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野三坡旅游路线攻略(精选20篇)

浏览

832

范文

1000

云南国内旅游合同官方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417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旅团旅行社)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旅游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订合同。

2、甲方在签约时,应将全部旅游费用付讫,费用包括:

(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本运)公司等部门购买的交通客票费:

(2)餐饮住宿费:乙方代甲方按排的餐饮、住宿费:

(3)旅游费:乙方代甲方安排的旅游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旅游地交通费、门票费。

(4)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游的接送费用:

(5)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获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用)

(6)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

3、各项目的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医疗费;行李超重费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个人保险的费用。

4、如甲方要求提高饮住宿费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5、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成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6、“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属号_________(如签约时暂无循号,此项可空缺)团体人数_________(附名单)

线路名称_________

行程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时间及地点_________结束时间及地点_________

游览重点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隔餐次数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住宿次数及标准_________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_________

保险情况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_________

应交纳团费总额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_________

2、甲乙双方应尊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履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保留航空、轮船、铁路因国家政策性调价而变更旅游总价格的权利。但乙方应当提供相应证据。

4、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因航空、轮船、铁路班次和时刻临时变更,乙方保证在行程天数和安排基本不变动的前提下,保留调整出发时间和行程的权利。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遵循: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须承租乙方已经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的第____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日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二)乙方取消:如因乙方原因,既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三)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四)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五)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旅游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5%的违约金,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八)中途高速: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的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让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让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十一)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依法向西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_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原则上实行“一客一签”制,但在组织和接待旅游团队和数客过程中实行一团一签制。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补充条款:双方约定下补充条款: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旅行社《旅游团队运行计划表》

旅团社:_________团号:_________

地接社:_________

接待标准:_________

旅游人数:人:_________男:_________人:女:_________人:联系电话:_________

出车单位(车型/车号):_________

司机:_________地陪:_________全陪:_________

____月____日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乘_________航班(车次)由_________到_________

____月____日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乘_________航班(车次)去_________

出发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接待时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早餐标准:_________

午餐标准:_________

晚餐标准: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

购物次数:_________

娱乐项目: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

日程安排:_________

联系电话:(地陪)_________(司机)_________(全陪)_________

应急电话:_________

投诉电话: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境内旅游团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044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_________________详见旅游产品确认单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见下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见下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见下_________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详见旅游产品确认单及行程单)

旅游产品名称。

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方式(三选一)

□自行组团

□委托组团(委托社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拼团(其他社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途经地点(经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行程与标准(乙方提供旅*程单,须含下列要素)

(详见旅游产品确认单及行程单)

景点名称和游览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往返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览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安排(名称)及标准和住宿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接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接社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第三条旅游者保险(详见旅游产品确认单及行程单)

乙方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元,保险费:元。

第四条旅游费用及其支付(详见旅游产品确认单及行程单)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元,大写元。(含导游服务费用元/人,合计元)。

旅游费用交纳期限。

旅游费用交纳方式□现金;□支票;□信用卡;

□其他。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自觉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安全警示规定,遵守团队纪律,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旅*程。

2.甲方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拒绝乙方未经协商一致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4.在旅游过程中,甲方应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

5.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6.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拒绝上、下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在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出行的,须由监护人书面同意。

8.甲方购买旅游产品、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参加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机构或乙方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9.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乙方。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2.乙方提供旅*程单应与本合同团号一致,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乙方应在出团前,如实告知相关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提醒甲方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宗教禁忌。在合同订立时及履行中,乙方应对旅游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适当措施(可另附安全告知书,由甲方确认签字)。

4.甲方属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5.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等费用遇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6.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委派的导游人员,应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

7.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情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六条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二选一)

□最低成团人数__详见旅游产品确认单及行程单__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7日通知甲方,本合同解除,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本团成团不受最低人数限制。

第六条甲方解除合同及承担必要费用

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二选一)

□(一)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并从其约定: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______日至______日,旅游费用%;

(2)行程前______日至______日,旅游费用%;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______%。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______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

(二)双方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__1__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___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___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___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__30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行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选一)

□1.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并从其约定。

(1)行程前______日至______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违约金;

(2)行程前______日至______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违约金;

(3)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2.双方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行程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

(2)行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3)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__30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逾期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旅游费用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不真实而造成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因不听从乙方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甲方在行程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的15%支付违约金;甲方在行程开始当日或者行程开始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七)乙方未经与甲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甲方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甲方有权在旅*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乙方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八)乙方具备履行条件,经甲方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甲方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甲方除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还可以要求乙方支付旅游费用__一__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九)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此条删除,详见补充条款)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向旅游质监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或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有行程单、安全告知书和补充条款均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1.团费:含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

2.由于第三方(例如,航空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有权机构等)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等,应由旅游者自行协商解决,旅行社除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予以协助外,不再承担其他责任,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行社保留一切追偿权。

3.节假日,包括但不限于,春节,国庆节,劳动节,元旦等法定节假日或其它国家性或者地方性的重大节日期间如圣诞节等,节假日的具体时段以国家颁布的为准。凡委托人预订的产品部分或全部涉及节假日的,都属于节假日产品。节假日产品,鉴于资源的特殊状况,甲方取消的,乙方将不退还任何费用。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战争、罢工、*、恐怖事件、政府行为、公共卫生事件等客观原因,造成旅*程安排的交通服务延误、景区临时关闭、宾馆饭店临时被征用、出境管制、边境关闭、目的地入境政策临时变更、我国政府机构发布橙色及以上旅游预警信息等,均会导致旅游目的无法实现,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5.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程的,双方达成变更意思一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双方未能达成变更意思一致的,均可解除合同,旅行社应扣除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旅行社采取安全措施保护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而支出的费用,旅游者应承担比例不少于50%;造成旅游者滞留当地而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旅游者应承担比例不少于50%。

6.由于某些产品有一定的特殊性,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扣除费用条款及旅行社的违约金条款可能发生变更,如与主协议发生冲突时,以产品中的“预订限制”为准。

7.团队机票不得签转、更改、改期或退票。

8.如果发生航班延误、航班取消等特殊情况,请及时致电旅行社,已实际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9.旅游者参加高原地区旅游或风险旅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游泳、浮潜、冲浪、漂流等水上活动以及骑马、攀岩、登山等高风险的活动)或患有不宜出行旅游的病情(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血管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癫痫、怀孕、精神疾病、身体残疾、糖尿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健康受损),须在报名前自行前往医疗机构体检后,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并向旅行社提供体检报告副本;旅游者须保证提供的身体健康状况真实,如隐瞒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旅游者系18周岁以下(含18岁)参加旅游,应至少有一位18周岁以上人员陪同出行;旅游者系70岁以上(含70岁)参加旅游,应有亲属同意,且非单人出行,同时在出行前如实填写并提交《身体健康申报表》;旅行社已经给予旅游者出游安全提示(旅行社已经提示并劝阻,但如旅游者仍坚持参加旅游活动,由此造成任何人身意外及不良后果将由旅游者本人全部承担)。

10.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和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严加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旅游者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为了更全面的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旅行社建议游客出游时根据个人意愿和需要自行投保个人险种。

12.旅游者务必带好所需物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如迟到半小时以上视为自动放弃行程。

13.旅游者擅自分团、脱团的,旅行社有权反馈至相关行政机构。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任何费用。如旅行社因此遭受损失的,旅行社有权向旅游者追偿。

14.旅游者经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可暂时离团,但应与旅行社签署书面协议,旅行社应扣除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15.若旅*程内含有购物店,旅游者有权选择是否参加,如旅游者不愿参加,可选择预订其他旅游产品线路,或届时直接向导游或领队提出,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另行协商安排。旅*程中的自由活动期间内,旅行社将会视旅游者需求及实际情况推荐部分自费项目,如旅游者自愿参加,应与旅行社另行签署书面协议,并不得影响同团其他客人在此期间的活动安排。

16.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内向旅游质监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长宁区法院诉讼。

17.度假产品确认单作为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旅行社经营资质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旅游景区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景区,全文共 993 字

+ 加入清单

一年复始,万象更新。刚刚过去的XX年,我们山庄在各位的辛勤劳作及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XX年各项指标。时值岁末年初,今天,我们欢聚一堂。在此,我谨代表山庄为山庄的运营发展付出了辛勤汗水的全体同仁,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我们山庄运营已一年有余,我们的业绩、工作效率、工作质量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各主管部门分别都作了XX年工作总结汇报,对20xx年工作思路也做了安排,其目的是总结过去,分析现在,规划将来,我表示完全同意。过去的一年中,全体员工在管理班子的带领下,齐心合力,共同协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卓越的业绩,圆满完成了XX年各项指标.我们继续保持开拓创新和勇于进取的工作作风,带领全体员工开拓美好的未来。

