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连锁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_________”专卖店/柜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___”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管理方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________________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________________指称为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________________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由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授权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商场________层以“________”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形式进行经营。
2.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甲方商标:___,具体设计见附图样。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场所使用甲方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同时严禁使用与甲方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作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标志、样式、招牌等。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按甲方统一形象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________________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2)除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经营而向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甲方有书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面形象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标准进行装修和经营。
第七条供货方式及要求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产品和其他物品必须由甲方提供、配备。
2.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每次订货,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订货清单,并列明所订货品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及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等。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根据甲方销售合同的金额将款汇至甲方指定账号。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七______日内发货。
5.甲方代办托运,甲方办理完托运手续即视为交货,运费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在运输过程发生货损时,由乙方接货时向承运人索赔。
第八条甲方责任
1.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相关资料。
2.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面形象设计,装修方案。
3.派员指导乙方开业。
4.培训相关销售人员及销售技巧,传授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场信息等。
5.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提供充足合格的货品.
6.负责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第一次开业的货品配备。
7.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对在第一次配备的货品中,不适销对路的货品,乙方要求换货时,在包装完好、保质期不低于六个______月且不影响销售的原则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调换其它品种,所发生的运费双方各自负担.
8.甲方原因造成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______日之内,书面提出退换要求,方可退换,运费由甲方负责。
9.提供有关的促销方案及资料。
第九条乙方责任
1.必须经营甲方所提供的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非甲方货品。
2.因经营环境变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本合同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地点及位置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3.除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外,乙方另新增开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书后方可经营。
4.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必须每月____________日前按时向甲方递交上______月营业报告书,并保证所递交营业报告书情况属实。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予第三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责任时,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8.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难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不能再继续营业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
9.乙方无论在何情况下不想再继续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甲方拥有第一接任者的权利,同时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转接工作。
10.合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乙方必须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并从设备、设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业,乙方必须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11.乙方必须保证,在遇前第9项情况时,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标、服务标志、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甲方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甲方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业务。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传递,此项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营业成绩。
1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授权牌、报价单、培训资料等相关文件在合同终止之______日,乙方必须全部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开业指导收费标准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开业时,甲方派员指导,乙方负责甲方指导开业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关生活费等。其它收费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
(1)经理级人员按_________________元/天计收;
(2)其他人员按_________________元/天计收;
(3)时间______至______天,最长不超过______天,费用结算时间按出发______日到返回______日计算。
2.乙方须在指导人员返回______日结清费用,由指导人员带回公司。
第十一条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______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每一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___________元保证金,作为乙方忠实执行合同的担保,从第四家(含第四家)加盟专卖店/柜开始,甲方不再收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作为乙方在加盟期内的所有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保证金,保证金、风险金不计息。
第十二条加盟费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______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一次性加盟费:________________
□(1)单店:__万___________元;
□(2)市级:__万___________元;
□(3)省级:__万_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续签
本合同距到期______日______天时,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内,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连续______天未从甲方进货,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购货款(以销售单为准且购货款到账)连续______天累计不足______万___________元,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形象、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乙方仍未达到要求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3.本合同期内终止或期满不再续签,乙方均须提前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4.本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______个______月后由甲方返还保证金(凭原始收据)。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条和第十二条的均视为违约,违约造成的合同终止时须付壹万___________元违约金,用保证金的款项充抵。
第十五条其它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用甲方名义开设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并进行相关财务结算,应提交经营场所签订合同的正本,经甲方审定同意盖章后方可实施;所签署的合同正本须存放于甲方。
2.乙方以个人名义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以公司名义加盟的,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给甲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销售单作为购货凭证,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协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专属受理法院。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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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食品连锁店加盟合同
甲方:
乙方:
(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的有关事宜。双方已详细了解根据合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双方均认为本合同已经反映其真实的意思。因此,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二) 合同适用范围:
本合同约定了乙方经销甲方产品的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甲、乙双方之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进行的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买卖活动,均适合本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 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销售甲方产品的经营权。当乙方盈利非常好后,甲乙双方协商开发本地区内的另一个市场。乙方有开设另一新市场的优先权。如乙方无能力开设新市场,甲方有权设立其他加盟商。
2.乙方在 地区开设经营部,应与甲方名称相同,并且只能经营甲方产品,不准通过其他渠道进购或销售与同彩壁纸相同的壁纸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地区的经营权,并且加盟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经营权后甲方有权在 地区开设新的经销部。
3.加盟保证金为1万元。协议签署时,乙方应付给甲方初期加盟保证金
元(初期加盟费),作为乙方与甲方初期合作的保证金,当乙方盈利非常好后,乙方应无条件补足剩余的加盟保证金。如乙方不补足加盟保证金,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地区的经营权。加盟期限最低为两年,中途如乙方退出加盟,甲方有权不退还加盟保证金。
4.乙方经营所需版本等各种经营物品甲方应积极为乙方提供,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5. 协议签署时,乙方应备货物不得低于 卷,作为日常现货销售。或支付同等金额的预付货款 元。
6.乙方加盟期间,每隔15天之内,必须要进卷墙纸,如加盟商不进墙纸,为自动放弃加盟,甲方有权不退加盟保证金和另设新店。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退加盟保证金。
7. 甲方应积极规范市场销售秩序,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努力开拓市场,积极销售甲方所提供产品,合同期内销售量每年 卷,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营权。如乙方合同期间不能开拓新的市场,经甲方考察审核后,甲方有权在 地区的其他市场开设新的经营部。
9.甲、乙双方应相互沟通,乙方应提供产品在市场方面的信息及时向甲方反馈。
10. 乙方在履行完成销售任务同时无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无权取消乙方在 地区的经营权及任何销售行为,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四) 甲、乙双方的交易程序
1. 合同生效后,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实际购买商品以公章签字的书面订单为准,甲方接到订单后,按乙方标定的货物、运输方式送到乙方指定地点。
2.甲方收到订单后,按约定时间内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以当日传真订货单为准),由乙方指定部门签收,对货物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如果甲方所运货物与定单不符,甲方无条件退货并承担乙方相关损失。
3. 商品的运输方式由贵阳以汽车方式发货,货到由乙方付运费。
4. 甲方发货之日即把运输底单(需标明型号、规格、单位、数量)传真给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安排提货。
(五) 商品的价格
商品价格由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价格表为准 。
1.从厂家到 的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甲方只在国产壁纸中收取提成 元,进口壁纸中收取提成 元。
2.甲方承诺,同彩壁纸所售壁纸价格均为贵州地区统一价格,壁纸进价为全国统一价格。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 操作流程为:
a.乙方须预先支付给甲方订货备用金 元。
b.乙方向甲方传真货物定单后,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发货,如需向厂家订货,甲方须向乙方声明。货物到达贵阳后,甲方应及时打电话通知乙方,并给乙方发货,同时将对帐单传真给乙方。
c.如乙方订货金额超过订货备用金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打款到甲方帐户上,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发货。
2. 乙方应在规定内及时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经损失乙方自负。
3. 乙方以电汇形式向甲方支付货款时,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篇2:健康服务站加盟合同
加盟服务中心协议书
甲方: 合同编号:PJ—
乙方: 签约地点: 甲方公司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加盟经营“浦净”系列产品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加盟定义
