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去青海旅游需要带什么衣服精选20篇

浏览

4714

范文

1000

青海热门旅游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687 字

+ 加入清单

坎布拉国家森林公园总面积15000多公顷。公园内分布着坎布拉乡所辖七个藏族村社,人口1800人。设有坎布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接待处,隶属尖扎农林水利局管理,工作人员21名。景区内主要景点有:

一、奇特的“丹霞”地貌,景色独特,奇峰、高山、洞穴、峭壁为其主要特征。山体开头如柱如塔,似堡似壁,平地拔起,陡峭耸立,雄伟壮观。还有一些小尺度的山体造型,形态各异、栩栩如生,有鬼斧神功之妙。

二、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坎布拉风景区雨量充沛,气候凉爽湿润。植物资源极为丰富,植物分属76科276属800种之多,森林覆盖率达28%。其中有青海云杉、油松、白桦、旱榆、西伯利亚杏及针、阔混交林等乔木27种。灌木花草主要有杜鹃、山生柳、高山绣线菊、忍冬、露梅、沙棘、荷花、菊花等百余种。其中有较高观赏价值的花卉达80余种。珍禽异兽有鹿、石羊、锦雉、盘羊、百灵、画眉、马鸡、布谷鸟等几十种。

三、浓郁的宗教文化资源。坎布拉地区佛教历史悠久,被称为藏传佛教后弘期的复兴地。阿琼南宗、尼姑寺、南宗扎寺都先后建在这里。其中阿琼南宗寺至今已有一千一百多年的历史。是青海唯一的一处僧、密、尼同时存在的宗教法地。

四、古朴的民俗风情。自古以来,坎布拉地区居住着个有浓厚民族习俗的藏族人民,景区内现有奴布、尖藏、德洪、尕吾昂、斯克、坎群、拉德等七个蒙古族自然村,他们世代耕作在这里,繁衍生息,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生产和生活习惯。

五、国家重点工程—李家峡水电站。李家峡水电站,位于风景区最北端,是青海境内继龙羊峡水电站之后在黄河上游兴建的又一座大型水电工程,坝高175米,总装机容量为200万千瓦,年发电量为59亿千瓦时。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青海古迹旅游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964 字

+ 加入清单

打开世界地图,如果在亚洲大陆上纵横划一个十字, 格尔木昆仑旅游区我们会发现,青海省格尔木市正好处在亚洲大陆的十字中。格尔木市背靠昆仑山,身居万宝汇集的“聚宝盆”柴达木盆地,形成以格尔木为中心的昆仑文化旅游区。

昆仑山从帕米尔高原隆起,凌空而下,浩浩荡荡,横贯东西数千里;茫茫苍苍,雪峰高耸,冰川纵横,巍峨神奇。从远古开始,昆仑山就成为中华各民族共同向往的圣地。昆仑山在中华民族的文化史上具有“万山之祖”的显赫地位,古人称昆仑山为中华“龙祖之脉”。古往今来,有多少先贤智者,骚人墨客,剑客奇士,天涯游子,遥望西天,情寄昆仑,用诗词歌赋来表达他们对昆仑的向往和仰慕。其中以李白的“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的美诗,毛主席的“横空出世,莽昆仑”的华章,成为吟咏昆仑的代表作。中华文化众多的神话故事出自昆仑,如女娲炼石补天、精卫填海、西王母蟠桃盛会、白娘子盗仙草和嫦娥奔月等。中国古典名著《西游记》 、《封神演义》和金庸的《天龙八部》等多部通俗小说都提到昆仑山。

昆仑山东西长2500公里,平均海拔5000米,西段喀拉昆仑山是塔里木盆地与藏北高原祁连山、中支昆仑山、南支唐古拉山。昆仑山中万壑纵横,蕴藏着无尽的壮美、神秘和富饶。

主要景观

瑶池风景区湖水明澈如镜,湖的四周草青沙白;在湛蓝的天宇下,山色、天光、云影在湖水中相依共舞,在宁静安详中透着仙气和灵气。

站在昆仑山口,东西昆仑尽收眼底。往东看,在静寂的万古雪野中,玉虚峰孤兀雄起,势压万山,造就了冰雪世界特有的自然景观。传说中玉虚峰是西王母女儿玉虚公主的化身,山峰巍峨高耸,峰顶终年云雾缭绕,白雪皑皑,山间奇峰怪石活灵活现,飞禽走兽不时出没。山下绿茵草地上造型地貌庙宇宫殿错落有致,构成一幅人间仙境的美丽画卷。不远处又有玉珠峰,相传是西王母另一个女儿玉珠公主的化身。玉珠峰终年积雪,冰川纵横,巍峨壮观,在主峰周围海拔5400米以上雪峰有20余座。玉珠峰南侧冰雪地形各异,冰川末端形成为10余米高的冰琴。玉珠峰南侧高山草甸带是野生动物的天堂,经常有成群的藏原羚、藏羚羊、藏野驴等珍稀动物活动。玉珠峰是登山爱好者体验登山、学习冰雪技术的理想山峰,是理想的高山冰雪训 格尔木昆仑旅游区

练场地。每年都会迎来来自世界各地的登山探险爱好者,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初级登山爱好者登山探险的首选基地。

展开阅读全文

篇2:组团旅游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775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乙方: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

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____;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天__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

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日付讫。

第四条 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非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于____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 人数约定

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

第十条 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 擅自变更合同

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旅游行程延X

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X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X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弃团

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中途离团

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 扩大损失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 委托招徕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_工作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927 字

+ 加入清单

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

(一)总体情况

旅游资源开发力度不够,旅游景区(点)建设滞后,旅游产品弱、散、小,吸引力低,成为制约揭阳旅游业发展的瓶颈。为了解决好这个主要矛盾,近几年来,我市旅游业紧紧围绕发展旅游经济这个中心,着力开展招商引资,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加快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工作。几年来,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很大突破。到2019年底,全市旅游招商引资签订合同的项目有9个,计划总投资14.91亿元,有力地解决了旅游项目开发建设资金困难的问题。

(二)重点开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主要做法

(一)抓规划促发展。一是对全市旅游资源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确定招商引资项目;二是加强规划工作,确保资源有序开发建设。各重点项目都十分注重景区的具体规划。如揭东明月湖旅游度假区在未开发建设之前,先请省规划专家进行详细规划,然后再根据规划进行建设,确保有序开发。

