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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三坡旅游路线攻略【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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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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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国籍

出境证件号

身体状况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由 出 境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出境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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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南通旅游资源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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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长江一路蜿蜒在入海口两岸筑起了两座美丽的城市,南边的是上海,北边的叫南通。我们说南通比不上上海的繁荣,上海却是不比起南通的秀丽。

1.调查旅游环境

南通位于江苏省东部,长江入海口北岸,东濒黄海,面向上海与苏州、无锡、常州,背依广袤的苏北平原、素有“江海门户”之称。现辖四市、二县、三区,辖区总面积8001平方公里,人口785万。

南通江风海韵,风光绮丽。这样一个城市注定着它的旅游资源也蒙上了多样的色彩。约莫数一数,蜿蜒30华里的濠河环抱全城,形同葫芦,宛如珠链,被誉为南通城的“翡翠项链”。市区南郊的狼山风景区是江苏六大自然风景区之一、国家4A级旅游区,区内有千年古刹广教寺、鉴真东渡出海遗址、骆宾王衣冠冢、康熙御书亭、葵竹山房等文物古迹;海安青墩新石器文化遗址;如皋冒辟疆、董小宛故居、水绘园、定慧寺;如东海上迪斯科;通州戏剧古镇石港;海门蛎蚜山;启东圆陀角。人文、休闲、生态皆囊括其中。

南通位于发达的江浙沪旅游区,又可以得到上海等大城市客源市场辐射,因而客源市场腹地广阔。但是由于区域旅游形象尚未完全确立、交通条件尚未完全改善、旅游项目偏少偏小,这一市场效应尚难全部显现。

南通市入境旅游市场接待数量小,所占比重低;入境旅游市场主要是东南亚和欧美市场;海外旅游者以商务客人为主,在南通停留时间较长,未来市场份额可以进一步扩大。国内旅游是南通旅游业的主体,主要分布在江苏及周边的上海、浙江等省市,游客来通旅游的目的主要是观光、度假游客、探亲访友,目前南通国内旅游发展尚未成熟,市场开发不够,国内旅游市场发展仍有较大的潜力。

2. 旅游资源SWOT分析

优势:南通市江海自然与文化旅游资源有一定的优势,近代、博物、宗教、长寿等文化独具特色;位处我国最大的客源地长三角,市场优势十分明显;狼山、濠河、海上迪斯科等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较为发达区域经济和良好的旅游发展的社会环境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劣势:海滨自然景观美感度较低,适游期短,可观赏性较差;沿江旅游开发受工业和港口项目影响较多,且较为分散;长寿现象、名人文化等众多资源载体不足,较难转化为物质性旅游产品;景点、景区知名度较低、拳头产品少,产品的包装与宣传不够,市场占有率较低;城市旅游的主导功能不突出,认可度较低;产业结构比较单一,购物、娱乐收入所占比重较低;专业人才相对匮乏,旅游体制改革相对滞后。 机遇:南通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和国际化上海都市圈的构建与世博会的举办,世界大城市带论坛项目的启动,将使南通旅游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不断优化的交通环境,必将极大改善南通旅游的可进入性;全省建设旅游强省的宏观环境和高度重视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取向给旅游发展提供了全新的发展空间。 威胁:与长三角连接后将直接面对周边旅游地的激烈竞争,成为南通旅游最大的威胁;市域内部分旅游项目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和同质化竞争,影响了整体形象和综合效益;旅游产业结构不够完善,旅游体制和机制不顺,影响了旅游业的协调发展和整体水平的提高。

3. 旅游资源基本类型

归纳分为六类: 3.1历史性

悠然信步在南通,以清末状元张謇为代表的近代南通人开风气之先,创造性地开展城市建设,使南通成为中国人最早按照先进理念规划和建设的城市典范,15个全国第一造就了“中国近代第一城”的美称。这里是一个巨大的博物馆,丰厚的文化底蕴让您品味无穷。

南通博物苑位于南通城东南濠河之滨,是中国人创办的第一座博物馆,由我国近代著名爱国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于192019年创办。它融中国古代园囿与近代博物馆于一体,是一座“园馆一体”的城市园林式综合性博物馆,在中国博物馆发展史上具有开风气之先的意义。交通便利,景色宜人,历史建筑别具特色,苑藏文物丰富,文化底蕴深厚,是人们参观、学习、游览、休闲的理想场所。

南通博物苑坐落在濠河之滨,就像历史揉在水中,源远流长。

南通的历史都重现在一座座博物馆之中了。博物馆有: 南通风筝博物馆、纺织博物馆 蓝印花布艺术馆、 给水技术博物馆、 张謇纪念馆 、南通民间艺术馆 、南通建筑博物馆、海安博物馆和个簃艺术馆 ,可见南通旅游历史的厚重性。

3.2江海性

追江赶海。南通是长江入海前的最后一个驿站。漫长的江海岸线使南通具有滨江临海城市的迷人神韵。南通有稀有淡水鱼类127种,是鳗鱼、长江水系中华绒鳖、蟹苗种的天然产区;有近海鱼类130多种,贝类资源蕴藏量达8万吨以上,“天下第一鲜”文蛤的出产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二。吕四渔场为全国四大渔场之一,盛产带鱼、鲳鱼、大黄鱼、小黄鱼、梭子蟹等水产品。

位于入海口北端的圆陀角风景区,是中国最早升起太阳的地方。南通的海滩平展开阔,一望无际,潮退了,可以赶海去,赤脚踩在松软的滩涂上,一只只鲜活的文蛤从脚边冒出来,随手捡起,兴奋之极,这就是名闻遐迩的旅游项目——海上迪斯科。

另外不得不说的就是南通一大代表之一的濠河,她原是南通的护城河,史载“城成即有河”,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千百年来,她担负着防御、排涝、运输和饮用的重任,被称为“人身脉络”。而宽窄有序的水面,清澈的水流,迂回荡漾,鸥飞鱼翔的自然美景,又被誉为城市的“翡翠项链”曲水回环,绕城而流,景观丰富,林木葱郁。南通市民一向有爱河的传统,历代多加修葺,亭台桥榭掩映其间,画舫游艇荡漾水中,更增添了濠河迷人的风情。乘船游览濠河,您可以领略到城在水中坐、人在画中游的美妙意境。特别是濠河夜色,流光溢彩,两岸灯火辉映,树影婆娑,水上桨声灯影,乐声阵阵,泛舟景深处,如梦如幻,处处洋溢着浪漫的气息,定令您沉醉其中。

3.3佛法性

初来南通,就发现这里民风似乎比较注重礼佛。因此拜佛求神也成了游客来南通的一定目的,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狼山。

南通狼山则是由海溯江的第一座名山,被称为江海第一山。南通的山不高,也就100多米。但山不在高,有仙则名。狼山是佛教西方三圣之一的大势至菩萨的道场,山上还供奉着惟一身披龙袍的大圣菩萨,这里终年香火旺盛,游人如织,因此,狼山位列佛教八小名山之首。登临狼山,看大江东去,巨桥横跨,百舸争流,水天一色,心念高远,仙山圣境之旅,定令您心想事成。

也许是人比较虔诚,南通是还是长寿之乡,是中国长寿人口比例最高的城市,百岁老人的人口比例超过了国际标准的2倍多,全市共有百岁以上老人600多位,长寿现象受到世界关注。

游览东方大寿星园感悟健康的奥秘,也是南通一大旅游资源。

3.4文化性

南通人杰地灵,历史悠久。据古文化遗址考证,远在5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期,境内海安青墩地区就有原始氏族部落繁衍生息。南通人文荟萃,名贤辈出,范仲淹、王安石、米芾、文天祥等诸多名家在南通留下传世之作和轶闻逸事。三国名臣吕岱、宋代杰出教育家胡瑗、明代名医陈实功、清代"扬州八怪"之一的李方膺、清末状元张謇等名人为南通历史增色添彩。南通的传统民间艺术品有通派风筝、通派盆景、沈绣、剪纸、扎染、蓝印花布、红木雕刻、启东版画等。

明末四公子之一的冒辟疆与秦淮八艳之一的董小宛的故居-——水绘园,是徽派园林孤本的代名词,在那里他们演绎了浪漫的爱情故事,被称为东方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到南通观赏水绘园,感受才子佳人的美丽故事,品位徽派文化,品尝董小宛亲手创制的董糖,定令您遐思无限。

南通是著名的教育之乡,基础教育、素质教育全国领先。南通是著名的体育之乡,目前已有14位世界冠军和奥运冠军共为祖国夺得50枚金牌,居全国地级市之首,被誉为“世界冠军的摇篮”。南通是著名的建筑之乡,建筑铁军共获得中国建筑业最高奖——鲁班奖38项,居全国地级市之首。

3.5生态性

南通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是一个自然风景占多的城市,因此南通旅游显的特别的悠闲,有回归自然的感觉,加上现在南通也致力于休闲度假的开发,因此南通旅游有其一定的生态性。

比如蛎岈山生态旅游 ,东灶港蛎岈山在海门市东灶港东北方向4海里的黄海中,是一个天然两栖生物岛,它潮涨为礁,潮落为岛,平均高出海平面4.5米,岛上资源丰富,别有天地,尤以盛产牡蛎而闻名,故称蛎岈山。蛎岈山生态旅游航线已开通,首推旅游项目有:渔港风光游览、海上休闲、蛎岈奇山观赏、海上观日出、滩涂采集、捕海洋生物,坐骡马彩车等。

