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关于人民调解的调研报告(汇集20篇)

浏览

2215

范文

1000

高淳多层面实施普法教育 全方位提升法治水平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011 字

+ 加入清单

高淳层面实施普法教育 全方位提升法治水平

“四五”普法和新一轮依法治县工作开展两年多来,高淳县各级按照省、市部署和县“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县两个“五年规划”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关于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方针,围绕服务全县“两个率先”的目标,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县,为全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新形势下如何抓好“四五”普法和新一轮依法治县工作。县委、县政府尤为重视,将其列入全县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具体做到了四个到位:一是领导精力到位。为使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落到实处,县委书记办公会、县委常委会多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与此同时,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成员会议,集中讨论研究两个“五年规划”的落实情况,制定年度实施意见,及时分析形势,明确工作目标。县委中心组不定期的组织中心组成员学习相关法律,并请南大等单位法学专家来授课。为加强对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先后两次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了《高淳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范围和职责,建立和落实了年度考核验收等11项工作制度。根据县委要求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需要,各镇各部门也对领导小组织成员作了相应调整和充实,全县上下做到了各级领导责任落实,职责明确,办事机构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二是目标措施到位。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要求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下发了《高淳县—XX年依法治县规划》和《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县人大十一届第26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每年都下发年度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全县各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下发了两个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意见,做到“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开展有序,并将其列入各镇、各部门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商贸局在系统内将其与经济效益挂勾,变软任务为硬指标,推动了全系统普法、依法治企的开展。县教育局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列入年终对中小学的评估内容之一。县保险公司和寿险公司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提高了普法教育、依法治企的质量。三是普法教材征订到位。全县基本做到了“四五”普法干部读本人手一册,农村读本发到村民小组。县财政局还将《财政“四五”普法法规汇编》发到县、镇每位财政干部手中。四是各部门协调配合到位。依法治县机构发挥了检查、指导、协调作用,除平时到各镇、部门指导外,坚持了每半年对各镇、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年度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县人大、政协每年都安排视察行政执法部门的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县报社、电台、电视台积极配合,开设专门栏目,加大了宣传力度。从去年开始,分别在高淳报开设《法制纵横》和电视台开设《法制园地》。每期集中宣传一个部门或镇的学法用法专题报道。去年12月4日法制宣传月活动中,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16个司法、行政执法部门的200名干警着装整齐,参加了集体宣誓,18个部门和9个镇的100多名干部参加了阵容强大的法律宣传咨询,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区分对象,抓住重点,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律 在实施普法教育中,注重根据不同对象,突出重点,引导干部群众联系自身的工作,生产、生活实际学习相关法律,具体突出了四个重点:一是突出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着力解决如何依法管理的问题,使他们在法律的范围内依法掌好权、用好权、提高依法行政和管理的能力。先后制订了“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县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的通知”。全县各级党校、政校、人口学校在各种学习培训中,均开设了法制课,请专家授课,努力使各级领导多学一点,学好一点。县工商局坚持一季一法一考核,抓好局领导和中层干部的学法。县财政局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培训班和自学等形式,抓好财政干部学法计划落实,使全体财政干部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的适用层次,执法范围,执法权限,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奠定了基础。县供电局等部门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到高淳监狱,听三名原厅级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接受如何依法用权的的警示教育。二是突出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着力解决依法办案,依法行政问题,提高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意识。县法院中心组经常组织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每个干部都做学习笔记,使大家的法律素质和司法水平不断提高。县检察院开展的依法治国理论与司法公正5个专题教育,收到了较好效果。县税务、公安、农林等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普法教育,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三是突出了青少年尤其是在校中小学生的学法。着力解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培养良好的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县委政法委与教育局联合为全县中小学聘请了35名法制副校长,在加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二年多来共为中小学上法制课近100次,受教育达8万多人次。今年,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召集政法委、综治办、司法局、教育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及中小学校长、法制副校长召开座谈会,共商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之策。县司法局、教育局等8个部门联合下发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实施意见”。上半年在县直属中小学开展了“六个一”活动:即在每所中小学听一堂法制教育课;召开一次校领导、教师代表座谈会;组织一次法制副校长集体备课;每校设一个学生维权信箱;开办一个法制园地;期末组织一次学法考试。6月30日,县直属学校近4000名中小学生参加了学法考试,成绩良好。由于我县相关部门对中小学法制教育形成共识,齐抓共管,使我县在校中小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加强。四是突出了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学法。着力解决农村难点、热点问题,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是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在“四五”普法教育中,采取多种形式,针对不同对象,紧密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主要

抓了“四个一”工程的落实:即每年举办一期镇、村干部培训班,每月举办一期广播讲座,每季举办一期宣传橱窗,每年下发一批普法教材,使农村的普法教育得到较好落实。桠溪镇针对农村特点和农民对法律的需求,普法教育唱好“四季歌”,加强了教育的针对性,东坝镇针对工业园区征用土地涉及面广的实际,集中全镇党员干部举办土地管理法律知识讲座,强化土地法律意识,依法解决用地矛盾,保证工业园区建设进展顺利。    三、多种形式,多管齐下,全面开展普法教育 一是抓好试点,坚持以点带面。依法治县领导小组重点抓了商贸局、桠溪镇、红太阳集团、漆桥镇、古柏中学等5个不同类型的试点,通过“依法治县工作简报”分别介绍了试点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各镇也普遍抓了一村一厂2-3个试点单位,不少部门和单位也结合实际,抓了一个下属单位的试点,全县坚持以点带面,推动了面上的普法教育。二是抓好骨干培训,推进全面普法。二年多来,全县各级共举办培训班185次,共培训骨干近1.1万人次,通过培训,普法骨干的法律知识水平普遍提高,从而充分发挥了普法骨干的作用,有效地推进了基层群众的全面普法。县教育局围绕普法内容和依法治校实践,对全县中小学校长普遍轮训了一次,为抓好中小学的法制教育奠定了基础。去年县依法治县办、组织部、人事局、党校联合对全县1437名国家公务员分五期进行了wto法律知识的培训,每期培训都进行了书面测试,加深了对wto法律知识的掌握和了解。今年县法院、司法局联合为9个镇和街道培训调解骨干821人,提高了广大调解人员依法调解技能。三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面向社会搞好宣传教育。每年各镇各部门利用部门法颁布日开展法制宣传日、宣传月,送法律到社区、到农村。二年多来共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46次。县安监局在安全生产法大型咨询活动中,有5000多人在“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横幅上签名,扩大了安全生产法的社会教育面。县锡剧团排练的现代法制教育剧《校园内外》,在县城和下乡演出10场,有17000多名师生、家长观看演出,受到普遍欢迎。四是利用新闻媒体和阵地宣传,扩大了教育覆盖面。县电台、电视台开设了“法制园地”、“法制长廊”、“劳动保障之声”等栏目,南京日报高淳版开设了“法治纵横”、“人口与计生”、“税务之窗”等栏目。红太阳集团、高陶公司、红宝丽公司分别通过“红太阳报”、“高陶通讯”和“红宝丽之声”宣传法律法规和企业法治建设的内容。各镇、各部门则利用有线广播、宣传橱窗、板报等阵地,定期出版。桠溪等镇主办了“普法园地”法制宣传简报,每月出刊宣传法律。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营造了全民普法的良好氛围。    四、围绕中心,依法治理,促进了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各级注重紧贴中心,把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以普法教育推动依法治理,以依法治理促进普法教育,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坚持了“五个结合”:一是普法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相结合。紧紧围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搞好普法教育,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如在“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是高淳形象”、“创建卫生城镇”、“成年人国旗下宣誓”、“告别陋习、共享文明”、“创建平安高淳”等活动中,各部门、各镇都能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二是普法与创建民主法治村结合。依法治县办与组织部、农工办、民政局、计生局等部门将“民主管理,依法治村”作为农村民主法制村的切入点,指导农村普遍建立和完善了村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村规民约制度,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依靠制度约束镇、村干部,提高村民参政意识,改善了干群关系,深化了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如在贯彻“计划生育法”过程中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创先争优调研报告[页2]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85 字

+ 加入清单

创先争优调研报告

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五带头”作用只局限于社区干部,没有在社区党员中广泛开展;活动开展的力度和广度都还不够,影响范围较小;党员重视程度不够、抓活动的路径和办法不够多等问题。

三、对社区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出如下承诺

1、社区干部职工管理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干部日常工作和学习的规范管理,制定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守则、社区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居委会成员分工责任制、请销假等制度,用好的制度管理人、约束人。加强各科室与社区间相互配合,整合调动资源,充分发挥团队的重要作用,保持办事处与社区步伐的协调一致,加强与社区的互动交流,并通过各渠道提高社区与各机构协调沟通能力。二是结合每个社区和工作人员的实际,对新上任的社区干部灵活开展,各项规章制度、惠民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专业技能等内容的培训活动,努力使社区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在能力水平上再提升、在工作作风上再优化。充分激发“干”的热情、提升“干”的能力,在具体工作中进一步落实“干”的行动、提高“干”的实绩,尽职尽责、不辱使命。

2、社区办公设施管理

在做好办公用品采购、配备和发放的同时,不断完善和加强以社区“两室” 用房内办公和活动设施为重点的管理工作,建立社区用电管理制度、社区电脑使用制度、社区电话使用制度、社区物品管理使用制度、社区阅览室使用制度、社区活动室制度、社区环境卫生制度等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实行办公设施管理责任制,各社区所的办公设施由各社区正主任负责管理。会议室、接待室、活动室物品,由办公室统一清点造册,造册后由责任人签字实行责任管理。

3、为社区做好后勤保障

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转变传统后勤“大管家”观念,从社区的需要出发明确后勤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提出服务是后勤部门的天职,把重点职责定位为“服务”,以服务为宗旨,谋划和开展好各项工作。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除了及时对社区办公中的消耗物品进行补给外,定期深入社区,调查各社区实际情况,真正了解社区工作、学习中需要的设施和各类物品,精心为各社区制定采购方案,严格做好办公用品发放工作;在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机关前提下,努力为社区搞好后勤常规工作的标准化管理,确保正常供水、供电、供暖,确保各项办公设备的正常作用与安全运转,防止浪费现象发生,为社区工作、学习提供强大的后勤保障服务。

2012年x

共2页,当前第2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4776 字

+ 加入清单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调研报告

在农村,土地是农民最直接最根本最现实的利益。随着国家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和补贴力度不断加入,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被充分调动,同时,征地、流转使农村土地日益增值,广大农民对土地的关注度前所未有,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成为当前工作的一个重点问题。

一、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现状

1994年8月,我县根据《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决定》(徐委发[1994]25号)文件精神,按照“强化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好使用权”的要求,在“大稳定,小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延长土地承包期,耕地承包期从1982年算起,在原定2019年的基础上,再延长30年不变,即延长到2027年。延长土地承包期后,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以避免承包耕地的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被细分。

截至目前,全县开展二轮土地延包农户达25.56万户,延包面积114万亩。为进一步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我县又进一步完善了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机制。推广使用了专业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等标准化土地承包合同文本,从承包合同签订的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因签订承包合同不规范而引发的纠纷。同时,各镇以村为单位建立土地承包原始档案,设立土地登记台帐,确保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始资料的完整,有效避免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流转、住址、户籍发生变动所产生的纠纷。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广大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保障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轮土地调整2019年来,因国家建设征地,农田水利建设,村镇建设用地,农户内部成员出生、死亡和婚嫁等原因,使部分农户承包的土地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农户之间承包土地面积不均衡属普遍现象。个别镇村出于农业招商引资和农业规模经营的需要经常到市县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反映,要求重新调整土地。特别是在当前我县青壮年男子普遍外出打工的背景下,妇女毫无疑问的成了农村的主力军。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价值的大幅增加,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以及财产权益保护难度却越来越大。

二、我县农村妇女权益缺失的表现

1、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落实。一是部分行政村的“村规民约”侵害了出嫁女的土地承包权。受户籍变迁决定农户家庭承包耕地多寡和一些地方的男女不平等“村规民约”的影响,农村妇女结婚后,到男方家落户,导致出嫁女面临一次不可回避的土地权益流失。如:“妇女如嫁出本村,农嫁非,仍保留土地;农嫁农,其土地收回”;有的地方每年有固定的时间对全村人口变动进行了解,已经出嫁或即将出嫁的女性土地将被收回。如果出嫁女在婆家没有相应地调整到土地,则土地权益受到侵害。即使村集体坚持了土地“三十年不变”,由于出嫁女已经离开了村庄,其承包耕地使用权无偿让给自己的父母或兄弟,实际上已经丧失了承包耕地使用权。二是法院判决离婚时不把土地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导致离婚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等不到保障。农村妇女离婚后,按照农村的习俗,很少继续在婆家生活,土地不同于一般财物,无法迁移转走。所以农村妇女在离婚过程中,很少有人对土地权益进行争取,法院判决离婚时一般也不把土地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使对土地进行了分割,也很难执行。致使农村妇女在离婚后土地承包权难保。三是丧偶妇女的土地权益主要是由子女、是否改嫁、与夫家及其家族的“感情 ”等多种因素的作用而产生不同的后果,权益难以保障。丧偶妇女年龄较大、在夫家生活时间很长且子女已经成年或即将成年,这类妇女在夫家及其家族中的地位不会发生很大变化,土地权益在这股力量的庇护下得意保全;丧偶时子女尚小,改嫁的意愿和可能性较大,原家庭和家族逐渐淡化对他们的感情,土地可能被村集体收回,也可能被夫家分割;丧偶妇女平常与婆家及其家庭摩擦不断,甚至有纠纷,丧偶后即失去在婆家继续生活和居住的条件,实体权益因失去家庭庇护而流失,甚至原有财产也可能被家族其他成员剥夺。

2.宅基地分配权基本缺失。在城乡结合部,宅基地是一项重要的福利,包含很大的经济利益,部分村在宅基地分配问题上按照男婚女嫁习俗,采取了男女不平等政策。有些地方的村规定男子成年或结婚后可单独立户批一份宅基地,而大龄女青年、户口仍在本村的农嫁居妇女、离婚妇女包括孩子2人都不能单独立户批房,只能计入娘家或夫家大户人口,这就导致了城乡结合部的农嫁居妇女、离婚农村妇女都丧失了宅基地分配权。

3.征地补偿款和集体福利享有权得不到保障。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土地的非农建设性需求不断增大。土地被征用后,虽然县、镇两级政府都明确要求实行男女平等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妇女在分红及其他社会福利方面的权益也受到损害。这主要表现为外嫁女、农嫁非、离婚女、丧偶女、性别歧视等几种。(1)外嫁女。一是多数地方在土地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 分配政策,农村妇女出嫁后承包地仍然保留在娘家,造成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有些地方为了保护出嫁女的土地,制定了“妇女出嫁时可以带走土地”的地方法规,但由于传统习俗和封建思想的影响,女儿出嫁后不能再回娘家争地,否则被视为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实际上出嫁女很难在娘家争取到属于自己的土地权利。二是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后,由于不同地区甚至不同村庄之间的土地分配和流转方案不同,造成了农村妇女在婚姻的流动中失去了土地承包权。有的地方为了土地使用公平,规定:“在土地承包期内,凡迁出或取消户口退地,新增人口进地”,嫁到外村的妇女,其原居住地的土地被强行收回,但新居住地却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分配政策,这些妇女的土地及相关利益因出嫁而完全失去。(2)出嫁不出村妇女。由于各地经济条件不同,集体经济发达的农村妇女与次发达或不发达的村农民结婚后,一般不愿意把户口迁移到夫家村,而是仍然滞留在娘家村,其子女户口也在娘家村,这些村庄一般都会以“女嫁出”、“男娶进”的传统习俗,责令其迁走户口,同时强制收回其承包地。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利润或土地补偿费时,她们也得不到自己应有的那一份补偿款。(3)农嫁非妇女。“农嫁非”是指农村女孩嫁给城镇男子,由于传统户籍制度的影响,娘家村要强行取消她们的户籍和土地承包权,但其本人及子女的户口不能迁入城镇,婆家村也不予落户分田;其本人及其子女都不能享受村民待遇,也不能参加土地及其相关利益分配或只能分到一半;也有的地方出嫁不出村的妇女空挂户不分田,还有的地方这些妇女 必须交纳一定数量的“农业发展基金”,否则不予落户分田,其子女即使交纳“农业发展基金”,14 岁之前也只能享受半个村民的待遇。(4)离婚丧偶妇女有的地方离婚妇女的承包土地被丈夫强行剥夺或被村集体强行收回,也有的妇女在离婚后,将户口移回娘家,夫家所在地将土地收回,娘家村却拒绝恢复其土地承包权;还有的在离婚后男方村里强行取消女方户口,并收回责任田,娘家村也不给分地;也有的是离婚后前夫再婚,对于前妻和后妻村里只给其中一人落户分田;有的地方农村妇女丧偶后,无论其能否从娘家或再婚夫家所在村获得土地,村里强行将其户口取消,土地收回,只保留其子女的户口、田地。

三、妇联组织参与解决的我县农村妇女权益缺失途径

1.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中的主导作用。县镇政府应加强管理,努力协调各方关系,引导村民依法制定土地及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充分发挥调解作用,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健全和完善土地仲裁制度,加快仲裁机构的建设。

2.发挥妇联优势,切实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县镇妇联应当进一步发挥贴近妇女群众的组织优势,采取多种手段,通过报纸、广播、文艺巡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有关法律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通过宣传提高基层组织和农村妇女自我维权的能力;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各类协调机制的合作优势,对于严重侵犯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件,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耐心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区分情况,推动问题的解决。

