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和写字楼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项目房屋的经营管理等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房屋基本情况
1、项目房屋坐落于市管家桥9号199号华新商业广场层号商铺,建筑面积为 ㎡。
2、项目房屋经营收益权由甲方从乙方处受让,受让期为8年。
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项目房屋的委托经营管理收益的支付与承担方式
1、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乙方须按如下约定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5)、本,乙方另行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经营管理收益¥: 元整(大写: )。
(7)、本合同期限内,上述经营管理收益乙方每年度支付一次,分别为每年 月 日前支付。
其中20__年的经营管理收益自签订本合同之次日计算。
(8)、经营管理收益所产生的相关服务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按国家标准从应付支付甲方的经营管理收益中代扣代缴。
2、乙方除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经营管理收益外,应将上述费用付至以下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之日止,因项目房屋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推广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无须承担上述费用。
第四条 项目房屋的管理
1、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乙方对项目房屋拥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并有权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形象、统一动作原则适时调整经营方式。
乙方有权决定项目房屋的使用方式,并有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甲方对乙方的决定不得干涉。
甲方同意乙方或实际承租客户根据经营需要在场内统一设计、变更项目房屋之间的尺寸或合作,分割出租、装修等。
但不影响甲方的经营管理收益。
2、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干涉乙方对项目房屋的经营管理。
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项目房屋达成任何形式。
任何内容的协议或文件,且不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责任影响项目房屋的委托经营管理。
3、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经乙方、丙方书面许可,甲方有权将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方,具体按照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之相关约定执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否则,每逾期一日,须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
2、 甲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丙方按与甲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中所载条款收回该商铺的经营收益权,若因甲方的上述违约行为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户经济损失的,所有损失(包括因此支付的、)概由甲方承担。
3、 如甲方因债务等原因被他人追索而导致目标房屋无法正常使用和经营的,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户损失的,所有损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概由甲方承担。
4、 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解除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5、 本合同解除已发生的经营收益由乙方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支付给甲方,未发生的经营收益不予支付,具体的收益金额乙方按公式:年收益总额/年实际天数已发生天数进行计算并支付。
第六条 担保条款
丙方为乙方履约提供担保,如乙方未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则由丙方承担。
第七条 争议处理
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送达及其他
1、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通讯地址及电话系三方确认的送达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任何一方按照未变更的地址向其中一方或双方邮寄书面函件,无论何种情形自函件邮寄之日起第七日均视为收件方收悉,所寄函件即具送达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份各执一份,自三主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签订地为南京市 号。
甲方: 乙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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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商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公房出售单位(产权单位)。
乙方是指:购房人(产权人)或承租人。
本物业名称: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编号为:
乙方所购买(租赁)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座落位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2.有权将本协议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委托的 物业管理企业。
3.监督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证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本协议规定实施物业管理,并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承担责任。
4、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5.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代收维修基金。
6、负责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在保修期内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8、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9、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o、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11、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12、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3、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专项工程任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14、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7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出席业主大会或被推选参加、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享有相应的权力。
2、监督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有关规定并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接受甲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
(一)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提供保修服务。
(二)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三)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和财务年度计划。
(四)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为业主、使用人办理入住手续。
(六)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 、 等。
(七)房屋共用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备是指共用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 、 。
(八)房屋共用设施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是指非市政道路及路灯、化粪池、自行车棚、垃圾箱(房)、庭院灯、停车场、 、 。
(九)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十)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十一)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十二)经营管理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停放。
(十三)维护社区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 。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公安部门处理。
(十四)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 、 、 等的管理。
(十五)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十六)负责向业主和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经有关部门委托可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采暖费 、 、 。
(十七)接受乙方委托,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
(十八) 。
(十九) 。
第三条 甲方保证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下述标准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其中,竣工综合验收前的管理服务标准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共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物业企业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 。
3、 。
(八)消防
1、 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 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 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 。
5、 。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装修管理。
(十) 。
第四条 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一)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
(二)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
(三)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其物业管理费用标准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
(四)乙方交纳费用时间: ;
(五)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调整标准向乙方收取;
(八)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养护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按规定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九)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务的维修养护更新费用,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执行;
1、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2、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十)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暖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十一)乙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实施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时,物业管理企业可按约定标准向乙方收取服务费;
(十二)电梯运行费按下列约定执行:
。
(十三)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停放车辆的业主、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费。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结余部分,主要用于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2、绿地养护;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4、便民服务费用;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五条 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六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签订利用本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共用设施、共用场地设置的户外经营性广告及商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负责收取有偿使用费。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用于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2、绿地养护;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4、便民服务费用;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督促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使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未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及利息,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四)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企业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交费用的 %按日交纳滞纳金,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因未按规定交纳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未按规定续交维修资金,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不按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导致物业失修失养,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
(七)任何一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 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八) 。
第八条 本协议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先行垫付,按相关业主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向乙方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按日交纳滞纳金,甲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尽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二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委员会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附件:
