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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合同书合集三篇 施工合同【20篇】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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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项目合作开发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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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号地块项目合作开发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风险告知:需要注意的细节是要明确找购房合同中,你要购买的房产的真正产权人究竟是谁,这一个对象的确认是购房合同能够成立的一个重要保障。如果房屋真正的产权人并不是和你签署合同的这个人,在法律上这份合同的签署是无效的。通常情况下,在正规房产商处购置的房产产权所属应该是该楼盘的开发商。如果是通过中介进行签约也要看清该中介的资质和执照,并且一定不要忘记检查该中介有没有房产商的正式授权书,只有这样才能真的确定该合同有效。

第一条 双方合作开发建设的地块位于_________,地块出让编号为_________号,土地面积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___亩,地块具体四至以土地出让合同规定为准,现该土地使用权正由_________区国土资源局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如甲方按本协议规定顺利摘取该土地使用权用于商品房开发,则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组建项目公司开发。该地块四周尚未挂牌的______亩土地在后期能顺利摘牌的情况下也纳入合作范围。

第二条 双方共同出资组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进行合作开发。

1、项目公司在甲方摘牌竞得_________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后______天内正式按《公司法》组建。

2、项目公司名称双方另行协商,最终以工商部门注册核定的名称为准。

3、项目公司注册_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________万元,占______%,乙方出资_____万元,占_____%,双方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4、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翁信岳担任。

5、项目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建立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三级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甲方选派3人,乙方选派2人,甲方选派人员中推荐1人任董事长。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甲方选派1人,乙方选派2人,乙方选派人员中推荐1人任监事会召集人。各级治理机构按《公司法》规定行使各自职权,其中,对项目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及设备招标、对外融资、销售策划及定价等重大事项须双方股东研究一致同意后项目公司方可实施。

6、公司的经营班子及财务人员由双方派员组建,公司总经理、工程部经理、前期部经理、出纳由甲方派出,总经理由董事会兼任,常务副总、财务经理、营销部经理、办公室主任由乙方派出,双方派出人员须具备双方基本认可的岗位胜任能力,其他人员待公司成立后确定。经营班子权限须双方股东研究一致同意后书面统一授权。

7、项目公司须接受任何一方派出人员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评估等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 项目公司开发的土地为上述第一条所指地块,地块的取得、手续的办理、地价的确认等具体约定如下:

1、甲方负责该地块的摘牌,并在项目公司成立以后及时协助完成以项目公司为主体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手续(办证过程中的相关税费由项目公司承担)。

2、鉴于摘牌土地为毛地,双方约定由甲方负责将毛地转化为净地的投资建设。所谓“净地”是指完成“七通一平”(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留和路、通讯、通燃气、通热力至开发地块及地面平整)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土地。甲方需保证在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场地平整使土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原则上在_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七通一平”工作。

3、项目公司取得净地的价格确定为______万元/亩,其构成为实际支付给土管部门的土地毛地出让金(具体单价以最终的摘牌价为准)、支付给甲方的甲方为取得土地已经发生的各项支出、甲方在将“毛地”转化成“净地”过程中尚需发生的各项支出。

_________号地块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和补偿,尤其是闲林镇里项村地块拆迁和补偿由甲方负责,其费用已包括在______万元/亩的净地价格之中,由甲方承担。

_________号地块的竞得价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占总价款_____%的可作为基础设施配套抵扣的款项、及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额抵扣的征地成本包括在______万元/亩的净地价格之中,由甲方承担。

4、如果以_______万元/亩作价的土地总价款中扣除实际支付的土地毛地出让金及由项目公司代甲方支付的各项用于土地毛地转化为净地的支出外,尚有差额的,差额部分由甲方开具正式票据给项目公司,该部分差额如税务部门认定不能税前列支,责任由甲方承担,其所得税由甲方自行承担。

前款由项目公司代甲方支付的各项用于土地毛地转化为净地的支出,甲方应负责由收款单位向项目公司开出合法的可以计入项目成本的完税发票,否则,其所得税由甲方承担。项目公司支付给甲方的所有费用,甲方均应向项目公司开具合法的可以计入项目成本的完税发票,否则,其所得税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有关资金配套、款项支付、利息支出等双方约定如下:

1、项目公司的资金投入根据双方的股权比例进行相应配比并及时到位,资金返还也按双方的股权比例返还。

2、甲、乙双方按股权比例投入项目公司的相应的配套开发资金应全部汇入项目公司帐户,项目公司的开发经营支出一律从项目公司的帐户中支付。

3、项目在具备融资条件时,双方同意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对外抵押融资,并保证资金的封闭运作。

4、项目公司开发资金甲、乙双方应根据项目实际付款需要按各自的股权比例配套投入并承担,具体约定如下:

(1)注册资金:以第二条第3款约定的注册资金总额按股权比例投入。

(2)甲方前期投入:由项目公司在公司成立后______天内支付甲方前期投入______万元,同时由甲方开具票据。

(3)土地出让金: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总价一次性由甲、乙双方按比例配套投入。

