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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三方协议【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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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个人借贷合同范本参考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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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个人借贷合同范本参考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见第二条保证条款)。(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民间个人借贷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_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 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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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个人借贷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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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用途):____________,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则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支付利息。

一、借款金额:(小写)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元。

二、利息率为□每月__%(大写)_______。

每年__%(大写)______计算。

三、借款期限共__个月,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

四、借款到期日为__年_月_日,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到期不付则可按照约定利息继续计算,并加缴__%的滞纳金。担保人对本息和滞纳金承担一般连带责任。

五、乙方因意外事故导致经营或生活发生重大困难,可提前向甲方收回借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一方联系方式的改变必须毫不迟疑地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被联系不到的后果。

七、双方必须亲自签名并按手印,一方为法人则另需法定代表人的签章。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签章):_____

乙方(出借人签章):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法定住所及邮编:____

法定住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__年_月_日

__年_月_日

甲方担保人(签章手印):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方式:

见证人: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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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方担保借贷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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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方(甲方):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担保方(丙方):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3 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______%,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_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 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 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 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7 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8 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 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5.2 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5.3 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 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 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6.3.1 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 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6.3.3 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4 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6.3.5 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

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1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7.2.2 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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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交通银行借贷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29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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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借贷合同

(一)借款合同(适用于国营集体企业固定资产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大写: )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 提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

│ 计 划 提 款 │ 金 额 │

├──────┬──────┬───────┬──────┼─────┤

│ 年│ 季│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3 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 ‰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来源为 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 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 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 期 序 │ 金 额 │

├────┬────┬────┬────┬────┼─────────┤

│ 序 数 │ 年 │ 季 │ 月 │ │ 币种: │

├────┼────┼────┼────┼────┼─────────┤

│ 第1期 │ │ │ │ │ │

├────┼────┼────┼────┼────┼─────────┤

│ 第2期 │ │ │ │ │ │

├────┼────┼────┼────┼────┼─────────┤

│ 第3期 │ │ │ │ │ │

├────┼────┼────┼────┼────┼─────────┤

│ 第4期 │ │ │ │ │ │

├────┼────┼────┼────┼────┼─────────┤

│ 第5期 │ │ │ │ │ │

├────┼────┼────┼────┼────┼─────────┤

│ 第6期 │ │ │ │ │ │

├────┼────┼────┼────┼────┼─────────┤

│ 第7期 │ │ │ │ │ │

├────┼────┼────┼────┼────┼─────────┤

│ 第8期 │ │ │ │ │ │

├────┼────┼────┼────┼────┼─────────┤

│ 第9期 │ │ │ │ │ │

├────┼────┼────┼────┼────┼─────────┤

│第10期│ │ │ │ │ │

├────┼────┼────┼────┼────┼─────────┤

│第11期│ │ │ │ │ │

├────┼────┼────┼────┼────┼─────────┤

│第12期│ │ │ │ │ │

├────┼────┼────┼────┼────┼─────────┤

│第13期│ │ │ │ │ │

├────┼────┼────┼────┼────┼─────────┤

│第14期│ │ │ │ │ │

├────┼────┼────┼────┼────┼─────────┤

│第15期│ │ │ │ │ │

├────┼────┼────┼────┼────┼─────────┤

│第16期│ │ │ │ │ │

├────┼────┼────┼────┼────┼─────────┤

│第17期│ │ │ │ │ │

├────┼────┼────┼────┼────┼─────────┤

│第18期│ │ │ │ │ │

├────┼────┼────┼────┼────┼─────────┤

│第19期│ │ │ │ │ │

├────┼────┼────┼────┼────┼─────────┤

│第20期│ │ │ │ │ │

└────┴────┴────┴────┴────┴─────────┘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4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7.1 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 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 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8.3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4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5 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 %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 %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方办理。

8.6 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它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7 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的、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

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二)借款合同(适用于中方股本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 年 月 日的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交通银行有

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 (大写: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对 的投资。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第二条所述投资项目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标、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4)借款方自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5)投资项目外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 提供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

│ 计 划 提 款 │ 金 额 │

├──────┬──────┬───────┬──────┼─────┤

│ 年│ 季│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3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

3.4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2条款规定的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3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

‰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 借款方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算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应以自有资金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本贷款。本贷款项下投资项目的红利分配应首先用于归还本贷款。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 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 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 期 序 │ 金 额 │