还有快活林山庄,是一个以“汇聚沙地文化,展示乡村风情”为发展主题,集旅游观光休闲、生态宝石示范、农业科普教育、国防科技教育以及宗教知识普及为一体的江海之一景。 它南临江海风情园,北靠沿江渔村,园内建有“生态旅游,趣味互动”为主题的项目20多个,使书香文化与绿色天地结合起来,极具观赏性、参与性、科普性和趣味性,现已日益成为亲近山水,回归自然的生态乐园。

3.6娱乐性

当然任何一个地方的旅游都逃不掉娱乐,南通也不例外。南通世外桃园休闲农庄总体规划占地面积3000余亩,现已开发870亩。有休闲度假区、现代农业科技园区、上水游乐区、森林公园。其中休闲度假区已于2019年开始营业。主要有餐饮、垂钓、会务、休闲等项目。餐饮以江鲜、野味、农家菜为主;垂钓共有鱼塘3个,有鲫鱼、鲈鱼、草鱼、青鱼、彩虹鲷等鱼种供客人垂钓;休闲区主要有4个草庐、5个竹楼、5个小木屋,可供40人同时住宿,娱乐。

南通海底世界,是一座集海洋生物展示、科普教育、旅游休闲、娱乐购物于一体的大型海洋水族馆,同时也是一个现代化的海洋主题公园。全馆总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设有:热带雨林区、两栖爬行动物区、极地区、珊瑚礁鱼类区、鲨鱼观赏区、海底隧道区等十大主题区,集中展示各种海洋动物800余种,10000余尾,这里是华东地区最具特色的旅游景点之一,也是南通市主要的旅游聚集地及标志性名片。

4. 旅游资源评价

南通市的旅游资源数量较多,组合较好;文化型旅游资源是主体资源,首创性旅游资源比较丰富;但是旅游资源的观光吸引功能相对较弱且零散分割,潜在的休闲性旅游资源和生态旅游资源潜力较大;旅游资源呈带状分布特征,开发利用水平不高,产品化程度较低。

5. 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建议

5.1旅游形象定位

围绕“江海福地、休闲港湾”的区域形象定位,积极利用世博余热,继续做好“中国近代第一城”和“追江赶海到南通”等系列形象宣传口号。

5.2节庆活动

办好各类旅游节庆活动,重点推出中国南通国际江海旅游节、世界大城市带论坛、中国如皋长寿文化节、中国启东海鲜节、中国如东南黄海风情旅游节、中华龙舞旅游节等系列旅游节事活动。

5.3市场开发手段

努力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全市每年筹集不少于500万元的旅游公共促销经费,用于旅游市场推广活动。

通过休闲南通品牌的打造,营造南通旅游的核心竞争力。通过差异化营销策略,突出长寿品牌宣传,组织长寿探秘游,利用特色宗教活动,扩大旅游市场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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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内旅游一日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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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第一条旅行社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旅行社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之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3.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旅游车辆、驾驶员或导游员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行社在行程中弃置旅游者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并承担弃置期间给旅游者造成的必要的住宿费、餐饮费、返回交通费等实际损失。

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行社违反合同包车游约定安排合车游的,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出发前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6.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旅游者在其指定的购物场所购物或以参观等形式变相安排购物(合同中明示景点含购物场所的除外)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安排或强迫一次,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旅游者要求退货的,旅行社应自旅游者向其交付货物之日起三日内承担退货责任。

7.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另行付费项目价款。

8.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应退还旅游者相应旅游费用(约定旅游服务项目未完成时间÷总游览时间×旅游费用总额),并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9.旅行社出现其他《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规定的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依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旅游者

1.旅游者不按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实际发生的费用与违约金总计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

3.旅游者在行程中解除合同或者擅自脱离旅游团队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

因此造成旅行社其他经济损失的,旅游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违反合同约定妨碍旅游,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游者采取拖延行程等不正当方式解决争议,妨碍旅游、造成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旅游者其他过错行为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按下述情况处理:1.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有权解除合同。

未实际发生费用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已实际发生费用的,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剩余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安置措施。

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回出发地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甲方:

乙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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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济南旅游心得总结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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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黄山风景区景色秀丽神奇,在学了《黄山奇石》这篇课文后,我就更加向往了,所以这个长假,我们一家人决定去黄山风景区游玩。

一路上,我按捺不住好奇和兴奋的心情,不停地问东问西,只盼能早点到达目的地。

到了黄山市已经是中午了,爸爸说下午上山肯定来不及了,于是决定先去黄山旁边的宏村玩儿。我一听就急了,我可是冲着黄山来的啊!不过大人们说宏村的风景也很优美,有好多有徽派特色的古建筑(什么叫徽派啊?我好想知道),而且第二天去爬山玩的时间也可以长一点儿,我就只好在心里说:“黄山,我明天再来看你吧!”

(一)游宏村

坐了一个小时的车,又走了半个小时的路,我们终于到了宏村。一走进景区的大门,首先看到的就是一个大大的人工湖(后来看了介绍知道它叫南湖)。湖边都是上百年的老树,一条石堤把湖分成了两半,在石堤的中间还有一座小小的拱桥,拱桥倒映在水中,远远看着像是天上的月亮浮在湖面上。

景区的人真多啊,大家只好排着队,小心翼翼地沿着石堤穿过南湖,走进宏村又窄又深的小巷。小巷两侧的房子都是白白的墙、黑黑的瓦,屋子两边都是高出房顶的墙,墙两头是挑出的飞檐,上面都雕着精美的图案,妈妈说这就是徽派建筑里有名的“马头墙”,不光美观,还起到防火的作用呢;更有趣的是,宏村路边的垃圾桶也都是马头墙的造型。再往里面走,又看到一片半月形的湖面,听旁边的导游说,这就是宏村的月沼了。月沼周围一圈都是像刚才看到的那种徽派建筑,倒映在水中,就像水墨画一样!

在宏村玩儿了一个下午,我不光看了风景,长了知识,还在景区的印章店里刻了我的第一枚印章,好开心啊!

(二)登黄山

今天终于要去登黄山啦!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各种各样的奇松怪石,我就激动不已。

可一到山脚下,我就傻眼了:售票处人山人海,连站的地方都没有。好不容易买好票,又排了三个小时的队(站得腿都发抖了),我们终于坐上了玉屏索道。从缆车里向外望去,脚下是深深的沟谷,身边是雄奇的山峰,虽然惊险,但秀美的风景让我忘记了害怕,只觉得一双眼睛真不够用,排队的辛苦也早忘得一干二净了。

下了缆车,我们一路走一路找奇松怪石。真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啊,黄山的每一棵树每一块石都是那么奇特,让人产生无尽的联想。瞧!那不就是著名的“迎客松”了吗?远远望去,它就像一位彬彬有礼的礼仪小姐,正伸出手臂欢迎远道而来的客人呢!

再往前走,“仙桃石”、“老僧采药”、“仙人指路”、“金鸡叫天都”、“童子拜观音”……各种奇石惟妙惟肖、美不胜收。除了书上写到的那些奇石,我自己也发现了一块在天都峰上的怪石,我给它取名叫“天鹅石”。看!它昂着脖子,拍打着双翅,仿佛在向身边的“金鸡”炫耀自己美丽的身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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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旅游保险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保险,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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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保险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旅游者在旅游期间的人身安全和经济利益,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协办乙方保险业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险对象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旅行参加出境(含港、澳、台地区),入境和国内团队旅游者以及随畴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甲方代办投保。

二、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入境旅游者自其入境后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程开始,直至该旅*程结束并办理完出境手续出境时止;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自其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肯时止,被保险人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程,其保险期间至其终止旅*程时止。

三、保险责任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四、责任免除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五、赔付比例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六、投保手续

甲方每组织一个旅游团队,应在出团前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甲方将投保单传真至乙方专用传真机,乙方在收到甲方投保依据后,正常工作日应在当天出具承保确认书并传真给甲方,休息日及节假日在专用传真机收到旅行社传真时即自行确认,无须再发确认书。

七、保险费的结算与支付及劳务的支付

甲方为乙方代收的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每个月五日前(节假日顺延)统计前一月保险费并通知乙方,经核对无误,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给乙方。乙方每月收互保险费后,按实收保险费的5%支付给甲方作为劳务报酬。

八、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时,甲方应事发后三天内通知乙方,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或结案后提供有关索赔单证(包括当地公安部门 证明、医疗证明、原因、地点、估计损失或赔偿金额等),积极协助乙方处理赔付,做好事故的核查工作。乙方在责任明确、资料齐全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条款规定给付保险金。

九、本协议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被保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事件。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则继续生效。

十一、对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随时修改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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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旅游业发展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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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发展考察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单大年率由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市旅游局有关人员组成的旅游工作考察组,于200x年5月10日至19日先后对南京、无锡、苏州、上海、杭州五市“创优”工作及旅游业发展状况进行了考察。考察组通过与五市人大、旅游主管部门座谈、实地考察、查阅“创优”及旅游业发展有关文件等形式,取得了第一手资料。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华东五市旅游业发展基本情况

1998年10月,南京、无锡、苏州、上海、杭州作为54家全国第一批申报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之列的城市,经国家旅游局考核、检查、验收,均被授予“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且在考核得分上位居全国前列。

