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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婚假备用保险金【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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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员年终总结[页4]_年终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保险,销售,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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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员年终总结

c) 一人负责重要客户联络和跟踪,第一时间将客户货物数量、重量、运费及到达时间告知,了解客户需求和传递公司政策信息等

d) 一人负责外贸跟单、报检、出货并和外贸公司沟通,包括包装尺寸、唛头等问题

e) 专人负责客户接待,带领客户车间参观并沟通

f) 所有人员都应积极参预客户报价,处理销售中产生的问题

2、 绩效考核 销售部是一支团队,每一笔销售的完成都是销售部成员共同完成,因此不能单以业绩来考核成员,要综合各方面的表现加以评定;同样公司对销售部的考核也不能单一以业绩为尺度,因为我们还要负责销售前、销售中、销售后的方方面面事务。销售成员的绩效考核分以下几个方面:

a) 出勤率 销售部是公司的对外窗口,它既是公司的对外形象又是内部的风标,公司在此方面要坚决,绝不能因人而异,姑息养奸,助长这种陋习。

b) 业务熟练程度及完成业务情况 业务熟练程度能够反映出销售人员业务知识水平,以此作为考核内容,可以促进员工学习、创新,把销售部打造成一支学习型的团队。

c) 工作态度 服务领域中有一句话叫做“态度决定一切”,没有积极的工作态度,热情的服务意识,再有多大的能耐也不会对公司产生效益,相反会成为害群之马。

3、 培训 培训是员工成长的助推剂,也是公司财富增值的一种方式。一是销售部不定期内部培训,二是请技术部人员为销售部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销售技巧、礼仪、技术等方面。

4、 安装专业报价软件,提高报价效率,储存报价结果,方便以后查找。

以上只是对来年销售部的初步设想,不够完整,也不够成熟,最终方案还请各位老总们考虑、定夺。

共4页,当前第4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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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保险经理个人工作总结模板[页2]_保险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保险,经理,个人,全文共 1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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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理个人工作总结模板

四、抓紧抓好教育训练工作,为业务发展和队伍管理创造有效的保障体系。

两年来,教育训练始终处于业务发展的前沿,支持着业务发展和队伍管理。一是组训队伍的培训。至今不能忘记的是xx年8月,我省第一期以自己的力量教学,为期14天有116人参加的组训班。由于准备充分、训练严格、内容充实、全程跟踪,培训收到了显著效果,这支队伍目前都作为各级团队中的中坚力量,在支撑着团队的经营。目前组训力量已达到近200余人。二是主管培训。两年来最大限度的培训主管队伍,近千人接受了不同内容的培训。三是讲师培训。为了使培训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同时也为了节约培训成本,经过两年的努力,已建立起省聘讲师47人、省聘见习讲师56人的专兼职讲师队伍,这项工作走在了全系统前列。四是管理人员的培训,协同人事部、教育培训部和信息部,先后举办了不同类别的管理人员培训班,使全省营销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了有效的提高。

五、抓好几项大的基础工作。

为了使我省个人业务工作有一个长足长远的发展,先后抓好几件大的基础工作。一是个人代理人档案管理工作。通过检查、评比,目前近5万人的队伍全部按照总公司和保监办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个人档案。二、信息通报工作。自xx年8月创建了“营销快讯”,至今已有近百期,及时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加快了信息传承和互相促进,特别是今年开通了“信息直通车”,受到全系统基层公司的普遍欢迎。三是建立了代理人群众组织。先后建立的代理人业务发展研究会,并于xx年7月召开第一次年会;成立代理人精英俱乐部,于今年5月正式揭牌;建立了代理人“爱心社”,使代理人有了自己的组织,补充和完善了公司的企业文化。四是建立了完善的表报制度,保证了业务数据分析的科学有效性。五是推行“两个规范”,为业务的长足发展和产能的提高提供了有效的工具。

六、新基本法的试点工作的成功,为我省贯彻xx版,

为代理人管理走向正规化、科学化打下坚实基矗

七、开好了两个大会。一是200x年的“双过半”和今年5月份首届高峰会的成功召开,为业务发展和队伍管理起到典范作用。两会的影响力,将持续激励团队和管理者的士气和信心,进而推动生产力的不断提升。

八、抓好了部室建设,综合素质日渐提高,尽力使部室人员有能力驾驭日益激烈的竞争形势。目前全处同志团结协作、遵守纪律、士气高涨,都能登台讲课,都可以独立工作。

总之,两年来做了一些工作,收到了一些绩效,但要特别感谢的是总经理室和机关各处室,没有他们的支持就不可能有这样的局面,还要特别感谢我的副手对我工作的极大支持和无私奉献,感谢全处同志对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再次谢谢他们。

工作中我还有不少不足之处,比如考虑问题不够深入细致,深入基层不够,加之两年来有一半的时间在外,和同志们沟通交流时间少等,请大家多批评。另一方面我自已也要不断的加以改进。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形势,队伍管理、业务发展任务十分艰巨,愿和同志们共同努力,把我系统的全面建设推向更高层面。

谢谢!

共2页,当前第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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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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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险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章 基本险。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第一节 保险责任

第一条 车辆损失险

1.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 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二节 责任免除

第三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2.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5.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第四条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2.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4.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

第五条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

2.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3.驾驶员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4.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5.保险车辆肇事逃逸经公安部门侦破后;

6.保险事故发生前,未按书面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

7.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以及在此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六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2.被保险人或其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3.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三节 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

第七条 车辆的保险价值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第八条 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为五个赔偿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

第九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应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第四节 赔偿处理

第十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一条 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二条 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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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机动车辆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投保单[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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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投保单

│分)的内容及说明已经了解并认同;同意自保险单签发之日起保险合同成立。 │

├──────────────────┬───────────────────┤

│ │ │

│ 被保险人签章:│ 投保人签章: │

│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

└──────────────────┴───────────────────┘

注:1.本投保单上投保人指分期付款的购车人;

2.被保险人指分期付款的售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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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保险公司员工年终工作总结_年终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职员,全文共 1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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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员工年终工作总结

我于XX年加入人保财险这个大家庭,已是第5个年头了,在这不算短的时间里,我深感xx年是璧山支公司发展迅猛的一年,支公司在经理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个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任务,作为璧山公司的一员,我引以为豪,公司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每一位员工的辛勤工作,接下来我将我一年的工作情况做一个简要的回顾和总结:

我主要谈三个方面:

1、个人发展及工作完成情况

2、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xx年的思路及展望

一、个人发展及工作完成情况:

我的xx年,工作分为两个阶段,上半年主要从事销售部组训及代理人服务工作;下半年开始丁家营销服务部的管理工作。我所在部门销售部全年任务指标是1450万,截止到11月初,已经完成全年任务,截止到12月31日,我部共完成保费收入约1800多万,超任务指标约25%,;xx年,部门给我下达的任务指标是32万,截止到12月31日,我已完成保费收入62万(其中含摩托车17万),排除摩托车新增业务按45万计算,超出计划指标40%,于xx年28万同比增长60%;此外,丁家营销服务部实现全年保费任务约417万,同比增长19%,在第三季度、四季度皆完成了公司和部门下达的保费计划。

