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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工程合同(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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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2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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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为顺利完成 (项目名称) 项目的招标工作,甲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已通过代理方式确定乙方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具体招标事宜。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组成本合同协议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协议书的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不得与本合同已规定的条款相抵触或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只能就本合同未尽事宜作出约定,否则该补充条款无效);

二、委托代理范围和具体代理内容

招标范围: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按招标人的要求并结合现行有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 (委托范围)等全部招标代理业务。 工作内容:该项目要求招标内容的全部招标工作,包括: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编制、印刷和发售;投标文件的收取;组织招标文件的评审;组织开标会议、清标及评标会议;组织进行合同谈判并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按照业主要求的格式和份数准备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

三、代理期限

乙方的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备案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委托代理范围内的事项止。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包括招标方案的核准手续; ⑵ 向乙方提供有关招标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以及项目内容和筹备情况;

⑶ 与乙方共同商定招标有关事宜,并密切配合乙方开展招标工作;

⑷ 对乙方拟定的招标公告及编制的招标文件予以审核和认可;

⑸ 授权由乙方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⑹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依法确定中标人(或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签订招标项目的承包(或供货)合同;

⑺ 根据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⑻ 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 拟定招标工作计划,向招标人提供招标前期政策法规咨询,保证招标程序的合理合法;

⑵ 在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⑶ 乙方及附属机构保证不参与本项目任何标段的投标,也不为其他任何投标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⑷ 严格按照招标方案核准部门核准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认真履行代理职责,未经原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⑸ 保证代理人员及时到位服务,不得更换比选申请文件中载明的代理服务人员,更不得非法转让委托事项;

⑹ 在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编制招标文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备案后印刷发售;

⑺ 负责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函。凡是公开招标的,必须在国家和省发改委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

⑻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如有)和预备会议(如有)负责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工作;

⑼ 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开标前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履行告知义务,接受依法实施的开标、评标全过程监督;

⑽ 负责组织和主持有关开标会、评标会等活动,并承担有关会务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等;

⑾ 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的基础上,负责将评标结果提交甲方,由甲方依法确定中标人;

⑿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邀请其在规定时间内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⒀ 委托事项全部完成后,负责向甲方提供本次招标的完整档案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送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⒁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招标活动中的各项秘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部门因监督事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应当积极提供;

⒂ 收取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

1.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20__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__]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收取代理费;

2.代理招标项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4.因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造成招标、评标、中标无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支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解除代理关系,并及时报原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备案:

⑴ 因不可抗力致使委托招标的项目不可能实现的;

⑵ 委托招标的项目被国家有关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撤销的;

⑶ 任何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

⑷ 在招标代理过程中,乙方被有关部门取消代理资格或被市场禁入的;

⑸ 乙方被有关部门降级而不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资质的;

⑹ 有证据证明乙方损害招标人利益或给招标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除上述6种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合同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根据履行情况和解除原因,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合同终止后,有未完成的招标事项的,甲方将重新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乙方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代理。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双方合同解除的,如果招标代理服务费已支付了,则无权收回;如果尚未支付,则由甲方按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乙方。

2.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双方合同解除的,如果乙方已收取了代理服务费,应双倍返还给甲方;如果乙方尚未收取,则按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的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双方都有违约行为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甲方和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5.如通过上述办法不能解决纠纷,双方同意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6.在纠纷解决过程中,除受争议影响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以可以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补充条款不得与本合同已规定的事项相抵触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2.合同的生效: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报经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备案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向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备案一份。如双方发生争议,以向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备案的一份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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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工程发包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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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总造价和订货款

(1)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___________元整(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订货款:甲方提供给乙方工程总造价________%的订货款________元整(合同签定之日付给)。

第二条工程进度和结算方式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敷设工程所需管道及线路,待乙方安装所有监控摄像机完毕,

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________%的材料款________元整;

(2)甲方厂区车间照明设备安装完毕,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安装电脑录像监控专用设

备终端,整套系统进行调试正常使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________%的剩余款________元整。

第三条工程工期及顺延工期

工程工期为月月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原因造成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四条服务条款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执行国家公安部规定保修一年的制度:

(1)一年内属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一切维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属人为破坏或由于水、火及其它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第五条其它

(1)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并已安装完毕的,如有丢失或损坏由甲方负责;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也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效力;

(3)本合同签约地为________;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单位:____________承包方单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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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消防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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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 项目消防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 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图纸及乙方完善、优化后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和招标答疑记录、设计变更、乙方投标预算和招标文件范围规定内容,以及经双方确认、 消防局审核批准的自动报警系统优化设计方案,供货及安装内容为:

1) 与泵房连接、与消防中心连接的水、电管线工程

2) 消火栓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 喷淋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自动喷淋系统

4) 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的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及消防中心须增补的设备

5) 消防广播、电话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消防广播兼做背景音乐。

6) 整个商住楼通风防排烟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各设备从相对应的双电源转换器直接取电。

7) 消防电梯系统相关消防控制线路,由消防施工单位向电梯专业提出配合要求。

8) 移动灭火器设备配置。

9) 风机、防火卷帘设备及控制线路;双电源转换器的后面部分全部由消防施工单位完成。

10)切断非消防电源线路。

11)消防水池水位报警系统、线路等。

12)消防设备的监控及反馈系统。

13)气体灭火的设计、施工。

上述消防设计图纸,由乙方负责报送 消防局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消防工程施工;如需在上述图纸基础上增加工程内容才能通过 消防局审核和验收的,增加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于间隔或功能改变的增加工程除外。

上述1~13项工程内容涉及的材料、设备、设施均由乙方采购供货、运输和安装,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1.4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本工程乙方必须包报建及费用、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调试、包验收通过、包施工安装发生水电费、包利润及税金等方式进行,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属于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工程造价(大包干价):

2.1 本工程大包干承包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2.2 超出合同范围外的子项内容,必须在施工前报甲方确认,施工后由本项目监理公司和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工程量,按 进行计价结算。增加工程造价总计在 万元内的,不支付工程款,多于 万元部分按实支付。 第三条:工期

3.1 乙方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工,须于 年 月 日前施工完毕, 年 月 日前完成消防验收。如因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未达到乙方进场施工条件,工期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3.2 自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正式开工之日起算,至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称为本合同实际总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等级以上,乙方并保证工程如期开通使用和质监、消防验收通过。

4.2 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自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告正式批出之日起计 贰年 时间。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5.1 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5.2 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5.3 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5.4 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

6.1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2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3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4 所有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且消防系统全部开通后,付至大包干造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5 工程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 份完整竣工图纸资料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0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合同结算价的 %;

6.6 余款 %作为质保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满后10天内支付。

6.7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8 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现场签证与结算

7.1 现场签证

7.1.1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合同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合同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 五 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7.1.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合同外现场签证项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7.1.3 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按含税造价处理(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双方协商的计费方式计付。

7.2 结算

7.2.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 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2) 工程量计算书打印稿及电子文件一份;

3) 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4) 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5) 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6)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7.2.2 本工程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甲方签证计算。工程师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60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签证及本合同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7.2.3 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套。

8.1.2 开工前 天内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监理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8.1.3 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图纸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 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8.1.4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8.1.5 保证按第六条支付工程款的办法进行工程款项支付。

8.1.6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返工、材料等损失。

8.1.7 协助乙方解决施工期间水源、电源及材料堆放和施工人员的住宿场所。

8.1.8 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8.2 乙方责任:

8.2.1 收图后,在开工前 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开工前 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8.2.2 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并保证安全施工,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场地清洁卫生,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监理方及有关部门。

8.2.3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8.2.4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8.2.5 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8.2.6 乙方负责办妥消防报建、验收手续(注:由于本合同范围外项目引致不合格的问题不属乙方责任)。

8.2.7 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8.2.8 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 天内清理场地并撤离施工现场。

8.2.9 在施工中,甲方发现乙方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等与合同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等不符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如因乙方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而导致工程不能按期通过质量监督站或广州市消防部门的验收,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9.2 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验收表,以书面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 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9.3 单项工程竣工前 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 天内验收完毕。甲方不按时验收,则视作甲方认可乙方单方验收。

9.4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安装完毕,应在完工前 天由乙方申请要求市消防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保证验收通过和开通使用,属于交钥匙工程,并按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延迟的,乙方应承担延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9.5 自动报警系统和相应部分经乙方优化设计修改后,如市消防部门验收通不过而需重新整改所需的工程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工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9.6 属于甲方负责完善的消防工程项目(包括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管井的封堵等)应在消防验收前达到验收标准,否则乙方竣工验收时间顺延。

9.7 工程竣工后,在工程结算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资料各 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8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 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优化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设计及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10.2 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修改、补充、增减原有工程设计,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其增减工程量由监理单位和甲方签证确认,并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内容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

11.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1.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 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1.4乙方如将甲方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1.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1.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1.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1.6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1.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12.1 甲方已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建设监理,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公司的管理,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验收、工程签证必须经监理公司和甲方盖章确认。

12.2 工程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的质量投诉或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逾期处理,甲方将另行委托,其所有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 施工用水源、电源设施甲方接到工程主体内,由乙方接到施工现场内各施工地点并按表向总承包单位缴交水、电费。

