx大后,根据党中央制定发布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全面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在党内建立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规范有序的备案审查工作体系,建立党委、人大、政府、军队系统备案工作衔接联动机制。通过严格的备案审查特别是对“问题文件”进行严肃纠正,坚决有力地维护以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思想宣传范文】二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新时代党的建设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这一重要论述体现了我们党对自身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新时代,党内法规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需要牢牢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党内法规建设的正确方向。任何一项党内法规都内含着制度选择和价值取向,只有良法才能达到善治。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这里所说的“制度好”“制度不好”主要就是指制度的价值取向。党内法规所传递的价值取向只有符合党的性质宗旨,被党员高度认同,才能成为全体党员的自觉追求,真正实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从而充分发挥规范功能。党内法规所体现的核心价值取向就是政治价值取向,主要体现为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党内法规只有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才是好的制度,才能统一全党意志、凝聚全党力量,为实现党所确立的目标而团结奋斗。当前,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内法规建设,必须坚持正确方向,通过党内法规建设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广大党员、干部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

有效解决党内存在的政治问题。党内法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坚持顶层设计、整体推进,体现前瞻性、战略性;又要树立问题意识、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突出针对性、有效性。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内法规建设,必须抓住党内存在的政治问题。指出,“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注重政治上的要求”。实践证明,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的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搞两面派、做两面人,都是必须坚决防止和反对的政治问题。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制定管用实用的党内法规,及时有效解决党内存在的政治问题。需要指出的是,解决党内存在的政治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也不是相关法规越多越好。强调:“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通过党内法规建设解决党内存在的政治问题,必须深入领会这一重要论述,确保法规务实管用。

强化党内法规执行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不执行、形同虚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党内法规制定出来之后必须强化执行,这是加强党内法规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过去一个时期,一些地方、一些领域党内政治生态之所以恶化,与制度执行不力密切相关。强化党内法规执行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必须尊崇党章,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要强化法规制度意识,在全党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要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监督制度,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

【思想宣传范文】三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自我革命一般是指一个人、一个组织、一种社会制度的自我革新。中国共产党的革命精神,旨在为了人民幸福、民族复兴而不畏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锐意进取、顽强奋斗、坚韧不拔、勇往直前。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概括来说,就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经常进行自我警醒、自我反思、自我超越,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弘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勇于自我革命的目的,是为了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确保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担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

1.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和最大的优势

勇于自我革命,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并反复强调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大以后,在多个场合从不同角度进一步阐述自我革命的问题。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永远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已经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建设的一个重大命题和重大战略任务,体现了我们党以勇于自我革命推进伟大社会革命的意志、决心和勇气。

一个政党的品格反映一个政党的性质,决定了该政党对待自身和社会发展的态度和方式。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和最终奋斗目标,以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初心和使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的先进性决定了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和最大的优势。党在长期奋斗中经历过曲折,我们党的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始终保持了自我革命精神,保持了承认并改正错误的勇气,决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一次次拿起“手术刀”来革除自身的病症,一次次靠自己解决了自身问题,具有极强的自我修复能力。这种能力既是我们党区别于世界上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和最大优势,也是我们党长盛不衰的重要原因。

我们党之所以具有自我革命的勇气,之所以能够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是因为我们党除了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并不谋求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因而能够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了人民的利益,敢于进行一次次自我革命,通过自我革命不断实现自我超越。这是我们党能够在近代中国各种政治力量的反复较量中脱颖而出,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始终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的根本原因。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相继开辟了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社会主义革命道路、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开创和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成果,也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继续,全党同志必须保持革命精神、革命斗志,勇于把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伟大社会革命一以贯之进行下去。

要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要担负起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要实现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要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始终成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我们党自身就必须始终过硬,必须毫不动摇地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为此,我们党必须勇于自我革命,着力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这既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客观要求,也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自身建设和发展的内在需要。

2.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需要。

中国共产党是有着崇高理想和奋斗目标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为了理想信念而不懈奋斗,为党和国家不同时期的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巨大贡献。但是,党毕竟不是在真空中活动,各种腐朽思想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党员队伍,一些党员干部不同程度地沾染上不良习气,滋长了不正之风,甚至违背党的宗旨,违反党的纪律,发生腐败现象。

面对这种情况,党必须勇于进行自我革命,勇于直面问题,敢于刮骨疗毒,消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如果我们党不能始终保持自我革命精神,不能做到勇于进行自我革命,我们就不能有效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就不能及时革除自身病症,也就不可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应有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坚持从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出发,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以自我革命的精神经常反思自己、检视自己,不掩饰缺点,不回避问题,不文过饰非,做到有缺点就克服缺点,有问题就解决问题,使我们党能够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的xx大以来,以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向党内顽瘴痼疾开刀,以钉钉子精神把管党治党要求落实落细,以顽强意志品质正风肃纪、反腐惩恶。

这一系列的行动始终贯穿着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体现了勇于自我革命的决心和意志,有力提升了党的面貌和战斗力,使我们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今天,我们党肩负着更为艰巨的任务,也面临着“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风险和挑战更为复杂。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和自我净化的过硬本领,能不能坚持不懈地同自身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做斗争,就成为决定我们党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

对于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巨大的组织体来说,前途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我们党要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应有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实现崇高使命,要强党兴党、使党永葆生机活力,就必须实事求是地认识和把握自己,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打造和锤炼自己,脚踏实地、一刻不放松地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始终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和人民的要求,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实践,努力在革故鼎新、守正出新中实现自身跨越。

3.在建设伟大工程道路上坚持自我革命

进入新时代,我们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挑战新要求,肩负着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历史使命。在这“四个伟大”中,建设伟大工程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勇于自我革命,必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是空洞抽象的,也不是说教性的,而是来自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来自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现实需要,来自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现实需要,来自永葆党的性质和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现实需要,来自坚持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

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建设伟大工程做出了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是我们党在新时代大力弘扬革命精神,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行动纲领。它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为新时代建设伟大工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扫除一切消极腐败现象、继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指明了前进方向。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重大部署,在整体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的同时,直面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想方设法解决。重点解决党内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确保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确保我们党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永远走在时代前列,永远做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

【思想宣传范文】四

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两个维护”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最重要的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引导全党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也特别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可以说,“两个维护”是我们党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的政治建设的“根”和“魂”。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就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定“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全党增强“四个意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自觉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

“两个维护”源于我们党的历史传承和实践经验总结,是我们党走向新的更大胜利的政治保证

唯物史观认为,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因素;但同时也要看到领袖人物、英雄群体在推动社会变革、历史发展和文明进步中的关键引领作用。对一个政党来讲也是如此,一个庞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如果没有一个坚强的组织核心、领导核心,就可能变得群龙无首、一盘散沙,也无法真正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革命失败的教训时指出:“巴黎公社遭到灭亡,就是由于缺乏集中和权威。”20世纪初,列宁在俄国工人革命运动中面对国际修正主义等各种思潮,也从实践层面回答了如何树立和捍卫权威问题,他认为,“在历史上,任何一个阶级,如果不推举出自己的善于组织运动和领导运动的领袖和先进代表,就不可能取得统治地位。”也正是因为有列宁为政治领袖的布尔什维克党的坚强领导,俄国十月革命才取得成功,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

中国共产党是在民主集中制原则上创建的,自建党伊始就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关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传统,一大党纲就明确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并在之后党章中一以贯之。1938年4月,张国焘发表书面声明脱离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毛泽东在向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作报告时指出:“鉴于张国焘严重地破坏纪律的行为,必须重申党的纪律:(一)个人服从组织;(二)少数服从多数;(三)下级服从上级;(四)全党服从中央。谁破坏了这些纪律,谁就破坏了党的统一。”这“四个服从”是我们党从血与火的考验中总结出的教训,至今依然作为一项重要原则保留在党章中。

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党的领导核心代表着正确方向,凝结着全党智慧,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党的xx大以来,我们党的事业能实现巨大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历史性变革,就是因为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有一个好的政治局特别是政治局常委会,领导我们党经受住各种风浪和考验,克服重重艰难险阻,不断把事业推向前进。尤为重要的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举旗定向,紧紧围绕新时代如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鲜明主题,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是全党的共识,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两个维护”是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现代政治中,政治权威是一个政治系统存在与发展的基础。任何政党要最大限度地提升其政党内生权威,就必然要求其成员自愿服从和维护政党的团结与发展。邓小平曾深刻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这启示我们,政党内生权威的产生也需要两个条件,一是成员对其意识形态的认同,二是政党对成员的硬性约束,最关键的就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在党的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党的xx大以来发现的管党治党的所有问题,从本质上看都是政治问题,都是“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都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问题。综观党的xx大以来中管干部有关违纪问题通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词频繁出现。有的理想信念根基不牢,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有的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还有的搞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将组织关系扭曲成庸俗的人身依附关系,等等。这些问题警示全党,必须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没有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约束,“闸门”一开,党员就会失去信念支撑、目标引领,我们党的执政使命也就难以实现。

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和最大政治优势。xx届六中全会明确是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为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提供了根本保证。广大党员干部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有了更为明确的方向,树立“四个意识”,牢记“四个服从”,既要看“唱功”,更要看“做功”,必须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党员领导干部,无论从事哪一项工作、分管哪一个领域,都是受党指派、为党工作,干的都是党的事业,都要讲政治顾大局,根本都要落实到“两个维护”上。比如,坚定不移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从严治党,“打虎拍蝇猎狐”,关乎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打造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则是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部分。几年来,我们党不断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先后颁布的准则、条例,不断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要求细化、具体化,为落实“两个维护”划出清晰路径,提供了重要制度依据。

坚决落实“两个维护”要体现到实际行动上

“两个维护”不是一句口号,需要我们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在坚定“两个维护”上必须态度坚决、旗帜鲜明,不仅要公开亮明政治态度,更要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做人、谋事、创业、修身、用权、律己的方方面面,真正把“两个维护”变成思想自觉、变成党性观念、变成纪律要求、变成实际行动。

政治上的坚定来自理论上的清醒,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要做到学习与内省相结合,把“两个维护”作为“吾日三省吾身”的重要内容,注重在学习基础上勤于思考、在思考过程中自我反省。要经常把党章作为镜子和标杆来对照、衡量自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时刻把党的事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时时刻刻做到“两个维护”。

【思想宣传范文】五

内容提要:改革开放40年来,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成为我们党的一项方针到依法治国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从加强法制到依法治国再到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党对全面依法治国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之间密切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把握日益深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成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坚定不移厉行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之基和动力之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征程,也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征程。改革开放既产生了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迫切需求,也形成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依法治国为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提供制度规范和法治保障,促进改革开放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改革开放的40年,是依法治国不断深化、法治中国走向成熟的40年。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成为党的一项方针

新中国一成立,我们党就高度重视国家的法制工作。在百废待兴、国家建设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不仅制定了“五四宪法”,颁布了婚姻法,还出台了许多国家机关的组织法和各种行政管理法规。但后来由于受错误思想影响,我国法制建设走了一段弯路。“文革”之后,邓小平同志认真总结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的经验教训,指出“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他已经深刻意识到国家治理必须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并明确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全党把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并提出“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标志着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已经成为我们党的一项方针。我们党遵循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不断完善民主法制,以政策和法制手段协同推进国家治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仅仅半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就通过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多部法律。1982年通过的宪法正式写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可以看出,我们党已经认识到法制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并在各项工作中更加强调运用法治手段。

当时,虽然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已成为党的一项方针,但由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还处于初期阶段,我们党对法制与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关系的理论认识也刚刚起步,许多问题的处理还必须同时依靠法制之外的其他方法,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不可能一步到位。既靠政策,又靠法制,向法制“逐步过渡”,这是由当时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条件决定的。比如,当时的立法数量还不能充分满足依法办事的需要,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还不适应全面实行法治的要求。社会主义法制必然要经历一个逐步建立健全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依法治国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进入上世纪9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面对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客观需要,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按下快进键、进入快车道。公司法、担保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一大批适应改革开放要求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扎根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奋斗目标,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深入推进。在这一时期,我们党对法治运行规律的把握不断深化,认识到依法治国对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保障国家长治久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我国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一个重要部分。