├────┬────┬────┬────┬────┼─────────┤

│ 序 数 │ 年 │ 季 │ 月 │ │ 币种: │

├────┼────┼────┼────┼────┼─────────┤

│ 第1期 │ │ │ │ │ │

├────┼────┼────┼────┼────┼─────────┤

│ 第2期 │ │ │ │ │ │

├────┼────┼────┼────┼────┼─────────┤

│ 第3期 │ │ │ │ │ │

├────┼────┼────┼────┼────┼─────────┤

│ 第4期 │ │ │ │ │ │

├────┼────┼────┼────┼────┼─────────┤

│ 第5期 │ │ │ │ │ │

├────┼────┼────┼────┼────┼─────────┤

│ 第6期 │ │ │ │ │ │

├────┼────┼────┼────┼────┼─────────┤

│ 第7期 │ │ │ │ │ │

├────┼────┼────┼────┼────┼─────────┤

│ 第8期 │ │ │ │ │ │

├────┼────┼────┼────┼────┼─────────┤

│ 第9期 │ │ │ │ │ │

├────┼────┼────┼────┼────┼─────────┤

│第10期│ │ │ │ │ │

├────┼────┼────┼────┼────┼─────────┤

│第11期│ │ │ │ │ │

├────┼────┼────┼────┼────┼─────────┤

│第12期│ │ │ │ │ │

├────┼────┼────┼────┼────┼─────────┤

│第13期│ │ │ │ │ │

├────┼────┼────┼────┼────┼─────────┤

│第14期│ │ │ │ │ │

├────┼────┼────┼────┼────┼─────────┤

│第15期│ │ │ │ │ │

├────┼────┼────┼────┼────┼─────────┤

│第16期│ │ │ │ │ │

├────┼────┼────┼────┼────┼─────────┤

│第17期│ │ │ │ │ │

├────┼────┼────┼────┼────┼─────────┤

│第18期│ │ │ │ │ │

├────┼────┼────┼────┼────┼─────────┤

│第19期│ │ │ │ │ │

├────┼────┼────┼────┼────┼─────────┤

│第20期│ │ │ │ │ │

└────┴────┴────┴────┴────┴─────────┘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借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处理,并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7.1 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借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4)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条款所述的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 借款方按合资(作)合同规定缴足资本金后,应及时将出资证明和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副本交贷款方备存。

8.2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检查和监督,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及时完整地提供本企业和投资企业的基建、生产、财务等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按季报送有关统计、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

8.3 借款方为其他建设项目或投资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于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4 发生下列事件,借款方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将本贷款项下投资股权以任何形式转让他人或设定抵押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府变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的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4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5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6 本合同正本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三)借款合同(适用于三资企业固定资产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 年 月 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 (大写: ),其中备付利息 (大写: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4)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5)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6)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7)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它:

3.2 提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

万的整数倍,但后一笔提款除外。

3.3 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

┌────────────────────────────┬─────┐

│ 计 划 提 款 │ 金 额 │

├──────┬──────┬───────┬──────┼─────┤

│ 年│ 季│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 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5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6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7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 ;承诺费起算日为 ,并在 日计收。

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4.3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来源为 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 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 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 期 序 │ 金 额 │

├────┬────┬────┬────┬────┼─────────┤

│ 序 数 │ 年 │ 季 │ 月 │ │ 币种: │

├────┼────┼────┼────┼────┼─────────┤

│ 第1期 │ │ │ │ │ │

├────┼────┼────┼────┼────┼─────────┤

│ 第2期 │ │ │ │ │ │

├────┼────┼────┼────┼────┼─────────┤

│ 第3期 │ │ │ │ │ │

├────┼────┼────┼────┼────┼─────────┤

│ 第4期 │ │ │ │ │ │

├────┼────┼────┼────┼────┼─────────┤

│ 第5期 │ │ │ │ │ │

├────┼────┼────┼────┼────┼─────────┤

│ 第6期 │ │ │ │ │ │

├────┼────┼────┼────┼────┼─────────┤

│ 第7期 │ │ │ │ │ │

├────┼────┼────┼────┼────┼─────────┤

│ 第8期 │ │ │ │ │ │

├────┼────┼────┼────┼────┼─────────┤

│ 第9期 │ │ │ │ │ │

├────┼────┼────┼────┼────┼─────────┤

│第10期│ │ │ │ │ │

├────┼────┼────┼────┼────┼─────────┤

│第11期│ │ │ │ │ │

├────┼────┼────┼────┼────┼─────────┤

│第12期│ │ │ │ │ │

├────┼────┼────┼────┼────┼─────────┤

│第13期│ │ │ │ │ │

├────┼────┼────┼────┼────┼─────────┤

│第14期│ │ │ │ │ │

├────┼────┼────┼────┼────┼─────────┤

│第15期│ │ │ │ │ │

├────┼────┼────┼────┼────┼─────────┤

│第16期│ │ │ │ │ │

├────┼────┼────┼────┼────┼─────────┤

│第17期│ │ │ │ │ │

├────┼────┼────┼────┼────┼─────────┤

│第18期│ │ │ │ │ │

├────┼────┼────┼────┼────┼─────────┤

│第19期│ │ │ │ │ │

├────┼────┼────┼────┼────┼─────────┤

│第20期│ │ │ │ │ │

└────┴────┴────┴────┴────┴─────────┘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一个月前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款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低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约,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5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1)借款方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且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条款所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 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往来户或/和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 如贷款方认为某项设备订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借款方应遵照办理。

