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经理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双方互惠共赢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生产部门经理,全面负责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甲方保证乙方一线生产操作人员能够满足生产所需。
3、甲方保证乙方主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且甲方对主要材料供应商必须进行供方的评定,合格方可采购。每批货物必须有随货质量保证书或乙方认可方可使用。
4、甲方负责生产场地和设备设施以及工位器具维修维护及更新。
5、甲方负责每月 5日发放上月底薪,6个月发放一次提成工资。
6、甲方负责给乙方报销合理的差旅费及销售费用。
7、乙方负责新产品和新客户的开发,必要时(大客户的开发)由甲方协助。大客商每次可赊5%货款,每月用产品组可累计赊欠元,每月用产品年度第二次结算提成时须拿出提成的年销售额元以内,乙方提成该销售额的 %;年销售额超过元部分,乙方提成该销售额的2%。甲方目前生产量每月7000组,为了产供销良性循环,以本协议履行之日起前一个月的销售量为基数,每月销售量最低按此基数的年, 起 止。
甲方(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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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上海__有限公司
乙方:李三(要有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年月(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年月日;
二、方支付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元;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上海__有限公司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篇2:员工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一、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字之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及具体表现,依据劳动关系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在本协议签字之日,乙方同意不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代表人: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_____年__月__日解除双方于_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年)的劳动合同。乙方工资发放至_____年__月__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元整,作为甲方给予乙方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时,终止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一切义务,自愿放弃因劳动合同履行及解除所产生的一切权利。并确认双方之间已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及纠纷。(包括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及解除后,双方应履行的所有义务等。)
(三)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应将属于甲方的所有财物,文件和资料等归还给甲方,并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离职手续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暂时缓发包含本协议第一条在内的一切费用。
(四)未经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书的内容。否则对方有权追究泄秘方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五)双方若在履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起仲裁申请。
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员工本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工单位(盖章):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盖章):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篇3:广东省劳动合同劳动局推荐版本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为 ,职务(或工种)为 。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四)乙方同意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1、因工作安排或生产需要,甲方临时(3个月内)调动乙方工作岗位;
2、在半年或年终绩效考核中,乙方的绩效考核均为"不称职"或不能胜任工作的;
3、因甲方生产经营方式或组织、人事架构发生变化,致使乙方工作岗位不存在或乙方从事的同类岗位减少,致使甲方必须调动乙方岗位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作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件的。
(五)在合同期内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书加以确认,该协议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在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情况下,因生产工作需要,在得到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签名同意下,乙方可以加班,乙方承诺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根据乙方申请理由、附后的证明文件,及乙方所在部门同日请假人数,安排乙方休其它假期。未办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甲方有关绩效考核制度确定乙方的薪酬水平,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核发乙方工资:
1、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不低于 元/月。
2、计时工资:基本工资不低于 元/月。公司根据经营效益及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奖励或年终奖励。
3、计件工资:甲方按公布的本单位制定计件单价制度,来确定乙方的计件工价及计付乙方的月工资。
(二)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季/月)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在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进行企业文化、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须自觉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生产和工作。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八、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照第(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中按第(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规定程序后,可以裁减人员,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三)违约情形及责任
1、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2、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十、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二、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
2. 。
3. 。
4. 。
5. 。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篇4:劳动合同代签的认定标准分析_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代签的认定标准
案例
张某于XX年8月3日到某餐饮公司应聘,经双方协商决定于XX年8月19日签署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当日张某因字迹不漂亮故让陪同的朋友代为填写了员工信息登记表的前半部分,包括前半部分声明栏的签名和日期,“以下由公司填写”(载明存档资料)栏的签名由张某亲自所写,并在员工手册确认书上签字,当天即领取了工装。张某于签订劳动合同后两天即XX年8月21日才向公司提交最高学历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工资存折复印件等存档资料。
XX年7月30日,张某以“和管理组搞得不开心”为由书面提出辞职,后张某提出劳动合同系他人代签,签署员工信息登记表时各项存档资料前并未打“∨”,系公司事后自行添加。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案例分析
本案的争议点在于:1、如何确认劳动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2、如果存在代签的情况是否劳动合同一定无效。
劳动关系的建立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真实意思表示不仅落实在劳动合同签字中还可以通过对代理行为的追认、其他证据辅证及常理惯例判断。
在本案举证环节,从张某方面看,尽管员工信息登记表中前半部分及劳动合同中的签名非本人签署,但是张某朋友代签的行为是在张某在场且无异议的情况下进行的,张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对此行为没有异议,随后张某亲自在员工信息登记表“以下由公司填写”部分和员工手册中签名确认,并在签字后领取了工装,事后又主动向公司补交了各项存档资料。从公司方面看,公司从XX年8月即开始向其支付工资,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双方实际履行了该劳动合同,应当视为张某以实际行动对劳动合同签名效力进行了追认。
根据公司的惯例,该公司与其他的员工均签署了劳动合同,与张某仅签署员工手册不签署劳动合同不合常理。公司在张某入职后即为其办理了完整的手续,不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损害张某权益的动机和故意。张某在代签的劳动合同履行近一年都一直没有提出异议,从一般社会常情看,张某在将满一年时提出异议,明显存在利用法律条文机械理解谋取不当利益的故意。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张某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在签署员工信息登记表时“以下由公司填写”栏中各项存档资料前的“∨”为公司事后添加,也无法出示证明本人非出于本意建立劳动合同的证据。
