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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三坡旅游路线攻略【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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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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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签约人代表): ________性别________国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所或单位地址: ____邮编: ____电话: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 ____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经营范围:____地址: ____邮编: ____电话: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旅游时间与路线

旅游路线名称 。

行程共计 天 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 ,出发地点 。

途经地点 。

目的地 。

结束日期 ,返回地点 。

二、 旅游安排及标准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名称

游览时间

景点名称

景点游览时间

往返交通 ,标准

游览交通 ,标准

住宿天数 ,旅游饭店名称 标准

用餐次数 ,标准

自选项目名称 ,费用

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间 ,次数

购物场所名称

购物次数 ,停留时间

地接社名称

导游服务(□ 全陪;□ 地陪)。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乙方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2、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索赔。

3、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 遵循《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自觉规范旅游行为。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4、甲方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5、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权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旅游消费项目。

6、甲方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7、在自由活动期间,甲方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8、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失效、变质商品的,凭有效凭证和相关证明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

9、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擅自离团。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出发前向甲方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2、乙方不得带甲方到非法的购物点或旅游点购物或游览,甲方在乙方所安排的购物点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失效、变质商品或在乙方所安排的旅游景点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甲方的实际损失先予赔偿,然后再向购物点或旅游景点追偿。

3、乙方有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4、乙方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5、甲方属老年人、军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6、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费用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7、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

四、旅游者保险

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 (须填同意或不同意,未填或打勾等视为乙方代甲方购买)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额度:____元。

五、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

(一)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____元。其中:成人旅游费用为____元(人民币)/人,儿童____元(人民币)/人( 岁)。

(二)旅游费用付款期限 。

(三)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其他 。

(四)旅游费用说明:

1、(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机、船、车等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指旅游景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指本合同签订的旅游出发地点和结束地点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7)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

2、(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括以下项目: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 旅游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上网、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行李保管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以及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上述(项目费用)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3、自费项目:乙方在遵循甲方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安排,但必须明确自费游览的项目名称和价格,且不得影响旅游团队的正常行程。乙方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甲方参加。

自费项目

价格(元)

六、责任约定

(一)单方退团

一方当事人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至24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违约方在出发前24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0%的违约金。

4、违约方在出发后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100%。

5、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赔偿对方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违约方还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对方当事人,但最高额不得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二 )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三)合同转让

1、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因此增加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2、出发前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甲方推荐给其他旅行社接待,并由甲方与被推荐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未经甲方同意的,乙方不得将甲方转交给其它旅游社接待。

(四)延误出行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合,且又未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所交旅游费用。

2、因乙方原因(除飞机、火车、轮船造成旅游行程延误外)造成约定出发时间被延误2小时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所交的旅游费用,并承担甲方所交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

(五 )行程中退团或弃团

1、甲方在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行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六)履行旅游合同

乙方履行的《旅游行程表》行程和标准与本合同或补充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不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所交旅游费用并承担其10%的违约金 。

(七)旅游途中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应按旅游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安排甲方到非法的购物场所、旅游景点(区)、旅游项目等购物或游览的,应按甲方旅游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损失)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4、甲方在乙方安排的购物点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或失效、变质商品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因不可抗力,旅游费用有减少的,乙方应退还该费用;旅游费用有增加的,由旅游者承担。

(九)乙方应确保甲方在旅游行程中的人身、财产等安全,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履行协助义务,避免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不能成团的约定

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当提前3日(不含本日)将不成团情况通知旅游者,双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乙方为甲方近期出团或更改旅游线路,费用有增减的,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2、解除合同,乙方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

3、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甲方转团的,提供受让旅行社盖章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等关于旅游内容和安排的资料以及受让旅行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由甲方签收确认。乙方对甲方与受让旅行社承担连带责任。

八、补充约定事项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工商、价格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选择1、向海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终止。

2、《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须知》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往来的信函、电话记录、网上记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或材料,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甲方代表: 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乙方代表(经办人):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签约地点:____

日期: ____日期: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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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旅游项目策划书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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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不断的发展,人民的消费观念也逐渐开始发生了变化。以前很多人只要一有钱就存在银行里,而不是花出去。到现在居民的消费观念开始变化,很多人已经开始将手中的闲钱构建自己更好的生活了。旅游就是居民消费的另一增长点,发展旅游对扩大内需有着巨大的作用。现在名山大川的旅游资源都已经被开发殆尽,我们应该发展新的旅游资源,乡村旅游成为了其中发展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乡村旅游,以农民为市场经营主体,以农民所拥有土地、庭院、经济作物和地方资源为特色、以为游客服务为经营手段的农村家庭经营方式。换言之,乡村旅游是以乡野农村风光和活动为吸引物、以城市居民为目标市场、以满足旅游者娱乐求知和回归自然等为目的的一种旅游方式。无论如何理解,乡村旅游作为一种旅游形式,其在旅游业中的产业关联带动、吸纳当地就业和促进改革开放、脱贫致富等诸多方面,都能够发挥独特而显著的作用。

西沟生态村简介:

西沟生态村位于两省(河南、山西)、三县(辉县、修武、陵川)交界处的薄壁镇境内,面积20平方公里,平均海拔在800---1500米之间。森林覆盖率95%,河水流径10余公里,是国家级重点生态林和太行猕猴保护区。

西沟生态村主要特征是:高山林立、奇峰怪石;峡谷万丈、壁立陡峭;泉涌溪流、瀑大潭深;古树参天、鸟语花香;野果遍坡,桃梨满园;深秋时节,红叶漫山;名贵药材,亨誉中原;自然冰雕,别有洞天。生态村内现有景点:潭头瀑布、西沟四级瀑、龙浴湖、黑龙洞、黄龙潭、龙王寨、青苔岩、小寨河、千年龟石、香炉石,还有众多奇峰待命名,这里集雄、秀、奇、幽于一体,揽山、水、林、洞于一沟。专家赞誉西沟生态---贵在原始,美在天然----。

一、项目背景分析

旅游产业的发展必须依赖于一定的旅游资源。旅游资源虽包罗万象,但无外乎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两类。我国众多的旅游胜地中,有的以自然资源突出为特色,有的以人文资源突出为特色。随着人们思维方式和审美情趣的改变,自然资源成了旅游中最具魅力的优势资源,并直接影响着该地区经济的发展。而西沟生态村却隐藏着与世隔绝的自然资源。

(一)国家对旅游产业开发的政策形势

当前国家正在大力提倡发展旅游产业,争取把中国发展成为旅游强国,目前我国旅游产业的规模位居世界第7位,但与世界旅游强国还有很大差距,发展旅游业已经成为我国一项基本产业政策。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中国旅游业将尽快改变政府的主导地位,变政策调节为市场调节,以加速与国际旅游市场的接轨步伐。

(二)国际国内旅游业发展的趋势

1.21世纪世界旅游的发展对景区内涵提出了新的要求。众多旅游专家一致认为,生态、绿色、极限、人与自然、度假、文化、体育等将是未来旅游业的主题。

2.中国旅游景点的开发将从以政府为主导转变为以市场为主导。

3.旅游市场越来越呈现出细分化的特点。

(三)西沟生态村资源开发现状分析

1.成功点

(1)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良好(景区内的水、空气、植被等未受污染和破坏)

(2)近三年来具备一定的知名度(在河南省内)

2.不足点

(1)配套设施几近空白(住宿、饮食、娱乐等设施匮乏)

(2)景区自然景观尚未开发(峡谷内没有步道和安全保护);

(3)景区运营机制未制定(国家所有国家开发的运行模式难以适应市场需求);

(4)尚未市场定位。

(四)景区旅游资源优劣势分析

1.优势

(1)景区有丰富的水资源,适合开展一些水上项目,;

(2)峡谷内有多处适合速降和攀岩运动的天然石壁;

(3)具备良好的植被覆盖,生态环境良好;

(4)景区内有林果种植特色农业。

2.劣势

(1)景区内峡谷较窄,地势复杂,汛期水大无路可行。

(2)景点地理位置相对较偏,交通不便。

二、西沟生态村总体开发规划原则

坚持保护生态、倡导环保,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坚持突出特色的原则

坚持传统特色与现代理念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坚持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追求最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原则

三、景区远景规划目标

建设成为“河南著名、全国知名”的生态休闲避暑度假区 ;

1.发展特色运动,如短矩离剌激漂流、拓展等,使自然景区成为河南知名的野外拓展训练基地;

2.成为河南省乃至全国知名的青少年生态环保教育基地。

3、建一个世外桃园。

四、阶段性开发规划

(一)第一阶段:立足景区现有景点,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开发乡村旅游,加大营销力度,实现景区游客量的较大增长。

1.在景区内统一规范若干个农家旅馆

2.在景区附近建设一座集住宿、餐饮、停车、娱乐于一体的宾馆;(潭头、平甸)

3.对景区内现有游览线路上的泥石路、栈道进行改造或新建;

4.沿游览路线开设数个游客休憩亭,兼营饮品、副食和地方特色小吃;

5.新建景区内的邮电通讯、水电等基础设施;

6.新建景区内的简便医疗点一个、生态环保厕所若干间;

7.建一烧烤一条街

8.设置两处篝火场。

9.开发乡村旅游(农家乐项目)

考察国际上流行的绿色旅游、旅游农业等不同的旅游方式,其实质都是以生态农业、生态林业为背景或载体、人们环境保护意识和旅游回归自然的生活质量意识的加强而发展起来的。因此,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尤为重要,应视为取得发展的根本要求和基本保证。如新加坡为了对有限的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和高效利用,有关部门将高科技引入农业并与旅游事业相结合,兴建了10个农业科技公园,游人不仅可以漫步其中,而且可尽情品尝,如同生活在仙境中,让人大饱眼福和口福。还有日本的观鸟旅游和观光农园及务农旅游、马来西亚的农林旅游区、澳大利亚的牧场旅游、美国的农场旅游、法国的远离城市的绿色旅游、意大利的乡村度假旅游、德国的“森林轻舟”旅游等等。乡村旅游的内容涵盖了上述多种旅游方式,甚至比其更为广泛。

在我们国家,有很多的有特色的乡村遗留下来,特别是像安徽宏村、湖南凤凰村这样的乡村,在全国旅游中都是很重要的、很有名气的乡村。我们重点发展乡村游也是符合旅游发展的客观规律的,相信随着时代不断的发展,乡村旅游又可以成为带动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为国家经济作出贡献,又陶冶了城市人的情操,还增长了农民的收入,三管齐下,我们一定要把乡村旅游做到最好!

