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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23篇 施工合同20篇

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老外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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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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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将 办公室装修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办公室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1、工程承包范围: 办公室室内装修设计施工图及甲方根据需要更改的全部内容。包括室内装修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强弱电安装工程与外墙之间封闭(具体内容见施工图纸)。

1.1不包含内容:外立面装饰工程、消防工程。

2、对于图纸没有标明,但国家规范有明确要求要做的,必须按规范要求施工到位,此部分也属承包范围。

3、本工程范围包括承包方中标后对招标图纸的优化设计和报审直至验收合格。

4、乙方已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停水、停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及工期的情况,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三、工程款及结算方式:

1、结算方法:

(1)工程量结算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工程计价套用 年度颁布执行的消耗定额,按定额计价法计算工程造价。其取费采用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计价程序;各项取费率按现行各项法定费率执行:材料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材料价格计算,除主材外甲方没签发的其他材料价格则按施工期间 同期发布的《建设造价》中的材料价格,人工工资单价按60元/工日执行。

(2)所有设备、材料等结算价格决定前均由承包人或者发包人提供甲方指定品牌样品,经发包人确认材料品种符合约定后,再行签证确认该材料或者设备的采购单价,即作为该设备、材料等结算价格。

(3)主材到工地后,由甲方采购部及工程部的人员验收签字后,5天内支付已到工地材料款(购买价),但各种材料的总量不能超过定额用量,超过定额用量的材料由乙方承担费用。

(4)不可预见费由现场双方代表签字确认进入结算。

(5)乙方递交结算书后甲方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双方无争议部分,逾期视为同意乙方的结算。

(6)税金及劳保基金由甲方代扣缴,不进入本合同工程造价。

(7)按上述约定完成的工程结算造价下浮5%即为工程结算价款。

四、合同价款的支付

1、工程动工后根据工程进度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为审核的本月实际完成工程造价的70%(必须扣除已付的主材款)。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前提交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编制的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款清单报告给甲方,甲方自接收之日起,在十个工作日内确认回复,超期视为默认;在回复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月工程进度款。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三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审核(以乙方提交合格的结算资料之日起),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5%。

2、工程保修金:

本工程保修金为5% ,保修期为 贰 年。乙方不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无需征得乙方同意,从保修金中开支自行安排维修,自完工交付甲方满一年当天付清结余部分保修金。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1、甲方指派 为项目负责人,组织协调现场工作; 为本工程专业工程师,负责与乙方的日常业务对接,在甲方的授权下工作。

1.2、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2套、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各1套。

1.3、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参加例会和主持相关工程协调会。

1.4、审批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开工报审表,签发开工令。

1.5、审核并转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1.6、甲方工程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

1.7、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应在事项完成后7天内及时按完善签证手续。

1.8、甲方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各项工程管理制度,并监督乙方执行。

1.9、对乙方所购材料进行监督,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场。主要材料需甲方对样品确认后乙方才能采购。

1.0、负责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2.1、乙方应按设计图纸、有关变更、临时任务单及国家、省、市现行规范、规程及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约定承包范围、质量、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内容。

2.2、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文件规定乙方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甲方代缴的款额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回。

2.3、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和劳动力进场计划(应是完备和切实可行的,其中劳动力进场计划应按计划编排,确保满足工期要求),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核确认后严格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4、乙方必须按本承包合同及甲方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施工,接受甲方指令。所有进场人员必须登记造册,报甲方备查,特殊作业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所有上岗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接受甲方对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在工程施工阶段,乙方管理人员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乙方需对人员安排等进行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派驻 为现场项目经理, 为现场技术工程师,乙方现场人员安排必须满足施工现场要求。

2.5、乙方须在本工程开始前核实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尺寸和位置。在工地现场展开工作前,乙方必须派人在工地复核会影响到本工程的土建方面的定位、标高、尺寸等实地资料的正确性,并在发觉有问题时立刻向甲方报告并要求发出指示。因自己定位不准确或事先未有核实尺寸或标高所致的错误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6、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前,须全面检查在工地上已由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而又会影响本工程的有关工程的标高、定位、尺寸、质量等等,直至满意为止方可施工。若此等已完成的工程有错误或不符合本工程的需要,乙方须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乙方没有按上述要求通知甲方而进行施工,则被视为已全面接受此等已完成的工程,而任何以后因上列原因而引起之延误及损失,一概由乙方承担。

2.7、开工前乙方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缺、碰的问题及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并及时完成图纸优化设计和报审。如因乙方未能在施工该道工序提前10天协调解决好此类矛盾、问题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8、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半成品及待用材料、设备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毁损、丢失的风险,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2.9、乙方在施工中的问题应必须提前三天发文给甲方,口头汇报不作依据。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由项目经理签发(须加盖项目经理部章),甲方代表签署(加盖工程部章)后生效。

2.10、乙方施工期间必须随时将现场内的垃圾清运出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现场清洁。若乙方不及时清理,甲方将有权委托他人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在收取20%的管理费用后在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只需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该款项扣除无需乙方书面确认。

2.11、乙方自行解决施工临时设施及食宿并承担费用。

2.1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私自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有的设计变更需甲方签字盖章后方可执行,否则责任自负。

2.13、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第三方完成,按实际发生费用(另加 25%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2.14、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商解决,服从甲方及监理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

2.15、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办理好相关手续,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边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以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16、乙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否则,视为构成根本违约。

2.17、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与施工作业班组签订劳务合同,要保证所有工程施工人员工资及用于本工程的材料款(包括所有甲方指定分包的项目)按时足额发放和支付,否则甲方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直接代扣代付。凡因施工人员工资及材料款问题引起各种纠纷,由乙方全面负责处理,如果由此造成甲方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18、对于政府有关部门发送业主及甲方的所有关于本工程施工现场的任何意见及通知,凡涉及到乙方工作内容的,乙方有义务解决,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2.19、无论何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工程施工的书面文件虽经审批,但亦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2.20、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制定的各项工程管理制度。

六、施工工期及顺延

1、开工日期:本工程工期为70天,开工日期为20xx年9月25日。

2、工期延误:因重大设计变更、甲方原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以及连续8小时以上的停电、停水影响乙方按原计划正常施工的情况发生时,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工期相应顺延但造价不予调整。

七、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工程的材料按设计图纸和建设单位所指定的品牌、厂家、型号,由乙方自行采购,采购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符合设计施工图要求和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且具有出厂合格证。建设单位指定的材料进场后,对照合同条款和封存的样品进行现场核实、验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和封存样品的材料,乙方须立即限时清退,以确保达到质量要求。

2、需送检材料,乙方必须会同甲方现场见证取样、封存,并随同送检,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上,送检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任何一方对提供的材料提出复检的,均允许复检,复检后符合质量要求,其复检费用由要求复检方承担;复检不符合质量要求者,不允许用于本工程,复检费用由提供方承担。如乙方私自使用不合格材料、非标材料及甲方指定范围外的材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材料,以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建材的签证认可,并不免除乙方承担用于本项目的建材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连带责任。