近几年来,华东五市先后确定了大旅游发展战略,坚持政府主导型旅游业发展思路,在旅游产业定位、旅游规划、资源开发、市场管理、市场促销等方面摸索出一些可借鉴的经验。

(一)在产业定位上确立了发展大旅游的思想

南京市的旅游产业定位于第三产业的支柱产业;无锡市则定位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第三产业中的重点支柱产业;苏州市定位是国民经济的重点支柱产业;上海市定位是第三产业重点发展产业、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杭州市定位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同时,各市在城市定位上,突出了旅游产业的重要地位:南京市是“六朝古都、十朝都会,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无锡市是“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区域性交通枢纽,著名的旅游胜地”;苏州市是“中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杭州市是“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上海市是“西太平洋沿岸国际旅游中心城市”。

(二)在城市规划上体现了大旅游的发展思路

华东五市坚持城市规划与大旅游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城市规划中充分体现大旅游发展规划因素,以保护旅游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南京市政府成立的“市旅游指导委员会”下设“旅游规划委员会”。该委定期会同计委、规划等部门对旅游项目论证审批;上海市形成了“旅委”与计委、规划部门集中审定表决旅游改扩建项目的议事制度;苏州市在旅游立法中明确规定:“新建、扩建、改建旅游项目应当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审核同意后,再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县级市、区的旅游建设项目应当报苏州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苏州市政府在建设发展中,为保护苏州古城及古典园林风貌,作出保留旧城区、建设新区和工业园区的决定,使苏州古城、古典园林这一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得到了充分保护,使苏州旅游走上了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杭州市政府也明确提出: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应当坚持“统一规划、依法开发、体现特色、合理利用、科学保护”的原则,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三)在市场管理上实施了依法综合治理的措施 华东五市认为建立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是保证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为此、他们均采用联合公安、工商、市容等部门综合执法等形式,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并取得明显成效。南京市旅游指导委员会下设“旅游管理委员会”,其职能就是负责协调公安、工商、市容等部门,联合对旅游市场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治理;无锡市政府针对日趋升温的“一日游”市场,专门颁布了《无锡“一日游”公告》,并责成各景区(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对景区点及周边环境进行严格管理,依法整治;杭州市建立“一日游”经营活动专项审批制度,有力地维护了当地旅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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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贵州省旅游业发展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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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旅游发展考察报告

贵州省旅游业发展考察报告

湖北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实施中央确定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方针,进一步加快湖北的改革和发展,5月30日至6月7日省政府咨询委员会派出调研组赴贵州省考察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情况。贵州省政府办公厅组织了旅游局、扶贫办、民族宗教委员会、党史办等部门召开的座谈会,介绍了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贵州旅游业发展的主要经验及发展思路。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贵州省旅游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贵州省按照《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通知》中提出的“发展特色旅游业”的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要把旅游业作为特色优势产业加以大力扶持和发展,培育成支柱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目标,积极推进贵州省旅游业的建设和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近五年来,全省旅游总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提前三年实现了“十五”计划目标。2004年,全省接待入境旅游者23.1万人次,外汇收入8020.27万美元;接待国内旅游者2480.21万人次,同比增长31.88%,国内旅游收入161.0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0.8%,旅游总收入167.75亿元,同比增长43.54%。

贵州省旅游业发展的基本特点:一是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的机遇,进一步坚定加快旅游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2002年出台了《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标志着贵州省旅游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从贵州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旅游业富民强省、保护自然生态和民族民间文化、推动改革开放等功能和产业联动效应,使旅游业的发展与实现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相协调。抢抓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强化旅游产品建设,调整产业结构,提升素质,创新旅游业发展模式,使贵州旅游业形成一条具有地区特色的发展之路。二是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2000年至2004年,国家和贵州省各相关部门对旅游业投入共计4.03亿元,其中旅游国债资金达3.25亿元,投资总额超过了1980年至1999年贵州省财政对旅游业的投入总和,极大地改善了旅游的基础设施建设。贵州省委、省政府在财政比较紧张困难的情况下,决定从2002年起,每年拨出专款1200万元建立贵州省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把对旅游业的投入纳入到财政预算中(从2005年起增加到2000万元),这对进一步完善贵州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旅游宣传推介力度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以交通为重点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高等级公路主骨架正在形成,公路主干线通往重点旅游区的道路条件显著改善,几个旅游支线机场相继通航和开工。四是旅游规划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在世界旅游组织和国家旅游局的指导下,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由国际著名旅游规划专家编制的《贵州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获得了贵州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的批准,地、县级旅游发展规划和支线机场旅游线路规划及长征文化、乡村旅游等专项旅游规划编制(修编)工作已相继完成或启动。五是旅游精品战略全面实施,以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和多民族特色文化体验旅游为重点的产品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全省首批三个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建设进展顺利。旅游宣传促销工作成效明显,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媒体参与的联合促销机制基本形成,“文化千岛,生态贵州”的旅游目的地形象已经凸现。六是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以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为重点的旅游景区管理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进展,旅游企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全面推进。

二、贵州省旅游业发展的基本经验

1、从贵州实际出发,在实施西部大开发中,把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支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营造旅游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扩大旅游业投入、抓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壮大旅游产业规模作为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措施。

;   2、抢抓机遇,求真务实,围绕实施旅游精品战略,按照“规划先行,保护第一”的原则,切实做好旅游规划编制和旅游资源保护等基础性工作,认真解决好旅游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坚持“以质取胜”和“以特取胜”,转变旅游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和民族文化旅游,调整产品结构,优化产品体系。大力拓展中高端客源市场,积极推进区域合作,努力塑造贵州旅游新形象。

4、始终把加强旅游教育培训、整治旅游市场秩序、规范行业管理,作为提高我省旅游业管理水平、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来抓。大力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在旅游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体制、经管机制的创新上进行新的探索。

三、贵州省旅游业“十一五规划”的基本思路

总体要求是: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富民兴黔为旅游业发展的根木任务,把促进就业、解决“三农”问题、扩大对外开放和推进“三个文明”建设作为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质取胜”、“以特取胜”,进一步转变旅游业经济增长方式,在切实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实施精品战略,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文化体验旅游和红色旅游,打造精品线路,创建旅游品牌;加大以入境游为重点的高中端客源市场开发力度,加强区域合作,拓展旅游发展空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相关行业、部门的资源优势,形成合力,努力开创旅游业齐抓共建的新局面。

发展目标是:在“十一五”期间,力争实现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20%左右。2010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突破 3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当年预计全省生产总值的13%左右,初步把旅游业建成支柱产业,使贵州成为多民族特色文化和喀斯特高原生态旅游的重要目的地,成为中国西部旅游热点地区。

四、贵州省旅游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实施旅游精品战略。继续加大以交通为重点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形成航空、公路、铁路和航运构成的立体旅游交通网络。以旅游产品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快旅游资源优势向旅游经济优势的转化,争取在首批三个优先发展旅游区率先取得突破。以国际、国内旅游市场需求为导向,在不断巩固和完善现有观光、度假旅游的同时,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和红色旅游,突出特色,打造一批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安全舒适、服务配套、在旅游市场上影响大、竞争力强的旅游精品,建设一批重点旅游城市、特色旅游城镇及民族文化村寨,构建起初具规模的特色旅游产品体系。

(二)加强区域旅游合作。按照“资源共享、市场共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以资源为载体,以交通为纽带,发挥比较优势,明确区域旅游发展方向,确定功能定位和区域分工,促进资源在空间上的有效配置。加强与国内外旅游界的合作及与重点客源城市的协作,联合周边省区市共同策划推出省际特色线路,形成开放、联动和多元化的市场格局。以联手开发客源市场、联合打造区域旅游品牌、建立无障碍旅游区为重点,形成区域旅游精品环线。近期正积极参与和推动“9+2”泛珠三角的旅游合作,西南六省市区旅游合作,以及不断推进川黔渝、滇桂黔、湘渝黔等多边合作,努力促进区域旅游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大力拓展旅游市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紧紧抓住两个市场,着力拓展中高端旅游客源市场。按照营销渠道多样化、营销方式多元化的要求,切实把目的地形象推广与旅游产品营销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专业营销网络开发旅游市场的特长,形成组合优势,有效拉动客源增长。大力开发日本、港台、东南亚和韩国、欧美等入境游市场,不断拓展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华北及周边国内重点市场。

(四)实施人才兴旅战略。围绕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目标,实施人才兴旅战略。进一步加快旅游院校教育、职业资格认证教育和岗位培训的协调发展,扩大旅游教育培训与国际间合作与交流,力争到2010年,建立起适应旅游业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体系。把人才培养和招才引智紧密结合起来,加快培育旅游人才市场,优化旅游人才资源配置,在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的基础上,形成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服务贵州旅游业的良好机制和有效渠道。通过项目合作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吸引各类旅游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鼓励有条件的旅游企业对做出重要贡献的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实行期权、股权等激励措施,以及采取知识、技术入股等形式,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和智力,推动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的转变。加强旅游岗位培训的力度,加大对旅游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化的旅游教育投入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文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五)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规范行业管理。营造依法行政、诚实守信的旅游业发展环境。继续抓好国家和省级旅游管理、服务标准的实施和建设,通过实施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完善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客运等旅游企业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以旅行社管理、导游管理、规范出境游和查处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等四个环节为重点,加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旅游综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进一步加强旅游行风建设,促进全行业管理水平、经营水平和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防止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几点启示

1、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旅游行政管理方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省要进一步深化旅游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分明、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旅游行政执法体系,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旅游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真正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加大旅游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逐步实行以监督执法为主的管理方式。