下面是我的具体工作表现:

在思想上坚定政治信念,坚持政治理论的学习,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定期撰写思想汇报,在党组织有意识的培养和锤炼下,我于xx年6月9日光荣的成为了一名预备党员。这鞭策着我不断学习科学理论知识,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以实际行动践行对自己理想的承诺。

在工作中勤于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要求进步。担任组训一职,我深知做好晨会的重要意义,为了能提高晨会质量、丰富晨会形式,我把学习放在头等地位,珍惜每次市公司组织学习的机会,和同行探讨,强组训技能;利用一切时间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比如阅读大量营销管理、保险知识类书籍、聆听专家讲座、登录保险相关网站收集资料、研究ppt制作等;为了保证晨会组织过程流畅,表达准确,除了内容上做足充分的准备,还要斟酌讲义,不断演练,卡时间,调整语速和表情等,每次晨会都经过深思熟虑、精心准备。同时,做好代理人服务工作,帮助他们填单,算保费、业务讲解、需求分析、做客户工作,同他们建立了良好关系,也为我去丁家营销部工作奠定了基础。丁家营销服务部挂牌营业后,我全身心地投入到基层营销工作中,‘万事开头难’营销服务部作为公司的试点,没有先前的经验可借鉴,在人员配备上也没有到位(是指签单人员在前期还没有到位),我便独自一人跑市场、发传单、拜访客户、内勤外勤兼职干。根据乡镇的习惯,有时候很早就赶去,发完传单后再赶回营销部签单,遇到周末,一天就跑几个场镇;有时刚到下班时间客户才赶到,我也没有拒绝更没有埋怨,热情周到的为客户办理好业务后,才伴着夜色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中;同时还陪同代理人展业,验险,协同填单、送单、做好客户维系工作,在营销员因矛盾产生情绪时积极沟通,解决问题,以提高营销员的忠诚度,很多节假日、周末也是加班加点为营销员做好服务。丁家营销服务部开业后,不到5个月的时间,实现了保费收入200万,实现业务增长35%,高效、优质地完成上级下达的阶段保费任务。此外,还加强新人培养和营销增员,对新进入营销服务部的签单人员进行一对一的培训,通过在理论和操作上系统化的学习,该签单人员已掌握了相关规定,并能熟练签单;在日常业务上或私人生活圈中,我经常和符合增员要求的人接触,挖掘准增员对象。在工作中这种敢于创新、敢打硬仗、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的精神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同。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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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保险公司内勤工作计划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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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内勤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想方面。积极贯彻公司关于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与时俱进,勤奋工作,积极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学习,并且细心领会,转化为自己的思想武器。作为一名内勤人员,自己的一言一行也同时代表了公司的形象,所以更要提高自身的素质水平,高标准的要求自己,加强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做到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二、业务方面。我主要负责柜面单证的打印和整理归档工作,每到值班周早晨8:30分上班先打扫办公区卫生,月初把所要申领的有价和无价单证数量发邮件向公司财务人员申报,公司单证管理人员每月规定1号和16号为我们的领单日,每次只能申领半个月的用单量。我在申领时都要根据近期的客户出单数估算出下半个月的一个数量来申领,尽量做到不断单。每次单证寄到,先把它们以25份为一个单位用橡皮筋捆好,盖上公司的保单专门章,做好标注。其实打一张车险很简单,也不是一项比较复杂的技术活,一共就五样东西,发票、交强险保单、标志、商业险保单、保卡,打完附上一份商业险条款装进保险封袋给予投保人就可以了,但是需要足够的细心和耐心,客户多的时候还要认真仔细检查,防止装错单,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剩下的事情就是整理打过的单子,少投保单的补投保单,少告知书补打告知书,如果有证件不足的先将其剔除,待业务员补齐资料后以25份为一单位录入归档清单表格进行系统内归档处理,归档好的客户资料装入牛皮纸档案盒(4套为一盒)标注好盒号和归档号放入档案柜进行保存。每天的工作就是打单、打单、再打单,理单、理单、再理单。我的工作内容虽然枯燥无味,但是我深知我的工作是公司业务环节中的重要一环,必须要认真工作,全力以赴。这几年保险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我们坐前台的就应在售前服务方面做到尽可能的让客户满意。

三、工作中做的好的方面

1、立足全局与整体,从宏观层面切入问题的思考,较好处理整体与局部、大我与小我的关系,遇事能从大局考虑。

2、心态平和,为人谦和,处世积极,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四、工作中的不足

1、限于阅历与眼界,还须加强政治修养与行业、业务研究,认真学习业务知识,

战胜自我,提升自我。

2、须加强与人沟通的能力。

3、须加强应变能力。

总结一年的工作,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比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不是很多,个别工作做的还不够完善,这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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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保险半年工作总结_半年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5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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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半年工作总结范文3篇

作为保险公司一员,为这半年的工作做一个总结,本文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半年工作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

保险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一:

20xx年3月份开始暂代业管经理一职,在总经理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我司于6月9日完成了分公司下达的全年任务,在分公司名据首位,在分公司也是第一个完成任务的三级机构,在这半年里充满了激情与挑战。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迅速发展,业务团队逐渐增加,保险监管部门的严格管理下,我的业务管理和专业技能 都有了更多提高,

现将半年来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总结如下:

一、 提高自我意识

自加盟民安保险公司以来,一直从事业管部承保工作。以以往的工作经历,清楚的知道这个岗位的严格和重要。以“合规、合法”为中心在工作的同时,牢记各项核保政策,努力学习核保专业知识,调整自身知识结构、提升自我意识与政策执行把握能力。

公司在承保面对业务量的迅速增长,承保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与日俱增,我一直秉承着认真钻研,仔细调研,努力做到:不放走一个优质客户,不放进一笔不良业务,推动公司合规经营,降低风险努力做到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

二、 日常工作总结

每天摆在我面前的总是那看似平平凡凡的保险单,每天的工作就是录入、录入、再录入。但我的每一笔录入,每一次出单,都是和公司在半年完成全年任务的1270万密不可分的。看起来我的工作枯燥无味,但我深知,认真仔细的做好每一单业务,严格审核每一点信息,才能把风险拒之门外。

三、下半年计划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会一如既往的,严格要求自己,在不断完善和细化自己工作的同时,还要带领部门员工,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夯实专业基础,做到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不辜负领导的信任和关怀。

“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公司荣为荣,为民安保险业务稳健、高效快速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保险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二:

20xx年上半年我公司始终深入贯彻落实总省公司年初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省公司战略部署和工作安排为指引,以效益经营为统领,以依法合规为前提,以能力提升为基础,以加快发展为主线的工作方针,按照抓对标夯基础、抓渠道促发展、抓管控增效益、抓队伍强能力、抓服务树形象、抓合规保盈利的总体发展思路,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发展要有速度,规模要有效益,较好的完成了省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指标,保持了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现将我公司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xx年上半年工作回顾

20xx年上半年,我公司在省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全辖干部员工按照省公司提出的围绕“一个经营主题”、 强化“三个攻坚保证”、明确“五个提升要求”、落实“十项工作举措”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提速增效、合规盈利”这个经营主题,以永不懈怠、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抢抓机遇,加快发展,顺利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任务目标,公司呈现出保费规模平衡增长,经济效益持续良好,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发展活力不断增强的良好局面。

(一)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6月底,我公司共签单2944件,较上年同期增长393件。完成保费收入767.44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51.16%,保费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5.27%。其中车险保费收入729.09万元,非车险保费收入38.35万元。接受报案932件,立案779件,结案665件。全险种日历年满期赔付率为50.93%,其中车险满期赔付率53.25%,非车险满期赔付率为15.85%。车险估损偏差率1为0.23%,及时立案率为100%,案件结案率为78.24%,非车险结案率为75.00%。

(二)财务工作情况

20xx年上半年,我公司财务部门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公司费用管理办法,强化预算管理,规范办公行政的财务报销流程,加强费用支出管理,明确销售费用列支的相关要求,保证了费用列支的真实、准确、合规。

在上半年我公司根据省公司《关于开展“小金库”复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按照总公司《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公司《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小金库”全面复查工作方案》,开展了“小金库”复查工作;根据根据省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按照保监会《关于开展第二次保险机构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总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开展了第二次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自查工作。

(三)客服工作情况

20xx年上半年,公司上下高度重视客户服务工作,以“专业、快捷、便利、贴心”的服务理念为指导,采取积极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严格按照标准网点建设标准开展客服工作,围绕“十个统一”目标,做好标准化建设工作。即统一营业铭牌,统一职场布置,统一服务接待,统一服务标牌,统一服务桌牌,统一工作环境,统一资料放置,统一《意见簿》,统一服务形象,统一服务行为。要求服务网点工作人员依据《客户服务规范》和《网点服务规范》要求,为客户提供标准化服务,使用服务用语,杜绝服务禁语。二是明确中支公司与县营销服务部及各团队沟通联系职责。实行查勘员分片责任制,县营销服务部、各团队有关理赔事宜都有专人负责,方便基层,方便客户;加强通赔岗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主动与兄弟公司联系、跟踪、及时将案件流转;明确与上级公司各环节岗位联系专人,提高了案件的流转时效;三是建立互动理赔绿色通道,确定专人负责互动理赔工作。在互动业务出单柜面摆放《客户服务承诺》和《理赔案件流程》及《索赔须知》的宣传页。四是紧紧抓住车险理赔这个客户关注的焦点,在车险赔案处理的各个环节积极主动服务,即“主动上门定损、主动上门催收索赔手续、主动告知理赔进度、主动告知催领赔款”。此外,我们还利用6.16国寿客户节的良好契机,围绕“牵手国寿,绿动中国”的活动主题开展了重点客户风险检查咨询、真实案例图片宣传、汽车保养常识讲座等有效的客户服务活动。通过以上多项举措的实施,为服务质量的提升提供了保证,提高了公司的市场声誉,扩大了公司的服务影响。

(四)党建工作情况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我公司按照省公司《财险黑龙江省分公司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开展了 “学党史,谈感想”征文活动、 “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党史知识讲座、革命电影欣赏等活动,还参加了由*市委宣传部主办的“庆祝建党九十周年”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使公司广大员工对党的历史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对党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20xx年是开局之年,也是公司从稳行发展向提速发力阶段迈进的第一年,我公司在积极谋求业务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党组织的建设。经过认真培养、考察和有关党委会讨论,吸收了2名入党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为公司党员队伍注入了新的活力。在工作中公司党委注重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顺利完成各项任务目标、促进我公司实现平稳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看到成绩的同时,还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一是团队建设需进一步提速,要有步骤地加大增员,努力提升销售人员的规模和展业能力,销售管控能力仍需进一步强化,销售人员产能较低,销售队伍弱小后劲不足极大的制约着公司的发展速度;二是员工思想观念需进一步转变,面对强大的市场竞争压力,有的同志出现畏难情绪,少部分员工有思想惰性,缺乏市场发展前瞻性,主动出击少,被动挨打的多,造成了少部分业务的流失;三是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上半年的工作当中,我公司虽然采取积极措施,强化提升服务水平,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远远落后于总、省公司要求的目标值。

二、20xx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在20xx年下半年的工作中我公司将继续贯彻总、省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精神,按省公司年初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结合公司目前发展情况和*地区特点,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在保持业务平稳增长的基础上,巩固现有市场位次,提高发速度,持续改善综合赔付率等关键经营指标,积极应对内部、外部的监管检查,进一步提升发展力、服务力、凝聚力、管控力和执行力,增创公司盈利优势,努力实现“有为、进位、增效、盈利”的目标。为此,20xx年下半年我公司将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在发展中继续提升市场占有份额

我公司经过四年的奋斗,市场占有份额已稳居第三位。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其它市场主体凭借已经形成的竞争优势开始发力和进行赶超,对公司保持既有市场地位构成了比较大的挑战。对此,我们必须增强发展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努力加快发展,在发展中提升市场占有份额,并逐渐缩短与前两位的差距,从而推动公司向新的发展阶段迈进。

(二)在发展中提升业务质量和品质

20xx年下半年的工作中,我公司将坚持在发展中调整结构,在调整中继续保持高质量的发展速度。在业务规模上保持平稳的增长速度,同时,还要大力发展责任险、意外险、企业财产险、货运险等效益型险种,要使其在规模上不断扩大,创造出更高的效益。在经营管理中密切注意同行业发展举措,加大公关力度,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参与竞争,巩固原有险种的市场份额,积极拓展新业务、新保源。

(三)在管理中提升队伍战斗力

在销售体系上,建立以团体直销、个人营销和中介代理三支队伍为基础的业务销售体系,在市区内实践和探索专业化经营的新路子。在机构设置上,按照省公司建立专业化销售体系的要求,对现有机构本着精简、实际、高效的原则,进行合理的布局,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在分配制度上,充分体现效率优先,进一步落实好上级公司的工资总额分配办法,全面推行一线人员的绩效工资制和管理人员的岗位工资制,坚持薪酬向一线倾斜、向重点岗位倾斜、向业务骨干倾斜、向贡献大的公司倾斜,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和代理人的积极性,提高人均产能,提高整体效益。

