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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总结范文(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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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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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词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各执______份。

业主:(签章)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8)“月”是指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八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 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 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 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十六条 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和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 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第十八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业主的权利

第十九条 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定权;

第二十条 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一条 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业主同意;

第二十二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三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五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数(除去税金)。

第二十六条 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监理单位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单位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支出。

业主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 业主如果向监理单位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单位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 由于业主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二条 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单位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业主。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第三十三条 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

当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单位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业主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三十四条 监理单位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业主又未对监理单位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2条或第33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半年时,监理单位可向业主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业主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 监理单位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三十六条 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酬金

第三十七条 正常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三十八条 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单位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三十九条 支付监理酬金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条 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业主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一条 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经业主同意其所需费用随时向业主实报实销。

第四十二条 监理单位如须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范围以外,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四十三条 监理机构在监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经济效益,业主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四十四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五条 除业主书面同意外,监理单位及职工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六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 合同适用的法规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业务:

第八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业主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十条 业主应在______天内对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监理单位自备的,业主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如下:

第十五条 在监理期间,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_________名职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并免费提供______名服务人员。

第二十五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七条 业主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单位的酬金。

业主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酬金:

业主同意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酬金:

第三十九条 双方同意用________支付酬金,按____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三条 奖励办法:

第四十六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业主与监理单位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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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监理年终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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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花园供水转压站营业综合用房工程,于20xx年10月8日正式破土动工,在各参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历经七个月多时间的艰苦奋战,最终于20xx年5月18日完成了工程建设的各项目标。

在施工监理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监理工作程序,努力控制好工程的质、进度和投资,及时组织协调施工中方方面面关系,督促施工单位搞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确保了工程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和投资目标的实现。

一、质量控制

1、严把材料质量关

对于进场的材料,要求材质证明齐全,并经监理人员见证取样材料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坚决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入现场。如:结构施工前,我们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将钢筋、水泥、砂、石等材料送检,将钢筋焊接接头送检,并强调焊接等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对于施工单位未经监理见证取样的材料检验结果,我们宣布无效,要求重新取样送检。

2、自始至终强度质量意识,从严要求,不行的坚决整改。在主体工程开工后的一个月里,我们对施工单位进行了多次整顿。要求施工单位在浇捣砼前,拿出砼浇捣方案、组织措施、人员安排、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并作好技术交底,保证一次浇捣砼材料到位80%。以免在浇捣过程中因发生材料无法及时供应而导致不能连续浇捣的现象。什么时候整改到位,什么时候方可浇捣第二次砼。施工单位经历了近一个星期的整顿,分别开了多次管理人员会和班组会,并加强了现场砼的搅拌强度。从而保证了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在粉刷装修安装工程中,我们同样严格要求,各工序均以优良为标准来进行检查控制。不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的,我们以监理通知和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等书面形式坚决要求施工单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了处理或返工,同时我们也及时鼓励与支持他们。随后,在与监理配合方面,施工单位也表现出了很高的积极性;在质量方面,也主动自我从严要求。

3、强调自检,同时坚持跟踪检查和抽检工作

每道工序我们均要求施工单位先做好“三自检”工作,然后报验,上道工序未经检验通过,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工程开工的初期,尽管施工单位照样报验,但问题成堆,甚至包括一些常识性的问题;有时,工序工作未完成就请监理验收,这显然表现他们省去了自检这一环节。对于这种情况,我们拒绝验收。

当然,我们等待报验也不忘跟踪检查。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为其指出,可以避免施工单位出现大面积的返工,加快工程进程。例如,在绑扎底板钢筋时,我们发现其撑铁太矮,有的甚至低5cm—6cm,为此,我们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更换,并请他们尽快通知其加工厂,避免延续错误。在钢筋绑扎过程中,又经常发现施工单位将池壁转角加强筋遗漏,柱子加密箍筋范围扎错,都及时进行了纠正。

抽检工作是我们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说是抽检,其实,更多的分项工程或工序我们进行的是全面检查。关键点,我们更是进行了数次复核。例如,在砼浇捣时,我们随时抽查砂、石筛洗情况,砼的坍落度及配合比,以确保砼的质量。对钢筋绑扎、模板支设分项工程,我们一般均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梁柱拆模后,我们进行了再次复检,以防意外因素造成偏差,并发现一根柱子垂直度偏差3。5cm,及时作出了返工处理,避免了上部结构完工后造成的被动局面。

通过跟踪检查和抽检工作,我们及时发现了施工中存在的很多问题,并及时为施工单位出主意,想办法解决问题,以此还树立起了我们监理人员的威性,让施工单位感觉到我们不仅是在监督他们,更是在帮助他们。

4、加强预控

加强预控,不仅可以减少施工过程出现的问题,避免不必要的返工,而且可以加快工程的进度。

我们作为曾经搞过很多水厂设计的监理人员,对类似建筑物、构筑物结构比较熟悉,因此,更容易做好房屋建筑监理的预控工作。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着手:一是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始前,再次进一步吃透图纸,发现出图纸会审时未发现的问题,避免施工中再发现而造成返工的现象;二是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开始前,提醒施工单位应注意的问题,应控制的关键是维点,以及容易出现的通病;三是要求施工单位各分项工程开始前,作好技术交底和工序交底。例如,结构施工阶段,做好施工缝的处理及施工缝留设的部位。对于跨度较大梁的施工,提醒施工单位注意起拱,并加强振捣和养护工作,要求该梁不得留施工缝。

二、进度控制

进度和工期也是我们控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在施工单位拿出总体进度计划后,我们要求施工要配有总体网络图,并按时拿出月计划、周计划。周计划在每周的例会上检查落实,月计划在审核施工单位每月进度款时落实。周计划、月计划未如期完成时,请施工单位先分析原因,然后拿出赶上滞后进度的措施。工程进行到一定的阶段时,要求施工单位清理工作量,倒排计划。监理人员也经常与施工单位负责人沟通,了解进度完成存在困难的原因,及时为施工单位出主意,想办法。如结构施工阶段,因钢管、模板用量较大,周转存在困难,我们及时施工单位领导反映,请他们给予支持,以确保工程的进度。

三、投资控制

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监理部严格审查各承包单位报送的月进度款,严格按计量、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对于各方提出的设计变更,慎重对待,认真把关,有效地控制投资的增加。在工程决算的过程中,积极响应招标书,逐项审查,对承包单位决算中工程量的准确度和定额的套取及取费标准均进行了严格的把关。

四、协调工作

我们主要的协调工作在工程内部,主要是工程内部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在工程的前期,主要是土建工作。后期,安装工作全面展开,施工队伍很多,相互间的协调工作也多了起来。一方面,我们强调各施工单位间要相互配合,互相沟通;另一方面,我们及时掌握各单位的进度安排,总体考虑,统筹调整。

五、安全文明生产

自始至终我们均强调安全文明施工。诸如现场挂安全标识牌、标语;安全用电;进入现场要求戴安全帽,设置安全通道;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并严守操作规程;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切实搞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六、重要工序及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认证情况:

对本项目重要工序及分项、分部工程,从材料到结构实体都经过了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等单位,进行的检测和认证,具体情况如下:

地基与基础分部中有地基验槽记录、主体结构中的砼试块、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砼抗压强度检测报告共17份。

直接影响相关工程质量的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553份。

满水试验报告,屋面灌水试验及见证检测报告1份。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30份,预拌砼合格证6份。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7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2份

安装工程质量抽检情况: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2份以上内容经验收全部合格。

七、监理抽检质量情况统计及数据资料汇总:

工程材料抽检:

土建工程质量抽检情况:

检验批:30份、经验收全部合格。

安装工程质量抽检情况:

检验批:12份、经验收全部合格。

八、对工程竣工资料的审查意见:

经对承包单位施工技术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质量验评资料及竣工图的审查,我们认为各项资料基本齐全,真实、完整,符合验收规范及验收标准的要求。

九、对工程总体质量及重要部位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评价,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的审查意见:

常青花园供水转压站营业综合用房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合格。

查验工程实物、外观检查和实测实量的结果显示,工程实物观感良好,观感质量评定为好。

从具有真实性和同步性的质量保证资料来看,工程结构的安全性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要求,工程达到了设计要求及标准。

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整个施工过程,对本单位的工作做出了客观的评价,符合要求。

十、结束语

常青花园供水转压站营业综合用房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中,本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能团结协作、纪律严明、勤奋工作,全面实现了监理合同目标以及廉正合同目标,并使常青花园供水转压站营业综合用房工程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在为业主提交了一份满意答卷的同时,也充分体现了我监理人员较高的技术素质和思想素质,工作成绩得到了业主的充分肯定,也为我监理公司赢得了声誉、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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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监理工程师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师,工程,个人,全文共 1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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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即将成就历史。回首过去,内心不禁感慨万千。在这一年里,在公司项目监理部领导的悉心关怀和同事们的帮助下,通过自身的努力,我在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能够较好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工作中我尽职尽责,努力工作。为总结经验,反思自身不足,提高自己的监理业务水平,成为公司更好更快发展的一员,现就本年度监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服从领导的安排,认真履行本职工作

