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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林读后感3篇(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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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散文读后感的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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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京华烟云》是林语堂先生的作品,但是我都一直未曾拜读过他的文学作品。我这是第一次认真地拜读林语堂先生的文章。在老师布置我们阅读林语堂先生的文章后,我有在网上搜索他的文章,也在其中看过《生活的艺术》和《武则天传》。不过因为《生活的艺术》在刚刚开始的时候就看不怎么懂,所以我也就放弃了阅读这篇文章。至于《武则天传》是由于时间不足也就没有细看了。所以我就看了下林语堂先生所写的散文。虽然文章都很简短不过内容是相当的丰富精彩。

在读《秋天的况味》的时候感觉先生的文章都是由生活中的一些细小的事物而可以体会到四季中“秋”的独到、人生中“秋”的成熟与练达,那种自由、闲适的心境不是一般俗人能达到的。先生心中的诗意、禅意透过文字不经意的表达出来,深深地吸引着读者,不由得一遍又一遍的读着,不忍放下。

我也是一个爱秋之人,我爱它是因为,它没有春的阴雨绵密、没有夏的炎热迫人、没有冬的寒风凛冽。爱它那份成熟淡定。不过相对于先生对于秋的爱和理解,我的这些太过于肤浅罢了。

我虽然到现在还是有些许不懂先生为什么在文末加了那段关于烟的文段,不过在这些段文字当中可以体会到先生对于生活当中许多细微的事物都观察的很是细腻。就像大烟在烟灯上燃烧时所发出的那微微哗剥的声音,先生也会觉得有一种诗意。还有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同样能够让先生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虽然我不能够体会得到先生的这种感受,但是我想我能够感受到先生在观察这些细微的事物的当时的心情。

在看这篇文章后我还顺便看了下《孤崖上的一枝花》。对于这篇文章我种油然而生的喜爱。很喜欢这句“花只有—点元气,在孤崖上也是要开的。”我觉得这句话,这篇文章给人很大的勉励。我看了这句话所理解的就是:只要还存在一丝丝的希望,那么不管当时的处境是多么的艰难、绝望,都要坚持下去。即使再失望也要有微笑的理由。我不知道先生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的意义是些什么,但是我在这篇文章当中所领悟的就是这些。

先生的文章我虽然读得不多,但是先生在文章当中所用的词此我都很是喜欢得紧。不像有些文章尽是些浮华字句、尽是无病呻吟、平淡无奇。。先生的文章虽然有时候有点让人捉摸不透,但是在过后细细品味还是会在其文字当中找到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同时也会在其中悟出很多的人生哲理。先生能够通过最普通的事物来育人。

读过先生的文章后我觉得自己体会得挺多的,觉得平时闲着无聊的时候看看先生的书会受益匪浅的。并且先生的书会让喜欢它的人更加喜欢,不喜欢的人也不会觉得枯燥无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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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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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幸读到一本儿童文学作品《瞎眼狐清窝》,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也让我的心灵得到一次洗礼。

红狐有清窝的习惯,所谓清窝,就是成年红狐将满一岁的小红狐用暴力从窝巢驱赶出去,强迫它们离开家,这是为了减轻同一块领地的食物的压力,腾出生存空间,好繁殖下一茬幼狐。

故事中的母狐蝴蝶斑是不会清窝的,因为他的夫君身体强壮,一对儿女活泼可爱,它们的窝巢安全可靠,食物丰盛,无忧无虑。谁知天有不测风云,狐也有旦夕祸福。一天黄昏,它们一家出去觅食时突然遇到巨蜥的袭击,顶多一分多钟,一个美满的家庭便两死一伤。雄狐和他女儿惨遭遇害。更不幸的是,蝴蝶斑的两只眼睛在救雄狐和女儿时被抓瞎了。从此,蝴蝶斑衔着小公狐的尾巴,跟随儿子外出觅食。他们常常饥一顿饱一顿的度日。尽管如此,狐狸妈妈还是狠心地决定清窝了。一只完全依靠儿子生活的瞎眼狐,这时清窝等于自杀,可她还是狠心地把儿子赶出了家门,留下自己一声声凄凉的啸叫……

