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采购合同书
购苗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苗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苗木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标的、数量、交货
1.1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单价、金额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附件“货物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1.2供货数量: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计数,实际供货数量以每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
1.3交货时间和地点:以“货物清单”记载的时间和地点为准,且应至少提前________个工作日(可视路程另行约定调整)通知乙方。
若临时变更时间和地点的应提前三个日历天通知乙方,并给予乙方充足的交货时间。
1.4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公制。
第二条价格
2.1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
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2.2本合同总价格为预计数,实际价格按每次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超合同暂定总额时,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2.3单价:按合同规定的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货物清单上的单价固定不变。
2.4货物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第三条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供苗结束后,乙方凭甲方确认的“苗木验收单”及采购合同与甲方当日结算。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采用现金支付。
第四条苗木质量要求
由甲方到乙方苗圃选苗并做好标记,乙方应按甲方选苗并做好标记的苗木进行供货,确保苗木质量。
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5.1甲方责任:
⑴核实进场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是否与“货物清单”相符,如不一致时,督促乙方及时调换。
⑵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支付苗木款;
⑶负责合同履行,对货物质量进行验收等事宜;
⑷如甲方提货,在苗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5.2乙方责任:
⑴保证苗木的质量达到甲方要求。
⑵按甲方的书面通知要求组织供货。
⑶如乙方送货,在苗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验收方式
苗木进场后,由甲方工地负责人与乙方共同验收,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
苗木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工地负责人开据“苗木验收单”作为乙方结算凭据。
若乙方未按甲方做好标记的苗木送货,甲方可以退货,乙方必须迅速将缺少部分的苗木补齐。
第七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无故拒绝收货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承担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终止
8.1因解除而终止
8.1.1、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可继续向甲方追偿。
8.1.2、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8.1.3、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8.2.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8.2.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8.2.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8.2.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保密条款
9.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9.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9.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协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其它
13.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3.4、合同各方通讯地址改变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
13.5、本合同条款中的货币形式均为人民币。
13.6、其他约定:附件:货物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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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礼品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采购物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价格、品质、包装方式等见下表:礼品名称数量规格整箱包装方式装箱数量品质单品价格
1.1上述价格/金额是甲方对乙方产品及(或)服务所应支付的全部金额,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1.2乙方应承担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或服务履行完毕的全部费用,包括政府部门的税项(4%的增值税税等)及其他如包装、运输、装卸等一切费用。
1.3在合同期内,乙方须保证给甲方的价格为其供货最低价,如果有更低市场供货价存在,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使甲方拥有此供货价,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而单方面解除应付乙方款。
1.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样品供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动;样品应由双方封样保存。
2、交货:
2.1乙方按甲方订单要求安排及时、准确的将货物送达甲方订单指定地点,出具送货单,由甲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运输破损由乙方承担。货物为分批到货,具体到货时间与数量见下表:
礼品名称
同上首批货物到货数量20箱首批货物到货时间20xx-12-20最后一批到货时间20xx-01-18
2.2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装卸的所有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收取甲方运输或其它费用。
3、验收:
甲方按照本协议第1条相关条款/标准进行验收。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追究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售后服务:
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或双方确定之标准提供产品服务。
5、结算:
5.1甲方在全部礼品收货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6.乙方诚信条款:
6.1乙方提供真实的公司、供应产品、服务等资料。
6.2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按照双方约定履行,任何质量、价格、数量上的欺诈行为将是不可接受的,甲方保留退货、扣款、要求赔偿损失及采取其他法律许可的一切补救措施的权利。
7、违约责任:
7.1乙方未按要求及时交货时,每迟一天,甲方将按当批总供货货值的5%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乙方迟延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按当批甲方订货货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2若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视情节轻重有权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7.3其它乙方违反合同条款,甲方视情况有权单方面扣罚乙方保证金及乙方应付款.
7.4上述扣罚甲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7.5乙方迟延交货或因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依本条规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不影响甲方解除权的行使。
7.6如果甲方未能按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需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五/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被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待本合同项下双方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双方债权、债务全部结清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各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双方协商确定了各自在其中的权利及义务,并且在详细阅读及完全理解本合同内容后正式签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采购合同样本
需 方:金湖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以下称 甲方)
供 方:淮安慧创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以下购销协议。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乙方须在 20xx 年 10 月 10 日前(含当日)免费将本合同订购之设备送至甲方校园,并负责安装完毕。
每延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
三、相关责任
1、 乙方须保证甲方所购买设备为原厂全新产品,并符合甲方对配置的要求,否则视为不合格设备。乙方免费安装、调试完好并承担如下服务:
a、提供符合国家税务机关规定的正式全额发票。
b、甲方所购产品均按原厂所制定标准维修服务。
c-1、在设备免费质保期满后,乙方对甲方所购设备提供终身免费维修服务,只收更换部件成本费,免收服务费。
c-2、本合同“免费质保”均指甲方使用过程中“非人为因素”造成乙方所提供设备损坏的前提下。
质保时间以甲方的验收合格时间开始计算。
2、在乙方根据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对乙方所供设备进行验收。全部验收完全合格后,甲方应在10个自然日内将全部货款的95%付与乙方,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0.5%作为违约金。余款在甲方收到货物起一年内,无重大质量问题后即一次性付清,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的0.5%作为违约金。
四、验收标准
1、设备应根据本合同及其投标文件及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2、如乙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设备,应按照甲方本次设备招标文件中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此设备货款双倍的赔偿金。同时甲方有权向国家执法机关通报此情况,并保留进一步追诉的权力。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发生合同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向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金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乙方:淮安慧创商贸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0517--83948490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篇3:金材料采购合同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在参考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所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如表7-7所示。表7-7 所购材料的具体情况
二、质量技术要求及验收方法:乙方必须提供有效《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并经由甲方、监理及建设单位现场验收确认。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乙方负责运输,将货物送达到甲方工程所在地靖边长庆基地施工现场内。
四、乙方责任:
1、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应负责退、换;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否则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材料款;
3、乙方须按照原厂包装标准包装,包装破损甲方有权拒收。
五、质量要求及说明:要求乙方供电线均为津成牌,并且要求为国标产品,如未能甲方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
六、结算方式: 供货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依据实际发生的数量,乙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进行现金结算。
七、违约责任:违约方赔付对方合同总金额的10% 。
八、合同约定:甲、乙双方信守合同,如发生争议可提交靖边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若此合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将授权书附后,方可签订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公司采购框架合同
采购方: (以下简称 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EMAIL:
供应商:
注册地址(或住址):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EMAIL:
绝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供应商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 公司提供货物和/或服务;鉴于, 公司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供应商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和能力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全部交易文件
1.1 双方确认,本合同、 采购条件确认书、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 供应商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 公司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供应商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供应商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 公司已经同意了供应商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任何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 采购条件