1、接收到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种资料、文件后,及时登记、归档,并分发给相关单位或个人

2、按时完成工程资料的传递工作,当收到施工单位上报的各种资料后,及时对其进行分类和初步的审查,对于合格的资料及时分发给项目总监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对于不合格的资料,及时返回给施工单位要求其补充、修改、完善后重新报到监理部,并按程序对文件进行处理;来往文件资料均做到了收发登记,并建立了完整的台账。

3、完成监理部的文字处理工作,整理会议记录、参加监理月报、细则等的编制工作。

4、协助监理工程师到现场验收每道工序,若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时,督促现场施工人员及时整改及相关验收工作。

二、规范自己的言行,提高现场工程管理水平

项目部总监安排我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理工作,并安排了专业知识过硬的工程师带我。主要配合、协助土建工程师监督施工过程、工程验收以及负责旁站。初到工地,我积极主动接近业主和与施工单位沟通,认真学习相关规范要求以及查看工程图纸,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精心指导下,逐步熟悉了一些设计图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在土建工程混凝土浇筑施工中,工程的重点部位涉及到多道工序,一旦疏忽就可能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因此在旁站施工中,加强监控,严格监督各部位的施工,加强施工过程控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方案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监理记录是工程监理不可缺少的环节,在现场巡视、平行检查过程中,我每天做了详细的记录,都有完整的监理日志以及旁站记录等。

在旁站施工过程中,做到明确浇筑构件部位、砼等级强度及砼的拌合方式、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是否到位、施工机械及原材料储备状况、浇筑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共计浇筑的砼方量、砼试块制作组数、坍落度的设计要求及实际抽查结果。在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时,做到提前到达旁站位置,检查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及时、真实地作好书面的旁站记录;对施工的各道工序作业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汇报。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落实及合格后,进行再次的复检确认。在施工现场,由于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欠缺,虽然遇到很多难题,但我依然坚守自己的岗位,尽职尽责地做好应该做的工作,虚心学习,逐步完善自己,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三、加强日常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

作为一名年轻的监理人员,我热爱自己的专业,时常熟悉规范、标准图集、及大量阅读了本专业相关书籍,热衷于对工作经验的积累。

四、尽心履职,全心全意当好称职的员工作为一名监理人员

没有什么谋求利益和享受待遇的权力,只有承担责任、带头工作的义务。在平时的工作中,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对自己份内的工作也能积极对待,努力完成,做到既不越位,又要到位,更不失职。始终坚持以一个合格监理人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工作态度严谨,思想品德端正;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分配,认真完成监理部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工作中能高标准的要求自己,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发现问题根据情况做出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协助有困难的同事解决生活与工作上的难题。

总之,作为一名监理人员,要严格按国家规范、设计图纸工作,在工作中努力学习,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真正让理论结合实际,为公司的管理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努力将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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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监理工程师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师,工程,个人,全文共 1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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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全体职工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圆满完成了20xx年监理任务,实现了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双丰收,在项目部的正确领导下,在总监以及总监代表的合理安排下,以公司质量目标为工作目标,本着“团结拼搏、开拓务实、科学公正、敬业奉献”的企业精神,通过一年的努力,本人基本实现了本年度的工作目标,主要包括日常监理和竣工验收工作、以及正在监理的前期信息管理的工作。作为监理公司的一员,现将本年度工作、学习情况向领导作以下汇报:

20xx年1月-10月本人主要担2#、7#楼的监理工作,由于后期人员少又承接了5#楼以及室外园林绿化监理工作,我始终坚持以一个合格监理人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吃苦耐劳精神;工作态度严谨,思想品德端正;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分配,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尽职尽责,认真完成监理部交给的各项工作。日常工作中能高标准严要求自己,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站在公正的立场上,独立地解决实际问题。生活中,能够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帮助有困难的同志解决生活与学习上的难题。

工地在合同以及现场管理方面较为混乱。个别项目在未招标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就组织施工单位开始施工、施工单位的施工力量较薄弱、施工队伍繁杂,例如:7#楼后期装饰装修工程在开工前未报送任何资料(分部工程施工技术方案、人员报验申请和设备报验申请以及分部工程开工申请等),施工队伍甲方单独分包多达十几家,交*作业复杂,缺乏统一的管理,导致了现场管理较混乱的局面,因人员和设备均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导致进度缓慢。由于施工单位技术力量及经济实力较弱,本人积极给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施工工序出谋划策;发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避免了成品的不合格率的降低,加快了工程进度。

严格公司出勤纪律,由于后期任务重、人员少,而建设单位要求每天晚上必须召开工程进度协调会,我主动的要求夜间加班,做好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夜间加班至11点已成为习惯,做到了公司提出的24小时监理的目标。

20xx年11月至12月本人被调至工地,承担现场管理以及信息管理工作。

作为信息管理,首先明确了其特点:①、信息量大,关系复杂;②、信息管理要求系统、严格,避免疏漏。信息不仅是监理工程师实施控制的依据又是监理决策的依据,还是协调项目建设有关单位的重要媒介。来自业主单位、承包商、设计单位、地质单位的文件或资料名目众多,为方便查询就需要对其进行一定的分类和汇编,这项工作做起来比较复杂。我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做此项工作的:

不同单位的来往文函分别统一编号、登记,然后填写收文记录,按照专业、负责人交于文件阅处人,并及时催促按期处理完毕。现场资料是由现场监理统一负责管理的,我已督促应及时移交,但这项工作仍是空白。因此现场类资料方面的管理制度仍需完善和加强。为方便编写会议纪要,基本上每次会议都按时出席,并做好记录。因为纪要是会议内容的精辟阐述和高度概括,高于会议纪录。这中间涉及至口头用语向专业术语的转化问题,凡是不懂的我都会积极向同事们请教,争取将工作做得趋于完善,使会议纪要的错误率降至最低。监理月报的大部分数据是来源于监理日志。在做月报之前,需要认真的研究监理日志,其中的细节必须得吃透,只有这样才能将月报做到完善。

回顾一年的工作,出过力,流过汗,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自己仍存在较多的不足之处:有时认为自己行使监管权,不太注重听取施工人员的意见,不讲究工作方式,工作方式不够灵活;由于知识面不广和对规范及监理程序理解的不够透彻,导致工作中的决策能力有所欠缺,不能很好地、全面地协调工作;统筹安排能力较差,考虑问题不够全面。打算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向领导及同事们学习管理协调以及现场技术能力。做到言行要严谨,说话要有依据,给施工单位提建议时要注意把握尺度;严守公司纪律;在文件处理及行文方面多下功夫,以保证行文的准确性和高度概括性。进一步做好工程大事记的采编工作,提高监理月报的实用性;建立完善的各类台帐管理表格,确保各类资料有据可查。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改正缺点,发扬优点,为公司的建设和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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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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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中有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列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理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供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和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订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便函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直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现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勤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现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进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______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补偿金额=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 ___________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__________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___________支付报酬,按__________ 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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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工程监理年终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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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是工程建设关键的一年,该工程楼栋多、面积大、任务重、人员少、事情多。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各方的统一协调下,在全体监理人员的辛勤工作和努力下,我们的监理工作得到了施工方的尊重和甲方的肯定。

一、工作总体评价

工程质量在监理的控制下通过质监站检测和验收结论,工程质量均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做到了整体工作稳步进行,施工中未发生过任何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没有人员伤亡,圆满完成了监理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并荣获了“双文明”工地称号,给公司获得了荣誉。节约了经费,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果。

二、工程质量

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认真检查“三检”人员资质及岗位证书,落实现场施工“三检制”,现场监理程序报检和检验批审查签认。对监理人员按岗位要求进行分工,突出重点、协调工作,认真落实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保证现场管理有序,对于发生的问题,要求进行严格整改。对甲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必须到位。深刻理解,抓质量不是只抓工程完成后的最后检查和检测,而是重点放在施工过程中,使施工质量问题消失在萌芽状态。

质量不是空洞的,如同进度一样,可以通过数字化、量化来加以控制。在质量控制中,不能只相信任何人的口头保证,而应相信完整的质量体系。

三、工程进度

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开工报告和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根据设备情况,人员情况和甲方的要求,对进度计划提出了具体意见,经常检查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的差距,并依此督促施工单位增加人员和设备,调整进度,随时掌控节点和工程量,坚持实事求是,不多报,不少报,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

四、投资控制

整体投资控制正常有序,任何时候必须以设计为依据,不做任何的改动,必须改动时要申报材料得到设计单位和甲方的批准实施。凡是现场计量工作,必须在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在场进行计量,不得自行其事,要确保数据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性。

