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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干部竞选演说讲稿

范文类型:竞选稿,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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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学:

大家好!

首先感谢同学们给予我这次展示自己的机会!班干部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上岗,我一是坚决拥护、二是积极参与。本着锻炼自己,为大家服务的宗旨我站在了这里,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支持。;

我叫,现年x岁,

今天,我竞争的职位是团委书记。理由有三点:

第一点,我认为这有利于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自己。我觉得越是新的工作新的环境越富有吸引力和挑战性,越是能够学到新知识,开拓新视野,挖掘新潜力。挑战与机遇同在,压力与动力并存,这次竞争新的岗位,目的在于锻炼自己,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从而在今后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第二点,我认为自己具备担当该职务所必须的政治素养和个人品质。

首先,我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工作认真负责,勤勤恳恳。其二,我兴趣广泛,思想活跃,接受新事物能力较强,工作中注意发挥主观能动性,具备一种勇于接受挑战的信念。锐意进取精神的十足,这将有利于开拓工作新局面。

第三,我办事稳妥,处世严谨,信奉“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工作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懂得及时征求他人意见,相信集体的力量,而不会盲目的独断专行。;

第三点,我认为自己具备担当该职所必须的知识和能力。

首先,我认为自己具有较好的的理解判断能力。几次上台演说的机会,使我懂得了一些与人交谈、演讲演说的语言艺术。不断增强了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

其三,我信奉诚实、正派的做人宗旨,善于将心比心,善于联络感情,能够与人团结共处,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赢得他们的拥护。

综上所述,我自认为已具备了担任团委书记的条件,如有幸竞职成功,我将迅速找准自己的位置,在学校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坚持结合实际,不断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把工作做细致,做全面,保证工作落到实处。如果我应选上这个职位,我将会一如既往的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最后我只想说一句话,那就是:给我一次机会,我将还您一个满意!

谢谢大家!!

请你们公正地将票投给最适合的人选,尽管我也很希望那个幸运儿是我!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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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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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幼儿园的工作性质面对的是天真无邪的孩子,他们的心灵像白纸一样纯洁无暇,我们教师精心的呵护着他们,尊重理解平等的对待每个孩子,保护幼小的心灵,工作中的每一天,作为教师的我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把自己的爱献给我的孩子们,我们加强各方面的学习,使自己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升华,使自己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尤其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我触动更大,深深的体会到其中的意义和价值。

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幼儿园为孩子们创造了学习发展的良好环境,即培养孩子们的综合素质,使他们各方面的能力得到更大的提高,我们全身心的保护孩子的自尊心不受到任何伤害,如今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更进一步强化我们的责任和保护孩子的意识,我们每位教师时时刻刻严格约束自己,为身边的人做出表率。并引导家长和社会界的各个人士,共同维护孩子们受保护的权利。如今面对社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未成人保护工作的对象和依托发生了重要变化,未成年人保护越来越被人们接受和重视,多种渠道加深人们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意识,保护他们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目的。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多方面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教师、家长和社会要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保护他们心灵不受到伤害,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因此加强各个家庭、幼儿园、学校以及社会保护的同时,还要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也是十分必要。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理解了,我们对孩子实施良好教育的同时让每个孩子们获得发展,教师就必须把教育建立在爱和理解尊重的基础上。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我们每位教师们工作,就像一面镜子时时的检验自己的言行,使自己的各个方面做得更好

我都认真学习其中的基本内容,不断增强自己的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引导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孩子们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各方面能力和水平。

孩子们是国家的未来祖国的希望,我们对他们的合法权给予特殊呵护,也是一项具有挑站性的工作,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到其中,我们每一个人一起完成,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让孩子们活泼健康快乐的成长,成为一代强人,将来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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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畜牧局实施环境保护法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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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实施环境保护法自查报告

县畜牧业生产始终坚持按照农业部品种良种化、设施设备化、养殖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五化要求,全力推进现代畜牧建设,XX年,全县实现生猪出栏46.56万头;牛出栏2.87万头;家禽出栏321万只;羊出栏1.6万只。畜牧业总产值13.2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2.8%,为助农增收起到积极作用。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努力做好全县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畜牧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和谐统一打下了坚实基础。现将我局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自查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当前,畜牧产业正处在由传统散养向规模化、标准化养殖转变的关键时期,我县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40%以上,规模养殖户发展到300多家。畜牧业污染源主要来自规模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和废水等废弃物,我县畜牧业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是对规模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按照干湿分离、雨污分流,沼气处理,就地消纳的原则进行处理,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营造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作舆论氛围。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二级单位相关负责人和各镇(办事处)防检组长为成员的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宣传、技术指导、与环保部门协调沟通等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标语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力量,共同监督养殖场户自觉遵守环保要求,全面推进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作。平时利用送科技下乡、畜牧科技人员进场入户、技术讲座等活动,加强对养殖场户的宣传和指导,提高养殖场户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循环农业和谁污染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意识,增强了养殖业主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2、加强引导,加大投入,推进规模养殖场标准化规范化生产。近年来,我局将生猪标准化改扩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无害化处理补助等项目重点向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方面倾斜,平均每年向上争取相关资金约500万元,鼓励和引导规模养殖场科学开展粪污和病死畜禽等废弃物的综合治理,大大改善了养殖场及周边环境。一方面大力推广标准化健康养殖模式,对于旧场加大标准化改造力度,督促养殖场配套贮粪池、沼气池、沉淀池、深度净化处理等粪污处理设施以及填埋、焚烧、高温化制等无害化处理设施,采用干清粪、控制用水、暗沟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流等工艺,实现养殖粪污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从源头削减粪污产生量。另一方面,着力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加大畜禽标准化养殖技术规程的推广应用,严格执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降低日粮中粗蛋白含量,提高饲料蛋白质和磷消化吸收利用率,减轻环境压力;规范兽药使用,禁止违禁药品使用,严格掌握兽药休药期。通过规范投入品的使用,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防止铜、磷和药物通过粪便进入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3、加强学习,总结经验,推广畜牧业环境保护先进实用技术。我局多次邀请县环保局领导及专家对畜牧系统干部职工、规模养殖场业主进行畜牧业环保相关知识培训。同时,积极组织规模养殖场负责人、业务骨干到外地调研学习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经验,目前,根据不同养殖规模和周边环境,我县总结推广“畜-沼-果(菜、林)”、“猪-沼-鱼”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走种养平衡、农牧互动、生态循环、环境友好的畜牧产业循环经济发展之路,