(本文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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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旅游项目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申请报告_申请报告_网

范文类型:申请书,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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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项目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第一章 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略)

第二章 项目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略)

第三章 项目发展的必要性

3.1有利于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

依据《河北省规划》、XX年全省旅游业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保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规划纲要》要求。

建设精品景区,打造旅游龙头品牌。打造一批主题特色鲜明、基础设施配套、活动内容丰富、文化品味较高、市场吸引力较强的精品旅游景区,加大改造提升力度,做精、做细、做大、做强,创全国知名旅游品牌。

虽然云花溪谷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优美的山水环境,但限于地方经济、道路交通以及意识形态等因素,其旅游资源一直处于原生态保存状态,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随着区域旅游一体化、高速公路网络化、市场消费多元化等条件的深化,云花溪谷旅游开发迎来了新的机遇。在项目期内积极制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保障政策,吸引社会各界参与云花溪谷旅游开发,整体提升阜平旅游产业格局,更好更快带动地方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实现贫困山区依托地方优势资源脱贫致富。

3.2有利于促进阜平旅游资源整合,提升旅游形象

一个地区旅游资源的开发设置与安排,通常要做到主题鲜明,既有统一感,又有层次感。如果旅游资源都只是同一种风格,就不能做到有张有迟,高潮迭起。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以通过人为安排来进行有序的组织,可使游客在旅程中不会出现审美疲劳,这样有利于区域旅游形象的提高。

本项目建设风格极富生态古朴气息,它的建成将极大的弥补阜平县旅游资源的缺憾,使旅游线路的安排能够更加灵活主动。这样可以吸引众多的旅游爱好都到阜平县观光旅游,使游客在旅程中不会出现审美疲劳,充分发挥阜平县各大景区之间的联动作用,提高区域旅游形象,使的阜平县旅游业有长足的发展。

3.3有利于“兴县富民”目标的实现

根据省“规划”及XX年全省旅游业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省提出了重点发展旅游业开发战略的重大决策,这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阜平县是保定旅游资源富集的地区之一,把潜在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使旅游产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成为率先见效的产业,是促进阜平县社会经济更加协调、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

阜平要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本目标是早日实现“兴县富民”,使地方财政增收,人民收入增加。目前,阜平县第一产业比重偏高,第二产业比重较低、效益不高,第三产业发展相对不足。本项目的开发涉及到旅游经济诸多方面,包括旅游食宿、交通、购物、邮电通讯、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收入与分配、旅游辅助建设、环境保护、旅游宣传与景区文化教育等多个部分。利用本项目的开发可以缓解当前产业结构中存在的主要矛盾。以本项目的建设为契机,借助其强关联带动作用,可以带动阜平县旅游经济的全面发展,从而带动阜平地方经济诸多方面共同发展,加速地区经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协调发展。

3.4有利于增加就业

与其它行业相比,旅游产业可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主要体现在:

(1)旅游产业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许多工作需要手工操作,且需直接面对客人提供富有人情味的服务,因而需要大量劳动力。

(2)旅游产业是就业层次较多的产业,许多工作不需要很高的技术,只需短期培训即可很快胜任,因而为刚步入社会的青年人就业和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了机会。

(3)旅游产业是个具联带性的产业,不仅自己可以直接提供就业机会,而且能够联带其它行业提供就业机会。

旅游业发展经验表明,每一个旅游直接就业人数,可产生多个相关就业需求。XX年世界旅游理事会(wttc)一项专门针对中国旅游卫星账户的研究以及加拿大学者s.史密期的系统模型理论研究表明,旅游业每增加3万元收入,将增加1个直接就业机会和2.5个间接就业机会。

目前阜平县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发展迅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存在一些社会问题,例如劳动力资源的持续增加,农村需要转移的剩余劳动力的增加,使得未来城乡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本项目的开发将增加就业机会,有利于缓解就业矛盾,有其重要的现实社会意义。

3.5有利于加速对外开放进程

旅游业作为一个窗口,在促进对外开放进程中具有先导作用。旅游本身就是一种开放行为,旅游业是衡量一个城市国际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良好的旅游环境就是良好的开放环境。许多外商以及国内的投资者都常以旅游者的身份寻找投资沃土,通过旅游探路,了解当地政策,考察投资环境,寻找投资伙伴,为正式合作做准备。而很多地区所热衷的旅游节庆活动,如风筝节、采摘节、登山节,其本上都是“旅游搭台,经济唱戏”。阜平县历史悠久,旅游资源丰富,其潜力还未充分挖掘出来,需要引进外资及加强与周边发达县、市的交流与合作。

本项目的开发,使云花溪谷景区及阜平县的其他旅游景点一道形成对外开放的窗口,有利于促进阜平县旅游业的飞速发展,扩大与其它地区的交往和联系,将有力地促进阜平各项事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1)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为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创造有利的条件;

(2)直接扩大旅游商品和旅游服务的对外贸易,吸引游客和外商投资开发;

(3)形成一种开放的意识和氛围,提高整个阜平的开放程度,对于积聚信息流、资金流和人流,改善投资环境,增加开放度,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总之,通过本项目的开发,可以促使阜平形成以旅游推进开放、以开放带动旅游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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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旅游营销合作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营销,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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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营销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双方以旅游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开展旅游营销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提供下列旅游线路:

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

发团周期_________;

天数_________;

出发地_________;

价格(元)_________;

详细说明资料_________。

二、据乙方提供的旅游线路(产品),通过甲方旅游电子商务平台、预订热线开展旅游营销;甲方组织的旅游客户由乙方负责接待安排行程服务。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发布、更新即时的旅游线路(产品)信息;同时通过网上宣传、营销扩大乙方旅游线路(产品)的知名度,促进旅客招徕。

2.甲方把握的旅游市场动态和旅客反馈的信息随时提供给乙方,双方共同制订适应旅游市场、有竞争力的旅游新产品;同时甲方以庞大的旅游联盟体,通过旅游资源整合、互补、共享等联盟合作使乙方获得利润最大化。

3.甲方承销乙方旅游线路(产品)。甲方收到客户订单后,以电话、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时做出回复是否成交,乙方同意成交,应做好接待安排旅游行程服务工作;甲方应做到旅游客户信息的准确性,旅客行程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取消接待。

4.乙方由于旅游淡旺季及节假日等原因,使乙方所提供的旅游线路内容及价格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以新的旅游线路内容及价格进行发布营销。

5.乙方应确保旅客行程的服务质量,不得变相加价或降低服务标准等损害旅客的行为,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利润分成

乙方同意按每一单旅游销售额_________%提成给甲方,或者按每人_________元作为佣金返回给甲方。

五、结算

双方每发生一笔业务,乙方发送业务清单传真一份给甲方存底,每月结算一次,由双方财务人员按相关结算凭证对上月的业务进行结算。

六、其它条款_________。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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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济南旅游心得总结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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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20xx伦敦奥运会如火如荼进行时,我们在为运动员加油的同时,又从电视中欣赏到伦敦的美景。不尽又让我回味起在英国探亲旅游时点点滴滴,感想很多。

1、从一下飞机的那一刻起就感觉到空气新鲜,养眼的绿色,湛蓝的天空。

2、英国真是个很会保存古老建筑的城市,随处都可看到教堂,在郊区很少看到现代化建筑,更多是精致的别墅,绿色植物。那些古老的房子,颜色虽然有些褪去,却仍然有不错的视觉效果。

3、自然景区没有大规模的旅游开发,因为他们本身就富裕,不需要靠损失自然资源来致富。越是经济发达的国家,越懂得保护自然。

4、英国的厕所一般都有三种:男、女和坐轮椅的残疾人专用的,很人性化,而且非常干净;

5、在英国的室内一般禁止抽烟;

6、.英国人好吃,男女老少,车站、车上等各种公共场合,都出售各种快餐、薯条、巧克力等垃圾食品,胖人多,垃圾食品多;

7、学习欧洲人享受生活,尤其下午时光;

8、英国人好学,地铁、火车上,大家都各自看书听音乐,聊天的不多;

9、在英国如果两人相碰,对方一定以最快的速度主动说对不起,并报以微笑;如果你在拍照,路人一定会让开避免挡住你的视线,或者停下来微笑地看着你等你拍完再走。

10、商店的售货员热情不势利,即使在高档的商厦,不管顾客衣着如何都会得体地招呼你。

11、伦敦交通非常发达,地铁居然有14条线路;公共场所的标识系统也很发达,只要懂英文,一个人游览几乎没有问题。

12、伦敦真是个国际化大熔炉,能看看如此多来自不同国家的人,有的种族有着我从没见过的独特的外貌和打扮,我甚至叫不出名字。

13、欧洲人要出国太容易了,反观中国人出国办签证太麻烦。

United Kingdom 在这里,皇室与平民和谐共处,传统文化与现代技术相辅相成,激烈的足球比赛与文艺的戏剧演出互相映衬。这就是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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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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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游参游须知

1、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经营,游客向旅行社报名参游时,应首先了解该旅行社是否属合法有证经营社。旅行社应当将’许可证’与’营业执照’一起悬挂在营业场所。与游客协商洽谈旅游业务的,应当是旅行社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

2、团队或游客委托代理人为其办理旅游业务必须提交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及范围。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旅行社签约,其法律后果直接归于被其所代理的游客。

3、游客参加旅行社短长线团旅游,须提前3-30天报名,报名时及旅途中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16岁以下未成年人可凭户口册、出生证报名。

4、游客应充分了解旅游线路的行程内容并预约出团时期。旅行社应全面如实向游客介绍其服务内容及质量。

5、游客应当与旅行社签定正式的《云南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旅游合同应加盖旅行社公章。签定合同前,游客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如对合同条款有不同看法或理解有异议,可请旅行社作出解释,并将解释的结果在合同中注明或以签定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确定,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将无法有效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6、旅行社应与游客共同签定《旅游行程表》,一般在出团前召开出团说明会时签定。该表上应列明每日的行程安排,明确游览点、航班号、酒店名称及标准、用餐次数、购物次数、自费旅游项目等内容。经旅行社通知无故缺席者视同为已签字认可该行程表内容的游客。

7、游客就预交团费有权索取发票。团费原则上一次付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方法办理。

8、旅行社在确定出团日期后,会通知游客,故游客应预留能够让旅行社与自己联系得上的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旅行社的通知方式以合同(含附件)约定为准。