读到这里,我的心有一种被揪着痛的感觉。我不禁在想:狐狸妈妈真的是残忍,是不近情理吗?不,假如狐狸妈妈不狠心的话,小狐狸永远不会真正离开自己的妈妈,永远不会独立生存,母爱真的很伟大!再想想我们,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生活在父母为我们撑起的一片天底下,有父母为我们遮风挡雨。尽管如此,我们有时还不满意,想到这些我真感到惭愧万分。所以,我们也要学习红狐的清窝精神,父母对我们要早日放手,让我们好有自己的施展空间,不但要学习好,还要有独立的生活自理能力,做一个新世纪全面的人才!!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著名作家沈石溪的“瞎眼狐清窝”这篇文章,忍不住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这篇文章写的是:原本红狐狸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健壮的丈夫、美丽的女儿、可爱的儿子,可是有一天,巨蜥吃掉了它的女儿、和它的丈夫,还把它的双眼抓瞎了,从此它和儿子相依为命。找食物的时候,他常常衔着儿子的尾巴,就像盲人牵着竹竿一样,但是因为儿子太小,自己又瞎了眼,找不到充足的食物,常常饥一顿饱一顿,艰难度日。可是,一只要完全依赖儿子生活的母狐,却要清窝了(清窝就是把小狐狸赶出家门,让他学会独立生活,哪怕他们饿死,也绝不让他回来)。作者大惑不解,因为一只双目失明的狐狸独自生活,就等于在自杀,这只瞎眼狐却真的这样做了,以极其残忍的方式赶走了自己的儿子,并且在两天后,它饿得奄奄一息的时候儿子给它送来一只小仓鼠,他原本已经把小仓鼠吞进嘴里了,却若有所悟的又吐了出来,还恶狠狠的在儿子的耳朵上咬了一口,儿子终于在凄凉的嚎叫中逃得无影无踪,结果瞎眼狐饿死了。

作者原先以为瞎眼狐不值得同情,认为它自作自受、死有余辜。但是二十年后,作者从一位著名的动物学家最新出版的一本研究红狐生态习性的专著中读到有关清窝的一段精辟论述:凡没清过窝的小狐都智力低下、交际能力低下、猎食技艺低下,长大后很难找到配偶,就算生儿育女,后代的存活率也极低,狐清窝,顺应汰劣留良的竞争规律,接受大自然的筛选,具有进化意义上的好处。

看到这里,我和作者一样脸红心跳,我们错怪了母狐:他之所以宁可饿死,也要把小狐狸赶出家,正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成为窝囊废。

好一只母狐,好一个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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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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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完这部话剧之后,对曹禺先生着实敬佩,整部话剧中的人物演出都让我感慨万千,特别是四凤和周冲,他们是这样的无辜,却面对了整个悲剧最悲惨的结局,他们那么的善良,都不忍心伤害任何人,而他们自己却被伤害得这么悲惨。而周萍在一切都清晰的时候,选择了自尽,不要再面对人世间的苦难和折磨了。

忍不住要为他们扼腕叹息:多么年轻的生命啊,他们俩个同样的单纯、清澈,对甜蜜的爱情那么憧憬,对未来充满了热情,他们明亮的眼睛无法看到掩藏在黑幕下的波涛汹涌,一心只勾勒着幸福的轮廓,当他们的幼稚在残忍的现实面前被得头破血流的那一刹那,老钟就已经鸣起,悲剧就已经注定了。

在看到周萍时,这个可以说正值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却带上了悲剧的绝望色调,他说过,他一直都那么的痛苦,从小就失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没有了母爱的关怀,而父亲是如此的伪善,那么诺大的周公馆,却没有爱的温暖,他只有选择了逃避,然而,四凤的出现,让他灰死的心重新跳动起来,两个人陷入热恋,却殊不知他终究敌不过命运的作弄。

和自己的继母乱伦使得周公馆变的诡异起来,周萍不想和继母继续下去,他爱上了四凤,他要和四凤走。但是在鲁侍萍得知后,极力的劝阻,但是爱了就爱了,已经不能挽回了,四凤怀上了周萍的孩子。

屋子外面的雷声更加的响亮和沉闷了,好似马上就要带来一场前所未有的暴风雨。天乌黑乌黑的,看不清人影,看不清前途……

最后所有的矛盾在这个黑暗的屋子里全部爆发了,周萍和继母的乱伦关系被揭示出来,四凤知道自己其实是心爱的周萍的亲生妹妹,鲁侍萍是周萍的亲生母亲!一切都那么的明晰了,却没有人感到一丝的解脱,没有一个人不想如果这只是一个梦有多好,一切只是一个梦,梦醒了什么痛苦就会都消失了的,一切恢复原样。

然而,每一个人都知道这是事实了!最无辜的四凤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她选择了死亡,火热青年周冲为了救自己心爱的女子——四凤,也随着四凤一起离开了这个令人绝望的尘世。周萍含枪自尽,蘩漪最终也可能会真的因此发疯。

雷雨是一个悲剧,一个痛诉资本家的狠毒和残忍。周朴园,这个悲剧最大的创作者,是他亲手毁掉3 个女人的幸福,亲手毁掉自己儿子的希望,他为了和富家小姐结婚,他可以抛弃自己的妻子和儿子,为了满足自己的金钱欲望他可以毁掉儿子所有梦想。他是一个魔鬼,是他毁掉了一切!