3.1 双方进一步承认,在 公司与供应商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供应商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 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达成一致。
3.2 对 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双方签字确认。 采购条件确认书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订单
4.1 除本合同以及 采购条件外, 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 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 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供应商与 公司协商并在 公司登记其将向 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 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 公司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供应商订购,且供应商只应向 公司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 供应商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 公司一经向供应商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订货和接受
6.1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 公司向供应商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 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供应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应商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 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供应商即应视为供应商收到,供应商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 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供应商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供应商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 公司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 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供应商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 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 公司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供应商应依据 公司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不中断供应
7.1 供应商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三个月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平均销售量确定的相当于八个星期销售量的货物数量。
7.2 如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供应商应向 公司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 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当赔偿。 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7.3 为保证依据本合同对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供应不间断,供应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经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访问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了解有关销售情况。
第八条价格
8.1 公司和供应商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 公司提出,并经 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供应商必须保证满足对 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供应商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 公司。
如违反本规定,供应商每次应向 公司支付人民币五千元(RMB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 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8.2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 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价格。
8.5 供应商必须承诺其向 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 价格)为 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并保证 公司足够的毛利。否则,一经发现,供应商给予的 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 公司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供应商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 公司供应商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 公司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包装
9.1 供应商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 公司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供应商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 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送货
10.1 供应商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 采购条件确认书中的要求送货。
10.2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使货物在 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 供应商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 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供应商应事先通知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若供应商未能通知,则上述主体均有权拒收货物且供应商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供应商支付上述主体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 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供应商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供应商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
10.7 如供应商延期交货, 有限公司有权拒收货物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10.8 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供应商应向 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上述主体可以就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 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9 供应商不得凭借 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根据上述第10.8条的签收向 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 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 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以下简称:接收主体)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 如接收主体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 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接收主体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供应商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 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验收
12.1 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接收主体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 接收主体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 公司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2.2.1 拒收全部货物并终止合同(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出售,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向 有限公司支付相当于每份不符合条件的订单金额的百分之十二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 公司由此承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 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12.2.2 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 依据本合同由接收主体拒收的货物应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12.4 在验收之后,接收主体应就其认为符合标准的货物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本合同附件3),并将此实收商品对账单连同供应商按第11.1条规定向接收主体提供的交货清单一起发给接收主体。此实收商品对账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 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 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 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 在接收主体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供应商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 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员出具增值税专用 或普通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 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 除上述规定外,如 公司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 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退货
13.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滞销、顾客要求退货、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 公司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供应商,并有权退货。供应商应在接到 有限公司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 公司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供应商赔偿。
第十四条货损风险
14.1 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体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供应商转移到 公司。
14.2 如果货物采取邮寄方式交付,则货损风险应自接收主体收到该货物且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或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既不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也不对货物情况提出异议转移至 公司。
第十五条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 公司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峻,和供应商按上述第12.6条向 公司出具的 复印峻后,按 采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 供应商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 公司。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 公司。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 公司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15.4 供应商同意,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有权出售所有权未转移的货物,同时也有权收取因销售此等货物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但为了供应商的利益,因出售所有权未转移货物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在扣除 公司应得利益后,在 公司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情况下,该利益和请求权应归相应的供应商所有;在 公司按合同规定付款时,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均归 公司所有。 15.5 付款折扣
15.5.1定价优惠。货物采购价格一般应以 采购条件确认书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保证在交货日以前当时生产厂商和供应商自行降低的价格或合法竞争下的市场最低价向 公司供应货物;如当时供应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货物价格更低或条件更优惠,则供应商给予 公司的价格条件应立即将低至同等水平。在 公司开始销售供应商所供应货物后的最低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变更该货物价格,该最低期限以 公司通知为准。
15.5.2 现金折扣。如 公司在规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则可享受相应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折扣率和 金额进行计算。