五、主持召开监理例会,起草监理月报,审核监理日志

一年工作中始终坚守工作岗位,长时间蹲在生产一线,随时掌握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每周定时主持召开监理例会,解决对一周来施工中存在的首要问题及下周工作安排与计划,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甲方的文件要进行总结归纳,及时汇总施工进度情况,协调解决需要落实的问题。每月底进行安全文明大检查评比和起草监理月报,每月利用二天时间审查监理日志,对施工记录中存在主要问题不符合要求的事项进行整改。

每天除正常的工作外还要到现场有目的的进行巡视检查1-2次,有问题记载,记入“总监巡视记录”,有处理问题的措施,事后有检查。 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业主主持的会议上,大胆发表自己的看法,受到与会者的尊重。有高度的组织性和责任性,遇到问题及时向公司请示、汇报,使整个工程监理在公司指导下进行。

六、实事求是,严格要求

实事求是总结监理工作最恰当不过了,监理工作在质量、进度、计量三方面都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反映工程建设过程的动态,真实记载工程质量状况,工程进展情况,工程计量过程,在工作中严格要求现场监理,要树立监理的良好形象。要学习别人的长处,少指责别人的短处,让他们打起精神,多配合我们的工作,在平时工作生活中的一言一行中体现自己的工作能力办事水平,同时也体现了自己的工作作风,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时刻记着自己的形象对监理公司的影响。

七、问题与不足

1.应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巡视力度,掌握各项工程实施工序每个细节,要积极主动的发挥作用。

2.对监理人员要严格要求,做到奖罚分明,使整个监理队伍再上一个更高的台阶。

3.今后应多与监理人员沟通思想,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免去后顾之忧,更好的为工程服务。

4.经常不断的向公司汇报工作,加强同公司的联系,不断取得有意的帮助和指导。

5.今后多阅读报纸倾听新闻联播,关心国家大事,做到与时俱进,紧跟党中央的步伐。

6.加强同公司的联系,争得公司更多的帮助。将监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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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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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词语定义及解释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5)“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监理单位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也同时承担其相应的合同责任。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章?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

第三条?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第三章?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

第五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六条?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第四章?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九条?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其中,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_____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_____、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现场监理人员在有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指示、签证均被认为是监理机构所发出的。

第十三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规定外,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业主同意外,监理机构及其人员也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业务有关的报酬。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注明保密的资料。

第五章?业主的义务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十八条?业主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就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业主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业主的决定。

第十九条?监理业务开展之前,业主应当将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委托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方及有关的第三方。其赋予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应在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六章?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业主通过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单位以下基本监理权限:

(1)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

(2)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包括由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提供的设计)的核查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图纸及文件才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3)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

(4)对设计和工程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认权;

(5)就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建议权;

(6)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7)工程项目承建各方现场协调的主持权;

(8)按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

(9)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质量否决权、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权;

(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1)有_____处理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变更的处置权;

(12)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行使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凭证的审核和签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应支付工程款;

(13)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条?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或被监理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应及时核实并评价,再与双方协商。当业主与被监理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_____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提出书面处置意见。

第七章?业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业主有权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业主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六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主要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二十七条?业主对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有批准权和否决权。

第二十八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按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交监理_____。

第八章?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监理单位的责_____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条?监理单位在责_____内,应承担履行本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如果因监理单位过错而造成了业主直接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用总数,具体条款在专用条款中商定。

第三十二条?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不承担责任。但应承担监理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业主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果给监理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向监理单位进行赔偿。

第十章?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务期满终止。在监理过程中,如果业主要求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服务期,并续签合同服务期延长协议。

第三十六条?由于业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七条?如果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合同需进行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监理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后,合同变更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变更要求需至少提前42天将书面要求送达对方,以便对方有必要的考虑时间。

第三十八条?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同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当合同一方认为合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向合同另一方发出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送达通知后28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此后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后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时,签约双方经协商后可对合同有关条款和文件作出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在监理合同服务期内,由于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业主提出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后,监理合同终止。已履行的监理服务部分按合同收取监理费用,未履行部分,经双方协商,对善后工作给监理单位一定的补偿。

由于监理单位的责任致使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监理业务期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章?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第四十三条?常规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四条?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到实付之日止,除应当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应补偿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五条?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费用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通知,但业主不得拖欠其他无异议费用或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六条?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所必须并经业主同意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十二章?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七条?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业主应按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所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本着互相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合同争议,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可提交国家水电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提交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在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_____或诉讼过程中,双方仍应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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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设工程师个人工作总结_个人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师,工程,个人,全文共 2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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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师个人工作总结

1998年7月,我在完成建筑与土木工程本科专业的所有学业后,怀着对前途的无限憧憬,以满腔热情投入了工作岗位。先后参与建设较有代表性的工程有:1、云南临沧机场土石方工程(全国挖填方量最大的机场工程)以及航站楼工程;2、靖江市新港船厂西厂区船体车间工程(36m×3跨,全长432m);3、靖江市春江花城别墅群工程;4、泰州市体育馆工程;5、安徽池州九华发电工程(2×60mw机组)循环水泵房工程;6、近三年至今一直参与国外若干工程的建设。先后担任过技术员、施工员、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职位,在国外期间,主要担任项目工程师(project engineer)。XX年中,艰辛和成长时刻伴随着我,在企业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所有同事与朋友的帮助下,通过自己的不懈追求与刻苦努力,使得自己无论在专业技能方面,还是在组织能力方面,或是做事处世方面,都得到了锻炼并取得较明显提高。从一名初涉社会的莘莘学子到成长为企业的骨干,哪一处无不浸透了辛勤的汗水和留下刻苦的身影。

曾几何时,面对那冰冷的混凝土我绝望过,自己的满腔抱负怎么也不能和这冰凉的玩意联系到一块,就连专用词“砼”的字面意形也是“人工造的石头”,我注定是名石匠了!后来随着对它的不断了解以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我竟然发现这块“石头”是个有灵魂的生命体,建筑,它不但有温度,而且有经络,同时它也有皮肤,水化热便是它的温度,结构便是它的经络,外形的美化便是它的皮肤,这个生命体值得我用一生的心血来呵护它,每次面对它那巧夺天工的设计,从古埃及的金字塔到北京奥运的鸟巢,从西方的帝国大厦到中东波斯湾海岸的帆船酒店,每次我都要不自觉地凝视着它们好久,想一眼就看穿它们的内涵,却怎么也总不能够,我想定是它内涵太丰富,值得我学习和钻研的地方太多了。

参加工作已有XX年之久,总结过去,我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得到明显提高:

一、 政治思想

热爱祖国,热爱党,尤其近几年身处异国他乡,形影孤单,时刻想念着自己伟大的祖国,想念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更加深切体会到祖国怀抱的温暖。正是由于这种对党对祖国深切的热爱,使得我时刻提醒自己是一名中国人,从而规范自己的言行,严于律已,宽以待人,不做任何有损中国人形象的事情。

在国内工作期间,严格地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和法规,从未参与各种违法违纪的活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改革开放,以精神作为自己工作的行动纲领,为建设中国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刻苦钻研新技术、新工艺

现代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建筑领域也不例外,新型材料、新型工艺不断涌现,作为一名技术型人才,停留在原有的知识面就意味着严重的退步,要在不断地工作和学习中,调整和拓展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因此,工作之余,我经常阅读专业杂志,积极参加和接受再教育。XX年在新港造船厂新厂区船体车间工程建设过程中,首次接触工业厂房施工,而且该工程极具有代表性,主副车间均为36m跨,3跨连续,大型构件预制与吊装,后张法预应力桁车梁,钢结构的现场制作与拼装,为了抓住机会,我主动要求参加qc小组,参与了工程建设的全部过程,使我在该领域得到明显的总结与提高。XX年参与建设的泰州市体育馆工程,作为地方标志性建设工程,高标准、高质量要求,且该工程主体结构极为复杂,结构构件立体斜向交错,看台斜梁支座处高度4.8m,钢筋连接采用新工艺——镦粗直螺纹连接,该工艺由我直接主管,从套筒的采购与验收,钢筋现场镦粗、车丝,到钢筋现场连接,工艺试验及现场成品批量验收试验一次性通过,该工程最终被评为泰州市“梅兰杯”优质工程奖。在技术领域积极要求进取的我,XX年主动要求参加了安徽池州九华发电(2×60mw机组)循环水泵房工程,并担任该工程的技术负责,沉井(40.4m×24m×21.1m)分节制作整体性良好,下沉一次性到位,偏差在3cm以内,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操守,对工作认真负责