(4)未支付的毛地转净地开支:即以每亩______万元的作价与实际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和已支付的______万元的差额,其中的______万元在留和路延伸段开工时支付,其余在项目公司成立后_______个月内由项目公司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5)土地款以外的项目开支及成本:包括各项规费、管理费用、施工成本等按股权比例配套投入。

5、双方投入本项目的资金除注册资金以外作为项目公司向股东借款,由项目公司支付利息费用,利率约定为年息_____%。

第五条 鉴于地块周边尚有甲方已征用但未完全取得使用权的土地____亩,双方约定甲方必须负责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在______年_____月前摘牌取得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国家宏观土地政策限制除外),土地取得后也按本合同的条件以_______万元/亩的净地价格进入项目公司,合并进行开发,“毛地”转“净地”费用同样由甲方承担,资金在土地摘牌后由项目公司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鉴于可能在售楼过程中双方均需在价格上照顾部分业主,双方约定在售价确定的基础上安排______万元作为优惠额度,由甲、乙双方按同等折扣予以销售,甲、乙双方分别按各自的股权比例享受,即甲方_____万元,乙方_____万元,任何一方超出本额度,将在项目分利时扣除税金后按对方股权比例补贴给对方,未用足额度则由乙方以分利时提前享受。

第七条 考虑到客观存在的一些因素,双方约定本项目在合作过程中如出现原则性问题并且双方无法协商时,任何有异议一方均有权要求终止项目公司并清算,同时有权要求以本项目施工图为基础按各自股权比例分配各种类型的房产,所分配房产的单方成本原则按____元计算,单方成本包括土地、建安、小区配套、规费、设计规划费用、综合管理费用、资金成本等。

第八条 为体现双方的合作诚意,乙方同意在签定本协议之后支付给甲方定金______万元。如甲方未能摘牌,甲方需在第_____个工作日返还定金,如甲方摘牌,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第_____个工作日返还定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发生甲方摘得土地后如拒绝按本协议规定与乙方组建项目公司合作开发的,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提出放弃合作,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定金。

2、如由于任何一方原因导致项目公司受第三方追索使项目公司受到经济损失的,所有损失由该方承担。

3、在合作开发过程中,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2款,使项目延滞开发和销售,甲方补偿乙方投入项目公司资金的_____%作为赔偿,迟延超过____个月的每月增加___%的赔偿比例。

4、项目公司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不按双方的股权比例向乙方返还房产投入的配套资金的,应按乙方已投入项目公司资金的____%进行赔偿,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5、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不按双方确定的时间向项目公司投入配套资金的,违约一方应按对方已投入项目公司资金的___%进行赔偿。如逾期超过5个月的,每月超过1%的赔偿比例。

6、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不参加23亩土地使用权的摘牌或参加但不摘取23亩土地使用权的,应按乙方投入项目公司资金总额的 %进行赔偿,赔偿金在明确责任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7、双方必须就各自派出人员的个人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如发生因个人违法、违规、恶意操作使项目受损,项目公司可通过适当途径追究个人的经济与法律责任,派出方同时也须承担连带责任。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现的所有违约情形,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应当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十条 其他

1、如甲方未摘得本协议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本协议第八条外,本协议终止履行,任何一方均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2、本协议条款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经双方股东一致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担保、借款。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根据协商意见进行修改或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在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__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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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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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为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对分包方文明安全施工进行管理、监督,有效地预防、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北京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达成如下协议,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规程办理。

一.分包项目开竣工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管理目标

杜绝发生重大火灾责任事故;杜绝因火灾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文明安全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三.安全管理责任人

总承包单位: (岗位证书号: )全面负责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岗位证书号: )为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分包单位: (岗位证书号: )全面负责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岗位证书号: )为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四.协议内容、双方责任

总承包单位

1、签定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的同时,向分包方提供总承包单位的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份,供分包方组织学习。

2、坚持教育领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参施人员的思想动态、安全知识、操作技能情况,对分包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高参施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参施人员了解、熟知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总承包单位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涉及现场用火或消防安全的分项施工前,对分包单位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总包方有权对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分包方的违章、违纪和安全隐患进行纠正和处罚,并责令整改。分包方整改不力或不进行整改,有权停止分包方施工。

5、根据施组中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现场的具体实际情况,合理划定施工生产和生活责任区,划分到分包单位,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进行检查和监督落实。

6、总包方应为分包方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供电设施、临时用水设施、大型机械设备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标准。完全因总包方的安全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由总包方负责。

7、协调各分包方之间配合,安排施工时间、作业区域和机械设备使用。

8、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分包单位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北京市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依据总承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将交底内容落实到每个操作人员,经常对所属工人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自检,及时发现、纠正、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5、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安排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作业进行安全、消防检查。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消防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2、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3、分包方不得使用超过建筑施工企业允许年龄(五十五岁)及身体有残疾、缺陷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参加施工,禁止使用童工。

