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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产品买卖合同范本(优秀20篇)

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老外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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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产品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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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

甲方(买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________.(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________;

2.验收手段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

4.由________负责验收和检验;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 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二条 通知

1.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挂号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1)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2)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3)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2.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 担保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 其他

1.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____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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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产品供货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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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供货合同样本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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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禽类产品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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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交货时间(可另附表格)

品名

类别(鲜/冻)

商标

加工地

规格

生产

日期

保质期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

交货

时间

合计金额:大写:小写:

第二条质量标准

1.交付的产品应符合以下标准:。

2.甲方在交付产品时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3.。

第三条价款支付

按下列第项支付价款。

1.即时结清。

2.乙方应于交货之日起日内付清。

3.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交货后日内付清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返还。

第四条包装

1.鲜货:。

2.冻品:。

3.费用承担:。

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年月日。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以下列第方式交货。

(1)由甲方送货到。

(2)由乙方自行到提货。

(3)其他:。

4.运输要求:。

5.运费由方承担。

第六条验货的方式、时间、地点

1.乙方在接受甲方运交的产品时,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取抽样、称重、对比等方式检验产品的品质,并开具验收单据。

2.。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式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在天内向甲方提出异议。

2.甲方在接到乙方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

3.。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付产品价款的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致使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每日%支付违约金。

4.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更新:20__-07-02

:3次

字数:563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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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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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北京市,该房屋用途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所有权人为 。

二、房产权属转移时,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二。

三、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该房产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房屋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该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此价格包括:房价款□ 公共维修基金□ 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 空调□及其它 。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认可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 现金支付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该定金待过户当日,自动转为购房款;

2)甲乙双方在丙方协助下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6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 甲方在缴清本合同第五条第三项房屋交付前各项费用后,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10%人民币**元整支付给甲方 。

2、 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另外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元),连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为首付款。乙方应将该房产的首付款(该房产的成交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采用以下三种方式:1、暂存丙方指定帐户,待房屋产权过户当日,划入甲方帐户□;2、乙方将首付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帐户□;3、暂存银行开立的监管帐户内,由银行监管该部分资金,待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完毕 日内,连同贷款额一并支付给甲方。此业务必须由甲乙双方与丙方另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3)在银行批贷手续完成时,甲乙双方必须配合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由丙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协助甲方办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银行贷款额会由银行内部自动转入甲方所开帐户。

三、关于税费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确认及计算工作。税费分担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见附件一;

2、甲乙双方所交税费可由丙方代为缴纳,相关部门所开具的完税凭证、行政事业性收据、工本费发票等单据,待代理事项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给付费的一方。

第三条 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双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务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因此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按附件一约定的数额和比例,由 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及代办过户费。

第四条 权属过户委托事项及相关费用

一、甲乙双方办理权属过户的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由丙方提供权属过户代理服务,权属转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的缴纳以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的约定为准,甲乙双方按约定内容缴纳。未做出约定的,以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如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银行及贷款服务,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金额见附件一。

第五条 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并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二、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该房产交付前,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产交付并签订《物业交接单》后,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产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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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业品买卖协议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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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 卖 人:_______________买 受 人: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章):_______________买受人(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

账号: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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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门面买卖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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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购买方): 乙方(供货方):合同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民法典》订立以下合约:

一、合同标及价格

1、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金额

2、关于供货物的其他说明。甲方分批付款、分批提货,提货前预付所提货物全款。

二、交货日期 交货日期为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付款方式 甲方通知提货,发货前付清当次数量货款,乙方在收到甲方货款后,予以安排发货。

四、货物验收

1、验收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如系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凭此合同及产品收货单(随机文件)向乙方提出保修事宜,乙方保修________年,保修期从设备安装完之日起,实行终身维修。

2、到货验收。甲方需在收到货物当日进行货物验收,如有异议,应在____日内书面向乙方提出,否则乙方将视为验收合格。

3、调试验收。调试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通知,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____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如甲方在收到通知后,____日内仍未能组织验收,则视同调试验收合格。

五、违约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或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六、其它约定事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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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工矿产品购销简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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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的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港)费用的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其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担保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他约定的事项

供方: 需方: 鉴(公)证意见: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鉴(公)证机关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章)

电话:电话:年 月 日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出卖人___(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___(以下简称乙方)保证人___(以下简称为丙方)兹为工厂及机器连同附属物件买卖经居间人___、___之介绍各方面同意议定买卖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其独资设置于__市_区__路_号__工厂及厂内设备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详细如后附加税买卖标示记载)全部出卖与乙方而乙方愿依约付价承买。

第二条本件买卖价金经双方协议分别订定如下:

(一)厂房连同附属建筑物全部议价为人民币____元整。

(二)厂房连同附属物件全部议价为人民币____元整。

(三)发电机议价为人民币__元整。

(四)厂内水电设施工费补贴金议定为人民币__元整。

共计价金人民币_万_仟_佰_拾元整。

前项价金于契约订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与甲方,经居间人等见证之下甲方亲自点收足讫并以价金项下盖章为据而不另立收据。

第三条甲方授受前条价金同日由甲方会同乙方及保证人、居间人至契约第一条所载工厂地址,将工厂建筑物(包括所著门窗户、扇厂、内隔屏、添造物、电气、自来水设施等在内)及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全部逐件验对交乙方前去营业收益纳课清楚。

第四条甲方对于买卖标的物交付同时已告知乙方并经乙方验明所接交的标的物理学件以为完整确认,交无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后乙方不得主张标的物件的瑕疵为由,向甲方请求减少价金而退还部分价金等情况。

第五条甲方于契约成立同日将出卖工厂的工商登记证(字号)及__政府的商业营业登记证(字号),并其他有关证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义变更或继受的手续。

第六条本件买卖成立后甲方对于买卖标的工厂建筑物应备齐有关产权登记文件于乙方,指定日时会同向管辖地产事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或向税捐稽征机关申请房捐纳税义务人变更手续的义务。