12.4 甲方对乙方工程进度或质量不满意时,虽经甲方提出要求改善,而乙方并未执行,则甲方有权不须提出任何理由而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遵从在 天内退场,甲方保留对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的索赔权。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3.2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乙方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五条:附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3.1 《消防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14.3.2 《报价一览表及工程量清单》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宾馆消防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简称甲方)

总包方:(简称乙方)

分包方:(简称丙方)

经组织开展的消防设施竞争性谈判,甲方决定委托丙方对消防专业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施工承包。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工程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消防设施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厂区

3、工程范围和内容:消防专业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本消防专业工程是指 消防设施水系统、消火栓、防火门、感温、感烟报警、空气采样报警及超音速干粉灭火系统 等。即完成本项目施工蓝图及设计变更的所有按上述界定的消防专业工程范围及施工界面划分的全部工程内容。

4、具体工程内容以甲方发给乙方的工程联系单为准,本消防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见附件一。

二、工期

1、工程计划开工日期:XX年1月4日 ;本工程计划完工日期:XX年2月10日

2、因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停工的,经甲方、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工期顺延;因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不予顺延。

3、丙方必须按工期编制出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网络计划和关键控制日期表提交监理单位及甲方,监理单位及甲方以此为依据检查丙方的施工进度,如达不到要求,甲方将督促丙方加班加点完成进度,如达不到要求,其工期不予顺延,并按主合同相关工期约定条款办理。

4、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丙方应按甲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5、甲方、乙方、监理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丙方应当按甲方、乙方、监理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丙方实施甲方、监理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监理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监理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不予顺延。

三、 合同价额

一、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暂定人民币作为付款依据。其中:空气采样报警系统和超音速自动灭火系统费用:。注:此合同价含:设备、材料、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包装费、税费及协调相关部门所发生的费用等,即为到厂安装调试竣工价。但不包含验收过程中消防部门收取的检测等相关费用。

2、对于清单中没有的,属工程量新增的部分,如原有报价清单中有价格的按投标价格执行;如原报价中没有的部分参照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规定计算,计价定额采用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版及相配套的规定文件计算,主材价格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当期信息和市场实际询价计算,安装费用按建筑工程安装()定额据实结算。

四、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

1、按工程用款计划筹措建设资金;承担因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所造成的工程延期和因此增加工程投资的责任。

2、本合同工程款由甲方财务直接划拨给丙方。

3、负责监督审定丙方进度报表,按时向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和设备材料款。

4、协调解决与生产有关动火条件的落实;负责审批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5、派出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协调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

6、组织工程交工验收,审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向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安装条件包括:提供轴线位置及每层水平线、垂直运输及施工中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模板钢管及扣件借用、夜间施工照明、脚手架使用、施工电梯、开墙开洞配合、资料归档、临时水电及临时建筑等,并做到相互配合。

2、由乙方一次性出具资金划拨委托函给甲方财务部门,由甲方直接将专消防设施专项款支付给丙方。

3、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消防工程专项款发票给甲方作为办理财务手续的相关依据。

4、甲方按本合同结算价的5%计配合费(含管理费、建筑修补)支付乙方,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方式再向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丙方责任

1、丙方负责本工程第一条第三款的工程范围和内容的全部工作,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 的有关规定,服从 的安全监督。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准备计划报甲方。

4、负责组织施工人员、机械(具)等进场施工,必须为所属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并督促使用合符标准的劳保用品,并按工程进度要求调配必要的、性能安全的施工机具和设备,并保证完好。

5、负责保管好设备、施工机具,倘若被盗或因被损坏,均由乙方承担。

6、已完工的工程,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按规定清理好场地。

7、根据国务院令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按合同第五条约定履行义务,如发生属施工程质量问题时,丙方接到通知后3天内派人无偿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第三方修理,因丙方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8、竣工后15天内乙方退场完毕, 退场前自行清理临时设施和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否则甲方委托第三方清理,所发生费用由丙方负责,并在结算时扣回。

9、 竣工验收后30天内向甲方报送本工程结算书。

10、自行办理地方政府规定的手续,如有困难,甲方予以协助。

11、派出现场总代表,处理日常事宜。

12、丙方施工人员须服从甲方、乙方工程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的管理,工程质量纳入日常现场管理。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

13、丙方必须向监理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14、丙方负责消防工程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15、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地 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16、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丙方应予以赔偿。

17、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18、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监理)提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1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现场工程,造成损坏的由丙方负责赔偿。

20、丙方必须在整个工程全部完成后15日内,会同甲方、监理单位按有关规范验收。

21、丙方必须参加有关质检部门验收。对工程验收过程中提出的质量为题,丙方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22、丙方必须做好资料整改工作,配合总包单位的资料备案,并在消防验收合格后向甲方移交二套原件资料。

五、 物资供应

1、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附有合格证或试验报告。丙方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进行复验,合格后才能用于工程,并保存复验记录。

2、进场的设备、材料,供应方均应提供合格证书或材质证书、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对于不合格设备、材料,丙方不得使用;如丙方不复检或将不合格的设备、材料用于工程,造成工程质量责任和损失由丙方承担。

3、具有合格证书的材料,如一方有异议必须由重新检验。检验结果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由要求检验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由供料方承担。

4、材料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签字同意,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六、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工程质量

1、丙方应对本工程的采购的设备材料和施工质量负责。签署本合同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本工程施工质量总负责人。

2、本工程(消防工程范围)由甲方、乙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按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并需一次性验收合格。(消防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

3、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实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4、工程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等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规范。由于丙方造成的质量缺陷,甲方、监理有权依照现场实际情况给予1000-3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责令提交整改方案按实实施完成,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丙方承担。

5、丙方必须严格执行设计要求和施工组织方案,按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或检验,并为检查或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检查或检验发现不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并方应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其费用,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丙方应按甲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由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6、工程质量等级

本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要求应达到消防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提请 进行仲裁。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七、 交工验收与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全面完工后,由丙方提出交工验收通知,甲方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组织交工验收。丙方按工程建设规定整理提交交工资料。

2、工程交工验收后,丙方对施工的工程负责保修,保修期及有关责任按国务院令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如发生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属施工质量和丙方自行采购设备缺陷问题时,由丙方无偿修理,并承担因此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属设计和甲方采购设备缺陷问题,甲方委托丙方修理时,丙方应本着对工程负责的精神尽力协助解决,但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3、本工程空气采样报警系统及超音速干粉灭火系统参照空气采样报警系统和超音速干粉灭火系统质量保证期执行,其余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为二年。

4、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5、在免费保修期内,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到 次/月。并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事,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丙方取得联系。如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6、保修金支付方法

6.1工程保修期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由甲方无息支付丙方合同总价的3%;工程保修期满2年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于期满一周内将保修金余额(含合同总价的2%)一次性无息付给丙方。

6.2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2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6.3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6.4 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是否与丙方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及联系时间以甲方联系记录为准,维修项目及费用以甲方、实际施工方双方签字的发票为准。

6.5 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材料、工艺进行维修,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甲方有权视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6.6 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丙方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八、 技术资料交付

1 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和图纸:

1)制造检验合格证书和出厂检验合格证书。

2)所有设备和材料及元器件清单,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说明、数量、生产厂家等技术说明书;操作、安装及维修保养手册等;易损零件清单;设备(系统)按出厂标准供应的随机工具清单,特殊工具和仪器应有说明书、产品样本和手册等。

九、 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

(1)甲方可在设备安装期间,以书面形式对合同中为甲方提供的图纸、设计、服务或技术规范作变更。

(2)对于甲方的这类变更指示,丙方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0天内向甲方提交一份变更后的费用预算,包括变更后按合同交货期交货是否有影响,同时提交执行变更的详细计划。

(3)在甲方未对丙方按上述(2)款提交的预算书以书面形式发出有效变更指示之前,丙方不得按上述(1)款执行变更内容。

(4)双方认同的更改是本合同项的一部分,合同的条款及条件适用此种更改。

(5)采购项目变更必须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采购项目数量变更或品牌变更为有效变更,可调整承包价,但优惠率应执行投标书承诺不得调整。

十、工程价款拨付

1、本合同作为总包合同的补充合同,考虑到设备部分所占费用大,为利于项目顺利实施,(1)在空气采样报警设备进场后,经监理单位、项目审计单位、甲方相关人员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设施部分60%的款项,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建安发票后给于办理。(2)超音速干粉灭火系统进场后,经监理单位、项目审计单位、甲方相关人员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设施部分的60%的款项,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建安发票后给予办理

2、其余的工程结算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总包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款。

3、工程进度款经甲方、监理、审计单位验收已完工程通过后,支付至当期已完工程进度款的75%,,结算余款待按甲方的规定程序办理完竣工结算手续后支付,并扣取竣工结算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后按第七条6.1条规定给予无息退还给丙方。

4、本合同工程款由乙方一次性出具委托书至甲方财务部门,由甲方财务直接划拨给丙方。

5、甲方按结算金额的5%作为配合费(含管理费)在竣工结算之后支付给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丙方收取任何费用。