建筑工程在诸多行业中具有其自身的特点,首先,它是城市经济建设发展的基础,任何经济发展形式都得从基础工程建设开始,它是经济发展的前提,直接关系国家财产的损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999年1月4日,重庆市綦江县彩虹桥发生整体垮塌,造成40人死亡,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31万元。其次,建筑工程项目投资时间长,投资额巨大,少则几十万元,多至几百甚至上千亿元,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静态投资总额900.9亿元,动态投资总额2039亿元,如此巨大的投资容不得建设者有半点的疏忽和麻痹,否则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第三,建设工程具有单件性,生产过程复杂,即使二个设计完全相同的项目工程,生产过程也是不尽相同的,因此没有可完全复制的工程。同时建设工程生产过程复杂,涉及领域多,内部因素和外部原因都会影响建设项目的投资与使用。基于以上特点,从事工程建设的人员除了要有这硬的专业技术知识,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操守,在工程质量和经济利润之间合理选择,工程建设不得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督制,从而做到对工程负责,善待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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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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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

由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八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商,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并保证该资料的准确性。

第十条

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

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

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十六条

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

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第十八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业主的权利

第十九条

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定权。

第二十条

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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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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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在涉及工程延期 天内和(或)金额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比例为: ,汇率为: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万元)

首付款 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

第二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

……

最后付款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9. 补充条款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A-2 设计阶段:

A-3 保修阶段: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数量 面积 提供时间

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

4. 样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2. 办公设备

3. 交通工具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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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监理工程师年终工作总结_工程师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1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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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年终工作总结

在这里要首先要感谢公司领导,同事对我一年来的工作关怀及帮助表示真诚的感谢。

进入盛泰公司,我走上了结构工程师的岗位。虽然有许多艰辛,但是伴着领导的关怀,同事的关心,一步步充实着走了过来。在这里我们感觉到了家庭般的温暖,我们是家庭成员,公司就是我们的家。

站在专监的岗位,需要学习较强的专业技术和刚正不阿的良好品德。我们应该学习老前辈的工作经验,他们的工作特点,学习他们的人际关系的协调,

我们应该不时的交流工作经验,利用具体事例,达到了预期目的。我们每一位监理人员,要对照自己的工作找出差距、不足,像优秀的监理人员学习;我们应以老同志的经验为基础,工作之初就高起点、严要求,来共同提高我们的服务水平、树立我们的形象、拓展我们的发展空间。

下面是我从事监理工作学习的一些心得:

一、首先是做人的道理;

我们从事的监理工作,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正逐步走向规范化,我们也要努力成长为一支敢打硬仗、团结向上的有机团体的一员。

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在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行为对社会对自己的危害,希望大家洁身自好。

在工作及生活当中我们不仅要学习专业技术更要学习做人的道理,向老工程师们学习他们对工作的态度及做人的道理。

二、是关于监理人员工作方面的问题:

(一)是注重集体学习和自己学习的统一。我们单位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其水平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大多数监理人员来自纯技术或施工企业,知识结构较为单一、组织协调能力不足,缺少年富力强的骨干人才。所以我们一定要注重学习,到工地不说外行话,并能切实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建设单位出谋划策。早来的监理员要不断进取,起到带头作用,新来的人员要拼命学习,注重实践,干一点会一点,注重经验的积累,应尽快赶上。

(二)是注重工作方法,搞好关系协调。目前监理的形势要求我们监理人员,一是业务水平要高,一心一意靠在工程上。二是要搞好关系协调。监理是一种服务行为,我们是通过自己的专业劳动得到建设单位认可,取得报酬。我们到工地上,一定要摆正位置,不能以行家自居、以法律执行者的口气,告诉建设单位按照规范规程和法律法规应该怎么做,而是要善于说明情况,让建设单位明白这样做的好处。对施工单位也不要以管理者自居,要把查出的问题说清楚,说清楚后要加强检查验收,确实无法解决的,要让建方、项目总监进行协调。否则关系弄僵,工作也干不好。对建设单位来说,如果我们只收费、不服务,那么结果只能是“为短期利益,出卖了自己的未来”。

(三)是严把质量关,对材料、验收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必须做到亲自检查,结论和实物必须相符。如果大家对工程的验收似是而非,检验不到位,走过场,凭相当然签字,那么早晚要出质量问题,出了问题你就要负法律责任。

最后,在公司领导的关怀和帮助下,我们会认真努力,为公司美好的明天做贡献。

希望公司蒸蒸日上,履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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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施工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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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于20xx年初正式破土动工,在各参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历经半年时间的艰苦奋战,最终于近期完成了工程建设的各项目标。

施工监理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监理工作程序,努力控制好工程的质、进度和投资,及时组织协调施工中方方面面关系,督促施工单位搞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确保了工程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和投资目标的实现。以下是上半年的工作总结

一、质量控制

1、严把材料质量关

对于进场的材料,要求材质证明齐全,并经监理人员见证取样材料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坚决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入现场。如:结构施工前,我们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将钢筋、水泥、砂、石等材料送检,将钢筋焊接接头送检,并强调焊接等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对于施工单位未经监理见证取样的材料检验结果,我们宣布无效,要求重新取样送检。

2、自始至终强度质量意识,从严要求,不行的坚决整改

在主体工程开工后的一个月里,我们对施工单位进行了多次整顿。要求施工单位在浇捣砼前,拿出砼浇捣方案、组织措施、人员安排、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并作好技术交底,保证一次浇捣砼材料到位80%。以免在浇捣过程中因发生材料无法及时供应而导致不能连续浇捣的现象。什么时候整改到位,什么时候方可浇捣第二次砼。施工单位经历了近一个星期的整顿,分别开了多次管理人员会和班组会,并加强了现场砼的搅拌强度。从而保证了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在粉刷装修安装工程中,我们同样严格要求,各工序均以优良为标准来进行检查控制。不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的,我们以监理通知和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等书面形式坚决要求施工单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了处理或返工,同时我们也及时鼓励与支持他们。随后,在与监理配合方面,施工单位也表现出了很高的积极性;在质量方面,也主动自我从严要求。

3、强调自检,同时坚持跟踪检查和抽检工作

每道工序我们均要求施工单位先做好“三自检”工作,然后报验,上道工序未经检验通过,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工程开工的初期,尽管施工单位照样报验,但问题成堆,甚至包括一些常识性的问题;有时,工序工作未完成就请监理验收,这显然表现他们省去了自检这一环节。对于这种情况,我们拒绝验收。

当然,我们等待报验也不忘跟踪检查。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为其指出,可以避免施工单位出现大面积的返工,加快工程进程。例如,在绑扎底板钢筋时,我们发现其撑铁太矮,为此,我们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更换,并请他们尽快通知其加工厂,避免延续错误。在钢筋绑扎过程中,又经常发现施工单位将池壁转角加强筋遗漏,柱子加密箍筋范围扎错,都及时进行了纠正。

抽检工作是我们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说是抽检,其实,更多的分项工程或工序我们进行的是全面检查。关键点,我们更是进行了数次复核。例如,在砼浇捣时,我们随时抽查砂、石筛洗情况,砼的坍落度及配合比,以确保砼的质量。对钢筋绑扎、模板支设分项工程,我们一般均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梁柱拆模后,我们进行了再次复检,以防意外因素造成偏差,避免了上部结构完工后造成的被动局面。

通过跟踪检查和抽检工作,我们及时发现了施工中存在的很多问题,并及时为施工单位出主意,想办法解决问题,以此还树立起了我们监理人员的威性,让施工单位感觉到我们不仅是在监督他们,更是在帮助他们。

4、加强预控

加强预控,不仅可以减少施工过程出现的问题,避免不必要的返工,而且可以加快工程的进度。

我们作为曾经搞过很多水厂设计的监理人员,对类似建筑物、构筑物结构比较熟悉,因此,更容易做好房屋建筑监理的预控工作。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着手:一是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始前,再次进一步吃透图纸,发现出图纸会审时未发现的问题,避免施工中再发现而造成返工的现象;二是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开始前,提醒施工单位应注意的问题,应控制的关键是维点,以及容易出现的通病;三是要求施工单位各分项工程开始前,作好技术交底和工序交底。例如,结构施工阶段,做好施工缝的处理及施工缝留设的部位。对于跨度较大梁的施工,提醒施工单位注意起拱,并加强振捣和养护工作,要求该梁不得留施工缝。

二、进度控制

进度和工期也是我们控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在施工单位拿出总体进度计划后,我们要求施工要配有总体网络图,并按时拿出月计划、周计划。周计划在每周的例会上检查落实,月计划在审核施工单位每月进度款时落实。周计划、月计划未如期完成时,请施工单位先分析原因,然后拿出赶上滞后进度的措施。工程进行到一定的阶段时,要求施工单位清理工作量,倒排计划。监理人员也经常与施工单位负责人沟通,了解进度完成存在困难的原因,及时为施工单位出主意,想办法。如结构施工阶段,因钢管、模板用量较大,周转存在困难,我们及时施工单位领导反映,请他们给予支持,以确保工程的进度。

三、投资控制

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监理部严格审查各承包单位报送的月进度款,严格按计量、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对于各方提出的设计变更,慎重对待,认真把关,有效地控制投资的增加。在工程决算的过程中,积极响应招标书,逐项审查,对承包单位决算中工程量的准确度和定额的套取及取费标准均进行了严格的把关。