9、孕妇、健康不良者、行动不便者不宜参加旅游,有特殊病史的游客报名时应如实说明,旅行社有权决定是否让其入团参游。

10、游客在旅游中应遵纪守法,尊重旅游地的风土人情、民族习俗。

11、游客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领队、导游工作。因自身原因未能随团前行及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2、游客请不要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

13、旅行社无法保证您所购买的商品没有假冒伪劣商品,游客购物须慎重辨别,由此产生的购买责任由游客自负。一旦出现此类问题,由游客与商店解决,但旅行社会给予必要的协助。

14、游客在旅游中乘坐交通工具、住宿、饮食时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各种人身意外伤害及财产损失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危险,依照法律及合同约定,旅行社一般不承担责任;但会尽力协助游客解决有关纠纷。

15、欢迎游客对旅行社的服务及参加旅游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监督,并对该旅游服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6、旅行社的旅游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游客可在90天内向当地我省各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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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旅游人身损害赔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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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发生的人身损害相关事实进行确认,并经过友好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承担乙方因上述人身损害而发生的`合理必要的医疗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凭甲方认可的医院有效票据结算,如乙方弄虚作假,甲方有权追回乙方虚报的费用);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乙方另行支付_______元人民币。

三、上述两项费用为双方依据法律或者合同协商确定的,甲方赔偿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的全部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四、乙方收取上述费用后,本协议中乙方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即处理终结,乙方不再向甲方及相关人员、单位主张任何权利。

五、乙方对甲方表示宽容和谅解,乙方并请求公安机关不再立案追究甲方及相关人员、单位的相关法律责任,也不再向法院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安机关备案一份,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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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游鞋靴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采购,全文共 1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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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

版本号:__________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就购买 鞋 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以资共守:产品明细详见合同附件之定购单,甲方应在乙方大货生产前提供相关的LOGO及辅料,逾期导致乙方交货期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条 包装要求

1、 每双以包装纸包好后入一内盒,按照合同附件内的装箱表具体装箱。

第二条 交货地点

第三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1、 结算方式及期限:交货后,供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在90天内通过银行结算货款。

2、 如乙方的交货数量少于甲方的定购数量且又不及时补足的,货款应按照乙方实际交货数量计算。

第四条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1、 乙方交货的品质应当符合GB/T 15107-________《旅游鞋》国家标准。按照标准中规定的合格品标准验收。

2、 成品质量要求除符合上述条款及附件补充要求以外,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大货生产前的封样为准,双方各存一份样品。

3、 乙方提供的大货订单中允许有3%的次品率。但是次品需和正品分开,用大纸箱包装并在箱外标明。

第五条 责任条款

1、 产品经甲方验收后发现不合格的数量超过3%时,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退换,或终身保修并承担费用。对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及时维修,如因乙方未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将所需维修的货物退货。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2、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对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 甲方为“ ”商标所有权人,乙方公司须付绝对责任义务,不得私下生产、贩售或擅自允许其他第三方生产、贩售,且不得将本商标用于他项产品上,如经发现并调查属实。乙方应当按照所收金额的500倍赔偿甲方损失。(生产者及贩卖者得自动放弃抗辩。)

4、 如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在收到货后应及时出具书面材料单。如因乙方之原因造成原材料缺损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价值、购买原材料的运输费)。 5、 乙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数量及色、码分配交货,在规定的浮动范围±3%内甲方可以接受,如少于合同数量,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补足。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交货少于合同数量,乙方应按照不足部分甲方的货值进行赔偿。若乙方交付货物超出合同数量时,甲方有权选择是否全部接受。

6、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3天以上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3天以上每逾期一天,乙方按逾期交付货物总货款的1%偿付违约金。逾期交付15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相当于货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7、 乙方在出货前应通知甲方QC或其他甲方授权人员到乙方的生产工厂进行产品所有品质检验,甲方QC或者甲方授权人确认签字后乙方给予发货。

8、 乙方因包装或运输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的,经双方共同鉴定,按货物损毁程度由乙方赔偿损失。

9、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甲方订做物交由第三方加工的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0、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经双方协商,允许履行或者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能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六条 保密义务

1、 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任何材料及文件资料均为甲方产权,无论是否做大货,乙方都必须为甲方保密,不能作为其他用途。

2、 乙方在大货生产结束后一周内,将大货多做或次品报废的货品上有关甲方提供的商标、吊牌等标识拆除,乙方应将商标、吊牌及甲方提供的剩余辅料一并退回甲方结算,大货多做或者次品报废的货品必须在本合同履行完毕180天才能处理,否则甲方根据后果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其他特别约定

货品进仓后60天内如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全数退换或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或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双方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交由有管辖权法院审理。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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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生态旅游区项目工作计划_项目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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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旅游项目工作计划

第一章规划总论

一、规划区地理位置及范围

二、规划原则

三、规划依据

四、规划期限

第二章风景旅游资源及评价

一、区域概况

二、风景旅游资源类型分析

三、风景旅游资源特点

四、旅游开发条件分析

五、总体评价

第三章区域形象设计与旅游项目策划

一、景区性质

二、主题形象设计

三、旅游项目总体构思

四、旅游业发展目标定位

第四章功能分区与分区规划要点

一、功能分区

二、规划结构

三、分区规划要点

第五章旅游区容量与服务设施规划

一、旅游区容量计算

二、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第六章旅游资源与生态保护规划

一、环境影响评估

二、保护措施

第七章配套规划

一、旅游交通规划

二、建筑风貌规划

三、给排水、供电与电讯规划

第八章旅游市场开发策略规划

一、市场机会分析

二、客源市场定位

三、市场开发策略

第九章规划实施建议

一、分期建设计划

二、旅游人才及教育计划

三、开发体制与政策建议

附件一:规划图纸

1.区位交通图

2.综合现状图

3.规划总图

4.功能分区图

5.旅游交通与服务设施规划图

6.保护区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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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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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

第一章 通用条款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旅游者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应当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货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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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旅游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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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旅游调研报告

旅游基础设施是一个地区旅游业发展的承载物,是旅游活动得以开发的重要依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游调研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旅游调研报告范文(一)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都市人追求回归自然,返朴归真的意识愈来愈浓。我乡党委,政府审时度势,实施“旅游兴乡”战略。随着以农业休闲为核心的旅游产业的成功运作,我乡旅游的知名度越来越高,引起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

一、旅游现状

2019年,我乡开始实施“旅游兴乡”战略,几年来,通过内部挖潜和招商引资,使旅游业发展迅速,已成支柱产业之一,初步形成了“浏河人家”,“浏阳河第一湾”,“湘东第一洞”等带有农业休闲气息的旅游品牌。目前,共有以“浏河人家”为品牌的农家休闲山庄56家,每日可接待游客4000多人,日营业额可达2万多元,安置当地农村劳动力近400人,并有效地促进了种养业和招商引资地发展。

二、存在不足

农家休闲发展到今天,取得了相当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不足,表现为客源不稳定,外地游客少,经营方式单一等。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没有形成特色,不论是老式土砖瓦房,还是红砖楼房,都没有经过造型,没有农家特色,缺乏景区建筑风格。没有菜园、果园、花园、池塘等,不象农家,而象农村的都市,游客来过、吃过、玩过、住过以后,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不知什么是真正的“农家乐”。

2、服务质量不高。由于配套设施跟不上,服务项目单一,不能为游客提供娱乐休闲、健身运动、商务会议等方面的服务。大多数来农家休闲的游客主要停留在吃一餐饭,打一阵牌。同时,大多服务人员受文化、素质、涵养、见识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且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导致在形象礼仪、经营理念、创新意识、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缺陷。

3、缺乏统一规划。大多农家休闲项目是当地群众利用自有的住屋,自发兴办的,都没有进行统一规划,随意性较大。加上政府投入小,部门介入少,调控乏力,对农家乐的数量控制、质量把关、地域分布、配套功能设施、层次类型、宣传筹划等没有一个整体规划,难以形成规模品牌,产生整体效应。

4、相关服务缺乏。一是缺乏交通工具,沿线没有公共汽车,附近也没有出租车,游客乘车不方便,游客有急事需到浏阳租车,耗时费力,极不方便。二是缺乏医疗条件,游客身体偶有不适,求医、购药困难,健康缺乏保障。三是居住条件不优。多数农家乐饮食卫生、环境卫生、厕所卫生、居住条件都存在较大差距,

三、发展优势

我乡位于风景秀丽的浏阳河中上游,面积256.8平方公里,人口3.5万,距离浏阳市区22公里,现有森林26万亩,其中国家生态效益林8万亩,森林覆盖率80以上,绿化率90以上,境内公路四通八达,交通十分便利。境内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民风淳朴,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揭开她迷人的面纱,展现在世人面前的,有湘东第一溶洞—古风洞、浏阳河第一湾漂流、浏阳湖等蓍名的旅游景点,还有“地下迷宫”空岗山,峭壁千仞的天岩寨等尚待开发的景点,今年年底,双江电站将建成蓄水,形成“浏阳河第一湖”的美景。不久,华南虎将放归,将使闻名海内外,极大的促进发展,除自然景观外,××人文景观也非常丰富,有李志民和叶子龙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足迹,也有江大仙人庙等道教文化色彩浓厚的传统庙观。近年来,我乡不断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无公害蔬菜、绿色水果、栀子花、黑山羊、科学试验田等产业已具规模,并初步形成了农业产业观光带。游客来到,浏阳河沿岸风光和风味独特的浏阳河农家休闲可以怡情,可以忘情,让人留连忘返。

四、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加大对我乡农业旅游的投入,实现“旅游兴乡”。

(二)工作目标

1、我乡将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基础建设的投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速农业规模化和集约化进程,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含量,增加农业生产的观赏性,合理规划,形成农业观光带,同时加大对农业观光带配套设施的投入,由政府对“浏河人家”农家休闲品牌统一规划设计,重新定位,实现农业观光游与农家休闲共同开发,让旅游与农业齐头并进,比翼双飞。

2、招商引资4—5千万元,对我乡两个较大的旅游项目“古风山庄”,“天人绿谷”进行“二次开发”,将它们建成集农业观光,民俗体验,娱乐休闲,商务会议等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旅游服务项目。

3、双江电站建成后,招商引资2—4千万元,利用电站库区近郊,交通方便的优势,将双江电站库区建成我市最大的“水上乐园”,为都市休闲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将双江水上乐园与浏阳河第一漂联合,丰富浏阳河第一漂的内涵,对大溪河和小溪河沿线进行全方位立体开发。

