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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调解的调研报告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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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酒店餐饮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酒店,餐饮,全文共 2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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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酒店餐饮调研报告范文

餐饮业是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于一体,向消费者专门提供各种酒水、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而不同的酒店有不同的餐饮条件。高端餐饮星级酒店为主,之前以企业模式经营,有主管经理负责销售、服务,厨师主管后厨的加工制作。低档酒店和小型餐饮业则不同,一个人经营为主,一切自己做主。但归根揭底,在全社会都在理性消费的同时,餐饮业要想很好的经营,就得符合消费者的消费情况。

通过网络信息了解到:

中央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以及反对铺张浪费、遏制公款消费的常态化,赢得民众一片叫好声,同时也让餐饮业陷入了集体反思。今年以来,无论是单月数据还是一季度数据,餐饮业均以个位增幅继续拉低消费增幅水平线,而限额以上企业的餐饮收入更出现改革开放以来的首次负增长。面对大形势的变化和税费负担过重,“四高一低”等顽疾,餐饮业发展进入了瓶颈期,行业转型升级势在必然。中国烹饪协会认为,餐饮企业应加快自主创新,在商业模式、经营业态、提供服务等方面寻求新的盈利增长点,不断提高竞争力,促进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近期,不少餐饮企业都在行动着。一些高端餐饮业已进行了产业转型,并收到良好效益。如:国内餐饮高端品牌湘鄂情宣布公司取消高端餐饮,转型ktv家庭欢聚餐厅后,净雅日前也宣布从高端路线回归大众餐饮。净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透露,净雅将在各店一层开设火锅店,经营海鲜豆捞。待7月份火锅店开业后,净雅集团餐饮板块就形成了正餐、火锅、自助餐不同品牌的多业态经营格局,“这样可以用大众餐饮的菜品弥补经营高端正餐的亏损”。

高端餐饮业利润下滑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为了扭亏为盈,越来越多的高端餐饮酒楼开始走“平民”路线,推出中低价菜式或半份菜,并从主攻宴请招待转为更多的依靠自助餐、外卖。中国烹饪协会会长认为,餐饮业中大众消费的层次很丰富,高端餐饮企业根据自身的硬件、软件条件和特点,找到新的目标群体定位是积极的尝试。

当下已有一些名词出现:多元化发展、多业态组合、多服务模式。

国内大型餐饮集团也在利用企业标准化和系统化的生产、运营、管理体系,实现产业链的整合。如陶然居、齐齐火锅、金百万、嘉和一品等大型餐饮企业都建有自己的原材料生产基地,通过介入上下游产业链,涉足生态养殖、农副产品深加工等行业,完成产业链的整合,达到降低交易成本,并为企业规模化生产、复制扩张提供有力支持。

此外,不少餐饮企业也在商业模式上寻求着多业态的组合。如海底捞、眉州东坡、狗不理等大型餐饮集团纷纷自建商圈,错位经营,发展各类项目。百胜集团在进入中国后一直在寻求多业态发展,成功收购了小肥羊后,又与碧桂园地产战略合作,涉足地产、连锁超市、餐饮,进一步完善商业资源配置。

一、酒店餐饮业现状:

1、经营业态多样化,品种丰富多彩:综合性高中档酒店、饭店、专业饭店、酒楼,以及大众快餐、自助餐、休闲餐、娱乐餐饮、特色餐饮、地方小吃为主。

过去,餐饮业经营是以地方菜和少数份额的北方菜为主,现在是鲁菜、川菜、京菜、沪菜、粤菜、东北菜等应有尽有,形成了花样繁多、丰富多彩,南北菜系大合唱。

2、餐饮企业经济成分和网点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酒店餐饮市场发展的需要,行业的经济成分发生了深刻变化。以国有经济为主的时代已成为历史。社会上各种经济成分的酒店餐饮企业,诸如多种形式的股份制、私有制酒店、饭店迅速发展。据调查,现有的全部餐饮业网点中,非公有经济性质的企业都占80%以上,但在餐饮大店中国有经济仍占较高的比重。

酒店餐饮业的网点结构呈现两极分化的趋势。过去是以中、小规模为主,大规模、高档次的酒店很少。现在是新建、扩建的大型、豪华、多功能、高档次和具有品牌特色的饭店、酒店不断增加;各种方便大众消费、具有经营特色的小餐馆、小吃店更是雨后春笋般的发展。与此相反,中等规模、档次的餐饮企业发展缓慢,有的甚至逐步减少。

3、市场竞争激烈,酒店餐饮企业盈利能力减弱:该行业已成为市场化程度极高的行业,

竞争激烈,优胜劣汰,重新“洗牌”的程度加大。竞争促进了餐饮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推动了行业的发展。但多数酒店餐饮企业盈利水平偏低。从调查情况来看,淡旺季节明显,甚至在某些时候呈现供过于求的局面,部分酒店的客房入住率不足30%,加剧了市场的竞争,企业的盈利能力减弱。

二、餐饮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行业自律和行业协调服务:没有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特别是一些私营小企业缺乏诚信,违规违法经营的现象时有发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影响了行业形象。

2、经营观念转变慢,研发创新不够:随着餐饮业发展,大部分酒店、饭店整体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相当数量的酒店、饭店在经营理念、经营模式、管理技术等方面还没有摆脱传统的影响,企业经营管理落后,科学技术应用程度不高,软硬件不配套,经营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还比较低。

三、该酒店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及现状:

1、经营方式的转型困难:

由于当地的背景,他们不能向其他同行那样承揽多种商业性活动,导致许多慕名而来的商户转投他家,从而造成了本处在经营形式上的缚手缚脚。但同时,该背景也给他们带来了较大的行业影响力,应该更好的利用这种影响力来拉拢客户。

2、高层次的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不足,引进力度不够,培训工作又跟不上,

餐饮烹饪研发创新不够,菜品、经营缺乏特色。解决行业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一是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二是切实抓好行业培训工作。在人才引进的同时,重点是抓好在职培训工作。

3、在巩固和保持现有客户的同时,还要更多的面向社会,积极扶持适合大众消费、具有经营特色、诚信服务、卫生、方便、实惠的经营方式,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消费需求。打造餐饮酒店名牌,发展特色经营,是提高本行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

总之,餐饮业要继续良好经营下去,就要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加快机制创新,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创新与发展,创品牌、创名牌,突出经营特色,提高市场竞争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盈利水平。(仅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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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参保企业欠保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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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保企业欠保问题调研报告

养老保险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关企业发展乃至社会稳定大局。企业欠缴社会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欠保”)易造成社会养老保险系统功能障碍、影响社会稳定等严峻问题。近日,笔者走企业、访职工,对我县企业欠保问题的基本情况、成因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就如何破解欠保现象作了一些思考。

一、主要问题

一是欠保现象由来已久。据调查,我县从1994年开始就出现了参保企业欠保的现象。之后,欠保企业逐年增多,欠保金额逐年增大。截止x年12月底,企业欠保金额累计已达834万元。二是欠保现象较为普遍。从企业数量上看,我县已缴但未缴足保费的企业有51户,占568户已参保企业的9%;从企业行业上看,商贸、文化、农业、工矿等行业都有涉及;从企业性质上看,公有、私有企业都存在欠保问题。三是欠保问题较为严重。我县目前正常纳税企业共1103户,其中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有117户。有58户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二、原因分析

原因之一:企业责任意识淡薄,“无心”缴纳保费。部分企业领导受年龄、文化程度和地域条件的限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无所适从。他们认为市场经济的核心就是一个字——钱,所有的工作都围绕着“钱”转,忽略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尤其忽略了社会保险制度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作用,没有把参保缴费工作摆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解决职工老有所养、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去认识。基于这一认识上的错误,体现在行动上就是恶意拖欠养老保险费。个体私营企业老板认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金加重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出于利益考虑,对缴纳“养老保险金”持消极、观望态度,得过且过,致使扩面征缴步履维艰。加之部分单位把应负担的部分转嫁到缴费职工个人身上,加重了职工的负担,收缴过程中有一定的抵触情绪。

原因之二:企业经济效益滑坡,“无力”承担保费。随着市场化日渐深入,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一些企业难以适应新的社会经济环境,在发展中举步维艰,企业效益滑坡,缴纳保费压力加大。我县主要参保企业属电解金属锰行业,x年5月31日环保整治至今,多数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导致停保、断保,直接涉及参保企业55家,参保人数2019多名,间接影响其它行业达10万人。还有部分企业因市场减小、生产效率低下等原因而陷入经营困境,甚至面临停产、破产,以致无力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如我县丝绸公司属原蚕桑局下属国有企业,成立于1989年4月,由于生产经营不景气,于2019年8月宣告破产,企业负债2311.1万元,无力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累计欠保约210万元,涉及职工81人。

原因之三:缺乏有效机制措施,“无法”征缴保费。一方面,虽然社会保障部门对养老保险政策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但仍然有部分职工没有完全明白养老保险与自己老年生活之间的紧密关系和保险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对应关系。特别是部分效益较差企业的职工,由于工资收入偏低,目前生活困难,加之所在单位的诱导性宣传,在缴纳养老保险费上表现消极,甚至产生抵触情绪。或认为打一天工就拿一天的工资,只要暂时有钱收入腰包,哪还管得着以后有无养老待遇;或认为老板永远处于主动地位,哪敢督促老板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从思想上剥夺了自己应有权利,更谈不上维权,甚至为了眼前多一点收入反而支持帮助欠保企业规避政策,千方百计拖欠养老保险费。另一方面,虽然《社会保险法》规定了企业有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义务,也有对不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处罚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执行难”的问题。目前,正值我县大力发展经济的关键时期,部分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也钻我们发展环境宽松的空子,拒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拒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部分企业法制意识淡薄,投机钻营意识强,动则以增加企业负担、企业生存环境差为借口,软拖硬磨,拒不参保,导致征缴机构即使摸清了情况,纳入征缴计划,依然无法收缴保金,强制执行困难,局面十分被动。

三、工作建议

(一)强化政策宣传,扩大养老保险影响面。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宣传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向社会公开咨询和监督电话,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给予解答,切实提高广大职工对相关政策法规的认识程度,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人社部门要加强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全面了解参保单位经营状况,特别是对各单位负责人的宣传工作要做实做细,增加参保单位的缴费自觉性。相关部门可以共同组织召开欠费单位负责人和劳资负责人座谈会,扩大养老保险的影响面,协调保费缴纳事宜。可以建立统筹地区养老保险指标定时通报制度,对缴费自觉性差和欠缴情况严重的单位要抓典型,定期在各种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通报批评,把各单位的缴费信息及时向社会反馈,利用社会监督来促进缴费。

(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清欠工作。摸清单位经营状况,进一步了解欠费信息,全面开展企业养老保险清欠工作。坚持分类实施和重点突破原则相结合,对不同的欠费单位采取不同的措施,将工作重点

放在欠费数额多、欠费时间长的大户、难户上。对于一次性补缴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规定让欠费单位作出清欠计划,按计划分期、分批补缴欠费;欠费单位当年应缴金额必须足额缴纳,争取把往年的坏帐、死帐盘活,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欠费时间超过6个月或未按计划补缴欠费的单位,按规定收缴或暂时停供发票,待按要求补缴欠费后再予办理。建立多项监督制约措施,把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列入各级政府或上级主管单位的考核内容,规范各参保单位的缴费行为。如:欠费单位不得参加各种先进评选,恶意欠保的不得享受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等。采取多种措施、多管齐下,做到有针对性的清理欠费,使清欠工作有大的突破,切实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

(三)明确工作职责,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地税部门要严格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依法征缴,与劳动监察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有实际缴纳能力而屡催不交、缴纳意识淡薄的单位坚决进行行政处罚;对欠费情节严重、恶意拖欠者,要排除各种阻力、纳入法律程序,落实兑现滞纳金制度,给欠费企业以应有的压力。人力社保部门和税收征管部门要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对有缴费能力的企业要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缴。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履行义务、行使职能,努力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同时,也应采取柔性手段,做好服务工作,适时收回欠费。对暂无缴费能力的企业,不宜适用强硬手段,以免造成“杀鸡取卵”的悲剧。面对这类企业,要在对企业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可行的补缴费计划,并要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尽可能的帮助,从各方面帮扶企业,使之尽快走出困境,恢复缴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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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暑假社会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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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XX年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成都、重庆、武汉、青岛、杭州、西安十大城市涉及16类行业和11类职业的网民的平均年薪为27060元人民币。其中,9.1%的人年薪在5000元以下; 13.7%的人年薪在5000~10000元; 19.4%的人年薪在1万~2万元; 15.3%的人年薪在2万~3万元; 13.6%的人年薪在3万~4万; 7.4%的人年薪在4万~5万; 8.2%的人年薪在5万~6万; 3%的人年薪在7万~9万; 0.8%的人年薪在9万~10万; 3.1%的人年薪在10万以上。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低收入者的比例远远大于高收入者,两端人数均较少,而大部分人收入基本在中间档次,从1万~5万元的收入者占55.7%。

薪资收入排名前10位的行业中,it业年薪排在第一,其值为29948元。XX年是it业寒冷的冬天,其行业排名却是第一,可见冬天来了,春天将会更辉煌。排在第二的是媒体/广告业,其平均年薪是28239元,后面行业及其平均年薪依次排行为金融/保险(28218元)、商业/贸易(25840元)、咨询/法律(24404元)、建筑/房地产(23049元)、医药/保健(22799元)、教育/研究(19746元)、机械/仪表(19379元)、其他类行业(19041元)、政府/公用事业(19023元)、石油/化工(18945元)、矿产/冶金(13931元)、餐饮/旅游(11613元)、纺织/服装(11181元)、交通/运输(9250元)。

经营管理者收入最多

调查显示,从事经营和管理类的职业年薪为最高,其平均值为41208元。其次分别为技术(36220元)、销售(35965元)、编辑/记者/翻译(23598元)、律师/法律工作者(10340元)、公关/市场/广告(21360元)、后勤/物流(13756元)、财务/审计(13223元)。

按城市划分,从事销售工作的,深圳的平均年薪为最高,高达68000元。经营和管理工作者,广州排名第一,约为63083元 ,深圳紧跟其后,为62083元。公关/市场/广告职业者,广州以50833元胜于北京(35050元)。编辑/记者/翻译职业者,北京当仁不让,其年薪为56000元,第二名深圳被甩到30000元。财务/审计的高薪收入还是产生在经济中心上海市,其平均年薪为43333元。 各城市收入差距大

此次调查深圳和上海分别以52630元和50215元的平均年薪分列前两名,北京则以47356元身居第三位,广州(43362元)名列第四位。而其余6城市均低于4万元。

