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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改革调研报告汇编3篇 调研报告内容(汇集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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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五项管理制度改革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1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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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五项管理制度改革状况调研报告

近两年来,**区紧紧围绕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规范收支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形成了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一本预算管一年的格局

从XX年开始,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城建四局进行部门综合预算改革的试点。通过总结和完善试点单位综合预算管理,制定了《**区部门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将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另外,通过对部门预算收支状况调研分析,按其工作职能、特色工作和资源占有状况,制定出不同类别的部门预算定额标准,人员支出按政策、公用支出按定额、项目支出视财力,统筹安排、分类管理、综合平衡。对不同性质的部门采取不同类别的预算编制方法,执收执罚部门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编制综合预算;城建部门按预算内外资金统一包干,预算外部分以收定支编制综合预算;街道办事处按街道财政体制管理办法编制综合预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按预算内外统一标准编制综合预算。到XX年全区所有的51家一级预算单位、184家二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形成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一本预算管一年。部门预算推行以后,不仅使全区一、二级预算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得到加强,也使财政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公开性得到较好体现。

二、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实现了财政资金“中转”变“直达”

XX年底,全区所有一二级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所有预算资金支付全部实行网上运行。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大网上直接支付力度,将纳入财政工资统发范围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实行“二卡合一”,对人员经费及政府采购资金全部实行网上直接支付,实现财政资金使用中“中转”变“直达”格局,有效控制了预算单位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行为。与此同时,还制定了《**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至XX年8月,统一撤销全部预算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98个,集中资金13,500万元,实行财政资金统一管理,分户核算,增强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了部门执罚收入与自身利益的“链接”

XX年,区财政部门首先对政法系统、城管执法大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彻底收支脱钩。由过去的预算内定额包干、预算外补充经费不足,改变为现在的以“收支两条线”管理为核心的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对收取的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列为财政收入;取消比例返还,不再实行收支挂钩,未纳入预算的资金,部门一律不准使用;部门履行其职能所需的经费支出全部通过编制部门预算由财政予以解决(人员支出按政策,公用支出按定额,项目支出按财力)。这一做法既保障了执法部门的正常工作经费,又切断了部门执罚收入与自身利益挂钩的“链接”。在政法系统、城管执法大队实行彻底的收支脱钩的基础上,XX年,全区所有执收执罚部门全部实行了彻底的收支脱钩,从源头上避免了因收支“链接”而产生的腐败问题。

四、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实行了“采”“管”分离,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采购行为,增强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化、程序化、制度化,区政府出台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区政府每年印发**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使全区各单位政府采购意识得到不断增强,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高。按照《政府采购法》,于XX年率先在全市城区中实行采管分离,区采购办和区采购中心各司其责,区采购办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能,区采购中心负责实际采购活动和定点采购服务的管理工作,完善了政府采购管理体制。XX年,财政部门把全区教育系统中小学的工程采购作为管理重点和突破口,深入推进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截止XX年底,全区工程采购规模突破千万元,占全部采购规模的四分之一,同比增长295%,采购规模达到区历史最好水平。与此同时,为配套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全区公务用车的定点管理办法作了重大调整,制发了《**区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管理办法》、《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凡属于财政性资金即不论是预算内资金还是预算外资金负担的公务用车必须全部纳入定点管理范围,全部定点供应通过招标来确定。实现了新的公务用车管理方式、资金结算方式和车辆费用节约激励方式,充分调动了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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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浅析改革改制背景下一冶共青团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与对策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4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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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改革改制背景下一冶共青团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策

中冶集团第一冶金建设公司(简称一冶)是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生产、经营、卫生、学校、设计等多种行业的大型综合性企业。XX年是一冶整体改制的关键年,在中冶集团调整冶建施工企业体制的重大决策下,一冶逐步推进企业改制工作。原一冶下设的一批辅业单位从公司剥离出来,不再作为一冶的二级单位,这些单位的职工也已经或将陆续与一冶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部分单位作为一冶的参股公司;其他主业单位及外地分公司为一冶控股公司,改制完成后将成立一冶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改制的同时,企业共青团的组织关系也需要作相应调整,如何适应国企改革的发展趋势,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共青团工作组织管理模式等运行机制,是当前企业共青团工作所面临的紧迫而重大的课题。 因此,今年按照团市委调研课题的部署,一冶各基层团组织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调研。通过了解青工对改制工作的心态和对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态度,分析出现的问题,寻找工作发展的对策。通过调研,我们认为,一冶团委有着扎实的工作基础,为改制后团的工作的深入发展提供了现实保障;企业改制给一冶共青团原有的组织方式、工作内容带来了冲击和挑战,要求我们不断创新和拓展企业团工作;新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企业团工作产生了新的发展机遇,要求我们继续发挥团组织在企业发展中的优势和作用。 一、一冶共青团组织的基本概况 目前,一冶建有团组织的单位有19家,其中,团委建制的单位有15家,团总支建制的有4家。一冶现有团员3200名左右(其中含学生团员2600余名),28周岁以下青年数900余名。 由以上基本概况可以看出,一冶下属的企业团组织数量和企业团员数量虽相对以前在锐减,但在武汉的企业里,所凸现的规模效应还是比较明显。由于经济效益、企业体制等多方面原因,近年来进入一冶的青年人数非常有限,进厂青工主要集中在大中专毕业生,此外就是大量的外来务工青年,与此同时企业中现存的团员青年的年龄也趋向“老化”;同时,团组织和团员的分布非常不均衡,行业之间不均衡、单位之间不均衡、相同团组织建制的单位之间也不均衡。因而在现有条件下,要实现团员队伍发展壮大存在着隐忧。 二、一冶共青团工作面临的问题 1、改制后企业团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有待完成。 改制后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团员青年,其组织关系需要及时进行接转。但目前接收机构尚未明确,一冶团委只能对这部分团员青年中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进行代管;对与企业彻底脱钩的团员青年在办理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后,他们如不及时找到新的接收组织,很可能会造成部分团员流失。 2、团组织和团干部队伍构架有待明确. 需按股份制企业“新三会”的要求建立完善共青团工作的领导体系。即待公司完成整体改制工作后,急需根据各单位团组织的现状,进行调整、重组、充实,以进一步理顺企业团组织的管理体制。建立以公司团委为核心的团的领导班子,按系统制定有分有合的片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分片组会议,组织片内交流。同时,重点抓好主业重点骨干单位的共青团工作,并以点带面,促进整体团工作的活跃。 3、团的工作思路有待进一步理清。 即需要重点抓好一个主题二大版块的工作,一个主题是“让青年与企业同成长”;二大版块之一是围绕企业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中心,整合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岗位练兵、五小科技竞赛、青年志愿者等工作载体;之二是围绕营造现代企业文化,突出开展符合企业特点和青年思想的思想教育、宣传、文体活动、培训等工作。 4、团的工作方式方法有待不断创新。 随着企业体制的转换,原有的依靠上级公司的一些行政手段来推动企业共青团工作的开展以及人员配备、待遇落实等工作方式具有了一定难度,也缺少了现实操作性。基层企业负责人对共青团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更多地源于共青团在促进企业效益与人员素质中的实际效果,更注重企业团组织开展工作的模式和载体对企业是否具有现实的促进作用。 5、基层企业负责人、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对新形势下企业团工作的认识有待引导和统一。 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企业管理层主要追求效益最大化,团组织在整个企业的组织格局中有被边缘化的趋势;在四个多样化和企业一切以效益最大化为中心的氛围影响下,团员青年的价值取向、利益需求均呈现多样化趋势,现有企业团的活动难以满足他们的多种需求,团组织对青年的凝聚力、吸引力有所削弱,团员青年参加团组织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会受降低,内在创造性更难以发挥;团干部兼职化趋势加强,参与团工作主要是从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出发,与专职团干部相比,工作满足于开展几项面上的活动,对共青团工作的深入探索与理解思考不足,相对缺乏专业素养与研究精神。 6、共青团工作发展受企业经营效益的影响和制约将更明显。 改制后企业一切活动以生产经营为中心,企业效益好的时候,往往也是生产任务紧张的时候,员工8小时之外,也多要加班加点,团组织的活动时间没有保障,团的活动,特别是大规模的集体性的团组织活动难以有效开展,企业团工作的声势和影响力受到一定制约;企业效益差的时候,经费紧张,裁减员工的情况时有发生,前者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团的活动经费难以落实,后者造成团员青年流动性加大,随之带来的问题就是加大了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有效管理的难度。 三、一冶共青团工作下一步发展思路 1、健全班子,理顺关系。 积极争取上级党团组织的指导,依托党建带团建,建立以公司团委为核心的各级团的领导班子建设,抓好团组织和团干部队伍建设,同时抓紧做好剥离单位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关系的接转工作。 2、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一是抓好主业单位团干队伍和共青团工作。对规模较大、团员人数较多、团的活动开展较正常、各项工作制度较完善的主业单位,要作为工作的重点,加强指导与服务力度,制定与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出较高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团的各项工作,使他们成为共青团工作的龙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抓好控股单位共青团工作。注意加强基层建设,增强其工作自转能力,鼓励其抓住重点,争创特色,引导他们联系企业实际,走出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新路子。三是抓好辅业改制剥离单位共青团工作。这些单位经济效益总体状况良好,但共青团工作基

础差参不齐,在过渡代管共青团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为他们争取政策、联系接收机构,并做好引导和帮扶工作。 3、保持传统,发挥优势。 要充分认识到国企共青团工作自身的优势,充分利用其传统资源,汲取历史养分,为我所用。具体而言,一是一冶共青团组织多年来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政策保障体系,对共青团的组织设置、团干待遇、活动经费、主体活动等均有许多传统的、好的做法,团工作的外部环境较好;二是有一支优秀的团干部队伍,开展团工作的能力较强;三是有一系列较完善的工作制度(党建带团建、双推等),共青团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较高;四是相当一部分改制企业负责人可能仍为原国企负责人,对共青团的认识比较到位。这些传统和优势都是推动一冶共青团工作进一步发展的现实基础。 4、开拓创新,不断探索。 客观上讲,企业改制后,企业产权结构、管理方式都将发生深刻变化,相应对共青团的组织设置、职能定位、经费筹措、人员配备、活动方式均提出了深刻的挑战,需要在自觉适应企业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团工作自身的生存与发展。总体而言,即要着眼于服务企业大局,找准团工作定位;着眼于塑造企业文化,发挥团组织积极作用;着眼于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着眼于倡导工作创新,实现团工作可持续发展。 四、几点考虑 1、伴随着改制工作的整体推进的进程,公司团委要进一步关心重视基层团干部和共青团工作,切实提供帮助和指导。 受企业改制影响,一部分基层团干可能将面临转向、分流甚至自谋职业的困境,一部分在职团干的政治、经济待遇也可能得不到落实;原有的共青团工作载体不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但又对如何适应变化了的企业、团员、青年的需求来创新工作载体,感到迷惘和畏惧。而这些基层单位曾经都有着扎实的团工作基础,产生了一大批素质高、能力强的团干部,为一冶共青团工作赢得了众多的荣誉,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因此,在改制完成后大力开展新经济领域建团工作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甚至忘记这些传统领域的问题,要带着责任感去正视与解决共青团工作面临的问题,带着感情去关心与帮助基层团干部的发展走向,给予这部分团干部和共青团工作以及时、有力的帮助和指导。 2、要充分认识一冶共青团工作的自身优势,增强工作自信心。 一冶的共青团工作有着厚实的基础,组织健全,活动正常,制度规范,有一支素质较好、作风扎实,对共青团充满感情的团干部队伍,工作总体水平较高。且改制后基层单位的负责人相当一部分将依然是原单位老总,其思维和工作方式依然带有传统的烙印,对共青团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有较高认识。这些都有利于改制后一冶共青团工作的开展。 3、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领导,推进共青团工作新发展。 首先要转变观念,抓住机遇,在适应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中促进团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其次要了解情况,分类指导,根据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的企业团组织采取因地制宜的工作方式和手段;第三,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无论企业领导对团工作的态度如何,企业团组织都要贴近实际,大胆创新,以争取地位,发挥作用。 4、要进一步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把握工作发展趋势。 在新的现代企业制度下,原有国企共青团工作的职能定位、作用发挥、工作方式、团干配备使用等都将发生较大的变化。而由于我们对相关问题的实践探索和前瞻性理论研究没有及时跟上,对改制企业共青团工作如何发展缺乏系统交流指导,一定程度上,仅凭团干部的责任感与事业心在那里坚守阵地,呈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混乱局面。为此,进一步加强对改制企业共青团工作的前瞻性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是当前一冶各级共青团组织的重要课题之一。 总之,展望未来,挑战与机遇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在一冶全面改制的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必须突破传统思想框架,摒弃就团论团,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原则,一切工作从企业实际出发,自觉适应改革形势,在改革中求转变、求创新、求发展,努力开创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团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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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妇联巧媳妇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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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媳妇工程”是为了抢抓产业转移,特别是订单转移的大好机遇,迅速扩大河南服装产能规模,挖掘剩余劳动力资源,解决好劳动力结构性矛盾,为承接产业转移创造条件,由河南省服装行业协会发起,市县政府支持配合,采取“有限集中,适度分散,两头在园区,缝制进农家,能人挑头,骨干组阁,跟单督导,规范运营”的模式,在全省广大农村和新型社区建立星罗棋布的“卫星工厂”和“流水线班组、工段”,把农村处于严重“三无”(无奈留守农村,无聊闲赋在家,无助忍受贫穷)状态的“巧媳妇”们组织起来,经过严格认真的工业化培训,将他们从第一产业解放出来,变成产业工人的一项人力资源整合的民生工程。

“巧媳妇”工程推进三年来,取得了显著成绩,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现将省服装协会“巧媳妇”工程情况报告如下。

一、“巧媳妇”工程推出缘由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服装行业的共同努力,以郑州女裤为主要代表的我省服装行业持续快速发展,产量连续8年高速增长,产能规模不断刷新,在全国的位次稳步前进,由20xx年的第11位上升为目前的第6位。涌现出了“梦舒雅”、“娅丽达”、“逸阳”、“戈洛瑞丝”、“纽伦”、“依仙圣姿”等一批知名品牌。河南服装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渐凸出。

随着改革的深入,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的服装业在沿海发达地区优势逐步丧失,劳动力资源叫紧,产能持续下降,大量服装加工订单向中西部特别是服装生产基础较好的我省转移。面对海量订单,生产加工能力不足的问题便显现出来。如何抢抓机遇,顺势发展成了服装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河南是全国人口第一大省,6300万农村人口,其中闲赋在家的青壮年妇女约600万人,多为留守妇女,“三无”、“四最”是这个人群的显著特点。即“无奈留守农村,无聊闲赋在家,无助忍受贫穷”。她们“思想最稳定、责任心最强、最渴望工作、最需要花钱”。对于服装加工来说,留守妇女是最优质的劳动力资源。

针对上述情况,为了抓住订单转移的大好机遇,尽快扩大全省服装产能规模,帮助政府解决好“三农”问题,省服装协会把目光投向了广大的农村。我们组织人员深入全省各地,重点调查了40多个乡镇,300多个村庄,对留守妇女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确定了在全省农村普遍推行“巧媳妇”工程,广泛建立星罗棋布的卫星工厂和流水线工段,把农村妇女从第一产业解放出来,形成产业大军,使她们尽快脱贫致富,实现农村的富裕稳定。

二、“巧媳妇”工程推进情况

“巧媳妇”工程的推进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结合厂家布点。总结第一阶段经验,协会选择技术、管理好,生产任务满的服装生产企业,由企业选派人员专门负责发展“巧媳妇”服装加工点。

第二阶段:直接建点。“巧媳妇”推进之初,首先选择具有服装加工基础的村组建立加工点,进行人员培训,由协会直接下单,并派人跟单督导。

第三阶段:建立“巧媳妇”示训孵化基地。为了“巧媳妇”服装加工点有序发展,协会结合信阳平桥区政府,在平桥区建立了功能齐全的“巧媳妇”示训孵化基地,实行整厂、整点孵化,从示训孵化基地整建制搬出就是一个成熟的服装加工厂,这种形式深受欢迎。正如她们总结的那样“一台缝纫机,两只灵巧手,三月学成熟,四季不发愁”。

20xx年初,针对“巧媳妇”工程,协会在人员、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开展了“万里行、走乡村”活动,选派人员直接对接到乡村,帮助指导她们。协会负责提供技术、提供订单,直接建成乡村的“巧媳妇”加工厂,如:襄县超颖服装厂,嵩县闫沟村天妍服装厂、栾川七里坪社区加工厂、栾川下元村、淅川锦瑞服饰、温县徐堡亢村、宜阳城关乡、宝丰县先锋服装厂、方城县方城职业技能学校服装班下属农村加工点、叶县衣加衣服装厂。

为了更好地推进,20xx年底,服装协会对全省60个“巧媳妇”服装加工厂进行了表彰,对工程的推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巧媳妇”工程取得了显著成绩,全省郑州、洛阳、新乡、焦作、鹤壁、安阳、周口、商丘等30多个市、县共建立“巧媳妇”示范企业65家,“巧媳妇”加工厂300多个,其中与协会紧密联系的加工厂152个,解决就业3万多人,创造产值45亿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巧媳妇”工程是一项浩大的农村富民工程,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仅靠协会来推动困难重重,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支持力度不够。一些地方政府认识上不去,对“巧媳妇”工程没有给予足够的支持,缺少大力发展的氛围。

二是缺乏启动资金。“巧媳妇”加工厂均分布在广大农村,经济基础相对薄弱,购买设备和人员培训的资金相对困难。

三是宣传力度不够。很多农村有场地,有人员,有意愿却不知道“巧媳妇”工程,因此很难惠及他们。

四、意见和建议

“巧媳妇”工程不仅深受广大农村妇女欢迎,同时也为我省承接发达地区服装产业转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把“巧媳妇”工程引向深入,实现河南服装大省向强省转移的目标,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议省政府将“巧媳妇”工程列入产业扶贫开发或承接项目转移的工作中,要求各级政府将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