3.加强农村普法建设,贯彻男女平等

就目前而言,农村村民法律意识普遍不高。尤其妇女文化水平较低,自己权益受到侵犯已习以为常,很多时候,跟本意识不到权益受到了侵犯。在感受到自己受到侵害时,由于认知有限,他们也往往找不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由于社会、家庭地位不高又缺乏法律知识,农村妇女普遍存在“忍”的心理。针对这一问题,提高农村妇女法律意识,增加社会对他们的认可十分必要。

4.整合社会力量,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形成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合力。县镇政府要充分认识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重要性,加强对村规民约的规范和监督,要依法监督、审查村民自治的具体内容,对于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村规民约要及时责令其纠正,对于损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案件要主动解决,及时化解矛盾。对于村民土地承包权与村民委员会土地所有权之间的纠纷案件,司法部门要畅通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司法渠道,通过多种渠道予以处理,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法院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作出决议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并明确规定此类案件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程序或行政诉讼程序办理,从而为农村妇女维护土地合法权益敞开司法救济之门。

四、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长期以来,“男尊女卑”,“男娶女嫁从夫居”,“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等旧观念根深蒂固地影响着村民、村干部、基层法院和相关部门,还有很多农村妇女自己。这使得妇女在很大程度上处于依附地位在土地权益问题上,很容易将出嫁女、离婚女、高龄女等排挤出局。

(2)村民自治缺乏监督与管理。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依法办理村内的事情。农村集体经济利益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等事务完全被作为村民自治的内部事务,由村民委员会自行处理。虽然《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对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都有明确规定,但大部分村仍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由,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决议村委会决定或村规民约的形式,侵害甚至剥夺妇女的土地权益及经济利益,出现村规民约与法律相抵触的现象,而法律对村规民约缺少监督和管理体制。

(3)利益冲突。近年来,利益分配人地关系压力逐年加大,部分经济发达村出嫁女不愿意将户口迁出,而嫁进来的妇女逐渐增加,导致农村资源和经济利益增长速度有限性与人口增长速度急剧性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僧多粥少的局面下,村民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纷纷向利益低头,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从根本上来说,这是农村经济水平低下,农民生活水平不高造成的 。

(4)法律政策存在缺陷。这是造成司法救济无法实现的主要原因。一是可操作性差。如《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上都有明确的规定,“妇女在土地权益方面享有与男子完全平等的地位,任何人不得侵犯。”但是却没有规定一旦出现权益受到侵犯该如何去处理。二是法律之间的可协调性差。如《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常常会出现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三是法律本身不够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缺乏性别视角,忽视了由于婚姻关系而流动的农村妇女的权益;法律对出嫁女是否仍有村民资格,以及村民资格应按照何种程序进行认定缺乏明确的规定;现代户口制度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定存在矛盾;产权分配制度的滞后;裁决机制的缺位等等。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关于农村社区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社区,全文共 7481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农村社区调研报告

【1】

一、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现状和成效

我市农村社区建设起步于2019年。2019年被确定为全省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的部署和要求,以农村居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以创新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机制为重点,陆续出台并实施了一揽子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方案。尤其是将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推进,确立了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同、村级组织承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有力促进了农村社区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良性互动,初步形成了目标同向、工作同步的良好格局。主要做法有:

第一,坚持科学规划,合理优化村庄布局。一是着眼群众需求。倾听民意、反映民声、让民做主、为民说话,始终把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放在第一位。二是切合地方实际。依据地区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水平,以及村庄自然肌理与资源环境条件,有的放矢、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不强求一致,不搞大拆大建。三是符合发展方向。坚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美好乡村建设无缝对接。在执行规划时,将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与各项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四百工程”、城乡社区结对共建、“阳光村务”、创先争优、“平安家园”等活动载体中设置和融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内容、标准和要求。同时,及时完善规划,体现群众需求,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干部群众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积极性。

第二,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打破城乡壁垒。一方面,全面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实行一元化户籍登记管理和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全面落实户籍制度改革“1+12”方案,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了城乡低保、养老、医疗并轨,就业和社保城乡一体。目前,全市74万户籍人口已全部登记为“铜陵市居民户口”;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3.7万张。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市场配置、抵押融资、保证保险等“1+8”方案的具体内容,在明晰所有权、保障收益权基础上,完善配套政策,实行常态管理,努力从制度上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基本完成;农房测绘工作已全部结束,截至目前,累计申请房屋登记76561余户,受理65451余户,发证2623余本。建立了农村产权综合交易机构和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保证保险等运作机制,防范小额贷款可能存在的风险。

第三,坚持政策引导,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在政策引导方面,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文明和谐幸福社区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攻坚。去年又专门下发了农村社区建设“五五工程”计划,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实现农村社区建设日常运行规范化、资产效益最大化、服务组织多元化、村务党务公开阳光化、服务团队专业化。在资金投入方面,几年来,市、县(区)两级结合民生工程,投入资金5200多万元,先后建成133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去年8月份铜陵县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示范单位”。同时,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对农村居民小区进行综合整治,促进了社区环境明显改善,居民生活的舒适度、满意度有了较大提升。在持续加大“输血”的同时,不断增强农村发展的“造血”功能,积极谋划产业项目。近年来,围绕农村发展需求,谋划项目437个,总投资54亿元,其中产业项目32个,总投资50亿元。

第四,坚持民主公开,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扩大公开范围,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指导县区编制《村务公开目录》,除国家政策法规统一规范的内容外,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内容纳入村务公开目录,保障农民群众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新公开形式,探索实践村务公开“6+4”工作法,统一财务审批和公开程序,做到常规性工作按季公开,固定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真正让群众参与村务管理全过程。同时,建立公开承诺制度,明确办事时限和质量,向群众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和决策过程。坚持民主管理,对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点,统一部署、适时检查,确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认识基本到位,但观念转变不够。部门、县区、乡村、农民对要不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思想是较为统一的,但在具体推进中,一些干部对“什么是新型农村社区”理解不深,习惯于凭老经验办事,缺乏有效的组织、协调和推进,有以“物”代“人”的现象;部分群众对“谁来建新型农村社区”有片面认识,存在“等、靠、要”思想,参与积极性不高;少数部门和干部对“怎样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把握不准,特别是对如何与美好乡村建设相衔接研究不深,忽视乡土文化,以城市规划建设的思维建设农村。此外,受客观条件和经济条件影响,还有少数基层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中自我减压、降低标准。

二是规划比较齐全,但具体落实不够。主要原因:一是突出单个农村社区功能而忽视区域及区域间的整合。比如,就单个农村社区的规划来看,有的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甚至是应有尽有,但从整个区域来看,彼此间定位不准确、特色不鲜明、重点不突出,社区间未能形成彼此呼应、相互补位的有效体系。二是少数规划设计缺证,未能充分考虑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地方产业承载能力和实际财力,客观上使基层干部和群众在具体落实中产生抵触情绪。三是由于农村村庄人口少、分布散,且人口素质与城市相比有一定差距,以中老年居多,这些也增加了规划落实的难度。

三是措施相对有力,但顶层设计不够。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既不离土也不离乡”的城镇化,意义重大。若干年前,在《论我国经济的三元结构》中,就曾对相关问题有所阐述。就现实而言,一方面,从市级及市级以下层面,各级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工作措施十分有力,比如在推进城乡保障方面实行同城同待遇、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加速农村土地流转等措施,都有力促进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另一方面,政策的制定仍是以“地域性”、“行业化”的特征为主,未能实现更大领域和更高层次的衔接。许多工作仍停留在“单兵推进”层面,需要进一步总结探索。

四是合力已经形成,但要素保障不够。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有两大经济要素:一是资金;二是土地。从资金方面来看,一是政府投入相对不足。近两年全市投入“农林水”的资金达6.8亿元,但投入主要集中在农田水利、农技推广、农资补贴等刚性需求上,投入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份额较小。二是集体经济较为薄弱。2019年全市144个行政村,无经营收益的有56个,经营收益在10万元以下的有53个,经营收益在10万元以上的只有35个,仅占25%,难以支撑农村社区建设和管理维护。三是社会自愿投入有限。由于缺乏有效的政策引导和激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程度不高,资金投入未能实现多元化。从土地方面来看,农村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多、指标少;少数农户小农意识强,农村土地流转发展不平衡,局部地区成片流转难度大,影响人口集聚、资源整合和公共服务的延伸,给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带来了困扰。

三、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第一,突出规划先行,构建城乡一体发展的新格局。一是坚持城乡一体、产城联动。以县区规划、产业规划和城市整体规划为依据,做到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与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四规联动”,确保规划的前瞻性、合理性和统筹性。打通城乡之间、农村社区之间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的市场渠道,促进农村社区的劳动力、土地等要素和城市的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有效组合和多向流动。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当地的交通条件、资源配置、生态环境等因素,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与周围的自然山水环境有机融合,又与未来的区域发展方向高度一致。同时,结合村庄历史沿革、村民居住习惯,合理确定社区建设规模,科学规划空间布局,稳妥有效进行合村并点,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升公共服务效益。三是坚持创新模式、量力而行。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当前绿化提升、“三线三边两小”整治、美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农村发展与城镇化建设、重大项目布点、重点产业发展统筹考虑。同时,针对村庄不同特点,采取针对性办法。比如,对具有较好经济基础和对外交通条件,有一定建设规模和基础设施相对配套,周边用地能满足改扩建需求的村庄,进行重点建设,打造亮点;对规模小、人口少或因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必须整体拆迁的村庄,进行拆迁新建;对配套设施不完善,但需要保留的村庄,进行旧村整治、改造提升;对具有特殊人文景观(古建筑、古民居)和自然景观,需要保护的村庄,进行特色保护。

第二,突出政策引领,建立多元扶持保障的新体系。一是用足用活土地政策。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增加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拓展农村用地空间。另一方面,采取土地增减挂钩、相邻滚动、合村并点、集中连片的方式,充分整合原有建设用地、空闲地和废弃地,最大限度挖掘农村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二是整合资金集中投入。一方面,进一步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实行“五个一点”,即:通过市、县、乡各级财政安排一点,积极向上争取一点,整合政府资源筹集一点,共建单位协调帮扶一点,发动社会力量捐助一点,解决项目资金问题;另一方面,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加强对投入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入产出比。三是深化配套制度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户籍管理制度等综合配套改革,率先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真正使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社会保障、医疗、科教文体等方面的权利。

第三,突出产业支撑,拓宽农民就业增收的新渠道。一是在科技创新上下功夫。以铜陵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加大科技投人,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业化为目的的创新模式,不断加大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和农业科技的推广力度,加快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生产体系。二是在产业特色上下功夫。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的要求,针对目前存在的生姜、凤丹等传统特色农业产业种植规模小、集聚效应弱、加工企业少、产业带动力不强、销售平台单一、市场开拓不够等特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科学发展的思路,加大扶持力度,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档次,增强品牌效应,努力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三是在规模生产上下功夫。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速度、质量和效益。积极推广“公司+农户”模式,培养一批技术水平高、产品附加值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企业适应市场变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及时兑现奖扶政策,加大农民培训力度,提高合作经营能力,引导帮助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第四,突出配套建设,增强农村社区服务的新功能。一是提升农村社区服务供给平台。一方面,注重硬件的提升,搞好社区道路、水电管网、通讯设施及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净化标准,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另一方面,以完善医疗计生、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事关群众日常生活的服务项目为重点,加快提升已建成的集“五室三站两栏一校一场所”配置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使各类公共服务真正“落户”农村、“扎根”农村。二是拓展农村社区服务供给网络。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建立起村、镇、县(区)一体的社区服务供给网络。借鉴城市社区的经验做法,发展壮大各类农村社区非盈利型社会组织,对市场和政府职能进行补充。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协调社保、卫生、公安、民政、文化等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责搞好相应服务的延伸和覆盖,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减轻社区事务负担。三是创新农村社区服务供给模式。一方面,不断提升政府或社区的公共产品供给水平、层次和覆盖范围。比如均衡教育向农村区域的进一步延伸和覆盖。另一方面,探索政府采取委托、补贴、购买等方式,鼓励其他社会主体参与公共产品的提供,提高服务效率。可以预见的是,当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和公民社会都参与提供公共产品服务之中,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被打破时,从单一向度的自上而下的管治,转向平等互动、彼此合作、相互协商的多元关系,农村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必然实现新的突破和提升。这也是xx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题中之义。

第五,突出基层民主,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新模式。一方面,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农村社区成立社区党组织,由原党或从合村并点的村(居)党支部中选拔优秀党员担任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在此基础上,对社区党员重新组合,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产业和行业支部,探索实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合作组织党支部设置模式。拉长基层党支部服务产业和行业的链条,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另一方面,增强群众参与意识和能力。加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根据新的形势与任务,创新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建立健全农村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党组织议事制度、社区协商议事会制度、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社区居民公约和社区各类专项工作制度,探索开展政府性工作、行政性任务由居民自治组织去完成,从制度上保证社区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居民权益得到保障。

第六,突出工作实效,健全各方协调联动的新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力量。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重要工作日程,推动领导力量从过去的重城市、轻农村转变为城乡一体、统筹推进,切实发挥指导、协调和督导作用,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总结美好乡村村企合作共建机制的经验,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采取捐资捐物、献智献力等形式,开展帮扶和互助活动,形成各级各部门乃至全社会各负其责、各尽其能、支持配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对各县区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范围,切实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同时加强日常督促检查,不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扎实开展,走在全省前列。

【2】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宣读了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在这种大背景下,本课题组7~9月通过对驻马店部分县乡(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验和实践的考察, 对全市推进城镇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新型农村社区的内涵和基本原则

新型农村社区是指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通过小村并大村、大村扩容和空心村治理,进行资源整合而建设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完善、居住方式与产业发展相协调、基础设施和社会化公共服务相配套的现代化农民居住区。

驻马店市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要本着“规模要大、档次要高、功能要全、环境要美”的原则,坚持做到科学规划、群众自愿、就业为本、试点先行、积极稳妥、量力而行。

二、驻马店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现状

近年来 ,驻马店市结合实际,确定中心村,整合自然村,抓好示范村,依据“因地制宜,以人为本,节约土地,保护农田” 的原则,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重点,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以发展产业为主线,强力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目前,全市新开工建设的51个试点社区开工建设48个,其中21个万人社区开工建设18个、5000人社区已全部开工建设。累计投入各类资金20.2亿元,其中财政投资1.6亿元、整合部门资金1.3亿元、社会化运作资金17.3亿元。累计建成住房9726套,在建5478套。修建水泥道路12条、总长21.3公里,配套排污管道21.3公里,铺设供水管道13.3公里,架设电力线路12.6公里。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三、制约驻马店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因素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设周期长,工作量大,困难较多,全面高标准的推进该项工作,实现较大突破,还面临着不少制约因素。

1、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主要途径是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和增减挂钩,但相关政策不够完善,存在与现实脱钩的问题,因此,用地问题是制约社区建设的瓶颈。

2、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来源单一、投入不足,且缺乏有效的融资渠道。

3、农民收入偏低,拆迁有一定资金压力。

4、高标准社区尚未成型,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四、驻马店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思路

针对驻马店市目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际,今后的工作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建立多元投资模式和良性融资渠道,满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需求。一是将财政用于支持新型农村社区中建设道路、文化广场、水电等各项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较少的资金投入获得最大的支持效果。二是要积极吸纳社会资金,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支持和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三是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四是要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支持力度。五是通过城乡建设用地置换指标有偿转让,积极盘活建设资金。

2、遵循城市化进程规律,以高起点科学规划确保有序建设。我们要遵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城镇建设相结合” 的原则,着眼于城市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制订高标准,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等。

3、实施重点突破,强化示范带动。对已启动的新型农村社区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从中选取部分具有较好条件的社区,作为全市社区建设的示范点,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4、完善服务体系,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完善各种服务设施,建造一个集居住、购物、办公、教育、医疗、健身、休闲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现代高尚社区。具体来说:一是着力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着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三是着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四是着力推进公共文化教育服务体系建设。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组织的管理与服务水平。

6、以农民合作组织为载体,以产业发展为联结,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五、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需要注意的问题。