这一时期,我们党对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认识达到一个新高度,这集中反映在1997年党的xx大报告中。虽然在此之前,已经有多个党和政府的重要文件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概念,但党的xx大报告以更为权威的形式系统全面地阐述了我们党的依法治国理论,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报告将依法治国提到非常重要的地位,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于1999年写入宪法、20xx年写入党章,依法治国作为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基本方略的地位从根本上得到确认,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日益明确。

从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到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党的领导下,法治中国建设进入蓬勃发展的新阶段。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普法教育等方面都有大量工作要做。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进行了不懈探索。全国人大相继制定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体现依法治国要求、规范国家治理行为的一大批法律,着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xx年,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推出四个五年改革纲要,最高人民检察院落实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持续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一系列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改革举措纷纷出台,我们党对如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认识更加科学、更加全面,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法治实践领域也积累了宝贵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

全面依法治国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党的xx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党的xx大报告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首次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从方针到方略、方式,从加强法制到依法治国再到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党对全面依法治国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之间密切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把握日益深入。

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确立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三大战略举措,形成“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依法治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整体发展战略中处于四梁八柱的基础性地位。无论是在改革开放40年的历程中,还是在中国现代化的百年征途上,抑或在世界社会主义520xx年演进中,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举措都具有非凡的意义,标定了法治中国建设新的里程碑。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全面依法治国领域重点难点改革稳步推进,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党的xx大以来,我们党形成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规律性认识,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不仅明确了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也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的历史方位。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的重大论断。将全面依法治国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联系起来,意味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反映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内在逻辑要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包含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仅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集大成式的最新成果,也是我们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途上坚定不移厉行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之基和动力之源。

回顾历史,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进步,离不开依法治国的全面有效实施。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接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如此艰辛,也如此壮阔。从新的历史起点再出发,把改革开放继续推向前进,续写新的辉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我们按照党的十九大绘就的全面依法治国新蓝图,继续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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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国建设银行保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1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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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个人消费借款)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

中国印制

保证人(甲方):

住所:

通讯地址:

电话:

存款金融机构及账号:

贷款银行(乙方):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签订的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借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_____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_____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借款利率的,无须得到保证人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七条 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失去担保能力,或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等行为,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甲方应提前___天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保证期间内,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发生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行为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

第九条 保证期间内,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十条 保证期间内,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一条 保证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_____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二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个人消费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

2.

3.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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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集体合同规定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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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2号

《集体合同规定》已于20__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__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郑*林

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第四条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第五条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二)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三)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四)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五)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六条 符合本规定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七条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章 集体协商内容

第八条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五)补充保险和福利;

(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七)职业技能培训;

(八)劳动合同管理;

(九)奖惩;

(十)裁员;

(十一)集体合同期限;

(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一)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二)工资支付办法;

(三)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四)工资调整办法;

(五)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六)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

(七)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第十条 工作时间主要包括:

(一)工时制度;

(二)加班加点办法;

(三)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

(四)劳动定额标准。

第十一条 休息休假主要包括:

(一)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

(二)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

(三)其他假期。

第十二条 劳动安全卫生主要包括:

(一)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二)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

(三)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五)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第十三条 补充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

(一)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

(二)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

(三)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

(四)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第十四条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

(一)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

(三)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

(四)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第十五条 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

(一)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三)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管理主要包括:

(一)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二)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

(三)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四)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七条 奖惩主要包括:

(一)劳动纪律;

(二)考核奖惩制度;

(三)奖惩程序。

第十八条 裁员主要包括:

(一)裁员的方案;

(二)裁员的程序;

(三)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第三章 集体协商代表

第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

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第二十条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第二十二条 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

第二十三条 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

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第二十五条 协商代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加集体协商;

(二)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

(三)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四)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五)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 协商代表应当维护本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

协商代表应当保守在集体协商过程中知悉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七条 企业内部的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二十八条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二十九条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就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条 工会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未建立工会的,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更换用人单位一方协商代表。

第三十一条 协商代表因更换、辞任或遇有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空缺的,应在空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本规定产生新的代表。

第四章 集体协商程序

第三十二条 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

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

第三十三条 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熟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了解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

(三)拟定集体协商议题,集体协商议题可由提出协商一方起草,也可由双方指派代表共同起草;

(四)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五)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记录员应保持中立、公正,并为集体协商双方保密。

第三十四条 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

(二)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

(三)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

(四)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三十五条 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

第五章 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第三十七条 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三十八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三十九条 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三)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的集体协商程序。

第六章 集体合同审查

第四十二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三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审查实行属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中央管辖的企业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或劳动保障部指定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第四十四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下列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一)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二)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三)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是否与国家规定相抵触。

第四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送达双方协商代表。《审查意见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地址;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时间;

(三)审查意见;

(四)作出审查意见的时间。

《审查意见书》应当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的事项经集体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一方应当根据本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将文本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四十八条 生效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自其生效之日起由协商代表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

第七章 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

第四十九条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第五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

第五十一条 集体协商争议处理实行属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中央管辖的企业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用人单位因集体协商发生的争议,由劳动保障部指定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协调处理,必要时,劳动保障部也可以组织有关方面协调处理。

第五十二条 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自受理协调处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协调处理工作。期满未结束的,可以适当延长协调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第五十三条 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协调处理申请;

(二)调查了解争议的情况;

(三)研究制定协调处理争议的方案;

(四)对争议进行协调处理;

(五)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

第五十四条 《协调处理协议书》应当载明协调处理申请、争议的事实和协调结果,双方当事人就某些协商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将继续协商的有关事项予以载明。《协调处理协议书》由集体协商争议协调处理人员和争议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争议双方均应遵守生效后的《协调处理协议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工会或职工代表提出的集体协商要求的,按照《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于20__年5月1日起实施。原劳动部1994年12月5日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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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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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_____》、《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预算报价书【详见附件(2)】所列项目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

日竣工,共计(以物管书面同意开工日期为准)

1.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价款及结算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约定。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协调设计单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身份证号:?)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5负责配合乙方协调大厦管理方、消防、空调施工方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如因除乙方以外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过程延误,工期顺延。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身份证号:?)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但有证据证明甲方故意拖延移交工作的,乙方得以免责。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作相应的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可能影响工期的,乙方仍应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完工,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有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如甲方接到通知后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乙方没有责任;若复验不合格,乙方只对其复验及不合格工作内容的返工承担费用,其它因验收延误而导致的关联项目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5.5?由于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合理费用,如有证据证明甲方故意拖延验收的,自竣工之日起乙方不再对工程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和工程成品的损失承担责任。

5.7因物业大厦空调或消防等设备问题不能完成大厦验收的,甲方应单独组织乙方的验收,承认乙方的验收时间,并按合同约定办理乙方的相关结算及支付款。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6.1.1按合同预算书总价包干(或固定单价)。

6.1.2总价包干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但甲方单方提出更换材料或设计变更的除外(或竣工后按实际完成施工内容按实收方结算)。

6.1.3结算方式:结算时以本合同价(或竣工收方总价)加减施工过程中甲方签认变更为竣工结算价:施工过程中因甲方提出的更换材料或设计变更所签项目变更单,依据本合同装饰工程预算书【详见附件(2)】中所列双方认可的项目单价进行增减结算,若原预算没有参考单价的按双方协商签认的单价进行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结清。

6.4工程质保金5%,在质保期满1年后除的,仅支付剩余费用。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材料由乙方严格按工程预算所列项目、材质、品牌提供。材料进入施工现场,需由甲方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因乙方材料供应不合格或所供应材料与工程预算所列材质、品牌不相符合所造成的工程质量不达标、窝工、工程延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将工程整改至达标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每停工一天或窝工一天或乙方整改导致工期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为?。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份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的补偿金。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9.4?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5?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6?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8?乙方施工中如发生安全、消防、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9.9?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10?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工程质保期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1.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1.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1.4?整个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和施工优化,甲方按照报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提供现有办公室装饰部分的所有图纸和报批资料,甲方负责对乙方所出图纸和竣工资料的设计签章和竣工签章。乙方为配合甲方进行本次改造装修,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设计单位、

11.5乙方消防、空调报价为估算价格,后期提供大厦指定消防、空调单位的图纸及报价明细,甲方在消防、空调单位报价的基础上收取25%的管理费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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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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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承包人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规模及结构特征:_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四、合同价款

币种:_________

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综合单价或费率:□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详见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招投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招投标工程);

4、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适用非招投标工程);

5、本合同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11、发包人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12、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六、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七、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竣工,在缺陷责任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订立地点:_________

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并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本合同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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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类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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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类)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天津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宗地总面积________平方米。宗地位置及四至范围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本条第___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

(二)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实地验明交付土地时该宗地的土地条件,出让人应当出具《交付土地通知书》,受让人认可并签收。《交付土地通知书》回执由受让人存留,作为登记发证的审查要件。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年,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万元),其中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万元)。

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受让人按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部门签订的合同约定支付。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时,受让人应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条 受让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缴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万元)。

第三章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及界址点坐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所需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第十二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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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1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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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c)承包人雇用的外籍人员的家属申请来华之前,必须取得业主的书面批准。

(d)承包人和其分包人在与临时雇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外籍人员打交道过程中,应对所有的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习惯或其他风俗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尊重。

34.3 当地劳务的获得

承包人只能与中国境内被允许提供劳力的部门(见条款16.2)签订劳务供应协议,协议副本及其附件的副本应提交监理工程师。

34.4 当地劳务的工资

承包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根据中国及工程所在地省级政府的法律与规章的更改,调整其当地雇员的工资。

34.5 工地规则

业主与承包人将制定工地规则并在其中订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这类工地规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的内容:

(a)安全防卫;

(b)工程安全;

(c)工地出人管理制度;

(d)环境卫生;

(e)防火措施;

(f)周围及近邻环境保护的附加规则。

34.6 防止不法行为

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均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雇员或在其雇员之中发生任何违法的、暴乱性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财产免遭行为的破坏。

34.7 供水

承包人应根据当地条件,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在现场为其职员和劳务人员提供足够的饮用水和其它用水。

34.8 酒精饮料或毒品

承包人除根根现行法令、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外,不得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任何酒精饮料或毒品,也不得允许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从事任何此类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转让。

34.9 武器弹药

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任何武器弹药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与任何其他人,或允许或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35.1 劳力及承包人设备的报表

如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送文详细的书面报表,其格式和时间隔由监理工程师预先规定,报表中开列承包人在工地随时雇用的人员与各类工人人数,当监理工程师需要时,还应开列有关承包人设备的此类报表。

35.2 安全员

承包人在工地的工作人员中应有一名合格的安全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该安全员有权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

35.3 健康和安全及其记录

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费用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

承包人应保留有关财产损失、人员福利、健康和安全的记录,井在监理工程师随时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呈递有关报告。

35.4 事故报告

承包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冈能短的时间内将其详细情况报告监理工程师。如果出现人员致死或其他严重事故,他应以最快方式通知监理工程师。

材料、工程设备及工艺

36.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质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将所采购的当地和进口材料运至工地现场。在尽可能合理而可行的范围内,鼓励承包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材料和设备。

所有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均应;

(a)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应品级并符合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要求,及(b)接监理工程师要来随时在制造加工或准备地点,或在工地或在其他本合同可能规定的其他地点或任何此类地点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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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委托建设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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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全称):_____

代建人(全称):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______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_____

工程地点:_____

工程内容:_____

总投资(估算投资):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质量标准:_____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_____%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_____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_____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_____(公章)

代建人: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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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15]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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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37.5 独立检验

监理工程师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检查或试验委派给一名独立的检验员进行。任何这样的委派都应按照出2.4款的规定实施。为此目的,这种独立工作的检验员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助手,监理工程师应(在14天前)将这样的委派通知承包人。