当然,在感受成功喜悦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并深刻的认识到,在过去的一年工作中自身存在的不足,以便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得以布置并改善。诸如:管理上需要加强;员工各个方面素质与能力要不断提高;加强员工的团结意识的规范工作范畴,做到各司其职,各辖其司;礼节和文明礼貌要加强培训;团队的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协作力的进一步提升;招聘及留住新员工;建立完善的培训及考核制度;全员绩效考核的奖罚制度需要落实;加强山庄文化建设;抓好山庄运营发展模式的多元化等等都要作为我们20xx年工作重点,进行布置安排,并落到实处。

我们在肯定成绩,反思过去的同时,要认真目前旅游业的竞争优势。我们要推出激励机制,丰富人力资源,稳定现有员工,引进人才,增强团队的凝聚力,稳定和扩大员工队伍,拥有了雄厚的团队资源后,拓展山庄的运营模式,实现运营多元化。

20xx年,我们迎来了新的喜悦,我们山庄与广西西部旅游联盟已达成合作伙伴,我们的客源逐渐增多,对我们山庄的发展趋势有美好的前景。同时,山庄有你们这样一支团结向上,富有战斗力,勤奋敬业,吃苦耐劳的队伍与山庄共拼搏,并肩进,我深感骄傲。

20xx年,面临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我坚定不凝,自身不断的完善,提升服务品质,拓展山庄运营模式。我们势必在新的起点,新的发展方向有新的突破。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一致,勤勤恳恳的工作,踏踏实实的做好每一件小事,快快乐乐的生活,用我们勤劳的双手去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最后,时值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我谨代表山庄向在座的各位并通过在座的各位向你们的家人致以最诚挚的新年问候,祝你们春节快乐,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旅游车辆长期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14 字

+ 加入清单

地址:

承租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牌汽车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元,共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租金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个月付清下年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__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旅游线路营销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营销,全文共 2021 字

+ 加入清单

一.设计理念

本队作品主要以徽州人的生活圈为主题。旅游的景点分别是非常能反映古徽州的百姓生活习性的西递宏村,古徽州的商人的徽商故里屯溪老街,和古徽州官员的李鸿章的故居。西递宏村体现的是古徽州劳动人们的勤劳和智慧,徽商故里屯溪老街是古徽商诚实经商的作风和实力雄厚的标志,李鸿章故居代表的是徽州人的雄心壮志。百姓 商人 官员分别是古徽州的三个阶级, 这三者的事迹就是古徽州的的历史,这三者的生活就是古徽州的文化。从宏村到徽商故里,再到李鸿章的故居,看的不只是风景,品的不仅仅是美食,是古徽州的历史和文化。

二.对象

喜爱和想对安徽文化进一步了解的游客

三.线路及旅游日程安排

早上六半从合肥旅游汽车站坐车出发点11点到达宏村,11点半在宏村塔川秋韵客栈就餐品尝当地丑鳜鱼毛豆腐等特色美食。1点开始游览,2点半结束,2点半乘坐去往徽商故里----屯溪老街的汽车,下午四点半到达屯溪老街,开始游览屯溪老街。六点半结束,在黄山老街口客栈就餐和住宿。第二天早上7点半乘坐回合肥的汽车,11点半到达合肥,12点在李鸿章故居附近的天庭商务酒店就餐,2点钟开始游览李鸿章故居。4点半游览结束。

四.目的景点介绍

第一站.徽民----宏村

宏村,位于安徽省黄山西南麓,距黟县县城11公里,是古黟桃花源里一座奇特的牛形古村落,古取宏广发达之意,称为弘村。山因水青,水因山活,南宋绍兴年间,古宏村人为防火灌田,独运匠心开仿生学之先河,建造出堪称“中国一绝”的人工水系,围绕牛形做活了一篇水文章。九曲十弯的水圳是“牛肠”,傍泉眼挖掘的“月沼”是“牛胃”,“南湖”是“牛肚”,“牛肠”两旁民居为“牛身”,村中两个古树,白果树和红杨树是“牛角”。湖光山色与层楼叠院和谐共处,自然景观与人文内涵交相辉映,是宏村区别于其他民居建筑布局的特色,成为当今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一大奇迹。全村现完好保存明清民居140余幢,承志堂“三雕”精湛,富丽堂皇,被誉 为“民间故宫”。著名景点还有:南湖风光、南湖书院、月沼春晓、牛肠水圳、双溪映碧、亭前大树、雷岗夕照、树人堂、明代祠堂乐叙堂等。村周有闻名遐迩的雉山木雕楼、奇墅湖、塔川秋色、木坑竹海、万村明祠“爱敬堂”等景观。

第二站.徽商----屯溪老街

屯溪老街俗称老街。位于黄山市府所在地屯溪区中心,西起明建横江石拱大桥--镇海桥,东止牌坊碑记,全长1273米,宽4.8--7米。以徽州古民居建筑风格闻名。保存完好,店铺鳞次栉比,房屋檐口挑出80--100厘米,可避雨遮阳。这里全是马头墙、小青瓦、白粉墙;砖木结构的铺面,精巧玲珑的楼阁、镂刻精美的花纹图案,加上小门、大堂、天井、屋与屋之间的深窄小巷,错落别致,热闹繁华,显示了徽派建筑格局的古朴典雅,别有情趣。

“古代街”上设有茶楼、酒肆、书场、墨庄,古趣盎然,吸引了众多的中外游客前来观光、购物。 屯溪老街作为唯一的“国家历史保护街区”,每年吸引了近600万的国内外游客,老街的建筑群不仅延袭了宋代风格,同时也继承了徽州民居的传统建筑风格,规划布局,具有鲜明的徽派建筑特色:白粉墻,小青瓦,鳞次栉比的马头墻,淡雅古朴;建筑内雕梁画栋,徽派建筑砖、石、木三雕特色展现得淋滩尽致。街面建筑大都为 前店后坊,前店后仓,前店后住的格局,呈现出江南城镇古老的风姿.

第三站.徽官----李鸿章故居

李鸿章(1823-1901)字子黼,号少荃,安徽合肥人。是近代历史上一位颇具争议和个人魅力的晚清重臣。李鸿章故居位于淮河路中段,坐北朝南,气势宏伟,晚清建筑风格,占地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是合肥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名人故居。1998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安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9年9月27日正式对外开放。李家的祖先由江西迁来合肥的肥东,自李鸿章这一代起开始发迹。李鸿章兄弟六人,他排行第二,其余五人也身居高位,在当时非常地显赫。他们聚族而居,深宅大院可以覆盖淮河路中段的半条街,时称“李府半条街”。 李鸿章故居,仅为其中一部分,是典型的晚清江淮地区民居建筑,布局整齐,结构严谨,雕梁画栋,精美豪华,占地面积20xx平方米,由南向北依次分为大门、前厅、中厅,三进为二层阁楼,后两进楼下有回廊相通,楼上装有美人靠回廊相连,俗称走马楼,因供李氏家眷居住,又称“小姐楼”。故居复原陈列用大量的珍贵图片与实物展示了李鸿章风云变幻的一生,由这位极具争议性的人物身上,揭示了中国近代史上一段鲜为人知的苦难、曲折而又悲壮的历程。历经百年的风风雨雨,李府依然保留独有的风貌。改革开放后,合肥市政府对李鸿章故居采取保护措施,在原地修复重建,成为现在大家看到的模样,只是现存规模已不到原来的十二分之一。故居自南向北依次为门厅、过厅、中厅、小姐楼。

五. 预计经费(以十人计算)

车费50*2(合肥到黄山)+20(宏村到屯溪)

门票 15(李鸿章故居) 104(宏村 ) 屯溪老街免费 住食 150(大概)

六.注意事项及建议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湖北省旅游包车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038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道路客运企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保障道路旅游客运安全,维护旅行社和道路旅游客运企业的合法权益,给旅游者提供安全、舒适、优质的旅游客运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本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就旅游客运包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仅供甲方与乙方发生包车业务时使用。

本合同甲方应为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旅行社;乙方应为持有交通运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旅游客运经营资质的道路客运企业。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必须对旅游包车费用实行“公对公”统一结算。

(二)甲方签订合同后,必须提前 日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向乙方预订用车计划,包括所需车型、座位数、行驶路线、包车时间、接团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要求等,双方协商一致后,通过《旅游包车确认单》书面确认。

(三)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使用车辆,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如乙方提供的车辆不具备《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车辆定期安全检测合格单》,驾驶人员不具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或者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相关服务,并向乙方索取赔偿。

(五)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及目的地,甲方应游客要求需变更行程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在取得乙方同意后,协商变更后的包车费用。