二是建议加大资金支持扶持力度,希望政府拿出专门资金,对设备购置和人员培训予以支持。

三是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动用政府宣传手段,在全省大力宣传“巧媳妇“工程,让这一惠民工程落户更广大的农村。

五、“巧媳妇“工程的前景

目前,全省服装行业各类大小经营体16.7万个,从业人员480多万人,年产值2300多亿元。“农村巧媳妇,社会大财富。每年全省如果建500家以上的“巧媳妇“服装加工厂,让经过培训的“巧媳妇”进厂工作,实现订单与工人对接,优势互补,使“巧媳妇”变为服装产业大军,按每人年产值15万元,全省100万从业人员,那么仅“巧媳妇“工程即可为全省GDP增加1500亿元。若从业人员个人收入每年增加2万元左右,则全省农民收入将增加200亿元左右。“巧媳妇”工程具有广阔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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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企改革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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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企改制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全省国企改革工作会议及白城市委三届八次会议的要求,我们做了认真的研究部署,明确工作思路,就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产权为核心,大力实施国有经济布局和所有制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统筹规划,继续搞好国有企业改制攻坚,坚决完成全年改制工作任务。并成立了大安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大安市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攻坚战工作方案,确定了基本原则、范围对象和方法步骤,针对国企改制中难点问题,采取“会办制度”予以研究解决。

我市列入省816户之中的12户重点企业,职工人数4861人,其中退休人员890人,在职职工3971人。资产总额21834万元;负债总额435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00;应支付的改革成本为4894万元,其中:拖欠职工工资999万元,职工集资款694万元,欠社保养老费1178万元;应发职工经济补偿金20xx万元。目前,已有白鹅公司、石油钻采机械有限公司、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户企业实现了“双退”。大安市液化气公司与客商达成产权出售协议,企业净资产285万元,出售价格180万元,已开完职工大会,通过了企业改制工作方案,5月初改制工作即可结束。大安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市明胶有限责任公司、大安市第一汽车配件厂、大安市第二汽车配件厂4户企业已完成了企业改制,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等工作,已完成了困难企业认定,劳动部门档案审理,职工经济补偿金测算等各项基础工作。大安市制糖厂、大安市第一造纸厂、市饲料公司都未实现改制,目前都有合作对象正在洽谈中,如社会保险费全部缓交、财政与省补偿金筹集到位,年末都可完成“双退”。市烟叶公司企业资产抵偿农行贷款后,补偿金自筹部分到位也能实现“双退”。

今天上午,市委刘继武书记又召开了专题会议,听取了前段改制工作的进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具体意见,并明确指出,今年全市改制工作要在组织部门、经济部门等单位的协调、组织、领导下,要在7月末全面完成全市改制工作任务。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由于我市国有工业企业改革起步较早,在探索中也客观地造成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可以说,目前这些企业“双退”工作面临的矛盾仍很突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补偿金缺口较大,阻碍补偿政策的落实。按全口径统计全市29户国有工业企业在职职工10265人,经摸底测算平均工龄20xx年,补偿标准300元,补偿金总额为6500万元,按省、市、企各承担三分之一计算需企业筹集资金2200万元。经与市财政、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沟通了解到,本市需财政配套资金3945万元,而实际能配套1257万元,资金缺口2688万元。列入省重点的12户企业,自筹资金缺口约1000万元,需职工个人垫付。而有资产可变现的企业不多,可变现资产扣除劳动债务所剩无已。出售、出售收回的企业均无资产,需职工为企业支付。

2、自筹资金职工“交不起”。对企业职工退出自筹资金有资产可变现的,自筹资金由职工垫付,无资产可变现的自筹资金由个人支付。目前,部分企业职工上访,反映生活困难无资金垫付还有一家几口在一个企业,自筹资金超万元“交不起”。据初步了解,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就有60多名这类职工。

3、欠交“社保”养老费不能按规定偿付。按省社保公司要求,企业欠交“养老费”,困难企业需交足50,其余50以资产抵押后,方给出具证明,才能办理身份退出手续,而我市列省重点的12户企业中就有7户。这些企业因无现金支付50陈欠社保费,并轨工作现已“搁浅”。

4、筹措改革成本难度大。按省有关政策规定,改制企业土地使用权由同级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收购、然后转让,其收入全部统筹用于国企改制,但我市多数改制企业土地使用权已变更为个人名下,只有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一户未办转让,以此筹资无法兑现。

5、企业与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未按政策规定支付补偿费。仅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就达653人。这部分人员都未参加养老保险,按规定需参加社保方可享受补偿待遇。

6、改革成本难以支付。改制过程除支付职工拖欠工资、集资款、欠社保养老费、经济补偿金等改革成本外,还涉及大量的费用支出:审计费、评估费、产权过户费、土地出让费、劳动仲裁费、职工档案保管费、破产费等金额之大企业难以承担。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

首先,职工劳动关系的理顺滞后于企业的退出。几年来先后有部分企业退出了国有序列,企业职工却仍保留着全民身份,劳动关系没有理顺。

第二,改革成本不足。国有工业企业“双退”进展步伐放缓的原因是改革成本难以支付,人员难以安置,我系统工业国有企业实现“双退”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偿还拖欠工资、集资款、社保养老金等项开支预计高达9800万元,企业资产不能与之成正比。

第三,前期政策与改制工作错位,制约“双退”进行。大多数企业在97年后相继实行改制,尤其是出售企业,当时按政策要求,在出售合同中明确规定职工身份不变,致使企业出售后职工仍滞留在企业,造成现在改革难以操作的局面,这些都要在下步国企改革中加以解决。

三、下步打算

我市目前还有24户企业没有实现“双退”(包括列入省重点的7户企业在内),按照“省国企改革工作会议”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改革攻坚任务。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继续攻坚。我们要深入企业进一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完善方案,一厂一策。按照确定的规划目标和任务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定时间表、有计划、按步骤实施企业“双退”。市委、各相关副市长要每人包保一户企业,并要深入企业全程包保企业“双退”工作,进行改制工作现场指导,对职工进行思想发动,把住改制工作的关键环节,做好企业改制后的监督工作,并负责在职工权益分配,社会保险等环节疑问解答,确保企业改制按章操作,收到实效。建立必要的调度制度,每月调度一次,对改革进展情况及时汇报、上报。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总结上一季度工作,解剖典型,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2、抓住重点,规范运作,确保全年任务完成。需改制的12户重点企业,需退出的职工总数为3971人,其中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就达2080人,解决该厂“双退”是全系统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要争取时间,一手抓企业破产、一手抓企业职工身份退出,要在市法院等部门的支持下,将股份公司恢复为国有企业,重新办理企业破产手续,力争三个月完成该企业破产工作。同时,加大职工身份退出工作力度,在社保公司的大力扶持下,争取今年5月份完成职工身份退出工作。我们还要抓好其余23户企业的并轨工作。把企业“双退”与完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相结合,抓住国家予以资金补贴的机会,解决企业无产可破、无资可补的主要矛盾,破解企业改制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必保今年完成全市“双退”改革任务。

3、借助外力,拓宽渠道,招商改制。一是企业“双退”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相结合,千方百计营造卖方市场。分析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新形式,依据我市重要生产要素供应充足及国有企业的产品基础等比较优势,广开门路,多方招商,营造国有产权出让的卖方市场。二是继续实行企业“双退”与招商引资相结合,发扬敲门招商的精神,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做百分之百的努力。三是企业“双退”与发展民营经济相结合,抓住每个招商机会,尽可能地寻找客商,营造竞争氛围,提高卖方身价。按顺序说,能国际招商尽力招外商;能就地招商,则就近招商。就是尽量把企业出售给国内外的集团、企业、自然人或法人出资人,利用外资改活企业。

四、选派干部的组织管理情况

按照省和白城市人才办的要求,我市于20xx年底派出12名同志到省里参加省委组织部组织的国企改革培训班。之后于20xx年3月份分别下派到国有企业参与并帮助企业进行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协调关系、积极参与、督导检查的工作。同时,为加强对选派干部组织管理,确保选派干部下得去、蹲得住、干得好。我市实施了以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为主、市委组织管理为辅、国有企业与原单位相互配合的管理体系。市委组织部负责下派干部工作的日常协调、服务、督导。派出单位按照“队员打头阵、部门当后盾”的要求,切实做到支持国企改革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做到了“四个加强”,提高了国企改革的进程。一是加强组织管理。我们要求选派干部必须自觉遵守所在国企的有关制度规定,服从所在国企的统一领导。各选派干部和国企改革办要加强经常性的联系,互相交流工作经验,互相协助开展工作。二是加强纪律管理。选派干部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在具体工作中,重点是要落实好作息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职责制度等。同时必须做到“五个不准”,即不准在所驻企业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准用公款吃请,不准挪用专项改革资金,不准收受所驻国有企业发放的各种福得待遇等,不准参与有损于党员干部形象的各项活动,树立良好的形象,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三是加强作风管理。工作期间。选派干部树立了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以实际行动回报职工群众的信任,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榜样。工作中,具体要做到“两个必须”。“两个要”,即有呼要应,及时了解听取、掌握所驻企业的情况,并采取妥善措施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情要报,及时向国企改革办汇报所驻企业发生的重大事件;“两个必须”,即国企改革职工大会必须参加;国企改革的重大决策必须全程参与指导。四是加强办公室日常工作管理。市委组织部与国企改革办采取了明查暗访方法,加强了对选派干部的综合协调,规范了日常工作的管理,了解和掌握工作动态,提出了工作思路,当好参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加强了宣传工作,抓好典型示范,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利用媒体,广泛宣传,为国企改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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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现状与反思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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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现状反思

从XX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正式颁布开始算起,我国的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已经正式开展八年年了。八年中,我国基础教育界经历过近乎狂热的欢欣鼓舞,也经历过改革带来的困惑、矛盾和不安,为了总结课改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为课改的进一步深化提供支撑和保证,为推动和深化教育改革提供决策依据,我们组织对慈云及比邻镇街中小学课改实施情况开展了调研。从总体上看,江津区各级领导、学校和广大中小学教师对课改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当前学校教学工作的第一要务。新课程的理念已被广大教师接受,并被尝试用于实际教学中,课堂教学出现了新的面貌,教师角色出现了较为明显的转变,民主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已逐步形成,学生的学习方式正在逐步变革。同时也应看到课改在前行中还存在诸多困难问题,需要深刻反思后前行。

一、课程改革取得的成果

(一)广大教师已经认同和接受新的课程理念,并初步贯彻到教育教学实践中。课堂教学出现了新面貌。

从这次调研所看到的课堂教学来说,在绝大多数课堂教学中,基本上都一改过去那种课堂上的老师讲、学生听,听师问,学生答、老师看、学生练的机械灌输、学生被动接受的陈闷、单调的状况,取而代之的是在很多教学环节中出现的,学生进行动手实践、自主探究、合作交流等多种形式的生动、活泼的探究学习场面,课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教学中,教师力求使学生通过自身的主体活动来获取知识的教学行为明显凸现。他们正在把自己的课堂教学过程,努力转化为学生进行学习活动的过程,转化为对学习对象的感觉、感知、体验的过程;他们正在致力于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使学生在自主活动中认识知识,生成知识,理解、掌握并运用知识,并在获得知识的同时,能够掌握过程与方法,同时伴随着愉悦的情感体验。课堂教学出现的这种可喜的变化,源于教师们对新的课程理念的认同,源于教师进行课程改革的热情、欲望和教学行为,是课程改革带来的初步成效。

(二)教师的角色发生转变

我们感受到老师们正在悄悄地进行着角色转变,新课程倡导的先进理念正在影响着教师的教学行为,并使教师的教学实践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教师不再表现出是知识的“权威”,他们正在从课堂单一的知识传授者的角色,逐步向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合作者的角色转换,教和学开始向和谐统一的方向发展。课堂教学更具有了民主性、开放性,学生的学习变得更为丰富而具有个性,一种新型的师生关系正在建立,课堂正在走向和谐的心灵对话。教师学会了欣赏孩子,与学生平等对话,对自已学会了反思,学会了与学生合作。

1、教师是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者。

在课堂教师中,教师们都十分重视建立一种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注意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营造良好的心理氛围,创设接近学生生活经验和已有知识并容易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教学情境,带领学生走向知识,使学生积极有效地参与,进行自主地学习活动。

2、教师是学生学习活动的引导者。

教师作为学习活动的引导者,应做到“导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如老农种丝瓜,只需牵引导向,任其自由曼延伸展,充分凸显其个性。具体表现在教师们都注意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关注学生的学习活动状态,在学生遇到障碍或困难时,能较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能较适时地与学生进行交流,让学生的自主学习活动得以顺利完成,使自己真正成为学生学习活动的引导者。

3、教师是学生学习活动的合作者。

在课堂教学中,体现出老师们在观察、倾听、交往中成为学生学习的参与者,学着用学生的眼光看世界,尊重学生的差异、人格和选择,赞赏学生的闪光点,并敢于承认自己的过失和错误。课堂上教师行为变化体现在教师们“不是带着知识走向学生,而是带着学生走向知识”,真正体现出教师的教是为了学生的学服务。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们放下“师道尊严”的架子,成为学生中的一员,与学生平等对话,作为“平等中的首席”,成为学生学习活动的合作者。

(三)教师的教学行为发生了变化。

新课程的核心理念是“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为了实现这一理念,教师们都尽量以“尊重、理解、宽容和赞赏”来处理师生关系。教师们不仅尊重每一位学生,而且全方位地了解学生,站在学生的角度来思考和处理问题;教师们尽可能尊重学生运动的多样性,充分地宽容学生,珍视个性差异,尤其是宽容学生的缺点和错误,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坚信学生有改正缺点错误、追求上进、进行自我教育的力量;教师们赞赏每一位学生,赞赏他们的兴趣爱好及其独立性,赞赏学生所取得的任何进步,赞赏学生所付出努力的良好行为,赞赏学生的批判精神等。

以帮助和引导学生学习来代替知识的灌输,突出学生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地位。教师不再是以居高临下的身份施教,而是与学生一起组成学习共同体,教学也就成为了地位平等的主体之间共同探讨有关学习问题的活动。教师们在不断地激活学生内在的学习需求,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变被动的“要我学”为主动的“我要学”,让学生体验学习所隐含的乐趣,变“苦学”为“乐学”,使学生成为具有主体精神和独立个性的真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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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对执行制度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1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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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执行制度改革情况调研报告

“执行难”现象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成为人民群众呼声强烈,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执行工作也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全国法院系统上下连动,围绕解决“执行难”问题而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改革。x年xx月xx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成为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深入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指导。xx市xx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最高院《若干意见》的精神,结合自身特点,加大执行制度改革,狠抓落实,以提升案件执行质量为第一要务,取得明显成效。

一、规范执行工作体制

(一)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

执行工作千头万绪,战机稍纵即逝,为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突发事件,提高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我院专门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组建快速反应力量。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指挥中心负责人,执行局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我院指挥中心办事机构设在执行局,并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及时受理当事人提供的执行线索。快速反应力量由执行人员、司法警察等人员组成,下设若干快速反应执行小组,根据指挥中心的指令迅速采取执行行动。

(二)建设执行联动威慑机制。

执行工作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单靠法院执行力量单打独斗,显然事倍功半。我院积极争取党委的支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在党委的领导下,定期召开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组织排查和清理阻碍执行的地方性规定和文件,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法院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督促查处党政部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执行或特殊主体阻碍、抗拒执行的违法违纪行为,协调处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或暴力抗法事件、重大执行信访案件;组织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对各类重点执行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政府机关、国有企业等特殊主体案件,研究解决办法。通过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在制度上明确与执行工作相关的党政管理部门,包括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检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国土资源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管、税务、工商行政管理和证券监管等部门在执行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积极争取相关单位的协助与支持。

我院还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其他部门共享执行案件信息,对部分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滤布限制出境等措施,通过信用惩戒手段促使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三)建立执行信访处理机制。

我院设立专门的执行申诉处理机构,负责执行申诉信访的审查和督办,在理顺与立案庭等部门职能分工的基础上,建立执行信访审查处理机制。规范执行信访案件的办理流程,畅通民意沟通途径,对重大、复杂信访案件一律实行公开听证。重视初信初访,从源头抓起。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信访终结机制的作用。经过数年的不懈努力,我院成功化解曾长期赴京上访的张长兴、陆士亮与杨林房屋买房合同纠纷一案,着实化解社会矛盾,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强化执行宣传工作。

我院积极加强同党委宣传部门的联系,将执行工作作为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以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我院与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专题报道、跟踪报道、设置专栏等多种方式,开展重大执行活动报道、法规政策讲解、典型案例通报、被执行人逃避、规避或抗拒执行行为的曝光等宣传活动。我院高度重视民意沟通工作,通过“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了解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将其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水平。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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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国企改革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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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企改制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全省国企改革工作会议及白城市委三届八次会议的要求,我们做了认真的研究部署,明确工作思路,就是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产权为核心,大力实施国有经济布局和所有制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统筹规划,继续搞好国有企业改制攻坚,坚决完成全年改制工作任务。并成立了大安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大安市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攻坚战工作方案,确定了基本原则、范围对象和方法步骤,针对国企改制中难点问题,采取“会办制度”予以研究解决。

我市列入省816户之中的12户重点企业,职工人数4861人,其中退休人员890人,在职职工3971人。资产总额21834万元;负债总额435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00;应支付的改革成本为4894万元,其中:拖欠职工工资999万元,职工集资款694万元,欠社保养老费1178万元;应发职工经济补偿金20__万元。目前,已有白鹅公司、石油钻采机械有限公司、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户企业实现了“双退”。大安市液化气公司与客商达成产权出售协议,企业净资产285万元,出售价格180万元,已开完职工大会,通过了企业改制工作方案,5月初改制工作即可结束。大安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市明胶有限责任公司、大安市第一汽车配件厂、大安市第二汽车配件厂4户企业已完成了企业改制,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等工作,已完成了困难企业认定,劳动部门档案审理,职工经济补偿金测算等各项基础工作。大安市制糖厂、大安市第一造纸厂、市饲料公司都未实现改制,目前都有合作对象正在洽谈中,如社会保险费全部缓交、财政与省补偿金筹集到位,年末都可完成“双退”。市烟叶公司企业资产抵偿农行贷款后,补偿金自筹部分到位也能实现“双退”。