8.3 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清单应交贷款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8.4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6 借款方同意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和不低于 %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 %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贷款方办理。

8.7 借款方和未能按第5.2条款规定还款,则不能进行红利分配。

8.8 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他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9 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求贷款方的意见:(1)合资(作)合同、企业章程的任何变更;(2)为其他建设项目向境内外举债。

8.10 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又未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四)借款合同 (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 年 月 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法规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 (大写: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第三条 提款

3.1 提款期为 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

│ 计 划 提 款 │ 金 额 │

├──────┬──────┬───────┬──────┼─────┤

│ 年│ 季│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至少提前十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3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4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3 利息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以销售收入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借款。借款方应按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次归还全部借款本金。还款计划如下:

┌────────────────────────┬─────────┐

│ 期 序 │ 金 额 │

├────┬────┬────┬────┬────┼─────────┤

│ 序 数 │ 年 │ 季 │ 月 │ │币种: │

├────┼────┼────┼────┼────┼─────────┤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6 │ │ │ │ │ │

├────┼────┼────┼────┼────┼─────────┤

│ 7 │ │ │ │ │ │

├────┼────┼────┼────┼────┼─────────┤

│ 8 │ │ │ │ │ │

├────┼────┼────┼────┼────┼─────────┤

│ 9 │ │ │ │ │ │

├────┼────┼────┼────┼────┼─────────┤

│ 10 │ │ │ │ │ │

├────┼────┼────┼────┼────┼─────────┤

│ 11 │ │ │ │ │ │

├────┼────┼────┼────┼────┼─────────┤

│ 12 │ │ │ │ │ │

└────┴────┴────┴────┴────┴─────────┘

5.2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如确需调整还款计划,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贷款到期,贷款方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数归还,借款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向贷款方提交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才能展期;同时,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3 借款到期未还又未经贷款方批准展期,对该逾期贷款,贷款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础上加收 %的利息。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按期还款,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 约定事项

7.1 借款方应在贷款方开立往来帐户。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的进出口结算业务全部交贷款方办理。贷款项下进口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7.2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借款方应按月报民生产经营有关的统计、财会报表及贷款方要求的其他资料。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7.3 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

7.4 如果借款方今后采取抵押方式向第三者筹措流动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还本付息;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8.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8.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8.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8.1(3)条款所述违约行为,从违约之日起违约发生日借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 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以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8.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9.2 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9.4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9.5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9.6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五)担保书 编号:

交通银行 行:

鉴于你行向 (下称“借款人”)提供(币种) 贷款(金额) (大写: )(下称“贷款”)。该借款合同(下称“合同”)编号为 。该贷款期限为 ,利率为 ,用于 。本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现本保证人同意为上述“贷款”全额担保,特此开立以你行为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你行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偿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全部和任何“到期应付款项”,本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一期应付款项”,你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或/和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以“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你行,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本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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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正规的民间借贷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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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购买房屋,资金不足,特向乙方请求借款。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______元,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归还完毕。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红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还款。在此期间,若甲方的股份分红总额不足捌万元的,甲方需将不足部分补齐还给乙方。

三、甲方等人对第一项的借款_______________元整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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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出口商品生产中短期借贷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生产,全文共 1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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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品生产中短期借贷合同

出口商品生产中短期借贷合同

出口商品生产中短期借贷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了进行技术改造,增添和更新生产设备,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商品生产中短期贷款。双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一、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二、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属于固定资产贷款性质,借款人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为月息________‰(一个月按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收取。

五、贷款支用

1.用款计划:

2.本合同项下贷款,借款人应按照上述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3.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的同意,其超过本贷款合同所列使用时间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或全部时间,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4.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借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六、贷款偿还

1.还款计划。

2.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上述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3.借款人以贷款项目税前新增利润归还贷款。

七、贷款保证

本事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____________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 偿还贷款的保证。

八、违约及违约处理

(一)违约

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能按本合同及贷款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项目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二)违约处理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情况。

(2)对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100%。

(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5)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主动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追索未偿付的贷款本息。

(6)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借款人、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商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协议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出口商品生产中短期借贷合同

出口商品生产中短期借贷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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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个人借贷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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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蓝色字体后会有风险提示)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丙方(保证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丙方(保证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用途):______,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则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支付利息。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元。

二、利率以每月______%(大写)______。每年______%(大写)______计算。

三、借款期限共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并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本息一次性还清。若届时不能全部还款,每延期____日,甲方愿意按照全部借款的______%支付迟延履行金,同时甲方确认以先偿还利息后偿还本金的顺序还款。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四、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由甲方承担乙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评估费、开锁费、差旅费等。

五、保证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款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年,担保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及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应实现债权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评估费、开锁费、差旅费等。风险提示:

借条形式比较简单,目前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的立案条件中,借条必须配合转账凭证或现金收据使用,一并证明借款事实。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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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借贷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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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借人) :

乙方(借款人):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者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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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信托资金借贷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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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资金借贷合同