4、借助世界濒危种—华南虎即将落户我乡这一全世瞩目事件,以及长沙引水工程即将启动,进一步向外推介“绿色、生态、清新”。以此为核心,利用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自然景观和人文资源,打造“农业休闲观光区”,使农业观光旅游融入浏阳市域经济,服务“长株潭”。

五、工作措施

(一)政府组织,统一规划

为全面推进我乡旅游开发,由乡政府出面组织,为旅游开发创造条件、营造环境、牵头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在发展思想观念方面做好对群众的引导工作的同时,对旅游项目,政府主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规划,明确重点;二是建立规范,明确要求;三是适当投资,建好基础;四是抓好宣传,开发市场。

由市领导牵头,会集旅游、国土、规划、建设、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打造“旅游区”发展模式,对我乡旅游项目的规范、设计、管理、分布、档次进行统一规划,力求布局科学合理,整体呈现农家特色。农业观光带与农家休闲要整体开发,小型农家休闲按照笼中有禽,栏中有畜,塘中有鱼,园中有菜的庭院经济进行布置,中、大型农业休闲项目可以考虑采用庄园开发的模式进行整体布置。

(二)加强管理,提升质量

制定农业观光旅游项目管理细则,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顿、检查、验收,对农业观光旅游项目符合要求方准挂牌营业,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整改。对新办的要求经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审批后方能挂牌营业。

为加强协作,形成优势互补,由政府牵头,成立农业观光旅游协会,让旅游景点、公司、种养专业户与休闲农庄建立联系网,加快我乡其它产业与旅游相结合的进度。为做好接待,加强对外联络,更好的推介旅游,以村为单位成立接待中心,负责对外来信来访,协调处理有关事项,以便改进服务,让游客满意。

对挂牌营业的,制订行业标准,开展“星级评比授牌”和“共产党员示范岗”等活动,促使经营者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对违章经营者进行处理打击。

(三)加大宣传,打造品牌

一是在农家乐外界环境做文章,通过建立“农家展览馆”、“土特产专卖店”,在浏阳市区,杨高、荷石公路入口,浏永公路设立大型广告宣传牌。二是建筑设计凸显农家特色,或装饰农家特色建筑等多种形式来营造浓厚的农家特色文化,让人一入就觉得有农家味。二是与旅行社联姻,依托浏阳旅游资源,打造“农家乐一日游”精品路线。三是定期开展策划活动,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策划的同时,政府将定期组织新闻记者、旅行社到考察,帮我乡从游客的角度发现卖点,进行策划。四是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辅之以广告和专题活动的策划运作,扩大去我乡农农业观光旅游的知名度,把农家乐打造为知名休闲品牌。

要搞好我乡农业观光旅游开发,当前工作千头万绪,首先是做好制定实施细则和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当前工作困难重重,最困难的是缺少人才与资金,因此,要加快发展,我们在自力更生,克服困难的同时,请求上级在政策和经费方面给予我们更大的支持。

旅游调研报告范文(二)

旅游业是产业关联度高,就业安置空间大,资源消耗少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市场潜力,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已达到小康水平,经济结构发生巨大变化,扩大消费对于保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随着旅游消费比重的不断提高,旅游业正在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一、*市旅游资源开发优势

1 、资源优势。*地处天山北坡,准噶尔盆地的西南缘,地形复杂,地貌类型多样,旅游资源十分丰富,类型齐全,品味独特,组合良好。按国家《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估》标准,我市旅游资源共分为 7 大类, 82 个景点。特别是从南部山地冰川到北部沙漠中心的甘家湖梭梭林荒漠生态旅游区旅游线,是一条优美的垂直自然带,有一系列别具特色的旅游景点:有罕见的地质遗迹 —— 泥火山群;世界上面积最大、保存最完整的白梭梭林保护区 —— 甘家湖国家级梭梭林自然保护区;被称为xq布达拉宫的 —— 夏尔苏木喇嘛庙遗址;具有原始风貌的自然景观 —— 乌兰克湖泊;最自然的美容、祛病、健身资源 —— *温泉、热气泉;最美的天山风光 —— 巴音沟景区、待甫僧景区等。

2 、地缘优势。旅游区位良好,*市是天山北坡经济带上的一个核心城市,位于奎屯、克拉玛依、 “金三角”之西一角。位居自治区旅游发展战略“三线五区”的“二线”之中,便于旅游业的发展。分别与克拉玛依、奎屯、沙湾、石河子等地相邻,是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枢纽。交通十分便利,铁路、公路网络畅通,乌鲁木齐至*仅需2.5小时。312 国道和亚欧第二大路桥横贯东西,217国道穿越南北景区。

3 、人文优势。*历史悠久,据考证,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活动踪迹。春秋战国到西汉时期,在匈奴、突厥、蒙古、乌孙等游牧民族活动区域留下许多当时人类活动的历史遗迹。同时土尔扈特人东归后一部分蒙古后裔在*生活以及三区革命、兵团七师红色旅游文化在*都有深厚的一笔。

4 、市场优势。旅游客源市场广阔,目前,*市方圆65千米范围内居住有100万人口,其中:克拉玛依市和独山子区皆为石油城,职工经济收入较高,消费临界点在1000—2019元以上。随着独山子千万吨炼油项目、百万吨乙烯项目的实施,将为*旅游业带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这里将会成为北疆地区游客中心集散地,旅游发展的中心枢纽。

二、*旅游发展现状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对发展旅游业极为重视,依据《*市旅游资源普查及旅游业发展规划(20*——2*5 年 ) 》,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旅游服务体系和服务功能基本形成。截止2019年实现旅游业综合收入2100万元,旅游接待人次22.5万人。目前,*市有2家二星级宾馆, l 家旅行社, 7 个初具接待能力的旅游景区,56家旅游经营户。相对于*的丰富旅游资源,旅游业的发展存在一些现实的亟待改进的方面。

1 、低层次开发普遍,内涵品味有待提高

目前许多景区对旅游资源的开发主要还是以原生态为主,旅游以参观游览为主,参与性项目开发较少,旅游开发缺乏深度,大多以展示形式为主,展示内容单调、僵硬,缺少对游客的吸引力,不能发挥旅游资源的功能,更不能推动旅游经济的发展,因此深入挖掘*旅游核心价值,凸显草原文化主题已成为打造草原文化产品工程的首要问题。一些旅游区知名度低、可游性差、模式雷同等。现有已开发的旅游项目基本上还是粗放型的开发,缺少影响力和震撼力。如*南山森林公园,是由森林、草原、河流、峡谷组成的一片美丽而富饶的宝地。这里原始森林与高山平原汇于一体,使游人能观能触能联想能感悟。奇险、旷秀、清爽、宁静的自然景观让游人触景生情,达到欲仙欲醉的境界。森林公园主要景点包括巴音沟、待甫僧及尚待开发的乌兰克淖尔湖三个风景区。但三个景点知名度低,模式雷同,游客活动参与性低,偏重温故却不知新,缺乏新奇感受。

2 、开发缺乏整体性观念

我市的旅游发展过程中,依然处于自发的点状发展,没有把自己置身于自治区旅游发展的大局之下,没有把特色旅游置于整个旅游业发展的大盘子中。一方面是开发缺少立足于自治区的规划和统筹,旅游项目缺少特色,趋同化倾向较为严重;另一方面是产品单一,缺乏对资源的整合。

3 、吃、住、行、游、购、娱等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的不完善问题凸显

作为刚刚兴起并得到发展的特色旅游,在各个景点得到有效开发的同时各景区的配套设施却没有能及时的跟进,各景区吃、住、行、游、购、娱等需要的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的不完善问题凸显出来。旅游(景点)资源在由于位于较为偏远的地方,各个景点辐射区的基本的服务行业也得不到有效的开发和发展,有的景区甚至找不到一个饭店和一个旅店,当然,缺乏基本的吃住服务条件的旅游景点是无法吸引游客的。如甘家湖荒漠生态旅游区位于准噶尔盆地西南边缘,距市区180千米。甘家湖林区保护区面积56.7万公顷,是全国面积最大、物种最多、自然景观最完整的天然次生林区。其中的“梭梭林自然保护区”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区内有全世界面积最大、保存最完整的白梭梭林。林区内有40余种动物和 228 种植物,其中有马鹿、天鹅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发源于北天山的奎屯河、四棵树河、古尔图河流经这里后,汇聚向西注入艾比湖。湿地分布于河流西旁的洼地,芦苇生长茂盛,野鸭、天鹅在此栖息。这里即有沙漠,又有湖泊,有低矮的灌木,也有高耸的乔木,沙漠与绿洲共存,局部地区还保留着大自然的原始形态,是整个xq独有的天然荒漠生态公园,但是因为路程远,景区路纵横交错,路况不好,没有饭店和旅店,更谈不上购物和娱乐了,现在只有单位组织的旅游和媒体记者进入,个人徒步旅游方式没有被大众接受。

4 、特色体现不足,互动欠缺

*旅游的景点本身还是很有特色的,但现阶段挖掘不够。例如,夏尔苏木喇嘛庙曾是北疆最大的佛寺,寺院座落于*市白杨沟镇内的夏尔苏木度假区北侧山坡,面向东方,依山而建,山前是夏尔苏木牧场,河水缠绕,林带交错,风景优美,寺庙建于光绪五年(1879年),由东归土尔扈特部落黄教信奉者所建,属土木结构建筑,占地面积约80万平方米,整个建筑仿xz的布达拉宫而建,建于阶梯状排列的山坡平台上,主殿建在平台最高处,山势的高低不同使建筑群落错落有致,气势恢弘,曾被誉为“xq的布达拉宫”。东归文化和草原文化特色并没有得到足够的体现,参观旅游的游客知道这段历史的人不少,但知道夏尔苏木喇嘛庙在东归文化中的浓厚一笔的不多。要做一些“活化”工作,包括好的解说,尤其要提高解说员的水平,可以组织一些当地的离退休干部、蒙古族研究者来进行自愿讲解,以此提升特色旅游的效果。

三、改进不足、实现*旅游资源的有效开发

1 、加强旅游开发 树立品牌效应

要树立特色旅游品牌,政府就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制定统一规划,以有力措施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特色旅游的开发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搞好宣传推广,提高接待服务水平。目前市委宣传部正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反映*的城市名片,其中包含旅游名片,让世人通过*城市名片,知道*。