八、 工程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设计变更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形成签章的会审纪要,作为施工文件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按合同条款调整合同造价。

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应积极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九、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乙方自身的防火、防盗、人身、设备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费用及相关责任。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相关要求。 十、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验收部位:隐蔽工程、中间验收项目由双方商定。

2、 验收方法: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在乙方自检合格后,乙方应当在进行工程隐蔽或进入下道工序施工24小时之前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未经甲方验收的隐蔽工程,乙方不得自行隐蔽,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甲方有权随时要求对已隐蔽工程开封检查,乙方不得拒绝。若检查结果符合现行规范标准、设计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则由甲方支付开封及覆盖全部费用;若检查结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则由乙方支付开封及覆盖的全部费用,并进行整改,直至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期不顺延。

十一、工程质量与验收

1、乙方组织施工必须遵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图纸要求,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做好自检记录。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和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本工程的有关技术质量资料。

3、本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及工程设计的要求施工。

4、本工程施工完毕后日内,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组织相关单位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各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明。

十二、工程保修

1、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完毕之日起贰年内保修。 2、保修责任范围:凡乙方因素造成的损坏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3、保修期间,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电话维修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三、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出现偷工减料、及违反第七条相关条款约定的,除返工重做外,根据乙方违约程度,每次处违约金1000至10000元。

2、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规范要求的,乙方必须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的,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每延误一天,需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超过约定工期达30天,甲方有权另行调派劳务施工队伍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

4、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如不能一次通过验收,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0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无需得到乙方书面确认。

5、因乙方自身违规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15天以上(含15天)、将单位工程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分包或违法分包、擅自变更经甲方认可的项目经理或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必须以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无条件立即退场,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500-5000元的违约金,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7.1、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计划和报表的;

7.2、不服从甲方工程师的指令,受到甲方工程师2次以上(含2次)的书面警告的;

7.3、隐蔽工程未经隐蔽验收合格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

7.4、质量安全隐患未按整改通知单及时整改到位的;

7.5、未按要求提供办理结算的资料,不积极配合办理结算和审计的(逾期按1000元每天计)。

8、除本合同已有违约条款外,若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义务或责任,则应立即改正,且自违约之日起至改正之日止,每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行:账号: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行: 账号: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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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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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方案或作法说明壹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要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洁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增加工程量的双方需在现场核查并签证。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 设计变更和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报告之日起,三天内不组织人员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3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拨款分3分进行拨 款金 额

材料、工人进场施工

工程竣工验收完毕

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件),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乙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有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乙方提供的图纸和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如乙甲方对图纸进行修改, 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 违约责任和保修责任

9.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 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4、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用于保修期间的维修开支,若无维修一年后退还给施工方。

第10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附 则

11.1、 本合同一式 份, 双方各执 份。

11.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1.3、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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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杭州市住宅装修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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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住宅装修合同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杭州市人民政府第141号《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家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 区 路(小区) 幢 号(单元) 室。

3.住房结构: 室 厅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样 :(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

6.本工程由 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 天,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 总价款:(大写)元(其中:设计费元,管理费(%)元,税金(%)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天: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 甲方工作

1. 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 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 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 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 乙方工作

1. 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 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 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 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经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办法

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以书面承认。

6. 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双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

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

4. 甲方未输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 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 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 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

2.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

姓名(签名):单位名称(盖章):

签约日期:

房屋装修后续法律问题

一、住宅装饰装修竣工如何验收,保修期是如何规定的?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饰装修企业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业主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房屋装修未能如期完,业主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业主在委托装修公司装修房屋时通常都会对装修工期进行约定。装修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应该在约定的装修工期内将房屋装修完毕并交给业主。但现实生活中装修公司未能按期完工的情况时有发生,业主在碰到这种情况时,应该多一些维权意识。从法律上讲,装修公司未能如期装修完毕属于一种违约行为。

对此,业主可以根据装修合同的约定追究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若装修合同对此没有约定,蓝日扬律师认为业主有两种选择:一是让原装修公司继续装修下去,同时业主应与装修公司就装修期限的宽限期及其违约责任重新书面约定。二是更换装修公司,由新的装修公司接受该工程继续装修。对于这种情况,业主除与新装修公司签署装修合同外,还应首先委托公证机关对目前的装修现状进行公证,为日后与原装修公司之间的纠纷处理保留相关证据。至于公证所需费用,业主可以作为损失要求原装修公司承担。

三、承租人装修租赁房屋能要求补偿吗?

房屋租赁后装修投入,是商业用房租赁中较常见的问题,法律上对此行为叫做“添附”,合同终止或解除,承租人能否要求对装修进行补偿?这要分几个层次来分析:

首先,如果签订的合同中已就房屋装修添附物作过明确约定,双方解除合同时就要按约定来处理。

其次,如果合同未作过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就要看当初房屋装修前有没有经出租人同意。根据规定,如果未经出租人同意就装修承租房,实际上侵犯了出租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如双方已同意解除合同或合同终止,出租人如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承租人应将装修添附物除去,如不能除去的,出租人一般也不必给你补偿。如果承租人在装修前已征得出租人同意,那么双方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由于该装修添附物不能取回,只能归出租人所有。对于承租人的损失,原则上应按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判断由谁承担。如果承租人的装修添附物对出租人确实还有利用价值,也可由出租人酌情给予承租人适当补偿。双方对补偿数额没法协商一致的,可提起诉讼由法院酌情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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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外墙装修施工热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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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位置晋江沙_________修理_________对面,外墙贴砖室内铺砖面承包给乙方施工,具体条款如下:

一、施工期限: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为做完为止,。(因天气原因不能施工工期可顺延)

二、承包价格:

1.外墙每平方米?32元,打底一遍(两三道另计算)、贴砖、擦缝、打角、(墙面清洁另外算)

2.室内粉刷打底一平方6元,

3.楼顶铺砖一平方25元,

4.搂顶做防水,一平凡35元(专用防水材料)

三、付款方式:

采用项目现金支付形式,进场先付买设备?:?人民币。班组进场后每隔10天支付10000元生活费,,照合同要求进行支付工程款80%的工程款,(如果款没到位乙方有权力停止施工)其它做完后全部付清余款。

四、甲方责任:

1、负责供应瓷砖、水泥.等主要材料。

2、负责接通电源、水源。(材料乙方可以代买)

五、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注:如果不是操作问题是来自架子问题一切问题由甲方负责)

2、要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装修质量。

3、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由乙方自负。

4、瓷砖省耗不得超过百分之二。

(注:以上如有变动整改经双方同意后再施工,以施工实际面积为准)?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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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2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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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