今天上午,市委刘继武书记又召开了专题会议,听取了前段改制工作的进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具体意见,并明确指出,今年全市改制工作要在组织部门、经济部门等单位的协调、组织、领导下,要在7月末全面完成全市改制工作任务。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由于我市国有工业企业改革起步较早,在探索中也客观地造成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可以说,目前这些企业“双退”工作面临的矛盾仍很突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补偿金缺口较大,阻碍补偿政策的落实。按全口径统计全市29户国有工业企业在职职工10265人,经摸底测算平均工龄20年,补偿标准300元,补偿金总额为6500万元,按省、市、企各承担三分之一计算需企业筹集资金2200万元。经与市财政、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沟通了解到,本市需财政配套资金3945万元,而实际能配套1257万元,资金缺口2688万元。列入省重点的12户企业,自筹资金缺口约1000万元,需职工个人垫付。而有资产可变现的企业不多,可变现资产扣除劳动债务所剩无已。出售、出售收回的企业均无资产,需职工为企业支付。

2、自筹资金职工“交不起”。对企业职工退出自筹资金有资产可变现的,自筹资金由职工垫付,无资产可变现的自筹资金由个人支付。目前,部分企业职工上访,反映生活困难无资金垫付还有一家几口在一个企业,自筹资金超万元“交不起”。据初步了解,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就有60多名这类职工。

3、欠交“社保”养老费不能按规定偿付。按省社保公司要求,企业欠交“养老费”,困难企业需交足50,其余50以资产抵押后,方给出具证明,才能办理身份退出手续,而我市列省重点的12户企业中就有7户。这些企业因无现金支付50陈欠社保费,并轨工作现已“搁浅”。

4、筹措改革成本难度大。按省有关政策规定,改制企业土地使用权由同级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收购、然后转让,其收入全部统筹用于国企改制,但我市多数改制企业土地使用权已变更为个人名下,只有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一户未办转让,以此筹资无法兑现。

5、企业与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未按政策规定支付补偿费。仅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就达653人。这部分人员都未参加养老保险,按规定需参加社保方可享受补偿待遇。

6、改革成本难以支付。改制过程除支付职工拖欠工资、集资款、欠社保养老费、经济补偿金等改革成本外,还涉及大量的费用支出:审计费、评估费、产权过户费、土地出让费、劳动仲裁费、职工档案保管费、破产费等金额之大企业难以承担。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

首先,职工劳动关系的理顺滞后于企业的退出。几年来先后有部分企业退出了国有序列,企业职工却仍保留着全民身份,劳动关系没有理顺。

第二,改革成本不足。国有工业企业“双退”进展步伐放缓的原因是改革成本难以支付,人员难以安置,我系统工业国有企业实现“双退”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偿还拖欠工资、集资款、社保养老金等项开支预计高达9800万元,企业资产不能与之成正比。

第三,前期政策与改制工作错位,制约“双退”进行。大多数企业在97年后相继实行改制,尤其是出售企业,当时按政策要求,在出售合同中明确规定职工身份不变,致使企业出售后职工仍滞留在企业,造成现在改革难以操作的局面,这些都要在下步国企改革中加以解决。

三、下步打算

我市目前还有24户企业没有实现“双退”(包括列入省重点的7户企业在内),按照“省国企改革工作会议”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改革攻坚任务。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继续攻坚。我们要深入企业进一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完善方案,一厂一策。按照确定的规划目标和任务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定时间表、有计划、按步骤实施企业“双退”。市委、各相关副市长要每人包保一户企业,并要深入企业全程包保企业“双退”工作,进行改制工作现场指导,对职工进行思想发动,把住改制工作的关键环节,做好企业改制后的监督工作,并负责在职工权益分配,社会保险等环节疑问解答,确保企业改制按章操作,收到实效。建立必要的调度制度,每月调度一次,对改革进展情况及时汇报、上报。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总结上一季度工作,解剖典型,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2、抓住重点,规范运作,确保全年任务完成。需改制的12户重点企业,需退出的职工总数为3971人,其中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就达2080人,解决该厂“双退”是全系统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要争取时间,一手抓企业破产、一手抓企业职工身份退出,要在市法院等部门的支持下,将股份公司恢复为国有企业,重新办理企业破产手续,力争三个月完成该企业破产工作。同时,加大职工身份退出工作力度,在社保公司的大力扶持下,争取今年5月份完成职工身份退出工作。我们还要抓好其余23户企业的并轨工作。把企业“双退”与完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相结合,抓住国家予以资金补贴的机会,解决企业无产可破、无资可补的主要矛盾,企业改制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必保今年完成全市“双退”改革任务。

3、借助外力,拓宽渠道,招商改制。一是企业“双退”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相结合,千方百计营造卖方市场。分析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新形式,依据我市重要生产要素供应充足及国有企业的产品基础等比较优势,广开门路,多方招商,营造国有产权出让的卖方市场。二是继续实行企业“双退”与招商引资相结合,发扬敲门招商的精神,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做百分之百的努力。三是企业“双退”与发展民营经济相结合,抓住每个招商机会,尽可能地寻找客商,营造竞争氛围,提高卖方身价。按顺序说,能国际招商尽力招外商;能就地招商,则就近招商。就是尽量把企业出售给国内外的集团、企业、自然人或法人出资人,利用外资改活企业。

四、选派干部的组织管理情况

按照省和白城市人才办的要求,我市于20__年底派出12名同志到省里参加省委组织部组织的国企改革培训班。之后于20__年3月份分别下派到国有企业参与并帮助企业进行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协调关系、积极参与、督导检查的工作。同时,为加强对选派干部组织管理,确保选派干部下得去、蹲得住、干得好。我市实施了以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为主、市委组织管理为辅、国有企业与原单位相互配合的管理体系。市委组织部负责下派干部工作的日常协调、服务、督导。派出单位按照“队员打头阵、部门当后盾”的要求,切实做到支持国企改革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做到了“四个加强”,提高了国企改革的进程。一是加强组织管理。我们要求选派干部必须自觉遵守所在国企的有关制度规定,服从所在国企的统一领导。各选派干部和国企改革办要加强经常性的联系,互相交流工作经验,互相协助开展工作。二是加强纪律管理。选派干部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在具体工作中,重点是要落实好作息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职责制度等。同时必须做到“五个不准”,即不准在所驻企业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准用公款吃请,不准挪用专项改革资金,不准收受所驻国有企业发放的各种福得待遇等,不准参与有损于党员干部形象的各项活动,树立良好的形象,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三是加强作风管理。工作期间。选派干部树立了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以实际行动回报职工群众的信任,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榜样。工作中,具体要做到“两个必须”。“两个要”,即有呼要应,及时了解听取、掌握所驻企业的情况,并采取妥善措施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情要报,及时向国企改革办汇报所驻企业发生的重大事件;“两个必须”,即国企改革职工大会必须参加;国企改革的重大决策必须全程参与指导。四是加强办公室日常工作管理。市委组织部与国企改革办采取了明查暗访方法,加强了对选派干部的综合协调,规范了日常工作的管理,了解和掌握工作动态,提出了工作思路,当好参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加强了宣传工作,抓好典型示范,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利用媒体,广泛宣传,为国企改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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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林权政策改革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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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政策改革调研报告

四点经验。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思想认识到位。层层夯实了责任。二是政策宣传到位。使林改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工作扎实,能将林改工作的重要性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各基层组织能自觉组织干部群众深入学习林业法律、法规和林改政策。政策落实到位。林改工作队员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严格执行“两个三分之二”四签两不准”制度。四是坚持阳光操作,群众积极参与,比较满意。

五大成效。一是明晰了产权。达到分山到户。维护了林区社会稳定,确立了农民承包经营权利人的主体地位。分林到户”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二是及时化解了大量历史遗留纠纷。通过林改解决了以往有证无山、有山无证、一山多证、四界不清林权纠纷问题,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三是增加了群众对林业投入的积极性。激发了群众的造林、管护的自觉性,毁林、火灾、病虫害现象大大减少。四是促进了林业产业大发展,林业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更加突出。五是林改档案建设相对规范。

三点不足。

一是部分村组对林改政策宣传不到位。建档不规范。二是部分村组林改档案不齐。三是产业发展不协调。群众对政策领会程度不一。

针对视察中存在问题、视察组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要求各乡镇加快林改进度。让百姓切身感受改革将带来的实惠。做好社会维稳工作。四是要求乡镇村组规范健全建立村组林改档案工作,务必于xx月底完成全县xx个乡镇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二是要求各乡镇村组继续加大林改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参与林改工作。三是要求妥善处理好林权纠纷问题。确保林改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五是要求加快产业进程,积极引导群众投入,按照一村一品,规模化发展。六是要求县林业局、县林改办加快研讨制定林改配套政策,支持林业产业发展,增加群众收入。

林业局将以视察活动为契机,准确总结了县林改工作的成效。对林业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起到极大的监督指导作用。迅速召开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分析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林改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质量,为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实现突破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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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区计划生育改革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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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区计划生育改革调研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做为我市科技、教育、人才的汇集地之一,辖区面积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万人,流动人口多万人,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海淀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中国第一范文网提供.调研报告,而面对庞大的人口规模、复杂的人口结构、人们固有的偏好形成的多样化需求,如何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新的工作机制,整合现有社会资源,构造一个适合区域发展的良好的人口生存与发展环境,为区域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有力的支撑与保障,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与成绩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演变,虽然“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根本任务没有改变,但在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的工作方法中已越来越多地融入了现代政府管理的理念与方法,更加注重了人口、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关注人自身的价值。他们在基层的具体工作中也越来越感到,在当前社会全面改革的浪潮中,人口和计生部门必须将自己的社会管理角色由“演员”变为“导演”,由被动地接纳上级布置的具体工作任务转变到更加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特别要在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上下功夫,找准本区域存在的发展瓶颈问题并研究解决方案、开展工作试点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才能使工作更有针对性,保证改革发展的大局。

从起,海淀区在北京市率先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结合区域内街道、乡镇的特点、难点及工作优势,确立了“现居住地管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新型封闭式物业小区管理”、“建立并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农村小城镇化建设中管理服务新模式”等课题,选定十三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单位。通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在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居(村)民自治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积极推进现居住地管理

实现以人为本的有效的现居住地为主管理,是当前作好人口计生工作对基层政府的更高要求。随着海淀区的快速发展,人户分离人员大量增加,加之流动人员的大量涌入,如何准确掌握现居住地人员的基本信息成了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面临的最大难点。在全国人口信息还没有形成统一交流平台的情况下,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对区内形成的人户分离人员率先实行现居住地管理,制定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办法》,在全面登记人户分离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清理本区内人户分离人员,通过自主开发的“管理与服务软件”、联系会、信函等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信息交流-反馈-再交流。在“wis”系统和国家外来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建成后,又积极运用这两种渠道开展交流。同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修订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将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率纳入现居住地考核,促进了现居住地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到底,已登记各类人户分离人员共7.8万余人,区内人户分离信息交流率92%,确认率为62%。

在现居住地管理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遇到了另外一个难题,即新建物业小区中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北京的整体发展中,由于各区域功能的重新定位和城市产业的重新布局,人口向近郊的聚集已形成趋势,而海淀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核心地段,各类功能完备的新型封闭住宅小区迅速崛起,而小区内的各种社会管理职能却难以及时到位。为防患于未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组织开展了对物业小区的专项调查,发现目前全区256个新型封闭住宅小区中已建立社区居委会或纳入社区居委会管理的有179个,未建立和未纳入的77个,而且相当一部分因基层组织缺位或工作不得力,使小区游离于行政管理和服务之外;同时,小区内居住人口结构复杂,据抽样调查小区内居住的人户同在人员占近40%,人户分离占36%,流动人口约占25%,居住人群收入较高,普遍重视“隐私权”,因而有关人口计生工作信息收集渠道不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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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中国婚姻制度改革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1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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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婚姻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前言:最近看了《蜗居》,看到里面比比皆是的婚外情及包二奶现象感慨颇多,只觉得该说些什么,这些现象究竟是男人的道德在败坏,还是社会的制度缺陷所造成,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从大家的评论来看,同情宋思明和海藻的人并不在少数,那么这个以现今道德标准来评判应该会被批的体无完肤的爱情故事为什么会博得不少人的支持呢,中国的婚姻制度的出路何在?我在这里转发一位网友的博文共大家参考,希望能一起探讨这个已无法回避的中国的社会现实。此文阐述不代表本人观点,欢迎各位拍砖!

中国婚姻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一、各种婚姻制度的比较分析

1.中国现行婚姻制度

在改革开放前,由于思想意识形态的高度统一和行政集权的高强制性,加之司法权力的滥用,普通中国人的婚姻象国营企业的产品一样被简单地复制。婚姻是以单纯的维系社会稳定和完成人口生产为最高目标,并非从人性本身出发来考虑。所以那时的婚姻不是作为人而更象是作为物来配置。这种婚姻的好处在于不需要太多复杂的程序,只要具备男女不同性征即可。坏处是造成人性逐步沦丧。好在人是一种适应能力相当强的生物。虽然不以爱情为基础,但感情可以培养,即所谓先结婚后恋爱。在婚后的长期生活中,在经历了许多生活磨难之后,随着夫妻双方年龄增大,变得猩猩相惜互为依,也就逐步接受了婚姻现实,甚至认为理所当然。令人感叹的是不知不觉中无数不幸的婚姻毁了许许多多人唯一的宝贵的人生。一纸婚书定终身更加剧了这种婚姻的不合理因素。

改革开放后,随着思想解禁,人们开始关注婚姻质量和生活状态,最明显的例证就是离婚率直线上升,居高不下,一度略超同期结婚总量。二十世纪末期,法内婚姻更是遭遇严峻考验,在经济较发达地区"二奶"现象普及到相当程度,全国各城市也是小姐、妓女充斥大街小巷。"二奶"现象无论是丈夫、妻子、二奶,还是孩子都是相当影响的。

2.中国古代的一夫一妻多妾制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的一夫多妻制发展了有几千年,但它却有许多不合理之处。

首先,古代一夫多妻的婚姻制,究其根本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因为明媒正娶的只能是一个,即妻,其他的都没名分,即妾。妻子之间地位的不平等对于妾来说是极大的不公平。

其次,中国古代的婚姻多是父母指定的,特别是妻子。夫妻间没有感情基础很难相互关爱,更别说是丈夫公平的对待每一位妻子。

再次,毫无限制的数目导致婚姻是少数人放荡不羁的游戏。

最后,古代的一夫多妻家庭妻子之间矛盾太大。虽然,妻子间的争风吃醋难以避免,但更关键的是制度的不合理。首先对于正妻来说,由于多由是父母指定的,因此与丈夫很少有真正的感情,而其他妾往往与丈夫有一定的感情,所以正妻被冷落,而对其他妻子十分怨恨。虽然,小妾等到了丈夫的疼爱,但是在古代等级森严的社会里,没地位的她往往受到正妻的欺凌,因此也十分痛恨正妻。

3.西方的一夫一妻制

伴随着自由、平等、博爱的资产阶级革命,西方的一夫一妻制也走过几百年的路程,它的优缺点也显现出来。

首先,西方的一夫一妻制带来了男女平等的观念,改良了社会的家庭结构等等,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

但是,西方的一夫一妻制的弊端也是十分严重的。

第一,西方社会存在着高离婚率,这对一夫一妻制是个极大的讽刺。他们多次地依法办理离婚和再婚手续,其实也是在自欺欺人。此外,婚姻关系的不稳定给儿女带来的打击十分大。

第二,在冠冕堂皇的一夫一妻制下,婚外恋非常普遍,由于夫妻间的这种不忠,相互欺骗,对夫妻关系,家庭稳定的影响相当大。

第三,由于西方的男女性关系过于开放,婚前性关系、少女母亲、性病(特别是艾滋病)等社会问题非常严重。

4.伊斯兰世界的一夫多妻

在伊斯兰世界说到婚姻制度,必须讲到它的三个重要原则:

第一、适合于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通过合法的婚姻程序才许可成为夫妇,一切非婚姻的男女性关系都是非法的罪恶行为,受到法律和信仰的严格禁止。婚姻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法制,是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的根本保障,因此,在伊斯兰社会中不应当存在同居、通奸、q####j、诱奸、l##j、同性恋、婚外情、性骚扰等这类肮脏的丑闻。真主命令穆斯林男人要尊重女子的人格,在她们同意的情况下娶为妻子,保护她们经济独立的权利,享受家庭主妇和儿女母亲的尊严和地位。

第二、伊斯兰的婚姻法制是恒定不变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因为任何理由而改变或废止,因为这是符合基本人性的天启法度;只可能在特殊的社会条件下做某些必要的调节和适应。任何人对伊斯兰制度的曲解、攻击、诽谤、改造或压迫,都是徒劳,因为这是来自真主的社会法度,穆斯林必须永远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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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县财政改革发展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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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改革发展调研报告

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了打造“三地一城”、实现“五翻番”、做好做活“六篇文章”的总体部署,这是开创加快发展、转型发展新局面的重大举措,也为加快我县财政改革和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全县财政部门应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加大财政投入、强化服务,着力提高加快产业提升、促进基础完善、支持城乡统筹、引导生态优化、保障民生改善、服务党建领航六项能力,全面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为做好做活“六篇文章”服务,为全力打造“三地一城”出力。

