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播草籽安全协议
甲方: 项目经理部
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
为确保施工安全顺利完成包西线路基边坡绿化工程,依据呼铁运【 】 号《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现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安全协议:
一、工程项目
1、施工项目:包西线路基边坡绿化工程。
2、作业内容:喷播机喷播含草籽的泥浆(喷播机在护网外侧)。
3、施工里程:对应包西线上下行K91+621-K94+450护网外侧,其中K92+830-K93+717处需用100mmPVC管下穿线路,将喷播机管道从线路东侧引入西侧,需要下穿钢轨7处。
二、安全防护内容、措施
1、乙方在施工前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带班员、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要经呼和浩特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2、乙方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提交甲方审核。
3、在施工中,乙方要按铁路有关规定做好防护工作,按要求设置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施工中要保持驻站联络员和现场带班员、防护员通讯畅通。施工中要在安全限界外设置警示标示和警戒线,施工人员在警戒线以内作业,严禁横穿线路。列车通过时,停止施工作业。带班员、安全员要盯控现场,跟班作业。
4、施工中乙方随时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因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整改合格后,经甲方同意,方可继续施工。
5、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要建立完善施工安全责任制和安全保障措施。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消除。乙方根据施工生产实际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需在K92+830-K93+717处用100mmPVC管下穿线路,将喷播机管道从线路东侧引入西侧时,提前通知设备管理部门到现场监控、指导作业。设备管理部门监管人员不到现场,不得进行作业。穿管完毕后,对现场进行清理,人员及时撤离,保证列车正常运行。在大机捣固作业前,必须提前将管线从线路里撤除,不得影响设备管理部门正常施工和维修作业。
7、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有专人监控线路设备状态,每天检查,并做好记录。要随时注意线路变化和防止机械、机具、材料侵线等。施工人员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喷泥浆作业时严禁污染线路。
8、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到工程完成之日止,凡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影响行车安全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 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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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安全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共计个月。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全面协调工作,为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运输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保证运输范围内的道路通畅。
2、甲方门岗工作人员有权对乙方执行清运工作的人员进行安保检查,乙方应为其清运车辆和清运人员办理相关出入牌照,以便门禁检查。
3、按双方协商费用,甲方在收到乙方请款后,及时支付垃圾清运处理费。
4、甲方可委托乙方清运合同约定范围外的其他垃圾,清运费另行协商。
5、甲方根据小区内产生的垃圾量配置相应数量的垃圾容器,垃圾要收集到容器内,保持容器干净、整洁,并负责垃圾容器的设置、清洁、更换和维修,为清运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6、如有重大活动需要加强清运垃圾的,甲方负责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及时调配人员进行工作。
7、甲方可对工作区域内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知会乙方进行整改,如有影响环境卫生的情形,甲方及时与乙方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并作出整改要求。
8、合同期内,对于乙方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好而影响垃圾清运处理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教育和引导。
9、甲方应按时交清应付费用,不得无故拖欠,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服务,超出日期的按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10、甲方将产生的生活垃圾用垃圾容器装好放置于相对固定点(不包括建筑垃圾、基建物、水沟泥、大件家具、绿化树枝、酒瓶)。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对执行清运任务的人员进行教育管理,要求清运人员遵守甲方的物业管理和安全保卫制度等制度,尊重甲方工作人员,在执行垃圾清运处理运输任务期间,做好安全行驶教育宣传工作,遵守交通规则,坚持文明驾驶,制定安全行车相关措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运输车辆安全、高效通行。
2、乙方清运人员须在甲方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执行清运任务,不得采用不合理的装载方式造成垃圾掉落,污损路面和绿化等相关设施,否则乙方应采取措施进行清污或修复,相关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负责把承包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处理场,乙方收集、清运处理垃圾必须遵守国家以及南宁市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所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包括法律责任)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必须承担垃圾处理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堆放、运输、处理管理和其它费用等),在处理全部垃圾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南宁环卫局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其全部后果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而不可以向甲方提出索赔。
5、经多次提醒后甲方仍不按时交纳垃圾费,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催缴所欠的垃圾清运费。
三、承运项目范围及费用标准
1、承运项目范围及方式 :
(1)承运项目范围:东方皇城小区。
(2)清运方式:清运单位的人员直接到小区内各垃圾点收取生活垃圾并直接运离小区,保证垃圾桶内垃圾清运干净,做到日产日清清运工作。
2、费用标准:
(1)小区内XX个垃圾桶,450元/桶,收取垃圾清运费每月合计:人民币肆仟玖佰伍拾元整 (¥__X元 )。
以上费用包含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运至各环卫站指定垃圾处理站)、垃圾清理费(含垃圾桶一米范围内的垃圾清扫)、税金等全部费用。
(2)如一周内连续出现超出X桶的垃圾量时,按实际垃圾量收取清运费用,甲乙双方另签定补充协议。
四、付款方式
1、本清运垃圾工作实行先清运后结算(以转帐方式结算)。
2、本清运垃圾工作按月结算,结算时间乙方在次月7日前将与当月费用金额相符的支付函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送达甲方,甲方收到支付函和发票后7天内办理转账手续。
本合同相关款项的支付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甲方将应付款项转入乙方银行账号即视为已经履行付款义务。
五、违约责任
1、在承包期限内,如有一方要求提前解约,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价30%的违约金,另外如因提前解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提出提前解约的一方还需就对方发生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不按时交纳垃圾费,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向甲方依法追收所欠垃圾清运费。
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冰雪等)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且双方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事件延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3、主张不可抗力并据此请求免责的一方,应对不可抗力发生的事实及其影响承担举证责任。
七、其他事项
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合同涉及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质,乙方在诉讼期间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乙方不得以诉讼为由擅自要求或以行动表明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义务,但甲方明确要求乙方停止提供垃圾清运服务的除外。
2、如南宁市政府关于统一提高征收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通知后,应执行新收费标准规定之日起计算(合同期内)。
八、通知方式与效力
1、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主要采取书面通知的方式进行联络或催告。任何一方改变本合同所留通讯地址的,应在变更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一方怠于履行通知义务致使通讯联络方式失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怠于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
2、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进行修订。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是遇政策性变化,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 乙方 :
地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地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支行
帐号: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篇2:交通事故协议书
甲方: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址、电话)
乙方: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址、电话)
年 月 日 时 分,于________________驾驶小客车(内乘王________________、王________)由西向东行至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__国道交叉口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处时,车辆驶入路北侧与路树相撞,造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抢救无效死亡。现________________(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近亲属(乙方)就________________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六人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未包括丧葬费,丧葬费壹万五仟元已经在本协议签定前由甲方________________支付给了乙方________________的哥哥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将上述________________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汇入乙方六人共同指定的银行帐号。帐号为: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六人后,由乙方六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________________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共七人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共七人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七人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3: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_规章制度_网
在生产中发生了安全事故可千万不能乱,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具体由其承担应急工作职责的机构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和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五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人员职责分工以及应急程序和措施。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日内将应急预案报送备案。其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受理备案的机关发现应急预案不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应当责令制定单位限期修改,并重新报送备案。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至少每2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中,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第九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其中,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依法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单位,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条 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所必需的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本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定期通报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
(三)专职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了解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并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一)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二)停止现场作业,组织现场人员撤离,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与人员;
(三)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发生次生灾害的必要措施;
(四)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
(五)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