倘若手续上应另出立字据,或需要甲方的签盖等时;甲方应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推诿或借故向乙方要求补贴加价等情况。

第七条本件买卖标的物于甲方保证为自己所有,确与他人毫无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后如有人第三人出为异议或发生故障时,甲方自应出来抵御并据理排除一切障碍,绝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亏损。

第八条甲方保证本件买卖标的物全部所有权并无与他人经过订立买卖契约及抵押权典权、质权等他项权利的设定,抑或供为任何债权的担保等瑕疵在前无讹。

第九条如于甲方违反前二条契约条件之一时,乙方除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行使其权利外,并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丙方愿与乙方负连带履行债务的责任非至乙方的债务完全履行后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归消灭。

第十条本件买卖标的物及工厂有关营业水电以及人事费或应缴税捐工会费,自____年_月_日以后则归乙方负责缴纳。

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负责完纳,否则甲方应赔偿因此致乙方受损害的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自本买卖契约订立日起,不得借用__厂号或以该厂关系任何名份对外交涉事宜。

若甲方违背前项约定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得请求损害赔偿甲方不得异议。

第十二条甲方出卖工厂以前厂方有对内外未清的债权债务,乙方不为承担或受让,该项债权债务仍由甲方取得或偿还。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该项债权,否则甲方得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本件买卖费用议定负担如下:

(一)本买卖契约印花及公证费增值税均由甲方负担。

(二)本买卖工厂建筑物产权移转登记及工厂名义变更登记诸费用则归乙方负担。

第十四条本件买卖嗣后不论任何理由于一方不得解除契约或主张买回等情况。

第十五条本件买卖标的物如下:___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印

身份证统一号码:

地址:

买方(乙方):___印

身份证统一号码:

地址:

保证人(丙方):___印

身份证统一号码:

___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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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买卖居间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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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业务拓展而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居间合同的含义:根据《合同法》第424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 甲方同意乙方就甲方生产的led广告屏,为湖北省荆门市慧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世界花园 单一项目居间人。

三、 价格:乙方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向客户的报价不得低于下表确定的结算价。

四、 居间报酬:

1、 乙方享有居间报酬的前提是甲方与客户间已签订正式的购销合同。

2、 甲方与客户间的购销合同确定的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提供的结算价部分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超出结算价部分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甲方必须据实支付给乙方。

3、 乙方按本条第2项确定的方式所获取的居间报酬不足该笔购销合同总价款10%或该笔购销合同是按结算价签订的,由甲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五、 居间报酬支付方式:

甲方根据购销合同收到客户支付的货款后,应在三日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支付给乙方。如客户分批支付货款(含预付款)的,则甲方应按相应的比例支付乙方居间报酬,具体计算方式为:每次应付居间报酬=(每次收到的货物价款×应付居间报酬总额)÷合同总价款。

六、 甲方义务:

1、 协助乙方进行公关及拓展业务,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 在达成与客户的购销合同后,按付款条件及时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七、 乙方义务:

1、 乙方负责该单一项目信息跟踪;

2、 乙方负责客户的公关,但不管最终甲方与客户达成购销合同与否,乙方自行负责全部公关费用及开支;

3、 及时向甲方反馈项目信息及业务开展情况;

4、 乙方只负责提供居间服务并全力公关,购销合同由甲方与客户直接签订;

5、 乙方应保守甲方价格、技术等方面的商业秘密;

八、 若乙方按照等于或高于甲方提供的上述结算价与客户达成购销意向后,甲方拒绝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的,视为乙方履行了居间义务,甲方应当按照投标总额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居间报酬。

九、 若甲方收取客户货款后,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的,甲方除承担继续履行给付义务的责任外,另须按照应付居间报酬总额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 甲方与客户达成购销合同后的一切售后服务、合同义务和相关合同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十一、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论甲方与客户通过任何方式签订的合同均视为乙方提供了居间服务,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居间报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十二、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本合同传真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瑞拓江南自控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省荆门施耐得科技有限公司电话:0533-4682989 电话:0724-2334546

传真:0533-4680477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传真:0724-2379907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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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安置房买卖合同标准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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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二、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款项支付方式

1、购房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元整),余款______元应于上述房屋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支付甲方。

四、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交房当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出售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五、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在上述房屋可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条件成就时,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乙方应配合将相关的收件(包括甲方原交付的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出售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等)交付乙方办理,关于过户手续产生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甲方办理有关过户手续后,应当提供一切与房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及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手续,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房屋权属从甲方变更至乙方名下所产生的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起_____天内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手续,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3、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时,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六、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逾期不超过_________天,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将乙方累计已付款全额还与乙方,按 利率付给利息。

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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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地皮买卖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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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方:

买受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及地皮买卖相关事宜,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房屋名称:两间三层半楼房及地皮。

二、房产地点:黄岗镇府前街西段路南。

三、出售范围:

1、两间三层半楼房及地皮。

2、楼前地皮。

3、楼后附院地皮。

该处房产楼房占地及楼前地皮南北长米,东西宽米,楼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东临西邻南邻北临府前街;楼后附属地皮一处,南北长米,东西宽米,面积平方米;东临西邻南邻北临。以上统称“本房产”。

四、出售价格:甲方愿意以元的价格将本房产卖给乙方。

五、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将房款当着公证人见证人的面全款支付给甲方。

2、乙方付清房款后,甲方应将上述房产及房产地皮相关证件,当面交给乙方。乙

方即日起对该房产及地皮拥有永久的所有权。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本房产的合法性,保证其未被抵押、担保、出租、出售等,确保不存在任何尚未理清的纠纷;

2、甲方须提供所有相关书面资料并确保本房产的有效性,如若本房产的地皮和邻里有争议或纠纷,甲方负责解决和处理,并保证乙方对本房产和本房产地皮的合法拥有人的权益。

3、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索回本房产;