1、《物业使用守则》
2、《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篇2:短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公司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枣庄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高新区复原五路西侧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管理期限为1年,自20xx年12月31日起到20xx年12月30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5)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6)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7)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8)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9)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3、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小区物业管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区业主委员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区业主大会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投票表决同意:直接聘请康XX公司为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区(以下简称“本住宅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管理服务正常运行、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物业管理条例》、《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合同的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1、住宅区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占地面积:?_____平方米。
3、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_____平方米(分别为别墅_____平方米、复式别墅_____平方米、高层_____平方米、多层_____平方米);商业面积:_____平方米;服务楼面积:_____平方米(含首层停车库);其它面积(配电房、地下室等)_____平方米。
4、?住宅户数:_____户(截止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业主入伙户数_____户,_____户未入伙)。
5、物业类型:?混合住宅小区。
第二条?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1、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篮球场、儿童游乐园、康乐、中心广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本住宅区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6、本住宅区交通、_____行驶、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区的安全管理,实行_____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安全监控和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小区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区的社区文化的开展建设。
9、本住宅区物业、业主、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关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的,和在本合同签订后新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2、对乙方的管理服务水平进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核评定,如聘请专业公司需要支付费用的,则该费用从物业_____中支出。如未达标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本住宅区业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3、聘请_____审计机构每年对有关账目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在物业_____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虚假或失实的账册、传票等致使甲方利益严重受损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4、支持乙方向不按合同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不怂恿、_____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业主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致使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乙方应作好对欠费业主的催缴、统计、记账工作,确保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缴率不低于总应_____的_____%,如无故达不到该收缴率,则低于的部分以乙方的佣金抵扣。
5、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欠费超过_____个月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对欠费超过_____个月的业主,可提起讼诉追讨,败诉方除补缴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_____用。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执行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以下简称“服务方案”)。
2、完善并制订与“服务方案”相匹配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如超出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事先报告并获得业主大会批准。
3、有权选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本住宅区的单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整体管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不得将任何单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4、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_____规定,乙方应在本住宅区显著位置长期公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_____标准等内容。
5、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6、购买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及公众责任险。
7、作为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对价,?乙方每年年度终了时按年度物业管理总支出的_____%计提物业管理服务佣金(以下简称“佣金”)一次。
8、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按政府规定由乙方每_____个月向业主
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_____天,账目公布前送交甲方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_____日以前,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甲方。
9、鉴于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区的事实物业管理人,乙方有权力追缴历年来业主欠缴的物业管理费用。
10、对本住宅区的公共或共用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区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1、为使本住宅区物业的保值、升值,乙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阻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擅自改变本住宅区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将住宅用作商业、办公、集体宿舍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
12、建立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3、开展积极向上、健康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4、本合同终止时,及时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包括物业管理费结余、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等。
1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本住宅区定位为高档次的住宅区,乙方应执行与之相匹配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具体按《__________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管理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别墅物业每平方米_____元/月;复式别墅每平方米_____元/月;高层物业每平方米_____元/月;多层物业每平方米_____元/月;商业物业每平方米_____元/月_____元/月;服务楼每平方米_____元/月(以上物业面积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2、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月直接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乙方应在每月_____号前,向已缴费业主提供上月物业服务_____明细账单并接受业主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和程序_____,不得乱_____,做到计费准确,_____公开透明。
3、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结余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以后物业管理费的不足,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
第八条?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按政府_____标准收取: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元/月;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元/月(别墅除外)。随物业管理服务费一齐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管理处对本体基金以房屋本体每栋为单位进行专(记)帐管理,并设立专用账号存储本物业的本体基金。
2、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规定的专项本体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乙方先立项报价,甲方审核签字后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
3、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_____个月由甲方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_____天,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前由甲方送交乙方核查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_____日以前。
4、业主拖欠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规定办法进行处理。
5、本住宅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交纳、使用、续筹、管理等,按《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公共设施及业主共有物业收入及管理
1、本住宅区属业主私家车位以外的所有室内、室外停车位实行统筹使用,暂定每车每月车位使用费(含车场管理费)为_____元。
2、本住宅区的业主私家车位,每月每个车位需缴纳车场管理费_____元,与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3、本住宅区产权属于乙方的室内停车位(除已出售的部分)共计_____个,由乙方有偿提供给全体业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个车位每月_____元(不含车场管理费)的固定标准净提取_____个车位使用费。
4.?本住宅区的临时停车的_____按市政府指导价执行。
5、本住宅区严格控制外来_____的停放,除极其特殊的情况外,禁止外来_____停泊过夜。
7、本住宅区公共区域的电梯广告及相关收入、除乙方权属之外的停车场收入、特约服务收入等,归全体业主所有,和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_____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住宅区资料等交接清单,送甲方审核。住宅区物业_____财务账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_____日之内,送交甲方审核,由甲方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2、乙方愿意续约的,应在合同到期前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_____天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约与否。如本住宅区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_____同意续约的,将直接与乙方续签合同。
3、本住宅区业主大会表决结果达不到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_____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4、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_____个月,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_____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标准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务标准或损害物业共同利益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物业管理服务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物业管理服务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5、?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6、甲乙双方以及业主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尽量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7、合同期未满,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乙方不按时交接、撤离的,均应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甲乙双方及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均具约束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住宅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区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4:委托培训物业企业经理合同
