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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总结范文(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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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年度工作总结_工程师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3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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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年度工作总结

篇一:

绵阳市平武县古城中学灾后重建工程经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顺利完工。在此,我代表四川正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古城监理项目部,将本工程监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程概况:

绵阳市平武县古城中学灾后重建工程,由四川第七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包施工。该工程位于原古城中学校区内,为框架结构,其中:教学楼为四层,学生公寓楼为四层,学生食堂为一层,各建筑物屋面均为陶瓷瓦坡屋面,总建筑面积13717.57m2,总造价为4000万元。

二、监理组织机构:

我司根据监理合同和监理大纲,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组建由总监理工程师雷雨,土建监理工程师刘兵、何颖强,水电监理工程师陈文昌组成的项目监理机构于20xx年8月2日进场,对本工程进行监理。项目监理组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坚持“诚信、守法、公正、科学”的宗旨,以“认真、严谨、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实施监理,完成了监理任务。

三、监理工作情况:

1、抓好事前控制,严把开工关。

在整个监理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为主,依据合同和设计文件编制了监理规划,制订了具体的监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内容,行为主体,验收标准及工作要求。

本工程开工前,依据监理规范要求,我们审查了施工单位的资质,现场质量管理、技术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制度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资格、上岗证等。依据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了审查,并相应编制了《监理规划》对工程的测量、定位放线,包括轴线尺寸、水平标高进行了现场复核,进一步明确了监理目标和要求,为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

2、严把原材料、半成品进场关

凡是进场原材料、半成品首先要进行书面检查,即查验合格证、准用证、质保单等,符合要求后进行外观检查,没有异常情况后监理见证取样送市检测中心复检,做到材料进场先复检后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拒绝用于工程上。本工程建筑材料合格证、质保单齐全,对钢材、水泥、石子、黄沙等主要建筑结构性材料都进行了进场后的抽检复验,全部达到合格要求。

3、严格工序检查,强化过程控制

在施工监督过程中,强化了施工工序报验手段,做到先报验后施工,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隐蔽工程的验收我们项目监理部尤其重视,现场监理人员对重点、关键部位进行了旁站监督,如现浇钢筋砼、梁、板、梯、屋面等。

施工中,我们对钢筋砼工程,特别是楼面工程的施工质量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严格的控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我们把钢筋的绑扎制作质量,板的浇筑厚度、砼的配合比、坍落度和养护等方面作为重点来控制,以确保砼的施工质量。在墙体施工中,我们抓了以下关键:一是砖的湿水;二是砂浆的正确拌制;三是砌筑的质量,其中砂浆的饱满度、粘结度、垂直平整度及拉结筋的设置作为关键来监督。

在监理工作过程中,共发出监理工作联系单9份,监理工程师通知单33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3份,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安全、合同管理等事宜每周召开工地例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召开专题工地例会12次。

4、加强事后控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1)本工程在施工全过程中没有发生质量事故,作为一般性质量问题,施工单位通过自查、自检后内部整改;另一方面,通过监理检查发现后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2)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收集整理好各种工程资料,并认真做好自己的监理资料。

(3)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5、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的快慢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按期竣工和投入使用问题。我监理组首先审查施工单位总进度计划,并报业主审核同意后,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总进度计划施工。并根据总进度计划编制月进度计划,一旦发现偏差,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适当调整劳动力、材料、设备、资金,确保工程按计划进度完成。

6、投资控制:

项目监理部按照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实际进度、工程质量对所监理工程进行工程款支付控制。

7、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在监理过程中,项目监理组始终把安全监理作为工作重点,贯穿于监理工作的全过程。并参加了长沙县建设局组织召开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研讨*。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定时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文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

通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共同努力,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该工程已基本按合同完成。工程技术资料已按要求整理,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规范及使用功能要求。预祝平武古城中学灾后重建工程顺利通过验收。

在此,对平武古城中学、成都大陆设计研究院、平武县质量监督站等参建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篇二:

xx公司x小区,小区建筑面积约x平方米,共有二十四个单体工程,其中包括小高层1~5#楼、多层6~24#楼及地下室a、b和水泵房工程。有毛石排水沟、毛石挡土墙、护坡及山地建筑。监理单位为上海申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标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自XX年8月1日正式开工以来,我单位依照业主提供的施工图和业主的具体要求,按国家有关建筑法规和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理。

我单位进场后主动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并告知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协助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施工单位进场后,审查了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相互间的安全协议。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与资格进行了审查,并检查了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重点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了审查,并结合施工施工现场死机,组织对进场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交底,同时认真做好有关交底会议纪要。

在审查和协助其他方的同时,我单位编制了安全监理方案及起重吊装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对监理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重点介绍安全监理目标、工作要求及安全监理人员等。

我单位现场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施工机械、设备,以及现场搭建的安全设施,包括电焊机、起重机械等,均经现场安全监理检查合格后,才进场使用。

协助建设单位建立并有效坚持每周工地例会,以及不定期的施工安全专题例会制度,并就会议有关工作布置、计划要求,以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进行积极协调,检查、督促落实。我单位已建立并实施‘监理工作月报’制度,针对当月施工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以及监理工作实施开展情况进行相关评述和报告。

我单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施工过程中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会及时向施工单位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并同步提交报告业主。针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而组织实施的各类专项检查工作,均以‘监理检查专题报告’形式,就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落实整改的具体要求和完成情况,及时书面报告业主。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隐患的,能积极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同时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确认。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在巡视检查和旁站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事故隐患,及时指令解决,使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时到岗,并有效开展工作。同时监督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督促施工单位从制度上、组织上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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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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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电力工程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及条文,承担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兹就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总价_________元。其中工程设计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土建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安装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合计监理费_________元。

3.责任期限:从基本设计(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开始计算起,至_________装置通过_________小时运行后6个月。

4.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基础),协商解决

(1)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通用条款;

(2)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附件,即:本章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本章附件b-甲方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本章附件c-报酬和支付。

(4)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5.考虑到下文提及的甲方对乙方的支付,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将遵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

6.甲方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承担责任,按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7.乙方不得将属于甲方产权内的财产、土地、房屋、设施对外转让、出租、变卖。乙方临建拆除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包含在质量保证金之中),施工队伍人 员完全撤离电厂并将各种房屋,土地归还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8.乙方拉运材料,设备离开_________时,应经甲方批准同意;甲方材料节余部分应完全归还甲方。

9.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所建的各种生活,生产临建拆除后,必要时乙方应恢复原来的功能和原貌。

10.未尽事宜,双方根据需要,经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合同。

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提交监理总结,结清监理报酬后自然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正本要求每页小签),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双方各执五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a 服务范围

1.监理工作主要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对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在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协助业主进行以控制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监督、管理、协调等服务,使本工程项目全面地实现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