5、本房产售出后,其所有收益均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偿任何费用。

七、乙方责任

1、按本合同约定乙方及时支付购房款等相关费用;

2、本合同签订后,视为乙方认可本房产质量,日后之维修、保养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以房屋质量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

3、为确保双方履行本合同,特请作为见证人。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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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船舶买卖合同最新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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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 身份证:

乙方(买方): 身份证:

一、甲乙双方所确认买卖渔船为 号。其船舶所具备条件如下:

1、船舶登记所有人为 ;所占股权为 %

2、买卖标的物渔船为干净船。甲方确保所卖出的渔船没有被司法部门查封和扣押;没有被相关部门和单位个人抵押;没有用本渔船进行担保;没有第三人对本船提出船舶优先权的诉求保全

3、随船的有效证书有:渔船所有权登记证书( );船舶国籍登记证书( );船舶检验证书( );船舶捕捞许可证书( );船舶捕捞辅助许可证书。

4、船舶实际特征:船舶主要参数 船长 ; 型宽 ;型深 ; 船质 ; 主机型号 ; 主机功率 。造船地点 : 下水时间:

二、甲乙双方协商买卖渔船成交为人民币 ; 付款约定:

合同签订后及时付给 人民币,剩余款按如下预订给付

三、买卖渔船成交后,乙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过户转籍,甲方有义务配合。

四、买卖渔船交船时间地点;

1、交船时间:

2、交船地点:

五、本渔船买卖行为和约定合同是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的民事行为和民事合同,受合同法的制约。

六、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如有争议,可向制定法院:大连海事法院。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留存一份(已备所有权变更登记用)复印件无效。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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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买卖居间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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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编号: 合同编号:

┏━━━┯━━━━┯━━┯━┯━┯━┯━━┯━┯━━━┯━━━━┯━━┯━━┓

┃设备(│ │计 │ │数│ │要求│ │合同价│单价: │合同│ ┃

┃配件)│ │量 │ │ │ │交货│ │格(万├────┤交货│ ┃

┃名称 │ │单 │ │量│ │期 │ │元) │总价: │期 │ ┃

┃ │ │位 │ │ │ │ │ │ │ │ │ ┃

┠───┴────┼──┴─┴─┴─┴──┴─┴┬──┴────┴──┴──┨

┃主辅机型号规格:│ 买受人 │ 出卖人 ┃

┃ ├────┬─────────┼────┬────────┨

┃ │订货单位│ │供货单位│ ┃

┃ ├────┼─────────┼────┼────────┨

┃ │单项工程│ │通讯地址│ ┃

┃ ├────┼─────────┼────┼─┬───┬──┨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 │ ┃

┃ │ │ │ │ │代理人│ ┃

┃ ├────┼─┬─────┬─┼────┼─┼───┼──┨

┃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 │传真 │ ┃

┃ ├────┼─┼─────┼─┼────┼─┴───┴──┨

┃ │电话 │ │ 传真 │ │开户银行│ ┃

┃ ├────┼─┴─────┴─┼────┼────────┨

┃ │开户银行│ │帐号 │ ┃

┃ ├────┼─────────┼────┴────────┨

┃ │帐号 │ │质量标准: ┃

┠─────┬──┼────┼──┬──┬───┤质量保证期: ┃

┃运输方式 │ │验收方式│ │结算│ │防爆检验合格证号: ┃

┃ │ │ │ │方式│ │验收方式及期限: ┃

┠─────┼──┼────┼──┼──┼───┤运杂费用承担: ┃

┃交(提)货│ │包装方式│ │到站│整车:│包装费用承担: ┃

┃地点 │ │ │ │ │零担:│ ┃

┠──┬──┴──┴────┴──┴──┴───┤ ┃

┃违约│ │ ┃

┃责任│ │ ┃

┠──┼──┬──┬──────────────┼─────────────┨

┃选择│ │争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鉴(公)证意见: ┃

┃供货│ │解决│,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 ┃

┃厂家│ │方式│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 ┃

┃ │ │ │决:(一)提交__仲裁委员会│ 鉴(公)证机关(章)┃

┃ │ │ │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 经办人: ┃

┃ │ │ │诉。 │ 年 月 日 ┃

┠──┴──┴──┼──────────────┼─────────────┨

┃其他约定事项 │ │ ┃

┠────────┼───┬──────────┴─────────────┨

┃承包单位(章) │ │此合同一式__份,出卖人__份,买受人__份,鉴┃

┃ │ │(公)证机关__份。 ┃

┗━━━━━━━━┷━━━┷━━━━━━━━━━━━━━━━━━━━━━━━┛

说明: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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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最新工业产品购销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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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最新工业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出卖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买受人: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定地点:北京市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订购 事宜,按照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1、标的物名称及价格:

2、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保修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符合出卖人出厂标准,符合

买受人使用要求。保修期:

3、随附必备品,配件及提供方法:

4、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全额货款)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全额货款)义务时,

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

5、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买受人进行验收。如有产品质量问题,货到一周内买受人提出异议,出卖人负责更换。

6、产品的售后服务:

7、运输方式及达站和费用承担:通过汽运和铁路运输送货上门,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8、交付标的物方式,时间,地点: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现金或支票或电汇底单后,即安排发货。

9、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由出卖人负责对买受人的技术人员进行产品安装和调试培训。

10、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和回收:纸箱包装,不回收。

11、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现款现货,买受人按出卖人指定帐号电汇或支付支票和现金。

1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 ____ 北京市 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合同自 签定之日内 起生效。

14、其他约定事项 协商解决

15、其他事宜: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传真件同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 卖 人 ______________ 买 受 人 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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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销售确认书凭买方样品买卖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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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确认书(凭买方样品买卖

确认书号: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兹同意根据下列条款成交:

序    号

规    格

数    量

单    价

总    价

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______________港至____________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

保险:卖方须投保水渍险及战争险,按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条款规定投保金额为发票金额之110%。