(二)加大力度抓招商引资工作。一是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积极策划,提供优质服务,主动招商引资。如针对揭西五经富温泉度假区因土地问题无法开发建设,但其温泉资源又相当丰富的实际,市旅游局和京明度假村经过科学论证分析,决定从五经富引温泉水到揭西京明度假村开辟温泉功能区,既利用了资源又丰富了京明度假村的旅游项目,一举两得,现该项目已在设计中。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印制旅游招商资料大力宣传,组织力量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广泛进行招商引资,特别是针对我市是新建市,地方财政困难,对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没法投入资金的实际。通过招商引资,重点吸引外资、民资投入。目前6个重点开发建设项目累计投入的5.5535亿元资金,除省拨给旅游扶贫资金250万元之外,其余资金都是外资、民资。

(三)抓旅游扶贫有效带动资源开发建设。财政性资金的投入,在加快产品开发建设、拉动社会投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财政资金“四两拔千金”的引导效应非常明显。自2019年以来,省政府决定每年拨出3000万元的旅游扶贫资金,扶持贫困地区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我市的揭西黄满磜瀑布旅游区、惠来客鸟尾石笋奇观旅游区被批准为旅游扶贫项目,二个项目的开发建设证明,省政府旅游扶贫的决定,对推动贫困山区旅游经济的发展,促进山区群众就业,带动招商引资,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县域经济,改善环境,推进贫困地区脱贫奔康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揭西黄满磜瀑布旅游区利用省250万元扶贫资金修建景区道路及配套设施,从而引进深圳投资商5500万元的投入,有效促进景区的开发建设。

(四)加强对已开工建设的景区(点)工程的跟踪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展。市旅游局经常组织专门力量对现正在建设的揭东明月湖度假区、揭西黄满磜瀑布旅游区和市区榕江商贸中心等项目进行指导、服务、检查、督促,保证这些项目都能按规划中的项目进行建设。

建议

强化政府主导,构建良好的旅游发展大环境。各地应培育适应旅游业发展的内外环境,明确旅游产业定位,确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大旅游、大市场、大发展战略,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设立高层次的旅游协调机构,形成上下呼应,左右联动,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区域经济统筹发展格局,为统筹旅游业发展打下良好的组织基础。制定促进旅游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增加财政对旅游业的资金投入。政府对旅游业的资金投入,主要是用于资源开发规划、目的地形象宣传促销、项目建设引导性资金等,是与招商引资开发旅游项目相辅相成的。换句话说,没有政府性投入营造旅游产业发展基本环境,招商引资项目开发也就无从谈起。近年来,财政资金对旅游投入有了一定的增长,但总量仍太小,与旅游业快速发展态势有较大差距。带动和促进资源开发建设,除了全市旅游业开拓创新、狠抓实干外,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应该考虑加大对旅游业的财政投入,尤其是项目开发建设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拔千金”的作用。要继续加大旅游扶贫的投入,对于刚刚起步的旅游项目,还须继续给予旅游扶贫资金的补助,对于已有一定基础,需进一步配套完善的项目,可考虑由旅游扶贫资金补助改为对旅游项目贷款进行贴息。从我市情况看,今后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还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对外贷款的需求量是很大的。

进一步强化旅游业招商引资。全市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快旅游景区建设和资源综合开发招商引资步伐,按所有权、管理权和特许经营权三权分离的原则,将全市的资源开发建设面向市场,吸引更多规模大、会经营、品牌好的企业集团参本与资源开发建设,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要切实搞好项目招商,策划包装出一批旅游业发展的优势项目,以优惠条件、优质服务、良好回报吸引各方投资,形成社会办旅游的良好局面。要创新旅游产业发展投融资体制,按市场化方式进行资本运作。

展开阅读全文

篇4:青海热门旅游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979 字

+ 加入清单

各位旅客朋友们:

大家好!

昆仑山是万山之宗,地球之脉。

纳赤台一眼泉水终年突突翻涌,被当地人称为“圣水”,此泉,便是昆仑泉。即使隆冬时节,四野里冰天雪地,昆仑泉水却从不封冻,依然喷涌不止,成为一大奇观。

昆仑山口地处昆仑山中段。海拔4772米,是青海、甘肃两省通往西藏的必经之地,也是青藏公路上的一大

关隘。昆仑山口地势高耸,气候寒冷潮湿,空气稀薄,生态环境独特,自然景象壮观。这里群山连绵起伏,雪峰突兀林立,草原草甸广袤。尤其令人感到奇特的是,这里到处是突兀嶙峋的冰丘和变幻莫测的冰锥,以及终年不化的高原冻土层。冰丘有的高几米,有的高十几米,冰丘下面是永不枯竭的涓涓潜流。一旦冰层揭开,地下水常常喷涌而出,形成喷泉。而冰锥有的高一二米,有的高七八米。这种冰锥不断生长,不断爆裂。爆烈时,有的喷浆高达二三十米,并发出巨大的响声。昆仑山口的大片高原冻土层,虽终年不化,但冻土层表面的草甸上却生长着青青的牧草。每到盛夏季节,草丛中盛开着各种鲜艳夺目的野花,煞是好看。

离昆仑山口不远,便是著名的玉虚峰。玉虚峰,位于昆仑山口东面。这是一座海拔6500多米的雪山冰峰,峰顶高耸巍峨,山体通坡冻封雪裹,山腰白云缭绕,看上去犹如一位银装素裹,婷婷玉立的女子,昂然挺立在群山之上。昆仑山口既是进出西藏的要隘,也是旅游者神往之地。许多过往行人来到这里后,都要在此驻足观赏一番场。

昆仑桥又称一步天险桥。位于格尔木南部的昆仑山下,距格尔木市约50公里,是青藏公路上的一大险关。昆仑桥飞架于一步天险之上,全长只有4米多,是一钢筋水泥大桥。昆仑桥之壮观不在大桥本身,而在于桥下的巉岩绝壁和万丈深涧。发源于昆仑山中的由雪水和泉水汇合而成的格尔木河,从海拔4000多米的高山峡谷奔流而下,滔滔的河水将河谷的千板岩长期冲刷穿凿成了一条深40多米、宽数米的石峡险谷,其中最窄处只有4米左右。昆仑桥两岸,绝壁相对,巉岩嶙峋,谷顶平坦,谷底幽深,形势极为险峻。人们站在桥上俯身鸟瞰,但见湍流不息的河水,在深邃险峻的幽谷中急湍喧泻,喷涌咆哮,不断地激起层层雪白的浪花,发出阵阵犹如雷鸣般的轰鸣,真是令人望之目眩,闻之丧胆。因此许多过往行人,一般都要到桥头凭高俯瞰一番。