在被调查者最多的四大城市中,各城市最高收入的行业不一样。北京地区收入最高的行业为it业,平均年薪为50125元;上海地区“咨询/法律”行业高居榜首,平均年薪水平为53254元;广州薪金排在首位的律师/法律工作者行业的年薪超过50000元。在深圳,薪水最高的行业是“教育/研究”和“医药/保健”业,其年薪平均高达6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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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法院调研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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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保护是司法公正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现实需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法院如何在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保护的同时确保司法的公平正义,值得我们深思。本文从弱势群体案件的特点及在诉讼上的缺陷分析入手,提出对策建议。

一、法院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的现状与不足

(一)法院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的现状

1、行政诉讼是实施宪政的重要保障。20__年至今年4月,pp法院审结的涉及公安、城建、土地、劳动和社保等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为77件。其中,判决撤销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的9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的2件,原告主动撤诉和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26件,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和驳回诉讼请求的37件,其他3件。

2、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法院在依法审判案件、确保司法公正的同时,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力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__年,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得到救助的案件为60件,诉讼费减、免、缓累计16万元。20__年,全年共为74件案件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14万元。20__年11月起,实行了先执行后收费制度。

(二)法院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的不足

1、司法救助的方式过于单一。20__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确定的方式就是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这无疑是不全面的,不仅与被救助者的需求之间有一定差距,与公平理念也有一定距离。诉讼权利的保护与实现,不仅是对当事人实行诉讼费减、缓、免交,而且是当事人在诉讼中诉权行使时遇到法律阻却事由,以及不能、无法通过自己的能力行使诉权保护合法权益时,对他们进行法律知识的援助,否则他们很可能在诉讼中败诉,对他们进行的经济上的援助也会付之东流,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司法救助。

2、司法救助的有关操作不具体、不规范。《规定》尽管对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的范围详细列举了十一项内容,具有一定操作性。但是,司法救助范围的十一项内容中多次强调“生活确实困难”,但对“生活确实困难”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带有主观随意性。如《规定》第四条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司法救助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据材料。”但因为对属于救助范围的十一种情况,什么样的情况,应提交什么样的证据材料,应由哪一级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是民政部门出具,还是所在地的办事处、乡镇出具,或是单位出具,没有详细的规定,所以不好把握。因此,要使司法救助在审判实践中更趋规范化,建议上级法院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

二、弱势群体案件的特点及其在诉讼上的缺陷

(一)弱势群体案件的特点

1、案件数量多。全国各级法院一年共办结案件达800多万件,pp法院每年办结的案件也超过了5000件。其中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如农民失地案件、消费者权益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拆迁案件以及家庭暴力案件居高不下。

2、案件影响大。弱势群体的案件,不少是社会热点案件,比较敏感,一旦受理,往往引起社会轰动。

3、案件法律关系新。有的案件是法律欠缺,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被侵犯的事实已明显构成,但司法迟迟不敢到位。如经济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而造成的对消费者的利益损害。

(二)弱势群体在诉讼上的缺陷

1、诉讼行为能力的劣势化。在诉讼中由于需要负担包括案件受理费在内的诉讼费用、收集证据所必须支出的诉讼成本以及参加诉讼所不可避免的费用支出,经济困难者相对非经济困难者存在着明显的且可判断的弱势。

2、诉讼心理素质的脆弱化。在诉讼中,不同的诉讼主体有着不同的人生态度、情感方式、思维模式、价值观念等,必然导致诉讼心理素质的多样化差异。弱势群体在诉讼中的心理压力高于一般诉讼主体,在诉讼中有比较严重的顾虑感、比较强烈的挫伤情绪和比较普遍的社会支持缺失感,这些使得弱势群体保持高度敏感性,其诉讼心理素质极易受到触动和影响,十分脆弱,难以自我进行有效的调适,进而容易对诉讼乃至司法公正失去信心或信任。

三、法院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的对策

(一)拓宽司法途径,为弱势当事人提供完善救助

1、立案救助。立案是司法救助工作的第一道关口,要大胆改革立案方式,采取各种便民、济民措施,切实履行好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责,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推行口头立案方式,即对因文化程度低或身体有残障等原因写不了诉状而要求立案的,可以口头起诉。立案法官向当事人了解双方的基本情况、诉争事由及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后即行立案。同时,要加强立案阶段的释明工作。

2、审理救助。司法独立和司法公开,是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关键之一。要建立一支独立的、具有高素质的司法审判人员队伍,完善公开、透明程序的司法机构。克服司法的地方化、非职业化和行政化。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审判架构,建立少年法院或少年法庭,通过专业审判,教育、帮助和挽救犯罪的未成年人。整合行政审判力量,扩大行政诉讼受理的范围,确保受公权侵犯的弱势群体能及时得到救济。设立专业的维权法庭或小额民事诉

讼法庭,实行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切实保护新居民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3、执行救助。执行是诉讼的延续,“案结事了”是诉讼的最理想状态。弱势群体由于生存环境的恶劣,权利自我保障能力欠缺,更需要法律和社会给予特殊的保护。人民法院要在诉讼制度、内部机构设置等方面进一步改革创新。在执行阶段,涉及弱势群体的,则应做到既要维护法制权威,又要维护社会的稳定,充分实现“弱势群体生存权保护原则”。

4、建立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制度。经费保障是司法救助工作正常开展的最根本条件之一。在一些司法救助制度较为健全的国家,司法救助经费都依法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由国家财政予以支付。建议将司法救助基金纳入到社会保障基金的范围,管理上该基金在民政部门设立>第一范文网-中国最强免费!

(二)完善诉讼制度,推进审判方式改革

首先,从“保护人权”的法律原则出发,充分给予弱势群体诉权。其次,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推行普通程序简易审,做到繁简分流,在法定审限结案,避免超审限。第三,坚持立案公开,审理公开,质证公开,裁判结果公开,执行公开。法律文书要充分说明判决依据的理由,并且公开上网,以方便人民群众查阅和监督。

(三)不断改进作风,树立亲民审判新形象

一要摒弃“衙门”意识。将工作的重点放在依法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上,平等对待和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对话和诉求,为当事人提供一个公正、透明和亲和力的诉讼空间,使诉讼高效有序地开展。把为民、利民、便民思想贯彻到司法工作的全过程。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困难疾苦放在心头,不轻视往往涉及百姓生活的小额案件。二要多做诉讼调解工作。注意把现代司法理念的民主和中立同中国传统文化的“和为贵”结合起来,把法理解释同耐心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结合起来,注重实质正义。要对现有的审判体制不断创新,为弱势群体及时、低成本地维权创造条件,使审判机关成为弱势群体的依靠。三要为弱势群体尽职服务。在诉讼中提供更多的便利,以帮助其充分实现合法权益,降低诉讼成本。鼓励事实或法律关系清楚案件的困难当事人不委托代理人,自行进行诉讼,帮助确需请律师代理而无钱委托的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对涉及弱势群体当事人的小额债务纠纷、劳务纠纷、婚姻案件等着重实行调解,力争协商解决。

法院对弱势群体提供司法保护,需要正确处理好平等原则与倾斜性保护原则之间的关系,防止矫枉过正。同时,法院对弱势群体提供司法保护不是无条件的,也不是万能的。在保护弱势群体利益过程中,需要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各界的联动,使之进入良性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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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政策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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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督促强农惠农政策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更好地促进全县农业经济快速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根据县人大会20xx年监督工作计划,县人大会调研组于11月22日至30日,深入到县直有关部门和部分乡镇,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形式,对我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我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随着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全县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确保了各类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业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

近年来,全县各级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开展土地承包证的换发和补发工作。全县14个乡镇(场)、1个园区、158个村委会,1424个村小组,47758户农户,总承包面积336002.4亩,其中旱地面积3841.24亩。目前,全县共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44144份,占应签合同的92.4%;全县共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33250户,占总农户的70%。调研了解到,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都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农户与农户之间进行口头协商流转,未出现在承包期内违法收回承包地和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等情况,农村土地承包运行总体情况良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为我县农业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xx年以来,全县强农惠农资金总计25434.384万元。其中,20xx年6949.01万元,实际拨付使用6875.79万元,尚有73.2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20xx年9269.344万元,实际拨付使用8504.3326万元,地方配套未到位194万元,农村公路资金526.6万元未下拨,结余44.4114万元为项目尚未实施;20xx年9月底9216.03万元,实际拨付使用7528.73万元,结余1687.3万元为项目尚未实施)。资金来源:20xx年中央4738.84万元,省980.86万元,市311.2万元,县918.11万元;20xx年中央6060.314万元,省2110.94万元,市260.65万元,县837.44万元;20xx年截止到9月底中央7858.368万元,省846.412万元,市149.65万元,县361.6万元。具体分类使用情况为:

1、扶贫开发资金。20xx年安排189.42万元,其中县级配套0.32万元未到位,实际拨付使用189.10万元;20xx年安排128.7万元,除账户结余1.24万元外,其余全部使用到位;20xx年实际拨付使用38.8万元,结余在财政专户142.8万元。

2、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20xx年两项资金共1282.02万元,全部发放到位;20xx年两项资金共1937.44万元,实际拨付使用1935.7556万元,结存在县粮食直补专户1.6844万元,预留用于廖坊水库移民要求增加粮食直补。通过自查,已将违规资金17.3303万元缴入乡财局涉农专户。

3、新农村建设试点直接统筹资金。20xx年160.8万元,20xx年311万元,20xx年9月底315.85万元,均全部使用到位。

4、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20xx年、20xx年分别为376.75万元、412.5万元,均已拨付使用到位,20xx年9月底为356万元,实际拨付使用100万元,结余在财政专户256万元。

5、水稻良种和油菜种植补贴资金。20xx年以来水稻良种补贴资金共1107.9万元,油菜种植补贴资金3.04万元,均已全部拨付发放到位。

6、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资金。20xx年24.38万元全部拨付发放到位。

7、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20xx年以来共安排资金518.76万元,全部拨付使用到位。

8、农村沼气项目资金。20xx年106.874万元,其中拨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用64万元,拨付农业局实施项目22.837万元,结存财政专户20.487万元;20xx年9月底为112万元,由于项目尚未实施,全部结存在财政专户。

9、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20xx年以来金蓝领工程资金共安排551.94万元,阳光工程培训资金160.5万元,除县配套7万元未到位外,其余全部拨付到位。通过自查,已将违规资金36.6153万元缴入乡财局涉农专户。

10、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xx年、20xx年分别为103.2万元、57万元,全部拨付使用到位。

11、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0xx年下拨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840万元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资金20万元,20xx年下拨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258万元,全部拨付到位。以上资金通过自查,已将违规资金41.9549万元缴入乡财局涉农专户;20xx年现金补助80万元,20xx年现金补助75.9万元均已拨付使用到位;20xx年9月底种苗补助资金50万元,由于林业部门尚未提供种苗补助方案,全部结存在财政专户。

12、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0xx年、20xx年分别为230.3万元、286万元,其中拨付各乡镇452.1万元,拨付民政局53.2万元,财政专户结存11万元,以上两年资金通过自查,已将违规资金169.8768万元缴入乡财局涉农专户;20xx年9月底339万元,实际拨付232万元(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119万元),财政专户结存107万元。

13、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资金。20xx年216万元,除省、市、县三级配套65.9万未到位外,其余150.6万元全部拨付使用到位;20xx年353万元,其中省、市、县三级配套194万元未到位,实际拨付使用159万元;20xx年9月底资金为108.9万元,全部拨付至水利局农饮工程专户,已使用49.4万元,专户结余59.5万元。

(三)建立健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配套措施情况

全县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通过建立一整套有力的配套措施,确保强农惠农各项政策得到落实。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提供有力保障。在每年的中央、省、市委一号文件下发后,县委、县政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意见,提出工作目标、政策措施和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制定贯彻措施,确保强农惠农政策在贯彻落实中不卡壳、不走样。二是广泛宣传部署,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为保证强农惠农政策的顺利贯彻实施,各地各部门采取层层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切实加强强农惠农政策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尤其是农村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增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横幅等各种形式,向农民群众宣传,使强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规范资金管理,确保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安全。近几年来,中央、省、市每年下达我县的强农惠资金数额大、范围广,为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财务制度和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所有强农惠农资金由财政部门集中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严格按照规定审核、拨付资金。对资金补贴给农户个人的采用“一卡通”发放,封闭运行,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上,减少中间环节,避免克扣、挪用现象的发生。同时,财政、审计部门经常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财政、审计监督,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四是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今年2月至8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活动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做好监督检查的各阶段工作,解决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推动了强农惠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20xx年以来,全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落实政策上措施得力、工作扎实,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总体情况较好,但在落实的过程中,也遇到一定的困难,存在一些问题。

(一)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有待完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耕地承包期内30年不变。一方面,目前农村土地、人口情况变化较大,多数村组按所谓“村规民约”对土地进行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土地承包变动频繁,给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和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作带来困难,也影响了规模经营和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另一方面,如严格按照现行政策执行,有些地方的人地矛盾又会日益凸现,产生一些家庭人多地少或地多人少等不合理现象,造成农村新的经济和社会的不和谐。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规范。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除少数承包大户签订合同外,大多是在自发、自主的原则下口头协商流转,没有依法履行签约和办理有关流转手续。

(三)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少数乡镇存在套取、截留专项资金现象,个别项目资金没有做到专款专用,对专项资金的监管还存有盲点。

(四)县级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到位。上级在安排惠农项目时,都要求县财政按一定比例进行配套,由于财力有限,在实施一些项目时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使项目的实施受到一定影响。

(五)一些项目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实施难度较大。随着形势和客观条件的变化,上级下达的一些项目与实际情况不太相符,项目实施效果不甚理想。如农村沼气项目,一是农村没有实施沼气的习惯,群众接受程度低,乡村的积极性也不高;二是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多,农户牲畜养殖量少,没有实施沼气项目的条件;三是建筑成本上涨,项目经费没有增加,农户负担加重,更加没有积极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因生源不足,实施也比较困难。

(六)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还需进一步改进。通过“一卡通”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种类多,发放工作量大,导致有些工作做得不细,没有标明科目,群众看不明白,容易产生误解。少数基层信用社不支持、不配合,服务质量不高,给资金发放工作带来一定影响。同时,外出打工的农户较多,一些农户常年在外,无法联系,“一卡通”账户开不了,部分农户存折经常遗失,账号更改频繁,也给补贴资金的发放带来难度。

