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工程安全施工检讨书(汇集20篇)

浏览

5517

范文

163

工程施工安全年终工作总结_安全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75 字

+ 加入清单

工程施工安全年终工作总结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我受董事长、总经理的委托,就公司2011年安全生产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过去的一年,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建工局的正确领导关心、指导及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公司员工的共同努力,通过开展一系列载体活动,负重奋进,真抓实干,基本实现了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促使安全生产上等级,工程质量上水平,内部管理上台阶。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主要工程项目:s225线rd-3标、西环路北标段、县城海花桥、县城市政道路路面养护,危桥改造等项目工程的施工任务,完成总产值一个多亿。全公司共设四个项目部,五个桥梁施工分队,三个路基施工分队,一个沥青路面施工分队,一个道路养护分队,一个沥青拌和场。公司设安全科,每个分队配一名专职安全员。全公司有安全a、b、c证书人员52人,安全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人员共55人。施工高峰季节施工人员近400人。

二、主要措施和做法

1、认真制定安全生产计划。

在今年年初公司领导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针对本单位施工人员流动分散、野外作业、施工点多面广、机械设备多、工种多、危险性大等特点,首先制定了公司2011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围绕全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了详细具体的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措施。

2、施行安全管理目标。

公司建立了安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组。并成立了安全生产办公室,设专职安全员一名,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分队以及施工班组均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专职安全员具体抓的格局,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一级对一级逐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和管理网络。

3、落实“安全第一”、“谁主管谁负责”和“项目负责制”责任制,在年初公司与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分队,项目经理部与施工分队分别签订了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把安全指标分解到各施工点,落实分解到人头。落实了各级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查制。

4、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办与全体汽车驾驶人员签订了汽车安全行驶目标责任书,与机械操作手签订了机械驾驶保养责任状。

5、坚持了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为了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公司在3~10月份组织了两期特种机械操作人员培训班。全公司目前共有55名操作手通过了考试,拿到了特种机械作业操作证。

6、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力度。

今年1—12月份以来,公司安全办对各施工分队及各施工作业点每月都组织一到两次安全生产检查,6月8日及8月12日由徐总经理亲自组织了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7、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系列活动。

六月份、七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夏季安全生产百日竞赛”作为今年安全工作的重点。分别到各工地多次召开了会议,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分析排查本公司、本分队、本班组有哪些事故隐患及危险点、危险部位。根据事故发生的频率,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大小,逐一进行科学、准确、合理的评估、确认和分类,划分出各类危险点的等级,针对危险点及危险部位逐个制定措施,制定预防对策,明确责任人,加强控制,分级进行监控,分级进行管理,并采用图表的形式展示在作业现场,在图表中明确危险源点名称、地点、部位、监控部门、责任人、监控方法与要求,同时规定各级责任部门责任人到监控点巡查的次数。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工程施工劳务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923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承揽修建__________工程__________标段,并接受了乙方对本工程的劳务投标,乙方在确保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环保的前提下,甲方将所属工程委托乙方进行劳务施工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磋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及人员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件(身份证)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证件(如果授权)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红章,附在合同内。)

2、人员

施工承担义务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队长职称:工程师

技术承担义务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总工职称:工程师

第二条劳务分包工程项目及劳务报酬

1、分包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2、劳务报酬

(1)按不同分项工程的综合劳务计件单价和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劳务分包项目清单》见附表。

表中的工程量不作为结算工程数量。

(2)甲方按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综合单价(或业主批复的新增单价)收取的综合管理费,最终结算依据为业主批复的乙方承担的工程费用结算书金额。

(3)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得调价,除非业主调整。

(4)劳务报酬单价中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相应劳务分包清单项目所有工作内容需要的劳务、材料、机具、机械设备、水电费、安装、质检(自检)管理、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建设、拆除与恢复)缺陷修复、税金(营业税含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费、其他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其它税费如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建筑税等由均乙方承担义务缴纳)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有关义务、义务和一般风险。

(5)本工程的临时工程建设、施工便道、便桥、拌合系统、安全文明施工等一切为之相关的费用均已含到第100章总则费用或单价中,不再另行计量。

如有索赔按索赔条款处理。

(6)工程量清单第100章总则费用除101-1保险费、102-1竣工文件、104-2项其他不进行分割,其他项目乙方占%.

(7)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前期费用(包括公关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8)修建炸药库发生的费用(即含库房临建工程、看守人员工资、避雷设备、所有相关附属设施及按业主和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必须配备的设施费用),乙方承担费用元(元)整。

(9)乙方所承建工程的税金及地方规费(业主或地方政府收缴的)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扣代缴,其他税费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

第三条对乙方更换施工承担义务人或技术承担义务人的要求

1、乙方更换施工承担义务人或技术承担义务人时,要取得甲方同意。

2、甲方认为乙方委派的施工承担义务人或技术承担义务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难以履行合同条款,要求撤换时,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7天内撤换,重新委派继任者。

3、因更换施工承担义务人或技术承担义务人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分包工程期间

1、总工期以业主和公司的工期为准。

2、节点工期以监理、业主确定的节点工期为准。

第五条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必须全部达到业主以及国家和交通部现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分项、分部工程一次性验收(检验)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2、乙方按照《四川省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交通工程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甲方技术交底及公路现行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设计文件和相关的国家、省部现行的《规范》、《验标》要求,并令甲方、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满意。

3、乙方应无条件地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技术人员、质检员的质量管理,同时也应无条件地接受甲方施工技术部及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指导。

对于施工中达不到业主、监理要求而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作出不给乙方计量或返工、停工、罚款、辞退等处理决定,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工程承担义务人必须常驻本项目工地,对自己所施工的工程精心组织施工、管理。

乙方工程承担义务人及技术承担义务人不能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5天),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伍仟元·人·次或驱出现场,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其费用以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两天内向甲方报一份上场主要人员名单,原则不允许随意更换。

未经甲方同意,每更换一人,对乙方罚款伍仟元,若甲方发现乙方现场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应在7日内予以更换。

否则对乙方处以伍仟元·天·人的罚款。

5、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上报甲方质检人员和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并配合甲方及时上报签认各项相关资料,待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将不予计量,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其它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义务承担。

第六条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

1、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业主监理要求建设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各种安全文明标牌由乙方按照要求制作和布设,随时接受各级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按规定采取措施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对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其安全义务,甲、乙双方任何人不得强迫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3、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易燃易爆、高边坡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向甲方上报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审批后实施。

防护措施费用按合同约定在劳务报酬单价内包干使用。

4、遵守甲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要求,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做好职业病的控制和预防。

在实施爆破作业、有毒有害性、有粉尘环境中施工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报甲方审批后组织实施。

乙方要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提供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备、工具、用具等,施工生产过程中确保正常的使用或运转。

费用按合同约定在劳务报酬单价内包干使用。

5、按规定为施工现场人员配备安全保护用品,指导现场人员正确使用,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地下障碍物或溶洞等不良地质现象时,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保护好现场,甲方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并进行保护或组织施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待业主审核批复并支付甲方后,甲方再支付乙方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

7、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法令、政策和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开工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报送甲方。

8、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安全生产情况,对于存在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整改,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责令乙方停工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直至安全隐患消除为止。

9、乙方应制订出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种人身伤亡,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损毁等事故,其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义务并承担所有法律和经济义务。

10、乙方必须与项目部签订治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义务书,并在进入现场10日内将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报项目部配合甲方办理暂住证。

若违反社会治安或触犯刑法,其义务由乙方全部承担,给甲方造成声誉、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11、甲方承担义务办理所有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超过合同部分乙方按工程所承担的比例34%进行分摊。

12、乙方在第三期计量时扣除计价款元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待本合同工程完工后,无任何安全事故,两个月内无息退还。

否则,甲方将根据对乙方的安全指标考核结果具体情况予以扣留。

13、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和业主、监理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执行甲方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管理方案和环保要求,加强从业人员的环保教育,杜绝人为破坏和污染环境及生态系统,严格控制污染源,按规定排放污染物,避免和减少因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污染和破坏。