好,各位游客朋友们,今天我们的青海湖之旅就告一段落了,接下来我们将要参观的地方是被称为"鸟的天堂"的鸟岛。现在大家暂且休息,我们稍后出发。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旅游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72 字

+ 加入清单

一、活动基本情况

(一)活动开展情况

继20xx年末我县与福建新浪网合作成功策划“县长年货节”后,今年初再次携手福建新浪网推出“县长带你游”旅游节庆系列活动。首先3月22日x县赵县长通过新浪微博“大道为德”重磅推出五条“微旅游”精品线路;其次 3月29日,精心策划并推出“县长带你游”节庆活动,活动时间从3月29日至4月29日,主要采用线上推广和线下踩线联合共同推广方式,通过新浪微博平台在3月梨花盛开之际全方位推介一日游、二日游3条精品线路;同时邀请10余位福建微博达人畅游,深入实地体验美丽风光、独特人文景观和特色美食制作。据统计,x县日均游客创历史新高,29日当天接待游客量达6000人次,其中接待自驾车一日游游客达4000余人次,占当日全县接待游客人次67%。

(二)主要成效和经验

1.领导重视是前提。没有县领导的重视,就没有这次旅游节,更没有一次较为成功的旅游节。从旅游节策划、筹备到组织、实施、总结,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都亲自关心、关注,县长更是通过自己的微博“大道为德”亲自指挥、指导了这次活动。县分管领导召开多次旅游节庆活动筹备会议,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2.精心策划是关键。游什么,怎么游?一个精心策划的活动方案是旅游节取得成功的关键。3月初,对20xx年运作推出的x县10条微旅游精品线路进行重组整合成5条,聘请县知名文人墨客编写标准规范的线路简介和导游词,从摄影爱好者收集景点照片400多张,组织旅游社深入旅游线路踩点踩线。

3.部门协作是保障。旅游节对外展示的不仅是旅游资源,还是x县高效运转的政府形象。本次旅游节是政府主导的一次活动,涉及旅游、公安、交通、安全、卫生、宣传等多个部门和乡镇。为确保旅游节庆活动顺利开展,县政府专门成立x县旅游节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各有关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报道组、安全组、道路交通组、车辆调配组、卫生安全组、环境整治组、综合协调组、督查组8个工作筹备组,由县政府办和旅游局协调具体事宜。

4.宣传造势是基础。没有强大的宣传造势,就没有人关注旅游,更没有人来参加旅游节庆活动。一是充分利用旅游网站做好宣传推广,及时与网络公司联系和沟通,整合网站旅游资源,更新网站内容,并与福建新浪网同步推介旅游线路、旅游商品、民风民俗等。二是 “县长带你游”活动推出后,邀请福建电视台、南平电视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多次亲临现场对节庆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跟踪报道,闽北日报、要讯等报刊同时赋以大量篇幅进行持续专栏报道。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旅游行业培训工作个人总结_培训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培训,个人,全文共 2133 字

+ 加入清单

旅游行业培训工作个人总结

为着力提升我县旅游从业人员服务素质,树立良好的旅游形象,根据市、县关于加强人才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县旅游产业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20xx年**县旅*业人才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民旅产办发〔20xx〕2号),并根据方案开展了以增强旅*业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提升行业素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为重点的旅*业人才培训工作。现将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县旅*业培训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明确责任

为培养有素质、懂业务、会经营、善管理的旅游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努力打造一支服务技能规范,经营能力较强的旅游从业人员和管理人才队伍,推动全县旅游业实现转型跨越提供人才保障,旅游局成立由宋轩局长任组长,郑爱民大队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局机关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旅游局,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能职责,形成旅游局牵头抓总,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旅游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和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一是全行业多层次培训。上半年,全县共培训旅*业从业人员1114人次,其中我局共组织85人次参加了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班2期;组织涉旅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次参加张掖市旅游局举办的旅游安全教育培训班和20xx年全市宾馆饭店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培训;协助**县食药局组织135人次举办了**年餐饮行业责任人食品安全培训班;协助**县运管所组织224人次举办了20xx年春运前客运驾驶员安全培训班和20xx年公交出租车驾驶员安全培训班;指导**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70人次进行了景区从业人员培训班;指导金阳光实业集团进行了三期服务人员培训班,共培训350人次。

二是进行联合培训。县旅游局联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商务局、消防大队进行了旅*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班(下发文件(民旅字〔20xx〕37号)),集中对全县宾馆饭店、景区景点、旅行社(分社及门市部)、农家乐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了消防培训,提升了服务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三是单位自主培训。各涉旅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在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的同时,对本单位员工进行了专门培训,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利用9天时间邀请河西学院教授进行了礼仪服务知识、导游(讲解员)讲解技巧、饭店服务与运营管理、顾客投诉处理办法及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四是以师带徒培训。组织动员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乡村旅游示范村和农家乐从业人员中的技术骨干与其他从业人员结成帮带对子,帮助提高岗位技能。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1.明确培训对象。全县酒店、社会宾馆、农家乐、重点旅游景区、旅行社的管理服务人员及旅游专业村相关人员1600多名学员为重点培训对象。

2.开展创建工作。

根据《**县人才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人才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县人才办发〔20xx〕4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通知涉旅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确定金阳光实业集团作为旅*业人才工作示范点开展了创建工作,上半年,金阳光实业集团进行了三期服务人员培训班,共培训350人次,并将**年度优秀员工派送海南进行进修学习。

3.强化培训内容。

一是针对旅游饭店管理人员和前厅、餐饮、客房服务人员主要讲授饭店标准、现代饭店服务与运营管理、前厅服务与管理、客房服务与管理、餐饮服务与管理等。

二是针对旅游景区管理人员、讲解服务人员、旅行社负责人和导游人员和娱乐场所经营人员主要讲授职业道德、旅游景区管理、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服务礼仪、旅游投诉、历史文化知识和基本县情、旅游导游词等基本知识的培训。

三是针对专业旅游村村社干部、农家乐管理服务人员讲授旅游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乡村旅游产品开发与宣传营销、基本礼仪、职业道德服务操作规程、地方特色餐饮开发等。

四是为了切实加强我县旅*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业务素质,聘请兰州政安防火中心教官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班,讲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责任、旅游场所危害因素辨识和处置措施、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知识、旅游安全生产管理等。

3.切实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实训操作,规范提高旅*业从业人员操作水平。通过县旅游局,县安监、县公安、县物价、县卫生、县食监、县工商质监、县商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对各个参训单位培训人员进行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提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进一步强化培训效果,推动我县旅游接待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方案》,加强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县旅*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1.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培训工作的落实。结合《培训方案》,计划对全县涉旅企事业单位举办一期旅*业消防应急演练和两期旅*业安全管理和服务规范培训班。

2.注重效果,全面完成教育培训工作的任务。根据市、县培训工作任务,加强院校、企业的合作,加快培养旅游市场急需的人才,全年完成年度培训工作任务。

3.奖惩分明,用机制促进教育培训工作。对教育培训中出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在培训工作中不积极参加和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单位进行批评,并在旅游专项资金安排上不予考虑。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国内旅游电子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494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

电话:

乙方:(组团旅行社)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本旅游团团号为:.