2.监理工作范围为_________设计,土建及安装工程建设,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图核查、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调试直至竣工验收,达标投产等过程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包括上述_________岛内的工程设计、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性能试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的监理等内容。监理的具体工作包括如下:

参与监理合同签订后有关分承包商的招标,评标,参与核查有关招标文件,参加合同谈判工作。并提出监理意见。

参与主要辅助设备的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

核查设计单位提出的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主要设备材料清册 设计图纸等)是否符合甲方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有关规程,规范,标准。

核查施工图一,二级图和与主体工程的水,汽,电等的接口配合与确认,协调施工图计划进度。

按照业主与脱硫岛总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协助甲方编制项目年度资金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审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提出意见。

参与施工图交底,参与图纸会审,并提出监理意见。

核查设计变更,并提出监理意见。

对施工图交付进度进行核查、督促、协调。

主持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评。

主持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核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核查总承包商根据甲方制定的里程碑计划编制的一级网络计划和二级网络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协助甲方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措施。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监督安全文明施工状况。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

审查承包商质保体系文件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并监督实施。

负责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并督促实施。

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质量和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并对原材料,构件的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确认。

按验收标准核查主要安装用材料,设备质量,提出有关验收问题的监理意见。参加包括主要辅机等检查设备保管办法,对设备的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对检验发现的设备,材料缺陷及施工中发现或产生的缺陷提出处理意见报甲方并协助处理。

为保证工程,设备的质量和技术要求,所需要的工作联系、收资、调研等外出活动。

制定并实施重点部位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的工程质量监理计划,监理人员要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停工待检点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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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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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对白水县华夏购物广场施工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防止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依法管理的原则,在甲乙双方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有权要求乙方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并进行复查。

2、监督、检查乙方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等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3、纠正乙方人员违章、违规、违纪行为。乙方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甲方有权给予制止或予以扣减监理费。

(二)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承担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2、支持乙方按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大纲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本工程实施安全监理,并对乙方自身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与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4、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5、定期参加乙方组织的监理例会,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推广优秀的安全管理经验。

6、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及时传达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受甲方委托,乙方有权对所监理工程的安全施工条件、设备、材料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等进行监督检查;

2、有权对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及规程措施、施工单位各类证件等进行审查;

3、有权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影响安全的技术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4、有权随时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整改;

5、征得甲方的同意,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

6、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7、对施工现场出现的“三违”现象有权及时制止。

(二)义务

1、受甲方委托,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管责任。

2、签订监理合同后,要进行全员安全教育,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须经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

3、监理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规章及规定。包括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规,如《安全生产法》、《劳动保护法》、《安全施工管理条例》等。

4、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

5、按时组织召开监理例会,配合甲方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填写反应现场实际情况的监理日志,按时上交(报)监理周报及月报。

6、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等原因而造成事故的相关费用。

7、监督检查(要求)施工单位是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否遵守国家有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是否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发现施工单位在安全方面与国家相关规定或施工合同要求不符的要及时制止,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8、检查落实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并严格按规定执行;

9、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是否合法有效,并进行备案。

10、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包括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技术、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查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并有效;审查施工作业人员是否已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件后上岗作业。

11、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及时制止并纠正违规施工作业。

12、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投入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13、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现场施工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并建立安全生产值班记录台账。

14、审核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包括审核施工单位是否成立现场安全施工领导小组,组织以安全生产为核心的现场安全施工活动;审核施工单位是否有明确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审核施工单位是否有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审核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并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是否适应施工方案要求及场地环境和条件要求,并符合安全法规标准;对施工单位所辖施工区域、生活区域的治安、消防、安全用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落实整改结果。

15、检查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是否到人,各项经济指标是否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奖惩办法。

16、检查落实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7、对现场要定期组织检查,并有记录。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其整改情况;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乙方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乙方应当立即向甲方汇报。监理过程中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18、检查落实施工单位按照本工程特点,是否制定有工程实施中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相关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因乙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其相关职责的,按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调减相应监理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要求赔偿甲方相

应损失。

四、附则

1、本协议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补充附件,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如有与国家法律和法规相抵触之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双方各执贰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有效期限与该工程监理合同期限一致。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公章) 有限公司 (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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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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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年月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于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 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 日,支付乙方 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 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 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 年支付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 年的按 年计算,最多不超过 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

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 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 年的按 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 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 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七条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盖章) 签证员(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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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监理工程师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师,工程,个人,全文共 1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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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全体职工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圆满完成了xx年监理任务,实现了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双丰收,在项目部的正确领导下,在总监以及总监代表的合理安排下,以公司质量目标为工作目标,本着“团结拼搏、开拓务实、科学公正、敬业奉献”的企业精神,通过一年的努力,本人基本实现了本年度的工作目标,主要包括日常监理和竣工验收工作、以及正在监理的前期信息管理的工作。作为监理公司的一员,现将本年度工作、学习情况向领导作以下汇报:

20xx年1月-10月本人主要担2#、7#楼的监理工作,由于后期人员少又承接了5#楼以及室外园林绿化监理工作,我始终坚持以一个合格监理人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吃苦耐劳精神;工作态度严谨,思想品德端正;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分配,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尽职尽责,认真完成监理部交给的各项工作。日常工作中能高标准严要求自己,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站在公正的立场上,独立地解决实际问题。生活中,能够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帮助有困难的同志解决生活与学习上的难题。

工地在合同以及现场管理方面较为混乱。个别项目在未招标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就组织施工单位开始施工、施工单位的施工力量较薄弱、施工队伍繁杂,例如:7#楼后期装饰装修工程在开工前未报送任何资料(分部工程施工技术方案、人员报验申请和设备报验申请以及分部工程开工申请等),施工队伍甲方单独分包多达十几家,交*作业复杂,缺乏统一的管理,导致了现场管理较混乱的局面,因人员和设备均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导致进度缓慢。由于施工单位技术力量及经济实力较弱,本人积极给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施工工序出谋划策;发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避免了成品的不合格率的降低,加快了工程进度。

严格公司出勤纪律,由于后期任务重、人员少,而建设单位要求每天晚上必须召开工程进度协调会,我主动的要求夜间加班,做好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夜间加班至11点已成为习惯,做到了公司提出的24小时监理的目标。

20xx年11月至12月本人被调至工地,承担现场管理以及信息管理工作。

作为信息管理,首先明确了其特点:①、信息量大,关系复杂;②、信息管理要求系统、严格,避免疏漏。信息不仅是监理工程师实施控制的依据又是监理决策的依据,还是协调项目建设有关单位的重要媒介。来自业主单位、承包商、设计单位、地质单位的文件或资料名目众多,为方便查询就需要对其进行一定的分类和汇编,这项工作做起来比较复杂。我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做此项工作的:

不同单位的来往文函分别统一编号、登记,然后填写收文记录,按照专业、负责人交于文件阅处人,并及时催促按期处理完毕。现场资料是由现场监理统一负责管理的,我已督促应及时移交,但这项工作仍是空白。因此现场类资料方面的管理制度仍需完善和加强。为方便编写会议纪要,基本上每次会议都按时出席,并做好记录。因为纪要是会议内容的精辟阐述和高度概括,高于会议纪录。这中间涉及至口头用语向专业术语的转化问题,凡是不懂的我都会积极向同事们请教,争取将工作做得趋于完善,使会议纪要的错误率降至最低。监理月报的大部分数据是来源于监理日志。在做月报之前,需要认真的研究监理日志,其中的细节必须得吃透,只有这样才能将月报做到完善。

回顾一年的工作,出过力,流过汗,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自己仍存在较多的不足之处:有时认为自己行使监管权,不太注重听取施工人员的意见,不讲究工作方式,工作方式不够灵活;由于知识面不广和对规范及监理程序理解的不够透彻,导致工作中的决策能力有所欠缺,不能很好地、全面地协调工作;统筹安排能力较差,考虑问题不够全面。打算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向领导及同事们学习管理协调以及现场技术能力。做到言行要严谨,说话要有依据,给施工单位提建议时要注意把握尺度;严守公司纪律;在文件处理及行文方面多下功夫,以保证行文的准确性和高度概括性。进一步做好工程大事记的采编工作,提高监理月报的实用性;建立完善的各类台帐管理表格,确保各类资料有据可查。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改正缺点,发扬优点,为公司的建设和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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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程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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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建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xx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内容:本工程雨水管道一条、污水管道两条、污水压力管线一条,位于郑州市木木地方。道路全长20xx米,道路宽60米,双向八车道。路面结构采用18厘米厚石灰水泥稳定土,36厘米厚水泥粉煤灰稳定碎石,6厘米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5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厘米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0.6厘米厚乳化沥青下封层(不计厚度)

计划工期:360天

质量目标:合格

工程投资:1700万元

二、监理组织机构和设施投入

本工程成立由 任总监理工程师,由 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任专业监理工程师, 任监理员的组织机构,总监受公司委托和业主授权全面负责本工程的监理工作,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行使各自的职责。

根据本工程特点,为了便于更好地完成监理工作,特自备全站仪、水准仪各一台,电脑一套,打印机一台及其他检测工具等,从开展监理工作中已证实可以满足需要。

三、合同和信息管理

监理项目部在合同和信息管理方面主要注重以下几方面工作:首先,进行与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包括对合同各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信息的收集、分类存档和整理。其次,随时向业主提供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安全及合同等方面的信息情况,并每月提供月报和报告;建立工地例会会议制度,整理各类会议纪录;督促承包商及时整理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等,这些工作的开展为工程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施工概况及对承包商的评价意见

施工方对工程质量较为重视,各工序完工自检后能按照规范要

求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建立了完备的质量保障体系和质检制度,对构配件及应送检项目材料积极配合我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抽样送检,所送检材料检验合格,能用于本工程;内业资料及时跟进,对监理工程师指出的问题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有力地保障了工程质量。

五、工程质量控制及评价意见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首先,监理方认真熟悉了解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计划、施工方案进行了审查,参加了设计交底、工地交桩以及图纸会审。

参加了对工程基准线、坐标网、控制桩和水准点的现场交底,并对水准点、控制点进行了复核。检查了开工条件,如承包商工、料、机落实、进场情况;水泥、钢筋、砂、石料及预制管构件、主要外购件的质量及有关复试资料,对部分供应厂家进行了实地考察,见证了复试试验,构配件质量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适用于本工程。

召开首次工地会议,明确了施工过程中业主、承包商、监理方三方各自的职责和监理工作管理办法。编制了详细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为我们开展监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在施工中要求承包商建立起完善的质量检测体系,必须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通知相关主体单位验收,经监理签认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水准点、控制点、基准线的测量、复核管道中心定位、复核工作,并检查其有关记录,在施工单位上报复测资料的基础上,对临时水准点等进行了复核,其结果均在误差范围内。同时,多次抽检了管道中线的控制点、中心桩、检查井位置,确保其准确性。

在沟槽开挖工序中,检查了承包商沟槽开挖坡度、安全,沟槽排水、支撑措施是否落实,重点控制沟槽不得受水浸泡,防止槽底土体扰动和超挖。

会同业主、地勘、质检、施工等五方主体对沟槽进行验收,验收过程各数据我方均做详细记录,在抽检垫层、平基的厚度及高程无误后,才允许施工单位进入管道安装工序的施工工作。

管道安装工作重点检查管底坡度是否倒流水,管道中心线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对管内底高程进行检测,同时,随机抽取了以上各道工序的混凝土质量,见证了试块试压,全部达到设计要求。

通过巡视的手段,对全线检查井砌筑质量进行检查,发现有通逢、灰浆不饱满,抹面有空鼓、裂缝等现象的,均要求施工单位返工,质量达到相关规范要求。承包商充分意识到回填质量的重要性,本次工程的回填土施工单位均自觉分层夯实,我监理方见证了回填土压实度试验,回填过程中现场监理全程旁站,严把质量关,回填土压实度达到了设计及规范要求。

(三)资金投资控制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工程中采用的原材及构配件进行多方价格对比考察,要求施工单位使用质量达标,价格低廉的产品。

根据设计文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沟槽开挖、施工便道的各类数据按实际情况签证,并做好相应资料的存档工作。

(四)竣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

根据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会同相关单位对所有井段分段做闭水试验,试验结果渗水量均在允许范围内,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六、施工阶段的工程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的总任务就是在满足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要求的基础上,编制或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对其执行情况加以动态控制,跟踪检查施工项目按期竣工并交付使用。我方工作重点是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施工总进度计划应确定分期分批完成的项目组成,各工程项目的开工、竣工顺序及时间安排,全场性准备工作,特别是首批准备工作的内容与进度安排等。随时了解进度计划执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帮助承包商给予解决,特别是承包商无力解决的内外关系协调问题。及时检查承包商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报表和分析资料,同时进行现场实地考察,核实所报送的已完项目的时间及工程量,在对工程实际进度资料进行整理的基础上,我方将其与计划进度对比,以判定实际进度是否出现偏差。如果出现偏差,我方进一步分析此偏差对进度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及产生的原因,以便研究对策,提出纠偏措施,对承包商申请的已完工程分项工程量进行核实,在监理工程师通过检查验收后签发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