(六)车辆行驶过程中,甲方应尊重和配合乙方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无故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按规定需要配备双班驾驶员的,必须同意乙方配备双班驾驶员。驾驶员(双班驾驶员)在执行甲方团队任务时所产生的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如有特殊情况另行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七)车辆使用中,导游或领队应在专用座位就座,并负有向游客宣传爱护车辆设施设备的义务和责任。出现人为损坏车辆设施设备时,应依法赔偿。

(八)发生争议或出现特殊情况时,应在旅游团行程结束后解决。甲方擅自终止、延误行程或终止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其与游客发生的纠纷,努力降低损失。由于甲方不协助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损失扩大的,甲方应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必须对旅游包车费用实行“公对公”统一结算。

(二)乙方在接到甲方《旅游包车确认单》后,应在 日内以书面方式确认,确认后一般不得变更。乙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照约定提供车辆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

(三)乙方应当遵守道路客运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必须持有具备包车和旅游客运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的车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车辆定期安全检测合格单》,必须喷贴全省道路旅游客运车辆统一标识和使用旅游客运车辆专段号牌,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和驾驶人信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督电话等事项,将驾驶员后排两个座位作为导游、领队专用座位,并注明“导游领队专座”字样,且配备行驶记录功能的GPS卫星定位装置;驾驶人员必须具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按规定需配备双班驾驶员的,必须配备双班驾驶员。

(四)乙方在按照双方确认的《旅游包车确认单》相关内容提供旅游包车客运服务时,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超过车辆限额搭载乘客、要求驾驶员超时驾驶等影响行车安全的要求;在条件许可和不损害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甲方提出的行程变更建议,相应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

(五)车辆运行过程中,乙方驾驶员应自觉守法遵规,不开违章车,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行驶、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做到着装整洁,用语礼貌,待客热忱,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并在旅游过程中配合导游工作,履行相关协助义务,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六)发生争议或出现特殊情况,应在旅游团行程结束后解决。乙方擅自终止、延误行程或终止履行合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乘客受到人身伤害时,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与甲方共同组织参与救援;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由乙方依法承担。

(八)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其与游客发生的纠纷,努力降低损失。由于乙方不协助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当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包车费用

(一)包车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并提供有效发票;甲乙双方各自保存订车单和结算单。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关包车费用主要有:

1.车辆租用费;

2.过路、过桥费;

3.停车费;

4.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的账号“公对公”转账结算包车费用。

(三)付款期限约定:

□每 月结算一次,结算月的最后一天为结算截至日期;

□每团结算一次,团队行程结束后 日内进行结算;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旅游包车过程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修理费、驾驶员违规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乙方有权解除当次旅游包车约定,甲方应承担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乙方支付约定包车费 %的违约金。

(二)甲方因实际团队人数与约定团队人数不符需要乙方另行安排车辆的,应当提前 小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双方重新协商用车标准及包车费用。如甲方未按期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或者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前款所述标准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行程延误,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用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经济损失。

(四)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车辆损坏或造成事故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已经投保的部份由保险金优先支付承担。

(五)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包车费用的,按照未支付金额每日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应付金额的30%)。

第七条 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配备车辆及驾驶员,且经甲方通知仍未在合理时间内到达的,甲方有权解除当次旅游包车约定,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约定包车费%的违约金。

(二)乙方提供车辆、驾驶员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被甲方拒绝的,乙方按前款约定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接团而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按约定车费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的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乙方应当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确实无法改正的,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所提供车辆租用价款的差额,并向甲方支付约定价款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超出违约金部分的经济损失。

(五)因乙方驾驶员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丢失、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赔偿数额按有关规定或协商解决;因车辆或驾驶员的原因引起团队游客投诉,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乙方车辆中途发生故障 小时内无法修复,造成旅游行程延误或无法执行的,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依照甲方与旅游者的合理诉求,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时提供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应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补救时所提供车辆租用价款的差额。乙方车辆中途甩团,造成旅游行程延误或无法执行的,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约定包车费 %的违约金。

第八条 突发事件处理

旅游行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致旅游者或者双方人员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应积极采取救治措施,必要时先行垫付经费或启动各自保险理赔,优先救助伤亡人员,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的,由乙方督促第三方共同采取积极救治措施,依事故责任认定书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事后由乙方负责向肇事者追索赔偿,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九条 责任免除

(一)遇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应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二)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述方式解决:

(一)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

(一)甲方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旅行社基本情况信息表》;

4.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证明;

5.旅行社责任保险证明;

6.银行账号;

7.业务经办人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二)乙方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道路旅游客运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

4.《在营旅游客运车辆台账》(台账中必须记录车辆型号、车牌号、营运证号、行驶证号等基本信息);

5.《在营旅游客运车辆驾驶员台账》(台账中必须记录驾驶员姓名、性别、驾驶证号、从业资格证号、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6.银行账号;

7.道路客运承运人保险证明;

8.业务经办人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后,如营运车辆及车辆驾驶员信息发生变化,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三)合同签订后,每趟(次)旅游包车业务通过《旅游包车确认单》予以确认。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对各自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以上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中明确的甲乙双方业务经办人的行为视为代表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磋商、确认及采取措施等符合合同目的的行为均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业务经办人有明确授权时依授权内容为准。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旅游局2024年工作计划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315 字

+ 加入清单

旅游局2018年工作计划

XX年全省旅游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旅游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树立问题导向,采取务实举措,进一步发挥全省整体生态化的核心优势和冬季冰雪游的特色优势这“两大优势”,在产品供给和产品营销这“两大方面”下功夫,在优化服务质量和强化市场监管这“两大焦点”加大力度,不断提升发展理念,完善相关政策,创新工作方式,增强内生动力,优化外部环境,拓宽发展空间,加快实现我省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大省的跨越。

为此,要重点抓好“七化”工作:

(一)精化产品供给,着力解决“不满足、不精致”的问题。组织开展新一轮全省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摸清全省旅游资源家底,为做好旅游产品供给奠定基础。要深入挖掘我省独特优势资源和品牌核心卖点,以改革创新精神,高起点、宽视野、大手笔编制好全省“”旅游总体规划和生态、冰雪两个专项规划。推进亚布力、五大连池、镜泊湖、北极村等重点旅游景区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对重点旅游市、县旅游规划编制指导,使省级顶层规划与市县具体规划有机衔接。全面实施全省文化旅游、界江旅游、乡村旅游、自驾游等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全省重点旅游产业项目建设,集中精力发展冬季和夏季旅游产品,突出抓好以旅游厕所以及旅游标识系统、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等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加快休闲度假产品建设,推动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和认定工作,加强避暑休闲旅游、候鸟养老旅游、养生度假旅游、医疗健康旅游等产品开发建设。完善重点产业项目政府投资带动和社会资金投向的“双重推进”机制,提升产业项目服务水平。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会同省财政厅对省旅游发展金支持项目进行检查。实施精品战略、品牌战略,本着指导、评定分开的原则,高标准搞好全省a级景区建设,在做优增量的同时提升存量,指导推动老景区改造完善、提档升级。推进旅游规划资质单位建设。抓好旅游招商。

(二)细化产品营销,着力解决“不知道、不便利”的问题。按照先吸引游客眼球“聚光”(局部定向)我省,再“聚焦”(具体定位)景区景点、线路的推介规律,开展以线上为主的旅游宣传营销。进一步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优化线路、景区等不同层级旅游产品组合,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加大线上旅游营销力度,利用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移动客户端、中青旅遨游网“黑龙江网络旅游体验馆”和中青旅入境旅游网站“黑龙江旅游目的地生活服务馆”、东北网、香港经济日报网站、光影视界网站、黑龙江旅游官网、携程、乐途以及俄罗斯、韩国知名旅游网站,全面宣传展示我省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构建线上旅游营销宣传体系。加大与中青旅合作力度,利用其专业优势,对我省国内外客源市场需求进行结构性分析,对产品策略及营销策略进行调整;做好北京、江苏、广州等国内主要客源地市场推广;做好黑龙江旅游微电影策划、拍摄、制作及推广工作;设计打造具有超高性价比的黑龙江夏季旅游爆款产品,利用电视购物展开集中促销。结合黑龙江旅游特色、品牌形象及社会热点,策划推广好“寻找最北人家”、“走向第一缕阳光升起的地方”等旅游主题事件。做好全省64个精华景区360度全景拍摄工作,并进行线上推广。做好传统媒体及户外广告宣传。举办光影视界发烧友旅游摄影大赛。围绕建设东部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深化对俄旅游合作。面向俄日韩、港澳台等传统客源市场和其他新兴客源市场,组织参加重点展览促销。丰富对俄旅游产品,在加快中医疗养、边境购物等传统旅游产品提档升级的基础上,与俄罗斯合作开发红色旅游、民族文化体验游和婚庆蜜月度假游产品。挖掘我省人文底蕴、历史积淀,创意制作好黑龙江旅游攻略、黑龙江旅游指南、黑龙江自助游手册、黑龙江冬夏旅游宣传折页、旅游消费提示宣传册、旅游地图、旅游u盘等宣传品。研究出台《黑龙江入省旅游包机和专列补贴暂行办法》,积极兑现奖励政策。按照节俭、有效、务实的原则,指导市地做好旅游节庆活动的组织举办,推动旅游节庆活动向品牌化、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积极协调开通香港至哈尔滨直航航班,争取我省再开通一个赴台自由行城市。推出省内精品自驾车旅游线路并组织相关旅游企业踏察线路,组织编制“自驾车旅游线路导引”手册,协调制发自驾游龙江“旅游护照”,搞好落地服务衔接。继续推动开展中俄自驾车旅游活动。