4、研究对策,科学防治,促进畜禽养殖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今年,我局将畜牧业环境保护作为首要任务,已经代县政府起草并下发了“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分方案”、县适度规模场管理办法等,我局主要从三个方面推进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作,科学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一是加强实用技术推广,继续推广标准化、生态化养殖模式,从源头削减粪污,保护生态环境;二是加强监管,对所有已建规模养殖场登记造册,鼓励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逐步实现达标排放,对所有新建规模场严格项目选址,并要求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三是加大扶持,整合畜牧项目资源,重点向养殖污染防治方面倾斜,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规模养殖场一律不予扶持。

二、实施《环境保护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及原因

1、部分养殖场业主环保意识不强。部分养殖业主只注重规模扩张,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环保设施的配套,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2、畜牧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普及率较低。畜禽环保养殖和畜禽粪污综合治理技术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涉及面广,畜牧部门环保方面专业技术人员还很缺乏,致使养殖污染防治相关技术普及率较低。

3、大多养殖场粪污治理资金短缺。畜牧养殖业是微利行业,污染治理设施投资与运行费用较高,养殖业主单独治污资金匮乏,负担过重,致使养殖污染防治设施投入滞后于经济发展。

4、养殖业主因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费用过高,不愿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三、进一步实施《环境保护法》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开展畜牧业环境保护的意义,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和畜禽养殖业主的责任意识,争取广泛支持,增强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另一方面大力宣传畜牧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和政策倾向,引导养殖业主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改善养殖场及周边环境。

2、强化技术推广。进一步加大技术示范、培训和推广力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加强畜牧科技推广人员及广大养殖场户技术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加快粪污综合治理、清洁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同时,及时梳理畜牧业环保工作遇到的问题,积极探寻经济、适用的畜禽粪污治理技术,促进生态型畜牧业发展。

3、加大扶持力度。整合畜牧、环保、农业、扶贫等部门的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和整合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综合治理、生态养殖示范、环境保护、能源利用等有关项目资金,重点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开展污染防治。同时,合理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以奖促治”政策,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4、强化养殖管理。一是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推进现代畜牧养殖小区建设。二是继续加强畜禽养殖场的监管,按照《环境保护法》、《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研究加以解决,总结推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成功经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三是进一步完善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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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校研究生秋招面试三分钟自我介绍讲稿

范文类型:自我评介,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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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你们好:

我很荣幸能参加这次面试,我渴望在各位老师的指导下进一步成长。

我叫,xx人,xx大学专业应届本科生,大学四年的本科课程以为核心开展。我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对生活充满热情,业余爱好:写作、篮球、羽毛球和旅行。为了感受东部的繁荣,xx年暑假经历了南京、上海、杭州、厦门和深圳的东部之旅。我选择理由:

1.xx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术氛围浓厚的学校,作为我国最著名的大学,她能为学生进一步成长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学生以求实创新而闻名海内外。学系创始于1936年,历经等老一代和在座各位老师一代代的传承发扬,已成为我国顶尖的系。

2.我对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跨考建议考生这里可以自由扩散一些)

3.我渴望进一步深造,深化理论,更多实践,实现自身价值。如果我有幸录取,我将全力以赴学习。

首先,我夯实基础,学好英语,大量阅读英文原版教材。其次,我将努力强化实践,将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最后,我注重团队合作精神。我相信,经过两年的学习,我一定会实现我的理想。谢谢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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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党101周年迎七一专题党课讲稿

范文类型:党团党建,全文共 6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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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表彰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村(社区)“五星”党组织书记,动员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苦干,加快实施建设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打造“湖北的苏州”省级战略,大力推进“五个跨越”、加快建设“五个城市”。在此,我代表中共孝感市委,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战斗在全市各条战线的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致以节日的问候!