三、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农惠农政策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抓好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对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至关重要。各级政府要从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大力加强和改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切实解决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促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政策的学习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学习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全面理解和掌握政策,自觉贯彻执行政策,特别是与广大农民群众直接打交道的乡村干部和基层部门,要认真转变工作作风,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提高服务质量。要结合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确保有关政策和资金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鉴于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一些规定与目前农村土地调整现实,具体落实过程中,在既不违背中央政策的前提下,又充分考虑到群众的意愿和现状,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一些灵活性措施,妥善解决一些农民家庭人多地少或地多人少的矛盾。对因国家建设用地、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等原因造成土地或人口变化较大、人地矛盾突出的村组允许依照有关规定,对承包地进行适当调整等等。

(四)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各级政府要切实执行党的土地承包政策,监督土地的合理使用,制定操作性强的土地流转办法,建立土地流转档案和信息网络,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确保土地流转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健康、有序进行,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好土地流转纠纷。

(五)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xx年1号文件和xx届三中全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精神,继续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的投入,对现有项目资金的投入,进行必要的整合,相对集中,避免项目重复和资金分散。

(六)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经验,对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制度和监督缺失进行认真研究,制定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机制,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计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强农惠农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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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省级一类贫困村的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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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一类贫困村调研报告范文

位于贵州中部地区的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是贵州众多贫困村中的一村,属省级一类贫困村。该村和省内其他贫困村一样,在贵州新阶段扶贫开发中劳动力转移、人畜饮水、农田水利设施、通村通组道路等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在全社会经济全面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像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这类贫困村的发展速度则显得有些缓慢。在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任职的这段时间,我通过在村实地走访与调查摸底,对该村的经济发展现状及当前制约该村经济发展的原因有了一些认识,也形成了一些如何发展像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村这类省级一类贫困村的工作思路。

一、贵州省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基本情况。

贵州省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有农户140户、810于人、实际常住人口620人;该村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人数有500余人;党员17名,其中女党员5名,65岁以上老年人80人、16周岁以下小孩190人、外出经商人数不足7人、167人外出务工;村现有可耕田地共1100亩,其中水田700余亩,年产稻谷约1.75万公斤。有集体荒山300余亩,基本没开发;提灌站1个,提灌站输水管道年久失修,群众用水困难;目前村有一个从学前班到三年级的不完全小学。

该村无集体收入来源,村举办集体活动主要依靠上级财政拨款;群众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日常水稻种植、玉米种植、油菜等传统农作物种植和外出务工。目前,有比较零星的西红柿、大葱、花生种植;有三户种有小规模的经果林;在村没外出的主要劳动力的创收方式是协助外村包工头搞建筑工程承包,一部分退伍回家的军人则以钻探打水井增加收入。目前全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有28户、73余人,全村XX年人均纯收入不足1200元。

同时,该村距离市中心区仅6公里,安普二等级公路穿境而过,安顺黄果树机场就位于村东面2公里处,交通便利,地势平坦,土地通透性好,且能连方成片,适宜规模化发展。

二、贵州省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是产业结构不明显。该村没有主导产业,传统的农作物没有市场竞争力,很难形成产业拉动力,原有的农作物种植生产经营水平低,对农民的增收带动力不强,大多数村民仅仅只把目光盯在自己家中稻田上,与外界交往较少,也不太关心田地以外的事情。

二是人文环境较差,思想受到束缚。像很多贫困的农村一样,该村基础教育落后,农民文化素质差,村人口中的文盲、半文盲比例显高。村两委发挥作用不到位,部分人员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很多农民对传统习惯抱残守缺,长期处于封建宗法式的自然经济状态,形成封闭式的循环格局,形成了养牛为耕田,养猪为过年,养鸡下蛋攒个油盐钱的典型贫困村。

三是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长期以来,该村农业生产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格局,如果遇到天灾,必然引起减产减收。比如,XX年暴发的特大干旱,导致夏季水稻种植无法按时插种,同年6,暴发的洪水淹没了大面积的农作物。

四是群众安于现状,小富既安。该村的农作物种植全部为一家一户的家庭作业,主要表现在农民接收新事物能力较弱,观念落后,重农轻商意识严重;小富即安意识较强,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与市场风险意识。

三、村经济发展对策及建议。

该村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围绕“依托扶贫政策,建设美好干河”这一主题,以“抓农业种植基地示范点建设,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载体,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立足于干河村现有传统农业,优先发展经济作物和特色养殖促进基地建设,使本村经济发展上台阶,依托市场促进经济作物和特色养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助农增收,到2020年实现人均收入5500元。”的发展思路;鉴于该村的发展思路和现实条件,可以从如下几步着手发展:

一是配强村支两委班子,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想干事、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农村脱贫说来说去没有一个领头人一切都是纸上谈兵,纵观中国大地上的亿元村就是因为他们的带头人的领导决策。像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这样的贫困村,不仅需要能带领农民脱贫的领导班子,还需要班子成员眼界开阔,一心为民,善于化解矛盾纠纷、能统观全局和有开拓精神。另外,从党的先进性建设和组织的保障作用出发,积极探索无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广泛开展联村帮扶、联户帮助、联事定责等活动,活动可根据党员的素质、兴趣、专长、年龄等方面加以分类设立诸如:“宣传政策岗、收集民意岗、监督村风岗、致富帮贫岗、管理村事顾问岗”等岗位引导和服务群众发展经济,推动科学发展,确保村级在运行中认识、领导、责任、管理、监督到位。

二是统一思想,打破其传统农业思维。村贫困的根在人,人贫困的根在思想,对于一个省级贫困村来说,从一个台阶迈向另一个新的台阶,首先需要从思想上推动村的发展,从思想上高度统一,形成一股绳,这样才能做到行动的协调一致,更快更准确地达成目标,摆脱贫困;这就需要我们坚持观念先导,切实重视典型促动、政策引导,转变村干部的观念,不断地利用理念标准来引导班子成员,不断地用思想交流方式求共识形成发展的内在动力。实时的开展由上级部门指导的贫困村座谈会、讨论会、文娱活动等为村民的思想交流提供平台,达到求同存异,达成发展共识。

三是在传统农业上嫁接现代农业。从贫困村自身的资源条件出发,扬长避短,趋利避害,引入“高投入、高效率、高环保、低成本”模式,就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来说可以利用该村是城郊村的优势,组织精干人员成立种植开发合作社,以工业化思维谋划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农业,围绕种植做文章,利用该村该村距离市中心区仅6公里,安普二等级公路穿境而过,安顺黄果树机场就位于村东面2公里处,便捷的交通优势,做到种植与工业互促式发展,打造农产品加工集散基地和蔬菜生产基地。利用农业开发合作社的专业优势和人员、市场优势带领广大群众种粮跟着市场走,啥好卖种啥,啥值钱种啥,并适时的发展畜牧业生产消耗农业生产剩下的下脚料,逐步形成循环经济。

四是在当前帮扶的基础上再创新帮扶模式。贫不是给钱就能解决问题的,扶贫不仅要改善当地贫困户落后的生活,更重要的是提高贫困户的素质,增强他们的致富本领,要给他们充分的尊严和自信,点燃他们心中的希望之灯。贫困村的大发展的主导力量是党委、政府,主体是社会主义新农民,社会各界的资金、技术、人才、经验的支持是最直接、最重要的推动力,只有“三位一体”,形成合力以创新精神,为经济发展打造坚强后盾,才能更好的实现贫困村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全面提升贫困村经济发展的水平。在帮扶措施上,抛弃那种“撒胡椒面”式的帮扶方式,帮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必须从当地实际出发,从制定规划着手,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着眼长远,统筹安排帮扶资金,循序渐进。集中力量和资金因地制宜,一个点、一个项目、一个时间段的帮扶。比如:帮扶部门可根据自身情况帮助贫困村建设一个养殖场或者种植小区等形式的经济实体,不断壮大贫困村的集体经济,避免村级集体经济无实力,发展生产无财力,提供服务无能力。(黄松)

(安顺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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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共青团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4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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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共青团工作,全面了解我市学校团组织工作现状,更好的解决团的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和团的工作方式的改革创新,促进我市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全面活跃与发展,共青团xx市委就学校共青团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调研。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中学231所,在校学生近28万人,团员17.5万,占学生比例46%,其中:留守学生团员8.4万,占团员比例57%;市级中学2所,学生人数1.3万,团员6530人,留守团员3070人,团员占学生比例和留守团员比例分别为50.2%、47%;乡镇中学192所,学生人数15万,团员8.2万,留守团员7.8万,团员占学生比例和留守团员比例分别为56%、71%;全市学校共青团干部1026人,其中女性占15%,大学学历占75%,大专学历占18%,其它7%.团委书记年龄在25—35岁占89%,35岁以上约11%.专职团干部仅占8%.有60%以上的单位团委书记享受中层干部待遇.

二、表彰情况

2006年,在市委和团省委的领导下,全市学校共青团工作在继承中创新、在探索中发展,取得了成效:共青团xx市委在团省委组织的工作评比中荣获“2006年度全省少先队工作工程奖”;在四川省少工委五届二次全委会暨省少学会六届六次理事会上,团市委、市少工委推报的“争做红军好后代”主题活动荣获“2006年度四川少先队工作工程奖”,并受到团省委、省少工委表彰;在团省委全委会上,共青团平昌中学委员会、共青团通江县第二中学委员会、共青团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荣获“四川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平昌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团支部、xx市城市建设执法监察支队团支部荣获“四川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xx市南江县和平乡希望小学杨体生老师和李岚老师获得中华古诗文经典诵读工程“百萌诵读”项目先进工作者奖,同校的孟静蓉、王太山、杨若男3名同学被评为优秀学生.同年,团市委还表彰了一大批优秀学校和学校共青团干部:共青团xx市委、xx市教育局联合表彰了首届“xx市十佳中学生”,龙泉外国语学校尹超等10名同学获“xx市十佳中学生”称号。xx中学等6所学校团委获“五四红旗团委”; 通江中学高2007级15班袁国何等3名同学获“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xx市职业中学团委书记刘光武等16名同学获“xx市优秀团干部”称号;共青团xx市委、xx市少工委联合表彰了2006年度xx市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巴州区一小等9所学校获2006年度xx市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巴州区马鞍小学开展的“爱道路、守规章”“五制”活动等9个活动获2006年度xx市少先队工作品牌活动奖、巴州区鼎山镇中心小学少先队总辅导员严俊等9人获2006年度xx市少先队工作先进个人;团市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少工委联合表彰了xx市十大杰出青年校长、十佳辅导员。巴二中校长黄鸫等10名校长获“xx市十大杰出青年校长”、巴师附小少先队总辅导员何克聪等10名老师获“xx市十佳辅导员”。本文来源:

三、近年工作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学校共青团工作,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一是突出主线,加强思想教育。始终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团、教育学生,不断创新教育培训、社会实践、典型示范、主题活动,将思想政治教育与青少年成长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构筑当代青少年学生强大的精神支柱,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实践红军精神、红军文化,实施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文明市民公约等为抓手,依托创建文明城镇、绿色学校、文明班级等工作载体,加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基本道德规范教育,让学生养成优良的道德品质。二是强化意识,推进团员发展。广泛开展“举团旗、唱团歌、戴团徽、重温入团誓词”团日活动和“保持先进性,青春映党旗”、“弘扬红军精神,展示青春风采”、“爱城镇,争做文明市民”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利用好学校是向各条战线输送团员的重要基地的优势,做好团员发展工作,两年发展新团员13230人,团青比例达到46%。三是优化管理,提升团干部素质。积极推行团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选拔配备方式,231所中学推行了团干部竞争上岗,团干部100%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岁以下的达到90%。落实了学校团干部单位中层干部待遇,把团干部纳入学校后备干部管理,加大其培训、推荐、提拔使用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团干部的发展问题。完善团干部工作年度考核制度,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加强对团干部的考核。四是完善制度,强化保障力。继续坚持和推进“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结合团日活动制度、重温入团誓词制度等,因地制宜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工作调研制度,关注社会焦点、青年热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推行工作量化考核制度,建立以工作实绩为重点,以组织建设为重要内容,以团员青年的认可度、满意度为基本尺度的工作评价体系。建立团务公开制度,把团的重点工作、活动开展情况、团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等及时予以公布。五是落实载体,加强阵地建设。各学校将团组织的活动阵地建设列入学校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在师资、场地、时间、资金待方面予以保证,全市中学均建立了学生会,建成学生社团48个,建成课外实践教育基地10个,各县(区)职中建立了互联网站,强化了团工作的基础和物质依托。六是突出重点,深化品牌活动的开展。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结合青少年的年特征和身心发展规律,深入开展十八岁成人教育、志愿者行动、保护母亲河行动、科技创新、暑期“三下乡”等活动,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   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对我市学校团建工作现状的调查与分析,我们认为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团的活动形式单一,针对性不强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卓有成效的活动是共青团工作的一种手段、一种载体,是学校团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调查显示,目前学校团组织的活动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与学生的年龄特点形成了日趋加大的落差,团的活动没有自我规划,活动存在被动性、滞后性,缺乏独创性和灵活性,不能吸引学生参加,更谈不上实现活动服务和教育学生的目的。此外,由于学校团的活动时间受限而且经费主要由学校财政拨款来解决,数量十分有限,不能保证活动的次数和质量。

2、团的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虽然说新形势下学校教育要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但是学校的领导更看重学校的教学工作,尤其看重升学率的高低,对共青团工作往往是喊的响、做的少,缺乏对共青团工作应有的认识,对团的活动不积极,对学校教师团干部的选拔和配备不重视,往往把素质高的骨干教师安排在教学一线,同时又让教师团干部承担沉重的教学任务和许多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使这些团干部不能全身心投入共青团工作,以至于共青团工作不能纳入正常的学校教育教学日程。此外,很多学校教师团干部本身教学任务繁重,缺乏系统的培训,他们对新形势下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内容、新特点普遍缺乏认识,固守旧的工作思维和工作方法,导致对部分团内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动缺乏了解,甚至不知如何开展。

3、服务团员的渠道和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宽和深化

目前我市学校团组织在服务团员学生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服务的渠道比较狭窄,教育部门、团内资源利用的比较多,而社会资源利用的比较少;其次,服务的形式比较单一,传统的,学生主体地位不突出的服务形式比较多,而根据学生实际特点灵活创新的服务形式比较少;最后,服务的内容比较单调,巩固学生学习知识、培养学习能力的内容比较多,而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内容比较少。本文由第 一·范 文 网WWW.DiyiFanwen.Com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五、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的办法

针对目前我市学校共青团工作存在的以上问题,我认为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学校共青团工作要做到以下三点。