培训单位: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培训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学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开辟人才培训的渠道,加速智力开发,保证受培人员的质量,明确培训各方的责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人才,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对丙方的授课内容,应按照教育部对同类本科生(或大专、中专生)所规定(部属学校按其系统的有关规定)的科目、学时安排,不得降低对丙方的要求。甲方对丙方在校期间的德、智、体发展情况,应于每学期末向乙方作一次详细介绍。
第二条 甲方如发现丙方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处理办法,丙方在期末思想品德评为“差”等、学期内有三门功课不及格,一年之内有两门功课补考不及格者,甲方有权劝其退学或取消其学籍。
第三条 甲方负责丙方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分一、二、三等,具体评定和发放方法、标准,按甲方的统一规定办理。
第四条 乙方承担丙方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学费和奖学金费。学费每人每学期________元,奖学金每人每学期________元,其它费用每人每学期________元。丙方的以上费用,乙方应于每学期学生报到时直接汇到甲方,或由丙方带交给甲方。
第五条 乙方应按规定发给丙方工资(标准工资加地区生活费补贴,不发奖金)和其它福利待遇,丙方如在甲方食宿,乙方按规定每天补助丙方生活费________元(如国家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向甲方支付丙方的寄宿费和代伙费。丙方节假日回家的来回路费,乙方按规定给予报销。丙方如不在甲方食宿,其家离甲方两公里以上,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按月发给交通费补贴。
第六条 乙方要加强对丙方的管理和教育,要经常了解丙方的学习和思想品德状况,如发现丙方有问题,应及时配合甲方教育和处理。
第七条 丙方学习结束,经甲方考核、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后,乙方应根据丙方所学专业和甲方提供的丙方德、智、体发展情况,合理安排其工作。
第八条 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和乙方的教育和管理,努力学习,遵纪守法,从德、智、体三方面全面发展。丙方如违反校规校纪,要自觉接受甲方和乙方的处理。丙方如中途退学,或被甲方劝其退学或取消学籍的,应承担向甲方交付的各项费用,丙方如不交付,乙方有责任代丙方交付。
第九条 丙方学习结束经考核、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后,必须到乙方单位工作,一般在________年内不得调出调离乙方单位。丙方如因特殊情况必须调出,必须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丙方如毕业后不回乙方单位工作,或回乙方单位工作不到________年要求调离工作的,应向乙方偿付丙方在校期间乙方支付的各类费用和工资。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于丙方学习期满毕业后自行失效。甲、乙、丙三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三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份,交________市教育局……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
篇5:医院污水处理站委托管理合同书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据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运营甲方院内污水处理站一事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项目内容:
二、项目承包范围
1、污水处理站处理效果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__)》的标准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
2、乙方负责派遣具有操作证件的操作人员驻点操作运行全套污水处理系统。
3、乙方负责污水处理所需药剂的采购、运输、保管及消毒药品的日常加投消毒。
4、乙方负责污水处理设备的保养、维修。
5、乙方负责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定期污水监测报告费用。
6、管理期内涉及到污水站改扩建,设备更换或增加(包括备用应急设备),均由我公司负责添置。
7、负责环保部门、卫监部门及上级部门工作检查中的汇报和答疑。
8、负责医院等级复审和评级工作中污水处理相关材料的准备。
9、协助医院办理排污所需的相关许可证。
三、污水处理费
1、污水处理费按年计算,每年污水处理费 。
2、污水处理费的调整:污水处理费每年调整一次,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广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进行调整。每年第二季度开始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3、污水处理费的支付:污水处理费每季度结算: 。甲方在收到乙方污水处理费发票后7天内,向乙方支付上一季度污水处理费。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运营期间,有关部门进行正常监测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2、乙方现提供的证照,在合同期内应保证合法有效。
3、甲方无偿提供污水处理站设施供乙方使用,污水处理站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必须保证污水处理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__)》的标准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
5、乙方应按国家污水排放标准和有关法规要求做好日常污水处理的监测和相关记录。
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情况,如乙方出现一年中2次以上环保、卫生部门监测不达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将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的管理规章制度报甲方备案。
8、乙方必须妥善维护、使用、保管污水处理设施,保证污水处理主体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在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将污水处理站设施移交给甲方,移交的设施应保证能正常运转使用。
9、在乙方运营期间,除日常维护外,乙方对建筑物进行内部装修、对设备进行大修、对报废设备进行更换等,均应提前将详细内容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设备大修和报废设备更换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在乙方运营期间,乙方如因自身需要对设备进行升级、换代和添加新设备,乙方应将设备进行升级、换代和添加新设备的目的和详细内容及价格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对设备进行升级、换代和添加新设备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1、在甲方医院内工作和生活的乙方有关人员,应具备必要的证件(如身份证、体检报告、上岗证等),并服从甲方的监督与管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医院正常工作和生活。
五、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污水处理不达标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害、停电、停水等造成的不达标除外)。如甲方因此受到有关部门罚款,罚款由乙方承担。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支付污水处理费的,每天按开具发票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以及弥补损失的办法;
3、如因政府政策原因,造成合同需要进行变更,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七、仲裁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月至 年 月 日。
3、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 (公章) 乙方名称:
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开户行:
帐 号:
年 月 日
篇6:委托货物运输管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进口货物的规定,如实申报。
3.甲方或下列原因货物申报的延迟,而未能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提单在船公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甲方未能进口报关所需的资料;
(3)因甲方所的报关资料失实,而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海关等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单证及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非乙方原因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通知甲方报关进度、预计送货,以便甲方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的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费用结算
1.海关的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_____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确认并回传。
5.结算: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_________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_________办理:a.先付款,后退单;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文件,所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变更,应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为期一年。期满前月内双方不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免除在本协议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篇7: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供住宅区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 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____________
一、招手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_______区 _______路的 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____________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住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 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5%) 平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 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____________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
1、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1.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 ________年内达到 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 ________万元,合理支出 ________万元,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 %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 %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民币 _______元(全国)、 _______元(省)、 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 至 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 、 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五)
(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附:____________
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1.地点 _______区 _______路;
2.总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平方米,其中:____________住宅 _____平方米,非住宅 _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 _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 _____平方米,其他 _____平方米);
4.楼宇 栋 套;其中:____________高层楼宇 栋 套,多层楼宇 栋 套;
5.业主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个;
6.管委会财产:____________
公用设施专用基金; _______元;
物业管理用房 _____平方米,其中:____________管委会 _____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 _____平方米;
商业用房 _____平方米;
其他;
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____________
道路:____________车行道 _____平方米;人行道 _____平方米;
园林绿化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平方米;
教育设施:____________中学 所,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小学 所,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幼儿园 所,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
文体设施:____________文娱活动中心 _______个,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网球场 _______个,占地面积 _____平方米;门球场 _______个,占地面积 _____平方米;游泳池 _______个,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 _______个,占地面积 _____平方米;
其他:____________
___、 ;
b、 ;
c、 。
_______路灯 盏;庭园灯 盏;其他为灯:____________
___、 ;
b、 。
污水检查井 _______个,排污管 米;雨水检查井 _______个雨水管 米;化粪池 座;明沟 米;暗沟 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 _______个;
(8)停车场 _______个,总占地面积 _____平方米,车位 _______个;
(9)综合楼 座,建设面积 _____平方米;
其中:____________
___、 ;
b、 。
(1)肉菜市场 _______个,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
(11)邮电局(所) _______个,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
(12)影剧院 座,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
(13)医院 座,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
(14)其他:____________
;
。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有 、 、 项已工音乐会使用,有 、 、 项尚未竣工或交会使作,预计 ________年 ________月可交会使用。
8.其他事项:____________
;
;
。
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业主大会的召集:____________
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以上时,由区住宅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举产生管委会。
___.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B.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发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C.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的士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筹委会候选人名单街头住宅区内公告.