2 、重视资源的综合开发与互动开发

我市在旅游资源开发的同时要注重将其融合到整体的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去,综合开发我市的优势旅游资源。在我市的各条精品路线设计的同时适当的将特色旅游(景点)资源融入其中,使游客能在娱乐消遣的同时充分得到爱国主义的熏陶,又不会使单一的特色旅游显得枯燥乏味。

3 、加大宣传力度,使*生态旅游的优势真正得到发挥。一是加强*南山风景区“雄、险、奇、秀、幽”和甘家湖荒漠生态旅游区的自然生态宣传力度(可制成风光光碟在城市公共场所播放,设计一张自然风光宣传画、编导一台体现*民俗风情的歌舞篝火晚会);二是提升烤全羊的品味(让人留下余味)和*椒蒿鱼、酸菜鸡、回族八块鸡的饮食文化;三是开发“柳花茶”文化;四是加大与外界旅游队的联烟。

4 、加强整体规划,搞好基础设施建设。

*的旅游应该列入整体规划,立足于自治区旅游产业的规划和统筹,重点推出旅游精品线路三条,一条是生态旅游线路从乌鲁木齐 ---- 沙湾 ( 南山 )--- *(泥火山、国 画 山、烟火山) ---- 乔尔玛 ----- 巴音布鲁克大草原线路,一条是红色旅游线路从乌鲁木齐 ---- 石河子(军垦文化) ---- *(夏 尔 苏 满 庙)东归草原文化 ---- 伊梨(三区革命遗址)线路;一条是特色旅游线路乌鲁木齐 ---- *(甘家湖荒漠生态旅游区) ---- 克拉玛依(魔鬼城) --- 福海(金沙滩) --- 喀那斯(世界遗产)线路。

旅游基础设施是一个地区旅游业发展的承载物,是旅游活动得以开发的重要依托。要投入资金修建了景区公路、游路、栈道、旅游公厕等基础设施。

5 、区域旅游的联动开发与协作开发

加强*、独山子、奎屯三地四方的地缘优势,加大*旅游开发的规划中,延伸和完善*旅游的布局,构建精品旅游景点和线路,实现全方位的互补共享,不断推陈出新和合理分布的旅游体系,吸引更多的游客,全面促进*旅游景区所在区域经济的发展。

由于xq旅游的淡旺季旅游现状,大力在三地四方宣传冬季旅游的景点和项目,吸引更多的本地人参与到冬季旅游项目中。

对于方兴未艾的*农家乐特色旅游,政府要统一规范标准,合理安排布局,统一评选档次规模,亮牌经营,要在农家乐特色旅游人文内涵上多引导,在经营项目上多关注,在资金上多支持,在特色上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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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旅游局负责人述职报告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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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负责人述职报告

这次会议安排我述职,既是人大常委会对我工作的关心、支持和鞭策,又是一次我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极好机会,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恳请各位领导指出我工作中的缺点和失误,以便我总结经验教训,更好地履行责任和义务,圆满地完成党和人民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我是年12月担任县文化旅游局局长职务的。两年多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局领导班子和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配合下,我始终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踏踏实实干事,圆满完成了本职岗位上的工作任务,促进了文化旅游名县的建设,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深入调研,理清思路

走上文化旅游工作岗位前,由于自己多年在乡镇工作,对全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情况了解不多,知之甚少。上任后,面对这一全新的工作,自己深感责任重大,唯恐有负组织、领导和人民的重托。如何尽快完成由乡镇工作到部门工作的转化,如何使自己出色的干好这一岗位上的工作、向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如何实现全县文化旅游事业的新跨越,成为摆在自己面前的首要课题。为了尽快进入角色,我从调查研究、熟悉情况入手,深入基层,吃透情况,摸清家底,掌握第一手材料。一是深入系统12个单位和两个业务相近的市管单位进行座谈走访,与单位领导、一般职工、离退休干部分别交谈,了解单位工作、领导班子状况和干部职工思想动态;二是深入全县14个乡镇,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基层文化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出路;三是深入全县文化市场,进行明查暗访,掌握全县文化市场的总量、结构及现状。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全面掌握了全县文化旅游工作的基本情况,找准了全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的要害,并集思广益,理清工作思路,提出全县文化旅游工作的总体发展思路,就是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实现三个突破、抓好四项工作,即紧紧围绕文化旅游名县建设这个中心,突出繁荣文化、多出精品和旅游宣传开发、多出效益两个重点;实现重点项目建设、基层文化建设和特色旅游开发“三个突破”,抓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广播电视节目质量的提高、文化旅游队伍的建设、文化旅游系统的改革等“四项工作”,推进文化旅游事业的新发展,实现县域经济的新跨越。围绕这一工作思路,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俗村建设的意见》、《岐山县文化旅游名县建设规划》(-)、《岐山县“文化旅游开发效益年”活动实施方案》等等,为全县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强化措施,重点突破

两年多来,自己团结和带领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人大及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实现各项工作的新突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壮大旅游产业

旅游业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综合性强,关联度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我县是周文化的摇篮和故乡,是全国文化先进县和全省文物大县,文化积淀深厚,文物旅游资源丰富,发展文化旅游事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作为文化旅游局长,我深谙此道。两年来,以发掘周文化和三国文化内涵为突破口,以特色旅游为主线,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突出特色,深度开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是抓宣传,提高知名度。两年来,我们通过新闻媒体、大型宣传牌、省市旅游活动、网上宣传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的对外宣传。周公庙、诸葛亮庙等景点先后接受了中央、省、市电视台、浙江卫视和福建东南卫视等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策划印刷了着名作家贾平凹书写的宣传岐山旅游和臊子面的宣传画,扩大了岐山知名度。每年策划召开全县旅游促销推介会,邀请省、市多家旅行社参加。去年9月份,组织周公庙、诸葛亮庙等单位参加了全市“旅游宣传大篷车”活动,远赴甘肃、宁夏、山西等4省9市进行宣传推介。特别是今年3月份,我还主持编印了《岐山之旅》大型宣传画册,并精心策划在西安召开了全县旅游推介会,盛况空前,全面提升了景区形象和旅游品位,最近旅游收入明显增长。年,两庙共接待游客38万人次,门票收入150万元,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44亿元;年,虽受“非典”及汛情影响,两庙共接待游客40.5万人次,门票收入165万元,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54亿元,比上年增长10%。

二是抓开发,打造文化旅游名牌。两年来,我始终把景区开发及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大事来抓,以创一流景区为目标,想方设法,加大投入,加快旅游开发步伐。共自筹资金140多万元,先后对周公庙及诸葛亮庙庙前广场、周原凤雏遗址进行了硬化、绿化和美化,对周公庙太公正殿和献殿、诸葛亮庙钟鼓楼及山门等进行了维修和彩绘,诸葛亮庙、周公庙和县宾馆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级“2a”和“3a”景区及“二星级”旅游涉外饭店,全面提升了我县旅游景区的档次和旅游品位。

三是抓旅游环境治理。为了使全县旅游业能有一个优越的发展环境,自年以来,我们采取定期与突击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加大旅游环境的整治力度,每年“五一”、“十一”旅游黄金周和春节期间,与县公安、工商、物价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全县旅游景区管理。针对周公庙过去欠账多,讨债户干扰旅游秩序和景区与周边村、组地权纠纷及两庙停车场乱收费屡禁不止的问题,我多次深入两庙及景区周围的庙王、五丈原等村进行调查了解,耐心做工作,在县上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终于使这一影响我县旅游形象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树立了良好的旅游形象。

(二)高度重视,强化安全,抓好文物工作

近两年来,自己坚持“预防为主、保护第一、安全第一、有效利用”的原则,加强文物安全,连续三年实现了馆藏文物和田野文物的绝对安全。

一是健全机制。年以来,局机关和各文博单位都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文物安全机构,落实了安全人员,每年对全县文物保护通讯员进行培训,健全完善了文物保护的“双轨一体”制。每年年初,我还与各文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文物安全保护责任书》,逐级分解责任,定期主持召开文物安全专题会议,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二是加强宣传。两年来,组织各文博单位坚持开展文物警钟日和宣传月活动,查漏洞、添措施,开展防范演练,警钟长鸣,特别是新《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后,组织各文博单位专题学习,悬挂横幅、书写标语、散发宣传资料进行全方位宣传,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我们还组织我县馆藏文物在市青铜器博物馆、法门寺博物馆等地展出,提高了我县知名度。我积极主动争取省市支持,给周原博物馆配置了全自动报警系统,并先后争取文物方面资金20多万元,促进了文物事业的发展。

三是加强发掘。去年年底,我县祝家巷遗址发现甲骨文后,其字数38字和龟背甲骨为全国之最,产生了轰动效应。为了进一步做好宣传和发掘工作,打响我县周文化之乡的品牌,我多次与省文物局、北大考古队、省考古研究所专家联系试掘工作,目前试掘工作全面开始,试掘成效和意义非常之大,这对于进一步证实岐山是周文化的发祥地、中华文明的源头,提高我县知名度具有重大的意义。

(三)真抓实干,突出重点,繁荣文化事业

近两年来,自己始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实施文艺精品工程为重点,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宗旨,文化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狠抓文艺精品创作。任职以来,自己一直把文艺精品创作作为文化工作的重点,拿在手上,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重视专业和业余文艺人才的创作。上任伊始,我就主持修订完善了《岐山县文艺创作规划》(-)、《岐山县戏剧创作奖励办法》等政策,为繁荣文艺创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年以来,全县共有诗歌、小说、散文、书画、摄影等作品400多件在市以上报刊发表,有些还获得了国家和省、市级大奖。剧本《照儿画爸》、《县令包丞》分获全省电视戏剧小品大赛一等奖和全市新剧目创作二等奖,《凤鸣岐山》经省戏曲研究院专家改稿和该院秦腔团排练上演后,在省第三届艺术节上获一等奖;索王锣鼓队在全国第十届“群星奖”大赛中获银奖,并多次应邀参加国内大型文化演出活动;同时,我十分重视传统文化的发掘、整理及扶持工作,多次去县戏校及民间艺人家中关心指导工作。去年7月,县戏校小演员张鹏超在中国第七届“少儿戏曲小梅花”奖大赛中获金奖;在去年市“两节一会”民间艺术展示活动中,我县21位民间艺人的皮影、面花等300多件作品喜获大奖。1人获一等奖,3人获二等奖,20人获三等奖,我县被市政府评为“优秀组织奖”。重视优秀艺术人才队伍建设,成立了陕西省楹联学会岐山分会,正积极筹备成立岐山县书画院和文学创作学会。