故法院确认他人代张某在劳动合同上签名系张某授意默认行为,该代签名不影响被告已经确认双方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张某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请求不予支持。
建议
劳动关系下午茶易博士提醒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一定要在员工各项资料齐全的情况下,要求员工亲自到场完整填写应由员工填写的内容并签字确认,并注意员工信息的存档工作,确保证据的保存完整真实。以免员工以对劳动合同的真实性质疑而导致未签订合同双倍赔偿的后果。
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XX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XX年6月24日) 第55条规定“用人单位或他人代替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代签劳动合同经劳动者本人同意,或者劳动者以实际行为表明接受所代签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
篇5:生产经理劳动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双方互惠共赢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生产部门经理,全面负责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甲方保证乙方一线生产操作人员能够满足生产所需。
3、甲方保证乙方主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且甲方对主要材料供应商必须进行供方的评定,合格方可采购。每批货物必须有随货质量保证书或乙方认可方可使用。
4、甲方负责生产场地和设备设施以及工位器具维修维护及更新。
5、甲方负责每月15日发放上月底薪,6个月发放一次提成工资。
6、甲方负责给乙方报销合理的差旅费及销售费用。
7、乙方负责新产品和新客户的开发,必要时(大客户的开发)由甲方协助。大客商每次可赊5%货款,每月用产品1000组可累计赊欠5万元,每月用产品2019组,可累计赊欠10万元,特殊客户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如其他原因一个月未进货,次月须还款10%,第十二个月以前必须还清欠款。
8、货款的回收工作由乙方负责,结算时客户将货款直接打到甲方的指定帐户上。该货款不得经乙方中转。乙方在发展客户时,必须事先考察客户的信誉度、经营情况等并由甲方同意;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发展客户,造成货款的无法回收,由乙方负责。
9、乙方将所需主要原材料及时上报给甲方进行购买。为了有利甲方以最佳时机购买,乙方必须提前一周上报甲方,甲方必须在一周之内提供给乙方投入生产。
10、生产所需的辅料及配件的购买,乙方可填写采购审批单,写明采购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价位,提交给甲方;甲方负责采购,乙方对采购原材料认可后,可投入生产。
11、乙方负责对所有原辅材料进行进厂检验,合格方可使用,不合格进行评审后处理。
12、乙方负责科学有效地组织生产并保证所生产产品的质量。并根据用户的反馈进行质量的持续改进。
13、乙方生产可保持一定量的库存,当市场变化乙方认为需要增加库存时与甲方进行沟通并征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亦可根据市场研判直接通知乙方增加库存量。
14、乙方销售产品的价格最低按每套极板购买价+25元(加工费)+20元(利润)/一只价位出售或以天能价格12AH48V低30元/一组价格出售(铅酸电池),销售价格必须经甲方认可。
15、乙方薪金构成:底薪加提成(税后)。底薪设定为:壹万元人民币/每月,提成工资为甲方销售额的1%(提成部分按货款回收情况每月核算回款率,每6个月结算一次),每一合同年度第二次结算提成时须拿出提成的20%留置到甲方企业作为下一步经营运作的风险基金。合同到期,甲方按照货款回收情况为乙方结算该基金。
16、甲方年销售额4000万元以内,乙方提成该销售额的1%;年销售额超过4000万元部分,乙方提成该销售额的2%。甲方目前生产量每月7000组,为了产供销良性循环,以本协议履行之日起前一个月的销售量为基数,每月销售量最低按此基数的50-200%增长。第六个月达到每月基础销量4000组。货款回收率须达到90%以上。乙方享有甲方正式员工享有的福利和待遇。乙方如完不成甲方本协议所约定的销量,乙方的基本工资按照完成量的百分比发放,甲乙方以下所有中层及后勤人员随乙方拿基本工资的90%)。如有科技项目获得国家无偿支持,按照公司政策分配。
17、乙方需保证产品质量,总返货率在质保期内不得超过总发货数量的3%,如超过,按照聘用技术人员合同细则执行。
18、乙方在经营管理期间如有技术和生产变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19、甲方为乙方提供临时住房一套,水、电、煤气费用由乙方承担;交通工具由甲方提供。
20、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互相沟通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山东宏艺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1、合同期限 年, 起 止。
甲方(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篇6:律师事务所聘用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乙方(受聘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司法行政机关有关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聘用应聘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为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岗位。甲方经考核,同意聘用乙方为甲方的 职律师;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职律师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报酬。按下列第 项确定:
(一)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满的月工资为 元。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双方协定:
四、乙方受聘期间的权利。
(一)了解对律师的权利义务有影响的甲方规章制度,对相关规章制度的补充、修订享有建议权;
(二)享受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三)取得规定的报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当行为损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赔偿;
(五)遭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六)享受法定权利和双方约定的其它权利。
五、乙方受聘期间的义务。
(一)遵守《律师法》以及律师职业纪律规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二)按时完成承办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
(三)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
(四)仅由甲方统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接受甲方指派开展律师业务;
(五)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公民代理。
六、甲方聘用期间的权利。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督促乙方依法执业、依法纳税;
(二)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甲方有权提议修改聘用合同的部分内容;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违法、违纪或者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有权拒绝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规范的不当请求。
七、甲方聘用期间的义务。
(一)支付规定的报酬及兑现相关福利待遇;
(二)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
(三)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四)对乙方违法违纪和不当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八、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本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期限届满时终止。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有关条款加以修改、补充。
十一、本合同的续签及终止。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聘用合同。如果乙方要求离所,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就是否同意乙方离所作出答复,如果同意乙方离所,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节严重的;
2、乙方连续两年无法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
3、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有损害乙方合同法权益行为的;
2、乙方因工作需要迁往异地或者到异地工作的;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适宜继续从事律师工作的;
4、因不可抗力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二、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篇7:大型超市员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根据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二,本协议期限为自______起至______止。
三,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4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守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工作价值,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依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______元,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均不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再另行计发。
五,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六,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同意条件下,可续签协议,并应提前 个月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企业又不加以改善的;