15.5.3 销量折扣。根据 公司购买货物的数量和批次,供应商应给予 公司相应批量的折扣。销量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方法及货物批量进行计算。
15.5.4 奖励和补偿。为促进货物的销售、弥补 公司可接受的物资标记包装等方面的轻微缺陷、弥补货物实际发生的各种损耗、支持 公司对顾客的最优价承诺等,供应商应向 公司提供奖励和补偿。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因 公司履行对顾客最低价承诺而支付的费用或少收入的利益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赔偿。 公司有权从其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和其他款项中扣除。
第三章 确认,保证及产品质量责任
第十六条确认和保证
16.1 供应商再次确认和保证:
16.1.1对依据本合同向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供的货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以及处置该货物的绝对权利及权限;
16.1.2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中不存在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请求权、争议、债权担保或任何其他利益;
16.1.3 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或行为本身不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规范,不会侵犯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也不会存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能;
16.1.4 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不存在可能造 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任何不合理的危险。特别是,应与货物包装或货物本身商标标示的质量标准相符,或者与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16.1.5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已将可能的环境污染降低至最小程度。
16.1.6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具备此种货物应具有的功能,并符合消费和使用习惯,除非供应商已对货物存在使用性能等的瑕疵做出明确书面说明;如果发生第三方就上述第16.1条中供应商的确认并保证内容所涉及的事项而向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出权利请求的情况,供应商应:
(1)在得到 公司首次通知后,应承担所有赔偿责任或者通过其他合法方式从而使 公司免受损失;
(2)进一步赔偿 公司由于第三方权利的请求所蒙受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16.2 在本条款中,供应商对 公司的赔偿责任还包括由于第三方权利请求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及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或检测费、保全费、执行费、可得利润的损失、交通费、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为此事的处理所支付的全部费用或减少的收入。
16.3 若无论因何种原因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被有关国家政府机关禁止出售或要求召回依据本合同采购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供应商应负责以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零售价格或国家政府机关要求的召回价格将此等货物购回或召回并承担费用。
第十七条产品质量责任
17.1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有不同要求,供应商对其依据本合同向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提供的货物应提供十二)个月的保修期。该保修期应自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向消费者出售并交付相关货物之日起计算,并以向消费者就有关货物出具的 上或销售凭证的日期为准。
17.2 如果任何第三方以供应商依据本合同提供货物中的瑕疵向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出赔偿,则供应商按照第16.1条规定执行从而使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免受损失,除非供应商有证据证明该瑕疵完全由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造成。
17.3 若发生第17.2条中所述情况,供应商除按照第17.2条执行外,还应采取下述解决办法:
(1)供应商应立即负责从 公司收回尚未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货物并承担费用,并应立即退还 公司已就此等货物支付的价款;
(2)供应商应立即对存在瑕疵的货物进行修理或更换。供应商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
(3) 公司应收回或购回已向消费者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货物。在此情况下,供应商应承担 公司为收回或购回此等货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应按照本合同第12.2(1)条的规定支付 有限公司违约金和赔偿金。
(4)上述方法的选定应当以任何第三方或者 公司或者政府部门、司法部门、仲裁部门的意思为准。
17.4 供应商应对其依据本合同供应的货物在中国境内投保必要的产品责任险。但此等产品责任险不应影响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依据本合同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从包括供应商在内的任何人处得到与依据本合同提供货物的质量有关的任何赔偿。
17.5 为保障消费者利益,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在与相应的供应商终止合作时,有权推迟三个月支付相应供应商的最后一笔货款,该笔货款将作为质量保证金,但供应商对产品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受上述金额的限制和时间的限制。
第四章 供应商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首次订货或新开张
18.1 在 公司首次订货的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并自配人员协助 公司设计货物在 公司指定的场地中摆放,并在 公司指定的场地内进行必要的改建、装修(应经过 公司书面同意,且不影响结构和使用安全)以适于货物的摆放。
18.2 在 公司指定场地新开张的经营铺位中,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自该铺位开张日起二个月内销售率达不到甲方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收回货物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九条展示、陈列及标价
19.1 若在订单或 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规定由供应商负责标注货物的条形码,则供应商在其交付货物前完成条形码标注,或在货物交付后完成条形码标注,并承担相关费用。 19.2 供应商应对已约定由其完成的货物标价和条形码标注之正确性负完全责任。如果出现不正确标价和条形码标注,供应商除应负责自行纠正并承担费用外,还应承担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9.3 清场和撤样
(1) 供应商应在收到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要求其清场或撤样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要求清场景撤样完毕,否则 公司有权代为清场景撤样,引起的费用及 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2)如供应商在收到 有限公司发出要求清场或撤样的通知时,如其进入 公司指定场地超过3个月,供应商则无权就根据本采购条件确认书第5条“店内费用”的规定所支付的有关费用要求补偿。
19.4 展示与陈列:
(1) 公司有义务将供应商提供并经过自己选择的货物进行必要的陈列展示以达到销售的目的。
(2) 公司同时有权利根据销售数据及 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需求对所有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增删。
(3)供应商可以对 公司的工作人员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工作人员未按上述陈列原则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4)供应商及其代表(即业务员、促销员)不应以任何理由干预 公司的陈列制度,更不得擅自调整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货物陈列,如有违反一经发现 公司有权将予以涉及供应商进行人民币5000元罚款,并要求辞退所涉及供应商所雇请的相关工作人员,直至清场的处理,但供应商根据本合同第18条进行的行为除外。
第二十条防损
20.1在 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同时与供应商确认以下防损协议:
20.1.1杜绝场外交易保证:供应商必须保证主动履行防损协议杜绝场外交易发生。供应商代表及其促销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诱导、唆使顾客进行场外交易,一经发现, 公司将处以查实的场外交易金额100倍的罚款。并禁止供应商的上述人员进入有关场地,且保留对供应商进行清场的权利。
20.2 供应商为促进销售派驻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地点或商家的促销人员,在未经 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该供应商及非 公司管理人员提供 公司其他供应商相关商品价格、销售数据等相关信息。一经发现, 公司将以窃取商业机密禁止相关供应商促销人员进入有关场地,并对该供应商处以人民币50000元罚款直至清场。
20.3 供应商人员在未经 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在 公司范围进行拍照、摄像活动。否则 公司将按第20.2条对供应商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保密义务
21.1 公司为本合同之目的提供给供应商的任何合同、图纸、计算公式及其他任何与本合同提供货物有关的信息及资料应始终归 公司所有(下称“专有信息”)。
21.2 如果供应商违反本条中规定的对专有信息的保密义务,供应商应支付 公司人民币十万元/次/项专有信息的违约金。若此违约处于持续状态,则供应商应支付从持续违约阶段的每个月初开始重新计算的累积违约金。供应商还应向 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22.1 “不可抗力”指订单日期后出现的、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的事件,而且该事件是本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但发生在中国大陆区域外的罢工、示威、游行、战争等军事事件、政治事件,均不应当被作为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
22.2 如果22.1条款中的不可抗力事件阻碍本合同任何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履行该等义务的时间应予以延长,延长时间相等于该等事件影响的时间。
22.3 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尽可能短(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此后十日内提供该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的法律上有效的证据。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
22.4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找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该不可抗力的后果减至最低。
第二十三条争议解决
23.1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发给另一方有关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倘若在上述通知发出日后三十日内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出要求并通知另一方,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3.2 仲裁采用仲裁委员会的规则,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应就仲裁费用及相关事项做出裁定。
23.3 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双方应在本合同所在其他有效方面继续履行本合同。
23.4 仲裁费和仲裁委员会要求的除仲裁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仲裁庭决定。如仲裁庭未就上述事项进行裁决,则应由败诉方承担。
23.5 除上述费用外,胜诉方发生的与仲裁有关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范围内的交通费、膳宿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其他
24.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 有限公司采购部、 有限公司财务部、供应商各执一份。
24.2 本合同的下列附件应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4.3 合同或其附件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只后方为有效并有约束力。
24.4 如果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规定无效或不可执行,双方应通过合理努力进行诚实信用的协商以达成有效并可执行的有效条款,以最大限度地反映原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中双方真实意思或法律和经济的实质。如果双方在两个月内不能就有关替代条款达成协议,则应按本合同第23条规定的方式确定合理的替代条款。
24.5 若本合同或其附件中任何规定因法律或法规的颁布而失去效力,且该规定对整个合同的执行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则该规定的无效不得免除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其他规定中的权利义务,也不得由于该规定的无效而剥夺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其他规定中的利益。
24.6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规定或行使与之相关的任何权利的,不能被解释为它已放弃履行该规定或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规定,或已放弃行使该权利或本合同以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权利。
24.7本合同所称的赔偿 公司损失均包括 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损失。本合同所规定的任何违约条款、处罚条款等若不足以弥补 公司损失的,供应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4.8 本合同全部条款均适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5: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
经询价采购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和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鉴证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________项目____号的询价单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____号询价单
(2)乙方提交的报价单;
(3)售后服务承诺。