(三)优化服务质量,着力解决“不贴心、不细心”的问题。以推行旅游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加强现有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执行力度,扩大“吃住行游购娱”等重点领域旅游标准化覆盖率,增强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提升游客满意度。整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科研院所、技术机构等专业力量,设立“全省旅游标准化专家库”,建设“旅游服务标准化信息库”,编印“旅游标准化工作手册”。开展好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a级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复核工作。完成《滑雪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升级国标工作。研究出台《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和《导游行为规范与服务流程》等地方标准,举办旅行社产品设计大赛、导游服务技能大赛,提高旅行社和导游(领队)人员服务质量。引导旅游企业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提高旅游服务效率。开展边境游调研工作。积极推进导游体制改革。举办出境(边境)领队和旅游星级饭店星评员培训班。指导我省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县(饶河县)和试点企业(黑龙江天马国际旅行社)创建工作。认真履行假日办职能,做好以春节、国庆节为重点的假日旅游工作,保持全省假日旅游经济持续增长。增强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属地管理、一岗双责、突出重点”原则,严格落实各级旅游局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和旅游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完善旅游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增强旅游活动整体安全性。

(四)强化市场监管,着力解决“不放心、不舒心”的问题。深入贯彻《旅游法》,由省至县(市区)层层建立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实现旅游市场监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按照《黑龙江省XX年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行动方案》部署,联合公安、工商等涉旅职能部门,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黑社黑车黑导”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整治旅行社“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强制购物、擅自增加另行付费项目、虚假广告等欺诈行为,严格监管出境领队及导游人员服务行为,维护游客和旅行社合法权益。发挥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作用,提高社会监督质量。进一步规范旅游合同。完善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建立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采取行业通报、行政约谈等形式,及时曝光负面典型,发挥旅游者、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健全完善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城市一日游服务质量提升与专项治理活动,逐步建立一日游品质保障机制。加强旅游质监体系建设,完善12301旅游服务热线投诉系统,对各级旅游质监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全省旅游质监执法车辆、服装和标识。发挥协会作用,开展行业诚信自律监督检查活动。

(五)孵化市场主体,着力解决“不够大、不够强”的问题。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研究出台我省《关于扶持旅行社做大做强的若干意见》,对旅行社从自主外联接待入境旅游者、开展旅游包机(专列)、旅行社实行规模经营、旅行社等级评定等多方面给予奖励扶持。鼓励品牌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和旅游车船公司跨地区连锁经营,支持省内旅行社到省外、境外设立分社,有序合理地加大扩张的步伐。引导旅行社加强管理,注重细节,搞好企业品牌和文化建设,培养过硬团队。引导旅行社顺应趋势变化,密切与省内三大电信运营商和其他大型ota旅游电商的合作,以此开拓产品营销渠道,降低经营及推广成本,提升企业品牌。

(六)催化产业融合,着力解决“不联动、不协同”的问题。树立大旅游理念,搞好资源整合,加强部门联合,加快文化旅游时尚产业融合发展,打好生态牌、时尚牌,构建以时尚化生活为引领的休闲度假养生胜地,打造“生态美省、时尚名省、度假大省”。发挥我省资源优势,加强旅游业与农业、工业、林业、交通运输业等基础产业的功能性融合,促进农业旅游、工业旅游、森林旅游、高铁旅游等业态发展。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加强旅游业与会展、创意产业、商业、金融、影视、房地产等新兴服务业的拓展性融合,推进会展旅游、创意旅游、商务旅游、影视文化旅游、旅游地产等新业态发展。抓住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机遇,主动对接城镇规划部门,引入旅游理念、嵌入旅游元素、完善旅游功能,推动都市、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特色旅游发展。继续开展旅游商品调研和普查,建立完善黑龙江省旅游商品信息项目库,推出“黑龙江特色旅游必购系列商品”名录。组织参加和主办好各类重点旅游商品展会,筹备组建“黑龙江省旅游商品研发中心”,大力开发旅游商品,将旅游购物培育成新的旅游消费热点。推广黑龙江特色菜,在全省星级饭店、旅游饭店、定点餐馆普遍推出黑龙江特色菜品牌菜肴和品牌酒(水)、套餐宴席上地方特色冰冻水果盘。

(七)深化基础工作,着力解决“不扎实、不深厚”的问题。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争取,尽早出台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扶持政策。深入贯彻实施《旅游法》,启动《黑龙江省旅游条例》修订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开展重点课题调研。积极落实省政府“65条”政策措施。认真执行全省旅游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真实准确、深入细致地搞好总体分析、结构分析及案例分析,为细化旅游市场营销、研判发展形势、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精准的数据支撑。加快旅游信息化步伐,本着“一精、二便利、三有感染力的原则”,加快“黑龙江旅游官网”建设,构建旅游数据中心,做好信息数据整合,不断完善公共资讯服务,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旅游管理和旅游营销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旅游的智慧化、智能化。实施“人才强旅、科教兴旅”战略,推进旅游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力争实现导游年审网上公益培训、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做好新版导游资格考试教材组织编写,开展导游师资(考官)培训,做好援疆、援藏旅游培训工作。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培训班。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敬业、认真、合作、拼搏、奉献“五种精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作风优良、能打硬仗的旅游干部队伍。认真贯彻执行局机关学习工作例会、牵头负责、横向协调、表彰先进和督办落实等“五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以制理政、从严治政,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确保全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顺畅高效运转。筹备召开省旅游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旅游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3674 字

+ 加入清单

通用条款

第一条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重庆市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4.旅游者如属景点门票优惠对象(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学生等),在得到景点确认后,有权要求旅行社退还已支付的景点门票优惠部分票款。

5.有权拒绝旅行社安排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和其他自费项目。

(二)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资料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安排。

3.旅游活动中发生纠纷或安全事故,应当协助调查,配合旅游经营者防止损失扩大。

4.旅游者如属景区门票优惠对象,应主动出示相关有效证件。

(三)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

2.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四)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

2.提供的旅游车、游船应具备旅游客运资质。

3.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费用发票。

4.及时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生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二条 合同的变更

(一)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应退还旅游者或退回组团社。

(二)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下同)。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过半数以上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如无法达成过半数以上多数意见或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旅行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合同变更后,旅行社应将未发生的费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三)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应将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已发生的费用后退回旅游者。

第三条 旅行社转团

当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在旅行社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旅行社应按协议条款第四条第一款约定的时间及时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如未按约定时间及时通知旅游者的,还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

(二)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1.在出发的3日前(不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应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如因旅游者的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已为旅游者购买了游船票,旅游者应承担承运部门规定的退票费等船票损失。

2.在出发前的3日以内(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按第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三)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相关约定处理。

(四)旅游者在行程中擅自离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如因旅游者疾病等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旅行社应积极协助,妥善安排,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已发生的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旅游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旅游者的原因,旅游者在出发前3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承运部门规定的退票费和其他实际已发生的费用。

2.因不听从旅行社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或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过失,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并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二)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因旅行社的原因,旅行社在出发前3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并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旅行社全额退回已交的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3.旅行社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

4.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协议条款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

第一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出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具体集合时间__________________,集合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二)结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解散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三)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次行程游览景点共________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次行程舱位安排:特等舱__________人。一等舱__________人。二等舱__________人,其中上铺__________人,下铺__________人。三等舱,其中上铺_________人,下铺__________。其它舱位__________人,其中上铺__________人,下铺__________人。

第二条 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一)旅游者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二)保险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旅游费用与支付

(一)旅游费用(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代收费:游船票__________元;景区门票__________元;

保险费__________元;其__________它__________元。

2.综合服务费(按代收费总额的__________ 收取)__________元。

3.旅游费用总额(代收费+综合服务费)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4.旅游费用总额不含用餐、索道、缆车及游船上的其他费用。