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

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 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 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 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 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

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 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

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35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 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 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

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 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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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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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资质等级: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二○○五年八月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设施、写字楼、娱乐场所、饭店、酒楼、商场、车船、飞机等非家庭居室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环境艺术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按照《招标投标法》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应依照中标文件要求执行,但中标书内容、工程图纸、招投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承诺书,有与《合同法》相悖之处的,应以《合同法》规定为准。

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2.3 约定标准:。

3 工期

3.1 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 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元,¥ 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 %,支付时间为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 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职务: , 职称: 。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 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 职务: 职称: 注册证书号: 。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 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 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 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 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

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7 补充约定: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同附件:

1 中标通知书

2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及报价表

3 发包人材料供应及设备一览表

4 工程验收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验收意见:

发包方(甲方或用户单位):

施工单位:

5 环境检测记录:

检测时间: 检测地点:

检测部位: 检测结果:(报告书)

6 保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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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浙江省室内装修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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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平等、合理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包括水电的一切材料,电视、网线、电话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详见预算书。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主材;详见预算书。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详见预算书。

备注:甲方在公司所选材料确定签字后材料下单之前还能更换,如材料下单后甲方要求更换材料所产生的费用(运费及搬运费及损坏的材料费)由业主自行承担。公司赠送东西,业主可放弃但不可折现,不可换别的物品。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 _____ 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 __ 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5 合同施工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 施工图纸及预算、监理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预算、监理分别由 提供设计, 提供预算, 提供监理,图纸及预算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

3.1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甲方工作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免费提供乙方施工期间所需要的水、电;

3.3 负责协调邻里之间的关系;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支付的有关费用。

3.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4.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并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居室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5.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双方约定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不可变更。具体如下:

1);减项部分:基础装修部分不得减价,主材部分根据折扣减价。签订减项单,在最后一次结算时减除。

2);增项部分;根据公司规定价格或市场价格增项。签订增项单,同时将增项款交到公司财务。工程部接到财务通知单方能进行增项。

3);工期;减项不减工期,增项根据增项内容调整增加工期。

5.2同一工程施工期间的变更不能超过三次,每次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配合乙方签写变更单,并提前两天完成,否则导致工期顺延和窝工的,甲方必须给予工期的顺延和每天300元窝工费的补偿。

第六条

6.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主要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交接手续;

6.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主要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七条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国家节假日。

乙方工作 工程变更 材料供应 工期延误

(3)影响施工的停水、停电(以施工记录为准,甲方可向物业管理单位问询);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7.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并按本合同第五条承担相应的赔偿款。

7.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以下标准执行:

(1)施工过程中双方就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9.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材料进场验收;

(2) 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木作基层、水路、电路等;

(3) 中期验收 即工期过半木工收口;

(4) 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9.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工程结算单);(3)竣工验收。

9.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

9.4双方进行施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9.5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6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后方可先行入住。

9.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水电保修期为五年、防水保修两年、其他保修五年并。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缴付施工价款:

(2)其他支付方式:

10.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告知甲方。甲方接到告知后两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然后乙方负责清理现场,收拾卫生。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1.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一万元整。

11.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千分之0.8元,超过5天,乙方有权撤场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11.5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

11.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千分之0.8元。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方式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它条款

13.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甲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将垃圾运到该甲方指定的地点。

13.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完毕后,应当如数交还。

13.3、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约定均签定文字协定,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13.4、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报价单上文字写明的项目和变更单为准,工程量按照工程中实际发生的为准。

13. 5乙方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13.6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服务,并代表乙方与甲方签定合同。合同签定后,乙方执行合同的代表人为乙方工程部派出的施工监理。甲方关于工程的一切事宜均通过乙方施工监理及设计师解决,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13.7施工人员对甲方现场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须签署物品清单。签定之后,如发现丢失或破坏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甲方应在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机等设备拆除(乙方除使用施工所用水、电外,不得使用甲方原有的卫生洁具、煤气灶具、热水器等设备)。

13.8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3.9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报价单中注明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3. 10施工过程中凡由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情况,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窝工等,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发生上述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13. 11除合同注明的以外,五金(门锁、门吸、水龙头等)、开关面板、墙地砖、灯具、洁具、地板等,如由甲方供货到现场的,甲方必须及时提供。若需要乙方负责,需要在预算中确定,否则,在后期施工过程中需要乙方代购的,加收5%人工及差旅费。

13.12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双方签定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施工。凡甲方直接与现场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为保证施工及服务的质量,乙方严禁施工队与任何人私下交易,请甲方配合。

13.13合同签定后,如甲方的减项金额超过工程款的20%以上,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额的(由于工程调度及人工等)5%的变更损失费。若甲方所减项目所用的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运费、搬运费、材料损耗费及退货费用,如果不能退货,甲方需承担所有货款。

13.14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天然气管线、暖气管线。甲方若需改动上述管线,须出示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与乙方签定施工责任保证书,且改造验收合格后,乙方只负责合同保修内的维修责任,不负责其它赔偿责任。

13.15物业小区收取的物业押金等费用由甲方交纳。

13.16工程施工工期过半(木工收口验收合格后),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分阶段验收及中期预结算(根据工程变更、工程增减)。甲方应在中期预结算后两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交纳中期款,否则,乙方有权利将工程终止。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中期预结算,乙方有权自预结算发生日起停止施工,由此延误的工期及给乙方造成的窝工损失根据本合同由甲方负责。

13.17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参加竣工验收及结算。如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每超过三天按其所欠款额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收到甲方结算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不予保修及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七日内未付工程结算款视为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的权利,且乙方保留相关权利。

13.18合同签定后,未出现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予以赔偿对方。

13.19如甲方对乙方工作有任何质疑时,请拨打投诉电话:。

第十四条 补充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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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装修设计公司施工员工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企业,职员,全文共 1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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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区街道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元或按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民法典》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续订合同终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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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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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户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套内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造价

本合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明细详见附件一《工程报价单》。工程竣工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5、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二条工程图纸和工程变更

工程图纸由____________方负责提供,施工前____________日工程图纸必须经双方签字确认。施工期间发生的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和工期的任何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签字确认,以此作为变更工期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甲方义务

1、开工____________日前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2、负责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和交纳应当由甲方支付的有关费用。

3、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工程地点钥匙,保证工程地点通水通电并确保正常使用。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5、竣工验收前甲方不得擅自入住。

乙方义务

1、全面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2、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留存的家具、陈设以及工程成品、设备在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

第四条材料设备的提供

1、材料、设备应当符合《工程报价单》的要求。

2、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3、若一方对对方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异议方先行垫付经检测不合格的,则由对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方式

1、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验收方式由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双方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约定,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工程款后开具收据工程款结清后,乙方应开具税务发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欠交工程款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天,应支付给甲方___________元违约金。