1、及时了解团员青年思想特点,加强团的活动的针对性

学校共青团的工作要适应团员青年的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团的活动。如针对他们思想活跃、易于接受新事物,独立性强、乐于表现自我的特点,在活动中引入竞争机制,如公开招聘团干部、学生会干部,鼓励学生自己成立各种兴趣小组,自己设计团日活动方案,以此来培养学生的参与竞争意识、管理协作精神、团队精神。针对目前学校中独生子女“娇气”、“霸气”的特点,坚持对新生进行军训,在军训中磨练学生意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坚强的意志品质。同时,要以“长才干,受教育,增见识”为原则,认真抓好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创造条件;在校期间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以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学生,用丰富多彩的活动陶冶学生的情操,使共青团的凝聚力相应增强。

2、加强学校团组织建设,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

巩固和加强学校团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共青团工作体系,使学校团的工作系统化、规范化,要坚持“团要管团,团要管用”的原则,抓好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团干部和团员队伍素质。一方面,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团员发展力度,加大中学尤其是初一,初二年级中发展团员的力度,不断扩大团员队伍,同时积极发展校园文化活动阵地的作用,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吸引青少年学生加入团组织,来提高团组织对青少年学生的吸引力,使它们积极向团组织靠拢。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学校教师团干部队伍建设,要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教师团干部选拔机制,积极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充实到学校团干部队伍中来,特别是要帮助他们解决身份编制、级别、待遇等问题,增强他们从事学校共青团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此外,建设一支高质量的学生骨干和学生干部队伍也是做好学校共青团工作的保证,通过他们带动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奋发成才。

3、切实把服务青年作为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学校团组织要着眼于学生的成长与发展,为他们的学习、成才和精神文化需求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一是进一步加强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学校共青团组织要建立健全和完善服务青年的机制,通过建立学生团校、学生党校,开展心理知识讲座、心理咨询、家长联系会、心声交流恳谈会等活动,帮助学生学习知识、掌握技能,赋予他们一个健全、完善的性格,培养他们形成健康的心理、坚韧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使他们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创新校园文化的形式和内容,提升校园文化的水平和层次,打造青年文化精品,培养青年文化新人,形成青年文化产业,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引导学生学理论、重实践、明责任、树理想,在学生中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会工作和学生社团工作的指导。要经常研究学生会工作,给予帮助和指导,大力支持学生会按照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强化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功能。同时要对学校中各类学生社团组织加大指导和监督力度,引导学生社团健康发展,不断强化学生社团的服务职能,逐步形成以团组织为主体,以学生会和学生社团为两翼的组织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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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法律拥军谱新曲 与时俱进铸长城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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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拥军谱新曲 与时俱进铸长城

法律拥军谱新曲 与时俱进铸长城 ——xx区司法局 “双拥共建”主要做法及体会 xx区地处南京东郊,方圆320平方公里,人口近40万,29家部队。近年来,xx区司法局作为区“双拥共建”成员单位,根据我区双拥共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区双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拥军职能优势,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进军营”活动,着力维护驻区部队、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利用调解、诉讼、代理等手段积极为军人军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军地双方的充分肯定。法律拥军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把法律拥军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法律拥军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延伸和拓展,是双拥共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司法局对“法律拥军”工作高度重视,一是年初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议研究“双拥共建”工作目标的分解和落实,部署该项工作;二是组织全局干警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学习,全局上下统一了思想,认识到开展法律拥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司法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从维护部队稳定、促进国防建设的高度出发,发挥职能优势,把法律拥军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拥军优属、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三是将法律拥军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规划,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一项硬任务来抓。通过建立相应的服务保障机制,确保法律宣传进军营,法律援助进军营,推动法律拥军工作深入开展。现全局系统已形成了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律援助中心、宣传科、基层科等职能科室开展具体工作”的工作格局。 二、分工明确,组织落实,建立法律拥军网络体系 我们重视依托自身的职能优势,建立健全军人军属维权组织网络,让法律拥军工作贴近军人军属,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一是设立专门维权分部,使涉军维权工作更加贴近军人军属生活。XX年,我们在区人武部直接设立了“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维权工作站”,开通了一部维权专线电话,直接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投诉和法律援助申请,拓宽了军人军属维权渠道,方便了军人军属的维权求助。 二是实现网络联动,将涉军维权工作延伸到街镇社区。XX年以来,我们在全区8个街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涉军维权工作延伸到街镇社区。构筑了区法律援助中心、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维权分部以及各街镇工作站在内的三级维权网络,为军人军属提供联网服务。我们明确将军人军属作为法律援助的优先对象,适当降低他们的援助“门槛”。实行首问负责制,确保服务质量和工作效果。在维权工作中,我们向军人军属发放了法律援助联系卡,益民法律服务所还实行为军人军属免费咨询的制度。 三是依托148法律服务专线,把政策法规送到军人军属身边。我们依托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实现区法律援助中心和街镇工作站联网服务,军人军属遇到法律问题,只要拨打148电话,就能了解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得到满意的答复。去年6月,驻区94679部队军官周某来电咨询,他的爱人是一名下岗职工,想开一家个体饮食店,询问在工商管理和税收征管方面是否享有优惠政策。当时已近下班时分,法援中心也没有相关政策规定,但工作人员请周某留下了联系电话,承诺第二天就给他一个明确的答复。第二天一上班,工作人员就来到了区工商分局和尧化街道地税所,咨询到详细的政策规定,并立即反馈给周某,周某对法援中心的热情服务表示十分的感谢。 三、勇于探索,注重实效,法律拥军工作成绩明显 (一)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努力营造法律拥军工作氛围 我们积极向群众宣传国防教育和保障军人军属权益的法律知识,使群众了解到开展法律拥军是推动依法治国和军民共建的需要,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律拥军氛围和军民积极参与的生动局面。 一是纳入规划,加大宣传力度。在制定“四五”普法规划时,我们将学习宣传《国防教育法》、《兵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日常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做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纳入考核目标,利用普法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推动这项工作在全区深入开展。各单位、各部门将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两法作为一项硬性任务认真落实,在学习宣传中举办了文艺汇演、板报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现役军人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群体,XX年我们又将这类群体扩大至即将走入部队的新兵。在去年的“法制宣传月”期间,我们会同区武装部,面向即将应征入伍的180名新兵,开展了一次以《兵役法》、《宪法》、《民法通则》和《刑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常识教育,并向每人赠送了一本法律书籍。 二是拓宽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我们积极与新闻媒体联手,先后与区电视台、〈钟山之声〉电台、〈报〉、〈金陵晚报〉法苑工作室合作,宣传为军人军属维权的典型案例,让局长“走进直播室”,公开法律援助信息和资料,帮助军人军属了解依法维权知识,引导他们树立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 三是把握时机,增强宣传效果。每年我们都利用庙会、“建军节”、征兵时期等有利时机,在街镇社区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组织社区和单位的板报宣传军人军属维权工作的有关知识,组织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到部队,为军人进行现场法律咨询服务。去年9月,我们会同区人武部、区妇联、区民政局、区计生局等部门,带领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来到驻区部队临汾旅,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向部队赠送了《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指南》等法律书籍100套,发放各类政策法律资料500份,还针对部队官兵涉法问题比较集中的事项,有针对性地开设了一堂《婚姻法》知识讲座。讲座之后,现场解答了官兵各类涉法咨询41件。 (二)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倾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军人军属的涉法问题和纠纷不断增多,涉及婚姻家庭、赡养扶养、房产、继承和优抚优待等多方面,我们从巩固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最大限度地调动司法行政系统各方面的力量,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倾心倾力做好军人军属维权工作。 一是发挥人民调解功能,让涉军权益纠纷温情化解。在工作中,我们发现涉法问题往往是发生在官兵家庭中的多,发生在官兵本人身上的少,但发生在

军人家庭中的纠纷如不能及时妥善的解决,同样会影响军人的安心服役。运用调解的方式往往既能解决了纠纷,又保护了家庭关系,将纠决解决在萌芽状态,既避免了严重侵权事件的发生,也避免了军人军属的诉讼之苦。今年3月,驻区某部队军官李某向xx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李某弟弟因病去世后,其父母与弟媳因房屋拆迁款的分配闹起了矛盾。父母认为,儿子死了,媳妇就成了“外人”,而且儿子生前住的房子是老两口花钱盖的,房屋补偿款应当归他们。而媳妇认为老两口在丈夫活着的时候就和他们分了户,房子就落在了丈夫的名下,这钱按照拆迁政策的规定应当归自己,双方都要李某为自己主持公道,李某的正常工作受到了很大影响,只好请法律援助工作站调解该纠纷。法援工作站同志先后约见和上门做工作三、四次,通过~律、讲道德,进行教育、说服和协调,最终化解了该纠纷,双方达成了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协议。今年2月,八卦洲鱼苗厂与原退休党委书记,志愿军退伍老战士裴某因企业改制,签订工龄一次性买断协议事宜发生了纠纷,该镇法援工作站同志得知后,主动介入调解,向裴某宣传、讲解政策,最后说服了裴某从大局出发,和单位签定了协议,化解了纠纷。去年以来,全区各级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咨询10余起,调处类似涉军纠纷3件,件件都能~解决,调解成功率达100%。 二是发挥诉讼代理功能,为军人军属撑起依法维权的“保护伞”。去年11月份,我区一女青年陈某来到燕子矶街道法律服务所,要聘请一位法律工作者做代理人,办理与丈夫钱某的离婚事宜。该所顾主任了解到钱某是驻区部队空军5库的现役军人,双方婚前感情基础就不是很牢固,女方认为男方感情不专一,婚后常为琐事发生矛盾。陈某还曾写了一万字的材料寄往南京军分区和钱某单位反映他的情况,给钱某在单位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法援工作站顾东斌主任非常慎重,在详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多次主动来到男方所在部队的政治部门,向有关领导通报此事,请求军地携手做夫妻双方的思想工作。在征得部队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在男女双方都坚决要求离婚的前提下,为双方制作了一份合情合理的财产分割协议,并配合男女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慎重稳妥的处理了此事,维护了各方的声誉,得到当事人双方和部队领导的感谢。 三是发挥公证证明功能,努力为退役军人解除后顾之忧。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关系国防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双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目前采取的向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由其自谋职业也是拓宽安置渠道的有效途径之一。为充分保障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去年10月以来,我区公证处严格相关政策,按照宁政发()155号《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XX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应退伍军人申请,在自愿的基础上,及时为10余名退役士兵与安置企业华隆公司办理了自谋职业协议公证,促进有关部门、单位安置退伍军人有序、依法进行。 我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履行法律拥军职能,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法律拥军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利国、利军、利民的工作,需要军地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针对我区区情,如何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做好法律拥军工作,我们的体会是:围绕提高“两力”、牢固树立一个中心意识,围绕提高双拥绩效、在“三个转变”上动脑筋,围绕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从四个方面做实事。 围绕一个中心,就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提高军队战斗力用为双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拓展双拥领域,做实、做好这一文明工程、保障工程。 实现“三个转变”,一是要把双拥工作由过去的季节性转变到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上来,做到常思、常议、常抓,二是要把双拥工作由过去的重形式转变到重实效,要抓住军民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实实在在地做事、服务。三是由部门独立开展拥军转变为多部门联合开展共建。要主动联系双拥共建成员单位,整合职能,发挥各自优势,将双拥工作效能增强、放大。 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抓宣传、打基础,发挥法制宣传优势,通过广泛宣传三法一律,营造良好的拥军氛围;二是抓服务、求质量,充分履行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职能,认真处理好每件涉军案件、纠纷;三是抓活动、带全局,以点带面,打造全面拥军的良好局面;四是抓调研、善探索,积极寻求新途径、新办法,促进我区法律拥军再上新台阶。                                  xx区司法局                                   XX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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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县个体私营经济税收情况及影响因素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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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个体私营经济税收情况影响因素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就个体私营企业对国税贡献而言,近几年却成下降趋势,XX年个体私营经济税收为*万元,XX年为*万元,XX年为*万元,这充分说明国税宏观上对全县个体私营经济的支持。国税局征收的税种主要是,加工、修理修配性质的个体私营企业税率为6%,商业性质的为4%。总体而言,可以说影响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因素很多,为此,我们结合本县国税实际,简单就影响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几个主要因素作一些探讨。

1、财政体制影响。这是因为财政预算收支是经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的法案,构成财政收入主体的税收收入又是以指令性计划即收入任务的形成,逐级下达给各级税务机关,而必须按时完成。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使得按经济税源设计的法定税收收入与收入任务之间必然形成很大的差距,这就把执法的税务机关置于两难境地,要么完不成任务,要么”寅吃卯粮”或”卯吃寅粮”。税务机关由于还同时受其他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如税务人员的素质、外部治税环境和执法的技术装备水平等等,反过来又影响了法定税收收入的真实、准确性,从而反映到对个体私营企业的管理时紧时松,这就必然或多或少影响了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

2、主观认识影响。长期以来,税务机关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就是通过客观公正的执法,实现最大限度的应收尽收。因为,不论什么样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税法设计,归根结底都要落到税收收入与税务执法这一矛盾当中,而税务执法也必然会影响到经济发展。组织税收收入永远是税务机关的中心任务,加强税务执法是我们永恒的主题。虽然我们年年超额完成收入任务,队伍建设也取得了可喜成果,但也不能说这一主要矛盾已经缓解或彻底解决。之所以没有解决,是因为我们并没有把它作为矛盾来对待,对其对立性仍然缺乏足够的重视。更没有进一步探究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什么。长期以来,我们只把税务执法作为组织税收收入的一种手段来加以运用,而没有放到税收法制建设的高度来加以重视。由于过分地突出了税收收入职能,对尚处在发展中国家之列的我国来讲,各级政府对税收收入的需求渴望与经济税源之间存在很大差距,加上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税收收入任务下达的不科学性和执行中的刚性,使得税收收入长期处于主导地位,税务执法居于从属的次要地位,其结果是对税收法制建设的影响,或多或少存在执法不公,造成企业间的不公平竞争,就必然对市场经济造成冲击。事实充分表明,在税收领域,真正实现依法治税尚任重道远。

所以在税务工作中,应是税务执法决定税收收入,而不是税收收入决定税务执法,这样才能减少对经济的影响。这对我们做好税务工作,充分发挥税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促进税收事业在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指导意义。今后工作中政府以及各个执法部门应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

一是变指令性计划为指导性计划,真正实现从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到以公正执行税收法律为中心的转变,寓组织收入于税务执法之中。虽然税收指导计划与实际经济税源之间必然存在着差距,但对于富裕地区来讲,通过公正执法,财政预算较好平衡。但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讲,恐怕财政预算就难以平衡了,这只能通过上级财政直至中央财政予以弥补。对此中央财政更应加强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对纳税人申报率、税款征期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等一系列执法质量指标进行重点考核。