(六)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收集证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一)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二)通知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单位与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三)依法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
(四)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
(五)依法发布事故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停止执行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 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有关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救援指令或者签有应急救援协议的单位的救援请求后,应当立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第十七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现场指挥部成员应当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
第十八条 现场指挥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组织制定并实施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救援。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第十九条 在应急救援中发现可能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或者造成次生灾害等情况时,现场指挥部或者负责统一指挥应急救援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者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救援人员。
第二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应急救援提供通信、交通运输、医疗、气象、水文、地质、电力、供水等保障,为救援人员提供必需的后勤保障,为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
第二十一条 现场指挥部或者负责统一指挥应急救援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资料和证据。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对被调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作出评估结论。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伤亡的人员及时给予救治和抚恤;符合享受工伤保险条件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为烈士。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或者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未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备案的;
(二)未按照受理备案的机关的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的;
(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的;
(四)未按照规定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的。
第二十八条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篇4: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报
今年以来,我省接连发生6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春运开始以后,1月20日和2月5日、6日,先后发生4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10人受伤,伤亡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2月6日,省长、省安委会主任林铎在《甘肃省值班信息》第53期“G22高速公路榆中县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上作出明确批示,要求以省安委会名义迅速通报近几日来接连不断、死亡多人的交通事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整顿工作,力压交通事故,减少一次死亡多人的事故发生。副省长、省安委会副主任杨子兴同日作出批示,要求尽快按林省长要求通报全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遏制当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态势,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事故情况及原因
1月20日20时55分,临夏州临夏县韩集镇驾驶人马永海驾驶临夏县恒通驾校甘N·0529学号桑塔纳牌小型轿车(搭载3人),沿临夏市南滨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南滨河东路东口处时,碰撞道路右侧水泥防护墩驶入灌木丛后,又与道路右侧钢制电线杆相撞,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2月5日12时50分许,嘉峪关市驾驶人张安福驾驶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卫生应急指挥与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中心所属的甘B92732号“江铃全顺”牌救护车(核载8人,实载8人),由嘉峪关市往兰州市运送患者,由西向东行驶至连霍高速(G30)1954KM+650M处(凉州区境内)时,因操作不当,车辆失控与中央隔离护栏相撞后发生侧翻,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
2月6日13时50分许,渭源县祁家庙乡瓦楼村西山社村民郑云兵无证驾驶甘JF3802号“时风”牌农用三轮汽车(违法搭载7人),由渭源县祁家庙乡沿路河乡道驶往五竹镇方向,行驶至10KM+915M处(渭源县祁家庙乡瓦楼村二社下坡弯道)时,车辆失控,驶出路面发生侧翻,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2月6日18时08分许,四川省德阳市驾驶人陈德久驾驶川FNV592号“大众”牌小型普通客车(核载5人,实载5人),由西向东行驶至青兰高速(G22)1814KM+350M处(榆中县境内)时,与山东莘县驾驶人龚章喜驾驶的莘县武阳物流有限公司鲁PG8562号“豪沃”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挂鲁PKT10号)追尾相撞,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上述事故充分暴露出各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农村道路失控漏管和县乡政府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些道路交通安全单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对车辆安全运行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忽视车辆安全检查维护、安全隐患较多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不到位,私家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节日期间谨慎驾驶意识不强、应对恶劣天气经验不足、处置突发情况能力欠缺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二、深刻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
当前已进入春运工作的收尾攻坚阶段,从近年来春运后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律和目前掌握的情况看,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压力不容小觑。一是元宵节将出现出行高峰。元宵节前后,人民群众走亲访友、赶集庙会、进城游玩等活动将明显增加,酒驾、超员、农用车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容易多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二是春运后期将出现返程高峰。近期农民工返城、学生返校交通流将会交织叠加,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风险。三是近期将连续出现降雪降温天气。据气象报道,近期我省大范围内将连续降雪降温,容易造成大雾、道路结冰等情况,给春运后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带来更大压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集中排查隐患,全面整改落实,确保全力以赴抓好春运后期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坚决预防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现象发生,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态势,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三、全面排查整治源头安全隐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辆和设施投入春运、严禁不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参加春运、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道路通行客运车辆的要求,重点围绕客运班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和“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特别是要紧盯各类客运企业,集中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对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的安全技术状况、维修保养情况、车辆年审情况等不符合条件的,以及未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的,要坚决停运;对不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动态监管平台的,要坚决停止客运线路申请;对安全设施不完善的,要坚决整改。要对所有客运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从业资格、驾驶证审验、身心状况和交通违法记分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凡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予以解聘。要对客运企业未开展班线途经道路安全适应性评估以及未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的,限春运结束前全面完成整改。
四、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管道路通行秩序,严查“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客运车辆禁止通行或者实行接驳运输的规定,严格执行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行驶速度不超过日间限速80%的规定。对省际、市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临时执勤点,要严格落实7座以上客运车辆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检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的“六必查”制度,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要严格落实好24小时勤务制度。要对客运驾驶人开展行车安全教育、典型案例教育,普及行车过程中遭遇突发情况的处置常识。要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一室”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劝导。要在隐患点多、车流集中的路段增派执法小分队,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格处罚中短途班线客车、农村面包车超员以及三轮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载人等违法行为。严格防止农村道路客车、微型面包车超员,酒后驾驶,农用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和摩托车超载等问题。遇到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要及时组织县区有关部门、所在乡镇政府和社会各方力量,及时开展交通管制、道路抢修、铲冰除雪、医疗救助和生活保障等应急管理工作。
五、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自律意识,积极干预驾驶人的行为,坚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手机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介及时发布预计车流高峰、重点道路交通情况、交管部门管理措施等信息,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有效调节高峰时段交通流量,减轻重点区域、路段的交通压力。要加强客运站点、农村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城市出入口等人流、车流密集路段的交通安全宣传,通过设置服务台、发放宣传品、播放宣传片等方式,提醒驾驶人安全谨慎驾驶。要针对自驾车出行增多的情况,通过户外显示屏、交通广播、交通提示卡等载体,宣传提示自驾车出行的注意事项,警示驾驶人安全、文明出行。要通过对典型交通违法行为、隐患企业的曝光,倒逼隐患整改,遏制违法行为发生,达到防控风险、减少事故的目的。
六、严格落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理念,紧密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地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导,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逐级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落实,切实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对安全隐患归类建档,严格实行闭环式管理。对此次排查中发现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考核办法》的规定,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追究不放过、安全隐患未消除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落实挂牌督办、约谈、黄牌警告等措施,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全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的有效落实。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年2月7日
篇5:工地试验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特签订本责任合同。
一、安全责任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都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要对乙方人员进行场前安全教育,逐日进行安全检查,特别对于高空作业人员要有安全防范措施。
乙方管理人员为义务安全员,必须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甲乙双方相互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防火等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2、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3、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
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以及督促检查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甲乙双方都应监督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5、乙方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
一经施工,就表示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
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后果自负。