旅游线路为:.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共计天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日付讫。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年月日时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

2、

3、

……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

电话或传真: 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市旅游局下半年工作计划_下半年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78 字

+ 加入清单

旅游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第**届**次全会精神,在打造生态旅游业上创特色,充分利用我市“水文一体”生态文化优势,提升兴化旅游产品品质和内涵,坚持规划引领,加快旅游行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夯实旅游业发展基础。

一是以贯彻实施《旅游法》为契机,认真召开全市旅游工作大会。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史上第一部法律,对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我局将以学习贯彻实施《旅游法》为契机,认真组织召开全市旅游工作大会,学习传达《旅游法》精神,总结近几年全市旅游工作情况,表彰第**届旅游节期间先进集体、个人,对向本届菜花节作出突破贡献的旅行社给予奖励,推进全市旅游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二是以转型升级为抓手,认真做好旅游企业提档升级工作。积极跟进缸顾万寿菊试种工作,认真做好试种分析和工作总结,积极推进景区下一步市场化运转工作,加快景区土地流转步伐,为景区实现常态化运行奠定基础。同时,李中水上森林景区、郑·范仲淹纪念馆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工作将在下半年进入冲刺阶段,沙沟古镇创建3A级旅游景区、花园大酒店申报四星级酒店,生态园等6家乡村旅游点申报江苏省四星级、三星级乡村旅游点等创建申报工作将进入最后阶段。我局将认真做好创建、申报指导工作,协助企业加快提档升级步伐。

三是积极策应第**届艺术节,办好旅游节庆活动。艺术节期间,结合品蟹季节和万寿菊试种工作,我局将在李中水上森林景区和缸顾景区举办“20xx品蟹赏菊养生周活动”和“旅行社秋季菊花踩线摄影活动”等旅游活动,进一步巩固“岛田”品牌影响力,推广秋季旅游产品,活跃我市秋季旅游市场。

四是认真做好乌巾荡湿地公园对外开放筹备工作。为进一步放大乌巾荡湿地公园社会效益,拉动乌巾荡风景区整体发展,经市政府同意,乌巾荡湿地公园将作为市民公园对外开放。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实施方案,以国家3A级旅游景区标准,认真做好乌巾荡湿地公园开放前各项筹备工作,为城区旅游发展增加新动力。

是坚持规划引领,启动全市旅游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围绕我市“三年再来一个大变化”主题,在明确全市六大旅游主题区域布局的基础之上,启动全市旅游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进一步清晰思路,形成旅游资源利用、投资、开发的长远规划,从而能严格按照总体规划推进旅游工作,促进旅游业做大做强。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吊车租赁合同施工需要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23 字

+ 加入清单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用吊车,配合甲方吊装,具体内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机械名称 吨吊车,数量:________________ 台。

二、施工内容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 。

三、租赁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设备进出场费用 元整。

五、税后计收费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元/月,没有满月按_________元/天计算,租用费用按月付款,租赁时间每满一个月时,承租方在三天内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甲方退场当天结清所有月租金,如未结清乙方有权不退场,并按月租价的2%收取每天的滞纳金,结帐时乙方不提供正式发票。

1、乙方机组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住宿就餐等生活问题由_________方负责;

2、乙方机组在施工期间所用燃油料,由_________方负责;

3、乙方机械在施工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由 _________方负责。

六、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吊具均由甲方负责。

如需夜间施工,甲方必须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部件),甲方要负责赔偿。

八、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九、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返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3天维修、保养车辆的时间,不得扣除租赁费,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价款全部结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磋商解决。本合同共打印2份(每份2页),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休闲旅游品质提升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97 字

+ 加入清单

休闲旅游品质提升调研报告

随着人们出游频率的增加和出游经验的积累以及信息化的普及,自驾游、自助游、房车游等各种新兴的、休闲性质的出游方式层出不穷,这为我区发展休闲旅游,加快旅游休闲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契机。加快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区作为我市旅游发展的排头兵,面对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如何先行先试赢得先机,为全省乃至全国海洋旅游产业更快更好的发展积累经验,作好示范,实现新一轮跨越,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之略。

一、旅游新时期发展的积极现状

1.旅游经济实力稳健提升。旅游因佛而生,以海而兴,渔•港•景一体,人•佛•侠一脉,自然与人文、海洋与陆地相得益彰,我区围绕建设“一流的群岛型海洋旅游休闲度假胜地”目标,按照“标准化、精品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统筹谋划,创新突破,全区旅游产业总体保持着高位运行的增长态势。“”期间,全区游客接待量年均增幅超18%,旅游收入年均增幅超20%。XX年全区接待游客达1378.11万人次,创旅游收入89.5亿元。近年来,旅游亮点频出,知名度和美誉度迅速提升,旅游经济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

2.旅游发展格局逐步形成。立足资源特色,近年来我区委托国内外著名的规划设计部门编制完成了《区海洋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岛旅游总体规划》、《风景旅游区规划》、《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海钓旅游产业规划》、《区块开发定位概念性规划》、《夜排档概念性设计方案》、《定位分析和概念性规划》、《海度假区规划》、《概念性规划》等大量各类各层次规划。在规划指导下,按照区委确定的一个定位:坚持“标准化、精品化、国际化”的旅游发展战略,按照工业化时代的发展要求来推进我区旅游业的升级和硬软环境建设,旅游布局均衡发展局面逐步形成。XX年我区旅游项目投资达11亿元。