2.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和数量,详见乙方提供的报价单。
3.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单价详见卖方提交的报价单。
4.付款条件
本合同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后,由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心联系电话:________)支付货款。付款条件同询价单要求。
5.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为:____________;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 。
6.质量保证
卖方所提供货物未有特别约定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质量有缺陷,经查实后,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并按原价退还货款,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处罚。
7.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货物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甲方直接与乙方进行处理;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进行处罚。
8.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鉴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收到乙方提交的足额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由甲方,乙方,鉴证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或补充。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采购人盖章):______ 乙方(供货商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鉴证方(单位公章):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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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机电产品采购合同[页3]_合同范本
b.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d.承运的船只应来自合格来源国。
e.目的港/项目现场在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11.2 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b.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11.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2.装运通知
12.1 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天(30)天或空运前十(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b.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合同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铁路/公路/水远装运日期之前三十(30)天内或空运运日期之前十四(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
b.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给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c.在出厂价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用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上述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13.交货和单据
13.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具体规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厂价(exw)”、“离岸价(fob)”、“货交承运人价(fa)”、“到岸价(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及其他用于说明各方任的贸易术语应按照巴黎国际商会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国际贸易惯例术语解释通则(icotems)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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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民营公司采购合同书
甲方: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共同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猪肉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风险提示: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如有样品的,双方应封存样品并可进行公正。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与否产生纠纷。
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1、乙方按甲方要求向甲方供应新鲜优质猪肉,猪肉价格为每斤____元(大写:_______)。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送货上门,保证所售的猪肉质量符合相关的规定,即拥有相关的许可证明,并及时将上述证明文件交给甲方查验。若乙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乙方应保证甲方的需求,及时将猪肉送至指定地点______,并经______相关人员核实数量和质量后签字接收。
4、乙方应保证所售猪肉的安全事宜,保证所售猪肉安全卫生,符合相关要求,若因乙方所售猪肉存在污染或有害、有毒药物,给甲方食用人员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所售猪肉,甲方按月结算,现金支付。但乙方须及时提供正规发票,保证甲方能按月入账。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向______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7、本合同至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8、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月___日
篇8:省级政府采购询价采购合同专用条款_合同范本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编号:jszc-
甲方 :
乙方 :
见证方: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_____受_____(甲方)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见证方)就“甲方”所需的_____在定点范围内进行了询价,甲乙双方根据_____询价采购结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货物购销合同:
一、货物及其数量:
二、合同金额:人民币
三、质保期:
四、交货时间:
五、交货地点:
六、联系人:
七、付款: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全部合同货款;
八、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见证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合同通用条款(与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和定点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一致)和本专用条款;
2、 甲方收到的乙方“省级计算机及空调定点采购询价单”报价文件;
3、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见证方持二份。
甲方:见证方: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9:供销采购合同
(简称甲方)与 (简称乙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遵守自愿、平等、公正、互惠和诚信原则,就中草药植物精品绿化苗木的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双方遵循
一、甲方的责权利
1、 保证销售给乙方的苗木是经过驯化后的优质中草药植物苗木,在正常情况下移栽成活率在100%左右,年增值率在30%左右;
2、 保证在乙方将这些苗木种植后,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和价位回收,回购时不得赊欠;
3、 回收年限为年,回收价为株/元,总量株,总价万元;
4、 在合同期内视情况,不定期为乙方提供 支持;
5、 为乙方代办苗木托运等事务,外包装费、运费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的责权利
1、 享有《 绿化集团 林场(苗圃)》称谓;
2、 购买甲方半成品苗木时货、款双清,不得赊欠;
3、原则上无权自销本订单苗木,若要自销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将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4、每年12月28-30日期间,将《林场(苗圃)苗木统计表》(附表)特快转递至甲方;
5、为甲方代办苗木托运等事务,外包装费、运费由甲方自理;
6、享有优于他人与甲方续签合作合同的权益。
三、其他
1、 购销明细表(若表格不够用时,可另增附表);
2、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双方签章生效;
3、 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出现协商解决不了的法律问题,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5、 备注: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医疗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供方): _ _ _ 有限公司
地 址: _ _ 号
需方(乙方): _ _ _ 有限公司
地 址:
收 货 单 位: _ _ × 医院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医疗器械销售的规定(附件一、二),达成如下条款,以期双方信守执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配置、备注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甲方确保其提供的产品及零配件是全新且未给使用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造厂家标准及合同要求。
2、甲方确保上述产品符合国家检验标准,并具有有关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3、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具有鉴定资质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若产品经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的,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退换和索赔。
三、产品的运输
1、甲方按照乙方的书面指示(附件三)发货并承担运费。
2、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额款项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发货手续。并将发货凭证传真给乙方。
3、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到货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工程师到达指定地点。
4、甲方随同产品一并提供如下文件: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书、卫生部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工作记录单、培训资料、合格证明。
5、若乙方在甲方办理完毕发货手续后,变更产品的送货地点、时间或收货人的,则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产品的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
1、甲方工程师应在首次装机前核对产品编码与产品约定实际使用人是否一致。若不相符,则甲方工程师有权不予安装、调试以及进行人员培训。因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上述信息经核实一致的,则甲方的工程师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的安装调试,并确保产品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3、甲方工程师在完成产品安装调试后,免费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和操作的培训,时间为连续的三天。
4、若甲方工程师到达指定现场后,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进行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费用,直至产品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完成。
5、若甲方工程师到达指定现场后,非因甲方原因造成得无法进行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的,自甲方工程师到达指定现场的第四日起,由乙方按每日500元的标准向甲方交付违约金。乙方拒不支付的,甲方有权停止对产品的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
五、验收时间及标准
1、甲方与乙方(或乙方书面认可的产品实际使用方)应在产品安装调试培训完成时,共同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乙方(或乙方书面认可的产品实际使用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验收的,视为甲方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2、若产品存在型号、数量或技术问题的,甲方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采取补足或者更换的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甲与乙方(或乙方书面认可的产品实际使用方)双方根据原厂家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检验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在《验收合格单》上签字确认。
六、保修期限及费用承担
1、甲方对产品的整机保修期为壹年,射频源保修二年,真空泵保修二年或1200锅(以先到为准),自甲方与乙方(或乙方书面认可的产品实际使用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同时,
甲方在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和设备升级服务。
2、产品验收合格后,甲方直接对产品的实际使用方承担保修责任,以确保产品性能的可靠稳定。
七、售后服务及响应时间
1、甲方承担产品的售后服务责任。
2、甲方售后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为:为全天24小时;统一服务电话为:。
3、甲方应在故障接报2小时内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电话处置。如2小时内无法通过电话解决的,则甲方应在此后的24小时内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提供服务。
4、上述服务费用在壹年保修期内的,由甲方承担;超出壹年保修期的,由甲方与乙方(或其书面认可的产品实际使用方)另行协商确定。