6、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并按规定验收后方可使用,严禁在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7、乙方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
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
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区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9、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电焊、气焊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有肇事方负责。
10、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保护,甲方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和甲方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二、文明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安全目标:轻伤在2‰以下,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发生机械事故。
安全约定条款:乙方必须达到省级文明工地的安全要求,否则按协议书有关条例执行。
1、安全设施管理。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动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措施,对于现场机械、电器设备应符合要求,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安全带。
对于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操作,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其工作,并严肃批评教育甚至罚款处理,乙方高空作业时如不按安全规定操作所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3、安全帽。
对于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甲方处罚乙方每人每次20元,并赶出工地。
4、室外高空作业。
乙方人员应首先检查脚手板、护身栏杆、架子扣件是否牢固方可操作,如发生隐患,应立即向甲方报告。
直至加固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施工,否则乙方不得施工。
5、室内作业。
必须检查脚手板、马凳是否牢固,特别在“四口五临边”,操作人员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和配备安全工具,否则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6、日常安全教育。
由乙方班组长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及反馈项目部;每周一组织安全教育大会,若不参加每人每次处以20元罚款;乙方进场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每发现一人处罚100元。
7、违章处理。
对乙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每次处罚500元。
○1高处作业未穿防滑鞋,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22米以上(含2米)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
○3没有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作业。
○4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
○5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
○6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7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
○8高处作业向下抛投物体。
○9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10破坏现场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工程管理部门批准,随意挪动或拆除。
三、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进场的人员,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
老、弱、病、残、家属、小孩及童工不得进入现场,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施工工地由于乙方内部管理不严而误伤他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人员与其它人员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责任自负,并且甲方将按《文明施工规定》严加处罚。
乙方人员外出发生走失和其它任何不安全事件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人员和家属不得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内摆摊设点,开食堂、卖副食,以防止中毒和发生意外。
4、施工现场所有材料进场必须按规定码放整齐、达到文明工地要求,工序交接时(钢筋料:余料、扎丝、套筒、保护帽、垫块、清理干净、竖向报验时无任何相应材料,并清扫周围地面;木工:顶板、梁内、结构架内材料、地面清扫、拆模后材料清理、地面粗扫等;混凝土工:板面扫水、放线后楼面清扫干净、拆模后楼面清除清扫每次浇砼后施工面、车辆进出口路面清扫、余料处理等;外架工:每日检查密目网、防护、脚手板、拉结点、外架上的材料清理等;钢筋加工:钢筋分类、分项、码放整齐,挂标示牌、废料进箱施工区域清扫等)所有工种完工报验时,必须达到以上规定,并检查外架上无任何材料。
宿舍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异味排好值日表并有专人负责。
甲方每周至少两次不定期检查,各班组、各房间,评比打分。
对最差房间或班组进行10——30元处罚。
文明施工之花费按现场人员均分。
生活区楼上水池及一楼地面积水,划分区域或排班清理、清扫。
甲方每日专人定时检查达不到要求的处以10—20元罚款。
5、职工在施工现场,生活区有节约设施材料及水电的责任,对随意浪费者,甲方将对其处以该设施材料原值50—10倍的罚款。
各班组进入宿舍按每人50—10元作为插头、灯泡、电线、排插及完工后清理房间垃圾的押金。
严禁赌博、集众闹事、酗酒等不文明行为出现,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除对当事人处以200—500元罚款,并对所属班组处以500—1000元罚款。
情节严重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6、施工现场内(包括生活区)严禁乱倒垃圾,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乱倒垃圾每人每次50元,随地大小便每人每次100—500元整。
7、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对成品、半成品造成破坏的,除令其修补完好外,另外以100—1000元罚款。
严禁偷盗和损坏公物。
违反者对当事人处以被盗材料原价5—10倍罚款。
8、临时用电。
乙方必须从甲方指定的电箱,并有专业电工接用电源,严禁私自乱拉乱接。
9、机械管理。
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及工具,安全由乙方负责。
使用甲方机械,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按要求进行维护及保养,禁止野蛮操作。
因自身因素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由乙方独自承担。
10、治安保卫。
○1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2乙方人员必须符合有关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做到手续齐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证件。
○3所有人员携带物件出门必须有物资部开据出门证。
○4外来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到门卫处办理来客登记。
○5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
○6乙方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7宿舍不得存大量现金(1000元以上)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11、消防保卫。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0元,不得随便动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须办理动火令。
2、电气焊割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禁火区域划分和分级动火审查手续动火。
3、木工棚、钢筋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锯末应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4、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登记,并有专人看管。
5、教育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下班前对灯、闸、锁等认真检查。
12、其它。
在工地现场所发下的整改通知、处理措施、工作联系单等与《发包合同》、《招标文件》、《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合同》、《工地文明施工规定》、《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保证书》,《承诺书》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工作,甲方专职安全员在日常进行巡查发现,对屡教不改的安全现象进行处罚,每月罚单附施工任务单,结算给与扣除。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齐全后生效,协议作为分项承包合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财务部一份,工程完工结算完毕,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6:安全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施工
2、乙方在工地开工前必须设置“一图五牌”及必要的安全文明生产广告及工地门牌楼。
3、乙方工地施工材料应严格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图分类堆放,做到堆放整齐。
4、乙方工地场地平整、无积水、无污染环境,道路畅通。
5、乙方工地施工机械具有维修保养制度,机械具清洁,上润油,严禁带病运转。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 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 )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次进行 拨款% 金额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0.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第十二条 附则
2.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2.2 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2.4 附件
( )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2)工程项目一览表(3)工程预算书(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5)会议纪要(6)设计变更(7)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码: 邮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篇7:聘用驾驶员安全协议书
雇主:,性别,文化程度身份证号住。
雇员:,性别,文化程度身份证号住。
甲方因经营“___——___”往返货车营运,聘用乙方为驾驶员。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驾驶员工作。
2、乙方负责开车、车辆保养,故障检查维修,保障甲方一切用车需要,在运输途中,配合其他员工工作,维护车内秩序,保障车辆安全。
三、劳动报酬、福利待遇
1、乙方月工资元。
2、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国家和__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元。
3、其它按当日节约进行奖励:包括通讯费元、每月安全奖元。甲方对乙方的劳动报酬实行结方式。
4、甲方为乙方提供集体宿舍,日工作餐标准为元。
5、甲方根据乙方的表现,根据情况在合同期满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劳动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对违反法律法规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罚款,直至解除合同。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不服从管理或在工作中严重有损甲方形象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因疾病或负伤,不能从事驾驶员工作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
第五条第二款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7、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用电安全责任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牧华路六标段项目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安全用电,避免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电条例,以供乙方用电时遵守执行。
1.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
1.1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2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用电安全规范。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制”一定要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四个一”规定。不符合用电安全规范、规定时,乙方不得擅自用电。
1.3发现电线断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拣。派人看守,不让人、车靠近,特别是高压导线断落在地上时,应远离其8米范围以外。通知电工或供电部门处理。
1.4对规定使用接地的用电机具的金属外壳要做好接地保护,不要忘记给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装接地线;不要随意将三眼插头改为两眼插头。
1.5不要乱拉乱接电线,不私自或让无资质的人员铺设电线和接装用电设备,安装、电动工具。
1.6在更换熔断丝、拆修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或移动用电机具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不要冒险带电操作。
1.7雷雨天在施工作业区人行走,不要用手触电杆及电杆拉线,以防触电。
1.8发现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冒烟或闻到异味时,要迅速切断电源进行检查。
1.9漏电保护开关应安装在无腐蚀性气体、无爆炸危险品的场所,要定期对漏电保护开关进行灵敏性检验。
2.生活区安全用电条例
2.1超负荷用电,如用电负荷超过规定容量,应到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增容;空调、烤箱等大容量用电设备应使用专用线路。
2.2要选用合格的电器,不要贪便宜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电器、电线、线槽(管)、开关、插头、插座等。
2.3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家电的带电部分,特别是黑白、彩色电视机的高压行输出部分,以免被电击伤。
2.4要选用与电线负荷相适应的熔断丝,不要任意加粗熔断丝,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熔断丝。
2.5不用湿手、湿布擦带电的灯头、开关和插座等。
2.6要将电视机室外天线安装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针或靠近高压线。
2.7晒衣架要与电力线保持安全距离,不要将晒衣竿搁在电线上。电加热设备上不能烘烤衣物
2.98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3.临时安全用电条例