D.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筹委会,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E.第一届筹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权的已入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G.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闪,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个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1%以上抽标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所指明的目的如开业主大会。
管委会应于如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2.业主大会必须有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3.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是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4.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5.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笋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6.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维修养护;
5.有机根据房屋的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善,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
6.有权根据住宅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到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7.有机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烽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8.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9.有权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管委会、和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在三日内得到答复;
1.有权要求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11.有权对住宅区的牧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右要求管委会对物管理公司的违反事同或有在规定的行为进行干预、处罚;
12.有权对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如集业主大会;
13.有权就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投拆提出意见与建议;
14.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____________
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业主如需将其住宅装修,必须遵守《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监督;
4.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部分用户负责维修养护;
5.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管委会授权物业管理公司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6.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违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悬挂、弃置物品、垃圾,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备;
7.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____________
践踏、占用绿化地;
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乱抛垃圾、杂物;
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11)防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8.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在出示工作证(牌)或有关证明后,在合理时间内(上午11:____________45-12:____________45,下午6:____________-7:____________)进入本住宅区任何楼宇内部及共公共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养护或检查业主公约的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巡视行为,业主应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阻挠;
9.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理公司居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____________
深圳住宅区牧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深圳市公共卫生条例;
深圳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深圳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深圳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深圳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特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其他有关住宅区的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牧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业主应付的费用
1.业主应按月到和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____________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____________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____________.5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代管、公用水箱、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以返还。
4.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其它事项
1.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入住率达到3%后组织已入住业主签订。
2.本业主公约已入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业主大会可以依支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4.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名下物业:____________住宅:__________________ 栋 房
篇8:物业管理公司兼职劳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委托方)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区_____路的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9:实用物业管理合同
甲方:重庆市北碚区竞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谭朝义
住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鉴于甲方需将西充电影院商业广场项目物业管理进行转让;乙方拥有合法从事物业管理资质条件。对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转让西充电影院商业广场项目给乙方进行物业管理一事,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甲方同意将西充电影院商业广场项目转让给乙方进行物业管理。
二、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转让,对西充电影院商业广场项目进行物业管理。
三、 转让物业管理期限从20x年 月 日起至西充电影院商业广场项目业主委员会终止乙方对该项目物业管理之日止。
四、 本合同书的生效应征得西充电影院商业广场项目业主同意,对此乙方承诺已征询业主(或房屋租赁户)同意。
五、 从本合同书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在与西充电影院商业广场项目业主(或房屋租赁户)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所约定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六、 本合同书签订生效之日前,西充电影院商业广场项目业主(或房屋租赁户)所欠甲方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对原与甲方已签订物管合同的业主(或房屋租赁户),乙方同意先按50%自行垫付甲方(附清单),然后乙方向欠款的业主(或房屋租赁户)收取物管、水、电欠费和滞纳金、违约金。对原与甲方未签订物管合同的业主(或房屋租赁户),鉴于已实际享受物管服务的事实,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其业主(或房屋租赁户)应予缴纳物管费,该费用由乙方依据合法程序负责追收缴纳。
七、 乙方承诺接受原甲方在西充电影院商业广场工作的物管人员(包括保安、清洁工),保证其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得低于原标准,并按国家相关政策作相应调整。在物管人员(包括保安、清洁工)交接过程中若产生矛盾纠纷或经济补偿问题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解决。
八、 甲方将西充电影院商业广场A2区4楼建筑面积 作为物管用房(含室内部分办公用品)及该商业广场的水电设施、公共区域设施(电梯、照明、绿化、道路等)一并交给乙方(附清单),有乙方使用并负责维修、维护。且A2区4楼只能用作物管办公不得将此房变卖、出租或抵押。
九、 乙方经营期间有权对该区道路、空间等进行合理规划、管理和使用。
十、 对连接原广播局通道处、桥面及临河道下面的防洪层空间,在不影响房屋主体质量、安全并通过城建规划等前提下,可以进行合理利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产生的收益概由乙方享有。
十一、 甲方原商业广场售房部(化风山公园入口旁)无偿交付乙方(从签订合同即日起),如遇政府部门要求拆迁,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服从,拆迁事宜概由乙方与政府接洽。
十二、 乙方管理西充电影院商业广场项目物业期间,应依法经营。其收益归乙方所有,债务由乙方承担。
十三、 乙方因物业管理向西充电影院商业广场项目业主(或房屋租赁户)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标准,按甲方与西充电影院商业广场项目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非经合法程序,乙方不得擅自提高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十四、 本合同书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十五、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重庆市北碚区竞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20x年 月 日
篇10:实用物业管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自有产权、位于进贤县胜利中路39号______层______号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的物业,作为帝亚·世豪商业中心的组成部分委托乙方对该物业进行统一经营管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本合同。
一、委托前提
1、甲方必须是帝亚·世豪商业中心(下称“世豪商业中心”)某一商铺的产权拥有人。
2、甲方签署本合同时,必须亲自到场,如不能前往,受委托人必须持有甲方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自行将商铺委托乙方以外的第三者或甲方自已对外租赁经营。如甲方私下利用业主权益或以世豪商业中心名义作经营业务,均属违反合同行为,甲方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3、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已履行审慎义务,对合同风险充分防范。
二、产权管理
1、甲方对所购物业拥有自主产权,也拥有将该产权抵押、转让、赠送、继承等合法权益,并不因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该物业而改变。
2、甲方产权所有的物业有关保险事宜由各产权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3、甲方所拥有的物业产权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如发生变卖、转让、赠送、继承等导致产权变更的法律事件时,除按照政府指定部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外,还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变动手续,有关变动不得违反下列原则:
3. 1.保证该物业的买受人或受让人、或受赠人、或继承人继续履行原业主所签定的委托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至原合同期满。
3. 2.保证该物业的买受人、受让人、受赠人或继承人完成产权变更前,承担原业主与世豪商业中心的帐务和债务。上述保证原则须以甲方及物业买受人或受让人、或受赠人、或继承人共同签署确认之文件,交乙方备案后方可办理产权变动后之各项委托事务。
4、甲方在发生产权变更之法律事件而不向乙方申报,或甲方不能取得上述与买受人或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共同签署确认变更产权之文件,以及乙方未收到买受人、受让人或甲方之继承人确认上述事项之文件,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其变更、请求。
三、委托内容
1、乙方全权代表甲方将其物业用于商业出租经营,乙方以固定回报方式向甲方支付委托经营利润。
2、在委托乙方经营期间,甲方明白为配合经营需要,其自有物业的使用权会受到有别于一般住宅商品房的一定程度的限制与制约,具体规定见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3、甲方委托乙方经营其物业后,乙方将代表甲方就世豪商业中心经营方式、策略、价格、物业保养维护等方面作出决定或调整。基于受托权限,在法律政策框架内,乙方旨在维护大部分业主共同利益任何作为 或不作为行为,均视为事前已征得甲方授权与同意而无须再另行授权。