14、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古墓、文物或有考古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措施保护,若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5、若乙方未履行上述条款,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受损等安全事故,以及事故引起的经济损失补偿、罚款、索赔、诉讼等义务和费用,均由乙方依法承担。

上述行为若给甲方带来不良的影响,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工期延误

1、由于甲方或业主物资供应或业主设计变更、施工图纸供应、征地拆迁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只顺延工期,不增加费用。

2、由于业主方原因造成的材料供应不上,甲方不赔偿任何费用。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全面连续窝工、停工超过5天时,从第6天起,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人员,给予乙方每人每天20元的生活补贴,其他费用不予考虑。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窝工、停工和其他损失,甲方不予补贴费用。

3、由于乙方施工组织不力、管理不善等造成的停工、窝工、工期延长者,甲方不顺延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材料供应及机械设备使用

1、材料供应

2、施工机具、机械设备供应

第九条变更设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的工程提出变更设计,乙方必须按照变更设计组织施工。

2、乙方提出工程变更时,由乙方提交变更设计相关基础资料,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审核后编制变更设计单,上报监理、业主,待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

3、对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战争、瘟疫、地震)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汇总上报,待业主批复(损失金额)后,按标段批复总额%进行补偿。

4、索赔费用以上报总金额和业主批复金额的下浮比例,按各自上报金额统一下浮。

第十条计量与结算

1、对业主计量: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格式将已达到计量要求的工程及施工技术资料原件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审查,经审查无误后乙方全面配合甲方报监理对相关工程进行验收签证并进入当月计量程序。

2、甲方对乙方的计量:甲方对乙方的结算单价为乙方分包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或业主批复的新增单价,结算工程量以乙方分包工程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结算工程量为准,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及与之相关的风险费用全部包括在清单单价中,除非业主对该单价调整,任何情况下均不调整。

3、乙方必须在每月18日前将已完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报甲方现场技术、质量人员审查。

4、甲方施工技术部门收到现场技术、质量人员签认的已完分项工程项目数量报表后,由施工技术部、物资设备部、安全环保部、质量管理部、计划部承担义务现场核实,确认已完分项工程数量无误且达到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资料提交齐全时给予计量,发现工程

5、计量数量为乙方实际完成、达到本合同要求质量标准、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技术承担义务人员签字认可的不超过图纸设计量的数量。

6、结算工程量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业主及甲方竣工验收合格批准的不超过设计图纸数量为准。

7、每月计量报表业主批复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理当月计量工程量,并将乙方范围内的复印给乙方一份。

8、结算前,乙方须将所保管使用的属甲方提供主材的剩余部分、周转材料、机具等移交给甲方,材料的节超由甲方核算,周转材料不足部分和机具损毁部分由甲方物资部门按合同要求核定赔偿费用后交由计划部门结算。

第十一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

1、劳务报酬的支付:甲方财务部门依据批准的支付凭证,扣除其它应扣款项(包括代发工资、代付和代缴款项等),从银行转账支付。

2、甲方按批准的验工计价款,扣留当月业主批复计价金额的%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限额亿×%×%=万元,如果变更超过业主规定的限额需要增加,乙方也相应增加)%的管理费、税金、乙方发生的各种罚款、借款、租用甲方的机械费等费及其他应扣款项后支付。

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合同专用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71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中人身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双方安全责任,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1、工程项目发包前,甲方必须对乙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

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配备的机械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

包括各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甲方必须对乙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

并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2、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所有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

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试验项目不全,不得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甲方有对乙方在施工过程,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政策、法律法规,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甲方安全责任人员有权检查乙方自带或外租机械设备,大、中、小型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等。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工程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并为参与施工的人员在规定日期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承担由于管理、安全防范措施不力方面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及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

乙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办理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技术、安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

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考试,并报给甲方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

4、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

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6、乙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从事电气、明火作业工作时,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专人监督。

7、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对甲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

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部门。

8、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乙方施工人员应驻地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

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

对施工现场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

种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乙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

11、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2、乙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怕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乙方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

四、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时,甲方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乙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因违章作业造成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负全责并承担全部发生费用。

五、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安全事故,由甲方事故调查规程处理,乙方参与调查。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3:石雕工程制作安装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生产,全文共 1173 字

+ 加入清单

石雕工程制作安装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甲方(发包方):______工作室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承包方):______工程队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为了保护石雕工程制作工人的安全,需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标识。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为保证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必须明确现场管理人员:

1、乙方项目负责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2、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四、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五、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六、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七、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对企业内部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九、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指定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乙公司愿意自觉接受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主、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监督。

十一、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乙公司愿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施工安全协议小工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830 字

+ 加入清单

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户工程)工作需要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进入甲方管辖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为切实保证现场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安全责任,并同意共同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商管理工作标准》等规定,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负责审查乙方具备进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安全施工资质,即审验乙方单位持有进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安全施工资质证及相应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

2.甲方开工前对乙方工作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并应有完整的记录,同时审查其施工措施(方案)是否符合进入配网现场施工要求。

3.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作业,例如: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甲方变电巡维部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乙方制订安全措施并经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4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属乙方责任的意外人身伤亡时,甲方应以人道主义精神,尽力协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人员,但所需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并认真落实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公司专职安全机构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公司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 联系电话: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员: 联系电话:

2.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电力管理部门及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进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商管理工作标准》、“两票”管理制度及现场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施工,保持施工现场环境整洁、道路畅通、采光充足、通风良好,电气、机械装置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完备,安全警示标志齐全。

3.制定进入现场施工的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审查认可,开工前由甲方在现场剥乙方工作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并许可工作后方可开始施工。

4.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触电紧急救护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记录在案,进入生产现场的所有人员着装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属国家规定特种作业、危险作业的人员同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

5.根据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有关规定,为现场工作人员配备符合本工种现场施工安全卫生要求的个人劳保用品;按施工作业不同岗位特点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指导、监督和检查使用情况。

6.安全用具、安全防护设施、起重设施、手持电动工器具、电气设备等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建立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7.乙方应负责实施的现场基本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及应负责的监护责任:

7. 1施工人员工作中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与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0.7米,与35kV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1.0米,与110kV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1.5米,与220kV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3.0米,与500kV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5.0米。

7.2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点临近带电设备设遮栏、室外工作地点设围栏并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高压试验地点、室外构架上、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的横梁上均应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一经合闸即能送电到停电施工设备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把手上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挂 “止步”,高压危险!”、“在此工作”标示牌。

7.3应在施工现场每个工作地点设至少一个监护人,负责监督和看护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是否符合标准。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负责,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行为。

7.4根据本工作需要,办理线路第 一 种工作票,并严格按工作票所列要求进行工作。

7.5施工地点应对甲方运行的带电设备采取悬挂标示牌及装设遮拦等防护措施。

7.6其它安全措施(重大的施工项目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甲方审查批准):

7.7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三不开工”,即没有经过审批的安全措施不开工;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开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开工。施工中发生疑问,应立即停止工作,弄清问题后,再进行工作。

三、违约处理

1.在此协议正式签订的协议有效期内,如有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全部责任。

2.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在施工中有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制止和纠正,直至停止乙方进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安全施工资质,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签字盖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4024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投标书、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6、施工图纸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3.2.1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2.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不限于上述明示的法律法规。本合同订立时国家及相应部门颁布的其它法律法规同样适用。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4.3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驶的职权: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5.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证号: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⑵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⑷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⑸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⑹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⑺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⑻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⑼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⑵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⑶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⑷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⑸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⑹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⑺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⑻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⑼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方审核的时间: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6.工程验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单位,组织各相关部门按施工图纸要求及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16.1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 标准。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五、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⑴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⑵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⑴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⑵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⑶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⑷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⑸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⑹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⑺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报送甲供材供应时间计划表及要求。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工程变更

1、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变更要求,作为变更依据,通知监理和承包人,变更需经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变更意见,经发包方、监理签署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期违约):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