二是牢固树立法律至上观念。因为税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任何党政机关及任何领导者的个人意志都不能凌驾于税收法律之上。但实际生活中除了以完成收入任务事关发票和稳定的大局之名而随意变通税法的情况外,还有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也对税务执法构成强大的干扰。来自这两方面的干预比其他任何方面的干预都要严重得多,以权代法的事例还时有发生。税法本身和执行税法的刚性也严重不足,税法至上的权威并未得到真正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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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总工会工作现状调研报告市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1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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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现状调研报告(市)

为全面了解我县工会工作现状,探索促进县级工会工作健康发展的新路子,今年7月,我们组成专门人员对当前工会工作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县总工会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9人,下辖工会组织441个,其中,县直联合工会20个、县直机关工会69个乡镇联合工会32个、事业单位工会128个、非公企业工会192个,有职工44980人,工会会员42180,入会率达94.2%。其中,152个非公企业工会中有农民工会员185*人,入会率达92.9%。全县均按要求配备了专、兼职工会主席和工会干部。我会1989年就跨入了“全国先进县工会”行列,工会工作连年受到市总和县委的表彰,《工人日报》、《中国工运》多次予以推介、宣扬。

1、工会组建工作情况。

我们按照市总“工会组建年”、“工会组建攻坚年”和“工会组建规范年”的工作部署,突出非公企业和街道社区领域,狠抓非公企业规范化建设,无论是组建率、入会率、农民工入会率、巩固率都取得了可喜成绩。20*年,全市县级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在澧县召开;11月13日,《工人日报》以《学习党的*精神,加强非公企业工会组建规范化建设》为题,全面推介了澧县经验。

2、创模建家工作情况。

全县上下坚持以“建家”促“建会”,广泛开展创模建家活动,共建各级模范之家55家(含小家),其中,县国土局20*年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县移动公司、县农发行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小家;艳电局、电信局、电力局等34个单位被评为省、市级模范职工之家。

3、劳模管理工作情况。

我们积极为发展澧县经济的有功之人鼓与呼,全县共推荐选树各级劳模430名,其中,全国职工劳模3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4名,省级职工劳模7名,市级职工劳模326名,县级劳模60名。20*年,将全县各级劳模的先进事迹统一编印成册实行微机管理,并编辑出版了《澧州劳模风采录》一书,这一工作在全市遥遥领先。此外,劳模的认定与工资补差工作也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各项工作规范有序。20*年全市劳模管理经验交流工作会议在我县召开。

4、工会维护职能履行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全县有89个单位制定了依靠职工办好企业(事业)的若干制度、办法和措施。某国人啤酒公司工会工作规范,积极参与企业发展决策,认真履行职能,老总满意,工会作用彰显得淋漓尽致,有力推动了企业的健康发展,成为企业工会工作的一个亮点。有132个单位坚持和完善了职代会制度。国土局工会突出抓好职代会作用发挥,努力搞好干部选拔任用,确保职工民主、政治权益不受侵害,员工信赖,局长满意,工会有地位,成为机关工会的一面旗帜。有93个企业建立健全了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厂务公开工作得以全面推行。有95家非公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二是狠抓农民工政治权益维护,扎实做好了人大一线职工代表和工会界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三是抓保险体系建设。出台了专门的加强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补充工伤保险)及女性“两癌”保险文件,积极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法规。四是在步步高超市等9家定点单位启动《工会会员优惠待遇暂行办法》。

5、女工工作情况。

全县有工会女工组织278个,建会率达95%;有女职工会员11225人,入会率达96%,其中女农民工会员4780人。全县参加女性“两癌”保险的人数达7015人,其中女农民工2552人;全县参加“两病”普查的女职工达52*人,其中女农民工1100人。“芙蓉标兵岗”和“芙蓉百岗明星”等评选活动在我县开展得有声有色。

6、职工学校工作情况。

县工会职校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取得了较好成绩。XX年被全总授予“全国工会系统示范性职工学校”光荣称号(全省仅此一家);20*年被**市人民政府评为再就业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工会系统仅此一家);20*年又被县政府列入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基地和新农村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基地,为我县职工教育事业增添了光彩。

7、“双联”工作情况。

我们坚持“加油”与“充电”双管齐下,“输血”与“造血”齐头并进,创新工作举措,打造了我县关爱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的品牌。全县共有117家县直单位、1300名机关干部参与到活动中来,有46家困难企业和1100名困难职工得到实质性救助,社会反响好。20*年,澧县被评为全省“双联”工作先进县。20*年,全市“双联”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澧县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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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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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街现有出租屋2.9万多套,约占全区的1/5;流动人口约16万人,约占全区的1/4,出租屋及流动人口拥有数均居全区前列。如此众多的出租屋和大量的流动人口,使**街面临着巨大的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压力。据**派出所近年统计分析资料显示,历年发生在出租屋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流动人口作案比例均高居95%左右。诚如**街道办事处欧志雄主任所说的那样,“构建和谐平安新,出租屋管理半天下”。加强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对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抓好城市管理、促进全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

一、问题与现状

(一)出租屋及流动人口基数大,工作任务重,压力大。

据XX年统计数据显示,**街拥有出租屋2.9万套,约占全区出租屋总数的1/5;流动人口16万人,约占全区流动人口总数的1/4。历年出租屋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流动人口作案比例高,街道面临着巨大的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压力。近年来,**街党工委、办事处历任领导都充分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历届领导班子都把加强出租屋和外来人员管理作为推动**科学管理、科学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并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效果。但由于拥有如此巨大的基数,加上其他一些原因,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管理难度大,精细化管理的难度则更大。

(二)现行法律、法规,制约力度不足。

在出租屋管理上,目前实际操作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即俗称的政府2号令)。一方面,上述法律、法规是就城市一般意义的房屋租赁方面的规范性依据,由于种种原因,城乡结合部街道所辖的出租屋一般为无办理报建手续、无法取得合法的权属证明的违章建筑,严格说是属于不具备出租条件、不得出租的房屋,但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类似的出租屋无法制约。另一方面,现行法律、法规对租赁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分别作出了相应规定,但实际工作中个别当事人不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如“不得向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而未取得的单位出租房屋”、“在规定期内依法申报、缴纳房屋租赁相应税款”等义务时,由于取证困难等原因,导致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罚则难以执行、兑现。

(三)管理资源不足,管理难以到位。

鉴于目前街道的运行体制,街道所掌握的人、财、物等资源十分有限,而出租屋的管理资源就更加缺乏。如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每200套出租屋配备一名出租屋管理员的规定,目前**街虽然配备了150名出租屋管理员,就XX年统计2.9万套出租屋数似乎已经满足了规定要求。但由于街道的安监、打假等部门人手不足被抽调了部分,150名出租屋管理员中实际从事出租屋管理的只有100人左右。加上2.9万套的数据是XX年的统计数,随着近年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市城市中心东移步伐的加快,城中村出租屋市场日益看好,一些屋主将原来的2-3层房屋拆掉改建为6-7层的房屋,有的甚至改建为9层;原来6-7层的也加建至9层;有的为了更好适应租赁市场的需求,在原来每套2居室的基础上改建为1居室,据粗略估算,全街实有出租屋数将比XX年统计数增加30%以上,达到3.8万套。以每200套出租屋配备1名管理员的标准,应配备190-200名出租屋管理员,才符合标准要求。由于人手不足,管理难以到位

(四)管理机制落后,管理缺乏有效性。

据调查,目前**街出租屋管理方式既有由屋主本人自行管理的传统管理模式,也有将相邻若干栋房屋围起来,由出租屋主联合管理的“围院式”管理模式,近年还培育推广出一种由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接受屋主委托经营管理的“托管式”管理模式。目前,三种管理模式中,由屋主自行管理的传统管理模式仍占大头,约占出租屋总数的70%左右;“围院式”管理模式和“托管式”管理模式都是近年推广的新模式,分别占出租屋总数的10%和20%左右。比较三种管理模式,屋主自行管理的传统管理模式由于管理分散以及招租手段比较落后,一方面是容易失控、引发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治安、卫生问题较突出;另一方面出租率普遍较低,屋主收益保障系数不高,因此税费收缴难度也较大。“围院式”管理模式较之传统管理模式具一定的先进性,也较好地解决了治安、卫生等问题,但总体上仍以屋主自行管理为基础,消防安全等隐患仍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托管式”管理模式则相对较好。经试行四年多,专业经营公司根据出租规定对受托的出租屋室内外进行统一整饰、环境改造、实行连片开发、加装电子门禁、闭路电视监控、封闭式管理、安排专人24小时管理、保洁以及值班巡逻、网上发布招租信息等,出租率基本维持在95%以上,比屋主自行管理提高了10-20%,租金比原来提高了50-70%;出租屋整治合格率、消防整改合格率、入住人员信息资料登记率均为100%;刑事发案率连续数年始终保持“零”记录。基本实现了“政府放心、屋主舒心、租客安心、经营者开心”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发展的多赢目的。“托管式”管理模式曾在全市出租屋管理工作会议上作过介绍,引起市有关领导和市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的重视,被确定为市的出租屋管理服务示范点。遗憾的是,目前纳入托管式管理的出租屋仅有5000多套,只占全街出租屋总数的1/6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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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探讨_调研报告_网

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若干问题探讨

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第1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由于劳动者未履行,造成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出裁决。 但是竞业限制条款是一柄双韧剑。所以我们在审判实践中应当充分认识此特点。     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时,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解除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竞业限制条款应当不具有约束力,除非当事人另有特殊约定并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外。     对竞业限制条款的审查也应本着意思自治为主,司法适度干预的原则。当事人对竞业限制适用的地区、时间和禁止劳动者从事行业的范围约定明显不合理的,对超出必要程度的竞业限制条款,法院可以认定该条款对劳动者不产生约束力。     最后一个问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劳动报酬、欠款、垫资等问题发生的纠纷;如果双方已经结清帐目、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一方根据欠条、还款协议、合同解除协议等起诉的,可以按照一般民事案件受理。但是如果双方对合同解除协议的效力等提出抗辩的,如果双方存在其他劳动关系纠纷,一般不宜按照一般民事案件裁决。法院如果受理的,法官应当行使释明权,告知当事人应当提起劳动争议。如果超过仲裁时效,仲裁不受理的,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应认定为有正当理由,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作出裁决。 梁三利,司法管理博士生,江苏钟山明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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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电信服务:消费者满意度如何?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厅,服务,全文共 2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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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服务消费者满意度如何?

1999年3月1日,电信资费全面下调的决定正式公布,此前关于中国电信将被“一分为三”的消息已被信息产业部证实。可以预期,竞争压力下中国电信的关注点,将从垄断下的超额利润逐步转变为顾客满意度。在价格战的底线显现之后,提供较竞争对手更好的服务将是企业占领市场的关键。但是,由于服务产品的无形性和时间性,如果得不到来自用户的反馈,任何服务承诺都不过是企业主管的一种善良愿望。

为评估消费者对电信服务的满意度及确定当前北京电信急需改进的因素,北京世纪蓝图市场调查公司于199年2月策划并实施了“北京市民对电信服务的满意度调查”。该项研究采用电话访问的方式,使用随机拨号技术(RDD),在北京市成功访问了251户拥有固定电话的家庭用户。

一、用户对电信服务的总体满意度和进步评价

“对于电信局给您家提供的电话服务,您的总体满意度如何?”在251名受访者中,15.9%回答“很满意”,48.6%回答“比较满意”,35.1%回答“一般”,对服务感到“不太满意”的只有1人,占0.4%,没有受访者认为“很不满意”。在以1代表“很满意”,5代表“很不满意”的5级量表上,北京市的家庭固定电话用户对目前电信服务的满意度均值为2.199,即接近“比较满意”。

受访者对电话服务的总体满意度

满意程度

频数

百分比

很满意

39

15.5

比较满意

141

56.2

一般

61

24.3

不太满意

9

3.6

很不满意

1

0.4

合计

251

100.0

由于在北京地区,固定电话服务只由中国电信旗下的北京电信提供,消费者无法将其与竞争对手的服务质量进行比较评价,所以在调查中请受访者就目前电信服务质量与其刚装电话时作一对比。数据显示,15.5%的受访者认为服务质量有“很大提高”,56.2%认为“有些提高”,24.3%认为“差不多”,4.0%认为“有些降低”或“降低很多”。说明大多数消费者认为北京电信的服务质量确实在改进。

电话服务质量的改进程度

改进程度

频数

百分比

有很大提高

40

15.9

有些提高

122

48.6

差不多

88

35.1

有些降低

1

0.4

合计

251

100.0

在不考虑受访者因装电话的时间不同而导致的比较基础不同的情况下,可以认为北京市的家庭用户认为电信局的服务质量相比过去有些提高,在以1代表“有很大提高”,5代表“降低很多”的五级量表中,评价均值为2.199。在考虑不同受访者装机时间不同的情况后进行相关分析发现,装机时间越早的用户对电信服务质量的改进评价越高,这一方面说明电信服务质量在一个比较低的基础上逐年提高,另一方面亦说明近年安装电话的用户其对服务的要求要远高于老用户。消费者认为服务质量的提高速度在减慢,显示中国电信仍有很多事情要做。

调查显示,在251户受访家庭中,自己出钱装电话占86.1%,单位给装的占11.6%、电话装机时间越早,单位给装的比例越大。说明拥有电信服务在近年已逐步成为家庭必须的消费项目。

每月电话费的交付方式过去曾令消费者很头痛,让消费者在指定时间到为数不多的地点排队交费是电信部门保有的计划经济的重要特征。数据显示,每月到电信局收费处是最主要的交费方式,中选比例为52.6%,选择“每月到银行代收点收费”的比例占30.3%,选择“每月从存款账户上扣除”的比例占12.0%,其它付款方式占5.2%。

受访者的电话费交费方式

交费方式

频数

百分比

每月到电信局收费处交费

132

52.6

每月到银行的收费点交费

76

30.3

每月从存款帐户上扣除

30

12.0

其他付款方式

13

5.2

合计

251

100.0

调查显示,最近半年受访家庭平均每月电话费支出95.9元,其中市话比例占15.0%,长话比例占85.0%。研究人员认为,每月的固定电话费和寻呼费、移动电话费一起,已经成为都市家庭消费的重要组成,其中蕴含着极大的商机。

本次调查的251户受访家庭中,长途零次用户共93户,占37.1%。相关分析显示,此部分消费者的教育程度相对较低,而其家庭月收入和年龄则无明显差异。由于长途电话的收益在电信服务供应商的利润中占重要地位,因此如何提高用户对长途电话的消费数量,对于包括中国电信在内的服务供应商都有重要意义。春节期间,中国电信大幅度增加了其对拜年电话的宣传力度,可以认为是其在推出以夜间话费优惠为主的“九洲夜话”服务后的另一重要营销举措。