在用人制度上,要不看资历看能力,不看出身看业绩,不拘一格用人才,进一步打破身份界限,选贤任能,把业绩优秀、能力突出、群众公认的人才选拔到管理岗位。同时,建立淘汰机制,对不适应竞争需要、不适应业务发展需要、不适应管理要求以及岗位富余人员,要下决心进行调整和淘汰;对能力不强、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管理者要进行调整。

(四)在培训中提升员工队伍素质

未来保险市场的竞争必然是人才的竞争、服务的竞争,谁拥有了人才谁就赢得了竞争。基于这样的认识,20xx年下半年我们着力在提高队伍素质上下功夫,加大基础教育培训力度。一是切实抓好各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现代企业管理水平,提升其领导能力,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二是切实抓好在职员工的培训,以适应业务发展和管理要求提高的需要。三是建立培训评估机制,对培训效果要实行量化考核,做好培训前、培训中、培训后的各项评估及跟踪工作,保证培训效果。

(五)努力营造公司发展的良好环境

努力营造良好的公司内部环境和社会外部环境,为公司的发展创造条件。一是抓好公司文化建设,提高公司的向心力,增强公司凝聚力。深化人事制度政策,搞活人才机制,创造一个能留住人才、吸引人才、使用人才的人才环境;抓好干部员工的业务素质、思想道德和爱岗敬业意识教育,创造良好的成才环境;努力改善干部员工的物质文化条件,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二是要抓好依法规范经营和优质服务工程,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坚持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带头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社会各界的赞誉和信任;坚持优质服务、文明服务,处处为保户着想,拓宽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法,提高服务质量,靠信誉赢得保户;加强攻关联谊活动,积极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情况,加深感情取得他们的支持,为公司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有利的社会环境,促进公司的全面发展。

20xx年是公司发力有为、抢抓机遇、大干快上的关键一年,在下半年的工作当中我公司将继续围绕“效益经营、依法合规、提升能力、加快发展”的十六字工作方针,在省公司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责任,一鼓作气,乘势而上,为顺利完成财险中心支公司20xx年全年工作任务指标而不懈努力,为全面推动中心支公司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效益经营新局面而奋斗!

保险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三:

我已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工作四个年头。在同事和领导的热情帮助下,经过四年的历练,已从当年的保险新手,成长为专业老练的公司保险的重要负责人。在岗位上,我能为客户提供很好的保险咨询服务,并且还能为公司外出招揽新业务,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在公司里,我遵纪遵法,团结集体,与同事们共同完成领导和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下面是我对20xx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总结。

一、不断学习,参加培训,使业务水平不断进步

学无止境,固然我对公司的各方各面都已很熟习,但我仍不满足于现状,为了不断进步自己的业务水平,我积极参加上级公司和支公司、本部分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勤于学习,善于创造,不断加强本身业务素质的练习,不断进步业务操纵技能和为客户服务的基本功,把握了应有的专业业务技能和服务技能,能够熟练办理各种业务,知晓本公司经营的各项业务产品并能有针对性地展开宣传和促销。

二、进步思觉悟,在思想上政治上不断进步

一直以来,我都保持着积极取的心态,积极参加上级公司和支公司、本部分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主题其它的工作中,都能严格执行上级公司和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内控规定和服务规定,坚持文明用语,不越权办事,不以权谋私,没有出现被客户投诉的行为和其它违规违章行为。业余生活检点,不参与赌博、购买非法彩等不良行为。

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一直做到兢兢业业、勤勤奋恳地努力工作,上班早来晚走,立足岗位,默默奉献,积极完成支公司和本部分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能够积极主支动关心本部分的各项营销工作和任务,积极营销电子银行业务和各种银行卡等及其它中介业务等。

总之,保险事业已成了我人生的一部份,带着执着和热情,我会一直走下往,鼓足干劲,履行自己的工作和岗位职责。在这半年以来,我努力按上级领导的要求,切实做好各方面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得到了领导的肯定,也得到了同事们的好评。在对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也发现自己与最优秀的伙伴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但,我有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缩短与他们的差距,勇克服缺点和弥补不足,为进一步进步本身综合素质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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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婚假申请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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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于____年X月X日登记结婚,并属于晚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规定,本人可享受15天婚假。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自X月X日到X月X日共计15天,请予以审批。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X

____年X月X日

附:结婚证明(复印件)

一般单位婚假申请都是一个表格,如:

×单位领导:我与__定于×月×日结婚,需请假×天,恳请领导批准为盼,

事业单位婚假请假条。

(右下角)请假人:__×

(右下角)×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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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保险,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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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执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会计师事务所有效地防范执业风险,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偿付能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及保险事业的发展,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协商有关保险事宜。

第二条 甲乙双方签订本保险协议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全部会员的有关资料,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双方有相互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坚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为其团体会员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推荐乙方授权的机构大型商业风险保险部为办理执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人。

第四条 执业责任保险适用条款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附件一)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附件二)。具体使用费率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费率》(附件三)。乙方同意在标准费率的基础上为甲方会员优惠8%。

第五条 乙方在与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时,将根据具体情况与被保险人协商保险合同内容。对于经营管理良好,业务量大,风险相对较低或连续两年(不包括追溯期)未出险的被保险人,乙方同意在标准费率基础上适当调低费率或给予其他的优惠条件。

第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在甲方会员首次投保约定扩展追溯期时,追溯期费率给予优惠。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一年,则应按照该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60%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两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50%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三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40%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四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28%计算保险费。本条规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费率不一致时,以本条规定为准。

第七条 保险合同双方对保险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达成一致的调解结果对保险合同双方具有约束性;各方对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结果时,应提交河南省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鉴定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同意建立不定期联络制度,交流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业务的有关情况,协商解决保险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聘请有关专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协助改进。

第九条 乙方负责对甲方及其会员进行保险业务指导和培训,并设专人协助甲方开展工作。

第十条 乙方在承保业务过程中,除了恶意欺诈及资信情况极差的被保险人外,不得拒绝承保。

第十一条 甲方应要求各被保险人如实填写投保单,并配合乙方做好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协议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和补充,变更和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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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团体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5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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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保范围

第二条 年满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单位投保时,其投保人数必须占在职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8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的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伤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对应的烧伤程度及下列约定给付意外伤害烧伤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伤或残疾的,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保险人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即: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保险金;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保险人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以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四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烧伤、残疾、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七)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以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三)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五)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

(六)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

保险金额

第六条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每一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限额。

保险期间

第七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费按年度计算。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订立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经保险人同意分期交费的,投保人须在合同订立时交付第一期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九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并在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仅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十条 投保人应在订立合同时或按双方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

(一)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其危险性减低时,保险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额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其危险性增加时,保险人在接到通知后,自职业变更之日起,就其差额增收未满期保险费。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的,保险人在接到通知后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二)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其危险性增加并未依本条第一款约定通知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按其原交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计算给付保险金。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第十二条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发送给投保人。

第十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因其人员变动,需增加、减少被保险人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出具批单在本保险合同中批注后,方可生效。