2、推进重点旅游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创新。我省要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属地行政管理、部门行业指导、企业自主经营”、“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继续推进重点旅游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创新,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管理权的分离。积极鼓励旅游区(点)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旅游资源能够有效保护和有利于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的前提下,依据规划和相关法规的要求,采取经营权转让、特许经营、股份合作、租赁等多种形式,通过公开招标等多种方式选择业主,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旅游区(点)的建设、管理,引进人才和现代管理理念。

3、扩大旅游业对内对外开放。推进国有独资旅行社股份制改革,推动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相互参股,促进国有旅行社企业股权结构多元化。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旅行社业。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鼓励省内外优势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到我省合资、合作经营旅行社。积极引进国外旅行社采取合资、独资方式在我省开展旅行社业务。对在我省兴办旅行社的省外、境外旅行社,在资质审查与项目审批方面适当放宽标准。省外、境外优势企业通过投资、兼并、参股、收购、迁移总部等方式来湖北开展旅游经营,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我方企业可以不控股。

4、进一步改善旅游投资环境,建立协调对外、运转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规范旅游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搭台、以企业为主体的旅游招商引资机制,建立滚动的、分层次、分行业的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库,大力推行定点定向招商、代理招商等方式,提高旅游招商引资的服务质量和实效。

5、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省财政每年安排的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要根据财力情况适当增加,主要用于旅游开发项目贷款贴息及补助、旅游规划编制及产业发展研究、旅游宣传促销等,其中用于宣传促销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各市州和重点旅游县(市、区)政府应安排相应旅游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切实保证重点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和保护的资金需求,相对集中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交通、生态、水利、小城镇建设、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等方面的资金和项目,要适当向重点旅游景区倾斜。加快建设湖北旅游项目库,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家更大的支持。

6、拓宽旅游项目融资渠道。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对我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和延长贷款期限;争取国家商业银行总行对我省贷款金额较大的旅游重点项目给予直贷。选择条件成熟的部分旅游区,采取经营权转让、特许经营、合资合作、租赁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吸引国外和省外资金参与我省旅游资源开发、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国外优惠贷款、政府间投资进行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和生态环保项目建设。积极探索以旅游项目收益权作为质押向银行贷款,通过建立旅游产业基金、开放式旅游基金和股权置换等方式进行市场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展成为上市公司。

考察组成员:周大仁  尹光志  王元谋  邓 锋

执笔:邓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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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佛山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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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范文

佛山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团体或个人):

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 主要事项

┌────────┬────────┬────────┬───────────────┐

│ 旅行团名 │ │ 报名人数 │ │

├────────┼────────┼────────┼───────────────┤

│ 初定出团日期 │ │ 旅游线路与天数 │ │

├────────┼────────┼────────┼───────────────┤

│ 交通工具及标准 │ │ │ │

├────────┼────────┼────────┼───────────────┤

│ 住宿标准 │ │ │ │

├────────┼────────┴────────┼───────────────┤

│ 用餐标准 │早餐 次,正餐 次,标准: │ │

├────────┼────────┬────────┼───────────────┤

│ 导游服务 │派领队及导 │游服务 │ │

├────────┼────────┼────────┼───────────────┤

│ 购物娱乐安排 │ │ │ │

├────────┼────────┼────────┼───────────────┤

│ 预付款数额 │ │ 应交纳团费总额 │ │

├────────┼────────┼────────┼───────────────┤

│ 双方其他约定 │ │ │ │

│ │ │ │ │

└────────┴────────┴────────┴───────────────┘

2、 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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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广州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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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团体或个人): 合同编号:

乙方(组团旅行社): 签约地点及日期:

乙方是具有出境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报名及签约

1、甲方应自备在团队返程日有效期半年以上的护照或通行证报名,自办的签证/签注应确保在出游期间有效;甲方应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含身体状况等),经甲方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付清旅游费用。旅游费用包括:乙方代订飞机票(含境外机场税)或火车票等城市间交通费用;旅游观光汽车费用;住宿费;餐费;非自费项目景点(区)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导游(领队)服务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身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4、乙方收取旅游费用时应出具合法的发票。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甲方提供列明旅行社经营范围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旅游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交通、住宿、餐饮安排及标准,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店名称,自费项目及价格,经办人及电话,服务监督电话等内容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的旅游广告、宣传单张如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也视为合同组成部分。

二、合同的履行

6、甲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2)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3)遵守合同约定,配合领队、导游人员完成旅游行程;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4)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是指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乙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拒绝甲方超出合同约定的要求。(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发给甲方,说明所到国家(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境外小费的支付标准、外汇兑换事项。(3)行程中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甲方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店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乙方应当负责为甲方索赔,自甲方提出交涉之日起60日内,甲方无法从购物店获得赔偿的,乙方应当先行赔付。(4)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旅游服务;在使用外语的国家(地区),应当能够为甲方提供普通话解说服务;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合同的变更

8、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9、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双方可协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由双方各承担50%。

10、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行程安排,并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费用由双方各承担50%。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如政府重大礼宾活动、交通堵塞、列车航班延误或取消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行程安排,增加的旅游费用由乙方承担,减少的旅游费用退还甲方。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可决定行程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

11、在行程中甲方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意外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甲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所致的伤病无法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作出妥善安排,但不负担其医疗及其它费用。

12、当成团人数不足时,乙方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在本合同“特别约定条款”中作出选择,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四、合同的解除

13、在成团人数不足时,甲方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乙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14条、第17条相关约定处理。

14、双方可在出行前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并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15、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自愿解除合同;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未按约定集合出发,视为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两者均按本合同第17条相关约定处理。

16、甲方在行程中脱团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在行程中甩团(是指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甲方提供住宿、交通、用餐、游览等服务的行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已交旅游费用,赔偿甲方回程所需合理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实际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17、出发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旅游行程取消的,乙方向甲方退还已交旅游费用,违约方按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1)违约方在出发前4天或以上(按出发日减去通知日之差计算,下同)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前3—1天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当天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2)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3)如旅游行程取消有可预见损失的,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告知对方,并在特别约定中载明,在索赔时还应出具实际损失的证据。

18、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10条约定的情况除外),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如旅游费用减少的,减少部分应退回甲方,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签字确认,安排甲方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该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9、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甲方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甲方在出发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20、甲方因不听从乙方及其导游人员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等故意或过失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21、乙方向甲方退还旅游费用及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在行程结束之日起15天内支付款项(进入调解或仲裁、诉讼程序的除外),逾期每日按应付金额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2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特别约定条款(含选项的栏目,选中的打√,不选的打×)

旅行团名(团号)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费用单价:成人 元/人;小孩 元/人;总价 元(不含签证、签注费)

个人投保旅游保险□ 同意 □不同意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保险名称: ;保险金额: 元;保险费: 元

组团安排□乙方组团 □转 旅行社出团

地接服务□同意 □不同意委托 旅行社提供服务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或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其他约定

(如黄金周解除合同特别约定、行程取消可预见损失、住房特别要求、小孩服务标准等)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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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行政,全文共 4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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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遵照中央和北京市委决策部署,按照“思想认识有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自查自纠有明显成效”以及《北京市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中“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市旅游委坚持开门问策广泛征求意见,聚集“四风”深刻剖析检查,找问题、挖根源、定措施,为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打下良好基础。根据《市法制办关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现将市旅游委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市旅游委行政执法工作主要由市旅游执法大队执行,政策法规处负责对执法工作及行政主罚案件的法律法规适用准确进行把关。旅游执法大队依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细则》、《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等相关旅游法规对全市旅游企业(包括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和旅游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对上级交办、转办以及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的旅游违法行为开展调查、核实。并协调公安、工商、交通、城管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对影响首都城市形象的非法“一日游”行为开展打击。

(一)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旅游委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依法行政专项考核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会议,安金明副主任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为加强全委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理念,推动首都旅游产业有序发展,制定《市旅游委XX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提出要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加强旅游地方立法调研、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加大对旅游市场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等工作。

(二)落实依法行政培训工作

结合《旅游法》的颁布与实施,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机制。请《旅游法》起草人之一、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李磊副司长讲解《旅游法》的核心内容、立法思想,以及下一步工作方向等。同时,邀请朝阳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结合行政审判的案例开展依法行政专题讲座,树立并强化了职权法定、履责及时到位、程序正当以及准确适用法律的意识。

(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

XX年,市旅游委执法大队会同市公安、工商、城管、交通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对全市范围内的“一日游”市场秩序开展整治工作。出动检查人员35000余人次,检查旅游车2300余台次,检查导游员2500余人次,检查旅行社、景区、旅游商店等旅游企业XX余家。其中,查处黑车92辆,查处黑导游16人,收缴旅游假地图2份,清理非法“一日游”假站牌500余块,查处散发非法小广告行为900余起,收缴非法小广告60000余张。

1、加强旅游执法协调联动,深入推进“一日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

一是集中力量捣毁涉嫌诈骗游客的犯罪团伙。“五一”小长假期间,会同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朝阳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市交通执法总队,对位于朝阳区的北京玉宝轩商贸有限公司(原名玺龙翔玉器店)开展集中打击行动,捣毁了这个以“祈福、做法事”名义对参加北京“一日游”的外地游客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

二是开展重点景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联合海淀区旅游委、海淀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颐和园保卫部等果断处理颐和园周边“黑导游”揽客、西顶庙迷信经营行为,净化了“颐和园”和“西顶庙”内外及周边秩序,有效保障了中外广大游客的利益,同时对各类扰序行为形成了震慑。