(一)进场手续

1、进场后提供单位资质、营业执照、施工安全许可证、外地企业进京注册备案手续、人员花名册、专业管理人员上岗证、特殊工种操作证报总承包单位备查,并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责任协议。

2、按照北京市对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工人相关证件。

(二)现场管理

1、按照总承包单位划分的施工责任区、生活区、加工区,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管理所属区域。

2、施工使用的材料按照总包单位指定地点,负责堆放整齐(高度不超过1.5米),设有明显的材料标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设专库存放,确保安全,严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3、执行总承包单位的生活区(含食堂、宿舍、厕所)管理制度,认真搞好卫生,保持整洁干净。严禁在生活区使用“电热器具、煤炉”等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器具。

4、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设置现场消防栓和消防器材。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库)周边,必须设置消防水源或足够的消防器材,以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自救使用。

5、在施工程高度超过20米的,必须设置临时消防立管,管径要求不小75mm,建筑物每层设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和水枪。临时消防立管应在正式消防系统使用后方可拆除。

6、未经总承包单位批准,严禁在工程内住人或设仓库,现场严禁住宿非施工人员或家属(老人、女性、小孩),违反此项规定总承包单位有权停工和处罚。

7、严禁挪用、破坏、损坏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消防安全设施、器材,损坏的负责维修,严重的要赔偿或接受处罚。施工中需拆改以上现场设施,必须报总承包单位同意并安排专人负责施工。

8、施工现场范围内严禁吸烟,分包单位坚持日常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安全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工人违章进行教育、处罚,杜绝类违章。

9、根据总包单位要求,在现场重点消防管理区域和消防设施设备处,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牌。

10、施工用水不得使用消防系统,防止消防系统失压不能正常使用。

(三)施工管理

1、现场动用明火施工作业(电气焊、喷灯等)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和消防器材。现场开具的动火证当日有效,施工区域和作业项目发生变更,必须重新开具动火证。

2、现场动用明火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已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申请动火证时出示原件审核后方可开具动火证。

3、未经总包单位批准,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煤或其他燃料动火取暖或施工使用。

4、分包的焊机、气割设备、防水喷灯等涉及动火作业的机具设备,进场和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性能完好。防止因机具设备引发事故。

5、现场防水、油工作业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的,不得在在施工程内存放大量上述材料,携带当日或当班工作使用量。作业时必须与动火作业项目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垂直方向同时进行交叉作业。

6、现场的结构临边、洞口动火作业,必须对临边洞口采取有效防护、兜挡措施 ,防止火花、焊渣坠落引发火灾。

7、分包单位使用的电焊机一、二次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电缆,两头接线处使用压线设备接牢,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米,一二次线端必须有良好的防护罩和接地装置。电焊机必须使用焊机专用漏电保护器。

8、分包单位使用的氧气、乙炔瓶焊割设备必须使用具有相关资质供货单位的合格压力容器瓶体和焊割具,保证使用过程中,气瓶的压力表、气管、回火防止阀性能良好,无破损情况。

(四)生活区管理

1、分包单位的食堂必须按照总包单位的图纸进行布置,使用的燃气设备必须是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提供的合格产品,燃气瓶与大灶不得在同一房间内,应存放在操作间以外的房间。

2、食堂使用的大功率电气蒸饭车或燃气蒸饭车要确保安全,电气蒸饭车要有专用的开关箱控制,按照“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标准设置。燃气蒸饭车的燃气瓶不得存放在同一房间内。

3、食堂及储物间内严禁住人,严禁使用炉具或电热器具。

4、宿舍区内严禁任何形式的用火,此部位的用火作业不予批准。严禁使用炉具或电热器具。

5、宿舍区用电实施日检制,总包单位的安全人员、电气工长、分包单位的安全人员、电气工长要每天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发现“私拉乱接”违章用电情况,立即进行拆除和处罚,保证用电和消防安全。

6、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宿舍楼要设置消防安全通道,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保证发生火灾时的人员逃生和自救。

五、违约

1、根据本协议约定,若分包单位违约,总承包单位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整,直到符合协议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4、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奖惩

1、施工过程中违章施工或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总承包单位根据北京市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可视情节和造成损失情况给予20-50000元经济处罚,从工程款中扣除。

2、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上报总承包单位杜绝了事故发生的、发生事故抢救人员和物资的有功人员总承包单位给予一定经济奖励。

七、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

分包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分包单位人员发生意外伤、残、亡事故,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由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签章) ( 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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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监控项目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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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路西、南环路南。

工程内容:室外消防监控系统安装 。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按设计及消防验收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年4月 20 日

竣工日期: 20xx年 5月 20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达到合格

五、合同价款:

人民币 (大写):柒拾叁万伍仟元整(¥:735000.00)

六、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适用法律和法规

(1)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我国现行的、与本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消防颁发的现行标准、规范均适用于本工程。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双方协商约定。

(2)承包人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工程施工图纸,用于消防监控系统验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八、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

1. 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总监代表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1)本工程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工期延误,