屋子外的雷声越来越大了,暴风雨终于快要平息了,也许只剩下一些另外的人再重新考虑爱的问叹了……周公馆气派的外观与阴暗幽森的内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性的交锋就在这天差地中毫无预兆的开始,又死寂一般的结束。阅尽了一个在挣扎中糜烂的家族,漫漫长夜中伴着雷雨,不知会否有人在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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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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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竽充数》讲一个意义很深的故事。南郭先生根本不会吹竽,却老是装模作样地混进齐宣王的吹竽队里。后来齐湣王继承王位,却喜欢吹竽手一个个地吹给他听,南郭先生觉得混不下去了,只好灰溜溜地逃跑了。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我为南郭先生感到悲哀,如果南郭先生学会了吹竽,不就可以光明正大地留在了皇宫了呀?但是南郭先生却耍起了小聪明,靠骗人来赚钱,最后只能落荒而逃。这个道理我以前就没有体会到,还让自己做了一回“南郭先生”。

有一次我回家乡,姐姐叫我去钓鱼。我们就来到了小湖旁垂钓。这鱼可真难上钩,都老半天了还没动静。眼看姐姐钓的鱼越来越多了,我心里开始着急,便趁姐姐不注意,去市场买了一条鱼,我把鱼紧紧地钩在鱼嘴里,跑回去往湖里一放,装腔作势地喊着:“钓到了!钓到了!”姐姐过来看了看,对我说:“这不是你钓的。”我惊叫:“你怎么知道的呢?”“这湖里氧气不足,养不出这么大的鱼。”我红着脸,走到一边笑去了。

通过这件事,使我明白了,做“南郭先生”是不长久的,只有真才实学,才能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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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海洋天堂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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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时间我阅读了辫子姐姐的《我们最想要的礼物》这本书。

我们最想要什么礼物呢?宠物,发卡,还是手机?而书中的小主人公想要的礼物是什么呢?家人的关怀和家庭的温暖。

绰号尹大碗的女孩有本事把每一次生日,都给过成家人的受难日。大碗有一个妹妹小碟又乖又娇又美,又臭又倔又怪的大碗成了家里的反面分子。于是她幻想出了一个筷子弟弟成为自己的同盟军,最后和小碟矛盾加深,跟爸爸妈妈日益疏远被“冤枉发配”到外地的寄宿学校。

十三岁生日时大碗踏上了回家的路,她处处和家人作对,最后礼物揭晓,爸爸送上没有发酵的面包,妈妈送出了笨拙的拥抱,小碟抱出一只笑起来像天使一样的狗狗。 。 。 。 。 。 她突然意识到,家人的关怀和家庭的温暖从来没有离开过她的身边,而原谅和被原谅就是一家人最想要的珍贵礼物。 。 。 。 。 。

其实,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有些礼物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但却成为了你生命里最难忘的礼物,哪怕是一句话,一个眼神,一次经历,都可能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珍贵的礼物。

有时我们最想要的礼物并不是什么宠物,手机,发卡,而是“家”,一个幸福的家庭,是人人都想拥有的礼物,家可以带给我们温暖,只有拥有这个礼物,才有机会去争取其他的“神秘大礼”。

礼物就是一次最美好的回忆,它使你记忆犹新,礼物就是一杯香浓的咖啡,它令你犹豫未尽。礼物就是一个神秘的东西,它令你满怀欢喜。

礼物就是一句关心的话语,温暖着我们的心;礼物就像一块巧克力,甜香味滑过我们的全身。

礼物是一双金色的翅膀,让我们在未来的人生里飞的更高,更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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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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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是一部史书经典,记载了我国从黄帝到汉朝三千多年历史的变迁,讲述了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其中最让我欣赏的,就是管仲和鲍叔牙之间让千古传诵的友谊。

管仲和鲍叔牙是好朋友。管仲比较穷,鲍叔牙比较富有。二人早年合伙做生意,管仲出很少的本钱,分红时却拿很多钱。鲍叔牙对此毫不计较,还问管仲:“这些钱够不够?”因为他知道管仲的家庭负担重。有好几次,管仲帮鲍叔牙出主意办事,结果把事情办砸了。鲍叔牙也不生气,还安慰管仲说:“事情办不成,不是因为你的主意不好,而是因为时机不成熟,你别介意。”管仲曾经三次做官,但三次被罢免,鲍叔牙不认为是管仲无能,而认为管仲没有遇到赏识他的人。管仲参军打仗,却临阵脱逃,鲍叔牙没有嘲笑管仲贪生怕死,认为管仲是牵挂家中年迈的母亲。

后来二人都从政了。管仲辅佐公子纠,鲍叔牙辅佐公子小白。公子纠在争夺王位中失败,别的大臣都自杀殉节,管仲却甘愿被囚受辱。鲍叔牙没有耻笑管仲没有气节,他知道管仲是为了图谋大业而舍弃一时的名声。最终鲍叔牙说服齐桓公任用管仲为相,自己却甘心做管仲的助手。管鲍齐心协力,成就了齐桓公的春秋霸业。“管鲍之交”也成为千古传诵的佳话。

从管仲与鲍叔牙的故事中,我明白了友谊的真正含义。超越富贵贫贱,超越得意失意,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扶持,这样的友谊才能万古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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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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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杯具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杯具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杯具,《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杯具,《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杯具,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杯具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杯具。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杯具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杯具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但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

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但是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杯具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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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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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小说《活着》,花了两个晚上的时间,粗略地读完了第一遍,说真的,很久没有读这样风格的小说了,文章塑造的生活环境以及时间和空间,离我的生活环境相去甚远,但我还是被作者不遗余力地描摹吓到了,几个晚上做噩梦,我不得不承认,有些片段我读的太过投入了。