(2)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均应提前 5日通知对方。
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成经济损失,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八,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3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补充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一、 试用期间,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二、培训
1、乙方在甲方录用后,岗前培训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甲方提供条件对乙方进行培训的,培训前甲乙双方须签订《培训合同》或者培训协议,若乙方未按《培训合同》规定的服务年限服务于甲方,乙方应当按《培训合同》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
3、本条第2款中的培训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培训合格后由甲方支付,若不合格,则甲方不给予支付。
三、 保密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严守甲方的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的任何资料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内外的任何无关人员透露,或将该资料用于不涉及乙方在甲方工作范围内的任何目的。
2、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持有的甲方的任何资料应交还给甲方,若乙方拒不交还,甲方有权不予结算相关手续。
3、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 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及国家的相关规定,若乙方违反,甲方将视其情节轻重,按照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作出处理。
2、因为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或者因受到甲方的处分而进行的报复行为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应对甲方予以赔偿,后果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五、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的。
2、虚领甲方的工资或其他报酬的;多报加班费、误餐费、差旅费的,协助他人进行此类行为的。
3、将补充条款第三条所述的保密资料用于未经甲方同意的用途,或拿走甲方或他人财物的。
4、挪用公款、盗窃甲方或他人财物的。
5、在向甲方求职过程中采取欺骗行为的。
6、乙方未按照本合同按时足额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劳动义务的。
7、经单位考核,次未达到业绩考核标准。
8、严重违反甲方人事规章制度的。
六、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符合《劳动法》第二十四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劳动合
同法》第四十条的、四十一条规定的。
2、未经甲方同意,接受甲方客户重礼的。
3、在本合同服务期内,为其他单位或主体工作的。
4、拒不服从甲方负责人或甲方部门负责人的合法指令的。
七、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符合《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其他情况下,乙方有正当理由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违约责任。且乙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甲方承担责任。
八、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可以根据单位运作情况,结合单位的薪酬管理制度,调整乙方的薪酬。在乙方待岗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当地最低工资作为生活费。乙方待岗超过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乙方的劳动关系,相关手续按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予以办理。
九、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可以根据自己的管理状况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场所。乙方应服从工作安排。调整后甲方可根据工作岗位重新核定乙方的工资报酬。但是调整后的薪酬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十、 乙方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时不得与其他单位或雇主有劳动关系,如果乙方隐瞒其与其他单位或雇主已有的劳动关系,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个人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予以赔偿。
十一、关于社会保险事项,甲乙双方按照约定和法律的规定予以执行。
十二、其他情况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时间可以采取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多计发一个月工资视为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的方式。
本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篇9:临时岗劳动合同
贡觉县第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业
主
临
时
管
理
规
约
昌都市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业 主 临 时 管 理 规 约
第一条 (目的)
为维护本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管理、维护、养护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和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活动能正常持续进行,建设管理有序、服务规范完善、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物业管理区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约。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贡觉县第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建筑区划座落:贡觉县莫洛镇阿嘎南路
建筑区划物业管理范围构成:1号楼商业、2号楼商业、3号楼商业、4号楼1-5层商业、4号楼6-13层酒店、5号楼住宅、6号楼住宅,地下室负一层;
建筑区划所属物业类型:商业、酒店、住宅、地下车位
第三条 (物业共有部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约定,业主享有以下共有部分的所有权:
(一)由单幢建筑物的相关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该幢建筑物的业主共有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走廊通道、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等部位以及该幢建筑物的业主共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燃气线路、消防设施、邮政信箱、避雷装置等设备;
(二)由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路灯、沟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体设施、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 (共有部分的管理、经营与收益分配)
(一)属于全体业主或相关业主的共有部分,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侵占、处分或者改作他用;
(二)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三)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在业主大会设立前,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利用物业共有部分经营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约的规定,并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统一实施;
(四)根据建筑设计规划等实际情况,全体业主同意授权委托昌都县明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外经营或出租,统一规划、统一布设、统一管理建筑区划内共有共用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外立面广告牌、LED广告屏幕、户外广告、建筑内共有通道、公用设施设备等),该经营或出租所得收益由甲方直接收取并用于弥补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出的不足。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位置设置广告牌,不得向他人出租甲方统一管理的广告牌。
(五)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的违约金,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并用于补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统一归集到维修资金监管专户;
(六)所得违约金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配;
(七)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公布全体业主共有部分物业经营所得收益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八)业主拒付物业服务费用、不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专项维修资金的,不得享有所得违约金和经营物业共有部分业主所得收益的分配;
(九)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专有部分,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五条 (共有部分的保险)