付款条件:兹确认,卖方须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收到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该证在上述装运日期后15天内在____________议付有效。信用证须证明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如果卖方在规定日期前未能收到信用证,则本确认书即告失效。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详见凭买方样品图解(略)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凭样品买卖确认书。其样品“是由一批商品中筛选出来的或由使用部门设计出来的,能够表示商品质量的实物。凭样品买卖是籍实际样品作为合同货物品质的验收标准。凭样品买卖,样品的各种性能数据系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凭样品买卖可分,“凭卖方样品(quality as per sellers sample)”和“凭买方样品(quality as per buyers sample)”的买卖。

凭“样品”买卖,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必须与样品相符,否则买方可提出索赔或拒收合同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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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双方买卖房屋协议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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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丈夫): 身份证号码:

(妻子):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套房屋,房屋坐北朝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地下储藏室1间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甲方在转让房屋的同时,转让房屋内所有的家电、家具装饰,包括床、电视机、电冰箱、空调等一切家电,转让费包含在房屋出售总价中。甲方在交付房屋过程中,如家电、装饰等有损坏,乙方有权照原价在房屋出售总价中扣除。

第三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为此房屋的永久使用、居住权等所有权利,无年限期限。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此房屋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付清。

第五条 甲方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同时必须将购买该房屋时的所有原始凭据、证件、发票交付于乙方。

第六条 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如:设定担保抵押)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究。如有上述问题, 甲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如若由乙方出面解决,那么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甲方需承担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将电、水、有线电视户号转让给乙方,在交付房屋前的所有费用,甲方必须全部自行付清。

第八条 上述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支付违约费用___________万元。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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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汽车电机电器产品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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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机电器产品买卖合同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适用车型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同条款

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产品按 “汽车电器设备技术条件”执行。

2.出卖人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 年。

3.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4.运输方式: 路运输。运杂费负担:运费及市内运杂费、保险费由买受人负担。

5.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6.包装纸箱按gb6544-86瓦楞纸板,gb6543-86瓦楞纸箱bz237-86标准,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装按bz239-86。包装费由出卖人负担。包装物不回收。

7.买受人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买受人收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十日内通知出卖人,并附商检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

8.结算方式:托收承付,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结算期限:

9.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于合同履行前二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合同继续有效。其他变更事宜,依法律规定。

10.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1.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其它约定事项:

季 二

季 三

季 四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

(章)

买受人

(章)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地址

邮编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到站

开户行

账号

开户行

账号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付款方式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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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宅基地买卖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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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甲方A):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转让方(甲方B):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受让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签约后自觉履行不得反悔。

一、乙方愿意从甲方处购买坐落在S714、S715、S716农村宅基地地块,详见坐标点附图。

二、甲乙双方确认农村宅基地S714面积为 ㎡,S715面积为 ㎡,S716面积为 ㎡,总面积为 159.52 ㎡(大写)壹佰伍拾玖点伍拾贰平方米。

三、甲方该农村宅基地出售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价计人民币伍拾伍万捌仟元整(55.8万元),以甲方收条为凭。

四、甲方须在 年 月 日把该农村宅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建造房屋,逾期(一年)甲方应赔偿乙方总买价100%,逾期(二年)甲方赔偿乙方总买价200%。

五、乙方建设房屋时,必须按照永顺县规划管理部门的要求建设。必须按照指定的污水、供水、供电接口位置进行设置。若乙方未按要求建设的,乙方需承担一切后果。购买山边地块的,山体护坡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必须按照合同附件1和附件2进行建设,否则相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强制拆除,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地块面积最终以测量为准,按照以上单价多退少补。

八、乙方建造房屋时,若遭到有关部门、人员阻止、刁难,迫使乙方停工停料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完善,若参考镇、县相关规定执行,须附上镇、县相关规定。

十、受让人(乙方)20xx年6月7日承诺书继续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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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商铺买卖合同范本下载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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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位于(注意:应与商铺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的八个商铺的整体买卖事宜,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受让甲方位于

的八个商铺现房(以下简称商铺),八个商铺具体状况如下:

一号商铺:

(1)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2)商铺座落在,结构为砖混;

(3)商铺产权面积平方米。

(4)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租期截止为,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二号商铺:

(1)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2)商铺座落在,结构为;

(3)商铺产权面积平方米。

(4)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租期截止为,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三号商铺:

(1)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2)商铺座落在,结构为;

(3)商铺产权面积平方米。

(4)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租期截止为,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四号商铺:

(1)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2)商铺座落在,结构为;

(3)商铺产权面积平方米。

(4)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租期截止为,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五号商铺:

(1)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2)商铺座落在,结构为;

(3)商铺产权面积平方米。

(4)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租期截止为,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六号商铺:

(1)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2)商铺座落在,结构为;

(3)商铺产权面积平方米。

(4)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租期截止为,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七号商铺:

(1)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2)商铺座落在,结构为;

(3)商铺产权面积平方米。

(4)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租期截止为,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八号商铺:

(1)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2)商铺座落在,结构为;

(3)商铺产权面积平方米。

(4)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租期截止为,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以上系甲方对商铺基本情况的陈述,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商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亦不存在其他人的优先购买权。乙方以甲方的保证和陈述为基础,决定整体买受上述商铺。

甲方保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与上述八个商铺的承租人再订立任何有关租赁性质的合同,原租赁合同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展期、续租。否则导致商铺迟延交付的,甲方应按每迟延一日元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8个商铺转让包干价款共计人民币万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定金可抵作购商铺款。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将一、二、三、四、五、六号商铺的抵押予以解除,使上述六个商铺完全具备过户至乙方的条件。(注意:解押资金为六个商铺的现余抵押贷款额:万元+万元借款)