38.1 覆盖你的工程检查

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工程的付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掩蔽,承包人应保证监理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将予以覆盖或掩蔽的任何此类工程部分进行检查和测量,以及对任何部分工程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无论何时,当任何工程部分或基础已准备好或即将准备好可供检查时,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除非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认为检查并无必要,则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此类工程部分的检查和测量及基础的检查,且不得无故拖延。

38.2 剥露和开孔

当监理工程师随时指示对工程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进行剥露或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时,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应对之重新覆盖和整理好。如果任何部分或几部分已经按照本条第38.1款规定予以覆盖或掩蔽,并且施工符合合同规定,则监理工程师应在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承包人为剥露、开孔、穿洞、复原及整理好这些工程所支付的费用,此项费用应加到合同价中,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仔何其它情况下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商承担。

39.1 不合格工程、材料或设备的拆运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发出下述指令:

(a)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从现场搬走监理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或设备;

(b)用适用、合格的材料或设备取代原来的材料或设备;

(c)对尽管先前已进行检验或中间交付但监理工程师认为由于:

(1)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或(2)由承包人本身进行的或由其负责的设计,仍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均要将工程拆除并重新建造。

39.2 承包人未遵守指令的违约

如果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或在合理的时间内(如指令未规定时间时),承包人一方执行上述指令时违约,则业主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令,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所有由此造成的或伴随产生的费用均应由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并由业主向承包人收回这笔金额或从任何应付给或到期成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监理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暂时停工

40.1 工程的暂时停工

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应于所指示的时间内,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施工。在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进行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妥善保护和保证其安全。

但下述暂时停工除外:

(a)在合同中另有规定者;或(b)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导致的或应由其负责的必要的停工;或(c)由于工地气候情况导致的必要停工;

(d)为工程的合理施工成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安全所需停工,(其必要性并非出自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过失,也非出自本文第20.4款规定的任何风险),应按40.2款的规定办理。

40.2 暂时停工后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根据40.1款规定在适用于本条款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可以决定:

共35页,当前第15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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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设施工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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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

分包人:

在周口市城管局、周口市东新区政府、周口市搬口办事处的协调下,经业主周口银龙水务公司的同意,中国水务集团渝泉水业有限公司将周口市南水北调东区水厂工程的围墙工程分包给双方就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0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2、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周口市南水北调东区水厂工程

工程地点: 周口市东新区

分包范围: 水厂工程的围墙工程(仅限围墙)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日期:(按政府要求) 年 月 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除黏贴花岗岩外,其余工作必须在20xx年4月20号之前完成)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施工程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6、标准规范

本合同标准规范如下:

(1)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2)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合同; 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等相关约定;

7、图纸

7.1工程总承包人应在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分包人提供围墙图纸套。

8、项目经理

8.1工程总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 项目经理 。

8.2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 。

9、工程总承包人义务

9.1向分包人提供已有的相应的工程地质勘探报告,围墙图纸等相关工程总承包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图纸;

9.2向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点控制的位置;

9.3审核分包人制定的围墙施工方案,工期计划及为完成此工程所需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并在分包人实施过程中予以监督;

9.4在分包人围墙施工过程中,就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有异议时,工程承包人有权向监理、甲方乃至政府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只要工程总承包人尽到以上义务时,就视做完成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义务;

9.5在分包单位围墙工程技术资料的完整与正确的前提下,必须做好资料的合并与归档工作;

9.6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款;

10、分包人义务

10.1分包人对本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0.2分包人根据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

10.3分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方案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因此而引起的相应的各种罚款;

10.4分包人应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10.5分包人应按时完成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办理交工验收,并在交工验收合格后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合格的工程技术资料;

10.6分包人对已完成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在成品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分包人按责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

10.7分包人须自行安排、解决分包人为生产所需的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8鉴于分包人对施工现场情况的充分了解,分包人不得任何理由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延长工期、增加费用等要求;

10.9鉴于围墙的铁艺、大理石与厂区的整体设计风格相协调一致,因此,本工程中的铁艺、大理石,分包单位必须提供样品及价格,并经过业主周口市银龙水务有限公司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由此引起的价格增减在分包工程款中做相应的增减。不包括灯线,灯线另作计算;

10.10对于分包人采购的其他材料必须满足建筑工程的相关规范要求,并经监理认可后方可实施;

10.11分包人应为施工场地内自由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事故发生时,分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与工程总承包人无关,由此造成对工程总承包人影响和损失的,均由分包人全额承担。

11、施工验收

11.1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按规范要求在隐蔽工程前及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隐蔽工程报告或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2天内告知监理及业主,要求业主、监理对分包人施工成果在7天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作分包人已经完成。但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总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11.2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仍由分包人承担。

12、工程的计价方式及支付方式

12.1经各级政府协商,业主同意,本分包工程的综合单价为1543元/米(按附件的围墙图纸及现场平面图);

12.2由于本分包工程的施工时间短,因此本工程无预付款,全部工作完成(包括资料的移交)。根据工程量、形象进度,乙方可向甲方借款(每次借款不超过已完成工程量的80%)。验收合格后7天内,分包方根据本合同及建筑工程的正式发票向工程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款,工程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的全部合格资料后7天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工程保修金,质保期满后7天内付清(无息)。

12.3保修期内由于分包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的而引起工程承包人发生的相关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13、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肆 份,工程承包人执 壹 份,劳务分包人执 壹 份,业主执 贰 份

14、补充条款

15、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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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5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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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医疗规章制度

第一节共同制度

一、请示报告制度

凡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1、意外灾害急救,接收大批创伤、中毒或传染病人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危重伤病员等。

2、凡为伤病员施行重要脏器切除或移植、截肢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重要的新业务、新技术等。

3、门诊部或病房发现国家规定管理的传染病。

4、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严重医疗、护理差错,贵重医疗器材损坏或被盗、贵重或剧、毒、麻药品丢失、成批药品变质、失效等。

5、收治外籍病员或收治涉及法律问题、公安部门正在审查的病员。

6、收治有自杀倾向的伤病员。

7、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8、需要重大的经济开支时。

二、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节日均设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工作不间断地行。

每日下班前,值班医师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做好床前交接班。

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交班。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所采取的检查、治疗措施,应做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病情变化时的临时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进行检查、填写病历并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护理人员要求诊视病人时,必须立即前往。值班医生在晨会上报告病员情况,危重病员须在床旁交班。

三、院总值班制度

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处理紧急事宜。

负责检杳科室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对重要部门,科室要到场检查,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值班人员遇有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报告,根据领导意见负责组织处理。

总值班人员,按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值班人员根据需要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问题,有权调动医院机动车辆。

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每天交班前,清扫值班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室内物品交接。

四、消毒隔离制度

医护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以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各科室均要有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并应遵照执行,科主任与护士长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门诊或普通病房发现法定传染病人或可疑病人应立即上报,并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传染病人用过的敷料,器械均应按规定处理。排泄物、呕吐物必须经过净化消毒,传染病人用过的衣物、被服应消毒后再清洗,医院污水须经过消毒处理后才能排放。

医务人员进行各种操作、诊疗、处置前后均应流水洗手,各部门必要时备有0.2%的84消毒液浸泡手,每天由护士负责更换消毒液。

全院各科室污物,废物要用容器袋装好,分类进行统一处理,不准乱堆乱放。

全院医务人员上班时应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着装整洁,无菌操作时应戴口罩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院感染专职人员应定期组织检查消毒隔离工作,深入科室进行监控监测,做好检查记录。

五、处方制度

处方权限

1、在职各级医师的处方权,需经各科主任提出,并填写表格,报医务科,医务科对其资格确认后登记、备案,由院长批准,通知药剂科,有处方权医师应将本人之签字留样于药剂科。

2、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各级医师不得为自己及其亲属开方取药。

3、麻醉药品处方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或经院领导批准授于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签署方为有效,急救时值班医师可按病情需要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用后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补签处方。

4、药剂师有权监督医师合理用药,对不合格的处方、乱开方、滥用药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药剂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处方书写

1、处方原则上用中文,要求字迹清楚、项自书写完整,药名、剂型、剂量、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

2、药品名称、剂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如因医疗需要,剂量超过药典规定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3、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

4、每张处方仅限1人,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

5、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不得同开一张处方。

处方保管

1、每日处方按普通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分别装订,并加封面,集中妥善保存。

2、普通药处方保存期1年,精神药品处方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期3年,到期由药剂科报请院领导批准后销毁。

六、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止事故差错一项重要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查对制度。

临床科室

1、医生在开处方,医嘱或进行诊疗时,必须仔细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观察病情变化和处置后反应。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或精神药品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检查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每种药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须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输血完毕,瓶内余血保留24小时后方可处理。

6、值班护士查对医嘱时不准聊天,不打电话,不准闲人进屋,整理医嘱时,必须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7、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仔细核对,执行后必须及时补写医嘱。

手术室

l、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手术结束时,再清点复核1次。

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品剂量、配注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应做正反定型。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案号、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双方签字后方可取走。

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检验项目。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检查项目及结果。

放射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性别、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诊疗时,查对科别、病床、姓名、部位、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检查项目、临床诊断。

理疗科及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4、针炙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供应室

l、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特殊检查室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及部位。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七、护理人员会议制度

1、护理部部务会:每周一次,由护理部主任主持,总结本周工作,研究部署下周的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2、护士长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总结护理工作,公布检查评比情况,交流先进经验,指出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布置新的工作任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会议。

3、全体护士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请院领导参加,进行半年工作总结,弘扬成绩,表彰先进,指出存在问题、制订改进措施,布置今后的护理工作任务和要求。

4、护理晨会:每日早晨上班利用半小时时间召开由护士长主持进行护理日夜交接班,护士长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安排护理工作计划,进行护士业务提问及护理教学提问等。

5、将查房内容及解决的问题做好记录。

八、请销假制度

(一)探亲假

1、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待遇,每年30天。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亲假期,每年20天。职工与父母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未婚及丧偶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亲,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2、职工探亲原则上一次休完。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分两次休完的,只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3、职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军队干部一方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探亲,职工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再到部队探亲时,经批准,可给假一次,假期最多不超过30天。假期工资照发,往返路费本人自理;军队干部一方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利用年休假到职工一方团聚的,职工一方可按探亲规定享受休假和报销往返路费。

4、职工学徒、见习、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假。

5、女职工到配偶地点生育,享受生产假,不享受当年探亲假,路费可按探亲规定报销一次。

6、职工的配偶与职工的父母同居一地的,可在探望配偶时,同时探望父母亲。不再另给探望父母假。

7、职工在探亲期间,往返旅途遇到意外交通事故,不能按期返回的,应持当地交通部门证明,向人事科申报。

9、在3月底以前结婚的职工,可享受当年度探望配偶假;当年已享受探望父母假的,不能再享受探望配偶假;病事假累计3个月,当年不能再享受任何探亲假。

10、“五一、国庆、元旦、春节假不包括在探亲假之内。

(二)病假

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者,必须持本院保健医生的诊断证明,经所在科室同意方可休息。非保健医生开的病假条一律无效。

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请病、事假,相应延长见习期。

凡探亲、事假、工休等在外地因急病就诊的职工,应持当地医院出示的证明、病历、化验单到保健科换病假条办理手续,否者一律按旷工对待,不给报销医药费。

工作人员病愈要求恢复工作,需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专家出具证明和医务科审批,确实可以恢复工作的方可复工。但复工后,不能胜任工作又请病假,则应将其复工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关于病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务院国发52号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休期间的生活待遇的规定》执行。

(三)事假

职工个人事情尽量利用工休假和节假日处理,一般不准请事假。因事必须请假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严格执行审批权限,3天以下由科主任批准,分别报医务科护理部同意,人事科备案,3天以上由主管领导。科主任、护士长请事假需经分管院长批准,因公外出或病休要告诉主管职能科室,以便安排工作。除特殊情况,电话请假、捎口信、捎假条及信件请假续假,一律无效,如缺勤按旷工处理。事假期间的待遇按本院规定执行。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扣除工龄一年。