相关分析显示,对于电信服务的总体满意度和改进评价,不同电话费支出的受访者没有显著差异。说明电信局确实对所有用户都“一视同仁”,不同教育程度、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用户的满意度评价也没有差异,说明公众对电信服务的评价相当一致。市场经济环境中服务提供商对大用户的实行优惠的策略至少在目前没有被使用。

二、电信服务绩效分析

因素重要性推导模型是一种在国际咨询业普遍应用的分析模型,它建立在对消费者科学抽样从而获得代表性结果的基础上。使用该模型进行电信服务满意度研究的出发点在于: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对电信服务的满意度是由多种因素共同决定的,他们知道哪些因素是重要的,哪些是不重要的,知道自己对某项服务的哪些因素是满意的,哪些是不满意的;对于电信服务供应商来说,其企业资源是有限的,服务的改进是受到各种因素制约的。因此在众多影响顾客满意度的因素中,判断哪些因素急需改进将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项调查中,通过受访者对电信服务的不同因素的重要性和满意度评价,能够区分出四种类型的因素,一是急需改进的因素,即对消费者是重要的,而满意度评价是较低的,包括市内电话费价格、电话装机时间、话费结算的准确性。二是继续保持的因素,即对消费者是重要的,而满意度评价是较高的,包括通话质量、维修速度、维修人员的服务态度、交费时间地点方式的方便性、装机人员的服务态度、收费人员的服务态度。三是不占优先地位的因素,即对消费者是不重要的,而满意度评价是较低的,包括电话月租费、国内长途电话费价格。四是无关紧要的,即对消费者是不重要的,而满意度评价是较高的,此次调查中没有此类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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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社区文化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2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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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区建设逐步向深入发展,社区文化蓬勃兴起。挖掘社区文化资源,推进基层文化建设,对于繁荣城市文化、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对于强化政府在文化领域的公共服务能力,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对于打造居民精神家园、构建和谐社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个月来,辖区内各社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居民文化生活为目的,大力推进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做了大量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区文化建设更上一层楼,根据安排,我们采取查阅资料、工作座谈、居民访谈等形式,对社区文化建设的现状、问题和对策进行了全面调查和实地调研。召开了由宣传文化中心、老体协、社区居委会等有关代表参加的4个座谈会,了解和掌握了火花街道社区文化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社区文化建设的主要成绩

(一)多次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社区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目前,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社区文化建设是城市品位的重要标志,是基层建设先进文化、满足居民文化生活的主要渠道。

(二)加大投入推动了辖区内社区文化阵地建设,市、区、街、居四级文化网络正在筹建中。目前,辖区内有8个社区成立了便民服务站,并建有社区文化活动场所,配备了体育健身器材。

(三)成立了社区文艺队伍,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社区文艺活动。目前,辖区内共有文学艺术社团、队伍各类民间文艺队伍有XX余支,各类文艺骨干多人。这些群众文化网络、队伍,为丰富居民文化生活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主体作用。许多社区结合节假日、纪念日和中心工作,利用社区文化园地,组织社区文化骨干,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在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公民道德、科学知识和生活常识,为提高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功不可没。今年上半年辖区内共举办各类演出多场,居民参与超过了X余人次。尤其是今年庆祝新中国成立XX周年大型文艺汇演,直接参与人员近X人。体现了社区文化建设在满足居民文化生活与满足居民自我展现、自我提高所取得的重大成效。此外,市、区文化系统在“文化进社区”做了大量工作,深受居民的欢迎。

(四)挖掘潜力,发挥优势,拓宽了社区文化工作的内容和渠道。

1、社区文化发展模式多。各区社区文化建设,结合各自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呈现了不同特点。

2、社区文化活动内容多。相声、小品、评书、歌舞一应俱全,内容丰富多彩。

3、社区文化建设思路多。通过全市文化工作者对社区文化工作的积极探索和认真总结,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针对场地不足的问题,提出了资源整合、资源共享的办法;针对如何开展社区文化工作的问题,提出了用好领导人、退休人、文化人、手艺人、热心人等“五种人”的办法;针对社区稳定问题,提出了“发展社区文化产业、拓宽居民就业渠道”的思路。这些被社区文化实际工作检验为好的思路,为办事处制定相关决策、举措,推动社区文化建设中继续产生积极效应。

(五)促进了居民的文化需求,提升了社区的建设品位,提高了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程度,增强了抵制腐朽落后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侵蚀的免疫力。我们调查中发现,社区文化建设好、精神文明程度高的社区,稳定安全,凝聚力强,参与迷信活动的人数比例低,恶性案件发生率低,成为城市外在形象、吸引人流物流的重要指标。此外,社区文化与居民文化需求、素质的提高也连带互动,相辅相成,群众在社区积极参与了各种形式的休闲、学习、娱乐、健身。据本次调查,许多居民对目前社区文化建设现状有更高的要求,对图书报刊、电脑网络、文艺欣赏、健身器材和家庭文化的需求无论是质与量都越来越高,这表明一方面对以社区文化为主体的家门口文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越来越需要政府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另一方面社区的文明程度有了较大的提高。

二、社区文化建设取得的基本经验

(一)认识明确是前提。调研中我们体会到凡是社区文化建设抓得早抓得好的社区,对社区文化建设的概念、重要性的认识和建设规律、思路的探索也就相对比较明确。

(二)领导重视是关键。

(三)阵地建设是重点。社区文化能否繁荣,阵地建设是重点中的重点。、等社区之所以文化活动开展得起来,说到底还是社区有着健全的文化场所、设施,能够满足社区开展各项文化活动的要求。社区文化阵地建设,既是社区文化活动的基础平台,也是社区建设有无文化品位的内在要素。

(四)活动创新是推力。能否有与时俱进的活泼生动的活动内容与形式,是社区文化能否赢得居民群众欢迎并积极参与的内在要素。举办社区文化活动,很重要的是要研究内容与形式,时代的发展使文化的外延日益扩展,许多健康积极、有益有趣、好看好玩的活动也越来越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所以要扩大视野和范围,在组织活动时不仅仅局限于说说唱唱、写写画画。

(五)社区自办是方向。除了政府给社区文化建设搭建必须的平台外,社区发挥主观能动性、挖掘自身潜力,是办好社区文化的基本方向。社区是居民群众的自治组织,社区文化也必须遵循政府主导与社区自办相结合的原则。实践也证明,社区办文化的积极性高,不等不靠,社区文化就有一个生动活泼的局面;而强调客观因素,等待观望,社区文化也就一直打不开局面,满足不了城市发展和居民的文化需求。

三、社区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文体活动场所、设施严重不足,档次较低。

据有关统计数字显示,辖区内社区办公、文体活动用房建设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有相当一部分的社区用房(包括社区办公、服务和居民文体活动等场所)面积低于应有的基本要求

2、社区文体设施缺乏监督、落实机制。

3、社区文化人力资源整合利用不够,尤其是文化艺术人才资源缺乏,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四、今后社区文化建设的对策和任务

进一步增强搞好社区文化工作的责任意识,明确建设好社区文化的有利条件。当前我们的文化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我们文化工作的着眼点、立足点和归宿点;要深刻认识繁荣发展社区文化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时代意义,进一步明确街道办事处在建设社区文化中应担负的责任和所起的作用,增强做好社区文化工作的自觉性,明确我们的努力方向和应当要填平补齐的具体任务,以确实抓好辖区内社区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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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与解决办法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办法,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人事,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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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人事发展突出问题解决办法

费、行政规费、公共卫生费、政府调节基金;税务部门要按税法规定,减免营业税、免征所得税;水、电部门对残疾人从事特种行业用水用电按生产生活标准计价收费。四是残疾人凭残疾证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五是农村残疾人免除义务工、以资代劳、一事一议、农田灌溉水费等社会负担。 3、提高特困残疾人保障标准,改善残疾人基本生存条件。一是解决部分残疾人的五保待遇。二是建立残疾人基本生活特别保障制度。根据调查测算,要绝对维持最低生活,农村每人每月至少要50—60元的生活费,城镇每人每月至少需要150—200元生活费。在不考虑普遍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情况下,可考虑建立残疾人基本生活特别保障制度,其标准低于五保,高于城镇、农村低保。三是一般残疾人如确有困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城乡低保。四是积极为残疾人无房户建房,解决住房困难。 4、完善服务体系,提高对残疾人的服务水平。一是扎实开展就业培训,提供就业服务。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对外劳务输出,推荐就业岗位;全面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对达不到安置比例的,要按规定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鼓励社会有识之士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二是扩大残疾人康复服务层面,提供康复服务。有针对性的选择可以康复的对象,免费提供如白内障复明、安装假肢、佩戴助听器及其它辅助用具,帮助残疾人摆脱残疾痛苦。三是广泛开展残疾人维权服务。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残疾人的社会地位,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们的扶残助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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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人事,全文共 1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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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情况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乡隶属鲁甸县,地处鲁甸县北部,距县城36公里,最远的塘房村委会离县城50公里。东与昭阳区苏家乡接壤,南与水磨乡相邻,西与梭山乡相邻,北与新街乡相邻。辖四个行政村27个自然村114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8244 户,总人口38720人。全乡国土面积112平方公里,海拔2160米,年平均气温10.9℃,年降水量1100毫米。全乡实有农村劳工力20397人,外出务工11360人,其中全家外出户1276户,XX年全乡务工收入4378万元,农民人均收入1241元。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对我乡社会经济建设的作用。

通过人力资源转移培训,乡党委、政府利用我乡人力资源开发契机,把全乡潜在的劳动力资源优势变成了现实的经济优势,使全乡农民摆脱了自然条件的束缚,走上了奔富奔小康的道路,从而极大地促进了全乡社会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等有所提高。使外出务工人员为我乡经济发展积蓄了资金、技术、思想、提高了土地的综合利用率,活跃了农村资本市场,为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劳动力转移培训对我乡的金融作用

外出务工人员的工资通过邮寄、金融机构汇寄回乡的据统计约有4000万元,通过打工经济的发展和部分资金流入我乡,使银行存款额大幅提升,对我乡邮政和吸收银行存款起着重大的作用。

四、务工人员对我乡经济的贡献

1、打工经济初步形成,规模日益扩大。通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外出务工以每人每年收入大约在1XX元左右。仅外出务工一项,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就可多增加700余元。这样看来,打工经济已经成为加快我乡发展的重要产业。

2、农民素质不断提高,造就了一批适应我乡发展的有用人才。“解放思想,外出打工,勤劳致富,回报家乡”。广大农民通过外出务工,从中学到了知识,增长了见识,把外面新鲜的事物带回了家乡,极大地促进了我乡的发展。如**村的崔文联在外打工多年当上了老板,就捐了10万元给家乡的新农村建设,给家乡的经济带来了良好的发展。

3、一批农民在外出务工中发家致富,辐射带动作用增强。经过多年的外出务工,我乡一批头脑灵活,敢闯敢试的农民已经率先发家致富,。多年来,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一些身边人、身边事教育了我乡的广大群众,进而辐射带动了更多的农民外出务工,形成了“一带十、十带百、百带千”的局面。如今,我乡外出务工的队伍不断壮大,“农忙种田,农闲打工”正在成为广大农民的生动实践。

五、农村留守群体方面

在全乡四个村,对外出务工家庭进行调查走访,全乡农村留守群体大致有以下三类:一、单独的留守老人,这种家庭大多是60岁以上的一个或二个老人;二、单独年幼的留守儿童,这部分家庭,多是二人以上兄妹型,年龄结构平均在15岁以下;三、老幼留守群体型,一般表现为祖孙关系。这类型较前二者有明显的家庭活泼气氛。据统计,全乡中,**村留守老人580人男性,223人女性357人,儿童860人;新乐村留守老人1050人,男性562人,女性488人,儿童1300人,塘房村留守老人587人,男性312人,女性275人,儿童2020人;照壁村留守老人533人,男性276人,女性257人,儿童640人。根据实际困难,乡党委、政府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在救济粮、低保等方面对其加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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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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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调研报告

《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以妇女为主体,全面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法律。截止2019年底我市常住人口中有妇女175.35万,占常住人口的39.6%。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江苏省实施办法,以促进男女平等为目标,以改善妇女生存发展条件为主线,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重点,加快发展妇女事业,促使妇女在参政议政、劳动就业、教育培训、健康保健等各个领域得到全面进步。

一、基本情况

连云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和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各级政府制定出台了妇女发展规划,并把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部门职责范围和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妇女享有全方位的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各级妇女组织抓住每年人大政协两会召开的契机,积极提交议案建议,督促各项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政策的落实。各级各部门在人大的监督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使《妇女权益保障法》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