十一、分包与转包

1、丙方不得将中标的工程转包,如发现有转包行为,甲方有限责令丙方停止施工,情况严重时甲方可终止施工合同。

2、为确保项目实施达到统筹安排的要求,甲方根据乙方项目进度实施情况,有权将合同工程内的部分工程切出另行发包。

3、本工程如果发现转包,立即取消丙方的承包资格,并由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 安全施工

1、丙方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 、建设方及总包方 有关制度和规定,服从管理。

2丙方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进入厂区施工现场前,必须经过入厂安全教育,才能进入厂区施工。丙方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丙方在开工前,必须编写出详细的施工方案,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厂、用电、用火、动土等手续,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4、丙方必须明确所承担的安全、卫生、环保等责任。

5、丙方应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性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并保证设备良好,丙方为施工人员提供并督促使用合乎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6、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丙方承担。

7、因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丙方负责赔偿;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和有关费用。

8、丙方对所有施工项目要进行工作危险性分析,并实施工作危险分析管理,确保所有施工作业安全有序地进行。

9、丙方在施工中发生违反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的不良行为,经安全管理部门查实后,将严格按 照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 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视严重程度给予停止资格复审、中止合同直至清退处理。

10、丙方应建立执行本合同的施工现场管理体系并确保体系正常运行。

11、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生产设施,设备造成的损坏等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规定追究丙方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2、甲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十三、不可抗力

(1)当丙方或甲方延迟了合同项下各自义务的执行,而此延误是基于不可抗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民众暴乱、火灾、水灾、流行性传染病、地震、隔离检疫限制及禁运等等,则这样造成的延迟可以原谅,被耽搁的时间可加进履约时间内。

(2)如果不可抗力情况发生,遇有事故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用传真或电报通知对方有关不可抗力事故的发生,并应在14天内给对方一份有关当局确认的证明文件。对方对由此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双方应寻求不受不可抗力因素阻碍的其它合理方法履约。

十四、迟交与罚款

(1)除合同条款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赔偿费率为每天按延误部分价格的千分之五(5),一旦延误天数达到30个日历天,甲方可解除合同。

(2)甲方延迟付款未超过30天的,应向丙方支付延迟付款赔偿费,赔偿费率为每天按延迟付款部分价格的千分之五(5)计。如果甲方无故中途退货或延迟付款超过30天的,甲方应向丙方支付退货部分或延迟付款部分的货款的20%的违约金。如果直接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照法律认定且有计算依据的事实另行追赔。

十五、争议解决

甲方及丙方应尽量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因合同或合同相关而发生的争执或异议。如提交仲裁,仲裁地为兴义市。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仲裁委员会或仲裁法庭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丙方迟交货,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丙方应付采购人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款0.5%计算,通用产品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货款5%,专用产品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货款10%,一旦延误天数达30个工作日历天,甲方可解除合同,如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约定履行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直接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外,一次性赔偿甲方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2)甲方延迟付款未超过30天的,应向丙方支付延迟付款赔偿费,赔偿费率为每天按延迟付款部分价格的千分之五计。如果甲方无故中途退货或延迟付款超过30天的,甲方应向丙方支付退货部分或延迟付款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

(3) 上述违约金、滞纳金尚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丙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4) 合同有效期间,丙方如没有履行合同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时,甲方人对履约保证金有追索权。

(5) 由于不可抗拒事故导致供需双方均不能按合同条款履约。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拒力的解释,归经济合同仲裁部门。

(6)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在需方带保管期内,应偿付需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在合同执行中,由于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责任方按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负责赔偿。

(8)若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30天内支付给甲方。如丙方在30天内不能支付上述罚款或和赔偿,甲方有权从任何付款中扣除上述款项。

(9)丙方应严格按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施工。如施工单位擅自变更措施(方案),施工单位应对擅自变更带来的后果负责,甲方不支付擅自变更部份的措施费或扣除因变更措施(方案)而相应减少的费用。

(10)丙方进场施工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管理人员及投入的劳动力,必须与丙方投标书的承诺相符,如与丙方的投标书承诺不符时,甲方有权随时中止施工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丙方负责承担。

(11)若竣工验收超过一年不向甲方报送本工程结算书,甲方有权按合同价作为本工程结算价。

十七、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丙方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十八、通知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电报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指明的地址。

十九 其它

1、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2、文明施工。施工单位应遵守建设单位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保持现场不堆积由施工造成的废料和垃圾,保证施工现场和临时堆料场处于干净、整洁、安全状态;否则甲方有权处理,由此引起费用完全由丙方承担。

3、施工期间,丙方应采取措施解决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和雨水的排放以保证施工现场的干燥、清洁。

4、施工期间,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十、 附则

1、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2、本工程委托 公司实施监理,工程质量由 公司进行监督。丙方必须积极配合,服从对工程的监督管理。

3、本工程的谈判文件及谈判文件补充说明、会议纪要、成交通知书、丙方的谈判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3.1施工合同

3.2成交通知书

3.3谈判文件及其附件

3.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5图纸及设计变更

4、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解决时,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付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二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对甲、丙双方今后签订的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协议具有约束效力。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承包人(乙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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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消防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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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建立企业与劳务双方协调、稳定的劳务关系,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报警系统(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安装,但不包括防排烟系统及室外管网,并结合现行规范及现场实际条件,达到消防部门验收标准)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第二条、工程要求

1. 消防工程施工严格按照图纸设计、结合现行消防规范和国家标准,进行施工安装。

2. 施工过程中设计图纸与消防规范有差异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按甲方指示施工。

3. 甲方派驻的项目经理 (手机号: )、负责工地的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乙方应服从管理和指挥。

4. 乙方在做隐蔽工程施工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下一道工序。

5.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有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工程进度和质量

1. 工 期:开工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并结合总包方总进度计划要求组织施工,绝对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2. 质量标准:按消防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合格

第四条、工程劳务费价款

1. 劳务费计价:

备注:

(1)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些施工项目在本报价中没有报价的项目,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增加工程报价项目。

(2)各系统按实际安装、据实结算。

(3)如有特殊情况可考虑给予一定的施工费奖励。

2. 劳务费预付、决算办法:

(1)消防预埋部分以报价价格为基准计算,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劳务费。

(3)自动喷淋管道安装按点位支付80%劳务费。

(3)消火栓管道安装按点位支付80%劳务费。

(3)报警系统安装按点位支付80%劳务费。

(4)各系统经消防支队验收合格后甲方必须在两个月内和乙方结算清楚工程量,并按结算结果付清全部余款。

第五条、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用水、用电到现场, 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2. 甲方负责主要设备及施工材料运到场,由甲方签收。

3. 甲方负责协调与乙方有关施工方面的事务。

4. 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5. 甲方提供乙方施工工棚一间。

6. 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切割片等)及脚手架均由甲方承担。

7. 当乙方因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进场帮助施工,费用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情况严重时,甲方有权直接将乙方清理出场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有权向乙方索赔。

8. 甲方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如有图纸变更和设计变更单等资料要及时发放给乙方负责人,如没有及时发放,造成返工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9. 甲方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本工程的所有验收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0.甲方负责本消防工程所有资料的整理及备案。

第六条、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甲方下达的指令进行工作安排,确保工期与施工质量,同时对施工所需材料和设备提前一个星期申报,未报、漏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 严格遵照消防规范进行施工安装,特殊工种岗位应持证上岗。(焊工证、管工证、电工证)

3. 消防水系统管道套丝安装处应做防锈和除麻处理,焊接钢管需先除锈刷漆后安装,管道及支吊架安装应横平竖直。

4.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人工梯作业需有专人保护,高空作业需佩带安全带工作,接电必须有专业电工操作,否则,扣劳务费50至500元。

5. 材料和设备到工地后乙方不负责卸车,不负责材料保管。

6. 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未按照图纸和规范施工造成的返工及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7. 乙方人员应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并与其他施工队协调好关系,如工地发生打架或偷盗事件按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8. 乙方因违章施工或保护措施不到位,造成业主或其他相关施工单位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 乙方负责人应按时参加工地及甲方有关会议,及时向工人传达会议内容,若发生有不服从管理,顶撞甲方管理人员现象的扣除劳务费500元,或解除合同。

10.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11.乙方不得无故中途退场,若有违约行为,按剩余工期,每天500元支付违约金。

12.乙方对甲方所购的建材,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一切损失。

13.乙方若施工中造成其它工序成品的破坏,则照价赔偿。

1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监理方分配的清理打扫卫生工作,如有不服从者产生的全部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乙方的接受通知方式:现场书面接收、手机短信接收(手机号: )

第八条、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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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筑工程勘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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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_________

项目建设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勘察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勘察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勘察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勘察范围

1.1 本工程项目勘察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

1.2 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

1.3 技术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一、提交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施工或勘察许可文件

二、提交工程项目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三、提交技术委托书及已有的技术资料和图件

第三条 乙方按下述进度、份数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3.1 勘察成果规定提交四份,超过四份另行计费。

3.2 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自然条件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时,工期顺延。

第四条 取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4.1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另行议定。

4.2 本工程勘察费估算为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勘察费的30%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工程勘察验收、交付成果后15天内,结清全部费用。