96年前,我们党从南湖上的一页小舟起航,紧紧依靠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一路高歌,披荆斩棘,用30年时间建国,用30年时间立国,用30年时间成为大国。未来30年,将是中国开启强国进程,实现大国崛起、民族复兴的重要历程。以同志为的新一届党中央,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中国梦”,更加激发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斗志,为我们的工作指引了方向。

今年是孝感建市101周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大力推进“五个跨越”,加快建设“五个城市”的“孝感梦”。同心共铸“孝感梦”,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是我们的最高追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是追逐“中国梦”、“孝感梦”的重要力量,大家要自觉地把“个人梦”融入“中国梦”、“孝感梦”,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中国梦”、“孝感梦”添彩,让自己在“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中梦想成真。

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党的以来,新一届党中央采取系列措施加强作风建设,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老虎”、“苍蝇”一起打;组织开展为民务实清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派10个中央巡视组进驻有关地区和单位对作风建设、反腐倡廉、群众路线进行检查督查,其中包括湖北。从以上一系列动作可以看出,党中央改进作风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措施有力,绝不是一阵风、走过场。

去年以来,我市以“解放思想大讨论”和“纠风正纪促跨越”两项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了作风建设力度。开展电视电话广播网络“四位一体”电视问政;实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行政效能的75条具体规定;实行周四下午“学习日”和周五下午“劳动日”两项制度;成立效能督办室,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办力度。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更加扎实,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更加坚定,廉洁从政意识不断提高,作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但我们也要看到,少数部门、个别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还存在一些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仍不同程度存在,迫切需要我们加以解决,容不得半点马虎。

要扎实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真正吃透精神、领会要义,深刻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结合“学创”活动,认真查找各级党委政府、机关单位、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观念、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重点围绕如何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广泛征求基层单位、人民群众意见建议,为全市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思想准备、工作准备和力量准备。

要进一步深化“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在去年已有成绩的基础上,要全面梳理活动开展以来取得的好经验、好作法,深入查找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庸懒散”等深层次问题,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推进“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深入开展,保持活动的常态化、长期化。

要以作风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发扬“钉钉子”的精神,进一步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75条具体规定落到实处。要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通过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洗掉作风之弊和肌体之诟,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要大力弘扬为民之风,强化宗旨意识,消除官僚主义;大力弘扬务实之风,以实干治“虚风”,消除形式主义;大力弘扬清廉之风,遵纪守法,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消除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始终保持对“四风”的“零容忍”,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第一资源”,抓发展必须抓人才。实现大力推进“五个跨越”、加快建设“五个城市”的宏伟目标,必须依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党政干部队伍,必须造就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槐荫人才计划”,首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考34名县级领导干部;首次“招硕引博”57人,目前第二批招聘也已进入收尾阶段;系统推进“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实施市直单位大科室制改革,着力解决干部年龄老化、学历层次不高、工作活力不强和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等问题。下一步,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工作力度,为孝感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1.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选优配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把心中有全局、群众中有威信、工作中有办法的“三有”干部充实到领导班子中来;不断优化班子结构,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和互补结构;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级班子“能干事”、“干好事”、“不出事”。进一步深化“团结、廉洁、创新、实干”好班子创建活动,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近期,市委调整充实了部分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优化了班子结构,希望尽快融合,发挥作用。

2.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坚持重实干、凭实绩、讲公认的用人导向,让那些有担当精神、有事业心、有责任心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让作风好的干部受到重用,让作风不好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要着眼于各项事业的长远发展,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年轻干部成长工程,让我们的事业薪火相传。要坚持在一线锻炼培养干部、在一线考察干部,给招考的县级干部、“招硕引博”干部压担子,选派年轻干部到“三区”挂职锻炼,让他们在实战中提升素质,在基层提高能力。

3.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一个地方不仅要培养良好的自然生态、经济生态和社会生态,还要培养良好的政治生态。干部成长,需要土壤。市委实施 “槐荫人才计划”、开展“招硕引博”、推进年轻干部成长工程、调整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目的就是要营造一个有利于干部成长、有利于干部脱颖而出、有利于干部实现价值的平台,不要怕好了干部,单位有了职位空缺,要让有能力的干部及时补上,不耽误干部成长。要努力向省里、中央推荐一批干部,人都是有感情的,这些人到上级机关后,将来对于我们争取项目、招商引资都大有好处。在这一点上,我们要解放思想。

4.全力实施好“槐荫人才计划”。

输掉了项目、资金,可能会输掉一时一事;但输掉了人才,就会输掉根本。前段时间,襄阳又出台吸引人才的重磅措施,凡到当地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大学生,由政府发放住房、生活补贴。今年被称为大学生就业“最难就业年”,市组织、人社、编制、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利用好这个机会,全力推进“槐荫人才计划”的实施,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把各方面的优秀人才、优秀大学毕业生聚集到孝感,助推孝感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三、以夯实基层基础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党的各级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要着眼于服务,进一步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1.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全覆盖。

切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形成市委统揽、县市区委主抓、乡镇党委支撑、村党组织争优的纵向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党的工作全覆盖。巩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成效,落实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长效机制,促进党的基层组织不断转化升级,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以党建工作指导员、人才工作联络员、行政事务助理员为主要内容的“三员联派”工作,加强分类指导,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2.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带头人建设。

要深入实施“回归村官”、“乡土能人”、“第一书记”工程,抓好村党组书记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强化两项职能、争当五个书记”活动,加大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专题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务求培训实效。要进一步研究制定基层党组织书记选任、培训、激励、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激励基层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服务基层。要深入挖掘典型,总结提炼各地“五个书记”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要不断提高村(社区)党组书记的经济待遇、政治待遇,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3.加快服务型党组织载体建设。