3.旅游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吃、住、行、游、购、娱”为核心的旅游基础接待设施在我区已经具备相当规模,全区目前共拥有国家4a级、2a级旅游区各2个,“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1个,“省农家乐特色示范村”4个,“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5个,全国环境优美镇/乡3个,旅行社已发展至39家,星级饭店23家,同时配有大批社会饭店、接待中心、家庭宾馆,接待总床位2万余张,导游800余人,直接从业人员1.8万人。公益服务机构旅游服务中心实现网络、窗口、电话三维发展,服务中心在区内主要交通集散地及、等主要景区累计布点13个。同时,积极贯彻地区首个地方标准《主要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设立了一批旅游交通指示牌、旅游标志。通过广泛征集设计完成了旅游形象logo。此外,我区致力于酒店设施的提升。目前,在建五星级酒店共有5家,其中按五星标准建设的有6家,海中洲国际广场大酒店XX年底预计可对外营业,东港丽笙大酒店、东方大港国际广场、鲁家峙阿鲁亚大酒店、绿城威斯汀大酒店等五星级酒店预计在XX年均可建成对外营业。

4.旅游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依托资源优势和多年来促进产品转型、升级的积极举措,我区已初步实现了由单一观光型产品向观光型、休闲度假、专项旅游产品相结合的多元化产品结构体系转型,休闲旅游得到了迅速发展,开发打造了“沙雕故乡”、“金庸笔下”、“世界第一渔港”、“东海极地”、“中国主题钓岛”等特色岛屿,培育推出了中国国际沙雕节、渔港国际民间民俗大会、金庸武侠文化节、佛茶文化节等大型节庆产品。旅游发展领域不断拓展,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等新型业态不断涌现。乡村旅游发展到了现在的22个渔俗接待村(新型社区),432户渔家客栈(家庭旅馆),2500多张总床位的规模。我市第一家围绕海洋产品精深加工推出的工业游项目旅游食品工业游已运营两年,累计游客接待30万人次。根据XX年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休闲度假旅游的比重已经提高到了24.6%,购物、娱乐分别提高至12.8%、6.7%,旅游产业结构在发展中均有积极向好的调整。

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旅游销售工作计划范文_销售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销售,全文共 2454 字

+ 加入清单

旅游销售工作计划范文

篇一

旅行社营销工作是整个营销体系中重要的分支,旅行社新线路推出,往往先通过前期考察,就其露营地现在实际情况,旅行社营销通过前期的市场调研,与旅行社沟通,邀请重要旅行社参观考察,做好前期推荐工作,为以后的合作打下基矗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交通称为旅游业三大支柱,旅行社销售代表在旅行社营销工作中起十分重要的作用,

旅游销售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如下几点:

一、 销售代表招聘途径:

通过与高校合作,录用高校旅游专业学生实习,通过培训成为一个合格的销售代表,优秀者晋升客户经理。通过人才市尝网络进行招聘。(高校:扬州职大旅游管理系、镇江高专旅游系、镇江旅游学校)

二、 岗位概述:

负责分管地区的市场调研、销售,掌握市场动态,完成片区销售指标。

三、 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

1、参加公司新员工培训,了解、熟悉、掌握《员工手册》内容、公司文化、公司产品;(如:《员工手册》、礼仪素质训练、心理心态训练、公司简介和景点景区知识)

2、部门培训,了解、熟悉、掌握企业经营知识、销售途径、销售方法、市场调研方法、提高开拓和执行能力;(如:熟悉旅行社产品、旅游线路操作流程,了解旅行社计调工作等)

第二阶段:

1、根据市场目标,细化并制定所辖区域旅行社调研内容,确定拜访计划,做好调研表及拜访日志;

2、负责对所辖区域的旅行社及各类客户进行拜访、洽谈,确定目标旅行社及客户;

3、邀请重要旅行社及目标客户参观考察,确定合作方式,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在实际操作中熟悉市场动态;

第三阶段:

1、掌握市场动态及合作旅行社、客户的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递交书面报告;

2、认真做好访客日志记录、了解近期旅行社线路推荐情况、旅行社收客情况、旅行社广告上线情况、旅行社的特殊要求,从中了解客户对公司的各项意见和要求,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一级领导汇报、反映;

3、负责了解所辖区域的市场信息,积极寻找和发现潜在的客户并及时整理、汇报,以便公司对该区域的市场掌控、调整;

4、负责重要团队、大型团队的衔接、接待工作;

5、及时对客户进行回访,了解公司接待质量,并将问题反馈至公司;

6、积极参加部门及公司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技能;

7、建立合作旅行社的档案;

8、负责所辖片区广告投放的跟踪工作;

9、负责公司政策调整、重大活动举办的信息传达工作;

10、负责催收所辖区域合作客户的欠款;

11、每周日下班前将上周工作小结及下周工作计划提交旅行社市场主管审批;

四、重点业务片区及辅助业务片区:

中国人口主要密集省份在:河南、山东、四川、广东、江苏、河北、湖南、安徽、湖北、北京,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主要是:广东、浙江、江苏,主要是沿海、沿江省份,

销售工作计划

《旅游销售工作计划》所以重点业务片区在:华东、华北、华中、华南及台港澳地区。辅助业务片区在:西南、西北及东北片区。

五、人员招聘人数及安排:

第一阶段(10人)

(1)、华中地区(湖北、湖南、河南、江西)2名

(2)、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2名

(3)、华南地区(广东、广西、海南)台港澳地区(中国台湾、香港、澳门)2名

(4)、华东地区(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上海)4名

第二阶段(销售代表19人+客户经理6人)

(1)、华中地区(湖北、湖南、河南、江西)2名

(2)、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3名

(3)、华南地区(广东、广西、海南)台港澳地区(中国台湾、香港、澳门)4名

(4)、华东地区(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上海)6名

(5)、西北地区(宁夏、新疆、青海、陕西、甘肃),西南地区(包括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重庆)2名

(6)、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2名。

篇二

一、 销售代表招聘途径

通过与高校合作,录用高校旅游专业 学生实习 ,通过培训成为一个合格的销售代表,优秀者晋升客户经理。通过人才市尝网络进行招聘。(高校:扬州职大旅游管理系、镇江高专旅游系、镇江旅游学校)

二、 岗位概述

负责分管地区的市场调研、销售,掌握市场动态,完成片区销售指标。

三、 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

1、参加公司新员工培训,了解、熟悉、掌握《员工手册》内容、公司文化、公司产品;(如:《员工手册》、礼仪素质训练、心理心态训练、公司简介和景点景区知识)

2、部门培训,了解、熟悉、掌握企业经营知识、销售途径、销售方法、市场调研方法、提高开拓和执行能力;(如:熟悉旅行社产品、旅游线路操作流程,了解旅行社计调工作等)