四、协调工作

我们主要的协调工作在工程内部,主要是工程内部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在工程的前期,主要是土建工作。后期,安装工作全面展开,施工队伍很多,相互间的协调工作也多了起来。一方面,我们强调各施工单位间要相互配合,互相沟通;另一方面,我们及时掌握各单位的进度安排,总体考虑,统筹调整。

五、安全文明生产

自始至终我们均强调安全文明施工。诸如现场挂安全标识牌、标语;安全用电;进入现场要求戴安全帽,设置安全通道;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并严守操作规程;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切实搞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六、重要工序及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认证情况

对本项目重要工序及分项、分部工程,从材料到结构实体都经过了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等单位,进行的检测和认证。

七、对工程竣工资料的审查意见

经对承包单位施工技术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质量验评资料及竣工图的审查,我们认为各项资料基本齐全,真实、完整,符合验收规范及验收标准的要求。

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合格。查验工程实物、外观检查和实测实量的结果显示,工程实物观感良好,观感质量评定为好。从具有真实性和同步性的质量保证资料来看,工程结构的安全性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要求,工程达到了设计要求及标准。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整个施工过程,对本单位的工作做出了客观的评价,符合要求。

工程监理工作中,本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能团结协作、纪律严明、勤奋工作,全面实现了监理合同目标以及廉正合同目标,并使工程建设保质保量,在为业主提交了一份满意答卷的同时,也充分体现了我监理人员较高的技术素质和思想素质,工作成绩得到了业主的充分肯定,也为我监理公司赢得了声誉、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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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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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第一章 词语定义及解释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5)“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监理单位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也同时承担其相应的合同责任。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章 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

第三条 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第三章 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

第五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六条 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第四章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 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九条 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其中,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第十一条 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现场监理人员在有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指示、签证均被认为是监理机构所发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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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1997年版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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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1997年版)

目录

说明

建设监理合同书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附件A:监理工程项目简述

附件B: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

附件C:提供设备与设施

附件D:监理费用与支付

附件E:监理机构及人员计划

附件F:监理规划

说明

本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书,第二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第三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四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合同双方应按示范文本统一格式编制建设监理合同文件。第一部分由项目法人(业主)与监理方协商一致后签署。第二部分合同标准条件是按照《水电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以保证合同双方合法权益、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编制。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件是针对每个工程特定的条件要求和实施的环境,由合同双方为补充和具体说明标准条件协商一致后填写。第四部分合同附件由六个附件组成,以进一步具体明确服务范围与内容、工作浓度、提供人员设备设施、监理费用与支付等监理的主要问题。

专用条件及附件应详明、具体、便于实施,其广度和深度由立约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明确。

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国内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

建设监理合同书  (合同编号:  )

本合同的宗旨是:通过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对业主(以下简称“甲方”)和第三方所签订合同的有效服务和管理,使甲方在承发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以合理的造价,获得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工程项目。同时,甲方接受乙方通过高效的服务获得合理报酬的要求。

本合同书由项目法人(业主)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1  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1.2  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1.3  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________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

2.1  建设监理合同书;

2.2  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2.3  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2.4  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2.5  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2.6  建设监理投标书;

2.7  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本合同签于        年    月    日,签约地点: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及解释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5)“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监理单位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也同时承担其相应的合同责任。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

第三条  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

第五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六条  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  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九条  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其中,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第十一条  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现场监理人员在有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指示、签证均被认为是监理机构所发出的。

第十三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规定外,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业主同意外,监理机构及其人员也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业务有关的报酬。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注明保密的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十七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术报告、图纸等工程资料。上述工程资料的提供方式、份数、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应在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八条  业主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就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业主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业主的决定。

第十九条  监理业务开展之前,业主应当将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委托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方及有关的第三方。其赋予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应在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条  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二十一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设备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  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有偿或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这些人员应被视同为监理机构的成员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并对监理机构负责。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业主通过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单位以下基本监理权限:

(1)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

(2)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包括由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提供的设计)的核查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图纸及文件才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3)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

(4)对设计和工程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认权;

(5)就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建议权;

(6)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7)工程项目承建各方现场协调的主持权;

(8)按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

(9)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质量否决权、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权;

(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1)有独立处理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变更的处置权;

(12)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行使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凭证的审核和签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应支付工程款;

(13)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条  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或被监理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应及时核实并评价,再与双方协商。当业主与被监理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提出书面处置意见。

业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业主有权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业主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六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主要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二十七条  业主对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有批准权和否决权。

第二十八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按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承担履行本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  如果因监理单位过错而造成了业主直接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用总数,具体条款在专用条款中商定。

第三十二条  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不承担责任。但应承担监理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业主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果给监理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向监理单位进行赔偿。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务期满终止。在监理过程中,如果业主要求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服务期,并续签合同服务期延长协议。

第三十六条  由于业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七条  如果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合同需进行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监理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后,合同变更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变更要求需至少提前42天将书面要求送达对方,以便对方有必要的考虑时间。

第三十八条  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同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当合同一方认为合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向合同另一方发出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送达通知后28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此后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后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时,签约双方经协商后可对合同有关条款和文件作出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合同服务期内,由于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业主提出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后,监理合同终止。已履行的监理服务部分按合同收取监理费用,未履行部分,经双方协商,对善后工作给监理单位一定的补偿。

由于监理单位的责任致使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监理业务期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  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第四十三条  常规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四条  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到实付之日止,除应当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应补偿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五条  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费用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通知,但业主不得拖欠其他无异议费用或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所必须并经业主同意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费用,由业主承担。

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七条  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业主应按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所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本着互相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合同争议,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可提交国家水电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  在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仍应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本合同条款是对监理合同标准条款中相关条款的明确补充、修改或增加。当专用条款与标准条款发生抵触时,以专用条款为准,标准条款中未作修改或增补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条  规定的其他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方有关法规:

第四条  项目法人(业主)常驻代表:

(1)姓名:

(2)职务:

(3)联系地址:

(4)联系电话:

第九条  主要监理人员:

第十七条  业主的资料提供及管理要求:

(1)常规提供的资料目录及份数;

(2)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

第十八条  业主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的要求决策的文件的回复期限:

(1)一般文件  天;

(2)紧急事项报告文件  天。

第二十二条  由业主提供的职员和服务人员:

(1)名单表;

(2)费用支付标准及办法。

第二十三条(11)  处置权的金额数及其范围:

第四十条  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时,监理合同的调整与变更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付监理单位违约金比例:

第四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付业主违约金比例:

第四十七条  合理化建议奖励:

(1)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

(2)奖励计算费率;

(3)奖励的支付方式。

第四十八条  合同争端的调解与仲裁机构:

(1)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

(2)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

其他合同专用条件条款。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附件附件A  监理工程项目简述:(略)

附件B  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

B-1  监理服务范围:

B-2  监理内容:(以下内容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参照采用,由业主提出,双方协商决定)

B-2-1  设计方面

(1)协助业主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应协议;

(2)管理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和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检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4)代表业主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工程承建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重大问题向业主报告;

(6)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业主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承建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业主审核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B-2-2  采购方面

(1)协助业主进行采购招标与发包工作;

(2)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设备监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设备(设备监造合同另行议定);

(4)协助或代表业主对进场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5)其他相关业务。

B-2-3  施工方面

(1)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标发包和签订工程承建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承建合同,就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业主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建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建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协助业主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审查批准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建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由于种种原因以致使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业主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业主批准后完成其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

(8)工程造价控制:协助业主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建单位的收方计量及单价费用等,并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据业主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

(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及汛期防洪渡汛措施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业主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工程承建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监理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业主;

(13)其他相关工作。

B-2-4  咨询方面

(1)受业主委托和业主聘请的咨询专家对应工作;

(2)根据咨询合同规定,向咨询专家提供工程资料与文件;

(3)接收并分析研究咨询专家建议和备忘录,选择合理的内容,并作出书面报告。

B-3  监理机构应向业主提供的信息文件

B-3-1  定期信息文件

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业主报送监理月报,其主要内容为:

(1)施工质量情况;

(2)工程进展情况;

(3)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

(4)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

(5)工程支付情况;

(6)监理工作情况;

(7)其他。

B-3-2  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

(2)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

(3)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

(4)业主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

B-3-3  监理过程文件

(1)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

(2)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3)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4)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B-3-4  文件报送份数

附件C  提供设备与设施

C-1  业主提供的房屋、设施、设备与物品及提供时间。

C-2  监理单位自备的设备、物品及进场时间。

C-3  设备、设施的使用、维修、维护与运行费用。

附件D  监理费用与支付

D-1  监理费用组成与计算方法

D-2  监理费用的调整与调差

(调整与调差通常按年度进行,应注明具体的公式或计算方法)。

D-3  监理费用的支付

附件E  监理机构与人员计划

E-1  监理机构与岗位责任

E-2  主要监理人员名单表

E-3  业主提供人员名单表

附件F  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应针对监理项目的监理目标、方法和主要手段等由监理单位编写。在监理投标时,以监理大纲的形式,作为监理投标书内容之一送交业主,中标后,在监理大纲基础上,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成监理规划送业主,列入本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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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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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由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__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