二是积极开展大型文化活动。在工作中,自己十分注重发挥文化与旅游的互动效应,以文化活动为载体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以旅游宣传为龙头带动文化事业繁荣,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两年多来,共先后策划举办三次元宵节社火锣鼓游演、两届全县锣鼓大赛、一次全市青年歌手大赛、一次全县青年歌手大赛、两次民间工艺品大赛、两届“岐山之夏”文化活动周和“党旗颂”庆祝建党81周年晚会、迎“xx大”群众秦腔大赛、周文化书画名家联谊笔会、“华祥杯”交谊舞大赛、罗贯生“渭北山水”美术作品展、文化旅游系统演讲比赛等大型活动20多场次,丰富活跃了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

三是抓基层文化建设。上任后,针对乡镇文化阵地和队伍建设薄弱,基层文化网络不健全的现状,自己多次深入基层,掌握情况,以贯彻国办[]7号和陕政办发[]107号文件为契机,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典型引路”的工作方法,以创建市级文化先进乡镇为切入点,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同时,每年还集中组织文化各单位,坚持开展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进村活动,丰富偏远群众的文化生活。经过两年来的努力,全县基层文化建设初见成效。安乐、蔡家坡、益店等乡镇已创建为市级文化先进乡镇,大营、枣林、五丈原、青化、京当等乡镇落实了文化站站址,市级文化先进乡镇创建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全县共有农村文化室120多个,民间文化协会组织19个,农村电影队87个,文化户300多户,文化经营单位16个。

四是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文化市场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近两年来,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安排部署,自己从加强重点市场的监管和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入手,积极开展“扫黄打非”和整顿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活动,加强文化市场从业人员的政策法规培训,先后对印刷业、音像业、网吧等业主进行集中学习培训,使其守法经营。并亲自带队,由我局牵头,公安、工商、电信等部门配合,开展文化市场集中突击行动30多次,没收非法vcd光盘2400多张,书刊600多本,处罚违规单位53家,有效地净化了全县文化环境,局稽查队被命名为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我县被评为文化市场管理先进县。

(四)把握导向,强化管理,发展广播电视事业

近两年来,以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为目标,自己十分重视新闻宣传、广电事业建设及广电安全工作,广播电视事业得到健康发展。

一是抓新闻宣传。两年来,按照“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的要求,自己坚持把新闻焦点放在县上中心工作上,以宣传报道xx大和县党代会、人代会精神为重点,突出宣传“兴岐富民、建设小康”主题和“工业强县、畜牧大县、文化旅游名县和西部经济强县”等“四县”建设。自年以来,共组写新闻稿件9600多篇,采用编发7600多篇,省市采用380多篇,开办宣传专栏8个,同时注重加强基层通讯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了全县新闻工作者的综合素质。

二是抓广电事业建设。近两年来,自己把加快信息网络化进程和乡镇有线电视发展作为事业建设的重点来抓,全县14个乡镇开通了有线电视信号,共发展有线电视用户15000户,实施县城地埋线改造工程 3.5公里 ,全面整修了县城通往五里铺的广播电视传输线路,架设双绞线 4.5公里 ,多方筹资购置了台标发生器、字幕机等设备,提高了广播电视播出质量。

三是抓广播电视社会管理和安全工作。为了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我主持制定了广电安全防范预案,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同时,组织开展了地面卫星接收设施专项治理和净化荧屏工作,加大网络整合力度,陕九、陕汽、岐星、杏园等4大厂和7个村已并入全县大网,保证了全县广电安全。

(五)想方设法,多方引资,全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

上任以来,自己始终树立“项目是经济发展的支撑”新理念,以项目建设为突破口,想方设法、攻坚克难,多渠道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进展顺利,两年多来共实施重点建设项目10个,总投资1100多万元。投资240多万元的蔡家坡儿童乐园工程已竣工使用;县电影公司综合楼和蔡家坡电影院综合楼已投入使用,两楼共投资210多万元;周公庙太公正殿、献殿维修和彩绘已完工,总投资40多万元;诸葛亮庙庙前广场建设总投资15万元;新华书店图书大厦主体工程已完工,总投资300多万元;蔡家坡文化馆维修工程,争取省上资金8万元;广电网络乡镇杆线架设和迁址工程争取省市资金167万元;总投资100多万元的西岐民俗馆近日已破土动工;投资30万元的周公庙三星级厕所马上就要动工。这些重点项目的实施,有力地带动和促进了文化旅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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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旅游毕业实习自我鉴定

范文类型:鉴定书,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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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x年9月进入太原旅游职业学院学习,这四年中让我学到了丰富的科学知识,也交往了不少知心朋友。在我遇时,他们都主动帮忙,真可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班主任不仅是我们学习上的良师,也是我们生活中的益友。

在任职生活委员四年来,使我有了发展自我的空间,和老师们打成一片。不管做什么事班里都有股凝聚力。在上学期间让我养成了一个自律严明的好习惯,从来没有无故缺席现象。记得学生处有位老师这样说过:“播种你的行为收获你的习惯,播种你的习惯收获你的性格,播种你的性格将会改变你的命运。也许现实就是这样,我一直以次为座右铭使我不断前进。

刚开始来学校,有点抱怨的情绪,后来数学老师说:“当机会来临的时候你已经准备好了吗?是的我们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抱怨找不到好的工作,机会来临的时候你是否准备好了?

所以,在校期间我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将来就业打下良好基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一句至理名言:“生命是宝贵的,人生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当我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后悔,这样我们就能够说,我已经把人生的宝贵都奉献给了人类最崇高的事业。

即将离校的我,可以无怨无悔地说:“这四年我都没有虚度年华,而是在努力拼搏,今后将会更加努力学习,为伟大的祖国奉献一点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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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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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组团施行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一、内容与标准

第1条 主要约定事项 旅游团团号

第2条 旅游费用说明

1、(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团队运行计划表》(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团队运行计划表》(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旅游景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住宿地至游览地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项所列的交通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办理;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2、(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括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游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超重行李托运费,旅游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行李保管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以及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旅游人身意外保险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其他项目费用。

5)其他非前述项目的费用。

二、双方义务

第3条 (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妥善监护随行小孩,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4条 (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承担补办手续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3、按合同约定无领队或全陪的旅游团队,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

4、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其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上列经营者索赔。

5、乙方应当按照《团队运行计划表》(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与商品经营者串通欺诈甲方购物。

6、乙方应当提醒甲方出游时携带____________等证件。

三、甲方违约责任

第5条 (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应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约定旅游开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约定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4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约定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约定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约定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6条 (延误出行)甲方未准时到达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5条第5项的约定处理。

第7条 (中途退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违约责任

第8条 (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退还甲方已交旅游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9条 (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因飞机、火车、轮船晚点造成旅游行程延误除外)造成约定出发时间被延误2小时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第10条 (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第11条 (擅自转、并团)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甲方转给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按总团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12条 (运行计划不规范)乙方未在约定出发日一天前将填写完整的{团队运行计划表》(旅游行程表)提交甲方,或提交的《团队运行计划表》(旅游行程表)内容与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13条 (压缩游览时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点约定游览时间被压缩一小时以上,乙方 应按减少游览时间占该景点约定游览时间的比例,退还甲方该景点相应比例的游览费用(含该景点门票费、实际交纳的观光车和缆车索道费)。

五、其他约定

第14条 (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 日通知乙方。

第15条 (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16条 (保险)乙方推荐甲方自费投保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第17条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由双方合理分担,其中甲方承担__%,乙方承担__%

第18条 (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20条 (补充约定事项

1、

2、

3、

第19条 (委托招株)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21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执法机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22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3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口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甲方同行人员名单、身份证号附后。 乙方(盖章):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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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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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或团体: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名称:_________

江西省旅游局

制定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年三月

江西省出境旅游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国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行程安排表和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甲方有权自愿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四)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旅行游览;有权要求乙方为旅游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乙方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按照行程安排带团在行程国家本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约定的购物安排。

(六)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除合同“专用条款”中双方已约定的自费项目外,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

(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八)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诵、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甲方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和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权利和利益。甲方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方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五)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审验乙方的营业执照和出境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与具有出境(国)旅游资格的国际旅行社签订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服从乙方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团体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当参加乙方组织的行前说明会,行程中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出境旅游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调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货币及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甲方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享有向有关部门核实甲方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三)享有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和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接待社(未指定除外)的权利

(四)不成团时,有建议甲一方转人其他团队或者其他出境旅游组团社团队的权利。

(五)甲方在行程过程中因疾病或其他事由离团或放弃行程某项内容,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

(六)享有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置问题的权利,但不得损害旅游团队的利益。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一)应当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和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应当就可能因自身责任造成甲方损失部分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应当就出境旅游的行程、标准、购物等情况向甲方作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具体内容,告知出境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及其他注意事项,并向甲方推荐旅游意外保险。

(五)甲方在双方约定的购物场所购买的物品经法定部门鉴定伪假冒伪劣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经营者索赔。

(六)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甲方人身、财物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应当向甲方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应当本着谨慎、合理、周到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乙方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行业标准。

(八)出境旅游过程中改变行程或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当征

得甲方同意。不得强行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和其他自费项目。

(九)应当向甲方出具或提供收费标准内的规范性发票等消费凭证。

(十)出境旅游过程中甲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乙方应当协助解决。

第五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i)甲方违约或由于甲方自身过错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而被惩罚、拘留、遣返及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毁损甲方证件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补办证件,并赔偿为办理证件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2)乙方擅自增加、减少、变更旅游项目,以及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一准》进行赔偿。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赔偿。

(4)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款规定的,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三)解约责任

1.甲方解约责任

(1)距出发15日(不含)前解约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手续费200元和实际发生费用。

(2)出发前15日(含)至9日(含)内解约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手续费200元,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

(3)出发前8日(含)至4日(含)内解约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手续费200元,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

(4)出发前3日(含)内解约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手续费200元,支付旅游费用怠额的15%作为违约金并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

(5)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出发前15日(含)内解约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手续费200元,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甩。

(6)出发当天解约的,甲方支付境外旅游费用的50%,并承担乙方境内由此造成的损失。

凡属上述情况犷乙方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乙方解约责任

(1)出发前7日(不含)通知甲方的,应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并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提前7日(含)通知甲方的,应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并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9%支付违约金。

