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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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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网络安全自查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2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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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安全总体情况

(一)成立政府信息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班子成员局长陈竑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韦典宣同志为副组长,网络管理人员以及信息系统使用的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我局政府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局信息化管理部门。安全小组的成立,明确了政府信息系统安全的主管领导、具体负责管护人员和管理机构。

(二)制定检查方案,确立检查范围

信息部门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方案,对所要检查的部门、范围、具体要求作了部署,具体内容包括:

1、政府信息系统:检查南宁市电子政务内网统一工作平台、南宁市政务信息报送系统、政民互动综合服务平台、网上信访、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政务信息网站、市委机要网、档案管理系统。

2、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设施的状况、防入侵和防病毒情况、人员出入情况;是否与互联网物理隔离;计算机密码、口令的保密状况;计算机软件、程序等电子文件和加密狗的保管、使用情况等。

(三)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

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具体措施,一是对本单位政务信息系统的帐户、口令等进行了一次专门的清理检查,并及时将软件更新和升级,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对所有接入政府内部网络的计算机设备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有操作系统存在漏洞、防毒软件配置不到位的计算机进行全面升级,确保网络安全。三是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确保所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四是严格禁止涉密计算机与互联网相连。

(四)应急响应机制建设情况

1、制定了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应急预案,有效处置我局网络与信息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2、对信息系统数据进行定期备份,不断地健全的灾难备份系统、完善的灾难备份恢复计划,以降低或消除各种灾难对正常工作的影响。

(五)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国产化情况

1、终端计算机的保密系统和防火墙、杀毒软件等,皆为国产产品;

2、档案管理系统、人事管理系统等皆为市政府、市委统一指定产品系统。

(六)完善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和系统安全保护策略

完善、整理了各个部门、岗位的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要求,如重要岗位不准窜岗、混岗;人走机关等。对每一台涉密计算机的安全保护策略进行了检查、发现不规范不安全的地方及时处理解决。

(七)强化操作人员信息安全管理

我局不断加强对计算机使用者的安全培训工作,强化每一个使用者安全使用网络的能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对每台入网计算机的使用者、IP地址进行登记造册。加强了网络机房安全管理工作。

(八)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查处违反信息安全规定的行为和泄密事故、信息安全事故,严肃追究惩处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总之,我局对涉及信息系统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组织及职责、人员管理、体系结构、网络安全、设备和操作系统安全、应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物理环境安全、应急响应和灾难恢复等环节进行查找、分析和归纳,对已有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措施进行核实和评价。从自查情况看,我局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总体情况良好,不同类型的网路应用全部实现了物理隔离,多年来未发生过重大信息系统安全事件。

二、信息安全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1、不少信息系统使用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管理上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

2、网络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配备较少,信息系统安全方面可投入的力量有限;

3、规章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但还不够完善,未能覆盖信息系统安全的所有方面,制度的完善已列入今后的重点工作;

4、部分信息系统的数据无可靠备份,出现故障后,会导致系统使用中断;

5、在设备和操作系统安全环节,缺乏有效审计手段,无法建立可行的审计策略;

6、防病毒系统更新、升级滞后,整体运行不稳定,信息系统存在感染计算机病毒的风险隐患。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自查中发现的隐患与不足,为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安全,我局应围绕信息系统安全综合治理的工作目标,重点在完善规章制度、丰富技术手段上下功夫,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1、依据《国家信息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我市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目录,再次检查规章制度各个环节的安全策略与安全制度,并对其中不完善部分进行了重新修订与修改;

2、组织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信息系统使用人员等核心技术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系统安全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相关工作人员安全意识的教育工作,加强设备安全巡检,防患于未然;

3、修订《市城管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使之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新要求;

4、强化技术A、B角配置,并要求A、B角同时参与技术设备的检修与维护;

5、确保客户端防病毒系统的正确有效,确保安全补丁的及时分发;

6、进一步强化信息系统客户端安全监控及授权管理,确保系统安全。

三、对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信息网络安全技术人员培训,使安全技术人员及时更新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知识,提高相关管理及法律法规等的认识,不断地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防范水平。

(二)加大网络安全设备的投入。

一是要继续加强对乡干部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要切实增强信息安全制度的落实工作,不定期的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导致不良后果的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从而提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

三是要以制度为根本,在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制度的同时,安排专人,完善设施,密切监测,随时随地解决可能发生的信息系统安全事故。

四是要加大对线路、系统等的及时维护和保养,加大更新力度。

五是要提高安全工作的现代化水平,便于我们进一步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防范和信息系统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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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市学校财务管理情况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财务,全文共 1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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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管理情况调查报告

行事处课题组

撤地设市以来,根据市、区职能划分,市区范围内的高中归属市管理,现共有四所高中学校,分别是中学、二中、师专附高、职高。近几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集聚,就学需求不断增加。为确保初升高比例,提高公民素质,市财政投入大量资金改善了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有效地缓解了就学压力。通过对近几年来市属高中学校教育经费运转和

使用情况的调研,提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建议,对促进高中教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合理分配财政资金,是十分必要的。为此,今年3月份,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市直属的四所高中学校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四所高中共有教职工828人,其中在职724人,离退休104人;共有210个班,在校生9829人。

(二)资产负债情况。四所学校共有资产总额153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3234万元,流动资产993万元;负债总额为208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为1100万元;净资产为13084万元。

(三)收支情况。四所高中总收入为6366万元,经常性收入(不包括基建拨款,包括择校费收入)为550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补助收入为1876万元,占经常收入的比例为34.1%;经常性支出总额为5655万元,超支153万元,其中中学结余19万元,师专附高超支220万元,二中结余43万元,职高结余50万元。

(四)教职工收入情况。人员支出占事业支出(不包括基建支出)的比例为65.1%,其中中学76.75%,师专附高53.99%,二中67.49%,职高60.18%。四所高中在职教师年平均综合收入为44494元,其中中学45167元,师专附高35164元,二中44391元,职高46708元。

(五)财务管理情况。四所学校都建立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奖金福利分配制度,经费支出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会计资料基本做到真实、合法、完整,报销手续齐全。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发现学校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以下五种不良现象:

(一)财务管理重视不够。有些学校认为,财务会计工作是总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本身的业务,学校只要搞好日常教学管理,抓好升学率就可以了,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有些会计人员对新的财政、财务管理体制不了解,只关心资金库存、不注重资金性质,不善于监督管理。

(二)不动产管理不善。在资产管理方面,目前多数学校存在着“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现象,认为只要把“钱管好就行了”,管理意识淡薄,固定资产维护差、报损率高,存在账实不符的现象。部分学校未按照规定处置固定资产,未经批准就随意购置、出租、处置资产等。随着政府对高中学校基本建设、改善教学环境投入的不断加大,教学仪器设备的不断更新,固定资产在资产中的比重越来越大。这关系到学校教学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学校管理水平的高低,更关系到学校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问题。

(三)预算执行不规范。多数学校能够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略有节余”的原则,及时完成预算的编制工作,但在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专项资金与正常经费混用、扩大支出范围、人员经费占用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占用专项经费、占用往来款等问题,没有做到按预算计划使用财政资金、及对资金运用进行分析、评价、监督,失去了编制预算的意义和作用。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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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采购,全文共 1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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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和完善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开源节流,提高效益,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广大师生;

3、落实岗位职责,确保财务和资金安全。

二、主要任务

4、科学编制预算,及时进行决算;