扎实推进村(社区)三个“1+X”建设和三类新社区建设,不断创新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1+X”综合平台方面,要按照“代办服务扩面、窗口服务提速、帮扶服务成网、拓展服务到项”的要求,打造“一站式”服务综合体,为居民提供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

“1+X”组织网络方面,要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服务。 “1+X”服务队伍方面,要注重从党员、有特长的青年、妇女特别是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老战士中招募社区志愿者,不断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社区文明新风。

三类新社区建设方面,要沉下去摸实情,钻进去寻良策,深入研究城乡三类新社区规划、建设、管理等环节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打通关键结症,加强模式总结和经验提炼,搞好分类指导,扎实推进三类新社区又好又快建设。

四、以学习吴和平先进事迹为动力,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吴和平同志作为一名社区民警,30年如一日扎根基层,真诚、真心、真情为群众服务,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爱戴。吴和平先进事迹先后经新华社、新华网、人民网、凤凰网、《湖北日报》、湖北卫视等50多家媒体进行了系列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省委副书记张昌尔,省委、组织部长楼阳生,省委、宣传部长尹汉宁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认真总结、大力宣传吴和平同志的先进事迹。市委作出了向吴和平同志学习的决定。待会,还将举行市委、市政府首场吴和平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吴和平同志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展现了我市基层党员干部的良好风貌。吴和平同志是我市党员干部中的杰出代表,是“学创” 活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生动教材,全市广大共产党员一定要以吴和平同志为榜样,学习他鞠躬尽瘁、锐意创新、一心为民、扎实工作的精神,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工作业绩。

1.学习他鞠躬尽瘁的精神,在推动发展中勇挑重担。

吴和平同志在平凡、琐碎、辛苦的社区民警岗位上,一干就是30余年,在退休之前倒在了工作岗位上,真正做到了鞠躬尽瘁。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他立足本职、鞠躬尽瘁的精神,积极投身孝感发展大潮、勇挑重担。要以“三大工程”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24 个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实现集中集聚集约发展。要以“三农三化”推进农业现代化,积极培育农村新型市场主体,培植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要以“三个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健全完善现代服务业体系,增强服务业对一二产业的支撑促进作用。

2.学习他锐意创新的精神,在改革创新中勇立潮头。

吴和平同志在工作中发明了“走路工作法”,“走”出了一方平安,“走”进了群众心里,成为群众最信赖的“流动110”。他还总结了“迎、听、办、释、送”的五字群众工作法。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他锐意创新的精神,“三情结合”找有效路径。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突破传统,破除一切阻碍孝感发展的思想观念,改进一切不利于发展的工作方式方法,收获“思想红利”。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充分用好孝感国家高新区金字招牌,加快推进自主技术、体制机制、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发展路径等各个方面的创新,使创新成为发展重要引擎。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推进“大科室制”改革向县市区延伸。

真正落实简政放权,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全力支持“三区”跨越式发展的12条意见,下放了113项行政权力,市直各部门和市直“三区”要切实把这些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反弹。要进一步扩大开放。坚持“三定”、“三多” “三维”招商,创新六个相结合的招商办法,打造一流的开放平台,弘扬一流的开放文化,营造一流的开放环境。要进一步破解难题。继续以“十大融资办法”破解建设资金难题,采取“七大土地增容措施”破解项目用地难题,以“三类新社区”建设为突破口破解拆迁安置难题。

3.学习他一心为民的精神,在改善民生中勇创佳绩。

吴和平同志心中时刻装着群众,对群众的需求随叫随到,老百姓的门他进得去,老百姓的话愿意说给他听,老百姓的心结他解得开。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他一心为民的精神,时刻把民生幸福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和管理、社会保障、现代化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住房保障“五个全覆盖”。

加快“人”的城镇化进程。要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两个六张网”向乡村延伸覆盖,大力推进城乡居住、社会保障、户籍、培训就业、社会事业“五个一体化”,让农村居民进得了城、住得了房、就得了业、安得了心。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在治标上,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领导干部大接访、信访积案大化解等“六大行动”;在治本上,健全完善预防社会矛盾产生、加强社会服务管理、公共安全保障等“十大机制”。

4.学习他扎实工作的精神,在狠抓落实中勇当先锋。

吴和平同志虽然已到101岁、又患有严重的高血压,但从不向领导提要求,任务来了就顶在一线,再忙再苦不喊一声累。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他扎实工作作风,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不断凝聚孝感发展的“正能量”。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沉下去调查,钻进去研究,“三情”结合找有效路径,真正成为行家里手;要实打实地干,坚决反对任何形式主义。

推进100个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对100个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要严格实行市级领导和县(市)区及部门领导“双包保”责任制和“六个一”的推进机制,做到建设内容具体化、项目推进方案化、组织实施责任化,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见成效。

打造落实链条。组织开展调研式督查、拉练式检查、点评式督办,市效能办加大对全市中心工作的检查督办,着力打造落实链条。七月初,市里将组织开展半年重点工作拉练检查活动,重点检查100个重点项目建设、开发(园区)及产业发展、城市新社区建设、四城同创等四项重点工作,看新战场、新平台、新项目、新亮点。