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_________________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

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

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业主: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邮编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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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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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电力工程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及条文,承担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兹就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总价_________元。其中工程设计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土建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安装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合计监理费_________元。

3.责任期限:从基本设计(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开始计算起,至_________装置通过_________小时运行后6个月。

4.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基础),协商解决

(1)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通用条款;

(2)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附件,即:本章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本章附件b-甲方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本章附件c-报酬和支付。

(4)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5.考虑到下文提及的甲方对乙方的支付,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将遵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

6.甲方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承担责任,按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7.乙方不得将属于甲方产权内的财产、土地、房屋、设施对外转让、出租、变卖。乙方临建拆除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包含在质量保证金之中),施工队伍人 员完全撤离电厂并将各种房屋,土地归还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8.乙方拉运材料,设备离开_________时,应经甲方批准同意;甲方材料节余部分应完全归还甲方。

9.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所建的各种生活,生产临建拆除后,必要时乙方应恢复原来的功能和原貌。

10.未尽事宜,双方根据需要,经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合同。

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提交监理总结,结清监理报酬后自然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正本要求每页小签),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双方各执五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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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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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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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a 服务范围

1.监理工作主要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对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在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协助业主进行以控制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监督、管理、协调等服务,使本工程项目全面地实现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

2.监理工作范围为_________设计,土建及安装工程建设,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图核查、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调试直至竣工验收,达标投产等过程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包括上述_________岛内的工程设计、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性能试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的监理等内容。监理的具体工作包括如下:

参与监理合同签订后有关分承包商的招标,评标,参与核查有关招标文件,参加合同谈判工作。并提出监理意见。

参与主要辅助设备的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

核查设计单位提出的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主要设备材料清册 设计图纸等)是否符合甲方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有关规程,规范,标准。

核查施工图一,二级图和与主体工程的水,汽,电等的接口配合与确认,协调施工图计划进度。

按照业主与脱硫岛总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协助甲方编制项目年度资金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审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提出意见。

参与施工图交底,参与图纸会审,并提出监理意见。

核查设计变更,并提出监理意见。

对施工图交付进度进行核查、督促、协调。

主持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评。

主持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核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核查总承包商根据甲方制定的里程碑计划编制的一级网络计划和二级网络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协助甲方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措施。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监督安全文明施工状况。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

审查承包商质保体系文件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并监督实施。

负责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并督促实施。

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质量和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并对原材料,构件的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确认。

按验收标准核查主要安装用材料,设备质量,提出有关验收问题的监理意见。参加包括主要辅机等检查设备保管办法,对设备的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对检验发现的设备,材料缺陷及施工中发现或产生的缺陷提出处理意见报甲方并协助处理。

为保证工程,设备的质量和技术要求,所需要的工作联系、收资、调研等外出活动。

制定并实施重点部位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的工程质量监理计划,监理人员要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停工待检点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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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电力工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电力,全文共 11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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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及条文,承担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兹就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总价_________元。其中工程设计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土建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安装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合计监理费_________元。

3.责_____限:从基本设计(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开始计算起,至_________装置通过_________小时运行后6个月。

4.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基础),协商解决

(1)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通用条款;

(2)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附件,即:本章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本章附件B-甲方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本章附件C-报酬和支付。

(4)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5.考虑到下文提及的甲方对乙方的支付,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将遵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

6.甲方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承担责任,按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7.乙方不得将属于甲方产权内的财产、土地、房屋、设施对外转让、出租、变卖。乙方临建拆除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包含在质量保证金之中),施工队伍人员完全撤离电厂并将各种房屋,土地归还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8.乙方拉运材料,设备离开_________时,应经甲方批准同意;甲方材料节余部分应完全归还甲方。

9.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所建的各种生活,生产临建拆除后,必要时乙方应恢复原来的功能和原貌。

10.未尽事宜,双方根据需要,经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合同。

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提交监理总结,结清监理报酬后自然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正本要求每页小签),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双方各执五份。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A?服务范围

1.监理工作主要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对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在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协助业主进行以控制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监督、管理、协调等服务,使本工程项目全面地实现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

参与监理合同签订后有关分承包商的招标,评标,参与核查有关招标文件,参加合同谈判工作。并提出监理意见。

参与主要辅助设备的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

核查设计单位提出的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主要设备材料清册,设计图纸等)是否符合甲方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有关规程,规范,标准。

核查施工图一,二级图和与主体工程的水,汽,电等的接口配合与确认,协调施工图计划进度。

按照业主与脱硫岛总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协助甲方编制项目年度资金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审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提出意见。

参与施工图交底,参与图纸会审,并提出监理意见。

核查设计变更,并提出监理意见。

对施工图交付进度进行核查、督促、协调。

主持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评。

主持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核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核查总承包商根据甲方制定的里程碑计划编制的一级网络计划和二级网络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协助甲方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措施。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监督安全文明施工状况。遇到_____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

审查承包商质保体系文件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检查现场施工人员_____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并监督实施。

负责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并督促实施。

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质量和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并对原材料,构件的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确认。

按验收标准核查主要安装用材料,设备质量,提出有关验收问题的监理意见。参加包括主要辅机等检查设备保管办法,对设备的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对检验发现的设备,材料缺陷及施工中发现或产生的缺陷提出处理意见报甲方并协助处理。

为保证工程,设备的质量和技术要求,所需要的工作联系、收资、调研等外出活动。

制定并实施重点部位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的工程质量监理计划,监理人员要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停工待检点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协助甲方核实工程量,审查承包商工程结算书,工程付款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签字。

协助甲方进行工程竣工决算。

协助甲方完成有关设备,材料,图纸和其它外部条件以及工程进度,交叉施工等的协调工作;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通报质量现状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盘点工程进度,分析质量进度趋势,提出分析报告及改进要求,建议,报送甲方并监督实施。协助甲方协调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实施。

乙方应将承包商在工程中的不合格项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并严格按提出、受理、处理、验收四个程序实行闭环管理,监理人员对不合格项必须跟踪检查并落实。

工程质量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并签字,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签字,主要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不准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准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准进行工程验收。

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维护甲方的正当权益。

主持审查调试计划,调试方案,调试措施。

严格执行分部试运验收制度,分部试运不合格不准进入整套启动试运。

主持审查调试报告。

参与协调工程的分系统试运行和整套试运行工作。

对在试生产期中出现的设计问题,设备质量问题,施工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协助甲方完成达标投产工作。

其它工作:

(1)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甲方。

(2)建立工程项目在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合同等方面的信息和管理网络,在甲方设计、设备、施工、调试等单位的配合下,收集,发送和反馈工程信息,形成信息共享。

(3)在监理合同签订生效后,由总监理师组织编写监理规划,报甲方批准后实行。

(4)编制整理工作的各种文件,资料,记录,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业主。

(5)受业主委托,乙方在现场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项目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应设立专职的安全监理员。

3.质量控制主要工作服务内容

质量的事前控制

(1)确定质量标准,明确质量要求。

(2)确定本项目的质量监理控制体系。

(3)施工场地的质检验收。

(4)审查总承包商及其选择的分包单位,实验单位的资质并提出意见。

(5)督促总承包商建立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总承包商质保体系文件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6)检查施工现场建筑工程所用的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与构配件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检查材料的采购,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对材料检验与试件采样设专人进行见证取样。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签字,主要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不准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参与现场设备的开箱验收工作,检查其运输,保管措施。

(8)查验重要施工机械,起吊设施经检验的有效合格证件;检查承包商实验室及其实验人员的资质与持证上岗情况;查验其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的有效合格证件。检查现场施工人员_____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并监督实施。

(9)参与组织施工组织总设计的核查,主持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审查承包商须报甲方的重要工序的作业指导书。

质量的事中控制

(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现场检查、旁站、量测、试验,负责制定并实施重点部分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的工程质量监理计划,监理人员要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旁站监理人员以保证对工程按计划进行有效的旁站监督。

(2)工序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停工待检点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3)主持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与验评,代表业主进行第四级验收。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通报质量状况,分析质量趋势,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4)做好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的处理工作。核查设计变更并跟踪检查是否按已批准的变更文件进行施工。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分析质量事故的原因,责任;审核,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检查处理措施的效果。监理部可将承包商在工程中的不合格项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并严格按提出,受理,处理,验收四个程序进行闭环管理,监理人员对不合格项必须跟踪检查并落实。

(6)审查总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并监督实施。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质量的事后控制