三是积极应对媒体曝光的涉旅违法违规行为。针对7月份曝光的“导游持刀威胁游客”事件,市旅游执法大队反映迅速,前后三次召开媒体通报会,向社会各界及时公开情况,并会同市公安局刑侦、交管及交通执法部门介入调查,最终“黑导游”孟某涉嫌持械威胁游客,被行政拘留5天,当事旅游大巴车所属公司因未按约定线路行驶,处以3000元罚款。

四是开展多项旅游市场检查活动。尤其是在《旅游法》实施后,针对《旅游法》中明令禁止的指定具体购物场所问题和强迫消费等问题,协调区县旅游、公安、交通、城管等执法部门在重点景区、重点旅游购物场所、路段开展不定时、不定点的联合检查。

2、坚持教育查处并重,不断规范旅游企业经营和服务行为。

市旅游委坚持全面打击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集中行动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宣传教育与集中处罚相结合,整治封堵与建设疏导相结合,采取多项措施引导、规范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包括坚决清理整顿旅行社分社及服务网点承包挂靠、网络虚假旅游信息等不规范行为;严厉打击;积极推出“一日游”公共服务产品;开展“一日游”重点地区专项整治;强化属地管理,启动量化考评工作等。

(四)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化解纠纷

落实旅游局32号令《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充分运用调解方式积极处理各类旅游投诉,及时化解旅游纠纷,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切实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

二、行政执法依据和职权情况

目前,市旅游委执法大队针对旅游市场监管主要依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处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八项旅游法规。

其中, 针对旅行社虚假宣传、组团赴非旅游目的国、零负团费、变相收取其他费用、不履行合同、超范围经营、聘用无证导游和领队、擅自变更行程、胁迫和欺诈游客购物、恶意拖欠有导游团款等100余项行为,依据上述八项旅游法规分别对旅行社和导游员进行查处。

不常用的法规有:《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其原因:

一是《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所包含的内容是对《旅行社条例》进行解释和说明,法律效力和行政处罚尺度不如《旅行社条例》更具有管理力度,且《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只能配合《旅行社条例》使用,不可单独使用

二是《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中,只有导游人员计分管理项作为对带团导游现场检查及处罚使用。其他方面的条款只是配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使用,不可单独使用,且没有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条款。

XX年,市旅游委分别对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北京王府国际旅行社以及导游人员王丽丽等6起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累计罚款123160元。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6件。

三、主要做法

按照中央和市委对作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在抓贯彻落实过程中,从思想的高度自觉到行动的高度自觉,坚持把转变作风和廉政、勤政、善政一起抓,从思想上查根源,从行动上找差距,在落实中见成效。

(一)注重提高认识

市旅游委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办公会,认真学习中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部署要求,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切实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八项规定和十五条意见的具体要求上来。

(二)注重制度建设

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从13个方面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五条意见进行具体细化,增强抓落实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注重立行立改

针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市旅游委领导高度重视,执法大队全体人员从上到下查摆问题,自我剖析,坚决整改落实。并结合实际工作,转变观念,提高为来访游客办实事解难题的自觉性,有力的推动工作上的成效。

四、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为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市旅游委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本着“立行立改,抓好集中治理;标本兼治,健全措施规范;班子带头,强化自身建设;破解难题;推动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下大力气推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存在问题

1、理论学习抓的不紧。主要表现在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高,缺乏计划性、系统性和主动性。对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理解掌握不够透彻。

2、思想建设抓的不紧。对日常学习教育失之于松,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群众观念等内容的学习教育不够经常。

3、群众观念树立不牢。对群众的主体地位认识存在偏差,主动与群众,尤其是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沟通不够经常,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自觉性不高。

4、机关作风建设不强。学习不刻苦、思想不艰苦、工作不吃苦的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同时,还存在有高高在上,口气大、架子大、态度生硬,缺乏大局意识,难以沟通,不按规定,不按程序,不按要求办事,随意性过大的问题,造成“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工作作风。

5、勇于担当精神不够。在工作中存在的本位思想,考虑个人利益较多,存在工作上的推诿扯皮和不作为现象。实干作风不过硬,缺乏吃苦精神,对棘手难题有畏难情绪,缺乏勇于负责、勇于当当的精神。

6、政绩观偏差较大。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树立的不牢固,对群众路线认识不够深刻,工作思想不够端正,存在私心杂念,造成政绩观发生偏移。

7、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不够有效。针对北京旅游市场秩序,特别是“一日游”市场存在的欺诈游客损害首都形象的顽疾,市旅游委联合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开展整治工作多年,虽有所成效,但时有反弹,屡禁不止。说明,打击的力度还不够,创新思维不够,方法不够有效,对北京旅游市场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建立的长效机制还缺乏有深度的研究思考,离中央、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存在一定的差距。

按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明确查处黑车和黑导游违法行为的有关法律依据目录及相关文书的通知》(京城管执字〔〕16号)文件要求,黑导游非法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问题的监管和查处部门为市城管执法局。

(二)整改措施

1、抓好理论学习。坚持把加强整治理论学习作为一种整治责任,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切实改进学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事业观。

2、完善制度,落实工作体制机制。以认真负责、改革创新的精神,聚焦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形成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完善工作督导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工作落实的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减少部门间相互掣肘的现象。

3、大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与群众,尤其是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沟通,了解需求,倾听呼声,扎扎实实为企业、为群众办实事,着力解决目前的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共创优美和谐的市场环境。

4、抓好风清气正干事业。牢记“为谁当官、怎样用权”,防止和克服安逸享乐、精神懈怠、行为错位的表现,把心思和经理更好的集中到干事创业上,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5、做好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北京市委十五条意见,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政准则和相关管理规定。坚持依法行政,秉公用权,不搞以权谋私,不搞任何形式的特权。

6、抓好《旅游法》的学习贯彻。全面规范旅游行业的经营和服务,下大力气对旅游景区、旅行社、导游员、游客进行全行业、全覆盖的行为规范和宣传教育。结合北京旅游的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旅游法》的具体措施,细化相关内容,增强贯彻落实的可操作性。在旅游委官网、旅游景区加强《旅游法》的宣传讲解,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问题核查等方式,加强旅游行业的督导检查,对违法《旅游法》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7、加快举报投诉受理案件的办结率。针对领导交办、转办、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游客反映的旅游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对问题属实的,按照《旅游法》的相关内容高质高效的依法处理。对存在违法犯罪情节的,迅速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8、提高部门间工作协调配合的效率。针对旅游举报、投诉案件涉及的部门,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处理,并在规定是时限内以文字形式反馈。

下一步,市旅游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树立新的目标,确定新的标准,采取新的措施,以新的形象、新的姿态、新的干劲,扎实有效的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推进北京旅游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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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旅游特别节目赞助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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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方(北京体育之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是目前中国唯一一家专注于体育场馆赛后运营管理的专业机构,目前是北京工人体育场、中国国家奥林匹克运动中心、天津奥林匹克运动中心、山东德州体育运动中心的战略合作伙伴,负责包括北京工人体育场在内的等以上体育场所的商业运营。

本协议中如未特殊注明,"工体"即代表北京工人体育场。

乙方1980年建厂,1993年组建集团,是中国最大啤酒企业集团之一,在中国大陆地区连续20xx年产销量第一。

本协议中,甲方作为北京工人体育场的战略合作伙伴及商业运营公司,负责20xx年共"工体足球嘉年华"活动啤酒类赞助商的合作事宜;乙方是赞助"工体足球嘉年华"活动的企业单位。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赞助定义

赛事组委会是指具有合法资质,并已经与赛事主办方签订了承办协议的赛事筹备组织。

"某某公司"指的是某某公司的总公司、其子公司、其分支机构、其继承者、获得授权者及销售商。

赛事赞助商是指合作伙伴、赞助商、供应商三个层次的赞助商,其所享有的回报权益依据赞助企业所处层次不同而有所区别,本合同以下条款中所述的,即表示处于上述第个赞助层次的赞助商。

"品牌"指的是"某某公司"的品牌,包括以下几个品牌(附件列明)。

"产品"指的是"某某公司"生产的下面几种产品及其附属物(附件列明)。

"地域"指的是乙方可以在合同期限内可将广告、促销材料用于宣传的地区。

第二条赞助确认及赞助回报约定

甲方作为本届赛事的唯一资源经营机构,全权负责本届赛事赞助招商各项事宜。甲方同意并乙方自愿成为本届赛事_赞助商,现予书面确认。

根据本届赛事赞助招商的相关事宜,乙方作为本届赛事赞助商,将享有合同附件1所述回报权益。

第三条赞助总额及出资方式

作为本次赛事赞助商,乙方向甲方提供总额为万元人民币(/美元)的赞助,具体内容如下:

现金万元人民币(/美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交付总赞助现金额的%,前交付完结剩余的%。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届赛事闭幕,乙方可在中国地区(包括中国内地、香港和澳门)的商业活动中宣传使用本届赛事的内容。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在中国所生产和梢售的类产品,可在其包装上出现本届赛事标识及名称。

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人力资源帮助,具体方式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按照上述条款内容向乙方提供赞助回报权益,并保证乙方为本赛事唯一赞助商。

乙方按照上述条款内容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交付赞助款。

本合同一经签署,除非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双方权利义务均不得转让,否则即视为放弃履行本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双方均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的法人单位,具备所有必须的政府批准和许可,可以进行本合同下的业务,并将保持在中国进行此等业务的良好声誉和资格。