(四)产假、婚假、节育手术假,均按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由保健科同意,院计生办审批,人事科备查。

(五)丧假

工作人员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丧假3天,超过三天按事假对待。父母、配偶、子女在外地死亡,路程所需时间不计在丧假之内。

(六)公伤

职工因工负伤,应根据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经技术委员会讨论鉴定。确认为工伤后,写出书面材料,按有关工伤规定享受假期工资和福利待遇。

九、挂号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在开诊前15分钟即应挂号。

2、按规定在处方上认真填写初诊病人姓名、性别、年令、工作单位、医保号、就诊科别、日期等。

3、必须做好当天挂号前与次日挂号的准备工作,如各科挂号券、初诊门诊病历、挂号收据等。

4、按规定填好报表,及时将挂号费收入上交收款员,并到财务科进行销账。

5、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负责、态度和蔼、文明用语、服务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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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调查研究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9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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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调查研究报告

长期以来,地方政府与公办学校关系没完全理顺、将学校视为教育行政部门的一个机构,从对校长、教师的选聘到考核进行较多的行政干预,校长一言堂、内部管理同质化、民主监督机制失灵和社区与家长没有真正参与学校管理等。不仅降低了教师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而且也制约了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迫切需要通过排除他律性因素干扰即去行政化来理顺外部制度环境,通过加强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以及通过促进学校管理民主化进程来保障教育的公共性。

对此,我们采用调查研究的方法,就如何落实学校依法办学自主权、落实自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办学、促进社会参与学校教育机制的建立等问题进行问卷和访谈,并就促进中小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等提出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

公共教育管理领域内的政府和学校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为教育行政与学校管理之间的关系。教育行政与学校管理之间一般有三种管理水平:一是法制管理水平,二是制度管理水平,三是两者在教育管理运行机制上的自觉的意识管理水平。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行政和学校管理之间关系的根本特征不是制度性的,而是以行政性(上下级的)、管理型(管与被管)、习惯性(随意地、人际的)为根本特征。”这一教育行政管理特征尽管具有的精确、快速、效率、成本低等优点,成为实现政府职能专门化的普遍做法。但这种管理模式暴露的问题也愈来愈突出,集中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教育行政机关成了“大校长”。公办学学校类似于国家教育行政机关的附属机构、分支机构,学校的主体地位不明,在人、财、物、课程及其它教学业务方面政府对学校统得过死,校本管理远未形成,依法自主管理难以实现。

学习评价评价搞成“一刀切”。现行学校评价制度评价主体是教育行政机关及其指定的机构,功利化取向十分明显,评价指标体系“一刀切”,统得过死,没有顾及学校的差异和特色,对学校多元化、差异化发展,有一定负面引导作用,导致了现代教育观念难以贯穿和指导教育教学全过程,素质教育难以全面实施,学生的充分、全面、多元、终身发展和允许有差异地发展的目标难以全面实现。

人财物上学校成了“肌无力”。在先行管理制度下,表面看起来学校很风光,满身肌肉,实际上是“肌无力”。一些公办学校应获得的公共教育经费难以落实,在人力资源管理、经费的筹集及管理、生源等方面,出现了制度层面的一些亟需研究的问题。如需要的教师进不来,“富裕’的教师出不去,经费筹集渠道单一,开支管得过死,经费常常是捉襟见肘,学校招生权受到限制。制度因素导致部分学校的资源未能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

学校管理搞成了“家长制”。首先是学校决策机制存在问题。一是决策权力过分集中于主要负责人,部分学校校长缺乏民主意识,养成“个人说了算”家长制作风,教职工难以有效地介入学校管理工作。二是决策过程简单化、经验化,决策预案不充分,决策程序不民主,决策结果不透明。决策和执行分离,决策的有效性不高、指导力不强。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重大决策失误得不到及时的纠正和处理。管理方式陈旧。学校管理仍沿用传统的金字塔式(层层垂直命令式)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组织上过分庞杂、管理结构上多层次、管理职能上多重叠、管理手段上高集权,因而,在现代组织管理中已经逐步被淘汰。现代管理模式强调实行扁平式管理,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直接面对政策对象,解释政策初衷,增强政策认同,保障信息畅通,从而使管理更加有效。

学校管理相对封闭——搞成了“孤岛”。制度的分割作用,导致部分学校不能与社区、家庭沟通。这一切,都与学校制度的相对落后、现代学校制度尚未系统建立有一定的关系。制度障碍已经成为我国基础教育阶段现代学校建设与发展的较大的障碍之一。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科层制管理难以应对后工业时代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公共管理服务领域在公平、质量、效益等各个方面遭到质疑。教育内外部环境日益复杂化,教育活动的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不断提高,这些变化对学校尤其是校长在处理复杂事态方面的综合能力要求越来越高,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应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无论是政府教育管理职能的转变,还是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在当前都无法回避“去行政化”这一改革命题。为此,我们接受了中国教育学会整体改革委员会课题《现代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制度体系建构研究》,假定在管办评体检成熟的情况下,学校应该如何建构内部管理体系,同时回答建构依法办学内部管理体制需要哪些外部条件。

二、目的和意义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是毛泽东同志的经验总结。《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9-2020年)》明确提出要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新型政府与学校之间的关系,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可以说,今天我国的教育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改革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制度变革上,而制度变革的核心是如何对政府与学校之间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进行重新调整和分配。

学校现代教育制度建设的前提是实现教育“管办评”分离、学校“去行政化”它涉及到的核心问题是对公共教育领域里长期存在的政府对学校管理和教育实践活动干预过多,以及服务单一化、僵硬化等弊端而提出的改革问题,目的在于削弱教育行政过程中的权力性、强制性等要素,突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专业技术指导能力。为此,我们必须认真而客观地了解社会各阶层的对此反应,以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现象及去行政化实践探索作为问题焦点,重点分析和探讨去行政化对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研究的实效性和科学性,为学校现代制度建设研究提供基础。

三、调查内容、对象与方法

为此,2019年上半年,我们以“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改革”等内容为主题,分别对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教师、社区及家长代表。采用随机抽样调查,共发放调查表300份,回首250份,回收率80%。同时我们组织访谈5次。然后采用统计分析,形成报告。

四、调查情况分析

调查结果表明,当前我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从对校长、教师的选聘到学校用人制度均有较多的行政干预,不仅降低了师资专业化水平,也制约着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实际进程。因此,去行政化不仅局限于高校内,基础教育领域内同样迫切需要去行政化。

当前学校管理中突出的问题有:

(一)教学行政部门对学校管过多。简政放权,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这是伴随政府职能转变、构建现代学校制度而提出的教育改革方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事先具备了有关对学校人、财、物的管理权利;而学校作为法人单位,必然希望能够自主、自律地按照各校的办学传统和理念进行改革,然而却因各个学校基本上不具备有关作为组织条件的人、财、物等方面的决定权,而必须依赖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指导,这就构成了现实中教育行政和学校管理之间既限制又依赖的矛盾关系,这一矛盾关系也成为制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主要因素之一。

多年来,我国形成了公办学校政府办,公办,一直没有很好解决政府怎么管学校的问题,长期以来政府习惯于一手包揽,从校长任命到教师选聘,从学校制度建设(怎么办学)到学校评价都是政府说了算,结果学校千人一面,同质化想想十分突出,不能满足社会对公办学校的多元化需求。对此被调查者颇有微词,

绝大多数人认为“当下的学校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问题是“主管部门管得太多,学校自主权有限” “校长任命制,专家办学特色不明,校长过分依赖主管部门”,学校“管”得太死,制度没有激活教师积极性。教师对于“论资排辈”,绩效分配“大锅饭”现象很是不满。部分家长和社区代表也觉得管理主体单一,缺乏建构社区和家庭参与学校管理的机制。

(二)任命制不利于校长职业专门化。教育人事管理行政化的特色就是实行校长任命制为主,学校校长是靠教育行政部门发现、培养,形成近亲繁殖和裙带繁衍,这无疑把有些具有现代校长素质、办学理想和创新型人才排除在外,有些人当了校长以后,把校长当官做,眼睛向上,只对主管部门负责,缺乏眼睛向下服务于教师和学生的精神,对学校发展、对教师发展和学生发展负责的意识淡薄。

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积极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要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调查表明,在被调查的80%人拥护“自荐竟聘”和“民主推荐”。绝大多是人认为学校去行政化,校长应该实行职级制,走专家化发展道路,一边校长全心全意办好学校。在访谈中大家认为,校长任命制是比较典型的行政化管理模式,这种选拔方法一方面不能保证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当选校长,使得选拔校长的过程成为一般行政干部交流的过程,不利于校长职业的专门化;另一方面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人权与事权相脱离,教育局一些业务科室与基层学校在行政级别上出现“倒挂”现象,加大了教育行政和业务部门对学校进行有效管理的难度。

(三)协调选聘不利于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是学校管理的永恒主题,然而在高度行政化的管理模式下,由多部门协调选聘教师的行政化管理模式降低了教师职业的专业性。这一办法是一把具有“双刃剑”:一方面由多部门协调选聘起到了权力的相互制约和平衡作用,以防权力过于集中到某一部门;而另一方面,教师职业是“以作为教育者的使命感和深厚的教育热情为基础的,而且具有广泛的教育涵养,能够深入理解学习能力、教育理念和方法以及人的成长和发育规律,具有出色的教育艺术等综合素质和能力,具有高度专业化的职业。”

面对这样一个既要求具有较高专业水准,又要求具有较高责任感的专业群体,有必要由专门的机构对教师进行认证、选聘和考核。采取多个部门选聘教师的做法,难免运用一般行政原理,加大了横向行政部门干预教育的随意性,从而降低了教师这一职业的专业性,这必然很难从入口处把好教师队伍素质关。

调查和访谈表明,在被调查中80%的人希望,专门机构(第三方)选聘,学校使用,主管部门备案,也有部分赞同学校选用,但担心学校领导暗箱操作。

(四)职称评聘分离可谓一把双刃剑。教师职称和职务不搞一刀切和终身制,去年全国人代会上,就有代表提出,目前实行的绩效工资的高低,一个重要的参评依据就是职称的高低,职称“终身制”使得一些学校的部分教师只要评上高级职称就认为万事大吉,在之后的工作中不再“卖力”。建议取消教师职称“终身制”。解决教师不思进取、高原现象问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学校采用评聘分离,地址高评和高职低聘,行政部门搭建促进教师校际交流的平台,促进教师良性流动。

在绝大多数受访对于“教师学校使用教师时,不搞终身制,根据学校编制的职称职数,实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有利于调动中青年教师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技术终身发展;有利于教师队伍的正向交流和合理流动;有利于学校对教师的动态管理。但也有人认为这是一把双刃剑,学校领导必须制定公正公平的制度,将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否则会造成人心惶惶,不利于学校的安定团结。

(五)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要素欠缺。“管、办、评”分离后,学小现代教育管理制度,依法办学,民主管理,一方面学校必须成立学校民主管理机构,引进现代企业管理你年和模式,实行校长负责制下的“扁平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另一方面要求扩大学校管理主体的内涵,引进社区、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主管部门将引进第三方机构对学校办学质量进行专业评估。而这一切目前都不够成熟。

大家认为,依法成立由校长、学校行政、教代会代表、骨干教师、社区代表和家长代表的学校“校务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能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作为学校管理的主体的积极性,增加学校的向心力,有利于学校校长“依法办学,民主治校”的各项制度的贯彻和执行,有利于畅通教师的各项诉求渠道,保证学校管理的公正、公开和透明,有利于减轻校长日常事务管理,专心思考学校发展,体现专家办学的优势。

绝大多数人支持引进“第三方”评估学校,因为专业机构的评估一般尊重教育规律和学校特色,既体现科学性和有效性,有体现了客观、公正、科学的。但也有人对此持怀疑态度:因为专业机构是由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换汤不换药;目前专业机构很不成熟,难免出现偏差。