(1)参与工程分部试运行及整套试运行。

(2)组织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预验收。

(3)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评定。

(4)审核工程技术文件资料。

(5)协助甲方准备竣工验收资料与达标投产工作。

(6)缺陷责_____质量控制的任务。

(7)审核总承包商的《质量保修证书》。

(8)检查,评定工程质量状况。

(9)对出现的质量缺陷,确定责任者。

(10)督促总承包商修复质量缺陷。

(11)在缺陷责_____结束后,移交相关资料。

4.进度控制主要工作服务内容

(1)负责与总承包商商定设计图纸和文件在满足工程施工总进度要求前提下提交的时间表,并负责检查,督促。

(2)参与厂区内生产工程施工进度和接口的协调。编制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相关管理制度。

(3)参与核查总承包商编排的施工里程碑计划和一级网络计划,核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二级网络计划并监督实施。

(4)审核施工承包商上报的月工作计划,审批施工承包商提出的修改目标计划要求。随时盘点工程进度,对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报送甲方并监督实施。

(5)在各施工单位上报的年,月计划的基础上负责编制工程部施工综合计划。

(6)审查承包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根据甲方的授权范围,签发单位工程开/停工令。

(7)协助并监督总承包单位实施进度计划。

(8)审核工程进度价款结算文件。

(9)审批工程延期。

(10)向甲方提供进度报告。

(11)督促承包单位整理技术资料。

(12)审批竣工申请报告,组织竣工验收。

(13)协作甲方处理争议和索赔。

(14)整理工程进度资料。

(15)督促承包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在工程移交后的保修期内,要处理验收后质量问题的原因及责任等争议问题,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修理。

(16)对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或者不能按要求修改进度计划的承包商,提出处理意见,直至签发停工令。

(17)及时处理承包商提交的各种工程技术报表,及时回答承包商提出的各类与监理业务有关的问题,不可因此而影响工程进度。

5.投资控制主要工作服务内容

(1)主要辅机设备分保商招标阶段,根据甲方的要求参与招评标工作,参加合同谈判,提出监理意见。

(2)根据甲方的要求,参与脱硫岛土建,安装,调试,有关分承包商的招标,评标,参与核查有关招标文件,参与合同谈判工作,并提出监理意见。

(3)协助甲方编制项目的年度资金计划并定期检查落实及实施情况;对总承包商向甲方报送的材料领用清单进行审核,核减虚报与不实。

(4)审查总承包商的工程预(结)算书,工程付款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5)认真做好索赔的取证工作和有关的事实核查,为业主提供完整可靠的处置依据。

(6)随时向业主提供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使之能有效地调度与运作,这些资料具有可追溯性,是最终工程结算的依据。

6.安全控制、文明施工管理、合同及信息管理、协调等方面的主要工作服务内容

(1)协助甲方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原国家电力公司有关电力基建安全管理规范和规定以及甲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制度,报甲方批准后实施;监督检查总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措施;监督检查总承包建立健全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总承包商对其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教育;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监督承包商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遇到_____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按照甲方的授权定期组织全工程的安全大检查,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随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活动;召开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布安全文明施工周报,月报;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督促各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考评与奖罚。

(2)监督总承包合同的履行,甲方与总承包商在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总监理工程师协调解决,经协调仍有不同意见,可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3)建立与甲方的管理信息系统(MIS)相兼容的以网络为支撑的MIS,进行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合同等方面的信息管理。与甲方和总承包商可以交换信息,也可按特定授权范围共享数据库资源,运用P3软件等先进的管理手段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的控制。依据业主MIS中的工程管理模块进行工程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每日通过MIS有关模块报送数据,并于次日对施工日报数据进行核查,保证其及时性和准确性。并负责整个管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随时能提供工程管理全过程所需的文件资料;在工程结束后,按档案管理要求提供完整的电子文本。

(4)乙方应定期向甲方书面报告监理情况。乙方还要就工程建设的重要阶段提出监理报告,重大问题及时向甲方专题报告。监理报告内容的范围及深度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有关部门对监理报告的要求及规定。

(5)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甲方。

7.对监理人员配备及其素质的基本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乙方设总监理师1人,须持有建设部颁发或电力行业监理资格证书,并具有300MW级及以上机组主体总监业绩及脱硫工程监理经验。副总监理师4人(设计,土建,安装,安全副总监各一名),要求具有电力行业监理资格证书。总监理师,副总监理师须年富力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有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大型电厂建设项目管理的工作。

监理工程师

(1)资质与业绩: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建设部颁发或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各专业负责人应有参加过300MW级及以上机组工程全过程相应专业设计或施工监理的业绩。专职安监人员应持有上级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2)人员配备:乙方人员的配备应保证设计,施工,调试阶段各专业均有足够的数量,且人员年龄结构合理,工作经验丰富;除非甲方提出,乙方不得撤换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总监,副总监与主要监理人员。

(3)监理部应配备熟悉MIS的人员从事信息管理与合同管理,乙方应配备熟悉P3软件的人员从事计划进度管理。

(4)常驻现场人员数量的基本要求:在施工期间,总监,副总监应常驻现场,且不允许有即使短期同时离开施工现场的情况。若总监离开施工现场,应明确一名副总监代行其职并全权负责。

(5)甲方考核:在整个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监理人员进行对位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甲方提出调换,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附件B?甲方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根据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通用条款第10条~第13条,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设备,设施和人员。

1.通讯

甲方为监理人员现场办公室提供电话插头,电话机,市话,长途电话通讯费用由监理方承担。

2.办公用房

甲方向乙方提供办公用房,桌椅。其他办公用品等费用乙方自负。

3.住房

甲方向乙方提供有限的住宿房间,费用由监理方承担。

4.用餐

乙方自己负责。

5.人员配置

甲方指派1名甲方代表与乙方代表互相沟通信息。

6.检测设备

乙方应具备部分常规检测设备。

附件C?报酬和支付

1.报酬

(1)乙方正常的服务报酬按中标价_________元。

(2)因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而减少了工程投资,应根据附加条款第三条奖励乙方。

(3)甲方对监理过程中在工期,质量,安全方面突出的将进行奖励,奖励细则另行签订。

2.支付

(1)常规监理费

a)在合同生效后14日内,甲方按总监理费的10%支付预付款。

b)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甲方按监理项目进度计算并支付监理费用。

c)进度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考核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考核原则:不迟于本服务完成后的28天内,乙方将如上第1条所述的费用,连同本合同所实际发生的由签收的发票证明的最后申请提交甲方,甲方根据施工质量,工期,安全,工程造价的控制情况,对余下20%费用进行考核支付,考核原则如下:

a)质量考核:建设期建设质量,工艺满足达标投产要求,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支付总监理费的3%,否则扣除。由于施工单位未执行乙方意见,导致建设质量,工艺不能满足达标投产要求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b)进度考核:工程按合同工期完成,支付总监理费的3%,否则扣除。由于甲方,不可抗力原因或设备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监理费不予扣减。

c)安全考核:在工程监理范围内未发生由于施工安全方案,措施造成死亡或重大设备事故,支付总监理费的3%,否则扣除。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意见造成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d)造价考核:静态投资能得到控制,支付总监理费的3%,否则扣除。因甲方提高标准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静态投资超支,监理费不予扣减。

e)管理考核:二管理,一协调内容具体,落实得力,分别支付总监理费的3%,2%,否则扣除。

f)达标考核:工程全部实现达标投产,支付总监理费的3%,否则扣除。

附件D?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及解释

定义

(1)项目是指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工程的项目。

(2)服务是指乙方根据合同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3)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

(4)甲方是指本合同所指的委托乙方的一方以及甲方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5)乙方是指本合同中所指的,受甲方委托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乙方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6)一方和另一方是指甲方和乙方。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7)合同是指包括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专用条款以及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甲方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已正式签订的合同。

(8)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9)月是指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10)当地货币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11)商定的补偿是指甲方/乙方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根据合同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解释

(1)本合同中的标题_____其内容的部分;

(2)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3)如果合同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2.乙方的权利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甲方授予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分包施工分包单位的否决权;

(2)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3)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4)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供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完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7)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8)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9)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在监理过程中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10)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_____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_____机关进行调解和_____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11)有权制止与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12)有权_____承包商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

(13)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施工承包商,有权暂停拨付工程款或建议中止工程承包合同;

(14)遇有危机人身安全的紧急问题,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后作研究处理;

(15)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

3.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责任:

(1)承担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它工程乙方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2)按照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合同,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理。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质量负监督与控制责任。

(3)乙方要按照工程建设监理大纲的要求制定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并认真实施。

(4)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理质量管理体系,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合格监理人员。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工作负总则。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都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且有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

(5)乙方要坚持施工全过程监理,坚持事前检查和过程控制,形成闭式管理。

(6)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按作业程序及时跟班到位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坚持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合同的要求,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工程不能验收签字,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或有违规规施工行为,有权责令停工或返工,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