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因为破产、清盘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时履行造成的影响除外。

以上陈述、保证和承诺不仅在文首日期真实,而且也在本合同期限内都是真实的。双方确认以上的每一条陈述、保证和承诺都是关键性的。

第六条开支和记录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协议各方各自负担因本合同而引起的任何开支。

在本合同期限内以及之后至少两年期间,甲方必须保存证明下列事项所需的帐目和记录(统称记录):

甲方在本合同下作出的承诺真实准确,甲方完全符合本合同的条款;

所有交由乙方支付的帐单和费用都有效和正确;

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赞助金额和赞助产品只用于赞助本届运动会运作之用,并无用作转付第三方的任何不合法或不妥当之付款;

甲方没有直接或间接向可能影响乙方签署本合同或支付本合同项下费用的乙方雇员或其代理支付任何款项。(此处"款项"包括现金、实物、服务或其他利益。)所有记录必须以贯彻始终的、一般被接受的会计制度填写。乙方或其代表有权经事先两个工作日通知后,在甲方正常办公时间内的任何时候审查与乙方有关的记录。

第七条商标

所有本合同内提及的所有权属甲方或乙方的商标、标签设计、品名、图案、广告、营销和推广概念(以下简称商标)都是双方各自的独立财产。根据有关商标或版权法或其他知识产权法,所有以上商标权的利益都归双方各自拥有。

双方授权对方就本赛事使用本方商标,但双方均不是专有使用对方商标,也不得将此权利转让予第三方。所有对双方商标的使用都须经对方审查并事先征得对方书面批准。没有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能生产、销售或许可生产、销售带有对方商标的促销品。

第八条有效期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届赛事闭幕或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另一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时发生重大违约,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的天内未能纠正;或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的不正确或不准确。

如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乙方仍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款约定的赞助款。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应将已收取的本合同第三条款约定的赞助款返还给乙方。

本合同因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终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展行至终止生效日的责任,或者是履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责任。

第九条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法律,或者影响一方履行本合同的工业商贸团体的守则、规定、法规或指示(统称法律),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在不违反上述情况的一般性的前提下,双方明确同意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位置张登其类广告的权利是本合同的根本目的之一,任何对此的限制、局限或其他修改构成根本目的的失败。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暴乱、罢工、劳工运动、疾病或本局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而且履行时间应相应延长。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或累计超过一个月,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

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作为正式生效。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乙方和甲方确认,在他们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利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本合同中标题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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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浙江旅游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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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旅游考察报告

为学习和了解民营经济大省—浙江发展的经验,我们05政教普本班同学对浙江杭州,嘉兴,湖州等进行了旅游考察。通过这次考察学习,对浙江几个市的发展有了一些初浅的认识,实际领会了他们在发展中政策的开放与灵活,人的聪慧与自强,敢创新、善创新的精神,相信这对我们以后的工作学习大有裨益。

一、考察学习的基本情况

这次学习考察了浙江杭州、嘉兴,湖州等。出发前,我就把考察重点定位在杭州。“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杭州闻名天下,,首先在于西湖之美。有幸来到杭州,理应花时间游览一番西湖。放眼西湖,它是山中一盆。西湖之美美在奇景,更因为杭州的经济地位而美,看看眼中的城市,市民生活条件一流的,这一点可以从出租车的档次上看出来。家家户户都是自得其乐,很多人家都拥有规模不等的家族企业,杭州人的生活水平在全国都数一数二。杭州为什么会如此的发达呢?靠什么?靠的就是杭州人崇尚的精神,即“自主改革,自担风险,自我发展,自强不息”;靠的就是杭州精神,即白手起家、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不等不靠、依靠自己的自主精神,闯荡天下、四海为家的开拓精神,放手创新、善于创新的创造精神。

二、学习考察的主要收获

在这之前,每每讲到杭州总喜欢把它与民营经济发展联系起来,所以,这次学习考察把聚焦点集中在杭州的民营经济,主要带着三个问题去寻求解答:一是杭州经济的特点;二是通过学习考察主要有什么启示;三是应该学习杭州的发展思路。

(一)杭州区域经济的主要特点

通过学习与了解,我自己对杭州经济是这样认识的:在经济发展的主体上,如投资主体、经营主体、生产主体和承担风险的主体是千家万户,而不是依靠少数人;在发展经济的活动方式上,不是单守在家门口办企业和做生意,而是走南闯北,四海为家,把生意做到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在生产力的分布方式上,不是把生产力分散在一个个山沟里,而是集中在建制镇,把经济建设与城镇的发展结合起来等等。其特点主要表现在:

一是杭州的区域经济是以民营企业作为主要增长点的经济。为了养家糊口,具有传统流动和经商意识的杭州人开始三五成群走出去。70年代中后期已有十万供销大军大踏步走向全国;80年代开始走上了以“小商品、大市场,小规模、大协作,小机器、大动力,小能人,大气魄”为主要特征的治穷致富、发展商品经济的新路子。杭州的民营企业就是以起初的“人无我有”(即放手发展个体私营、家庭工业),经过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人有我转”(即发展股份合作制),发展到现在的“人转我好”阶段,标志着杭州民营经济迈上现代企业制度。目前,个体私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以自然人投资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这些被称为“民营经济”的企业的数量和产值均占全市90%以上,基本形成了“企业优胜劣汰,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技术不断创新”的灵活的经营管理机制。民营经济在杭州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杭州国民经济的骨干力量,经济发展最有活力的部分,拓展市场的开路先锋,社会就业的主要载体。

二是杭州为中心的区域经济是以市场机制作为运行基础的经济。多年来,杭州坚持市场取向改革,在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形成了市场体系完整性,市场竞争特色性,市场发展动态性,市场规模效益群体性,市场机制作用渗透性等自身特点和优势。特别是商品市嘲在发展中有变化,在变化中有新发展”。由过去企业依赖专业市场推销产品为主转向专业市场和企业直接推销并举;由过去有形市场为主转向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并举;由过去内销为主转向内销外销并举。走遍全国的杭州人,一边挣钱,一边传播着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意识和本领。他们在依靠勤劳苦干逐渐富裕起来的同时,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当地人走向勤劳致富之路,除了带动平原城镇人员务工发展二、三产业,也间接地带动了杭州本地农村劳动力的梯次转移。实现了平原种田的外出做工,山上苦熬的下平原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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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安徽省出镜旅游合同WF36-2024-05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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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证件: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安徽省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线路人数旅游时间

本次旅游为_____________线路_________日游,共_________晚_________天,人致为_________人;含成人________人;儿童_________人。旅游时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地点结束。

第二条 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本次旅游价格为成人每人_________元,与成人同行的儿童为每人_________元(儿童与成人服务内容不同,应另外注明)。总金额为(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根据有关规定,乙方先收费后接待。甲方应当按下述第种方式将旅游费

用现金支付或汇人乙方指定的银行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

2.报名时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币)_________,余款须在出发前_________天付清。

甲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开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 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乙方应制定明确具体的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并作为合同附件交给甲方。

2.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应明确游览景点及所含门票类别。

3.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应明确住宿、用餐、交通工具标准及导游服务的类别。

4.乙方在旅游行程中平均每天安排的旅游购物不超过________次

5.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合同约定的所交旅游费用外的游览、娱乐项目的内容、费用应在旅游行程中明确。

6.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并向甲方作全面真实介绍,保证不作虚假宣传。

7.甲方应对乙方的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作详细了解咨询,并保证自己的身体状况等能完成本次旅游。

8.甲方因突发疾病提出中断旅游行程,应提供一当地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乙方扣除已支付的费用后,应当退还剩余费用。乙方应做妥善安排,费用由甲方自理。

9.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宜传制品、店堂告示等符合合同要约条件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10.本合同签订后,因政策性或非乙方原因造成旅游费用的增减,应予以多退少补。

11.乙方应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因乙方的责任致使甲方人身、财物遭受损害的,其赔偿范围和标准以乙方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12.根据规定,乙方应当推荐甲方投保旅游意外保险,其投保费用由甲方自理,保额由甲方自行确定。

第四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出发前,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已发生的费用。

2.甲方末按约定时间提供证件或相关真实有效资料,造成乙方无法为其办理取得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签证的,合同终止。甲方应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相关费用。

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集合或提供资料失实或目的地国家(地区)未予签证、未准予人境造成旅游无法成行,合同终止。已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和未经乙方同意,中途自行离团或擅自改变住宿、餐饮、景点、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或标准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 .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而被惩、拘留、遣返及追究其它法律责任和费用的由甲方自理。

第五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每减少一个景点,应退还该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用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购物地点数额,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旅游、娱乐项目,应承担增加的旅游、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

3.在乙方安排的购物地点,甲方购买的商品经市级以上有关专业部门鉴定为假冒伪劣商品的,并持有相应的税务发票的,在15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负责予以退换。

4.乙方擅自降低住宿、餐饮、交通工具标准,应退还甲方所付相应费用与实际费用差额并支付差额的同额违约金。

5.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降低住宿、餐饮、交通工具标准或景点不能游览,应退还甲方所付相应费用与实际费用差额并赔偿差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6.乙方或领队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依据国家旅游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予以退赔。