4、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返工,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担。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经甲方催告,在合理期限

内仍不能完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或者迳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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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装饰装修材料合作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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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按有关条款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供应装饰装修材料,合作经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总部直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

2、甲方授权装饰公司会员店与乙方指定分部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四、产品价格:

1、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的价格为装饰公司统一供货价、材料现行市场最低限价及市场标价。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制度,不得低于甲方材料现行市场最低限价销售,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3、甲方保留对向乙方供应材料价格的调整权,并在调整价格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将该材料的最新价格提供给乙方。

五、结算方式:

主材款由甲方直接与终端用户按实际发生材料量和终端用户订单价格结算,而后甲方及时将结算情况回执乙方,并向乙方提供终端用户验收签字的安装确认单,以便进一步办理相关手续。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权利:

对于乙方违反甲方价格政策及结算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协议;

对于乙方擅自违约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利润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对于乙方蓄意扰乱甲方销售市场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对于乙方攻击、贬低甲方产品,损坏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合理解释,情形严重的,终止合作协议;

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如因乙方在合作有效期内对甲方产品的技术、价格以及合作的其它机密发生泄漏以致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义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目录、产品说明书、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报告、价格表等文件、资料;

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接洽;

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甲方在产品装卸、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应遵守双方约定的要求,并遵守乙方作业环境的要求;

甲方应对所供产品的安装承担保修义务,保修期为一年,自安装之日起算,甲方在其所供产品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向终端用户履行保修责任及义务。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乙方可以指定下属分公司与甲方指定的专卖店进行合作;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产品,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乙方对甲方不能按合同及时安装的可以按合同法的约定,提出赔偿。

2、义务:

乙方积极向终端用户介绍、推荐甲方的产品;

乙方积极协调甲方与终端用户的主材供需事宜;

乙方按终端用户需求,应提前______天向甲方或甲方授权装饰公司会员店订购所需产品,按甲方制定的标准文本进行填写,注明所订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及收取的订金金额等;

乙方应授权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接洽,代表乙方行使权利并对行为负责;

如被授权人发生变故,乙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如因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所引起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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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施工装修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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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家庭居室装饰管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详细内容见预算表

1.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5工期:

开工日期:200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0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 天

6工程质量: 优

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 (含税)

2、工期

2.1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

的措施费用.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 元。

2.2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2.3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的延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2.4甲方现场工程师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2.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顺延。

2.6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2.7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2.8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2.9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3、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3.1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湖北省标准);

(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湖北省标准);

3.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7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 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3.3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3.4验收合作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4、材料设备的供应

4.1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其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甲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甲方承担其责任。

4.2甲方供应材料,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准确的材料用量及符合施工条件的材料,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予采纳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材料的浪费,由甲方负责。

5、工程变更

5.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5.2在施工中,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或施工项目、要经乙方同意,前提是乙方还未进该项的用料 。

5.3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起3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认,变更价款报告自送达之日3天后自行生效。

6、工程价款及结算

6.1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分 三 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尾款一次结清。

拨付工程款时间

(工程进度)

占合同价款比例

(%)

金 额

(万元)

备 注

签 定 合 同

30%

木工主体框架完成、

30%

整体完工验收

40%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7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7、索赔

7.1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7.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7.3索赔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索赔方向被索赔方发出索赔的通知书;

(2)索赔方在发出索赔意向后7天内,向被索赔方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

(3)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被索赔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己被认可。

8、保修

8.1本工程保修责任期:屋面防水工程、有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的防漏工程为5年,其他工程为2年。

8.2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8.3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8.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9、争议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9.2协商不成可通过 进行调解;

9.3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 人民法院起诉。

10、合同解除和终止

1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0.2甲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己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

11、附件

11.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12、补充条款

发包人: 承包人: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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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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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承包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有关机关审定具有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其中:

材 料 费:______,人工费:______

管 理 费:______,设计费: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税金(3.41%):____

其 他 费 用: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材料供应

1、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发包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承包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书面提出,发包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承包方验收,由承包方负责保管,承包方可收取发包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2、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承包方对发包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非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方。

4、承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如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承包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双方商定。凡发包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发包方自负,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承包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发包方应予承认。事后,若发包方要求复验,承包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承包方应提前三天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发包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承包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发包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安全生产:

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承包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发包方责任的,发包方负责和赔偿;属于承包方责任的,承包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工程价款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发包方工作:(1)发包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承包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承包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承包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承包方工作:(1)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2)指派____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承包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方。(3)未经发包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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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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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3 承包范围:_________。

1.4 承包方式:_________。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_________。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汛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2.4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以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得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_____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_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_____次,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__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蔌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 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元,作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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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天津市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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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业主):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条 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条 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装饰工程施工地点:_________

施工内容: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合同总工期___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合同总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

其中:人工费_________元,材料费_________元。(见附表一)

第二条 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装饰方案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条 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经乙方书面确认。

1.2 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条 批件等手续,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1.3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条 电条 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调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2.1 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交甲方进行书面认定。

2.2 乙方指派_________(姓名)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3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条 安全操作规程条 防火及环保规定。

2.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三条 工期

1.工期延误

1.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3)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1.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条 设备闲置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1.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四条 工程价款支付

开工日前三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工程日期过半,甲方再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剩余部门,计_________元。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材料甲方供应的材料条 设备应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二)。甲方供应的材料条 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条 设备运抵现场_________日内,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条 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采购的材料乙方采购的材料条 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三)注明品牌条 规格条 等级条 数量条 单价和总价,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如乙方采购的材料条 设备与材料设备表不符,不得使用。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条 工程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变更单(见附表四)后方可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施工作业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

1.1 工程以施工图纸条 做法说明条 设计变更为依据,以《天津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

1.2 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返工条 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条 修改的费用。

2.竣工验收与保修

2.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单(见附表五)。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单七日内验收,在验收单上签字。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验收,超过七日的视为竣工验收已被确认。

2.2 双方约定隐藏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

2.3 双方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期限为:_________。(本条2.2和2.3款的内容过多可另加页)

第八条 安全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条 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条 确认,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均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予以增加。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_________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表;

2.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

3.双方有关本工程洽商的其他书面协议;

4.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可根据需要确定合同副本的数量,双方约定(签字条 鉴证条 公证)后生效。

2.乙方收到本装饰工程价款尾款,本合同即告终止。

业主(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住地:_________ 住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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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私人住宅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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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

2、 本合同合同条款

3、 本工程适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 甲方技术交底、图纸

5、 附件1《承包人承包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量清单》

6、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 工程概况

㈠、工程名称:

㈡、工程地点:

㈢、工程规模:

1、洞身开挖(围岩级别分类情况见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包括:临时设施建设、设备调遣及进出场,搭、拆脚手架,测量,人工挖除整修,钻眼、爆破、