(一)被保险人人数增加时,保险人在审核同意后,于收到投保人的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之日的次日零时予以起保,并按约定增收未满期保险费。

(二)被保险人人数减少时,保险人于收到投保人的被保险人变动通知书之日的次日零时起对其终止保险责任(如减少的被保险人属于已离职的,保险人对其所负的保险责任自其离职之日起终止),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减少后的被保险人人数不足其在职人员75%或人数低于8人时,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第十四条 发生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调查等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承担。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必要的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上述约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迟延。

第十五条 索赔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和材料。被保险人未及时提供有关单证,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单证的真实性及其记载的内容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2.保险单;

3.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入死亡证明或验尸报告。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7.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被保险人意外残疾或烧伤的,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2.保险单;

3.受益人身份证明;

4.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残疾或烧伤鉴定诊断书;

5.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6.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索赔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应提供法律认可的其他有关的证明资料。

第十六条 保险人在收到索赔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和第十五条所列的相关证明和资料后,应及时做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索赔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向索赔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而给付保险金数额不能确定的,保险人应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并在最终确定给付数额后作相应扣除。

第十七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在事故发生日起失踪,后经人民法院宣告为死亡的,保险人应根据该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受益人应于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支付的身故保险金。

第十八条 索赔申请人对保险人请求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处理

第十九条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享有相等的受益权。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申请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若发生法律上的纠纷,保险人不负任何责任。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合同残疾或烧伤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人不受理其他的指定或变更。

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在本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解除合同。

(一)投保人解除本保险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解除合同通知书;

2.保险单;

3.保险费交付凭证;

4.投保人身份证明。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的,自保险人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时起,本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人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被保险人未满期净保险费。

(三)在本保险合同中,已领取过任何保险金的,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可以采用附加条款或批单的方式变更本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这种附加条款或批单是本保险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保险合同条款与附加条款或批单不一致之处,以附加条款或批单为准,附加条款或批单未尽之处,以本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保险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四条 本保险合同具有特定含义的名词,其定义如下:

保险人:指与投保人签订本保险合同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各分支机构。

索赔申请人:指就本保险合同的身故保险金而言,是指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其他自然人,就本保险合同残疾或烧伤保险金而言是指被保险人。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烧伤: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机体软组织的烧伤,烧伤程度达到ш度,ш度烧伤的标准为皮肤(表皮、皮下组织)全层的损伤,涉及肌肉、骨骼,软组织坏死、结痂、最后脱落。烧伤的程度及烧伤面积的计算均以保险人、被保险人双方约定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肢:指人体的四肢,即左上肢、右上肢、左下肢和右下肢。

部位:指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约定的人体部位,即人体分为两个部位:头部、躯干及四肢部。

艾滋病(aids)或艾滋病病毒(hiv):按世界卫生组织所订的定义为准。若在被保险人的血液样本中发现上述病毒的抗体,则认定被保险人已被艾滋病毒感染。

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

无有效驾驶执照:指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潜水: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活动。

攀岩运动:指以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

武术比赛: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探险活动: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等活动。

特技:指从事马术、杂技、驯兽等特殊技能。

未满期净保费计算公式为:未满期净保费=保险费×[1=(保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1—20%)。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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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财产保险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_保险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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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定期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业务分析可通过各项经营数据的对比,发现问题出现的原因和预计可能的结果,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以点带面,强化培训,全面提高部门综合素质

高标准、高要求这是对工作结果的要求,充分调动部门员工工作能力,提高他们工作能动性,才能确保工作结果准确无误。部门工作压力大、进度快,对新员工进行系统化培训是不现实的。我们采用的方式是工作中学习,是将工作安排到每个人,由工作责任人先向上级主管汇报此项工作怎样去完成,需要多长时间,需要怎样的支持。再由主管对不足或错误的地方给予意见,锻炼他们对工作的解码能力和处理能力。在工作过程中由上级主管不定时督导,避免偏差的出现,逐步增加工作的难度,使其能力在工作中得到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相对初期有了长足进步。

业务经营分析能够比较客观的反映公司经营情况,为营销、承保、理赔、等各个业务环节提供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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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保险居间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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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居间合同

合约书编号:_____________

立合约书人:_____________保险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称乙方)

兹因乙方同意为甲方报告订立保险契约之机会,双方依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居间合约如下: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意事项

双方依本合约之约定成立居间关系,不适用其它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乙方同意为甲方寻觅及指示可与其签订保险契约之相对人,而提供签约之机会。

第二条 居间报酬

保险契约因乙方之居间而成立生效,并逾契约撤销期限确定生效后,乙方始得按甲方之相关报酬标准支领报酬。

第三条 合约期间

本合约自甲方完成相关程序并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无异议同意以甲方核定之生效日为准。本合约以个_________________月为一期,每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如乙方无异议则视同续约。

第四条 权利义务

双方同意遵守本合约之规定,乙方倘有违反本合约及其它相关办法之约定,或为本合约约定范围外之行为,致损及甲方或第三人权益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意管辖

甲乙双方同意如因本合约而发生诉讼时,以________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六条 其它约定

本合约之条款及甲方所订其它相关办法均为本居间合约之构成部份。

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令规章办理。

甲方:_____________保险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业务居间人)

代表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字号: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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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保险公司客服专员年度工作总结业务_保险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客服,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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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客服专员年度工作总结业务

强化业务制度学习,树立执行理念,确保制度执行力全面有效开展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业务管理制度执行力建设,从制度上为业务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客户服务部对于分公司筛选出部分需客服员工加强学习的文件和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及汇集,并制定了业务管理强化制度执行力工作及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客服人员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全面、系统地对相关业务管理进行了学习,要求所有参加人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进行测试并撰写学习心得;根据测试及检查情况,要求各相关岗位撰写整改报告。从自身出发,树立了强化风险意识,确保了此项工作的全面有效开展,切实提高了我司制度遵循和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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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婚假请假条格式_请假条_网

范文类型:请假条,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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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请假条格式范文3篇

因结婚而请假写请假条,本文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婚假请假条格式范文,仅供参考。

婚假请假条格式范文一: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登记结婚,属于晚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规定,本人可享受________天婚假。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自_____月_____日到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天,请予以审批。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婚假请假条格式范文二:

尊敬的领导:

我和女友________商定于_______月_______日举办婚礼,需要从____月____日起请假_______天,于____月____日正常恢复上班。目前手头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毕,其他工作已经交付完毕。请予批准。 祝安好!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婚假请假条格式范文三: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和爱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领取结婚证,为减少对双方工作的影响,拟定____月____日办理婚宴,为做好房屋装修和婚宴的准备工作,特申请婚假_______天(从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请批准为盼。非常感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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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未请婚假的证明

范文类型:证明书,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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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公司:

明我单位前员工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其自领取结婚证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离开我单位截止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期间,未向我单位申请休婚假,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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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房屋按揭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1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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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房屋按揭保险条款