第二阶段

1、根据市场目标,细化并制定所辖区域旅行社调研内容,确定拜访计划,做好调研表及拜访日志;

2、负责对所辖区域的旅行社及各类客户进行拜访、洽谈,确定目标旅行社及客户;

3、邀请重要旅行社及目标客户参观考察,确定合作方式,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在实际操作中熟悉市场动态;

第三阶段

1、掌握市场动态及合作旅行社、客户的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递交书面报告;

2、认真做好访客日志记录、了解近期旅行社线路推荐情况、旅行社收客情况、旅行社广告上线情况、旅行社的特殊要求,从中了解客户对公司的各项意见和要求,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一级领导汇报、反映;

3、负责了解所辖区域的市场信息,积极寻找 和发现潜在的客户并及时整理、汇报,以便公司对该区域的市场掌控、调整;

4、负责重要团队、大型团队的衔接、接待工作;

5、及时对客户进行回访,了解公司接待质量,并将问题反馈至公司;

6、积极参加部门及公司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技能;

7、建立合作旅行社的档案;

8、负责所辖片区广告投放的跟踪工作;

9、负责公司政策调整、重大活动举办的信息传达工作;

10、负责催收所辖区域合作客户的欠款;

11、每周日下班前将上周工作小结及下周工作计划提交旅行社市场主管审批;

四、重点业务片区及辅助业务片区

中国人口主要密集省份在:河南、山东、四川、广东、江苏、河北、湖南、安徽、湖北、北京,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主要是:广东、浙江、江苏,主要是沿海、沿江省份。所以重点业务片区在:华东、华北、华中、华南及台港澳地区。辅助业务片区在:西南、西北及东北片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541 字

+ 加入清单

一、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的词语定义

1.组团社,是指合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取得组织中国公民以团队形式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公布。

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是指组团社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代办旅游签证/签注,并亲自或者委托经境外旅游目的地政府指定的当地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服务等经营活动。

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必要的签证/签注的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 (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组团社、地接社、境外导游等服务费。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境外小费;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与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政府行为等。

10.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

11.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2.黄金周,是指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的7天节假日。其具体日期以当年国务院通知的放假时间为准。

二、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计划说明书

组团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明确交通工具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3)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的服务设施);

(4)景点/景区及游览活动等旅游线路内容(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5)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

(6)购物安排(组团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 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7)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项目);

(8)自费项目(如有安排,组团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自费项目表》,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代收的自费项目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零售价);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优秀导游(领队)服务”、“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计划书》和《境外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

组团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组团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5.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组团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所到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组团社境内、境外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资质要求的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项证件。

5.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个人保险及其他保险。

6.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

7.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8.对《出境旅游报名表》的各项旅游者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应当履行协助义务,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组团社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服务。

4.有权拒绝组团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和签证/签注资料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向组团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应当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还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 (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四、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1.组团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组团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应当扣除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

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 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 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组团社转团

当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旅游 者转至其他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 就受让出团的组团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五、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不同意转团和延期出团的合同解除

在组团社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组团社解除合 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组团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 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组团社应当 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组团社提出解除合同的,不得扣 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

旅游者或者组团社在旅游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 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组团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组团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组团社的违约责任

1.组团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取消出团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组团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组团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组团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旅游者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组团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组团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组团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组团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组团社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组团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组团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组团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组团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得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组团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

旅游费用。

2.因不听从组团社及其领队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过失,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组团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其他自身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组团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组团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协议条款

第十八条 出发与结束日期

出发日期 ,结束日期 ;具体集合时间、地点及解散地点见《计划书》。

第十九条 旅游费用与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条 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组团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组团社最低成团人数: ;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 旅行社出团。

第二十二条 黄金周的特别约定

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房,旅游者应当支付组团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组团社取消出团,组团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牛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汀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组团社签字(盖章):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旅游计划书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163 字

+ 加入清单

在长长的假期中,除了休息和学习外,开展丰富多彩的暑假活动,不仅可以丰富生活,增长见识,开拓视野,还可以了解社会,学习本领,增强社会责任感。那么,暑假适合开展哪些社会实践活动?如何开展呢?梅子老师给你的建议如下。

一、暑期活动的内容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丰富多彩,只要是积极健康、富有意义、周密计划的活动都可以设计实施。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走出去看世界,开拓视野;

假期里,你可以和家人、朋友游山玩水、观海看景,不仅可以增进和亲人的感情,丰富阅历,陶冶性情,还可以开阔视野,了解当地文化、风土人情。你可以看大海(青岛日照、大连烟台等),览名山(登泰山、黄山、武夷山等),到草原(呼伦贝尔草原、科尔沁草原、锡林郭勒草原等);也可以游名胜(苏州园林、杭州西湖……),赏古迹(西安兵马俑、殷墟甲骨文……);当然,也可以到时下热门的“世博会”观瞻高新技术,了解各国文化,一睹世博风采……

2、看一看发评论,关注社会;

生活变化气象万千,社会现象千姿百态。走出家门,走向街头,看现象,多思考,发评论,做一名小小社会家。你可以,到农村、种植养殖示范区参加农业生产实践;到殷墟、马氏庄园、烫印羑里城开展传统文化教育;也可以到中华路、长江大道观看安阳新貌;到老城区的胡同,了解地名的变迁;到人大、政协、市政大楼接受政治启蒙教育;还可以到气象站、环境监测站开展环保教育;到社区、进家属院了解百姓生活;走向街头、走进商场为社会现象打分……总之,社会是我们成长的大舞台,从小关注社会、了解社会、参与社会,可以培养我们的社会责任感,增强社会生活技能。

3、做一做去了解,体验生活;

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有许多内容需要我们去深入了解。你可以到豆腐坊了解豆浆、豆腐脑和豆腐的制作过程;到蛋糕房看看制作精美的蛋糕需要几道程序;也可以到邮局了解一封信的“旅行”,到电视台看看精彩的节目如何制作;还可以到部队了解战士们规律的生活和严明的纪律,到工厂看一件产品如何制作完成;你甚至可以和爸爸妈妈一起上一天班,了解他们的职业,体会他们的辛苦,向他们学习……总之,只要是生活中存在的,都值得我们去了解,去探讨,去参与。

郑州有一个“点点梦想城”,是让孩子们亲身体验各种职业的(如厨师、医生、警察等等),很有趣,很有意义,家长带孩子值得一去。

4、动动手做宣传,影响大家;