八、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对于根据本合同而知悉或获得的对方之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批露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2、乙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市场情况、营销手段等商业秘密。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伍万元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对售出的甲方产品必须做好保密,不容许非甲方人员的擅自拆卸,严格保护甲方产品归属的知识产权,否则甲方有权利不履行任何售后服务政策,并保留进一步追索权。
4、乙方确保甲方产品的实际使用人为收货单位。若甲方产品未在约定实际使用人,则乙方应将该产品从第三方处追回并向甲方支付壹拾万元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不可抗力因素
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如地震、水灾、旱灾、战争、政府禁令、罢工等。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或对方认可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的条款。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而给对方造成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方式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供方(甲方): _ _需方(乙方): _ _ × 公司
(签章) _ × 有限公司 (签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备注: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税 号:
篇11:油漆采购热门合同
甲(买)方:
乙(卖)方:
甲方向乙方采购原材料——油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采购货物特点及使用要求,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文件由下述文件组成
1.1 合同协议书
1.2 “货物采购订单”及“乙方油漆报价表”
1.3 乙方提供的由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油漆质检报告。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货物及数量
2.1 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及甲方签章确认的采购订单所明确的内容,向甲方提供的油漆及其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2.2 货物数量(详见雷沃家具“货物采购订单”)是根据甲方采购订单计算的需要量。甲方以实际收货数量结算。
3.合同价格及有效期限
3.1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终止合同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根据本合同要求对因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害进行赔偿的权利。
3.2 供货价格按所附价目表,但因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化异动,而使供货价格发生变化时,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确定。
3.3本合同所确定之合同单价是货物含税(17%的增值税)到本合同5.1中的甲方仓库的价格。
4.支付
4.1 乙方同意甲方在所欠货款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佰 万元(大写)甲方在每个月的月底之前付清上个月乙方所供甲方货物的全部货款,鉴于甲方的良好声誉,乙方同意给予拾伍日的付款宽限期。
4.2 本合同及本条所称的“月”均为依公历计算的自然月。
4.3 如甲方无故拖欠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所欠乙方的货 款时,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按约定开始结算延迟付款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每月28日前,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国家正式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4.5 甲方与乙方每个月15日前对账一次,并签署乙方提供的“对账结算单(“对账结算单”加盖公章有效)。经过甲方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的“货物采购订单”、产品“送货单”、“对账结算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6 甲方货款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上的银行账号汇入。否则视为乙方未收到甲方的付款,并由甲方承担违约所致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5. 供货时间及地点
5.1 供货时间:油漆常规品种为乙方自收到甲方“货物采购订单”之日起四个工作日,非常规品种由双方按订单约定,至迟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供货地点:甲方仓库位于:
5.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货物堆放地点”,乙方运输至甲方的货物以卸下至乙方仓库为货物实际交付,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实际交付之后转移至甲方。
5.3 如果乙方在发货、运输、装卸过程中丢失、损坏、错发或错装货物,乙方应以其收到的由甲方发出的原“货物采购订单”为依据补发或改正。
5.4 甲方接受货物时,发现货物在运输中破坏而无法接受时,甲方必须当场在产品“送货单”上注明破损货物的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名称并与乙方送货人共同签章确认。否则,运输中破损的货物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 质量要求及双方权利义务
6.1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油漆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及国家环保和消防强制性要求。甲方对油漆性能有特别要求的,如重金属含量指标、油漆抗黄变性能等特殊指标甲方应特别说明,并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合同。
6.2 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生产许可证、3C认证,省级或省 级以上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该检测报告的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一年。
6.3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必须具备质量检验说明书。
6.4 货物及包装的质量要求:以乙方提供的经过乙方盖章的有关产品包装书面说明文件为准。
6.5 甲方使用乙方产品过程中,如果发现质量异常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乙方派技术人员解决,同时采取适当措施以避免损失的扩大,如果因不遵 守本条规定而造成损失扩大的,乙方对于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6.6 因乙方油漆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经双方共同确定的国家权威检测部门鉴定,予以解决,证实为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7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产品的相关技术和施工工艺要求使用乙方提供的配套产品,甲方未按乙方的技术和工艺要求使用产品的,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6.8 退货:
A、非常规产品,双方协商退货。
B、已经开启或使用过的货物不能退货。
C、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保质期不足三个月的产品不能退货。
6.9 甲方每月不定期抽检两次,抽检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7. 附随义务
7.1 甲、乙双方必须在双方确认的油漆色板上签字并盖章,以证明双方已按合同约定检查并确认该材料作为货物和质量问题的验收和鉴定之依据,签章过的封样材料由双方各留一份为凭。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真实性负责。
7.2 甲方承诺购买乙方的产品是为了自用,不是用于转手买卖,否则即属甲方根本违约,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人民币伍拾万元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还可以根据相关证据向甲方主张全部实际损失。
8. 违约责任
8.1 甲方对乙方产品的使用,仅限于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价目表上的产品。本合同价目表外的油漆产品,若乙方无法按约定期限交货时,乙方应在在收到甲方“货物采购订单”的二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采购部另行采购。乙方在接到并书面确认甲方“货物采购订单”后,在未通知甲方不能发货的前提下,如果不能按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按该次油漆订单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到该次订单油漆到货。
8.2 乙方的油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8.3 如果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导致不能交货或交货延期,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在事故发生七日内,将灾害发生地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文件邮寄给甲方。双方认为有必要继续履行本合同时,通过协商后修改合同条款。
8.4 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若由于甲方不能按时付款而导致双方停止业务往来,则甲方所欠货款必须在最后 一次订货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并对甲方未按本合同 之约定的时间支付拖欠贷款的金额按照每天按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8.5 甲、乙双方对因业务往来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有关可以为权利人带来利益的文件、信息,均有义务进行保密,双方保密义务不因合作的终止而结束。
9. 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合同生效
10.1 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确定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0.2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在本协议书上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10.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声明条款
11.1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 的条款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11.2 乙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11.3 甲乙双方承诺本合同内容中双方的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均真实、合法、有效。双方的书面通知以传真、快递的方式到达本合同中的联系方式即为有效送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2024采购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丰润嘉园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安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嘉园3~12#楼太阳能系统采购安装
1.2工程地点:
1.3 施工内容:太阳能热水系统所有设备及材料的运输、吊装、调试、支架与避雷网的焊接、维保等全过程
1.4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设备材料进场,安装工期共计20天。
二、承包方式:
2.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2合同总价与结算:一次性包干价格为1223元/台,合同总价为305750元(1223元/台×250台)。该合同一次性包干价格系是将材料设备及附件供应至甲方工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的包干价格,其一次性包干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丰润嘉园小区太阳能热水工程供货及安装的深化设计、整体式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支架、运输、吊装、完成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安装、安装调试等所有相关工作,并综合包含这些相关工作所涉及的所有材料费、人工费、机械、水电费和满足功能要求的辅材、辅助设施费用、运输费、技术措施费、效验及检测费、一切间接费、管理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除非甲方要求进行设计变更,否则合同一次性包干价格不得调整。
2.3供应数量:共250台;供应数量如有调整,按实际安装数量结算。
2.4价款支付:
2.4.1整体热水器全部到货后即支付20%货款,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且双方结算完毕后10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每次付款时,乙方须提供相同金额的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
2.4.2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二个采暖期满,且经物业管理单位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三、产品名称、技术参数、数量
3.1.产品名称:###太阳能热水器
3.2.太阳能设备主机规格型号为:
3.3.设备相关技术参数:
3.3.1.支架:采用热镀锌钢板(喷塑)制作的支架厚度1.2mm
3.3.2.真空集热管:管径/管长/管数为58/1800/16,真空管的原料为高硼硅玻璃3.3
3.3.3.端盖:太阳能热水器水箱端盖厚度1.5mm热镀铝锌板冲压成型后高温喷塑。
3.3.4.内胆材料:内胆采用SUS304-2B板,厚度0.31mm 3.3.5.进出水口位置:采用下置式出水安装方式
3.3.6.水箱:保温45mm,净容量118L,内径360mm,外径450mm
3.3.7.外壳材料的厚度:采用珍珠白(基层为镀铝锌)板,厚度0.31mm
3.3.8.保温材料密度:产品采用聚氨脂整体发泡,密度达40kg/m3.
3.3.9产品辅件及附属材料:管件必须铜制品,螺栓必须不锈钢
3.3.10.其它:包括安装(每户供水屋面部分的上水管、热水管及连接)、太阳能热水器系统(屋面部分),用于太阳能固定水泥墩由甲方浇筑,乙方负责固定安装。
四、质量标准及验收方式:
4.1.质量标准:合格
4.2.验收标准:
4.2.1系统所采用的全部材料均为优质品,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与验收规范》《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以及乙方提供的技术指标所能保证的相应规范和参数的相关标准、应满足当地有关太阳能安装所要求的标准。
4.2.2系统验收标准按技术参数及施工方案进行,具体指标低于国家相关行业指标或标准的,应以国家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