1、要将“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同城市的发展联系起来,不能孤立进行。

2、要保证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不能流于形式。

3、要踏踏实实,量力而行,稳步前进,不能急于求成。

4、要实事求是,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不能脱离实际。

5、要防止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发生新的败。

展开阅读全文

篇4:会计集中核算的调查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4336 字

+ 加入清单

会计集中核算调查思考

会计集中核算的调查思考 **县财政局课题组       推行会计集中核算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是加快公共财政建设步伐的一个重要举措。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对会计集中核算的模式和具体操作方法进行了各种的探索,归纳起来,其主要的内容是取消单位的银行帐户和会计人员,单位只设立报帐员,负责本单位经费收支的结报和经费的预决算、财务管理以及与核算中心的工作联系。财政部门设立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在银行开设统一账户,集中办理本辖区所属预算单位经费的集中收付,会计核算工作。通过几年来的实践,会计集中核算虽然在管理手段和支付程序上不同于国库集中收付制,但对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行为,防止~现象的产生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 成效。当然,任何一项改革,开始难免有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对这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只要我们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完善,注重在实践中及时解决新问题和新情况,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在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条件尚未成熟的条件下,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本文就会计集中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探讨。     一、会计集中核算取得的成效     1、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取消了单位的银行帐户,由核算中心在商业银行开设统一的帐户,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全面掌握了单位的资金流向。在支出时,由核算中心负责审核各单位的原始凭证,并按资金的不同来源和支出内容按统一的口径办理资金结报,填制记帐凭证、登记帐簿、编制会计报表,改变了过去单位会计在核算时随意或有意改变收入截留、转移收入、改变资金用途、任意使用会计科目的现象,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为领导决算提供较高的参考价值。     2、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会计集中核算后,财政对单位的支出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找到了一个监督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机制,改变了单位过去财务的暗箱操作为现在的阳光作业。由于单位的每一次支出都必须经过核算中心的严格审核,不合规定的票据不予受理,不合理的开支不予报销,对那些超范围,超标准,变相搞福利的违纪、违规支出坚决予以拒付。这种“单位用钱,财政管理”的方式,不仅支出得到有效控制,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而且对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待遇攀比,也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3、强化了财政支出的监督,提高了理财水平。   集中支付、统一核算拓展了财政管理职能。财政对预算资金的管理,由以前的事后监督变成了事前管理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特别是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集中核算前,由财政拨给单位后,由单位自行安排使用,对资金的使用情况,效益如何只有在事后监督检查时了解,因此,对于一些移用、挪用、乱支现象,即是被查出,但总因既成事实,无从处理。集中核算后,中心对单位各专项支出按照支出项目内容分别核算,并对支出内容与项目是否相符进行审核,有效地监督单位专项资金使用全过程,解决了财政监督与管理上的“缺位”、“滞后”问题,达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有效地杜绝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乱支滥用的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1、适应范围不广。会计集中核算是将原分散于单位的会计核算集中由核算中心统一核算,所以它适应的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性。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它只适用于单位比较集中,业务来往比较单纯的行政机关。对少数所属机构分散,资金来源渠道多,流动量大,项目资金比较复杂的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单独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就难以做到,如学校、林业、水利、交通等事业经费。    2、资金管理和核算不全面。由于各单位的业务情况不同,往来款项错综复杂,五花百门,所以对往来款很难做到纳入集中核算,因此,少数单位存在侥幸心里,在往来款中,混杂着很多隐性收入,有的单位甚至将上级补助资金,也隐蔽在往来款中核算,逃避了预算外资金管理。   3、会计主体问题。目前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大部分是财政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没有法人资格,也不是会计主体,其职能无非是集中替单位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中介代理机构的行为,而会计主体、法律责任、预算编制、理财机制仍是单位。这不但与“会计法”相违背,而且给工作带来许多弊端。如部分单位领导和报账员不愿得罪人,没有很好把关,把矛盾转移给核心中心,将一些明知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也送核算中心结报。   4、资金使用效率仍然不高。会计集中核算后,在国库资金的拨付上仍没有脱离原状,无非是把原来拨给单位的财政资金改拨到核算中心,原来沉淀在单位的资金现沉淀在核算中心,据了解,我县纳入集中的54个行政事业单位,正常性沉淀在中心的资金在3000万元以上,而国库则起不到拓宽调度的作用,这与财政部实行国库单一账户,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目的。不相符的,偏离了改革方向。    5、费用开支的审核难把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目前费用开支标准比较混乱,各级财政部门制定的有之,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有之,地方各自制定的也有之,到底哪些可以执行,哪些不可以执行,核算中心难以把握。另外,现行有些开支标准又太低,不符合实际,有些合理的支出又没有规定具体标准,因此,各单位支出结报的标准很不统一,核算中心难以掌握。    6、单位报账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只设报账员,取消了出纳和会计岗位。有些单位认为报账员不需要太专业的知识,因此把原财会人员调离岗位,而把一些不熟悉财务的人员安排到报账员岗位,有的还是兼职的,因此给中心和单位的财务管理,预算编制等一系列工作带来了很大影响。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从以上工作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可以看出,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还只是财政管理的一个低层次的改革,与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还有较大差距。但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也是不可避免的。只要我们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总体要求,不断深化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制度,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一定能够得

到解决。为此,我们认为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去做好工作。   1、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转轨工作。目前我们实行的集中核算制度是撇开国库,以审查凭证、代理记账方式来对单位和部分财政资金的运行进行监督,以防范~现象发生的一种方式,它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相比,在改革的目标、深度途径上都有较大差距。因此,我们应在集中核算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做好转轨工作。首先对现行的财政内设机构进行改革,单设国库机构,并将核算中心看作是国库的一个延伸机构,定位为预算执行机构,接受国库机构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具体负责代替国库直接支付的业务。其做法是核算中心在商业银行开设支出专户作为财政零余额账户,国库总会计按照预算和拨款计划向会计核算中心支出专户拨付资金,然后由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并根据有关单位(科室)提供的支付凭证进行审核,集中支付。其次按照会计法的会计主体的规定和三不变原则恢复预算单位的会计岗位,将原由核算中心核算的职能仍移交给单位,并由单位按规定权限承担资金使用、财务管理,按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这种方式不仅解决了集中核算范围的局限性,而且能增强财政对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2、在转轨过渡时期,逐步转变核算中心职能。要淡化核算,扩大集中支付范围和增强监督的职能,对不能集中支付的资金通过授权支付的方式来解决。具体做法是,按照集中支付的要求,将单位预算资金划分为工资支出、专项支出、政府采购支出、缴费支出(包括各项托收支出),以及零星支出。对这些支出按分类采取不同的支付方式。如工资支出、政府采购支出、专项支出、缴费支出(包括各项托收支出)可以由核算中心集中支付,并按资金支付性质分别设立总账和按预算单位设置明细账。同时将支付信息通过网络及时返回给单位,而零星支出可通过授权单位支付的方式由单位直接支付。通过这种做法也是为今后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了基础。   3、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彻底改革预算编制与执行为一体的旧管理制度。在编制预算过程中,要以“金财工程”为依据。集中支付为方向,创新预算编制方法。试尝改按资金性质,资金分类为按支出功能和支出经济分类编制预算,使预算与国库支付相配套。同时可引入“行政成本”概念,将预算分配与单位履行职能直接挂钩,并要做到尽量细化预算,统一标准,统一政策,以保证集中支付可操作性。   4、进一步完善、修订有关法律、制度。目前,各地进行的财政集中支付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虽然层次不同,模式各异。但碰到的问题是一致的。这就是目前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改革不同步,影响了推行国库集中收付的改革进程。比如说现执行的《会计法》、《会计制度》、《财务准则》、《国家金库条例》、《国家预算收支科目》等等与当前改革的要求及不相配套,而且有些还需要制定出台新的制度。为了避免改革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低触,有必要改变传统观念,摆脱旧的管理方式,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   5、规范开支标准。严格执行现有的开支标准,不允许人为提高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财政、人事是制定开支标准的执行部门,要担负起职责,在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的同时,应在权限范围内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通过调查研究,合理、合法制定各项符合实际的开支标准。除此之外,对部门系统内部执行的未经财政、人事部门批准的有关奖金、津贴等开支一律不予支付,同时要加强票据管理,严格原始凭证七要素的审核,从源头上防止~现象的产生。   6、理顺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施以后,财政的管理工作的重点已从原来的分散理财逐步转向集中理财,从财务管理转向以预算管理为核心。但是目前财政内部的机构设置还停留在原来的管理体制上,而且存在职能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对财政内设机构进行重组。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三大预算管理职能为支柱,以“金财工程”的预算编制,指标管理,资金申拨、集中支付功能为依托、完善、调整职权清晰、运作协调、相互制约、办事高效、行为规范的管理机构。从源头上防止政府~,增强政府经济运行的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力。   7、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当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实施,牵涉面广,而且触动各方面权益,目前在社会上以及各部门对此认识并没有完全统一和理解,有的甚至还认为财政部门要“权”,因此这就需要我们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争取各部门党政领导的理解、支持和关心,同时还要加强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部门与财政共同理财的意识,为下一步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

[1]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止税款流失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26 字

+ 加入清单

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止税款流失

随着新税制的全面实施以及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改革日益深入人心。使用和管理日益为各级税务机关所重视。经过几年的实践,在管理方面也不同程度地暴露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利用偷税案屡屡发生。然而,值得深思的是我们至今对案件还没有十分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手段。还不能将利用发票偷税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国各地不断发生的xx大案,导致的不仅仅是社会物质和国家利益的巨大损失,而更深远的是精神上的损失。可以想象,当屡屡发生的案件,对人们心灵的震撼从最初的触目惊心,到司空见惯,不以为然,这种心态发展下去,丧失的不只是人们心目中的“税法”观念,而是法律的公平与公正。因此有效地遏制利用进行偷税犯罪活动,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目前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虚开现象严重。所谓虚开是在无任何商品交易行为(购销行为)的情况下,利用所持有的,采取无中生有或以少开多的手段,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或介绍他人虚开。

(二)人为的调节进项税额。造成零申报、负申报。由于不仅是纳税人经营活动中的主要商事凭证,而且是兼记销售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抵扣税款的重要凭证,该发票不仅具有较强的以票管税作用,更重要的是将一个产品从最初生产到最终销售各个环节联系起来,形成链条,体现了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的重要作用。正因为“抵扣制度有着极大的诱惑力”,因此,一些人千方百计在扣税环节上动脑筋,作文章。其主要表现一是,根据销项税确定进项税。纳税人月末进行核算先将当月销项税额计算出来,然后再设法开具同等金额的进项税票,于是出现了怪现象之一“零申报”。本市某外资企业98年人为调节进项税达7000余万元。二是,非法索取进项税发票,多多益善。月末一次性抵扣,造成进项税大于销项税,于是出现怪现象之二“负申报”。

(三)人为调节销项税。在开具销售发票时,采取上下联次、内容、数额均不相等,或大头小尾分别填开办法,其目的是缩小销项税额。达到偷税目的。

(四)骗购。当前骗购现象十分严重。偷税分子多采取编造假姓名,利用假身份证、假经营地址,骗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骗购,以“开票“为主要经营项目,一旦败露,迅速逃离。甚至有的偷税分子一次注册几家,十几家公司,进行犯罪活动。

(五)开具假发票。开具假发票一般为合伙经营。犯罪团伙以私英盗窃、收售假发票为主要经营手段,私自刻制有关公司图章,经营地点不固定,流动性很强,不易抓获。市稽查局于98年6月6日与天津市公安十七处配合查获了一起开具假发票的犯罪团伙,犯罪分子与其团伙(浙江人)在天津、北京、秦皇岛等地进行虚开犯罪活动,先后为二十几家企业虚开发票,办案人员搜出空白假发票216本,犯罪分子4人被逮捕归案。

违法问题,直接影响税务机关依据发票控税、计税、征税、查税。链条作用被冲淡,形成管理上的失控,使国家税款严重流失。我市国税稽查机构自94年8月机构分设到99年末,共检查各类纳税单位157266户,其中有问题户76843户,占补户数48.46%。查出应补税款为189226万元,查补税款数额呈逐年上升趋势。

为什么犯罪分子铤而走险,千方百计在上大做文章,达到其偷税获利目的,且屡禁不止?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仅从以下几方面剖析。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关于学校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3277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学校调研报告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提高教学质量是家长及社会的迫切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学校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借鉴。

在今年这些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通过聆听领导、专家的讲座和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深刻认识到,抓好学校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必须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创新思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了掌握情况,寻找差距,谋求发展良策,根据县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方案》第一阶段的要求,我和几位教研员一起,深入到具有代表性的几个镇初中,开展 如何提高教学质量 的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调研对象:用八天时间对XX中学、一中、XX中学、XX中学、XX中学、XX中学、XX中学、XX中学等初中开展视导调研。这些学校对我县中小学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存在问题

通过调研发现,这几所学校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积累了不少好经验,有许多值得肯定的做法。但也存在许多不足,这些不足也是我县中小学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教师队伍人事管理改革滞后

我县教师人事管理机制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教师职业终身制、教师岗位 金饭碗 ,没有被打破。竞聘上岗、择优聘用、优胜劣汰的人事管理体制没有形成。造成部分教师安以现状,不思进取,缺少主人翁意识,敬业精神差,没有危机感。在调研中发现:有的老师只满足于 出满勤 ,不关注教学效果;有的小病装大病,请假在家,工资分文不少;有的评上高级职称,涨了工资,就不想上课;有的不愿当班主任等等。而学校领导对这些老师也只能是听之任之,其它奈何不了他。现阶段大家都觉得老师难管。

教师教学观念转变不彻底

部分教师对推进新课程改革认识不够,加上平时不主动学习,不积极参加活动,对新课程理论了解甚少,对新课程标准掌握不全面,新的教学观、教师观、学生观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教学方法还是老一套。 满堂灌 填鸭式 还有一定市场。影响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课堂教学效益不高

部分教师 向45分钟要质量 的 有效教学 意识不强。课前准备不足,教案简单,对教材拓展不够,补充不足,挖掘不深;课中教师包办代替多,师生互动少,联系学生实际少,有效训练的时间和内容不足,没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甚至教学过程偏离教学目标,教学效果差;课后学生练习量不够,教师辅导不到位等等。适合本校学生实际的有效课堂教学模式还有待探索。

校本教研流于形式

经过教研室的广泛宣传和深入指导,很多学校对校本教研引起重视,但部分学校或学科组对校本教研还认识不够,工作停留在表面上。校本教研激励机制不健全,教研目的不明,教研方式单调,教师对教研没有热情,学校教研气氛不浓。很多教研活动大都流于形式,没有产生最大效益。教研对教学工作的推动作用不大。

教学常规管理抓得不细、不实

多年来,我们对学校常规管理(包括教学常规)进行了督查和考评,全县中小学校的常规管理有了很大的进步。但部分学校在教学常规精细化方面还有欠缺。特别是镇教育总支对村校的管理力度不够,要求不细。在管理中,有的重视检查,不重视反馈整改;有的重视制度的制定,不重视制度的落实;有的重视量化统计,不重视定性分析;有的重视结果管理,不重视过程的指导等等。一些教学工作细节管理有漏洞。如教研组、教师工作计划审签、单元过关抽查、作业批改检查、教师听课评课辅导检查等,管理还不细致,不实在。

学科教师不配套

全县教师总数基本足够,但年龄结构老化、学科结构不合理、局部有缺额,特别是、XX镇学校学科教师数量不足、配套不齐,部分科目教师不够。如英、史、地、生、化等学科教师普遍缺编,学校不得于采取其他教师兼课的办法,弥补部分科目教师不足,增加教师工作量,也由于专业不对口,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

现代化教学设备缺乏

经过 两基 攻坚的大量投入,全县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很大的改变,校容校貌焕然一新,教学条件明显改善。但现代教育技术设备投入不足,设备数量偏少。全县半数以上学校没有多媒体教室,初中各校也是十几个班共用一个计算机教室和一个多媒体教室,不能满足教师使用先进教学技术手段辅助教学。

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

深化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建议上级党委、政府及人事部门研究出台符合时代特征的教师人事管理规定,激活教师队伍管理机制,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的管理格局。落实教师绩效工资挂钩办法,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教师工作责任心和危机感,提高工作效益。一是实行校长竞聘制和教师全员聘任制。学校调研报告范文学校调研报告范文。落实岗位职责和任职目标,营造合理的竞争氛围。二是打破教师职称终身制。完善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根据工作能力和工作效果,实行 高职低聘 或 低职高聘 。三是暂停教师养老保险扣缴,以鼓励教师安心教育教学工作。

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提高教学质量关键在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必须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制度创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教师培训。增加培训经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教师培训活动。改变传统培训中自上而下的 大一统 的培训形式,建立 菜单式 的培训模式,满足受训者的不同需求,激发教师参加学习培训的自觉性。二是高度重视教师继续教育。鼓励教师岗位自学,建立严格的教师继续教育检查和考评制度,改变现行只提要求,不问结果;不认真学习,冒报学分的现象。三是强化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 名师工程 ,完善骨干教师培养机制,建立 学科带头人 学术带头人 科研经费奖励机制。四是认真解决一些学科教师不足的问题。

完善教学质量奖惩制度

以县委、县人民政府或者县局的名誉,出台 XX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奖惩方案 ,加强学校教学目标考核和质量监控,采取过程奖励和结果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给予在高考、中考、小学毕业合格率验收教学效果显著的教师、学校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要求各个学校也要不断完善教育教学质量奖惩制度,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大力推进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

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县中小学常规管理细则,分解管理内容,细化管理环节,规范管理行为,明确考评标准,注重过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益。同时加强监督检查,重视问题反馈,落实整改措施,强化跟踪检查,要求整改到位。成立教育督导会诊小组,对教学管理薄弱的学校给予会诊帮扶,提出合理建议,实现整体提高。

扎实开展教学科研

增强科研兴校意识,发挥教科研引领作用,确立以课题研究为先导,以校本教研为基础的工作原则。校本教研与课题研究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校本教研以 有效教学 为切入点,以课堂教法、学生学法、教学艺术等为重点。课题研究以教学模式探讨、教学过程优化、学生潜能开发和非智力因素发展为重点。注意完善教研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全员参与教研,创新教研形式,丰富教研内容,强调教研合一,提高教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强化教学工作指导

县教研室作为全县中小学教学工作 研究、指导、服务 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增强服务意识,深入学校、教师,加强教学教研工作指导。一是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二是深入调研,掌握情况,了解教师需求,提高指导针对性;三是结合学科实际,组织学校教师开展丰富多彩的教研活动;四是注意收集和传达教改信息,做好送教下乡工作,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

加大投入增添教学设备

建议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加强学校校舍建设,美化绿化校园的同时,也要兼顾教学设备的投入。就我县目前来看,应该增大先进教学设备投入,增加网络教室和多媒体教室间数,以满足新课程课堂教学的需要,为教师提供先进的教学辅助手段,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提高教学质量是家长及社会的迫切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学工作,克服保守思想,消除传统思维定势,认真分析与科学发展观相抵触的问题,努力解决制约教学质量提高的因素,不断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与时俱进,狠抓落实,团结拼搏,扎实推进新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04 字

+ 加入清单

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

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家投入“三农”工作的资金不断加大,惠农资金的“含金量”也越来越高,补助补贴覆盖面越来越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但在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一、存在问题