4、乙方在除第一年,第二年外,第三、四、五年的每年年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并向业主支付其应得的固定回报。
四、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物业的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五年。
五、业主权益
1、.固定回报利润
甲方采用本合同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其物业,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按甲方物业购置价10%/年比例,作为对甲方的固定回报利润。
2、支付回报方式
2. 1委托期内第一年,第二年的固定回报在业主购买物业支付部分首期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给予支付,抵消相应首付款。
2. 2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固定回报均在该年年底召开业主大会并予以发放。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每年享有本合同委托方案条款所规定的固定回报利润分配;
2、在委托期间内,甲方保证不因自己物业的抵押、转让、继受而影响委托合同的执行和世豪商业中心的经营;
3、若甲方所拥有的物业产权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发生抵押、查封等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4、在委托期间内,甲方除利润分配权益外,其他有关世豪商业中心经营、物业维护管理之决策与执行等均由乙方全权进行,甲方不得作任何干涉;
5、甲方因获得收益而发生的政府税项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服从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与收费;
7、甲方可采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经营建议,但没有决策权;
8、甲方应当恪守并认真履行合同及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合同,并承担乙方经济损失,终止执行期间因甲方物业的存在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仍须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帝亚·世豪商业中心进行经营管理及物业管理,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帝亚·世豪商业中心进行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拥有世豪商业中心内外的一切空间利用权,如做广告、挂牌等;
2、负责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
3、协调各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
4、负责利润分配方式的制定与实施;
5、保证世豪商业中心各项经营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倘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6、认真遵守履行合同各项权利与义务、如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需对本合同条文作出修改或变更,一方必须先将修改或变更意见书面通知对方,共同协商后方可作出变更。
2、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物业无法正常使用,双方可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蓄意违反合同,并经对方提出后仍不予改正的,对方可终止执行本合同,并有权对由此而拖欠的费用及造成的相关损失提出追讨和索赔。
4、如双方合作中发生原则性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协商意见,可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5、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法人变动、重大经营变动、企业转让或兼并等情况,必须以书面通知送达甲方,并转达新的法定权益人是否继续按本合同规定执行至合同期满,或提出新的托管方案。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江西广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单位盖章:
篇11:高档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开发公司
丙方:
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补充协议,本协议
就甲、乙方同意丙方承包XX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并明确三方有关法律责任。协议如下:
1、乙方与开发公司所签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应丙方要求签订,乙方实际不参与该项目物业管理, 而是由丙方承包该项目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因此,丙方对该项目物业服务管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吉房物业公司与开发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由丙方承担。物业服务小区的人员、财产出现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都与甲、乙方无关。
2、该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期间,丙方应主动维护甲、乙方信誉和形象,自觉加强安全生产和管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接受甲、乙方的指导和监督。如丙方违反此规定,且不改正,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与甲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丙方承担。
3、丙方承包______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每年需向乙方支付______万元的承包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20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20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执行中遇到问题,三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5、协议如需提前终止,须在终止日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6、本协议是三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经办人签字:
乙方:
经办人签字:
丙方:
经办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2: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市)_________县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 至:_________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
第十三条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_________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让购房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在与购房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内容;或负责让购房人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物业使用守则》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_________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9、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_________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及时缴纳空置房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4、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标准;
3、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4、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保修、维养计划;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7、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8、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10、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月以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1、每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2、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5、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6、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上述1~8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指导标准,具体见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_。
4、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_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车 库: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额或_________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将 (以下简称本物业)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多、高层住宅
坐落位置:
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已竣工交付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共 户, 幢楼宇。
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合同甲方和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本合同甲方和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本物业房屋共用部分的维修管理。包括房屋承重结构的基础、梁、柱、墙体、楼板、外墙面、屋面、大堂门厅、电梯间、走道、管理用房。
第四条:本物业房屋公共设备、共用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包括楼宇共用的供水管、排水管、雨水管、空调集中排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供电线路、照明、供气线路、绿地、园林绿地、标示牌、庭院路灯、背景音乐机灯照明设施、配电房、水泵房、电梯机房、监控设备设施房、楼内消防等设备设施。
第五条:本物业区域内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的维护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沟、渠、井、平台、垃圾池、化粪池、公益性文体设施园林景观。
第六条:本物业区域内服务用房、露天停车位、架空层、地下停车场等设施的经营管理和维护。
第七条:本物业区域内公共环境保洁管理。包括楼宇的走道、楼梯、层面、窗台玻璃、平台、大堂门厅、消防 、垃圾桶、服务用房、游泳池、道路、园林绿化等设施。
第八条:本物业区域内公用绿化地、花木、建筑物品的维护管理。包括小区视觉导示牌、标示牌、道路、庭院物品路灯等,建立绿化树种、花卉养护档案。
第九条:本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持管理。包括各楼层、服务用房、游泳池监控,门岗执勤,巡视和人员、物品进出等。
第十条:本物业区域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包括制定交通车辆进出规定,保证自行车、摩托车、汽车有序停放。
第十一条:业主房屋装修管理。包括业主装修申报、装修单位资质、人员进出牌、装修注意事项、限制条件、装修材料的堆放、垃圾清运、水电线路移接、水电底数记录、防火消防和装修管理费用收取等方面。
第十二条:物业档案管理。包括业主资料、业主档案、装修、投诉记录等。
第十三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资料。
第十四条:做好社区服务。
第十五条:协助业主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协助业主委员会拟定物业公共设备、设施维修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方案。
第十六条:在本物业业主未成立委员会之前,甲方委托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一、 物业服务费;
二、 电梯维护费;
三、 停车场临时、固定停车费;
四、 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基金);
五、 水电周转金;
六、 业主房屋装修管理费及装修保证金;
七、 水、电、燃气、有线网、宽带网、电信、垃圾清运等部门委托的代收费;
八、 其他物业管理有关的应缴费用。
第十七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协议,不按时缴交服务费用的,当事人应当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缴服务费用的3‰交纳违约金。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行为,乙方可采取教育、批评、警告、制止、强制恢复原貌的方式,督促当事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乙方可采取停水、停电等相关措施及教育方式,督促其改正,情节严重的,乙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本合同期限为 年,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章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拟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方案《业主管理规约》
二、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月计划,财务预算(详见附件)。