(2)其他需要发包人行使的权力。

1. 2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工程部长

姓名: 职务:安装工程师

2.发包人工作

2. 1 发包人应按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施工中的水、电费由承包方负担。

(4)提供工程地下管线资料

(5)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协商。

3.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2)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的及费用承担:

(3)施工场地清洁卫生:

(4)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5)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6)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4. 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资质证明材料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后2日内。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2日内批复。

4.2.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除不可抗力外,工期顺延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方可计算顺延天数。

5、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及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执行,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施工现场若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单位自负,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合同价款与支付

9.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范围:

本合同采用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另行设计的监控系统图纸工作内容,实行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包定总价格约为人民币柒拾叁万伍仟元整。(¥735000.00元)

9.2工程款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本工程无预付款,施工完毕后甲方、监理等相关部门验后合格后付至工程造价的80%(其中500196元抵房款,余款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15%(,即11万元)质保金为工程造价的5%(,即3.675万元)保修期为两年,期满后30日内给予支付。

9.3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⑴.本工程泵采用上海鸿龙品牌,监控自动报警系统采用北大青鸟,材料运到现场抽样检测,质量合格,证件齐全、材料与合格证等证明材料相符。

⑵.管材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但必须符合图纸设计及甲方要求,严格执行报检制度,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半成品不得用于本工程且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材料与样品相符,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十、工程变更

若发包人有设计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十一、竣工验收

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后15日内将完整的1 套资料(不含竣工图纸)移交给甲方。

十二、违约、索赔和争议

12.1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如果承包人未能按工程进度要求完成工程量,发包人有权下达书面通知书要求承包人按工程进度要求完成施工,经两次书面通知(间隔时间不少于10天)仍未达到工程进度要求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应赔偿因工程延误而造成的损失且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价款向发包人支付0.3‰的误期赔偿金。

12.2争议的解决方式

(1)若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首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烟台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工程款全部付清之日失效。

十三、补充条款

13.1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部有关人员变动,必须提前14天用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得变动;

13.2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服从发包人的协调,并主动配合;如有不服从,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或退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13.3施工期间,承包人要做到文明施工,材料堆放整齐,在施工过程中如受到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则由发包人视情况对承包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13.4严格施工安全,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火灾事故,并应参加建筑、安装工程保险,施工中由于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及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13.5按时提供符合蓬莱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合格发票。

13.6本工程材料的检试验由承包人负责,指定在蓬莱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13.7若承包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停工或终止履行合同,承包人除应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发包人另行发包而增加的工程费用。

13.8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费皆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如逾期不付造成停电、停水,导致工期延长的后果由承包方承担责任或由发包方直接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13.9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与监理公司的要求整理汇总工程资料,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供竣工资料,逾期提交,每逾期一日,按照工程总造价每日万分之五支付发包方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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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2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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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编制是确定建设项目之前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工作,是在投资决策之前,对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的科学论证,在投资管理中,可行性研究是指对拟建项目有关的自然、社会、经济、技术等进行调研、分析比较以及预测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综合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财务的盈利性,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应性以及建设条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总论

1.项目建设背景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公司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企业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4.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范围

5.研究结论及建议

6.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

表1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二、住宅市场分析与营销战略

1.当前住宅市场现状

2.商品房市场现状与市场需求

3.商品房的市场需求及发展

4.当前住宅市场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5.营销战略

三、项目选址及建设条件

1.项目选址

2.建设条件

2.1 位置优越

2.2 交通方便

2.3 建设场区“五通”条件具备

供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煤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场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 住宅小区商业及文化教育配套设施齐全

2.5 土地征用情况

四、建设规模及功能

1.建筑面积的内容

2.功能设施标准

2.1 建筑使用功能

2.2 设施标准

(1)住宅装饰及设施标准

(2)小区配套设施

2.3 住宅户型规划

3.工程项目一览表

依据初步规划方案,主要工程项目见表2。

表2 主要工程量一览表

五、建设方案

1.建设场地环境

1.1 地形

1.2 场地自然条件

(1)地貌:____________________

(2)水文地质:________________

(3)地震裂度:________________

(4)地基土工程地质评价:

2.总体规划布局

2.1 片区规划

2.2 小区整体规划设计原则

2.3 总平面布局

2.4 交通组织

2.5 规划指标

根据项目初步方案及建设规模,规划指标见表3。

表3 项目建筑技术经济指标

3.建筑方案设计

3.1 建筑方案总体构思

3.2 平面设计

(1)住宅。住宅经济技术指标见表4。

表4 项目住宅经济技术指标

(2)公用建筑。

3.3 立面设计

4.结构设计

4.1 基础造型及处理

4.2 上部结构

5.公用设施方案

5.1 供水排水

5.2 供电

(1)供配电系统。

(2)照明及电力设备。

5.3 供气

5.4 中央空调

5.5 弱电设计

6.消防

7.环境保护

六、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计划在左右的时间内建成。建设进度计划如下: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项目建议书批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建筑方案设计。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综合管网设计。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年______月:施工图设计。