一、保险财产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所购买的房屋。

二、责任范围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1.火灾;2.爆炸;3.雷电;4.飓风、台风、龙卷风;5.风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6.冰雹;7.地崩、山崩;8.火山爆发;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10.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 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名项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2.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3.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4.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

6.核裂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7.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

8.本保险单明细表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9.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保险期限与购房贷款期限相同。

五、保险金额为所购房屋全部的实际价值。

六、赔偿处理

1.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下列方式赔偿:(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2.受损财产的赔偿损失按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3.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4.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基础上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5.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后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6.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起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7.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七、被保险人义务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1.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出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

2.被保险人投保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3.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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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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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综合条款

第十二条 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可以由被保险人自行估价或按重置价值确定。

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或账面余额。

赔偿处理

第十三条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一)全部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部分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比例计算。

(三)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在保险标的损失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若受损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与财产损失赔款相同的比例赔偿。

第十五条 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作价折归被保险人的金额按第十四条所定的比例扣除。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及必要的账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第十七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应相应减少,被保险人需恢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 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条 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保护财产安全的各项规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灾害事故隐患,在接到安全主管部门或保险人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认真付诸实施。

第二十三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标的占用性质改变、保险标的地址变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保险标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四条 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查勘。

第二十五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15日后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也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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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工伤保险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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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20__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__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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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精选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范本[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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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范本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其他保险事故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应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三十日内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四、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第十五条 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二、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鉴定书;

二、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满期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合同的解除

第十八条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或申请复效时,对本公司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本公司通知解除本合同时,如投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达时,本公司将该项通知送达受益人。

第十九条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本公司应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退还本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解除合同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年龄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理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及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二、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合同内容的变更

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申请减少保险金额,但是减额后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最低承保金额,其减少部分视为解除合同。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并将本保险单与被保险人的同意书送交本公司批注。前项变更,如发生法律上的纠纷,本公司不负责任。重大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满期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放弃受益权或依法丧失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变更地址

第二十四条 投保人的地址有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投保人不做前项通知时,本公司按所知最后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索赔时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的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批注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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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保险工作会议演讲范文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2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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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各位同事大家上午好,我是来自××部的×××,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寿险的意义与功用》

20xx年毕业之后做了一年的教师,乏味的教学让我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新的思考。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与平安结缘,通过对平安的了解,在20xx年的10月份我毅然决然的加盟了中国平安。可那时的我对于保险还像一张未加渲染的白纸一样,一无所知。那个时候我还是单纯的认为保险只是不死不拿钱,赔钱赔不了命,可是通过一阶段的学习,我发现保险并不像自己想的那样,它就是一份责任一份爱,一份延续家庭幸福的爱。

由于家人的不理解和反对,让我前进的每一步都变得那样艰难,刚刚入司的我还不会想到把保障送给每一个家庭,当务之急只是为了赚取佣金而维持自己的生活。在我的脑中保险仍是那么的概念话,只知道每年有数百万的人因为意外伤害事故离开了人世,重大疾病的发病率在72。18%,养老生活二十年一顿饭吃十块钱一个人就得21。9万,总感觉事故离自己是那么的遥远。

就在20xx年的6月份,我的外甥女从外地回老家检查身体,外地的医生说小孩子是眼睛水肿过段时间就好了。可是一个星期过去了小孩子的病依然没有好转,无耐之下从外地回到老家检查。对于一个三岁的小孩子我也没想那么多,就带着她到市医院去检查,可是小孩不能熟睡检查效果就不好,足足在医院等了两天才算顺利的完成了CT片的检查,可是医生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诊断结果,只是说情况不是太好。病情紧急,听人说蚌埠医学院不错,接着我就和姐姐、姐夫、姐姐的婆婆又坐车到了蚌埠医学院。夏天的高温总让人感到那么的急躁,心情像待收的麦穗一样那样的低沉。

到了蚌埠医学院,排队、挂号、检查,医院的每个人都显得那么匆忙,楼上楼下的跑,身上的衣服都不知汗透了多少回。不知是天热的缘故还是病痛的缘故,小外甥女总是不停的哭闹,对于我每一分钟都是那么的煎熬。看着姐姐憔悴的面容,外甥女那发肿的眼睛,我的心也一阵一阵的疼痛。一项一项的检查,让我把医院的楼层来来回回不知转了多少趟,可是一项磁共震却让我们犯了难,在检查的过程当中小孩子不能有丝毫的动弹,必须在熟睡的过程才能检查。可是疼痛让小孩很难进入熟睡状态,无耐之下打了安定针,对于一个三岁的孩子这又是多么的余心不忍。然而,打安定针也没能让小孩顺利的完成磁共震的检查,我们在医院又等了一天,那种等待总显得那么漫长。

第二天的下午在漫长的等待中终于给外甥女作完了最后的一项检查,我们又陷入了等待之中,等待着那不知好还是坏的结果。

当检查结果出来之后我和姐夫一块就去找主治医生,医生的一席话犹如晴天霹雳一般,让两个大男人都不敢去接受这样的事实。外甥女患的是眼甲瘤,鼻窦两侧和眼框底部长瘤子,眼甲瘤对我来说可能只是一个名词,可是医生说这种病多发于5岁以下的女性,要想确诊必须手术之后拿到外地化验,他们医院没有这个条件,要想治就抓紧时间到上海五官科医院或者是北京的同仁医院,最后可能也是人财两空。医生的每一个字都如巨石一般压的人喘不过气来,对于一所省级医院都看不了的病结果已经让我们不能接受。当我们把这个消息告诉姐姐的时候,姐姐和她的婆婆瞬间都是痛哭流涕,看着他们痛哭,我的眼泪也不自觉的流了下来。那种场面让每一个路过的人都为之辛酸。

从蚌埠医学院出来之后,我们又紧赶着坐上了回阜阳的最后一班客车。小孩的病情一刻也不能耽误,当天晚上又买了到北京的火车票。在医生的建议下去北京的同仁医院,可是我却没有一同前去,原因很简单,因为第二天要参加公司一季度的晋升表彰,那天晚上我的心情低落到了极点,眼看着他们伤心的踏上去北京的路途。

第二天的表彰会很热闹也很隆重,可是对于我却是那么的遥远,前台老师的分享、晋升的表彰、下季度的方案宣导虽然在我的耳边响起,可是那一刻我的心时时的在关注着外甥女的病情。休息期间接到姐夫打来的电话,没有去过大城市的他们去北京看病又是何等的艰难,外甥女的病没治了,北京的医生让直接回家已经不给看了。坐在会场当中的我,眼泪模糊了我的视线,结束时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沉重的离开了会场。