读完小说的第一晚,我几乎没有睡,大瞪两眼,不知自己身在何方,恍惚中有微信提醒,已经是半夜了,会是谁呢?翻看手机,原来是小舅,此时,他像我的一艘诺亚方舟,迅疾得带我逃离那片阴森恐怖的海域。

小说通篇以一种娓娓道来的语气,以一种似乎在讲述别人故事的淡定,述说了福贵本人极其惨痛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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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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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了,怎么办?除了求医问药,还有一剂良方,就是读书。常常与高人和智者对话,心灵会收获很多支撑和抚慰。多年来,我身体一直不太好,曾从北京作协副主席史铁生的《病隙碎笔》,从田虚的《生命的微笑》,从周国平的《人生哲思录》等著作中受到很多启发。今年六月,我在《新民晚报》上断断续续地读了李开复的《向死而生,我修的死亡学分》的摘编,促使我做出了一个重大抉择。随后,我请女儿在网上买了一本。从头至尾又细细地阅读、思考,有些章节还看了好几遍。

李开复是中国台湾人,也是大名鼎鼎的万千青年创业者的导师。他曾在苹果、SGI、微软和Google等多家公司担当要职。以后,又在北京创办了创新工场,并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20xx年9月他被查出患淋巴癌,肚子里竟然长了26个肿瘤。他的人生从光环笼罩的巅峰一下子跌落到死亡的边缘。恐怖、愤怒、沮丧和绝望的情绪包围着他。但是不久,他就镇静下来了。积极地寻医问药,自己搜集资料,自己研究病情。终于,在大量的医案中发现了令人振奋的一丝曙光。从此,癌症带来的负面情绪开始消退。他积极配合医生,接受一切痛苦的治疗,相信自己可以在绝境中重生。17个月以后,26个肿瘤消失了。在补修了“死亡学分”以后,他用切身的感悟写下了这本《向死而生》。

我的半辈子也可谓疾病缠身。患乙肝近三十年,肝硬化也已经二十多年。20xx年4月磁共振显示,肝脏多发性结节增强,比之前的状态有发展。我很明白,有“增强”就离肿瘤形成不会很远了。怎么办,继续保守治疗还是要选择新的途径?为此,我去多家三级甲等医院咨询了知名专家。他们给出了保守治疗和肝移植等多套方案,并分析了各自的利弊供我选择。当时,非常纠结。移植是一把双刃剑,几年前,那位公众人物移植失败的阴影还未散去。多数病人的移植都是在生命的终末期不得已而为之。我现在的状况尚可,值得去最后一搏吗?

《向死而生》中“未来自己主宰”和“自己研究病情”两个章节对我影响很大。我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和相关网站上许多过来人的真情表述。在思想中和身体里逐渐积聚起了满满的正能量。我游澳门和拉斯维加斯都没有去赌过一把,这回,却下定决心押上生命赌一把明天。六月底七月初,在中山医院正式登记肝移植,并如约交付了押金。

没有想到,正式登记的第二天上午就接到医生电话,说是已经有了肝源信息,让我做好准备。我将信将疑。第三天,没有动静,我也没有认真当回事,想想不可能这么快的。第四天下午四点,我还在外面与朋友聚会,医生来电话了,要我一小时内赶到医院,准备手术。

谢天谢地,手术比较顺利,但这仅仅是肝移植成功的第一步。为了还能有N年有质量的未来,现在,我正严格遵照医嘱,如履薄冰般地关注着“新朋友”入驻后的各种反应,争取能够平安地度过排异和感染的高发期。

《向死而生》曰:面对大病“如果自己先失去了勇敢面对和拼命努力争取的顽强意志,那么‘死亡’很快就会变成现实。如果努力后没有成功,他们会无怨无悔地说至少我努力了。如果你没有去努力,那你就永远失去了成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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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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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期,我们学习了许多课文,其中谈雨山写的《小草和大树》让我感受颇深。课文中讲了夏洛蒂三妹在陈腐的偏见与世人的嘲笑中,凭着自己那种顽强抗争与坚持不懈的精神,最终在困难的环境中获得成功的故事。