⑴请双方主管部门调解;

⑵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其它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⑴发包人投保内容:

⑵承包人投保内容: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⑴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作为本合同附件。

⑵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作为本合同附件。

⑶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正副本份数:

47.补充条款:

第四部分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 ;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屋面防水工程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41439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备案编号: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监制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天。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计价方式与签约合同价格

本合同采用计价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7.组成合同的文件

7.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及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7.2.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承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合同员:(签字、盖章)______ 合同员:(签字、盖章)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约定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用以对投标函解释说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用于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和合同中约定的专门针对某工程部位的技术要求。

1.1.1.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以及承包人按照第1.5款【图纸和承包人文件】提供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以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中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发包人代表: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场地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代表。

1.1.2.4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5 项目经理: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场地行使承包人权利的代表。

1.1.2.6 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现场组织机构。

1.1.2.7 专业承包人:是指承接承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1.1.2.8 _劳务分包人:是指承接承包人或者专业承包人分包的劳务作业的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1.1.2.9 监理人:指在专用条款中指明的,与发包人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10 总监理工程师:指在专用条款中指明的,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本项目对监理人派驻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行使管理权,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2.11 造价咨询人:指受发包人委托负责本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组织,以及取得该组织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指有独立的设计图纸,能单独组织施工,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效益的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 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 施工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4 日期

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第9.5款【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和(或)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所作的工期调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13.3款【竣工日期_】确定的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指按照第14.1款【缺陷责任期】承包人承担修复工程缺陷责任的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超过24个月。

1.1.4.6 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第28天的日期。

1.1.4.7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时。

1.1.4.8 保修期:指按照第14.3款【保修责任】对工程竣工验收后出现的质量缺陷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长度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关于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格: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工程承包交易价格。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其合同价应为投标人的中标价。

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1.1.5.5 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1.5.6 计日工:是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

1.1.5.7 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1.1.6 工程文件与档案

1.1.6.1 工程文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

1.1.6.2 工程档案:是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1.2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做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最高优先顺序。

1.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1 发包人提供图纸

发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图纸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免费提供给承包人。承包人需要的图纸超过专用条款约定数量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图纸超过专用条款约定数量部分的复制费由承包人承担。

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根据第7.3款【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的约定,并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具体签发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做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

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2 承包人负责设计图纸

如果为实施第9条【变更】中的变更工作或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需要,要求部分永久工程由承包人负责设计,承包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或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对工程设计的质量负责。承包人同时应当将相关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报监理人,并经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

按专用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6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当事人能够证明接收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签收。

1.7 权益转让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1.8 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当事人或其成员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对受损害方予以赔偿。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不得为监理人或其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不得向监理人员支付报酬。

1.9 化石、文物

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 知识产权

1.10.1 知识产权人

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本合同的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版权属于发包人,发包人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可因实施本合同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在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前,承包人不得为了实施其他目的而复制、使用发包人的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承包人为实施本工程所编制的施工文件的版权属于承包人,发包人可因实施本工程的竣工、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其他无关的事项。在征得承包人书面同意前,发包人不得为了实施其他目的而复制、使用承包人的此类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0.2 侵权责任

任何一方都不得由于自己的原因而使得对方承担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责任。

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

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

(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足额地支付合同价款;

(2)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基础资料,并使其具备施工条件;

(3)发包人应获得由其负责办理的批准和许可,并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证明和批准文件;

(4)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和发布指示,并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5)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颁发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接收证书、解除工程担保、返还质量保证金;

(7)发包人应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工程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8)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2 现场进入权

2.2.1 提供现场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将现场提供给承包人,使承包人获得占用现场的权利。

如果专用条款未确定提供现场的时间,则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按本合同第7条【进度与工期】约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将现场提供给承包人,使承包人获得占用现场的权利。

2.2.2 提供施工所需要的现场条件

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包括: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道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将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并使该通道达到专用条款所约定的标准或要求;以及将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设施提供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

2.2.3 提供基础资料

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对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如果发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上述现场、施工所需要的现场条件、资料,使承包人遭受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根据第7.3款【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的约定,并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但是,如果发包人的上述情况是由于承包人的任何错误或延误造成的,则承包人无权得到上述延长期、费用或利润。

2.3 许可或批准

发包人应负责办理如下许可或批准: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许可或批准,爆破作业批准,进出口海关批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或主管机关要求发包人应当办理的其他许可、批准、备案。

2.4 发包人付款能力证明

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支付方式支付工程款的资金安排计划及其证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期间的任何时候,若承包人提出需要发包人就此提供证明的要求,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要求28天内,提出其相应资金安排的合理证明。

如果发包人未能提供合理证明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决定是否将该类违约作为第16.1款【发包人严重违约】的行为。

2.5 发包人人员和其他承包商

发包人应保证在现场的发包人人员和(或)其他承包商遵守法律、法规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要求,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和(或)其他承包商未遵守该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其他承包商可能是发包人自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商,或者是发包人负责供应材料、设备情形时的供应商。

发包人应任命发包人代表负责处理施工现场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和监理人。

根据法律规定,本工程中发包人无需(或者不必要)委托监理人的,本合同中需由监理人员完成的工作均由发包人代表承担。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13条【竣工验收与工程试车】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3)承包人应按第8条【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承包人应确保及时支付专业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工程款或报酬,及时支付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

(5)承包人应按照第8条【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6)承包人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并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及时向发包人移交;

(7)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现场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4.4款【确定】处理;

(8)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如按照第13.5款【接收与部分工程的接收】,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9)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2 项目经理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拟任承包人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材料。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超过3天的,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4.3款【监理人的指示】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工程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提交书面报告。

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公章或其授权的项目经理部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承包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方式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通知监理人。

3.3 项目经理部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将项目管理的组成人员的姓名、岗位、资质等相关资料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对于其组成人员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证据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若监理人提出撤换某组成人员的建议,承包人应当撤换。

3.4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时,应取得监理人的同意。

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核。

3.5 承包人现场查勘

发包人应按照第2.2.3项【提供基础资料】向承包人提交基础资料,但承包人应对其阅读上述有关资料后所作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

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在全部合同工作中,应视为承包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3.6 分包

3.6.1 专业分包需要具备的条件

(1)专业分包人要经过发包人认可;

(2)专业分包人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3)拟分包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主体部位。

3.6.2 劳务分包需要具备的条件

(1)劳务分包人经过了承包人的认可;

(2)劳务分包人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3)分包的是劳务作业,而不是专业工程。

3.6.3 承包人的连带责任

分包不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因分包人的任何违约、故意或过失行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6.4 分包工程价款

(1)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除按照第8.2.3目【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发包人直接向员工支付工资情形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2)如果基于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行政命令,致使发包人需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发包人有权将此款项从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3.6.5 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并通知分包人,承包人可以将分包合同权益转让给发包人;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分包合同权益转让给发包人;

(3)如果分包人的合同义务延伸到缺陷责任期期满日期以后,在此日期之前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分包合同义务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转让。转让生效后,由分包人向发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不再对发包人负责。

3.7 履约担保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证担保等方式。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 监理人与造价咨询人

4.1监理人的权利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人、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承包人。监理人行为需要得到发包人特别授权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若对监理人进行了临时授权,应当在授权之日前7日内将授权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若时间紧迫,可先口头通知,并在自授权之日起7日内补送书面形式的授权通知。

发包人授予监理人对承包人实施监理的权利由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行使。若由于授权不明,导致承包人有损失,发包人要为监理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监理人员不恰当行使权利造成承包人有损失的,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条件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4.2 监理人员

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要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可以授权具备相应资质的代表行使自己的权利。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将被授权的监理人员的姓名及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撤销此项授权时,也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以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

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批准该工作。对承包人计划使用的材料、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批准使用。对承包人提供的各种有关工程的数据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认可该数据。但不影响监理人以后拒绝该工作、材料、设备、工程、数据的权利。