5、依法筹措教育经费,确保国拨经费、事业性收费及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地到帐入库;

6、做好学校各项支出的审核把关,及时办理结算、报批、付款等;

7、做好教职工的人事管理和工资管理,确保教职工工资和校内津贴及时足额发放;

8、做好学生代收费项目管理和学生食堂帐目管理;

9、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0、加强会计核算,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11、建立健全财务档案,各类会计资料完整、规范、准确,记帐及时,日清月结;

12、依法做好财务公开。

三、收入管理

1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14、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和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15、及时组织进行各项收费,认真填写《学生收费记录卡》,对于学生缴费中的拖缴、欠缴现象,必须摸清底数,如实上报,限期缴足;

16、学校取得的专项资金,应按要求专款专用。

四、支出管理

17、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18、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严禁虚列虚报,严禁以白条及其他不规范票据作为报销凭证;

19、各种支出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要有经办人签字,知情人初审,主管副校长核实,最后校长审批签字后后方可报销;

20、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办理;

21、会议费、招待费、公用通讯费、交通差旅费的支出,按规定的标准由财务人员严格审核,各种附票、附件必须齐全,经校长批准后报销;

22、各类支出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办理报帐手续,一般当月结清,无故延期不予报销,由经办人自行负责。

五、资产管理

23、学校确定专人负责资产日常管理,并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和台账;

24、建立健全实物资产购置、保管、使用、发放、交接、维修等管理制度,及时清理债权,定期(每学期末)组织清查盘点各类资产;

25、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售、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必须经过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有三人以上小组负责并签字登记,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记帐。

六、食堂管理

26、食堂的财务核算和管理,按有关规定独立建帐,专款专用,由膳食处和财务处互相配合,共同负责;

27、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按照非营利原则,及时核算盈亏。

七、民主监督

28、建立健全开支报批和民主理财制度,3000元以内的开支由主管副校长和校长研究批准,3000元以上的开支由校长办公会集体决定,3000元以上的购置或基建由三人以上小组集体负责,5000元以上的项目经校务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9、大力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如实地进行财务公开和公示;

30、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教育、财税、审计等有关部门,自觉接受监督。

八、财务人员要求

31、财务人员要自觉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和行业管理制度,加强自身学习和提高,努力提高理财能力和水平;

32、财务室是学校进行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财会人员要在财务政策、财务管理、收支把关等方面为校长当好参谋和助手,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3、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正直无私,廉洁奉公,认真贯彻国家财务政策,严格落实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九、强调事项

34、校内各种购物、购书、维修、制作等,要按规定先行申请审批,再按规定的办法和程序操作,未经报批或不按制度办理的项目,学校不予承认,不予报销;

3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签字消费,否则不予报销;

36、学校公款一律不得借予个人私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为个人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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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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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2、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3、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学校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

5、学校要对上学、放学的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车。

6、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学校要组织顺路学生组成上学、放学的路队,设立路队长,互相帮助、互相照应。学校、班级应重点留意那些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及时和他们的家庭取得联系,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马上了解原因,采取对策。

7、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员众多的校园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坡拐弯处设立车辆慢行的警示牌;要规范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规定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要规定校内的施工车辆不能在师生上学或放学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园内行驶;要加强对学生校园内骑自行车的督导和管理;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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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校网络安全教育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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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防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网络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网络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网络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照预案要求积极配备网络安全设施设备,落实网络线路、交换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等物资,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网络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把不良影响与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网络安全稳定地运行。

二、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发现出现网络恶意攻击,立刻确定该攻击来自校内还是校外;受攻击的设备有哪些;影响范围有多大。并迅速推断出此次攻击的最坏结果,判断是否需要紧急切断校园网的服务器及公网的网络连接,以保护重要数据及信息;

2、如果攻击来自校外,立刻从防火墙中查出对方IP地址并过滤,同时对防火墙设置对此类攻击的过滤,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报警。

3、如果攻击来自校内,立刻确定攻击源,查出该攻击出自哪台交换机,出自哪台电脑,出自哪位教师或学生。接着立刻赶到现场,关闭该计算机网络连接,并立刻对该计算机进行分析处理,确定攻击出于无意、有意还是被利用。暂时扣留该电脑。

4、重新启动该电脑所连接的网络设备,直至完全恢复网络通信。

5、对该电脑进行分析,清除所有病毒、恶意程序、木马程序以及垃圾文件,测试运行该电脑5小时以上,并同时进行监控,无问题后归还该电脑。

6、从事故一发生到处理事件的整个过程,必须保持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解释此次事故的发生情况、发生原因、处理过程。

三、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1、确保WEB网站信息安全为首要任务:关闭WEB服务器的外网连接、学校公网连接。迅速发出紧急警报,所有相关成员集中进行事故分析,确定处理方案。

2、分析网络,确定事故源:使用各种网络管理工具,迅速确定事故源,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3、事故源处理完成后,逐步恢复网络运行,监控事故源是否仍然存在。

4、针对此次事故,进一步确定相关安全措施、总结经验,加强防范。

5、从事故一发生到处理的整个过程,必须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以及教务处以及校长汇报,听从安排,注意做好_。

四、事故调查及处理

1、在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2、事后迅速查清事件发生原因,查明责任人,并报领导小组根据责任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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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学校吸烟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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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车管理,保证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车仅限于公司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二、鉴于车辆状况,公车原则上只限于XX市内行驶,严禁公车市外长途驾驶。

三、各部门因公务用车需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用车。

四、法定休息时间无公务时,公车应在本单位指定地点停放,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五、驾驶人员要经常检查车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处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六、车辆正常检修,应事先报公司领导批准。

七、驾驶人员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八、员工个人一般不得擅自借用公车,不得利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

九、公车的日常保养、修理、保险及税费办理等事宜由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

十、本办法由X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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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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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的消防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卖场内消防安全制度

1、卖场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2、卖场内消防器材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3、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4、卖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统一由安全员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5、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6、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7、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8、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二、仓库消防安全制度

1、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畅通。

2、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和灯头都应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3、仓库中不能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使用的电灯泡不能超过60W。

4、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5、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三、办公区消防安全制度

1、办公区严禁吸烟,并贴有严禁吸烟和防火的标志。

2、办公区不得储存杂物,不得大量堆放商品,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3、办公区不得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等电热工具。

4、办公区无人办公时,应关闭所有的照明灯。

5、办公区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在工作结束时,关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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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2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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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就学校工作的头等大事,我校的安全工作始终坚持以预防为主,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使安全工作得到全面、深入、有效地开展。现将一学期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教师都具有很强的安全意识。我们还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形势,把涉及师生安全的各块内容进行认真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对应的专管人员,防止了工作上的相互推诿。从而形成了学校校长直接抓,分管人员具体抓,各班主任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学校与老师签定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定期全面展开校园安全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限期整改。对教职员工的安全工作实行与绩效工资相挂钩的考核体系。

二、完善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为规范学校安全管理,我校建立了一整套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如《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行政教师值班制度》、《安全工作值班制度》、《安全工作巡查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行政领导包年级包片管理制度》等等。通过建章立制,达到规范师生行为,增强师生安全意识的目的,细化学生出操的行走路线,实行正副班主任跟班、跟操制,校园各区域安排教师轮流值日,定期检查,并记好值日记录。每天安排一名行政人员、两名年级主任值班,早、中、晚巡视校园,及时发现处理问题,确保校园安全。通过细化管理,使学校安全管理网络覆盖到校园的每一个区域,每一个角落,每一个时段,使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对学校的突发事件,我校制订了《西关小学重突大事故应急预案》,对火灾、下雪、食物中毒、地震等突发公共事件制定了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处理的具体方法,并通过每学期的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师生的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防范管理。