甲方指定乙方为“浦净”系列产品在 省 市(县、区)的加盟服务中心,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负责上述地区“浦净”系列产品的商务、技术服务、教育培训、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项工作。
二、 加盟条件
1. 乙方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2. 经营场地:乙方经营场地,需在上述地区符合工商注册要求的楼宇内,并且交通便利,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应包括不低于30平方米的门面,以及检测区、培训区、仓储区等独立功能区域。
3. 乙方经营场地的装璜标准、风格,须按照甲方提供的统一CI执行。
4. 乙方须保证拥有符合甲方规定的办公、售后服务人员。
5. 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无条件的为甲方在上述地区的特约经销商、经销商、消费者提供产品知识培训、业务发展指导及产品的售后服务。
6. 乙方在合作期间,未经甲方授权不得经营非甲方产品。
7.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壹万元人民币的加盟保证金。
8. 乙方应至少购买50台家用纯水机和四千元的零配件做周转库存。
三 加盟支持
1、 甲方提供“浦净”品牌系列产品及相关的认证文件。
2、 甲方免费为乙方培训相关业务、传授服务知识。
3、 甲方免费提供加盟指定服务中心的业务、售后服务流程及内部操作流程。
4、 在乙方营业期间,甲方将不定期派员辅导。
5、 甲方保证乙方销售的产品与总公司保持更新上的一致性。
6、 对于乙方购买的周转库存纯水机,甲方按零售价的四折供货,额度100台,乙方可分次进货,但首次进货不低于50台。
7、 甲方按照特约经销商价格的8折向乙方供应零配件。
8、 甲方为乙方提供所在乙方实际销售额3%的加盟运作费用,加盟运作费用的结算,按照乙方实际销售金额为准,25日前结算上月加盟运作费用。
9、 甲方同意乙方根据市场需求,可以等价调换其它型号的家用纯水机设备作为备用库存。
四、 考核标准
加盟服务中心在半年之内,销售达不到50万,不能完成其相关职能和有严重违规行为者,公司有权取消其加盟资格。
篇3:加盟合同_合同范本
加盟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it服务外包推广应用,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申请加盟___________分支机构事宜进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成为其加盟商,在甲方所在地开展it应用外包等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加盟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加盟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加盟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加盟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有权使用___________it服务专家品牌向客户提供it服务等其他相关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加盟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 甲方有权使用___________全国业务互动平台,积极发展自身业务,甲方有权获得乙方标准管理、技术手册及___________综合知识库使用权,有权获得乙方业务推广、市场规划等方面的协助支持。
2.3 甲方有权享受乙方委托的甲方管理城市的服务业务。
2.4 甲方确保自己经营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甲方违反此义务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5 甲方承诺不以乙方发展加盟商的商业模式独自发展加盟企业或个人,与乙方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从事其他有损乙方利益的活动。甲方违反此义务时,乙方有权自行决定取消甲方的加盟资格;同时,甲方违反此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6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发布的加盟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加盟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加盟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
2.7 甲方在开展it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___________it服务协议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8 甲方在乙方网站申请为加盟商时记录的管理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及其他联系资料应与加盟申请表中填写的联系资料一致,尤其是管理联系人的电子邮箱,电话及详细地址等资料,是乙方用以确认甲方加盟身份的重要依据。当甲方的电子邮箱、联系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向乙方传真通知函件(公司加盟须在通知函件上加盖公章并且法定代表人签名并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个人加盟须在通知函件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特殊情况下按乙方另行要求的方式)通知乙方予以更新。因甲方不及时通知乙方更新联系资料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9 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加盟商管理户名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加盟商管理户名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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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专卖店加盟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1.合作双方简况
1.1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于合作期内开设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1.4 专卖店认同_________公司倡导的经营理念,遵守专卖店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并申请加盟合作。
1.5 依据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居间合同”的各项条款而制定本专卖店合同书。
2.组织与总则
2.1 甲方倡导经营“_________”专卖事业,并拥有“_________”登记商标。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在各个城市设立专卖店,专卖店负责本地区总店和分店的推广,开发工作。
2.2 专卖店是“_________”品牌专卖的经营者,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活动并具备以下条件:
2.2.1 依照甲方的标准和计划,保持专卖店的结构及形象;
2.2.2 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2.2.3 专卖店是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专卖经营活动的场所;
2.2.4 在积极开展专卖店活动的同时,努力改善经营;
2.2.5 要重视作为“_________”公司专卖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建设健康产品的专卖品牌店。
3.专卖店特权
3.1 拥有“_________公司”的商标,名称的使用权及营业推广权;
3.2 在专卖店的装修方面,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执行,力争提高档次和健康活力;
3.3 享有本区域各分店和其它销售活动中的管理权,管理费和市场开发权;
3.4 产品计划:按照甲方制定的销售计划进货;
3.5 参照甲方策划进行的会员促销,广告宣传,集体活动,培训以及其它共同活动;
3.6 有关经营活动,可利用甲方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3.7 管理业务:依靠甲方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3.8 乙方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甲方的教育培训;
3.9 适时地得到甲方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4.商标的使用
4.1 甲方授权乙方可以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和“_________公司”名称。
4.2 有关“_________公司”商标使用有如下规定:
4.2.1 在专卖店的及其它地方使用商标,仅限于由甲方提供指定“_________”的商标,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甲方规定的vi标准执行;
4.2.2 带有商标的物品类,均由甲方进货,若在专卖店制作使用时,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授权;
4.2.3 欲做有关“_________”的对外广告,要使用由甲方提供或授权可以使用的资料,并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4.3 商标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得在本合同外使用。
5.产品的进货
5.1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销售计划,确定产品结构。
5.2 乙方经营的产品,一律从甲方进货。
5.3 乙方首期购货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按配货),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篇5:足疗店加盟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
就足疗洗浴中心足疗保健服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 承包范围及期限
1. 经营范围:
①.浴场所经营保健按摩服务的各个项目;
②.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服务项目。
2. 承包费用:
①.承包费: /月。押金: 。
②.乙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与押金,合同期满,如未出现重大事故,甲方向乙方退还押金。
3.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暂定为一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 合作方式
1. 双方约定按经营范围规定的各单项服务价格的百分之为乙方所得提成,其余归甲方。
2. 结帐方式为滚结,即每10天结算前10天款项。
3. 如遇特殊情况(如甲方酬宾活动、庆典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场地、水、电通风设备,及住宿不再另计费用。用餐为每人8元/天2顿,需每月在月底前交清下月伙食费。
2. 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足疗保健技师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罚,乙方必须遵从甲方的日常行政管理。
3.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营销工作,乙方提供相关资料。
四. 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 工作所需各种工具、设备及原料由乙方自行解决。
2. 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专业人员的管理、服装统一、培训、考核及工资、提成的发放。
3. 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宾客投诉等情况,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承担结果。
4.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一律填写单据,并以单据进行结算,严禁向客人收取现金,如有违反按相关制度处理。
6. 每10天乙方与甲方财务人员核对前10天营业额及费用,对于有异议部分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
7.甲方营业期间,乙方提供技师数量为则)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营业期间所需的技师人数,保证甲方正常营业。
8.甲乙双方可根据公司实际营业需要要求乙方立即调派技师数量,以满足甲方营业需要。】
五. 协议的中止、终止与解决。
1. 因不可抗因素致使双方无法经营合作的协议中止,由双方协商解决。
2. 在经营过程中,中途如因乙方单方面提出变更协议而令甲方不能接受的中止协议,需视情况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六. 执行期限从本协议实施之日起一年止。协议终止前一个月,甲、乙方协商下一步合作方式。
七. 本协议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放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足疗保健技师管理条例》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篇6:连锁餐饮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_________合作开设餐馆,具体位置为:____________,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合作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共同出资合作经营该餐馆。其中,甲方以现有租用的场地(该土地由甲方向________租用并支付租金)以及已有的配套设施出资;乙方以现金出资,首次投资不低于人民币____万元,作为合作的出资。并从双方合作经营的餐馆营业额中每月支付甲方租金作为场地租金,另每年应向甲方支付____万元的土地管理费用。合作经营前三年甲方占合作经营总股份的____%,后六年占总股份的____%,乙方合作经营前三年占合作经营总股份的____%,后六年占总股份的____%。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内投入的各项资产、资金,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二、上述地址除供电设施及高压电杆迁移、道路开口子、场地租金的开支由甲方单方负责全付外,后阶段餐馆的规划建设、装修和添置餐厅正常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自来水接通等所有餐馆营业前期开支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双方约定按____万总投资进行设计规划,在餐馆正式对外营业开张前,乙方的第一期前期投资不得低于____万元。第二期的建设开发视营业情况由股东商议酌情决定,开发资金共同按股份分别支出。
三、双方在该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建立餐馆经营的共同账户,同时由乙方汇入资金____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开始正式进入设计规划实质性操作阶段。并向甲方指定的账户上支付人民币____万元作为合作经营的风险抵押金,协议的生效期以收到乙方风险抵押金为准,合作经营的风险抵押金在餐馆正式对外营业开张前____,由甲方将该笔费用中的____万汇入餐馆经营的共同账户,剩余____万继续作为甲方的土地管理费用。
第二年的同一日期,无论亏或赢利从餐馆经营额中支付____万管理费。两年后,____万元管理费可做为土地租金进行抵扣。协议生效一个月后,乙方应向餐馆账户汇入____万元资金作为餐馆开工建设费用的支出准备,并开始开工建设。在第一期完工,餐馆正式对外营业前,乙方剩余____万或超过____万的资金应全部到位餐馆的共同账户,并且由该账户完成所有前期费用支出。从设计到建设完工开业不得超过____个月。否则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开业后由该账户支出的费用不视为第一期前期费用,由股东其它账户支出的餐馆开支费用也不视为第一期前期费用。双方约定以不少于____万的前期投入为股份核定基准数,如第一期前期费用少于____万元,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以实际前期费用为基数,重新核定双方股份。不得在对外营业开张后乙支付开业前的前期开支。
四、财务管理:餐馆的经营银行帐号由双方代表完成开户,为了财务正式对外营业开张前,乙方的第一期前期投资不得低于____万元。第二期的建设开发视营业情况由股东商议酌情决定,开发资金共同按股份分别支出管理的安全性,该账号应该为双控账号,作为前期合作资金和营业收入支出账户。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归乙方负责,财务人员在该账号正式启用时开始进入财务管理,为了便于分成核算,甲方将派一名财务协助乙方共同管理财务账务及会计核算工作,餐馆所有开支经由双方财务签字方可支出。
五、双方约定从双方合作经营的餐馆营业额中支付甲方每年____万元的场地租金和管理费,为减少经营风险,甲方同意免前两年租金,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两年后提前____个月开始收取场地租金。年租金前三年按____%递增,后七年按____%递增。首次支付甲方的月租是以____万元年租为基准,而后以此方式类推。租金支付方式为:首次应支付前____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并另行支付____个月的租金,之后每月定时支付总租金额的平均数为月租金。
六、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期满后,店铺及所有设备物资属于甲方所有。甲、乙双方的合作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合作经营期间,乙方派代表全面担任餐馆的现场管理日常工作,甲方派代表参与其协助管理,管理方式方法以乙方观点为主。但甲方应参与在餐馆的前期建设工程和装修招标,其余经营设施采购及日常超过一万元以上的采购乙方应知会甲方,甲方视情况参与或监督。另餐馆的正常利润不得低于营业额的____%,在盈利的情况下低于____%属乙方管理不力,甲方利益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一定责任。