作为社会的小公民,我们要关注社会、了解社会,更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行动来影响社会。你可以结合创卫活动,在自己居住的社区搞一次卫生行动,做一次义务宣传,号召大家讲究卫生,爱护家园;可以制作环保卡到街头去发放,向人们宣传低碳生活,呼吁人们用实际行动保护地球妈妈;也可以组织一场小小的运动会,向亲人宣传健康的重要性;还可以制作环保袋,告诉人们别再使用塑料制品……

也许我们的力量是弱小的,也许我们的声音是微弱的,但只要行动就有收获,只要宣传就有影响。用我们的真情和行动去感染大家,影响社会……

5、练一练更出色,发展特长;

要想成为一个出色的自己,不光要学习好,还有有自己的特长。还记得我们学校墙壁上“校长的话”吗?“全面发展打基础,个性发展有特长”。暑假,是发展自己特长的好机会。喜欢画画,你就尽情地画吧;喜欢打乒乓球,你就尽情地练吧;喜欢英语,你就大声地说吧,喜欢毛笔字,你就好好地写吧;喜欢钢琴,你就认真地弹吧;喜欢唱歌,你就好好地学吧……还有下棋、轮滑、游泳、小发明、小制作……多多动手,坚持练习,你会拥有更多本领,享受生活,快乐成长。

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形式

你可以邀请你的同学或朋友组成“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小组”,3—5人比较合适。大家在一起商量设计一个“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小计划”,可以听听爸爸妈妈的意见,聘请一位值得信赖的成人(有时间、有爱心、有经验)做你们的“活动辅导员”。

活动前要考虑周全,制定尽可能详细的活动计划;活动中要有记录,可以拍照片、摄像、文字记录等;活动后要有总结,可以开讨论会,写感受等。

当然,也可以有别的形式,参加旅行团,组织自助游,设计“假日小对”等。

三、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注意事项

1、注意安全

安全是活动的保障。假期组织活动,一定要注意安全。活动计划的制定要把安全措施放在第一位,尽可能地考虑周全。如注意防晒、消暑、防溺水、交通安全等。安全措施到位,计划才能顺利开展。

2、准备充分

把活动的每个细节都考虑在先,设想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可以请大人为你们的计划把把关。如宣传环保要提前制作好环保卡;外出旅行要提前设计好出行路线;看世博要带好“行头”(小马扎、遮阳伞等)……

3、注重形象

外出活动,要注重形象。懂礼貌、讲卫生、守纪律,听从指挥,分工合作,爱护公物,注意环保等。时时处处以良好的形象展现新时期少年儿童的风采,展现人民大道小学少先队员的风采。

4、及时总结

活动不是目的,在活动中孩子们自主设计、主动参与,关注社会的意识得到增强,各方面的能力得到锻炼,认识得以提升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所以,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分外重要。可以将活动写成调查报告、写成活动小结,也可以制作成专题片、手抄报……,当然,还可以有更多其他表现形式,可以发挥你的想象和创造。

过一个不一样的暑假,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暑假,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可以让你的生活更精彩,可以让你更出色。孩子们,行动起来吧!设计一个不一样的暑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旅游服务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3687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 (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

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 年 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__________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

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_日付全。

第四条 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 。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 非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4.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时_____分于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 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八条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九条 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一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旅游质量总是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b)所发生的违约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见知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的;

(c)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过错;

(d)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2.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5.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扩大损失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 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a)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或(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2024国内旅游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420 字

+ 加入清单

2020国内旅游合同范本

团队国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旅游者: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内地居民或者团体。

3、国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旅*程安排单》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国内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程安排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程安排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非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购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项目(如有安排,旅行社应当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费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项目的价格、参加该另行付费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项目应当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和《另行付费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应急联络方式;

3、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行程单》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6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旅行社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签订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单》兑现旅*程服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7、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9、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变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7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扣除已发生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自费项目的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视同旅行社违约,旅行社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担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

3、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6、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旅行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

旅游者行前退团,旅游者应当支付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旅行社取消出团,旅行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青海热门旅游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928 字

+ 加入清单

各位旅客朋友们:

大家好!

北禅寺位于西宁市北湟水之滨的北山上,俗称“北山寺”。北山因山崖层叠,远眺似土台楼阁高高矗立,故又名土楼山。“北山烟雨”是“西宁八景”之一。陡峭的山坡上布满人工开凿的洞窟,所以又有“九窟十八洞”之称。北山寺依山崖而建,寺内残存有壁画和藻井,从艺术风格上看,当属晚唐和宋元时代的遗迹。北山寺已经修葺,为道教寺观,有魁星楼、灵宫殿等建筑。位于北山顶峰的宁寿塔是清代所建的5层密檐砖塔,为北山寺的组成部分。

北禅寺是依特殊丹霞地貌造型而建造的。这里几乎水平状的紫红色砂岩、砾岩,其间还夹有石膏和芒硝层,岩性软硬相间,长期地质时期流水、风化等营力作用下,以赤壁、洞穴、险峰为主要特征的丹霞地貌得到典型发育。软岩层向里凹进,形成大小不等的洞穴,当地人称“九窟十八洞”,洞内塑有玉皇、观世音、文殊、普贤、关云长等神佛像。洞壁上所绘的神像图案、花卉山水月具有汉、藏佛教绘画艺术风格,曾有“西平莫高窟”的美称。硬岩层向外凸起,犹如屋檐,庙宇殿堂建在其上,殿宇高悬,栈道回廊将殿宇楼阁与洞穴群相连,使殿中有洞,洞内套洞,洞中藏佛,栈道回曲廊紧靠悬崖,甚至悬空架设,可称得上一座名副其实的悬空寺了。

北禅寺东侧有一座高达数十米名叫“露天金刚”的巨大佛像,当地群众叫“闪佛”,远远清晰看出它的头、身躯、下肢和面部五官,显得雄浑粗犷,具唐代艺术风格,这是广大信徒在原造型地貌基础上雕凿而成,使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达到完美结合。

北禅寺的建筑有山门、山腰牌坊、奎星阁、吕祖殿、斗母殿、三教堂、无量殿、福宁楼、三宝殿、灵宫殿等。殿字楼阁依山势而建,显得格外壮观。

北山顶为宁寿塔,每当烟雨蒙蒙,山隐雾中,苍苍茫茫,远望云雾中的殿宇,洞群塔寺时隐时现,正如古诗所吟“北山隐约树模糊,烟雨朝朝入画图”,“多少楼台云树掩,天然画图米家村”。“北山烟雨”由此而得名。