3.1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3.1.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1.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1.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3.1.4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3.1.5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1.6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3.1.5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2专业人员
3..2.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2.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3.2.2.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2.2.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电工专用工具,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2.2.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封挂标志牌。
3.2.2.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2.2.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3.2.2.6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
3.2.2.7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3.3焊接机械
3.3.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3.3.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3.3.3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3.4手持式电动工具
3.4.1一般场所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3.4.2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3.4.3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3.4.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3.5临时照明器的选择应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3.5.1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3.5.2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3.5.3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
3.5.4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3.5.5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3.5.6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3.6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3.6.1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6.2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3.7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3.7.1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3.7.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7.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3.7.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3.7.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4.应急处置触电事故
电流对人体的损伤主要是电热所致的灼伤和强烈的肌肉痉挛,这会影响到呼吸中枢及心脏,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骤停,严重电击伤可致残,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4.1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时,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
4.2将脱离电源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干燥处仰卧,将其上衣和裤带放松,观察触电者有无呼吸,摸一摸颈动脉有无搏动。
4.3施行急救。若触电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时,应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时实施心肺复苏抢救,另要及时打电话呼叫救护车。
4.4尽快送往医院,途中应继续施救。
5.用电安全事故责任划定协议
5.1甲方职权范围
5.1.1甲方只负责施工现场总控制配电箱安全供电管理工作。
5.2乙方职权范围
5.2.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电线杆电能控制范围内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5.3安全事故责任
5.2.2由于乙方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到位、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薄弱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2.3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生活区安全用电条例、临时安全用电条例》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甲方单位负责人: 乙方单位负责人:
甲方安全管理员: 乙方安全管理员: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篇9:施工工程承包安全环保职业病协议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工程施工进度需要,现将昆山协多利金属有限公司新建厂厂区道路工程由乙方施工。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公平公正以及完全清楚并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当地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合同工程的具体情况,签署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昆山协多利金属有限公司新建厂区
1.2 工程地点:昆山市陆家镇华阳路东白杨路南
1.3 工程内容:昆山协多利金属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内道路施工
1.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施工需要,负责组织本工程的施工、维护、竣工验收、修补、保修和工程服务等工作。
1.3.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工程范围等),由此而引起合同价款的调整,按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任何形式的补偿。
2.工程的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 本合同工程的承包范围:昆山协多利金属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内道路施工 。
2.2 本工程性质为合格工程,其中的工程造价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合格的固定总价。
2.3 乙方应做好合同工程范围内的施工、维护、验收、保修、工程服务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厂区内道路垫层施工、基层施工、原道路清理、钢模支设(含钢模材料)、砼面层施工、路面养生、切缝、路面刻纹、路边平侧石安铺、汽车和自相车停车场的垫层、草坪砖铺设以及过路管道切除原路面和市政道路连接等工作。
2.4 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包调试、包维护、包验收合格。本合同的保修期按合同文件之《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执行。
3.合同工期:
3.1 开工日期为20__年 4月 10日。
3.2 竣工日期为20__年 5月 25 日。
4.技术要求
4.1 路面层体结构要求(从下至上顺序依次为):路基碾压密实(200mm分层来回夯实3次,压实系数不小于0.94)、400厚3:7灰土夯实、200厚级配碎石灌M2.5水泥砂浆、250厚C30混凝土面层。
4.2 施工基层厚度允许偏差:路基层300mm±20mm,灰土层为400mm±20mm;碎石层200mm±20mm;混凝土面层250mm±5mm;如果达不到以上要求,每发现一处,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0.5%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在确保甲方及本合同明确的质量标准的基础上,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符合《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市政道路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标准。
4.4 如因工程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5.合同工程量、合同价款及计价结算方式
5.1 合同工程量:路面施工面积暂定为 6200 ㎡,路边石暂定为 1200 m,汽车停车场暂定为 170㎡,自行车停车场暂未计。(具体以甲方与乙方双方确认的实际施工发生量为准)。
5.2 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即¥ (暂定总价,具体以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的实际发生量核算为准)。
5.3 各综合单价如下:
(1) 混凝土路面清理、定位、支模、测水平、浇筑、切缝、刻纹、养护综合单价为 元/㎡;
(2)混凝土路沿石495mm×200mm×100m、混凝土路侧石495mm×250mm×100mmm路边石安铺综合单价为 元/m;
(3) 停车场地面平整、垫层浇筑、草坪砖铺设工程综合单价
为 元/㎡。
以上综合单价对应的结算工程量以甲方现场场地实测并经签字认可的数量为准。
5.4以上的所有综合单价均已包含了完成此项工程所应发生的所有费用,且已含下列各项费用:
(1)甲方要求的局部更改发生的费用;
(2)施工期间人工工资上调和其他未见因素所发生的费用;
(3)乙方人员和机械的进出场费用,各类机械设备的损耗和修理费,以及涉及本工程所需的小型工具的购置费;
(4)本协议第2条所列全部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所需费用。
5.5 乙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及签订本协议前已充分了解、研究并考虑到对乙方的施工将会造成的各种影响因素和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费用,并均已在投标报价和合同计价方式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费。
5.6 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其他工程的施工,保障道路畅通,保证甲方(或厂区内其他施工单位)材料、机械顺利进出,如因道路施工而致使其他车辆不能正常通行,乙方须无条件提供援助,保障车辆运行。
6.付款方式
工程全部结束,甲方验收合格,双方将实际施工的工程项目折合成总费用,经核算无误,签字确认后,工程款付至50%(含总价4%安全、文明施工费)。待使用两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再支付工程款45%,剩余5%,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7. 甲方责任及权利
7.1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7.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7.3 甲方应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供给乙方,并于现场书面交验。便于乙方据此安排施工,如有变动,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4 甲方有权根据施工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设计图纸、工期和工序等进行变更或调整。
7.5 在乙方请求和承担甲方发生的有关费用的前提下,为了工程的顺利实施、竣工或修补缺陷,或为了达到合同约定的其他预期目的,甲方应本着合作和尽力的原则给乙方以协助。
7.6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由甲方和监理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8. 乙方责任及权利
8.1严格按施工图纸及相关质量规范、规定进行施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进度计划安排施工,保证节点及总体工期。
8.2根据工程需要,自带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小型机械器具、围护设施,并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8.3乙方有责任在工程开工、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档案验收过程中为甲方提供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的服务,并办理相应手续。
8.4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5 乙方应作好对市政及环保设施的维护,确保路政的畅通。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8.6 乙方未能履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有关损失。
8.7乙方应自费雇佣所有职员和劳务人员,为施工人员和乙方其他人员办理相关保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或减少按照法律法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并为此承担相应的费用。
8.8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均有义务约束和制止其人员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和本项目的施工,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甲方和本项目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合同款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8.9在本园区作业造成意外伤亡事故及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作业或操作失误造成材物损失及地下隐蔽工程损坏由乙方按价赔偿。
8.10乙方委派负责本工程的负责人为乙方的派驻工地代表。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合同约定及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代表乙方与甲方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签收甲方发送的文件。
8.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必须向甲方报验,由甲方向监理公司报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
8.12乙方不得将本工程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本条款乙方责任如下:
⑴ 工程总造价中已包括所有安全管理费用,不再另行计算。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地方有关安全方面管理规定管理人员及施工,安全设施工具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在施工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⑵ 工程验收后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质量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⑶ 乙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专业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全过程中必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尤其要加强对触电事故的防范及火灾隐患的排查。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自身及第三者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⑷ 文明施工:工程总造价中已包括所有文明施工管理费用,不再另行计算。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文明施工标准施工,如由于乙方不文明施工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及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⑸ 乙方必须保证文明施工。每日施工完毕,应将作业场地清理干净,清除的杂物袋装封存,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外运。
9. 施工组织和工期
9.1 乙方组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施工人员;
9.2 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9.3 乙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
9.4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相应顺延工期。
9.5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及时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6乙方必须按甲方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9.7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伤害及影响等,同时每延误1天处以合同总价的5‰罚款。并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9.8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有权合理调整施工的顺序和工期的安排,乙方不应提出异议。
9.9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⑴ 如属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认可后,可以顺延工期。
⑵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9.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造成甲方其他工作安排时间延误,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11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时,乙方不得因不合理的原因擅自延迟或拒绝工程的验收交付工作。
10. 工程质量
10.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0.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0.3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统一标准》的规定及满足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的合理要求。
10.4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昆山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10.5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因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工程施工、工程管理、质量标准、施工规范、检验验收等方面的调整,以任何形式或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无论这种调整是否会增加乙方的费用。但工程量变化的除外。
10.6 质量管理处罚规定
⑴ 经监理和甲方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隐蔽工程除外),验收两次仍不能通过,其后每次扣除乙方工程款RMB500元。
⑵ 监理、甲方在质检中发现乙方同一类质量问题累计重复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其后每次扣除乙方工程款RMB500元。
⑶ 当月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低于80%(含80%)扣除乙方工程款RMB20__元。
⑷甲乙双方在执行10.6条款时,并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的执行。任何一方不应以任何理由或任何形式拒绝本条和其它合同条款的同时执行。
⑸根据甲方、监理或者合同条款的要求需进行验收的,但未经监理及甲方验收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常规做法除外),监理及甲方有权要求将已施工部位拆除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⑹乙方须有完善的交接检验制度,并且签认手续齐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该部分的工程款。
⑺乙方不按图纸及有关洽商、变更施工,应限期改正,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该部分的工程款,发现一次另扣除乙方工程款RMB1000元。
⑻乙方在施工中关键部位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修复;如自己无法修复,则由甲方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修复,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扣除乙方工程款RMB1000元。
⑼乙方应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对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成品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如自身无法修复的,按修复费用双倍扣除乙方的工程款。
⑽乙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标准,因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原因最终未达到合同标准,乙方按合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⑾ 以上罚款经监理、甲方签字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如有异议,应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逾期视同乙方接受。如乙方有异议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10.7在进行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须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甲乙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进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视同工期延误。
11.安全文明施工
⑴ 工程总造价中已包括所有安全管理费用,不再另行计算。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地方有关安全方面管理规定管理人员及施工,安全设施工具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在施工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⑵ 工程验收后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质量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⑶ 乙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专业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全过程中必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尤其要加强对触电事故的防范及火灾隐患的排查。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自身及第三者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⑷ 文明施工:工程总造价中已包括所有文明施工管理费用,不再另行计算。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文明施工标准施工,如由于乙方不文明施工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及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⑸ 乙方必须保证文明施工。每日施工完毕,应将作业场地清理干净,清除的杂物袋装封存,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外运。
12. 工程变更
12.1 设计变更
⑴ 为了使工程能顺利竣工验收以及其他原因,甲方有权对工程的设计、施工、用材、乙方的工作范围和内容等与合同实施有关的事项进行变更,乙方应及时按变更进行施工。
⑵ 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批准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乙方才能按图进行施工;由于甲方不能及时反馈设计变更通知单,导致施工进度延误及错过更改时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但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⑶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工程变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范围和内容、标准等),因乙方擅自进行工程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⑷ 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甲方签字批准后实施。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被甲方采用,或乙方在施工前及时纠正图纸错误,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奖励。
12.2 其他变更
⑴ 甲方提出的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于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小心保护,属乙方拆除时未采取保护措施或拆除后保护不当的,由乙方负责。
⑵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它重大变更(设计除外),由双方协商解决。
⑶ 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下令实行计日工作,乙方在继续进行这项工作期间,应每天向甲方提交这项工作所雇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种和工作时间的清单,以及用于这项工作的各种材料和施工机械名称和数量及相应的使用时间的清单,一式两份,每种名单和清单核实无误或商定后,应由甲方在一份副本上签字交还给乙方。
⑷ 乙方不得拒绝甲方的工程变更和其它指令要求,必须严格遵照甲方和监理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否则甲方将另外委托施工单位完成,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将双倍作为罚款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12.3确定变更价款
⑴ 甲方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28天内,进行初步审核后,在结算时予以最终确认。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28天后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
⑵ 工程变更价款的支付应符合合同其他部分和甲方程序的要求。
13. 竣工验收与结算
13.1 竣工验收
⑴甲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未通过验收的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⑵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乙双方进行工程量确认和工程款支付事宜。
14. 违约、索赔和争议及合同解除
14.1 因乙方违约,甲方对乙方的任何罚款和违约金的扣除等并不意味着乙方可以不履行完成工程的义务,也不免除乙方履行合同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14.2 如果乙方打算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索取合同外的费用补偿,他必须在合理预见到将导致增加合同外费用的事件发生时,尽快将其索赔的意向书面通知甲方,但无论怎样,该通知不得迟于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否则视为乙方的索赔不成立,乙方将无权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
14.3 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除此之外,乙方不得提出其他补偿要求。
14.4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5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向乙方提出索赔。
14.6 合同解除
⑴ 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⑵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⑶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解除合同条款。
15. 补充条款
15.1 乙方应该自费铺设和养护所有必须的道路和进出通道,并且在甲方提出要求时,拆除上述道路和设施,恢复原貌。乙方应当允许甲方或甲方另行专业发包单位使用乙方所铺设的任何道路,但这种使用以不得使道路造成不适当的损坏或过分妨碍乙方的工作为前提。
15.2 乙方应负责对本工程的放线,并做到准确无误。工程各部位的位置、标高、尺寸的正确性,以及有关的必要的仪表、器械和人员也均由乙方负责。如果在工程进展的过程中,甲方和监理发现工程某一部分的放线、位置、标高、尺寸或校准出现误差,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自费校准这些误差,直到符合合同规定为止。但是,如果发生的这种误差的原因是由于甲方提供的不正确的数据而引起的,应由甲方负责。甲方和监理对任何放线、测线或标高的检查都不减轻乙方为保证这些方面的正确所应负的责任,并且乙方要仔细地保护和维护好工程施工所需的放线用的所有水准标志,观测杆、测标及其它事项,直到甲方同意放弃上述水准标志,观测杆、测标及其它事项为止。
15.3 乙方不应认为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场地在开工之日就具备进入这些场地的正式通道。除甲方明确划给乙方单独使用的场地外,乙方所使用的其它场地不得独家使用,应按甲方和监理要求共同使用。
15.4 除非工程施工需要且持有甲方签发的书面许可,否则乙方的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由其他施工单位管辖的或已交付使用的甲方的建筑、场地或现场。乙方应警告其人员,未经许可擅自进入这些场所,将按规定调离现场。
15.5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退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30日内退出施工现场,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乙方未能按要求退场,应参照当地标准支付场地租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⑴ 乙方未能有效履行投标前发承包双方达成的有关协议;
⑵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实际进度滞后于合同进度 30 日(含节点进度);
⑶ 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有效履行本合同,导致甲方权益已受到重大侵害时,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无法确保甲方的权益或在14天内仍无实质性改进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⑷ 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生3次以上质量不合格的;