4.3.验收方式:乙方设备系统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乙方、监理及设计单位共同对整个太阳能热水系统进行验收工作,以验收合格后确认签字为准。乙方必须在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前一星期提出申请,经竣工验收条件具备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竣工验收。
4.4.质量要求:
4.4.1.支架制作,应满足太阳能热水器承重要求,支架焊接材料应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支架焊接应有专业人员完成,且应有防止支架腐蚀措施。
4.4.2.集热管玻璃材质、耐冲击性,耐热性、耐寒性、吸收比、透射比、元件寿命、空晒性能、安全性、防漏性等均应符合有关设计规范和验收规范要求
4.4.3乙方承诺冬季使用太阳能正常温度不低于56°,如果低于56°则视为不合格。
4.4.4.乙方应在工程移交的同时,移交完整的竣工图、工程相关资料、系统验收报告和使用维护说明书,以满足系统运行、维护和物业管理的需要。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5.1、甲方责任和义务:
5.1.1提供工程施工现场平面图及建筑结构、供水、供电等有关技术资料。
5.1.2提供与其相关的技术资料。
5.1.3提供施工现场及存放工具的场所。
5.1.4保证施工人员在符相关安全要求的情况下自由出入施工场地。
5.2乙方责任和义务:
5.2.1乙方须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施工,负责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并承担相关费用。在乙方所承包的施工范围内,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5.2.2乙方所供设备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设备材料进场后3日内,由甲方、监理单位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抽样检测验收,验收结果符合双方的约定。乙方应随货提供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经验收合格并书面认可后方可用于施工。如验收不合格或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则乙方应无偿换货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2.3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移动、破坏甲方屋顶原有的设施,如确属必要,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处理。
六、现场管理
6.1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在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并安排专业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双方共同确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6.2乙方按双方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工期进行施工,如遇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外,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工期顺延,其它因素均不得延误工期。
6.3对于合同定义的关键工序乙方施工完毕后,必须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4施工期间应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乙方应服从甲方代表协调指挥,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杜绝野蛮施工。
6.5甲方如发现施工过程中乙方的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的或对施工质量有异议的,以及不符合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要求乙方进行返工等处理措施,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由此产生的工期不顺延、费用不再增加。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有乙方自己承担。
6.6乙方在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有义务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污染、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
七、乙方承诺及售后服务
7.1太阳能热水器主机三年内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更换。
7.2辅助器件及控制系统二年内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更换。
7.3超出质量保证年限或非质量问题(人为破坏、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乙方只收取工本费,终身服务。
7.4乙方承诺的售后服务应在报修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不能影响甲方小区内业主的正常使用。
7.5乙方承诺系统的正常使用寿命为20xx年。
八、违约:
8.1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相关条款,均属违约行为。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
8.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劳资纠纷、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给甲方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的,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万元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项中直接扣除 。
8.3.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甲方的,承担逾期违约金每天1万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8.4.甲方逾期付款,每迟延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0.5%。
8.5.甲方无正当理由退货,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保险:
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办理乙方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机械、车辆、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争议:
10.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本着相互信任、以诚相见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法解决,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0.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10.2.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收;
10.2.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
11.1.安全文明施工除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外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1.1.1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对工人进行质量和安全教育、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和其他单位进行协调,确保乙方和第三方人员的安全,使工程顺利进行。在乙方施工范围内由于乙方未按照规范防护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自身损失、第三人损失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含直接、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除此之外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自行负责。
11.1.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十二、其它:
12.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附表丰润嘉园太阳能热水器单机总价汇总(共1面)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办公用品采购合同2024_合同范本
买方名称: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卖方名称: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邮 编:100083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010-62312975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 帐 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释义除非文本另有不同要求 1.1 文中“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1.2 文中所涉及费用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1.3 文中“年、月、日”均指公历年、月、日。
2.合同标的 2.1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 2.2 产品描述产地、型号、规格 见采购标书以标书内容为准2.3 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3.合同价款 3.1 单价及总价 见采购清单 3.2 供货价格 a、在同等产品中,我方愿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产品给贵单位 b、按照标书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的优惠价格执行。 3.3 价格调整 每一个季度结束前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如价格调整浮动至 4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的将计为下一个季度个别产品除外。 3.4 执行更新价格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后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3.5 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4.支付方式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支付。 4.1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每个季度或月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发票及甲方订单,经甲方将产品订单与产品验收单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按实际发生的一个季度或月货款一次性付清。 4.2 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将设备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余款货款总额的 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作为质保金待设备质保期满后一周内支付。
5.包装及运输 5.1 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产品采用密封性形式,包装上应注明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5.2 乙方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订单所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3 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关商品移交手续。商品移交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4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6.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6.1 交货地点: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6.2 交货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一般送货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上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或以最短时间将对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7.检验 7.1 货到后,甲方按订单内容收货,产品的规格型号均以订单要求为准,对于使用单位要求更换规格型号的情况,乙方必须通过物产管理部采购管理室的同意后更换,对于清单外的产品按照招标书的要求以“达到一定采购量”的价格出售给甲方。 7.2 甲方收到产品的同时填写一般产品采购验收单,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同时验收单复印一份给乙方。季度或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 7.3 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的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7.4 对于应急采购产品按甲方对产品的要求,乙方保证在 8 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8.质量保证 8.1 乙方保证所提供所有产品为投标书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符合标书中之规定的标准。如果产品质量与投标书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负责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招标书规定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9.售后及其他服务 9.1 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 24小时内进行退换,对于退换货的情况双方需做好验收记录,以备结算时对帐。 9.2 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每批订单将指定专人负责跟单送货,送货人应佩戴公司标志,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将作好送货情况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换送货人员而耽误退换或补货等的及时性。 9.3 将采用电子商务系统功能模块bs/cs,实现更多用户自助功能。