______年______月:报建、领取建设规划许可证。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工程开工。

______年______月:完成投资的25%,开始预售。

______年______月:主体工程断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年______月:单体工程验收。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年______月:分项工程验收。

______年______月:正式入住。

七、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投资估算

总投资造价见表5和附表1

表5 项目投资估算

单 位:万元

2.资金筹措

详见附表2

八、经济效益分析

1.住宅销售价格

2.销售进度及付款计划

本项目计划在_____年内完成销售,各年销售计划见表6。

表6 各类建筑销售计划表(%)

3.税费率

本报告采用的各种税费率见表7。

表7 税费率表(%)

项目盈利能力详见附表3~~附表7。

表8 敏感性分析表

5.清偿能力分析

6.资金平衡分析和资产负债分析

资金平衡分析详见附表3-8,资产负债分析详见附表3-9。

7.敏感性分析

将开发产品投资、售房价可选择、租房价格和预售款回笼进度等因素作为不确定性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开发产品投资和售房价格两个因素对项目的效益最为敏感。详见表8及敏感性分析图(略)。

8.临界点分析

详见表9

表9 临界点分析表

9.主要经济指标

项目的主要经济指标见表10。

表 10 主要经济指标表

九、风险分析及对策

1.市场风险分析

2.经营管理风险分析

3.金融财务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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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项目居间合同土地转让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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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省_______市(县)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_______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合同额的3%(三个居间人共计),即万元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后支付万元;

在施工队伍入场后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万支付%即万元;

3、甲方可以转帐的方式支付,并且按照不同比例分别转入三个居间人账户,(共计合同额的3%)

居间人居间费用的%;

居间人居间费用的%;

居间人居间费用的%.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居间人各持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

(居间人共同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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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参考2024年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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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入职合同范文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籍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经乙方自愿申请,甲方考察,确认同意乙方作为甲方的全职施工队,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协议,双方签字生效。

1.乙方入职必须交纳诚信保证金(押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入职后(签订本协议后),如在三个月内,乙方没有接到甲方的派单(施工工程)或不愿在甲方施工,甲方应无条件的退还乙方诚信保证金(押金)。

2.乙方同甲方合作后,也属公司一员,应处处为公司的利益和形象着想,维护好公司的利益和形象,如有损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同时全额扣除诚信保证金(押金),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政府机关处理。

3.乙方要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地区、行业管理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甲方所知道的材料标准,无权更换材料,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工艺规定及质量验收标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在施工中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违规现象,拒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施工权,乙方应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退场,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全额扣除诚信保证金(押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承接甲方工程后,必须按工程造价________%扣除质量保证。如乙方长期与甲方合作,质量保证金扣到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___元)终止,以后施工项目中不在扣除质量保证金。

5.在乙方同甲方继续合作期间,乙方完工项目工程质量、售后项目需要维修,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如无时间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去维修,甲方可安排公司售后部或其他施工人员去维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质保期内质量原因),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6.乙方如需要同甲方终止合作,必须提前一个月(30天)书面提出申请,否则属单方面终止,甲方有权扣除所有项目质量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

7.质量保证金在乙方终止合同起两年后,扣除乙方没有时间去售后服务的项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余额全部退还给乙方,诚信保证金在终止合作后的三个月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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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借款合同新项目开发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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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借款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责任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00元),借款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_________,乙方应每三个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叁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责任保证人: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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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项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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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以下承包施工协议如下:

甲方把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承包工程。甲方负责所有材料,乙方负责施工。

一、乙方不包基础费钱3000元,乙方从基础地面做起,房子为半框架结构建筑工程,人工费按垂直投影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220元。

二、承包内容:乙方负责水泥工、钢筋工、木板工、顶木与其他一切做工用具等。负责室内外批档,批档外三面过水泥油,还包每一层一个卫生间,第二层加两个卫生间。

三、付款方式:乙方进场后,甲方要按工作进度预付生活费。每封一层顶要按照每层楼总工程款的70%工程款预付给乙方。

四、每次捣制混凝土的机械费用甲乙双方各一半,在捣板当天伙食费由甲方负责。

五、顶上楼梯房按面积计算220元/平方米,栏水墙每米70元(包批档)。

六、合同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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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放射技术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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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课(专)题名称:

委托单位:

承担单位:

课(专)题负责人:

起止日期:

年月日

一、委托研究和开发内容

二、主要技术经济考核指标

三、提交的成果及验收方式

四、进度安排及阶段考核目标(按季度填写)

五、项目经费安排(单位:万元)

六、经费明细表 单位:万元

七、责任条款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分批拨付经费,协调检查研究进展,组织验收项目成果。

2、甲方根据乙方研究需要,应及时提供有关原始技术资料。

3、随项目进展情况,应及时安排现场实验等配合工作,保证项目研究计划的进行。

4、因甲方责任未履行合同时,应根据责任与损失大小,确定经济责任及善后处理办法,由双方协调并签订协议书确定。

5、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完成时,甲方应视情况调整或终止合同,不予追究乙方责任。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全面履行合同内容,接受甲方对乙方研究工作的检查和协调,并按时向甲方提供以下书面报告:

(1)按季度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每年__月__日之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技术工作研究小结和经费使用报告(一式三份)。逾期不报,甲方有权暂停拨款。

(2)项目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交合同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及时申请验收,并按合同要求无保留地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及合同规定的其他形式的成果。

(3)项目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交使用项目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器材、固定资产等明细情况,并加盖财务印章。

2、凡有必要和可能申请专利的成果,须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专利申请,待取得申请号后再进行验收、鉴定。

3、项目完成后,乙方应负责技术培训,直到甲方完全掌握技术成果为止。

4、因乙方责任未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停拨、追加部分至全部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和验证的技术成果(包括技术数据、技术资料等)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发表,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时起___年。

6、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原始资料及时退回。

八、共同条款

1.本合同一经签订,签约各方均应认真全部履行。在执行中,如需变动或修改,需由签约各方协商一致,签订相应的补充合同(或协议),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或验证的一切成果(包括专利和非专利技术)所有权归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所有。甲乙双方共同亨有使用权。

3.本项目成果进行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时,转让费或技术股份的分亨比例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占___%。其他方占___%,双方约定:甲方___%,乙方___%。

4.全合同一式___份,每方各执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相应损失。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由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九、合同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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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郊区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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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协调与合作、诚信友好的原则,就通辽市开鲁县( )项目,经双方商讨达成以下条件及承诺并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义务与责任

1、对通辽市开鲁县( )项目的人脉及项目充分了解,为乙方提供真实的信息,协助乙方对通辽市开鲁县( )项目的合同签订给予配合把关。

2、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并协调业主与乙方签订项目的施工合同。

二、乙方义务与责任

1、积极配合甲方跟踪业主对此项目的进度动向。

2、本着甲方对( )工程发包了解及拿到施工承包权的信任及信心,为甲方负责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及施工中资金和施工实力,劳动酬金及支付方式。指定甲方为唯一协调负责人,不能指定第三方(指另外的接洽人)为协调负责人。

三、报酬支付

1、甲方帮助乙方取得这一项( )工程施工承包权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劳动报酬总工程费 6 %。

2、本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所得报酬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本项目 )(以下简称甲方

再接受任何的第三方服务(承建商)。

2、本协议签订后,若甲方就此项目给予另外的施工队伍施工,视甲方违约赔偿乙方违约金5万元。

3、若乙方拒绝配合甲方的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寻求其他合作者。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越过甲方与中介方完成交易(包括直接或间接),视为甲方完成工作,乙方需支付甲方本合同的第三条的

第 款所约定的劳务报酬,甲方对该劳务报酬有无限期追偿权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力。

2、本协议签订后,若乙方就此项目与第三方(另外的接洽人)接洽,视乙方违约赔偿甲方违约金50万元。

五、保密

在本次服务项目中,甲、乙双方对知悉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永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披露或使用。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

如甲方提出的协议合同乙方没有意见,双方签字当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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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筑工地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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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的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此协议,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租用乙方所有的钩机一台,在位于 使用,租凭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

二、租金计算方式:

三、在签订此协议之日起:甲方租赁期间如因生产或其它原因造成钩机被有关部门扣留,甲方应及时将车辆取出,所需的机关费用均由甲方自行负担,车辆被扣期间,甲方仍应按________________。

四、钩机进现场,甲方应向乙方付________万元订金。

五、每天工作完毕,甲方应即时结算当日费用。不可托欠。

六、如果工作现场因某种原因(如地质、道路运输等)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超过2日,乙方可自动退出。终止合同。

七、在履行此协议期间,钩机司机的食宿费用均由甲方负担,如此车辆发生故障由乙方负担。

此租赁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此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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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郊区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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凿井工程施工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委托乙方承建凿井工程。依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本凿井工程施工具体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井位:

二、水井数量、深度及价款

1、井暂定眼,深度暂定米左右。

2、单价每米元。

三、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1、钻井直径700。

2、井管直径360.

四、出水量及水质标准

1、出水量每小时不低于30方。

2、水质标准:无异味、无沙粒、无色,经权威部门鉴定符合生活饮水标准。

五、承包方式及付款方法

1、承包方式为包工。

2、付款方式为钻机到位甲方付给乙方费用每眼井造价的70%,工程完工后结清。

六、甲方职责:确定井位挖沉淀池提供电源

七、乙方职责:乙方负责其余一切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均有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任何一方单方中断合同,要向另一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九、合同纠纷解决办法

1、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解决,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解决。

2、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3、合同签订后,双方须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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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地块项目合作开发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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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开发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业项目合作开发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项目内容简介

1、开发项目名称:

2、乙方合作意向:

3、乙方合作方式: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2、甲方负责项目的报建报批手续;

3、甲方负责项目征地的相关手续;

4、甲方负责向政府争取项目可争取到的优惠政策;