一、积极培植财源,提高加快产业提升的能力

产业是经济发展的核心,而工业又是产业的关键。2019年,二产实现的税收占全县税收近70%。财政要增收,希望在工业。财政部门要立足现有的产业基础、资源特色,把主要精力放在扶持企业做优做强、提升产业层次上来,大力扶持打造矿产品精深加工和产业承接的重要聚集地。

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加大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投资力度,每年安排工业园建设资金不少于500万元,支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业园区绿化、亮化和美化,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仓储、物流等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园区承载力。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工业用地的收储力度,不断扩大园区规模,为引进重大产业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提供用地保障。

全力支持招商引资。每年安排招商引资基金不低于300万元,确保招商队开展招商工作、参加省市组织的重大节会、组织各类推介会等经费开支。会同县有关部门完善招商引资各项奖励办法,加大奖励力度,鼓励各单位引进成长性好、配套性强和财税贡献大的项目。

完善各项扶持政策。每年安排承接产业转移奖励资金不少于450万元,主要用于对企业发展的奖扶。结合已出台的“3个20条”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整理。重点支持矿产品加工企业引进外矿生产、朝精深加工方向发展、朝上下游产业和配套产业延伸。完善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奖励办法,鼓励金融机构多向重点企业、重点行业放贷。完善纳税大户奖励办法,鼓励企业增产增效。

二、加大项目建设,提高促进基础完善的能力

紧紧围绕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打造赣粤边际宜居宜业、文明幸福的精致新城”的目标,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多谋善思,运作好项目,筹集好资金,全力支持全县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争资争项力度。每年安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不少于100万元,围绕打造“三地一城”,加大项目开发资金投入,认真谋划、包装、储备一批重大项目。与发改委一起充分履行争资争项的牵头单位职责,发挥部门优势,准确把握国家投资政策导向,及时编印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给各单位,以便有的放矢争资争项。结合我县资源、产业优势和社会发展需求,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信息跟踪,集中力量争取一批较大项目纳入国家、省、市发展规划。设立重大项目奖,每年安排奖励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对争资争项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做好资本运作文章。扶持县城投公司做实做强,精心包装好“一江两岸”老城区改造、工业园区松山片建设等一批有良好收益的项目,促进城投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筹措建设资金,年内完成向银行融资2亿元的目标。加强与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的沟通联系,争取其加大对我县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的扶持力度,力争项目资金2亿元。发挥财政资金“撬杆”作用,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事业。制定出台财税扶持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我县有条件的企业早日上市融资发展。

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对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城市绿化养护等,每年安排城市维护费300万元以上,并逐年增加。对教育、文化、卫生、保障性住房、公路、环保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精心编制好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加大土地资金的管理,确保土地收储资金需求。对重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科学充分测算财政负担水平,积极探索BT模式、向金融机构贷款等形式,多方筹措建设资金,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与审计等部门要不断加大对工程预决算的审核,节约建设资金。

三、加大支农投入,提高支持城乡统筹的能力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县财政部门应围绕城乡统筹,加大支农投入,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深入实施产业富民战略,扎实推进农民增收。

加大水利设施投入。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的专项资金,大力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和节水灌溉工程,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会同县水利、发改委等部门,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防洪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等水利项目的安排和经费投入。统筹规划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土地治理、库区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农业项目,统一规划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扶持农业产业发展。设立农副产品发展奖励基金,每年财政安排不少于100万元,对规模较大的蔬菜基地、果业基地、林业基地、种养大户给予财政补贴。每年安排“一大四小”建设资金200万元以上,支持推进造林绿化工程。整合各类农业资金,大力发展桂花、厚朴和玫瑰等芳香种植基地,年内向上争取200—300万元的产业奖补资金,努力把建设成为我国南方最大的芳香产业基地。把握上级扶持政策,精心包装油茶、葡萄等基地建设项目,向上争取农业优势产业补助资金。

加快城乡统筹建设。从2019年开始,在年初一般预算支出中按不低于8%的比例安排、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中按8%的标准计提、在省市返还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按50%的标准计提等三个方面专项安排城乡统筹发展专项资金。通过集中一定财力和资金,使新增财力向城乡统筹、改善民生倾斜,优先解决就业、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发挥财政导向,提高发展生态优化的能力

围绕建设“生态福地”,县财政部门要创新思路,通过加大投入、争取项目、以奖代补等措施,在推进发展生态化中谋求更大作为。

加大旅游开发投入。加大对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的投入,每年安排旅游专项经费20万元以上,确保各项工作经费,支持旅游产业的发展。在资金、土地、财税政策方面给予支持,重点发展好特色芳香苗木观光、客家瑶族风情、“农家乐”休闲等特色旅游。发挥财政资金、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建设和提升温泉度假村、中滩风景区等旅游景点,完善景区水、电、路和餐饮、住宿、娱乐等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我县旅游层次和环境品位。

争取生态项目资金。充分利用划分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这一契机,依托桃江源区域优势,积极向上争取主体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2019年力争实现3500万元,并确保逐年增加。围绕省级梅子山森林公园、桃江湿地公园、桃江源自然保护区、芳香产业等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项目补助资金。同时,积极争取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退耕还林、国家生态公益林建设等政策性补助资金。通过积极争取生态项目资金,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力度,支持创建全省乃至全国的珍稀苗木综合利用示范县、碳汇林业示范县、林业科技示范县和林业项目建设示范县。

制定各项奖扶政策。在每年预算中安排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用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支出和以奖代补等开支,对林业种植抚育、果业种植、节能减排、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做得好的项目给予适当的奖补资金,并优先作为申报上级补助的项目。

五、坚持财政为民,提高保障民生改善的能力

牢固树立“心系群众,财政为民”的理念,关注民生,加大投入,为全县人民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多谋福利,让干部安心干事、让群众安居乐业。

逐步提高职工待遇。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优化各项支出,优先保障干部职工工资发放。在今年将干部职工的津补贴提高至人均1.5万元的基础上,积极跟进市直机关的步伐,尽快达到其发放标准。同时,要继续适时合理增加乡镇干部收入,使乡镇干部能更好地安心于乡镇工作。逐步提高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标准,增加职工住房公积金收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步伐,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收入水平。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对各项民生资金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民生工程的落实。坚持新增财力向民生倾斜,确保到“”未,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支持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覆盖;支持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大农村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投入,着力解决城乡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关心、保障城镇失业人员、残疾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支持县福利中心、敬老院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

支持社会事业发展。不断增加教育投入,提前达到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4%的目标,全力支持扩大第二中学规模、扩建第三小学工程、新建第四小学等工程,落实资金支持县城、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加快校舍改造步伐,改善农村办学条件;从2019年起,落实专项资金,对政府兴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公共卫生服务和应急医疗救助使用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支持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加大计划生育投入,保障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资金,适时提高农村已扎二女户生活补助水平。

六、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服务党建领航的能力

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县财政部门应强化党建经费保障措施,切实做到向基层组织倾斜,为我县经济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证。

保障基层组织运转。将村干部报酬和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预算,建立与村干部工作业绩相挂钩并严格考核的村干部报酬动态增长机制,村干部报酬通过“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村干部个人帐户,同时按每人每年560元的负担标准将村民小组长工资纳入财政预算;深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2019年按每村不少于6万元的标准将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补助到位,保障基层党组织正常运转;继续实施离任村干部的生活补贴政策,对年龄在55岁以上、连续任职2019年或累计任职2019年以上的卸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每年补贴资金足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大力支持党建活动。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2019年县本级安排资金72万元,逐步解决活动无场所问题;每年安排党建专项经费不少于60万元,支持农村党员培训,为困难党员发放生活补贴,奖励在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每年安排不少于120万元“三送”工作经费,支持“三送”工作,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改善党群干群关系。

抓好财政自身建设。坚持日常学习常态化,形成“中心组带动,规范制度推动,全局上下联动”的学习氛围。推行干部轮岗制度,优化人员资源、调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注重文学素养的提高,编印《工作简报》,给每位财政干部职工订购《读者》杂志和《家庭医生报》,专门开辟阅览室,为干部职工营造良好的“软”、“硬”环境。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科学理财,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把关,规范财政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的安全。强化服务意识,将服务的触角延伸至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前线,空间拓展至挂点乡镇、工程建设现场,理念渗透至平安综治、和谐共建领域,牢固树立“心系群众、财政为民”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打造“效率·温馨”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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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对检察院刑检部门深化改革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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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刑检部门深化改革思考

大力转变执法理念,深入进行检察体制改革,是面向二十一世纪、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需要。检察院的刑事检察部门,作为检察院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基石,在检察院各职能部门的改革中始终处于前列。主诉检察官制度的确立、多媒体技术在庭审中的运用、庭前证据开示制度、普通程序简易审的试行、侦查监督部门的成立,都打破了旧有的办案模式,体现了新的办案理念。与此同时,一些反映现行刑事诉讼体制深层次矛盾的问题仍然存在,影响着改革的深入进行,因此,转变执法理念,对检察体制进行宏观规划,加快改革的进程在当前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拟从刑检部门的一些现象入手,对刑检部门的进一步改革作一些探讨。 一、现行刑检工作机制的不足之处     1、捕诉分设 办案效率低下     目前刑检部门普遍分设为批捕和起诉二个业务职能机构,实践证明这种设置加大了司法成本,不符合效率原则。(1)、工作重复,人力资源浪费,司法成本增大。刑检部门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刑事案件提请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犯罪的基本证据都已到位,到提请起诉时只不过将这些证据材料整理有序、装订成册。由起诉阶段的承办人重复批捕时的阅卷审查、提审复核等工作,延长了办案时间,对司法资源的浪费显而易见。(2)、捕后侦查阶段,对公安机关的监督脱节。捕诉分设后,在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到审查起诉之间形成一个空档,无人对这一阶段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证据的变化负责督察。(3)、捕诉分设后,在批捕部门和起诉部门之间为“捕后不能诉”产生矛盾。因批捕、起诉对证据的要求不同,有些符合批捕要求的案件,因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导致“捕后不能诉”时,起诉部门往往责怪批捕部门对案件证据不够充分就批捕,而批捕部门则埋怨起诉部门过于谨小慎微,不会运用证据大胆起诉。     2、检警关系模糊 法律监督不能落到实处     我国传统的诉讼结构将检警两家关系定位为“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这种没有具体制度保障的设计导致现实中检警两家关系常处于尴尬境地,随着刑事政策的变化在配合与监督之间摇摆不定。(1)、在“强调打击、轻视~”司法理念指导下,惩治犯罪,保护社会是首要任务,公安机关往往把惩治犯罪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主要手段,并把批捕人头数作为考核斗争成效的首要标准。检察机关承受着惩治犯罪专政职能的巨大压力,在办案中片面追求高批捕率,放松了对批捕标准的把握,结果许多轻微触犯法律的犯罪嫌疑人被送进看守所,社会治安则未见好转。(2)、法律监督阻碍重重。随着批捕部门向侦查监督部门职能的转变,法律监督工作成为考核刑检部门工作的重要指标,而办案中法律监督则困难重重,主要表现在:渠道不畅,案件来源受到局限;程序不明,实际操作举步维艰;追责乏力,案件监督难以落实;关系不顺,掣肘行为时有发生等。刑检部门投入大量的精力四处挖掘线索,多方调查取证,上下协调关系,公安机关则指责检察机关抓着小错上纲上线,两家陷入监督越多,检警关系越紧张,监督越难开展的怪圈之中。(3)、各自为政,刑事案件诉讼质量下降。公安机关办案中注意力主要放在查清案件事实、捕获犯罪嫌疑人、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上,刑检部门则要求充分、全面和固定的证据。移送刑检部门的案件出现证据收集不够全面、充分甚至存在矛盾时,因检警两家互不隶属没有制度规范,刑检部门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不配合导致诉讼效益低下。案件勉强移送法院后,律师抓住这些证据上的问题展开辩护,案件质量无法提高。     3、公正、高效的主诉检察官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主诉检察官制度的确立是刑检部门改革最重要的成果,也是刑检部门今后深化改革的方向,刑检部门无疑在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改革,但现行制度与以公正、高效为标志的主诉制相比仍有相当大的距离,需要进一步完善。(1)、主诉检察官的办案权与以往差距不大。主诉检察官以独立的办案权为基本标志,而现阶段主诉检察官的办案权仅限于事实清楚的一般案件的起诉权,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增减罪名罪行的案件、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仍需向行政领导层层请示汇报,占用了大量办案时间,行政干预独立办案的现象时有发生。(2)、对主诉检察官的工作评估不科学。近年来对主诉检察官都是采用岗位目标管理考核法进行工作考评,它将主诉检察官的各项工作划分为办案数量、办案质量、法律监督、调研信息、综合治理等子项确定分值综合打分,作为年终评先的依据。这种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确定的打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办案实际,办案质量、难易程度等主要指标没有优劣区分标准,调研信息、综合治理反有明确的加减分项目。这一模式诱使主诉检察官对所办案件得过且过,出庭公诉成为走过场,主要精力则放在了写调研文章、上法制课、编工作经验上,一年到头看似忙忙碌碌,实则本末倒置。(3)、主诉检察官管理机制严重滞后。主诉检察官属于高度专业化的司法官员,现行的检察官管理仍沿用行政人事管理制度,其弊端日益明显。刑检工作要求主诉检察官具有高度的理论性、实践性和专业性,一个公诉人没有长达十年的出庭实践是无法成为专家型称职的主诉检察官的。现行体制根本没有为检察官提供一个终身从事刑检工作的激励机制,检察官的进步只有行政职务晋升一条路,行政职务晋升成为衡量检察官进步与否的唯一标准。大多数情况下一个优秀的检察官被提拔后都离开了主诉检察官的行列,专业化的主诉检察官队伍无从建立。 二、刑检部门转变执法理念的理论思考     现阶段刑检部门工作机制上产生的种种问题,归根到底是刑检改革中种种理论困惑的反映。要找出解决办法,必须首先从理论上明确检察改革的方向。     1、刑检部门的准确定位     刑事诉讼法赋予刑检部门法律监督职责,同时刑诉法确立了以法官为主导,控辩对抗的刑事诉讼模式,这一模式要求刑检部门的全部工作应围绕出庭公诉展开,一些人据此质疑刑检部门的法律监督权,认为监督权妨害了公诉权的独立行使。理论上的争论导致刑检部门的法律监督权缺乏制度

保障,监督工作难以展开,因此刑检部门的深化改革,首先需要解决刑检部门的定位问题。(1)、公诉职能是刑检部门最基本的职能。公诉权作为一种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国家权力,具有主动性,强制性和专门性,只能通过享有国家追诉权的刑检部门行使。刑检部门代表国家对特定嫌疑人触犯刑律的行为进行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罚处罚,是刑事诉讼中上承侦查、下启审判的重要环节。(2)、公诉职能与监督职能是一致的。公诉与监督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两者并不对立。刑检部门在尽最大力量实现公诉目标的同时负有监督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责任,监督责任保证了刑事诉讼活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对侦查权和审判权产生制约,从而在权力制衡的基础上形成公正的司法体系,防止权力滥用。(3)、监督职能只能在公诉活动中行使。刑检部门的监督权并不能单独存在,它贯穿于公诉活动的始终。批捕权和起诉权是为了监督侦查活动与审判活动的合法性、适当性而设立的,具有程序性、参与性、及时性的特点,刑检部门的整个办案程序就是履行监督权的过程,不需要再设立一个专门机构单独行使监督权。综上所述,可将刑检部门定位为执行公诉职能和监督职能的检察院内部职能机构,法律监督职能体现在公诉职能的良性运行上。     2、刑检部门的活动原则     在解决了刑检部门的定位后,其次应明确其活动原则,保证公诉与监督职能的依法履行。在法律规定的共性原则下,应特别强调下列原则。(1)、独立行使公诉权的原则。这是确保刑检部门不受干扰地顺利完成公诉任务的重要保证。在法官主导的庭审模式下,要求刑检部门承担指控犯罪责任的同时,也应给予其独立调查取证、决定起诉与否的全部权力,不受案外因素的干扰,以保证全面履行职责。(2)、引导侦查的原则。刑检部门在法庭审判中处于控方地位,负有对犯罪的证明责任,要保证职能的发挥,前提条件就是公安机关取得符合公诉要求的全面的证据,因此应当确立刑检部门在侦诉关系中的主导作用。刑检部门与公安机关对案件中的犯罪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等方面的认识不一致时,刑检部门的决定应具有优于公安机关决定的法律效力。规定侦查工作必须对刑检部门开放,刑检部门可以视情况对侦查工作提前介入以审查证据,提出对证据的意见和取证方向的建议,公安机关必须予以配合、支持,并采纳刑检部门的意见。(3)、依法监督的原则。由于刑检部门和公安机关工作重心不同,因此刑检部门对公安机关的引导并不是将刑事警察部门划归刑检部门管理,警检一体化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将带来一系列问题。刑检部门在对公安机关引导侦查时,对其违法侦查行为不仅有权事后监督,而且有权进行事前指导。在庭审活动中,刑检部门通过对违反诉讼程序的审理行为提出意见,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向上级法院提出抗诉,保障了庭审活动的合法性,刑事审判监督不会动摇法官的中立地位。     3、刑检部门检察官的性质     解决刑检部门检察官的定位是深化刑检部门改革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检察官的定位从属于刑检职能的定位,应当属于司法官员。(1)、检察官的公诉活动集中反映了检察官的司法属性。其一,这种活动是为了维~制,具有维~制的目的这一特征。其二,公诉活动以直接性和亲历性为基础,要求检察官亲身经历程序,直接审查事实,从而建立内心确信。这一活动必然是个体化的,这种个体操作特征突出体现于法庭诉讼活动。检察官在法庭上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包括在庭上采取公诉权范围内的各种诉讼行为,都只能是一种个体性操作,其他人想帮忙也帮不上。其三,由于直接性和亲历性以及个体操作特性,检察官行使其职权应当独立,有权抵制不法干涉。(2)、应围绕公诉活动设立职能机构。捕诉分立的机构设置根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检察院组织法》,在当时权力缺乏外部制约的条件下有其积极意义。但权力是不可能通过内部监督实现公正运行的,在控辩对等的诉讼模式下,继续保留这种设置弊大于利,理应遵循公诉活动规律,在现阶段批捕权归于检察院的前提下,用主诉检察官制度加以替代。(3)、主诉检察官制度,是对检察权的重新配置,实施关键是“还权于检察官”。由于捕诉分设、三级办案的司法体制具有“审而不定,定而不审”的特点,因而与司法的一般规律不符,同时也难以充分调动检察官的积极性与责任感。在目前迫切要求加强公诉职能的形势下,这种办案制度已显得不适应。对此进行改革,就要求使检察官从缺乏自主性和独立性的案件承办人员成为有职有权的检察权行使主体。如果使检察官完全成为听命于上司指令而没有独立权限因而在业务活动中谨小慎微的公务员,就违背了司法活动的规律。 三、刑检部门转变执法理念的具体措施     通过对刑检部门转变执法理念的理论分析,可以得出的结论就是:刑检部门的改革必须遵循刑事诉讼的客观规律,走主诉检察官制度的必由之路。所有的改革措施都应围绕深化主诉检察官制度这一主题展开。     1、确立主诉检察官的基本办案模式是转变执法理念的出发点     按照刑检部门的职责要求,应建立主诉检察官办案小组,分为主诉检察官、检察事务官和检察书记官,由此建立刑事检控制度,设置一种以庭审公诉为中心,以起诉制约侦查的合理系统,从而理顺侦诉关系,使之在庭审中与辩护对等。主诉检察官与检察事务官具有不同的分工:主诉检察官主要面对法庭,在庭审中形成与辩方的强有力对抗,检察事务官主要面对侦查,对侦查起到强有力的制约。近期,主诉检察官在程序方面享有下列权力:调查取证权、追回补充侦查权、要求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材料权、建议延期审理权、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权、起诉权、追加起诉权、追诉漏犯权等,远期应当拥有:采取、变更强制措施权、补充侦查中的搜查、财产查封、扣押权、终止审查案件权、不起诉权、撤回起诉权、变更起诉权等。在实体方面的权力近期主要为:增加认定罪名、犯罪事实权、对公安机关或审判机关的违法行为口头纠正权、对庭审中影响实体的违法现象口头纠正权。远期上应有:减少认定罪名、犯罪事实权、撤回起诉权、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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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妇联反家暴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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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温馨的字眼。而和睦、安宁的家庭关系,不仅是每个家庭成员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家庭的和谐与文明也在日渐形成,但家庭暴力在当今社会依然存在,而且时有发生。家庭暴力作为一个社会公害,不仅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而且还会破坏每个家庭的稳定和安宁,这是与现代文明社会的发展要求背道而驰的。本人从事妇联工作以来,经常接到家庭暴力的投诉案子,我从所接触的家庭暴力案例进行综合的分析,对当前的家庭暴力基本现状、产生原因和主要对策等方面也进行客观的分析,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和现状