⑸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的人员发生聚众斗殴或有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等干扰正常秩序的行为时,甲方有权要求其退场,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壹万元违约金每次,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⑹ 因乙方原因受到媒体曝光达2次,对于甲方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⑺ 因乙方原因受到行政机关处罚2次以上;
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⑼ 乙方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舞弊、欺瞒甲方的
⑽ 合同签订后,经进一步查实乙方不具备工程所要求的技术力量和施工人员的;
⑾ 乙方不能履行、明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愿履行合同义务的。
16. 协议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0: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施工单位工程的顺利进展,确保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经双方协商,特制定以下安全协议: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2、 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服从加油站安全管理员的指挥及监督。
3、 需要动火时,必须看照规定办理手续,严格“三不动火”即没有审批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防火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4、 不得擅自拉、自接临时电线,施工场地严禁烟火。
5、 在施工期间,要制定必要的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6、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保证身体条件、着装、佩戴安全、携带有工具袋。防护围栏、梯子或绳梯都必须符合要求。
7、 必须有高处作业许可证。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对施工单位人员进站前要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
2、 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安全要有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阻止并整改。
3、 对施工现场提供必要的消防器材,防患于未然。
4、 协助施工单位办理有关安全高空作业手续,保证施工进度。
三、 其他与处罚:
1、 甲乙双方要共同协作,保证工程进度,保证安全生产。
2、 施工单位(甲方)应在规定的范围内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现场,否则,乙方有权利责令施工队停止施工,报公司处理并给以一定处罚。
3、 建设单位(乙方)不得随意认为影响正常的施工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利责令乙方停工。
4、 施工单位(甲方)所有工人应符合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在施工中发生意外伤亡、致残等事故由甲方全部负责,对此出现的相关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5、 施工单位(甲方)在施工前,应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主动办理各种手续,对此出现的相关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四、 此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1:脚手架安全承包合同
脚手架搭设单位: (以下称甲方)
脚手架使用单位: (以下称乙方)
根据乙方外墙干挂施工任务的需要,甲方为乙方保留华俊工程机械交易中心外脚手架,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便于管理,确保安全,利于生产,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外墙干挂工程施工期间的脚手架使用安全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脚手架移交接:
1、甲方应保证移交的脚手架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及使用要求(乙方自行设计搭设的脚手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移交时甲、乙双方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并填写脚手架使用和管理移交接记录,正式移交乙方使用和管理。
2、移交完成后,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脚手架使用费共计 元;乙方接收脚手架后对管辖范围内的脚手架安全使用和管理负全部责任。
二、脚手架安全使用和管理目标:
1、确保达到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要求,每次脚手架单项评分不少于80分;
2、乙方平时接受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査优良率为100%;
3、恶性责任事故零发生。
三、乙方接收脚手架后,乙方对脚手架管理必须做到:
1、保证架子的整体完整、稳固,不能随意拆除卸荷设施、拉结点、架体杆件、安全网等设施。
2、经常检査脚手架是否牢固、可靠,对需拆改的拉结点或其它部位必须有临时加固措施,并及时恢复,对危及架子整体稳定的拆改应有方案,并报总包方和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执行。
3、乙方如需甲方协助拆改架子,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不影响脚手架安全的前提下派人协助拆改,并经双方验收后,乙方才能继续使用,如未经验收乙方强行使用,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4、脚手板的日常维护(含安全网、脚手板、内防护、墙间封闭、钢丝绳等)由乙方负责,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乙方应保证脚手架作业面无单板、探头板等,脚手板的日常维护应由特种操作证的架子工进行,如乙方无架子工,可向甲方寻求帮助。
5、及时淸理脚手架上的杂物,以防坠物伤人。
6、乙方应合理安排脚手架上作业,交叉作业应有防护设施,以免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四、为了保证实现脚手架安全使用和管理目标,乙方承诺:
1、甲方、监理方对乙方施工中存在的隐患与违章有权下发书面通知令其整改,对甲方、监理方签发的整改通知,乙方应在规走期限内整改完毕。乙方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停止使用脚手架直至单方解除本协议。
2、在上级部门检食中,若由于脚手架的原因,对总包企业及建造师造成扣分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次扣分合计值5000元计取。
3、在上级部门检査中,若由于脚手架的原因,发生被责令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警告等现象,导致本工程未获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由此对甲方造成的和关损失和罚金由乙方全额承担;
五、事故处理:
1、乙方接收脚手架后,若由于乙方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脚手架安全使用和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发生工伤或其他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其善后具体事以及家属的接待由乙方负责处理.
2、若由于乙方的事故处置不当,直接造成甲方行政处罚、诉讼等相应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相应损失的赔偿责任:
六、需要补充的条款:
2、协议未尽事宜,如有必要,可另行制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如与本协议书有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七、合同的份数
1、本合同正本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壹份。
八、合同的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乙方脚手架使用完毕书面通知甲方后终止。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2:石雕工程制作安装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甲方(发包方):
________________工作室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风险提示: 发包人或者发包单位审查承包人主体资格,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承包人的企业形式,如果承包人是个人、合伙企业、或是个人独资企业,按现行法律法规将不能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审查承包人企业是否具有建筑企业资质,资质等级是否与合同的建设项目相适应。
按《建筑法》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发包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联合体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审查承包人是否存在“挂靠”情况,“挂靠”导致合同无效。
发包人在签施工建设合同前应当注意审核承包人资质,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情况,避免合同无效。
乙方(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工程队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为了保护石雕工程制作工人的安全,需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标识。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为保证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必须明确现场管理人员:
1、乙方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 施工现场情况复杂,有的一个施工工地,会同时有几个不同的分包单位在施工,因此,针对安全生产来说,就是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等。
同时,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的安全责任也应当明确界定,保障工程建设安全,双方应当做好沟通与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时候双方相互推诿。
四、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风险提示: 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五、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六、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七、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对企业内部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
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风险提示: 如果一方存在违反以上规定或者违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规定的,其行为严重影响另一方正常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双方可以据此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执行。
九、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指定安监人员;
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乙公司愿意自觉接受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主、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监督。
十
一、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乙公司愿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混凝土罐车租赁安全协议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民法典》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设备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配置:
甲方将三菱。五十铃搅拌运输车设备,数量台,租赁给乙方工程使用,并配备操作工人名负责操作。
二、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暂订个月,如超出个月则按实际天数每台每天元计收租金。若因乙方原因,租用时间不足____个月,甲方将按一个月收取租金,并补偿出场费元。
三、租金计算及付款方式:
1、此设备按月计算租金,每台每月租金为元整。
2、从设备到达乙方工地,并经乙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收租赁租金,至次月当日为上月租金结算日,到乙方电话通知设备退场并全额付清租金及相关费用之当日为合同租金结算截止日。
3、租金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必须在每月结算日后三日之内支付当月全额租金,不得拖欠。如乙方逾期未付清全额租金,甲方每天将按所欠租金总额的____%收取滞纳金。并有权停止设备的使用,设备停止期间乙方照付租金,直至乙方付清全额租金后方能使用该设备。
4、乙方每月以转帐方式付款给甲方。甲方开户银行账号:____
四、甲方职责和权利:
1、砼搅拌运输车一台车配备一名操作工人为乙方服务至合同期满,并承担其工资和奖金。
2、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辅油及其相应费用。保证对砼罐进行清洗,确保8方容积足量。
3、甲方操作人员必须服从乙方工程合理的调度,随叫随到,与乙方搞好团结,认真完成合同所约定的运输任务。若无故不服从乙方调度,乙方则有权要求更换该操作人员。
4、甲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没有安全保障和不符合设备运行要求的道路与场地进行作业。
5、租赁期间,甲方的服务仅限于租赁设备的运输操作,不对乙方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材料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租赁期间,乙方无论因任何原因造成工期停顿,无论时间长短,甲方仍将按时向乙方计收租金。
五、乙方职责和权利:
1、负责设备运行道路及场地的维护,确保设备运行区间的安全。
2、负责提供设备所需的燃油,足够的清洗水源,并承担其费用。负责甲方设备的保管,提供安全的停车场所。
3、保障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安全,负责操作人员的食宿及食宿相应费用。如工程需要一台车配备两名操作工人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提供操作人员,乙方承担操作人员的工资及奖金。
4、甲方在乙方施工间隙安排检修及保养,除突发事件外,维修,保养不得影响乙方施工。若因甲方设备自身原因,月累计超出四天保养时间,乙方有权扣除超出时间的相应租金。甲方设备若需出场维修,需征得乙方同意方能出场。
六、其他约定:
1、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即元整。此款在设备到达乙方工地当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现金付讫。退场时由乙方为甲方设备油箱加满燃油。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甲方设备作为抵押转租或转运其他工地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若因乙方所提供的安全设施及防护力不强,或违章指挥造成的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安全事故,则由乙方付全责。若因甲方操作人员自身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及人员的安全事故,则由甲方操作人员自行负责。