【合同导语】为大家提供信托资金借贷合同,如果你有这方面的写作需求,相信本文内容能为你起到参考作用。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下面小编提供的合同范文,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信托资金借贷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他

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份,报送___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公章)借款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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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民间个人借贷钱财担保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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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借款人):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币种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__¥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第二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 ,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实际提款日起算)。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际提款日以借据(详见附件《借款借据》)为准。

第三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贷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计结息

1,借款利率:固定利率,年利率 %,借款期限内合同利率不变。

2、利息计算,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月计算:即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月数计算,具体公式为:

利息=本金x实际用款月数x月利率;

月利率计算基数为一年12月,换算公式:月利率=年利率/12。

3、结息方式:甲方应在每次提款前预付壹个月利息,其余每月按月结息,按每次提款对应日(如无对应日则按当月最后一日)作为结息日。

若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不在付息日,则该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为付息日,借款人应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4、罚息

(1)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逾期或挪用之日起,就逾期或挪用部分,按本款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既逾期又挪用的贷款,按照较高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以及罚息,以本条第3款约定的结息方式,按本款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罚息利率,逾期贷款罚息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确定,挪用贷款罚息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确定。

第五条 提款条件

借款人提款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l、本合同及其附件,本合同项下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如有)等均已生效;

2、借款人己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己生效并完成法定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3、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同意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决议书和授权书;

4、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提款条件 。

上述提款条件未满足,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但贷款人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六条 提款:甲方凭抵押物抵押登记受理回执原件提款人民币 元整。

第七条 借款发放和资金支付

l、借款人指定如下账户作为借款发放账户,户名: , 账号: ,开户行: 。

2、借款资金发放后,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借款使用记录和资料,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等。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重新确定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与支付:

(1)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或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

(2)借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

(3)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及时提供借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用途支付借款资金;

(5)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物灭失或贬值幅度达30%及以上;

(6)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人承债能力下降(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借款、涉诉重大案件、对外提供担保等)。

第八条 还款

l、借款人按照下列方式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随借随还,额度循环使用。每次用款时间不少于壹个月,次月起,按15天的整数倍计息,不足15天,按15天计息。借款人每次还款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有权就拟还款金额×月利率×50%的标准计收补偿费。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在借款人同时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情况下,贷款人有权决定偿还本金或偿还利息的顺序;在分期还款情形下,若本合同项下存在多笔到期借款、逾期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决定借款人某笔还款的清偿顺序;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多笔己到期借款合同的,贷款人有权决定借款人每笔还款所履行的合同顺序。

3、贷款人指定以下账户为还款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第九条 担保

1、在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之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担保方式:

(1)下列保证担保人(含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另行与乙方签订独立于本合同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

(2)下列抵押人/质押人另行与乙方签订独立于本合同的、不可撤销的抵押担保合同/质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如下:

2、上述担保合同或协议将另行签订,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的约定与具体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书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具体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书的内容为准。

3、借款人保证贷款人为上述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权利。若借款人对提供的上述担保物在本合同签订前或签订之后有重复抵押/质押、再抵押/质押、转让、转移、出租或其他任何影响贷款人利益的行为,贷款人将通过有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

4、在借款人出现逾期还贷或担保人违反上述保证担保合同、抵押担保合同、质押担保合同的约定或借款人有其他违约行为,侵害了贷款人担保权利时,贷款人可向借款人行使或预先行使追偿权并向担保人主张担保权利,直至贷款人收回借款人应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借款人应支付给贷款人的其他费用)为止,借款人自愿放弃任何形式或理由的抗辩。

第十条 声明与承诺

1、借款人声明如下:

(1)借款人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己征得配偶同意。

(3)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完整、准桷和有效的,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个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户口证明、婚姻证明(有配偶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明、户口证明);

②个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家庭现有财产清单及相应财产所有权凭证、银行开户情况及银行对账单、财产保险单;个人(及配偶)征信查询授权和报告等; ③经营企业资信证明材料: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工商登记注册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身份证;财务报表: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验资报告;评估报告:征信查询授权和报告等;

④经营企业资产状况:经营企业现有财产清单及名单项下财产所有权凭证、有效证明书;银行开户情况、贷款卡及年检登记卡、银行对账单;购销合同;企业财产保险单:

⑤担保证明资料:设定抵押、质押物权名称、编号、实物照片及所有权凭证(不动产含产权证、共有权证和最新查册信息等);股权凭证:有价证券凭证,证券公司出具的开户手续、股东代码卡;

⑥其他必要的文件及资料。

(4)借款人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和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①借款人与配偶或其经营企业存在未按期偿付的应付债务,有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或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

②借款人与配偶或其经营企业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等涉嫌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③借款人经营企业在最近一年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有重大不良记录;

④借款人与配偶或其经营企业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或争议;

⑤借款人与配偶或其经营企业存在重大债务或重大或有负债;