__妇联余20__年9月在所辖社区开展了家庭暴力调研,发放调研问卷50份,全部收回,合格率为90%。

(一)家庭暴力表现形式

家庭暴力中,遭受侵害的90%为女性,在调研中,发现其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丈夫有外遇,用暴力逼迫妻子离婚;(2)夫妻下岗,经济压力大,殴妻发泄苦闷;(3)丈夫赌博、酗酒引起家庭暴力;(4)丈夫自私、多疑。

(二)家庭暴力现状

从20__年以来我区妇联信访案件有50余件次,其中出现明显家庭暴力的有17件次。

1、从投诉群体来看,以无业妇女、外来妇女为多。而一般在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大工程企业单位工作的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是极少出现。

2、从年龄结构上来看,以35-55岁年龄段的妇女人群为多。其实这个年龄段的家庭也是正好处于婚姻的动荡期,很多因素造成家庭的不稳定。

3、从文化层次上来看,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学历在高中以下占81%。由于自身的修养低在家庭中处于劣势,又因为自身学历低,在处理家庭纠纷矛盾过程中缺乏一种合理的方式方法。

4、从家庭暴力情节上来看,暴力行为严重,影响较大。今年4月---9月妇联处理的家庭暴力案件中,__社区高焕如女士丈夫酗酒后经常遭到毒打,遍体鳞伤,严重时用菜刀将头部砍伤,缝了30多针,介入调解后丈夫总是老一套,写保证书--和好--打妻儿,反复无常。通过这些典型案例,我们看到多数施暴者轻者出言不逊、拳打脚踢,重者棍棒铁器相加,特别是男性在酒后出手更是没轻没重,使受害者在肉体和精神上造成了难以抚平的创伤,人身权利遭到严重侵害。日常接访中发现,每年都有100%的家庭暴力造成了轻微伤,而造成了轻伤害的10年2例、11年4例、12年3例;造成了重伤害的10年1例、11年1例、12年3例。但因家庭暴力一般持续时间较长,造成的伤害也是多年持续不断的。

5、从参与者上来看,家庭暴力施暴者更宽泛,大多文化素质较低,76%只有高中以下文化水平,以个体经营者、工人居多,其中不乏无固定职业人员;但近年来高学历层次家庭中的家庭暴力也时有发生,文化素质、知识水平都较高,国家干部、公司管理人员,这些人都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文化水平,近三年的接访情况看,在虐妻的丈夫中,受过大专以上高等教育的占到了18%。

6、从影响上来看,家庭暴力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以致兴趣减弱、胆小怕事、学习和工作能力下降,同时给孩子许多负面影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进而影响整个家庭的和谐稳定,成为婚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

2、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发生家庭暴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任何家庭暴力不是单一因素作用的结果。只有对家庭暴力现象进行综合的分析与判断,才能够为这些受家庭暴力所害的家庭成员提供各方面的帮助。

1、历史原因

受传统的文化因素影响。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思想文化对当今的家庭观念还是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在人们的头脑意识中,父权和夫权的思想还有很大的市场。

2、社会原因

受"清官难断家务事"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往往对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简单地把它归为家庭纠纷,客观上助长了家庭暴力的肆虐。

在接访中,我们发现有80%的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时,直接报110或直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还有的妇女到妇联寻求帮助,处理方法也只是批评教育了事,使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的实施暴力行为,而使众多受害人投诉无门。

社会舆论在法制宣传和教育方面开展得不够广泛和深入。社会上有相当一部分人错误地认为打老婆应该,谁也管不着,打也没人管,因此,把老婆作为发泄的工具。而妇女这个弱势群体,在遭受家庭暴力后,65%的妇女怕被人笑话、瞧不起等,使她们只能忍气吞声,不能理直气壮地寻求法律帮助。

3、经济原因

从调研的情况看,74.5%的女性在经济上没有独立性,致使其过分依赖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丈夫,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内在地决定了家庭暴力的实施。

4、妇女自身原因

家庭暴力是男性对女性人权的侵犯,由于妇女自身素质、文化水平、个性心理等原因,许多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顾虑重重,屈尊忍让,遮掩,妥协,一味迁就,自身的软弱和无知、无疑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使得施暴者心理上更占优势,胆大妄为。

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对策与建议

(一)宣传教育

1、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我们必须注重改变传统观念、提高社会性别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长期开展普法学习和培训,举办"家庭学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面向妇女、面向家庭、面向社会,广泛宣传;通过定期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利用社区家长等教育平台以案说法,教育社区群众学法、知法、守法,不断增强反家暴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通过"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5.15国际家庭日"等节日即时进行聚焦宣传,组织文艺演出,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等,进行反家庭暴力法律咨询,较好地形成反对家庭暴力、鄙视施暴者的良好氛围。

2、要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我们要把反家庭暴力工作作为社区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平安家庭"、"文明家庭"等家庭美德和"和谐家庭"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并融入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强化对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婚恋观,提高家庭成员的文明素质,约束引发家庭暴力的不良行为。

(二)救助援助服务

1、法律援助。依托各社区设立妇女法律援助站,成立维权志愿者队伍,组建妇女维权法律顾问团,开通妇女维权热线,义务宣传法律知识,为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使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务事,让受侵害妇女群众"咨询有指导,投诉有渠道,求助有人帮"。

2、经济救助。针对经济不独立的妇女选择远离家庭暴力的同时要面临就业、住所等生存问题的挑战,我们要加强对这些妇女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鼓励妇女自立自强。使这些妇女能够更好地应对生活和工作上的困难,提高自我生存能力。

3、心理疏导。一方面要注重发挥社区(村)妇联组织在家庭暴力矛盾方面的调解和心理疏导作用,做到工作入家入户,对于家庭暴力问题突出的家庭,特别予以关注,发现矛盾及时化解,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我们要通过心理咨询服务等为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提供及时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等服务,从而为引导阳光情绪送上心灵鸡汤。

(三)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内涵

1、要着力提升妇女法制观念。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切实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要通过社区的妇女学校,每年组织妇女维权知识培训班,使更多的妇女能够接受法律维权知识培训,切实提高维权意识。

2、要着力提升妇女平等地位。尽管市场经济条件下已出现"全职太太"现象,但我们仍不能忽视经济收益对妇女家庭地位的主导作用。为进一步促进社区及农村闲散妇女就业及劳动力转移,增加家庭经济收入,推进家庭和谐和社会安定,我们要引导中青年妇女实现自我就业和创业。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劳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妇女的劳动技能,并要多方协调企业和相关部门,为妇女就业创业牵线搭桥。

3、要着力提升妇女综合技能。家庭暴力有时因女方素质不高引起,因此提升妇女的综合素质,确立新时期家庭主妇的良好形象显得尤为重要。加强对妇女现代文明知识、文化基础知识、家庭教育方法、生活实用科技、健康卫生等众多领域的培训。与此同时,我们要高度关注外来妇女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外来妇女的综合素质和家庭关系处理能力,切实增强外来家庭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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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高考外语改革对中学教学的影响”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外语,中学,教研,全文共 2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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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考外语改革中学教学的影响”的调研报告

最近流传的XX年将推出的高考改革总体制度中,外语改革尤其突出,也最引人注目,同时引起了广泛议论,无论是外语教师,即将面临高考外语改革的学生,还是已经经历过现有高考制度的学生,他们对高考英语有着不同的见解和想法。针对这一情况,实践队成员于7月26日到8月5日对石家庄、邢台、保定涞源、张家口张北等地中学的教师和同学们进行了访谈和问卷调查,详细询问了他们对高考外语改革的看法和建议。

对于中国的每一位学生和家庭而言,高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任何有关高考改革的消息几乎都能够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XX年10月21日北京公布了中高考英语改革方案,高考英语改革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据现有消息,不难看出目前高考英语改革主要分为三个方向:一是不再考英语,如英语考试将在江苏省退出高考舞台;二是仍保留英语考试且分值不变,只对考试题型进行调整,如英语听力测试将在山东省高考中销声匿迹;三是降低英语分值,如在北京高考中,英语考试总分将自2016年被调低,由150分下降到100分。

在河北省即将推出的关于高考外语改革具体内容为:2016年,英语将正式退出新高考(也就是6月7、8两天将没有英语考试),但是学生的会考成绩计入高考总分(a等100分,b等85分,c等70分),学生可以多次报考会考,最终以最好成绩为准;在2016年之前,高考英语分值逐年降低:XX年,英语120分,相应的,语文将提高到180分;2016年,英语100分(会考),语文提高到200分。

彩虹堂实践队的成员在不同的地区针对高考外语改革对中学教学的影响进行调研,在活动开始的前几天,大家集中讨论了活动进行的形式及内容,7月26日至7月29日,大家通过讨论确定了访谈内容和问卷调查表,大家制定的问卷调查表主要是围绕以下问题:1、英语在教师、同学心中的地位及重要性。2、高考英语改革对外语教学产生了怎样的影响。3、高考英语如果取消听力会有哪些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4、高考英语分数降低对英语教学会产生哪些影响。5、教师对现在英语教学模式的看法。6、xx省高考英语改革的必要性。7、教师及同学对此次英语改革的看法及意见,建议。8、其他科目的教师对于此次高考英语改革的想法。我们还针对在问卷调查及访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了讨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大家调研的学校不同,教师及同学情况不同,根据不同的情况灵活调整调研方式及访谈问题和问卷调查。7月30日到8月5日,成员在各自所在的家乡,对当地学校进行了调研,并根据对不同地区的教师同学们的访谈及问卷调查情况进行了整理和总结。

在采访交流中大多数老师认为高考英语改革对教学工作的影响有以下几方面:

一、影响教学方式

英语降低分值,英语课时肯定会减少,而且听力比重增加,肯定会在英语总课时中增加听力课程,也有可能是专门的听力课。对于此次中高考英语改革,老师们都觉得肯定会对英语目前的教学方式有很大的冲击,我们现在一堂英语课,包括很多内容,听、说、读、写基本都包含了。高考英语改革后,这样的教育方式肯定会相应的做出改变。高考改革,英语实行一年多考社会化考试,并不是意味着不用学英语了,而是要回归英语语言的本质,基本要求就是要会应用,会表达,改变一下“学习十几年张不开嘴”的弊端。社会化考试不代表不考试,英语学习就是来应用的,以后不上学,去工作,英语也是必备的。社会用人单位依然会要那些英语能力好的人,英语的优势还是在日益凸显;英语的应用在日后只会加强而不会削弱。老师也表示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要对自己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法进行变革从发展趋势看,将来英语科目更适合小班化的走班教学,可以针对学生的不同水平和需求分层次教学。许多英语老师也希望能专门负责听说读的各个分项。

二、影响教学岗位

我们有些学生英语能力强、平时考试分数高的,可能就会减少英语学习的时间,一些学生高一考取了高分,可能高二高三就不学英语了,所以英语课学生规模会逐渐缩小,我们英语老师可能就会富余,大家就要面临转岗、下岗,接受再培训等问题。英语中高考的调整,虽然不至于淘汰多少英语老师,但大家会面临到的是转岗,要有心理准备,寻找自己适合的岗位。

但并不是每个英语老师都适合转岗,有些英语老师可能不适合转岗。但思路还是很广,一是学校组织老师培训,将一些教师转到后勤工作。二是自己要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将来转岗的心理调适是有难度的,后期有些工作要跟得上才行。此外,有些年纪稍长的英语教师在应对此次变革时,可能会有劣势,年长些的教师,在语言上和年轻人相比,可能会有劣势。年轻人接受媒体信息多,语言表述能力、词汇量等各方面都比年长的教师强,但是多年的教学经验,年长的教师也会有自己的优势。将来如果转岗,他们对于教学管理或行政管理也是擅长的。很多其他学科的教师表示,自己很是担忧这次改革。因为如果只看一次比较好的成绩,有些孩子们考出自己满意成绩后,也许会不再努力学习,不再努力去继续后面的英语学习。进而不断减少对英语的关注,而是继续关注其他科目,比如数学、语文等等。英语又不是母语,长时间不接触就会生疏,那么前面学的就容易忘记,也就前功尽弃了!还有,其他同学,对自己的成绩不满意,就会频繁的刷成绩,直到刷到高分,有的直接刷到毕业。多数的孩子们会有这种心态,总是寄希望于下一次考试,确保万无一失,即使是这样,英语退出高考,也不能有更好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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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高校招生改革:大学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招生,大学,全文共 2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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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改革大学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高校招生改革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社会系统工程,本着有利于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和国家教育发展的原则,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和美国华盛顿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清华大学等多所研究机构合作,对国内外大学招生与考试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和问卷调查。经过一年多的深入调研,初步形成了《大学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一、调研背景、目的及意义

教育是决定中华民族兴衰的千年大计,是关系中国长期持续发展的最重要的国家利益,是宪法要求政府切实履行的基本义务,而受教育机会也是宪法保障公民平等享有的基本权利。近年来,中国教育在不少方面取得突破,基本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目标,并完成了高等教育从精英化向大众化的历史性跨越。然而,正如总理今年9月在北京市第35中学听课后指出,中国教育“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适应国家对人才培养的要求”。[1]以高等教育为例,中国大学普遍实行的招生指标制度就是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产物。改革开放之后,虽然中国在许多领域开始推行市场经济,但是高等教育的计划体制不仅没有缓解,而且近年来在某些方面还有所加剧。分省招生指标制度造成大学生源的地方化和录取标准的严重不公,损害了广大地区的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平等权利,使大学不能得天下之英才而教之,使中小学不可能推行真正的素质教育,使个人得不到正常的德性和智力发展,使国家得不到适合政治、经济、社会与法治建设的人才。

大学本科是青年成长的关键阶段,大学招生和考试制度对国家人才培养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大学教育,招生与考试制度决定了大学可以招收和培养什么样的学生,学生可以接受什么质量的大学教育并成为什么样的人才;对于基础教育,招生考试更是发挥着“指挥棒”作用,引导全国每年千万考生乃至每一个中小学生的学习方向。招考制度改革事关中国每一个青少年的受教育机会和国家长远发展的潜力,理应成为国家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中之重。

由于高校招生改革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社会系统工程,改革成功的基本前提是系统分析中国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存在的特殊问题,并正确认识高等教育发展的普遍规律。本着有利于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和国家教育发展的原则,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和美国华盛顿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郑州大学、南京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清华大学等多所研究机构合作,对国内外大学招生与考试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和问卷调查。经过一年多的深入调研,初步形成了此调研报告,供教育部在起草和完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过程中参考。

二、调研主要内容

(一)中国高校招生存在的普遍问题

要在全国范围内振兴教育,必须实现教育资源和受教育机会在地区之间的公平分配。然而,目前全国不同地区的教育资源分布仍然极为不均衡,城乡差距尤其显著。在高等教育领域,广大农村没有一所大学,几乎所有全国知名学府都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更严重的是,部属重点院校对本地考生保留了远超过考生人数比例的招生指标,形成了严重的大学招生地方化,产生了一系列值得警惕的社会后果。