从中我明白了,生活本身就是一种挑战,因为上天对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或许有些人会面临许多困难,可如果你不畏惧它,不放弃,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完成每一次挑战,那么你都将会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与体会到生活的快乐。史蒂芬·霍金就是这些人中的一个。霍金二十多岁就得上了导致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综合症,不久便完全瘫痪,被永远禁锢在轮椅上。而后他又失去了说话的能力。由此可见命运并没有给予他太多的恩惠,但霍金并没有因此放弃,他不屈不挠地进行科学探索,用不断求索的精神和勇敢顽强的人格力量终于获得了成功。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如此。有一次妈妈单位组织去云台山旅游,我和几个朋友一起比赛爬山。我一马当先跑到最前面,可才跑了一小半我就上气不接下气,此时的我看着那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台阶,再看看那些快赶上的朋友,恨不得自己变成阿童木,一下子飞上山顶,但这是不可能的,我真想放弃,可转念一想要是碰到这么点小困难就退缩,就放弃自己的目标,那以后还能做成什么大事?想到这里我为自己大喊一声“加油”就又一次向山顶跑去。这次我使出了全部的力量,最终获得了第一名。这是一次来之不易的成功,它是我坚持不懈努力地结果。人生就像一场挑战赛,只有那些不放弃的人才能赢得比赛,所以一定要记住《小草和大树》这篇文章给我们的启示,让我们的人生放出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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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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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的园子》这篇文章作者是萧红,她的原名叫张乃莹。文章写了她年幼时在祖父花园里的一些事情,看起来写得很散,但突出了其中心——自由。在祖父的园子里,可以不受一点拘束。文章用最简朴且童真的语言写出了一些顽皮的事。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感觉写得太散了,有些地方重复啰嗦,比如第17自然段中的一些句子:“黄瓜愿意开一朵花,就开一朵花,愿意结一个瓜,就结一个瓜。若都不愿意,就是一个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我觉得很奇怪,这么啰嗦的语言它究竟好在哪里呢?我又反复读了几遍,渐渐地,发现前面有一句话:“要怎么样,就怎么样,要干什么就干什么。一切都活了。一切都自由了。”这段话概括了整篇文章,也点明了中心。再反复读这些句子,突然感到那些黄瓜啊,玉米啊,一切真的就是那样的自由,我觉得,是作者心里感觉自由自在,才看什么都是自由自在的。我好像也跑到祖父的园子里去了,这是一个多么自由幸福的花园啊!那些漏洞就在不经意间溜走了。

我最喜欢4—13自然段。最能体现出那种不受拘束的,就是“我跑到屋里,拿了一个谷穗,远远地抛给祖父。”看起来作者对祖父是不礼貌的,但就是这种不礼貌才体现了与祖父之间的亲密,也看出祖父对作者很宽容,读到这里,我不由想到我在爷爷面前也是很放肆的,我感受到作者在这里是多么自由自在啊!

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其实用简朴、天真的语言也可以写出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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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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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前跟朋友约定一起读李开复的新书《向死而生》,之所以有了这个想法,一为找到一位可以畅快分享读后感的书友,二为给自己勇气翻开这本书,三为督促自己不断的阅读。

这本书买回来已经很久,但是一直没有去看,因为一直没有找到读它的勇气和状态。这就不得不要说一说另外一本书《此生未完成》,当时读完《此生未完成》让我心情压抑了几天,所以对于此类书必须用最好的状态我才能一直读下去。因为于娟的书是依据于日记后期整理而成,所以全书更多的是从发现生病到离开人世的一种记录,表达的更多的是对生的执着和对过往的反思。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正好我的身体也出了问题,所以对于身体健康的担忧和对过往生活习惯的反思很是感同身受。读完《此生未完成》之后,它督促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特别注重身体的调理和生活习惯的调整。

但是当我认真读了之后,才发现两本书是大大不同的,有人评论说这是李开复的又一本心灵鸡汤,但我更觉这是劫后余生之后他送给他自己的一本未来规划。最初看的时候是有些失望的,因为在看这本书之前我更希望的是能从这本书中再次找到那种感同身受,好让自己再次调整作息,再次重视自己的身体;我更希望能从这本书中学到一些他与病魔作斗争的经验和方法。但是在这本书中都没有,所以我甚至以为自己花钱买这本书不值。但是当我坚持把整本书看完,才发现这本书想表达的正是它的书名---向死而生,既然战胜了病魔,就没有必要再纠结于死,如何过好生的每一天才是最重要的!!!

我觉得李开复一直都是一个天之骄子,是一个备受上天宠爱的人。有人说他都得了癌症,还能称之被上天宠爱?我觉得正是上天宠爱才让他早早发现自己的癌症,才让他更加注重自己的身体,从而有可能活的更久。有多少人死在突发疾病上,一点改过的机会都没有!所以,偶尔的疾病是身体给我们的信号,我们要感谢这些信息,它让我们更加珍惜健康!!

记得李开复有一本自传---《世界因你而不同》,这也是他的人生目标。在生病前他一直坚信自己的人生目标是“最大化影响力”、“世界因我而不同”,生病之后他才发现:人生难得,能把自己做好就很不容易了!其实人的一生不就是这样一个认识自己,包容自己,让自己更美好的一个过程吗?