经营两年后如发生亏损,应以在支付甲方土地租金与管理费的前提下,共同承担亏损。由此,在双方继续经营合作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否决乙方的的管理决策。在一年内无法改变亏损局面,双方应考虑转让经营。在盈利的情况下两年内乙方发生出资转让则需支付甲方前两年减免的土地租金和管理费后作为违约处置。
八、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从餐馆正式对外营业开张起计,每月营业额除去餐馆人员工资及成本开支外产生的盈利,以甲乙双方的占有股份为依据,按比例每月分配到双方指定帐上。在餐馆按规划第二期投资时,双方各按比例出资。
2、债务承担:前期投入债务由各方按各自的出资责任各自承担,不得将前期债务列为合伙债务;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股份为据,按比例承担。
九、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在执行第七条合同条款前提下,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在盈利的状况下四年后方可整体转让经营,四年内发生整体装让经营,乙方与甲方共享有除建筑外的装修及设备转让财产权,房屋建筑的财产转让权属甲方拥有。
十、在合同期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导致餐馆无法营业,双方共同承担风险。
十一、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十二、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十三、合伙营业的继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十四、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或出现政府和土地方重大政策变化。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的债务;甲方的土地管理费和土地租金;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八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八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十五、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十二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相关行政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7:加盟合作协议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就甲方成为乙方加盟代理商,委托乙方代理代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成为乙方的加盟代理商,将其下属客户的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事宜,委托乙方全权代理代办。正常情况下,甲方保证每月有____元/个,其他项目结算价见附件。______________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量。商标注册规费、代理费合计为____万元,乙方每月逐笔从保证金中扣除当月注册及代理费用;每月______________日前,甲方补足保证金数额;如果当月保证金余额不足支付注册费用,甲方须及时补充保证金。
2.甲方正式委托后,交纳注册保证金。
3.在加盟代理期内,甲方可以使用“_____________”商标开展业务,但不得以乙方公司的名义直接与客户签订合同;乙方只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与甲方的责任,不承担甲方与客户之间约定的责任。
4.甲方须保证提供之注册申请材料证明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5.审核期内,甲方之委托客户若有变故,如企业变更、联系人地址变更、电话变更等等,必须通知乙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如没有及时通知乙方,导致甲方委托客户无法收到相关通知及文件,乙方概不负责。
6.本协议从____日止,有效期_____年。_____月_____年_____日起到_____月_____年_____日。
7.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8:知识产权加盟代理商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是《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与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的课件编写制作工作,现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双方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类:
1.由乙方编写制作完成或参与编写制作完成的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学习、自测、考核课件及基础知识库课件成果和文档。
2.上述产品的课件制作开发计划书、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以及在专家论证前后两个阶段产生的创意设计方案。
第二条 知识产权归属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对本合同
第一条所提及的产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所有权归甲方享有。
2.甲方有权将上述产品发表、署名、修改;有权将上述产品复制、发行、网络传播、出租、展览、演示、改编、翻译;有权行使由上述产品所产生的著作权的完整权利。
3.甲方有权以其名义单独就上述产品进行商标权、专利权的申请,有权行使基于上述产品所产生的商标权和专利权。
4.乙方享有其相应编写制作课件的署名权。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应是自主开发完成的产品及相关资料。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如果是在
第三方享有权利的基础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产生的再创造,应当告之甲方有关该
第三方的相关权利及信息,并提交该
第三方对乙方的授权许可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证没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和其他人身权或财产权。
2.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应当不包含带有政治敏感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内容,因出现上述内容而引发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泄露给他人或擅自提交
第三方阅览使用;亦不得擅自向
第三方转让上述产品及资料。
4.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上述产品及资料发表、复制、发行、网络传播、出租、展览、演示、改编、翻译;不得以其名义就上述产品进行商标权、专利权的申请,不享有上述产品所产生的商标权益和专利权益。
5.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向有权了解该等资料信息的其他人员提供以外(如法官、检察官等),非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各自的义务履行本合同,如因违反其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处理费用、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由对方承担的赔偿金额等。
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因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若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附件,该补充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七条 其它
(一)本合同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商场超市加盟合同
为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满足广大消费者,本着双赢双胜的原则,明确双方在经营中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以下合同:
一、合同当事人:
特许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受许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二、合同期限:
1、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年。
2、 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三、特许范围:
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产品销售、商标品牌标志形象使用;旺铺营销法技巧;专柜的各类道具、包装物、各类报表。
四、加盟条件与要求;
1、加盟者必须是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合法公民;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3、有足够的加盟资金及前期经营资金;
4、有风险意识;
5、受许方的经营场所必须是大型超市、商场、卖场或专卖店。大型超市、商场、卖场要求日营业额在15万元以上,专柜面积10平方米以上;专卖店要求有5000人/天的人流量,并且能留住顾客;
6、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7、能维护特许方的名誉和形象;
8、有服从和接受特许经营体系管理的意愿和决心;
9、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10、提供5-8℃的低温储存仓库;
11、首次不特许区域代理,只允许受许方经营一个专柜,如有区域代理的意向,经甲方考察三个月后,根据受许方的实际能力决定是否授权区域代理。
五、使用与管理:
1、 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执行甲方规定的四个统一:
(1) 统一市场零售价格;不得私自涨价、降价,如有违反一个品种罚款人民币500元;
(2) 统一营销员培训,服装,调配;
(3) 统一柜台道具(灯箱、招贴画、pop等);
(4) 统一货源生产调配。不得私自进货,如有违反每一个品种罚款人民币5000元。
2、 特许经营的营销员全国统一工作规范。
3、 特许店面必须每月向市场管理部提供正确各所需报表及资料。
4、 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中搭售以外任何同类产品。
5、 受许方首次需向特许方预交加盟费人民币30000元,合同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每年底按净利润的1/3收取应收加盟费用,多退少补。根据前一年的销售情况确定第二年应预交的加盟费;受许方需甲方派员考察,需交纳市场考察费人民币1000元。
6、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地点进行特许经营,不得异地经营。乙方如确需扩大特许经营店面,应征得甲方同意,另行签定合同。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私自转让。
六、双方责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产品,在保质期内产品变质、变味或有关部门抽检不符合质量标准由甲方包退包换。
2、 乙方保管不善(如爆晒、高温、接触生水、二次污染)而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自负。
七、利益分配及送货:
1、 甲乙双方按总营销额的50:50分配。体现形式:乙方从甲方进货时,按市场零售价的50%支付现金给甲方。
2、 乙方订货,以现金支付方式给甲方,或乙方有存款在甲方设定的乙方专柜帐号上。甲方在款到后发货,500公里以内5日内到达,500公里以上10日内到达。每延误一天,乙方在甲方分配额中扣除100元。(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甲方按乙方进货款的3%补给乙方,超出部分乙方自理。
八、促销:
乙方如遇促销活动,应提前向甲方申请,乙方完全执行甲方的所有促销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促销方案另行协商,费用自理)每年促销时间不低于120天。
九、营销员:
1、 特许经营店面营销员必须取得甲方认可的岗前专业培训结业证后分配上岗。培训费自理。
2、 乙方为营销员提供良好的住宿环境(住宿费100元/月、超出部分由乙方支付),费用营销员自理。(甲方派营销员时才执行)
3、 营销员工资统一执行甲方营销员工资标准(甲方考核、乙方协助),款项在乙方帐款中扣除,甲方负责发放。(甲方派营销员时才执行)乙方自行招聘的营销员工资由乙方自定。商场、超市收取专柜上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 为确保乙方的正常营业,乙方不得无故更换、辞退甲方派出的工作人员,如甲方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乙方可书面可其它形式反应给甲方,并签名,以示负责。甲方经查实后,由甲方给予调换或处理。(对甲方所派营销员,乙方有监督权、协助权,无直接管理权,甲方派营销员时才执行。)
十、财务制度: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统一方式记帐,填写报表,定期报告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定期盘点,并将盘点表在盘点后立即寄往甲方。甲方向乙方提供所供货款的增值税发票。
十一、合同终止违约:
1、 双方中任何一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需终止合同时可终止合同。
2、 乙方开业经营两个月内严重亏损,难以继续经营,经甲方考察后,为考虑乙方利益,可将加盟费及合同保证金全额退回。
3、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不须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于罚金,罚金在保证金中扣除。)
(1)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款。
(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关闭店面或在同一场地经营同类产品(无论何种品牌)。
(3) 乙方人员阻止甲方管理人员介入加盟店经营管理的。
(4)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利用甲方的品牌生产,分销货品的。
(5) 乙方严重破坏了甲方的商业信誉及形象的。
(6) 乙方从事超出甲方特许合同限定范围的。
(7) 乙方超越甲方的准许范围私自进行批发业务的。
(8) 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地方法规的。
4、 如甲方因乙方的经营活动造成第三者索赔时,乙方应承但相应责任,此项延伸至合同终止后六个月。
十二、合同违约处理:如有违约,双方按民法典处理,对情节严重的由我方所在地的国家相关部门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该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签约人: 签约人:
邮编:邮编: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0:餐饮业加盟合同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XX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XX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XX公司(以下称)主导本事业,并所有XX公司登记商标。
2、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
3、在没有设地区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
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每个店铺为150万日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此加盟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XX公司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XX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
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XX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XX公司进行营业,能享受XX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XX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XX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承认加盟者使用XX公司的,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XX公司及商标;
2、有关XX公司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公限于由提供或指定的。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物品类,均由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承认。
(3)欲做有关XX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XX公司连锁运营规章
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支部)报告。
第六条: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XX公司连锁运营的规章
第二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
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____日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每天为____日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____日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3000____日元;法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____日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4000____日元。