1、违背宪法原则,剥夺平等机会

高等教育机会是最重要的公共资源,理应按照机会平等原则公平分配给所有公民。宪法第33条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46条明确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这表明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应受到国家的平等保护,而不应该因户籍地等不相关因素而受到歧视。然而,部属重点院校的分省招生指标制度对本地考生给予特殊照顾,严重歧视了外地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平等权利,明显违反宪法规定的教育机会平等原则。众所周知,北京大学不是北京的北大,而是全中国的北大,但是北京考生考取北大的机会却要比山东、河南等省的考生高出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而上海、江苏、浙江、武汉等地的招生地方化甚至远比北京大学严重,诸如复旦、浙大、武大、南大等国家重点支持的“985大学”在本地录取考生达到招生总量的百分之三四十,有的甚至高达50%。

虽然目前已有16个省市实行“自主命题”,不同省份的高考成绩失去可比性,高考丧失了统一衡量标准的功能,招生指标体制的地域歧视也变得不那么明显,但是地域歧视的实质并没有改变。只要看看各大大学的招生指标分配,就会发现在所在省市自主命题前后没有实质差别,因而同一所大学对全国各地考生设置的录取门槛实际上和以前一样不平等。“自主命题”不仅不可能改变大学招生地方化的事实,而且恶化了招生地域歧视的性质;如果说统一高考时代仅限于录取分数的不平等,那么现在则已经失去了统一的衡量标准。

事实上,目前的大学招生指标体制不仅保护本地考生、歧视外地考生,而且对于外地考生群体也显示出严重的差别对待。XX年,北京大学对每万名考生在天津投放的招生指标为10人,在上海投放的指标为4.8人,但是在山东与河南投放的指标却只有1人,在广东与安徽投放的指标更是不到0.7人,导致不同省市的单位招生指标相差好几倍甚至十几倍。[2]同年复旦大学对每万名考生在浙江投放的指标为5.2人,在北京投放的指标为4.2人,而对河南与内蒙古投放的指标都仅略超过0.4,不同省市的单位招生指标同样相差巨大。如此显著的差别待遇不仅侵犯了不同省市考生的平等录取机会,而且使招生指标的地域分配带上人为复杂性和巨大任意性,为大学招生腐败和幕后交易提供了温床,对招生过程的法治化与公开化则设置了重重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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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改革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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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是妇联全部工作和战斗力、凝聚力的基础,是妇女工作活力的源泉。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组宣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我区坚持改革创新、固本强基,扎实推进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创新工作。截止至目前,我区15个村(社区)完成了妇联改建试点工作,13个街道、镇都召开妇女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了新的执委,确保街道(镇)执委充实到25人以上,兼职副主席3名以上,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和社会组织成立了13家妇女组织。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广泛召开动员大会,传达落实文件精神

分级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全区各级妇联干部学习省委组织部《关于坚持党建带妇建全面推进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意见》、省妇联《湖南省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实施方案》、市妇联《在全市试点推进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将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与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增强自我革新勇气,转变思想观念,强化群众意识,扎实推进全区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的改革创新。

二、切实做好系统培训,规范选举操作流程

为实现全区各级基层妇联组织改选改建工作顺利推进,区妇联组织召开了专题培训会,对各街道、镇妇联主席和参与改选改建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明确各个时期的重点环节和工作方向。在培训会上,将省、市相关文件以及区妇联制定的相关实施方案编印成册下发到参会人员手中,确保人手一册,并详细讲解了在改选改建过程中需要把握的关键点、常见问题、方法原则等,引导广大妇女代表积极有序参加改选改建,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区妇联通过工作QQ群和手机微信群随时答疑解难,使全区参与改选改建工作的人员都能及时、全方位、便捷化地掌握相关的业务知识,真正做到在基层妇联组织改选改建工作中胸有成竹、有的放矢。

三、加强沟通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全面完成

为确保全区基层妇联组织改选改建工作程序规范到位,操作方便有效,区妇联重点指导了洞井街道、井湾子街道(新析置街道)妇联增补执委、融城苑社区妇联改建和经开区妇工委组建工作,从最初的宣传发动、妇女代表和候选人的推选、公示到选举大会的请示、批复以及选举大会的议程再到最后的结果报告、公示以及资料归档上报等整个操作流程进行全面指导把关,确保规范高效。之后,将这两个街道、社区和园区的工作经验推广到全区,以点带面全面规范高效完成全区基层妇联组织改选改建组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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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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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调研报告

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本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最大亮点是设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最大的戏头是有效开发与实施综合实践活动。综合实践活动作为必修课,定位于国家课程、地方管理、学校开发,其功能在于:让学生获得亲身参与研究探索的体验;培养学生搜集、处理信息的能力;培养学生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学生学会分享与合作;培养学生正确科学研究态度和科学研究方法;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然而,通过本次对12所中小学调研发现,综合实践活动在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存在极大盲区和偏颇,实施现状令人堪忧,部分学校形同虚设、名存实亡,课程推进举步维艰。初中尤为突出,村小更加严峻。

公立学校尚且如此,民办教育可想而知。

一、主要问题

“难”,一是难度大,二是困难多。领导认识难,教师认同难,实施过程难,评价方式难,课题开发难,课程管理更难,最终是推进“难上难”,效果“零归零”。体现在:

一差认识:课程认识错位,导致定位不明,课程计划落实不力

国家课程计划明确规定:综合实践活动从小学三年级到高中每周3课时,课时安排遵从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但我县目前实际是小学常1~2课时/周,初中0~1课时/周。同时,绝大多数学校和教师仍被以往的课程思维定势所束缚,还未将综合实践活动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将其视为单纯的活动课程,或等同于学科课程。

1、课程内涵理解偏失

几乎所有学校至今搞不懂啥叫综合实践活动,弄不清综合实践活动包括指定领域(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和非指定领域(班团队活动、校传统活动等),把综合实践活动包含的四大指定领域截然分割,上综合实践活动课只上劳技课或信息技术课。更没认识到综合实践活动的优点在于“无本”,亮点在于“开发”。

2、劳技课等同于综合实践活动课

综合实践活动作为一门经验性的课程,它高度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是围绕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中的问题来组织学习活动的,是围绕“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三条主线帮助学生选题展开的。它注重学生的活动过程,强调指定领域和非指定领域互为补充、互为渗透,共同构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而劳技课是一门学科课程,它主要是传授知识与技能。劳技课仅作为非课改年级,不能作为课改年级中一门独立课程。而绝大多数学校把劳技课作为课改年级的一门独立课程来上,并视为综合实践活动课。

3、信息技术课等同于综合实践活动课

信息技术课是市教委指定的课程,属地方课程,是传授信息技术的知识和技能,不论是课改年级还是非课改年级都必须开设。但所有学校均将信息技术课与综合实践活动课同一化。

二差师资:教师来源单一,导致角色不清,任课教师履职不力

综合实践活动任课教师差,不仅差在任教者对该课程的理解和活动方案的指导,当前更差在数量上。

1、安排的搪塞化,导致任课教师的质不高

由于认识和定位上的偏失,往往任课教师的安排多为遮眼,常是退居“二、三梯队”的人员。然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所有课程领域中综合程度最高、开放性最强的课程,综合实践活动实施过程较之其他课程领域蕴藏着更多的不确定性和关联性,涉及更加广泛复杂的课程资源。因此对任课教师的要求是高不是低,特别在管理、组织、研究、指导能力上,要求任课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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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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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并通过了州级验收。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抓好我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整改工作,根据《**县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福学组[]3号)文件要求,我于XX年4月15日至18日,深入各乡镇开展林改整改工作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情况

1、进行早安排、早部署。针对州林改办对我县林改工作检查验收提出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县林改办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整改工作的通知》(福林改办发[]1号),进行早安排、早部署。同时,县林改办组成工作小组分赴各乡镇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指导。截止目前各乡镇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县林改工作已全面转入输机打印。

2、为了保障整改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各乡镇相继成立工作组,抽调业务技术人员和工作队员,专门负责整改工作。

3、严格按照州林改办反馈意见要求和省、州、县验收办法的规定,对林改工作各阶段各项工作进行查缺补漏(村、组方案的修改完善。会议记录、会议通知回执、签到、村组方案表决票、签名、按手印、村组方案及踏山认界的公示等)。

4、业务技术人员,针对外业勘测宗地移位的问题,认真进行复测整改。对外业勘测表等其他相关表格全面进行复查,规范填写表格。

5、输机打印工作。各乡镇在整改工作的同时,对整改结束的村进行了输机,目前全县已完成3村的输机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乡镇省级公益林调整工作还未进行检查;

2、由于工作任务量较大,致使输机打印工作进展缓慢;

3、工作经费缺乏。整改工作和输机打印需大量人力、物力,县林改办和各乡镇无力解决所需资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认真做好表格的填写工作。组织人员对整改后的表格重新进行认真填写,杜绝错填和涂改。

2、加快输机打印和发证工作。

3、积极筹备林改配套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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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妇联预防家庭暴力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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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预防家庭暴力调研报告

家庭暴力,作为一抹极不和谐的色彩,存在于当今社会,严重危害着广大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并成为干扰和谐社会进步的不稳定因素,随时潜伏在幸福人群的左右。它严重地践踏了法律,侵害了妇女儿童的基本权益,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可小视的问题,也成了妇联组织接待信访的重点。作为基层妇联组织,不仅要深刻剖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更要积极探索如何发挥妇联组织职能作用,使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更有成效,把家庭暴力对受害者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从而使社会更加和谐、进步。

一、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优势

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公民尤其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时具有一定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职能优势。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基层妇联组织一直承担着针对妇女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受理有关妇女权益的投诉,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个性侵权案件,建立妇女法律帮助机构,直接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等职能,理应成为受到家庭暴力侵害妇女的“娘家人”和“庇护者”。

2、网络优势。就我区而言,基层妇联有着健全的三级妇女组织网络,即:区妇联、街道妇联(直属单位妇委会)和社区妇联(市场妇代会)。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妇联组织充分发挥了三级信访网络的教育阵地、服务窗口、矛盾化解、信息沟通和个案维权的作用,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教育、咨询、指导等各种服务。

3、协调优势。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公安、司法、政法、民政等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需要医疗、鉴定、法律援助、心理治疗、庇护等社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鼎力相助。牵头协调这些部门和机构成了基层妇联组织当仁不让的职能。

二、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实践

近年来,崇安区妇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以强化服务、依法维权为主线,多措并举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安定、社会稳定。

1、坚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与加强法律宣传相结合。增强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是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重要基础。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理念和知识,报道典型案例。二是积极协调公、检、法、司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日等活动,面向社会,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三是通过举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报告会、共宣国策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进家庭等活动,对广大妇女进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婚姻家庭观和“四自”精神教育,鼓励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坚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与整合社会资源相结合。近年来,区妇联与公安、司法、政法等部门的合作越来越紧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成效不断显现。一是在建立三级妇女法律服务网络的基础上,组建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小组,成立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在街道和社区妇联分别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站和家庭暴力投诉点,为有效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奠定组织基础。二是与区法院联合成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1名妇联维权干部被聘为人民法院陪审员;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手,无偿为遭受家庭暴力贫困妇女代理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与公安分局联建家庭暴力 110报警机制,使受暴妇女儿童及时得到救助;与区法院、公安分局联合下发《严格依法处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切实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从取证到审理为受害妇女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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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妇联反家暴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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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因家庭暴力而引起的恶性案件也屡见不鲜,使家庭暴力成为全球关注的社会问题,常州市妇联一直将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制止作为妇女维权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并在此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20__年4月,常州市妇联与常州市社科联将《反家暴综合干预策略研究》确立为20__年常州市社科攻关课题,希望通过开展课题的调研研究来思考和探索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市反家暴综合干预体系的建设。为进一步了解我市家暴的现状以及反家暴的具体情况,课题组在20__年5月-20__年7月,深入全市各级妇联、公安、法院、民政局救助站、德安医院等单位,并在此基础上,选取了新北区的新桥镇以及龙虎塘街道作为试验点,在当地妇联、社区的协助下,进行了社区居民反家暴意识的问卷调研活动,并结合新北区妇联推动的反家暴志愿者培训活动,开展了关于反家暴志愿者培训的调研。

一、 常州市反家暴情况的调研结果

(一) 各级妇联反家暴调研结果

1. 家庭暴力普遍存在,且是妇联接访工作中的重要案由。

从最近三年我市妇联层面接访情况统计来看,20__年常州市妇联接访1259起,其中家庭暴力事件205起;20__年接访893起,其中家庭暴力117起;20__年接访844起,其中家庭暴力169起;20__年1月-6月接访455起,其中家庭暴力67起。由于有些信访事件中为多事由的家庭纠纷,有些含家庭暴力情况的事件登记到婚姻家庭纠纷的其他事由下,所以实际的家庭暴力接访数字应当更高。天宁区妇联20__年接访33起,其中家暴5起,20__年接访28起,其中家暴4起,20__年接访38起,其中家暴8起,20__年1月-5月,接访15起,其中家暴4起。金坛妇联20__年接访109起,其中家暴22起,20__年接访81起,家暴26起,20__年接访75起,家暴15起;三年来镇区妇联共接访156起,其中家暴共63起,占40.4%。戚墅堰区妇联20__年以来共接访25起,其中家暴9起,其中6起为丈夫对妻子施暴,1起受家暴者为儿童,2起受家暴者为老人。

2. 我市已在妇联的推动和牵头下,初步建立了反家暴系统。

我市妇联一直都高度重视家暴问题,在全省率先成立常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家庭暴力的制止和救济为目标的妇女儿童维权中心、110接警中心、伤情鉴定中心以及庇护中心,为受害人提供相应的服务,在妇联的牵头下,在这些部门和单位的协作与配合下,我市已初步建立了反家暴系统。

3. 家庭暴力的接访程序仍需进一步规范

从课题组调研各级妇联家暴事件接访情况来看,市妇联、区以及辖市区妇联的接访统计都能录入电脑系统,建立了台账资料,但在回访情况登记方面未能全部显示回访情况。而街道、镇这一级妇联在接访登记方面不够统一和规范,无法提供近几年的家庭暴力接访统计数据,回访情况也无台账可查。

4.家庭暴力多发多样,在特定家庭中表现更为突出

在调研中发现,家庭暴力多发且多样,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都存在家庭暴力。甚至一些知识分子、公务员中,发生家庭暴力的情况也并不鲜见。当然,一些特定家庭中此类问题更为突出,接访中显示再婚家庭、“闪婚”家庭的家庭暴力较为多发。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也较为多样,捆绑、殴打、性侵、泼硫酸、淋开水、纵火、机动车碾压等形式都存在,冷暴力形式在个别接访案例中也有显示。

5.受家暴对象中妇女占绝大多数,儿童受家暴现象值得关注

在接访统计结果中,来访的大部分为受家暴妇女,也存在老人、儿童等其他家庭成员受家暴而在其他亲属陪同下来访的情况,其中女性受害率达90%以上。值得注意的是,儿童受家暴在妇联接访中虽然较为少见,但这主要和儿童缺乏求助能力以及社会普遍认为打孩子是家务事的观念有关,从仅有的几起案例来看,其情节之恶劣,手段之残忍,令人触目惊心。长期受家暴的未成年人,身心的双重受创,不仅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且可能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关注儿童受家暴问题刻不容缓。

(二)公安部门反家暴调研结果

1.公安110接警中家暴警情多发,报警数量呈上升趋势

根据常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提供的接警数据,常州市市区20__年家庭暴力(含家庭纠纷)报警1197起,20__年1145起,20__年1996起,20__年1月-5月1013起,报警总数呈上升趋势。其中绝大部分为夫妻间家庭暴力或纠纷警情,也有少数未成年人报警情况。溧阳市公安局提供的家庭暴力(含家庭纠纷)报警数为20__年6月24日-20__年6月24日,共接获家庭暴力报警829起,而前三年(20__年6月24日-20__年6月23日)的家庭暴力报警数为271起,呈较明显上升趋势。其中,城区报警数为517起,占报警总数的62.36%,农村312起,占报警总数的37.64%。金坛市公安局提供的家庭暴力(含家庭纠纷)报警数中,20__年家暴(含夫妻打架)数为60起,20__年家暴(含夫妻打架)为47起,20__年1月1日-20__年6月23日的报警数为35起。但是,110指挥中心接报警接报家庭暴力(含家庭纠纷)警情数来看,仅占年接报警总数的0.2%。

2.对于家暴警情能做到100%出警,多以调解处理

在对市公安局、辖市区公安局调研过程中得知,对于接到的家庭暴力警情,公安机关能做到100%无条件出警,接警民警按规定尽快赶到现场,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接处警执法标准化管理手册(试行)》中关于家庭纠纷的处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并全程录音录像,在家庭暴力警情的处理中,大部分是情节较轻微的,多以调解处理,部分警情公安部门会建议当事人寻求妇联帮助。以溧阳市提供的数据为例,20__年6月24日-20__年6月24日所接获的829起家庭暴力(含家庭纠纷)警情中,以调解处理的813起,达到立案标准查出的仅16起,其中构成刑事案件,以故意伤害罪移交检察机关的共2起。

3.《家庭暴力告诫书》的知晓度和开具情况不一

20__年7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妇女联合会四部门共同制定了《江苏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20__年11月,常州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和市妇联,共同制定了《常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学习。据统计,我市至今已发出112份家庭暴力告诫书,但是这个数量与家庭暴力的报警数差距较大,且大多为口头告诫。当然,这与许多报警妇女自己的意愿也有关。另外,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各派出所对于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规定知晓情况不一,有些派出所已经不止一次发出过家庭暴力告诫书,而部分派出所民警对此项制度还并不了解。