5、如项目是甲、乙双方合资建设,甲方享有对项目建设合程管理的权利;项目建成后甲方享有相对应的利润分配;

6、如项目是乙方独资建设,甲方对项目建设中的`乙方实施情况享有建议权、审议权和监督权。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项目投资要注,负责资金落实到位;

2、乙方根据项目的规划和设计要求,负责对项目建设的组织和实施;

3、在项目建设正式协议书签定之前,乙方享有对该项目咨询、论证、实地考察的权利,甲方应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

4、如项目是甲、乙双方合资建设,乙方享有相对应的利润分配。

四、其他事宜

1、该协议书仅为合作意向,其合作方式,投资客度等待双方进一步考察协商后,签定正式《项目合作协议书》;

2、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在《项目合作协议书》中作全面的约定;

3、甲、乙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合法。 甲方: 乙方: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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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合作开发光伏发电项目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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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__________公司

乙方:农业技术推广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太阳能光伏产业领域进行全面合作,在开发光伏发电项目(下称“光伏发电项目”或“项目”)等事宜达成如下意 向:

一、合作项目:

二、地点:

三、合作期限:自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_____年。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上述地点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设初步拟定规模为亩光伏发电(其中至少为300亩大棚式、其余为分布式,且300亩大棚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属乙方所有),同时甲方保证拥有并提供该项目的经营资质证明;

2、甲方按照当地上级部门的核准规模及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农业光伏项目建设。

3、合作期间,涉及发电设施的维护及对周边的涉农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发电收益及专项国家补贴归甲方所有;

4、合作期间,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土地使用费_____元;

5、投产发电后的入网手续由甲方办理;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该项目的用地,并全权负责土地流转手续;

2、乙方办理该光伏发电项目的前期支持性文件(或手续),并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提供最优惠的政策支持,包括土地、资金、税收、建设、审批、人才等各个方面,扶持光伏产业的发展等;

3、除发电收益外,本意向土地范围内的农业收益及专项国家补贴归乙方所有;

4、乙方负责协调周边邻里关系,保障该项目顺利建设;

六、各方承诺在三门峡市注册相应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及/或农业公司,项目投产后在当地合法经营,照章纳税。

七、合作期满后,各方再另行协商合作续期事宜。

八、本合作意向原则上无异议的,双方应于7日内就具体合作细节,另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

九、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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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地块项目合作开发通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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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中介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12345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合作一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甲方:

乙方:

第十四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本合同最终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   种方式处理:

1.           (完成方、合作各方)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⑴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⑵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⑶相关利益的分配权:

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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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场地租赁合同公司项目开发用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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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层/厅)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平方米,库房位置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 保证金

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第五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全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全年租金总额的%。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二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条 附则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签字盖章)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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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监控项目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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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

四、工程范围及单价:

(一)科技活动室(按图纸施工)

(1)填方242㎡,合同单价25元㎡,合价53550元

(2)科技活动室主体砖混结构一层总计90㎡,合同单价860元㎡,合价77400元(含基础包干施工,阳台部分单价430元㎡)。

(3)深3m,直径0.8m,基桩8颗,合同单价600元颗,合价4800元。

(4)公厕(8平方米,男3女2,砖木带0立方化粪池),合价7500元。

五、项目工程实施期限:年月日开始动工,至年月日前所有项目全部竣工

六、相关要求说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水、电及材料搬运费,全部由乙方负责;2、路基调平及砂石铺好后,通知甲方相关人员进行验收;3、浇砼路面时,必须通知甲方相关人员到场监督浇砼路面;4、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过程,如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5、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道路施工图纸或在甲方指定的技术员指导下进行施工,如有工程变更增减的必须有管理人员签字双方认可的记录,凡涉及增减的工程量按报价单价结算,涉及报价及合同未界定的分项内容,由双方认可的单价结算。原定工程量不准确的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和单价结算。

第二条、工程验收、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一、竣工验收:乙方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5天通知甲方组织竣工验收。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二、工程结算:本工程采用分项单价进行结算,本合同单价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分项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三、工程款支付:施工合同签定后,先期划拨项目启动资金(占项目投资的--年后支付。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负责协调线型调整涉及用地;2、组织乙方到有关村组开展现场踏勘;3、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合同签订后5天内,进场完成施工准备;2、严格按照甲方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施工;3、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4、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管理工作;5、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包括工程实体和验收档案资料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且向甲方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

二、合同签订后,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工程进度进行施工建设,如乙方不能按合同期限竣工,逾期一天,处违约金为工程总投资额的‰(除自然天气造成不能正常施工外)。

四、施工完毕后,如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甲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整改至验收合格后支付。

第五条: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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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参考2024年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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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总工期为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省优至鲁班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5%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工程预算价:(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

工程单价:(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______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5%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5%,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按方式支付,具体为: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______%;

(3)总工程款的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______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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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贵港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合同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2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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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甲方):

承担单位(乙方):

受委托管理单位(丙方):