第七条: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在将(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八条:技术指导费 作为对(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一定比率: 销售额比率 万日元以下部分交1.50%; 万日元以上3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1.00%; 3000万日元以上4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0.75%; 4000万日元以上5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0.50%; 5000万日元以上部分交0%。
第九条:商品手续费 有关(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十条:共同宣传费 对(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0.2%。
第十一条: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加盟店与(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二条:特别配送费 (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十三条:负担特别费用 (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额是按以下基准由决定: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额;
(2)在土地建筑物的买卖或租赁时,对有关物件的调查选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续费为:交易额的2%,或租赁费的1个月份额;
(3)有关商店的新设或装修的手续费:
①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查一个选址费用为20万日元;
②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计划书的手续费,每计划一项费用为20万日元;
③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工程以及内外装修施工的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施工额的2%;
④设备器材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搬运、设置安装、施工额的3%;
⑤开业准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销售场地面积每坪(译者注:折合3.3平方米)1000____日元,但最低总额应足30万日元。
⑥交涉委托业者时的交涉费为:保证3%或租赁费的1个月额。要收取两者中的最高者;
⑦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援助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⑧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第十四条:债务保证 加盟者对于与(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公司连锁运营规章
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债务。
第十五条: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的权益时,(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六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XX公司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
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八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支部0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九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二十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支部0交付了6个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3____日前。
第二十一条: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
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XX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
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
(4)项或第
(9)项时,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XX公司的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提供或许可的、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XX公司的及标志等时,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
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XX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________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________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二十四条: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
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下称甲方或)和(以下称方或加盟店)依据XX公司连锁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XX公司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XX公司连锁(XX名称)(支部名称)。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 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支付加盟XX150万日元,甲方收到150万日元。
4、设备预定 甲方规定施工设备的设备预定额为万日元,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止支付。此预定不附带利息。
5、债务保证 方以下列方式作为偿不定期对甲方发生债务的保证:
(1)财产抵押 财产抵押者:; 最高额:日元; 债权范围:
a.因商品买卖交易、借贷交易、租赁交易、保证交易所发生的债权。
b.票据债权、支票债权。抵押用不动产的名称: 方承诺:没有甲方的允许,不得有向他人转让、租借担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担保。或变更担保物现状等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行为; 当担保物不管什么原因,出现变更、消除或减少其价值时,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况,以增加担保或提供代担保; 制作担保抵押证书以及此登记所需的费用,由方负担; 当方不遵守以上承诺时,甲方可取消其以后的商品进货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证 方对甲方的抵押保证额为万日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支付。
(3)有价证券 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从证券:
6、技术指导费 方向甲方支付加盟合同
第八条的技术指导费。
7、分担共同宣传的费用 依据加盟合同
第十条,实施年计划的共同宣传。方作为此宣传的分担,按甲方的计算,每月交付总销售额的0.2%。
8、联机系统和使用费 根据运营章程
第十七条第
(2)项,主要商品的订货要依靠受发货联机系统进行。方向甲方借用并安装指定的计算机终端,并负担以下系统的使用费及机器使用费。另外,方要负担安装所需要的费用:
(1)设置安装费为日元;
(2)使用时间为月;
(3)使用费每月为日元;
(4)支付方法为。 有关此机器及使用费,根据系统变更及机器性能的提高等有变更。
9、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1)依据运营章程
第二十七条,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日元。
(2)依据运营章程
第二十八条,方向甲方委托加盟店的经理业务。此业务手续费月额定为日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制作决算书时,作为其手续费,每件向甲方支付日元
10、特别配送费 依据加盟合同
第十二条的规定,作为特别配送费,主负担月额日元。 1
1、商品手续费 对加盟合同
第九条规定的甲方进货商品经营手续费的费率,暂时规定如下: 1
2、特定费用的负担 方根据以下内容负担加盟合同
第十三条规定的特定费用: 1
3、委托进货 甲方依照加盟合同
第五条向方发送商品,但对以下商品根据运营章程
第十九条,临时委托方进货。 1
4、委托销售场地 甲方根据运营章程
第二十条,承认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门设立委托销售场地。 1
5、支付方法 根据运营章程
第二十一条,就有关支付方法规定如下:
(1)请求书的截止日期:。
(2)支付日期:。
(3)支付方法:。 1
6、指定银行 依据运营章程
第三十条,就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户头名义人:; 1
7、加入损害保险 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国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其它保险:; 以上作为XX公司连锁加明合同以及依据加盟合同签订的缔约书的证件,制作成由加盟者及其连带保证人和署名、盖章的正本2套,由甲双方各持一套。
返
篇11:加盟合同直营连锁
甲方:快递服务有限公司_____分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是中通快递在金乡的唯一授权的区域代理商,享有在金乡区域的一切相关经营权、收益权、管理权,标识使用权、品牌拥有权等相关权利。
任何人要求在金乡加盟中通速递,均需签订本合同。
2、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甲方所有的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授权乙方在指定的区域从事中通快递服务经营活动。
3、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区域加盟代理商在经营之前,必须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各项费用,未交足费用的,视为订约无效。
4、甲乙双方各自为独立的权利义务主体,一方对外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其自行独自享有和承担,乙方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
二、加盟条件。
1、乙方应自行设置符合甲方要求且能正常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人员、办公场所、仓库、交通工具及办公所需的其它设备设施。
其它设备设施中包含至少一台可正常上网的电脑、一把无线扫码枪;
2、风险保证押金: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缴风险保证押金元,用以保证派件安全和时效。
特别说明:遗失罚款元/票(如物品价值超过1000元按实际价值处罚),延误罚款100元/票。
3、网络加盟费:乙方以下列条款中的第种加盟方式加盟。
加盟费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予退还。
加盟方式(一):乙方每年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网络加盟费人民币元/年。
乙方有权续签约,无权转卖经营品牌使用权,如乙方未续签合同,甲方可以在该区另招加盟商。
加盟方式(二):乙方买断永久加盟区域的经营品牌使用权,需一次交纳加盟费元,乙方有权转卖经营权。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经营行为以及执行协议约定的情况,并对乙方违背《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网管条例)行为按照《网管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甲方有权从乙方风险保证金中扣缴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发件费用及乙方违反《中通速递管理条例》中的条款受到的罚款等相关费用。
(2)乙方有如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且不予退回风险保证押金,保留对甲造成其他损失的追偿权: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②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的。
③乙方严重违反《中通速递管理条例》且给甲方带来经济上较大损失的。
④协议期内乙方加盟其他物流、快递公司网络的。
⑤乙方损毁甲方形象及声誉的行为。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本协议对乙方的经营业绩和执行本协议及《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2、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中条款规定及《中通速递管理条例》规定为乙方提供速递网络服务。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共享甲方的网络资源,获取甲方分派的快件派送业务;派送费用:0.8元/票(以客户签收计数)(2)乙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物流快递业务,并自行决定快件收运价格及与客户间的结算方式;甲方按公司统一价格的6.8折收取乙方的发件费用(甲方提供面单)。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每日准时到甲方收发件,运费自理。
严格按照《中通速递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当日支付应付甲方的全部费用;(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不得另外自营或者以其他公司名义经营其他快件业务;无论因任何原因,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企业名称、商标、清单等各种物料;(4)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时,乙方负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声誉及形象;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接受甲方营运指导,允许甲方或者甲方派遣的人员进入乙方经营场所内检查乙方的全部经营情况;(6)乙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承运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
如因乙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和不可抗力。
1、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的行为受到本协议及《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约束,任何违背《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处罚标准一律遵循《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六、协议生效、解除、终止及延续。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期满后甲乙双方再续约,乙方所交纳的风险保证金延续至下一期协议期满;
2、甲乙双方当中任何一方须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待双方财务对清账目并结算完毕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甲方有权不退回乙方交纳的押金、风险保证押金;
3、如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未满六个月时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解除的,甲方只退还乙方所风险保证金的50%给乙方;
七、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篇12:饰品加盟协议
甲方:(下文简称“甲方”)
乙方:(下文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经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 经销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品牌的专营店。
2.授权产品系列为甲方的“”品牌系列产品。
3.授权区域为:——————省——————市(县)————区————路(街)————号
4.此经销范围只指在上述店铺内从事传统渠道的销售活动,不允许在互联网上或进行邮购,电视购物等销售活动。
5.乙方在不违背本合同所规定的经销条件的基础上,甲方承诺不再授权给其他营销商在以上店铺周围2公里内经营“”品牌产品,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6.乙方承诺不经营“”以外任何产品。
7.乙方可以经甲方同意增设或开发专卖店,奖励制度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二.经销条件
1.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国家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法律文件之复印件,以便甲方建立乙方的相关档案。(乙方法定代表人应以个人的身份与甲方签订专卖合同)
2.为了杜绝恶意串货,低价倾销或者违反甲方的相关市场政策,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需一次性向甲方缴纳3000元保证金,已交□;未交□.