七、施工阶段工程投资控制

本工程投资控制的原理是把计划投资额作为投资控制的目标值,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定期进行投资实际值与目标值比较,通过比较发现并找出实际支出额与投资控制目标值的偏差,然后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证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首先,我方熟悉图纸、设计要求、标底标书,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并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预算,定期、不定期进行工程费用超支分析,并提出控制工程费用突破的方案和措施。认真、慎重对待工程变更、设计修改,严格经费签证,及时对完工工程量进行计量,及时签证支付进度款。

八、安全、文明施工控制

安全、文明施工是保证工程能否顺利地在额定工期内按时、保质完成的重要条件。我方对此紧抓不懈,督促承包商在施工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我方督促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我方检查其特殊工种合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操作人员上岗前,要求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督促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并组织人员定期检查和验收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和电器设备等,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九、体会、经验、建议

1、业主的支持是保证工程顺利完成的基础: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业主领导对监理方在各方面都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协助,积极支持监理方的各项管理措施和监理手段,为工程的顺利完成提供了保证。

2、协调、沟通的重要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很多的协调沟通工作要做,一个成功的监理项目部既要严格监理工程,也要同承包商建立良好的监理和被监理的合作关系,站在不同的角度为了一个共同目的,做好各自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出色地控制好质量、进度、投资等各项指标。

3、监理项目部自身建设:监理工作需要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和扎实的理论水平,综合素质要求很高,要做一个优秀的监理工作者,只有取彼之长,补己之短,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把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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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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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与监理人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

总投资: 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 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 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 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共计______个日历天。______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两份。

委托人: 监理人:

地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委托代表人:(签章) 监理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珠市口支行营业室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20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部分 标注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各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⑴“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⑵“委托人”设置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⑶“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⑷“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⑸“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⑹“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⑺“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⑻“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而增加工作或持续时间。

⑼“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七条规定监理人应当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⑽“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⑾“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北京市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字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何同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字应当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当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当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当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当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 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 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当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 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题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保环境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做出书面报告。

(7) 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实现报告时,则应当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做出书面报告。

(8)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 工程施工进度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章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11)监理人有权及时向委托人获取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如:工程量洽商变更、材料采购及工程拨付款等重要信息、资料,委托人应当给予支持。

(12)所有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应当通过监理人的审核和签认。

(13)工程竣工时,如委托人未按规定支付监理报酬的90%,监理人可不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竣工文件。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当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应当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当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的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节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离婚不离婚是人家自己的事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既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当进一步约定相应的延长合同。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人应当将影响监理的重要信息、资料等及时通知并提供给监理人。

第三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承担费用为监理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应不低于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二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三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以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7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四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定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既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合同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当有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7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二条及第三十三条以暂时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一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八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7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14天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四十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一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当向监理人按合同专用条件利息(不低于同期银行利息)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三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四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五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有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有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是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当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加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九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到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1、国家现执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2、北京市现行的法规和规章;3、国家现行的规范和标准,北京市现行的规范和标准;4、本工程的设计文件;5、本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加工订货合同、分包合同和监理合同;6、北京市现行的工程计价相关文件规定;7、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文件。

第二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包括保修期),本工程施工图纸上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理、进行工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等工作,汇同建设单位协调与本工程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审查施工方的工程结算,督促施工方做好施工资料归档工作。

第三条 设施及剩余物品移交委托人的时间和方式:

第四条 外部条件包括:

委托监理人的协调工作和报酬为:

第五条 委托人应当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应予本工程设计交底前七日,向监理人提供本工程的设计文件。

第六条 委托人应当在24小时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七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

第八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

补偿金额:

第九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___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当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___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当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十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除税金)]: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十一条 保修期间责任:监理人负责保修期间的监督协调。

第十二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此报酬参照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费收费标准670号文件确定):

本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 万元监理报酬按照工程总造价______的费率取费,监理报酬为 ______元整,包含监理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监理报酬合同金额的60%作为合同预付款,预付款为 _________元整,中期款金额合同报酬的30%为中期款,中期款为______元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报酬合同金额10%的尾款,尾款金额为______元整。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

附加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第十三条 滞纳金标准为每日历日; 万分之三 。

第十四条 双方同意用 人民币 支付报酬,按 / 汇率计付。

第十五条 奖励方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再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双方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一、监理师应认真负责的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

1、如果委托人认为监理师不能胜任本工程监理工作,监理人应无条件更换能胜任本工程的监理师;如果监理师在工作当中不能够认真负责的对本工程监理管理,每发现一次,监理人应对委托人进行合同金额3‰补偿。

2、监理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监理协调会,定期协调会每周召开。

3、监理人员的工作联系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监理人员的工作联系电话为:

4、监理人应对驻现场监理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在监理服务期内为派驻到项目所在地的人员办理人身和自有财产的有关保险,并承担有关费用,保险时间内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延长,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单位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5、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必须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必须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二)、监理机购及监理人员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守则,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 不得向承包人推销材料、设备,或有倾向性、排他性地变相推销;

2. 不得对材料用量、工程量进行虚假签认;

3. 不得不合理提高施工难度及增加材料用量,以增大施工费用,获取不正当收益;

4.不得向施工单位介绍分包商或推销材料、设备等;

5.不得故意刁难承包人以谋取私利,损害建设单位的合法利益。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期,监理工作时间顺延,不可抗力包括;

1. 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

2. 政府行为 :

3. 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四)、 监理人员组成、人员资质及现场人员安排情况,作为本合同附件,监理部人员调整必须征得委托人同意。

补充条款:隐蔽工程验收中必须通知委托人到场参加验收,验收完毕后应向委托方提供验收报告,监理人应向委托方提供监理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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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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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词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各执______份。

业主:(签章)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8)“月”是指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八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 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 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 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十六条 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和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 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第十八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业主的权利

第十九条 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定权;

第二十条 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一条 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业主同意;

第二十二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三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五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数(除去税金)。

第二十六条 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监理单位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单位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支出。

业主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 业主如果向监理单位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单位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 由于业主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二条 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单位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业主。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第三十三条 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

当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单位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业主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三十四条 监理单位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业主又未对监理单位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2条或第33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半年时,监理单位可向业主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业主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 监理单位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三十六条 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酬金

第三十七条 正常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三十八条 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单位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三十九条 支付监理酬金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条 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业主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一条 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经业主同意其所需费用随时向业主实报实销。

第四十二条 监理单位如须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范围以外,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四十三条 监理机构在监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经济效益,业主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四十四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五条 除业主书面同意外,监理单位及职工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六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 合同适用的法规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业务:

第八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业主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十条 业主应在______天内对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监理单位自备的,业主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如下:

第十五条 在监理期间,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_________名职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并免费提供______名服务人员。

第二十五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七条 业主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单位的酬金。

业主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酬金:

业主同意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酬金:

第三十九条 双方同意用________支付酬金,按____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三条 奖励办法:

第四十六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业主与监理单位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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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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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建工程的质量是质量控制的重点之一,我们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要求充分夯实地基,要求水泥石粉配比符合设计要求,要求垫层混凝土振捣密实。尽管对施工单位进行了交底,检查发现水泥石粉厚度不够、地基夯实不够,垫层混凝土振捣不密实,我们及时下达停工令。道路排水是道路施工成败的重要因素之一,我们在会上预先说明并施压:凡是道路积水的一律不能验收。

乔木种植的质量是本工程监理的重点之一,监理人员参加了验苗,保证了细叶榄仁的树径要求,由于该省大搞建设,绿化工程项目多,苗木供应紧张,细叶榄仁假植苗的采购存在相当大的困难,严重影响了工期,我们根据工程特点、种植所处的时间,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建设单位的设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同意施工单位采用地苗,但要求施工单位在清明节前种下去,结算按地苗进行。仁面子苗找不到,我们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最后确定采用秋风树假植苗,规定采用新苗结算,且新苗的单价不能高于原苗单价。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同一地点苗木规格基本一致,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浇水养护。要求施工单位按图纸要求施足基肥,根据工程特点、土质情况,同意使用蘑菇肥,要求施工单位在电信大楼附近做一块施肥样板,经过同意后再大面积施肥。检查发现有些树歪了,我们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扶正,并用竹子牢固固定,对于部分成活不好的细叶榄仁,我们要求施工单位改种其假植苗。

逐颗检查细叶榄仁等的成活情况,对未成活的细叶榄仁等列表统计,记录数量和具体位置,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更换,更换的苗木要求假植苗。配合街道办、园林所工作,督促每个标段施工单位配备洒水车一台,每天至少在9:00之前洒水一次,对长势不好的草木要求施肥。

一、投资控制工作

项目监理部按照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实际进度、工程质量对所监理的各项目进行工程款支付控制

二、进度控制工作

项目监理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按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查,经与业主协商并征得同意,对施工单位不合理的工序安排提出意见,要求调整,使进度计划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项目监理部组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到现场解决问题,及时处理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在会上要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高效、快捷地开展工作,在第一时间回答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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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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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监理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的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

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

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

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

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1

5.

第三方是指除发包方、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条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2.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的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的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需要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的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合同予以确认,经合同确认的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四条 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从签订合同后第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二)工程监理

1.监理范围:本合同监理属于下列第_________项:

(1)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2.监理内容: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3.建设监理: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1)本合同生效时,发包方向监理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2)工程进度过半时,发包方向监理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向监理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4)如果发包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____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4.工程监理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 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监理合同书

3.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4.合同条款

5.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6.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第六条 监理方权利义务

(一)监理方义务

1.向发包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建筑机械、设备的经营活动。

2.监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发包方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发包方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监理方使用发包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发包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发包方,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5.监理方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6.监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7.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监理方不得与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其他利害关系。

9.监理方与承包方串通,为承包方谋取非法利益,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工程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工作职业规范,公正、及时地处理监理事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监理方权利

1.发包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方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发包方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

(7)报经发包方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方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方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监理方在发包方授权下,可对任何

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发包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发包方批准时,监理方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发包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方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3.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发包方或

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方提出,由监理方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发包方和

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方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第七条 发包方权利义务

1.实施监理前,项目法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2.发包方应该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发包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监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方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4.发包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6.发包方应当将授权监理单位的监理权限,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

第三方,并在与

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7.发包方应当为监理方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写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8.发包方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订权。

9.发包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需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10.监理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1

1.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 1

2.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八条 监理方责任

1.在监理方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期限,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2.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方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应当向发包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数(除去税金)。

3.监理方对

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4.监理方向发包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发包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5.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当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九条 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发包方如果向监理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发包方或

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发包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3.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方应当立即通知发包方。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4.发包方如果要求监理方部分或全部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内通知监理方,监理方应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当发包方认为监理方无证当理由而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致命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发包方发出通知后21天内每收到满意答复,可在

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5.监理方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单据,而发包方又未对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4点已暂停执行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监理方可向发包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

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6.监理方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7.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二条 合理化建议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奖惩

1.监理方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并可处以罚款。

(1)未经批准而擅自开业;

(2)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3)转让监理业务;

(4)故意损害项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2.监理工程师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1)假借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工作;

(2)出卖、出借、转让、涂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单位兼职。

3.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4.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5.由于监理方的合理话建议而使发包方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其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颁布的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监理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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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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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 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

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

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

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

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

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X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X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盲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

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

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

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

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

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____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____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____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

第三十三条及

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____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

第二份通知发出后____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

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____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

第一个通知发出后____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

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____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X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X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补偿金额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向监理机构提供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提供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___支付报酬,按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略)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特征

1.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作为委托人必须是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落实投资计划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作为监理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并且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应与单位资质相符合。

2.监理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3、委托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所签订的其他合同,如勘查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产生新的物质或信息成果,而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凭据自己的知识、经验、技能受业主委托为其所签订的其他合同的履行实施监督和管理。因此《民法典》将监理合同划入委托合同的范畴。《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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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施工工程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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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x县政府业务用房工程建筑面积8492.64㎡,建筑高度为19.2米,框架结构五层,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结构设计年限为50年,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分类为标准设防(丙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

目前x县政府业务用房自四月六号开工以来,基础工程已经完成。主体结构与七月底进行封顶,二、三层墙体砌筑已基本完成,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整个工程的墙体砌筑于今年十月份完成。部分抹灰及部分安装工程于今年底完成。

x县干部周转房工程主要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四层,总建筑面积为1965.24㎡,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结构设计合理年限为50年,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裂度为七度,地基设计基础等级为丙级。

x县干部周转房自七月六日开工以来,基础开挖已完成,基础承台及基础框架柱已完成,预计七月底基础完成,九月中旬前主体封顶,十月中旬前填充墙完成及部分抹灰完成。

二、监理人员的工作情况

根据监理服务合同要求,自双方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后,确定项目质量、进度、投资监理总目标,成立了工程项目监理部。按照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分解监理项目表,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使监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确保监理任务的顺利实施。

在业主及公司的大力支持下,本工程各项监理工作进展顺利。在整个监理的工程中,我们加强和规范了监理的自身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工程的质量和合同的认真执行。

在严格监理的同时,我们针对该工程施工所出现的问题及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加大了“严格监理”的力度,加强了巡视旁站力量;多提合理化建议,加强了“事前监理”和“主动监理”,在监理过程中,做到了隐蔽工程、重点部位100%旁站,平时反复巡视,把工程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工程监理管理

总体开工报告及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审批:我监理部严格按照确保工期和质量、满足承包合同的条件要求,审核承包人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投入,审核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确保质量的具体措施以及承包人质检体系的建设情况。