最后,就统计工作强调一下。最近,省统计局对全省103个县市区统计局搞了一个统计能力建设的内部排名,汉川11位、应城19位、孝昌31位、孝南54位、大悟66位、安陆67位、云梦96位,这与我市县域经济的排位很不相称。省统计局认为,一个统计能力很差的地方,数据质量一定不高。

当前市委、市政府工作抓得很紧,一季度开展一次大拉练检查,不少基层干部感到有压力,个别地方完不成任务,就开始玩数字游戏,虚报统计数据,这是严重违反《统计法》的行为。最近央视曝光的广东中山市横栏镇虚报工业数据就是这样的例子,孝感也有过这样的惨痛教训。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遵守《统计法》,不人为干预数据。

今后凡是发现在统计数字上造假的,一经查实,除按照《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肃处理外,同时报组织部备案,对涉及到的领导干部不予提拔、不予重用。要进一步关心支持统计局的能力建设,在经费、人员方面做好保障。

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马上就要开始,这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这次普查首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要求全面采用电子地图和手持终端,通过卫星定位开展普查,涉及单位多、范围广、工作量大、要求高、责任重。市里已成立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启胜同志任组长,各级政府和成员单位要大力支持、全面配合,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迅速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

同志们,回眸往昔,群英灿烂,可歌又可泣;展望未来,前程似锦,任重而道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振奋精神、改革创新,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孝感大力推进“五个跨越”、加快建设“五个城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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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党校开班学生代表发言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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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在20xx年8月这个必将让世人永远铭记的日子里,在中国人扬眉吐气欢庆百年奥运盛典的时日,在喜庆中国鱼台孝贤文化节之际,我们又迎来了鱼台县委党校20xx年开学典礼,和大家相聚在一起,成为这一届的学生,这是我的荣耀,这是我们的荣耀!

在新世纪,国际局势和国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程中,还存在着各种错综复杂的问题与矛盾。要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就需要祖国的建设者拥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坚实的科学文化知识。我们每个公民都应承担起这一历史赋予的重任。而要成为新时代的人才,就需要我们不断地学习和提升。所以说,今天,我们进入党校学习,是我们正确的选择,是我们光荣的选择!

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中国正以崭新的姿态逐步实现祖国统一,走上民富国强。成就是辉煌的,历程是艰辛的。在辉煌成就的背后,倾注了多少英烈的鲜血、多少仁人志士的豪情和多少劳动人民的汗水。一个人就有一份力量,一个人就是一个小环境。也许我们不能为祖国的复兴作出卓越的贡献,可我们能为我们单位作出最大的努力;也许我们的努力不能给祖国带来多少显著的进步,可我们能为我们工作、生活的地方带来更大的文明和发展;也许我们不会赢得太多的关注,可我们同样肩负着多少人民的期待!多少个我们汇集起来,就能建设一个美丽富饶的鱼台,就能建设一个文明富强的山东,就能建设一个繁荣强盛的中国!

天生我才必有用。让我们在县委的殷切关怀下,在老师们的谆谆教导下,珍惜和把握这一机遇,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既有真才实学,又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的合格毕业生;让我们把建设和谐中国的期望和建设新鱼台的豪情投入到学习和实践中来吧,为明天的奋发积蓄更大的力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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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党101周年迎七一专题党课讲稿

范文类型:党团党建,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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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一定听过这样一首歌:“妈妈教我一支歌,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首歌从妈妈心中飞过,成了妈妈和我心中的歌。

妈妈爱唱歌,我也特别爱听妈妈唱歌,记得小时侯我总爱依偎着妈妈,静静地听她唱“绣红旗”,听她唱“唱支山歌给党听”、听她唱“党啊,亲爱的妈妈”......那优美的旋律久久地在我心中回荡。

上学了,一次,学校进行文艺表演比赛,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唱《妈妈教给我一首歌》,可指导老师老说我唱得太生硬,练着练着,我泄气了。回到家,我憋不住满肚子的委屈,向妈妈倾诉,妈妈笑着说:“你所以唱得生硬,是因为你没有倾注自己的感情。”于是,妈妈给我讲起了她过去的故事。妈妈说,她读中学的时候,哪能像我们这样,上学穿校服,节日着新装。他们那时穿衣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那时人们不懂什么叫时装,街上更没有什么时装店。要是谁做了一件新衣服,就被看成一件了不起的事了。妈妈说,她读中学的时候,哪能像我们这样,天天都能吃鱼吃肉,节日里全家下馆子。他们一年到头饭桌上只有青菜萝卜,唯有在过年过节的时候才能吃上鱼或肉,别说下馆子了,就是在家里吃上一整条鱼也已是十分奢侈的了。

这时,妈妈不无感慨地说:“哪有你们这一代幸福啊!家里环境好了,不但有条件供你上学,还有条件让你学钢琴、学唱歌。正是党,正是改革开放,才有今天的生活呀。”

听着妈妈的话,我对党不禁产生了莫名的崇敬,“没有党就没有新中国”,终于我唱出了我心中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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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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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一)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

(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须按本规定第三、四、五、七条的有关规定,审核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

(三)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四)《未成年工登记证》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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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本科毕业生面试三分钟自我介绍讲稿

范文类型:自我评介,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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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考官:

大家好!