我多么希望自己的外甥女能平安无事,哪怕用我自己少活十年的生命换她健健康康的活下去,外甥女在从北京回来的一个星期后离开了最爱她的爸爸妈妈和舅舅。一个三岁的生命就这样悄然离去了,她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的疼痛,给我留下了更多的遗憾和追悔,为什么之前没有给她存上一份保险,我不停地问自己。保险不能挽救她的生命,可是有了保险她就不至于会让这个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从那时起我就告诉自己,在平安以后的日子里我要让我身边的每一个亲戚朋友都拥有一份保险,拥有一份平安。

就在我慢慢淡去内心的那种伤痛之后,12月底的一天我接到客户的电话,她是我两年前的一个万能客户,她怀疑自己女儿的病情不是太好。听的出来她的话很沉重,她自己也不想往保险理赔上面想,开始她只是简单的咨询了一下什么情况才是重大疾病,两天后她又给我打了电话,医生诊断她的女儿患了乳腺癌。她的女儿只有二十八岁,刚结婚两年还没有自己的孩子,现在得了这种病对于她们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非常痛苦的。虽然入司两年多可我并没有办过重大疾病理赔,对于能赔不能赔我心里也没底,再咨询过公司的理赔人员之后,我心里更是没底。理赔人员告诉我能赔不能赔,不要给客户去承诺,先把资料交上来申请,属于重大疾病就可以理赔,而且癌还分为良性和恶性、部分癌和全部癌,如果不能理赔也许会失去客户对保险的信任。我只好按部就班的把资料交到公司,只能静静地等着审核结果的通知,不到一个星期理赔结果下来了,赔付金额十二万,当我把理赔通知书送给客户的时候,那种感激就像看到了多年不见的亲人一般,让我感到作为一个寿险业务人员的伟大。这就是我们价值的体现,理赔服务没让客户多走一步路,一个星期理赔款就顺利的到帐,这也是客户没想到的。每当客户见到我的同事都会把我夸上一番,我知道这不单单是对我们业务人员的认可,更是对保险切身受益的真实感受,客户总是说如果你们公司哪天有需要我可以去做现场说法。

沙漠远行的人最需要的就是看到绿洲,我们何尝不是在客户最需要的时候给他们送去爱心呢?让他们能顺利地去看病,顺利地保障家人的生活。我深信保险不会改变我们的生活,却能保障我们的生活不会被改变,或许这就是寿险营销的伟大之处,让我们携起手来给每一个家庭送去保障、送去平安。愿每一个家庭都拥有平安!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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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农村保险工作总结_农村农业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乡村,保险,农业,全文共 5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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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村保险工作总结

20xx年农村保险工作总结【1】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保障粮食生产和供给一直是农业发展的首要问题,而农户对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还很弱,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为此国务院于20xx年10月24日颁布了《农业保险条例》,明确肯定了农业保险的政策性,规范了农业保险的发展方向。我县是农业大县,为有效分散转移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我县20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工作,有效地帮助农户转嫁风险减少损失,确保全县粮食生产稳定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范围

(一)政策性小麦、玉米、花生种植保险。承保自保险标的(小麦、玉米、花生)定苗或移栽成活齐苗后起,至成熟开始收获时止,因暴风、雹灾、暴雨、洪水、内涝、冻灾对投保的小麦、玉米、花生造成的损失,损失率达到10%(含)以上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二)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承保小麦在成熟开始收获期间因火灾造成的损失。

(三)奶牛养殖保险。规模型养殖场,投保时奶牛畜龄在1周岁(含)以上7周岁(不含)以下,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能按所在地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且奶牛必须具有能识别身份的统一标识。保险承保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保单载明的自然灾害和疾病原因造成保险奶牛直接死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其他政策性农业保险参照省政府文件执行。

二、保险金额、保费

(一)保费缴纳金额。小麦每亩保险费16元,其中财政补贴12元,农户自己承担4元;玉米每亩保险费18.2元,财政补贴14.56元,农户自己承担3.64元;花生每亩保险费14元,财政补贴11.2元,农户自己承担2.8元;奶牛每头保险费392元,财政补贴313.6元,农户自己承担78.4元。

(二)保险金额。政策性种植业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障金额为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具体保额:小麦每亩300元;玉米每亩260元;花生每亩350元。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每亩400元;养殖业保险补贴险种的补贴保险金额,参照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奶牛每头5600元。

三、赔偿标准

参保种植业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标的不同生长期的赔偿标准、损失率及受损面积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

(一)小麦不同生长期每亩赔偿标准

20xx年农业保险工作总结3篇20xx年农业保险工作总结3篇苗期每亩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50%

返青期每亩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70%

抽穗期每亩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90%

灌浆—成熟期每亩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100%

(二)玉米不同生长期的赔偿标准

出苗—拔节期每亩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50%

拔节—抽穗期每亩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80%

抽穗—灌浆期每亩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90%

灌浆—成熟期每亩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100%

(三)花生不同生长期的赔偿标准

苗期每亩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50%

开花下针期每亩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70%

结荚期每亩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80%

成熟期每亩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100%

(四)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赔偿标准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小麦损失面积确定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受损面积×400元/亩×损失率

(五)奶牛赔偿标准

赔偿金额=死亡数量×每头保险金额-残值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是支持农业发展、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确保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化解农业生产风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具有重要意义。20xx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保险条例》的第一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历亲为,全体动员,切实把农业保险工作作为支持服务“三农”、构建和谐大名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发挥各自职能,迅速在全县形成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确保2月底前不折不扣的完成投保和交费任务。

(二)广泛宣传,应保尽保。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及早安排部署。同时,要利用县广播电视台、《大名时报》等新闻媒体,开设农业保险专栏,大力宣传农业保险的有关政策和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进一步调动农民参保投保的积极性,真正做到应保尽保,保全保足。

(三)强化责任,协调联动。各乡(镇)要积极组织农民投保,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亩”。要按照种植亩数,登记造册,认真填好投保清单电子表格,将保费及时交付县人保财险公司,做到应保尽保,坚决杜绝截留农户保费现象,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后果自负。保险公司要及时办理承保有关手续,并将承保签单情况和资金划拨申请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要做好项目资金审验、分账核算,保障专款专用,并根据经办机构承保签单情况和申请,及时将中央、省、市、县保险费补贴拨付到位。一旦发生灾害,县农牧局要指派精干技术人员做好参保标的的核损工作,准确鉴定损失,为保险理赔提供科学依据。

(四)强化服务,快速理赔。投保农户在出险后要在24小时内拨打中国人保财险专线电话95518报案。保险公司要成立专门组织,指定精干人员专门负责农业保险理赔工作。接到报案后要及时赶赴出险现场,进行查勘,配合农牧专家做好损失鉴定,并根据受损情况做出合理定损。各乡(镇)要做好承保和理赔结果公示,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做好赔付工作。保险公司要预备充足的赔付资金以应对大面积灾害的发生,保障赔付工作的迅速、高效,让农户满意、让政府放心。