2、支护(包括A 砂浆锚杆、中空注浆锚杆、B 超前小导管、C 注浆、D 喷砼、E 挂网、F 格栅钢架、G 联结钢筋)。 具体内容包括临时设施建设、设备调遣及进出场及:

A、 砂浆锚杆、中空注浆锚杆--搭、拆、移动脚手架、加工制作锚杆及垫板、钻孔、砂浆制作、灌浆、装树脂包、安装锚杆、上垫板、锚固、焊接、运输等全部制、安过程;中空砂浆锚甲方统一供应。

B、 超前小导管--钢管加工制作、运输、布眼、搭、拆脚手架、钻孔、顶管等全部制安过程;C、 注浆--搭、拆脚手架,运料、浆液制作、压浆、检查、堵孔等全部施制过程;

D、 喷射砼--搭、拆脚手架,安、拆转移机具设备,砼制作,喷射及养护等喷射砼所需的所有工序施工、完成和缺陷修复工作;

E、 挂网-制作、运输、挂网、点焊、加固等挂钢筋网所需的所有工作内容; F、 格栅钢架—加工制作、运输、安装、加固等格栅钢架制安全部施做内容; G、 联结钢筋加工制作、运输、安装、焊接等全部施做内容;

3、衬砌(包括正洞衬砌、仰拱及其钢筋、仰拱填充、铺底、大小避车洞衬砌、水沟、电缆槽、盖板、电缆余长腔、电缆槽内铺砂);具体内容包括:临时设施建设、设备调遣及进出场、脚手架及衬砌平台制、安、拆,模板制、安、拆,砼制作、运输、灌筑、振捣及养护;水沟、电缆槽模板制、安、拆,砼制作、运输、灌筑、振捣及养护,钢筋砼盖板制、安,砂浆制作、电缆槽内铺砂等衬砌所需的一切工序施工、完成和缺陷修复工作。

4、后附:(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量清单,其他工程量清单中未单独列项内容费用作为附属工程已含在相应项目或综合单价中,计量规则执行某铁路(外资土建)项目范本和有关办法、规定等,清单中另定单价在后续补充协议商定。

三、工期

正式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本工程是按工序单价承包。

四、 工程数量的核实和确认

1、乙方向甲方施工技术人员提交已完工程量计算单或签证,以便甲方对乙方进行验工计价。

2、工程量验收方法:隧道开挖数量以隧道设计开挖断面计算,(乙方不得欠挖,欠挖的甲方将要求乙方整改),隧道开挖数量不计预留沉落量和乙方超挖数量;衬砌数量按照图纸设计厚度及尺寸计算,乙方超挖造成的衬砌厚度加厚,其加厚部分不计入结算工程数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避车洞衬砌工程数量按照设计图纸尺寸一并计入隧道衬砌数量,按照衬砌单价计算,不再另立单价;隧道仰拱填充及铺底按照图纸设计厚度、尺寸及甲方技术交底计算,乙方超挖造成的填充厚度加厚,其加厚部分不计入结算工程数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排水沟、电缆槽、排水沟电缆槽盖板、电缆余长腔及盖板数量按照设计图纸尺寸及甲方技术交底计算,按照附表清单单价计量,清单中没有单价的认为包含在相应项目或单价中不再单独计量,隧道电缆沟铺砂由乙方负责填铺,费用由乙方负担;隧道砂浆锚杆、超前锚杆支护数量按乙方依照甲方技术交底施工的实际数量计算,以延米为单位(在施工中,由甲方验收签证);隧道注浆时由甲方清点并进行签证,按照签证数量计入验工数量;乙方喷射砼厚度严格按照甲方

3、乙方应按照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进行施工。除第四条第2 款中已规定的,其工程量以乙方按照甲方技术交底完成的实际施工数量为依据,凡实际施工数量与甲方技术交底所计算的数量不符时,超过技术交底所施工的数量的,甲方不予计价。

4、乙方完成的结算工程量须由甲方施工技术、质量检验工程师审核签证,且须经项目总工审批后才能作为验工计价的依据。

5、乙方在开挖过程中超挖的,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回填浆砌片石或与衬砌同标号砼,达到甲方及规范要求,费用由乙方负担。隧道施工不允许出现欠挖,返工费用由乙方负担。

6、隧道施工过程中不允许出现塌方。造成塌方的,塌方处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7、隧道开挖出碴运距按1 公里(运距从出碴洞口算起)计算,出碴运距每增加1 公里费用增加 元/立方米,数量同相应隧道开挖数量。

8、乙方在计量过程中严格按照(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量清单,实际完成甲方确认的数量进行计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认为包含在相应项目或单价中不再单独计量。

五、 承包单价及承包工程总造价

据第二条第㈣款规定的施工内容各分项工程承包单价为: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结算工程数量根据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计量。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现场实际考察,愿意以下述的承包单价即《附件1:承包人承包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量清单》,完成龙山隧道所有项目内容施工、竣工和缺陷修复工作。承包单价已包含了为完成以上第二条工程内容所需的一切人工、材料(已含水、电)、机具、设备费用、施工超挖回填及进出场费,施工风险,管理费,利润,还包括为完成本承包工程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本隧道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各细目中,没有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在其它单价之中。

六、工程质量标准与验收

1、乙方在现场必须按甲方贯标及建设单位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足够的测量检测仪器设备,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或本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检验。

七、隐蔽工程检查和签证

1、甲方质检人员在对隐蔽工程检查前,乙方应进行严格的自行检查。

2、乙方自检合格后,按规定格式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及附件,于隐蔽前24小时通知甲方技术人员或质检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证上签字,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乙方应接受甲方质检人员(或现场负责人)的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

八、工程变更

1、建设单位对原工程设计进行的变更,乙方必须服从。

2、施工中甲方有权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必须服从。

3、因变更延误的工期经甲方批准后相应顺延。

4、乙方确保甲方可能提出的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实施,乙方在施工中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必须经甲方批准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虞顺延。甲方同意乙方合理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5、由于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按照附件1 的单价执行,工程项目增加的,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单价。

九、双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责任与权利

1) 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征用,工程用电主线提供至施工现场。

2) 负责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负责隧道主体的线形控制。

3) 负责技术监督、检查工作。

4) 负责处理监理及业主关系。

5) 负责对乙方提供的施工原始资料进行审核。

2、乙方责任与权利

1) 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项目工程及附属的施工、竣工和缺陷修复工作。

2) 负责从甲方主电源上安装自备电表及用电线路,并承担费用。

3) 负责临时住房、小型临建、生活设施以及设备人员进出场,费用自理。

4)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质量等管理办法、作业指导书及技术交底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7) 按甲方要求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和编制工程验收需要的全部施工资料。

8) 施工中注意妥善排污,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环境部门的环保规定,由乙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 乙方承包人代表必须常驻现场,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十、安全施工