四、在物业保修期内,委托乙方管理的的方案、设备、设施应达到验收标准要求。如基础、墙体、层面、上下管道、水电、卫生设施、防水层等在保质期内质量问题的,委托乙方负责维修,但维修方案及维修预算须经甲方审核,维修质量经甲方认可,并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五、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
六、协助乙方做好物业宣传及收费工作。
七、负责购买售楼部的保洁工具和保洁用品。
八、负责安装好小区的所有监控设备和出入门口的车辆、人行电动道闸。
九、搭建小区内的停车棚,安装电动车充电设备。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订《业主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并将其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遵守。
二、根据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三、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规定法规政策行为,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四、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经甲方同意,乙方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接本物业专项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六、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关物业使用规定、装修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等,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负责监督执行。
七、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资金使用计划。包括编制房屋公共设备、公用设施大、中修养维护计划。物业维修时,在保修期内按第十九条第四项约定执行,超出保修期的,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乙方负责实施。如本物业未建立物业维修资金或物业维修资金不足时,由本物业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自行筹集。
八、每一年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发布一次物业服务报告,向业户汇报本年度物业服务总结以及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工作计划。
九、每一年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资金收支账目。
十、对本物业的公共设备、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在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当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如乙方不再继续管理本小区的,则在15天内,乙方应当向甲方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及物业档案资料以及预交多的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一、房屋外观:保持原外立面效果,整洁美观,空调等外装设备统一位置安装;
二、设备运行:保证水电、电梯、安全消防监控设备运行正常,排除故障及时;
三、房屋及设备、设施的维护:
1、确保房屋主体结构不受人为损坏。
2、建立共用部位、公共设备、共用设施养护管理制度。
3、保证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备、共用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
四、公共环境保洁:
1、公共场地保持清洁、无纸屑、烟头、积尘、泥沙等废弃物;
2、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消毒灭鼠;
3、定期进行虫害的灭除。
五、公共绿化:
1、绿地保持使用用途,无破坏、践踏、占用等现象;
2、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病虫害、无枯死现象。
六、社区秩序和交通车辆维护:
1、本物业区域内固定岗位24小时值班,不定时巡逻,秩序维护良好;
2、车辆进出、停放有序,道路畅通,各项记录齐全。
七、急修:30分钟内回应,并安排好有效措施;
小修:60分钟内回应,合格率90%以上。
八、甲方及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合格率90%以上(通过民意调查或测评方式)。
九、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参照《 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基准价》中的 服务标准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物业法规或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方案》执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业主和使用人的缴费(物业费用)标准及其它费用的补偿规定:(见下页)
一、物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说明
1
物业服务费
步梯房(多层) 元/m2/月
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指导价为准
预收一年
小高层电梯房 元/m2/月
高层
电梯房 元/m2/月
商铺 元/m2/月
2电梯维护费 元/月/户以物价局指导价标准收取预收一年
3电梯运行电费依据实际用电量按户分摊 按月收
4二次增压费用依据实际费用按户分摊 按月收
5公摊水电费依据实际用量按户分摊 按月收
6垃圾清运费住宅按相关规定标准收取按相关规定标准收取按月代收
商铺按相关规定标准收取
7装修垃圾清运费 元/m2负责清理装修垃圾费用一次性
8装修期间管理费 元/户统一管理一次性
9公共维修资金 元/m2按政府定价标准收取代收
10电动车停放服务费 元/月/辆含充电费用按月收
11摩托车停放服务费 元/月/辆 按月收
12汽车车位租赁费地面: 元/月/辆
地下室: 元/月/辆收费标准以政府指导价及开发商补充协议为准按月收
二、以上费用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所有收取的费用可作为乙方小区物业管理费用的开支。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收取的小区的广告费、停车费由乙方进行支配,用于维护小区内的公共设备以及弥补物业费的不足。
四、业主使用水电费的交缴方式
1、业主日常使用的水电费由乙方代甲方收取,按收取的实际金额返还甲方。
2、小区内业主的公共水电费先由甲方垫付,待乙方收到业主的公共水电费后,由乙方每个季度与甲方结算一次,并按物业公共水电表的实际使用量返还给乙方,物业用电专变的耗损由甲乙双方按各自的实际使用量的比例来分摊。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第十九条,乙方可限期甲方解决或改正,逾期未解决或改正不合格的,经甲乙双方协商未果,乙方提前30日通知甲方终止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甲方可限期乙方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提前30天通知乙方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第七章,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给予赔偿。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十万元的违约金 ;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对方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物业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战争、洪灾、火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当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起诉当地法院调解。
第三十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共5页,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一份给主管部门备案,具同等法律效力。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14: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多层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物业: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 元/月_______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_______平方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 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_____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网球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游泳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第十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第十九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
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为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非住宅物业管理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l•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 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 %;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篇16:2024委托管理协议书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房)字[20xx]第196号文件和京价(房)字[20xx]第274号文件的精神,双方协商将(坐落位置),XX年托管房屋合同书签定如下: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房屋地点及面积:
甲方将坐落套单元房,合计建筑面积XX平方米,委托乙方维修和管理。
二、委托合同时间:甲方委托乙方代管房屋时间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三、委托代管房屋收费标准及服务范围:
1、小修服务费:2.36元/每平方米/年,应交纳XX元。
2、中修服务费:5.42元/每平方米/年,应交纳XX元。
3、电梯运行维修费:7.33元/每平方米/年,应交纳XX元。
4、高压水泵运行维修:1.66元/每平方米/年,应交纳XX元。
5、化粪池清掏费:0.3元/每平方米/年,应交纳XX元。
6、小区共用设施维修费:1元/每平方米/年,应交纳XX元。
7、生活垃圾清运费:21元/每户/年,应交纳XX元。
8、管理费:2.40元/每平方米/年,应交纳XX元。
9、税金:5.5%应交纳XX元。
10、冬季供暖费:30元/每平方米/季,应交纳XX元。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XX年上述费用共计:XX元。
拾万仟佰拾XX元角分。
注:本协议不含大修基金,如遇超出维修范围内的修理,按实际发生费用,各户均摊。
四、付款方式:甲方应在每年XX月XX日前将上述费用交至乙方。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该房属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甲方有房屋的分配、调换权利,如甲方遇有住户变更(应持有单位证明)或出售、转让时应持有房地产管理部门证明,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委托代管期内,甲乙双方应教育职工和家属爱护公共财物,共同搞好房屋管理。
3、为便于乙方管理,甲方同意在代管期内将房屋技术档案借给乙方保管使用,乙方须妥善保管,解除合同时将原档案退还甲方。
4、甲方应准确提供开户银行名称、帐号、以便乙方通过银行委托收款划拨,如甲方银行帐户出现空头,银行拒付时,乙方将按此合同总计金额按日累计加收甲方1%的违约金。
5、在本合同执行中,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另有新的政策性调价,双方均以新的文件精神执行。
6、在代管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违反合同的有关规定乙方将向甲方发《撤管通知书》,三十日后退出该楼的管理及维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变动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经办人:经办人:
X年XX月XX日X年XX月XX日
篇17: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终止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 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 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企业资质证号: 资质等级: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根据招标备案号 将
(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别墅等):
座落位置: 市 区(县) 道(路、街) 号
四 至:东 南
西 北
本物业分 期开发建设,总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其中:
多层住宅 万平方米 高层住宅 万平方米
别墅 万平方米 商业 万平方米
配套公建 万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一、二、三、四。
该项目是通过 (招投标、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
第二条 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电梯、水泵、智能系统等设备的运行管理与服务:
(三)共有区域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绿地、树木、绿化设施的养护、管理:
(四)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
(五)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的服务、管理:
(六)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的服务、管理:
(七)物业档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
(八)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三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至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在销售物业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组织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确认;