(五)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思想认识高、工作力度大、成绩比较显著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消极懈怠、不能按时完成投保任务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对未参加保险或投保不足的乡(镇),一旦发生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20xx年农村保险工作总结【2】

今年我通州支公司在通州区农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分公司农业保险部的指导帮助下,在通州支公司总经理室的高度重视下,通州支公司农险业务以合规经营年的各项管理为抓手,凝心聚力、奋勇拼搏实现了农险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截止10月30日政策性农险总保费收入651.36万元,其中,小麦保费收入为852563.70元,玉米保费收入为930059.84元,果树瓜果类保费收入1255488.00元,温室大棚保费收入722894.00元,种植业合计保费收入3761005.54元,养殖业保费收入2752610.00元。

取得以上成绩,与各级农委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

一、通州区农委高度重视,与多家保险公司定期沟通联系。

通州农险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目前主要有四家保险公司服务于通州市场,区农委定期安排与四家保险公司进行座谈,进行业务沟通、经验交流、问题反馈,为四家保险公司和农委的及时沟通建立了很好的平台,使各家公司对相互之间业务情况有所了解,减少理赔过程中出现的赔付标准偏差问题,以更好更全面的服务于通州的农险市场。

二、乡镇农委积极配合,为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方面提供方便。

随着农险工作的不断推进,改革力度的加大,为了更好更准确的为农户提供理赔服务,要求农户在投保时提供身份证及直补折复印件,以便能准确将赔款划账到户,但此项工作涉及农户众多,经常有个别农户不能及时提供,或提供信息有误,因此,我们想到以各乡镇的粮食直补表,作为参考依据,经过与各乡镇农办的沟通,得到了各乡镇农办的积极配合,为我公司农户基础信息录入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农户理赔手续所需气象证明,也是由各乡镇农委出具的。每次有险情,都要第一时间找到各乡镇农办,以农办的气象证明做为理赔依据。正是有了乡镇一级农办的大力支持,我公司的保险业务才能有序稳步的开展。

一、今年的主要工作

在分公司“保增长、重规范、防风险、求创新、提素质、优服务、树形象”农险工作方针的指引下,通州支公司农险业务确定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三个要求”“以合规经营为中心,业务上要有新的增长点、合作乡镇上要有新的渠道、新的网点,风险防范要求

控制提炼、自身业务技能要求进步提高、服务品质要求完善提升。”

(一)合规经营是农业保险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今年是农业保险发展的关键时期。农险开展合规经营管理意识,培育良好合规文化,促进农险业务的健康发展,提高防控金融风险的能力有着很强的现实性和必要性。通州支公司树立起了“合规人人有责”、“合规从我做起”、“合规创造价值”和“合规促进发展”的农险经营理念。

(二)、破解业务发展的瓶颈、寻找业务发展上新的增长点。在业务发展上可谓是有喜有优,喜的是樱桃保险实现保费72万元,忧的是小麦保费较同期减少了44万元,玉米保费较同期减少了20万元。种植业保费总体规模稳中有升,养殖业保险较往年有很大幅度的增长。养殖业保险和樱桃保险成为了今年农险业务新的增长点。

(三)、合作乡镇、村庄逐年增多,开辟新的渠道、增加新的网点

几年来的合作我们得到了多家乡镇的支持、理解、帮助,得到了承保村庄对我们工作的认可。在承保区域上通州支公司可以说是遍地开花、处处结了果。随着承保区域的不断扩大,投保农户的不断增加,这也是给予我公司一个服务于广大农户展示的平台。

(四)、以合规经营年的要求,对经营风险严格把控。

通州支公司农险业务借总公司农险合规经营年的东风,全面开展了对每笔业务的逐项审查,确保农险的合规经营。在严格按照总分公司的核保核赔实施细则的要求下,通州支公司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农险工作。根据北京市农委和保监局的要求对于果树承保在没有承包合同的情况下,可以由村委会开据证明,多年来的承保经历使我们了解到果树种植户都有承包合同,对于不能提供承包合同的种植户不给予承保,这项工作从源头上禁止了虚假承保的发生。此外公司还要求对小麦、玉米的承保要严格和政府粮食直补的面积相对应,保证农户的足额真实承保。对于养殖业承保在相关部门开具头数证明的情况下,我们还坚持实地验标对承保的资质进行详细的了解。在承保中坚持做到了有质量的承保、真实准确的承保。理赔中我们坚持第一时间的现场查勘、加班加点的逐户查勘,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定损完毕,打款到户。方方面面的想着合规,时时处处的做到合规。

(五)、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农险员工的业务技能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条款年年都有新的变化,险种逐年都有增加,核保、核损的实施细则也是通过实践逐步的完善,所以需要农险业务人员要不断的加强自身的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增强为农民服务的本领。今年分公司组织的条款培训、总公司组织的承保理赔培训,通州支公司珍惜每一次培训的机会,在不影响业务的情况下限度的让所有农险员工接受培训,培训回来后我们自己还组织培训,反复学习,使得农险员工对条款、核损核赔实施细则做到熟知熟会,更好的应用于日常的工作。

今年农委组织的各种培训对各家保险公司来说也是一项非常好的举措,通过各方面专家的讲解,使我们保险公司从事农险工作的人员,对农业方面又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补充了专业知识,提高了实践技能,为更好的服务于通州农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六)、服务品质不断的提升完善

优质的服务是公司农险业务长期发展的基石,通过几年的工作我们也更加懂得了怎样为客户更好的服务。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服务才能真正的赢得客户。今年分公司开展的“惠民驱鸟”行动使得通州支公司建立了“独树一帜”的服务品牌,得到了很多果树种植户的拥护和好评,并纷纷表示给他们解决了难题,明年还要在中华投保。好的服务是一张无形的广告,影响深远。

二、2xx年的工作思路

(一)、保持种养两业的均衡发展。

种植业大力发展果树、温室大棚保险,养殖业大力发展种猪生猪保险,争取早日完成全年任务指标。

(二)、积极配合区农委、各乡镇农委,继续扩大农险覆盖面。

各级农委对农业保险非常重视,作为保险公司要责无旁贷,积极主动配合各级农委,深入基层,加大宣传,扩大承保范围,为完成通州区的保费任务,做出贡献。

(三)、提升员工业务技能保障农险业务的发展

公司还将通过日常的学习培训来提高员工的素质。条款、政策要熟记于心,对农户的疑问要有问必答,对条款、政策的咨询要对答如流。农险员工业务能力的提高将成为农险快速发展的助推器。

(四)、抓紧农村保险网络服务体系建设的推动工作

农村保险网络服务体系将成为未来农险发展的趋势,适应市场需求建立我公司农险承保、理赔服务的基础平台,延伸承保、理赔的服务触角,更好的为农户服务、更多的为业务发展服务都将有着重要的意义。

20xx年中华保险通州支公司将在通州区农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拓展通州农险市场,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以饱满的热情服务于通州百姓,为通州区农业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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