一是健全培养机制,切实保障妇女参政议政权益。市委《2019-2020年连云港市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中,明确提出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后备干部的比例,要求“县处级女后备干部应当不少于20%,乡科级女后备干部应当不少于25%”。2019年底,市本级党代会代表中女性比例为23.6%,比女性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高2.22个百分点。新发展党员中女性比例为42.59%,比省妇女规划高7.59个百分点。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的配备率均为100%,市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67.9%,县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64.9%,县处级正职女干部占同职干部的比例为14.97%,全市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都至少配备了1名女干部;全市村(居)中配有女委员的党支部比例达100%。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妇女就业创业权益。我市不断完善促进妇女就业创业的体系和机制,制定出台了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创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市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部门从政策扶持、税费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建立创业基地等方面为女性创业提供了有力支持。各级妇联组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加强培训、典型引导等方式提高妇女综合素质,扶持女性创业就业。“”以来,市妇联联合市委农工办、市农委等部门大力实施巾帼现代农业“双增双富”、“巧媳妇”农家乐等巾帼富民行动,帮助4万余名农村妇女实现科技致富、生态致富。成立市巧娘联谊会搭建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举办计算机、SYB创业培训等妇女急需的培训200期,深入县乡举办女性专场招聘会120余场次,帮助5万城乡妇女实现“家门口”就业。创建女大学生创业就业基地64个、来料加工基地76个,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1.95亿元,帮助3万留守妇女、女大学生圆梦创业就业。成立全省首家女性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女企业家、女科技工作者赴深圳、浙江义乌等地学习考察和项目对接,推动近百项科技成果转化。依托全省首个“好苏嫂”家政培训学校,每年培训和推荐就业2019余人,市妇联巾帼联佳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百强家政服务企业”,市妇联连续多年被市政府表彰为“促进就业再就业先进集体”。 2019年底,全市从业人员250.2万,其中女性118.95万,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7.54%。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1.41万,其中女性0.65万,占46%。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维护妇女合法的劳动权益,监督企业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推动村民委员会将男女平等写进村民自治章程。人社、工会等部门积极落实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及时纠正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执行有关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工时、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监督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重点查处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强迫女工超时、超强度劳动等违法行为。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学习宣传,按照女职工特殊权益新法规,及时调整修订女职工专项合同相关条款,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目前,全市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4834家,覆盖女职工24.3万人,2019年底,全市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为98%。市妇联通过健全机制,运用项目化运作从源头维护妇女权益,联合法院等部门出台《关于深入开展婚姻家庭案件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召开“”妇儿规划新闻发布会,举办妇儿规划培训班,组织纲要、规划知识竞赛,提交涉及妇儿权益保护的议案、建议20余件。联合市司法局成立“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在市、县全部建立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在全市村(社区)设立妇女维权站,全市召开妇女议事会议9800余次,参与调解纠纷6200多件,受理妇女来信来访3万余件,信访结案率和满意率均达100%,。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家庭暴力等问题,联合民政加大对村规民约修改完善的督查指导,配合市委农工办积极开展土地确权登记,联合公安全力推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联合法院、司法局开展“模拟法庭”乡村行、平安家庭创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预防艾滋病“巾帼红丝带”等行动,市妇联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以来,我市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利益的不断调整,妇女维权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参政议政方面,女性的参政意识较男性而言仍显得相对淡薄,尤其是农村妇女参政议政的意识还不强,基本条件与男性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导致村“两委”委员中女性比例偏低,目前全市村委委员中女性委员占比为25.7%(全国妇女发展纲要为30%),村党组织中女性委员占比为22.99%,村主任中女性主任占比为2.3%(全国妇女发展纲要为10%)。在劳动权益方面,女性就业压力增大,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为38.3%(省妇女发展规划要求为45%以上);女性整体就业层次相对较低,从妇女发展规划年度监测来看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低于全社会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9.24个百分点。在社会权益保障方面,由于家庭暴力,导致妇女人身权益受侵害的还占有一定比例,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难以保障依然存在。

三、原因分析

1、村“两委”女委员不足的主要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村主要干部思想认识上存有偏见,对女性进村“两委”班子认识不够。有的认为班子成员中配女干部,既要动员女性参选,还要征得其家属的同意,增加了工作量;相当一部分人对妇女参政的认同感不强。另外,农村选举中利用派性、家族势力的竞争仍然存在,群众对女性参政看法不一,往往造成女性落选。二是措施落实力度不够。一些地方在换届选举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力度不到位,虽然提名但没有创造条件让女性当选。三是妇女参政意识不强。一些妇女对自己的能力估计不高,参政意识不够强,对成功的期望值较低,不敢或不愿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四是女性后备人才相对缺乏。农村女干部源头不足,有文化、有能力的年轻女性多数外出打工,留守妇女大多不愿从事这一琐碎、繁杂、待遇低的基层工作;加上受传统观念的束缚,部分女性不愿参与竞争,造成可以挑选的女性人才较少;部份村对女性党员培养不够,有的村近2019年来没有发展一名女性党员,农村中女性党员普遍年龄较大。

2、女性就业方面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女性生育成本造成企业不愿接收女性职工。由于我国实行单位福利制度,女性承担着生育任务,享有产假,产假期间医疗费报销、不能辞退、工资照发,这样就造成了企业单位使用女性成本增加,从而不愿接收女性职工。二是性别歧视依然存在。由于“重男轻女”传统思想的影响,用人单位及社会依然认为女性不如男性。虽然现在在人才招聘上用人单位不再标明“只限于男生”或“男生优先”的条件,但一些企业在招聘中隐性的“宁要成绩差的男生,也不要成绩好的女生”的情况时有发生。市妇联在一次组织女企业家协会成员座谈时,部分女企业家就明确表示在同等情况或稍差一点的情况下,会优先考虑招聘男性。三是女性自身原因。主要是竞争意识不强,缺乏强势心态。如在就业中缺乏自信,无法面对社会竞争的压力;存在依赖心理,有些女生参加招聘会还由父母陪同;关键时刻患得患失,丧失良好的就业机遇;缺少创业精神,文秘、财会、翻译等稳当的职位成为女毕业生的首选,对一些需要开拓精神的职位则避之惟恐不及。(我市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和中层管理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仅为9.9%,省妇女规划要求是不低于30%)。

3、产生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一是思想方面原因。虽然男女平等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是一些男性“男尊女卑”等传统夫权思想依然严重,认为丈夫就应该控制妻子的一切,稍不如意,妻子就成为丈夫出气泄欲的暴力对象。传统观念将打骂妻子视为丈夫的权利和当然行为,这一点在农村地区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表现的尤为突出。二是社会方面的原因。受“清官难断家务事”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往往对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简单地把它归为家庭纠纷,不予过问和调解,出现了“邻居不劝、居(村)委会不问、单位不管、不出人命执法机关不理”的“四不管”现象,客观上助长了家庭暴力的肆虐。三是经济方面的原因。部分家庭女方无经济来源,在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依赖丈夫的收入养家糊口,当她们遭受家庭暴力时,只能忍气吞声。妻子对丈夫的这种依附关系致使丈夫施暴有恃无恐、理直气壮。四是法律方面的原因。我国现行法律不够完善,尚无配套措施预防、制止家庭暴力。有些执法部门对家庭暴力问题重视不够,认为家庭暴力是夫妻间的私事,不属于司法管辖的范围,对受害妇女的投诉和求助处理得简单轻率,有的甚至根本不管,致使施暴者很少得到制裁,从而助长了暴力事件的增多。五是自身方面的原因。受害妇女由于自身素质、文化水平、个性心理等原因,导致法制观念淡薄、调适家庭矛盾夫妻矛盾能力差、自我保护意识差、缺乏独立性,导致家暴行为的发生以及对阻止暴力行为的无力无方,使得施暴者胆大妄为。

4、产生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主要原因:一是法律原因。我国现有的土地法律法规,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以户为单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没有充分考虑到基于不同性别利益上的差异,忽视了由于婚姻关系而流动的农村妇女的权益,造成对出嫁女、离婚丧偶女土地权益以及相关权益的保护力度不够,可操作性不强。 二是思想原因。由于男尊女卑的思想仍然顽固地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和风俗当中,影响着农村妇女的命运。大多数村委会和村民都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出嫁后自然成为夫婿家的人,理应收回土地。而对于离婚或丧偶的妇女,则认为她们不再属于男方家的人,妇女很难争取到土地承包权。三是个人原因。农村妇女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法律知识匮乏,依法维权意识淡薄。大多数农村妇女出嫁后,放弃了自己的土地权益,她们的土地权益受侵害后,往往采取消极、忍让的态度。

四、对策建议

1、提高女性进村“两委”比例的对策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优化妇女参政参选环境,为农村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新形势对基层妇女干部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妇联及相关单位,要把加强村级妇代会主任的教育管理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切实加强对农村妇女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她们的素质。三要加大村级女后备干部培养。把培养村级女后备干部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抓紧抓好,切实解决村级女后备干部培养难的问题。高度重视农村女党员发展工作,努力把农村妇女典型、创业能人、生产能手、妇女骨干作为重点对象加强培养,确保新发展党员中的女性比例。更加关注女大学生村官的成长,热心帮助她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困难。要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妇女及时充实到村妇代会班子中,扩大农村女性人才储备,为女性进村 “两委”提供源头活水。

2、提高女性就业的对策建议。一是出台相关政策,从源头为女性就业创业提供保障。如政府对女性生育成本买单,从而降低企业的女性用工成本,提高女性就业率。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男女平等的用人制度,保证女性平等竞争。机关事业单位虽然接收就业人员少,但涉及女性参政和公共管理,代表性强,影响力大。三是加大女性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女性自身竞争力。四是对女性就业给予一些政策性扶持和倾斜。

3、保障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建议。一是健全法律保障体系。从源头上抓立法,建立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使惩治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更加完整、有力。二是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要加大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各街道派出所、110的工作人员在接警后要确保迅速出警,及时制止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对施暴者进行严肃查处。建立反家庭暴力执法监督机制,明文规定各执法机关对家庭暴力案件推诿、执法不严的情况要承担责任。三是扩大社会舆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反对家庭暴力的浓厚氛围。四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法院对家庭暴力案件要及时受理、公正审理、严格处理。法律援助机构对于符合受援条件的受害妇女,要及时提供援助。要充分发挥家庭暴力投诉站、基层妇女维权站作用,做好普法宣传和干预家暴工作,做到预防和制止并重。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强化宣传、协调、综合、指导服务职能,推动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上形成合力。五是提升妇女素质。加强对妇女“四自”精神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妇女的独立人格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自身综合素质。

4、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建议。一是完善法律规定。在制定完善具体的法律政策文件规定时强化性别意识,充分考虑到现实的社会性别利益关系。尽快出台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对农村出嫁女、离婚妇女、丧偶妇女的土地权益及相关利益受到侵害时如何得到司法救济作出具体规定,为法院解决此类纠纷提供更具有操作性的法律依据。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明确各级政府部门保护农村妇女权益的职责,建立相关执法监督制度,坚决制止村委会、村民小组制定的土政策大于法律的做法,加大对渎职人员的惩罚力度,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建立村规民约审查制度,加强对村规民约的指导审核,确保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在村规民约中得到体现和保障。司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损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各类矛盾纠纷和案件的介入、调解和审理,有效保护妇女的土地权益。三是切实做好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文件规定,有计划、分步骤地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确保每个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四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面向农村基层干部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乡村干部对保护妇女土地权益重要性的认识,促使其在工作中自觉维护妇女权益。加强对妇女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妇女的法律素质,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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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新农村建设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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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下小编为大家提供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根据年初确定的课题要求,我校课题组与市新农村办公室紧密合作,对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和未来工作思路,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农业现代化工程深入推进

1、农业规模化水平不断提升。粮食生产水平提高。夏粮连续八年保持增产,创建省级小麦万亩高产增效示范区2个、水稻万亩示范片3个,部级水稻万亩示范片3个。建成测土配方施肥万亩示范片1个,千亩示范方4个。主导产业发展强劲。全市新增高效农业28万亩,高效农业规模化占比达74%,家禽和生猪规模养殖占比分别达94%和73%。新增设施农业4、5万亩,千亩设施农业园区11个,镇和镇实现村村全覆盖。休闲农业量质齐升。新增休闲农业1、8万亩,长江药用植物园等4个1000万元以上休闲农业项目加快建设;如城镇村被评为全省13个最具魅力休闲乡村之一;涌现出镇生态园、镇垂钓和公园、软件园天恒生态园和休闲农庄、镇森果生态园等一批生态农业发展典型。

2、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迅速。新增、等省级以上龙头企业3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8家,全市规模以上龙头企业销售收入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1、9:1,农产品出口总额保持第一、全省前列。农业品牌打造持续发力。全市注册涉农商标807个,认定为省著名商标4件、市知名商标12件。“苏·皋长寿”集体商标荣膺“首届品牌紫金奖暨品牌耀25年”最具成长力品牌。农业专业服务全面拓展。全市新增农机服务组织6家,累计达49家,新增省“三星”级农机专业合作社4个,建成市级示范合作社2个,神牛、江恒被评为省首批“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新增植保、育秧等社会化服务组织25家,组建植保专业队62个,集中供秧面积达28万亩。

3、农业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有机农业发展势头迅猛。有序推进粮食、蔬菜、水果、畜禽、水产五大有机生产基地规划建设,认证无公害农产品47个、绿色食品3个、有机食品4个,续报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1个。新发展有机农业生产基地16个、面积1、7万亩,其中有机稻米0、98万亩,5家省动物防疫达标示范场和4家蛋、肉鸡标准化养殖场顺利通过验收。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加强。2019年度治理高标准农田土地2、5万亩;实施如海灌区第九、十期、焦港灌区第二期、中央小型重点县第二、三期、千亿斤粮食工程等12个项目,总投资2、29亿元。农业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86%,新增大中型拖拉机125台,秸秆还田机101台套,夏秋两季完成秸秆机械还田面积95、3万亩,秸秆机械化还田率66、36%。

4、农业集约化水平不断提升。土地流转规模扩张。全市新增流转土地面积15、78万亩,累计突破50万亩,占承包总面积的40%;镇村、镇、镇村、镇村、镇村、经济开发区桥港村等29个村连片流转面积达千亩以上,流转达300亩以上的村(社区)257个,占比77、4%。三资投入实现突破。成功举办了两次农业招商活动,项目签约99个,协议投资总额47、7亿元人民币和2900万美元,实现“三资”投入农业18、9亿元。涌现出长江药用植物园、天龙畜产品扩建、乳业和冷冻等一批项目农业新亮点。园区建设进程加快。启动了四级农业园区联创工程,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市级农业园区2个。如城镇现代农业产业园获省政府授牌,镇农业循环经济生态示范园列入省级动态监测。长江镇(港区)、经济开发区(柴湾镇)正在进行规划修编;吴窑镇、江安镇、东陈镇已邀请省级二级资质单位编制省级园区规划。生产能力大幅提升。日光温室、喷滴灌、连栋大棚和防虫网等设施快速发展,标准钢架大棚占比达50%。推广高效植保机械和温湿控制器、桑树修剪机、秸秆捡拾打捆机、太阳能灭虫灯、深松耕整地机械等高效设施农业装备2644台。经营形式不断创新。形成了“返乡能人+农户土地、村干部+农户土地、民营资本+村干部+农户土地”等多种经营模式,设施农业生命力显著增强。

(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初步改善

1、魅力城镇打造成效显著。搬迁改造连片推进。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16个镇共启动20户农户以上的整建制搬迁地块33个,累计搬迁农户1475户,整理土地1327亩,分别占年计划的115%和103、6%。房产开发稳步推进。截至10月底,16个镇累计新增房产开工面积99、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71、3万平方米,分别占年计划的87、4%和91、1%。目前在建或拟建的9层以上的标志性或高层建筑达到62栋,高层建筑基本实现“镇镇有”。农民集居区建设强势推进。全市镇区农民集居区建设今年已开工35972户,建成24037户,入住21576户,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9、1%、82、77%、85、01%。

2、城乡功能配套日趋完善。“十个一”建设项目全面铺开。把“十个一”功能建设作为完善镇区功能配套的基本要求,全市共有镇区入口、商务宾馆、生态公园等“十个一”在建或整改提升项目近50个,通过“十星级”考评项目累计达86个。道路建设力度持续加大。截至10月底,16个镇累计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28亿元,占年计划的85、1%。九华镇庙前路、下原镇惠园路、镇滨河路等13条道路完成整修提升,另有19条道路建设工程正在加快推进。功能配套同步跟进。注重道路绿化、地下管网、路灯设施、小区功能区等各项配套工程建设与主体功能建设同步跟进,做到路通管通、绿化连片、亮化到位、配套完善,努力形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均衡配置、宜居宜业的新型服务设施体系。