我是xx大学系档案学专业的即将毕业的学生,四年的校园生活是我人生的一大转折点。在校园生涯和社会实践生活中我不断的挑战自我、充实自己,为实现人生的价值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校学习期间,本人系统掌握系统的档案学基础知识与文化知识,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的基本技能,档案管理与信息管理的基本知识,受到有关理论、方法与技能等方面的系统教育和训练。能成为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机构、信息部门从事信息服务、信息管理工作及研究工作的应用犁、复合型档案学高级专门人才。

本人具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广泛的兴趣爱好,对工作责任心强、勤恳踏实,有较强的组织、宣传能力,注重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观念。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之!如果一个人能够踏实做人做事,那么他的世界就是灿烂的。我坚信这一点并不断完善自己。

我真诚希望能有幸加入贵公司,发挥自己的绵薄之力。与公司一起创业,一起创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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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报范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页3]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1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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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七十二条 未经许可,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或者擅自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制止,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经营的文物,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经营的文物,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书:

(一)文物商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的;

(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的;

(三)文物商店销售的文物、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未经审核的;

(四)文物收藏单位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的。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

(二)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的。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一)改变国有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用途,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告的;

(二)转让、抵押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改变其用途,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的;

(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使用人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

(四)考古发掘单位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考古发掘,或者不如实报告考古发掘结果的;

(五)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馆藏文物档案、管理制度,或者未将馆藏文物档案、管理制度备案的;

(六)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调取馆藏文物的;

(七)馆藏文物损毁未报文物行政部门核查处理,或者馆藏文物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文物收藏单位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文物行政部门报告的;

(八)文物商店销售文物或者拍卖企业拍卖文物,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记录或者未将所作记录报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的。

第七十六条 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收藏单位、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开除公职或者吊销其从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文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审批权限、不履行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文物行政部门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工作人员借用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的;

(三)文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的;

(四)因不负责任造成文物保护单位、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

(五)贪污、挪用文物保护经费的。

前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从业资格的人员,自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从业资格之日起十年内不得担任文物管理人员或者从事文物经营活动。

第七十七条 有本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规定所列行为之一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海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没收的文物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结案后无偿移交文物行政部门,由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共3页,当前第3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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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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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未成年人被成年人控制卖艺、乞讨、叫卖的现象呈上升趋势,不少青少年沉迷网络不能自拔,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未成年人吸烟喝酒的现象随处可见,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新法有这几个特点:突发事件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禁止体罚未成年人,首次为学生休息时间立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将受行政处罚,免费或优惠提供“绿色上网”。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此文来源于文 秘 家园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每一位学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学生交流,用爱去和学生沟通,建立起师生间的真挚情感,才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让学生接受你的教诲。因此,我们对学生要真诚相待、真心关爱,用师爱的真情去感染他们、帮助他们,用师爱去换取学生的尊重与理解;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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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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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未成年人需要的是关爱,尤其是幼儿园的孩子,更应当受到社会、家庭和幼儿园的关注、呵护与培养。作为一名幼儿教育工作者,更应当担负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这份责任。怎样才能当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呢?孩子们的心灵像白纸一样纯洁无暇,我们教师应该精心的呵护着,尊重、理解、平等的对待每个孩子,保护幼小的心灵,把自己的爱献给孩子们,加强各方面的学习,使自己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思想上得到进一步升华,尤其是这次的学习,对我触动更大,深深的体会到其中的意义和价值。

幼儿园为孩子们创造了游戏、学习发展的良好环境,使他们各方面的能力得到更大的提高,全身心的保护孩子的自尊心不受到任何伤害,更进一步强化我们的责任和保护孩子的意识,我们每位教师时时刻刻严格约束自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做出表率。未成年人的保护越来越被人们接受和重视,保护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呵护着他们幼小的心灵不受到伤害,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我们的认识,要对幼儿实施良好的教育,就必须把教育建立在爱、理解和尊重的基础上。《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利地指导了我们每位教师们的工作,它就像一面镜子时刻的检验自己的言行,促使自己的各个方面要得更好,并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孩子们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各方面能力和水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的人格,同样孩子也不例外,他们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关爱,也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和肯定,是国家的未来祖国的希望,我们对他们的合法权给予特殊呵护,也是一项具有挑站性的工作,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到其中,我们每一个人一起完成,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让孩子们活泼健康快乐的成长,成为一代强人,将来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没有爱,就没有教肓”,教师的天职就是给孩子希望,教育是“播种”希望的“田野”。以大爱的心胸去关爱幼儿,改变观念,注重言语表达,尊重幼儿,升华师德,强化情感,去爱幼儿,去爱教育,让教育与爱同行。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如此等等赞美之词,根本没有对教师所从事的工作做全面的理解。其实,教师所从事的工作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年我还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各种《守则》和《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尽管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就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但长期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虽然存在着,我们国家曾经有过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不断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我们的教师迫于时代与社会和实际生活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我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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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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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学校的工作性质面对的是天真无邪的孩子,他们的心灵像白纸一样纯洁无暇,我们教师精心的呵护着他们,尊重理解平等的对待每个孩子,保护幼小的心灵,工作中的每一天,作为教师的我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把自己的爱献给我的孩子们,我们加强各方面的学习,使自己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升华,使自己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尤其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我触动更大,深深的体会到其中的意义和价值。