最后借书中的一段话送给自己和所有看到这段话的人-------“不论身处何处,从事何种工作,身份地位高低,只要每天都有进步、有成长,不必改变别人,只要做事问心无愧、对人真诚平等,这就足够了。如果世界上每个人都能如此,世界就会更美好,不必等待任何救世主开拯救。”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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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藤野先生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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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狐狸,大家肯定会想到许多上当受骗的故事,如狐假虎威等。觉的狐狸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我看完沈安溪写的《再被狐狸骗一次》后,对狐狸有了新的看法。

公狐为了救孩子和母狐,不顾性命,扯断了自己的腿,露出了白森森的骨头,血一下子流了出来,仿佛在说:“我真的受了重伤,真的跑不动了,快来追我吧!”作者知道公狐在故伎重演,是要把作者引开狐狸窝,好让孩子和母狐到安全地带。作者被公狐的责任心感动了,故意上当,让母狐和它的孩子安全的离开,公狐自己却死在了草地上。

我被公狐这种不惜牺牲自己性命救母狐和小狐的行为深深地感动了!它对家庭的责任心和对孩子的爱心。这让我想到了我的爸爸妈妈,爸爸妈妈每天早出晚归,辛苦工作不就是想给我一个好环境,让我快乐成长吗?有一次,晚上11点左右我突发高烧,爸爸妈妈不顾一天的辛劳,连忙把我送到医院,在医院打了一夜的吊针,直到早上5点才回到家。爸爸不顾一夜没有合眼匆忙上班去了。妈妈则赶忙向领导请假在家照顾我。经过几天的治疗和妈妈无微不至的关怀,我的病好了。可他们的行为不是和公狐一样的负责吗?还有,爸妈平时很节省,吃饭穿衣都很朴素,但他们在我的学习上却很大方,他们想方设法让我转到市里好的学校就读,并且妈妈不怕回家工作往返的辛劳,不惜花钱租房,也要让我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

问世间最伟大的爱是什么?那一定是父母对孩子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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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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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沈石溪写的一篇小说,关于动物的,很有意思。

我感谢马术表演家娄阿甲想到了办法让白珊瑚免去了屠宰的厄运,我敬佩白珊瑚的勇气,它在娄阿甲的坟前苦守,可能是为了还当年的‘债’吧。进入正题。

娄阿甲和白珊瑚可为是一对‘朋友’,娄阿甲是马术表演师,他的马,便是白珊瑚,他与白珊瑚有深厚的友谊。那次,他们来到一个地方表演马术,这次表演有很多高难度的动作,但他相信白珊瑚会完成的,在一系列动作就要完成的时候。灾难不幸发生在了他的头上。在最高难度一个动作时,一条花蛇窜了出来,白珊瑚(包括其它马)都害怕蛇,白珊瑚一个激灵。娄阿甲被甩了下来,临近死亡是,他让马戏团不要屠宰白珊瑚,马戏团同意了。

白珊瑚成了罪马,他身上背负了一条人命。尽管娄阿甲在临终前已经原谅了它,可它还是无法释怀吧。他从出生到现在,一直都是娄阿甲在它身边,20xx年的友谊,他们已不是普通的主仆关系,他们是亲人,他们是朋友。白珊瑚终于离开了马戏团,白珊瑚找到娄阿甲的坟,在坟前苦守。最终他变成了一匹野马。

我佩服白珊瑚,动物的情感好真实,喜欢便是喜欢,他可以为了赎罪而苦守坟。我们人又有几个可以做到?动物的情感在我们人身上好难寻找到?说我们不重情义,可我们又不是,只能说我们没有动物真实。没有动物喜欢便是喜欢,不喜欢便是不喜欢的断然。

我喜欢动物,我承认我没动物真实。但我会记住,我会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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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书心得:《党员就该这样干》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2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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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种起源》是一道享用不尽的“精神盛宴”。一部划时代的著作标志着19世纪绝大多数有学问的人对生物界和人类在生物界中的地位的看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震撼世界的10本书之一。今年以来仍居于多家图书榜前列,仍在读者的手上流传着。

在英国伦敦,那一天是很不平凡的一天。这一天,伦敦众多市民涌向一家书店,争相购买一本刚出版的新书。这本书的第一版1250册在出版之日即全部售罄。这本轰动一时的新书就是《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这部著作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的主导思想,即"自然选择",一定会被当做科学上的确定真理而为人们所接受。它有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并且在旧有的知识上添加了很多新的东西。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

《物种起源》是世界生物进化很有价值的作品之一,,是一部深切关注生物土地家园的,以灵魂回应灵魂之书。书的主体部分陈述了生物的变异及相互适应的途径,从家养而变异的知识,因为每种生物产生的个数,远超过其所能生存的个数,所以常引起生存的斗争,于是人生物的任何变异性质,不论其如何微小,只要是在复杂的和特殊的生活状态下有利于它本身的,即将有较佳的生存机会,因而它就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变异了的类型。

从最古老的单细胞到有着复杂生命结构与思维的人类诞生,在漫长的30多亿年生命行进征程中,形形色色的生物从出生到灭亡,从低等到高等,究竟是何种神奇的力量推动着生物的进化发展呢?多少个世纪以来,人们绞尽脑汁,企图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最终都以百思不得其解而告终。就在人们对生命演进机理持不同见解的各门各派展开激烈论战、争论不休的时候,一个划时代的人物出现了。自古以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进化论思想终于在19世纪英国伟大的博物学家达尔文手中形成了具有无可争议的说服力的体系。到了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出版后,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已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由此,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被称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 在举世闻名的《物种起源》一书中,达尔文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震惊的论断:生命只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细胞的开端;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而来的,生物在进化中不断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进行着自然选择……。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成了生物学史上的经典著作。如今,《物种起源》所提及的许多观点已成为人尽皆知的常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后来不断地得到发展。20世纪40年代初,英国人霍尔丹和美籍苏联生物学家杜布赞斯基创立了"现代进化论"。