4.3 监理人的指示

监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应按照约定及时发出监理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该用书面形式并盖有监理人的公章,同时也要有发出指示的监理人员的盖章或签字。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监理人员必须在具备补充发出书面形式的条件后24小时内补充发出书面形式的监理指示。

监理人发出的指示要送达到承包人项目经理或经项目经理授权接收的人员。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或发出了错误指示导致承包人有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4.4 确定

合同当事人不能就任何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会同当事人协商,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确定。

____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处理。争议解决前,双方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待争议解决后,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修正执行。由于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而导致一方当事人有损失的,由发包人为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承担赔偿责任。

4.5 造价咨询人

4.5.1 造价咨询人权利

发包人有权将工程造价委托具有造价咨询相应资质的组织即造价咨询人管理。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的,应与造价咨询人签订委托造价咨询合同,造价咨询人的权利义务在委托造价咨询合同中明确。造价咨询人在发包人委托权限内,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

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人的名称、委托内容及权限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否则本条将不适用。

4.5.2 造价咨询人服务

造价咨询人应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接受委托,提供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4.5.3 结算审价结果的唯一性

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人核对审定竣工结算的,竣工结算经造价咨询人审定完成,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签字确认后,当事人不得与其他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

4.5.4 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审价的后果

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人负责工程造价结算审价的,如造价咨询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核对、审定竣工结算或未提出核对意见的,按照第11.2款【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处理。

5 工程材料与设备

5.1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设备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设备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5.3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

(1)发包人应按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监理人检验。承包人进行永久设备、材料的制造和生产,应向监理人提交材料的样本以及有关资料,以在工程中或为工程使用该材料之前获得同意。

5.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5 材料与工程设备专用于工程

运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须专用于本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根据合同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

5.6 交通运输

(1)道路-通行权。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场外交通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2)场外交通。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使,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承包人车辆所发生的场外税费、道路和桥梁加固费用、罚款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承担因场外交通所引起的道路、桥梁、码头、机场等损坏索赔。

(3)场内交通。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全部费用。

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承包人使用发包人提供场内道路造成道路损坏的,承包人承担因场内交通所可能引起的赔偿。

6 施工准备

6.1 开工通知

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承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前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6.2 施工组织设计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编制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未经监理人批准的,不得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施工方案;

(2)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3)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4)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

(5)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7)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等。

承包人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需要向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承包人不得就此向发包人要求赔偿或(和)延长工期。非承包人原因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6.3 开工准备

6.3.1 人员准备

承包人应按照第3.4款【承包人人员的管理】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人员安排的报告。这些人员应当与承包人在投标或合同订立过程中承诺的人员一致。

6.3.2 施工设备准备

承包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及时在施工场地配备数量、规格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设备。

对于进入施工场地的各项施工设备,承包人应落实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负责操作、维护,对于出现故障或安全隐患的施工设备,应及时修理、替换,保持各项施工设备始终处于安全、可靠和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6.3.3 工程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技术准备

对于应由发包人提供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并保证其数量、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查验、接收和保管发包人提供的上述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

对于应由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当依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及时落实货源,订立和履行有关货物采购供应合同,并保证货物进入施工场地的数量、质量、规格和时间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对于施工中需采用的由他人提供支持的技术,承包人应当及时订立和履行技术服务合同,以适时获得有效的技术支持,保证技术的应用。

6.4 测量放线

发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地内水准点等测量标志物的保护。

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由于发包人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测量放线工作的返工或造成损失的,根据第7.3款【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的约定,并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基准资料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7 进度与工期

7.1 合同进度计划

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应在接到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发出的通知后28天内,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进度计划21日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

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监理人应有权按照该进度计划安排其他承包人的活动。

7.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当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经监理人批准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可以在14日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承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进度计划后7日内批复。监理人对进度计划的修改在批复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

7.3 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原因遭受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承包人有权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款【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约定办理。

7.4 不可预见事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在递交投标书日期前不能合理预见的事件,承包人应在此事件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监理人报告,_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7.5 承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暂停施工或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自行承担加快进度可能增加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6 逾期竣工违约金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及限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7.7 暂停施工

7.7.1 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暂停施工后,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在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复工。

7.7.2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施工暂停

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施工暂停,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28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4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但目前已经具备复工条件的部分或全部工程继续施工。如监理人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人可以通知监理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分视为可取消工作。如暂停施工影响到整个工程,可视为发包人严重违约,应按第16.2款【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的约定处理。

7.7.3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如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认真采取有效的复工措施,造成工期延误,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按第16.4款【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的约定处理。

7.8 提前竣工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该要求不得压缩合同合理的工期,而且不能对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产生不利的影响,由此发生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通过合理的施工组织,提前完成工程的,发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额或方式向承包人支付提前竣工奖励。

8 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

8.1 安全文明施工

8.1.1 安全生产责任

合同当事人应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接受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服从监理人的安全管理。

合同当事人对其施工场地自有工作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对方原因造成施工场地工作人员工伤的,由对方承担责任。

合同当事人造成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区域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工程实行分包的,承包人对分包人的施工安全负总责,承包人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由于分包人不服从承包人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分包人承担主要责任。

8.1.2 安全生产措施费用

按照第9.10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基准日期后本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发生变化的,承包人采用该法律规定的安全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采取了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监理人同意其采取此措施,由发包人承担。监理人未同意的,如果该额外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此措施费用。如果该额外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自己承担此措施费用。

8.1.3 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8.2 员工权利与职业健康

8.2.1 员工的范围

本合同中的员工指的是承包人聘用的为本施工项目工作的人员。包括本公司正式职工、临时聘用的合同制职工以及其它雇佣的所有的员工。承包人应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8.2.2 员工的基本权利

员工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休息权、获得劳动保护以及工资等权利,承包人应尊重员工的基本权利。

8.2.3 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

承包人要确保员工所得到的工资既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也不低于项目所在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建筑行业工资标准(如果有)。如果承包人所雇用的员工未能得到相应的工资,则发包人将直接为承包人的员工提供相应的标准,所发生的费用从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承包人所提供的劳动条件,包括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工作条件要以能够保证员工健康免受所从事工作危害为基本条件,具体条件由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生活条件要以能够达到项目所在地居民平均生活标准为基本条件,具体条件由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如果承包人未能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则由发包人直接为员工提供,所发生费用从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支付。

8.2.4 劳动保护

承包人应当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承包人应始终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维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8.3 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写明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污染而采取的具体措施。若监理人认为该措施不足以防止对环境的污染,承包人需要修改措施,直至监理人认可该措施为止。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全面考虑可能发生的费用,合同一经签订,就视为承包人已经认识到了保护环境可能面临的所有风险,除非按照第9.10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由于本合同所适用法律的变化导致承包人保护环境的费用增加,承包人不可就保护环境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要求赔偿。

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内外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如果因施工工艺等特殊原因,不可避免对环境或公众利益造成损害和妨碍的,应取得必要的行政批准或许可后方可作业。

承包人承担因施工作业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因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停工的,工期不予顺延。

9 变更

9.1 变更的范围

经批准的工程变更,可以包括以下范围:

(1)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数量(此类改变并不一定必然构成变更);

(2)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任何特性;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部分永久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实施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6)为完成合同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9.2 提请变更的主体

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中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请变更。发包人提请变更的,需要与承包人进行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变更。承包人与监理人提请变更的,需要经过发包人批准。

未经监理人指示或许可,承包人不得对工程任何部分进行变更。

9.3 变更程序

9.3.1 发包人指示变更

发包人提请变更的,需要向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的工程范围和变更的理由。

9.3.2 监理人提请变更

监理人提请变更的,需要向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工程范围和变更的理由,以及实施该变更工作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发包人认为不需要变更的,则不进行变更。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变更的,由发包人向承包人以书面形式发出变更指示。

9.3.3 承包人提请变更

承包人提请变更的,需要向监理人提交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工程范围和变更的理由,以及实施该变更工作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

(1)如果该变更内容属于监理人被授权范围,监理人认为需要变更的,可以批准该变更,并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书。监理人认为不需要变更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变更不被批准;