3.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采购或销售假冒,仿冒甲方商标的产品,一经发现,乙方向甲方缴纳五千元的违约金,甲方并将以书面形式(包括直接送达,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诉和查扣之权利。
4.为使品牌能够长期持续发展,乙方直接租赁店铺,统一终端形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遵守甲方各项规定,甲方同意乙方合法经营使用,以防如有违反甲方规定,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使用权。
5.乙方年度进货计划:年进货计划(万元)
6.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年内,未能完成本项条款中所规定的年进货计划的40%,或连续二个月未向甲方进货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的经销区域发展第二个专卖店,第二个专卖店与乙方享有同等权利。
7.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未能完成本项第5条款中所规定的年进货计划的60%,或连续二个月未向甲方进货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终止本合同后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10天内,支付首批货款、保证金及开店费用后合同生效。否则甲方可按乙方自动放弃经销权而终止本合同。
9.乙方出具专卖店平面图,甲方提供装修方案,乙方须严格执行。
三.甲乙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甲方:
(1) 提供优质产品,并不断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需求;
(2) 不断创新,提供甲方品牌的市场竞争力;
(3) 帮助乙方提供服务能力,完善经营系统。
(4) 甲方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相关的产品知识和营销知识培训。
乙方:
(1) 制定销售目标,并有效措施;
(2) 负责甲方产品在所属区域内销售;
(3) 及时反馈市场信息;
(4) 积极协助和配合甲方人员在该经销区域进行调研,检查,培训等工作。 四.订.供货条款 1.订货 (1) 季度订货由甲方组织乙方于季度前共同制定订单计划。
(2) 乙方向甲方第一次进货,首批订货金额————万元。货款一次性到账,货品可分批下单发运。
(3) 乙方每次向甲方进货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订货计划。
2.甲方收到乙方订货后,于1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订单,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在1-2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并通知乙方。
3.订货量大,超出订单计划的,乙方需提前与甲方签订产品订购单,并支付30%的预付款,余款于发货前一次性付清。甲方收到乙方预付款后,立即组织生产,在10-20个工作日内保质保量发货。
2.运输
甲方代办托运,运输运费和保险运费由乙方承担。
3.验收
乙方收到货物应当即清点验收,如发现货物的品种,数量与甲方出库单不符,应在当日内通知甲方,如数量不符要由承运部门开具证明。如验收无误,乙方须向甲方传真货运签收单。如超过三天责任乙方自负。
4.品质
(1)甲方提给乙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产品质量和包装的法律规定之要求;
(2)甲方提供的产品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退换。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产品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5.调货
(1)调货期限;由公司配货的新产品,自甲方开单之日起30天内可以调换。后续有补货的不予调换。乙方订单订货不予调换。
(2)调货条件;需调货的产品内包装应完好无损,不影响第二次销售,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条款
1.付款:
(1) 甲方实行款到发货或以货运代收款。
(2 ) 付款方式: 电汇 □;现金□;托运方代收款□,结算币为人民币。
2.对账
(1)甲方寄给(或传真)乙方的对账单,乙方收到后3日内签字盖章确认,并将确认联寄回(或传真)甲方。若超过期限未寄回(或传真),甲方视为乙方默认。
(2) 甲乙双方在每月20日对账一次,如乙方对甲方发出的对账单有异议,必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否则甲方不予接受和认可。
六.形象货架,货架支持条款
1.乙方开设甲方品牌专卖店.店中店或专柜,甲方免费提供相应设计图纸和具体标准要求。乙方须按甲方的设计进行装修。
2.甲方给予乙方的货架支持:货架全额款由乙方付给甲方,(1)自第一笔发货之日起满1年返总货架值45%;第2年满后返总货架值55%。或(2)自交款进首批货起算,满25万元返2%作为返还货架款,直到反清为止。
七.品牌保护条款
1.乙方使用甲方“”牌商标及相关标识.文字.图案.文稿时须报经甲方审批并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不得改变和添加其他成分,不得扩大使用范围。
2.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可印制在名片.柜牌上,有利于品牌推广。
3.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在经销区域内的电视.广播.报刊.路牌等媒体,开展有利于提升品牌形象的广告宣传。
八.广告费用条款
1.甲方将根据品牌推广和产品销售的需求,在全国性媒体上投放广告,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2甲方按需要和比例无偿提供统一授权牌匾,现场宣传海报,宣传彩页等。
3.甲乙双方,共同开展有效的宣传推广,甲方乙方各分担广告费的50%。
4.乙方如单独或与其他品牌共同进行广告.宣传活动;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所生产的广告.宣传费用,经甲方核实后,给予10%-50%的补助。
5.同一年度中,在乙方经销区内,甲方总的广告宣传费用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乙方当年累计进货额的2%。广告费用的补贴全部是年底以货补的形式兑现。
九.保证金的使用及退还:
乙方交纳保证金后甲方开具保证金收据,保证金使用及归还约定如下:
1.经销期间,甲方经查证,发现乙方有违反合约规定及市场管理政策的行为时,第一次以书面形式给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乙方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通知》的要求,否则乙方须向甲方交纳4000元的违约金,以后甲方如查证乙方仍有违反合同约定及市场管理政策行为的,有权直接取消乙方的经销权利,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正常到期,双方办理完手续一月后,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
十.保密条款
乙方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将甲方的商业机密(如价格,销售数据,产品知识,技术等所有甲方认为是商业机密的信息)披露给任何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十一.解除合同条款
1.甲方或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一方有权追究另一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2.乙方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而私自转让经营权,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因其他违约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十二.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2.合同期满,根据年度合作情况,双方再协议是否续约。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订立附加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甲方指定地法院为第一受理法院。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十三.附加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餐饮加盟服务合同书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公司盖章
日期:日期: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
赞成_ 系列连锁店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
系列连锁店亦承认其加盟。
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
每个店铺为_壹_万元每年,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
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
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餐饮店住所)的“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经营者,本店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餐饮店的结构(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5)要认识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连锁餐饮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
第三条:加盟特权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1)依靠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知名度和信用(2)进货“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贵州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同时享受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产品一级经销商进货价。
(各产品规格和价格见附表)(3)在餐饮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餐饮店的统一化(4)加盟店的产品种类,价格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也可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和总部协商完成(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8)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9)可以适时地得到餐饮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10)加盟店财务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支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和商标,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徽记及商标2、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
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从总部进货。
(3)欲做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或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仅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产品种类和价格。
加盟店经营的产品及设计用到的主辅料,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但非总部规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采购。
2、加盟店在经营第1条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总部(支部)与加盟店均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商品结算。
第六条:商品运输费用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
商品的运输费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担。
第七条:保密义务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
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八条:禁止事项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
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九条:更改劝告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具备加盟条件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
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条:不可抵抗的免责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加盟者的解除权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
第十二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5)当总部(支部)判断加盟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碍连锁活动的行为。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预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1)立即停止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
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4)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
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
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不利的言行。
第十四条:合同时间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1年。
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十五条:合同纠纷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篇14:餐饮业加盟合同书_合同范本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c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c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150万日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c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c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c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123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八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支部0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九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二十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总部(支部0交付了6个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30日前。
第二十一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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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加盟合作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自愿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 :加盟店中文名称: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中文地址:
电话:
邮 政编 码:
第三条 :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西餐、中式快餐、冷热饮料制售。
第五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公司批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 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 :公司投资资本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出资额和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甲方: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__ %;
出资额:_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_________ ,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_________ ,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_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_%;