1.政策宣传不深入。惠农政策的项目较多,农民群众知晓率还不高,在少数地方还出现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不知道的问题。个别村组干部还存在落实惠农政策上不公开,不公正,不负责,项目落实不透明等问题。在村务公开栏几乎没有公布惠农政策,只有享受户和区、乡主管部门知道,广大农民群众和不是主管部门的都不太清楚。村干部在宣传时,只是对家族、亲戚朋友个别讲,暗箱操作。如贫困生“两免一补”,大多数是让村组干部家族、亲戚朋友的学生得到。

2.贯彻落实有偏差。由于村组干部素质、精力等因素,导致农村低保、民政救助、扶贫对象、种粮直补和良种补贴等项目录入的基础信息资料部分失真,扶持救助对象定位不准。种粮直补没有实现应补尽补,甚致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长期外出务工土地撂荒的、土地承包权转让的、承包者没有耕种的仍然在享受种粮直补政策。在实施新农合医疗政策上,部分乡镇卫生院管理较差,医生素质较低,服务意思淡薄,重收费现象较突出,导致农民主动参保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农民是村组干部垫支参保,甚至有垫支上万元的。

3.预算标准不一致。同类工程预算定额标准不一致,项目推进矛盾突出。主要表现为在同一乡镇、同一整合区域,实施同类型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一致,但投资标准不一致,并且有的项目投资补助标准差距还比较大,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京福高铁”建设征地,过境各乡镇甚至同一个乡镇的相邻村组征地标准就不同,造成在推进过程中矛盾突出。

4.资金监管不严格。在工作中,受人力和经费限制,部分惠农政策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出现有的政策资金监管失控,违规违纪较突出。在种粮直补上,部分乡镇的村社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将农户种粮直补款扣去抵交医保费、村公路建设集资款等。有的村干部不给农户办直补卡,用他人的名字冒领种粮直补款。有的在农村低保中,不坚持原则,亲朋、好友和关系接近的人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多。

5.政策执行成本高。要落实的惠农政策多、召开会议多,印制相关材料多,支出业务费用多,需要人力多。增加了部门和乡镇政府的运行成本。上级没有专项工作经费,乡镇和部门经费支出压力大。没有工作经费,为单位、部门、乡镇、村组干部套取政策资金提供了理由或借口。各项惠农补贴的性质不同,管理的单位也不同,各项补贴发放的依据、要求各不相同,自然就形成了“一补一发”,多头多次发放,造成了发放成本和农民领取成本高。

二、解决办法

1.强化惠农政策宣传。落实惠农政策,要把各项惠农政策及时传达到基层,把主要精神实质和操作程序向群众讲透彻,向村组干部讲清楚,做到家喻户晓,群众明白。要针对当前农村接受政策能力强的人群外出的现实,认真研究政策宣传的方式、方法,采取更加灵活,更加方便、快速的宣传形式,提高政策入户率。

2.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干部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效果,因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主要靠村支两委干部去落实。为此,信州区委、区政府及时印发了《预防村干部职务违法违纪工作方案》,区检察院还印发了《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教育读本》,充分调动了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提高了基层干部的工作能力,提升了村组干部的理论素质和服务水平。

3.强化各种关系理顺。在制定政策时,应对强农和惠农政策做一个基本的界定,强农政策应侧重从增强和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着手,着眼于强化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惠农政策应侧重于让农民群众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着眼于保障农民群众生活,提升农村生活水平。惠农是基础,强农是方向,应紧密结合实践经验梳理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同时简化程序,加大资金整合力,确保最大限度发挥涉农资金综合效益和项目政策效应。

4.强化职能部门职责。加强分工、各司其职,确保政策落实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落实政策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对各项补贴在村组实行公开化,实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农户认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5.强化政策资金兑现。针对部分政策资金兑现不够及时的问题,政府要加大惠农政策资金的争取、调度和有关问题的协调力度,把政策资金按规定及时兑现给受益对象。要整合部门力量,深入乡镇明查暗防,有效预防和查处惠农政策实施中的挪用、套取、私分等违规违纪行为,提高监督实效。让老百姓充分享受惠农政策带来的真正实惠。

6.强化政策落实监督。区委、区政府要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措施和责任,切实加强政策贯彻落实过程监管。由区纪委监察局总体负责,敦促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等执法部门,将监督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工作纳入重点,安排人力,落实经费,保障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有关社区法律服务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服务,全文共 10085 字

+ 加入清单

有关社区法律服务调研报告

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的着力点,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社区法律服务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社区法律服务调研报告范文(一)

加强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它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xx年9月,中央文明办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的通知》,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法律服务作为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地位。随着社区建设的加快发展,社区法律服务的领域不断扩大,社区法律服务的内容更加丰富,社区法律服务的形式日益多样。新的形势下,为我们司法行政机关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 “法律服务进社区”是司法行政机关执政为民、加强社区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就是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发挥职能作用,充分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法律服务资源,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开展的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可以更好地发挥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参谋助手等职能作用,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社区呼唤法律服务,群众急需法律服务。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社区群众需要处理的各种关系和产生的各种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居民群众涉法问题大幅增加,因此,社区群众渴望用法律武器解决纠纷矛盾的需求与日俱增。社区法律服务随着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发展而产生和壮大,这就急需要把专业的法律服务送进社区里来,送到群众的家中。面对群众的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而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我们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党的xx大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转变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紧紧抓住“一切为了人民”这个根本,深入社区,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便利、高效、低廉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为社区居民创造一个安定、团结、文明、和谐的美好社区环境。

(二)“法律服务进社区”,对于提高社区居民自治管理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社区建设离不开法制,法制建设是社区建设的重要保障,法律服务是民主法制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普及法律常识,增强社区居民法制观念,调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还可以为社区管理组织当好法律顾问,为依法管理社区起到参谋和助手作用。另外,还可以对社区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社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社区法制化管理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法律服务进社区”,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社区内居民的成份和生活方式发生很大的变化,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涌入社区,大量离、退休人员即将归入社区管理,使社区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和巨大的压力。同时,社区内存在着各种矛盾和纠纷,事关社区稳定的大局。因此,解决好社区内的矛盾纠纷,是社区组织的一项主要职责和重要任务。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为广大居民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用法律解决家庭中和邻里间的矛盾,用法律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消除不安定的隐患,切实有效地维护了社区的稳定。

二、 目前,我区“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现状。一是领导重视。我区领导高度重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切实把它纳入区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并充分体现在我区的工作之中。今年,我区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区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十件实事之中,社区中许多弱势居民得到了优质、便利的法律援助,充分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今后,要进一步把法律援助工作向社区延伸,更好的为社区群众服务。区司法局作为“法律服务进社区”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始终把它当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联系群众的亮点工作来抓,在工作中,统一部署,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二是组织健全。我区把社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通过一系列摸索,初步形成了“以社区为主体,社区法律服务站为阵地,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支持,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法律服务进社区运行机制,建立了区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街道法律服务所、社区法律服务站及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三级服务网络。三是措施有力。区司法局切实加强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的管理,强化指导和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纪律,加强监督和规范,促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健康发展。四是效果显著。通过开展社区法律服务活动,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建设的快速发展,极大的满足了社区居民的法律需求,普遍提高了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在社区中,家庭矛盾少了,和睦恩爱多了;邻里纠纷少了,团结互助多了;丑恶陋习少了,文明行为多了。

尽管目前社区法律服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总的看来,社区法律服务的发展还是不平衡的,还不能够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要。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我们的思想还不够解放,工作思路不够开阔,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够强;二是法律服进社区工作平台建设还不完善;三是社区法律服务的管理和规范还不太到位;四是社区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新形势下,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搞好“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

“法律服务进社区”,是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20xx年,司法部《关于加强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法律服务要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坚持服务的公益性、便民性。面对新形势,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紧紧围绕“立足社区、服务社区、有为于社区”的思路,加强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领导,强化管理监督,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把 “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抓出实效。我们要努力做好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四个结合”。

(一)“法律服务进社区”与培育社区自身建设结合起来。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组织载体的培育和建设。社区设立“三个站”。1、社区法律顾问站。指派街道法律服务所和律师进入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全区每名律师都要和一个社区结成服务对子,签订服务协议,每个月进驻一次社区法律服务站,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2、社区公证咨询站。公证处进入社区提供公证服务,在每个社区设立公证咨询点,定期派公证员面向居民提供公证咨询服务,受理公证申请,指导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好公证宣传和日常解答工作。3、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站里,设立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的条件以及相关的法规政策的公示牌,设立咨询电话,发放便民卡,定期接待居民的咨询。另一方面,在组织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等专业法律人士做好“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同时,还要大力组织和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是个家,建设靠大家”。要努力号召和动员社区内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热爱公益事业的在职和离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公证员和大中专院校的法律专业教授、学生积极参与法律服务活动,建立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专长,以社区为依托,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二)“法律服务进社区”与社区建设结合起来。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发展,法律服务不仅可以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而且对促进、保障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法律服务要和社区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要积极为社区建设服务。社区法律工作者要切实当好社区居委会的法律顾问,协助街道、社区制定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完善管理制度,实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社区事务,并组织居民制定《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居民公约》,把社区建设和管理引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三)法律服务进社区与普法依法治理结合起来。为深入落实“四五”普法目标,为社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们要以普法依法治理作为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切入点。1、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社区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组织社区举办法制文艺演出,制作法制宣传园地,营造社区法治氛围。2、在街道、社区举办法律培训班,对街道干部和居委会干部进行法律培训。3、组织法律工作者、普法骨干深入到居民楼栋、工地和辖区单位宣讲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掀起群众学法用法的新高潮。4、加强对社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采取法制演讲、法律知识竞赛、开办法制板报,举办模拟法庭活动,以案讲法等形式,提高青少年的法治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的违法犯罪。

(四)“法律服务进社区”与人民调解工作结合起来。人民调解工作是我们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职能工作,是关系到每个社区、乃至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因此,社区法律服务要把这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在加强社区调解委员会建设、开展对调解人员的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以及协助调解社区内的疑难重大矛盾纠纷等方面当好顾问和助手。此外,法律服务还要积极参与对刑释解教人员、违法青少年、“邪教”顽固人员的帮教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法律服务进社区”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它在服务人民群众、普法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上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它同时也是我们司法行政机关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联系群众,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我们坚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广大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的努力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下,“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一定大有作为,前景会更加广阔。

社区法律服务调研报告范文(二)

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的着力点,社区稳定直接关系到基层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社会变革步伐的加快,社区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社区发展作为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推进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途径,越来越成为当今社会所关注的焦点。与此同时社区民主法制建设也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我区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响应省厅、市局关于法律服务“四万”工程和“双进双联”活动的一系列要求和指示精神,在加强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中,大胆实践、努力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近年来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取得的成效

法律服务工作涉及业务科室多,职能分散,人民调解、如律师、公证、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等,我局注重把各业务处室及司法所职责落实到位,相互间协调一致、团结协作,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带入新的发展领域,取得了显著的工作实效。

(一)加强人民调解,为社区营造和谐氛围。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行政职能作用,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了一系列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深入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推进矛盾纠纷“网格化”管理和信息预警工作,人民调解组织覆盖所有社区、村居。二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人民调解浓厚氛围。20xx年,《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后,我们以学习、宣传和贯彻《人民调解法》为契机,着力提高广大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举办了《人民调解法》宣传月、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启动仪式;表彰了全区“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十佳人民调解能手”和20xx-20xx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利用每月一次的“18”法律广场、“民调月”等活动,深入社区(村)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坚持“三个第一”,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细划矛盾纠纷责任单元,在村民小组、社区楼幢、企业车间等领域建立纠纷责任区和信息员队伍。建立社区、村(居)每周排查、街镇每半月排查、区每月排查工作机制,使纠纷在源头上“第一时间被发现、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介入调处”。

20xx年,XX区司法局被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区调处中心获全省首批“规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在全市综合考核中取得了第二名的可喜成绩,其中,纠纷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均获单项第一名,并且代表全市接受了省调处成功率考评;罗加林等3名同志分别被司法部和省、市授予“调解能手”荣誉称号。11月份,“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暨区县大调解中心实体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区召开,副市长等领导同志充分肯定了我区在人民调解工作和推进大调解中心实体化运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等领导同志相继来视察调研;市司法局先后在我区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全市创建省优秀司法所工作现场推进会”。

(二)扩大普法覆盖面,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为落脚点,以法治文化建设为主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创新普法载体形式,大力实施普法品牌建设工程,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保障力度。建立了13支共171人的普法讲师团和普法联络员队伍,各街镇成立了普法小分队、法制文艺宣讲队和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依托区文化馆、街镇文化站,全区组建了业余演出队伍、小分队20余支200多人。利用各种时机,深入社区、村(居)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法治文艺演出,宣传和倡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二是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品牌。20xx年,创办了《法治农民画画刊》,并向全区所有街镇社区(村)发送,5月份,全市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会在我区召开,并成立了“法治农民画画刊编辑部”。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以“法治农民画”为载体先后共创作、编印XX市法制宣传挂图27000余份,并发放到全市所有社区、村居。区法宣办和区综治办还创办了以“防盗、防抢、防骗、防火”等治安防范法律常识为主要内容的XX年“法治农民画年历”30万份,分发给全区每家每户,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并以法治农民画为主要载体,加强以法治农民画灯箱大道、法治农民画广场、法治文化小区、法治文化社区、娃娃农民画院为内容的冶山法治文化镇建设。三是大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作用,将传播法治精神与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紧密融合,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法律人在行动”、“18”法律广场、“12.4”法制宣传月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广场活动。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宣传志愿者、普法宣传员走进社区、村居,深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19年以来,我区“18”法律广场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12019余人次,免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20190人以上,在全区公民中不断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四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在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过程中,不断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力度。强化社区、村(居)法治文化平台建设,以社区、村(居)委会办公楼为中心,建立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法律咨询室、法制文艺活动室、调解室等。各街(镇)、村(居)以交通主干道为轴心,设立了法制广告灯箱或法制宣传标语,既美化了农村道路环境,又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加强工作站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工作围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优年”主题,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目标,使贫困弱势群体享受到法律的公正。20xx年,区法援中心获全省“十佳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被市妇联授予“维护妇女权益示范岗”称号、中心承办的“周某工伤赔偿案”入选“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许某等187人劳动报酬案”等9件案件被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列为资助案件。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村村通”工程,加强对基层法律援助站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从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出发,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在《XX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基础上,将六类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免于经济审查的十二种情形,做到对社会和受援人公开透明。二是切实提升“窗口”形象。加强对区法援中心和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硬件建设,营造优质的接待环境。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利用街(镇)、村(居)平台,加强对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和程序等内容的宣传。结合特定的时期,组织咨询活动,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为群众解答疑难法律问题。

(四)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法律服务“四万”工程和“双进双联”活动的一系列要求和指示精神,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民生幸福为主题,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深入推进各项活动的开展。一是服务民生、服务企业。开展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民生幸福为主题的“双进双联活动”,深化“法律服务进园区联千企、进社区联千村”工程。整合法律援助、公证、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职能,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民事、刑事、劳动争议等案件工作,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法律服务投诉案件,不断完善行业监管机制。二是服务政府依法行政。落实政府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团建设,并积极向街(镇)发展。围绕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共事务管理、处置突发事件等,强化法律服务行业保障科学发展的职能,从源头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三是不断强化公证职能。公证工作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窗口形象显著提高。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取得了良好业绩。20xx年,办理农村土地复垦招标7宗,安置房建筑招标4宗;参与街镇万顷良田改造安置房、工业园区建设拆迁安置房、公租房分配2676套。公证员时常放弃节假日,深入社区、居民家中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通过公证,有效预防和钝化了大量社会矛盾,公证维稳职能得到显现。此外,公证处服务社会弱势群体,为困难群众减免费用。20xx年,全市公证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现场会在我区召开,与会代表现场观摩了我区公证处规范化建设现场,提高了我区公证工作的知名度。

(五)夯实基础,规范基层司法所建设。加强以硬件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障、队伍建设为根本、业务建设为目标的司法所建设工作。为司法所配备了电脑、摄像机、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20xx年,为全系统所有人员配发了服装。大力开展省优秀司法所和“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司法所履职能力和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水平。20xx年,在市司法局评定的全市5家“五星级司法所”中,金牛湖、冶山司法所名列其中,雄州等6家司法所被评定为“四星级司法所”。冶山司法所被评为区十佳政法单位。

二、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区实施规划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之年,也是青奥赛事筹办的决战之年。从当前形势看,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但是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和谐也面临着新的挑战。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因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社区、村(居)的民主法治化进程还需要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与广大群众的要求和期盼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司法所工作任务相对繁重。近年来,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民权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基层政法体系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人员少,工作负担过重是司法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他们既要履行司法所的9项工作职能,又要服务地方政府,参与各项政府行为,工作任务非常重,司法助理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影响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定性不够明确。随着改革开放和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制度同律师制度一样,一方面成为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独立的按照事业法人体制运行,另一方面,基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所特有的任务、体制和发展水平,它与实行市场机制的各类中介组织乃至同律师机构都具有明显的不同。因此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定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基层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中发挥其重要作用。

三是社区工作者工作头绪多、任务繁重。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传统的社区管理体制的弊病与矛盾日益显露,又加以各个部门均打着“某某进社区”的旗帜,将所有冠之“社区”二字的工作推向基层,推向社区,更使社区基层组织的工作量过多,负担过重,从很大程度上讲,社区居委会还充当着“政府的触角”的作用,形成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情况。社区工作者要完成来自于方方面面的工作,他们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于上级布置的行政任务,几乎没有多余的时间投入自身的自治及社区的法律服务工作。