本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及公众责任保险,由全体业主按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大小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可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代行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业主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自行办理。
第六条 (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部分)
在本建筑区划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分属开发建设单位所有:
1、未出售的地下停车场(库);
2、规划用于车辆停放的露天停车位;
3、 未计入公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
4、 × 。
第七条 (建筑区划的调整)
对本建筑区划进行调整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并经本建筑区划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相关区域内20%以上业主向物业所在房产管理部门提出调整建筑区划要求。
第八条 (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
在业主大会设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指定 昌都市圣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本建筑区划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作为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订立的物业买卖合同内容之一。在有效期限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不随物业所有权的变化而丧失。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交纳、监督)
各业主同意,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方式;按业主实测产权面积计算物业服务费;自物业交付之日起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足额交纳。
业主与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专项服务、特约服务的,其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服务标准进行公布。
第十一条 (水、电、气等费用的交纳及其设施的维修责任)
本建筑区划内,业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相关供用合同的约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应当公布委托合同,业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相关供用合同、委托合同的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按时足额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拒交上述费用。业主拖欠、拒交上述费用的,应按本规约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业主、专业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承担;前款设施属于业主专有的,由业主承担维修费用;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由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担维修费用。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的设立)
各业主同意,当本建筑区划内的专有部分交付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或者首次交付专有部分之日起已满两年且入住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依法在房产管理部门及辖区街道办事处指导下,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设立一个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由本建筑区划内的全体业主组成。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筹备组的组成、首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均按《物业管理条例》及其相关规定执行。
筹备设立业主大会的必要经费由本物业的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前期物业服务中,业主拒付物业服务费用、不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不享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三条 (相邻关系)
各业主同意,在物业使用和维护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本规约约定及业主共同决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效能发挥、秩序良好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以及设施设备维修、房屋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维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十四条 (物业的使用)
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本建筑区划《房屋使用说明书》的约定,并按照下列规定使用物业:
(一)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登记簿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专有部分,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专有部分使用性质;经有关部门批准改为它用的,物业服务费标准按实际使用性质交纳;
(二)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主动配合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三)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擅自占用共有部分。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住宅区域18时至次日9时和节假日全天,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商业区域9时至18时,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四)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有部分安全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应及时恢复原状,造成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安装空调,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未预留位置的,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
(六)合理使用水、电、气、信息、环卫等共有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相关管线、设备;
(七)使用电梯,应遵守本建筑区划内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八)停放车辆,应遵守本建筑区划内车辆停放有关规定;
(九)阳台封闭,应遵守本建筑区划内有关装修管理规定,使用统一颜色、型号、材质的材料,保证房屋外观整体统一;
(十)本建筑区划内不得安装任何形式的遮雨(阳)棚;
(十一)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第十五条 (使用物业的禁止行为)
业主、使用人在使用物业中,除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外,不得从事下列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损坏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二)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三)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走廊、屋面、平台、道路、绿地、物业服务用房、自行车房(棚)以及属于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等共有部分。
(四)损坏或擅自拆除、截断、改变、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共有设施设备;
(五)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六)不按规定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污水或者抛掷杂物;
(七)违反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含有放射性物质或超负重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及散放、散养家禽、宠物,影响公共环境、破坏绿地等;
(八)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九)影响市容观瞻或本物业外观的乱贴、乱挂、乱写、乱画、乱刻、乱涂、设立广告牌等;
(十)随意停放车辆,鸣喇叭或以其他方式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十一)擅自在房屋建筑的外墙上安装遮阳光帘、遮蓬、花架等其他结构,不按指定位置安装空调外机且不进行滴水处理;
(十二)使用电梯时超载、运载粗重物品,在轿厢内吸烟、张贴、涂画或损伤内壁;
(十三)危害公共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十四) × ;
(十五) × ;
(十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 (物业的维修养护)
业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维修养护物业:
(一)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不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配合;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维修并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须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经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四)物业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或者即将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应急维修;责任人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应急维修义务,且需进入物业专有部位应急维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在通知公安机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2名以上委员到场见证下实施应急维修,维修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五)当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有部分维修养护时,相关业主应予以配合;有造成本物业共有部分或其他业主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由造成损坏的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建筑区划内物业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非使用不当的质量问题或使用功能障碍,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
建设单位拒绝维修或者拖延维修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 (物业保修金)
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可以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后,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维修,其费用按照相关规定从建设单位依法交存于专户管理银行保修金分户中垫支。
第十八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业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缴存、使用、续筹本建筑区划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维修项目提出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并经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列支范围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业主转让物业专有部分的,其缴存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同时转让,但仍存于该门户号的分户帐中。
第十九条 (物业转让、出租的相关事项)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须将本规约作为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后,当事人应当于物业买卖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及受让人或承租人通讯方式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房屋出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及物业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无论出租或转租的,业主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房屋出租必须符合房屋出租条件和人均承租面积标准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对房屋进行分割搭建,按床位出租或转租,或将厨房、卫生间、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改成卧室出租或转租。
对违反本规约出租或转租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书面责成业主、使用人立即终止租赁行为。
业主转让物业专有部分,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二十条 (业主提交通讯联系方式的义务)
业主应当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联系地址、通讯方式。
第二十一条 (违反物业使用禁止行为的处置)
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过程中,有违反本规约物业使用禁止行为的,其他业主、使用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受侵害的相关业主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相关工作的配合)
业主、使用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单位做好本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犬只管理等工作;对于相关部门进入本建筑区划内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的,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阻挠。
第二十三条 (未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责任)
业主未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收交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房门号、业主姓名进行催讨;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授予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
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服务中,授予物业服务企业以下权利: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督促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
(二)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方式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行为;对业主、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制止后,业主、使用人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予以制止:
1、禁止施工人员、施工工具、装修材料等进入本建筑区划;
2、暂停供水、供电服务;
3、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专业单位报告;
4、要求业主、使用人限期整改,并赔偿相关损失;
(三) × ;
(四) × 。
第二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的变更)
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或建设单位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一)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致使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
(二)物业服务企业提出解除合同;
(三)物业服务企业因解散、破产等原因无法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
(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依法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情形。
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依法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根据本建筑区划规模、实施物业服务的客观需要等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
因物业服务企业突然撤离等原因,建设单位或全体业主无法及时另聘新物业服务企业的,在另聘新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业主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指定物业服务企业临时代管;临时代管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按照临时代管前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标准执行,并由全体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担。
第二十六条 (违反规约的责任)
业主、使用人违反本规约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要求其改正;业主、使用人拒不改正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违约金2万元;
(二)按责任划分损害赔偿;
第二十七条(连带责任)
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纠纷的处理与相关民事诉讼)
业主之间因本规约发生的纠纷,协商不成的,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二) 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物业管理纠纷而引起的民事诉讼,其费用由参加诉讼的业主依法承担;属共同诉讼的,经业主授权,推荐诉讼代表人具体实施,诉讼费用由参加共同诉讼的业主依法共同承担。
第二十九条 (规约的制定)
本规约由开发建设单位制定,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书面承诺遵守本规约。
第三十条 (规约的效力)
本规约对本建筑区划内的各业主和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物业的所有人发生变更时,规约的效力及于物业的继受人。
本规约自本建筑区划内的首套物业销售之日起生效,至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依法召开并表决通过《管理规约》后终止。
第三十一条 (规约的执有)
本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由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买受人各执一份;并由开发建设单位抄送一份样本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附件:物业买受人的基本情况
(一)物业买受人姓名: (二)身份证号码:
(三)物业类型: (四)建筑面积:
(五)座落位置: 幢 [层][单元] 号;
(六)联系电话: (七)通讯地址:
承 诺 书
本人(单位)已详细阅读并理解 昌都市圣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制定的本《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同意遵守本规约内的一切条款,如有违约,愿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特签署本承诺书!