甲方应在一、二、三、四、五、六号商铺的抵押解除后日内将此六个商铺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应在办妥六个商铺过户手续的当日将价款元一并支付。(注意:价款为付足六个商铺的款项)。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一、二、三、四、五、六号商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上述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给乙方,视为甲方重大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外,还应向乙方承担定金的担保责任。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年日内将七、八号商铺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应在办妥七、八号商铺过户手续的当日将余款元一并付清。(注意:至此万元付清)

第三条上述八个商铺的过户费用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条甲、乙双方对八个商铺的责任界定以过户为准,过户前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由甲方承担或享有;过户后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由乙方承担或享有。

第五条甲方于商铺过户至乙方后3日内将商铺交付乙方,具体方式为:甲方以书面方式告知商铺承租人——商铺的出租人已变更为乙方,甲方须得到商铺承租人的书面确认,并且将该书面确认交与乙方,甲方保证承租人从告知之日起开始向乙方缴纳商铺租金。

第六条乙方因自身经营的需要向甲方整体购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号商铺,上述八个商铺对乙方而言缺一不可,否则乙方无法实现订立本合同的目的。对此,甲方完全知晓并认可。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七、八号商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给乙方,视为甲方重大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七、八号商铺无法与甲方履行合同(即过户至乙方),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

第七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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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汽车电机电器产品买卖合同[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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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机电器产品买卖合同

┠─┼─┼─┼─┼─┼─┼─┼─┼─┼─┼─┼─┼─┤无误。 ┃

┃12│ │ │ │ │ │ │ │ │ │ │ │ │8.结算方式:托收承付,┃

┠─┼─┼─┼─┼─┼─┼─┼─┼─┼─┼─┼─┼─┤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13│ │ │ │ │ │ │ │ │ │ │ │ │。结算期限:__。 ┃

┠─┴─┴─┴─┴─┴─┴─┴─┴─┴─┴─┴─┴─┤9.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于┃

┃ │合同履行前二个月通知对┃

┃ │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 │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否┃

┃ │则合同继续有效。其他变┃

┃ │更事宜,依法律规定。 ┃

┃ │10.违约责任:任何一方 ┃

┃ │违反本合同规定,按《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 │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 │。 ┃

┃ │1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 ┃

┃ │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

┃ │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 │,按下列第___种方式┃

┃ │解决: ┃

┃ │(一)提交__仲裁委员┃

┃ │会仲裁; ┃

┃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

┃ │诉; ┃

┃ │12.其他约定事项:__ ┃

┃ │__ ┃

┠─────┬────────┬─────┬────┴────┬──────┨

┃出卖人 │ (章)│买受人 │ (章)│鉴(公)证 ┃

┠─────┼──┬──┬──┼─────┼─────┬──┬┤意见: ┃

┃地址 │ │邮编│ │地址 │ │邮编││ ┃

┠─────┼──┼──┼──┼─────┼┬──┬─┼──┼┤ ┃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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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钢材买卖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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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出卖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钢材情况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钢材价格定价时间

2.2 暂订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钢材总量计:____吨(以实际供应单据为准)。

第三条 价款支付

3.1支付方式:

3.2前甲方付清当月货款的80%,以此类推。余款20%在倒班宿舍楼封顶后(预计在________月______日)一个月内,甲方需向乙方付清所欠货款,如逾期,则按余款总额每天加收1‰材料款,最终结算日不得超出15天。

第四条 钢材的运输,运费、履行地点

4.1钢材运输由:负责。

4.2采用:____________方式运输。

4.3运输费由:_________________承担。

4.4项目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4.5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营业机构所在地,不因送货方式及甲方指定之收货地点而改变。

第五条 钢材的质量

第六条 钢材的验收

6.1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

6.2 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_

6.3甲方的验收人员: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验收人员:_________________

6.4甲方不按合同约定验收,并接受乙方所售钢材,视为质量验收合格。

6.5甲方在收受乙方供应的材料时,需在乙方开具的送货清单结算联上加盖项目部公章,每______月对账在核实无误的对账单上加盖项目部公章。

第七条 双方的义务

7.1 甲方的义务

7.1.1甲方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以短信、传真、E-mail的形式向乙方报送钢材供应单。

7.1.2按合同约定对钢材进行验收。

7.1.3按合同约定支付钢材价款。

7.1.4若所需钢材情况发生变化,及时将变化后的各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7.1.5在乙方向甲方供应钢材期间,不得有第三方供应钢材。如违约,则按合同总价款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2 乙方的义务

7.2.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供应钢材。

7.2.2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钢材。

7.2.3交付钢材时提供材质证明书和磅码单,钢材出厂质量证明书,钢材试验报告单,合格证等一式 壹 份。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方的违约责任

8.1.1未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甲方拒收货物,须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1.2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钢材价款,每延迟一日,应按甲方延期付款总额的付材料款,直至货款全部付清之日止。分批次供货的,前期款项没有结清,乙方可以停止供货,经催告后 3 天内,甲方仍不能结清货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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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的一致性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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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一致性

众所周知,在买卖合同中各国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立法,主要依据两种理论而各有不同。一种是“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如英、法。英国《货物买卖法》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出卖人应负责承担标的物的风险直至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为止。《法国民法典》第1138条第2款规定:“自物件应交付之日起,即使尚未交付,债权人即成为所有人,并负担物件受损的风险。”另一种就是“交付转移风险”的原则,如中、美、德。美国《统一商法典》是国际上最早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以标的物交付决定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部法律,它规定:“在合同既未约定又未选择贸易术语的情况下,从交付标的物时起,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德国民法典》第446条规定:“自出卖的物交付时起,意外灭失和意外减损的风险移转于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33条充分反映了两者的区别:“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既两大原则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

一、 关于法律另有规定

所谓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除交付外,还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要件。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