第四章 出资人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 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不得抽回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五章 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九条 :
(一)第一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于《投资预算》制订后____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____%金额汇至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二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第一次次资金到位后____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之营运日前____日,按投资比例该投资预算之总投资____%金额汇入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条 :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总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好本店,在与甲方互相协商的基础上,就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店。
第十二条 :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七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十五条 :聘请甲方对其经营成果进行月度核算,并根据具体经营业绩情况,向出资方收取一定的经营管理费用及给予经营成效奖励,具体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
(一)、甲方每月纯利润的____%作为甲方的经营管理费用;
(二)、当本店的纯利润在____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时,甲方除了收取当月利润____%的经营管理费用外,超出金额按利润____%作为经营成效奖励给甲方;
(三)、经营管理费用计入当月份之营运成本。
第十六条 :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均按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十八条 :出资股东至本店享有买单原价七折优惠,本店店长及甲方短期督导人员享有本店免费住宿。
第十九条 :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丁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篇16:连锁加盟合同
甲方:厦门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_________”专卖店/柜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___”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管理方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指称为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由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授权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商场________层以“________”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形式进行经营。
2.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甲方商标:_________,具体设计见附图样。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场所使用甲方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同时严禁使用与甲方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作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标志、样式、招牌等。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按甲方统一形象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2)除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经营而向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甲方有书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面形象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标准进行装修和经营。
第七条供货方式及要求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产品和其他物品必须由甲方提供、配备。
2.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每次订货,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订货清单,并列明所订货品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及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等。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根据甲方销售合同的金额将款汇至甲方指定账号。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七日内发货。
5.甲方代办托运,甲方办理完托运手续即视为交货,运费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在运输过程发生货损时,由乙方接货时向承运人索赔。
第八条甲方责任
1.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相关资料。
2.免费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面形象设计,装修方案。
3.派员指导乙方开业。
4.培训相关销售人员及销售技巧,传授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场信息等。
5.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提供充足合格的货品。
6.负责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第一次开业的货品配备。
7.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对在第一次配备的货品中,不适销对路的货品,乙方要求换货时,在包装完好、保质期不低于六个月且不影响销售的原则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调换其它品种,所发生的运费双方各自负担。
8.甲方原因造成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日之内,书面提出退换要求,方可退换,运费由甲方负责。
9.免费提供有关的促销方案及资料。
第九条乙方责任
1.必须经营甲方所提供的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非甲方货品。
2.因经营环境变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本合同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地点及位置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3.除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外,乙方另新增开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书后方可经营。
4.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必须每月______日前按时向甲方递交上月营业报告书,并保证所递交营业报告书情况属实。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予第三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责任时,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8.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难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不能再继续营业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
9.乙方无论在何情况下不想再继续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甲方拥有第一接任者的权利,同时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转接工作。
10.合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乙方必须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并从设备、设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业,乙方必须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11.乙方必须保证,在遇前第9项情况时,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标、服务标志、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甲方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甲方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业务。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传递,此项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营业成绩。
1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授权牌、报价单、培训资料等相关文件在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必须全部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开业指导收费标准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开业时,甲方派员指导,乙方负责甲方指导开业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关生活费等。其它收费标准为:
(1)经理级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
(2)其他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
(3)时间______至______天,最长不超过______天,费用结算时间按出发日到返回日计算。
2.乙方须在指导人员返回日结清费用,由指导人员带回公司。
第十一条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每一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元保证金,作为乙方忠实执行合同的担保,从第四家(含第四家)加盟专卖店/柜开始,甲方不再收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作为乙方在加盟期内的所有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保证金,保证金、风险金不计息。
第十二条加盟费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一次性加盟费:
(1)单店:________万元;
(2)市级:________万元;
(3)省级:________万元;
第十三条合同续签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时,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内,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连续______天未从甲方进货,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购货款(以销售单为准且购货款到账)连续______天累计不足______万元,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形象、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乙方仍未达到要求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3.本合同期内终止或期满不再续签,乙方均须提前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4.本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______个月后由甲方返还保证金(凭原始收据)。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条和第十二条的均视为违约,违约造成的合同终止时须付壹万元违约金,用保证金的款项充抵。
第十五条其它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用甲方名义开设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并进行相关财务结算,应提交经营场所签订合同的正本,经甲方审定同意盖章后方可实施;所签署的合同正本须存放于甲方。
2.乙方以个人名义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以公司名义加盟的,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给甲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销售单作为购货凭证,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协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专属受理法院。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餐饮连锁加盟合同(二)
甲方:南昌嘉乐时*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嘉乐汉*连锁餐厅”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文本名词释义
1知识产权:特指“嘉乐*堡”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嘉乐*堡”全套VI视觉系统、“嘉乐*堡”经营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在签订合同且经许可有权全部使用;
2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3嘉乐*堡餐厅产品:含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嘉乐*堡”系列产品及甲方取得全国连锁销售代理的其它相关产品。
第二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2.1、甲方特许乙方在省市(县)区,开设“嘉乐*堡”连锁餐厅。
2.2、在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2.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2.4、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专卖经营方式
3.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的专卖店,或在商场、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3.2、连锁店应配备有相应的通讯联络设施,如电话、传真或计算机,以便快捷收发相应的商务文件资料。
3.3、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权利
①、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③、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④、乙方不交纳后期服务、宣传、咨询等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内补交完毕,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特许专卖权。
4.2、甲方的义务
①、严格执行“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总原则。乙方加盟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2公里范围内,校区范围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权于第二者同样的经营权;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②、负责随时提供系列产品供给乙方,并不断设计开发系列新产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加盟店装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稿)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开业前提统一宣传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训手册》并指导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销海报、灯箱片。