10. 环保和安全要求 10.1 乙方承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0.2 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11. 产品瑕疵 11.1 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性能、数量及重量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瑕疵。11.2 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招标书规定的品质规格和性能。若换货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2.违约责任 12.1 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有关事宜。 12.2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3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12.4 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按约定时间送到全部产品经甲方允许可以延期送的产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 12.5 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与招标书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3.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3.1 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的内容。13.2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另一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违约方应于收到书面纠正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13.4 本合同任何一方破产、解散,本合同自动终止。
14.不可抗力 14.1 由于严重的水灾、火灾、地震、政府政策调整等和其他公认的不可抗力或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合同延期执行,该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部分不承担未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但应在 72 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随后的十天通过挂号信邮寄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给另一方,作为不可抗力的证明。 14.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一切努力减轻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后,继续履行合同职责。 14.3 在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受阻方可暂时停止执行合同的受阻部分。当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双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处理。 14.2 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5.通知 15.1 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 注:以传真、电报通知的必须同时以挂号及特快专递再行通知。
16.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16.1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16.2 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6.3 争议处理期间除正在审理的部分以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16.4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17.其他 1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17.2 本合同一式五份共 6 页,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17.3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公司 代表:签章 乙方: 公司 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
篇14:机电产品采购合同[页8]_合同范本
32.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2.4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2.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3.合同语言
33.1 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英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34.适用法律
34.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难。
36.税和关税
36.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内的卖方,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国国内的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该国内卖方负担。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外的卖方。要求外国卖方在中国境内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所述的协议(如果有此协议的话)对国外卖方征收的实施伴随服务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外国卖方负担。
36.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其所在国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话,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费用自理。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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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招标单位采购合同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报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_________(招标单位名称)。
(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2.技术规范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以及所附的技术规范响应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
3.专利权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难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略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唛头
5.1 卖方应在第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收货人: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
唛头:_________;
收货人代号:_________;
目的地:_________;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_________;
毛重/净重_________;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_________。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点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装运条件
6.1 如是外国货物:
6.1.1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前3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名、数量、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把详细货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名、规格、数量、总体积、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的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6.1.2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和交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6.1.3 卖方应在租订的运输工具抵达前7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把运输工具名称、装货日期、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总重量和总体积通知买方。
6.1.4 装单日期应为实际交货日期。
6.2 如是国内货物:
6.2.1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号、总毛量、总体积和备妥贷日期通知买方。
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量、总体积(立米)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2.2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
6.2.3 运输部门出具运单的日期应视为货物交货日期。
6.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
否则,卖方应对超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7.1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24小时之内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
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
8.保险
8.1 出厂价合同,货物装运后由买方办理保险。
目的地交货价的合同,由买方以人民币办理按照发票金额的110%的“一切险”的保险。
9.支付
9.1 支付应使用人民币。
9.2 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
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据,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无误后按下列方式和比例付款:
9.2.1 提交下列单据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由卖方银行为买方出具的合同总价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函。
形式发票一式五份,其金额为合同总价。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9.2.2 提交下列单据后,支付每批交贷金额的_________%,以便逐步交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运输部门出具的运单正本一式三份,副本两份;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其金额为所交合同货物的相应金额;
详细的装箱单一式五份;
制造商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五份;
本合同第7条要求的装运通知电传一份。
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运完毕48小时内将上述单据除以外航寄给买方。
9.2.3 合同中全部货物被买方验收之后,提交下列单据可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双方签订的合同货物验收证书一式五份;
以买方为抬头开始_________的即期汇票一份。
10.技术资料
10.1 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发运。
11.质量保证
11.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卖方并保证其货物业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十二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11.2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生的索赔。
11.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应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2.检验
12.1 在发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
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向当地的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
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当地商检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12.3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3.索赔
13.1 根据当地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13.2 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卖方同意退货,并且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金、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
用符合规格要求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
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对更换条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3.3 如果在买方发出的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4.迟交贷
14.1 卖方应按照要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受履约保证金,加收罚款和/或终止合同。
14.3 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
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违约罚款
15.1 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课以罚款,款金应从贷款中扣除,罚金应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
但罚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
一周7天计算。
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应考虑终止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另一方。
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税费
17.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7.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7.3 在中国以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8.履约保证金
18.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通过中国的任何一家银行,或买方可接受的外国银行,向买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货物保证期满为止。
18.2 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18.3 如卖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9.仲裁
19.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寻求可能解决办法。
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仍得不到解决,则应采取仲裁。