物业买受人签章:
年 月 日
篇10:HR劳动合同须知_合同范本
1、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1)对于新入职的员工,须签订劳动合同才可上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当即不予录用。亦即严格遵循先签劳动合同再入职的原则,不签合同一律不许录用。
(2)通过完善员工规章制度,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若员工不按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企业对此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2、二倍工资如何计算?二倍工资的性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中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由此可见,对于企业来说,最大的风险就在于合同到期后,若员工迟迟不肯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这段期间,企业是否也要因为对方的不作为而承担双倍工资的责任,可能有些企业会想,我已经让员工签,但是由于其自身原因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个责任应该不用我企业来承担吧?但是这一法条设置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用工过程中的权益,以避免因约定不明而致使员工在纠纷和争议中无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从本法条中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仅取决于是否确实存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而并不受不签合同缘起于谁的过错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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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劳动合同农民轮换工合同工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期限届满。双方同意仍按上述《劳动合同》所列条款与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本续订书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2:劳动聘用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篇一】
劳动合同编号:hzt1300001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 深圳市华志通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姓 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性 别:
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地址:宝安区松岗镇大田洋工业区 户籍地址:
邮编: 现住地址:
为确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双方信守执行:
一、 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试用期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部门 ,乙方的职责是必须按上级及部门指令,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协调各部门运作;维护企业文化。乙方亦应按甲方的要求,有礼、诚实、完成规定生产及文件工作。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
(三)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工作地点为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往 / 地点工作。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每周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时。
2、不定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实行以 为一个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4、甲方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
乙方加班需征得甲方主管/部门经理之甲方认可的加班申请表书面同意及签批,否则不视为加班。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国家法定假期、婚假、产假、丧假、工伤的带薪假期,并按本合 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作。
四、 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月薪形式:每月薪金为¥ 元(不包括加班费);
2、计时形式:每小时薪金为¥ 元(不包括加班费);
3、计件工资: (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本项约定为成立);
4、其它工资形式,具体约定为: 。
乙方工作岗位变动的,根据新岗位工资标准确定工资。
(二)甲方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有权按照乙方新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三)甲方应以现金或银行到账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方于每月25号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乙方清楚知道甲方每月发薪日期,既明白工资的计算方法,如有异议,乙方需于发薪日起计60天内提出,否则视为同意工资数额并自愿放弃对工资数额提出异议的权利。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将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安排同等的时间调休或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加班费标准按甲方薪金调整通知书或薪资确认书为准。
甲方可按生产及部门运作需求,要求乙方加班工作,乙方可按自我意愿同意或不同意加班。如甲方未有安排,或生产及部门运作没有要求下,乙方主动、自愿加班的,就不属合理合法加班工作,甲方不会支付或排乙方任何加班工资报酬或调休时间。加班工时申请及计算,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经部门经理、总经理签批方为有效。
五、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被证明是按甲方要求之工作下,患上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其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当区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的级别福利待遇按甲方的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六、 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四)乙方确认个人证件真实,无精神病、职业病等影响工作的病史,且与任何组织、单位无合同或劳动关系,不受竞业禁止限制。
(五)保密内容及范围:乙方承诺任职期间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含“交易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不论是以书面或者口头,电邮等形式提供给乙方的,也无论是在本协议签署之前或之后提供,凡是未经甲方公开发布的信息均为保密信息,无论是否有明确标志或告知该资料为保密信息,不得向本公司外的或本公司内无业务相关的人员披露。
(六)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1、理,试用期内如乙方违反厂规、员工手册或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之情况,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2、各种补贴不列入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计算范畴,且不列入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3、同等效力。
4、家规定之法定假期若遇上上班按法定日加班计算。(本条适用于月薪制员工)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篇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第十一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月工资为元。
第十二条甲方按有关政策以法定货币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缴纳比例和方式为: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20 %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8%的比例缴纳;
(二)基本医疗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
(三)失业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2 %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1 %的比例缴纳;
(四)工伤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五)生育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具体情形为:
①
②
③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具体情形为:
①
②
③
4、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甲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时,甲方应当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从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在对乙方进行培训后,或者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在解除本合同后,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终止、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在疑似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内;
4、乙方若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乙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二十五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乙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劳动的;
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劳动合同终止。甲方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八、经济补偿金标准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一、三款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甲方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算;不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不超过十二年。
第三十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医疗补助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赔偿办法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按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日期:年月日
【篇三】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合同法》和本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 月__日至 ____年__ 月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现甲方诚聘乙方岗位(职务),并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六天制,工作时间累计每周不超过44小时。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或专业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底薪元。(不包括福利、奖金或提成在内)
2、甲方根据国家、市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国家现行规定的相关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婚假、吊唁假、工伤假、生育假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或试用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相关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或工作必须交接完毕后方办理结算离职手续;如未满合同期限又没有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予于甲方。