对当前的“社区”和“家委会”参与学校办学的普遍看法是很不成熟,社区办学还停留在形式上,.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不一样,目前社区办学积极性不高,很难从实质上参与学校办学。目前家委会大多属于帮、为学校解决具体问题的机构,还没有真正参与到办学过程中。家委会显得比较松散,成员的素质和积极性参差不齐,很难形成一股参与办学力量。

(五)现代学校制度要求高素质校长。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是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要求,也是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园政治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校长作为学校发展和学校管理的首要负责人,应该关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并在校内制度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成为推进和建构现代学校制度的灵魂人物。因此校长必须具有现代眼光和博大情怀,先进的教育理念和不断创新的精神,民主的智慧和深厚的情感凝聚力是校长必备的素质,所以说“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

“好校长应该具备哪些素质呢?”大家不约而同的认为:好校长应该具有:对我国教育现状保持清醒的头脑,是教育的思考者和实践者,具有教育家办教育的战略思考;要有法制意识,发扬民主,依法治校,满怀激情引领教职工办好学校;要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激情,主动地为师生服务,具有管理即服务的理念;要有科研思维,沉下身子回到课堂,与老师们一起研究和解决课程设置、课堂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是课堂的领导者和管理者;要有学习和创新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办出学校自己的风格和特色。

(六)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一些想法。大家对现代学校的一揽子制度的看法有:一是看好现代学校制度,认为着一揽子制度很系统,如果能变成自觉行为,管理成本会很小,机制的效益会很高;制度很科学,广大教职工通过校务委员诉求和讨论,将自己的意志转化为自觉行为,充分体现民主治校的思想。但也有一部分人不看好,认为制度很繁琐,关键是很难变成自觉行为,管理成本会很高,执行力度很大。这不是制度本身的问题,二是不合符当前实际,因为教师已经适应了为管理而管理的制度。

校长所担心的是现代教育制度将人事权下放、经费包干给学校意味着对校长发出了挑战:.挑战校长的法律意识,校长是否有依法办学,接受民主监督的意识;挑战校长的民主意识,校长能否实行民主管理,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挑战校长的责任意识,校长是否有向政府负责,向社会负责的意识;挑战校长的办学智慧,校长是否具有办学能力,能把一所学校办成好学校;挑战校长的创新意识,校长能否运用教育智慧,以创新思维推动学校特色发展。一句话,校长愈来愈不好当了。

当然要推行现代学校制度路还很长,不可能一蹴而就,它的前提是政府松手,简政放权,去行政化,实现“管、办、评”分离,而实行“管办评“分离的关键是“政府放权”,否则一切免谈。

四、思考建议

调查结果表明,当前我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从对校长、教师的选聘到学校用人制度的行政干预过多,不仅降低了师资专业化水平,也制约着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推进。因此,在基础教育领域内去行政化,建设依法办学的现代学校管理体系,对于深化教育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特提出以下思考建议:

(一)改革校长选拔制度,实行中小学校长专业职级制。一直以来,我国将学校视为教育行政的一个机构,中小学校长也具有行政级别。具有行政级别的校长忙于行政事务,无法将主要精力放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上来,也无法关注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诉求,容易忽视教师的主观能动性,造成教师从事教育改革的职业权利与职业能力严重缺乏,“教师的不支持与不适应使教育改革只能得到有限的、支离破碎的执行,使教育改革形式上变化较多,实际进步很小。”

人事部提出对事业单位人事实行“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总体思路,为此,近年来,在上海、中山、潍坊等地区试点运行了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践表明,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是教育体制改革的一个方向,把校长职位与其原来的行政级别脱离,通过选聘、考核建立起新的一套校长职级系列,目的在于减少学校教育中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培养教育家办学的氛围,这项改革可以视为是当前我国教育去行政化一次试水。

潍坊市在推进素质教育改革的过程中认识到教育家办学的重要性。从2019年起就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从最初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到实行校长职级制、任期制,确保让懂教育的人来办教育,基本上阻断了传统的行政官员担任中小学校长的路径。2019年,该市成为国家试点的校长职级制改革单位。目前,该市正通过采取后备人才制、校长遴选制、校长职级制、校长薪酬制、校长任期制、校长与教育主管部门交流任职制、县市区教育局长任职资格制等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继续完善该项改革。

与传统的校长任命制相比,实行校长职级制管理具有以下几方面优势:一是校长的选拔、考核以及调配归口于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减少了横向部门之间的行政干预,实行公开遴选制,为教育家办学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减少了校长过于繁琐的行政事务,增加了投入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和精力,有助于校长职业化,为培养教育家办学创设了平台;三是增强了学校办学活力和创新意识,有助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不过,在现阶段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进展并不顺利。主要原因:一是校长任命权不在地方教育局,即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实施职级制改革的主观愿望,但很难付诸实施。二是实施校长职级制,必须要有比行政级别更具吸引力的改革条件。潍坊实施职级制改革,是采取与校长职级制改革相适应的薪酬制和任期制等配套改革环节予以保障的,这需要政府统筹支持,单靠教育行政部门是不能够实现的。

(二)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依法办学民主管理制度。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国际经验来看,构建现代学校制度主要受制于三方面要素:一是学校自主性的外部保障机制——教育行政机关向学校下放包括人事、预算和“学校管理规则”在内的管理权限;二是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内部保障机制——学校内部组织的重建和学校管理者能力的提升;三是保障教育的公共性——实行社会参与,促进教育管理民主化。建议今后主要通过以下三方面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1.政府实行简政放权,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首先,要解放思想,推广校长职级制改革,保障校长职业的专业化水平。校长职级制,对于加快实现中小学等事业单位与机关行政级别脱钩,建立校长职级制,不仅可以保障教育主管部门的事权与人权的相对统一,也是教育行政机关向学校“放权”的重要探索,有利于教育家的培养。实践表明,通过取消校长行政级别的改革举措不但没有影响教育质量,反而唤起了校长和教师的改革主动性和积极性,一些年轻的教育家型的校长正在实践中脱颖而出。

其次,简政放权,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前提是要实行简政放权,也就是教育行政机关向学校教育机关放权。以教师编制为例,目前,结构性缺编问题比较突出,解决好这个问题,就有必要重新研究和制订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适当增设一定的弹性编制给地方,因地制宜地解决结构性缺编的问题。有了一定的弹性编制,既可保障每校每年都有一定比例教师能够脱岗培训,又能保障教师有效流动,同时也有效解决代课教师的问题。实践表明,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具备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的主动性和相应能力。如山东省寿光市通过“政府出资,教育局招聘,学校用人”的灵活机制,采取了“动态编制”办法有效解决了高中教师缺编的问题。实行由教育行政机关向学校教育机关下放权限。在管理学中,自主权包括财权、人权、物权和事权,在确保让懂教育的人来办教育的基础上,将适当的人事权、公用经费使用权转交给学校。

第三,处理好政府与学校的关系,不能取消对教育必要的行政干预。教育行政与学校管理之间的关系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首先,教育行政组织与学校教育组织之间的一般关系应是宏观指导与微观实施的关系、一般指导与具体执行的关系。教育行政机关制定的方针政策,归根结底要通过学校教育过程来体现和检验,而学校行政管理过程也不能游离于政府之外成为“孤岛”。实行由教育行政机关向学校教育机关下放权限也必须具备相应的前提条件,如校长可以有权聘用教师,但必须要事先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得到正式的审批认可才能聘用。同理,学校预算以及经费的使用等都必须事先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2. 强化学校内部治理,依法建构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目前,我市多数学校面临缺乏自身战略发展规划能力、学校领导力欠缺等实际问题。针对上述问题,首先,需要政府层面从教师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的重要性出发,重新明确中小学教师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身份和地位,通过加强教师资格、校长资格的认定,逐步减少教师选聘过程中不必要的行政干预,真正实现从源头上把关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其次,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改进和完善学校中层管理组织,进一步加强学校自身发展规划和内部治理能力。

第三,加强学校管理领导力专题培训以及内部组织建设,增强校长以及学校中层管理的组织协调能力。只有学校有了自律性、自主性改革的意识和相应的能力水平,才能推进现代学校制度,才能真正落实教育的公平和质量提升。

3.社会参与学校管理,保障教育的民主化和公共性。政府、学校、家庭、社会是教育的核心利益相关者,从教育的公共性考虑,教育利益者彼此间需要平等对话,但在行政垂直管理体制下,学校只对上负责,忽视了家长、社会对学校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在教育需求多元、民主理念日益深入的今天,社会对教育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这也正集中体现了教育相关者的利益诉求。面对来自社会的压力,一方面需要对教育行政过程实行问责制,实行信息公开,以取得社会对教育的信赖;另一方面需要加强管理的民主化进程,鼓励家长、社会以及社区居民参与学校管理过程。而且社会参与不能仅停留于重大教育改革决策过程中,而是从制度建设的视野加以推进。

仍以教师人事管理为例,教师评价由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既可以发挥社会、家长的民主监督作用,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校长负责制的不足,避免校长的专权,可形成校长负责制与民主参与制度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的良性机制。

目前,我国一些地区已先行在社会参与学校管理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有效的实践探索,如南京市的校务委员会制度、我市青羊区的中小学民主管理委员会制度、宁波海曙区的教育议事会制度等等,这些地区的改革经验为促进学校管理民主化进程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不过,社会参与学校管理是需要一定的必要条件的,如合理的民主参与制度、参与者的民主议事水平以及学校管理者的办学理念等。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在缺乏明确理念的前提下提倡社会参与,不但容易带来妨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嫌疑,而且也关系到公共教育质量的问题。因此,在实行社会参与的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到教育的公共性与私有性之间的关系,采取谨慎态度推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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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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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xx有限公司

乙方:李

根据需要,甲方将小区供暖项目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执行,内容如下:

一、承包年限

为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

二、承包费

承包管理费为 元。

三、支付方式

甲方于供暖期内每月底以现金方式支付承包管理费的五分之一。

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锅炉、管道等供暖设备的运作、维修、维护保养和相关费用的支付。

(2)甲方负责提供供暖必备的工具设施和水、电线路及其必要的费用,并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同时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住宿。

(3)甲方按乙方要求,及时进行设备设施的检查、保养和清理,如锅炉、管道等供暖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减少损失。

(4)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监督等,特别要禁止火灾等事故发生,一旦发生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5)若因甲方提供取暖煤源质量出现问题,导致乙方供热未达到规定标准,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按照东港供暖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时、按量供暖,工作日内保证室内温度保证在正负16摄氏度。

(2)乙方负责锅炉工的招聘选任工作,保证锅炉工证照齐全,持证上岗,乙方负担其工资发放。

(3)一旦出现锅炉工操作失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及时维修设备,造成乙方不能按时、按量供暖,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2、甲方若未按约定方式支付承包管理费,乙方有权中断供热,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乙方供热未达到标准,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照不同程度从承包费用中扣除相应费用。

4、若因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或因供热设施正常的检修和抢修造成锅炉停烧,乙方不承担责任。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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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工程挂靠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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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作为管理服务费。

(2)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则乙方需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

(3)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2、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经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充分甲方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2、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经营事件的合法性,对发生的产品问题和违法事件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6)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 乙方经营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五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付清管理服务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一年,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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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建设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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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停车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汉阳大街155号

1.2 工程内容:停车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造价及工程付款方式:

2. 1本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叁佰陆拾万元整(¥3600000)。工程预算总造价包括采购、制作、安装、税金等费用。(如工程量增加,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工程结算时单价不变,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2.2 本协议签订,现场具备施工工作面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场施工,甲方应于施工进场前,支付人民币陆拾万元给乙方作为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的工程款发票后5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

三、技术质量要求

3.1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3.2 交通标志制作安装、交通标线施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768—20xx《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要求。

四、工期

4.1 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的工程预付款后10天内进场开始施工,进场后90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完工,工期顺延,顺延时间不能超一个月,超过此期限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工程预算总造价款0.2%的违约金给乙方)。