1、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操作步骤及安全保护措施进行施工生产,各项主体工程施工前乙方必须制定出详细的安全防护方案报甲方审批;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安全、交通等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接受当地安全管理部门和甲方安全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 甲方发现施工现场需整改的安全事项,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如不整改,出现安全质量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及费用。

3、 开工前,乙方必须在整个施工期间对其为本合同工程工作的人员进行人身意外保险,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使用设备必须性能完好,持证上岗,运输汽车证件齐全,并必须购买保险。

4、根据双方协商,爆破用炸药、雷管由甲方安排供应,乙方必须安排有专用存放地点(未用完或未用的及时退回),安排专人负责炸药、雷管的接收、保管工作,作好炸药、雷管的收发、保管工作,乙方必须做到绝对避免炸药雷管的丢失、被盗。因乙方原因造成炸药、雷管丢失、被盗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进度计划

1、经甲乙双方同意的施工进度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2、乙方必须按照上报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格执行上报甲方的进度计划,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滞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备案,如不及时上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承担。

十二、承包工程价款支付和结算

1、自乙方进驻现场施工15日内甲方向乙方拨付预付款100万元整。

2、此工程开工后根据现场实际完成情况,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每月甲方根据由项目总工审核批准的工程量和本合同附件1《承包人承包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核定工程价款。经甲方项目经理审核批准后,作为拨付工程款的依据。每次应付金额为其验工计价的80%,扣留2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保金总额于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十三、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若没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乙方经济损失。

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返工,直至符合标准为止,返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没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的其他情况,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十四、 其它

(一)环保:由于本标段在山林环境中施工,乙方进场后必须注意环保卫生,满足施工地区的环保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二)文明施工: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就使用当地劳务、购买地方材料等物资费用应及时付款。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竣工结算完毕后,除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甲方支付完毕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2、本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 方(盖章):

代 表(签字):

现 场 负 责人:

日 期:

乙 方(盖章): 代 表(签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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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内墙装饰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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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墙装饰施工合同范本3篇

对于施工合同,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当对合同工程范围条款的进行明确的约定,最好应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项目一览表及其工程量。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内墙装饰施工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内墙装饰施工合同范本一

发包单位: ,以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 班 组,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及省建委有关文件精神,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共同协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 程 名 称 :

第二条:工 程 地 点 :

第三条:承包工程范围:所有外墙饰面砖粘贴,(包括打灰底、挂网、扫毛)外墙飘板底面批荡。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第四条:承 包 方 式 :

此工程甲方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分包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量计算方法及单价:

1、①外墙饰面砖粘贴每平方米28.00元②飘板底面批荡每平方米12.00元。(按图纸几何尺寸计算面积)

2、本工程单价包括劳保、福利等一切费用在内,所以凡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发生的一切大小工伤、事故、病痛均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

3、在施工中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的材料、人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承包工程条件及付款办法:

1、乙方进场后保证每天开工人数不得少于20人以上,以确保在35天工期内完成工程任务。(外墙砖全部完成开始计算工期)

2、乙方班组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不得违章施工。

3、乙方班组人员名单必须报甲方工地管理人员,接受施工安全教育并办理签证手续,领取工地作业证,才能进入工地施工作业。

4、乙方班组长有事离开工地,需向甲方工地管理人员请假,并指定临时负责人。

5、每一项工程的施工必须按计划工期完成,乙方班组长应会同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签好工期计算起始日期,核实该项工程施工时间。

6、付款形式:经甲乙方双方协定,按乙方的实际工作量在每月进度结算70%工程款及伙食费,其余部分在该项工程全部完成,主体工程验收后结算100%,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月)内结算付款。

第七条:工程责任:

一、甲方的主要责任:

1、自合同签订后五天内,甲方要向乙方提供该分项工程的有关技术要求、规格、数量和材料、工艺质量要求等有关资料。

2、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对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3、乙方若不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严重违反施工质安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工、料费的结算和赶出施工现场。

二、乙方主要责任:

⑴、工程责任:

①、乙方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安装施工操作的安全规范、规程,熟悉图纸,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操作,以及保证有足够的技术力量、人力按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不得招聘社会上未经安全培训、技术培训的闲散、无业人员作为班组成员进场作业,更不得无故拖延工程进度,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一切劳动合约。

②、乙方代表必须每日在施工现场负责协助工地的施工管理人员对所属班组成员的生产安全、技术的指挥和管理。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或到其它的工地再承接施工任务,以及由此而造成的误工,甲方一经发现,有权取消乙方的一切生产任务和终止合同。

③、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工地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带班班长每天必须参加由施工员召集的班前活动,按照分项安全交底、技术交底精心进行施工作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

④、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章守纪,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法令,严禁在工地聚赌、吸毒、卖淫、盗窃、

打架以及无理取闹,破坏工地的施工设备等。如乙方人员有意破坏或操作使用不正确而导致安全事故、机械设备损坏、原材料浪费的,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经济责任。 ⑵、施工质量责任:

①、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会审意见要求以及施工操作工艺、操作规程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执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②、在墙体抹灰前,必须要派专人将墙面充分湿透、通线打“鸡”“拦”,砂浆的配合比要符合设计要求。内墙抹灰的阳角处要用1:2.5水泥砂浆批,高度不少于2米。阴阳角必须要方正、垂直,梁、板底要先弹线,后批挡。墙面必须要采用打浆的工艺来进行光面,严禁抹灰膏光面。墙面的垂直度、平整度、光滑度要符合验收要求。

③、外墙面打底,窗台面要做成向外斜出,保证完成贴块后不得高于窗框底。无窗飘板的窗顶必须要做成鹰嘴,即向下斜约2cm。滴水线的深浅要保持一致,马赛克的块缝要顺直,墙面平整、光洁,外墙阴角缝大于5mm的不得只用水泥膏填缝,必须要用介机、介条或调宽等工艺来保证外墙面的颜色一致。锦砖的明角接缝必须要介成45度碰缝,每块砖的砖缝要保持顺直、均匀一致,墙面平整、光洁,不得出现空鼓现象。

④、在施工过程中,切割下来的边角料、要随手放好,严禁乱掉乱扔,在合适的位置必须要用上,每日所领用的材料必须要妥善保管,遗失的要按价赔偿。包装箱要按所领出的数量全数归还工地。擦墙面的威士不能只使用一次就扔掉,当班擦完的要清洗干净,凉干留待下一班再用,如违反以上要求的,每次每例罚款300元以上。

⑶、施工安全责任:

消灭死亡和重伤事故,月工伤事故频率控制在2‰以内,年工伤频率控制在于24‰以内,

①、乙方进场的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并接受工地的三级教育签证,以及办理好居住证等一切有关证件,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因无证上岗等被罚款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②、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各种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赤脚或穿拖鞋作业。乙方负责施工的施工作业层,必须认真做好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如有违反规定而出现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③、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工地施工员、质安员的管理,不能擅自开动运输吊笼及乱接电源等,否则,出现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④、乙方严禁随处生火煮饭,如因生火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⑤、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安全的隐患,要立即上报,并停止作业,严禁继续冒险作业,违者后果自负。