4、在合同终止前,乙方必须提前15天告知甲方,以便双方作好设备退场和租金结算工作,若因为乙方原因使甲方设备在合同终止当日未能及时退场,则视为乙方续租,甲方将每台每天元计收租金直至设备离场之日为止。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附协议。如有纠纷或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篇14:安全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工程项目名称:计划工作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贯彻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规范大修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区域内的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工程在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防止发生事故,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方面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一)甲方在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乙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
2、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施工单位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是否满足安全施工需要。
(二)认真审查、批准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项目的组织、技术和安全措施等。
(三)开工前根据工程项目的内容、特点、环境、危险点、注意事项及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等对承包方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有完整的记录或签名。
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除了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外,还必须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经审查合格后监督并配合实施。
(四)加强现场安全监督,发现乙方违反《安规》和有关规定情况时,有权纠正、考核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五)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适宜。
二、乙方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一)负责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各种资质证书,向甲方报送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及其他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技能,并经过安全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和紧急救护法培训,考试合格。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
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认真编制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和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查批准后实施。
(三)进入甲方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安规》、《建规》和电力行业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
(四)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现场危险点、安全技术措施和注意事项,交底人及所有被交底人要亲自签字备查。
凡未经安全技术交底一律不得施工作业。
(五)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有检测报告单,并制定使用管理制度。
(六)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佩戴合格的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七)危险作业区域必须有安全围栏和警告牌,交叉作业现场必须有隔离设施。
(八)在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对甲方提出的意见主动接受并提出整改意见。
(九)发生事故或危及生产安全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紧急处理并立即报告甲方。
(十)合同中规定由乙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适宜。
三、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工程承包合同价款的1%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或甲方指定的整数金额。
违章罚款按规定缴纳,如不按规定缴纳将从安全施工保证金中加倍扣除。
如安全施工保证金不够,可从工程款中扣除。
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退回剩余安全施工保证金。
四、安全考核
(一)乙方施工作业人员未能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野蛮施工,不服从管理,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不进行整改,除甲方罚款100~300元/次外,并视情节轻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现场或终止合同。
(二)乙方应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按照合同承担经济处罚。
(三)对于因一方责任发生的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或设备,保护好现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篇15:电梯安装安全施工协议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定,特签订本协议书:重庆恒滨长庆陇东佳园四标段项目部
一、安全目标:
二、甲方责任:
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
2. 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等,督促乙方实施落实。
3. 加强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4. 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冒险作业。
5. 乙方违章作业,甲方发现后有权令其停工整顿。
6. 乙方向甲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真接受,并尽快采取措施。
三、乙方责任:
1.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施工,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2. 严格遵守本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 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向甲方提供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全体员工的岗位证书、操作证、身份证等复印件。
4. 乙方职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设备安全、生活设施安全、机电设备安全、施工用电安全、施工防火安全及施工环境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 电梯井道移交乙方后,井道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必须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对井道防护,作业环境进行全面跟踪巡查。
6. 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不论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员还是其他人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施工人员或其他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8. 服从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协议书有效期:
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专项工程完工退场后失效。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篇16: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报
安全事故通报近期出现了两起工伤事故,均为手指压伤。事故详情如下:
6月19日下午四点半左右,车加工车间端面磨操作工赵某,在用左手将料放入模具时,右手手臂不慎碰到开关,压头下落压中赵某左手中指,造成赵某左手中指末端压伤,指骨外露。经安吉县第三医院诊断后险被截肢,后在公司领导及赵某父母坚持下,实行保守治疗,一个月后才基本痊愈,虽未造成残疾,但压伤处疤痕醒目,指甲尚未长出。7月xx日上午9点左右,车加工车间夹具车操作工金某,在将料放入夹具时,手未抽出,右脚已踩动开关,夹头一下压中金某右手大拇指,造成拇指末端骨折,指甲压落。经安吉濮氏骨伤医院治疗,医疗期至今尚未结束。两起事故,时间不同,原因相同——精力分散,疏忽大意,操作不当。事故发生后,车加工车间立即制定和落实了整改措施,并对操作工进行了教育和规范操作指导。车间主任王玲不强调客观,不推脱责任,以事故为教训,举一反三,使车间广大员工受到了深刻的安全教育。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为此,公司决定,根据公司与各车间、工段签订的“安全责任状”,对事故发生所在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人,予以绩效考核扣分和年度安全考核扣分。对事故当事人予以行政警告一次的处分。“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希望各车间、工段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全体员工,以此为例,进行广泛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学习,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接受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7月20日
篇17:安全施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
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
施工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带压堵漏工作是一项专业技术性较强,又具有一定风险的专业工作。因甲方不具备从事这项工作的能力,而乙方是电网内知名的专业带压堵漏技术公司,经双方协商签订合作合同。
乙方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核实泄漏情况并负责具体措施的实施。
为了确保工作过程中甲、乙双方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落实双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归程制度,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安全协议。
一、 总则
1.1双方都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2双方都要从组织上加强防止违章冒险作业的领导。带压堵漏工作只有在乙方确认泄漏点可以实施带压堵漏的情况下才能实施,不得冒险蛮干。甲方任何人不得强求乙方冒险作业。
1.3甲、乙双方都受本协议约束。
二、甲方的安全责任
2.1开工前向乙方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行工作项目的安全交底。详细介绍系统名称、正常运行参数、堵漏部位、运行采取措施后泄漏部位的汽、水压力、温度等,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2负责调整机组运行工况,将设备系统参数降至乙方确认可以实施带压堵漏的工况。未经乙方现场负责人的许可,不得调整所泄漏系统的运行参数。
2.3监督乙方设专职监护人,甲方派工程技术人员在现场协调配合。
2.4落实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辅助性工程。
2.5负责向乙方提供下列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供乙方在日常安全学习中使用:
2.5.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甲方工作票管理制度、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等乙方必须遵照执行的有关规程制度。
2.5.2 有关消防、电力设施保护、交通安全、社会治安方面的规定。
三、乙方的安全责任
3.1工作前现场负责人要认真检查并确认堵漏工作的可行性,不得冒险蛮干。
3.2工作前现场负责人要组织全体参加作业人员学习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3工作中专职监护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指导工作人员适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3.4堵漏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甲方有关安全及文明生产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动火票等制度。
3.5在工作中要主动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3.6履行合同中的其它规定。
四、违章考核
4.1发生由于乙方责任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认定为生产事故的,甲方按有关考核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同时还保留法律、法规规定的追诉权。
4.2发生乙方责任造成的火灾、设备异常、障碍,及其它不安全现象等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4.3 甲方有权按《绩效考核》管理标准对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的处罚,对乙方违反治安、消防、交通等管理制度的处罚等,按甲方有关考核标准从工程款中扣除。
4.4发生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造成甲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4.5事故的责任认定按第五章的规定执行。
五、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及善后处理
5.1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生产设备损坏、火灾等事故都要根据《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进行认真调查,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
5.2视事故的具体情况组织调查组,成员包括甲乙双方的领导、安全监察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3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发生人身伤亡、火灾等需要向地方政府安全管理部门汇报的事故,双方共同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由地方政府主持调查,双方均不得隐瞒事故。
5.4根据事故调查组的分析结论和责任认定,由负主要责任的一方负责统计、填写事故报告,处理善后事宜。
5.5如发生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甲方人身伤害和设备故障,乙方负责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但善后处理由甲方负责。
5.6如发生甲方主要负责造成乙方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甲方负责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善后处理由乙方负责。
以上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篇18: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
甲方因需在本村建盖砖混结构房屋2层,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施工由乙方负责,根据安全工作“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为确保安全,明确责任,经甲乙双方商定订立以下安全协议。
1、施工现场乙方必须做好相关安全工作,并委派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和规定,严格按安全要求施工。
3、乙方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制定规章制度,提出有关要求,确保施工人员认真执行。