四面有路,周边环境较为复杂。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和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学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加强门卫和值班教师管理。加大门卫和值班教师的管理力度。我校有门卫和治安大队配备的两名专职保安,加强校园的安全值日,同时要求每日三位值班领导提前30分钟到校,班主任提前10分钟到校。做到校内有学生就有老师,巡视和规范学生活动。放学时段,除了保安进行值班外,我们每天安排三名领导协同保安一起值日,确保学生安全离校。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做好学生出入学校请假审批制度,学生到校后无特殊情况不准外出,确需外出的要凭班主任开出的“请假条”,并有家长来接,保安才同意其离开。校外人员来访需校领导同意后保安才同意其进入。住校学生家长凭学校发放的“家长接送卡”进校接孩子或找老师谈事。由于上述措施到位,严格控制了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

(二)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管理。我校大门外是光明街,针对学生上学和放学时间交通拥挤、车辆多的现状,我校联系交警中队在校门口设立护学岗,同时安排学校行政值日人员和保安每日在校门口协助交警值勤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一切安全隐患,使学生进出学校安全畅通。为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同时学校还向学生家长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到交通安全警钟常鸣,杜绝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三)改善校园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我校以硬化、美化、绿化、亮化建设拓宽学生活动空间,以保证学生安全为重点,每学期开学前都要对学校综合楼、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食堂及校门等周边环境,以及各类用电、消防设施等进行了彻底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解决。平时要求班主任和值日教师养成放学关窗锁门、关闭电器的习惯。行政值日教师加大检查的力度,发现问题除了通报批评,还实行责任追究制,提高了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校舍安全。

(四)加强技防措施。我校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根据“人防、技防、物防”并举的原则,在学校校园四周、餐厅等重要地方安装20个红外线探头,设备都运行正常,监控图像资料贮存可达60天;整个校园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监控系统,监控职责落实到人,以确保学校的财产安全,防范于未然。

(五)加强消防管理。消防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学校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配置了灭火器50只,消防栓98只,定期检查更换,保证消防设施符合消防要求。对学校重点部门的消防安全坚持“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

(六)加强食堂管理。食堂工作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关系到全校师生的切身利益。我校一直把食堂安全工作列为学校管理的重要部分。不断完善食堂管理体制,健全食堂管理网络,从操作上保证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每年组织食堂员工进行体检,并持证上岗;健全食堂卫生消毒、食物保管、验收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食堂的标准符合操作流程,严格把好食物采购关,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和定点采购制度,坚决禁止“三无”食品进入食堂。采购的食品有专人登记验收,责任到人。餐具、用具天天进行高温消毒,经常保持食堂环境的整洁,坚决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的厨房和仓库,加强监督,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四、强化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

抓好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我校根据学校教育的实际,建立安全教育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防范意识,安全意识。

(一)是利用每周周会,学校领导对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讲解和安全知识宣传,而且还针对一周的安全事件进行总结,以此来带动全校师生对安全知识的重视和预防,值周领导总结后,班主任上安全知识课。每天利用课间操广播,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规教育,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不吃过期食品,不饮小摊上的饮料,不买“三无”食品,严禁学生在校外小摊小点上购买无质量保证的食品和其他物品;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要洗手等。以此来带动全校师生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是广泛利用讲座、教室黑板报等途径,定期邀请公安交警、地方派出所等有关政法部门和法制副校长来校对学生进行安全交通法规教育。

(三)根据教育局要求,我校制定了各类应急预案,如《小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小学地震应急预案》《小学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等;每学期定期组织全校师生员工开展应急演练。学校先后组织开展了地震紧急疏散演练,发生火灾时如何使用灭火器的消防演练,通过演练,让师生员工认识到了演练的重要,也初步掌握了一些预防的方法。各种活动的开展,既培养了学生团队合作精神,又进一步提高了师生的安全意识。

五、定期研究安全工作,落实长效机制。

学校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在学校安全管理中,我校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组织完善,齐抓共管,我校的安全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本年度中,学校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犯罪率控制在“零”,学校食堂在上级有关部门检查中获得好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天天抓、周周抓、月月抓,力争把我校安全稳定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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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学校学籍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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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一、管理权限与职责

第一条全市普通高中新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审批,各普通高中(含民办)学籍由市、县教育局和学校共同管理。

第二条普通高中学籍电子档案由市教育局基教处建立,编制省统一格式学籍号。学籍号为14位:第1-2位表示年份,第3-6表示市编码,第7-8表示县编码,第9-10表示校编码,第11-14位表示学生在学校中的编码。

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市教育局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籍会审,凭学籍会审结果调整市普通高中学籍库,及时处理学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普通高中学籍库将作为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高考报名、发放毕业证书等的审核依据。

二、新生入学

第四条新生被录取后即取得学籍,并同时获得相应的学籍号。招生学校依据市教育局审批的新生录取名册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第五条学校在通知新生入学后两周内无故未报到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该生的学籍也将自动取消。

第六条民办高中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时进行。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不得招收新生,能够按规定手续接收转学学生。

三、转学

第七条因家长工作地区变动,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负责审查,由市、市(区)教育局审批,并按有关规定和指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学校不得拒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安排的转学学生。

第九条转学过程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待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第十条转学操作流程

流程一:学生或监护人向转入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同时提交户籍迁移证明、住房证明等原件。

流程二:转入地学校审核同意接收后,开出同意接收转学证明,并到转入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流程三:学生或监护人持同意接收转学证明与户籍迁移证明、住房证明原件到转出学校提交书面转出申请,学校审核后开出同意转学证明。

流程四:学生或监护人持转学证明到转出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学生学籍登记表交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为其办理转入手续。

流程五:办理电子学籍确认手续,依次为:转出学校提出转出申请、转出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同意转出、转入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同意转入、转入地学校确认同意理解。

说明:

1、学生在本市(区)内原则上不转学。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公办学校。三星及以下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入四星高中就读。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学生互相不转学。

2、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电子档案。跨省转学的要及时发送和收取学生纸质《学生登记表》。转入我省的,学校要及时建立学生的电子学籍信息。

四、借读

第十一条学生应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学生父母双方因公出国一年以上者,父母双方从事野外工作或流动性工作者,父母双方支援边疆建设者,确需借读,在学校学额许可的状况下,能够到亲属所在地借读。解放军边防指战员、烈士、华侨、归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华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也准予借读。拟到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借读的,须双方学校同意。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借读过程一律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第十二条起始年级学生务必在录取学校办理入籍手续后方可外出借读,任何学校不得理解没有学籍的学生借读。

第十三条借读学生在借读地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测试成绩由借读地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带给并加盖公章,连同借读学校带给的学习成绩和表现,密封后在学生借读期满时由学生本人带回原校。测试成绩应及时报原校所在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存档。借读学生的毕业证书、修业证书、肄业证书均由原校发放。