(3)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乙方未提前7日(含)通知甲方的,应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并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凡属上述情况已发生的签证费由乙方承担。

3.双方对解除合同的通知时间和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免责条款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六条 权力机关行为

(一)是否给予签证和是否准予出、入境属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人境、出境的,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并,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损失费。如因发证机关原因引起错证、废证,导致甲方不能如期出境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要协助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二)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换汇规定

乙方为甲方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甲方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第八条 旅游投诉

甲方要保存好本旅游合同和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江西省旅游局通讯地址:南昌市福州路183号;邮编:330006

江西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第九条 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乙方必须加盖组团社印章,组团社任何部门和所属门市部均不得签订合同。甲方签人应为旅游者本人或授权人(授权人应向乙方出具授权证明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通用条款》一式一份由旅游者保存,《专用条款卜式两份,双方各‘份。

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旅游团队编号: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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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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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及其委托的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的旅行社。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内地居民及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大陆的中国台湾地区居民。

3、出境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招徕、组织旅游者出国及赴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2)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

(3)合同约定需旅游者另行支付的游览项目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

5、购物场所,指行程中安排的、专门或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组织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酒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购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中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如有安排,旅行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另行付费游览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游览项目的价格、参加该游览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游览项目应以不影响计划行程为原则)。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计划书》和《境外另行付费游览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国家或者地区的重要规定和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旅行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法规、规章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9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及依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保障卡,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向旅行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时,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9、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10、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可以扣除)。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领队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旅行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旅行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应当支付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旅行社取消出团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第二十七条 委托代理约定

本合同系 旅行社接受

(出境社)依照法律法规委托,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组团社与代理社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委托合同的约定,向旅游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等,所约定的旅行社权利由组团社和代理社分享。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

名称

旅行社

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 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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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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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合法旅游组团资格的组团社。

(二)有权要求组团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组团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有权自愿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四)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有权拒绝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

(六)有权拒绝组团社的擅自转团行为。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对组团社的服务活动或应急处置予以积极配合。

(三)应当在行程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在自由活动期间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四)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五)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脱团。

(六)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得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

第三条 组团社的权利

(一)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

(二)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

(三)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并安排旅游配套服务,有权在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四)有权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五)有权制止旅游者违反法律、当地风俗习惯的言行。

第四条 组团社的义务

(一)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含有“国内旅游业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服务网点应当同时出示设立社和自身的《营业执照》);提供《旅游行程表》,书面告知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具体内容和时间,自费项目和价格,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购物场所名称、主要经营品种和停留时间等旅游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以及委托的接待社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提供《行程须知》,书面告知行程涉及地区的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应急联络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项。

(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统一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并应当将旅游者不参加统一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的情况写入《专用条款》。

(三)应当对旅游者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向旅游者推荐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并在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旅游者开具发票。

(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服务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五)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六)行程中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

(七)应当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的投诉,在旅游者遇到困难时应当履行协助义务。

第五条 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1.代办证件、手续的必要费用;2.交通客票费;3.餐饮、住宿费(不含酒水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4. 游览费:含非自费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5.旅游服务费:含组团社、接待社及其服务人员的服务费;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1.旅游者自行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2.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3.自费项目有关费用;4.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5. 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6.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费用;7.“(一)”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但累计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应当自行承担;由此给组团社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明确表示放弃某一旅游项目后又要求组团社安排相应服务的,或超出合同约定要求组团社增加服务的,相应费用和可能无法安排相应服务的责任应当自行承担。

2.组团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行程中,组团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组团社过错存在瑕疵的,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组团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擅自将旅游者转团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还有权在出发前解除合同。

(3)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擅自改变旅游行程(“第六条(五)3”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游览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服务标准降低的,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未能补救或超过三分之一的团队成员不同意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的,每次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组团社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的,每次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 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5)无正当理由中止对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当承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6)组团社委托的接待社在受托范围内享有组团社的权利并承担组团社的义务。接待社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承担责任。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另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或故意扩大损失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行前解约责任

1.旅游者的行前解约责任

(1)应当提前7日(不含本日)通知组团社,并承担组团社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

(2)未提前7日通知组团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组团社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约,应当按照“(2)”的规定承担责任。

组团社在扣除上述违约金和损失后,应当一次性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组团社的行前解约责任

(1)应当提前3日(不含本日)通知旅游者,并自行承担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自行承担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

组团社应当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行程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延期出团或更改行程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在行前通知对方解约,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责任。

(四)行程中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约、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或脱团的,组团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按照领队或导游规定的时间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

2.组团社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约,否则应当按照“第六条(一)2(5)”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五)其他责任

1.旅游者因其自行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等自身原因或政策调整等其他非组团社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旅游活动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组团社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组团社代订的航空客票执行的是团体优惠价格,附有严格的限制使用条件。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载有客票限制使用条件的《行程单》等书面资料。客票限制使用条件中明确规定不可退票的,行前解约后客票价格作为实际损失。

3.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响旅游行程或服务标准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补救措施应当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成员同意;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的,由组团社决定,但应当就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情况以及据以做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或证据。因采取补救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退还旅游者。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与组成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合同中印刷字体确定应当由组团社承担的责任的,仍以合同印刷字体为准。

经组团社盖章的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专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____________人,具体情况为:(表格不够可以另附,但需双方签字确认。)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健康状况__________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代表应当保证其在合同中的签章能够代表表格中列明的所有旅游者对合同约定的认可。表格中列明的任一位旅游者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维护权益并履行义务。

第二条 旅游手续

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手续:□航空客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成团人数为________________人。

(二)成行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行程时间共计__________天__________夜(含在途时间)

(四)出发地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返回地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途经地及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人,儿童(不满12周岁)旅游费用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八)遇单人房间时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交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购物安排:累计不超过_______________次,购物场所名称、主要经营品种和停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自费项目和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接待社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横线内空间不够,可以在《旅游行程表》中详细注明。)

第四条 通知方式:本合同中的通知应当采用□书式、□电子邮件、□传真、□短信、□电话、□口头方式。

第五条 不成团安排

(一)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组团社不承担责任。但组团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本日)将不成团情况通知旅游者,双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组团社为旅游者办理延期出团或更改旅游线路,费用如有增减,由组团社退还或由旅游者补足。

2.解除合同,组团社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

3.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4.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提供受让旅行社盖章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等关于旅游内容和安排的资料以及受让旅行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由旅游者签收确认,并仍由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二)组团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六条(三)2(2)”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或其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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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旅游景区对外租赁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景区,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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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委会,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组,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搞活经济,充分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甲乙双方就承包鱼塘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承包项目1.甲方提供村属的黄泥窝鱼塘,由乙方承包。鱼塘范围:_________________东从马家住地小河口原张老石老坝,西至张老石原承包界限为止;北从__________村二组田坎下河埂,南至__________村三组坎下河埂。(详见图纸)二、承包期限:_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贰拾年。

三、乙方支付承包费用事项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承包期间,如甲方法人更换,不得影响此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推翻或修改合同。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一个星期内将鱼塘交付给乙方。不能按时交付,每天赔偿违约金__________元给乙方,从乙方付给甲方的承包费中扣除。六、解决争议的办法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期限内发生争执,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向有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镇政府一份、公证处一份。

附:_________________鱼塘承包界线图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证机关意见

公证员: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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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旅游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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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地假日旅游协调工作的思路、做法、建议。

2019年春节即将到来,为认真做好假日期间各项工作,切实落实安全责任,保障假日旅游安全有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假日旅游服务水平,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确保广大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一)加强假日旅游工作组织领导,节前开展大检查

为切实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全面保障我县节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稳定,2月4日,由许春红副县长带队,县府办、县旅游局牵头,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执法局、县交通局等部门参与,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部分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开展了安全生产、市场秩序联合执法大检查。各职能部门积极联手,快速反应,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旅游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协调有序。

(二)建立完善假日旅游工作各项应急预案

在节前的检查中,各旅游企业都能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早准备,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完善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值守,提高防范拥堵踩踏、防火防爆等应急处置的能力。一是各单位加强工作人员假日期间旅游接待和安全保障工作的培训和教育,强化假日期间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各旅行社重点加强导游人员安全教育,避免出现重大旅游安全事故;三是各景区加强员工大客流量情况处置能力,必要时增加临时停车场,控制游客流量,增加售票窗口,增派工作人员和保安等措施,确保假日工作平稳有序。

(三)落实职责,保障假日旅游安全

一是全力保障假日出行安全。公安、交通部门强化假日旅游的交通等重点环节的动态监管,加强安全警示标志和警力部署,严查非法运营和超时超载超速运营,严防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发生。密切关注假日期间的天气变化情况,确保不良天气条件下安全运行。

二是严格落实部门安全责任。旅游、交通、公安、卫生、安监、质检、气象等部门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人。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旅游安全综合协调管理,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三是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在节前的安全检查中,对我县部分星级饭店、A级景区以及旅行社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中各职能部门现场与企业主要负责人交换了意见,要求各旅游企业业主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将整改意见落实到位,消除隐患,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严格值守,确保机构运转通畅。

县旅游主管部门按照假日旅游协调工作原则,制订了2019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在假期值班期间将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安全检查、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确保联络畅通、运转高效。同时,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和咨询电话,节日期间落实24小时值班和投诉及时处理制度,遇有重大事故和安全事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

二、贯彻《通知》落实情况。

(一)开展春节前期旅游行业安全检查工作。

1月20日,陆勇伟局长陪同嘉兴市旅游局汪明华副局长一行,对xx大云十里水乡——碧云花海景区等开展了2019年春节节前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2月4日,由许春红副县长带队,县府办、县旅游局牵头,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执法局、县交通局等部门参与,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部分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开展了安全生产、市场秩序联合执法大检查。本次大检查的重点旅行社的用车安全、A级景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星级饭店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内容。检查中,各职能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深入全县辖区内的星级饭店、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排查治理春节前的旅游安全隐患,堵塞旅游安全监管漏洞,落实旅游安全各项措施,并通过旅游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大检查,摸清旅游行业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现场与企业主要负责人交换了意见,要求旅游企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严格查找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同时,检查组还要求各旅游企业在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开展好旅游安全自查整改,消除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值班值守,为游客提供安全、舒心的旅游环境。

(二)强化节日值班制度,及时报送每日信息。

春节长假期间,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认真坚持节日值班制度,每天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并按照县安委会工作要求,在每天规定内及时上报每日安全信息,确保安全信息渠道畅通。另外,县旅游局确保旅游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有效处理旅游投诉。截止2月24日,未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春节黄金周期间,县旅游质监所受理旅游投诉1起,受理当天转至被投诉企业处理,目前处理已告以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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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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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 。

电话: 。

乙方: (组团旅行社)

地址: 。

电话: 。 甲、乙双方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本旅游团团号为: 。

旅游线路为: 。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赞用总额共计元人民币。签定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日付讫。

第四条 [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国内旅游意外保险费: 元,(保险金额: 元)。

8.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 [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年月日时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 [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 [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 [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

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 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 [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

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

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 [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 [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 [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 [其它]本合同其它事项

1.