1、 特殊动产所有权应随交付同时转移

一般认为特殊动产(主要指车辆、船舶、飞机)的所有权转移也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包括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该条是将特殊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与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一样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而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第5条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此外,我国《民用航空法》对航空器采取的也是“登记对抗主义”,仅转移占有就足以转移所有权,完成交付,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已。对于车辆法无明文规定,“举重以明轻”,更应该是“登记对抗主义”。因而在这个问题上,担保法与我国《船舶登记条例》、《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可能是遵循国际惯例的需要)相矛盾,因为《担保法》的起草者忽视了特殊动产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不同,前者只是起物权转移的公示作用(在法国和日本法,公示只对第三人具有对抗作用,不是当事人内部物权取得的要件,在当事人内部,以意识表示一致

2、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也无必要

各国法律对此有两种立法例: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如中、德、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5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及变更者,非经登记,不生效力。”;另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如法、日。《日本民法典》第177条规定:“不动产的取得、丧失及变更,非依法规定进行登记,不得以之对抗第三人。”我国采用前一种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国家对土地和房屋的管理和控制都比较严格,存在大量的禁止和限制房屋买卖及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买卖是被禁止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案例:有的法院为了坚持登记原则,否定交易中房屋实际交付的效力,在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交付了房屋、但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认为这种情况下不能发生所有权的转移,甚至买卖合同都无效(后一种情况,至少在理论界已经不存在)。在这些判决中,房屋实际交付在法律上的重要意义完全被否定了。我们应该想一想,难道当事人自己所为的交付行为,在民法上都没有效果吗?仅仅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以前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理依据和效果的看法,应该是有问题的⑴。其实对于前一种情况可以直接适用禁止和限制流通物的法律规定,无须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来限制;后一种情况应直接适用效力待定(对于这类合同下文另有论述)的法律规定。

是否会产生善意第三人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通说认为善意第三人制度主要针对动产,对于不动产一般应适用公示公信制度,后者在善意的基础上,还要求经法定登记,本文借用这一概念是为了起到“举轻以明重”的效果),因为不动产不同于文物、武器,一般人很难从表面看出是否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这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房屋的占有人与登记人是一致的,只要查阅登记即可,未查阅而买受当然不为善意(至少有重大过失);另一种占有人与登记人不一致,这又可分为两种,一为占有人为所有人只是未变更登记,若只查阅登记而未查实占有人的不同——既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二为占有人只是租用人或借用人,未查阅登记而与租用人或借用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不会产生善意第三人问题。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对于房屋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无操作上的问题。进一步说,在房屋问题上法律完全可以规定所有权自房屋交付起转移,这也就解决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问题。

为说明法律应如此规定的意义,借用一例⑵:甲和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以约定的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移交给乙居住使用,但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某日下暴雨时雷电将房屋击毁(属意外事件或称“不可抗力”),问此时房屋的毁损风险由谁承担? 原文中说“一般认为房屋已经交付,风险应由乙承担”,但实质上“由于甲只是向乙转移了房屋的占有,没有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因此甲的交付义务并没有履行完毕。”也就是说风险应由甲承担。前一观点结论正确,适用法律错误(但符合《司法解释》⑶,该《司法解释》简化了问题,但与立法有冲突,并会产生一些不公平的情况;且该解释原则上只适用商品房);后一观点结论错误,适用法律正确。对于这一问题比较受到认同的观点是“以交付或登记孰先为之者,以其为准。”⑷但该观点也有一些问题,如已变更登记,但仍由出卖人占有,期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而且出卖人是否有过错无论由谁举证都很困难。为解决问题至少要区分是否转移占有,是否变更登记,是占有、使用的风险,还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非占有、使用)的风险,排列组合成8种情况分别加以规定。而采“登记对抗主义”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的立法例还有一个大量出现,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房屋双重买卖:买方在支付购房款后,已进住(一般进住前会进行一定的装修);在办理变更手续前,原房主又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变更手续。依现有的立法,前一个合同是无效的,买方应搬出并恢复原状。对此王利明教授在《房屋双重买卖的法律问题》一文中也指出“恢复原状在经济效益上是极不合理的。在此情况下,一种最为经济的办法是尽管不承认买方所享有的所有权但对买方提供完全的补救,但这种方式在实践中很难采用。因此,在法律上只能有一种选择,即当第三人主张其所有权,要求买方搬走时,为维护第三人的所有权,则必须宣告原房主与买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责令买方搬出该房屋。尽管这种方法从经济效益上讲,要求买方搬出是不合理的,但这是确认并保护因登记而取得的权利所必须采取的方式,否则登记的公信力难以维护。”显然王教授本人也承认目前的做法是无效率的,只是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依经济分析法学最主要观点——任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应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可见现有的立法是有问题的。另一方面,本例中的买方已进住,第三人至少是应知的,正如本文已论述的“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不为善意”,即使取得了房证,也不应予以保护。王教授认为应予以保护是因为“只要受让人具有正当理由信赖登记内容,便构成善意。不动产的登记将使不动产的权利状态具有外部表征,如果权利人在转让不动产时出示权利证书,因此不发生第三人不知情的“善意”问题。” ⑸而笔者认为公示公信制度仍要在善意的基础上,此善意与彼“善意”的判断并无明显的不同。可以看出,采“登记对抗主义”同样也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确认不动产交付占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其意义十分重要。从保护交易安全的角度看,至少在承认实际交付的时候转移所有权对于买受人也就是物权取得人非常必要,因为,买受人这时不论从心态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在行使着所有权,如果不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就不能体现法律保护善意当事人的利益的精神,也会纵容恶意的规避法律的行为。依法经济学的观点,法院应以使将来的合同行为更有效率为目的来分配风险的损失,达到这个目的的一个规则是要把风险分配给能以最低成本承担这种损失的风险的一方⑹,即应有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人承担,这时由买受人承担远比由出卖人承担风险小、成本低,因为买受人从心态上会更尽责,在事实上更方便。另外,坚持这一点也符合“标的物的风险随同所有权和交付转移”这一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交付之后不能再让出卖人承担风险,否则对于出卖人也是不公平的(如果标的物这时发生自然灾害的灭失,风险当然应该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如果依据债权形式主义的观点,风险应该由出卖人承担,这是不公平的)⑺。