(2)如果该变更内容不属于监理人被授权范围,监理人对承包人的变更申请进行审查,若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通知承包人改正。监理人对改正后的变更申请重新进行审查后将该申请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同意其变更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书。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由监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该变更不被批准。

9.4 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但是如果变更工作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表明的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10%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或由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或由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或由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9.5 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

(1)因发包人、监理人提请变更的,如果:

该变更导致了工程量增加或施工难度加大,则应该相应延长承包人的竣工日期。

该变更减少了工程量或施工难度降低,则原竣工日期不变。

(2)因承包人提请变更的,如果:

该变更导致了工程量增加或施工难度加大,则应该相应延长承包人的竣工日期。

该变更减少了工程量或施工难度降低,则原竣工日期相应提前。

9.6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应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

暂列金额在用于各项价款调整、索赔、现场签证确认及计日工工作后,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9.7 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设备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

若材料、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单价后计价。

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价。

9.8 计日工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10.5.2项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

9.9 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如果工程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专用条款没有约定的,应按工程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

9.10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9.10.1 承包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符合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如果在基准日期以后,能够影响承包人履行其合同义务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导致费用的增加或竣工时间的延长,则承包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对合同应作出相应调整。

9.10.2 规费

工程结算时,规费按照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

9.11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人。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协商是否采纳建议。建议被采纳并构成变更的,监理人应按照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合同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应对承包人给予奖励。奖励的金额应为以下两项金额差的一半:

(1)由此项合理化建议导致发包人支付的合同价款的减少或效益的确定性增加;

(2)对承包人由于此项合理化建议而导致的利润的减少的补偿额。

10 计量与支付

10.1 工程价款的约定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

(1)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2)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3)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

(4)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其他计价方式。

10.2 单价子目的计量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子目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的工程量;

(2)承包人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数量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通知承包人共同进行联合测量、计量,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5)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子目的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子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派员参加的,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完成该子目的准确工程量;

(6)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进行复核,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10.3 总价子目的计量

(1)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发包人和承包人需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支付进度款所需达到的工程形象目标或时间节点。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

(2)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内,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以及所达到工程形象目标或分阶段需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以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目标。对其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

(4)除按照第9条【变更】约定的变更外,总价子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10.4 预付款

10.4.1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在不迟于约定的支付工程预付款前28天提供预付款担保。承包人不提供的,发包人可以不予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或其他发包人同意的担保形式,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当预付款被发包人逐步从工程款中扣回后,预付款担保可以对应减少,但剩余的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未被扣回的预付款数额。

10.4.2 支付预付款

当承包人按照要求提交了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应支付一笔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

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扣回办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尚未扣回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

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0.5 工程进度付款

10.5.1 付款周期

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采用以下方式作为付款周期,付款周期应与计量周期相一致:

(1)按月进度进行支付;

(2)按形象进度支付;

(3)按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支付。

10.5.2 进度付款申请

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后7日内,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如发包人按照第4.5款【造价咨询人】委托了造价咨询人的,承包人可以按照发包人的指示,将上述文件提交给造价咨询人。

进度付款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

(2)根据第9条【变更】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根据第18条【索赔】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4)根据第10.4款【预付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5)根据第10.6款【质量保证金】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6)根据第9.8款【计日工】,本周期已完成计日工金额;

(7)经监理人对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的金额;

(8)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10.5.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

(2)发包人应在签认进度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专用条款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10.6 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选择质量保证金预留的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保证金。

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质量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第14.1款【缺陷责任期】所确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承包人有权请求发包人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为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11 竣工结算

11.1 竣工付款申请

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应在按照第13.2款【竣工验收程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并提供完整结算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发包人按照第4.5款【造价咨询人】委托了造价咨询人的,承包人可以按照发包人的指示,将上述文件提交给造价咨询人。

竣工结算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

监理人对竣工结算报告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经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竣工付款申请。

11.2 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1)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监理人应按照承包人竣工付款申请金额,在以下时间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500万元以下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内完成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500万元~20__万元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20__万元~5000万元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优秀范文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205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责任书单位: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根据电力行业颁发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关条文如下:

1、甲方安全职责:

1.1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资格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业绩及施工安全情况。

1.2审查由乙方提供的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及税务登记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

1.3审查由乙方填写的外包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包括施工人员概况、特种作业人员及“上岗证”复印件,审查由乙方提供须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证明原件。甲方按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施工证。

1.4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该工程的“三措”计划进行审查和指导,合格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必要时或根据乙方请求及《安规》要求增设甲方专人监护。

1.5协调乙方提出的沿线交叉跨越线路停电配合等工作,必要时应会同乙方现场实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1.6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负责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全面交待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1.7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8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有关职责。

2、乙方安全职责

2.1必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的“三证”: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全套复印件、建设部门颁发的《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2.2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同时应提供受法人委托签订经济合同、签订安全责任书的证明书原件及“进(出)城承包工程许可证”。

2.3开工前乙方应填写《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施工(工作)人员概况》,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的证明原件。

2.4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甲方派员参加。

2.5开工前提供维护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作业计划、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订立单项措施。

2.6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禁止使用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工,临时招用的民工进行适合现场作业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地面辅助作业工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7施工期间,各种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必须有安全检查记录。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2.8施工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对在正在使用的设备上施工的,应与甲方一起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应立即停工,并报告甲方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整治后确保万无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

2.9乙方施工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参加施工。对从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爆破等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必须按甲方规定佩证上岗。

2.10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11及时详细地对沿线交叉跨越、高低压线路等进行实地踏勘,提供书面资料,便于甲方协调配合。

2.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2.13负责合同中规定由乙方承担有关职责。

3、安全考核:

3.1若因乙方人员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3.2若因合同期内乙方维护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并且可以作出取消其代维资格,合同终止的处理。

3.2 若因乙方人员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无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并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甲方应对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给于适当奖励。(建议奖励2019元左右)

4、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工程木工班组安全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39 字

+ 加入清单

施工单位:工程名称:

一、脚手架搭设

1.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2.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3.严禁将外径48㎜与51㎜的钢管混合使用。

4.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

5.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6.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宜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

二、脚手架拆除:

1.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2.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3.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4.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体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5.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6.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7.酒后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的人员,严禁参加高空作业。

违章操作后果自负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展开阅读全文

篇9:钢结构工程施工安全责任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068 字

+ 加入清单

需要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那么签订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范文1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面积:约4500㎡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安检车间、环检车间及调试车间钢结构主体工程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钢结构制作、安装、运输、吊装、构件表面防火涂刷、材料复检、构件检测、工程资料编制等项目)。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合同工期

进场安装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竣工日期: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日历天数: 20 天。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分包合同价款

按合同价款确定方式执行,实际价款为结算后价格。或按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方法执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付款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施工合同并一致确认以下条款内容: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钢结构车棚制作安装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面积:

1.4 工程内容:

1.5 承包范围: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质量等级: 合格

合同价款:

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对本工程钢结构进行制作安装,不得转包。

本工程价款的计算按工程总造价一次确定,如设计图纸变更则相应调整变更部分造价。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由乙方提供技术方案,经有关专家评审,甲方批准认可。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工程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补充合同;

3、工程设计变更;

4、工程联系单;

5、工程签证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适用法律

适用法律情况:国家及有关建设工程的法规均适用于本合同文件。适用标准、规范:本工程应执行的规范如下:《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它政府的规定

第4条 图纸

由乙方委托设计,及时将全套图纸交甲方认可。

第5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

上述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乙方必须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指令和签证,均应视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负责现场施工

上述乙方行使乙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资料均应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7条 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清理好现场,做到一平(水电、施工场地平整完毕)以保证乙方顺利开工。

2、甲方负责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3、甲方提供进出道口的临时通行证给乙方。

第8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熟悉图纸,采购材料,组织生产。

第9条 进度计划

按双方协商的工期要求施工。

第10条 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甲乙双方约定: 主材进场,支付工程款总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后,保留工程总价款的5%质保金,(________年验收后支付)。 付清剩余尾款。