第一条 贵港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填承担单位)及(以下简称丙方,填受委托管理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和科技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为顺利完成贵科业字[____]__号文件下达的贵港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项目实施期限为自____年___月至____年__月,乙方按以下要求完成本项目:

1.总体目标和主要研究开发内容(包括研究解决的问题、技术关键及创新内容)

2.考核指标

(1)技术指标(包括形成的专利、新技术、新产品、新装置、论文专著等数量、质量指标及其水平等)

(2)主要经济指标(包括技术及成果应用所形成的小试、中试、生产线年生产规模、经济效益、示范基地数量指标等)

第三条 本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目标:

第四条 乙方负责项目研究开发的全过程,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人、财、物等条件,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乙方为2个以上单位时要写明各单位的责任分工情况,有协作单位时要注明各协作单位的责任分工情况)

乙方分工:

协作单位分工:

主要研究、开发人员及责任分工如下:

第五条 在本项目执行期内,甲方计划无偿资助乙方科技经费____万元,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拨给乙方,本合同生效后拨付首次款项(大写)____万元。(乙方为2个以上单位时,要注明各个单位的金额)。

第六条 乙方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费。项目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甲方提供的科技经费用途预算如下:

第七条 乙方负责落实项目总投资____万元中除甲方提供科技经费之外的其余经费。来源如下(提供资金的部门、单位和金额):

第八条 项目执行过程中,乙方必须跟踪相关领域知识产权发展动态,对项目所产生的研究成果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依法取得相关知识产权,并进行有效管理和充分使用;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九条 乙方负责做好项目进展情况和科技经费使用情况的汇报工作。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在每年6月、12月的15日前向甲方和丙方书面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每年12月15日前报送《贵港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经费年度决算表》(一式3份);并按甲方要求填报有关项目统计报表,接受甲方、丙方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 本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乙方须根据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出项目鉴定验收申请,提交鉴定验收所需的整套资料。

第十一条 项目的研究成果应用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的实施,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需另有约定之外,乙方可以依法自主决定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作价入股等,并取得相应的收益。

第十二条 甲方对通过鉴定验收的项目进行二年的跟踪,乙方、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本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协调管理,监督科技经费的使用,定期将项目执行情况反馈甲方。

第十四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撤销或中止合同,并在今后三年内不再受理乙方的项目申请。

第十五条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时,必须立即退还甲方所提供全部经费。乙方因故中途要求停止本项目实施的,必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一个月内对甲方所提供的科技经费及使用科技经费购置的财产物资进行清理,开列清单,作出结算,报甲方处理。

第十六条 本合同条款及内容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删,须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和科技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项目涉及的保密事项,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成果保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丙方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的份数可视乙方的单位数量进行调整) 签订合同各方:

甲方:贵港市科学技术局 (盖章)

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 (签章)

项目管理负责人: (签章)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 (签章)

项目负责人: (签章)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盖章)

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 (签章)

项目管理负责人: (签章)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各方联系人及联系地址:

甲方: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地址:

e-mail(电子信箱): @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地址:

e-mail(电子信箱):

丙方: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地址:

e-mail(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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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郊区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8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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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八条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九条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十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 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 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 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 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 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 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 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 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贷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贷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9.工程设计变更

29.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5.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 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就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 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 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 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________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确认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争议

3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时,有双发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保险

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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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项目施工合同书包工包料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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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外墙保温项目施工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合同内每栋单体楼外墙胶粘50厚____板保温层;外表面胶粘标准网格布;安装高强塑料铆钉。

合同工期:

工期:按项目总进度及甲方要求为准

如果因发包方原因或建筑物主体不能进入外墙保温施工工序,工期应顺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64/048—20__)》执行。

引用标准:

《绝缘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____)》/10801.2-20__

《玻璃纤维制品实验方法》(176—1996)

《康克外墙隔热保温系统施工规程》

质量标准及验收办法:

1、工程施工及验评办法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64/048—20__)》。

2、质量等级:合格

3、质量等级经质检部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评后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由承包方无偿返修,达到合同规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工。

技术资料、图纸及其它材料的提供办法: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相关技术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应出具变更通知单。

2、承包人在施工前向发包人提供产品近期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施工工艺及施工技术规程等。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外墙外保温每平方米造价为:68元(外墙挂板);70元(外墙挂石材),工程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应按承包人施工进度进行付款,待外墙外保温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价款的85%。

2)、工程整体竣工且验收合格后,发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完实际结算后工程总价款的90%,剩余的10%作为保修款保修期结束后付清。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3)、在发包人确认承包人施工工程量且签字认可后,30天内付清工程款。

违约责任:

1、承包方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不可抗力或发包人责任除外)。

2)、如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在保值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赔偿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损失。

4)、如保温效果达不到有关规定的要求,承包人负责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需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按期支付工程款。因工程款不到位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如施工条件达不到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视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款全部付完时止。

十、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终止,须在7日前提出,要有书面文件为据,如发生纠纷,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则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共四页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承包人贰份。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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