4.3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 甲方

5.1.1 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技术要求和勘察阶段,按时提供已有技术资料(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资料),并能满足乙方编写勘察纲要和编制工程预算的基本要求。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过程中发生或危及人身安全时,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5.1.2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工作时,甲方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5.1.3 派员协助乙方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为乙方创造并解决勘察现场条件。如:征购土地、青苗赔偿、拆除障碍物、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和水源以及排水渠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 勘察前,根据乙方提出的用料计划,按时准备好各种材料,并承担费用。

5.1.5 按时为勘察人员准备好住宿、办公、临时库房、就餐食堂、取暖、饮水以及条件许可的其它福利设施,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费用。当甲方不能提供上述条件时,甲方应支付乙方临时设施费。

5.1.6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甲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 工程完工后,在15天内负责组织勘察及成果验收,并在乙方填写的工程勘察交验单上签署意见,作为工程勘察费用结算的依据。

5.1.8 维护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转让。

5.1.9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窝工,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支付窝工费。

5.1.10 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5.2 乙方

5.2.1 派工程技术人员按任务委托书和设计技术要求进行现场踏勘,确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编制工程预算。

5.2.2 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

5.2.3 勘察过程中,根据场地地形、地质条件和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程量或改变勘察手段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4 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根据委托任务书提出的技术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提交勘察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

5.2.5 讲究职业道德,端正经营作风,勘察成果应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5.2.6 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6.2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及时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提交勘察成果,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设计技术要求时,其勘察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或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宜

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电报、电传、技术讨论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承接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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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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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承包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规章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双方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现场施工安全目责任协议书,具体责任条款如下:

一、工程项目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二、管理人员

为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与明确安全责任,需要明确双方的现场管理人员:

1、甲方现场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现场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督促乙方贯彻执行。

2、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3、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4、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四、乙方的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信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摘录》等有关其他安全施工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6、乙方在施工期内,要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7、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8、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六、出险理赔责任

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负责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订立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九、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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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生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生产,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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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保证施工安全,切实保护施工人员生命和身体健康,甲乙双方特订立此安全生产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

一、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上岗以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持有上岗证,否则不予上岗作业。

二、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工地现场的一切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高出做业安全注意事项:

(1)高处作业施工前必须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架板的铺设不得并排少于三块。

(2)高处作业必须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3)从事高处作业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其他硬底鞋。

(4)严禁酗酒和吸食麻醉品、医嘱吸食易产生幻觉药品后进行高处作业。

(5)严禁在脚手架上嬉戏、打闹、聊天。

(6)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地应注意防风、防雨、防火措施。

四、安全用电注意事项:

(1)工地用电严禁私拉乱接,搭接用电应由专人负责。

(2)施工用电的电线、插线板要经常检查,特别是接头要查看是否裸露防止漏电。

(3)施工电动工具要由熟练工人操作,杜绝无证人员使用。

五、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上岗人员的安全防护状况,并认真作好安全检查记录。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背安全生产的指挥。

六、乙方施工队伍在现场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和监理部门要求和规范施工。甲方有权就乙方损坏工地财物和使用工地材料,视情节后果做出各种处罚。乙方施工发生的一切违反《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的行为发生的工程事故,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和与甲方免责外的一切工伤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上述第五、第六条属乙方个人施工行为,有乙方负责管理。

八、工地外脚手架属甲方施工设施,抹完底灰后因部分连墙杆等拆除,架体安全程度达不到施工要求,乙方如果上架做业必须自行检查加固。

九、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中应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和规范施工,若违规操作将给予100-5000元的处罚,二次处罚仍然违规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因此产生的一切民事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十、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过错与甲方无关。

十一、以上协议自签字之日期生效,工程竣工后自行废除。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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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筑工程劳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3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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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宁煤一公司合同_________-

工程承包人(甲方):宁XX公司建筑一公司

劳务分包人(乙方):石嘴山市XX公司 劳务施工作业队

依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工程所在地

三、承包方式:工程的劳务人工费(清工)

四、承包范围、工作内容、计件承包单价。

1、承包范围:按施工图纸设计规定的煤贮运项目砖砌体及抹灰工程(_________年施工后的剩余部分)。

2、工作内容:详细分项工作内容以《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基础定额(_________统一基价)》的有关解释为准。

3、工程量计算及费用单价:工程量计算以《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基础定额(_________)》为准;砖砌体工程按每立方米90元(包括大小砖:240_________115_________53、240_________240_________90)结算时按实际体积结算;抹灰不分内外墙、柱按每平方米11元计。施工所用脚手架按定额规定予以结算,钢筋植筋每个2元计。1#2#转运楼砖砌体每立方米120元,抹灰不分内外墙、柱按每平方米16元计。

五、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竣工日期止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或工程停工日。

六、结算办法

1、按定额结算部分定额工日具体为:构筑物36元/工日,非构筑物38元/工日,计时工45元/工日(一天)。

2、每月20日前由甲方技术人员出具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结算单,由甲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乙方代表签字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予以结算,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后,交甲方财务挂帐。付款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帐户后五天内按结算进度予以支付。

3、乙方招录的人员,必须在到工地当月向甲方上报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或_____的考勤人员和用工单位的考勤员在一起,每天对劳务工进行考勤,详细记录每天工地的出勤、工种、人员及人员的流动情况。每月劳务结算时必须上报当月农工使用考勤表(甲方项目部负责人与乙方共同签字)与工资表(乙方上报、甲方项目部审核),并在农工结算清单上(详见附表二)签字;否则工程结算不予办理。

4、每月结算款由乙方合同签订代表集中领取,按照工资表及考勤表,由甲方项目部派专人监督发放(发放完毕后工资表由甲方项目部保管),乙方不能对劳务工资出具欠条(出具欠条甲方一律不予认可)对无工资表、克扣劳务工及手续不全等引起的争议、诉讼聚众滋事、_____等造成甲方企业声誉或其他严重社会影响的,乙方将以结算劳务人工总额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施工所租房屋的租赁费用由甲方按乙方完成劳务结算额的0.5%在每月的结算中给予结算,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6、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10%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结束后,甲方除扣除代缴的总结算费用2%的个人所得税外,一次付清余款。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三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如不扣除保修费,则结算总额按工程总造价的95%予以结算,2%的个人所得税甲方按正常支付程序予以扣除代缴,一次付清余款。

七、工程质量与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品率90%以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2、严格按照审核的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安全交底、设计变更单、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经过与甲方质检人员及业主或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擅自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者,每发现一次视情节给予一定500元以上的罚款。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果乙方对工程进行施工中,质量达不到标准必须返工达到标准,全部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没收保修金,另外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八、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乙方工作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2、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

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3、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拨付工程款。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九、乙方责任: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3、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甲方损失及业主罚款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6、乙方不得将依据本责任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7、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自检结果。

十: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认真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文明施工检查标准,安全施工要求达到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组织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心脏并癫痫病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乙方对有残疾及智力障碍的劳务工一律清退。如果乙方使用有健康缺陷的劳务工在工地现场出现意外及安全保护不当或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施工中发生一切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在任何条件下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因某种原因造成本因由乙方承担的责任而归责给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由乙方提供使用计划,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负责供应。施工中其他_____用品及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绝缘手套、胶鞋等)由乙方自行配备。

3、乙方必须服从用工单位施工人员的指挥,自觉接受各级单位质量,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同时执行建设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施工工序和操作规程操作。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治安: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偷盗工地任何材料及物品,一经发现,扣件每个按500元,架管每根按1000元,其他物资按照损失物资价值的5倍予以罚款,费用从总结算中扣除,相关人员立即清退出常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发生治安案件的由相关人员自己承担。

7、乙方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_____,支付_____费用(费用已含在调高的定额单价中)。

十一、事故处理

1、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的扩大,发生事故后不积极主动组织抢救,致使事故扩大,则甲方按事故处理费用的1.2倍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十二、奖与罚: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如期按时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罚金1000元。

十三、其它有关事宜

1、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3、乙方进入该工程的所有人员都要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

4、乙方必须保证该工程的所需劳动力人。其中:管理人员人;瓦工人;木人;钢筋工人;砼工人;架子工人;普工人;及其它工种人。

5、乙方劳务工必须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证件,缴纳有关费用。

6、爱惜用人单位的一切机械设备和机具,承担所使用的一切机械设备和机具的维护与保管。违章操作致使机械设备和机具损坏的,其维修费用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8、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工程所在地劳动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或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后附:一公司农工结算清单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甲方单位:XX煤炭基本建设公司建筑一公司

乙方劳务作业队:石嘴山市XX公司劳务施工作业队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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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消防工程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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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 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文件的规定及本工程的特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建筑安装工程包工合同中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工程的内容及范围:

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消防安装工程,包括消防泵房、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排烟系统工程。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竣工结算方式:施工结束,按审计后的决算价下浮23.2% ,不开具发票。

1.6付款方式:

1.6.1进度款:按月进度付款,付至当月完成工程价款的65%;

1.6.2工程结束,支付至结算总价的85%;

1.6.3审计结束,付至工程总价的95%;

1.6.4余数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两周内付清。

1.7质量目标:合格

1.8施工目标:安全文明施工

二、甲乙双方的工作

2.1甲方的工作:

2.1.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 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

2.1.2负责对乙方承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如发现乙方已无履行工程合同的能力或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工程施工劳务合同,另外组织施工队伍接替施工,同时保留追究乙方经济责任的权力;

2.1.3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质量、进度、安全、场容的交底;

2.1.4负责开工前7日内向乙方提供施工蓝图二套;

2.1.5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审查乙方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2.1.6负责与本工程中业主单位、其他施工单位的对外联系、协调工作;

2.1.7负责组织分部工程和工程验收工作;

2.1.8定期组织召开生产例会;定期组织综合执法大检查;

2.1.9技术变更与洽商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2乙方的工作:

2.2.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 全权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的一切事宜;

2.2.2保证项目管理成员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随意更换上述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经济重罚;

2.2.3保证工程不进行再次转包;

2.2.4服从甲方、业主及监理单位的指令;

2.2.5执行甲方各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

2.2.6必须保证节假日及农忙期间的连续施工;

2.2.7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现场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种规章制度,设置专职的质量检查员、安全员,负责质量、安全。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乙方应服从甲方有关部门组织的综合大检查;

2.2.8按规定办理好施工的各种许可证(包括施工人员的各种许可证),如违反规定,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2.9保证按每月的工程计划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完成。若因乙方原因每月完不成其中一项,损失乙方自负;

2.2.10将现场施工人员登记造册,交甲方工程负责部门备案;

2.2.11乙方有权拒绝执行项目对安全、质量、工序等没有书面文字交底资料的工作;

2.2.1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责任与甲方共同商议采取合理施工方案,降低工程成本;

2.2.13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

2.2.14严格按照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施工,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并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甲方的先进工艺和技术保密;

2.2.15负责提供当月形象进度报表;

2.2.1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施工扰民、施工现场噪音控制、施工中交通运输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对于尘埃、噪音及所有和环保要求,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有关扰民、民扰事项,并且承担因乙方原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2.2.17乙方需提供施工中所用的所有中小型机械及随机所有的电线和配件等;乙方需提供符合甲方现场安全规定的移动电箱及照明用灯具、电线等;

2.2.18乙方代表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月度、周生产例会等。

三、工期

3.1本工程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目标工期:根据业主及现场项目部要求进行调整。

3.2该工程各项工期不予调整,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及除现场条件以外甲方原因影响,可顺延工期,但必须由甲方项目经理签证。

3.3甲方对各部位的完工日期严格要求,以最终完成时间作为考核指标,乙方应按合同的日期完成各部位的全部施工项目。

四、工程质量

4.1工程质量验收部门依次为:项目质检员、工程监理、当地消防。

4.2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图纸设计要求。

4.3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工程所涉及的现行、有效的国家、地方、行业的规程、规范、标准、法规、图集、法规。

4.4工程质量条件:所承揽范围项目验收合格。

4.5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及相关行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图纸及说明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6乙方承诺,在工程施工中,确保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未达到此质量标准,总价中扣除因处理质量问题而增加的费用。

4.7工程质量的定性,以相应的主管部门发证为准。

五、材料管理

所有实施于本工程的乙供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保管,如出现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提供的设施,交乙方后,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乙方按价赔偿。

六、工程款的支付

按月进度的65%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结束,支付至结算总价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验收报告后进行决算,经审计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5%余留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2周内一次性付清。

七、结算办法

施工结束,乙方按照完成的工程量,套用内蒙古20xx定额及相关造价的红头文件,进行工程决算。交甲方,经审计后,下浮23.2%,作为工程总造价。

八、进度计划

8.1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格式编制月度计划和材料需用计划;每月22日前上报次月施工进度计划及材料需用计划。

8.2经甲方审批后的施工进度计划一旦下达,必须保证全面完成。如因乙方原因,当月进度计划乙方只完成85%以下,乙方应负责赶工并达到甲方的要求,赶工措施费用乙方自负。

九、工期延误

9.1乙方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该工程。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9.1.1不可抗力因素;

9.1.2由于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明显增大(超过20%);

9.1.3恶劣天气及带来的后果,本款中“恶劣天气”是指降雨量在24小时内多于75mm,降雪量在24小时内多于400mm(午夜至午夜),以地方气象台记录为准;

9.1.4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甲方收到施工所需继续的指示、图纸或标高,以致影响施工造成工程停工的。

9.2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与业主协商后,书面给出乙方公平和合理的工程和其部分竣工期限的延长和经济损失的赔偿,但上述延长和赔偿应以业主同意就以上延误给予甲方竣工期限的延长和赔偿为限。

9.3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或延长期内完成分包工程,对于甲方实事求是估算出的所遭受的或招致的由上述乙方的失误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乙方应偿付甲方等量损失费。甲方应在最早期限给乙方以合理的通知,告知乙方他正在或将要蒙受或招致上述损失或伤害。

9.4当乙方工程进度已变得明显延迟时,乙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度延迟的原因和其任何部分完成的情况,但此通知并不能减少或降低乙方因此而应负的责任,甲方将视进度延误程度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9.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业主对工期、质量、安全不满所进行的罚款及给甲方造成不好影响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文明施工

10.1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安全文明施工。

10.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关于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各项制度、规章和规定组织施工,并严格遵循甲方在本工程中对于文明施工的其他要求。

10.3现场材料应按照甲方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乙方应随时将施工垃圾从施工作业面清运至施工现场内甲方指定垃圾池,且乙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

10.4本工程的施工时间将受地方市政府规定的限制。乙方在正常施工时间外的任何工作时间将要遵从现有法律规定、业主、甲方的限制。

十一、安全

11.1本工程安全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发生频率低于2‰。

11.2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地方政府、地方建委颁发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施工管理部门对于安全施工方面的各种制度、要求及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其他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

11.3乙方负责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进场队伍在50人以上设一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设2名专职安全员,250人以上设3名专职安全员。

11.4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应尽力施救,甲方予以协助。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11.5乙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若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工具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二、保修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为一年,在工程验收后乙方应与甲方签订保修合同,保修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甲方在乙方余留工程款中扣除,待保修期满后结清。

十三、退场

在甲方与乙方的雇佣关系解除或分包工程完工或双方未能就本分包工程的后续工程达成协议时,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退场通知后五天安排有序撤出施工现场。乙方在退场过程当中应保证甲方及其他分包的财产及已完工程免于遭受任何损失。

十四、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

2、洽商、变更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甲方收到业主的图纸后提供的施工图纸;

4、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十五、其他

15.1本合同未尽事宜,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附于本合同,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甲方对乙方所下罚单需由乙方签字确认,如有不同意见可书面阐述理由,提交甲方项目经理部商议,乙方不进行确认且不阐述理由的,自罚单所下之日起3日后自行生效,甲方可直接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15.3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甲乙双方上级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用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4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结清工程结算尾款后,本合同即宣告终止。

15.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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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8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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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地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三十五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答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标准、规范:

3.3适用法律、法规: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4.2图纸提供套数: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5条、甲方代表

5.1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

5.2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

5.3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第6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监理单位名称:

6.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6.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第7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8条、甲方工作

8.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8.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8.3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8.4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8.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8.6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7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第9条、乙方工作

9.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9.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9.3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9.4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9.6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9.7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第10条、进度计划

10.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0.2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第11条、延期开工

第12条、暂停施工

第13条、工期延误

第14条、工期提前

第15条、工程样板

15.1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

第16条、检查和返工

第17条、工程质量等级

17.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

17.2质量评定部门名称:

第18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19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20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20.2调整的方式:

第21条、工程预付款

21.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1.2预付时间和比例:

21.3扣回时间和比例:

21.4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22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3.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4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25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6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7条、材料试验

第28条、甲方变更设计

第29条、乙方变更设计

第30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31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32条、竣工验收

32.1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32.2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第33条、竣工结算

33.1结算方式:

33.2乙方提供结算报告的时间:

33.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33.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33.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34条、保修

34.1保修内容、范围:

34.2保修期限:

34.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34.4保修金利息:

第35条、争议

35.1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6条、违约

36.1违约的处理:

36.2违约金的数额:

36.3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37条、索赔

第38条、安全施工

第39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40条、不可抗力

40.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41条、保险

第42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3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合同生效日期:

第44条、合同份数

44.1合同副本份数:

44.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4.3合同制订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合同条件》,第二部分是《协议条款》。

《合同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对建筑装饰工程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作出的约定,除双方协商同意对其中的某些条款作出修改、补充或取消外,都必须严格履行。

《协议条款》是按《合同条件》的顺序拟定的,主要是为《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提供一个协议的格式。承发包双方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一致意见按《协议条款》的格式形成协议。《合同条件》和《协议条款》是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合同条件》应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方对其修改、补充或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要在招标文件中说明。承包方是否同意发包方的意见及自己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也要在标书中一一列出。中标后,双方将协商一致的意见写入《协议条款》。不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在要约和承诺时都要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一一提出,将达成的一致意见写入《协议条款》。

下面对《协议条款》的使用加以说明: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上列单位的名称和个人的姓名,应准确地写在《协议条款》甲方位置内,不得简称。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应是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私营企业,上述单位的名称应准确地写入《协议条款》乙方位置内,不得简称。