分项工程工序交接是监理日常工作及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的一个重点,监理部首先对上道工序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经过处理后满足有关要求,才允许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监理部对本工程进场材料的出厂质量证明书与现场所进材料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都进行了严格核对。原材料到场后,承包人的复检及监理抽检严格按照规定的批量进行,做到不漏检和明确材料的使用部位。

旁站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现场及时口头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问题较严重的或承包人不按要求整改的,监理部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所有发现的质量问题均在监理部的督促下,得以整改和完善,做到了指令的闭合。

四、工程进度管理

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阶段性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等。监理部综合考虑了合同工期要求,考虑对保证工程质量有利的原则,针对完成计划所需要的合理人工、材料、机械投入,对承包人的保证计划完成的施工方案、保证完成计划的质量保障等,监理部都详细的审阅后进行合理的调整性批复。工期紧张时要求施工单位倒排工期和承包人投入必要的设备、人力、物力、财力以科学组织、严格管理,来保证正常的施工进度。

五、廉政建设和安全管理

监理部在廉政建设、文明施工、安全、环保等方面积极按照业主及上级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并定期组织召开相关会议,使得每个监理人员都能做到廉洁、公正的开展工作。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整改结果进行全程监控,本工程截止目前未发生安全事故。

总之,在施工监理工作中,我们把握了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做到了预防为主,始终严格控制,把好了质量关,工程安全、可靠,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我们将以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克服不力因素,加大工作力度,为业主交一份满意的工程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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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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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_月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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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程监理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个人,全文共 3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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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年开展监理工作以来,根据前期及以往安全工作经验教训,监理部按照与交建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既定目标,本着对参建各方负责的态度,不遗余力的履行合同、兑现承诺,严格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监理工作。同时,紧密结合交建司安全工作、活动的指示和要求,协助交建司安全部督促承包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查承包人制定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活动,做好业主、承包人及地方监管部门间的安全生产协调工作,持续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目标。目前,已圆满完成20_年安全监理工作任务,现将本年度进场以来的安全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监理部安全保证体系建设情况

1、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0_年进场至今,监理部第一责任人和专职安全工程师,其他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成员全部齐全到位。监督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明确各分部项目监理工程师“管生产的同时必管安全”,负责组织或参与各类安全检查活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监理部加大了安全巡视检查频率,确保了安全巡查和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有效连接,进一步促进了监理部各项安全工作的开展,加强了监理部内部安全管理及对承包人安全生产的监管能力。

2、加强内部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理标准

监理部利用业余时间,开展了多次的专题安全学习和教育,通过放映幻灯片、讲解实案例、组织应急逃生演练等多种形式,形象生动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通过专题例会或监理周例会传达国家安全生产动态以及上级部门安全指示和要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监理工作中应用,极大提高了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监管能力。

3、各级人员团结协作,共同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监理部明确要求:全体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开展监理活动的同时,必须遵守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建设施工方安全监督和检查,严于律己。要积极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严格控制承包人安全生产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协调,对于较大隐患,通报施工单位负责人的同时向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汇报,共同应对和整改。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项目没有通过监理部安全检查验收合格的,不允许开工,严格规范施工程序,加大对承包人的安全监管力度,有效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营造出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逐步改进实施

20_年是北环线各项工程施工的高峰期,桥梁工程施工防洪度汛、场内公路工程施工、临时用电、高边坡防护、脚手架搭设、钢模台车安装运行、桥梁灌注桩施工、架桥机拼装吊运等特种设备使用,跨专业、战线长、施工作业点分散,安全生产任务十分艰巨,针对上述特点,按工程施工顺序划分阶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并在工作中结合实际施工进度安排,适时调整管理重点,逐步实施完善,为全年安全监理工作尊定了坚实的基础。

2、密切配合业主安全管理,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按照《监理合同》及《安全生产责任书》管理目标,监理部始终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工作理念,密切配合业主安全管理,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及时准确地传达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要求,积极督促承包人落实和执行,协助业主开展季度安全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度例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强化措施考核等各项管理工作。全年有效处理业主下发的安全类管理文件17份,安全类工作联系单6份,并做到及时传达督促落实。

3、继续加强对承包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审查

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监理部在对承包人20_年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程序、过程和资源的审查力度,包括组织机构调整申报、安全生产指导性文件的适时增补和修改、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审核、特种设备进场检验检测、危险源识别评价、风险分析和控制的更新、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的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复查记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和总价等,有力保证了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4、适时开展危险源辨别,督促落实预防控制措施

承包人投入的机械、设备、人员以及施工点面随着工程进展不断发生改变,安全隐患随之增加。为此,交建司安全部及监理部及时督促承包人适时开展危险源辨别活动预见安全风险,及时下发《监理工作指令》及《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要求承包人提前预防事故的控制措施。另外,协同交建司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查处承包人在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上存在的较大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下发《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责令承包人限期整改,对于不能按照要求期限彻底整改的,除继续要求整改外,按照巴中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给予经济处罚或通报批评,直至停工整顿。

今年进场以来,监理部共下发安全类《监理工作指令》4份,《安全隐患整改指令》1份,安全检查通报1份,跟踪落实整改、复查闭合隐患16项次。

5、重点和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项目的安全控制

根据巴中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本年度承包人存在的重点和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项目包括:冬季施工防火防滑防坠落、雨季施工防坍塌触电防雷击、防洪度汛、现浇箱梁脚手架、桥梁桩施工高处交叉作业、拼装架桥机吊运等特种设备使用、高边坡下的基坑支挡结构、现场临时用电等。监理部适时要求承包人对重点和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项目提前做好危险源辨别和分析,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预防事故安全措施》,并实行专项安全检查验收制度,现场做出检查验收和记录,未能通过安全检查验收的施工作业项目,或专项验收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未能彻底整改前,现场监理不予该项目开工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定期组织参与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及安全例会

今年进场至今,由监理部组织定期安全大检查3次,例会2次。每次安全大检查均结合当月施工生产特点,分别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转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检查外,对“冬末春初高边坡稳定”、“强制标准宣贯”、“防洪度汛准备”、“雨季施工安全措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稳定”、“冬季施工安全措施”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也做出重点检查。查后于现场工区及时召开总结会,对施工单位存在体系资料不完整、体系运行不正常、安全生产隐患、文明施工不规范等问题及时下发检查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执行,检查、复查结果均留有记录和影响资料,以备归档和查验。