4、乙方必须杜绝违章作业,确保施工安全进行,并根据要求做好安全应急预案。确保施工安全。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和有关部门。
6、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用水、用电等工作,但乙方不准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在施工周围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工程竣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空调维修高空作业安全生产协议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安全施工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明确安全施工责任,保障企业财产和工程施工安全,保证项目工程顺利完成,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________________空调维修项目共同签订如下高空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协议:
一、乙方要严格按照空调维修高空作业安全的规定,全面贯彻执行等相关法律规定,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及时研究和处理安全作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安全作业;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理;建立和规范安全作业工作管理档案;认真完成安全作业的各项任务。
二、乙方维修负责人应为该项维修作业安全生产、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对本部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上岗前的职业培训,负责整个维修作业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乙方必须加强对本部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作业时的管理和约束。
三、乙方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高空作业上岗证件方可上岗操作;担任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高处作业均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四、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不得使用。上岗人员必须配备安全装置,如保险绳等,禁止使用单根绳子系腰高空作业,
五、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六、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走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并设置足够的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止落物伤人。
七、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八、靠近电源线路作业前,联系相关单位拉闸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绝缘挡壁,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
九、维修作业过程中若发现高空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立即停止作业,待问题处理解决后,方可恢复作业。
十、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乙方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
十一、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规定如下:
(一)甲方安全责任:
1.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维修作业现场的各种安全措施,特别是可能造成停电、触电、高处坠落事故的防范措施。
2.甲方对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二)乙方安全责任:
1.进行维修前应对维修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做好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维修作业。
2.维修中维修人员绝对不允许违规操作,乙方负责人应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维修中的不规范行为。
3.乙方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十二、若因乙方原因违反本协议或在维修过程中操作不当发生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时,乙方应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当日起生效。
十四、附空调维修协议报价(________________空调维修报价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协议代表:____________ 协议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20:农村居民安全用电合同
安全用电协议书范本1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和管理,使现场临时供电系统在额定容量下,运行在最佳状态,各种机电保护装置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省政府、市建委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甲方提供电源,乙方负责安装合格的配电箱(带电表),安装完成后请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配电箱以下的安全维护,乙方应配备相应的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乙方对作业人员在操作前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按交底和部颁JCJ46—88、JCJ59—99标准进行操作并执行甲方用电管理规定。
2、乙方在施工现场未配备或无能力配备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用电监管,无证人员不得从事临电操作。
三、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自备的开关箱、流动箱、专用箱、电力电缆、电动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电气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乙方在进场时和投入使用前,应会同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并经双方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备案,故障未彻底排出前,不得通电试运行。
四、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电源,接电源时,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线,不得私拉乱接;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电设备、器具、机电不得直接在甲方供电箱(柜)内接线,必须通过自备或甲方提供的流动箱转接。
五、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由甲方负贡统一管理和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和变更甲方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备。确因工程需要,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视实际需要及时给子书面答复。
六、乙方负责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日期:日期:
安全用电协议书范本2
为确保工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保证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用电设施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临时用电协议,来约束双方共同坚持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管理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用电安全工作,预防发生预想不到的安全事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条款,以确保安全生产。
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循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xx)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要求,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2、甲、乙双方均对各类施工人员和电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的义务,杜绝一切违章行为。
3、甲、乙双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相互采纳安全管理中先进经验和合理化建议,更好的保证施工安全用电安全协议书用电安全协议书。
(二)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必须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xx)提供合格、有效的a级配电箱,。
2、甲方安全管理的范围为,现场a级配电系统的用电配置,a级配电以下部分由分包单位自行按标准实施安全管理。(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
3、甲方严格检查标准,并有权对乙方区域一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电设施和用电设施实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用电区域实行断电措施,或没收不符合安全用电的设施和设备,有停电权、处罚权和责令整改权。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行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工和不听指令的维修人员给予开除或撤换职务的权利。
5、甲方具有对乙方施工区域用电设施实行工程监控、检查、验收的职责。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xx)对用电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2、乙方对临时用电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会同甲方对施工管辖区域内的一、二级配电的管理和维护及检修。
3、乙方对二级以下配电设施和日常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负责,乙方自身加强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工作,每日检查,杜绝一切违章用电行为和违章接用电器设备、设施用电安全协议书合同范本。
4、乙方必须从甲方安装的二级电箱内接用电源,现场一切用电设施都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都属违章行为。
5、乙方因工程需要,如增加二级配电箱和电源设施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指定的电源点接电,不得擅自借接,否则视为违章行为。
6、乙方自备的电气组件、用电器材、漏电开关、各类闸箱、线缆、用电设施、各类手动电器工具、用具、各类中小型机械在使用前必须申报总包安全监督部门对其进行安全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使用,严禁擅自使用、否则视为违规。
7、乙方委派的电工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相应的技术素质。取得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录用。
8、乙方所有的用电设备均须达到三级控制,二级及二级以上的漏电保护,且末级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各类线路均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各类闸箱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配置要求。
9、因乙方安全管理原因、安全管理失控未按上述条款执行,施工人员违章用电、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违反甲方指令及拖延安全防患整改或经确认是乙方责任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安全用电协议书范本3
甲方:北京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广场物业管理处(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和管理,使现场临时供电系统在额定容量下,运行在最佳状态,各种机电保护装置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市建委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每一项施工任务,应统一进行临时用电书面交底。
l、具有一定规模的分项工程,乙方应配备相应的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乙方对作业人员在操作前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用电安全协议书用电安全协议书。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按交底和部颁JCJ46—88、JCJ59—99标准进行操作并执行甲方用电管理规定。
2、乙方在施工现场未配备或无能力配备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用电监管,无证人员不得从事临电操作。
三、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自备的开关箱、流动箱、专用箱、电力电缆、电动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电气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乙方在进场时和投入使用前,应会同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并经双方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备案,故障未彻底排出前,不得通电试运行。
四、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电源,接电源时,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线,不得私拉乱接;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电设备、器具、机电不得直接在甲方供电箱(柜)内接线,必须通过自备或甲方提供的流动箱转接。
2、在二级箱内接线:甲方应指定专用开关供电。乙方接线供电顺序为:开关箱-流动箱或专用箱-机具、用电器具。
3、在楼层电源箱内接线:甲方应指定专用开关或专用接口供电,乙方应自备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配电箱向负荷供电。
五、甲方有权检查施工区的用电安全,对乙方有私拉乱接、违章和严重违章现象下达书面隐患通知单(应双方签字),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无正当理由拖延者,检查人员有权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罚款数额参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由甲方负贡统一管理和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和变更甲方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备
用电安全协议书合同范本。确因工程需要,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视实际需要及时给子书面答复。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与乙方《安全施工协议书》有关条款执行。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九、补充条款:与正式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广场物业管理处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乙方;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