第1条

1.1本款内应准确写出工程的名称、详细地址、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承包范围主要指单位工程的装饰装修内容及等级。

1.2本款内开工日期应写明双方商定的开工日期,也可以将此规定为甲方代表发布开工令的日期;竣工日期指双方商定的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总日历工期天数是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的总日历工期天数。

1.3写明双方商定的工程应达到的质量等级(即合格还是优良)。

1.4应写明工期价款的金额和承包方式。

工程为群体或小区工程时,以上各项应将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按附表一说明,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第2条

本条应写明组成合同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3条

3.1如合同文件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本款应约定语言的名称及翻译文本由谁提供和提供时间。

3.2国家有统一的标准、规范时,施工中必须使用,并写明使用标准、规范的编号和名称。国家没有统一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标准、规范。此条应写明使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并按照工程的主要部位或项目分别填写适用标准、规范的条款。

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标准、规范,应在编号和名称后写明,并注明提供的时间、份数和费用由谁承担。

甲方提出超过标准、规范的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作为验收和施工的要求写入本款,并明确约定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提出施工工艺的,应在本款写明施工工艺的名称,使用的工程部位,制定的时间、要求和费用的承担。

3.3法律、法规和规章都适用合同文件,但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应在本款内写明适用的法规和规章名称。如由甲方提供,还应写明提供时间。如由乙方自备,应写明费用及由谁承担。

第4条

不同的工程对图纸的需要情况各不相同。本条应写明甲方提供的份数(必须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图纸的深度、比例尺及提供的时间。

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的,应写明图纸的名称、份数、提供的时间和费用。

甲方不能在开工前提供全套图纸,应将不能按时提供的图纸名称和提供的时间在本条写明。

第5条

本条写明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甲方代表委派具体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职责。如前期工作中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审批、图纸的提供、质量的检查验收、工程量的核实等工作的具体责任、权限。

第6条

本条写明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职称和甲方授权范围。

第8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存在而《合同条件》未列入的,要对条款或内容予以补充。还应写明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要求完成有关工作时,应支付的费用金额和赔偿乙方损失的范围及计算方法。

8.1本款应写明使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8.2本款应写明水、电、电讯等管线应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如上、下水管应在何时接至何处,每天应保证供应的数量,水质标准,不能全天供应的要写明供应的时间。

8.3本款应写明需要甲方协调的涉及本工程的市政等部门的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

8.4本款应写明甲方应协调哪些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协调内容和完成时间。

8.5本款应写明由甲方办理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其他需要批准的事项及完成的时间,其时间可以是绝对的年、月、日,也可以是相对的时间,如在某项工作开始几天之前完成。

8.6本款应写明甲方组织图纸会审的时间,如不能约定准确时间,应写明相对时间,如甲方发布开工令前多少天。

第9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需要而《合同条件》未列的,要对条款和内容予以补充。

9.1甲方如委托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图及配套设计,应在本款写明设计的名称、内容、要求、完成时间和设计费用计算方法。

9.2本款应写明乙方提供的计划、报告、报表的名称、格式、要求和提供的时间。

9.3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合同价款之外的照明、警卫、看守等工作,应在此款写明。

9.4本款应写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对本款的具体要求。如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段、哪种型号的车辆不能行使或行使的规定,在什么时间不能进行哪些施工,施工噪音不得超过多少分贝。

9.5本款应写明符合政府对施工现场的哪些要求和规定。

9.6本款应写明施工场地周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管线的名称保护的具体要求。

9.7本款应写明工程完成后应由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或部位的要求、所需费用及由谁承担。

第10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间,写明甲方批准以上文件的时间,写明乙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金额。

第13条

本条应对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对延误的定义,如哪些工作延误多长时间才算延误;

2.对可调整因素的限制,如工程量增减多少才可调整工期;

3.需补充的其它造成工期调整的因素;

4.双方议定乙方延期竣工应支付的违约金额,应在本条写明违约金数额和计算方法,如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多少金额。

第14条

甲方可在签订《协议条款》时提出提前竣工的要求,应在本条写明以下事项:

1.要求提前的时间;

2.乙方应采取的措施;

3.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4.赶工措施费用的计算和分担;

5.收益的分享比例和计算方法,此项也可按传统方法写成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多少金额。

第15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应制作哪些样板间及标准和费用;

第17条

甲方对工程质量提出合格以上要求的,应在本条写明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及计算方法。

第18条

本条应写明需进行中间验收的单项工程和部位的名称,验收的时间和要求,以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第20条

目前我国合同价款调整的形式很多,应按照具体情况予以说明,如:

1.一般工期较短的工程采用固定价格,但因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长时,合同价款是否作出调整应在本条说明。

2.甲方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价格变动采取一次性付给乙方一笔风险补偿费用办法的,应写明补偿的金额或比例,写明补偿后是全部不予调整还是部分不予调整,及可以调整项目的名称。

3.采用可调价格的应写明调整的范围,除材料费外是否包括机械费、人工费、管理费;写明调整的条件,对《合同条件》中所列出的项目是否还有补充,如对工程量增减和工程量变更的数量有限制的,还应写明限制的数量;要写明调整的依据,是哪一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写明调整的方法、程序及乙方提出调价通知的时间、甲方代表批准和支付的时间等。

第21条

工程款的预付,双方协商约定后把预付的时间、金额、方法和扣回的时间、金额、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合同价款的%,计人民币元,于月日和月日……分次支付给乙方,作为预付工程款。在完成合同总造价%(以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报告为准后的个月里,每月扣回预付工程款的%,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时扣完”。

甲方不预付工程款,在合同价款中应考虑乙方垫付工程费用的补偿。

第22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3条

工程款的支付,双方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把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支付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按月支付的,应写明“乙方应在每月的第天前,根据甲方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工程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单’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后,应在第天之前审核完毕,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第24条

本条双方约定提供的材料样品或样本的名称。

第25条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按附表二的格式填写,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甲方提供有关说明由乙方采购材料的,应写明产品价格若高于乙方预算价格而产生的价差由谁承担,以及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产品的质量等级、规格型号和交货时间达不到要求,造成损失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第26条

本条应写明变更发生后,乙方提交变更价款的时间及金额。

第27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份数和要求;写明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应在多长时间内组织验收及参加验收的部门和人员。

第28条

如双方不再签订保修合同,本条应写明保修的项目、内容、范围、期限、保修金额和保修金预留或支付方法,以及保修金的利率。另签订保修合同的应将以上内容写入保修合同。

第29条

双方协商后,对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可作出以下说明:

如:双方发生争议,首先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双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做出后7日内执行。

在实际工程中双方可以协议对争议进行一次或几次调解,这些调解都要按上述例子一一写明;也可以协议由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判决。

第30条

甲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应按以下各项分别作出说明:

1.承担因违约发生的费用,应写明费用的种类。如工程的损坏及因此发生的拆除、修复等费用支出,乙方因此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和管理费用支出;

2.支付违约金,要写明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支付的时间;

3.赔偿损失。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乙方的损失时,应将不足部分支付给乙方,作为赔偿。并写明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如损失的性质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损失的内容是否包括乙方窝工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是否包括窝工期间乙方本应获得的利润等。

第31条

本条应根据当地的地理气候情况和工程的要求,对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的不可抗力作出规定。如规定以下情况均属不可抗力:

1.当地裂度X度以上的地震;

2.X级以上持续X天的大风;

3.X毫米以上持续X天的大雨;

4.日气温超过X度,持续X天;

5.日气温低于X度,持续X天。

第32条

在办理保险时,应写明甲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在施工现场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险内容、保险金额及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

地方政府规定,或当事人双方协议要求鉴证、公证的,由鉴证、公证部门将意见写在协议条款的鉴证、公证意见一栏,并加盖印鉴。

附表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或分部工程名称建筑面积装饰内容工程造价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附表二: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单

位数

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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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筑工程建筑砂浆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采购,全文共 4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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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建筑砂浆(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使用货物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使用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

货物名称

等级强度

单价

(元/吨)

数量

(暂估)

合计

备注

总价款:大写:________小写:________

货物质量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当在货物包装上注明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增加采购量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数量为准,并按照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方式付款:

(1)按月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计____________元的预付款,每月______日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的______%,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______%,余款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2)按供货量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计____________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____________后______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______%,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______%,余款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约定的交(提)货最后时限______日仍未通知乙方交付剩余货物的,应当在______日内按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总量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1.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提)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交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甲方指定的货物签收人:

姓名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货物的验收及检测

1.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和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2.甲方应当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货物后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3.甲方有权要求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

4.双方对于封样以及复检的办法,按《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干混砂浆应用技术规程》、《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5.双方约定的复检检测鉴定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但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6.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已对货物实际使用的,视为对货物的认可。

第六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提前_______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对货物妥善保管、搬运、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2)乙方应当对货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3)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付款的千分之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逾期付款达到应付货款的_______%以上并超过_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提)货的,应当比照乙方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货物交接地点或收货人错误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交货期限顺延。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千分之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__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交货后被甲方依合同约定拒收或退货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_______日内,以快递签收、公证送达等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丧失解除权。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均按下列地址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变更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寄件人应当在邮寄详情单上注明文件名称及简要内容。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向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______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5.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税务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补充协议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根据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买方(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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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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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检测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检测项目: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第_______项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技术服务。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给水系统;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泡沫灭火系统;