四是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专业人才不足。加强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是保证社会稳定、依法治区的基础,是现代化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改革与建设的先决条件。但目前,专业人才缺乏,地区发展不平衡,造成少部分地区的进社区工作难以深入推进;目前,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基层基本上是由司法所承担,由于司法所人员编制的局限,这在根本上造成了供需双方比例的严重失调,而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了自身的生存和业务发展,也不可能把工作重心长期放在社区。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着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而且对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和管理体制也造成一定冲击和负面影响。

三、法律服务进社区的设想

近年来的实践证明,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公益性社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辅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等多个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其今后的发展道路上我们还要进一步的规范运作体制、加强制度建设。而且根据这项活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发展的要求,笔者认为,在今后一个时期应当坚持基层法律服务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特点,根据城乡不同特点对郊区和城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以分类指导,调整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科学界定基层法律服务服务在整个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法治工作中的地位。从大局出发,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构建一个更加科学、完整、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体系。

(一)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的效能。持续推进“双进双联”深入开展,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不断创新机制载体,更好更快地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能不断完善社区法律服务的对接机制,在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推行网络在线服务和延伸服务,拓展法律服务内涵。加强资源整合,打破地域界限,开放式吸纳专业人才和专业服务机构进驻,进一步提升社区法律服务品质。

(二)按照司法所发展规划,夯实工作基础。把司法所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设施建设等方面都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同时要全面理顺管理体制,把双管制全面引向垂直管理,使其与现行的法治建设相适应,与现有的工作职能相配套。通过司法所自身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增强自身的业务承载能力,尽可能地消化社区涉法问题。

(三)提高社区成员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就要充分利用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在各社区的组织网络、资源网络、信息网络,采取方便快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现代网络传播手段在社区进行宣传教育,通过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形成法治理念和意识。

(四)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法律专业知识是一种动态性的知识,需要经常补充和更新。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及时学习和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坚持自学为主,培训为辅,边学边练,边练边干。不断提高现法律水平。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规格的业务培训,实行年度限期培训制度。采取短期培训、以会代训、以案说法、专项研讨等多种形式。有力地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一批业务骨干,以推动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理论研究。通过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各单位和部门都摸索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但是有针对性、有重点的研讨和交流还比较少。因此,要加强单位和部门间联系,就如何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协同作战、如何用制度保证进社区活动的工作质量等一系列问题,加快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旅游局保护开发并重发展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089 字

+ 加入清单

旅游保护开发并重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XX年4月10日,我局召开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在全局上下掀起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热潮,按照县委的部署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和任务;认真学习了《毛泽东邓小平 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认真学习了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以及在全县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自XX年4月5日至4月16日,按照我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工作方案》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县旅游发展规划,围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推进永宁旅游开发工作,实现我县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调研题目开展了调研活动。调研组由我和党支部书记、副局长刘泉和阿庐古洞党支部书记、副处长王俊同志带队,调研组成员由局规划、财务、办公室、市场科、行业管理科主要负责人组成,前往主要调研地区永宁城子村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实地考察以及召开各类座谈会等多种形式,通过充分听取永宁乡政府、村委会、村民的意见,坚持实践性,突出针对性,体现开放性,着力查找和解决影响制约永宁旅游业科学发展的关键问题,寻找发展新思路,加快推进永宁城子旅游规划开发工作,扎实推进永宁城子旅游业科学发展。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状与潜力

永宁乡位于**县南部,距县城23千米,东部隔南盘江与丘北县相望,南部与弥勒县东山镇接壤,西部与弥勒县弥阳镇相连,北部与本县中枢镇毗邻,乡政府所在地大永宁村,全乡辖永宁、笼册、舍者、阿朝、法衣、阿峨六个村民委员会56个自然村55个村民小组。到XX年末,全乡有5784户,总人口23690人,其中农业人口22969人,占97%,非农业人口721人,占3%,居住着汉、彝、苗、壮四种民族,永宁乡属山地高原地形,由于地处低纬高原,海拔高差较大。XX年,农村经济总收入2541.6万元,地方财政收入261万元,粮食总产620.2万千克,农民人均有粮270千克,年人均纯收入685元。

该乡旅游资源丰富,有云南旅游小镇--城子古村,位于县城南部永宁乡境内永宁村委会,距县城25公里。城子村是明代广西府第五代士官昂贵的府地所在,整村依山而建,层层而上的土库房形成一级级的台阶,自家的屋顶就是后面人家的阳台,最多的有17台,一般也在10台以上,不少土库房顶连缀在一起,形成数10米甚至上百米的平台,全村1000多间土库房或首尾相衔或左右毗连。在滇南,保存如此完好、集中连片、人文地理环境优美、民风古朴的彝族民居建筑实属罕见。土库房原为彝族先民白勺部的传统民居,后期随着大批汉族群众迁入,民居形式融合了部分汉族民居的特点,逐步形成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民居建筑,堪称民居建筑文化与建造技术发展史上的“活化石”。该村有丰富的民间民俗文化底蕴,至今保留着“昂土司府”、“李将军”、“姐妹墙”等众多的历史传说,使之更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城子村还有着悠久的革命历史,原全国政协副主席、著名爱国将领张冲将军少年时期曾在此就学。解放战争时期,这里曾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纵盘北指挥部所在地。中共**县委、**县解放委员会就是在此成立的。该村独特的景观和深厚的人文气氛,被**人称其为“布达拉宫”、“印钞厂”。

南盘江风景旅游观光带。南盘江是珠江的上游,是云南省主要的河流之一,流经永宁乡南部,两岸悬崖陡壁,水流湍急,沿岸风光婀娜多姿,最高海拔2109米,最低海拔810米,竹林、榧松林、野花遍地,悬崖峭壁造型奇特。

小江流域旅游观光带。她位于永宁南部,属南盘江一级支流,此流流经地区属石灰岩溶蚀地区,时出地表,时入伏流,落差较大,水流湍急。源头距城子村3公里,落差极大,上游1500米,下游850米,两岸群上夹持,形如长长的峡谷,植被茂密,郁郁葱葱,村落民居散布峡谷,梯田层层叠叠,环境秀丽,景色迷人。该流域垂直气候带典型,冬暖夏凉,盛夏气温适宜,是避暑、休闲、度假、摄影创作的合适场所。

还有九溪山森林公园,该景区植被资源较为丰富,海拔1720—1850米,园内的“老虎箐”为原国家政协副主席张冲将母亲安息之地,山中九溪散布,溪水洁净,是休闲、烧考的理想场所。

二、开发和建设情况

永宁乡旅游资源大部分处于原始的半开发状态,目前只对永宁城子进行了一定的保护性的开发,XX年3月,由永宁乡邀请昆明理工大学及省设计院对城子村近期、中期和远期的旅游发展进行规划编制。 XX年初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及永宁乡党政领导、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城子村开发与保护领导小组,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媒体(电视、报纸、网站等)对城子村进行宣传,提高了城子村的知名度。通过宣传,先后有中央电视台及云南、浙江、湖南、四川等多家省级电视台和多家报社到城子村进行采访报道。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香蕉产业发展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89 字

+ 加入清单

香蕉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城区香蕉产业化发展,增强抗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努力打造香蕉品牌,力争把城区香蕉产业打造成为全区第一香蕉产区,今年5月份,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城区部分市、城区及乡镇三级人大代表对城区香蕉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一、香蕉产业的现状

当前,城区蕉类种植面积由xx年的万亩发展到xx年的万亩,产量由xx年万吨发展到xx年的万吨。城区香蕉种植主要分布在沿岸的、定、三个镇。其中,xx镇香蕉种植面积万亩,产量万吨;xx镇香蕉种植面积万亩,产量万吨;香蕉种植面积万亩,产量万吨。香蕉种植的品种以威廉斯b6,巴西蕉为主,其中种植健康组培苗威廉斯b6占香蕉种植面积的80%以上。在特色蕉类生产方面,鸡蕉主要在双定镇种植,面积xx亩,年产鸡蕉约吨;粉蕉分布在三个镇,面积xx亩,年产吨;红香蕉也有少量种植,但规模小,仅为零星种植。全城区已形成香蕉种植规模达xx亩以上的村有xx个,种植面积xx亩以上规模种植企业x个,种植xx亩以上香蕉种植大户x户,城区香蕉生产已形成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发展的格局。

二、城区政府扶持香蕉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政府大力引导,进一步做大香蕉产业。为了进一步做大香蕉产业,把香蕉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城区政府加大对香蕉产业的引导,通过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合理布局,稳定香蕉种植面积和产量,并对香蕉产业发展进行合理规划,计划在期间将城区香蕉种植面积发展到万亩,产量万吨,产值超过亿元,使成为广西香蕉生产第一大区。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改善农业基础设施,近年来,城区政府加大了财政资金的投入,通过实施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理等项目,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也使蕉园的生产条件得到了改善。据不完全统计,XX年城区通过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多万元来投入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同时,还争取到xx镇xx村、上正村,xx镇大林坡等8个土地整理项目,总共投入资金1.1亿元。另外,城区政府还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帮助蕉农解决修路、打井等问题。如xx年,城区政府通过各种途径筹集资金多万元帮助广西农业开发公司修建一条水泥路和打两口灌溉水井。

(三)实施香蕉品牌战略,扩大西乡塘香蕉知名度。近年来,城区政府十分注重香蕉品牌的培育,并先后注册“洛洛香”、“甜弯弯”等香蕉品牌,并通过各种途径对这些香蕉品牌进行宣传。如城区政府每年都在“南博会”期间举办“洛洛香”香蕉节,通过“南博会”这个大平台,大力宣传我城区的香蕉品牌,提高“洛洛香”香蕉品牌的知名度,以带动城区香蕉产业的发展。

(四)加强示范项目建设,“以点带面”促进产业升级。实践证明,香蕉标准化生产及机械化采收示范项目的实施,对带动农民增收、促进产业增效和提升产品竞争力等方面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已经成为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城区政府通过积极扶持广西桂洁农业开发公司、广西旺农农业科技开发公司等几个农业龙头企业,大力推广香蕉标准化生产采后处理技术,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促进了产业升级。

(五)大力开展香蕉创新技术培训,提高香蕉产业科技支撑体系。为增加城区香蕉种植的技术含量,城区政府加大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网络作用,通过香蕉专家大院、农民田间学校,对技术骨干、香蕉种植大户、农村经济能人等进行强化技术培训,推广普及香蕉标准化栽培技术、水肥一体化生产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节水灌溉技术。每年不定期聘请自治区、xx市香蕉专家到辖区进行专业技术辅导、解决技术难题,突破技术发展瓶颈。

(六)加强流通服务,促进销售渠道畅通。为了做好流通服务,解决香蕉销售困难问题,城区政府想方设法通过各种途径,做好服务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经常组织辖区种植大户外出招商或者参加区、市相关部门组织到北京、上海等地参加名特优农产品招商推介活动。二是积极培育农村经济人队伍。通过商会、协会等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本地农村经济人队伍,充分利用这些经济能人的作用,汲引更多的客商前来采购香蕉。三是建立健全城区农产品信息网络。通过建立健全城区—镇—村三级信息网络,及时对外发布产品供销信息。四是建设香蕉物流园,加强香蕉销售服务。目前,城区政府在xx镇建设xx亩香蕉物流园的一期建设项目已经启动。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土地查封登记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42 字

+ 加入清单

土地查封登记工作调研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随着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不动产物权的资产价值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和利用,为此,不动产物权的登记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管理重点也相应地从单纯的由产权人申请的产权保护登记,进一步发展了由各债权人申请的抵押和查封登记。查封土地登记作为土地登记的一种类型、债权人防止债务损失的锁定媒介,越来越显现出其重要的市场保护作用。

1做好查封土地登记工作的意义

(1)通过不动产登记部门对查封土地进行登记,有利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方面有助于执行部门及时保全债权人利益,另一方面有助于不同的执行部门对宗地查封情况进行查询,根据查询结果,决定对同一宗地是否轮候查封。

(2)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以登记为必要条件。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只有在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登记后才能对抗第三人,也就是查封情况一旦登记,宗地登记档案就在一定期限内不准改变,土地权利人任何恶意转让、抵押等行为的都是违法的,土地登记部门都不予办理变更登记(包括转让登记和抵押登记)。

(3)按照法释[]15号第26条“人民法院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有公示的,其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物权法》不动产物权登记发生物权的变动应该公示的规定,建立查封登记信息共享,将查封登记结果公示,避免被执行人的恶意行为而产生权属纠纷或行政登记失误,防止不明情况的第三人善意购买和借贷。

(4)根据《担保法》第37条、《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8条的规定,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查封登记结果公示可以为金融部门核定借款人信誉度、决定是否放贷提供依据。

2土地查封登记的法律依据

对不断增多的涉案不动产资产的保全、变现和转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5号),具体规定了房地产的预查封登记、查封登记和轮候查封登记。《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以登记为必要条件,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只有在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登记后才能对抗第三人。国土资源部XX年40号令《土地登记办法》也明确地将土地查封登记纳入“其他土地登记”的范畴,将查封登记明文规定为一种登记类别,并具体到九项条款就土地查封登记做出明确规定。查封登记,是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助人民法院动用国家强制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重要的法律举措。

3做好土地查封登记工作的建议

3.1建立严格的土地查封登记制度

(1)应当根据《物权法》、《土地登记办法》、法发[]5号、法释[]15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人民法院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办法和程序,便于执行和操作。

(2)由于一宗地可能涉及不同地区或不同级别的人民法院执行部门,鉴于土地的属地管理,关于土地查封的情况最终汇集在当地国土资源管理一个部门,国土部门要对各种查封包括预查封、轮候查封以及不同执行单位的查封进行详细的登记,便于查询。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国有企业共青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党工团,全文共 3210 字

+ 加入清单

国有企业共青团工作中存在问题对策

在当前国有企业改制力度不断加大,步伐不断加快的形势下,作为国有企业的共青团工作也面临着种种困难,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面对困难,迎接挑战,是我们企业团干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以我公司所属企业为例,79户直管单位中,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32户,有专、兼职团委书记的单位29户,其中能正常开展团的工作的单位12户,其余17户企业团的工作基本停滞。 从团员青年的结构看 ,截止XX年6月止,全公司35周岁以下青年1.1万人,团员4800名,其中:企业团员1620人,学生团员3180人。 从对团员青年的管理来看, 学生团员相对企业团员来说,这部分团员集中,较好进行管理,企业团员比较分散,加上有些单位青年流动性较大,管理有一定难度。 从公司团组织现状来看, 多数企业无正常生产经营,职工处于留守状态,超龄团员多;有的企事业单位已无团员青年,团组织无法建立;全公司共有团总支24个,团支部225个。 目前企业改制也进入了关键时期,随着改制的不断深入,我们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团组织既要勇于面对各种困难的挑战,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自身的优势,我们团员青年是一个肯学习、肯创新、肯为企业做贡献的群体,作为团组织,我们有责任为青年服务,采取各种途径帮助他们多学知识,多掌握技能,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不被淘汰;开展一些活动丰富他们的文娱生活,增强团的凝聚力;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多做贡献。 在公司所属各级团组织的积极工作下,多个青年突击队常年活跃在生产经营第一线,围绕企业生产经营难点、关键点,为领导排忧解难;通过开展“争当优秀师徒对子”、“三学一创”、“五小”活动”、知识竞赛、质量竞赛等活动,立足岗位,帮助青年成长成材;组织跳绳比赛、卡拉ok比赛、青年联谊会等活动,丰富青年的文化生活,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这些活动的开展在团员青年中反响很大,收到较好成效,工作得到了单位领导的认可。虽然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是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团干思想不稳定。 在企业改制力度加大时感到前途难测,思想顾虑较多,怕一旦调整,没有岗位,面临重新就业的问题,现在较多考虑的是自己的前途问题,因此工作起来没有积极性,一味地等、看。 二、活动经费严重不足。 团的活动经费主要是团费,但目前大多数企业的团费都不能足额、及时地收缴,这其中有以下几个原因:(1)团员流动性较大,有的单位每半年或一年收取一次,等收团费时,团员已经离开单位;(2)有些团员不交团费,他们认为交团费就要组织活动,或根本不愿意交;(3)团员人数少,有些团干觉得收那么一点团费也解决不了问题,嫌麻烦,懒得收;(4)超龄团员多;(5)组织关系不明确,不便管理。 三、党建带团建力度不够。 随着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企业党组织在新的混合经济组织中为企业经济保驾护航的作用有所削弱,因此在带动团的组织建设方面显的有些力不从心。 四、团员青年流失现象严重。 由于企业效益不好,很多单位近十年都没有进人,即使有年轻人进来,也呆不长,纷纷跳槽,团员年龄偏大。 共青团组织要求得生存发展,就必须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多与同行业、同类型的企业沟通,了解团情,了解企业自身的现状及今后发展的方向,有的放矢地进行思考,才会有针对性、实效性,我想从三个方面寻找对策: 一、组织建设要创新。 (一)、内部机构设置。 现在很多单位都没有设置单独的团委,而是并入其他的部门,这样团委工作往往被其他党务、组织、人事、宣传工作挤掉,与其这样,我们认为,团委应该有自己独立的机构,但可以和工会合署办公,这样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工会与团委作为群团组织,工作性质相近; 2、不论哪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都有工会; 3、工会有经费保证。这样团的工作可以与工会工作相结合,借助工会的广泛性和资金优势来开展工作。 (二)、外部横向联合。 团组织属地化管理。以青年文化中心为依托,将同区域的团员青年联合起来,由团区委统一管理。 二、根据青年人的特点,采取“四个结合”的工作方法: 1、团的工作与企业的经济工作相结合。我们团的工作必须为企业的经济工作服务,这是团的工作保持强大生命力的先决条件,否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特别是随着企业的改革改制,对企业职工的思想观念、精神状态、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等发生前所未有的深刻触动。作为团组织就要主动为企业分忧解难,从对青年健康心态和现代观念的培养和教育入手,引导广大青年支持改革、理解改革、参与改革、投身改革,掌握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2、情与理结合。“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关心与体贴并举,释其所疑,解其所难,急青年之所急,想青年之所想,忧青年之所忧,帮青年之所需,做到以诚相待交朋友,增强信任感,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晓之以理就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缺少理性的感情是盲目的感情,我们在工作中要坚持情理结合,做到情中有理,理中含情,情理交融,以理为主。 3、精神鼓励与物资奖励相结合。任何人既有物质需要,又有精神需要,我们不能对年轻人的物质需求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也不能忽视年轻人的精神需求,认为物质至上,认为是市场经济了,大家“重的是实惠,讲的是效益,比的是收入”,思想工作行不通了。物质资料是人们赖以依存的基础,大家都想生活的幸福一些,这离不开物质基础,“画饼不能充饥”。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否定精神的作用,信念的力量,在某些时候,把荣誉品德看得比一切都重要,“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就是说明了思想精神的作用,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就要做到精神鼓励与物资奖励的有机结合,使激励机制发挥最大的效用。 4、团的工作要走出去,请进来。当前,我们很多企业青年人数偏少,活动难以开展,如果不走出去,自己画地为牢,那我们的路必然会越走越窄,失去战斗力和凝聚力。因此我们要突破过去那种以单位为核心的小范围活动,要积极拓宽工作领域,与外单位横向联合,整合资源,提高青年的参与度,加强单位间的合作,互相学习,优势互补,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