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学校为孩子们创造了学习发展的良好环境,即培养孩子们的综合素质,使他们各方面的能力得到更大的提高,我们全身心的保护孩子的自尊心不受到任何伤害,如今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更进一步强化我们的责任和保护孩子的意识,我们每位教师时时刻刻严格约束自己,为身边的人做出表率。并引导家长和社会界的各个人士,共同维护孩子们受保护的权利。如今面对社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未成人保护工作的对象和依托发生了重要变化,未成年人保护越来越被人们接受和重视,多种渠道加深人们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意识,保护他们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目的。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多方面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教师、家长和社会要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保护他们心灵不受到伤害,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因此加强各个家庭、学校、学校以及社会保护的同时,还要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也是十分必要。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理解了,我们对孩子实施良好教育的同时让每个孩子们获得发展,教师就必须把教育建立在爱和理解尊重的基础上。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我们每位教师们工作,就像一面镜子时时的检验自己的言行,使自己的各个方面做得更好

我都认真学习其中的基本内容,不断增强自己的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引导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孩子们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各方面能力和水平。

孩子们是国家的未来祖国的希望,我们对他们的合法权给予特殊呵护,也是一项具有挑站性的工作,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到其中,我们每一个人一起完成,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让孩子们活泼健康快乐的成长,成为一代强人,将来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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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离婚抚养权纠纷起诉状有未成年子女

范文类型:起诉书,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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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纠纷起诉状范本

原告某某,男,19xx年××月×日生,×族,住所地××市××区路号××室。

被告某某,女,19xx年××月×日生,×族,住所地××市××区路号××室。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元。

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因生产经营所需向原告借款人民币 元,并约定月息为 %.至×年××月××日止,原告尚有本息 元尚未支付。

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都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但现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归还欠款,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 致

××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借款纠纷起诉状范本二

原告王,男,1970年9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玉环县村。联系电话:

被告玉环县××有限公司,住所地玉环县珠港镇坎门东风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陈,经理。联系电话:

诉 讼 请 求

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23000元(利息暂算至20__年2月12日止)

事 实 与 理 由

XX年11月12日,被告以公司近期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00000元,约定借款月利率为1%,分两期归还,第一期于XX年11月底还款50000元,第二期于XX年6月底还款50000元。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推拖不还,直至今日,分文未付。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作出调判。

证 据 和 证 据 来 源

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被告出具的借条复印件一份。

此致

××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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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未成年房屋买卖声明

范文类型:声明书,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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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人(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双方郑重声明,同意下列事项,并承担相应全部法律责任:

一、甲、乙双方系__________关系,两人共同购买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一楼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号住房一套。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_元,乙方出资__________元。

一、双方同意甲方享有该套住房产权份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乙方享有该套住房产权份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

三、在双方申领房产证时,由__________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由__________方持有房屋共有权证。

四、乙方同意甲方作为借款申请人以两人所购住房(坐落地点:_________________,楼层房号:_________________)为本次贷款抵

押物。贷款期间,如借款人不能履行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约定的义务,银行有权按照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对抵押房屋依法进行处置。

本声明一式四份,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即当地的房屋行政主管机关)、共有产权人、贷款银行各执一份。

本声明经公证后生效。

共有产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月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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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优秀干部竞选演说讲稿

范文类型:竞选稿,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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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很荣幸我能走上讲台,和这么多乐意

为班级作贡献的同学一齐竞选班干部职务。尔卡耐基说过:“不要怕推销自我,只要你认为自我有才华,就就应认为自我有资格担任这个或那个职务。”所以,我想给自我一个锻炼的机会,一个成长的机会,一个展现自我的机会。

想必一个最可怜的是无知,最可悲的是自私,最可敬的是拼搏。不管我竞选班干部是否成功,我都会让自私、无知远离我,只有凭着拼劲,为大家着想,为班级做事,才配得上班干部这个响当当的旗号,才能够让他成为同学们心中向往的亮点。

假如我有幸当上班干部,我会首先改变自我,以身作则,与同学们友好相处。假如我当上了班干部,我会将同学们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让同学们真正体会到群众如家一般的温暖。假如我落选了,只能说明我还有许多缺点,我不会灰心,也不会气馁,我将继续加强自我完善。

我只是想拥有这个机会,用关爱使我们三(3)班这个奋斗的团体变得更加完美,更加和谐。期望大家能支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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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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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如此等等赞美之词,根本没有对教师所从事的工作做全面的理解。其实,教师所从事的工作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年我还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各种《守则》和《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尽管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就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但长期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虽然存在着,我们国家曾经有过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不断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我们的教师迫于时代与社会和实际生活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我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作为教师,我们可以利用《教师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作为未成人的学生,当他们的合法权益一旦遭到非法侵害时,他们又怎么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为了切实保护广大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本法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制定本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本法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共分为七章五十六条。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是家庭保护、第三章是学校保护、第四章是社会保护、第五章是司法保护、第六章是法律责任、第七章是 附则。除了家庭保护之外,重点是学校保护,在有关学校保护方面,本法做出了如下规定:1.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人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2.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3.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4.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5.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他们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6.学校等其他教育机构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等其他教育机构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7.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8.学校对未成年人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所以,当我们的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同样应当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如我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现在是二十一世纪,教师对学生的课堂教学不能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和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接纳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我坚信: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正确地运用国家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职责,通过我们每一位教师的努力,既要用法律手段保护好我们自己,更要保护好我们的学生,只有这样,我们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才能再上一个新台阶,我们学校的明天才能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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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离婚抚养权纠纷起诉状有未成年子女