(三)人民法院反家暴调研结果

1. 法院已在此类案件审理中尝试适用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20__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制定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中,首次引入了民事保护令制度——人身安全保护裁定。20__年12月10日,天宁区法院少年庭就原告李某诉被告钱某离婚纠纷一案作出全市首例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被告钱某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自由或作出其他可能给原告的身体、精神造成伤害的行为,且在实践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将事后惩罚施暴者转变为事前保护受害者,开辟了国家公权力介入家庭暴力防治的新途径,是运用司法手段保护家暴受害方的一项尝试。随后,天宁区法院与区公安分局、区妇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在婚姻家庭纠纷中适用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实施意见》,对适用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案件范围、申请和审查程序、效力及各单位的具体职责做了明确规定,对婚姻家庭类案件中涉及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2. 离婚诉讼中涉及家暴的数量较少且统计困难

在针对基层法院与常州市中院调研过程中发现,由于家庭暴力并非独立案由,通常只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要求离婚或者要求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事由,而基层法院每年审理的离婚案件数量较多,平均每个基层法院年审理离婚案在300-400起左右,因此对于涉及家暴的离婚诉讼统计上存在一定困难,在访谈有关法官时得到的答复是离婚诉讼中以家暴为事由的案件数量不多,每个基层法院每年基本不超过10个。

3. 法院在此类案件中认定困难且操作未能统一

在调研访谈中发现,法官对于涉家暴离婚案件普遍反映的问题在于证据认定困难,基于家暴而提起的离婚损害赔偿诉求,法院判决在实践中能够认定家暴并以此作为离婚事由的案件较少,且认定标准不一,判决因家暴而给予离婚损害赔偿的在实践中存在尺度不一的情况,但赔偿数额大多为数千元。

4. 法院已准备采取一些针对性措施

在调研过程中,调研组与市妇联、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比较充分的沟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分重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并在后续工作中拟采取一些针对性的措施,比如拟尝试在离婚诉讼中采取要素式审判,将家庭暴力列为其中一个要素;拟在法院系统内部开展涉家庭暴力离婚案件的调研,从中总结经验并拟在我市法院层面对此类案件的审判相对统一尺度。

(四)家庭暴力庇护中心调研结果

1. 依托民政部门救助站成立,环境与设施较好

20__年,我市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依托民政局救护站,由市妇联和民政局共同成立。根据课题组实际走访,庇护所占据了救护站的整整一层楼面,可同时接待16位需要救助的人士。环境整洁,有空调、电视、婴儿床等配套设施,具备了较好的接待家暴受害者的硬件环境。对于有外伤或生病的受家暴者,庇护中心可提供医疗救治,受暴人士可以在这里接受最长10天的临时救助,对于有困难的受家暴者,可以免费救助。

2. 入住率低,庇护中心功能有待提升

与国内大多数反家暴庇护中心面临的问题相似,我市反家暴庇护中心也遭遇了乏人问津的尴尬。据统计,20__年至今,我市反家暴庇护中心共救助家暴受害者7名,均为女性,包括未成人1名,老年人1名。在这7名受害者中,本地人口1名,外地人口6名,后 2名由庇护中心帮助其购票返乡,2名由庇护中心联系其家人接回,1名由庇护中心人员护送其返乡,2名自行离开。据庇护中心反映,他们所能提供的主要是食宿、简单医疗等帮助和服务,而针对家暴的法律、心理等方面的服务目前庇护中心缺乏专业人员来进行。如何完善庇护中心的功能,使其进一步发挥实效,必须深入研究和探索。

(五)家庭暴力鉴定中心调研结果

1. 伤情鉴定数量呈下降趋势,鉴定结果中损伤程度大多为轻微伤

我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成立于20__年7月,经常州市政府批准设立在常州市德安医院司法鉴定所,主要负责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伤情检查、损伤程度鉴定。根据近3年家暴伤情鉴定统计结果,20__年共30起,其中构成轻伤的6起,构成轻微伤的24起;20__年19起,其中构成轻伤的3起,其余16起构成轻微伤;20__年20起,其中构成轻伤的3起,其余17起构成轻微伤;20__年至今共9起,其中构成轻微伤的8起,不构成轻微伤的1起。伤情鉴定从数量上来说,总体呈下降趋势,而构成轻伤的,只占总数的15.38%。

2. 鉴定委托方市妇联占一半以上

我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的委托方是各级妇联,在20__年30起伤情鉴定中,其中20起来自于常州市妇联委托,20__年的19起伤情鉴定中,7起来自于常州市妇联,20__年的20起伤情鉴定中,14起来自于常州市妇联委托,20__年至今的9起伤情鉴定中,6起来自于常州市妇联委托。课题组在金坛、溧阳妇联的调研访谈中发现,因为路途较为遥远,受家暴妇女往往不愿意去我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鉴定,而自20__年以来的伤情鉴定中,委托方为金坛妇联的共1起(20__年开始未有1起),委托方为溧阳妇联的共6起(20__年开始未有1起),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个问题。

(六) 新北区反家暴行动试点调研结果

在过去几年的接访及报警情况中显示,新北区的家暴问题相对突出,在市妇联的领导下,新北区妇联在反家暴方面采取了一些创新举措,开展了反家暴的行动实验,以期能进一步进行实践探索,形成有益经验,并用于后期推广。

1.反家暴协会已成立,其工作机制仍有待探索

20__年6月,新北区妇联以依法开展反对家庭暴力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推动“平安新北”建设为目标,成立新北区反家暴协会。该协会由区妇联主席担任会长,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以及市心理卫生协会理事长担任副会长,17位理事中,包含了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卫生局的相关领导,也吸收了律师事务所、心理咨询服务机构的负责人,并以新北区下辖的9个街道(镇)妇联主席为骨干力量,形成了一个目的明确、针对性强的反家暴组织,其成员结构基本囊括了反家暴所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结构比较合理,这项举措也极富创新性。然而,正因为这样的组织是具有创新性的,也意味着可以借鉴的经验较为缺乏,且成立时间较短,因此,其具体的工作机制仍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

2.社区居民的反家暴意识仍有待提高

20__年6月底,课题组设计了《关于家庭暴力的调研问卷》,抽取新北区新桥镇和龙虎塘街道的社区居民,开展入户调研,共回收问卷393份,其中有效问卷331份。男女比为176:155,该问卷反映结果如下:

(1)居民对家暴的认识已经有所提高,但仍需加强

在调研中显示,认为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的有261人,占78.85%,但仍有9人认为该行为的性质不违法,28人认为属于家务事,3人认为属于正常现象,而表示说不清的有38人;此外,对于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除308人认为殴打属于家暴以外,也有152人认为长期不理睬对方也属于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有136人认为强迫过性生活属于家庭暴力表现形式,有62人认为经济控制和制裁也属于家暴。以上数据都说明,大部分居民都认为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相当一部分居民认识到家庭暴力除殴打以外,也包括其他的表现形式,但是,仍然存在对家庭暴力行为性质认识不清、忽视了家庭暴力中除殴打以外的其他表现形式等问题。

(2)大部分存在家暴的家庭为经常性家暴,且原因多样化

被调研的331人中,有41人表示家庭中存在家庭暴力,占12.39%。其中,表示经常有家庭暴力的有21人,占51.22%,表示家庭暴力的几率为偶尔的有18人,仅1次家庭暴力的2人,说明在大部分存在家暴的家庭中,家暴是经常性的。此外,对于家暴原因的调研,选择因为家庭琐事、感情问题、经济问题、生活习惯或者一方有赌博、酗酒等恶习的人数比较平均,可见产生家暴的原因是多样化的。

(3)受家暴者大多不愿意告诉他人,对于依靠公安和妇联解决家暴的期待性最高

对于如果遭受家暴,是否愿意告诉他人这一问题,有171人回答不愿意,占总人数的51.66%;而对于如果遭受家暴,选择报警的人数最多,有206人,占总数的62.24%,但仍有24人选择忍受;此外,对于由哪个部门出面解决家暴最有效的调研中显示,选择公安和妇联的人数最多,分别达到55.89%和42.60%,显示出关于家暴的解决,公众对于公安和妇联的期待值最高,特别是公安,因为其具有直接执法的能力,成为受家暴者的第一选择。

3. 反家暴社工团队已初步形成,但团队建设尚有待加强

新北区妇联在成立反家暴协会的同时,开展了“反对家庭暴力文明引导行动”,建立了一支反家暴志愿者队伍,对于反家暴志愿者开展集中培训,以期能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家庭成员展开更有效的指导和服务。课题组对于反家暴志愿者通过问卷方式进行了调研,了解队伍的构成以及培训的需求和反馈情况。

(1) 反家暴志愿者的来源及结构

来自新桥镇和龙虎塘街道的32名反家暴志愿者中, 21岁-35岁有20名,36-50岁的有10名,50岁以上的有2名;男女性别比为6:26;其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1名,高中学历的8名,大专学历的7名,大学以上学历的16名;含街道及社区妇女干部15名,社区其他工作人员15名,社区热心居民1名,法检系统或律师1名。此外,23名志愿者表示过去曾经参加过志愿者活动,5名志愿者表示过去没有参加过志愿者活动,另有4名表示有热情但不知道怎样活动;15名表示过去曾经参与过家暴纠纷的调解,17名表示没有参与过家暴纠纷的调解。

(2) 反家暴志愿者的培训需求及反馈意见

在调研中显示,志愿者认为自己最需要补充的知识依次为:沟通技巧(25人选择此项)、法律知识(16人选择此项)、心理学知识(15人选择此项)和婚姻关系中相处之道(6人选择此项);而针对志愿者喜欢的培训方式的调研结果显示依次为:个案分析(20人)、讲座(9人)、沙龙讨论活动(8人),情景剧(6人);对于开展的培训活动,23人表示收获挺大的,7人表示一般,还有2人表示说不清,满意度还有提高的空间。这个调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反家暴志愿者的培训需求,可以为今后的培训工作提供参考。

二、 常州市反家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综合以上调研结果,我们可以看到,我市妇联对于反家暴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实践中也积极思考和探索,并在工作中时有创新举措,因此,在常州市各级妇联的努力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协作下,我市已初步建立起反家暴综合干预网络,且在反家暴工作中已经显示出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当前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我们分析如下:

(一) 真正意义上多部门联动机制的缺失是反家暴工作中的机制困境

家庭暴力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对于其干预需要多部门联动协作,才能起到较好的效果。妇联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也常与公安、法院、民政等相关部门积极联系,比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出台就是反家暴中多部门联动协作的成果。然而,我们认为真正意义上的多部门联动机制应当是职责明确、衔接良好、程序规范、运作顺畅的协作,而目前尚未形成这样的运作机制。以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为例,部分派出所民警对此制度不够了解,有部分派出所知晓这项制度,但是还没有发出过家庭暴力告诫书。再以与民政部门救助站合作的反家暴庇护中心为例,妇联和民政部门在此庇护中心的职责和归属问题上并不明确,具体救助工作究竟应由谁承担,值得思考和商榷。此外,妇联作为委托方的家暴伤情鉴定,鉴定结果也应及时反馈给妇联,以便帮助妇女在后期更好地维权,但是实践中往往忽视了这一问题而造成某些工作的脱节。另外,和媒体的合作可以帮助提高全民反家暴意识,并为反家暴工作获得一定的资金和外联组织资源,但是目前这方面的合作并不充分。一说起反家暴,往往将此归结为妇联的职责,其它部门某种程度上感觉是应妇联的要求在配合从事此项工作,一旦有受家暴妇女报警或者投诉,其他部门往往将之转介往妇联就不再作为,缺乏责任意识。因此,在职责未能明确、程序未能规范的情况下,多部门联动尚未真正意义上形成,这是当前反家暴工作中面临的机制困境。

(二) 传统观念的影响和相关知识的匮乏是反家暴工作中的意识桎梏

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与产生原因多种多样,不少妇女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而选择默默忍受,也不乏一些因家暴而发生的恶性刑事案件,更有部分妇女想维权却因缺乏相关证据和维权能力而让有关部门爱莫能助。究其深层次原因,传统观念的影响和相关知识的匮乏是目前反家暴工作中的意识桎梏。家庭暴力的产生不仅仅是因为特定个人、特定家庭的原因,而是有其深厚的社会文化传统的原因,这个原因从社会性别视角来看,就是一个由男权文化和夫权思想所制造出来的不平等的社会性别关系的存在。受此观念的影响,许多丈夫认为“打老婆”是天经地义的,许多妇女也选择了逆来顺受,这样,丈夫的施暴成本越低,就越容易形成长期的家庭暴力。当然,国人传统的“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也造成了部分妇女遭受暴力却不愿意报警或者寻求其他帮助的情况;而“不管他人家务事”以及“劝和不劝离”的观念,也造成了家庭暴力中邻居等相关人员往往不愿意作证的局面。这种基于社会性别视角而产生的观念也影响了施暴家庭以外的其他人员,甚至部分执法人员也受此影响,认为家庭暴力只是家务事而往往口头告诫几句了结。此外,部分妇女缺乏维权意识和相关知识,不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更有甚者,对家庭重要财产关注程度不够,留给施暴方以转移财产的的机会,当这些妇女忍无可忍,寻求妇联、公安甚至法院帮助时,也往往因缺乏证据等原因而无法获得有力支持。而对于儿童,中国传统的“棍棒下出孝子”的观念,使施暴者将打孩子作为正常的教育方式,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也使不少父母将孩子当作自己的私有物,甚至遭遇家庭矛盾或其他问题时以打孩子来出气,并以此为天经地义,更使许多周围邻居甚至执法人员也觉得不便出面干涉。

(三) 相关法律的不完善是反家暴工作中的制度短板

1.家庭暴力法律体系尚不完整

当前我国关于家庭暴力的立法主要散见于《婚姻法》、《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中,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及一些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等,缺乏统一的家庭暴力立法,造成了一些问题的产生。一方面,由于立法主体的多元性,不同的立法主体往往站在不同立场上进行立法。如《婚姻法》主要是从婚姻的维系和解除的角度看待家庭暴力,而《妇女权益保障法》则主要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的角度来规制家庭暴力,法条之间缺乏有效衔接,体例不够系统、规范,内容不够周延、完整,甚至出现不同法条相互“打架”的现象。另一方面,无法建立责任主体间的有效联动,有各自为政之嫌。以分部门规定条款的方式割裂了责任主体间的联系,将原本属于共同责任的内容限定在某一个主体上,影响了实际效果。

2.国家层面立法的缺失

(1)家庭暴力界定过于严格。《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解释(一)》强调“造成一定伤害后果”才构成家庭暴力,对未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的暴力行为,以及侮辱、诽谤、漫骂等行为,不以家庭暴力论处,这种司法认知将会使暴力逐步升级,也可能诱发受害人“以暴制暴”。司法解释还规定,家庭暴力的发生仅限于夫妻及家庭成员之间,忽视了非婚同居者之间发生的家庭暴力问题。

(2)各有关机构的职能、分工规定不明确。国家级立法未明确规定各相关机构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的职能和权限,容易使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由于职责分工不明确,特别是公安系统接到家庭暴力报警或举报后,若够不上刑事、治安处罚,处理家庭暴力事件多为取证、调解,实际效果并不理想,挫伤了受害人寻求公力救助的积极性和自尊心。

(3)可操作性不强,缺乏救济途径。国家现行法律比较原则性,更侧重于对施暴者的事后制裁,缺乏对正在发生中的家庭暴力或者明显可能发生的家庭暴力之干预措施,对已经遭受、正在遭受或者遭受到明显可能发生的家庭暴力伤害的受害人缺乏有效救济的途径,使施暴者从家暴中“获益”,并固化了其施暴的行为方式。特别是对于老年人和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救济途径未作明确规定。而在现实中老年人、未成年人由于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思维不清、缺乏行为能力等因素,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往往无法及时,甚至不能向有关部门请求给予救济。

(4)家庭暴力取证难、认定难。国家立法未针对家庭暴力的特点制定专门的证据规则,通常适用普通案件的证据规则处理。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很少有证人,仅凭受害人陈述无法定案。社会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观念大多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多数人不理解妻子控告丈夫、儿童控告父母的行为。这就使得相关机关或律师向受害人的亲朋邻居收集证人证言,或向居(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调取调解笔录等证据时,遭到拒绝或含糊其词。不少受害人出于观念、顾虑及其他各种原因不愿求助于社会和法律,没有保留证据的意识,不愿做伤情鉴定,或不及时申请伤情鉴定。

(5)公权力干预力度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有关规定,对于家庭成员间的轻微伤和轻伤案件及虐待案,均“告诉”才处理,公权力干预力度太小。有些受害人之所以没有“告诉”,是受到施暴者胁迫,不得不向外人隐瞒真相。

3.地方层面立法的不足

以江苏为例,目前关于家庭暴力的地方立法主要是20__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妇女联合会联合发文的《关于依法处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此外尚有《江苏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常州市也于20__年出台了《常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

(1)地方性法规尚未出台。目前江苏关于家庭暴力的地方立法主要是地方性规章,而缺乏统一层面的地方性法规,且位阶较低,在国家层面的家庭暴力统一立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亟需出台地方层面的法规,以解决家庭暴力的实际操作层面的认定、各部门的介入干预以及其他相关问题,从家庭暴力的预防与制止等方面,解决原有规定过于分散、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2)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有待完善。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妇联组织的重要职责。但是,如何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刑法中对于此类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的规定,使得公安机关很难主动介入去制止家庭暴力。而对于应当进行书面告诫的情况,虽然办法中已进行了规定,但是部分规定仍然比较模糊,比如“多次实施家庭暴力”中的多次具体是以什么为标准?此外,办法中规定了公安机关作出的家庭暴力告诫书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但是口头告诫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如果书面告诫书当时被施暴者撕毁,如何补充此项证据?这方面缺乏明文规定。正因为存在这些问题,再加上传统观念的影响,且受害人往往有反复,所以目前开出的告诫书并不多,希望通过告诫制度来实现事前防范制止,教育震慑施暴者保护受害者的美好愿望并没有完全实现。