第11条 保修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和其它确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的均属乙方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限内,乙方对施工质量问题维修,在保修期限之外或非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理由甲方支付费用。有关保修细则,双方另定协议。

第12条 争议

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并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处理合同期间的各类问题,尽量避免争议或纠纷。如果发生争议,按下列原则处理:

1、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在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的10天内,双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

2、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作出后2天内执行。对调解的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执行调解结果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在调解作出7天后提请本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仲裁。 如任何一方不接受仲裁,可要求法院判决。

第13条 违约

如有违约,应按民法典的原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14条 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因施工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的员工作好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乙方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文明施工规定,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15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工程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16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后终止。

第17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范文3

建设单位: (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顶上雨棚及地面划线。

二、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三、工程承包范围: 见报价表中所示。

四、工程日期:

五、工程质量:严格按甲方的要求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同行业验评之合格标准。

六、工程造价: 伍万伍仟元整

七、工程验收方式:

工程竣工之后,根据合同要求,甲方应当在竣工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签注验收报告,办理结算。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若甲方借故推迟验收或擅自使用即视为工程全面合格。

八、付款期限和方式:签订合同后三天内付总工程款的30%的工程款 作为质保金。

九、保修期限________年 ,保修期满____日内,保修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保修期内无偿维护)

十、双方的其它义务:

甲方义务

1、施工现场应具备开工条件,并保证、等施工进场条件。

2、甲方驻工地代表应当深入施工现场,对乙方的进场材料进行验收,检查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保持与乙方工地负责人的沟通,搞好协作,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在乙方提出书面报验后,及时组织对各分项、分作为材料的订金,完工验收后____日内付总工程款的60% ,余下10%部工程验收。工程驻工地代表为 。

乙方的义务:

1、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各种原材料,确保工程质量。

2、施工安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甲方负责。

一、 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愿订立,签字生效,若一方违反,应按合同总价款 5% 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两 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19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以下书面呈述简称甲方、乙方。

一、乙方瓦工、木工、电工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任何人身意外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施工过程中必须搭双排桥,支出费用由甲、乙双方各出一半)

二、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设计要求施工(地脚梁厚度 公分、钢筋16#、上下各3根、侧面12#各1根、柱子钢筋12#4根、平板筋10#、二层、三层圈梁24公分厚)

三、所有固梁4角高度水平一致,所有角成 度直角。

四、工价(瓦工 元/平方,电工17元/平方)(木工 元/平方包所有材料)包基础、包屋面另加 元,加 条烟,包 餐饭。

五、施工过程中的烟,房屋做完烟费(瓦工)一次性付完 元。

六、基础+打垫层包元。

七、木工包基础,包屋面。

八、瓦工供两餐饭,元

九、付款方式:

打第一层楼板打完瓦工元,木工元,电工元;打第二层楼板打完瓦工元,木工元,电工元;房子做完交房瓦工付清,木工付清,电工付清;

十、房屋承包期4个月,不能超过4个月以上几点望乙方须认真贯彻执行。

监工: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2194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_____份,承包人执_____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施工安全协议小工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85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在施工(维修)业务交往中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确保施工(维修)过程中的安全,保障甲、乙双方单位和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防止减少安全、火灾职业危害、环境污染等意外事故的发生,依据《XX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根椐“谁承揽施工(维修)项目,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双方签约的 合同(协议书),特签订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协议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对乙方安全资质进行审查,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承揽项目相应资质的单位。

2.有权对乙方违反甲方有关安全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罚。

3.负责向乙方交底施工(维修)现场环境和安全生产规章要求,并派专人监督实施。

4.负责指定提供施工(维修)现场必要的水、电、气接口等。乙方无权私自占用未经甲方同意的场所和非指定水、电、气接口处。

5.甲方委派的监护人员,必须全面考虑因施工(维修)可能造成的影响,负责向乙方明确现场施工(维修)条件和作业要求。要求乙方制订出具体的施工(维修)措施,并通知到相关部门、岗位和人员,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6.根椐乙方申请,协助做好停电、停水、停气等相关工作,严格监督执行停(送)电、水、气规定,否则不准施工(维修)。

7.根椐乙方申请,在可能提供设备、工器具借交乙方使用时,双方要认真确认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交接后发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8、甲方应根据施工(维修)项目等需要和乙方要求,配备相关人员配合施工(维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揽施工(维修)项目方必须主动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并出具与承揽施工(维修)项目相应的资质证明,严格履行协议的条款内容,做到不签订安全协议不施工(维修),施工(维修)前必须制订有针对性的、可行的安全措施,做到无安全措施、措施不落实,不施工(维修)。

2、施工(维修)人员进入施工场所,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严格执行本项目安全规定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维修)所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应按甲方要求堆放整齐,不准阻塞安全通道,施工(维修)人员按指定线路进出施工(维修)场所,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区域。

4、用电、用气、用水事先办理申请手续,所用设备、器具、电具、劳动防护用品等应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借用甲方设备、器具等办理交接手续,确认所借物件安全可靠后方可借用。

5、电、气焊作业事前办理申请手续,征得甲方批准后,方能进行电、气焊作业,作业时严格遵守电、气焊操作规程。

6、因施工(维修)需要拆除设备的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必须办理申请手续,征得甲方同意后,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方能临时拆除。施工(维修)完毕时,立即恢复被拆除的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并经甲方验收确认。

7、施工(维修)场所未经确认的管线一律视为有电、有压力在运行设施。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的起重、运输设备,主动避让施工(维修)场所起吊物件和厂内机动车。不准在现场吃饭休息。

8、高空作业时应设警戒区域和标识,必须有现场监护人员,严禁高空抛物、掉物,作业完毕应清理遗留在高处的物品。

9、施工(维修)项目完成后,在调试、检查确认正常,拆除所用临时管线,清理施工(维修)所用设备、器具、悬浮物后,办理交接验收确认工作。

10、施工(维修)期间发生的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环保事故,施工人员应立即报告甲、乙双方。

凡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和上报,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包括甲、乙双方或第三方财产或人身损害)。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作经济赔偿。

三、注意事项:

1、甲、乙双方签订施工(维修)合同时,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同时生效、失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应有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此协议加盖公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土木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83 字

+ 加入清单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某商场外墙装修工程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并能满足连锁店统一装修质量及经营要求,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制订本协议,以供双方信守。

1. 乙方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全责。

2. 乙方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在不影响甲方商场经营情况下,方可施工(严禁商场营业时间发出设备噪音,如电锯、风镐、冲击钻等施工噪音设备)。

3. 乙方严格控制每道施工工序,避免给商户或第三方造成成品损坏、物品破损及经济损失(特别注重管道试压、施工用水)及人员伤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全额承担。

4. 施工人员进行高空作业必须携带安全带,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5.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合理安排所有施工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工程建设中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输到场外,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洒;如发现有直接向下抛洒的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停电停工。垃圾外运及相关费用乙方负责承担。

6.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允许乙方堆放在商场广场四周,垃圾堆放场地由乙方负责与政府沟通,统一归类堆放到政府指定区域且外运出场,费用乙方负责承担。倘若乙方私自堆放建筑垃圾且未外运出场,由此带来的一切政府罚款及影响商场经营损失均有乙方负责承担。

7. 如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 因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第三方事故,其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除承担相应赔偿外,每次乙方支付甲方5000元违约金;

9. 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除承担相应责任外,乙方每次支付甲方5000元的违约金。

10.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提出整改,乙方接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甲方有权单方面停电停工。

11. 乙方须每月组织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并在结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12. 为确保商场经营安全,乙方施工必须封闭式管理施工,施工人员进出只允许走安全通道,乙方自行安排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13. 严禁乙方18周岁以下、55周岁以上人员进场务工,禁止家属及子女进入施工现场,禁止施工现场从事违法乱纪行为(如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嫖娼卖淫等)。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停电停工。

14. 现场防火:

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活动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施工现场应有消防设施,“以防为主,以消为辅”。