第十四条借读生高考应参加学籍所在学校的高考报名,也能够由原学籍所在学校出具同意借考证明而参加借读学校的高考报名。

第十五条借读操作流程

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拟借读学校提出借读书面申请。

流程二:学校审核后开出同意理解借读证明。

流程三:本人或监护人持同意理解借读证明交到原就读学校,学校审核后开出同意外出借读证明。

流程四:本人或监护人将原学校同意借读证明交到借读学校,学校凭同意借读证明安排借读。

流程五:办理电子学籍借读手续,依次为:转出学校提出借出申请、转出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同意借出、转入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同意理解、转入地学校确认同意理解借读。

说明:

1、要严格控制借读生的数额,确保班级人数不超过规定学额。

2、外省到我市借读的学生,借入学校应为其建立电子档案,学生离校时打印纸质《学生登记表》封好后让其自带回学籍所在学校,电子档案留存。

五、休学和复学

第十六条学生因伤病或其它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本学年度总课时三分之一仍不能上学的,能够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七条高中毕业学年原则上不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八条休学期限为一年,休学者不得提前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推迟复学或连续休学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最多不超过两年。

第十九条休学期满,经批准复学后,可根据学生本人要求回原级或下一级就读。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其学籍。

第二十条休学操作流程

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市(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原件)、药费收据等相关材料(原件)等。

流程二:学校初审后统一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状况特殊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核检查。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流程四:学校出具休学证明。

流程五:办理电子学籍休学手续,依次为:学校提出申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说明: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应办理休学手续。由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出具出国护照、签证等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出国、出境所需的学业成绩、就读年级等证明,学校应如实开出。

六、留级和跳级

第二十一条根据省学籍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实行不留级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能够跳级。学生跳级由学校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七、毕业、修业和肄业

第二十三条高中阶段实行学分制,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务必获得必须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到达144分,操行在及格以上,准予毕业,经教育主管部门验印后由学校发给全省统一的毕业文凭。对三年中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或操行不及格者,不予毕业,由学校发给全省统一的修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学生在校学习一年以上的退学者,可发给全省统一的肄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各学校所有学生的毕业、修业和肄业均需经各市(区)教育局验印、核准,并统一下发证书。

八、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六条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并获得必须荣誉的,可按不一样情

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对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较好发展且成绩突出的学生,应发给奖状。

九、其他

第二十七条学生死亡、因故丧失学习潜力的,由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报告(需附有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注销其学籍。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上述规定如与以前下发的学籍管理办法有不一样之处,则以本规定为准。未尽事项,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学前教育的学籍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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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2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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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常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

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保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保持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必须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公安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三、图书室、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室、档案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保持图书室、档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天下班时要关闭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五、学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领导要定期检查租房户消防安全情况,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学校强行收回出租房。

2、学校要对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3、必要时,学校给出租房配备消防设施。

4、学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经营项目。

5、严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结构安全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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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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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状况务必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状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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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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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企业自有机动车辆为完成指派的工作任务在道路及厂区道路、作业现场上行驶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属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范畴。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直属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本企业设置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科(岗);二级单位应设置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岗;基层单位应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第二条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岗位)职责:

直属企业及二级单位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科(岗)的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法规、条例及集团公司有关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制定、修改、完善本企业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贯彻、落实;

3、参加检查本单位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组织或参加企业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参与厂(矿)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

4、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开展对驾、乘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5、负责本单位所属车辆、机动车驾驶员的证照管理,参与或组织本单位车辆和驾驶员的定期检审,负责本企业内部机动车辆的保险;

6、组织或参加对本单位机动车驾驶员的技术考核工作,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评聘有权提出建议。

7、建立健全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各项档案资料。

8、协助地方交警部门对本单位所属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9、表彰奖励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向相关部门提出对违反各种法规、规章制度、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10、及时总结、发现、推广下属单位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提高全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在本单位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模范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制止违章行为。

3、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安排并检查指导班组安全活动

5、搞好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6、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进出场安全检查等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能消除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7、督促、检查职工对机动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8、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驾驶证、机动车辆准驾证的定期检审及车辆保险工作。

9、参与本单位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第二章 一般安全规定

第三条 直属企业应开展经常性的机动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检查。

直属企业每半年组织1次,二级单位每季度组织1次,基层单位每月组织1次。

直属企业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路检路查应不少于1次;二级单位安全部门的路检路查每月应不少于2次;基层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开展路查或场查。

安全检查应建立完整的档案,隐患整改应有记录。

第四条 直属企业应建立并实行以下制度:

1、路检路查制度;

2、内部机动车辆准驾证(以下简称“准驾证”)制度。准驾证管理制度至少应明确申请领证的范围和准驾证的申领种类、准驾证的审验办法和对违反准驾证管理规定的处理办法;

3、出车路单(派车单)和长途车辆审批制度;

4、法定节假日期间无工作(公务)任务车辆的“二交一封一定”制度;

5、车辆进出(停车)场、车库安全管理制度;

6、恶劣天气下的车辆行驶规定;

7、长期在基层值班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8、租用外部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

9、驻外单位的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0、汽车修理安全管理规定;

11、厂区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2、水陆联运、大型搬迁、吊装等联合作业的企业应根据作业特点制订联合作业的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条 厂区道路应设立禁行、禁停、限速等标志。直属企业所属的生活区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停车场地等安全措施。

1、机动车辆档案;

2、机动车驾驶员档案;

3、道路交通事故档案;

4、驾驶员安全行驶km数统计档案;

5、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记录;

6、机动车辆保险档案。

第三章 驾驶员管理

第七条 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身体条件,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并取得国家政府颁发的机动车辆驾驶证。

经直属企业或二级单位安全部门考核其驾驶技能、交通安全法规知识等科目合格后颁发企业内部机动车辆准驾证方可驾驶。

第八条 驾驶大型、重型、危险货物及特种专用车的驾驶员应具备5年或15×104km以上的安全驾驶经历,对所驾车辆的基本性能以及装载的特种设备性能、施工工艺流程有一定的了解;驾驶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驾驶员应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危险货物性能和一般的安全规程,持有有效的相关证件方可上岗。

第九条 驾驶员应做到:

1、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不应违章驾驶车辆;

2、应爱护车辆、服从调度、接受安全检查;车辆出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回场后应按规定进行车辆检查,及时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如实汇报机动车辆出车情况;

3、自觉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4、对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机动车辆管理

第十条 机动车辆应经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准上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在临时上道路行驶时,应申领临时证,按规定行驶。

第十一条 机动车辆严禁带病上路行驶,具体要求是:

1、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应保持齐全有效;

2、机动车辆应按规定配备随车工具,配备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等;

3、大型货车、大型特种车、大型矿山专用车(带裙边的车辆除外)等机动车辆应按照GB11567《汽车和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要求》的有关技术要求安装侧下部安全防护装置;

4、小型客车、大型客车、客货两用车前排应配备安全带,安全带性能应符合GB14166《汽车安全带性能要求和实验方法》有关规定,其安装应符合GB14167《汽车安全带固定点》有关要求;

5、行驶在山区、冰雪、泥泞道路上的车辆,应配备防滑链和溜木;

6、起重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准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

7、车辆所有的装置应符合GB7258《机动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第十二条 机动车应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不准继续行驶。

第十三条 机动车辆应投保有效行驶期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四条 严禁机动车辆客货混装,机动车辆载人(物)不准超过行驶证核定的载质量(人),运输“四超”物件(超长、超宽、超高、超重)应按规定办理手续。