关于当事人另有约定

一般认为有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和约定无论标底物处于何处,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两种情况。

3、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的情况

对于第一种情况依在约定的时日标底物由谁占有又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由出卖人占有,这实际上是占有改定;二是由买受人占有,这实际上是简易交付;三是由第三人占有,这实际上是指示交付。这三种都为现实交付的代替,学说上称为拟制的交付,是交付的特殊形式,所以这种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仍自交付时起转移。

4、约定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这实质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制度对刺激消费,活跃市场,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英、美、法、德、日和我国台湾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地采纳了所有权保留制度。我国《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是我国法律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明确规定。而且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已经开始大量采用分期付款买卖,利用所有权保留担保出卖人的价金债权受偿,已经越来越为我们所熟悉。

⑴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

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主要有所有权转移和债的担保两大学说,每一学说又分出几个观点。近来又有将两种学说融合的提法⑻。在两种学说都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将两种学说取长补短,融合在一起是理论界通常的作法。但理论的完善往往因其完善而复杂,使得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从而降低其价值。理论的价值并不在于理论的完善,而在于解决现实的问题并合乎情理;并在这一前提下,应尽量简洁明确。

笔者认为在现有立法下比较合理的解释是:附生效条件的所有权转移是所有权保留的法律形式,而担保则是所有权保留的潜在实质。显然,出卖人约定所有权保留的用意并不在所有权保留本身,解除合同也不是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目的和功能。它的真正用意是以所有权保留这种方式作为其获得全部价金的担保。按传统的理论,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取回权,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的,有赎回权。理论上这一过程可以重复多次,徒然降低了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浪费。更重要的是这种合同有诸多不明确和难以明确的地方,如买受人的违约到怎样的程度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取回后已付的价金如何处置?出卖人经过多长的催告期,买受人丧失赎回权?出卖人取回后,标底物的使用费和养护费如何计算和抵消?以及孳息是否返还和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等问题?还有如车辆若不确认所有人无法上牌使用,保留所有权就会增加过户的费用等等问题。有的问题无法回避,有的问题只能通过订立详细繁琐的条款来解决,大大增加了订约成本。

下面我们以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来说明这一合同逻辑上的矛盾。以车辆为例,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使用人不能承担的部分,车辆的所有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实务中经常要求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是错误的)。但这与保留所有权合同的初衷相矛盾,为此最高院不得不作出批复⑼来解决这一问题。

⑵所有权保留合同的本质

如果我们换一角度,只保留这一合同的本质,而剥去其外表,既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出卖人不会增加任何风险,合同将被大大简化。实际上,在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对此已有所体现。该法将包括所有权担保在内的各种担保形式归入“担保权益”类。就所有权担保买卖而言,出卖人享有的是价金担保权益,至于所有权的归属,该法并不关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一章第201条27项对担保权益的概念作出规定:“对于出卖人保留标的物之所有权者,不论其是否已托运或交付给了买受人,其效力仅限于保留了一个担保权益。”故《美国统一商法典》不称所有权保留,而称为价款担保权益。依此观点,并非出卖人之所有权受到限制,实系买受人系受限制之所有权,该所有权受附着于标的物上出卖人担保权益的限制,出卖人所保留者为担保权益,并非所有权⑽;但因各国多已从立法上确认了所有权保留这一制度,从而难以接受这一观念。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所有权保留已实现了所有权构成向担保权构成的转变。就其性质而言,形式上的所有权保留实质属于物的担保,应列入《担保法》而非《合同法》,作为债权新的担保方式。这与《担保法》的现有体例和内容并不发生冲突,因为我国现行《担保法》并非仅规范担保物权,还有债权性质的担保,如定金和保证。

以1999年律考卷四第1题⑾为例,该题是一个相当经典的教学案例,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究其原因是对于标的物风险的转移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孳息的归属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占有人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理论上并不清楚和完善。如孳息的归属以前采用的是所有权主义;《民法通则》只规定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未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无法承担责任时,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笔者以为所有人当然应当承担补偿责任,但在保留所有权合同中又陷入了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的怪圈。生活中,普通人就更难理解这些差异。

若作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来理解则非常简单清楚,普通人也完全能够理解。唯一的区别在于价金付清之前,买受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按所有权保留的观点是效力待定合同;按担保权的观点若抵押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则新合同有效 ,原出卖人只能就价金提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请求或要求原买受人另行提供担保。依这一观点原出卖人可通过抵押登记来对抗第三人,不进行登记也有救济途径;依原有观点,则新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这不符合稳定交易,促进流转的合同法精神。

⑶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个普遍的观点是把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都视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其依据是《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简单的从逻辑上分析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我们不仅要出于逻辑上的考虑,更要对其蕴含的利益取舍能否促进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慎重考虑,才能保持逻辑的统一和法律上的公正与正义的兼顾。因这可能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为减少无效合同,促进交易,合同法特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问题在于很多情况下权利人不可能追认,无权处分人也无法得到处分权,且买受人可依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依赖合同的效力,还有一个买受人的撤消权问题不好解释。现行规定和认识的不妥,表现如下:(一)效力待定不利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维护交易安全(二)效力待定不利于制裁无处分权人。原因在于犯了与所有权保留合同同样的错误,被其表面现象所束缚,未认识其本质。应当借鉴世界上多数国家以及国际公约的立法,认定无权处分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可以通过违约责任制度获得保护。认定无权处分行为为有效行为,不会出现厚此薄彼的结局。对于权利人而言,其利益不受任何影响,倒是无权处分行为人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违约制裁。由此,反而更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⑿。有学者认为 “如果第三人在交易中行为是善意的,或者无权处分行为因为权利人的追认或转让嗣后取得所有权,该行为也是有效的。” ⒀。但善意取得是以无效合同为前提的,否则善意取得应为继受取得,而不会是原始取得。笔者的观点如下: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有效,但买受人为恶意时,权利人可以恶意串通主张合同无效;未得到权利人的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未取得处分权,买受人可行使解除权;履行不能的(无处分权人未占有标的物或权利人基于所有权取回),无处分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就避免了善意取得与有效合同之间逻辑上的矛盾。也与按担保权的解释结论相一致,从而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解释的合理性。总之,“将无权处分行为认定为生效行为,方可获形式上的正当性与实际上正当性。”⒁