⑥借款人与配偶存在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

⑦借款人与配偶或其经营企业存在尚未向贷款人披露的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5)借款人经营企业及贷款项目达到国家环保标准,非国家相关部门公布和认定的能耗、污染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力的企业和项目,不存在能耗、污染风险;

(6)借款人及时、全面、准确地向贷款人披露了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7)借款人声明的其他事项: 。

2、借款人承诺如下:

(1)按照贷款人要求,定期或及时向贷款人报送其经营企业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年报、季报或月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2)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的定期或不定期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与配合;

(3)如借款人或其配偶进行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重大资产和债权转让等以及其他可能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行动时,须事先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4)如借款人经营企业进行合并、分立、减资、股权变动、入伙、退伙、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重大资产和债权转让等以及其他可能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行动时,须事先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5)如发生下列事项之一,借款人应在事项发生后及时通知贷款人: ①借款人或其配偶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就业状况;

②借款人家庭的收入、财产、负债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

③借款人主营企业或担保企业变更名称、公章、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股东、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公司章程等涉及工商管理及其他相关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

④借款入主营企业或担保企业进行任何形式的联营、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重组、改制、计划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

⑤借款人及其配偶、主营企业或担保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财产或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税务、工商等有权机关依法立按查处或采取处罚措施;或在担保物上设置新的担保;

⑥借款人主营企业或担保企业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申请破产等;

⑦借款入主营企业或担保企业股东、董事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重大案件或经济纠纷;

⑧借款人或担保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⑨借款人或担保人发生重大经营损失、出现经营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等一切影响贷款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6)借款人授权性承诺:

①借款人或担保人开具给贷款人的授权委托书是专门用于处分抵押、质押物的专项委托书,一旦借款人逾期还贷,贷款人可持借款人或担保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抵押、质押物权凭证处分借款人或担保人抵押、质押物品,保证贷款人优先受偿,该授权委托书的效力一直延续到贷款人完全实现权利和保障为止;

②借款人或担保人开具给拍卖行的委托书是专门用以实现贷款人权利的专项委托书,负责办理此项事务的唯一代理人为贷款人,该委托书的权利效力一直延续到贷款人完全实现权利为止。任何公告、挂失、提前支取声明宣布授权委托书无效或否认授权委托书的方式均是无效的(若借款人或担保人采取此行为,将视为恶意侵占)。任何单位、个人企图以各种方式替代贷款人特殊资格的行为均无效。

(7)为了便于贷款人实现权利,借款人承诺贷款人有实现权利的选择权,如贷款人认为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通过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文书更有利于实现到期权利,则贷款人可在借款人逾期还贷事实发生之日起,即刻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持具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将无条件放弃抗辩权。否则视为借款人为欺诈行为。

(8)借款人对贷款人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各类通知及时签收。

(9)借款人承担因本合同订立和履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已付和应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保险费等。

(10)借款人承诺的其他事项: 。

3、贷款人承诺:

(1)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其身份、财务和生产经营方面的非公开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

l、发生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或视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对贷款人的支付和清偿义务;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或未将获得的资金用于本合同约定的用途: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4)发生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第(3)项和第(4)项等规定的情况,贷款人认为可能影响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而借款人不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

(5)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或借款人的家庭收入、资产和负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6)借款人在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借款人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7)借款人未经贷款人同意而将重大资产转让给第三人(包括无偿赠与和有偿转让)的:

(8)借款人生产经营、对外投资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9)借款人与配偶或其经营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其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或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政策被媒体曝光,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10)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其经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异常变动、失踪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或限制人身自由,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II)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其经营企业因违反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行业标准而造成责任事故,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12)借款人经营企业已经或可能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或被申请)破产等;

(13)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其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有涉及黑社会活动、吸毒、赌博、走私等违法行为;

(14)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其经营企业发生欠税、欠费或经常性拖欠职工工资情况;

(15)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或在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16)借款人或担保人抵押、质押的财产或所有权凭证、担保资料不实,致使贷款人无法实现债权的;

(17)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借款人或担保人具有转移、损害、拆卸、更换抵、质押物的重要部件的行为的;

(18)借款人虚构事实,故意骗取贷款的;

(19)借款人在本合同签订后,未按合同的规定向贷款人提供任何担保方式,或者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担保方式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20)借款人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贷款人权益的其他事件。 借款人出现上述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贷款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2、当上述借款人违约事项发生时,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时间,贷款人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以下全部措施或者部分措施:

(1)要求借款人、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要求借款人、担保人继续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担保和担保物;

(3)全部、部分调减、中止或取消、终止对借款人的授信额度;

(4)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借款人在本合同、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的提款等业务申请;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全部、部分中止或取消、终止发放、支付和办理;

(5)宣布本合同、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

(6)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7)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8)行使担保物权;

(9)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0)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3、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约偿还本息的,贷款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4、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或其他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提起诉讼等方式催收。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借款人签字(加盖指模),贷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曰起生效,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需变更或修改合同时,须事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完全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后方有效,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原条款仍然有效。