7、督促、检查、落实防洪度汛及季节施工安全措施

监理部对承包人制定的防洪度汛预案和季节施工安全措施适时进行了专项检查。汛期,专项检查承包人的挡土墙施工、桥梁下部钢筋安装,各类防洪物资准备,汛期值班人员和制度的落实,生活、办公场地及施工现场排水系统疏通情况,并加强了对高边坡以及简易工棚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检查;春冬季节,督促落实预防人身伤害、防火爆炸、防中毒和防交通事故的“六防”工作,雨季,督促落实防洪灾、防内涝、防触电、防坍塌、防雷击、防中毒的安全工作,并加强了对深基坑开挖、特种设备、高处作业、交通运输、临时用电及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的监控,强化做好施工人员的季节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保汛期和季节施工安全。

三、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1、我监理部安全内业资料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归档不及时、台账更新不及时、未严格执行内业资料收集、整编、归档(整改措施:加强对档案人员的培训,时常组织不定期检查);2、安全监理工程师任务重,工作有疏漏,相关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素质偏低,安全监管能力存在不足,(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20_年安全生产局势及安全监理重点

20_年,监理部将在各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探索和开拓安全监理的新思路,以科学、公正、守法、诚信为准则,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充分吸取20_年度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彻底消除安全管理漏洞和遗留的安全事故隐患。严格审查承包人协作队伍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充分调动各级涉及安全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兑现安全奖惩。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做到人人须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常识,充分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真正做到“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坚持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两手抓、两手硬,保障安全费用和安全资源的有效投入,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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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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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第一章 词语定义及解释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5)“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监理单位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也同时承担其相应的合同责任。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章 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

第三条 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第三章 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

第五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六条 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第四章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 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九条 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其中,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第十一条 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现场监理人员在有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指示、签证均被认为是监理机构所发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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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程监理个人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个人,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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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对于我来讲可谓是人生经历的一个转折,在公司组织下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相关的新规范、新标准、新工艺,交流监理工作心得,使自身的道德素质和职业能力不断提高,保证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作为一名年轻的工作者,对待工作我不敢有丝毫松懈,要求自己做到手勤,要多记笔记,多做记录,尽量把工作中的得失和每次出现的问题记下来以吸取经验教训;口勤,要多问,遇到疑难问题或工作中遇到困难就虚心向老同志和有经验同志请教;耳勤,多听取同事们及各方意见。

20xx年服从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调到内蒙古中环光伏项目监理部,从事资料员及监理员工作,认真学习当地的地方标准及资料表格,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严格把关,工程技术资料齐全,目录清晰。坚持做好工作日志,为月报提供素材,从而增加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

认真熟悉施工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本工程长192m,宽86m无沉降缝,采用后浇式膨胀加强带,使超长工程达到统一整体。在王总监及各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进行测量验线、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并做好旁站记录;控制进场材料,严格见证取样复试制度,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

认真学习工作知识。在学习方法上做到在重点中找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例如:本工程的特点:进口材料多(单晶炉等),掌握它的材料性能及施工方法;设备系统多(单晶炉、十一万伏变电站系统、纯水系统、氩气系统、真空系统、酸排系统、新风系统、风淋系统、IT系统等),认真学习它的施工工艺及个系统的联动智能控制及生产流程。对不熟悉的系统可利用因特网进行查询,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总的来说,一年来我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较好地履行了作为监理员的职责。

在新的一年里我为自己制定了新的目标,那就是要加紧学习,更好的充实自己,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新时期的挑战。我会向其他同事学习,取长补短,相互交流好的工作经验,共同进步。争取更好的工作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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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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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及条文,承担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兹就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总价_________元。其中工程设计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土建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安装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合计监理费_________元。

3.责_____限:从基本设计(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开始计算起,至_________装置通过_________小时运行后6个月。

4.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基础),协商解决

(1)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通用条款;

(2)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附件,即:本章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本章附件B-甲方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本章附件C-报酬和支付。

(4)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5.考虑到下文提及的甲方对乙方的支付,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将遵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

6.甲方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承担责任,按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7.乙方不得将属于甲方产权内的财产、土地、房屋、设施对外转让、出租、变卖。乙方临建拆除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包含在质量保证金之中),施工队伍人员完全撤离电厂并将各种房屋,土地归还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8.乙方拉运材料,设备离开_________时,应经甲方批准同意;甲方材料节余部分应完全归还甲方。

9.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所建的各种生活,生产临建拆除后,必要时乙方应恢复原来的功能和原貌。

10.未尽事宜,双方根据需要,经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合同。

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提交监理总结,结清监理报酬后自然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正本要求每页小签),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双方各执五份。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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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施工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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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要首先要感谢公司领导,同事对我一年来的工作关怀及帮助表示真诚的感谢。

进入_公司,我走上了结构工程师的岗位。虽然有许多艰辛,但是伴着领导的关怀,同事的关心,一步步充实着走了过来。在这里我们感觉到了家庭般的温暖,我们是家庭成员,公司就是我们的家。

站在专监的岗位,需要学习较强的专业技术和刚正不阿的良好品德。我们应该学习老前辈的工作经验,他们的工作特点,学习他们的人际关系的协调,

我们应该不时的交流工作经验,利用具体事例,达到了预期目的。我们每一位监理人员,要对照自己的工作找出差距、不足,像优秀的监理人员学习;我们应以老同志的经验为基础,工作之初就高起点、严要求,来共同提高我们的服务水平、树立我们的形象、拓展我们的发展空间。

一、做人的道理

我们从事的监理工作,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正逐步走向规范化,我们也要努力成长为一支敢打硬仗、团结向上的有机团体的一员。

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在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行为对社会对自己的危害,希望大家洁身自好。

在工作及生活当中我们不仅要学习专业技术更要学习做人的道理,向老工程师们学习他们对工作的态度及做人的道理。

二、关于监理人员工作方面的问题

注重集体学习和自己学习的统一。我们单位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其水平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大多数监理人员来自纯技术或施工企业,知识结构较为单一、组织协调能力不足,缺少年富力强的骨干人才。所以我们一定要注重学习,到工地不说外行话,并能切实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建设单位出谋划策。早来的监理员要不断进取,起到带头作用,新来的人员要拼命学习,注重实践,干一点会一点,注重经验的积累,应尽快赶上。

注重工作方法,搞好关系协调。目前监理的形势要求我们监理人员,一是业务水平要高,一心一意靠在工程上。二是要搞好关系协调。监理是一种服务行为,我们是通过自己的专业劳动得到建设单位认可,取得报酬。我们到工地上,一定要摆正位置,不能以行家自居、以法律执行者的口气,告诉建设单位按照规范规程和法律法规应该怎么做,而是要善于说明情况,让建设单位明白这样做的好处。对施工单位也不要以管理者自居,要把查出的问题说清楚,说清楚后要加强检查验收,确实无法解决的,要让建方、项目总监进行协调。否则关系弄僵,工作也干不好。对建设单位来说,如果我们只收费、不服务,那么结果只能是“为短期利益,出卖了自己的未来”。