(二)费用的支付

1.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2.旅游费用支付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一)旅行社最低成团人数:__________;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__________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二)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出团。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合同选填项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三)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旅游者签字(盖章):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签字(盖章):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故宫旅游心得体会小学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小学,全文共 446 字

+ 加入清单

送去了骄阳似火的夏天,赢来了金风送爽的秋季学期,回忆起我那快乐的暑假,在丽江游玩的美好时光,至今那幸福、微笑还荡漾在我的心房。

记得那一天,阳光明媚、万里无云,我们一家来到了丽江着名景点——丽江古城。

来到丽江古城,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棕褐色的一大一小的水车,走近一看,水车上的齿轮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扶栏俯瞰,小溪清澈见底,在阳光的照耀下,泛出点点金光。几只小鱼跃出湖面,打破了小溪的宁静,倒影随着微波一起一伏,形成了一幅流动的画。

纵深行进,周围竟没有一个垃圾桶,但街上却一尘不染,原来大家都有了环保的意识。古城里有许多外国友人,我时不时用一些带有中国味的英文向他们打招呼,常惹得爸妈哈哈大笑。古城里的房屋错落有致,一个挨着一个。那房屋不像摩天大厦的高大雄伟,是那样的矮小,却散发着古色古香的气息。在房屋里,摆着琳琅满目的旅游纪念品,让人挑得眼花缭乱。我买了一个代表丽江的娃娃,它张大嘴巴,双手合拢,像在欢迎我们呢!

丽江,你可知我对你的热恋,是你,让我度过一个快乐的暑假,是你让我梦萦魂牵。噢,丽江!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森林旅游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开提报告_开题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41 字

+ 加入清单

森林旅游面临主要问题对策研究开提报告

这篇森林旅游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开提报告的关键词是森林旅游,对策,报告,研究,问题,

选题依据:森林旅游是伴随20世纪70年代世界环境认识运动而迅速发展起来的,它是在不采伐、不破坏森林的条件下,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功能,是越来越受各国游客欢迎和重视的一种生活方式。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传统的观光旅游一统天下的局面已发生改变,越来越多的游客转向休闲、自由、经济的森林旅游。开展森林旅游,不仅有利于提高人们走进自然,欣赏自然的兴致,也有利于提高自然旅游在旅游业中的地位和赚取外汇的份额。在看到森林旅游发展前景较乐观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森林旅游业对环境造成的近期和远期的危害,森林旅游面临着森林旅游资源的粗放开发和盲目利用、森林旅游区生态环境系统失调、森林旅游区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

因此,我们应对森林旅游的真正内涵加以研究,结合我国的实际制订出森林旅游的法制法规和管理措施,充分认识到森林旅游是一种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与自然环境相和谐的旅游。我们也应处理好保护对象与森林旅游的关系,处理好保护区内群众关系,把握适度的开发速度,控制接待人数,增强环保意识,使森林旅游成为对旅游者进行生态教育的一所大学校,以此来保护我们的自然景观与文化遗产,使森林旅游业成为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产业。

可行性论述: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决好森林旅游所面临问题的对策,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是林业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程度,调整产业结构增强经济活力的重要措施,是尽快绿起来、活起来和富起来的重要手段。

因此,森林旅游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国内外经济热点问题。

相关手段和方法: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对比论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演绎分析等方法。主要通过图书查询;实地访谈;网上浏览等方法来收集资料。运用林业经济学、生态经济学、管理学、区域经济学等相关知识来撰写论文。

本论文拟分以下几个部分撰写: 第一部分:森林旅游的概述通过对森林旅游的现状,作用和地位及国内外森林旅游发展的现状的简单阐述来对森林旅游的概况作一个简要的叙述。第二部分:森林旅游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拟对森林旅游面临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原因进行剖析,通过对问题的剖析来达到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作用。同时介绍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第三部分:解决好森林旅游面临的问题的对策通过对森林旅游现存面临的主要问题的剖析来寻找并找到问题的根源所在,然后相应地采取解决问题的措施来对现存问题加以解决。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43 字

+ 加入清单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范文

市委组织部:

我县按照《中共长治市委组织部关于就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力量,深入三乡(镇)九村,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登门个别访谈、召开村级组织座谈会的形式,围绕《通知》安排的八项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了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经整理、分析、思考,形成如下调研报告,请审阅: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中央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始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而决定开展的一项党内集中教育活动。调研中,基层党员、干部、群众都非常拥护党中央的这次决定,认为这样的活动切实顺应当前形势、符合群众需求,并对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赞誉有加,同时也对第二批活动期望倍加,受访对象均真诚、实在地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和看法,经综合梳理,有如下六个方面。

一、落实总要求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内容明了、通俗易懂。要使第二批活动做到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高质量贯彻落实好这个总要求,是首要考虑的问题,建议如下:

1、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对于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的党员、干部持无所谓态度,认为这只是一种形式、是一次阶段性活动,不会下真力气去抓落实,因而也就不需要真正投入精力去完成,只需要过得去就可以了。针对类似问题,在活动前,应采取措施,下大力气抓好宣传造势工作,将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重要意义进行一次铺天盖地、入脑入心的宣传,让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党开展这次活动的强大决心,让他们摒弃侥幸心理、无所谓心态,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自觉按要求、按步骤,扎实开展好这次活动。

2、强化督查,从严整治。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制定专门的督查条例、处分规章,对开展不深、不力、不主动地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的督促措施督促其按要求开展。尤其是针对那些在活动中,故意回避矛盾、蜻蜓点水、敷衍了事,出现的“只照镜子,不正衣冠”、“洗澡不彻底”、“治病不去根”等态度不端、思想不正问题,更要严厉批评、坚决查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范文节选!

3、强化领导,表率带头。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一个党组织,活动开展的好不好,党组织书记等领导干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开展活动的质量,让他们树起榜样,作出表率。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要将党组织书记自身活动开展和抓党组织其他成员活动开展纳入党建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落实,强化党组织书记开展好活动的意识和责任,形成“书记带头、全体响应”的良好活动氛围。

4、强化手段,动真碰硬。真查问题、真改问题,不空喊口号、不隔靴搔痒。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坚决作出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坚决作出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坚决作出治理。处理问题时,该从严的就要从严,该从重的就要从重,切莫视而不见、心慈手软、姑息养奸,特别要做到一视同仁,不出现人情化、以功代罪等特殊情况。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旅游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43 字

+ 加入清单

2019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旅游局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旅游业提档升级和’2019中国菜花旅游节的举办等工作,认真筹备,有条不紊地推进落实各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上半年工作总结

景区提档升级工作进展顺利,景区土地流转基本到位,为景区全面启动提档升级工作奠定了基础。全市旅游总体规划和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规划开始启动。李中水上森林景区成功获评国家4A级旅游景区。’2019中国菜花旅游节成功举办。菜花旅游节期间节庆活动内容丰富,精彩纷呈,共举办了10项主要活动及一系列策应活动。景区内游人如织,场景火爆,盛况空前。据统计,’2019中国菜花旅游节共接待游客84万人次,同比增长5.5% ,实现旅游总收入5亿元,同比增长19%。2019年,通过立体化的宣传和扎实的营销基础工作,取得了各地旅游市场的大力支持。其中,北京、青岛开通了赏花旅游专列,上海及江苏、山东共30个地级市开通了旅游直通车,新开拓的安徽、河南、河北地区共7个地级市开通了旅游直通车。上海、山东旅游市场持续升温,自驾游数量大幅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旅游景区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我市主要的景区、李中水上森林景区、金东门等旅游资源在体制、机制上没有统一,国有、私营的体制、机制造成了在资源整合方面存在不足,在资源的发展道路上面临各自的难题,难以协调整合发展。

2、旅游业缺乏科学的总体规划。通过2019上半年旅游节的举办,规划的滞后的问题不断暴露,诸多旅游景点整体策划设计不合理,旅游交通、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和餐饮等基本配套设施不到位,旅游资源之间缺乏有效整合互动,乡村旅游景点缺乏科学有效的规划指导,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全市旅游产品的打造和资源的整合。