⑶、文明施工要求:

①、乙方必须保证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做到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十要十不要的精神。

②、甲方单位所发给乙方的工地施工作业人员作业卡,在工地内必须要佩戴在身上显眼的位置,并妥善保管好,损坏要作价赔偿。如在工地内施工不戴作业卡,甲方会因情况进行处罚。

③、工地内严禁赌博、打架闹事,乙方人员不得收留社会上的其它无业人员在工地内住宿走动,严禁在工地内带养小孩、孕妇,一经发现,每例罚款1000元,并通报公安机关处理。

④、乙方自己使用的一切机具自己要妥善保管好,借甲方的机具要按时完好归还,如有损坏或不归还的按价赔偿。

⑤、保持施工作业层的卫生清洁。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班组、工地、施工队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面议解决,望双方共同遵守。经双 方签名生效。

补充意见: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签约地点:

20xx年 月 日

内墙装饰施工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 工程, 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经双方充分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第三条 工程内容、涂料品牌、色号:

1、工程内容:

2、涂料品牌:

3、使用颜色号:

第四条 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平涂面积约为 M2 ,单价为: 元/ M2(此单价不含税金、配合费)

2、工程总造价约为: 以现金结算,乙方包工包料,完工后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展开计算并结合签证按实结算。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由乙方负责将工程造价结算书送交甲方审核办理结算手续。

第五条 合同工期

甲方发出进场通知后, 天内乙方必须安排工人进场施工,有效工期为 日历天。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工期顺延:

1、遇到不可抗拒的灾害或事故(包括雨季停工)。

2、甲方要求变更设计图纸、工程内容或增加项目。

第六条 工程质量等级

1、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在保质期内不脱皮,基本不褪色。

2、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本合同项目工程质量进行评定,达到本款要求。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提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仲裁。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

乙方进场施工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30%工程款备材料,乙方完成腻子施工甲方支付乙方75%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99%,预留1%保修金,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满十五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

第八条 竣工验收

双方对工程施工质量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73-91标准进行验收。

第九条 甲方、乙方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用水、用电和工人住宿的位置,甲方承担由此费用。

2、按第七条款支付乙方进度款。

3、负责提供与施工相关的资料。

4、甲方派 为工地现场代表,帮助乙方解决应由甲方负责的问题,与乙方协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办理乙方送达的关于工程进度、现场签证工作。

5、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甲方确定的施工图及说明进行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并交付使用。

2、乙方委派 为工地现场代表,负责行使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负责提供外墙涂料验收资料,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4、在施工期间做好现场防火、防盗及安全生产工作,工作中甲方不对乙方材料失窃负责,施工中若发生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人身安全事故及其他事故,乙方应负责。

5、乙方进场人员由专人管理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6、做好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工作。

第十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合同生效后如有色号更改应征得乙方同意,否则因为更改造成乙方定货损失的,则要求更改方应按更改色彩油漆内墙工程量造价的50%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如属乙方责任所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返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提交有关仲裁机构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 壹 式 叁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贰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

3、合同签定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委托代表: 法人委托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内墙装饰施工合同范本三

甲方:浙江省二设集团有目部

乙方:

因宁波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大楼内装饰工程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宁波市交通指挥中心大楼施工合同,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宁波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大楼内装饰工程

1.2、工程地址:宁波江东兴宁路48号

1.3、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分标段报告。

1.4、工程工期:90个日历天(11月1日竣工)。

1.5、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内装饰达到“甬江杯”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1.6、合同价款:暂估贰佰万。

1.7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交清保证金20万(贰拾万元)(其中质量保证金12万(拾贰万元),进度保证金8万(捌万元),相应标准达到要求,相应部分的保证金一周内退还。

二、工程工期

工程工期:90总日历天,满足甲方总进度计划。

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a、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24小时;

b、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

c、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d、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e、业主原因造成的并经业主认可的工期延误。

非上述原因由乙方造成的延误,按每延迟一天3000元人民币扣罚。最高限额8万元。

三、工程质量

3.1大楼内装饰分部必须达到宁波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确定的“甬江杯”的需要。如若达不到要求,质量保证金12万将被罚没,并加罚工程造价10%的罚金。

3.2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及内装饰相关标准规范施工。

3.3、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三证,并按照规范要求在现场业主、甲方、监理的监督下抽样进行试验,并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才能用于工程上。如若乙方私自将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3.4、乙方作好施工记录,竣工时及时提供甲方四套完整、齐全、正确的施工资料,并经相关部门签证盖章齐全。

四、合同价款

4.1、本工程遵同甲方与业主的总合同结算方式。

4.2甲方向乙方收取乙方完成工程量决算款(以业主单位结算给甲方的竣工决算款为准)3%的总包管理费,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担。

4.3、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的水电费用(以乙方自接的水电表为基准)扣除水电费用。

4.4、甲方不再向乙方分摊中标费、垂直运输费、标化工地及当地政府的各项管理费。

五、工程款支付

5.1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按业主支付甲方相应工作量的工程进度款的90%甲方应保证工程专款专用,在收到业主单位专项款项一周内支付给乙方。

5.2、其余款项待业主单位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除了3%(以最终决算款为基数)保修金外,一次性付清。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乙方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甲方公司及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切实作到安全生产。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6.2、乙方严格遵守甲方项目部及当地管理部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项目部创文明标化工地的要求,杜绝野蛮施工,按章作业,作好施工现场的落手清工作,做到完工场清,材料按甲方要求堆放整齐,如有发现乙方未将材料及时回收,按项目部要求处罚。

6.3、乙方施工期间所招用的人员必须三证齐全,并及时办理好各种证件,费用由乙方自已负担,因证件不齐,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6.4、乙方施工期间要遵守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政策法令,发现打架、偷窃、赌博从严处理,每发生一次罚款20xx元。

6.5、乙方必须严格遵从甲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达不到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按项目部要求处罚,同时甲方有权清逐乙方。

七、双方责任

甲方:1、配合协调乙方做好同业主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的协调工作。

2、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负责检查监督。

3、提供乙方用水、用电的便利。

4、提供乙方施工操作环境的便利。

5、提供乙方相关轴线、标高、尺寸的控制基准。

乙方:1、严格按设计图纸、相关施工规范要求规范施工,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2、严格执行甲方项目部关于质量、安全、文明、材料的管理制度和进度计划网,服从甲方的指挥管理。