施工现场要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语、标志牌、明确用火作业区。

用火作业区与建设工程的距离、材料堆场和仓库与在建工程或其他区域之间的距离、临时宿舍距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乙炔发生器与一切明火或氧气瓶之间的距离,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规范的规定。

采购与易燃易爆物品有关的装饰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合格证,采购员随货同行至仓库。

施工现场有可能产生火源的工种,完成一道工序后应认真清理现场,杜绝火源。

寒冷季节防寒取暖的煤火炉,做到人离火灭,并有专人检查。

严禁在生产区、楼地面乱生火堆。严禁竹、木制品仓库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

明火作业必须做好防火措施,如电焊、氧割、切割必须做防火处理,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肇事单位全额承担。

以上消防措施应有消防制度保证;木工加工棚、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应分别配备上二台以上挂式灭火器,按规定定期更换灭火剂,同时配备消防砂带和消防水池。

15. 治安综合治理:

应有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建立治安保卫制度,治安保卫制度涉及到乙方有关人员、班组长时,应明确职责,将责任分解到人。专职人员应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本工程施工阶段严禁乙方现场施工各作业班组进入在建建筑物内居住、生活(除甲方书面批准外)。

16. 安全文明:

各施工单位应当贯彻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商场内走道。施工机械进场时须经过安全检查 ,经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 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地点,应该不妨碍通行和装御时的便利和安全。

施工场所应该保持清洁,走道要定期疏通,垃圾应该收集集中并定期清除。

施工现场应配备有急救箱。

在高温条件下施工应发放盐汽水等清凉饮料。

转动带、明齿轮、砂轮等接近于地面的联带、转轴、皮带轮等危险部分都要设防护装置。

机械操作者应经过专门培训、持证者方可操作使用。

严禁酒后作业,违者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50元/次。

施工区域内严禁随地大、小便,吸烟,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者,处以300元罚款。

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0元/次。

17. 施工用电

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

电网内外都应有防护网和明显标志,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

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和自动开关。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电气设备和线路都要符合规范要求并定期检查。

电气设备的开关应该指定专人管理。

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各用电单位用电安装及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电工上岗证者不得进行该项工作。

用电单位对各自的用电线路负有维护管理责任,应经常对所属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若用电线路存在安全隐患,而不能得到及时整改,工程部将停止供电。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若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发现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情况,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50-500元罚款处理,该费用在各施工队中扣除。

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及时制止,切断。违者采取50-500元罚款处理。

夜间施工必须电工,机修班派员值班,及时安排施工作业区域的照明用电。

各施工人员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10-5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施工场地内所有电源线不得使用花线、单股线,一律使用具有防护套保护作用的导线或电缆线。接入电源必须使用插头,不得直接用线头插入插座内。

由于施工方违规用电或操作不当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全部由施工方负责。

甲方提供一个电源点,施工队自行在施工现场内设立二级配电箱。主电源线在通过走道时应悬挂铺设,严禁随地而放,否则不予供电。

18. 施工现场人员严禁打架、斗殴、偷窃、挪用、破坏他人财物等行为,违者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各施工队伍若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无论任何一方任何理由,只要动了手的都罚款5000元整。

各施工单位若发生相互偷窃行为,每人每次依据实际情况赔偿被偷人财物,并追加罚款1000元。

各施工单位若发生偷窃甲方或土建、安装施工单位财物行为,每人每次依据实际情况赔偿被偷方财物,并依据甲方单位、土建单位、安装单位现场管理条例加以处罚。

各施工单位不得挪用甲方现场材料及设备设施(如电线、照明设施、装修材料等),违者罚款20__元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各施工单位人员若发生破坏他人物品,据实际情况赔偿被破坏人财物,并追加罚款20__元。

19. 对上级部门(业主、市级质检部门等)对工地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若因乙方的工作失误使工地遭受处罚或罚款,全部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0. 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结构进行拆除、破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21. 所有对外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报建、备案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完工。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2.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自愿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及义务,如有违约,同意按上述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3. 本协议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签字生效,且作为合同附件。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专业劳务分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48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就

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安全责任问题,签定劳务发包工程安全协议书。

本协议为施工合同的辅助协议,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条款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与安全规范标准,执行企业的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2、严格履行“协议书”各条款,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如协议不成,由地方仲裁机构仲裁。

二、双方各自应履行的条款

甲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与安全规范标准,企业的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2、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情况应予以检查、查验证件。

3、对乙方施工中的安全生产予以督促检查;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以及安全隐患有权停止乙方作业,并按照公司相关的奖罚制度进行处罚,督促按要求及时整改。

4、对乙方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按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措施。

乙方

1、乙方必须具备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全教育

2.1 负责对本单位参与施工的职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做好进场职工安全教育档案资料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达到100%。

2.2 乙方保证安全生产,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无重伤、死亡事故;严格执行甲方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3、安全监督,文明施工管理

3.1 按照甲方下达的文明施工的规定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按照五规范一标准要求施工。

3.2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安全评价不合格或施工现场达不到安全作业环境要求的,造成不能汲取安全施工费用,并且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扣除原已预付的安全施工费,乙方单位负全部责任。

3.3 建立工地安全领导管理体系,配备专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要参与甲方组织的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

3.4 接受甲方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要积极进行整改,不得推诿。

3.5 乙方在甲方施工区域内施工作业时应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没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甲方的施工机具、设备、消防器材等,不得私自搭设电器线路,否则发生安全事故,除负责全部责任外,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证件要求

乙方必须配备本行业所要求的各种操作证。

5、安全事故处理

5.1 施工过程中发生等级安全事故的,乙方要按行业事故处理程序及时上报及时通知甲方,并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5.2 乙方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业内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承担给甲方带来的社会影响方面的损失。

5.3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风险保证金

乙方承包的工程时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险抵押金,按照工程造价的 ‰交纳,工程竣工结算时,如未发生安全事故和违章作业罚款,甲方应将抵押金如数退还。若发生事故和违章罚款时,按照甲方的相关奖罚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扣除。

本协议书填写一式三份,报甲方公司安监部门备查。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生产,全文共 2472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等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施工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培训记录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或整改通知书)必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方案交由甲方备案。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4、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应于第一时间以电话、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双方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及时到达现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本协议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本协议及安全技术交底)的,处以100元到1000元的罚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7、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一条 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教育记录;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具有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甲方三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386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体现一个单位的人文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___________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有关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知》(渝建发〔20__〕265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

根据____________建设委员会(渝建发〔20__〕265号)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定额费用,按时计算费用已在招投标时计取,进入标底),专项费用标准按其他市政工程标准取费,即为该标段工程总造价的0.6%取费,其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_承诺书_网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生产,全文共 577 字

+ 加入清单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我单位在_________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本单位郑重承诺在工程施工期间认真履行如下安全生产责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自觉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2、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和文明施工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施工规模,专业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经法定部门考核合格并持有有效合格证书。

5、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6、制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7、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档案、台帐。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面试网www.diyifanwen.com)

8、保证不将工程违法、非法转包、分包。

9、按照你方的要求交纳安全生产保修金,并全部承担因工程事故所引发的经济责任。

我作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如违反以上承诺条款,本单位愿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816 字

+ 加入清单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 甲方

设备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作业及现场服务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经协商一致,各方签订本协议。

一、现场服务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现场服务范围:

(4)设备合同编号:

(5)现场服务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人员轻伤及以上事故、造成较大影响的人员群体轻伤事件。

(2)不发生因技术服务原因造成的电网及设备事故。

(3)不发生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7)不发生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事件。

同时应满足业主、监理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协议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 5009.2、DL 5009.3)。

(4)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5)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6)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7)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程。

(8)建设工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

(9)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10)《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 号)

(11)《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 250-

(12)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

3.各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甲方和乙方(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各方在未签订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乙方每天(次)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必须将当天工作内容报告甲方,甲方应同乙方一起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符合安全要求后,乙方方可开始工作。