第六条 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在出团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关善后事宜,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本次旅游已支付的各项费用;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在约定出团前________天通知甲方,乙方为本次旅游已支付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详情及不能履约的证明材料。已发生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第八条 旅游安全责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发生前已对可能发生的相关情况已向甲方作出充分说明、提醒、劝戒、警告的;所发生的旅游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测或已采取了预防措施的;旅游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发生后,乙方已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九条 特别事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管理、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依旅游质监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页,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________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安徽省旅游局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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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旅游心得体会范文_关于旅游的个人心得感想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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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青岛象征性的建筑之一,栈桥屹立在碧海蓝天之间,使青岛的美景更是锦上添花!小编收集了美丽的栈桥作文,欢迎阅读。

第一篇:青岛美丽的栈桥

中国有悠久的造桥历史,中国的桥也多种多样,石拱桥、独木桥、跨海桥,真可谓“五彩斑斓”,而驰名中外的青岛栈桥则是其中的一座。

栈桥位于素有“东方瑞士”之美称的青岛。历史悠久,形式优美,结构坚固是其三大特征。

栈桥始建于1892年,是当年清军的专用码头,这是青岛最早的人工码头。当青岛沦为德国殖民地时,栈桥被改为货用码头。在以后的时间里,虽几次修改、扩建,却仍不失当年的韵味,保留着一个世纪前的典雅情调。

栈桥与接通两岸的桥不同,它笔直的桥身从岸边一直伸向大海,犹如一条卧在海面上的巨龙,踏上桥面,两边亚立着许多玉兰花灯往,夜晚来临时,栈桥上出现了两道长长的彩虹。桥尽头,修有半圆形的防波堤,堤内筑有极具民族风格的双层飞馆八角亭阁,名为回澜阁。犹如龙头傲视海面的回澜阁。阁顶的琉璃瓦,亭周围八根红漆大柱子交相辉映在一起,和谐、美观,又不失壮丽宏伟,真正体现出设计者的构思巧妙与匠心独运。(初中作文)

一个世纪的风吹雨打,一个世纪的海浪侵蚀,栈桥竟无半点损坏。经过潮起潮落,它仍然屹立不动,足见栈桥的坚固。1995年,青岛地区因受台风影响,海浪足有四五米,海水都漫上了堤坝青岛美丽的栈桥作文青岛美丽的栈桥作文。回澜阁的顶角都被海浪吞没了,可等潮水退后,回澜阁不但没有坍塌,经过海水的冲洗,反而焕然一新,这不能不说是中国建桥史上的奇迹了。

作为青岛象征性的建筑之一,栈桥屹立在碧海蓝天之间,使青岛的美景更是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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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旅游大巴车租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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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为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签定本合同,具体细则如下: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45座以上旅游大巴供乙方使用。

二、甲方必须保证提供的车辆是具有合法上路资格的车辆,并且车辆行驶状况正常。

三、甲方负责车辆的保险、保养及因车辆自身原因造成的维修;会议之前必须开到汇兴汽贸进行安全检查。

四、甲方需将车辆的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提供给乙方做核查;

五、乙方需按以下金额进行结算。

每台45座以上大巴租金为500元/次,每天乙方需保证2次使用,每星期需保证12次使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作计算)每次使用公里数不得超出3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20元结算。

六、在乙方用车期间,所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由乙方支付,

七、如是由乙方委托的驾驶员驾驶的车辆,即所有交通违法均有乙方承担,造成的交通事故而引起的车辆维修即车辆维修期间所导致车辆停驶的,将按车辆停驶自然日数,以第六条的租金的50%为标准向甲方支付停驶费用;若由甲方委托司机驾驶过程中产生的交通事故则乙方完全不负责任。

八、如是由乙方委托的驾驶员驾驶的车辆,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的,将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及标准向甲方赔偿车辆的折旧费用;若由甲方委托司机驾驶过程中产生的交通事故则乙方完全不负责任。

九、在合同签定的当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车辆租赁定金¥26000 (贰万陆仟元整),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车辆不使用的,将不予退还定金;

十、甲方将义务配合乙方进行车辆使用期间的调度及协调工作;

十三、待车辆租赁开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全额结清车辆租赁费用,逾期结算将按租赁费用的1%/日向甲方进行违约赔偿。

十四、未尽事宜可以补充协议继续体现。

十五、甲方必须具备政治素养,必须维护贵阳市的形象,维护乙方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不利于乙方的传言,严格为乙方保密。乙方也必须严格保密甲方的车辆信息,严禁外泄。以期共同做好车辆保障工作。

十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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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员工旅游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职员,旅游,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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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勤奋工作不断开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工作新局面

1、抓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2、抓活动,丰富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

为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我们始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用健康向上的文艺活动来陶冶人民的情操。一年来,共开展了春节文艺晚会、谷雨诗会、全县税务杯歌手大奖赛、全省千禧城四进社区展演,全国四进社区经验交流会南昌象湖公园展演等一系列大型活动,分别获得省市优秀节目奖和优秀组织奖。同时,为活跃农村人民群众生活,共送戏下乡200余场,送电影下乡20--多场,送图书下乡5000多册,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3、抓发展,做强做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产业。

发展是第一要务,只有发展,才能壮大自己。要开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新局面,就必须走产业化发展之路。一年来,我与全局人员一道,重点抓了三大产业。

一是文化产业。我县现有文化产业经营户200多家,从业人员20--多人,为繁荣和发展文化产业,我们积极提供服务,做到管有序、放有度,使之规范健康发展;

二是广电产业。重点提高收视质量和扩大城乡覆盖面。到目前为止,全县架设光缆网66公里,开通光节点38个,发展有线电视用户1。7万户,经济收入在去年基础上增长30%。

三是旅游产业。在莲塘镇开设了海外、康辉旅游门市部,全年接待进出旅客10万人次。

4、抓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队伍素质高低,直接影响队伍的整体形象和工作效率。一年来,我重点抓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使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块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加强团结,充分发挥班子的战斗力。

我局班子成员有三名,三名都是正科级,为了充分发挥两位助手的作用,自己做到了有事多商量,办事公开,分工合作,使全体班子成员心情舒畅,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协作,和睦相处,具有很强的战斗力和进取心。

三、遵纪守法,做好表率。

作为一个单位的班长,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在干群中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自己第做一件事都能严格按照局规章制度执行,从不搞特殊化,准时上下班,除特殊情况外,做到多出勤、出满勤,有时有紧急任务,如文化市场检查,工作到凌晨五点。在权利面前,自己能正确运用,淡泊名利,以廉洁自律要求规范自己行为,做好群众的表率,当好人民的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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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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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丰富大家的五一长假生活,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司集体出游一天。

为了避免出游高峰,经各部门主管讨论决定今年五一公司提前一天休假,4月30号全体出游,提前一天收假。

主题:感受阳光、沙滩、森林氧巴带给您的无限享受!体验快艇强劲动力、瞬间爆发,亲手撒网捕鱼的无穷乐趣!体验加州森林,在密林中尽情撒野!

金湾岛快艇捕鱼踏青

地点:南澳金海滩

时间:20xx年4月30日早上7:30----20:30

参加人员:全体员工

领队人及活动主要负责人:蔡振英

具体安排如下:

7:30在公司集合,乘车出发。

9:30到达西冲金海滩

09:40出海撒网、纵情大海。

11:00金湾岛拾贝、踏浪、探险、登深圳最东岛----金湾岛,直接面对祖国的南太平洋。

12:00享用午餐。

12:30体验加州森林、采摘野花、在密林中尽情撒野。

13:00到阳光部落基地,13:30到15:30为海边基地自由时空:可自由选择活,可以享受吊床听音乐沐浴海风、午休、踢毽、游泳、打牌、沙滩足球、沙滩排球等自由活动。

15:30基地统一组织大型沙滩团队建设游戏。游戏项目:疯狂水炮、楚河汉界、欢乐列车、无限创意、买金瓜、八仙过海、千人同舞.

18:00返回深圳。延途送大家回家。大概20:30到家。

注意事项:

为了大家整个旅途更加顺利和愉快,注意事项如下:

1、请带好自己的出入关相关证件(身份证、暂住证)

2、带些旅游小药品,可防蚊虫叮咬(如白花油等。)也可向活动负责人领取。

3、自带泳圈,泳衣、拖鞋等,贵重我品随身携带。

4、照相机、胶卷、防晒油、水太阳帽、伞、可带些小吃。

5、最好自带些节目。(如玩游戏、猜谜语等。)

6、各部门主管负责各部门人员分组,排队上下车,保持秩序。有问题可找活动负责人协调。

7、探礁和拾贝时请勿捡海胆。(海胆是人工养殖。)

安全事项:转载请著名来自:

1、统一组织活动,不得私自离团。一定做到一个都不能少。各部门人员由部部门主管负责清点。

2、出海捕鱼,划船时需穿好救生衣,坐船过程中请抓稳坐好、禁止站立、手不要放在船弦上。防碰伤手。

3、游泳时一定不要靠近深海区(防鲨网外),不会水者应同会水者陪同,天黑严禁出海和游泳。

4、活动时注意先放松身体,严防肌肉拉伤,扭伤、挫伤。

5、不安行程和上司安排者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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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湖北省出境旅游合同官方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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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出境旅游合同(官方范本

专 用 条 款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通用条款》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甲方已认真阅读《通用条款》各项内容,并就《通用条款》按以下第_____项予以确认。

1、完全认可《通用条款》各项内容;

2、基本认可《通用条款》的内容,并就持异议的条款与乙方重新达成协议,记入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二条 旅游者情况