5.气体灭火系统;

6.防排烟系统;

7.防火分隔设施;

8.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9.其他建筑消防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检测依据:《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验规程》(DB32/186)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核查乙方现场检测人员出示的执业资格证书。

2.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消防系统安装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工程自检自测记录、系统运行(值班)记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的证明文件和消防设计图纸。

3.乙方到场检测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应具备消防设施检测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活动,对检测质量负责,

2.应当根据检测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检测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两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检测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检测记录。

3.通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出具真实、规范的检测报告,并由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检测机构印章。

4.及时向甲方出具检测报告或问题反馈意见书。

5.不得转包、分包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六、检测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对乙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在检测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或转包、分包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解除检测合同。

2.乙方未能依照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导致检测质量问题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负责。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_________解决。

1.由__________仲裁机关仲裁;

2.向__________法院起诉。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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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工程包工包料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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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二、工期要求:

1、自 年 月 日,从开工之日,楼房具备作业面后开工 个月交工。

2、承包人应按甲方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进度安排,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若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工期顺延或暂停施工须经甲方同意。

3、承包人必须有采取足够的措施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承包内容。否则,工期拖延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后果自负。(注:施工中阴、雨天工期可顺延,5℃以下温度禁止施工,工期可顺延。)

三、施工质量要求:

四、工程验收:

此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即视为合格。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合同单价: /㎡,施工面积约 ㎡。合同总价款:工程款待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一次性给付总额工程款。

六、其他约定:由于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施工不能进行或不能顺利进行,人为不可抗力除外,责任一方应赔偿对方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处理: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至工程所在地法院。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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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3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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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工程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木工班组 (以下简称乙方)

班组长身份证号: 电话:

为了高速、优质、安全完成施工任务,所有木工部分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从明确责任和权利出发,双方特制定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结构形式:框剪结构。

3、工程工期:按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完成。

二、木工劳务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工资、包所有工具用具、包安全、包质量、包进度、包验收)。

2、工作内容:本工程图纸范围内所有木工工作。其中包括对讲机、铁钉、铁丝、穿墙螺杆、止水螺杆及PVC套管、板墙内水泥支撑、楼梯模板支撑用的砼垫块、山形卡、脱模剂各类工具、模板安装制作拆除、后浇带重复制作安装拆除清理凿毛、内外模板支撑钢管架搭设拆除清理堆放(按项目部指定地方)、板墙模板定位焊接(焊机及焊条电缆线)、二次结构钢筋打预留眼、配合项目部施工人员的放线弹线(每次每栋放线不得少于2名技术工人)、钢管上扣件拆除、满设扫地杆、剪力撑、加固等、每层悬挑槽钢层木板双层封堵、人货电梯、电梯井木板防护及封堵、槽钢层的预留洞口木盒制作人工及材料、所有临时设施用的木方、木板及人工、搅拌机的防尘棚四周木板防护、塔吊及人货电梯基础、塔吊及人货电梯围护墙上所需要的圈梁模板制作安装拆除、人货电梯平台搭设拆除,卸料平台的每次安装拆除移位等工作。工序完工后及时清理、二次结构、预制构件模板制作、砼涨模攒除、(如在主体结构验收前涨模的砼没有攒除由乙方自行攒除自行修补)配合甲方施工技术人员从基础放线至主体完工验收后弹线工作、屋面钉挂瓦条、顺水条、后浇带橡胶止水带的安装保护。末端以下的电缆线、木工用的各类机具及配套的电线开关、加班用的小型灯具及电线、班组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场地的清理堆放。所有钢筋砼结构、砼预制构件的支拆模,所有预留孔洞及每层放线孔的预留支模拆模等。剪力墙柱穿墙螺杆、止水螺杆、定位钢筋的切割,墙板柱与楼面之间下口缝隙封堵、墙板柱下口撒角砼攒除清理。安全文明工地、规范、标准图集、规定地方标准及图纸范围内和施工区域内的全部木工工作。

三、工程的价款、付款方式:

1、按图纸内容双方定价一次性包死(含工程变更)。凡本标段范围内的人工及材料单价按图纸标注的建筑面积 元/m2。

2、建筑面积小于15㎡及模板接触面积小于60㎡的建筑物由乙方承担不另行计算。本工程不

3、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必须经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评定为准,乙方保证做到质量合格并确保每次验收一次性通过,如造成返工,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4、付款方式:按照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总承包合同节点执行。平时工人生活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垫付。在乙方达到甲方要求的节点时间完成同时按大合同付款节点支付乙方工人劳务报酬时,乙方须提供工人统计表并送项目部审核备案,统计表经审核后按统计表认定的报酬均打入每个工人的银行卡中。统计表必须由班组操作人员真实签名不得代签。

5、本工程乙方垫付至八层,进度至八层后7日内支付完成工程量的30%;八层以后每四层支付一次,付此四层工程量的50%;主体封顶付至总工程量的60%;粉刷工程完工,付至总工程量的75%。当年年底付至总工程量的85%。余款在工程竣工交付后付清。

6、违约:因乙方原因造成违约、乙方自动离场或被甲方清退时,一律按完成工程量的50%进行结算,所有工人工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程质量: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建筑施工规范》施工,达到合格结构标准;若造成质量问题,达不到验收标准,所造成返工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人工、材料、工期)均由乙方承担,并根据性质轻重,承担200—1000元/次的违约金。注:柱漏浆清理,柱支模前必须冲洗干净。所有的砼表面均要平整,梁底按规定起拱,柱角垂直度偏差在2mm以内,且不得有缺棱掉角的现象发生,模板支撑系统必须按规范进行施工。后浇带模板必须按规定不到期不予拆除。对于现浇楼面与墙柱交接处不得留有大于5㎜以上的缝隙,并按项目部要求必须用订木方定位。所有模板支撑必须满设扫地杆、按规定设置剪刀撑、,立杆间距不得≯900。保证模板的稳定性及结构浇筑安全。

2、在主体结构支模架、模板施工中,班组先自检,经甲方施工员、质检员检查后,报监理公司及建设单位复检后方为合格。

五、安全生产管理:

1、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按滁州市建委规定办理一卡通(执行一卡通考

勤制度)。持有效身份证,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须办理造册登记手续,上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1寸照片3张,便于办理相关证件使用。(办证费用由乙方自理)严禁招用有精神疾病、传染病、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及其他不能从事本工种的病史人员,以及年龄大于55周岁及未满18周岁的操作人员。一旦发现招用后必须及时清退出施工现场,所有进场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安全三级教育后方可使用。乙方必须与所有进场务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2、乙方所有务工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及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的或私自拆除工地安全防护设施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人员在离开施工现场及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均与甲方无关。

3、乙方所有务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统一安全帽、佩戴工作卡,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安全绳,违者承担违约金50元/次(如被安全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查处按罚单承担双倍违约金),并及时将此款交甲方财务,超过一天承担双倍违约金。

4、乙方所有务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人为或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没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的经济损失及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施工人员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甲方提供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工伤医疗保险,在保险规定范围以外的用药费用由乙方承担,除保险以外的经济赔付由甲乙双方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由责任方承担。

6、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杜绝与本工地无关的人员进入本施工现场。

7、因现场条件有限,本工程不提供住宿,只提供每班组一间仓库放置机具及小型材料。

8、乙方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得故意损坏项目部财物,发现以一罚十处理;工地内严禁打架斗殴,若发生打架斗殴,当事人承担200元/次违约金,乙方负责人承担500元/次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在施工中和生活区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工程上需用电,必须找现场电工操作接电,自行接电违者处以承担违约金200元/次,本工种的施工机械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装置,不得在现场生火取暖违者承担罚款200元/次违约金。

六、文明施工:

1、本工程必须达到滁州市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标准,本工程严禁分包。所选用施工作业人员要求具有技术素质的同时,要讲做人道德素质,更不能使用社会上的闲散人员。

2、在施工过程中的每道工序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项目部有权另外派人清理并扣除乙方每工200元。施工机械要及时做好防护装置及保养工作。本工种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废料要及时清运出场,如发现没有及时清运出场,甲方有权找临时工清运,其费用由甲方在结算时扣除乙方的产值,乙方无条件执行。

七、保证金、进度:

1、为保证质量、进度、安全,提高承包班组积极性,需交履行合同保证金:按合同价款的5%,本标段±0.00以下施工全部完成后2月内无息返还。如乙方在施工中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标化标准的,结算时甲方有权扣乙方工程总价的5%,乙方无条件提出拒绝,必须执行本合同条文的规定。

2、按分阶段付款的同时,但建设单位款额没有到位的情况下,乙方工人的生活费由乙方自行垫付,如乙方因没生活费而停工,停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影响各工种施工进度,工期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准备足够的劳动力,不得以任何理由如经济困难及农忙、节假日、有人生病而延误工期,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按甲方制定的周、月工期每拖延一天承担违约金伍仟元,拖延工期十天以上承担违约金拾万元,并赔偿各工种进度损失)。