严禁特种作业机动车辆、矿山专用机动车辆(包括工程车、仪器车、吊车等)当作运输车或交通(通勤)车使用。

队车行驶时,应根据道路情况、运输货物性质以及车辆性质等因素保持安全行车距离,并做好途中对车辆的“三停四查”。

第十五条 石油专用车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保证安全、利于健康、保护环境的原则进行,不应妨碍其他车辆通行。需要驾驶人员配合的作业项目,在工作时,驾驶员应坚守岗位,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乘员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乘员在乘坐机动车辆时应遵守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要求,不应有妨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行为。乘员有协助驾驶员了望的义务,有制止驾驶员违章行为的权利。乘员应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第十七条 乘员乘坐车辆时应听从指挥,车未停稳不准上下车,不准跳车。中途上车时,不准强行拦车、扒车和搭车。乘车时先下后上,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

第十八条 乘坐货运机动车、吊车等专用车辆除驾驶室外,一律不应坐人。

第十九条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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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总结心得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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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兴安盟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__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要求,我校在校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于11月24至30日组织开展以“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为主题的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先将此次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我校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会议,筹划安排部署“网络安全宣传周”的宣传活动工作,成立了以___校长为组长、___为副组长、___、___、___为组员的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活动的目的,突出宣传的实效性和思想性。

二、开展讲堂,感受安全

此次活动开始前期,我校信息教师在本周的信息课上围绕“青少年网络安全”主题讲堂,让学生通过图片、信息以及教师的讲解体会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对学生提出了十个注意事项和协定《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通过讲堂明显提高了学生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正真体会了绿色上网的意义。

三、发放材料,加强宣传

为了使学生更进一步明确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懂得更多的网络安全防范知识和自我保护知识。印发近一千张的网络安全宣传知识资料发放到学生手中,做到人手一份;教学楼楼道专栏宣传有关网络安全方面的宣传单,提高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

四、举办竞赛,牢记文明

本次活动除了举办网络安全讲堂、发放网络安全材料以外,在此次网络安全宣传周后期进行了“网络安全”知识竞赛,并对每班前三名发放奖品和鼓励。本次竞赛中,学生的竞赛成绩都非常优异,通过竞赛了解到学生们对网络安全知识掌握的非常好,他们能快速准确的判断出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五、教师宣传,提高防范

网络安全教育,也是每位任课教师的协助工作。把网络安全教育工作渗透到课堂中是每位科任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在后期的教学工作中要求科任老师在备课时要正确渗透入网络安全知识,上课时要讲一项网络安全防范知识,使学生时时都注意到“网络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六、总结工作,共享文明

网络安全关系到民族的兴旺和国家的前途,树立网络安全意识,是全社会的任务,更是学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全面提高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我校开展的网络安全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紧密围绕“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这一主题,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通过此次网络安全宣传周的活动,使得每位学生更扎实的理解了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也成为他们今后学习和生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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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5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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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设备和动力的管理工作。设备管理包括:化肥、化工、新型材料、橡胶塑料加工、化学矿山、机械制造生产及动力供应、机电修理、起重运输的设备、仪器仪表、管道、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等(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工作。动力管理包括:水、电、汽、风、冷的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

第三条:企业的设备管理应当依靠技术提高、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设备动力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和动力工作进行综合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装备素质,坚持设备完好和稳定的动力供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以取得企业最好的投资效益。

第五条:对化学工业企业主要设备实行由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分级监督检查和由企业负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并按照职责对企业设备动力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化工各级管理部门应按照化工企业集中程度和行业共性,进取推进检修专业化协作工作,支持开展压力容器、防腐蚀、润滑、密封和维修技术的研究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根据工艺流程特点和装备水平,在不断完善现有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的基础上,进取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各种维修先进技术。

第八条:企业厂长在任期内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实行生产与设备并重的原则,全面负责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并在职责目标中包括以下设备动力管理资料:

(一)到达并坚持无泄漏工厂标准。

(二)必须明确与设备动力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大修理基金和设备折旧基金,并保证用于设备大修及改造更新。

(四)有关设备动力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设备改造更新计划,设备新度系数等)由厂长与主管部门签定。

设备较复杂的大、中型企业,可委托设备副厂长具体负责设备动力管理工作。

第二章:化工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企业主管部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职责

第九条:化工部在设备动力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化工行业设备动力管理的,规划和规章。

(二)组织化工系统的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协作。

(三)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化工企业的设备动力工作。

(四)组织交流和推广设备动力综合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检修新技术。

(五)组织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参与化工设备动力的发展规划,引进设备审查和进口设备国产化等工作。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化工部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三)组织地区性化工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化协作,推广检修、动力供应社会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工作。

(四)组织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职工的业务培训。为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供给信息和咨询服务。

(五)收集汇总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并负责分析处理和上报。

(六)参与基建项目的投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七)参与企业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八)组织检查验收无泄漏工厂和设备评优活动。

第十一条:企业主管部门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决定,调查研究掌握设备技术状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组织、监督企业加强设备动力工作的基础工作,做好厂际设备检查评比和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及设备动力管理工作总结,收集汇总上报机动季(月)报表。

(三)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审批所属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增值、调拨和报废工作;并参与重点基本建设项目、技措、安措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四)组织所属企业编制年度大修、系统(装置)大修计划,搞好综合平衡和审批工作,并检查计划完成情景。

(五)督促、检查企业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施、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参加设备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六)开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和推广。

(七)协同有关部门搞好设备动力技术力量的培训考核工作。

第三章:设备的规划、选购及安装调试

第十二条:企业必须做好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或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企业购置重要生产设备时,应由厂长(设备副厂长、总工程师)召集计划、财务、生产工艺、设备动力、物资供应等部门人员,对新设备技术性能提出要求,并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后,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第十三条:企业自制设备,要严格遵照国家的设计、制造标准。设计方案应在收集现有设备使用、检修经验的基础上采用先进技术,并邀请设备动力、操作使用方面的人员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审查。设备制成后,应附上完整的技术资料交付使用部门。

第十四条:企业选购的进口设备,应当有使用和安装说明书、必要的检测仪器和维修备件。企业应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参加下组织开箱检查,认真对设备资料、随机备件和专用工具进行清点、验收,并及时组织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如发现问题,应当在索赔期内提出索赔。

第十五条设备制造部门应当与用户建立设备使用信息反馈制度,供给必要的技术资料,做好设备售后服务工作。

第四章: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加强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并到达以下基本要求:

(一)设备必须具备操作使用规程、维护规程和安全规程,各生产岗位必须具备设备管理专责制、巡回检查制、维护保养制和交接班。

(二)对操作人员要加强培训。操作人员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定期进行技术考核,作为技术晋升的依据。新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什操作。

(三)建立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三级过滤”,在保证设备润滑良好的条件下,力求节俭油料消耗。

(四)设备应经常坚持整洁,消除跑冒滴漏,到达设备完好和无泄漏标准,搞好礼貌生产。

(五)备用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停用闲置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要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要定期进行注油盘车(氮封设备要定期检查保压情景)。

第十七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对动力、在重、运输、仪器仪表、蒸汽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测和现场试验,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坚持完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设备的检修

第十八条:设备检修应以时间周期为依据的计划检修为主,逐步发展到以设备实际状态的监测为基础的检修制度。

改变修理方式时,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执行计划检修的设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料:

(一)设备的检修规程。

(二)设备检修的工时定额标准。

(三)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第十九条:企业应根据设备检修周期、实际运转状况以及综合平衡结果,编制年、季、月的大、中、小修计划及系统(装置)停车大修计划,作为编制生产计划的依据,检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调整计划应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设备检修要按照科学礼貌检修的要求,编制好检修方案。不具备施工条件,不得草率停工检修。

第二十条:企业提取的大修理基金及设备报废残值和有偿调拨资金,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编制计划,统一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设备进行改造更新时,大修理基金可同折旧基金合并使用,以满足技术提高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备品配件是检修的重要物质基础,一般应集中在设备动力部门统一管理。为了保证设备正常维护和计划检修的需要,要抓好用、管、修、供四个环节,同时作好进行备件的国产化工作。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先进的修复技术进行修复利用。节俭检修资金。

第六章:设备改造与更新

第二十三条: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改造和更新工作,参与编制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企业对重要设备的改造和更新,必须事先进行安全可靠性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一十五条:企业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二十六条:企业对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不论费用来自何种渠道,都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二十七条:企业对属于下列情景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一)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三)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五)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不能继续使用的。

(六)其它应当淘汰的。

第二十八条:企业出租、转让或者报废设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出租、转让、报废设备所取得的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七章:设备动力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二十九条:企业工程竣工时,基建部门必须会同设备动力部门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验收,贴合质量标准并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重要项目厂(矿)领导必须参加。

新安装设备的技术资料、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等,应由基建部门在验收时一并移交给生产单位。

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在设备正式投入生产前,必须建立健全有关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和台帐,主要设备必须建立健全完整、准确的技术档案,包括化工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的技术资料,安装、试车记录,地面标志,历年检修、试验、鉴定及结构改善记录,主要易损件图纸,累计运行时间、设备事故记录等。

第三十条:企业必须制定设备检修的工时、资金、消耗、储备定额及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

第三十一条:企业在抓好设备完好率、静密封点泄漏率的同时,并对装置开工率、负荷率、设备运转率、出力率、大修完成率,维修费用、设备事故等进行统计分析和经济技术评价工作,并按化工部制定的统计表上报。

第三十二条:化工企业设备动力管理要坚持安全和效益相结合的原则,设备制造、使用、维护、检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都要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化工部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安全检修制度、规程。作业过程应遵守“化工企业通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三条:企业发生设备事故,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办理、其中,特大事故必须在24小时之内上报化工部;对隐瞒事故或逾期不报的企业要追究职责。

第八章:动力管理

第三十四条:企业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的同时,应认真做好动力供应平衡工作,加强对动力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确保正常供应和安全经济合理运行。做到生产有计划、使用有标准、消耗有定额、物料有计量、节能有措施,不断降低动力消耗定额和成本。

第三十五条:为了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企业应编制电气预防性试验、事故防范措施计划,以及提高设备效能的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做好工业用水的管理工作,进取采用循环水(化学污水的处理排放除外),加强水质处理。

第三十六条:加强供热、风、冷的管理工作,确保生产需求。

第九章: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大力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各级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维修人员的维修技能,提高操作人员对正确使用设备的认识与了解。培训设备动力管理及维修的后备力量。

(一)部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设备动力管理人员和重点化工企业负责设备动力管理的厂长、设备动力处(科)长以及部分设备动力管理工程师的培训。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以及一些中心城市的化工局(公司)负责对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工程师及中小企业负责设备动力管理的厂长、设备动力科长(股)长的培训。

(三)企业要组织好基层设备动力管理人员(包括机械员,工段长等)和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企业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一般应当由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包括经过自学、职业培训到达同等水平的),具有必须实践经验并到达化上系统管理岗位科、处长职务规范标准,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十章: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条: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其它化工主管部几可根据需要组织开展设备动力管理的评优活动,对设备动力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企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一条:企业根据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需要,可定期开展评比竞赛活动。评比竞赛活动能够在单位间、个人间及机台间进行。对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职工和团体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十二条:企业主管部门对于因设备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而影响生产的企业,应当令其限期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企业领导人员或者有关职责人员的行政职责。

第四十三条: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职责和行政职责;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原则上亦适用于团体所有制化工企业。科研、基建等化工部门可参照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与国务院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化工部生产综合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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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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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检查的目的和意义

安全检查是一个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并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以及制止违章行为的过程。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2.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可分为:

(1)查物的状态是否安全

检查生产设备、工具、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生产作业场所以及生产物料的存储是否符合要求。

(2)查人的行为是否安全

检查有否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重点检查危险性大的生产岗位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危险作业有否执行审批程序。

(3)查安全管理是否完善

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是否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安全教育是否经常开展并使职工安全素质得到提高,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制度化、规范化,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实施安全技术与措施计划的经费是否落实,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管理工作。

3.安全检查的形式

(1)生产岗位日常检查

生产岗位工人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进行自检,确定安全才能操作,以检查物的状况是否安全为主,主要有:

a.设备状态是否完好、安全,还有安全防护是否有效。

b.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可*。

c.作业场所和物品放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d.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操作要求是否明确。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解决后才作业,如自己无法处理或无把握的,应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待问题解决后才作业。

(2) 安全人员日常巡查

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到生产现场巡视,检查内容包括:

a.作业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b.生产工人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有违章违纪行为。

c.协助生产岗位工人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3)定期综合性安全检查

全厂性的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车间的检查每个季度一次。全厂的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是以企业和车间、部门负责人为主,安全管理人员、职工代表参加组成检查组,按事先制定的检查计划进行,主要是检查各车间、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以查管理为主。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查领导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工作,行动上是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查安全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安全目标管理的实施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宣传教育、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隐患整改等)开展情况,查各类事故(包括未遂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预案的落实情况。同时对生产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主要危险源,安全生产要害部位的安全状况要重点检查。检查应按事前制定好的安全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发出整改通知,规定整改内容、期限和责任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检查组应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解决办法,同时根据检查所了解到的情况评估公司、车间的安全状况,继而研究改善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车间对班组的检查亦遵循以上程序。

(4)季节性安全检查

不同的季节会有不同的气候,也给安全带来一定的影响。季节性检查是检查防止不利气候因素导致事故的预防措施是否落实,如雷雨季节检查防雷设施,潮湿季节检查漏电保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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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全评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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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安全标志的设置,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的管理。

一、安全警示标志的含义与概念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注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方形边框。

二、各部门职责

1、公司安技保卫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基层单位安保部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发放、入库、使用、管理。

3、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安全标志使用的计划和日常管理。

4、施工现场安全员把安全警示标志挂贴到相应的存在危险因素的部位,并负责监督。

三、工作要求

1、基层单位安保部门应根据各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现场需要,提出使用计划,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要求。

2、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应由公司到安监站统一购置。

3、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结合施工现场或不同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具体情况悬挂标志。安全标志应按分部、分项(基础、主体、附属)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图,应有项目经理签字、有绘制人签字、有绘制日期,并填写《安全标志登记表》。

四、设置场所

1、线路施工时在土方开挖的洞口四周设置警戒线,设置警时标识牌,晚间挂警示灯,施工点在道路上时,应根据交通法规在距离施工点一定距离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派人进行交通疏导。

2、场地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在高压线路,高压电线杆,高压设备,雷击高危区,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其它应设置安全标志的场所。

五、设置原则

1、现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通道”标志。在远离安全通道的地方,应将“安全通道”标志的指示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2、在道路或其它非施工人员经常路过的地方施工时,应当依照相关交通法规设置恰当的安全警示标识,建筑中的临边洞口等应按《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设置。