严把质量关,对材料、验收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必须做到亲自检查,结论和实物必须相符。如果大家对工程的验收似是而非,检验不到位,走过场,凭相当然签字,那么早晚要出质量问题,出了问题你就要负法律责任。

最后,在公司领导的关怀和帮助下,我们会认真努力,为公司美好的明天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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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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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中有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列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理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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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发改委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总结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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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贡办发〔〕12号)文件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职能,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总结如下:

一、成立机构,强化组织领导

1、为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委按照县要求和部署,及时召开了全委职工大会,对我委XX年至XX年的所有项目(扶持较少民族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兴边富民资金、国债易地搬迁资金)进行自查工作安排。成立了以熊汉峰主任为组长,和进义、和玉东两位副主任为副组长,农业股股长、投资股股长、社会股股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发改委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投资股,由副主任和玉东担任办公室主任。为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扎实、有序、全面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专项治理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与各股室协调沟通,制定了《××县发改委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共分总体要求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分解和责任单位、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保证措施4个部分组成,方案确定了利用2年左右时间,对XX年以来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集中整治的工作目标。为了使工作更加细化,结合各股室的工作实际,对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等10项主要任务进行了量化、细化和责任分工,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各成员单位,形成牵头部门和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开展自查

XX年以来下达我委项目资金及安排情况如下:

(一)XX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资金

XX年共下达我委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资金1011万元,29项,分三大类,其中基本农田改造2300亩,投资165万元;社会事业新建文化室、卫生室、学校等1700平方米,投资241万元;通路工程修建126.7公里,投资605万元。基本农田建设以丙中洛乡秋那桶村、双拉村;捧当乡闪当村、迪麻洛村,资金已下达给各乡政府,并实施完成。社会事业项目以卫生、文化、学校已下达给教育、卫生、乡政府,并实施完成。通路工程资金已下达给交通局,并实施完成。

(二)XX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资金

XX年下达我委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资金272万元,11项,社会事业新建文化室、卫生室、学校等41[文章来源第一范文://www.diyifanwen.com]60平方米,投资272万元; 社会事业项目以卫生、文化、学校已下达给乡政府,实施中。

(三)XX年以工代赈资金

XX年共下达我委以工代赈项目资金411万元,5项,其中:中低产田建设项目投资86万元,修建三面光水沟5.5公里,客土改良450亩;路面改造项目投资220万元,改造路面9公里;人畜饮水建设项目投资27万元,架设6公里的钢管及蓄水池25个;黑娃底草山建设项目投资20万元,修建牧路20公里;木兰当人行吊桥投资92万元。项目根据云南省以工代赈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划,目前已全部完工。

(四)XX年扩大内需以工代赈资金

XX年共下达我委以工代赈项目资金452万元,5项,其中:中低产田建设项目投资76万元,修建三面光水沟3.5公里,客土改良150亩;路面改造项目投资200万元,修建毛路22公里;草山建设项目投资76万元,修建牧路46公里,草山改良2500亩;东旺夺石拱桥投资100万元。由于项目点在独龙江乡,资金下达时间晚,又面临封雪山的因素部份项目按招投标程序已开工建设,部份项目XX年开山后实施和。

(五)XX年兴边富民资金

XX年兴边富资金未下达。

(六)XX年兴边富民资金

XX年共下达我委扩大内需兴边富民资金1100万元,其中咪咯村草果产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600万元,7项,科技、文化培训室540平方米,投资25万元,项目资金已下达给普拉底乡政府,并实施完成;四季布人马吊桥154米,投资80万元,已下达给县交通局,并招投标实施中;咪咯桥至尼期当小组路面改造工程6公里,投资60万元,正在施工图设计;茨开大桥至禾坡桥江西路面硬化工程30公里,投资300万元,整合县交通局通路工程项目,并已招投标开工;村间道路硬化工程4公里,投资70万元,已实施中;咪咯村农田水沟工程2公里,投资30万元,已实施中;咪咯村黄山羊、生猪养殖改圈项目50户,投资35万元,资金已下达给普拉底乡政府,并已实施完成。嘎拉博村综合开发项目175万元,2项,基本农田建设项目100亩坡改梯,投资5万元,资金已下达给茨开镇政府,并已组织实施中;嘎拉博村至野牛谷独龙牛基地建新建8公里,修建28公路路面改造项目,投资170万元,资金已下达给县交通局,并通过招标投标程序开工。马库村综合开发项目335万元,基本农田改造100亩客土改良,投资5万元,资金已下达给独龙江乡政府,并已组织实施中;巴坡至中缅41号界桩等外公路17公里,投资295万元,资金下达给县交通,正在组织施工图设计中;马库村办公楼建设项目230平方米,投资35万元,资金已下达给独龙江乡政府,并已组织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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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最新监理工程师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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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度的主要工作及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的工作安排,本人今年主要完成龙开口电站送出、保安换流站扩建、变电站扩建、换流站地线融冰等工程监理。在公司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本人带领自己的团队安全、优质、高效的完成了本年度监理任务,成绩也得到了建设单位以及公司领导的一致肯定。

二、工作中的亮点与不足

在工作中总结出来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领导汇报:一是一切以设计文件、国家电力建设规程规范、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为依据,做好两管理、四控制和一协调工作。二是向同行有丰富经验的同仁学习,勤学习、勤思考、勤动手。三是团结自己的团队,构建一个和谐的团队。四是大胆探索新技术、新工艺,优化施工方案。五是加彻南方电网、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积极推广应用基建工程一体化管理的要求,按照设立的WHS点进行质量控制。七是对自己团队要求规范的做好监理日记等工作,加强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

其中,我觉得团结自己的团队,构建一个和谐的团队最为重要,俗话说:众人划桨开大船,一个篱笆三个桩都是说明团队的力量强大,几年来的经验和实践证明:只有依靠集体的智慧才能战胜一切困难直至最后取得胜利,才能对外展示公司的形象。强互联网的信息技术在工程上的作用。六是积极贯。

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在工作中,也经常遇到一些问题和麻烦,但是我从不回避,首先要冷静思考,从中悟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对于棘手的问题还是发挥群众的智慧。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对于一些在自己的能力和权限范围内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避免让问难和矛盾恶化,争取解决问题的时间。所以一年来,本人在带领的团队,能顺利地完成公司交代的各项任务。也再次感谢公司各位领导和同事的关照和支持,没有你们们的关照和支持也难以想象。

四、对公司的意见及建议

我希望我们的公司像早晨初升的太阳,朝气蓬勃,活力无限。当然也希望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鉴于此,我建议公司:

1、应该积极扩大业务,开源节流,提高办事效率,优化人力资源结构。

2、加大职工教育成本,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监理人才,采取一些激励政策,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3、进行工资改革,对表现好、专业技术好、爱岗敬业等优秀的员工要提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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