⑦、甲方免费提供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嘉乐*堡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②、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④、有权享有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交流等活动,其车旅,住宿、就餐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⑤、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2、乙方的义务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②、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训手册及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③、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财务、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益。
④、乙方按“嘉乐*堡餐厅”的统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⑤、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⑥、乙方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对待,对于全国连锁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但并非在乙方店内购买,乙方有义务做好解释及协调上报工作;
⑦、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促销及其他活动。
⑧、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对损害品牌形象、违反进货规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第六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6.1、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加盟费整(¥元),及支付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元),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需提前1个月交纳,如15天内未提前交纳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原则取消区域保护。
6.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权益保证金(¥元)。此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护总部的知识产权不被滥用,同时避免加盟店之间产生恶性竞争,以规范完善整个连锁体系,达成全国所有加盟店共同发展之目的。保证金在乙方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6.3、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对于确实难于改善经营的加盟店有确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根据乙方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关闭或转让。其库存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还甲方货品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供货、换货、退货
7.1、甲方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收到乙方的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7.2、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运费乙方承付。
7.3、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7.4、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违约责任
8.1、为维护“嘉乐*堡”的全国统一形象,保证售出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它产品;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必须到甲方处进货(注:部分冷冻货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许专卖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8.2、乙方店址及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8.3、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8.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的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此情形不视为违约,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9.1、本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9.2、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则应全部归还甲方各种操作手册及所有商务机密文件等资料,并负责销毁、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9.3、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甲方:嘉乐时代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保洁合同
办公租赁合同
办公室租赁合同范本
篇17:简单的加盟经营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 注册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diyifanwen.com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 注册地址:
一、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二、加盟资格
1、乙方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乙方需认同公司商标,能亲自经营管理;
3、乙方资金及财务能力健全,固有资金不得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从甲方年度采购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4、乙方经营场所须在20x平方米以上。
三、订立本合同并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担任甲方或甲方的代理商、代理人或受雇人,乙方不得依据本合同,代表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四、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的权利。
五、订立本合同并未使双方丧失独立法人资格。
六、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除非合同提前终止,任何一方均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续签合同之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重新续签合同。
七、授权有效期
"大中电器"商号为甲方所有,甲方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使用"大中电器"商号,使用范围仅限于乙方所属的位于 的 营业单位。有效期从甲方正式签发文本授权书之日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之日止。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大中电器"的有关VI标准,协助"加盟店营业场所内外的总体设计,与供应商联系制作商品展柜及选派厂家促销员;
2.甲方负责向"加盟店"提供其经营的全部或部分商品种类(根据乙方的需要),并保证其供货价格与甲方的其他门店一致。
3.甲方全力协助乙方的经营管理工作,并按甲方各门店的管理模式协助乙方执行并实施对"加盟店"的管理。
4.甲方在取得生产厂家返利时,应将"加盟店"销售部分的应得返利款支付给乙方(已预先扣除返利供货的商品除外)。
5.甲方有权根据《消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服务标准要求乙方处理解决售后服务及顾客投诉的问题。
6.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有偿提供广告方面的支持(根据乙方需要),并有权向乙方收取相应的费用。
7.甲方有权要求和监督乙方执行联合刊登的广告价格及相关公众承诺及乙方从甲方独家购进的商品零售价及最低批发价格。
8.甲方有权(义务)为乙方培训经营人员。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加盟店"经营所需的资金、场地及经营人员。
2.乙方负责提供"加盟店"营业场所内外装修及商品展柜的各项设计制作费用。
3.乙方负责"加盟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有义务接受甲方对"加盟店"商品库存结构、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指导和建议。
4.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从事"加盟店"的经营活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声誉造成的损失。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每年壹拾万元人民币,支付方式是以每年度为一期预先支付。自本合同生效十日内,乙方应将第一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以后每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乙方应于上期届满前十天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6.乙方应保证"加盟店"在经营及售后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消法》及工商管理法规,与顾客发生纠纷,造成顾客投诉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7.乙方有权要求享受甲方对其他门店的供货价格,并有权有偿参加甲方的各项促销活动,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8.乙方有权要求参加甲方的广告,但乙方应根据比例承担相应的广告费用,广告费每月底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9.凡甲方经营的商品,乙方均应从甲方进货,不得外购,但如甲方商品的供货价格(含返利)高于其他供货商的价格,乙方可申请外购,但需经甲方批准。
10.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不接受其他专卖或任何类似形式的指定或资格。
1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呈报经营报表。
12.乙方应承担对甲方商业信息及机密,乃至经营管理手册的保密义务。
13.乙方应及时处处维护甲方的商业信誉,不得以任何形式有损甲方的声誉。
十、乙方购进的商品如长期未能销售,可要求甲方协助处理,任何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自甲方的进货由乙方自行安排运输,如乙方确有困难时,经协商,甲方可给予协助运输,但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二、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否则应视具体情况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人民币,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如因合作过程未能达到预期值,可以提前30天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并做经营结算。
3、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任一条款,并在接到对方通知后七日内仍不改正,则无过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如因乙方违约,甲方并可先行扣除乙方的销售返利。
4、如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或违反国家及地区有关法律、法规,以致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严重惩罚,或被新闻媒体报道,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商业信誉,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有权在新闻媒体公开声明。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商业信誉损失。
十三、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终止,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将预收乙方未到期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及未提货的货款退还乙方。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将不再享有"大中电器"商号的使用权,乙方应拆除涉及"大中电器"字样的广告牌海报及宣传标识等,注销或变更涉及"大中电器"商号的营业执照,并不再以"大中电器"的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
十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8:加盟商合同
甲方: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加盟分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_____省______市/县____ __ 开设天略装饰加盟店,授权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天略装饰”注册商标。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付一万三千元加盟费汇入甲方帐户。¥13000元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包括特许加盟费、含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等,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列,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天略装饰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天略装饰加盟店。
第三条 合同的续约、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继续延续本合同,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续约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费、品牌使用保证金。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2、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乙方违反或未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破坏加盟体系或对甲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天略装饰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天略装饰”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时间:
篇19:自由连锁加盟合同书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c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c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 组织
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 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__________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 (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________________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c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c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 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c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 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c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c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 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总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c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总部(支部)报告。
第六条 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c公司连锁运营的规章第二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15000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金:每天为1000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XX0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30000元;法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XX0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40000元。