4、甲方每次例会必须由乙方和现场带班长参加,未经甲方同意不参加例会的扣违约金 元/次,各次会议内容作为协议履行过程的相关依据,包括甲方发放的各种整改单和进度计划要求,在处理纠纷时作为有效的依据。

八、工期:

±0.00以上标准层以下的主体框架工期为 天,施工至标准层每层木工操作时间不得大于 天。如拖延工期按每拖延半天承担违约金 元。需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提前3日以文字形式上报材料部门,否则造成的所有损失均均由乙方承担。(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顺延但必须有项目部签署的书面证明)。

九、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双一份,合同双方签章(字)后生

效。款额结清后失效。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签字: 班组长签字:

合同签订地址: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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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怎么写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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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双方在平等、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则下,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障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二、结构形式:地下室现浇屋顶,一层底商,二层以上砖混。

三、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围计算。

四、承包范围:按图纸上的要求及甲方技术交底。

五、工程工资:地下室及一楼底商元/平方米,二层以上元/平方米。

六、付款方式:每上一层板付总价%,每粉刷一层付元,工程施工结束后,双方进行实际测量,然后按实际所作的面积乘以造价为工程总造价,按工程总价2%留保质金,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保质金一次性付给乙方。

七、质量要求:乙方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符合建筑标准,节约原材料,如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原材料、破坏及浪费,应承担责任。

八、工期要求:自开工之日起完工

九、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提供图纸一份及技术交底,及时保证水电路三通,保证建筑材料按时到位为乙方做好准备(建筑材料不能远离施工现场50米以外),甲方负责工人住宿、就餐、场地的安排。

2、乙方负责施工中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工具,包括铁钉、铁丝。

3、确保施工人员安全、设备大小问题均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其它事项:

1、因外界到工地闹事或其它纠纷累计超过8小时,由甲方按每人每天100元计算工资。

2、合同未尽事宜,补充规定应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工程不含内外墙涂料、一楼立面外墙瓷砖,保证粉刷质量。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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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乡村,全文共 2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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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1.4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保修的方式履行建筑施工承包责任。

第2条:承包范围

2.1乙方承包范围:

2.1.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以及图纸会审记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等的要求进行施工,除 工程外,均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内容如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

2.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2甲方可指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委托乙方施工:

2.2.1首层大堂装修、户内豪华装修、高低压配电、弱电工程、空调通风、煤气、智能化系统及周边防范、电信(包括宽带网)、电视、电梯及监控系统、幕墙、消防、市政园林工程、幕墙、中央空调及配套工程的专业设备安装等项目由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承包,由甲方与专业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乙方须承担配合施工的责任。

2.3 甲定生产厂家乙负责采购的材料:

钢筋:

水泥:

防水卷材:

门窗:

第3条:工程质量标准

3.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合格标准。

3.2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第4条:保修期

4.1本工程保修期为:

1、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年限。

2、防水工程5年。

3、管线设备工程2年。

4、装修工程2年。

5、缺陷责任期:6个月。

第5条:工期

5.1总工期: 天(本工期为从甲方下发的开工文件起到完成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不包括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各专业工程的工期)。

5.2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下发的正式开工令为准。

5.3节点工期:

5.4合同文件中提及的工期,不包括劳动假日、公众假日和恶劣天气日子。

5.5.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5.5承包方必须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5.6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6条:承包方式

6.1本工程采用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的形式进行总承包施工。

6.2在施工期间,其它有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项目(合同外项目、图纸会审变更部分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相应费用、工期应经双方确认后调整。

第7条:合同价

7.1工程款计价方式:

7.2付款方式:

预付款:

工程进度:

工程结算款:

第8条:合同生效

8.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8.2合同订立地点: 。

8.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4本合同文本正本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9条:其它约定

9.1甲方付予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乙方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2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须符合国家或省、市等的规范要求,且须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索回已经支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因乙方未履行上述约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9.3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9.4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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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筑装饰的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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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名称*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甲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招标文件。

3.5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

4.1项目名称:

4.2设计内容:

4.3设计阶段:工程勘察为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详细勘察,工程设计为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含预算)。

4.4设计规模:

4.5设计服务期限: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

1工程基本情况1满足设计要求签订合同后3天内

2工程原有资料1满足设计要求签订合同后3天内

3业主对该项目设计要求的清单1满足设计要求签订合同后3天内

4其他资料1满足设计要求签订合同后3天内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

1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文件)4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签订合同后30天内

第七条 设计费用

7.1 本合同设计费为: 人民币元整(¥:元)。

7.2本项目采用 固定总价 进行报价。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乙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80%。

8.2施工图设计文件经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20%。

8.3乙方请款之前,应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开具合法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请求及相关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甲方责任

9.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9.1.4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

9.2 乙方责任

9.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按国家规定执行。

9.2.3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确定,且不超过设计费的50%。

9.2.4 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5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

9.2.6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初稿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修改、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施工图文件,并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9.2.7乙方对设计图纸和预算进行认真审查,确保预算真实反映设计图纸的内容和标准,确保图纸不出现超标准超规模设计,使预算投资更加完整、合理和接近实际,并对不经济、不合理的因素进行调整,提高预算的质量。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项目施工期间乙方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甲方不再另外向乙方支付费用。

12.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或订货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12.4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 陆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

12.7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8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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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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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范本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证书。

2?该工程在市质量监督站、市安全监督站及许昌安全管理局监督下,施工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第一条?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如下:

1.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强化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程师的质量意识,加大质量宣传教育力度,明确质量目标和落实质量责任制。保障施工准备、施工中和系统调试运行,竣工后服务保证几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权限和方法,使质量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处于受空状态。

2.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房间楼层和外墙面及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购货方严格按产品包装上注明的`贮藏条件贮藏?因购货方对产品保管养护不善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购货方负责。

3.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4.保证楼层有加高再建承受能力;

5.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6.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需求。

7.其他项目保证条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施工质量检查评定。做到对重要功能性分部工程质量先经自检合格,在报建设方,验收合格后再行投运;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全部责任。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_____、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保修费用

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气漏水、燃气泄露、电器、设备故障造成停电等),本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承包方或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抢修。非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本公司或造成事故者承担。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因我方供应货物的质量问题,对贵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的,我方愿承担该批货物价款1-10倍的罚款,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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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承包建筑施工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7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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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百七十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 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 受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 -(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 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放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

(2)向受托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7)应尽的其他义务:

5、受托人的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4)应尽的其他义务: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6.2 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2 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代理报酬的币种: 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预计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9.3 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9.4 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0.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2、争议

12.1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委托人 份,受托人 份。

17、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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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消防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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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平方米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消防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承包形式: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商定,同意采用 承包方式。即 保证消防验收一次性合格通过。工程总价款: 元;本工程所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施工过程中,因消防报建及相关手续未通过而致停工或相关行政处罚,乙方安装的工程由乙方负责。其他工程原因由乙方负责协调。

第三条:付款办法

本合同在签字生效之日起 天内由甲方按“基本建设拨款条例”的规定进行拨款,先预付乙方工程款 元,其后在乙方主要设备进场并施工后 天内支付 元。

2.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甲、乙双方应结清除 质保金外的全部工程帐务。

第四条:施工日期

本合同签定后 月 日开工,预计 个工作日竣工。

第五条:设备及材料供应方式

1. 本工程所需设备及材料经双方协商同意,均由乙方负责供应。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并有合格证书。因产品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而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造成返工损失,均 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验收交工

工程质量应全部达到设计要求和符合消防规范及消防工程验收规范。 隐蔽工程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办理隐蔽工程签证手续。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积极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会议,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四套。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交应由乙方提供的竣工工程验收资料,明确交工日期,通知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工程竣工交验后,工程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确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第七条:双方职责

甲方:

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及工程验收签证,并与土建施工单位协调向乙方提供用水、用电、大型机械使用方便,负责提供材料、设备及工具的存放室。根据合同规定和要求,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并将每笔工程款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上(见最后一页)。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对大规模设计变更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商定,可对本工程价款作适当的调整。如不属于乙方负责的中途停建、缓建或其它原因造成的乙方停工、窝工损失,甲方应酌情给予适当的补偿。

乙方:

1.施工前,及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和向甲方提交开工通知书。

2.按合同规定,与甲方商定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设计图和消防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已安装的设备,在工程投入使用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施工场地。 时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严格遵守甲方颁布的有关工地规章制度。工程竣工交验后,乙方应义务培训建设方有关消防管理、值班人员,使其基本掌握系统的维护、操作和保修。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条款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议定。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单位电话:

邮 编: 邮 编: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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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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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协议

总承包方(甲方):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

双方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_________工程之建筑安装任务,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_________。(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范围

_________。(可用列附表办法)

第四条 质量标准

_________。(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 承包方式

_________。(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方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 工程总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 工程包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方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 付款办法

_________。

第九条 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范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 中间交工

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_________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 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

_________。

第十二条 关于工程保密办法

_________。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_________。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

_________。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式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总承包方收执_________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_________份。

总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分包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表1: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附表2:总承包方(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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