(二)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三)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四)听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五)在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一并申请登记;
(六)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办理物业管理交接手续;
(七)交纳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购房人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八)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物业保修责任;
(九)其他: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依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和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卫生、公共秩序进行管理服务;
(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三)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五)对业主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七)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方管理,但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
(八)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业主,当业主装饰装修房屋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劝阻无效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十)负责编制物业服务年度计划;
(十一)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十二)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业时,在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除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资料外,还必须办理下列移交事项:
1、预收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场地占用费和收取的利用物业共用部位、设施和场地经营所得的收益余额;
2、物业管理项目的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用房和属于业主共同的场地、设施设备;
4、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移交管理服务期间的财务资料。
(十三)应当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十四)接受甲方和全体业主的监督;
(十五)其他: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经协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采取的形式。(包干制或酬金制)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包干制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2)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3)别 墅: 元/月·平方米
(4)商 业: 元/月·平方米
(5)配套公建: 元/月·平方米
(6) : 元/月·平方米
(7) : 元/月·平方米
配备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的标准由业主交纳。
业主、开发建设单位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资金的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2)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3)别 墅: 元/月·平方米
(4)商 业: 元/月·平方米
(5)配套公建: 元/月·平方米
(6) : 元/月·平方米
(7) :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酬金:
(1)物业服务企业每月/季/年按 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物业服务企业每月/季/年按应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的比例提取。
配备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的标准由业主交纳。
物业服务企业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于每季度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 费用。
(二)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前所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三)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纳;
(四)甲方与业主约定由甲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甲方交纳。
(五)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购房人的物业,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六)交纳费用时间:
(1)甲方于 交纳;
(2)业主于 交纳。
(七)甲方或者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一比例交纳违约金。
(八)业主应当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责任。
第七条 车位使用费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机动车辆:
1、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按照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场地占用费。
场地占用费用于养护维修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和停车设施、改善共用设施设备、 等。
甲乙双方可就机动车停放管理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如下:
1、
2、
3、
场地占用费的收支情况于每 个月公布一次。
2、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应当委托乙方管理服务,车位使用人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服务费。
3、业主对机动车辆有保管要求的,另行与乙方签订机动车辆保管合同。
(二)非机动车辆收费标准:
第八条 代办服务和特约服务费
(一)代办服务费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 等有关部门或者甲方委托,提供代办服务,代办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收取:
1、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前,代办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2、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代办服务费由委托方交纳。
(二)特约服务费
业主委托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特约服务的,其费用由双方约定;乙方应当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布。
第九条 物业管理用房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不少于本项目规划出售部分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 建筑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和业主活动。乙方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甲方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和标准建设物业管理用房,并向业上进行公示。
第十条 物业验收交接
(一)甲方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前,应当与乙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并自新建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物业竣工验收资料;
3、共用设施设备安装、使用、维护和保养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5、 。
(二)乙方在承接新建物业项目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共有部分进行查验,发现问题应当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三)甲方未能及时整改的遗留问题,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业主、物业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一般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的内容和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以及相关费用等。
第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时,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的管理服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五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七、八条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及业主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甲方、业主经济赔偿。
(四)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违约方还应当承担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经济损失。
(五)其他:
第十五条 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者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当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七条 免责条款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4、 。
第十八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者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一)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条 合同备案
(一)本合同正本连同补充协议及附件共 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市、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售房现场公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持本合同到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二条 合同责任及生效
(一)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应当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一
物业构成细目
一、房屋建筑细目
楼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 构总层数备 注
总计:楼 幢 门 个
附表二
二、设施细目
项目内容型 号单 位数 量备 注
附表三
三、设施细目
项目内容型 号单 位数 量备 注
附表四
四、其他
篇18:物业委托管理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___ (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 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__文件规定将 新村住房共计______套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 ___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 ________元、¥ ____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 ,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____________ (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 (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合同(B)适用于各类公房,与合同(A)不同的是:____________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乙方按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标准从房屋租金中提拨修缮及管理费用给甲方,托管房屋内自用部位正常零修(人为损坏除外),上甲方负责。"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征收及管理"部分。并规定标准执行。
(1)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常州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2)租金由甲方负责征收,其中租金收入 ________%返回乙方用于日常管,其余 ________%留作甲方用于托管理房屋室内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与管。
合同(C)是针对各类私房(优惠和补贴出售房除外)而制定的。与合同(A)相比仅变动:____________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按(______)种方式进行:____________