第七条 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在将总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八条 技术指导费
作为对总部(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总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一定比率:
销售额 比率
XX元以下部分交 1.50%;
XX元以上3000元以内部分交 1.00%;
3000元以上4000元以内部分交 0.75%;
4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部分交 0.50%;
5000元以上部分交 0%。
第九条 商品手续费
有关总部(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十条 共同宣传费
对总部(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0.2%。
第十一条 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加盟店与总部(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总部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二条 特别配送费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十三条 负担特别费用
总部(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金额是按以下基准由总部决定: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金额;
(2)在土地建筑物的买卖或租赁时,对有关物件的调查选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续费为:交易额的2%,或租赁费的1个月份额;
(3)有关商店的新设或装修的手续费:
①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查一个选址费用为20元;
②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计划书的手续费,每计划一项费用为20元;
③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工程以及内外装修施工的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施工额的2%;
④设备器材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搬运、设置安装、施工额的3%;
⑤开业准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销售场地面积每平(译者注:折合3.3平方米)10000元,但最低总金额应足30元。
⑥交涉委托业者时的交涉费为:保证金的3%或租赁费的1个月金额。要收取两者中的最高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金的援助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⑧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第十四条 债务保证
加盟者对于与总部(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债务。
第十五条 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的权益时,总部(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金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总部(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六条 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c公司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 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八条 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支部0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九条 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二十条 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总部(支部0交付了6个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30日前。
第二十一条 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总部(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总部(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总部(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c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条 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2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二十四条 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日 (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 (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c公司连锁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c公司______________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c公司连锁(总部名称) (支部名称) 。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150元,甲方收到150元。
4.设备预定金
甲方规定施工设备的设备预定金额为________元,乙方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止支付。此预定金不附带利息。
5.债务保证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为偿不定期对甲方发生债务的保证:
(1)财产抵押
财产抵押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最高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债权范围:a.因商品买卖交易、借贷交易、租赁交易、保证交易所发生的债权。b. 票据债权、支票债权。抵押用不动产的名称:
乙方承诺:没有甲方的允许,不得有向他人转让、租借担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担保。或变更担保物现状等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行为;
当担保物不管什么原因,出现变更、消除或减少其价值时,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况,以增加担保或提供代担保;
制作担保抵押证书以及此登记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当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诺时,甲方可取消其以后的商品进货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证金
乙方对甲方的抵押保证金额为__________元,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支付。
(3)有价证券
乙方于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从证券:
6.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合同第八条的技术指导费。
7.分担共同宣传的费用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条,总部实施年计划的共同宣传。乙方作为此宣传的分担金,按甲方的计算,每月交付总销售额的0.2%。
8.联机系统和使用费
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七条第(2)项,主要商品的订货要依靠受发货联机系统进行。乙方向甲方借用并安装指定的计算机终端,并负担以下系统的使用费及机器使用费。另外,乙方要负担安装所需要的费用:
(1)设置安装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使用时间为 ____________________月;
(3)使用费每月为 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支付方法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此机器及使用费,根据系统变更及机器性能的提高等有变更。
9.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1)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七条,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 __________元。
(2)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八条,乙方向甲方委托加盟店的经理业务。此业务手续费月额定为 __________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制作决算书时,作为其手续费,每件向甲方支付 __________元。
10.特别配送费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作为特别配送费,乙主负担月额 __________元。
11.商品手续费
对加盟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甲方进货商品经营手续费的费率,暂时规定如下:
12.特定费用的负担
乙方根据以下内容负担加盟合同第十三条规定的特定费用:
13.委托进货
甲方依照加盟合同第五条向乙方发送商品,但对以下商品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九条,临时委托乙方进货。
14.委托销售场地
甲方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条,承认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门设立委托销售场地。
15.支付方法
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一条,就有关支付方法规定如下:
(1)请求书的截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指定银行
依据运营章程第三十条,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头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头名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1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国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动车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作为c公司连锁加明合同以及依据加盟合同签订的缔约书的证件,制作成由加盟者及其连带保证人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总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者的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限度金额:________________
加盟者的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限度金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篇20:服装专卖店加盟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1.合作双方简况
1.1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于合作期内开设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1.4 专卖店认同_________公司倡导的经营理念,遵守专卖店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并申请加盟合作。
1.5 依据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居间合同”的各项条款而制定本专卖店合同书。
2.组织与总则
2.1 甲方倡导经营“_________”专卖事业,并拥有“_________”登记商标。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在各个城市设立专卖店,专卖店负责本地区总店和分店的推广,开发工作。
2.2 专卖店是“_________”品牌专卖的经营者,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活动并具备以下条件:
2.2.1 依照甲方的标准和计划,保持专卖店的结构及形象;
2.2.2 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2.2.3 专卖店是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专卖经营活动的场所;
2.2.4 在积极开展专卖店活动的同时,努力改善经营;
2.2.5 要重视作为“_________”公司专卖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建设健康产品的专卖品牌店。
3.专卖店特权
3.1 拥有“_________公司”的商标,名称的使用权及营业推广权;
3.2 在专卖店的装修方面,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执行,力争提高档次和健康活力;
3.3 享有本区域各分店和其它销售活动中的管理权,管理费和市场开发权;
3.4 产品计划:按照甲方制定的销售计划进货;
3.5 参照甲方策划进行的会员促销,广告宣传,集体活动,培训以及其它共同活动;
3.6 有关经营活动,可利用甲方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3.7 管理业务:依靠甲方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3.8 乙方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甲方的教育培训;
3.9 适时地得到甲方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4.商标的使用
4.1 甲方授权乙方可以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和“_________公司”名称。
4.2 有关“_________公司”商标使用有如下规定:
4.2.1 在专卖店的及其它地方使用商标,仅限于由甲方提供指定“_________”的商标,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甲方规定的vi标准执行;
4.2.2 带有商标的物品类,均由甲方进货,若在专卖店制作使用时,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授权;
4.2.3 欲做有关“_________”的对外广告,要使用由甲方提供或授权可以使用的资料,并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4.3 商标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得在本合同外使用。
5.产品的进货
5.1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销售计划,确定产品结构。
5.2 乙方经营的产品,一律从甲方进货。
5.3 乙方首期购货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按配货),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4 乙方及时并按要求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户的同时向甲方提交销售汇总表,无故拖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5 乙方应及时提交购货计划书并将该购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三日内将货发出给乙方。
5.6 货物的运输为航空,铁路,汽车三种方式。按离乙方注册地最近的城市发运(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到达乙方城市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市内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5.7 如因运输途中造所成原因,应及时通过承运方予以解决。
5.8 甲方不得无故拖延发货,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5.9 乙方收到货物后,在两日内验收并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如未回复,则视为合格验收。
6.业务管理
6.1 乙方及其所聘用的业务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统一零售价进行销售,不得任意降价或涨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中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2 本协议书签订后的前三个月内,乙方累计销售额必须完成_________元人民币,以后每月的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_元人民币
6.3 如果乙方连续二个月未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在该区域内开设第二家专卖店,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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