3、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在本合同生效后,因订立、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借款人与贷款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1、提款申请书;

2、借款借据;

3、委托扣款还贷协议。

第十五条 权利和义务转让

1、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2、贷款人有权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贷款人的转让行为无须征得借款人同意。

3、贷款人有权根据其经营管理需要授权其分支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及义务,或将本合同项下贷款债权划归其分支机构承接并管理,借款人对此表示认可,贷款人上述行为无须再行征得借款人同意。承接贷款人权利义务的分支机构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纠纷以该机构名义提起诉讼、提请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权利。

2、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3、贷款人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和借款人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依法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相关信息;

4、本合同的条款标题仅用于参考,不构成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对标题项下内容及其范围也不构成任何限制。

5、提款日、还款曰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6、贷款人因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变化或者监管部门要求,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贷款人有权终止或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变化或监管部门要求变更履行本合同及其项下单项协议。因该种原因致合同终止或变更使贷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贷款人免除责任。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执 份,贷款人执 份,登记机关执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贷款人: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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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政府贷款和混合借贷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4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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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贷、政府贷款混合借贷合同

(借款人名称)

关于(项目名称)项目使用

(国家名称)(贷款种类)贷款的转贷协议

鉴于(借款人名称)向中国银行(分行名称)分行申请使用(贷款名称)贷款,根据中国银行与(国外银行名称)签订的国外贷款协议(借款人名称),与中国银行(分行名称)分行于年

日在(签约地)签订本转贷款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条 定义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借款人”指

,其法定地址为

“贷款人”指中国银*总行或中国银行

分行,其法定地址为:

“担保人”指

,其法定地址为

;“项目”指

“商务合同”指作为买方的(公司名称)公司与作为卖方的(公司名称)公司于

日签订的有关“项目”的商务合同(合同号为

);

“国外贷款协议”指为了向“借款人”提供本贷款,“贷款人”同(银行名称) 银行签订的本“项目”信贷协议;

“工作日”指中国银*总行或其分行以外开门营业的日子;

“承保人”指中国人民保险总*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条 贷款的金额和用途

“贷款人”在此同意,转贷给“借款人”总金额不超过(金额)的贷款(大写:

)。

本贷款协议项下的贷款权限用于支付“商务合同”项下的贷款及有关费用。

第三条 贷款的期限

根据“国外贷款协议”的规定,本协议的贷款期限为

年,其中用款期为

年(从

日开始至

日截止),宽限期为

年(自用款截止日开始至

日结束),还款期为

年(自宽限期结束之日起至

日最后一次还款后结束)。

第四条 贷款账户

本协议生效后,“借款人”应在“贷款人”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本外币存款账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还款准备金户),用地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五条 贷款的使用及前提条件

一、在具备下列条件后,“借款人”方可在本协议项下使用贷款:

1.“国外贷款协议”业已生效并允许支款;

2.“商务合同”业经有关当局批准生效;

3.“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务合同”规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计划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协议十二条中所做各项保证,未发生任何违约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汇管理局的要求进行外债登记。

二、本协议项下贷款的用款期为

个月,自

之日起至

之日止。用款期满后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贷款应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贷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请延长用款期,应在用款期结束前

天提出,由“贷款人”与国外贷款银行联系。如国外贷款银行同意,可以为“借款人”办理延期用款手续。

第六条 利息及费用

一、本贷款的利率为年率

%,一年以360天为基础,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利息每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

日和

日为收息日。

二、承担费为年率

%,一年以360天计算。计算期按贷款的未用余额,自签订“国外贷款协议”日

天后开始,到每次实际支用贷款日止,每

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年

日,

日,

日和

日为收费日。第一次收费日为“国外贷款协议”签订后第

天。

三、管理费费率为

%,按贷款总额于签订“国外贷款协议”后

天内由“借款人”通过“贷款人”对外一次性支付。

四、出口信贷项下发生的保险费用由“贷款人”中数向“借款人”收取。

五、“贷款人”为提供本贷款收取的转贷手续费为年率

%,以与提供本贷款相同的货币按尚未偿付的贷款发生额并以与计算利息相同的方法与利息同时向“借款人”计收。

六、“国外贷款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其它费用(包括协议执行费用等)及国内转贷过程中在本协议项下发生的费用,均由“借款人”负担。

七、“借款人”应以与贷款相同的货币无条件地按期向“贷款人”支付上述利息和所有费用。如“借款人”到期未能支付,“贷款人”则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的营业部门或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外汇或人民币账户中主动借记尚未偿付金额。

第七条 贷款的偿还

一、“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提出的还款时间表中列明的金额和日期,按期如数偿还贷款本息和支付费用。“借款人”应提前

个工作日将应偿付款项支付给“贷款人”以保证“贷款人”按时向国外贷款银行还款。

二、“借款人”应以与贷款货币相同的货币还本付息,支付费用。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政府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借款人”应将提前还款金额、方式事先通知“贷款人”,“贷款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做答复,即视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