通过将无权处分合同区分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依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分析,债权行为是原因行为,物权的变动是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的效力和结果不依赖原因行为而独立存在。那么无权处分行为中的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是有效的,而物权行为即物权的变动效力待定。这样即保护了交易的安全,也未损害所有人的利益。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所谓所有权保留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其实无须存在,或者名不副实。还其本来面目不但逻辑上更加统一,而且使原本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如果这一结论成立,则所有权保留合同其实所有权并未保留,仍是交付时转移。

二、 关于需第三人承运的合同

这里存在一个既无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也无约定的情况。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一般货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这与货运单据交付买受人的时间会有不同。一般认为货运单据的持有人视为所有人,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这样所有权转移就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若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则货交承运人时,视为交付,所有权与风险同时转移。出卖人在运输过程中另行支配标的物只是一方违约的问题,这一问题将在下文中解释。但出于效率的考虑,单据可以多次转让,而且实行认单不认人的原则,这不是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所能解释的。因而,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且需要交付单据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是分离的。

但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这种观点的前提是将交付单据视为拟制交付,也就是说所有权转移与交付仍是同时的,而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这就与两大原则都相矛盾。其次,出卖人仍享有所有权即可以在运输过程中随时支配标的物,而支配前的风险却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

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除货交承运人、fob、cif等固定约定外,双方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可能出现通过意思自治将“所有权转移”从交付之中暂时分离出去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运输中(特别是国际贸易的运输),风险转移的意义远大于所有权转移的意义,因而风险转移受到重视和强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对风险的转移有约定,而未约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该公约第69条第1款规定:“在不属于第67条(涉及运输的风险转移)和第68条(在途货物风险转移)规定的情况下,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买方不在适当的时间内这样做,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 第67条、第68条的情况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对此上文已有解释)这被认为是公约采取“交付主义”的根据,原因在于各国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规定差异较大,无法达成统一,这是由于约定造成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情况。

三、 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概念和相互的关系

所有权转移其实是一种意识表示,买卖合同中现实的交付除非有相反的意识的表示(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这时履行的不可能是买卖合同)应推定为一种转移所有权的意识表示,即默示的意识表示,有学者就认为:“买卖之交付别样于借用、租赁,就在于买卖之交付是所有权的交付。” ⒂此外拟制的交付首先是一种交付,同时是一种明示的意识表示,也就是说无论现实的交付还是拟制的交付,同时都有所有权转移的意识表示。

对于交付的定义是指交易中按照约定转移对物的实际占有和控制,既交付标的物⒃。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将其定义为“事实管领力之转移”。这种理解的问题在于:一、“交易”应限定为“买卖交易”,显然借用、租赁等合同中也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交付——转移占有;二、这种理解将交付限定为现实的交付,而不包括拟制的交付,因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都不是通过物的占有和控制的实际转移来实现的。《法国民法典》虽然被认为采用“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但第1604条已经明确规定:“交付是指将卖出物的所有权及占有转移给买受人。”,这说明其已经认识到两者是一致的。笔者认为正确的定义应为:“交付指以转移所有权为意识表示的对物的现实或拟制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这里已无须限定在买卖合同中,其他以所有权转移为目的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定做合同、租售合同与买卖合同一样转移占有既转移所有,因而风险转移的两大原则也是统一的。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由占有人(承租人)而非所有人(出租人)承担标的物的风险更为合理,这是由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决定的。在对标的物的控制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比出租人更接近所有人的地位,因为出租人哪怕仅仅是监督都是既无权利,也无必要的;在这点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实质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因此笔者认为《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第250条:“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的规定应改为“所有权归承租人”。这样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在内涵上就一致了。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分离,既是由于空间的距离造成时间上的滞后,也是为货款支付安全的需要而有意设置的。

四、 关于风险转移的例外

我国《合同法》在第142条对风险转移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后,在第143、144、148条对三种特殊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说明。通说认为这是风险转移的例外。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违约,致使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承担风险,其实是一种强制性的占有改定的规定,视为已经交付,出卖人相当于无偿保管人。第144条规定路货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其实是一种任意性的指示交付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第148条规定出卖人根本违约时,买受人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不承担风险。这种情况下,根本未交付,当然风险不转移。

合同法对合同无效或被撤消的、占有人占有期间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未加规定。有学者认为“返还义务人取得财产出于善意时,对非因其过错而灭失的财产可以免责。” ⒄物权行为是独立的,无因的,不由债权行为承担,而由履行行为完成。因而,不能因合同的无效而否认占有人在占有期间的所有人的地位,所以无论善意或恶意,占有人同时也是所有人。因此,除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外,风险转移两大原则是可以归一的。

五、 结论

笔者曾试图论证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实质上是可以统一的,但确有一些情况两大原则无法统一。在交易形式不断衍生和创新的今天,笔者不敢断言未来不会出现新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交易方式。但两大原则一致的范围远应比我们目前的理解大得多,这一现状是人为的割裂造成的。我们在使用某一原则时,只是对此的强调。现代各国普遍采纳交付主义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规则仅仅因为风险转移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而所有权的转移则被认为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其实合同签定后,交换的仅是权利,履行时交换的才是标的物和价金,风险转移之时正是所有权转移之时,仅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客观原因或主观约定使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稍滞后于风险转移的时间。在买卖合同中,认清这一点的意义在于可以厘清众多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简化很多复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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