3、施工现场布置应合理,根据施工安全平面布置图所标识的部位挂贴统一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对施工现场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增添统一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

4、临时用电的标准设置应符合用电有关规范的标准。

5、所有机械的标志设置应符合有关专门机械的规定。

6、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49-1996《安全标志》和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93-20xx《安全色》的要求。

六、管理规定

1、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移动,或回收后,退交基层单位安保部门统一保管。

2、安全标志牌未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3、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及时对变形、污损的安全标志牌进行整修和更换。如发现有损坏的,应报请公司,经公司核准后,将相同标志牌发放项目部,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按要求进行挂贴。

4、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安全标志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5、公司安技保卫部每季度、基层单位安保部门每月对项目经理部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如发现项目部不按公司统一要求进行挂贴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相应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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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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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一)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王校长

副组长:陈副书记、苏副校长

组 员:工会主席、各部门负责人

(二)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根据消防监督部门的要求,建立消防组织,制定履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部门、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防火安全条件,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4、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在火灾情况下,积极组织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重要物资。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二、值班巡查职责

1、学校行政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负责督查各部门,尤其是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处理当日学校所发生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按学校应急预案组织扑救。

3、值班时遇到发生消防等重要事故要立即前往出事地,处理或排除事故。

4、值班人员应将当日值班巡查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5、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修保养,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

6、学校保安应按指定路线逐项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学校行政值班人员报告,遇火警、火灾应立即报告,并组织人员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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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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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门店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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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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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精神,根据省、市关于教师校本培训的有关精神,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业务进修制度:要求教师每周利用业余时间到图书馆、阅览室或网络系统进行自培自练;同时,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和非学历的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2.分层培训、整体推进制度:针对我校教师教龄结构和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层培训。共分为三层次:年轻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名师培训,分别制定相应的培训目标和计划,层层递进、环环相扣 。

3.校本教研培训制度:教研组开两周集中半天时间,确定主题,由专人主讲,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最新教改动态,探讨教育教学体会;组织全组成员按照学校工作要求有序组织集体备课,技能培训,三课汇报课、研究课、示范课,活动和课题研究 。

4.活动考勤制度:在开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或手册,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无故旷缺者作为旷课处理。

5.学分登记制度:参加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的教师,教研处和教研组共同根据教师参加培训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整理评定,上报县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按校本培训规范性学分登记办法申请相应的学分。

6.过程督查制度:学校对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强化六种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参与态度;一切为了学生态度;团队合作态度;勤于研习态度;善于反思态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丰富自己专业的态度。坚持做到勤学习、勤钻研、勤反思。

7.资料建档制度:学校对开展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活动以及教师参加该活动的各种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将课程理念、教学观、学生观的认识和变化、收获和感悟记录下来,做好教师个人专业成长过程资料的积累。

龙泉街道安居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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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校,全文共 1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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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会议精神,高度重视中小学生上、下的安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管理好校车营运车辆,保证学生生命安全。

二、 组织领导 学校非常重视安全运送学生工作,专门成立了校车领导小组,并进行了具体分工,组长由校长李英伟担任,副组长由庄汝祥担任,成员有邹清来、关世松、王亚杰、以及各班主任教师。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谁出现问题追究谁的责任。

三、 具体做法

1. 我校本学期乘坐校车上、下学的学生有345名,分布于10个自然村,乘坐的车辆10台,其中公交车3台,校车7台,还有20名学生乘坐电瓶车。

2. 加强学生管理

学校经过研究,派出6名教师于放学时专门负责学生乘车问题。每天必须有两名教师在大道边指挥交通,察看学生乘车情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各任课教师于第七节课放学时组织学生站排按顺序上车。

每天放学前我校的《红领巾广播站》都进行安全教育,教给学生一些安全常识,乘车的注意事项;每星期一升旗仪式我校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冬天,天冷路滑,车辆刹车困难,行人穿得多瞭望困难,更容易出现交通事故,教育学生一定要注意安全。

3. 向家长发宣传单

进入冬季学生上、下学安全更加突出,针对此情况,我校向全体学生家长发去宣传单,要求家长配合学校管理好学生,经常对学生进行教育注意安全,提醒家长不要让孩子乘坐“三无”车辆,同时经常提醒车主检查自己的车辆,保证学生安全。

4. 加强车辆及司机的管理 管理人员每天放学前,必须到校门前指挥校车按指定位置停靠,经常提醒司机注意安全事项。如:不要疲劳架势,不违章驾驶,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学生安全。经常察看校车情况、司机精神状况,同时通知校车,如果遇到特殊天气,可推迟到校,一定要保证学生安全。 入冬以来,我校向车主发放两次宣传单,提醒他们一定要注意安全,经常保养车辆等等,确保安全。

5. 注重校车安全员的培训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学期从全校选出10名有责任心的同学当安全员,定期对安全员进行培训,教他们一些管理学生的方法,保证同学们在行车时的安全,同时要求他们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一定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备有安全联系电话。

6. 及时除路面积雪保安全

入冬以来,每次降雪我校都及时除路面积雪,同时往路面撒炉灰保安全。

7. 在各方面的努力下,20__年9月交通队为我校门前设立了交通安全指示牌、斑马线。

四、 存在的问题

1. 校门前的横道太窄,停靠车辆太少,大部分校车只能在大道边停靠,造成交通拥挤。我校已经向区、乡有关部门都打了报告。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并下发《科苑街道办事处关于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保及校车安全进行集中整治的通知》、《科苑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校园安保和校车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利用专题会议等形式提高辖区内各学校校长的认识,促使各校加强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承担起辖区内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分析研究当前校车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真正把校车安全管理摆在重要位置,扎扎实实地把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善引发的校车安全事故。

二是认真开展校车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扎实做好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的摸排、登记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制定方案,拉网式地对辖区内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自备、租用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排,要逐园、逐车登记造册,建立“一车一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详细掌握辖区内校园用于接送学生幼儿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车辆保险、责任书签订、校车登记、标识办理、驾驶人员、运行时间、运行路线、使用性质等基本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校车立即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联合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进行督促检查,严查校车超员、超速、带病运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建立校车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台账,严格落实校车使用和校车驾驶人员日常管理各项制度,切实加强校车的日常监管。严格校车报备、审批制度,健全完善校车动态监管机制,及时掌握校车的行驶状况、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加强校车驾驶人员教育管理,学校、幼儿园在聘用校车驾驶人员时应及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所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身心健康、作风正派、举止文明、无嗜酒等不良习好,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四是严格实行校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各中小学校长是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督促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与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强化责任追究,对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学校、幼儿园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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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孕产妇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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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养犬管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 保护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养犬和对养犬的管理, 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市对养犬坚持管理和服务相结合、 行政机关执法‍和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相结合、 社会公众监督和养犬人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成立养犬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组织专门人员、专职队伍对居民养犬进行日常化‍管理。

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 具体负责养犬登记和‍年检, 查处无证养犬等行为,处理因养犬引发的案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对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负责对‍无照售犬行为的查处。

城市管理行政机关负 责对因养犬产生的垃圾的清运工作进‍行, 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出入本办法规定‍不得出入的场所等行为。

畜牧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犬类防疫工作;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具‍体实施犬类的检疫防疫工作并核发动物健康证明。