二、买方*贷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提前50天通知“贷款人”。在得到“贷款人”书面同意后,从还款时间表列明的最后一期还款开始倒顺序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应在付息日进行,提前还款金额应为一期还款额的完整倍数。

三、“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通知为不可撤销的。已提前还款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贷。

四、因提前还款所发生的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第九条 逾期利息

“借款人”如未能按本协议第六、七条的规定偿还任何到期的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费用),“贷款人”将向“借款人”计收应付未付部分款项的逾期利息。该利息的具体计收方法为:逾期之日起(包括这一日)至“贷款人”实际收到该笔应付款项日止(不包括这一日),“借款人”按逾期之日“贷款人”公布的半年期现汇贷款利率和适用的买方*贷利率之较高者向“贷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逾期1年以上,贷款人则在上述利率基础上,向借款人收取20%至50%的加息。

第十条 保险

“借款人”在“商务合同”生效后,应向“承保人”就该合同项下的设备在到货、建设和还款期间的风险进行投保。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人”贷给“借款人”全部贷款的本金。投保险别包括运输险、安装工程险和财产险。“借款人”在投保后,必须将保险单项下的权益转让给“贷款人”。保险赔款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及费用。但“贷款人”可视“项目”实际情况通知“承保人”将保险赔款付给“借款人”,继续用于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 税收

国家税收部门在“国外贷款协议”及本协议项下征收的任何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预提税、印花税等)均由“借款人”负担。

第十二条 保证

一、“借款人”在此保证:

1.每年及时向“贷款人”提供年度的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计划;

2.每半年向“贷款人”提供“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的资料;

3.随时将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重大情况,决定和事件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4.在每年度结束后60天以内向“贷款人”提供“借款人”以及“项目”的该年度的财务报表及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项目工程支出年度决算报告;

5.应“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其它有关资料;

6.在每次偿还本协议项下到期应付本息前60天,将与应付款项等额的资金存入按第四条规定开立的存款账户中;

7.“借款人”对其与其它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所签贷款协议或担保协议项下所发生的任何违约事件应立即通知“贷款人”。

二、“借款人”在此声明并承诺:

1.“借款人”在其它任何贷款或担保协议项下,未曾给予其它银行和金融机构优惠于本贷款协议的偿还条件。“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及其与“贷款人”签订的所有其它贷款或担保协议项下所欠“贷款人”的全部款项,在偿还方面与“借款人”所有其它债务均处于同等受偿地位;

2.“借款人”今后在其它银行和金融机构签订任何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时,决不接受比本协议项下贷款优先偿还和损害或违背“贷款人”利益的条件和条款;

3.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将其现存的和将来获得的任何资产和权益抵押或转让给他人。

第十三条 违约事件

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一、“借款人”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按时偿还到期本金、利息、费用及其它任何应付款项;

二、“借款人”违反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

三、“借款人”在其与“贷款人”所签订的其它贷款协议或担保协议项下发生了任何违约事件;

四、“借款人”在其与其它任何银行或金融机构所签的贷款或担保协议项下发生了任何违约事件。

五、“贷款人”有理由判定本协议下贷款的担保人已丧失担保能力或担保资格时,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之一的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下述一项或几项措施:

1.限期“借款人”纠正违约事件;

2.中止用款;

3.宣布全部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偿还全部借款。

第十四条 放弃

一、“商务合同”项下买卖双方如发生争执或发生其它事件,将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即“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其它事件的影响。

二、“贷款人”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应视为放弃该项权利,并且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 转让

一、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二、如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时,则任何继承人、代理人、受让人或接管人应无条件地遵守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应无条件地承担“借款人”在本协议下的全部义务。

第十六条 协议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协议在“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予以修改和补充,但在修改或补充协议生效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

二、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发生变化,而影响本协议的正常履行时,则应按国家当时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修改或补充本协议。

三、经“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确认后,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同等有效。

四、本转贷协议中未明确的内容,应按“国外贷款协议”有关条款的规定解释。

第十七条 争执

一、借贷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时,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

二、诉讼费用,按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的规定办理。

三、在诉讼期间,本协议凡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借口解决争执而拒不执行本协议的具体条款。

第十八条 协议生效

一、在下列条件具备时,本协议正式生效,生效时间以迟者为准:

1.本协议业经借贷双方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国外贷款协议”业经有关当局批准生效。

二、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借贷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分,副本分送。

四、本协议项下未尽事宜,均按照中国人*银行及中国银*总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借款人:

公章

贷款人:

公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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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银行借贷钱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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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注册号: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借人) 出借人民币 ,期限壹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_‰,从出资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三条:乙方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乙方承诺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四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3、 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2、 乙方应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交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方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辖。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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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信托资金借贷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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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资金借贷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_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他

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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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借贷合同范本中英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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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文范本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____.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英文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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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民间借贷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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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

委托代理人 , 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本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及到期未归还借款的利息人民币