(四) 专业化团队的缺乏是反家暴工作中的人才瓶颈

反家暴工作中涉及心理疏导、当事人沟通与调解、法律咨询等内容,需要专业人员来开展此项工作。对于妇联、公安、民政救助站甚至法院工作人员,要做好这项工作也应查漏补缺,在有关指导理念、工作要求与流程、相关知识与技巧等方面等方面进行完善与提升。反家暴工作的开展必须依靠人,妇联特别是基层妇联人手紧张,工作繁重,街道、社区妇联干部往往身兼多职,而警力不足也是公安干警在反家暴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此外,民政、法院等部门也都面临类似的问题。在当前形势下,转变思路,理顺工作程序,吸纳相关人员,组建反家暴团队就变得十分重要。目前来自于社区的妇女干部、楼道长或者社区其他热心人士组成的反家暴志愿者队伍,距离开展此项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跟发达城市相比,深圳有著名的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北京有影响力较大的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我市目前还没有此类专业的社会组织可以提供相应的专业化服务,造成了当前我市反家暴工作中的人才瓶颈。

三、 常州市反家暴综合干预策略思考

通过对我市反家暴情况的调研以及存在的问题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反家暴工作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需要由妇联、公安、司法、民政、社区、医疗机构、媒体等多方主体参与,通过行政、司法、社会等多种手段,运用法律、心理、社会工作等多种方式,从事先预防、事中制止、事后救济与修复等方面进行综合干预。而当前在我市要进一步推动反家暴综合干预体系建设,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 联动配合,构建反家暴综合干预网络

1. 首问负责,明确反家暴网络中各部门职责

要建立反家暴的综合干预网络,首先应构建组织,建立横向与纵向网络,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避免将反家暴工作的部门责任妇联化。建议成立包括市委政法委、市妇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等单位领导在内的反家暴工作领导小组,这些部门共同合作,建立反家暴横向网络。工作中应实行首问负责制,首问单位和部门应当认真接待,做好记录,并予以有效的制止和劝阻,以防止矛盾激化,必要时应向有关部门举报。此外,应明确各部门在反家暴工作中的各自职责,明确预防和制止家暴是各部门的共同工作,而非配合妇联工作。此外,各单位也应在各自系统内部明确反家暴工作的具体职责,形成反家暴纵向网络。如此,各级各部门相互协作,纵横交错,才能真正构建反家暴综合干预网络。

2. 理顺流程,确立各部门工作程序

在多机构合作反家暴工作中,理顺工作流程,形成一套相互配合的工作程序尤为重要。公安部门接警后,除了及时出警,调研取证以外,应明确出警民警必须联系家暴当事人所在社区妇委会。此外,对发出告诫书的,也应及时抄送当地妇联。妇联在家庭暴力接访中,应根据情况,联系派出所、司法所、伤情鉴定部门、庇护中心等单位,及时启动多机构网络联动。而民政部门救助站工作中,对于非妇联转介前来的受家暴妇女(比如自行前来或公安部门介绍前来),应及时联系妇联,以便妇联根据情况采取后续心理疏导、法律帮助等措施。

3. 重视回访,建立社区家暴档案

由于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和长期性,反家暴工作中的回访非常重要,对于所有家暴情况,都应登记建档,并于7天内回访一次,此后进行不定期回访,持续开展工作。上级妇联也应及时跟进,定期要求下级妇联汇报,并不定期检查监督。此外,建议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家庭暴力档案,便于掌握重点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后续工作,并可在与公安或其他部门的联动工作中提供帮助。派出所在家暴报警出警后,也应建立相应档案,一是让施暴人知晓这一事实,从而产生一定震慑效果,二是可以为被家暴者进一步的维权提供有力证据。

4. 创新举措,充分考虑受暴者需求

在反家暴工作的开展中,应充分考虑受暴者的需求,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思考,敢于创新,提高实效。比如家庭暴力的伤情鉴定,特别是距离德安医院较远的金坛、溧阳等地,考虑受暴者的实际需求,建议可以与公安等部门合作,去公安部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有些妇女被家暴后没有选择报警或去妇联求助,可以借鉴某些地区的做法,尝试与卫生部门合作,建立家庭暴力门诊,外科门诊中对家暴受害人进行详细诊断并做好记录,以备将来维权时的需要,针对某些经济困难的家暴受害人,建议提供家庭暴力医疗援助;针对当前庇护中心普遍入住率较低的现状,分析其原因,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展开创新性实践,比如考虑受家暴妇女的心理需求和安全考虑,拓展一些私密性强,一般人不知道的庇护所(丹麦、香港等地都采取这种做法),在与民政救助站合作的庇护所中,制定专门的服务规范,同时尝试与其他部门在这方面开展更多的联动合作,比如法院签发人身保护令时,也可尝试与受家暴妇女的庇护联系起来,人民警察在开展反家暴工作时,也可以与庇护所联动合作。在思考中创新,在实践中检验成效,探索出适合我国受家暴者需求的模式。

5. 定期交流,联席会议常态化

在多机构反家暴的合作中,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对各自部门反家暴的工作情况进行交流,汇总数据和情况,沟通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在这样的会议中不断加深了解,加强合作。而且,这样的联系会议必须真正形成制度,使其常态化,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巩固反家暴综合干预网络。

(二) 宣传引导,提高全民反家暴意识

1. 预防为先,加强源头遏制

家庭暴力作为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因其隐蔽性与内部性等特点,预防应放在首位。而在调研中反映,家庭暴力的产生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比如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较差、婚后双方缺乏沟通或者沟通方式不恰当、一方有酗酒、赌博等恶习等等,这样的家庭少一些,家庭暴力就能一定程度上减少。所以应以预防家庭暴力为目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建议针对适龄未婚男女开展的婚恋观教育,可以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理性选择婚姻对象,可尝试在部分高校高年级学生中开展此类教育活动,根据实施反馈情况考虑逐步铺开;建议开展婚姻危机处理、家庭沟通技巧等内容的教育活动,在“家长课堂”中融入相关教育内容,通过这些教育活动,从源头上遏制家庭暴力的产生,对家庭暴力起到预防作用。

2. 多种方式,宣传反家暴意识

家庭暴力之所以发现难、取证难、维权难,社会的反家暴意识是关键。目前虽然大多数人从理性上已经认识到家庭暴力是违法的,但是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观念仍根深蒂固地影响着不少人,甚至一些执法人员也存在这样的认识,因而对家庭暴力的严重性和违法程度认识不够,对家庭暴力的举报和劝止积极性不高,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和制裁力度不够。意识的提高和观念的转变需要宣传和引导,建议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提高全民反家暴意识。除传统的讲座等方式外,可以考虑通过发放折页宣传册、反家暴签名活动、网络宣传活动、反家暴情景剧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建议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合作,拍摄反家暴宣传片,在电视台播放,因为这种方式直观而冲击力强,且受众面广,宣传效果更为突出。

3. 教育引导,传授维权知识

基于许多受家暴者因缺乏维权意识和维权知识,长期遭受家暴却维权难的现实,将教育和传授维权知识作为反家暴工作的一部分十分必要。通过开展讲座、法律咨询、沙龙活动或者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将婚姻家庭财产的有关法律规定、家庭暴力的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如何搜集证据等知识传授给受家暴者,一定程度上也可为受暴者维权打下基础,使施暴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高其施暴成本,从而相应减少暴力行为。特别是文化程度不高、外来妇女等群体,尤其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教育。而对于儿童,应培养儿童的自我保护能力,灌输自我保护的思想。建议有关部门发动学校,把自我保护教育当作素质教育中的重要环节,用一些生动的例子教育儿童如何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让他们知道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样做,并教育儿童警惕、识别、躲避可能发生的性侵犯。

(三) 完善法律,建立反家暴法制保障

1.建立科学的防治家庭暴力的法律架构。世界上已有44个国家和地区对家庭暴力有了明确的法律处罚条例。相比而言,我国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条文只是散见于各类法律法规中,并且有较多的漏洞和缺失,不利于司法操作。因此,制定统一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明确各部门职责,实现相关法条的衔接,建立较为完善科学的法律救济框架,保证各法律部门在防治家庭暴力方面的协调和统一,已成为学术界的共识。

2.进一步界定家庭暴力内涵。家庭暴力属于家庭冲突的表现形式,是指家庭中发生的以暴力、胁迫、懈怠等手段侵犯妇女、儿童老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足以致其肉体、精神和财产造成一定程度损害的行为。从构成要件上看,主体是合法婚姻关系共同生活的成员,侵害客体是妇女的人身权利;从行为方式上看,家庭暴力既包括了使用暴力、胁迫等积极的作为方式,也包括了懈怠等消极的不作为方式;从侵害对象上看,家庭暴力侵害的是弱势群体的人身权益,以妇女、儿童、老人为主;在暴力范围上看,包括了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经济暴力等形式;从暴力伤害程度上看,应以“足以造成对家庭弱势群体的危害或损害”即可构成家庭暴力。

3.建立司法分居及婚内损害赔偿制度。司法分居是指“在家庭暴力发生后,受害人和施暴人暂时分开居住的一项制度”,它是经过法院判决或裁决强制性的分居,分居后,同居义务终止,但婚姻关系、夫妻身份关系保留。明确家庭暴力发生后夫妻双方分居的法律效力,建立司法分居制度,将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保护受害者,是家庭暴力的事前防范措施。而婚内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应包括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和经济损害赔偿三个方面的内容,并且不能够以加害人承担该种民事责任影响其应有的刑事责任的承担,具体的赔偿标准可以参照民事侵权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借鉴国外公权力主动干预机制。国外干预和控制家庭暴力的立法例中, 对于公权力主动干预家庭暴力的要求较高,法律明确规定,公权力在防治家庭暴力事件中,应承担相应责任,警察在认为家庭暴力事件比较严重已经上升到犯罪性质时可主动介入。建议我国借鉴这种主动干预机制,明确相关机构主动介入的职责。

5.增设家庭暴力罪,并改变原有的告诉才处理的情况。建议增设家庭暴力罪罪名,该罪名的定罪与量刑,可参照刑法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虐待罪等罪名的有关规定,结合家庭暴力犯罪的特殊性进行规定。此外,建议该罪不要完全采用告诉才处理的方式,而是将家庭暴力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即不涉及个人隐私的家庭暴力犯罪均可采取公诉和自诉两条途径,国家机关接到任何人举报都应及时受理,必要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甚至执行逮捕以保护被害人人身安全;而对于伴侣间性侵犯应为亲告罪,因为夫妻间性侵犯与隐私权存在着密切的联系,采用自诉处理的方式是对隐私权和性自主权的合理平衡。

6.完善证据规则,适当调整证据责任分配。由于家庭暴力发生的隐蔽性和经常性,传统证据难以收集,再则,因为精神暴力和性暴力行为无法用外界物来做载体,所以传统证据不太适用于精神暴力和性暴力。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建议增设新的证据种类,包括:第一,暴力及其后果的专家证词。使用“暴力及其后果的专家证词”可以解决精神暴力、性暴力证据收集上的尴尬。当然,“暴力及其后果的专家证词”的获得必须经历严谨的程序,应设立专门的认证机构,配备专门的认证人员,能够对受虐妇女的遭受暴力的行为进行认定,在专家认定后作出“专家证词”,受害者才可将此“专家证词”提交法庭,作为证据使用。第二,受害人向法院提交的“前证据材料”。受害人向法院提交的“前证据材料”是指上次暴力发生后,受害人向法院提交收集到的可以证明暴力行为证据。在此次暴力行为发生后,如果受害人在此次暴力行为中没有收集到有力证据证明施暴人实施家庭暴力并造成损害,那么受害人向法院提交的“前证据材料”可以作为认定施暴人实施家庭暴力并造成损害的证据。另外,建议适当调整家庭暴力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不要求原告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加害人实施了加害行为,只要求原告证明加害人极有可能实施加害行为,如果加害人不能合理解释或证明受害人致害缘由,就由加害人承担举证责任。这种举证责任的重新分配并不是指全部举证责任的转移,原告同样应就自己受到侵害的事实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至于如何和分担原被告的举证责任,则应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7. 立法时应考虑未成年人受家暴的预防与救济。首先,需将儿童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权利个体,确立对未成年受害人优先和特殊保护的原则,以实现反家暴中的儿童利益最大化。其次,在家庭暴力的定义中增加列举对儿童家庭暴力的特有形式,例如,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对儿童的体罚、其他残忍的或有辱人格的惩罚;监护人等其他近亲属对儿童的性侵害与忽视等。再次,在有关家庭教育的倡导性条款中,可规定鼓励父母采取积极的、非暴力的、参与性的抚育子女方式,并且通过父母培训等方式,宣传非暴力的价值观,以突出反家暴中“预防为先”的理念。最后,规定有效的对未成年受害人的救助与服务措施,如强制报告制度、设立紧急救助和庇护场所、开展多专业的社会服务,帮助受害儿童康复,设立专项救助基金,等等。

8.制定地方性法规,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由于目前江苏关于家庭暴力的地方立法主要是地方性规章,在效力位阶上以及系统性方面不足,可操作性也有待加强,因此实践中很难进一步有效发挥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的作用。在国家层面的家庭暴力统一立法没有出台的情况下,在家庭暴力仍然较为普遍存在且防治难的问题面前,制定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刻不容缓。建议在地方法规中,对家庭暴力的概念、公安机关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调研取证、政府设立或指定家庭暴力庇护场所等细节作出实质性的规定,并对家庭暴力的预防以及救济途径进行明确规定。而针对现有的一些规章制度,建议结合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加以完善。比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中,对于应当进行告诫的具体情形进一步进行细化,明确书面以及口头告诫的证据效力,无论作出书面还是口头告诫的,都应及时将有关家庭暴力违法行为的证据材料存档备查,若告诫书被撕毁或遗失而受害人需要在诉讼中使用的,应允许相关律师调取材料。此外,应明确公安机关在当场处理时有告知受害人申请鉴定等权利的义务,并赋予一定情况下公安机关主动介入调研取证的职责。

(四) 培育发展,建设反家暴专业团队

1. 专项资金,保障工作开展

任何工作的开展都需要物质基础的保障,反家暴社工介入工作纷繁复杂,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需要学习相关专业知识,这支团队的建设具有前瞻性与创新性,但是要能保证团队的专业化水平,保证这支团队能持续地投入和发挥作用,光有工作热情是不够的。反家暴团队应由社工和志愿者两个部分构成,社工是指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帮助服务对象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为主要职业活动的专业人员。而志愿者是指基于社会责任和义务,为促进社会的改善和发展,自愿无偿地贡献自己的时间、精力和技能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基于反家暴团队专业化建设的需要,建议设立专项资金,以保障团队建设和工作的开展。

2. 招募吸纳,组建反家暴团队

反家暴团队的组建,需要通过招募和吸纳志愿者来完成,这些志愿者可以来自心理咨询师队伍、法官、警察队伍、律师队伍,也可以是来自基层妇联或者社区妇女干部、社区其他工作人员或者楼道长、具有工作热情的社区居民。建议吸纳志愿者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志愿者的吸纳应本着自愿原则,只有真正愿意投入这项事业的,才能将工作做好;(2)队伍中应吸纳一定数量的男性。反家暴工作常被人和妇女工作划上等号,因此加入团队的人员必然是女性较多,但是反家暴的社工介入,有时也需要与施暴者进行深层次交流与沟通,需要站在施暴者的角度换位思考来开展工作,因此必须有一定数量的男性成员;(3)志愿者必须有相应的时间、精力来从事此项活动。

3. 培训考核,提升专业化水平

反家暴工作对团队人员的专业化要求较高,如不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工作中势必事倍功半或者与原定工作目标背道而驰。所以无论是反家暴团队中的专业社工还是志愿者,均应进行培训和考核。培训内容应包含助人自助的基本职业道德、尊重和保密的工作准则,心理学、法律知识、社会学、沟通技巧等。当然,对于社工和志愿者的培训和考核要求应有所区别。在反家暴工作中,还应进行社会性别角色理论的培训,使社工和志愿者能从这个理论出发,理解家暴产生的原因、背景,并以社会性别平等为目标开展工作。培训建议以参与式培训方法为主,结合传统的培训方法,提升被培训者在反家暴活动中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的能力。

4. 培育孵化,发展反家暴社会组织

在当前政府转变职能,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过程中,很多领域中社会组织的作用日益凸显,而在反家暴这个领域里,也有一些城市的社会组织发挥着较为明显的作用,如深圳的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北京的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等,政府部门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与这些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鉴于我市目前还没有反家暴的专业化社会组织,建议妇联与民政部门合作,孵化和培育此类社会组织,可以通过提供硬件设施,降低其日常运行成本;提供项目策划、申报项目等方面辅导与协助,提供经费支持与财务托管、组织自身能力建设、项目评估等服务,提高社会组织的服务效果;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注册登记,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方式,最终使此类社会组织形成一定的筹资渠道,在实践中创建品牌,产生社会影响力。当然,在此过程中政府部门也应对社会组织加强监督,进行评估,并引入竞争机制,促进我市反家暴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

5. 项目化运作,实现可持续发展

项目化运作,是指将工作任务和目标变成一个个项目,而后通过项目管理的思路来进行运作,这种运作方式,可以更充分地发挥社工人才的专业特长,提高社工人才专业化服务的实效。反家暴领域中同样应推动项目化运作,通过设计主题、分解任务目标和确定方案,由妇联、社会组织以及其他部门或组织合作,一方面可以从不同渠道筹措资金,整合资源,另一方面可以确保反家暴社工工作的专业性和独立性,甚至打造品牌项目,扩大社会影响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家庭暴力作为综合性的社会问题,在我市仍然较为普遍存在,部分恶性案件的影响十分恶劣,其防治需要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结合行政和社会多方面力量,以行政力量为主导,同社会民间组织通力合作构建多机构的合作干预网络,而联动机制的建立、法律制度的完善、思想观念的引导以及人才队伍的建设这几个方面,应成为我市推动反家暴综合干预体系建设中的抓手。相信在常州市妇联的牵头下,在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下,我市反家庭暴力工作将取得更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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