3、生态、文化旅游资源整体联动不够。我市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存在整体联动不够的问题。在管理体制上,文化景点划归文化部门管理,宗教文化景点划归民宗部门管理,在旅游规划、旅游宣传营销等诸多方面不能统筹运作,联动不够,无法形成整体旅游效应。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围绕全市旅游业转型升级,下半年,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充分发挥景区引擎作用。景区作为我市生态旅游发展中的核心,是西北部地区旅游发展的动力源泉。我们将加快景区提档升级步伐,着力编制好景区旅游规划,做好景区提升策划方案,向外拓展,整合平旺湖、观音山、百果园和农家乐形成联动效应。坚定不移地做好景区秋季万寿菊产品的种植工作,整合生态养殖和旅游资源,认真策划“金秋品蟹赏菊”旅游产品,编排水乡特色美食套餐,制定合理的优惠价格吸引游客提高人气,打造秋季旅游小高潮。同时,加强与其他旅游景点的联系,尤其是生态和文化旅游景点的互动,编制推出一日游、二日游旅游线路和套票政策,激励旅行社组团来兴。

2、认真做好全市旅游总体规划修编。旅游总体规划修编事关我市旅游发展总体走向,是旅游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本次旅游总体规划修编涵盖面广,主题区域功能定位明确,将对全市旅游发展格局产生巨大影响。下半年,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全市旅游主题区域布局,以科学、合理、特色、长远的原则认真修编全市旅游总体规划,推动全市旅游发展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落实各项工作,促进旅游业做大做强。

3、认真做好景区各项创建工作。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国家A级景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和自驾游基地等创建工作,认真组织郑板桥范仲淹纪念馆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积极推进沙沟古镇创建3A级旅游景区,推动李中水上森林景区创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和自驾游基地。

4、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随着S233省道和菜花大道连接线建成通车,市区至菜花景区道路更加畅通,连接线道路两侧植物群错落有致,景色怡人。下一步,我们将加快菜花大道建设,力争下半年全幅通车,同时,全面推进总投资1.3亿元的景区—李中水上森林景区连接线建设工程,并认真做好城区至景区、景区至大纵湖、李中水上森林至徐马荒连接线的概念性规划,逐步构建完善核心旅游区域交通大循环。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406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内地居民或者团体。

3、国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6、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7、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9、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国内旅游团队的行为。

10、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2、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3、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安排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旅游行程安排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项目(如有安排,旅行社应当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费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项目的价格、参加该另行付费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项目应当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和《另行付费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应急联络方式;

3、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行程单》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6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旅行社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签订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单》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7、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9、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变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7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扣除已发生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自费项目的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视同旅行社违约,旅行社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担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

3、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6、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

合计: 元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横县旅游局监督、投诉电话: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2024年钟山区“五一”小长假旅游接待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前台,全文共 2615 字

+ 加入清单

2020年钟山区五一”小长假旅游接待情况调研报告

今年“五一”小长假,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旅游市场秩序总体良好,无旅游安全事故和旅游投诉,实现了假日旅游安全、有序,旅游人员和旅游收入较快增涨。

一、基本情况

(一)旅游接待基本情况。汇总各地上报数据,“五一”小长假3天,经初步测算全区共接待游客42.5万人次,同比增长131%;实现旅游总收入0.78亿元,同比增长96%。

(二)旅游景区(点)接待情况。纳入全区监测的11家旅游景区(点)统计显示,接待游客在3万人次以上的景区有8家。其中,明湖湿地公园接待游客3.82万人次、凉都森林公园接待游客7.7万人次、凤池园接待游客4.35万人次、儿童乐园接待游客3.25万人次、白鹤公园接待游客4.86万人次、韭菜坪接待游客5.85万人次、三线博物馆接待游客4.1万人次、月照养生谷接待游客3.2万人次。

(三)旅游饭店接待情况。纳入监测的16家旅游饭店平均出租率为46%。其中,六盘水时代假日酒店(四星)出租率为40%、六盘水凤凰祥林大酒店(四星)出租率为43%、金三角大酒店(三星)出租率为39%、其他非星级酒店出租率为62%。

二、主要特点

(一)精心安排部署,假日旅游安全文明有序。4月28日,区委书记张涛针对小长假旅游安全、旅游服务质量、旅游接待、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城市管理、道路交通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就五一期间旅游工作进行了专门的安排部署。制发文件对钟山区“五一”期间相关工作作出安排,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到相关景区进行蹲点调研、指导旅游工作。5月1日—3日,区委书记张涛分别到韭菜坪景区、明湖湿地公园就景区工作进行蹲点调研、征询游客意见,研究钟山旅游景区建设工作;区政府区长王赟,副区长宋淑珍、黎家良、王厚源分别到韭菜坪、凉都森林公园、三线博物馆、月照养生谷、大河现代农业观光园区进行蹲点调研。假日期间,全区涉旅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交通保畅、环境整治、社会秩序、文明管理等方面取得不错成绩,相关单位严格遵守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各旅游服务接待单位和旅游从业人员全力保障,做好服务,确保“五一”假日旅游安全文明有序、假日旅游工作平稳高效运转。

(二)旅游氛围更加浓厚,乡村休闲游、农家乐成热点。伴随韭菜坪、月照养生谷、明湖湿地等景区旅游基础设施的完善,接待能力的不断提高,宣传力度的加大,钟山旅游的知名度不断提升。贵阳、重庆、四川、云南等游客到钟山区旅游的人数不断增加。非本市到钟山旅游人数超过4905人,其中乌克兰等外籍游客8人。“五一”期间,全区围绕完善景区接待设施,提高旅游文化内涵,增加旅游体验活动等内容,推出了韭菜坪露营大会、月照养生谷体验农家乡村采摘体验活动,在三线建设博物馆、月照养生谷开展弘扬三线精神助推凉都旅游文艺演出等活动,展现出新形象、彰显了新魅力,吸引了众多游客住下来、坐下来、静下来。这些精彩纷呈的活动,丰富了假日旅游市场。

(三)省市媒体关注度提升。“五一”期间,省市新闻媒体纷纷关注该区“五一”小长假旅游动态,及时、准确、全方位、高密度宣传报道,充分营造假日旅游氛围。5月1—3日,贵州新闻联播、乌蒙新报等省内主流网络媒体对钟山旅游进行了报道、转载。

三、存在问题

今年“五一”小长假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但同时也暴露出不足。

(一)旅游公共设施欠缺。尤其在自驾自助游客的迅猛增长和游客集中爆发式涌入情况下,旅游景区停车场、公厕、旅游接待等难以满足需要。

(二)旅游市场活力不足。每个景区、景点人流量都在大幅度的增加,但市场活力不足,将游客、人流量转换为旅游收入的力度不大、将旅游变为当地群众增收致富的手段方法不多。

(三)景区活动内容不丰富。绝大部分景区还停留的看山、看水、踏青,游客到景区参与的活动项目较少。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该区将按照省旅游工作会议及市旅委的有关指示要求,以打造国际标准旅游休闲目的地城市为目标,立足全区旅游特色和优势,确保在项目建设、服务功能、市场秩序、旅游营销、乡村旅游五个方面有新的突破。力争旅游总收入较上年增长30%以上。为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做好顶层设计。多方征求意见,结合国务院进一步发展旅游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市旅游发展趋势,编制好钟山区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切实推进专题旅游规划编制工作,重点配合梅花山管委会做好梅花山景区的规划编制。

(二)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发挥部门职能,积极协助做好重点涉旅项目建设的服务工作,努力推动梅花山滑雪场、水城古镇、彝人佬镇等项目开发工作有新进展,力争将梅花山景区的开发建设作为钟山区旅游的引爆点,真正实现“夏来避暑,冬来滑雪”的目标。协助月照养生谷、大河农旅一体化观光园、韭菜坪景区乡村旅游环境的标准化建设,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政策支持,将该区的农家乐及乡村旅社做成精品。

(三)切实抓好旅游景区提升工程。指导并协助韭菜坪景区、贵州三线建设博物馆做好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申报工作,指导水钢工业旅游申报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

(四)全面提升乡村旅游品质。导社会资金发展乡村旅游,指导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农家乐,引导推动条件成熟的农家乐点争创各类品牌,力争星级以上农家乐及乡村旅社达到40家。

(五)以活动为平台多方位宣传钟山。利用今年的国际马拉松赛事、生态文明贵阳会议六盘水分会场等系列活动,重点在活动中植入旅游元素,借力强势推介钟山。积极指导景区做好各类节庆促销活动,不断做旺景区人气。创新推出一批旅游节庆,力争在韭菜坪举办一个大型乡村旅游节庆,借助梅花山景区滑雪场、自行车赛道等新开工旅游项目,举办大型赛事,以提高景区知名度,不断丰富该区旅游节庆活动。推出钟山旅游app及微信平台,全方位,多视角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的宣传推介钟山。

(六)创新旅游营销机制。针对当前该区旅游宣传促销存在经费短缺、人员不足等多方面制约,探索尝试成立钟山旅游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营销机制,充分有效地发挥政府在市场营销中的主导作用和旅游企业的基础作用,集中资金做大宣传、大活动,形成宣传营销合力,重点组织举办好1次以上区外旅游推介活动。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促进景点景区、宾馆饭店、旅行社的合作,走同业合力、异业联盟的整合营销方法,共同拓展客源。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县文物旅游局促进股2024年工作总结_年终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048 字