新活动形式,提高团的工作水平。 三、团干素质要提高。 作为团干自身,一是要在新形势下思想上进,乐于奉献,不被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所感,能够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面对企业改制,头脑清醒,泾渭分明,起到好的带头作用。二是要加强学习,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团干不仅要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而且要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自觉加强个人修养,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信念不移,精神不垮,劲头不松,脚步不停。同时注意不断充实自己,不断加强政策、业务等方面的学习,把新的现代技术管理用于实际工作中,争取一专多能,提高自己在经济建设中组织、协调、预测和观察、思考、分析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渗透”经济、服务经济的目的。三是要尽力塑造自身形象。用高尚的品格,坦荡的胸怀,丰富的知识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影响青年,教育青年,在市场经济下不断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当好“探路者”。这样才能真正塑好自己的形象,也才能真正为经济建设服务,真正把企业团的工作搞好。 另一方面,企业应给团干一个有利于开展工作的平台,让团干手里有一定的职权,然后借助这来开展团的工作,不是有句顺口溜吗?“有钱无权是工会,无钱无权是团委”,试想在这种条件下,团的工作怎么能有大的作为,虽然我们也知道有为才有位,但不是一定有为就有位,所以何妨试一试有位就有为呢? 由于水平有限,上述对策可能不尽成熟,但我们将继续探讨国有企业或者是混合经济组织中团的组织如何建立,团的工作如何有效开展,为有效推进团的组织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加强协调警员管理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120 字

+ 加入清单

加强协调警员管理调研报告

一、公安交警队伍管理现状

当前,交警队伍警力不足的现象非常突出,笔者在走访中得知,一些基层大队有执法资格的民警只有20多人,包括工勤人员也不过50多人。并且在这一部分人当中年龄偏高的现象非常突出。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十几年单位没有分配人了。因此,也就产生了民警年龄偏高这一现象。就拿笔者所在的xx市交警支队陵县大队来说,警力严重不足,而陵县的道路总里程包括国道、省道以及县乡道路和村村通公路却达到了2300多公里。道路里程长,警力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这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每五公里道路一位民警的要求相差很远,如何让解决这一矛盾已经成为交警部门的难题。因此,很多基层交警队伍就只能靠招聘协警人员来解决这一难题。

我们知道,各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力度开展科技强警活动,极大地提高了队伍的执法和管理水平。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由于区域限制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道路实际状况等问题,很多地方还不能达到要求。再说,很多管理工作需要民警现场去实际操作,仅凭科技强警是解决不了的。所以,招聘协警员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虽然协警员没有执法资格,但是,他们在民警的带领下可以开展一些不是执法行为的工作,减少民警的工作量,使民警从繁重的管理工作中得到缓解,增加有效警力。

二、协警队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协警作为交警队伍的编外人员,通过努力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而有的地方在警力非常不足的状况下,使用协警员执法的现象也是存在的,其实这也是没有办法事情。因此,加强协警队伍的管理更加重要。首先,我们对协警员的思想状态进行一下分析,从中可以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防止在协警员的使用上出现问题,给公安交警队伍的形象带来不利的影响。

(一)协警员存在不稳定思想。作为协警员,由于其工作性质是临时性的,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很容易出现思想不稳定现象,认为自己不过是临时工,只要在工作上能说得过去就行,工作不扎实,存在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想法,这样,对于工作的开展极为不利。

(二)付出和投入不成正比。在实际工作中,协警员由于其本身用工性质是临时人员,虽然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但是,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收入上和正式民警相差很多,投入和付出不成正比。因此,这样就会造成协警员心理上的不平衡,工作起来就可能不真正竭尽全力。

(三)把这里当成一个跳板。有一些人当协警员还有一种想法,就是把这里当成一种跳板,在这里先暂时过渡一下,然后,一旦有机会就会跳槽。很多协警员不能从事执法活动,而是从事的技术性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些工作的业务能手,如果时机成熟,很可能就会离开这里另谋出路。长此下去就会造成人才流失,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4856 字

+ 加入清单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思考

一、现行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的现状及质疑     精神损害,又称非财产上损害,是与物质损害相对应的概念,这是一个有特定法律意义的概念,它不同于医学上的精神损害,也有别于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所说的一般精神方面的不愉快。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是指犯罪人对自然人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等人身权利进行不法侵害而造成的非财产性的损害。而精神损害赔偿,则是指对自然人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等人身权利进行不法侵害所造成的非财产性的损害,且后果严重,因此而由被告人承担通过财产赔偿等方式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这是针对精神损害的后果所应承担的财产责任。在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是否应得到赔偿,是各国立法时颇感棘手的问题,对此,各国做法不一。德国、瑞士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采取一定的限制原则,而同为大陆法系的日本、法国则立法较为宽松,只要是存在精神损害的事实,被害人即可提起此项诉讼。英美法则对此没有明确规定赔偿范围,司法实践中也没有特别的限定。 我国现行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表明在刑事诉讼中只允许被害人就被告人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最高院于XX年12月4日《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中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项规定将刑诉法法律条款过于笼统的规定更进一步明确了,更具操作性。但笔者认为,现行法律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全盘否定的态度,在是否能有效保护被害人利益,与其他法律能否协调以及被害人对诉权处分可能引起混乱等方面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具体提出下列质疑意见:     1、刑诉法的规定与民事法律规定存在冲突。     我国1986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侵犯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荣誉权的,有权要求赔偿损失。XX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除上述规定,更进一步将精神损害的范围扩展到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总之,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是承认精神损害赔偿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法律原理上应适用民事法律规定,而刑诉法第七十七条仅限于“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的”,由此被害人遭受的精神损害则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之内,此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排斥在民事诉讼之外,陷于尴尬的境地。这样出现了刑诉法的规定与我国民事立法所确立的精神损害赔偿原则相抵触的情形。     2、对不同程度的精神损害是否赔偿适用法律出现混乱。     刑、民之间相互矛盾的规定形成了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情节严重的不能请求赔偿,而情节轻微的则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请求赔偿的不正常现象,造成了立法上的不统一。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必须适用于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通过根据不同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这种可请求赔偿的民事侵权中的严重后果往往表现在侵权人会触犯有关法律,直至是刑法。而刑事犯罪行为通常是情节严重的人格侵权行为,这就形成了精神损害程度较轻的不可以适用损害赔偿,而后果严重到触犯刑律时同样法律规定不得赔偿。同时,这也会造成如被告人行为不以犯罪论处的,被害人所获赔偿反而较多的情形可能出现的不正常现象。     3、可能会造成被害人对诉权的不同处分会有不同的结果出现。       最高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九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后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这里同意了被害人对犯罪人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精神损害不纳入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有的被害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会放弃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审结后再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由于案件性质不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而是一般的民事案件,就不适用刑诉法和最高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这样,以获得民事法律的全面保护。被害人这种变通寻求民事法律的全面保护的方法不仅增加诉讼成本和当事人讼累,还会因附带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结果不一而影响国家司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4、对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是对被害人最大的精神安慰的说法的质疑。     不少人认为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就是对被害人最大的精神安慰,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罪量刑,受到了制裁,这本身就是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力量在此时已最大限度保障了被害人的利益,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也就是抚慰了被害人在精神上的损害,不需要用精神赔偿再次制裁犯罪者以补偿被害人的精神损害。此观点得到了刑诉法和最高审判机关的认同,并予以采纳。但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虽然,我国法律体系受原苏联影响,认为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也是不可以用金钱来赔偿的,但是一旦人的人格尊严、生命、健康等被犯罪行为侵犯后,对被告人科处刑罚,并不能全面消除被害人精神上的损害,也不一定就是对被害人最为有效的救济方式,而一定数额的金钱赔偿也许是我们迄今为止的法律智慧所能找到的最重要的救济方法。     5、对向犯罪人以外的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会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有赔偿义务的人不仅限于犯罪人时,法律未禁止向犯罪人以外的被告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被告人可向犯罪人以外的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其一造成了对同一事实需要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法律程序才能解决问题,其二,对同一事实

出现不同的处理结果,其三,在适用不同法律规范时可能会因法律之间的相互冲突而面临对冲突规范的选择,其四,使同类型案件中同样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的被害人因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而得到不同的保护结果,被害人之间处于事实上不公平的地位。 二、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     笔者认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立法上对精神损害应当予以认可,并应逐步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其理由如下:     1、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符合刑法规定,对刑罚的功能起补充作用。     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其规定的精神就是“又打又罚”,此条明确在论罪判刑的同时可以判令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这里的“经济损失”,刑法并未将其局限为物质损失,笔者认为应包括因精神损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刑法这一规定与刑诉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不一致,但刑法修改在后,按后法优于先法的原则,就适用刑法规定。此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所给予被害人的经济赔偿尽管属于民事责任,但实际上是一种经济制裁,而且是带有强制性的。因为在某种情况下,金钱赔偿具有惩罚功能,因为责令被告人支付被害人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能使加害人发生有所失之感,并得以赎其加予被害人之痛苦。且从作用来看,无论从别预防,还是从一般预防的刑罚目的出发,附带民事赔偿的威慑力并不小于判处刑罚的威慑力,由被告人承担对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对被告人而言,其惩戒效力不低于刑罚处罚。     2、将精神损害列入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是有法律依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明确了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精神损失,这当然也适用于附带民事诉讼。     3、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利于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由于侵犯了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名誉权等人身权利,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且违反刑法规定,因而依法应予以刑罚处罚。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往往又同时使被害人人格尊严受损、名誉降低、或迎接未来生活的信心受挫,或丧失面对未来挑战的勇气,从而精神上遭受极度痛苦,乃至影响未来的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根据刑法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定罪量刑,甚至根据案情判决赔偿被害人的有关物质损失,这些尚不足以抚慰被害人。因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害一般都比单纯的民事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程度深,有的犯罪如杀人、等均会给被害人及其亲属造成造成巨大精神损害,与之相比,物质损失可能微不足道。但是,民事被害人尚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刑事被害人更应享有此项权利。某些侵害生命、健康等人身权的行为给被害人及其亲属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及创伤很深,也难以消除,其精神痛苦是长期且巨大,在精神损害方面给予被害人一定的金钱赔偿,具有使被害人获得某种满足之功能,因为金钱赔偿所具有购买力等功能,可以使被害人有所满足而冲销痛苦。法院也应从切实保护公民人身权之立法宗旨出发,给予被害人最大限度的法律保障。所以,应确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以实现法律真实意义上的正义和公平,切实保护被害人的权益。     4、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利于体现公权对私权的特殊保护,符合历史发展潮流。     刑事诉讼中一直强调公权优于私权,被害人首先要服从于国家追究犯罪的需要,但是在保护被害人利益方面,公权所保护的社会利益并非总与被害人的利益一致,公权对社会利益的倾向完全可能导致对被害人利益的忽视。而民法上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产生,反映了人们对自身价值和人格尊严的重视,是人类发展高度文明的产物,符合历史发展趋势。当今国际潮流,对私权的关注逐渐加大,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确立精神损害赔偿恰恰符合这一历史潮流。公权的功用应越来越有利于对私权的保护,使被害人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而不是与私权相互冲突。在刑事诉讼不断趋于对被告~利保护的今天,在附带民事诉讼上则应加强对被害人利益的保护,这符合社会利益、被告人利益、被害人利益三者利益冲突的平衡。此时应允许私权的适度自由,因为犯罪行为毕竟侵害了被害人独立于社会利益的个体利益,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对被害人的个体利益应予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实践中,许多国家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也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德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关于一切就追究对象的犯罪事实所造成的损失而提起的诉讼,包括物质的、身体的和精神的损害均应受理的规定值得我国借鉴。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符合国际上刑事法律的发展趋势,符合对被害人的特殊保护。       5、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符合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立法原意。     首先,从法律角度讲,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身权中一个重要的权利,而健康的含义通常又包括生物属性的健康即生理健康和精神属性的健康即心理健康。精神损害赔偿实质上是对公民心理健康权受到不法侵害时而给予的补偿。其二,犯罪行为除了造成可以用金钱计算的损失外,还可以使被害人受到不能用金钱计算的损害,这种损害甚至还可以引起更大的利益损失,对被害人的损失不底论其是否可以金钱表示而给予赔偿,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其三,对精神损害进行民事赔偿,不是将人格、名誉视为商品,而是对被害人精神上受到的痛苦损害以物质赔偿的形式进行心理上的安慰、补偿,是对犯罪人的一种制裁。它不是降低人格,而是对人格尊严予以重视,并从而提高人身价值。其四,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导致的,所以在这里民事案件与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减肥保健食品市场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277 字

+ 加入清单

减肥保健食品市场调研报告

“西布曲明减肥的效果显著,引来不少减肥食品生产商竞相添加。但保健食品随意添加化学药物成分,一方面原料品质无法保证,另一方面也缺乏药品gmp机制的约束,消费者最终成了受害者。”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李启富主任说。一些减肥食品添加了禁止使用的甲状腺激素,甲状腺激素可以增加代谢率,但会有心率增快、心慌等不良影响;有些添加某种中草药,清热、去湿,实质是“利尿”,通过“减水”使体重很快下降,表面看“减肥”效果很好,但容易引起电解质紊乱,影响糖分的代谢,甚至影响肾功能。还有的含有大黄类成分,使大便次数增多,减少身体水分而减重,停用后反弹迅速,并会扰乱人体平衡,产生贫血和胃肠道疾病,这些药物成分的副作用严重。

虚假广告“忽悠”消费者

为了争夺巨大市场利润,减肥保健食品成为了典型的“四三二一”产品:即四分利润、三分“吆喝”(广告)、二分流通、一分成本。

虽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但铺天盖地的广告把功效说得天花乱坠。减肥广告有“四大假”:一是虚假承诺。诸如“六小时见奇效,想不瘦都难”的广告语随处可见。二是创造模糊概念。“吸油基”在重庆媒体上宣传说“不是减肥产品,也不是泻药,是专门防止肚子凸起的奇妙物质”,但到底是什么消费者并不清楚。三是不断变换产品名称。如“魔变”原名“魔宇”,“全脂燃”原名“美态365”。四是随意修改广告词,夸大功效是减肥保健食品吸引消费者的法宝,90%以上的保健食品广告修改了审批内容。

减肥保健食品中很少有品牌能持续旺销2-3年,许多品牌都是当年拼命打广告,吸引到几十万人就可以赚足了本。据了解,从今年3月份开始到8月份,“吸油基”代理商每月在重庆市场就投入200万左右的广告费,他们一开始就没有长久打算,基本不赚回头客的钱。减肥食品生产厂家极少直接推销产品,生产商一般以发包形式,找全国代理商,以不超过市场价的2.5折卖给当地代理商,由代理商去负责推广、销售。

在渝、粤、沪、京等地调查发现,法规漏洞过大和监管乏力是导致减肥保健食品市场混乱的主因。业内人士和专家们呼吁,运动式的打击活动虽然立竿见影,但只能治标,需要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才能真正规范减肥保健食品市场,保证产品品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法规漏洞制造监管空档

XX年12月31日后,所有的“药健”字批准文号都被取消,保健品从此分流为药品或是食品。“曲美”、“赛尼可”、“澳曲轻”这些以化学药物成分为主的减肥保健品成为了受到严格监管的药品,而以食品为主要成分的减肥保健品则成为了保健食品。但由于一系列法律法规没有进行同步调整,减肥保健食品监管出现了大量的法规漏洞。

首先是保健食品概念模糊。刚实施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把保健食品定义为“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宁光教授认为,“特定保健功能”这一概念模糊,让不法厂家有许多操作空间;减肥保健食品添加中药成分也是一个灰色地带,目前十分普遍。其实中药在加工过程中就可能产生有害物质。

共4页,当前第2页1234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学校调研报告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5295 字

+ 加入清单

学校调研报告范文2022

为了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首先要对学校有一定的了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调研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调研报告范文(一)

为了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镇教委的统一部署,我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于五月十五日至五月二十日,围绕镇教委提出的三个问题,深入教师、深入班级、深入学生,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简单汇报如下:

教委管理:关于支教轮教的负面影响1、近两年都是对考试成绩差的教师进行轮教,这对轮教教师及被轮教学校都造成了不好的影响;2、每年教师的流动面积过大,不利于教师队伍的稳定。

重点工作:写规范字,缺少有效的监管。我们的卫生、体育工作,相比于写字做得就比较好。因为我们的卫生要经常检查,体育要测试,也就是教师的考核挂钩,因此我们的教师就要求学生认真打扫卫生,进行体育训练。建议在期末测试中对学生的试卷情况进行加分或扣分,以此来激励学生写好字,激励教师严格要求学生。

学校在课改工作中的成效

通过近两年来的课程改革,我们永安小学全体教师在镇教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投身课改工作,取得了一点成效:我们的教师变了;课堂变了;学生变了。

教师变了

首先,教师的理念得到了更新。理念是行动的指南,为了促进教师理念的更新,在教师培训方面加大了力度。两年来在教委的组织下外出学习三次,聆听专家讲座。学校有组织教师多次观看专家讲座,制定教师业务学习制度,人人抄写《衡水模式百问答》等一系列活动,转变了教师的观念,为课堂教学改革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第二、教师角色的转变:1、由传授者转化为促进者;2、由管理者转化为引导者;3、由居高临下转向“平等中的首席”。教师在课堂上所扮演的角色直接影响着教学效果。第三、师生关系的转变,教师与学生成了朋友,课堂上共同学习,课下一期活动做游戏。教师对学生的微笑多了,关心多了,关注多了,师生关系更加和谐了。

课堂变了

变“传统的填鸭式教学”为“自主合作、交流展示、巩固提升”的高效课堂模式。

1、学生的座位变了,学生的交流合作更方便了。教师走下高高的讲台来到学生中间,方便了教师关注学情、把握学情。

2、参与展示的学生多,机会多,能让更多的孩子得到锻炼。同时也便于老师更好的了解学生的掌握情况

3、按导学案来分组进行学习,学生的学习目的明确。分组展示,体现了展示内容和展示形式的多样性。

4、学生经常黑板展示,学生的书写水平得到了一定的锻炼和提高。

5、评价方式的转变,由个体评价转向小组捆绑式评价。

这样的课堂真正锻炼和提升了学生的能力。体现了学生为主体,学生是学习的主人的理念,课堂真正成为了学生的课堂,老师退出了展示的舞台。把舞台真正让给了学生。充分体现了教师的“导演作用”。

学生变了

1、学生成了课堂的主人,课堂上学生活动时间所占比重大大增加,学生自主学习,交流合作、展示汇报等整个过程都是学生自主决断的过程,学生的主体性得到了极大的发挥。

2、学生的行为习惯初步形成,学习能力有所提高。

3、每个学生都能积极参与到学习当中,学生依据“学案”课前独立预习,课堂上积极发言、交流、展示,大部分学生由“看客”变为“参与者”,把课堂当场了快乐学习的舞台。

4、学生的个性得到了张扬,小组长成了教师的小助手,成了组员的小老师。小组内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的职责,他们在各自的舞台上施展着自己的才华。

存在问题

我们在课改方面下了不少功夫,付出了很多心血,也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课改工作遇到了种种困难,出现了不少问题,距离真正的高效课堂还有很大的差距。下面就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做简单的分析:

1、学案编写质量不高。五、六年级语数学课实行了集体备课,但其他年级,其他学科的学案编写,质量参差不齐。有些教师认为有了太谷县的《课堂新方案》,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拿来就用,而没有深入钻研,进行二次备课,结果是学案难易程度不符合学生实际,和教师教学设计也不吻合,用起来很生硬、很别扭。还有的学案要素不全,设计不规范,或者是内容单一,缺少梯度,使用的价值不大。

2、课堂教学重形式,轻实效。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更多的注重了模式的形式,而忽视了课改的内涵,穿新鞋,走老路,没有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没有真正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致使教学效果不明显。

3、小组合作学习成效不明显。有两个突出问题:①只求表面合作,不求实际效果。有的教师不是让学生在该合作时合作,而是为了合作而合作。本来很简单的问题,学生通过自主学习完全可以解决,教师却让学生几人围在一起进行小组讨论,既浪费时间,又没有收获。还有的是不给学生留思考的时间,一提出问题,就马上组织学生坐在一起,讨论还不到两分钟,又匆匆让学生归位。讨论成了走过场、做花样,流于形式,缺少实效性。②对小组培训不够,合作不能有序开展。小组学习缺少组织,分工不明确,组员不能各司其职,小组长也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导致合作效果不好。

4、学生学习方式未得到真正改变。调研发现,仍有部分教师不舍得从“主角”的位置上退下来,课堂还是教师问,学生答。学生的思维没有真正活起来,主体地位没有得到真正体现,学习方式未得到真正改变。

5、小组捆绑式评价未落到实处,有些教师仍以个人评价为主。“捆绑式”评价是小组合作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最大程度地让学生体会到合作的快乐,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调动其合作学习的积极性。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多数教师怕麻烦、不得要领,“捆绑式”评价的作用基本没有体现。

改进建议

一、理念先行,强化教师课改意识。

课改意识强不强,课改决心大不大,直接影响着课改的效果,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因此,我们必须从思想深处认识到课改的重要性,真正把课改当成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在学校内部掀起课改热潮,让每一位教师都能积极投身到课改的洪流中。

二、加强培训,提升教师课改能力。

调研发现,多数教师有了课改的热情,但课改的能力还需要提升。因此我们应继续加大培训学习的力度,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为教师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使教师得到更具体、更专业的指导,提升教师的课改能力。

三、机制保障,长效推进课改进程。

为加大教师课改积极性,学校在制度上向课改教师倾斜,把课改和教师的评模、评优等利益挂钩,对能在教学中落实课改精神、完成学校课改任务的的教师优先推荐,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到课改中,形成课堂教学改革工作的长效推进机制。

四、落实评价,形成科学评价体系。

重新修订和制定小组评价实施方案,使方案易操作、易实施。使小组捆绑式评价成为学校的常态化评价,让学生在评价中成长。

五、强化管理,确保课改落到实处。

为确保课改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应加强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常规检查力度,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的检查方式,如推门听课,教案抽查等,督促教师课改日常化,杜绝“上面检查我课改,上面不查我照旧”现象的出现。

总之,一所学校要办好,就必须要敢于正视问题,善于暴露问题,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才能为学校教育的明天创造辉煌。我相信,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永安小学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学校调研报告范文(二)

为推进北部新区“优质学校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受北部新区教育局委托,6月13日,重庆市教育评估院专家组谭淑云、刘希娅、熊知深、王新对星光学校特色学校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专家组通过听取学校专题汇报、现场观摩、查阅资料、校长教师访谈等方式,较为全面地了解了学校特色发展的现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北部新区星光学校创建于2019年,是重庆北部新区新建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位于北部新区高新园与重庆市著名的高档社区龙湖水晶郦城之中,占地近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7千平方米,设臵1-9年级,最大规模54个班,可容纳2520名学生。开办之初,学校学生不足120人,专任教师只有28位,6个教学班,经过3年的发展,学校现有37个教学班,1354名学生,在编教师79位,硬件设施和软件建设日趋完善,为便于管理,该校严格控制班级人数,做到小学每班不超过40人,中学每班不超过35人。

面对这样一所崭新的没有历史文化底蕴的学校,在北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他们秉承“让星光洒满所有的童年”的办学理念,围绕“人人有才,人人成功”的育人目标,追求让每一个孩子“快乐学习、健康成长、幸福生活”的教育本质,他们提出了“跨越式发展”的思路,明确了学校的办学目标,完善了“一训三风”,力求从严治教,努力提高管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开始呈现一定的办学效益,简言之,学校的领导团队凝聚共识,思路一致,目标明确,课外活动形式多样,尽管学校特色建设成效已初露端倪,但仍有一些发展中的掣肘与困惑,需进一步拓展的空间和挖掘的潜力较大。

二、特色学校建设的亮点之处

(一)适合自身发展的特色理念体系已基本形成

学校经过较长时间的讨论与研究,根据对基础教育的深刻理解,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从星光与孩子的成长、与教师的奉献、爱和责任心、与教育的公平性的内在联系,提炼出“让星光洒满所有的童年”这一办学理念。同时,学校组织全校师生,对学校一训三风进行创意,最后确定了“求真、至善、尚美”的校训,“乐学、睿思、创造”的学风,“博爱、创新、合作”的教风。

专家组一致认为,学校组织的教师政治思想学习、以“正师德、强师能、树师表”为主要内容的教师论坛、提出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新观念,倡导“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的教育理念等都很好地体现了特色理念的教育价值,对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塑造“敬业、爱生、钻研、开拓”的教师形象起到了积极的思想引领作用。教师对学校的发展理念及办学思路认同感较为一致,教育价值取向科学。

(二)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助推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星光学校把育人作为办学目标,课内教育特色明显,如美术学科的陶艺选修课,每星期安排一节陶艺课,体育学科的花绳课,聘请专业的花绳教练,分年级进行普及,语文 学科的诵读和绘本教学,音乐学科的陶笛器乐课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实践活动。

特色活动,学校有自己增设的合唱、古筝、美术、舞蹈、田径、科学、陶艺等选修课程,有名师开设的拉丁舞、国画、围棋、科技小发明、手工、乒乓球等兴趣课,有开辟扩建的百果园和开心农场。学校还引进“根基六A教育”为校本课程,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助推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三) “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融洽家校关系

为帮助家长朋友更新教育思想、具备现代家庭教育理念,星光学校成立了“星光家长学校”,请教育专家免费为家长开办家庭教育讲座;学校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构建家校交流的桥梁,家委会负责学生校服的一切事宜,参与学校食堂收费标准的制定,独立完成兴趣班外聘教师的一切工作;每期定期召开家长会、家访等活动,了解学生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和教育;每个班合理利用班级qq群和家校联系本,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渠道。教师放下“师道尊严”,和学生建立平等、合作、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使师生关系更和谐,同时,人文氛围浓郁,干群关系、师生关系相对融洽,为星光学子健康发展发展提供了较为适宜的先决条件。

三、问题与建议

(一)厘清思路,进一步解决制约学校发展的瓶颈问题

针对该校提出的学校特色发展之路是多而全还是少而精,是择其一项为主体特色精心打造还是坚持多项特色并举这一困惑,专家建议学校应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客观剖析,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相机行事,不可一概而论,可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慎思考和判断,大与多的特色项目不是优势,将学校特色项目建设贯穿于学校的主线工作当中,最终形成与自身匹配的特色文化,准确办学定位,科学规划办学思路,在此基础上寻找策略,探索适合自身的操作系统、评价体系和保障体系,构建特色教育之圭臬,使学校教育沿着时代的脉搏科学发展。

(二)凸显特色教育理念,对接课堂教学改革

课堂教学是特色学校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大力度提升基础课程与课堂教学,探索一系列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灵活培训机制,让教师真正成为课堂教学能手,让课堂成为快乐的课堂,融特色理念与课堂教学之中。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和策略,特别是课堂教学的关注,以实践证明学生快乐与成绩之间的矛盾,素质教育与考试的矛盾。其实,创办特色学校的过程实际上是深刻地理解和把握学校个性或特殊性的过程,只有认真地分析和研究一个个迥然相异的学校实体各自的特色,才能更好地捉摸学校建设与发展的普遍性和共同性。

(三)发挥比较优势,加强学校内涵发展

硬件建设是基础,软件建设是根本。硬件是学校教育活动的重要平台,是教育活动的物质基础,对于已经达到办学标准的星光学校,重要的任务是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发展的特色之路,忽视内涵发展的做法是舍本逐末,发挥比较优势,从历史传承、文化底蕴、管理水平、师资结构、生源状况等入手,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加强特色校本教研,依靠特色教研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深入进行层次目标教学管理,实现持续快速稳定和谐发展,形成自身的办学特色,学校要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将地域文化特点和学校历史积淀与学校。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供销社应突出解决好问题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133 字

+ 加入清单

供销社突出解决问题状况调研报告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和国家一系列重农强农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农村农业正在发生深刻而重大的变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供销社作为涉农经济部门,如何积极应对,迎难而上,再上台阶?这是每一个供销人必须认真思考并付诸实践的问题。当前,正值市委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旨在“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并把千方百计保增长、尽心尽力保民生、全力以赴保稳定作为最根本的检验标准。为此我就供销社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试图从不同层面与同仁们商榷。

一、关于创新问题。或者说寻求新的发展问题。创新,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本质特征和独特品格,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依靠创新,人类摆脱了史前的愚昧时代,迈进了文明的门槛。依靠创新,社会不断发展进步,人们生活日益丰富。英国的工业革命,影响了整个欧洲大陆;信息技术的突破,成为发达国家的支柱产业;毛泽东同志把“十月革命”的成功经验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建立了新中国;我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说,创新,是时代的要求,历史的召唤。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只要勇于创新并善于创新,就有生生不息的发展动力,就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安徽省供销社在全国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连续三年名列前4名,受到总社和省政府的通报表彰,得到省委书记王金山的批示:“供销社工作很出色,有成绩。祝贺取得优异成绩,并望再接再厉,再创佳绩,牛年更牛!”**市不少县社和基层社能够从一个负债社、亏损社、包袱社,变成一个盈利社、发展社、先进社。除了一些利好因素外,靠的就是创新。正如省委常委、副省长赵树丛在全省供销社工作会议上指出:“供销社之所以取得显著成绩,关键的一条就是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关于创新问题,马克思早在1845年写的《关于费尔巴哈》一文中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对费尔巴哈的批判所引出的这条传世经典名言告诫我们,现实的出路是充满荆棘和艰辛的过程,既然真理并不在我们伸手可得的地方,那么只好用我们的双手双脚去实践。在历史的天空下,现实生活催生了我们的新思维,而实践让新思维在我们的工作创新中得以检验。时下正值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认为创新就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农民消费一直处于较低水平,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拉动农民的消费需求,既是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途径,也为供销社改革、创新、发展、服务开辟了广阔的空间,更是我们供销社义不容辞的神圣责任。按照回良玉副总理的要求,就是要积极推进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努力使供销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不断创新发展理念,更新服务内容,调整经营方式,千方百计把广大农民的消费潜力释放出来,在新一轮农村市场启动中发挥中坚骨干作用,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关于网络问题。或者说发挥供销社点多、面广、线长的作用问题。网络,是供销社生存与发展的根基所在。无论是服务“三农”,还是参与新农村建设,或是构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都离不开网络。网络既是供销社的抓手,也是供销社的希望。近年来,全国供销总社启动的“新网工程”,为供销社发展网络建设指明了方向,争取了政策。**市供销社按照总社、省社的部署与要求,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进一步挖掘潜力,整合资源,全力打造贯通城乡、布局合理、双向流动、产权清晰、机制灵活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五大网络。目前全市供销社系统共有网点总数6281个,其中农资网点1240个、日用消费品网点1297个、农副产品收购网点129个、烟花爆竹连锁门点3349个、再生资源网点176个。这些网点已成为“新网工程”建设中一道靓丽的风景。但全市供销社网络建设,仍然存在着基础薄弱、龙头不多、网络不全、技术含量低、与国家产业支持衔接不够等方面的问题,迫切需要在更高层次、更大规模上加以发展。一要牢固树立项目兴社意识。就是要立足县情、社情,密切关注国家投资取向,研究制定新一轮“新网工程”项目规划,争取把“新网工程”项目纳入地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规划之中,围绕地方主导产业,重点筹建农资配送、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连锁、再生资源利用、烟花爆竹仓储等五大项目,努力取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切实把项目做大、做强、做好,真正起到富民强社作用。二要优化资源配置。“新网工程”建设,实质就是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对供销社传统经营网络进行改造、提升、整合、优化,以构建适应新农村发展需要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用活用足各种政策,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产生“马太效应”,好上生好。三要加强联合与合作。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日益加深,企业之间的联合与并购现象时有发生。作为产业转移承接示范区,我们要抢抓发展机遇,积极整合资源,勇于敞开胸怀,借势借力发展,努力构建和扩充网络布局。总之,供销社要整合资源建网络,优化提升活网络,城乡对接壮网络,抢占先机固网络。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2024年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46 字

+ 加入清单

2021年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调研报告

网贩用户整体男性偏高

艾瑞分析认为,这一方面不中国整体网民男性占比稍高的特征相符;另一方面也不中国女性多使用配偶(戒男朊友)注册账号迚行网络贩物的习惯有关,其原因戒者是便于男方迚行支付货款、戒者是便于将商品配送至男方地址由男方搬运回家等等。

PC端网贩频次相对较高

六成网贩用户绊常访问的电商App个数为2-3个

2019年约60%的网贩用户绊常使用的电商App个数为2-3个,丏女性网贩用户倾向于使用更多的电商App。艾瑞分析认为,这一方面女性本身对贩物更有兴趣,乐于尝试多种贩物渠道,发现优质商品;另一方面近年来以唯品会、聚美优品、蘑菇街、美丽说等为代表的女性垂直类电商App大量涌现,吸引女性网贩用户下载使用,一定程度上也使得女性用户使用电商App的个数偏多。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几点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3839 字