五、甲方责任

5.1 负责与有关部门沟通好本项目的方案。

5.2 负责组织工程量现场确认工作。

5.3 货物的使用与保管在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后由甲方自行负责,但甲乙双方应做好相应的移交书面手续。

5.4 负责按时支付工程款。(如未能按时付款,在宽限期内经催促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权拆除并回收所提供产品,不予退还预付款,且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责任

6.1 乙方对甲方负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

6.2 本协议中,项目施工的安全防范所需的施工安全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并对整个工程的施工安全负责。

6.3 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施工,否则每延期一天应支付甲方已付工程款0.2%的违约金。

6.4 如工程的施工需要总包方进行配合的,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协调,相关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仲裁部门请求仲裁。

八、其它

8.1 本合同以人民币计价。

8.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主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及签约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约完毕后自动失效。

九、未尽事宜

9.1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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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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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签订地点: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在承包方全面了解施工现场条件并完全清楚承包工程情况的前提下,甲方决定将钢结构厂房建设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能保质保量完成施工,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以 实际面积结算。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钢构架工程项目(注:无图纸以双方协商为准)。

第二条:工期要求

1、本工程工期为 个日历天(不含刮大风、下雨、节假日)。

2、工程工期起算日: 钢构安装是在具备吊装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工期。

3、本工程承包人必须保证充足的人员和材料、机械、设备的投入。

4、甲方原材料未按时进场,或质量、外观不符合施工要求,资金未按进度支付,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因发包人原因、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顺延相应工期(附甲方认可的延期书面报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不得顺延。

5、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工期要求安排工程进度,确保工期按时完成。

第三条:承包方式、工程费用和结算支付方式

1、本工程采用包施工、包易耗材料(如焊条、切割片、氧气等)、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的承包方式。

2、本合同以乙方施工面积为准计算(不含非标准厂房)每平方米单价为 元(不含税),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万元),该综合包干总价只包含钢构架安装以内的一切安装费用,在合同生效后不因任何情势变化而变动。如实际施工与原图不符,由甲方与钢构架生产厂家进行协调优化方案,确保结构的承载力和行车的安全系统,若由此加大了工作量,最后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第四条:安全施工要求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要求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等任何因素造成的事故及经济责任,由此发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承包人自行全部承担。

2、承包人与在本工地施工的其他施工队共同承担本工地的安全责任,每个施工队对其所属人员的安全负全责,在各自做好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管好自己的人的基础上,共同做好工地的安全协调工作,严禁非本工地施工人入内(在乙方备案的甲方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除外);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强行施工,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承包方要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自行承担因违规操作引起的行政处罚。承包方必须委托担保人或用其自有的财产 作为安全责任担保,同时自行购买施工人员及第三方人身和财产保险,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所产生的费用。

4、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妥善保护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如有毁损,应承担无偿修复或赔偿或恢复原样的责任。乙方不得私自处理废品、边角废料等(销售或带出厂区);发现一次处罚1000元,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5、乙方施工中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隐蔽工程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验收方能进入下道工序。

6、因专业性较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

7、双方按照提前观摩的“ ”的钢构架厂房外观标准施工。

第五条:质量要求

1、安全质量符合图纸要求及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规定。

2、质量合格、外观优良且符合观摩的厂房外观标准。

3、双方对工程施工中涉及的质量问题有异议时,可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鉴定,若鉴定结果支持提出异议方的观点,由出问题方承担鉴定费用及相应损失;若鉴定结果不支持提出异议方观点,提出异议方承担鉴定费用;若双方均有责任,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六条:材料供应

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承包人派人清点验收后,承包人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修复。

2、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的保管,丢失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乙方提供的材料表不符,导致厂房外观达不到提前观摩的样版,乙方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质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为 个月,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承包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质量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工程交付后由发包人造成的维修责任,由发包人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4、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如屋面漏、大门不能正常使用等等)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24小时内派人免费维修,维修完毕后由业主签字确认。

第八条: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1、工程竣工验收,以施工图纸、设计更改通知、国家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外观以提前观摩的厂房为标准。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要求,甲方应在接到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组织验收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3、工程通过验收后,双方应即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证书上签字盖章之日为本合同工程的正式移交之日,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付的,应按逾期竣工处理。

第九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根据乙方进度付款,剩余 %将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履行了保修责任且无其他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而导致的工程质量损失,按《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单方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终止合同的,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甲方不履行合同或单方终止合同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完工,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逾期完工超过10日或无故停工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时,需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合同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内完成退场,否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承担违约责任,两日内承包人停止施工。

6、乙方必须保证工完料清,随时保持现场材料堆放整洁,按期移交临时占用场地,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挤站道路、通道,并在规定期限清理现场,办理移交。如乙方不能按期清理、移交,自甲方和监理下达通知起,每日处以1000元罚款,超过两日,业主可自行安排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施工过程中,周边关系由乙方自行协调,费用由乙方解决。若因甲方应办理而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停工等经济损失,由甲方解决。

第十一条:纠纷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申请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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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在×路社区居民委民主法制建设上的讲话_思想宣传_网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3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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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社区居民委民主法制建设上的讲话

同志们:今天在这里召开民主法治创建工作现场会,是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市社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加快社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进程,促进全市社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登上新的台阶。大麻街道党委、政府历来重视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工作,在以往的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受到嘉兴市、平湖市领导的重视和首肯,为我市社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做出了贡献。城市社区作为人们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共同生活聚居的组织形式,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体制改革的不断探入和我国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扩大而出现的新生事物,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需要,它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扩大基层民主、创建平安社区、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城市改革与发展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如何做好此项工作是新形势下提出的一项崭新课题。我们要围绕这一新课题,在社区全面开展好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并使之逐步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社区组织是在党的领导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平等协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名称为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居务公开。随着国家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城市社区居民中大量的“单位人”转为“社会人”。社区成员构成也日趋复杂,其中包括工人、干部、教师、学生、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和外来人口等等。面对这样一个社区,社区居委会对社区居民的管理,应该是以居民之间互相的认同感为前提,并以社区全体居民的认同、共同需要和自觉遵守而维系。这就需要有一个大家共同制订,共同遵守的居民自制章程,这个章程就是社区居民的“小立法”,要围绕这一章程制订相应的制度,使这一章程能够正确履行。上述内容就是社区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内涵。概括起来就是:全面推行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居务公开,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平等协作。简称为“四民主”、“四自我”、“一公平”、“一公开”。 下面我就如何开展社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提几点要求:一、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推进城市社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一)经济转轨,政府职能转变,使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具有整体推进的可能性。从我市情况看,目前通过行政区划的调整,组建成立了三个街道,重新划分了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正按照新的职能开展运作。近两年政府大量投资,加大城市建设,为社区开展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物质基础。从宏观到微观的发展形势看,开展社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客观条件已日趋成熟。(二)城市“五多”问题的出现,使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具有整体推进的紧迫性。目前,社区的问题概括起来有“五多”:即(离)退休人员多、下岗人员多、流动人口多、动迁人员多以及新盖楼群多。这“五多”问题使社区成为各类矛盾反映最敏感的汇聚地,成为解决社会问题的前沿阵地。因此推进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十分紧迫。(三)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使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具有整体推进的必要性。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由此可见在党的十六大精神的指导下,大力推进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是十分必要的。二、新思路,新机制,需要规范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十六大报告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同样,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如果没有新思路、新举措,工作也不会产生新局面。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推出新举措应把握三个重点:(一)以服务为本,把握总体发展思路。通过这几年的实践,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应该确定为:依据宪法和法律法规规范社区管理,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区安全和稳定,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提升社区的民主自治、依法管理水平,保障社区居民安居乐业,促进社区发展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确定这样的发展思路并采取有效措施抓落实,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才能有新作为。(二)从实际出发,把握发展目标。要经过几的年努力,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有明显提高;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事社会事务的工作人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完善;社区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社区的稳定有更充分的保障。按照这一目标任务,大麻街道办印发了《关于创建民主法治社区,提升为民服务效能活动的意见》,这对社区开展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将起到整体推进的积极作用。(三)明确职责,健全运作机制。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应着重建立好四个机制:首先要建立上下有序的组织领导机制。其次要建立居民自治机制。第三是要建立居民监督机制。第四是要建立以活动为载体的工作运行机制。做到“五统一”,即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记帐,统一公开,统一建档。要按章办事,依章管理,有序运行。三、新形势、新要求、需要协调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机关转变作风把工作重心下移,指导社区工作应该得到肯定。但是要防止“政出多门”,一些部门大包大揽,在指导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工作过程中出现越位的现象。要解决这些问题,应重点协调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正确处理好“条”与“块”的关系。应当注意因统筹协调不够而造成的各自为政,如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现象。这样不但社区难以承受,也不利于各方面力量在社区形成合力。(二)正确处理好“上”与“下”的关系。社区居民委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但是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个别政府机构、工作人员还是抱着行政领导的权力不放,干预社区自治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社区自治组织的工作,以致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因此,要研究、完善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考评体系,把群众的参与程度、满意程度作为重点考核标准,主动帮助居委会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关心社区居委会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三)正确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抓 “点”就是树典型。典型具有示范作用,抓典型不仅反映领导和机关的务实作风,同时也能体现领导和机关的工作水平,因此应通过抓典型来为面上工作提供经验。但是我们又不能满足于抓几个典型,而是要通过抓典型推广典型经验,形成上下统一开展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有机整体,这样社区的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才能有新突破。四、新事物、新举措,需要有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新观念(一)高度重视社区开展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社区工作面对的是市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社会的安全稳定,而在社区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开展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创建平安社区,维护社会稳定是头等大事。因此,要把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放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杜会主义政治文明”这一重要目标的高度上加以认识,要摆上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在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组织部、普法依法治市办、文明办、综治办、司法局和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调、齐抓共管下,确保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规范、有序、有效开展。(二)指导思想明确。开展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一重要目标,以服务社区建设、规划社区管理、保障社区稳定为宗旨;以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引导社区以规划管理为核心,促进社区建设的良性发展,为实现“小康社会”奠定扎实的社会基础。(三)明确工作重点。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应与主管社区的相关部门及时沟通,逐步完善社区章程、理顺管理关系、明确工作职责、健全配套管理制度,引导和督促社区工作人员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引导和教育社区居民提高民主意识和法律素质等项工作为重点。通过开展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引导社区居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使社区真正成为党领导下的“四民主”、“四自我”、“一公正”、“一公开”的群众性的自治组织,从而加速我市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进程。 同志们: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工作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既没有成功的先例可循,也没有现成的模式可鉴。我们必须通过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不断不学习兄弟单位的作法,才能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建业社区为大麻街道的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希望各位认真学习建业路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工作,为全面推进我市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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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广东省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承包合同暂行规定全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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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为了使小区物业规范化、使小区居民享受完善的物业服务,改善小区人居环境。经发包人小区业主共同商定且与承包人反复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承包协议内容,共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小区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承包管理事项

1、公共环境(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的清洁卫生。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配电系统、供水系统、供暖系统等)的维修与管理。

3、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4、对进、出小区的人员安全盘问(包括夜间),发现非小区人员应做好登记,并对有可能造成小区损失的非小区人员谢绝入内。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 承包费用及支付时间

本合同期间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用_________/月元;支付时间及方式为: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时获得承包费用,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支付,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在承包期间除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承包费外,乙方不得向甲方依据本合同事实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2、因乙方的承包内容包括24小时管理小区,故乙方可以委托其信赖的第三人实施必要的承包事务,但委托第三人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3、承包人委托第三人不与发包人建立任何关系,第三人也不得依据其工作内容向发包人主张任何权利。

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本合同经甲方代表及乙方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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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技术服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服务,全文共 1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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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建设项目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服务的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_________

1.2项目地点_________

1.3拟建建设项目规模

用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其中含商服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住宅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管线名称:_________,长度:_________

1.4其它: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服务内容:

2.1建设项目现场踏勘

2.2建设项目选址定点

2.3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资料

2.4比选规划设计方案

2.5提供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划技术标准咨询服务。

2.6其他_________

2.7任务完成日期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文件资料名称_________

内容要求_________

份数_________

提交时间_________

第四条委托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甲乙双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务费用标准按省物价局黑价联[__]16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2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_________万元;或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度_________%,即_________万元,项目服务内容完成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全部费用,即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委托规划技术服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明确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性和时限负责。

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乙方完成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0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

5.1.2甲方变更委托服务项目或提供文件材料有误,导致乙方返工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具体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5.1.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展服务工作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的50%;乙方已开展工作的,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总额支付给乙方。

5.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款规定的费用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甲方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滞纳金。

5.1.5甲方应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应按省物价局黑价联字[__]162号和黑建规[__]41号及有关规定开展规划技术服务活动。

5.2.2乙方对提交的委托项目规划技术服务成果质量负责。

5.2.3合同生效后,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服务费用。

5.2.4因乙方延误规划技术服务成果提交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核减该项目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核减的最高限额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事项

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7.3双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终止。

委托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委托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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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烧结冷却系统建设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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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对烧结工程范围内的烧结冷却系统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协商一致,签订本分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综合情况:

1.1.1 工程名称:烧结机工程--烧结冷却等系统(a标段)的建安工程。

1.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1.3 项目业主:_________

1.1.4 施工内容和范围:

(1)包括烧结冷却室、机头电除尘、主抽风机室及控制室、电气楼、设备组装平台、循环水泵站及水池、混合加水泵站、机电设备安装、材料采购、给排水、通风除尘、压气等工程施工。

(2)全厂电气、自动化仪表、计算机、通讯工程(下称 "三电"工程)的施工。

(3)全厂室外氮气、压缩空气、蒸汽、室外煤气、天然气管道、区域内除尘管网(室外)的施工。

(4)上述车间和全厂三电工程的单机试车、空负荷联动试车,并配合业主进行热负荷联动试车。

1.1.5 上述施工内容和范围与其他乙方的主要的交接点为:_________。场区管网等其他未予明确的交接点,待施工图设计完成之后由甲方具体指定。所有甲方另行外委安装的设备基础的二次灌浆由此子项土建结构施工方负责。甲方另行分包的设备安装工程与乙方的交接点由甲方指定。

1.1.6 具体分包的工程内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相关的指令确定。

1.1.7 如乙方的工作确实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随时与其他施工单位商订合同,指定其进场施工发包方尚未指定或分承包尚未完成的项目和内容。乙方不得阻饶、刁难或拆除属于该施工单位的设施和装备。

1.1.8 施工中甲方另行委托、不属于乙方施工的内容,其与乙方相关的调试及配合仍由乙方负责。

1.1.9 本总承包工程有多家分包单位,具体施工中存在的相互协作配合的问题由乙方与对方协商解决,如仍有问题,由甲方共同协调解决。

1.2 工程质量和安全:

1.2.1 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检验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评标准,环保监测指标应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及设施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国环发(20__)38)要求。

1.2.2 未达到国家和冶金行业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整改,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和费用增加由乙方负责;工程质量没有达到国家和冶金行业质量标准,甲方拒付建安工程质量保证金。

1.2.3 乙方全面负责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承诺本工程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死亡重伤、重大火灾、重大设备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1/1000以下。若出现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和费用。

1.3 工程工期:

1.3.1 本合同工程内容总工期为日历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必须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空1.3.2 主要工期须达到以下控制点及部分需提前完成的内容的工期: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所有子项的基础工程施工。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土建主体工程施工。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设备安装。

(4)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单机试车。

(5)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开始空负荷联动试车。

(6)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开始热负荷联动试车。

1.3.3 上述工期除甲方责任造成的重大拖延可以顺延外,不再因任何因素进行调整。如甲方为保证总工期,要求乙方施工提前完成,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赶工,并且不因此而增加费用。

1.3.4 因乙方原因延误关键线路关键工程完工时间:与网络计划确定的完工时间比较,每延误一周的误期损害赔偿费为延误部分价格的千分之一,在合同履行期,若分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追赶回拖延的工期,甲方将已扣的工期延误补偿补发给乙方。

1.3.5 因乙方原因延误完工、竣工时间:与合同规定的完工、竣工时间比较误期超出一周后第一周的误期赔偿费罚款相当于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以后每延误一周误期损失赔偿费为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点五。

1.4 工程价款:

1.4.1 工程计价项目清单的综合说明(见合同附件一);

1.4.2 土建工程计价方式、综合单价说明及综合单价计价清单(见合同附件二及附表一);

1.4.3 安装工程计价方式、综合单价说明及综合单价计价清单(见合同附件三及附表二);

1.4.4 综合系数计价基础和综合系数(见合同附件四)。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作说明和解释的,其组成和解释的优先次序如下:

2.1.1 本合同书;

2.1.2 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和洽商的纪要、协议;

2.1.3 招标文件;

2.1.4 图纸;

2.1.5 工程规范;

2.1.6 投标文件;

2.1.7 其他有关文件。

2.2 乙方应在现场保存一套完整的合同文件、施工文件、图纸、变更通知单、呈送或发出的其他往来文书以及工程规范文件。甲方有权在所有适当的时间使用上述文件。

2.3 不论在何种场合,双方按规定呈送或发出通知、指令、同意令、批准书、证书或裁决书时,上述往来文书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且不得无故扣押或拖延。由甲方发给乙方的所有证书,通知或书面指令,以及由乙方发给甲方的所有通知,均应派人面交签收并取得书面收据。

第三条 工程规范和图纸

3.1 工程规范:

3.1.1 本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业主和甲方将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督和验收,本工程要求满足设计和验收的标准要求。

3.1.2 对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须发生的工程内容,均已考虑在按工程实体计算的综合单价和综合系数的合同价款中。工程实施中不因承包单位按验收规范施工而额外增加费用。

3.1.3 本工程的合同要求、设计、项目业主和甲方对乙方发出的指令的实际情况(这种实际情况的要求一般不应高于验收标准的要求)与验收规范不一致时,按实际情况执行,并且不调整工程投资。

3.1.4 本工程的设备和建安工程的划分以冶金行业规定,即(1992)冶建文字第241号关于《冶金建设工程设备技术与材料划分规定》为基础,具体以甲方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3.2 图纸:

3.2.1 本工程由甲方进行设计。甲方设计和提供的图纸、资料和变更等经项目业主认可后,交乙方4份作为施工的依据(竣工图3份由甲方在办理竣工时交乙方),乙方应严格按其进行施工。上述文件多于4份的,由乙方自费复制。

3.2.2 设计中注明的国家和地区颁布的标准图、标准设计,由乙方自备。

3.2.3 本工程的设计图纸由甲方根据对各分包单项工程的指定而及时分发。

3.2.4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总平面图、建筑物一览表和工艺建筑物系统总平断面图仅作为乙方投标时的参考资料,不因其与施工图存在差异而对合同价款产生任何影响。

3.2.5 凡属于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包括设计变更等内容),不论何种情况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或以拒绝施工来要求调整综合单价和综合系数。

3.3 设计变更:

3.3.1 设计变更:指相对于本合同的施工图所发生的设计变更。

3.3.2 变更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通过直接下指令或要求乙方提交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变更。没有甲方的指令或乙方提交的建议书未经甲方核准,乙方不得对本工程作任何更改和改变。

3.3.3 甲方的设计变更乙方应立即执行。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按本合同规定予以计算,但综合系数和综合单价及工期均不因设计变更而变化。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4.1 成立工程组织机构,委托甲方代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4.2 平衡资金,按合同规定时间,审核工程进度报表,拨付工程款。

4.3 全厂需安装的生产设备由甲方提供。甲方对设备的制造质量负责。

4.4 提供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施工文件4份,竣工图3份,及相应的设计施工服务。

4.5 提供乙方进入和使用现场的权利。但是,此类进入和使用权不为乙方所独享。

4.6 负责办理乙方营业税及附加代扣代缴事宜。

4.7 负责组织对乙方工程的验收和交工。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5.1 由乙方完成的工程,应完全与本合同一致、并符合本合同所明确的工程设计意图。本工程应包括为满足甲方要求所必需的或本合同隐含的以及由乙方义务而产生的任何工程,还应包括本合同虽未言及、但可以推断出对本工程的稳定性、完整性或安全、可靠、有效运行所必需的所有工程。本工程施工、竣工以及修补缺陷所需要的所有工人、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工程及其他所有物资,不管是临时性的还是永久性的,均应由乙方提供,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乙方在开始施工之前,应清楚甲方要求。乙方应将发现的施工图纸要求中存在的不完整或其他缺点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此通知后,应决定是否更正,并向乙方发出相应的通知。不管是否已经甲方批准或同意,乙方应对现场全部作业、所有施工方法与全部工程的完整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施工责任。

5.2 乙方承诺:

5.2.1 本项目为_________重点施工管理项目,成立公司级项目管理部并委派副总级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项目的配制和总体管理工作。

5.2.2 委派优秀项目经理_________任烧结项目部项目经理。

5.2.3 项目经理有职、有权,能够保证材料、设备的供应,工人有正常收入。不挪用款项去干其他项目。

5.2.4 施工过程中绝对不会因任何问题,未经甲方同意而停工。

5.2.5 对承担的项目将全部自行组织施工,不转包。

5.2.6 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承诺的工期和品质,愿接受合同中明确的处罚,承担业主对甲方相应的有关经济责任。

5.2.7 乙方愿意设立大型砼搅拌站,并在满足自营的前题下,满足兄弟施工单位的需要。如兄弟施工单位需要乙方提供砼,其价格与韶-钢地区商品砼基本一致,可以参照_________建设的内部结算办法,税金、与规费由总包方协调。

5.2.8 乙方将维护甲方与业主的权威性,服从指挥,听众安排,与其他参建承包商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积极主动地作好自己的工作,将在甲方的领导下,保证整个项目建设平稳、有序、协调地发展。

5.2.9 施工过程中_________,会经常到工地主动征求甲方及业主的意见,督导兑现对甲方与业主的承诺。

5.2.10 乙方将在现场设立专用帐户,做到专款专用,允许甲方随时查询。若挪作它用,乙方将接受甲方对挪用资金额度的双倍罚款。

5.3 乙方应负责工程范围内与其他方面的协调和正确施工,特别是_________工程。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为本工程相关的其他承包单位从事其工作提供施工场地和水、电、气等方面应有的方便。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从整体上对工程各个方面的协调和管理,积极配合工程其他方面的各项工作。

5.4 乙方应根据甲方给定的原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来放线、定位、测量。对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位置、标高、尺寸或定位方面存在的差错,乙方应自费加以纠正。

5.5 乙方应对其自行取得的现场水文及地下情况等基础资料的解释负责。

5.6 乙方应自行负责解决施工所需生产、生活大临设施(经甲方批准搭设)。乙方应被视为已确认,他所选用的进场道路是合适的、可供使用的。乙方应负责进场道路的养护,应提供他认为对引导其职员、工人及其他承包单位进场所必需的路标或方向标志。乙方应得到使用上述进场道路、路标和方向标志可能需要的、有关当局的许可。对于上述进场道路是否合适、是否可供使用,甲方不予保证。

5.7 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已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的要求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进行了投标文件的澄清。在开工后10天内,乙方应按甲方对上述文件的审定意见和施工图纸,正式提交一式5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本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应采用排序网络技术,标出最早开始、最迟开始、最早结束、最迟结束的日期。每次当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供一份为本工程的实施拟采用的工作安排与方法的总说明,供其查阅。在未通知甲方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或上述工作安排与方法,作重大改动。若工程实际进度与本进度计划不符,甲方可指令乙方修改进度计划,并说明为在规定工期内竣工所需修改的内容。

5.8 乙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有关乙方设备。所有乙方设备,一旦运抵现场,都应被视作为本工程专用。

5.9 乙方在其进场安排及现场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现行的安全规范和业主的安全规章、条例,自现场开工至甲方接收本工程。乙方应提供:

5.9.1 本工程的照明、保卫及看守;

5.9.2 可能为毗连地段的所有人和占用人、公众或其他人员的便利和安全所需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警卫。

5.10 乙方应采取各种适当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限制由其施工作业引起的污染及其他后果所造成的、对人员或财产的损害或滋扰。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从现场排出的废气、地面排水及污水,不超过项目业主规定的排放标准以及法律规定的排放标准。

5.11 因工程需要,乙方有权使用现场能提供的电、水、煤气及其他公共设施。乙方应按项目业主规定的价格付费给项目业主。施工用水、用电按项目业主确认的价格计算,其中施工用水_________元/吨计取,施工用电按_________元/kwh计取。乙方应提供为使用上述公共设施及测定耗用量所需的仪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与费用。

5.12 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保持现场没有不必要的障碍物,应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材料。乙方应及时从现场清除并运走所有残余物、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置而无需征得乙方同意。接收证书一经签发,乙方就应立即从该接收证书所涉及的那部分现场与工程中,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多余材料、残余物、垃圾和临时工程。乙方应使该部分现场与工程保持清洁和安全,使甲方感到满意。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运走所有剩下的乙方设备、多余材料、残余物、垃圾和临时工程,甲方可将上述物资出售或另作处理,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13 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不因这些方面的原因影响到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5.14 乙方应将其各项作业限制在现场经甲方同意作为其作业范围的作业区域内。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保证其人员与设备均处在上述作业区域范围之内,避免并禁止其人员与设备侵占邻地。

5.15 乙方在撤消对乙方代表和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任命时,应事先与甲方协商。

5.16 原则上不允许乙方自行更换项目经理,如遇特殊情况须更换时,应委托同等资质人替换,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更换,同时交纳更换项目经理人员费_________万元。

5.17 乙方应使用工作认真和具有相应资格的、在其各自行业或职业方面有熟练技能和经验的人员。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换(或促使撤换)在本工程工作的、甲方认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包括乙方代表:

5.17.1 工作中经常出差错;

5.17.2 无能力履行其职责或玩忽职守;

5.17.3 不遵行本合同的规定;

5.17.4 坚持有害于安全、健康或环保的行为。

5.18 乙方应随时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职工或职工内部发生非法行为或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并维持好治安、防止上述行为殃及本工程附近的人员和财产。

5.19 乙方必须由一级项目部组织工程施工,除部分土建工程劳务经过甲方许可之后可以进行外包之外,不得再将工程整体或部分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方。甲方一经确认乙方出现未经许可的分包或转包的情况,即可采取限期改正、罚款等方式予以纠正。如乙方不能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及时的整改,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和费用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20 在工程现场发掘出化石、有价值的文物等,乙方应立即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予以保护,并通知甲方和项目业主。

5.21 乙方应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及进场施工所需进出厂、安全、防火、保卫、暂住、计划生育、爆破等一切手续并承担其费用。对于工程弃土按照_________执行。

5.22 乙方应负责处理施工中与韶-钢内部水、电、汽、路等各类交接,承担施工现场积水、降水并按甲方指定地点的外排,并承担其费用。

5.23 乙方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不得危害邻近建、构筑物,若发生费用另行商定。

5.24 甲方提供的需安装生产设备运抵现场后,乙方负责卸车、转运、清洗、保管等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安装综合单价内。乙方应与甲方共同清点,然后移交乙方管理。

5.25 乙方应负责工程交工,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各3套。在项目业主甲方要求的时间之内完成竣工资料移交,每推迟1个月,扣减工程款_________万元。

5.26 工程付款未按合同要求办理,乙方享有催告权利。

5.27 确属甲方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有意刁难乙方事宜,乙方享有建议更换甲方工作人员的权利。

5.28 乙方应按照业主的规定,与业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向业主缴交安全履约保证金。

5.29 乙方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他地方雇佣所有职员和劳工,并负责他们的报酬、住房、膳食和交通。所付的工资标准及遵守的劳动条件应不低于其从事工作地区同类工商业现行标准和条件。如果没有现成的标准或条件可以适用,给付的工资标准及遵守的劳动条件应不低于从事类似工作的工商业业主所付的一般工资标准及遵守的劳动条件。乙方应遵守所适应于其雇员的相关的劳动法,向他们合理支付以及保障他们享有法律规定的所有权利。要求其全体雇员遵守与安全工作有关的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章。

第六条 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6.1 本工程业主委托监理公司负责对施工进行质量检查,乙方应接受项目业主、监理公司和甲方的质量监督检查。

6.2 工程施工中,项目业主和甲方享有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其他方面的监督与检查的权利。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发出有关设计变更和指令,或根据乙方施工情况作出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的决定,除非按自然法则不能实施,乙方均应严格执行。

6.3 乙方应建立一套质量保证体系,以证明其能遵行本合同的各项要求。遵循该质量保证体系并不免除乙方所承担的职责、义务和责任。分包方在任一单位工程开工前10天应向发包方提交该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材质证明书、实验报告、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混凝土、砂浆配合等通知书,并填写报验单,由发包方报监理和业主。在每一个施工阶段开始之前,乙方应将所有程序和执行文件的详细情况提交甲方,供其查阅。在向甲方提交上述任何一种文件时,应附上经签字的、该文件的质量说明。甲方有权对质量保证体系的任何方面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采取纠正措施。

6.4 建成本工程所需要的工程材料,除甲方要求另行委托外,均应由乙方负责采购。对没有合格证明的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等,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

6.5 分包方采购主要的建筑、安装材料,须得到总承包方对其供应商的资格的认定。

6.6 项目业主(或当地质检部门)提出,砼搅拌及输送一定要在现场设置大型砼搅拌站或使用商品砼,并泵送至浇注点,乙方应遵照执行,并且由此可能发生的相对于现场搅拌砼的差价已含在综合单价和综合系数之中,不另调整。

6.7 甲方有权参与按规范规定对工程和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检查或试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条件,在现场或其他工作地对工程和材料进行检验、检查、测量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6.8 当已施工的工程准备覆盖或掩蔽之前,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会同主代表及时进行检验、检查、测量或试验,不得无故拖延;或通知乙方说明无需进行上述工作。如果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发出通知,那么,当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就应除去上述工程上的覆盖物,随后再将其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

6.9 如果甲方在施工规范之外还要求进行其他试验,那么,乙方应负责提供为进行上述试验所必需的所有文件和其他资料,还应提供为有效进行上述试验所需要的工人、材料、电力、燃料、试验用品、试验器械和仪器、仪表等。试验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由乙方承担。

6.10 如果甲方根据检验、检查或试验结果判定,某工程或材料质量不合格,那么,甲方可拒收上述工程或材料,同时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说明拒收的理由。乙方则应立即修复缺陷,并保证上述被拒收的项目符合本合同规定。如果甲方要求对上述工程或材料质量重新进行试验,那么,这些试验应按其原试验条件进行,若重新试验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由乙方承担。

6.11 自各项工程和材料运抵现场,且已取得与有关工程和材料的价款相等的付款时,其财产权均应为甲方所有。

6.12 工程竣工后,由甲方会同业主、监理、乙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定,由乙方将结果及有关竣工资料送甲方审核交业主存档。

6.13 建筑原材料、半成品的抽检测试报告,应由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验中心或监督站提供。

6.14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乙方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七条 工程验收与保修

7.1 竣工验收以施工图纸、说明书、设计变更、国家和冶金行业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为依据。

7.2 竣工验收:

7.2.1 乙方全部或部分工程施工完成后,负责组织单机试车及无负荷联动试车。试车合格后三方签署《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书》。

7.2.2 项目业主负责组织负荷联动试车,甲方和乙方共同参加。乙方负责提供开车操作服务。试车过程中,如出现施工等属于乙方的问题,由乙方处理并承担其费用。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后,项目业主、甲方和乙方共同签署《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书》。

7.2.3 工程全部或部分具备了竣工验收的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的有关规定,会同甲方一起向项目业主提供三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并在三个月之内提供三套竣工图。项目业主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进行修改。修改合格后,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后签署履约合格证,批准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即已验收合格。

7.3 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算起,按国务院第279号令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7.4 保修期内如因施工质量造成事故,乙方负责修理并承担其费用。

第八条 工程费用支付

8.1 合同签订30天内,乙方人员、机具进驻施工现场并正式开工以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_________万元。从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款项达到一定额度(50%左右)的当月起,甲方按平均额度分三个月从乙方进度款中扣回工程预付款。

8.2 工程开工起,乙方应按合同的工程计价项目清单,编制工程预算书一式3份送交甲方审核,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审核工作,审定的工程预算作为工程支付和工程结算的基础。乙方应按审定的工程预算编制每月一次的进度报告,一式3份,每月25日前提交给甲方。每一份进度报告应包括:

8.2.1 甲方施工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签认单;

8.2.2 施工的形象进展情况的报告(包括图表及详细说明、现场人员及乙方的设备记录、质量保证文件、材料的检验证明);

8.2.3 按施工图和合同价计算方法计算的本段工程投资计量表;

8.2.4 支付申请表。

8.3 甲方在下一个月15日前审定乙方报表,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并付款。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审核工作。

8.4 甲方审定的每月工程投资中的15%为预留质保金,在每期工程款支付证书中扣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甲方支付到结算总价款的85%。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热负荷试车通过后满三个月,一周内支付10%。质保期满后,一周内付清结算部分质保金余额5%。

8.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双方办理竣工结算。

8.6 在保修期内,因乙方质量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偿保修。

8.7 出现乙方未达到施工计划、质量要求或不按甲方指令进行施工等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调整上述付款计划。

8.8 乙方营业税及附加由甲方在每笔付款中代扣代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税证明。

8.9 奖励和处罚:

8.9.1 奖励:根据乙方施工完成情况,甲方可能对感到满意的工程内容酌情给予一定的奖励。

8.9.2 处罚:由于乙方不按合同执行,或以各种理由不完成分包工程内容的,甲方可按其对工程实际影响的范围和内容,处以两倍的罚款。

8.9.3 奖励和处罚的费用在下一个月工程的工程付款中进行支付。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认定标准:按国家或省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9.2 不可抗力发生,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

第十条 履约担保

10.1 乙方应在合同签定后6天内,向甲方提供由其银行出具的履约担保函。

第十一条 争议

11.1 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11.2 如发生诉讼,应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 在项目业主和甲方确认乙方无法按本合同工期、质量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情况下,项目业主和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 本合同自工程完全交工之日起,除8.4条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

12.4 甲方支付完全部工程款后,有关保修条款自行终止。

12.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2.6 本合同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副本12份,甲乙双方各6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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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施工建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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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双方就本工程事项达成一致,凭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承包范围

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每平方米648元(基础工程不包括在内)。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乙方不包任何税金和任何费用,室内墙、地面均为水泥砂浆拉毛,外墙三面瓷砖,其余拉毛。

2、水电只包进户,线管预埋,入户门为防盗门,价格在500元以内,铝合金为合格产品,外墙架子采用毛竹架子。

3、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4、在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以及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工期可以顺延,工期6个月,节假日除外。

二、工程进度与支付

1、乙方在主体工程建到柴棚盖板,甲方支付乙方已建面积的总工程款的60%,以此类推,如因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拿自建房子抵工程款,价格按合同承包价格计算,直到抵完乙方工程款为止,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

2、乙方在主体工程封顶后,甲方支付工程款的65%进度款,内粉刷完成后支付工程款的10%,外粉刷完成后支付总工程款的15%,门窗工程完工后付总工程款的8%,余下的2%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其返还时间在一年后的10天内付清。

三、甲方的责任

甲方负责周边邻居纠纷关系处理,不得阻扰乙方施工进度,在施工中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累计达到两天以上(含两天在内),甲方补偿乙方施工中的一切经济损失费用和民工工资每人每天200元。

四、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壹拾万元(进场开工交清),押金在柴棚盖板时全部退还给乙方。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希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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