+ 加入清单

文物旅游促进股2015年工作总结

XX年,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其他股室同志的大力支持、通力配合下,旅游促进股从安全生产、宣传推介、节庆活动、旅游统计、教育培训、行业管理、咨询投诉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并配合其他股室、相关单位完成了有关工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安全检查,杜绝安全事故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实施细则》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我们从年初开始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一是年初成立了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XX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下发了《关于建立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与各涉旅企业、单位签订了《XX年文物旅游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在春节、“两节”和“五一”、“十一”黄金周等重大节庆活动前精心做好假日旅游各项安排,会同公安、工商、经贸、食药监、质监等相关单位依法对景区、酒店、旅行社、农家乐、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和发现的隐患,确保吃、住、行、游、购、娱各个旅游环节安全有序。三是做好午子山春节安全保卫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协调会,对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了责任,春节期间坚持在午子山值班,各相关单位落实了安全责任人员确保了景区春节期间的游览秩序和安全;四是深入开展旅游行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6月20日到9月20日对全县旅游行业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指导樱桃沟和午子山做好国家安全生产总局来我县安全检查迎检工作,没有发生一起旅游安全事故。五是按照市旅游局和县安委会的要求,积极开展“打非治违”知识竞赛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6月9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有利契机,通过制作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平安生活”的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应急科普知识等;六是指导做好景区防胡蜂工作,樱桃沟景区摘除蜂巢26个,午子山景区摘除蜂巢3个。七是认真落实景区防火工作,实地检查指导,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人员和景区巡查制度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八是制定了《xx县文物旅游局地震应急预案》,督查并指导各涉旅单位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应急预案,指导景区、星级酒店开展了消防救援、火场逃生应急演练;九是从年初第一周开始,每周向县安委会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管理走向制度化、常规化;十是我局在节假日期间严格带班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专人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坚持24小时值班。全年未发生任何旅游安全事故。

二、 积极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提升我县旅游人气

1、做好宣传工作日常事务。一是年初成立了宣传工作领导机构,根据市文旅局和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制订了《XX年文物旅游宣传计划》;二是在5月18日“世界博物馆日”和5月19日“中国旅游日”分别开展了宣传活动。

2、坚持网络宣传营销。一是更新了县政府网站旅游板块中的部分内容,二是对县旅游局“信息公开”板块进行日常维护;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同程网”、“樱桃沟旅游网”的宣传、营销合作,与“同程网”和“樱桃沟旅游网”重新签订了合作协议,并在网上发布旅游相关信息,拓展信息覆盖面,加大宣传力度。

3、积极组织参与大型节庆活动。一是积极组织参与“相约樱花”大型采风活动、“中国最美油菜花海”分会场活动。在樱桃沟景区休闲长廊举办了书法摄影作品展示,并邀请县内外书法、绘画名家挥毫泼墨现场献艺。二是举办了“XX年问道午子·祈福茶乡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组织了“问道午子·祈福茶乡”活动启动仪式、“千人登山活动”、“百人太极拳表演”、省市书画名家作品展和现场采风献艺活动、堰口镇重点项目推介、“祈福迎祥”大型法事活动;三是承办了“中国绿茶产业发展促进会”。完成了制定活动方案、邀请茶叶专家、接待来宾、组织实施研讨会、布置会场、会仪服务等全部环节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绿茶产业的发展,以节会促宣传,提升茶产业和旅游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积极做好外宣促销工作。一是在十天高速公路xx县境内的马踪滩、王家山、史家湾、二里桥头(南北各1面)、桐车坝、和平村共设立大型广告牌7面;在湖北十堰市茅箭区朝阳路与人民路交汇处设立大型广告宣传片1面,宣传旅游新产品、新形象;二是编辑印制了《走进》旅游指南5000份,重印了旅游交通地图和宣传折页各份;三是安排午子山景区参加了“陕西春季旅游营销大会”;四是派人参加了“北京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五是积极筹备并组团参加了“第六届陕西旅游商品博览会”,并荣获“最佳组织奖”;六是组团参加了“汉中市《旅游法》电视知识大奖赛”,并荣获优秀奖。通过这些宣传营销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我县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了旅游新形象。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国内旅游一日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46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旅行社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旅行社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之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3.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旅游车辆、驾驶员或导游员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行社在行程中弃置旅游者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并承担弃置期间给旅游者造成的必要的住宿费、餐饮费、返回交通费等实际损失。

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行社违反合同包车游约定安排合车游的,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出发前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6.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旅游者在其指定的购物场所购物或以参观等形式变相安排购物(合同中明示景点含购物场所的除外)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安排或强迫一次,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旅游者要求退货的,旅行社应自旅游者向其交付货物之日起三日内承担退货责任。

7.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另行付费项目价款。

8.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应退还旅游者相应旅游费用(约定旅游服务项目未完成时间÷总游览时间×旅游费用总额),并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9.旅行社出现其他《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规定的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依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旅游者

1.旅游者不按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实际发生的费用与违约金总计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

3.旅游者在行程中解除合同或者擅自脱离旅游团队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

因此造成旅行社其他经济损失的,旅游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违反合同约定妨碍旅游,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游者采取拖延行程等不正当方式解决争议,妨碍旅游、造成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旅游者其他过错行为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按下述情况处理:1.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有权解除合同。

未实际发生费用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已实际发生费用的,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剩余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安置措施。

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回出发地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甲方:

乙方:

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吴江市散客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652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以下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 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委托内容与标准

一、 委托内容与标准 委 托 项 1. 目 用 √ 2. 选择 3. 代订国内国际飞机票 代订出境签证 代订国内国际保险 4. 5. 6.提供导游服务 提供国内国际酒店住宿 提供租车业务

二、 特别注意事项约定

1、 乙方应在甲方委托服务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委托服务事项之外 甲方所发生的问题,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为避免甲方的人身财产损失,乙方推荐甲方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三、其他约定

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在处理甲方委托服务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 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3、乙方可以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但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 可以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西城区法院提 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确认以本协议为准,之前协议作废。传真件拥有法律效力。确认以本协议为准,之前协议作废。传真件拥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盖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旅游局班子述职报告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42 字

+ 加入清单

旅游班子述职报告

今年是旅游发展史上及为不平凡的一年,整个旅游行业面临着“创优”迎检、旅游行风评议、国债项目的策划争取和举办中西部旅游交易会等四件大事的考验。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局党组一班人始终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指导思想,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促进发展”的总体思路,把四件大事的完成与加强景区建设、强化宣传促销、规范行业管理等有机结合,实现了“创优”高分入围、“行评”顺利过关、生态项目如期申报、“交易会”硕果空前的目标,有力地推动了襄樊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全年接待游客总量将达到694.8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8.1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2%和40.3%。其中,接待海外旅游者首次突破万人次大关,达到1.049万人次,实现旅游外汇收入281.26万美元,创历史新高,出色地、圆满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凝聚搞好全年旅游工作的整体合力

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贯穿整个旅游工作的一根红线,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局党组一班人及全局工作人员的政治水平、政策水平和搞好本职工作的能力,为创造性地做好旅游工作注入强大精神动力。第一,不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坚持把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以及省、市会议精神、旅游政策法规等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全面学习,认真消化。通过学习,一方面,加深了对做好旅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另一方面,使全局干部掌握了从事旅游工作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提高了工作效率,打牢了思想业务基础。第二,大力开展党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形成整体合力。以贯彻落实市委开展的“三争”活动为契机,坚持周四政治学习日制度,在全局广泛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性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八种意识”的大讨论,增强了全局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使全局上下时刻做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同市委、市政府在思想上合拍、工作上协调、行动上一致,从而凝聚了一心一意搞建设,全心全意谋发展的统一意志,调动了全局上下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全年工作的如期完成。

二、发挥职能作用,开创旅游工作新局面

牢牢把握发展主题,坚持把加快旅游经济发展作为全年旅游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抓住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突破,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是完成了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市旅游局在人手少、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创新思路,团结拼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经过多方努力,在全国集中精力整顿市场暂停“创优”验收的情况下,我们把全国原定九月份的验收提前到五月份,成为XX年全国唯一一家通过国家验收的城市,并且以全国同类城市名列前茅的高分887分入围。(“优秀城市”的总分为1000分,地级市入围底线为750分,市政府要求我市以850分的高分入围。经过艰苦努力,我市实现超高分入围,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国家旅游局的好评)