5、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13:杭州劳动合同优秀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 性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性别: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项确定。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之日(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
2.本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从事________工作。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按下列第____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两天。
(2)甲方根据生产特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必须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2.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____元。
2.乙方相对应的岗位(工种)的月工资为________元。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3.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_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4.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纪律
甲方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八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3、4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公)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6)甲方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除本条第6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2.乙方在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合同时,甲方可按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____%.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约定,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下达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4.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篇14:公司固定期限员工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的各项工作内容,乙方工作时不能偷懒,必须认真高效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若在规定的时间不能完成,甲方有权批评乙方。若乙方工作效率实在太低,甲方有权扣乙方工资,解雇乙方;若乙方能吃苦耐劳,工作表现好,视情况可奖励报销乙方年底回家路费。
三、上班时间
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乙方外出必须向甲方申请,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外出。
四、工资
甲方保证每月按时发给乙方工资,工资底薪1600元,全勤奖金50元,住房补贴100元。如乙方一个月内有迟到、请假,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奖金及补贴共计150元。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第一个月工资的一半计800元作为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按不满合同规定的期限,押金800元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篇15:贵阳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 址: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
联 系 电 话: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文 化 程 度: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一、 劳动合同期限
(一) 合同期
本合同的期限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 种情形确定:
1、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完成 工作任务时止。
(二)试用期
本合同的试用期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门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从事 工作,其职务(或工种)为 。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三)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的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资制度。
(二)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三)如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不能执行前两项规定的工时制度的,甲方可执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 工作制度。
(四)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节日、休假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和带薪休假。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形式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 种情形确定:
1、计时工资,期工资标准为 元/时。
2、计件工资,其工资标准为 元/件。
3、其他形式,其工资标准为 元/月。
乙方津贴、补贴、奖金或绩效薪酬等其他待遇按照甲方确定的工资分配方式执行。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方式予以调整。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 (当月/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工资。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劳动法》、《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七)对乙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甲方应当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
合同期内,乙方根据甲方安排提供劳动或者因甲方有工作岗位而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国家、贵州省和贵阳市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比例承担社会保险费用,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应由乙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六、福利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医疗期。医疗期内按照《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二)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甲方按照《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计发工资。
(三)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四)因甲方原因安排乙方待岗的,待岗期间,甲方应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
(五)甲方将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如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乙方,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甲方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乙方有权拒绝。
八、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教育培训
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当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教育和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和工作水平。
十、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损失金额在 元以上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但占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5、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依法宣布破产;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和终止的限制情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期满时,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甲方在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本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五)经济补偿金
本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所规定情形的,甲方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十一、解除与仲裁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仲裁时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事项
(一)甲方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甲方经民主程序制定的,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应予以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二)乙方应当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三)因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应当及时将出现的不可抗力因素告知对方,履行告知义务后,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合同期限内,因乙方应征入伍或上学深造等原因但仍需保持劳动关系的,经双方协商并订立书面协议,可以变更本合同条款。
(五)合同期限内,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以依法订立有关协议,约定服务期,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乙方属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依法订立有关协议,约定竟业限制条款,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关系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原则下另行协商,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者协议,该补充合同或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及乙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应妥善保管。
3、甲方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6:美发店学徒工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为由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即________年。
二、甲方经营需要,安排工方从事一职,同时执行职位职责及工作规模。
三、乙方经面试合格后,试用期满后,经双方协议后签订合同。
四、乙方上岗后,必须分期向甲方交纳学习保证金及违约金________元整,正常合同期满后全部退还乙方。
五、合同期内,店铺因经营,装修等造成暂时停业现象,一个月内,乙方休假待岗,无补助,如甲方要求乙方参加在职培训则每天补助10元生活费。
六、甲方次月________日为发放职工工资日期,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七、合同期内,乙方如违反国家政策和法规,一切责任将有工方负责,乙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八、在合同期内,乙方因特殊原因,必须提前取消合同的,要事先向甲方负责人交书面辞职信,甲方将在一个月内有权随时批准离场,不退还协议保证金,如协议保证金未交纳完,在工资内补交完,只发扣除费用的工资。
九、乙方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并不发放协议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
1、多次工作失误,经教育培训屡教不改,严重失职,不称职,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一个月被警告,投诉三次以上的。