现代进化论者摒弃了达尔文把个体作为生物进化基本单位的说法,他们认为,应当把群体作为进化的基本单位。突变本身是物种的一种适应性状,它既是进化的动因,又是进化的结果,自然选择的作用不是通过对优胜个体的挑选,而是以消灭无适应能力的个体这一方式而实现的。现代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古典达尔文主义无法解释的许多事实。遗憾的是在达尔文时代,遗传学先驱孟德尔还没有能够让世人相信他的遗传学说,否则,达尔文定会痛不欲生,因为1838年,他选择了亲舅舅的女儿、表姐埃玛作为终身伴侣。据说,到了晚年,达尔文对孟德尔和他的遗传学略有所闻,他常常为他的近亲结婚感到不安。

当然,所有的生物才是《物种起源》这本书的精神主载体,生物的智慧,生物的生命强力才是全书的看点所在。对此我想,我们应该更多地用审美的、而不是充满道德义愤的实用眼光来看待这部作品。我对书中生物在与自然斗智斗勇的大量精彩片断很感兴趣,生命意蕴甚丰,它让人的灵魂震颤、让人的心智慢慢苏醒、让人看清生物进化的本质、让人知道在基本的人性天理面前应当如何珍惜、如何拥有、如何警觉、如何拒绝、如何捍卫、如何爱、如何关怀。这样的作品在中国当代文学领域委实太少了。

我总感到,关于物种起源的话题没有完,某些非科学,非理性,非文明的似是而非的理念仍在流行,而《物种起源》最具代表性。它抓住了生物得本质,就好像找到了一把开启世界生物进化史的钥匙。

尊重所有生命的生存权,尊重所有民族的生活习惯,保护和珍惜生存环境,善待生命。使草原欣欣向荣繁荣昌盛的既不是开疆拓土的血腥厮杀,也不是各种生命在草原上的嗜血竞争草原恶化、沙化的道理是这样,所有生物生存的道理也是这样。无论牧业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电子文明,生物的进化离不开自然。社会达尔文主义者鼓吹在社会生活中弱肉强食你死我活,其结果并不是优胜劣汰,而是世界被毁坏、被沙化。难道我们对那么多物种的灭绝没有感觉?难道我们对那么多热带雨林被大规模沙化意味着什么一无所知?有报道说,臭氧层的破坏、各种污染、各种毁坏已使地球不堪重负,光是气候变异这一项,就足使人类在极端的时间里面临灭顶之灾。

它使我们触及所有生物的灵魂。我认为《物种起源》这本书的格调是再好也没有的,它可以感动那些对这个问题一无所知的人们。至于达尔文的理论,我准备即使赴汤蹈火也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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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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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创作于1601年,是四大悲剧之首,集中体现了莎士比亚的思想特点和创作成就,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

《哈姆莱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王复仇的经过。后来用“哈姆莱特”来比喻那些遇事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的人。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就概括了他的复杂性。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整个人都笼罩着悲观主义色彩。在哈姆雷特的理想幻灭后的眼中,人类本体是丑恶的,他对人的这种认识带有偏激。所以,既然人在本体意义上是恶的,那还值得斗争吗?人活着还有意义吗?

这种.种的考虑,无不造成他复仇行动上的犹豫延宕。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重重的顾虑是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其实很多时候,对于未知的事情,我们总是抱着保留的态度,对于未知的领域,我们总是犹豫不前。因此对来之不易的机会,我们就这样白白地放弃了。或者有些时候,碰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如奸王克劳狄斯所说,“因为旁人弄舌插足、老天节外生枝,这些都会消磨延宕想做的愿望和行动;该做的事情一经耽搁就像那声声感慨,越是长吁短叹越会销蚀人的精力和志气。”所以,想做的,想到了就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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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儒林外史7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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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了>这本书,它讲的是一个木偶的小脚丫,名字叫乌丢丢,乌丢丢和他的朋友之间发生的事情,这些事让乌丢丢知道了生命的可贵,并懂得用爱滋养生命,用爱回报生命。

我读了这篇优美而又带些悲伤的故事后,深受感动,尤其是最后一章,让我十分难忘。乌丢丢为了让好朋友珍儿有双健康的脚 ,把自己的身体融进了珍儿那只有些跛的脚上,从此珍儿在班上的体育成绩永居榜首。没想到乌丢丢这么小,就知道要用自己的爱,报答别人对他的关怀。这让我不禁想到一首诗:我们接受别人的爱,我们更不应该忘记用爱来回报,就像直上人生之路,你必须迈开左右脚。