2、判令本次诉讼所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xx年12月原告个人借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给xx公司,约定还款期限为 年 月 日,利息按 计算。由于xx公司到期无力还款,该公司股东、于xx年6月27日在责任公司达成协议,约定原告借给xx公司的借款由被告、分两次偿还,还款时间为xx年1月30日还款人民币75000.00元,xx年6月30日还款人民币75000.00元,被告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有见证人 和 见证。

现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届止,被告并未向原告支付所述借款,原告多次催收讨要无果,现原告代文东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特根据相关民事法律诉至贵院,请求贵院支持为盼。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7月4日

附:

1、起诉状副本3份;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贵阳鑫富商贸有限公司出具的《收款收据》复印件1份;

4、被告出具的《还款承诺书》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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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借贷合同动产使用无偿借贷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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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合同(动产使用无偿借贷)

第一条 贷与人_________将第三条所载的动产,无偿贷与借用人_________使用,借用人约定_________使用后,返还其物。

第二条 借贷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三条 借用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 借用人应在其住所或_________________使用借用物,不得搬移他处。

第五条 借用人如就借用物增加工作物的,应事先将设计书及费用估计提示贷与人,征得其同意。

第六条 借用人返还借用物时,可否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及应否回复原状,取决于贷与人。如贷与人不允许借用人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时,应偿还其费用,但以其现存的增加价额为限。

第七条 空口无凭,受立此约,双方各执一份。

贷与人(签字):_______借用人(签字):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贷合同(动产使用无偿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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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国际借贷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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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__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号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用于___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丙方对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______月。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借款利息在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内按月结息(付息),月利率__________‰。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提前还款,应据实按月结算利息。)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如超出期限则按日双倍计息。甲方委托丙方代转本息。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若乙方发现甲方出现不利于偿还借款的情况时,乙方可要求甲方提前偿还借款。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共同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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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借贷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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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

借款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

乙方提出的创业方案和项目,甲方已经审查批准,同意给予创业基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发放给乙方,专用于帮助乙方创业。

第二条本款为无息贷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

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_______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50%。签订合同_______年之日归还贷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

第四条乙方保证将贷款用于经甲方批准的创业项目(专款专用),在收到贷款_________个月内,开展项目运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实提供一次贷款使用情况报告或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可以委托项目所在地团委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乙方有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对项目运作经营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个月内,按期按合同规定数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甲方有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丙方用其工资对乙方贷款进行担保,并对乙方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第七条罚则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或者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

算利息(时间自收到贷款之日开始计),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如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接受经济、法律、行政的处罚。

第八条合同生效前提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认可的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额列支事业单位人员即丙方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合同规定,将按照合同第七条处罚。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五)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

第十条本合同后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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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最新信托资金借贷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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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他

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份,报送___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公章) 借款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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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民间借贷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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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起诉状范本例

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欧__________,男,汉族,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村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欧__________,男,汉族,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村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_____万元及利息(注:_________________利息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日止。现暂从20__________年_____月计算至起诉之日即20__________年_____月、按月一分五计息、共_____________元整);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被告因需资金周转,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出于帮忙之心,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_____万元和向他人借的_____万元共_____万元整一起借给被告,被告出具了借条一张。借条载明:_________________借现金_____万元,借期_____个月,月利息一分五,逾期利息八分。后被告共支付给了原告_____个月的利息。截止同年_____月份,被告分三次偿还了原告借款本金_____万元。此后被告既未向原告支付利息,也未偿还借款本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现在还躲避原告。

原告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被告躲避原告、拒不偿还借款的行为不仅违背诚信、构成违约,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具状诉至贵院,诚望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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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物业抵押借贷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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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贷协议:

1、甲方因 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

2、借款日期由 起,到 止。

3、甲方愿意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 之物业抵押给乙方作为该项借款的担保物。并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完好无损,负责维修保养。乙方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了解及管理。

4、甲方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内未能将该项借款人民币 完全归还给乙方,又未与乙方签署续约合同,乙方无需知会甲方有权利将甲方抵押物 的物业处理或买卖。用于完全清还该项借款为止。甲方不存在任何异议,并按乙方要求将该物业清空、迁出,交由乙方处理或使用。

5、抵押借贷期间,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抵押物自行处理(包括甲方向银行提前归还贷款赎回房产证)。否则,所引发的一切民事纠纷及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违约责任方负责。

6、甲方授权约定,见公证书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所述授权委托及合同有关承诺不可撤销。有效期至甲方完全清还该项借款之日止。

7、以上协议经双方核实无误,自签章日起生效。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抵押登记手续,所发生费用(包括涂销)由甲方支付。

8、甲方若逾期无法归还借款,如需续约,甲方需提前十天知会乙方,条件另议。若甲方逾期不归还借款且双方没有签署续约,属甲方违约,甲方必须每天按借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贷款为止。

9、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备注:甲方发生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立即处理抵押物,甲方不存在任何异议。

A、甲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甲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包括声明书)。

甲方(借款人) 乙方(贷款人)

签名: 签名: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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