(7)乙方要负责检验进场的材料和设备质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8)乙方在工程建设日常质量管理中应该负责的主要工作是:

a)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日志和定期报告制度,监理记录和报告必须如实反映工程质量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对填报的内容签字负责;

b)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

c)核查设计单位的施工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一,二级图纸);

d)组织施工图的设计交底;

e)核查会签设计变更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f)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

g)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负责工程的工序和工艺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对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进行验收时,应要求建设,设计等单位参加并签署意见;

h)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定期进行工程质量状况分析;

i)组织或参加工程阶段验收,达标投产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并提出监理报告;

j)配合建设单位组织的质量巡视和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监督工作;

k)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建立工程试验室,抽检和复核承包商上报的试验数据;

l)建立健全工程监理档案等。

乙方的义务:

(1)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

b)附加的服务是指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

c)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乙方必须履行的服务。

(2)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a)乙方在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b)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甲方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乙方应: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乙方可以接受的;如果甲方授权,可在甲方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但__________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_____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如果甲方授权,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甲方处得到事先批准(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乙方应尽可能快地通知甲方);乙方的任何成员不得与第三方有任何直接的经济合作关系。

(3)甲方的财产:任何由甲方提供或支付的供乙方使用的物品都属于甲方的财产,并在实际执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乙方应将履行服务中使用的设备,设施及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甲方,并按甲方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

4.甲方的权利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甲方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订权;

(2)甲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3)乙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甲方主同意;

(4)甲方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和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5.甲方的义务

(2)决定:为了不耽搁服务,甲方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3)协助:甲方应尽一切力量对乙方和它的职员以及它的下属,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如下协助:

a)提供居住,工作所需的条件;

b)提供服务所需要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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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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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项目法人(业主)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1 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1.2 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1.3 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________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

2.1 建设监理合同书;

2.2 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2.3 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2.4 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2.5 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2.6 建设监理投标书;

2.7 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

本合同签于××年××月××日,签约地点: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及解释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5)“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监理单位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也同时承担其相应的合同责任。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

第三条 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

第五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六条 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 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九条 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其中,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第十一条 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现场监理人员在有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指示、签证均被认为是监理机构所发出的。

第十三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规定外,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业主同意外,监理机构及其人员也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业务有关的报酬。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注明保密的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十七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术报告、图纸等工程资料。上述工程资料的提供方式、份数、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应在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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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工程监理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个人,全文共 3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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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全体职工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圆满完成了09年监理任务,实现了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双丰收,在项目部的正确领导下,在总监的合理安排下,以公司质量目标为工作目标,本着“团结拼搏、开拓务实、科学公正、敬业奉献”的企业精神,通过一年的努力,本人基本实现了本年度的工作目标,主要包括日常监理和竣工验收工作、以及正在监理的前期信息管理的工作。作为监理公司的一员,现将本年度工作、学习情况向领导作以下汇报:

xx年本人主要担1#至4#楼的监理工作,项目监理合同签定后,我公司立即组建了监理组进驻施工现场,在总监理工程师的统一组织和安排下,按照监理程序开展监理工作,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依据信息系统过程监理有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信息技术国家标准,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定的项目建设合同、相关资料,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变更进行控制,对项目的合同和信息文档资料进行管理。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检查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不定期的向甲方提交阶段总结;及时把握项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监理建议;公平公正地协调处理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顺利进行。我始终坚持以一个合格监理人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吃苦耐劳精神;工作态度严谨,思想品德端正;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分配,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尽职尽责,认真完成监理部交给的各项工作。日常工作中能高标准严要求自己,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站在公正的立场上,独立地解决实际问题。生活中,能够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帮助有困难的同志解决生活与学习上的难题。

工地在合同以及现场管理方面较为混乱。个别项目在未招标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就组织施工单位开始施工、施工单位的施工力量较薄弱、施工队伍繁杂,例如:3#.4#楼后期装饰装修工程在开工前未报送任何资料(分部工程施工技术方案、人员报验申请和设备报验申请以及分部工程开工申请等),施工队伍单独分包多达七八家,交叉作业复杂,导致了现场管理较混乱的局面,因人员和设备均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导致进度缓慢。由于施工单位技术力量薄弱,本人积极给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施工工序出谋划策;发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避免了成品的不合格率的降低,加快了工程进度。

1.在质量控制上我始终以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及评审标准为依据,督促承建单位实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严格审查承建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实行了严格的材料、设备、配件的报验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填写《报验单》报监理部审核,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允许用。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实行巡回检查,旁站监理及平行检查等多种手段。对于隐蔽工程更是要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封闭,经过多种有效的措施和严格的管理,质量好的效果。

2.进度控制方面要求从工程一开始就制定《项目总进度计划》;各分项目工程开始时《制定阶段工作计划》;还组织各方一起制定《协调工作计划》。对于每个工作计划,监理方都会进行严格的审查,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方严格督促计划的落实情况,当发现有严重偏差时,立即组织相关各方分析原因、研究措施,实施纠正。对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实在不能按时完成的,协调各方重新调整工作计划。在进度控制的过程中,确保“质量优先”的原则。在监理方有力的措施下,工程的进度得到了有效的控制,项目的进度较预期目标有延后,但是这有其客观的原因:整个工程包涵的内容比较多,涉及到的承建商及有关单位比较多,制定项目总体计划时对工程建设的难度和复杂都考虑不够,对其相互间的制约等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不确定因素估计不足。虽然,项目的总体进度有所延迟,但这都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时预见并经各方客观分析,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而一致认可的,该项目建设的进度还是得到有效控制的。

3.在工程投资上经常检查项目款支付情况,对实际支付情况和计划支付情况进行分析比较,确保了建设方的投资计划目标。

4.项目开始时认真学习,研究合同条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合同确定的项目的质量、工期、成本等执行情况进行及时分析和跟踪管理,合同执行有偏差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并向承建单位提出意见,要求改进,督促各方严格履行合同。

5信息及文档管理,在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产生多种文件或文档,主要包括:(1)合同文件;﹙2﹚设计方案、实施方案;(3)产品文档;(4)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档;(5)监理方产出的周报、月报、阶段总结报告、会议纪要、监理通知、监理建议等。信息及文档管理贯穿整个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监理方对合同、设计方案等工程依据性文档及时归档并调查:对各方发出的工程文档进行接收、审查并转发给相关各方,保证了各方的沟通和信息共享;及时要求承建单位提交工程的阶段性成果文档进行归档;验收时要求整理提交最终的产品性文档;及时编制周报、总结报告、会议纪要等监理文档,并进行归档。总之,监理平时注意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保证信息的完整性,确保了系统建设的各项活动的可追溯性。

6.本工程建设内容多,涉及到的承建单位及相关部门比较多,没有一方对各分项工程之间的衔接(特别是技术上的衔接)进行总体的把握和负责,各方之间很容易发生扯皮现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方不但担负着建设方和承建方之间的协调工作,还担负着各承建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使工程各方充分协作,有力了促进了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的保证。协调的内容不仅仅体现在与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技术层面的交流和沟通,更多是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对各种管理组织层面的协调。监理方主要通过如下手段进行协调:(1)周例会制度:每周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要求各承建方按时参加,向建设方和监理方汇报上一周项目实施的情况和问题解决情况,汇报下一周的工作计划,并说明工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监理方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2)专题会议:对于工程中遇到的一些技术或业务的重点或难点时,监理方组织召开专题讨论会,进行研究分析和讨论;(3)协调会:对于某项工作各方处理意见不一致时,组织召开协调会,对问题进行客观的分析和讨论,公平公正地做出科学的客观的协调。整个工程监理方组织召开了15次工程监理例会,主持或参加了10次其他专题或协调会,发出监理通知15篇。监理的协调工作,为项目的成功扫清了一个又一个障碍,在关键时刻一次又一次推动了项目的进展,有效地促进了项目的成功。

严格公司出勤纪律,由于后期任务重、人员少,而建设单位要求每天晚上必须召开工程进度协调会,我主动的要求夜间加班,做好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夜间加班至11点已成为习惯,做到了公司提出的24小时监理的目标

回顾一年的工作,出过力,流过汗,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自己仍存在不足之处:有时认为自己行使监管权,不太注重听取施工人员的意见,不讲究工作方式,导致工作中的决策能力有所欠缺,不能很好地、全面地协调工作;考虑问题不够全面。打算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向领导及同事们学习管理协调以及现场技术能力。做到言行要严谨,说话要有依据,给施工单位提建议时要注意把握尺度;严守公司纪律;在文件处理及行文方面多下功夫,以保证行文的准确性和高度概括性。进一步做好工程大事记的采编工作,提高监理月报的实用性;建立完善的各类台帐管理表格,确保各类资料有据可查。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改正缺点,发扬优点,为公司的建设和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在监理工作过程中,得到了相关单位领导的大力支持,各承建单位的相互协作和配合。在此本人谨代表本项目监理所有成员对你们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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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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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各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而增加工作或持续时间。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七条规定监理人应当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北京市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合同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当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当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当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当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当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当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当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 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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