城市房产行政管理机关对社区物业公司 因养犬产生的垃圾‍清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管理机关负 责对疑似狂犬病人和狂犬病患者的诊‍治进行管理。

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基层组织, 应‍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广播、 电视、 报刊等新闻媒体, 应当加强养犬管理的宣传。‍

第五条 县政府所在地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为养犬一般管理区。

第六条 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公民个人养犬,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每户限养一只犬;‍

(二)不得饲养大型犬、 烈性犬;‍大型犬:

1、 体重在 30 公斤,身高 61 厘米以上都视为大型犬。‍烈性犬品种有 38 种:

(1)獒犬类:西藏獒犬、纽波利顿、 巴西菲勒、 法国波尔‍多獒犬、 阿根廷杜高犬、 英国斗牛獒犬。

(2) 斗犬类:比特犬、 土佐犬、 牛头更、 美国斯坦福斗牛更、‍斗牛犬。

(3)牧羊犬类:中亚牧羊犬、德国牧羊犬、 克罗地亚牧羊‍犬、 塔塔尔牧羊犬、 卡斯特牧羊犬、 皮卡迪牧羊犬、 伊利里牧羊‍犬。

(4)猎犬类:阿富汗猎犬、伊卑萨猎犬、 爱尔兰猎狼犬、法国猎犬、 卡累利亚猎熊犬、 德国猎更、 苏俄猎狼犬。

(5) 其它犬类:杜宾、 拳师犬、 罗威纳犬、 大丹犬、 英国狐、‍葡萄牙、 秋田犬、 比利时玛莉诺斯犬、 伯恩山犬、 罗德西‍亚背脊犬、 阿里埃日 犬、 刺毛犬、爱尔兰塞特犬。

(三) 不得携犬进入市场、 商店、 商业街区、 宾馆、 餐饮娱‍乐场所、 学校、 医院、 展览馆、图书馆、 博物馆、 影剧院、 体育‍场馆、 游乐场、 候车(机) 室等公共场所,以上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当拒绝携犬人进入;

(四) 主要道路、 公园、 广场、 公共绿地每日 8 时至 20 时之‍间不得携犬进入。 主要道路名录由政府确定,向社会公布;

(五) 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 不得斗犬、 弃犬‍

第七条 县公安机关设立犬类留检所,负责收容‍处理弃犬、无主犬、 伤人犬、 被没收的犬及疑似患有传染病的犬,‍并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一) 经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检疫, 对患有狂犬病和其它‍严重传染疾病的犬立即捕杀,并对犬尸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 经检疫后对可以饲养的犬进行饲养或交由他人饲养。‍

第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养犬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批评、 劝阻, 或者向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反映,‍或者向有关行政机关举报, 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第九条 本市实行养犬登记、 年检制度。 未经登记和年检任‍何单位、 个人不得养犬。

第十条 个人养犬,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有合法身份证明;‍(二)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 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包括楼房)。

‍ 第十一条 个人在养犬前, 应当由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第十二条 养犬人应当自取得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之日起 20 日内, 携犬到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进行健康检查, 注射狂犬病疫苗,并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

养犬人发现所养犬只出现病情,应当及时治疗。‍养犬人在取得动物健康免疫证之日起 20 日之内,到住所地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 领取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第十三条 养犬登记证每年年检一次, 养犬人在年检时应当‍出示效养犬登记证和动物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年检时‍间、 地点及要求,由公安机关予以公告。

第十四条 养犬人丢失养犬登记证的, 应当自丢失之日起 15‍日内, 到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第十五条 养犬人住所地变更的, 应当自 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新的住所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养犬人将犬转让给他人的, 受让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 犬死亡或者失踪的, 养犬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并对犬尸及时进行无害处理。未办理注销手续的, 不‍得再养犬。

养犬人因故确需放弃所饲养犬的, 应当将犬交犬类留检所,‍并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 用于侦查、 巡逻、 医学研究、 传染病防治、 救灾‍犬, 应该办理动物健康免疫证和养犬登记证,可以免收管理‍服务费。

第十八条 养犬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犬吠影响他人学‍习、 休息时, 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第十九条 携犬出户时, 携犬人对犬在楼道及户 外排泄的粪‍便应当立即清除。

第二十条 携犬出户时,携犬人应当为犬挂犬牌、 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避让老年人、 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第二十一条 养犬人对伤人犬、 疑似患有狂犬病或者其它严‍重传染病的犬应当及时送交犬类留检所。

第二十二条 犬伤害他人的, 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者送至‍防疫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

因养犬人或者第三人过错。 致使犬伤害他人的, 养犬人或者‍第人应当负担被伤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并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他损失。

第二十三条 居民委员 会或业主委员 会可以对管理区内居‍民投诉的犬只扰民事件,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

对社区内具有普遍性的养犬扰民事宜, 由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按照表决结果解决, 表决结果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实施第一款、 第二款规定, 街道办事处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给予具体指导。

第二十四条 除用于侦查、 巡逻、 医学研究、 传染病防治、‍动物观赏、 杂技演出等特殊用途以及暂时收留无主犬的外,各级‍行政关、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群众性组织的办公‍场所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不得养犬。

第二十五条 从事犬类养殖、 销售、 举办犬展览等犬类经营‍性动, 开办动物诊疗机构和动物美容院、动物寄养所、 动物训‍练所等为宠物服务的经营性机构, 应当依法办理注册登记。

从事动物诊疗的人员应当具有兽医资格, 并经过执业登记注册。‍

第二十六条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犬类养殖场、 销售市场或‍者其他类经营场所的犬只, 应当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免疫, 取‍得动物健康免疫证后,方可出售。

第二十七条 从外埠进入犬只, 必须具有当地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明;并于 5 日内携犬到动物诊疗机‍构或者动物防疫检疫机构进行犬只健康检查, 并办理动物健康免‍疫证

第二十八条 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应当 在管理区域内合‍理设置动物防疫检疫点,为养犬人提供防疫检疫服务。

第二十九条 相关行政部门 的工作人员 依照 本条例 在职责‍范围内实施监督检查,应当执证上岗,文明执法。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 户 养犬‍两只( 含两只)以上,公民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 第四项规定, 携犬进入市场、 商‍店等公共场所, 在按规定时间以外携犬进入主要道路、公园、 广场、 公共绿地的, 由公安机关或者由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行‍为人进行制止和批评教育。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 不经登记和年检养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规定, 逾期不‍补办养犬登记证, 不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 第十二条第一款、 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饲养、 经营的犬只不按国家的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 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仍不‍进行免疫接种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代为进行强制免疫,‍所需费用由违反行为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纵犬伤人和纵犬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按照‍国家有关治安管理处罚法律、 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不及时清除‍犬只排户 外的粪便, 携犬出户时不为犬挂犬牌、 束犬链, 不‍由成年人牵领,不避让老年人、 残疾人、 孕妇和儿童的,任何公‍民以及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有权予以劝阻或者制止。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在办公场所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养犬的, 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将犬送至犬类留检所。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从事犬类经营性‍活动、 开办为宠物服务的经营性机构不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没收犬只和其全部违法所得, 并将没收的犬只交‍犬类留检所。

第三十八条 负有养犬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为之一的, 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养犬人不予办理养犬登记、‍年检或者故意拖延的;

(二) 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养犬人办理养犬登记、 年‍检的;

(三)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者接到的举报, 不依法处理或‍者相互推诿的;

(四) 有其他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 XX年 X月 X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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