范文类型:起诉书,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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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纠纷起诉状原告:_________________,女,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

___1、请求判令原告继承位于房产的四分之一份额;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原告女儿,系房产的四名共有人之一。于*年*月*日突然病故,且未留下任何遗嘱。被告系配偶(即被告系原告的女婿),且双方在婚后未生育子女。父亲已于*年去世,此外无其他法定继承人。原告女儿去世后,被告曾多次明确表示放弃继承该房产的份额,并表示愿意配合办理该房产的过户手续,但因客观原因拖延至今。无奈之下,原告只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如所请。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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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优秀干部竞选演说讲稿

范文类型:竞选稿,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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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这次,我所演讲的题目是:真诚服务为大家。

我是实验小学六一班的申益宁,我是六一班的学习委员。今天,我之所以能站在这里,并不是因为我所干的活十分特殊,而是我在当初竞选学习委员这一职位的时候,根本就没想过现在这一切,因为我在刚走马上任的时候,就保持着这样的一种信念:我干这个职位不能为了名利,也不能为了仗势欺人,只是为了帮助同学,减轻老师的负担,使我的校园生活更加充实,更加美好。

我的工作是领大家早读和收交作业。我对工作认真负责。每天早上七点四十早读铃一响,我便准时地站到了讲台上,同学们在我的带领下,都读得很认真,每天我们 班都是书声朗朗,来者无不说好。而且,在我的督促和带领下,我们班从原来的好几个人不交作业,到现在天天全齐。

我还十分爱帮助同学,比如有人没带铅笔、橡皮什么的,我便会主动借给他们。有一回,有一位同学在搬桌子,可他刚好前几天腹泻,没有力气,搬不动,问我: “能不能帮我搬一下。”我爽快的答应了,于是便帮他搬。

尊敬师长和尊老爱幼这些中华传统美德,我也时刻铭记在心。再往办公室送作业的路上,经常会遇到老师,我便会主动地说一声:“老师好。”而且,我还十分尊老 爱幼,在家常常帮助父母亲做家务,还帮助弟弟妹妹学习,他们遇到不会的问题时,我便会帮他们解答。

我知道我在工作中还有些欠缺,但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的完善自己,使自己变得更加优秀!并且,这一次不管能不能竞选上,我都很开心,因为我作为一位班 干部的职责尽到了,帮助了大家,使大家变得更加优秀,因为对我来说,大家进步了,满意了,我便会很开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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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未成年子女监护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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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未成年人________的监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对________代为履行监护职责。

第二条受托人履行监护职责的权限与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委托人允许(不允许)受托人将监护职责转委托给第三人。

第五条受托人有将履行职责情况向委托人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报酬、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协议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___(签字)受托人:______(盖章)

住址:____________地址或住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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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报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5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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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公报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

第三章 考古发掘

第四章 馆藏文物

第五章 民间收藏文物

第六章 文物出境进境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第三条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第四条 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

(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

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第六条 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 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

第八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文物保护工作。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文物保护,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

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

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法认真履行所承担的保护文物的职责,维护文物管理秩序。

第十条 国家发展文物保护事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

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国家鼓励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文物保护社会基金,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十一条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国家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鼓励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提高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 有下列事迹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一)认真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文物成绩显著的;

(二)为保护文物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

(三)将个人收藏的重要文物捐献给国家或者为文物保护事业作出捐赠的;

(四)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

(五)在考古发掘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

(六)在文物保护科学技术方面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其他重要贡献的;

(七)在文物面临破坏危险时,抢救文物有功的;

(八)长期从事文物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

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

第十三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直接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报国务院核定公布。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备案。

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

第十四条 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

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备案。

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专门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十五条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市、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记录档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不同文物的保护需要,制定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施行。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城乡建设规划,应当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事先由城乡建设规划部门会同文物行政部门商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并纳入规划。

第十七条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第十八条 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

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

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迁移或者拆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准前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依照前款规定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具有收藏价值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由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收藏单位收藏。

本条规定的原址保护、迁移、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第二十一条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三条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除可以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外,作其他用途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征得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省级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作其他用途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国有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作其他用途的,应当报告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第二十五条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给外国人。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根据其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对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必要时,对该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拆迁。

第三章 考古发掘

第二十七条 一切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

第二十八条 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为了科学研究进行考古发掘,应当提出发掘计划,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考古发掘计划,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批准或者审核前,应当征求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及其他科研机构和有关专家的意见。

第二十九条 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文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商定保护措施;遇有重要发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及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 需要配合建设工程进行的考古发掘工作,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在勘探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发掘计划,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求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及其他科研机构和有关专家的意见。

确因建设工期紧迫或者有自然破坏危险,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急需进行抢救发掘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发掘,并同时补办审批手续。

第三十一条 凡因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第三十二条 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文物行政部门可以报请当地人民政府通知公安机关协助保护现场;发现重要文物的,应当立即上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十五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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