二是出色地完成了旅游交易会。主要从两个途径来完成市政府交办的任务:一是邀请北京、上海、广东等远程大市的40多家旅行社在来樊踏线考察,对外推介襄樊旅游产品,签订意向合同50多份,约定来樊游客数万余人次,预期完成旅游收入多万元;二是在诸葛亮广场举办旅游会展区,组织全市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和旅行社共46个单位制作高档次的展板,在广场搭建规模宏大、新颖壮观的展区,并搭建高规格的舞台向观众展示旅游行业的工装表演及地方特色的文艺演出。“节会”期间,旅游展区共接待数十万人次参观,成为最受群众青睐的展区。在“节会”闭幕式上赵成霖市长给予“最大亮点”的评价。整个“节会”实现旅游收入5028万元,大大超过预期目标,出色地完成了政府下达的全部任务。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2024年上海市统计局调查报告显示:市民出境旅游首选欧洲日韩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统计,旅游,全文共 705 字

+ 加入清单

2019年上海市统计调查报告显示市民出境旅游首选欧洲日韩

“五一”前夕,上海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4月23日发布调查报告显示,上海市民出境游意愿升温,自由行方式最受市民青睐,欧洲则成为市民出境旅游首选目的地。

近半市民出境游选择自由行

本次调查通过12340社情民意调查专线,采用随机抽样原则,获得成功样本份。调查结果显示,26.1%的市民表示今年有出境旅游的计划与设想,71.4%没有出境游意愿,另有2.5%表示不确定。当问及有出境游意愿的市民选择何种旅游方式时,45.7%选择自由行,比例最高,36.9%选择随团旅游。自由行受青睐主要是因为其相对其他方式在时间、行程游览上完全由游客自主决定,更为随意。

欧洲、日韩、东南亚受追捧

当问及市民出境旅游最想去的旅游目的地时,除30.8%的市民表示没有考虑或不确定具体地方,其他则首选西欧、北欧等国家,占比达15.7%,其次为日韩,占比14.5%,排在第三位的是东南亚国家,占比11.3%。欧洲国家和日韩受追捧主要与人民币汇率升值、购物免税及护照签证条件放宽等一系列利好因素有关。

48.5%市民建议建不文明档案

随着出境游人数快速增加,境外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和旅游安全问题,正在引起广泛关注。本次调查中,市民认为乱扔垃圾、大声喧哗和无视禁烟标志吸烟,在境外旅游不文明行为中排名前三。53.7%的市民认为对不文明行为应该加强正面宣传,48.5%则认为应坚决严惩不文明行为和建立游客不文明档案。

调查中,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和不擅自脱团离团是市民认为最重要的措施,选择比例均为55%。对于旅游中财产安全防范,71%的市民认为不应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其中青年人的比重显著高于老年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佛山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71 字

+ 加入清单

佛山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共2页,当前第2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旅游局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全文共 2945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交流锻炼千人计划”的统一安排,本人从20xx年8月至今挂任xx县xx镇党委副书记。挂职期间,根据镇党委分工,主要负责被征地农民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协管政法、综治、党务、土地工作。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梧州市委组织部、xx县委组织部领导的指导、关心和帮助下,在xx县xx镇书记、镇长及班子成员、全镇干部职工的通力协作和密切配合及热情帮助下,珍惜机遇,虚心学习,勤于历练,勇于创新,在各方面得到了较全面的学习锻炼和提高,感受很深,收获很多。现将本人一年来挂职锻炼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转变角色,提高自身素质。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基层工作实践中加深理解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内涵和精神实质,用心向基层领导学习,虚心向基层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既是区直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首要任务和目标,更是进一步强化自身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提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作为一名在区直机关工作的干部,我深深感到,只有充分利用在基层挂职锻炼这个难得的机会,加强各方面学习,才能更全面更深入地理解把握国家的系列方针政策,才能转换好新角色,适应好新环境,履行好新职责。一年来,结合本职工作实际,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xx县“两会”精神,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党性锻炼,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结合业务工作,加强对国家培训就业、社会保障、支农惠农、征地拆迁以及治安法、村民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在具体工作中,为尽快实现角色转换,我首先查阅有关资料,熟悉把握xx镇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并积极主动向镇里领导和同志们请教,虚心学习他们的工作经验和领导方法,甘当小学生,谦虚谨慎,不耻下问,始终摆正自己的位臵,努力搞好自己角色定位,不缺位,不越位。在初步熟悉镇里的主要工作内容和特点后,我从工作内容、工作对象、工作方式、工作过程、工作重点等多个方面与原来的工作进行了对比分析,明确了自己应从过去业务工作为主转向现在综合管理协调为主。同时,为了尽快熟悉和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人文环境,我主动积极地与镇领导、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多接触、多交流,加深彼此之间的印象和了解,熟悉乡镇村工作运转机制,熟悉负责和协助分管工作主要业务和工作特点,使自己能够尽快融入镇党委、政府工作氛围之中。总之,通过加强学习,积极适应角色转换,自身理论水平和工作实践能力得到提高。

二、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多办实事好事。根据镇党委分工,我主要负责被征地农民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协管政法、综3治、党务、土地工作。同时,根据梧州市、xx县旅游业发展的特点和现状实际以及原单位的优势条件,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积极抓好我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县被征地农民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苍政发[20xx]75号)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开展我镇都坎村、恩义村、林水村、四合村等村有关被征地农民确认申报、资料收集、审核和数据录入工作。至8月中旬,已为我镇符合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共20xx人办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缴费档次计算,为被征地农民争取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经费195500元。

下一步还将为我镇所有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办理并购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效推进,妥善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有利于消除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全县“项目攻坚年”、“服务企业年”、“园区建设(招商)年”活动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协助推进市县旅游产业发展。能发挥对旅游工作熟悉优秀,协助和配合梧州市旅游局、xx县旅游局做好对上协调沟通、项目经费落实工作,积极参与梧州市旅游局组织的宝石节旅游嘉年华、星级饭店评定、A级景区评定、旅游安全检查、导游资格考试、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和旅游资源调查等工作。

1、争取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首设梧州考区。为突出梧州作为旅游客源地和集散地优势,节省梧州考区考生考试成本,更好地培育培养导游等旅游专业实用型人才,积极争取自治区旅游局有关处室支持,从20xx年起,在梧州首次设立了广西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点。这是梧州继南宁、桂林、柳州、北海之后首次成为广西第五个考区。为做好考区工作,确保首次考试不出差错和问题。我全程参与相关工作,从考区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流程、考点考场布臵、考试监督检查等加强指导、亲手帮教,确保了首次导游考试在梧州成功举行;

2、加大支持“农家乐”等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党校等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农村党员大培训的意见》(桂组通字[20xx]154号)和梧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送培训下基层促发展”活动的通知》(梧组通字﹝20xx﹞74号)精神,争取到经费2万多元,积极协助梧州市旅游局在藤县石表山景区开展“农家乐”旅游从业人员和在xx镇举办的“送培训下基层促发展”乡村旅游培训班,在培训师资和经费上给予重点支持;

3、积极指导申报和联系协调有关项目和资金。经过项目单位积极争取和本人的努力,20xx以来落实自治区旅游局扶持梧州市旅游集散中心(落户xx镇)、苍海旅游项目和李济深故居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项目3个,已实际到位资金110万元,其它项目和资金也正在努力争取和紧密跟踪。

三是协助做好自治区重点工程长州水利枢纽三线四线船闸下小河弃土场恢复施工工作。长洲水利枢纽三线四线船闸工程下小河弃土场用地为我镇林水村、都坎村集体用地,由于受种种因素影响,该弃土场一直无法投入使用,导致土石方开挖无弃土场填放,工程施工一度陷入停滞状态。根据xx县统一安排和部署,积极做好重点人员帮教工作,在工作中克服困难、增强责任、动之以情、晓知以理,确保了重点帮教人员思想稳定,确保了下小河弃土场恢复施工并投入使用。

三、加强养成,严格要求,坚持廉政勤政。

挂职期间,我始终坚持勤俭朴实的工作和生活作风,克服远离家庭和亲人病故等带来的系列困难和不便,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树立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能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积极参加“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创先争优”活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作风养成,严格要求自己,主动服务基层,工作中遵章守纪、廉洁自律,没有发生违规违纪的行为和问题。

一年来,我虽然在思想认识、工作能力等方面得到了升华和提高,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深入基层的时间还不够,特别是挂职以来,对基层工作的了解度、适应基层工作的能力水平、主动工作的意识仍有较大差距。挂职锻炼期间,由于派出单位重大任务较多、人手少,我经常被抽回派出单位工作,但是我都能克服困难,服从大局、兼顾好两边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克服缺点和不足,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能力,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狠抓落实,为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