甲方参加旅游人数为______人。

甲方声明:参加此次旅游的人员身体状况基本健康,能够适应本次旅游,并愿意承担健康责任。□是 □否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成行团号:____________(□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二)旅游行程共计_____日____夜,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三)旅游线路:(包括旅游者抵达的国家/地区、城市、主要景点,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四)集合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

(五)散团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六)购物安排:每天购物次数不超过____次,全程购物次数不超过____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甲方是否同意购买旅游意外伤害险:□是;□否

购买方式:□自行购买;□委托乙方购买

第四条 旅游费用

(一)本旅游行程的收费标准(人民币)为:成人____元/人;儿童______元/人。旅游费用(人民币)总计:成人______元/人×______人+小孩_____元/人×_____人=_________元。大写: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_元人民币。

(二)甲方应在出游前____日内交纳预付款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日付讫。相关费用约定在旅游行程中支付时,甲方须支付现金。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或标准:

共8页,当前第1页1234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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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建设文化旅游城市的战略思考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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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文化旅游城市战略思考

一、正视文化旅游现状,加快文化旅游城市建设

1、充分认识荆州历史文化优势。荆州是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楚文化底蕴深厚、三国文化脍炙人口、名人文化千古传颂、水文化震憾人心、红色文化可歌可泣、非物质文化琳琅满目,荆州古城享誉中外。荆州是楚文化的发祥地,楚国在荆州定都长达411年,历经20代楚王,成就了“春秋争霸”、“战国称雄”的雄伟霸业。荆州是三国文化的中心,“闻听三国事。每欲到荆州”,《三国演义》120回,有72回写到荆州。荆州人杰地灵,孕育出屈原、宋玉、孙叔敖、关羽、岑文本、张居正、“公安三袁”等一代又一代杰出人物,形成名人文化。荆州水资源丰富,水域面积广、水网密度高,形成水文化。荆州“天、基、佛、道、伊”五教皆有,形成宗教文化。荆州有着光荣的革命历史,任弼时、贺龙、周逸群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这里创建了“湘鄂西”革命根据地,形成红色文化。荆州数千年的文化积淀,形成巨型民俗文化宝库,闻名遐迩的楚辞歌赋,享誉中外的楚剧楚舞,匠心独具的髹漆楚绣,名扬天下的八宝美食以及龙舟竞渡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构成了以楚文化、三国文化为核心,以名人文化、宗教文化、水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为烘托的荆州历史文化。

2、切实把握文化旅游发展条件。荆州文化旅游资源禀赋优越,同时具备战略机遇、区位优势和基础条件:一是有战略机遇。国家出台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湖北省委提出实施“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发展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在全面实施“工业兴市”战略的同时,突破性发展文化旅游业,确定由“人文资源大市”向“文化旅游强市”转变,提出“文化荆州走向世界”的战略目标,实施重点项目带动,加快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二是有区位优势。荆州水陆交通便利,长江横贯荆州,“二广”高速、“沪蓉”高速交汇荆州,在建或筹建的“沪汉蓉”高速客运铁路、“荆岳”铁路、“准(葛尔)荆”铁路穿越荆州,宜昌三峡机场、武汉天河机场,距荆州较近,形成纵横交错、四通八达、出行快捷的交通网络。三有基础条件。近年来,荆州加强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精心策划优势旅游项目,先后委托美国灯塔公司和华中师范大学编制完成《市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委托英国mci公司和清华大学策划《重建纪南城暨海子湖休闲度假区项目规划》。全市现有景区(点)65个,其中4a级3个;共有星级酒店36家,其中四星级2家、三星级34家,晶威国际大酒店已通过国家五星级饭店初评;共有旅行社41家,其中国际社3家、国内社38家;从业人员3万余人,其中各类中高级管理人才150多人,持有导游资格证的300多人。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建设文化旅游城市,荆州有资源、有机遇、有优势、有基础。

3、正确应对荆州发展的严峻挑战。首先,面临区域经济全面发展的挑战。荆州强力推进“工业兴市”战略,经济发展明显提速,进入快速发展期。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624亿元,比XX年增长74%。但是与现代大城市的发展要求,仍然相距甚远,主要表现为区域中心地位不突出,核心竞争能力不强,城区龙头带动作用乏力。在2010年全国城市综合实力排位中,湖北省的武汉、宜昌、襄樊、荆州四个大城市,只有荆州游离于百强以外;在“一带两圈”战略中,荆州不在武汉城市圈内,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重点是“一江两山”,荆州有被边缘化的危险。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块头不大、实力不强,在全省县市综合实力第一方阵中,荆州榜上无名。其二,面临产业协调发展的挑战。2010年,三次产业结构30.1:33.8:36.1,对比上年第一、二产业分别增长0.4和0.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下降0.7个百分点,在第三产业中旅游业收入仅占13.8%,对比上年占比下降0.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滞后于第一、二产业的发展,旅游业滞后于第三产业的发展,三次产业平分秋色。其三,面临文化旅游发展的挑战。2010年,全市完成旅游收入31亿元,对比XX年仅增长10.71%;旅游收入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4.9%,对比XX年占比下降了2.9个百分点,低于全省6.5%的平均水平;同属历史文化名城的大同、洛阳、开封、扬州等城市,其旅游收入分别是:78.8亿元、224亿元、83.4亿元、176亿元,增幅分别是:24.6%、15.3%、15.5%、20.3%,占比分别是:13.9%、11.6%、12.1%、11.2%,都高于荆州的发展水平。荆州的旅游业发展存在着“三多三少”,即:人文资源多,旅游品牌少;地下遗址多,地上景观少;零散景点多,形成规模少。表现为“三个不相称”,即:丰富的人文资源尚未得到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与荆州厚重的历史文化不相称;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市场优势,与丰富的文化资源不相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滞后,与历史文化名城不相称。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建设文化旅游城市任重道远。

4、深刻理解文化旅游发展的重要意义。旅游被誉为“朝阳产业”,成为全球发展最快的新兴产业之一,受到世界各国和地区的高度重视。旅游与文化密不可分,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重要载体,文化软实力是一个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经济,繁荣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旅游业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荆州面对现实,必须突破性地发展文化旅游业,通过文化旅游的兴旺,促进城市的竞争发展;荆州面向未来,必须发挥文化旅游优势,通过文化旅游的开发,促进城市的创新发展;荆州走向世界,必须彰显文化旅游特色,通过文化旅游的融合,促进城市的开放发展。因此,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加强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领导,发挥“荆州市旅游管理委员会”、“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发展文化旅游的格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跨越式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城市,实施“大决战”,吹响“集结号”。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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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旅游合同通用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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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此旅游合同。

甲方在旅游期间是否愿意拼团:同意_______________不同意_______________

一、旅游的线路、具体景点、时间、分项费用及应用标准_____________

二、费用总额:_______________收据票号:_______________。合同一经签订请旅客支付全款,收款收据必须加盖旅行社财务专用章。

三、乘坐的旅游车型是:国产系列□进口系列□

四、旅游购物点是(除途中休息原则一天一次):_________________

五、旅游意外险:购□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否□

六、门票是否油旅行社代购:是□___________________否□__________________

七、导游级别是:初级□中级□高级□特级□

八、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应退还未发生的费用,减去有关部门规定退票损失费,增加费用由游客承担,旅行社应协助游客尽可能减少费用开支。任意扩大损失,由扩大方自负责任。

九、在行程中景点数量不变的情况下,由于天气、交通堵塞等原因,乙方根据实际情况机动调整游览景点的先后顺序,但必须事先明确告知游客,取得游客的认同。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签订所在地旅游质监所咨询、投诉。

十一、如一方违约,必须赔付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元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旅行社一份,游客一份,此合同原则一人一签,同一批可和签,但必须附旅游者姓名、身份证号。

甲方(游客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

联系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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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旅游局双随机工作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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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根据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清市实施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xx〕10号)精神,结合旅游部门实际,现就旅行社市场秩序监管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对旅行社市场秩序监管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检验旅行社市场秩序状况和旅游队伍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打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随机抽查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二)《旅行社条例》

(三)《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四)《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五)《山东省旅游条例》

三、随机抽查的对象和内容

(一)旅行社:

1、旅行社是否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2、是否有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

3、是否有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和过境旅游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游业务的;

4、是否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

5、是否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

6、是否有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的行为;

7、是否要求导游垫付或向导游收取费用的;

8、是否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并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

9、旅行社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擅自分团,脱团,入境旅游者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入境旅游者擅自分团、脱团的行为,是否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我国驻外机构报告;

10、是否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

11、是否拒绝履行合同的并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

12、有否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

13、有否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人事导游、领队活动。

(二)旅行社聘用的导游和领队:

1、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

2、服务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4、有否导游、领队和自揽业务的;

5、导游领队有否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

临清市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科在此基础上,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

四、随机抽查方式

(一)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的结合:对所有旅行社采取不定向方式抽查,通过摇号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其中对被旅游部门列入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或被投诉、举报,有初步证据和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的旅行社,实行定向检查。

(二)自查和直接检查相结合:对随机抽查对象,旅游部门可以直接检查,也可要求其先行自查,再组织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

五、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一)对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每季抽查比例不超过20%;

(二)对不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每季抽查比例不超过10%;

(三)对列入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的旅行社抽查当年不少于3次;

(四)对被投诉、举报,有初步证据和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的旅行社,随时进行检查。

六、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1、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2、通过旅游局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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