(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托甲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管理部分增加一款"乙方上述房屋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篇19:年物业管理合同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为了扩大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塑造物业品牌,实现共同发展之目标。甲乙双方经坦诚、友好协商,就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接_________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业务范围包括物业项目全委管理服务、单项物业服务及基于物业项目管理开展的多种活动。
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于业务开展而进行的参观调研、投标活动、发票开具、劳动合同办理等企业业务。
三、甲方同意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设立分公司,自主经营管理乙方开展的物业相关业务。
四、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派_________为乙方开展物业业务总协调人,授权其决策和处理乙方物业业务有关的全部事务。双方同意根据业务需要由甲方派驻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所派驻人员由甲方指派总负责人协调安排。
五、甲方负责分公司工商注册、协助_____审批及行政部门手续办理,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
1、负责所开展物业服务(分公司业务)的收支经营并自负盈亏。
2、负责支付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向税务、工商等各类部门缴纳的税费和其他各类费用。
3、负责处理并承担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物业服务有关的全部经济纠纷、员工劳动纠纷和其他所有纠纷导致的经济责任。
4、甲方指派总负责人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派驻参与乙方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业项目,乙方就具体物业项目服务内容及标的额自行决策,前期运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投标后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期限内,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管理服务费_________,支付方式:《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甲方开具内部收据。
九、甲方为乙方服务项目_____设立财务账目,物业服务方将物业服务费支付甲方账户后,乙方需持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正式发票向甲方支取其账户费用。
十、本合同双方严格按合同内容承担相应权利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业务存续期间除以甲方名义同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废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业服务费总额_________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业务存续期间有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20: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终止协议
物业产权所有人:
国 籍:
身 份 证: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物业服务提供人:
法人代表: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对“长融?人和春天” ______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富民路;南至坭兴街;西至扬帆大道;北至子材大街。
第二条 甲方所购“长融·人和春天”商品房,房屋销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商品房位于: 区第_______栋________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属_________结构,层高_________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最终以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四条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标准执行。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条 甲方可委托乙方对其产权范围内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
物业服务费用以甲方拥有的产权物业的建筑面积为基础,并按如下收费标准计算: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住宅:
高层(8层及以上) 1.5元/月·平方米,洋房(8层以下)1.8元/月·平方米;
2、商业物业: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医保和按国家规定应提取的福利费等其他费用;
(2)物业共用部位(含物业管理用房)、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设备小型维护(如:楼道、公共区域照明灯泡、开关修理更换、二次供水、电梯以及其它公共设施维修一次性在壹仟元以下的维护)、日常维护费用;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其他物业服务费用开支。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缴纳起始日按以下约定:a、甲方在开发商(广西长融置业有限公司)公告的期限内接房的,物业服务费自接房之日起全额计收;b、甲方未在开发商公告的期限内接房的,物业服务费从公告中规定的接房最后期限的次日起全额计收。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商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商全额交纳。因甲方本身原因导致物业未能按时完成交付使用的,其物业服务费应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接房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使用之日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全额交纳。
甲方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甲方应将其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约定,书面告知乙方。但是甲方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约定,不能免除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的责任,在物业使用人违约的情况下,乙方追索物业服务费的第一对象仍为甲方。
物业服务费用按季度交纳。甲方或物业使用人首次应一次性预缴六个月物业服务费,以后自首次交费期满之日起按季度收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季度物业服务费到期之日前5天缴纳下期物业服务费用。逾期不交的应视为甲方违约。
第八条 本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为包干制,并每年一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用中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险费用以及乙方对甲方人身安全和家庭财产负责保护和保管的费用。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协商或仲裁。同时,在本合同约定采取其他物业服务费收取方式时,乙方不受本条款约束。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 小区停车收费包括车位租赁费和车辆停放服务费。
车辆停放服务费用于车位(车库)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等。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非机动车停车场停车停放服务费的标准:
本期物业管理范围内不允许在未经规划批准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地下室)停放非机动车及摩托车。
(二)、机动车停车场停车停放服务费标准:
(三)、小区规划停车位产权、收益权、处分权属于开发商所有,并委托乙方进行管理。
(四)、商业配套停车场所有权、收益权、处分权属于开发商所有,其停车收费另行规定。
4、对本物业区域内交通秩序及车辆停放、行驶方向等乙方有指引管理与提供有偿使用停泊场地的义务,但不承担甲方及物业使用人的车辆(含随车物品保管)保险、责任。
第十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馆属开发商所有。
开发商委托乙方对会馆全部(或部分)经营管理,乙方在委托范围内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甲方或其授权的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当时挂牌收费标准;
2、开发商承诺优惠的收费标准。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一条 甲方承接物业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公共绿化、配电、安防系统、机动车智能管理系统、康乐设施、公共路面及排水系统等;若甲方对查验结果无书面提出异议,甲方认可乙方的查验结果,应予以同意接收。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问题的,开发商应及时解决处理。
第六章 物业的装饰装修管理
第十三条 甲方(或授权使用人)对物业装饰装修的,应与乙方就装饰装修施工时限、废弃建筑物清运费用、装修管理服务费用、装修施工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等进行约定。但甲方与乙方就装修施工的有关约定,并不免除甲方因其过失行为或蓄意行为对另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或授权使用人)因在装饰装修中产生的废弃建筑垃圾(甲方袋装密封,按规定时间运至本物业指定清运点),应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交纳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
第七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甲方应配合执行乙方制定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并按乙方通知予以纠正,否则应视为甲方违约。
第十六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警告、按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上诉法院等措施,制止甲方或其授权的物业使用人违反《人和春天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以便保障多数业主的权利。
第十七条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或其授权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并接受其监督。
第十八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通道、场地的,应事先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大多数业主未向乙方提交书面异议的,公示期间结束后,乙方可按公示方案开挖,并在约定期限内予以恢复。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八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按钦州市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执行。在尚未缴存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下,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消防、电梯、变压器、门禁监控系统、二次供水)等年检费由业主缴纳,中、大型维修费(一次性维修费用在壹仟元以上(含壹仟元))由相关利益的业主共同承担,物业公司在进行维修前告知相关利益业主维修费用并收取维修费用。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十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乙方乃至第三方损失。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其授权的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除应如实补缴所欠服务费,从欠款之日起,还将按欠款总额每日3‰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违约金。情节恶劣者,乙方有权请求有关部门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进行催交,逾期3个月仍不交纳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对甲方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甲方或其授权物业使用人有权就超额部分拒绝交纳。
第二十四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在乙方事先履行告知义务情况下(事先告知方式为公告),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临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对甲方或其授权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甲方或其授权物业使用人无故拒交物业服务费,造成中断正常物业服务的;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开发商公告接房期限结束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十七条 甲方与其授权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约定,不能违反本合同;甲方授权的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时,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的附件《人和春天业主临时公约》、《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如甲方不在所购买的物业居住生活时,以
作为接收乙方所发各项通知的指定地址;指定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否则相关通知等一经邮寄该地址即视为送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以下方式处理: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违约方承担诉讼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其余送相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