3.、严重失职,造成甲方利益损失重大的,有严重声誉损坏及破坏工作程序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患病超过疗期三个月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收取协议保证金及工资追究责任: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经双方协商停工无补助超过40天的。
4、甲方要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十二、乙方有机会接受甲方送出外地专业技术培训的,培训结业后,乙方在合同期内违约,甲方可追回培训费。
十三、乙方在职期间工作表现优秀,在店铺内将有资格优先考虑加入股份以便更好地共同管理发展。协议即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7:销售员劳动合同
甲 方
单位名称:中环城珀莱雅专柜
地 址:经济开发区中环城
法定代表人:管千荟
联系电话:
乙 方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无固定期限:从 15 年 1 月 9 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 15 年 1 月 9 日起至 15 年 2 月 9 日止。
二、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工作地点 1、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合肥 。
2、根据甲方需求,经过双方协商,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导购 。甲方因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经与乙方协商,可依法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标准和甲方依法制订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劳动报酬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甲方承诺每月 15 日为发薪日。
2、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 1400 元
5、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
6、自入职三个月内离职扣除10天的基本工资。
五、劳动纪律
1、甲方应依法制定和完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其内容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2、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应符合法定程序,并经公示或告知,为乙方知晓。
六、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在试用期内达不到甲方的基本业务能力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可能产生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一方要求变更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变更本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注明变更日期。
2、甲、乙双方订立、解除、终止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解除、终止履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或甲方的规章制度,办理工作交接。
4、本合同期限履行结束后,甲方未及时与乙方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乙方仍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岗位工作的,视为双方同意以本合同约定的除合同期限以外的其它条件继续履行。
5、甲方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地点的,双方应当协商,协商不成的,视为甲方提出解除本劳动合同。
八、劳动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诉讼。
2、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的一方,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等国家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举报。
九、其他
1、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2、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不得涂改。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财务部执一份。
5、本合同于 15 年 1 月 9 日生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在附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公章
篇18: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劳动合同
范本 因生产,工作需要,_______________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借调甲方__________同志(以下简称丙方)去乙方帮助工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借调合同。
一、借调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借调合同。丙方仍返回甲方工作。
二、生产(工作)任务
1.丙方应服从乙方分配的___________工作。
2.丙方必须按照乙方规定的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乙方应为丙方提供的生产、工作条件
1.乙方负责对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乙方根据国家规定,按工种要求发给丙方劳保用品,配置生产(工作)必须的劳动工具,并提供保障丙方安全、健康的生产、工作环境。
3.其它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四、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
1.丙方在乙方工作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均与乙方同工种同等级别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2.丙方在借调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用,由乙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
3.借调期间甲方保留丙方的职工身份,并连续计算工龄。
4.借调期间,如遇工资调整,甲方按工资调整政策对丙方予以评定,符合条件,甲方应予升级,待借调合同期满后,丙方回甲方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
5.借调期间,由甲方为丙方提供住房。
6.借调期间,乙方应按月(按年度)和甲方支付__________借调职工管理费,作为丙方的保险基金。
五、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奖惩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协商事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丙方 (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2024年餐厅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书
甲方: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赵兵 身份证号码:
为保证甲方餐厅正常营业,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相互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就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伊阳咖啡店经理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餐厅经理,负责伊阳咖啡店的正常营业及餐厅日常管理,岗位工资为每个月6000元/月(其它福利及提成双方后期协商另计)。
二、甲方职责:
1、本店在总经理的统一领导及安排下开展工作。
2、甲方对乙方的日常管理行为,进行合理的监督及管理。
3、甲方负责对乙方制定的合理的管理方案进行决策及落实。
4、甲方为乙方的正常管理工作及营运工作的开展提供合理的资金支持,但乙方应事先作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
5、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发放乙方岗位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拖欠、迟发乙方工资。
6、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及理由扣乙方保证金、押金、物品占用费、风险金等相关费用。
7、甲方不得以乙方管理工作不当,对乙方进行人身攻击及恐吓,由此发生的所有后果,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及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费用。
三、乙方职责:
1、掌握餐厅内的设施及活动,监督及管理餐厅内的日常工作。
2、安排员工班次,核准考勤表。
3、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确保餐厅的政策及标准得以实行。
4、经常检查餐厅内的卫生、员工个人卫生,确保宾客的饮食安全。
5、与顾客保持良好关系,协助总经理做好营业推广及宾客意见的收集、反馈,以便提高服务质量。与厨师长保持良好关系,保证菜品控制在最好水平。
6、主持召开餐前会,传达上级指示。
7、直接参与现场指挥工作,协助所属员工服务和提出改善意见。
8、审理有关行政文件,签署领货单及申请计划。
9、督促及提醒员工遵守餐厅的规章制度。
10、抓成本控制,严格堵、偷吃、浪费、作弊等漏洞。
11、负责餐厅的服务管理,保证每个服务员按餐厅规定的服务程序、标准,提供高标准服务。
12、经营检查餐厅常用货物准备是否充足,确保餐厅正常运营。
13、了解当天供应品种、缺货品种,推出的新品种,并在餐厅显眼位置做主推。
14、做好班后及餐后的工作总结,每天组织各部门主要人员开班后会。
四、乙方责任:
1、负责主持本店的日常营运及管理工作,每周或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工作一次。
2、定期根据餐厅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营销计划及管理计划,并报总经理决策。
3、全心全力为餐厅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经验。
4、制定餐厅各部门的管理机制及规章制度。
5、乙方除了对店面正常营业及管理,同时对后厨的日常行政管理负责(但烹饪技术由厨师队伍负责),乙方只对行政工作负责。
6、拟订实施餐厅管理的制度及制定员工手册。
7、乙方应根据餐厅经营情况,进行合理的岗位人员及数量搭配,为甲方的经营成本节约。乙方有权聘任或者解聘餐厅工作人员(但中层及核心技术人员解聘须报总经理批准)。在筹备期间,所有员工及岗位人员由乙方负责招聘、录用。但须在总经理的合理要求下按时完成。
8、拟定餐厅各岗位的工资、福利、奖惩,报总经理核准,并执行。
9、在日常正常营业管理中,执行总经理在餐厅营业中工作上的安排及决定,维护好餐厅的社会地位及声誉。
五、乙方禁止行为
1、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得以本店名义订立合同进行交易。
2、不得将本店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3、不得以本店资产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及抵押。
4、乙方在管理期间禁止以本店名义进行融资。
5、乙方不得任用其亲属在本店担任任何岗位的工作。
6、乙方不从事损害本店利益的活动。
7、本店贵重管理机密不得将本店的各种配方告诉他人,否则重罚。
六、合同的解除条款
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在经营过程中,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导致无法经营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作任何形式的赔偿。
2、乙方因受到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严重受伤,无法从事任何工作(生命终止、截肢),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作任何形式的赔偿。
3、甲方应按合同条款支付乙方的应得的岗位报酬。
4、在合同时限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以乙方岗位工资的30%工资报酬作为违约金,并一次性支付,如延后支付,需支付5%滞纳金。
5、乙方在试用期内,因管理能力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聘任期限为叁个月(从20__年5月1日起至20__年7月 30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壹个月((从20__年5月1日起至20__年5月 30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经协商签订长期聘用合同进行工作。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库尔勒伊阳咖啡店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单位公章及有效证件附背面)
乙方:
(有效证件附背面)
签订日期:20__年5月2日
篇20:劳动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此劳动合同书是一个示范性文本,不作为强制性文书。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由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十条中写明。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六、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