北禅寺从清代开始,每逢重阳节,老百姓纷纷上山抛撒印有“鹿、马”等字的鹿马纸,求神拜佛,祈求平安吉祥。近几年来,每当重阳节晚上,北禅寺张灯结彩,数万人云集于此,热闹非凡。平日更多的游人、香客登上土楼山巅,眺望古城新姿尽收眼底。

北禅寺现为省内道教活动中心之一,每年众多海内外华人前来游览观光,并举行隆重的宗教朝拜活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故宫旅游心得体会小学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小学,全文共 637 字

+ 加入清单

这里,雄伟壮观、金碧辉煌;这里,是古代帝王生活的地方;这里,就是世界闻名的故宫

暑假里的一个星期天,我和妈妈来到了故宫。一路上,我像一只快乐的小麻雀,叽叽喳喳地问了妈妈很多问题。

走过金水桥,穿过天安门的大门往里走,一座气势恢宏的宫殿巍然地“坐”在我的前方,那就是太和殿。太和殿可是皇上参加大型典礼的地方。我兴奋地跑了过去,站在门口往里瞧去,一把金灿灿的龙椅映入我的眼帘,龙椅上刻着双龙戏珠的图案,显得那么威严,我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皇帝坐在那里的样子,真是威武极了!

妈妈一边给我讲着古代皇帝的有趣故事一边拉着我的往前走去。这时,一面特殊的墙壁吸引了我的目光,我跑过去定睛一看,啊,上面刻着九条形态各异的神龙!它们一个个活灵活现,似乎要从墙壁上飞出来了!我惊叹连连,佩服不已,真想知道是哪位能工巧匠造了这面墙壁。

我和妈妈一边兴致勃勃地讨论着,一边走着,没一会儿就来到了御花园。各种各样的花朵正在御花园里争芳斗艳。突然,一棵长得奇形怪状的树映入了我的眼帘:两根枝条的中间有一个小小的洞,样子真奇怪,我一看到它,立刻被逗得哈哈大笑。御花园里有一个小屋,我和妈妈走了进去,这里有许多故宫纪念品:闪闪发光的书签上印着皇帝的卡通画像,金光灿灿的钥匙链上挂着皇子、格格的图案,真是精致极了!

从御花园出来,我们来到了玄武门。我登上玄武门,看到了整个故宫的景象:红墙、黄瓦,一排排的宫殿……可真壮观呀!

故宫,是壮观的,是神秘的,它让我时时惊叹着古人的智慧。故宫,以它独特的风姿,吸引着中外游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国内旅游一日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20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

旅游者( )人姓 名身份证件号码

旅行社名 称许 可 证 编 号

导游员姓 名导游证号手 机

行程安排成行团号出发时间出发地点返回地点

线路及景点 景点是否含购物含购物景点名称

交通安排使用形式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标 准

合车游( )包车游( ) 空调、无空调面包车中巴大巴

餐饮安排 早 餐午 餐晚 餐

地点

标准 荤 素 汤( 人/桌) 荤 素 汤( 人/桌)

旅游费用成人 人× 元/人+儿童 人× 元/人= 元。

含:景点第一道门票、 午(晚)餐费、往返车费、导游服务费 ;不含: 。

支付时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 银行账号

特别提示

1.行程线路须注明道路名称、途经地等信息;

2.行程景点须注明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最短停留时间;

3.旅行社不得指定购物场所或另行付费项目,如果景点本身包含购物,需向旅游者明示;

4.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

5.旅游者可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争议解决

方 式1.协商。旅行社客服电话 ;2.投诉。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投诉电话 ,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

协商或投诉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其他约定

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1.旅游者名单表;2. 旅游行程单。

是否已阅读并同意下述(合同责任)条款:

旅游者(签约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是否已阅读并同意下述(合同责任)条款:

旅行社签章: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营业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旅游表扬信写法参考

范文类型:表扬信,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96 字

+ 加入清单

20__年7月2日至4日,由河南农业大学烟草学院5名优秀大学生组成的服务团到方城县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暑期社会实践服务活动。

服务团成员冒着烈日烤晒和三十多度高温,先后深入到我县广阳镇古城村、瓦屋村和清河乡双河村等全县重点植烟村的烟田地头,查看当地大田烟叶长势长相、育苗中心大棚、密集炕房群和烟叶烘烤以及烟叶试验项目园区等情况,走访烟农和基层党员干部30余人,调查烟农生产生活和生存发展情况以及基层组织建设现状,填写调查问卷20多份,并对烟农有针对性地讲解了烟田病虫害防治和烟叶成熟采收以及科学烘烤技术,深受干部群众欢迎。

此外,服务团还对城区部分卷烟零售商进行了走访,与往届农大校友就工作成长历程和母校百年校庆等问题进行了座谈,并以“普及烟草知识,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对我县城乡烟民进行了一次有关健康吸烟的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百余份,有效地传播了健康吸烟知识。

烟草学院赴方城暑期社会服务团成员不顾炎热酷暑,实地深入到田间地头和大街小巷,召开各类座谈会3场,调查基层党建和烟叶投入与产出及烟农生活生存情况,传播科技知识,得到了我县基层党员干部和广大烟农朋友热烈欢迎。

特在此向他们提出表扬。

此致

敬礼!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山东省国内旅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50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旅游者):

乙方(组团旅行社):

第一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出发日期 ,具体集合时间 ,集合地点 。

(二)结束日期 ,解散地点 。

(三)旅游线路 。

(四)本次行程游览景点共 个: 。

(五)本次行程舱位安排:特等舱 人。一等舱 人。二等舱 人,其中上铺 人,下铺 人。三等舱,其中上铺 人,下铺 。其它舱位 人,其中上铺 人,下铺 人。

第二条 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一)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二)保险产品名称:

(三)保险金额:

(四)保险费:

第三条 旅游费用与支付

(一)旅游费用(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代收费:游船票 元;景区门票 元;

保险费 元;其 它 元。

2、综合服务费(按代收费总额的 收取) 元。

3、旅游费用总额(代收费+综合服务费) 元。

大写: 。

4、旅游费用总额不含用餐、索道、缆车及游船上的其他费用。

(二)费用的支付

1、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 。

2、旅游费用支付的时间 。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一)旅行社最低成团人数: ;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二)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 旅行社出团。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合同选填项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三)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旅游者签字(盖章): 组团旅行社签字(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