3、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当月完成工作量月报表及月施工计划表。

4、工程结束后,在甲方的配合下,及时同建设单位办理竣工结算。

5、乙方负责人90%时间必须在施工现场。

6、乙方在施工中注意成品保护,如发生损坏,修理费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其他

8.1、材料采购:工程所用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乙方根据设计和规范及甲方定的品牌、色样的要求采购工程所需要的材料,所有材料必须三证齐全。

8.2、隐蔽验收:乙方每道工序具备隐蔽或中验条件,通知甲方及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签字确认,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8.3、竣工验收:工程完毕,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相关方进行验收,甲方收到通知7天内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竣工验收,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并作好竣工验收记录。

8.4、质量保修:乙方向甲方承诺从单位工程竣工之日(甲方经建设单位确认的)算起,二年的保修期,同时扣押3%的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完毕一次性支付乙方。

8.5、违约及争议:双方均必须按双方订立的协议执行,如有争议,双方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由宁波市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判决。

8.6、综合管理体系:乙方必须遵从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QESH)文件中相关标准要求(见附单)

8.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8、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贰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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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天津市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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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业 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装饰工程施工地点:

施工内容:

承包方式:

合同总工期______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合同总价款(金额大写);

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材料费________元。(见附表一)

二、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装饰方案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经乙方书面确认。

1.2 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1.3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调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2.1 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交甲方进行书面认定。

2.2 乙方指派________(姓名)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3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及环保规定。

2.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三、工期

1.工期延误

1.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3)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1.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设备闲置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元。

1.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元违约金。

四、工程价款支付

开工日前三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计________元;

工程日期过半,甲方再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计________元;

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剩余部分,计__________元。

五、材料供应

1、甲方供应材料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二)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____日内,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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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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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12272.00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元。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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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施工装修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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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

购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下列承包方式择一选择,双方商定第______种。

乙方包工、包料。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5、工程期限:总____日历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合同总价款:

7、价款支付方式: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2、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根据装修要求提供图纸、图套;

9、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0、按期支付工程款,不得无故拖延。

三、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3、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工程竣工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工程验收。

四、工程变更,装修方案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五、材料的提供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六、工期延误处理

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不能提供水、电;

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

2、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______天内做出签字答复或协商解决。

3、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_____天。甲方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对乙方的自行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八、质量保修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___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年。保修期自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瑕疵的,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也可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

一、附则

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保修期后自行终止。十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合同签订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合同签订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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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3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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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4、承包人(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

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

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

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其他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

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

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期,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乙方需要超过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

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

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

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甲方代有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

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

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

指令或继续招待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

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

延。

1、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

义务。

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引造成的追加合同价

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

利的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

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

并在本合同协

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

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

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

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

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

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

要求组织施工。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

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责任在甲

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

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

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

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人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

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2、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3、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4、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5、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

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

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

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安保人员。

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

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负

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

需办理有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

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的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

予以修复。

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

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

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

担。

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

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

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

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

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

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

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延工工期不予顺

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

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产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

乙方实

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

甲方代

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

可自行复工。

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

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

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他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

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

其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

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

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

件。

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一、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

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

由甲乙双方封存。

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

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

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

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返

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

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

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

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

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

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

予顺延。

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

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

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

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

通知包括乙方

自检记录、隐蔽和中羊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乙方准备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

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

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

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

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

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

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

检验合

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

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

擅自改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

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

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

知经办银行和乙方。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

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

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

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

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

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

程量的报告。

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

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

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

付的依据。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

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

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质量和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

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

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

付。

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

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

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

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

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

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

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

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

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

甲方代表在所

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无论乙方是否派

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

发生损坏或丢失,由

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

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

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

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

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发生延误,工

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

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

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

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

收。

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

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的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

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方双方任何一方

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

不具备测试条件的,

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

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

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材料采购费用,

由采购方承担。

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

乙方

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

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

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

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

发生设

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

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

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

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35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

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

交竣工图。

甲方代表收以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

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

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

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

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

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

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

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

将副本送乙方。

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

期贷款泊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

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

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

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

员修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因乙方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

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蔌请有关部

门调解。

当呈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

仲裁。

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

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墨守成连续,保护

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工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

款项或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

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

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

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

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

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

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

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

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7天同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

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他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

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

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非乙方责任造成的

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

同时按政府有关

部门的要求处理。

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

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由甲方承

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

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

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

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

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

验等有关工作。

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

的费用。

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

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

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不在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

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

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

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

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

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

承担。

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提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条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在竣工

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

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

别保存。

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乙方:

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4、承包人(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

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

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

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其他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

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

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期,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乙方需要超过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

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

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

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甲方代有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

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

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

指令或继续招待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

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

延。

1、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

义务。

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引造成的追加合同价

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

利的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

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

并在本合同协

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

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

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

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

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

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

要求组织施工。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

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责任在甲

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

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

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

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人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

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2、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3、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4、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5、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

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

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

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安保人员。

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

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负

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

需办理有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

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的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

予以修复。

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

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

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

担。

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

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

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

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

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

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

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延工工期不予顺

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

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产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

乙方实

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

甲方代

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

可自行复工。

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

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

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他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

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

其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

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

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

件。

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一、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

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

由甲乙双方封存。

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

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

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

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返

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

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

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

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

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

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

予顺延。

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

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

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

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

通知包括乙方

自检记录、隐蔽和中羊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乙方准备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

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

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

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

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

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

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

检验合

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

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

擅自改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

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

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

知经办银行和乙方。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

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

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

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

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

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

程量的报告。

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

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

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

付的依据。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

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

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质量和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

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

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

付。

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

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

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

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

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

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

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

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

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

甲方代表在所

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无论乙方是否派

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

发生损坏或丢失,由

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

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

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

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

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发生延误,工

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

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

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

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

收。

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

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的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

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方双方任何一方

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

不具备测试条件的,

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

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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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住宅室内装修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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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户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套内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造价

本合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明细详见附件一《工程报价单》。工程竣工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5、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二条工程图纸和工程变更

工程图纸由____________方负责提供,施工前____________日工程图纸必须经双方签字确认。施工期间发生的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和工期的任何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签字确认,以此作为变更工期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开工____________日前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2、负责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和交纳应当由甲方支付的有关费用。

3、 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工程地点钥匙,保证工程地点通水通电并确保正常使用。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5、竣工验收前甲方不得擅自入住。

(二)乙方义务

1、全面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2、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留存的家具、陈设以及工程成品、设备;在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

第四条材料设备的提供

1、材料、设备应当符合《工程报价单》的要求。

2、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3、若一方对对方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异议方先行垫付;经检测不合格的,则由对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方式

1、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的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

(2)《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

(3)《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验收方式由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双方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约定,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工程款后开具收据;工程款结清后,乙方应开具税务发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欠交工程款___________ ‰的违约金。

3、乙方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天,应支付给甲方___________元违约金。

4、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返工,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担。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经甲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完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

__市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或者迳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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