+ 加入清单

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几点思考

随着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不断深入,企业共青团组织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如何理顺思路,找准对策,开创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已成为当前共青团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联社团委针对目前企业改革改制中团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联社系统内共青团组织状况进行了一次调研。 一、当前系统共青团组织的现状 武汉市工业联社系统现有企业、事业单位44户,在册职工11636人,在岗职工仅有3369人,离岗职工就有8267人。(其中:涉及企业改革改制改变身份的就有6500人,转入新企业1264人,协议内部退养1220人,自谋职业4016人)。联社系统现有团员青年49人分布在联社所属各企业,青年团员分布非常散;另外市二轻工业学校有青年学生团员约1800人左右。联社系统所属16个二级公司目前有9家单位无28岁以下的团员青年,既无团员青年又无团委负责人的有5家。所以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无论是团的组织数,还是在岗团员青年数都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二、共青团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团员和团组织数量锐减 一方面,由于联社所属企业大多属于集体企业,很多单位已多年没有招收新职工,造成团员队伍后继乏人,加上团员青年年龄的自然增大,每年都有大量团员超龄离团,使得团员青年数量逐年递减。 另一方面,企业全力推进改革改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原有的人事关系被彻底打破,推动了人员的外流,加之新企业留用人员很有限,使得很大一部分的团员青年离开了工作岗位,自谋职业,使在岗团员青年数量进一步减少。 还有,近几年来,联社系统企业由于生产不景气,企业经济效益差,工资水平较低,有的团员青年连基本生活都难有保障,恋爱婚姻孝敬父母更谈不上,不能安心企业的工作;有的团员青年受社会负面效应的影响,扎根基层、艰苦创业意识不强,加之对企业改革改制信心不足,另外寻求天地;有的因无事可做,觉得自己的聪明才智没有得到发挥,工作干劲不足,不安心工作。所以使得团员青年数量的大幅度减少,有的基层团组织也因此失去发展动力面临逐步萎缩甚至瘫痪。 2、团的活动开展困难 由于团内活动多年来形成的单一模式,忽视了青年利益需求,致使团的活动在团员青年中逐渐失去吸引力而难以有效开展。加上受人员、时间、经费等多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组织团的活动,特别是一些长期的、大型的、集中性的活动已变得相当困难。 3、团干部素质有待提高。这主要表现在: 一方面,面对当前企业改革改制给团组织带来的冲击,部分团干认识还不到位,对团的工作缺乏信心,往往被支应付,使团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的作用难以充分体现。 另一方面,一些团干虽然有一定的工作热情,但工作中难以摆脱“就团论团”的思路,存在盲目性、被动性、缺乏创新精神和灵活性。 此外,由于部分单位领导对共青团工作的不够重视,对团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不够,也在一定程度上使不少团干部的综合素质相对弱化,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多专多能”的要求。 还有就是企业团干部“兼职化”的现象十分明显。目前,联社系统的团干部全部都是兼职,甚至有的团干部兼职有党、政、工、团、老干、宣传、~、劳资等等之多,可以说各项工作均是疲于应付,何以谈提高素质。而且团干部的年龄老化现象严重,后继乏人,有的团干部已经有近四十岁了,还挂着团委书记的职务,“不干团的工作是遗憾,时间干长了也是遗憾”,这些现象在客观上也给我们的团干部素质的提高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尽管当前企业改革改制给企业基层团组织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但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共青团仍有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团组织在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服务的前提下履行教育青年、服务青年的工作职能,不论是对企业生产经营还是文化建设,都有着其它经济组织和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在新形势下,如何有效地开展企业共青团工作,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 当前,企业的改革改制正处于关键时期,共青团组织要肩负起教育、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的重任,因此,企业团组织要立足大局,放眼长远,深入一线,认真调研,准确有效地把握青年工作的那些规律性的特点,找准团的工作的着力点,使团的工作举措具有现实性、科学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加强和改进企业共青团工作要始终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建立健全共青团的各级组织;努力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团委的中心工作,大国加强对青年人才的培养、推荐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围绕为生产经营服务,积极开展各共青团和各项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团员青年的积极性。 第一、要适应新形势,建立健全企业团的各级组织 建立健全企业团的组织是保证团的各项工作落实的基础。新形势下,团的各项工作要取得新的发展,首先在于搞好团的基础建设。当前应着力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企业团组织建设要适应新形势、寻求新发展,党建带团建工作则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有益形式,我们必须坚持党建、团建一起抓,以党建带团建,抓团建促党建,努力提高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共同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党建带团建工作力度。党建带团建是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措施和根本保证。做好“党建带团建”工作,是贯彻 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党的xx大把的重要思想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作为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为新时期党的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也为团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因此,要从实践的政治高度,抓好团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促进企业基层党、团组织建设相互促进,相互发展,共同提高。我们要切实有效地把基层党建带团建的工作落到实处,从制度或政策的层面上将党建带团建工作落到实处,从制度或政策的层面上解决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机制问题,积极争取或协助党务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对团的基层组织设置、管理制度、运行方式和配套措施等事关共青团能否开展好工作的“硬指标”作出必要的规定,使团的建设真正纳入党建的总体格局和系统动作之中,促进基层团组织整体发展,为共青团顺利开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要

大力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对原已建团,改制后团组织仍然保留的企业,应采取“趁热打铁”的办法,指导团组织乘势而上,巩固基础,健全组织,完善职能,使其尽快走上正轨;对部分符合建团条件,但目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企业,应采取依托党建带团建,依托工会促团建的办法,多方面、多渠道做好工作,循序渐进,逐步建团。 三是要改革现行的管理模式。要改变以往以行政指令为主的管理,在具体工作之中,应根据企业发展目标和要求,来确定自己的工作目标,通过政策引导、积极改革、大胆创新、务实地开展工作。 第二、要充分利用各种条件加强对团员青年的培养、推荐和使用。 共青团在新形势下教育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能应该不断得到加强。一是加强团组织班子自身的学习、培养,把团的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团结拼搏的坚强集体。在党委及上级团组织指导下,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和业务知识。 二是要做好青年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的工作的生命线,是我们党克难制胜的法宝,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武器,离开了思想政治工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就成了空中楼阁。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团的性质决定了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是团的工作的灵魂。团组织必须紧紧抓住青年思想政治工作这条主线,结合不同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青年的思想脉搏,有效地教育青年,正确地引导青年。同时,各级团组织还要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发挥好共青团的桥梁、纽带作用,要及时反映他们的困难,并协助解决,当好党的参谋。 三是通过各种活动来发现人才、锻炼人才;大力宣传和树立各类青年先进典型,来潜移默化地教育青年团员。 第三、要立足实际,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为经济中心服务,开展团的各项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团员青年的积极性。 企业的生产目的是追求经济效益,积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是团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团组织应围绕企业的工作核心,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基础,以提高社会效益为宗旨,以提高人才效益为目标,努力提高企业的“三个效益”,突出中心,统筹安排,服务团员青年所需,积极有效地开展生产活动。使团的工作具有现实性、科学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为企业生产力的发达、企业文化的进步、团员青年的成长作出新时期共青团应有的贡献。企业团组织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如紧扣质量技术工作的青年职工“五小”活动、狠抓设备管理、安全生产的“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降低成本、节能降耗的“修旧利废”等活动,协助企业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要加强对团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 团的各级干部是共青团的中坚力量,更是企业的优秀员工,对团干部的教育要突出市场经济的内容,按照“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造、甘于奉献”的要求,使他们在实践中通晓政治经济规律,学会政治经济工作一道去做,使团干部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青年带头人。 只要我们各级团组织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找准工作切入点,就一定能够走出一条与时俱进,有吸引力、有凝聚力、有说服力的现代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新路子。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关于的社会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050 字

+ 加入清单

一、低保福利捆绑问题

目前,社会救助标准普遍偏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低保救助根本不足以使受助者能够完全依赖救助金而生活。对大多数低保户而言,低保救助金只是其家庭收入的一个方面。低收入和贫困户争相进入低保,一旦进入,即使收入有改善也不愿意退出。这一事实与福利依赖看起来相矛盾。主要原因是低保资格附带着很多连带利益,例如,很多辅助性的社会救助制度如医疗、教育和住房保障等都是优先甚至完全针对低保户的。如果失去低保资格,就会自动失去这些利益,而这些帮助对很多低保户来说更为重要。这也是众多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并不是不愿意工作,他们为保持其低保资格,要么隐瞒工作或收入,要么对找工作采取消极的态度,甚至在工作与低保资格发生冲突时,宁愿放弃工作也不愿放弃低保资格。

现行社会救助制度强调生存,忽视发展,只能“保肚皮”,不能“保脸面”。低保制度本质上是收入维持制度,意在保障受助者的基本生活,政策目标是提供最低层次的保障和最低限度的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讲,这项制度本身是“被动的”和“消极的”,并不能帮助受助者脱贫,却导致一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长期依赖福利为生。

(一)福利依赖造成的影响

社会福利原本是使穷人与低收入阶层免于生存危机,国家的福利可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可以为贫困人员公平参与社会竞争提供保障,通过各种措施来满足他们在生活服务、保健、教育等方面的福利需求。但是低保对象的福利依赖、不愿劳动的问题却日益加重,如果这样的情况不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1.会增加政府长期的负担,降低人民的生活水平。随着社会福利覆盖面和服务深度的发展,社会福利支出占GDP的比列也明显上升。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处于上升发展的状态,当具有刚性的社会福利依赖的增加会造成过重的财政负担,影响人民的生活水平。

2.影响劳动者就业积极性,造成人际效仿。具体的低保制度中能给低保对象家庭带来的福利收入。当工作收入增加多少时,低保金相应减少多少而总体收入基本不变。那么,部分社会成员当然缺乏动力和就业意愿。同时,社会福利使得部分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而无后顾之忧。人们不用劳动照样可以生活,甚至有的能工作的家庭还不如低保家庭依靠国家低保生活得自在悠闲。这样就会形成更多的社会福利依赖。

3.造成道德责任的缺失。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以及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要求社会福利政策和制度具有前瞻性、全面性和科学性,既要对贫困社会成员进行有效的福利救助,体现社会公平,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又要有助于促进被救助者能够在自助和他助的基础上,寻找自我发展的道路,努力参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既要体现社会公平又要促进发展效率;既要保障社会成员的公民权利又要履行社会成员的基本义务;既要增进社会福利又要强调道德责任。

(二) 对策及建议

首先,要积极探索实施适度普惠型福利的可能性。除了“三无”人员之外,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的贫困率值得社会关注,虽然人数占“低保”总数不大(4%左右),但却反映了社会保障程度偏低的现象和一定程度的历史“欠账”问题。一方面,劳动工资制度有无得到严格地执行,“低工资”所带来的贫困问题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在我国,由于普惠型福利基本上是一个空白,需要社会救助的人群非常庞大,没有保险保障的高风险人群大量存在,导致贫困家庭为了享受到和低保资格捆绑到的一起的保险保障而被困在其中;对于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要把低保福利和其他捆绑福利拆开。就是说低保户并不当然享受与之捆绑在一起的其他福利,比如医疗保险、教育救助等。这样有助于减少低保福利的替代率和对劳动积极性的削弱。

其次,坚定不移地深化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是解决福利依赖的根本出路。下岗失业人员在就业竞争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4050”人员。应该通过专项措施促进下岗失业再就业,

第三、改进社会救助的实施程序,尤其是对低保动态管理程序。改进方向包括专职人员的配备、资产和收入核查的程序、各部门的信息共享、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等。这样做的目的是减少申请障碍以及使隐性收入显性化。对于参加工作的低保户、在计算其救助金时,应当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或者免除一定的收入额。以上问题制约低保政策的调节作用,必须很好地加以解决,提出以下建议:

1、推行“低保”人员重新就业申报制度。要告知申请低保的人员,自觉履行再就业申报条例,一旦再就业就应当及时向社区、街道或区民政部门申报经济收入,自觉要求相关部门根据收入状况扣减或停发低保费。与此配套建立对低保违规行为的处罚制度。对享受低保的人员如果谋求到新的工作岗位或获得了新经济来源必须及时申报,否则一经查实,不仅追回发放的低保费,还要对其进行罚款。当然光平社区、街道及民政部门追回发放的低保费任然有太多困难,应该赋予一定法律效应,与其他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执行。

2、救助渐退时间应当适当延长。目前,实施救助渐退政策的城市,从开始工作到低保金全部不发的太短。因为有些不正规企业录取员工之后往往在三个月后就无故辞退员工,这样义得重新申请低保。而从申请低保到确定成为低保对象往往又需要一两个月时问审查,这期间既没有工资,也没有低保,生活便没有了保障。所以,救助渐退的时间最好延长。

3、建议对有劳动能力的部分低保对象规定救助期限。规定救助期限的目的,主要是明确身体健康的福利享受者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和履行相应义务,避免产生长期的福利依赖者。

二、社会救助制度“碎片化”问题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一系列重大问题和尖锐矛盾逐步浮出水面,制约着经济社会发展。就社会救助工作来说,建立一套打破“碎片化”、逐步实现“一体化”的救助制度势在必行。

(一)成因分析

现阶段,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主要分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共8类,并由多个部门分头负责。其中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这5类由民政部门负责(其中的医疗保险又由人社、计生卫生部门负责);教育救助由教育部门负责;住房救助由住建部门负责;就业救助由人社部门负责。一些地方还建立了司法救助、取暖救助等制度。单从民政内部来看,又分散在多个处室。可以说,社会救助不仅体系“碎”,而且分支“碎”;不仅面上“碎”,而且点上“碎”。其次,“碎片化”矛盾突出。社会救助“碎片化”问题,是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建立和社会救助分类越来越细、覆盖面越来越宽、受助人群越来越多而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社会救助的“碎片化”,必然导致九龙治水、政出多门,难以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困难群众生活实际的双重角度来考虑与实施救助工作,救助的对象、标准、程序、目标等诸多方面也难以有效衔接,多头救助、遗漏救助、重复救助等现象不可避免,“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救助原则也受到了冲击和影响。第三,“碎片化”不能回避。破解社会救助“碎片化”问题,涉及到多个管理部门和一些深层次问题,推进过程中必将遇到诸多困难和阻力。但问题不能回避,发展瓶颈早晚要破解。我们应站在适应改革发展形势、顺应困难群众生活需要的角度来面对这一矛盾。当前,要全面破解“碎片化”问题还为时过早,因此应从“破冰”的角度,先打开“一扇窗”,而后持续给力、循序渐进、逐步解决。

(二)对策及建议

1.破冰“碎片化”须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破冰“碎片化”、推动“一体化”的基础是实现救助信息“一体化”,即搭建一个互联互通、公开透明、资源共享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平台,切实把各类“信息孤岛”有机连接起来,形成一套全面系统、互通共享的“信息体系”,为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科学施救提供基本依据。一要健全核对机构。成立各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是确保有人核对、有机构核对、有可能实现信息互通的基础环节。去年来,我省积极推动在各级成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已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目前,急需健全这一机构。首先应通过内部调剂、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多种形式,切实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其次应及时设立办公场所,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工作设施;第三应想方设法解决工作经费问题,使核对机构尽快运转起来,真正发挥其作用。二要强化核对合力。要变各类“信息孤岛”为“一体化信息库”,仅靠各级核对机构是远远不够的。作为主管核对工作的民政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牵头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携手监察、统计、金融等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分类别、跨部门、多层次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不断强化核对合力、增强核对实效,为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通共享奠定基础。三要建立信息系统。《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提早谋划建立覆盖各救助类别的信息系统。民政部门应按照政府的统筹谋划,积极开发信息系统;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应主动配合完善信息数据。力争尽快建成横向互联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纵向互通社会救助各业务部门的信息系统。四要坚持动态管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不是静止的,而是不断变化的,因此信息管理也应采取动态的方式进行。一方面,要按程序、按要求全面核对初次申请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并及时录入他们的相关信息。另一方面,要定期复查、复核、复对已经接受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适时更新相关数据。再一方面,要围绕“救急难”的原则,对因各种突发性、临时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要及时收集和补充他们的信息。总之,信息管理要动态化,要有进有出、随进随出,努力提高救助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

2.破冰“碎片化”当理顺机制、务实推进。破冰“碎片化”的关键在于理顺机制。各级应着眼在现行体制内不断建立和完善打破“碎片化”的运行机制,逐步推动体制改革,最终实现社会救助“一体化”。当前,至少应理顺“五个机制”。一是政策联动机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出台和实施,为推动社会救助“一体化”提供了机遇。同时,社会救助横向各管理部门应尽快出台配套措施、纵向各业务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方案或细则,不断强化“一体化”意识,凝聚“一体化”合力,努力使社会救助在政策上、对象上、程序上、目标上、措施上相互衔接,逐步达到宏观统、微观分,面上统、点上分,主体统、个体分。二是工作协调机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着力健全这一机制,定期组织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协调工作矛盾、研究解决棘手问题,不断把社会救助“一体化”推向前进。民政部门应全力做好相关基础和服务保障工作,努力发挥牵头作用。三是急难救助机制。救急难,是《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重点内容,政策上涉及到救助工作的方方面面,对象上既包括低保对象,也包括非低保对象,需统筹规划,合力施救,持续推进。救急难,主要通过临时救助来实施。以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为依托,充分利用各级政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等平台,尽快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切实畅通救助申请和受理渠道,优化工作流程,及时受理、转办申请救助事项,确保困难群众求救有门、受助及时。四是分类整合机制。当前,首先需要解决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内部“碎”的问题。比如,民政涉及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由社会救助处负责;受灾人员救助、冬令春荒救助由救灾处负责;孤儿、孤残救助由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负责;流浪乞讨救助由社会事务处负责。应采取科学有效的办法,逐步进行整合,努力化“大碎”为“小碎”、化“多片”为“少片”,不断推进内部救助“一体化”。五是监督管理机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为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按照这一要求,尽快建立统筹监管机制,适时组织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对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应分类建立监管机制,适时对职能内救助情况进行监管。同时,还应将救助条件、标准、程序以及受助对象等公布于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社会救助阳光透明、公平公正,切实为推动“一体化”提供良好的外部氛围。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