看着这本书,我不禁想到了我妈妈。早上,妈妈永远是第一个起床的,就是为了让我能吃上可口是早餐;每天风里来雨里去,开车接送我,为了就是让我能在车上有片刻的休息,不着凉。记得有一次,在家附近上写作课,上完课,刚刚出老师家,转眼间,天上就乌云密布,哗啦啦下起了大雨,我赶紧躲到屋檐下,就在这时,我从雨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老妈来接我了。与妈妈一路有说有笑的往家走,无意中抬头,发觉雨伞有些“歪”,再定睛一看,伞明显的偏向我这,再瞧瞧妈妈,间个身子在伞外,已经湿了。我赶紧把伞拨拨正。继续往前走。可当我再一次抬头的时候,发现伞再“歪”到我这了。那一刻,我的眼圈红了。母爱是什么,母爱就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她有如春雨滋润着大地,不轰轰烈烈,却如此的让我感动。此时此刻,我想的最多的就是平时与妈妈顶嘴,最想说却总不好意思说出的话就是:“妈妈,我爱你。”

人生的财富是什么?生命的意义是什么?这时我懂得了,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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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克雷洛夫寓言全集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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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闲暇之余看了鲁迅先生的《父亲的病》,有了很多的感触。

《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父亲的病》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如:一对的蚂蚱、经霜3年的甘蔗等。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轿子,生活好得很。

《父亲的病》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骗取他人金钱。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满怀希望却有毫无作用。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看完《父亲的病》,我觉得,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的社会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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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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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虽然外表丑陋,但是它那颗忠诚的心,永远是最高尚的。它就是你——小迪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由于长相不好看,而被主人遗弃,过上了自由自在的野狗的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准备找阿炯的阿妈。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因此,戏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并把真迪克关到了笼子里。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认为,人,不能以貌取人,就更不能以貌取狗。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可是为什么只是因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遗弃它呢?江苏省有一位老奶奶,因为自己的狗狗长相丑陋而准备遗弃。可谁知,有一次老奶奶家里来了一只黄鼠狼,准备把二十多只鸡都要死。正巧被那只遗弃的狗瞧见,竟不顾被咬得遍体鳞伤的危险,去保护老奶奶家的鸡。既然是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它也有一颗忠诚的心,他并不需要主人给它多好的待遇,只希望主人能够信任它。但是有些人呢?他们只看重狗的品种与外貌,殊不知有狗有一颗忠诚的内心才是最重要的。即使外表再华丽又能怎样呢?如果华丽的外表下有一科丑陋的心,那么,无论它的外表装饰得再华丽也无济于事。可是,有些人并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把丑狗狗扔掉,杀死,甚至把它们吃掉,只是因为它们的外表,这些狗狗就被定了死罪。人们为什么光看它们的外表,而不看它们的内心呢?

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给我一点吃的。它只是外表丑陋,可是它的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与忠诚。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怎样,就可以断定他的将来,人品以及他内心的那份忠诚。

我再次想告诉我的同胞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好吗?因为外表不一定与内心相同呵。正如当时孙权不用庞统,以貌取人,却白白丢失了一个人才。所以,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要看他的外表,不要以貌取人,心灵美,才是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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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儒林外史7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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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个月里,老师让我们买了这本《蓝鲸的眼睛》,因为这是上个月统一读的一本书,并写读后感

这本书讲了蓝鲸是大海中不容冒犯的神灵,它只吃海面上闪闪的星星,他最珍爱自己的眼睛。一个勇敢但冒失的少年,却向蓝鲸发起了挑战,摘下了它的一只眼睛,失去眼睛的蓝鲸开始疯狂地报复渔民。渔村的盲女孩得到了那只眼睛,她的眼睛一下就亮了。当女孩知道那是蓝鲸宝贵的眼睛的时候,她选择了放弃好不容易得到的光明,把眼睛还给了蓝鲸,蓝鲸得到了眼睛之后,升上了天空,但它把那蓝色的眼睛留给了小女孩。

我读了以后这个故事后很受感动,男孩为了女孩的眼睛恢复光明,冒着生命危险去抢蓝鲸的眼睛,女孩得到了光明,然而渔村了渔民遭到了蓝鲸的报复,爷爷为了渔民的安全,作了个决定,把蓝鲸的眼睛藏起来,让自己的孙女失去了光明,爷爷是伟大的,为了大多数人的安危,宁可让自己的孙女看不见光明。然而在我们当今的社会,有多少人为了自己的私欲去牺牲别人来成全自己。

《蓝鲸的眼睛》没有污浊才能越来越明亮,就像我们的心灵,没有污浊也才能更纯洁。蓝鲸是善良的,宽恕了渔民,把光亮留给了女孩,它是真、善、美的化身。我们需要太多像蓝鲸这样的人,给我们这个社会带来正能量。只要大家心里充满爱,才能宽容过错与冒失;只有爱,才能洗清污浊;只有爱,才能让世界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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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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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瞩目的一部。你在15岁时或许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潸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17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时,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正因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而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能够凭借与依托的状况下,所选取的人生之路。从某种好处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应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所要应对的。我们应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

哈姆雷特也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普娄尼阿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理解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正因我们常常能够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莉娅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杯具,原来他完全能够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因此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一样,他和其他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正因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状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因此在那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好处。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能够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能够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理解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能够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理解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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