2.

3.

4.

第二十二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

电话或传真: 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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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旅游发言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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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公司领导、各位股东和来宾、同事们:

大家上午好!

每逢年终岁首时,亦逢年终总结时。玉皇剑茶业x年改制,x年3月,县电视台安排我为玉皇剑公司编导电视系列节目,有幸结识了改制后的玉皇剑,并被公司张总“不拘一格降人才”,委以广告部部长重任。近六年来,在公司主要领导指导支持下,依靠销售部和其他部门同事的大力配合下,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和媒体宣传,逐渐培育和扩大了玉皇剑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了项目的整体宣传策划能力,为公司今后的项目储备了人才。刚才,周总已将x年公司可圈可点的宣传工作向大家作了演示。在这里,我要说的,成绩是属于大家的,功劳也是属于团队的。

今天,玉皇剑将成立一个新的旅游开发公司,玉皇剑再次委以我重任。为减轻今后的工作负担和压力,在接受总经理这个职务之前,公司免去我策划部部长一职。尽管几年来,由于本人能力和水平有限,所做的宣传工作,比如在品牌的定位、项目营销推广、活动策划、企业品牌宣传、新闻媒体公关、内部管理工作还有这样和那样的不足,但是,我还是想借此机会强调一下品牌宣传的重要性。

作为企业与消费者之间沟通最有效的方式,品牌宣传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塑造企业形象、建立企业美誉度、培养品牌忠诚度,为促进企业的发展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但企业传播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既要着眼于服务现实的营销需求,又要兼顾到企业品牌资本的积累,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传播目标与市场营销目标要有一致性,品牌传播目标是为市场营销目标服务的。在实施品牌传播时,要搞清楚自己品牌的核心价值、内涵,才能将公关、促销、视觉、宣传语等工具达到统一、和谐的传播效果。

尽管,我的工作并没有达到大家的要求和期望,尽管我已将这几年积累的各界媒体资源和所有关于玉皇剑的各项素材做好交接,我对宣传这项工作也有很多的眷恋和不舍,在今后的日子里对宣传上需要我做的事情依然会有求必应,但是,我更相信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人才辈出。“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相信下一任会做的比我更好。

接下来,我将围绕对经营养生山庄布局中的信心与责任,人才与任用,发展与前景的认识粗略地谈一下个人看法。将要开发的经营项目一会儿将由玉皇剑旅游开发公司助理总经理、法人代表龚文军同志向大家作ppt演示。不到之处,请大家谅解。

一、信心与责任

玉皇剑旅游开发公司的着力点为玉皇剑养生山庄,它是玉皇剑茶业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在我们张总带领下,经过七年来的励精图治,奋力拼博,应运而生的大手笔。它的建成,一砖一瓦、一草一木可说是大家的寸土寸心,凝聚了大家太多的日夜辛劳,酸甜苦辣。它是玉皇剑公司的形象与脸面,是公司企业文化、综合实力的折射与反映。它将带动我们的品牌和产业,引领玉皇剑未来的成功与辉煌。

人气带来财气。通过到玉皇剑养生山庄观光旅游,让人们了解玉皇剑的产品,并在认知产品后,让人们在何时何地都能购买到玉皇剑的产品,提高公司的造血功能,这才是公司建养生山庄的目的和长期的发展战略。酒店是玉皇剑公司的下属经营单位,为拉动玉皇剑品牌茶叶的销售作保障服务。只有搞好酒店的经营与各项管理,才能起到对玉皇剑形象展示和宣传的作用,才能更好地为集团公司获得项目支持。

作为伴随改制后的玉皇剑公司成长了六年的我,与大家共同见证了今天的发展轨迹。几年来,从激情四射,壮怀激烈,到犹犹豫豫,踯躅前行,我也经历了许多现实与理想,外界功名与利禄的诱惑与考验。但是,因为玉皇剑的精神和海纳百川的性格和胸怀,使我与公司一路走到今天,发自内心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

一个茶叶项目,振兴了整个五山。x年,我在谷城日报社编排了五山“路书记、茶书记”陈炜波的事迹,x年,调任电视台后,我又采播了“茶乡功臣”刘显廷的事迹,x年,开始近距离了解改制后的玉皇剑。玉皇剑从无到有,起起落落22年,到今天,我才知道成就一项事业,一位领头人,带领他的团队上行下效的执着、奉献精神是多么难能可贵。今天,我能够舍弃一切,全身心融入到玉皇剑的团队,与大家并肩作战,正是这种精神无时无刻不在感染着我。

我想,经营好这张王牌,只有经营人信心坚定,百折不挠,把事情当事业做才能做好。我的优势在于对玉皇剑人与产品的品质百信不疑,对玉皇剑的发展历程如数家珍,也可说是有一定的文化素养、有一定的底蕰内涵,有一定的统筹协调能力与责任担当。更值得庆幸的是,在公司筹备的这两个月中,得到了公司全体同仁的支持。在此,我代表新组建的公司同仁对大家表示深深的感谢。虽然养生山庄属于新生队伍,独立核算,但是大家都是有远见卓识的人,你们深深地相信受玉皇剑公司委任的我,经营玉皇剑养生山庄的目的就是为了深化品牌、深化产品。知道养生山庄与玉皇剑是骨肉相连、共荣共辱、不分彼此。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大家一如既往地相互帮衬,肝胆相照齐努力。

二、人才与任用

不少人都知道,我在文化界、媒体界工作近20年,可以“谈笑有鸿儒、往来有白丁”,可让我去经营一个如此规模的酒店真是无稽之谈。但无论成功与否,为什么我又敢接受这个挑战呢,前提是以上所说的,是因为公司全体的同仁支持。再有就是通过20年间的工作环境与积累,使我不断地结识了各类能人志士。

古语说“做对事,不如选对人。三军易得,一将难求。”经营酒店我不懂,但不代表今天我带到公司来的龚文军他不懂。你们不要看他仅有26岁,自古英雄出少年!诸葛亮出师时年仅27岁,一样为三国鞠躬尽瘁,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你们有兴趣,可以在谷城几家知名的建敏、王府、元春酒店,打听一下他在任酒店职业经理的口碑。他16岁涉入餐饮界,如今已有x年的酒店工作经验,凭着一颗上进心和学习力,多次参加酒店管理培训,对酒店各项工作得心应手,在多年的酒店工作中锻炼了各项工作能力。他的兴趣广泛,交友广阔,对宴会筹备、成本管控、人力资源管理、团队培训、活动策划执行、婚礼喜宴主持、书画等都有所建树。

我与龚文军于x年前相识,近两年来,随着我们的园区建设,为给公司物色和储备各类人才,我以有心人,其间以工作之便利近距离地接触他两年,亲眼目睹、见识了他所组织、主持的一场别开生面的王府酒店内部员工晚会,在王府大厅为80多人的员工开晨会,王府扩张建敏美食广场时他的先期筹备和后期管理所显示的才能。我认为,“良禽择木而栖”,这样的凤凰就应当停靠在我们玉皇剑所栽下的这棵团结、奋进的梧桐树下。

事成有心人,通过半年时间的沟通与跟进。现在,他已成为玉皇剑公司的一员和旅游开发公司股东、法人代表。已任劳任怨、没有休假日,加班加点为酒店的各项筹备事情工作了两个月。相信他会在玉皇剑这个大舞台和五山这个广阔天地中,通过搞好酒店的经营与各项管理,起到对玉皇剑形象展示和宣传的作用。

还有一位要向大家介绍的是公司文化顾问,他是我非常敬昂和敬重的老师汤局长,也曾是五山的下放知青。汤局长是我县乃至襄阳文化名士,我们大薤山门联、堰河流水居、界美居名称等都是汤局所撰。我在文联工作过五年,参加过全国、省市县文学笔会和培训,在我所识的数众文化名人中,汤局长的文学造诣极其深厚,诗词歌赋出类拔萃。他曾任谷城县委办信息科科长、县旅游局副局长。x年前主动申请改非后,就职于市委市政府一直属单位至今。他的思想理念与时俱进,五年前汤局长接触我们公司后,为我们公司的品牌文化和队伍建设,经营管理出谋划策,为公司的管理人员的培养、选拔,以及公司对外与各单位的协调沟通等方面作出了无私的指导性建议,使我们公司的组织框架得到提升。

品牌形象的提升和延伸,在于文化内涵的厚重和渗透,相信汤局长一定会凝聚文艺界和社会各界人士,渗透旅游文化,赋于不会讲话的五山与玉皇剑的建筑及茶山鲜活的灵性和色彩。更难能可贵的是,今天,他为玉皇剑张总的无私无畏精神,带领改制后的团队为玉皇剑上了一个很高的台阶,所取得的成就感佩和折服,加盟玉皇剑,成为公司的一位新股东,为玉皇剑未来的征程继续出智出力。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表示由衷的欢迎和感谢!

还需要值得一提的是,从改制之始就加入到公司元老级别的杨辉经理,为帮忙酒店采办食材上尽心尽力。期望大家公认的顾大局识大体,责任心强,灵活度高,对工作一丝不苟的杨经理能够参与到酒店管理中来。我代表新公司先感谢!

三、发展与前景

养生玉皇剑,健康长相伴。在蓬勃发展的茶产业发展大趋势下,异军突起的乡村旅游将成为这个时代人们追逐的精神放松方式。作为襄阳高香茶引领者的玉皇剑茶业公司紧跟时代步伐,通过园区建设,一定会助力秀美五山早日建成集生态茶园旅游、特色茶艺表演、乡村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综合旅游区。相信我也会在公司的领导下,积极进取,排除万难,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相信玉皇剑养生山庄在大家的共同呵护下,进一步彰显以茶会友、以茶迎宾,做大茶产业,打造茶品牌的“福民”形象,一定会成为即将绽放的荣耀之光,即将怒放的生态之花!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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