19.2 仲裁应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其仲裁程序和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19.3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4 仲裁费用除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裁决外由应败诉方负担。
19.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违约终止合同
20.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不受损害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货物;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在上述任一情况下,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20.2 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
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末终止部分。
21.破产终止台同
21.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都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2.转让和分包
22.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2.2 如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所授给的全部分包合同,但原投标中或后来发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3.适用法律
23.1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4.合同生效及其他
24.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24.2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就,双方各执一份。
24.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卖方(公章):_________买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6:货物采购国内竞争性招标合同[页3]_合同范本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向当地的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当地商检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12.3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3.索赔
13.1 根据当地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13.2 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且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金、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规格要求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对更换条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3.3 如果在买方发出的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4.迟交贷
14.1 卖方应按照要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受履约保证金,加收罚款和/或终止合同。
14.3 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违约罚款
15.1 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课以罚款,款金应从贷款中扣除,罚金应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罚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7天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应考虑终止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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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私人采购涂料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本着互相尊重、互惠互利的合作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为甲方担供甲方所需的各种调料原材料,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乙方需将甲方认可的物品报价单上报甲方,并附合同。
二、在合同期间,乙方根据国家关法律及管理规定及甲方要求保保质保量的提供物品,所有供品产品都必须确保是正规合法厂家生产的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短斤缺两。
三、乙方尽可能及时供货,不能耽误甲方用货,甲方用货提前一天报给乙方,甲方合同签订的给乙方付款方式为_________。
四、乙方为甲方所提供货物涨价则需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调查核实后给予上涨,否则甲方不予承认,承担上涨部分。
五、合同期间甲乙双方需诚实守信,遵守合同条款,如有违反则视为违约,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更换供货商。
六、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约,附加合同和本合同同等有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立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采购密封胶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学校食堂食品的卫生安全,防止危害人体健康安全的食品流入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甲方经考察决定,由乙方供应,并就相关问题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购买,应定点向乙方采购。
二、乙方提供的食品应符合下列几点要求:
1、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残余农药含量不得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否则由此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供应给甲方蔬菜类食品的价格随行就市,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定价,实行浮动,各类产品一般略高于市场批发价。
3、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食品,必须按甲方的需要量供应。供应的蔬菜类产品运送过程必须做好防污染工作,确保清洁卫生。
三、乙方所提供的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供货及时,保质保量。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定点采购。
五、定点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为生效,有效期一学期。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学校公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
篇19:供销采购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平等交易、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等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器材及灭火器的换药及维修服务,乙方对甲方所购消防器材及维修的灭火器实行全程跟踪。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
协议中产品质量及灭火器的换药及维修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并保证能通过消防验收。
第三条交货
3.1乙方供货时须提供《供货清单》并加盖公司印章,详细填写所有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和金额。
3.2乙方应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3.3甲方收到乙方货物时,如发现错装、缺件以及其他缺陷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2日内无偿更换及补齐,以达到协议中的标准。
第四条报价和结算
4.1乙方所供产品价格依据双方确认的价格表执行。
4.2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后,甲方在45天内将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公司全称:芜湖___经营部
开户行地址:芜湖市___
账户:____70
第五条采购内容及价格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和期限
6.1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6.2协议期限为年年月日止。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1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就变更事项,双方应另立补充协议。
7.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
7.3协议中一方有以下违约行为,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
①乙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协议,中途停止供货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停止供货的。
②乙方供货的产品有质量缺陷,经甲方通知后,未在有效期内及时更换的。
③甲方无故终止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第八条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8.1本协议产品质保期自通过验收之日起24个月。如由于乙方责任需要更换或修理部分的质保期从再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为24个月。
8.2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对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及维修的灭火器实行全程跟踪服务,每年至少上门协助检查壹次。甲方如有需求可随时电话预约,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
8.3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均免费送货上门;换药、维修的灭火器乙方上门提取,换药、维修后及时送还到甲方。
8.4甲方须严格按照灭火器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保管、储存灭火器;经常检查压力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或压力表低于绿线区必须及时重新充装维修;必要时可通知乙方上门指导。
8.5甲方享受乙方签约单位干粉灭火器维修的配件费用全免待遇。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本协议中所指不可抗力是指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
9.2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书面证明,经双方协商是否变更或延期执行协议。
9.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乙方如延期交货或交货数量不足者,乙方应偿付甲方此批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
10.2乙方所发产品有不合规格、不符合质量要求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办理收货手续,且无代为保管责任,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10.3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损坏,乙方负责无偿修复或更换,但甲方非正常使用或人为原因导致的除外。
10.4甲方根据本协议第7.3条的约定解除协议的,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解除协议的通知后一周内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设备已经交付的,乙方在返还货款后一周内自行取回设备。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1.1所有因本协议或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2.1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家具采购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
甲、乙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办公家具(见明细)业务,一致达成
如下协议:
一、 质量要求:以甲方的要求及图纸标示为准。
二、 技术标准:以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为技术、质量标准。
三、 验收标准:货到现场安装完毕后开始验收,所供应的全部家具应符合甲方的
验收标准,要求外观无瑕疵,结构无松动,规格、材质符合合同约定。
四、 交货时间:XX年 月 日
五、 交货地点: 。
六、 合同总额(见订单明细): (¥ )。
七、 货物明细:(附表一:订货单)。
八、 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总合同款的 %
作为定金,并于货到 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付清;
②乙方交货后,并收回全部货款的同时,应与甲方签署一份质量保证协议,
并向甲方交付质量保证金 元,该协议有效期为 年,协议期满
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或纠纷,甲方应全额退还质量保证金,如有售后维
修或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扣除相应质量保证作为损失补偿。
九、 包装与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 甲方责任: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金额付款。
十一、 乙方责任:
①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材质及相关质量、技术标
准(或与封样、图纸标示相符),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付货款,或扣
除总货款的20%~50%的违约金。
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将货送到,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
付货款,或扣除总货款的20%~50%的违约金。
③ 乙方应保障在合同约定的维修期内,为甲方无偿提维修服务,除非人为损
坏,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一般报修应在3个工作日内服务
到位,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质量责任保证金。
十二、 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 合同附页、订货单、收货验收单与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如对本合同发生歧义或纠纷,由经济仲裁委员会裁决,同时各自保留法律 诉讼权力。
甲方:天津大中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代表:
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