(5)按照国家、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单位、物资公司、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标准与要求,设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双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由甲方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拆除、变动,及时恢复或重新设置。

(6)甲、乙双方明确对相关装置、设备等的保护责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8)现场服务过程中乙方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等事故,各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规定,及时向甲方报告事故情况;甲方发生事故,如危及乙方安全,应及时通知乙方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对发生的事故,各方均应协助事故调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9)严格执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确认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身份。

(2)组织乙方现场服务人员进行入场安全须知教育,并针对工作现场的危险点和安全措施向乙方服务人员现场交底,安全须知内容和现场交底记录由乙方确认签字,甲方保存备案。

(3)召开安全现场会议,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必要时通知甲方相关人员参加。

(4)组织对乙方工作区域的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对查出严重问题整改不力的,可停止其工作。

(5)组织协调电气试验、设备带电试运行、设备投运等工作的安全和隔离措施;在工作开始和结束前做好相关单位的交接手续,确认交接状态。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服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应经甲方同意。

(2)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进厂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服务作业人员应接受甲方组织的入场安全须知教育和安全交底。

(3)按甲方要求参加相关安全会议,配合甲方解决现场的安全生产问题。

(4)在服务作业前,由作业负责人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并经全体作业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工作。

(5)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甲方的上级单位对现场的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6)为服务作业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器具,并督促正确使用。

(7)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并在甲方专人监护下工作,不得擅自变动安全隔离措施。

(8)服务作业人员应在甲方指定区域、时间、工作范围内作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到其他区域和设备上工作。

(9)按照甲方的现场施工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要求,实施作业产生的扬尘、废气、废水、废料以及噪声等控制措施。

(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遵守甲方的防火管理制度,对带入现场的易燃物品必须向甲方申报,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带入施工现场,并准确使用和妥善保存。

(12)按照国家规定为现场服务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3)对甲方及上级单位和人员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6.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

发生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各类事故、事件及乙方的违章违规、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保证金扣款标准对乙方的扣款要求。

7.需要补充协议内容

为加强厂家服务人员安全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严格落实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要求缴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元整( 元)。

三、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4)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工程施工劳务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2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制度,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空勤宿舍、空勤教室、空勤活动室、空勤超市、空勤食堂、空勤来队临时住宅楼。 工程地点:乌鲁木齐水西沟空军基地。

二、承包项目:空勤宿舍、教室、活动室、食堂、超市、临时住宅楼的安装工程采暖、给排水劳务

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三、承包内容:主楼散水以内施工图纸中所有的采暖给排水项目。

四、施工工具

乙方负责工用具的保管。

五、施工要求:

1、乙方完成本工程承包内容材料卸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整齐。

2、乙方负责每个工序完成后垃圾清理。

六、劳务承包造价:采暖给排水项目包工不包料按施工图标注的建筑面积:17元/平方米。

七、付款方式:

经甲方验收的每个工序及阶段合格后,每月按所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劳务费,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95%,留5%保修金一年后付清。

八、乙方必须自行组织足够的劳动力及技术力量,保证安装的形象进度,由于安装工程的劳动力或技术素质不能满足施工进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生产,全文共 4897 字

+ 加入清单

施工安全协议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乙方施工现场和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协议内容:

(一) 登高上架要求

1. 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2. 高空作业时,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周边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并设专人巡查。

3.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4. 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外,必须各施工班组长向施工人员进行班组交底及履行签字手续。

5. 特殊工程施工项目如;电气、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须持有效证件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

6. 拆除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临时急救人员及药品或设立临时救助站。

7. 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许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应穿防滑鞋。

8. 进入施工现场须服从领导和安检人员的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岗

2

位、不串岗,作业时思想要集中。

9. 严禁随意拆除或损坏防护栏杆、拉杆、安全网、跳板、脚手板、支撑等防护设施。

10. 面砖搬运、安装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砖翻倒而受伤。

11. 各种材料加工时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电,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

12. 施工现场各周边洞口,必须有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若因施工作业场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复。

13. 脚手架上禁止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上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浆、砖块、面砖等物料。

14. 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以防突然事件,不准从高处往下跑、跳;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悬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井架吊篮禁止乘人。

15. 作业中不得往下投掷物件、碎砖、灰渣等,清理物料时应设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随时放在工具袋中。

16. 年龄未满18周岁者,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低血压、癫痫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病症者严禁从事外墙施工作业。

17. 遇到雷雨、大风等天气外墙施工应暂停作业。

18. 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转移工作点应切断电源,潮湿场所严禁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19. 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调整机器或更换刀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由机械员进行。

(二)用电要求

1. 配电箱的箱柜门处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系统接线图,以防失误操作。

2. 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

3. 电工和用电人员用电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 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

3

锁,班中停止工作1小时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应断电上锁。

5.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6. 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

7. 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8. 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9. 现场临时用电及照明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由专业电工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10.

插线板。

(三)电焊机使用要求

1. 操作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2. 所有交、直流电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属和结构本身接地。

3. 电焊机二次焊把线,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地线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 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应先清除施工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5. 焊接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所有防护用具。

6. 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

7 无铬牌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接通电源,各种电气设备应铬牌齐全。

(四)动火要求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向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及动火知识教育。

2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随意动火,如需动火必须向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

3 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须设专门的临时存

4 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用插头与插线板连接,禁止将线头直接插入

放库房并设置灭火器,沙袋等,由专人管理。

4 施工现场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对木制品的刨花、锯末、料头,作到每天工完场清,各类材料都要码放成垛,整齐堆放。

5 电焊、气焊作业前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出动火危险区域,并立出明显标志,危险区内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须移走,对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6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能进行操作。

7 属一、二、三级防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8. 五级风以上禁止动用电气焊。

(五)室外吊篮施工要求

1. 施工前必须检查吊篮的焊接点、杆件、钢丝绳、葫芦,是否存在损坏和生锈,如存在则必须进行除锈补焊、更换等,方可使用。

2. 上架的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防滑鞋,并正确佩带安全带,并与钢丝绳稳固连接。

3. 吊篮内的施工人员,只能保持三人,携带的油漆、涂料等不得多于2桶,并用结实的绳索或挂钩固定在吊篮上。

4. 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熟练工人进行施工,严禁由小工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吊篮操作。

5. 上吊蓝进行上下移动操作时,必须有两人协同操作。

6. 吊篮底部必须采用建筑用的竹胶板,且用结实的绳索捆扎牢固。

7. 吊篮四周必须设有护身栏及挡脚板,并用安全网将篮身围护严密。

8. 篮内放置的钢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须用袋子装好并固定于篮身上。

(六)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1 安装队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要选择合格产品,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系好下额带,以防发生高处坠落,帽飞人落的现象。

2 高空施工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选用合格产品,有厂家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进入现场必须先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结实的地方。

3 施工人员应配制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内。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时距洞口及楼板沿水平距离为1m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场清。

(七)安全管理

1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设置专职安全员检查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时,都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3 做好各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组每天开班前会,对工人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得上岗。

4 保证和完善各项安全宣传措施,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生产宣传牌,场内安全生产宣传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 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及进行各种赌博等违法违章行为,轻者清除现场,重者送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2. 寝室休息时间,除夜间加班外,必须保证晚上十点后休息,以保证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状况。

3. 严禁带病上岗操作,一经发现必须由各施工班组长负责安排换岗或休息,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 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5. 严禁现场人员出现偷盗工具及材料现象,一经发现,必须清除现场,并视情节对班组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6. 施工现场严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员,更不准带小孩进入 施工现场。

7. 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违反所有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对班组负责人及违反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九)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1.施工现场分别设置一座10平米的砖砌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砖砌封闭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运施工垃圾。

2.施工现场细颗散体材料装卸运输时,必须采取遮盖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库存放,出入厂汽车要保证不将渣土遗撒在厂区。

3.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的油库、油漆库,必须做防水处理,容量必须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乱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4.施工现场各种机械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频率,对强噪声机械采取封闭措施。

5.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尘、降尘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十)工程质量的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____年____ 月____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