3、城乡环境整治魅力彰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力。完成农村危桥改造100余座。河道整治已通过验收,如海灌区、焦港灌区、中央财政小型重点县等年度工程全部完成,新建防渗渠320公里,新建、改建泵站50座。省级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8个试点村已完成实施规划。农村综合整治持续开展。全市新增成片造林1、1万亩,建成绿色现代农业园区5个,四旁植树107、8万株,超额完成了市年度目标任务数。建成市绿化示范镇3个、省级绿化示范村20个,全市森林覆盖率达21、66%。

(三)农民增收保障水平有力提升

1、农民增收成效显著。农民培训转移大力实施。成立全国首家县(市)级就业促进会,培训农村劳动力6918人,培养农村实用人才3102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967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98、4%。全民创业层次大幅提升。全市村干部创业率、村级党组织书记创业率和大学生村干部创业率分别达72%、86%、90%。在政策、项目、技术、资金等方面对返乡创业人员进行扶持,全市返乡能人创业1106人,独办、合办私营企业960个,累计新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6674个,总数居第二。村级集体经济再获增长。通过开发集体资源、盘活集体资产、经营集体资金,借助土地流转和“三大合作”平台,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截至目前,全市村级集体收入达2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有232个。

2、公共服务持续改善。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25所。市社会福利中心被评为全省示范性养老机构,5家镇级敬老院被命名为省级文明敬老院,16家镇级敬老院被评为市级文明敬老院。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基本药物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运行,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同比下降29%,住院费用同比下降4%。“爱心超市”实现了镇村全覆盖,为农服务社建设管理水平全省领先。

3、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完成新农保缴费人数45、5万人,覆盖率100%。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和240元,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220元和3200元。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自然增长机制,慈善助医、慈善助学活动进一步深入。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60元,参合率连续三年100%。全市共新增5184名失地农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5684万元。新增被征地农民实现“即征即保”,“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与新农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享受”政策得到省人社厅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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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平遥县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分析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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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分析

(二○○四年十二月)

平遥古城具有2700多年的悠久历史,拥有众多的文物古迹,全县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9处,其中国家级5处,省级14处,市级4处,县级76处。1998年,平遥古城被命名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97年12月3日,整座古城和古城外的双林寺、镇国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99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有27处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清单。在2.25平方公里的平遥古城内,古城墙、古民居、古街巷、古店铺、古庙宇等各类建筑保存完好,风貌犹存;以市楼为中心,以南大街为轴线,对称地分布着左城隍、右衙署,左文庙、右武庙,东道观、西寺院的这种古代左文右武的封建礼制格局;古城内主要街道两侧,完好地保存了220多家古店铺;古城内拥有3798处具有保护价值的古民居,其中保存完整的有448处。平遥古城的所有这些特征,为人们展示了一幅中国历史发展中非同寻常的文化、社会、经济、宗教发展的完整画卷,是中国汉民族城市在明清时期的杰出范例。

面对这一丰厚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责任非常重大,同时,如何利用好先辈留下的珍贵财富发展好旅游业,也同样具有重大意义。在各级领导、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下,平遥古城的保护和旅游业的发展走过了一个从自发到自觉、逐渐理性的过程。从1997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之后,国家、盛市各级对平遥古城保护和旅游产业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XX年,全省调整产业结构“1311”项目中,将平遥古城列入全省旅游业发展的十大旅游景区。XX年全省旅游产业工作会议上,将平遥古城作为全省旅游产业重点支持发展的两大龙头之一。XX年晋中市开始实施双百项目,平遥古城旅游业项目和平遥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连续两年被列入全市双百项目,主要内容有:平遥古城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包括8大类46项工程,总投资为4.58亿元;城市集中供热供气项目,总投资2.27亿元;康宁街拓宽及商业开发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投资4300万元;平遥古城旅联实业公司文庙开发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平遥中学新校建设项目,总投资1.3亿元;丽泽苑大酒店新建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从1997年之后,国家、盛市三级计划部门加大了对平遥发展旅游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共给予投资8150万元,其中国家4850万元,省2820万元,市480万元。所有这些支持,都对平遥这样一个基础薄弱、财力紧张的地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同时平遥历届县委、政府充分审视分析和深刻认识到“古城存在的唯一性、古城保护的完整性、古城文化的厚重性、古城景点的多样性、古城内部的混合性”这样一些基本特征,积极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坚持以人为本的施政观念和经营城市的发展理念,从解决发展过程中体制、机制、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问题着手,走出了一条保护与开发并举、建设与管理并重的路子,最终实现了文物保护、旅游发展、城市建设共赢的目标。在短短的几年间,平遥古城以其丰富多彩、古色古香的人文景观,成为国内外游人向往的旅游胜地,旅游产业有力地拉动了县域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如今的平遥古城,已经成为展示中国汉民族文化的大型博物馆,成为我县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的拉动力,成为全省的旅游龙头。XX年,平遥古城共接待国内外游客63万人,门票收入4800万元,旅游及相关产业综合收入4.3亿元,分别是1998年的20倍、25倍和18倍。分析平遥古城旅游业的发展,大致有这样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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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的社会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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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低保福利捆绑问题

目前,社会救助标准普遍偏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低保救助根本不足以使受助者能够完全依赖救助金而生活。对大多数低保户而言,低保救助金只是其家庭收入的一个方面。低收入和贫困户争相进入低保,一旦进入,即使收入有改善也不愿意退出。这一事实与福利依赖看起来相矛盾。主要原因是低保资格附带着很多连带利益,例如,很多辅助性的社会救助制度如医疗、教育和住房保障等都是优先甚至完全针对低保户的。如果失去低保资格,就会自动失去这些利益,而这些帮助对很多低保户来说更为重要。这也是众多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并不是不愿意工作,他们为保持其低保资格,要么隐瞒工作或收入,要么对找工作采取消极的态度,甚至在工作与低保资格发生冲突时,宁愿放弃工作也不愿放弃低保资格。

现行社会救助制度强调生存,忽视发展,只能“保肚皮”,不能“保脸面”。低保制度本质上是收入维持制度,意在保障受助者的基本生活,政策目标是提供最低层次的保障和最低限度的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讲,这项制度本身是“被动的”和“消极的”,并不能帮助受助者脱贫,却导致一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长期依赖福利为生。

(一)福利依赖造成的影响

社会福利原本是使穷人与低收入阶层免于生存危机,国家的福利可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可以为贫困人员公平参与社会竞争提供保障,通过各种措施来满足他们在生活服务、保健、教育等方面的福利需求。但是低保对象的福利依赖、不愿劳动的问题却日益加重,如果这样的情况不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1.会增加政府长期的负担,降低人民的生活水平。随着社会福利覆盖面和服务深度的发展,社会福利支出占GDP的比列也明显上升。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处于上升发展的状态,当具有刚性的社会福利依赖的增加会造成过重的财政负担,影响人民的生活水平。

2.影响劳动者就业积极性,造成人际效仿。具体的低保制度中能给低保对象家庭带来的福利收入。当工作收入增加多少时,低保金相应减少多少而总体收入基本不变。那么,部分社会成员当然缺乏动力和就业意愿。同时,社会福利使得部分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而无后顾之忧。人们不用劳动照样可以生活,甚至有的能工作的家庭还不如低保家庭依靠国家低保生活得自在悠闲。这样就会形成更多的社会福利依赖。

3.造成道德责任的缺失。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以及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要求社会福利政策和制度具有前瞻性、全面性和科学性,既要对贫困社会成员进行有效的福利救助,体现社会公平,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又要有助于促进被救助者能够在自助和他助的基础上,寻找自我发展的道路,努力参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既要体现社会公平又要促进发展效率;既要保障社会成员的公民权利又要履行社会成员的基本义务;既要增进社会福利又要强调道德责任。

(二) 对策及建议

首先,要积极探索实施适度普惠型福利的可能性。除了“三无”人员之外,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的贫困率值得社会关注,虽然人数占“低保”总数不大(4%左右),但却反映了社会保障程度偏低的现象和一定程度的历史“欠账”问题。一方面,劳动工资制度有无得到严格地执行,“低工资”所带来的贫困问题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在我国,由于普惠型福利基本上是一个空白,需要社会救助的人群非常庞大,没有保险保障的高风险人群大量存在,导致贫困家庭为了享受到和低保资格捆绑到的一起的保险保障而被困在其中;对于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要把低保福利和其他捆绑福利拆开。就是说低保户并不当然享受与之捆绑在一起的其他福利,比如医疗保险、教育救助等。这样有助于减少低保福利的替代率和对劳动积极性的削弱。

其次,坚定不移地深化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是解决福利依赖的根本出路。下岗失业人员在就业竞争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4050”人员。应该通过专项措施促进下岗失业再就业,

第三、改进社会救助的实施程序,尤其是对低保动态管理程序。改进方向包括专职人员的配备、资产和收入核查的程序、各部门的信息共享、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等。这样做的目的是减少申请障碍以及使隐性收入显性化。对于参加工作的低保户、在计算其救助金时,应当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或者免除一定的收入额。以上问题制约低保政策的调节作用,必须很好地加以解决,提出以下建议:

1、推行“低保”人员重新就业申报制度。要告知申请低保的人员,自觉履行再就业申报条例,一旦再就业就应当及时向社区、街道或区民政部门申报经济收入,自觉要求相关部门根据收入状况扣减或停发低保费。与此配套建立对低保违规行为的处罚制度。对享受低保的人员如果谋求到新的工作岗位或获得了新经济来源必须及时申报,否则一经查实,不仅追回发放的低保费,还要对其进行罚款。当然光平社区、街道及民政部门追回发放的低保费任然有太多困难,应该赋予一定法律效应,与其他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执行。

2、救助渐退时间应当适当延长。目前,实施救助渐退政策的城市,从开始工作到低保金全部不发的太短。因为有些不正规企业录取员工之后往往在三个月后就无故辞退员工,这样义得重新申请低保。而从申请低保到确定成为低保对象往往又需要一两个月时问审查,这期间既没有工资,也没有低保,生活便没有了保障。所以,救助渐退的时间最好延长。

3、建议对有劳动能力的部分低保对象规定救助期限。规定救助期限的目的,主要是明确身体健康的福利享受者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和履行相应义务,避免产生长期的福利依赖者。

二、社会救助制度“碎片化”问题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一系列重大问题和尖锐矛盾逐步浮出水面,制约着经济社会发展。就社会救助工作来说,建立一套打破“碎片化”、逐步实现“一体化”的救助制度势在必行。

(一)成因分析

现阶段,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主要分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共8类,并由多个部门分头负责。其中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这5类由民政部门负责(其中的医疗保险又由人社、计生卫生部门负责);教育救助由教育部门负责;住房救助由住建部门负责;就业救助由人社部门负责。一些地方还建立了司法救助、取暖救助等制度。单从民政内部来看,又分散在多个处室。可以说,社会救助不仅体系“碎”,而且分支“碎”;不仅面上“碎”,而且点上“碎”。其次,“碎片化”矛盾突出。社会救助“碎片化”问题,是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建立和社会救助分类越来越细、覆盖面越来越宽、受助人群越来越多而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社会救助的“碎片化”,必然导致九龙治水、政出多门,难以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困难群众生活实际的双重角度来考虑与实施救助工作,救助的对象、标准、程序、目标等诸多方面也难以有效衔接,多头救助、遗漏救助、重复救助等现象不可避免,“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救助原则也受到了冲击和影响。第三,“碎片化”不能回避。破解社会救助“碎片化”问题,涉及到多个管理部门和一些深层次问题,推进过程中必将遇到诸多困难和阻力。但问题不能回避,发展瓶颈早晚要破解。我们应站在适应改革发展形势、顺应困难群众生活需要的角度来面对这一矛盾。当前,要全面破解“碎片化”问题还为时过早,因此应从“破冰”的角度,先打开“一扇窗”,而后持续给力、循序渐进、逐步解决。

(二)对策及建议

1.破冰“碎片化”须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破冰“碎片化”、推动“一体化”的基础是实现救助信息“一体化”,即搭建一个互联互通、公开透明、资源共享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平台,切实把各类“信息孤岛”有机连接起来,形成一套全面系统、互通共享的“信息体系”,为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科学施救提供基本依据。一要健全核对机构。成立各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是确保有人核对、有机构核对、有可能实现信息互通的基础环节。去年来,我省积极推动在各级成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已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目前,急需健全这一机构。首先应通过内部调剂、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多种形式,切实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其次应及时设立办公场所,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工作设施;第三应想方设法解决工作经费问题,使核对机构尽快运转起来,真正发挥其作用。二要强化核对合力。要变各类“信息孤岛”为“一体化信息库”,仅靠各级核对机构是远远不够的。作为主管核对工作的民政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牵头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携手监察、统计、金融等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分类别、跨部门、多层次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不断强化核对合力、增强核对实效,为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通共享奠定基础。三要建立信息系统。《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提早谋划建立覆盖各救助类别的信息系统。民政部门应按照政府的统筹谋划,积极开发信息系统;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应主动配合完善信息数据。力争尽快建成横向互联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纵向互通社会救助各业务部门的信息系统。四要坚持动态管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不是静止的,而是不断变化的,因此信息管理也应采取动态的方式进行。一方面,要按程序、按要求全面核对初次申请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并及时录入他们的相关信息。另一方面,要定期复查、复核、复对已经接受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适时更新相关数据。再一方面,要围绕“救急难”的原则,对因各种突发性、临时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要及时收集和补充他们的信息。总之,信息管理要动态化,要有进有出、随进随出,努力提高救助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

2.破冰“碎片化”当理顺机制、务实推进。破冰“碎片化”的关键在于理顺机制。各级应着眼在现行体制内不断建立和完善打破“碎片化”的运行机制,逐步推动体制改革,最终实现社会救助“一体化”。当前,至少应理顺“五个机制”。一是政策联动机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出台和实施,为推动社会救助“一体化”提供了机遇。同时,社会救助横向各管理部门应尽快出台配套措施、纵向各业务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方案或细则,不断强化“一体化”意识,凝聚“一体化”合力,努力使社会救助在政策上、对象上、程序上、目标上、措施上相互衔接,逐步达到宏观统、微观分,面上统、点上分,主体统、个体分。二是工作协调机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着力健全这一机制,定期组织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协调工作矛盾、研究解决棘手问题,不断把社会救助“一体化”推向前进。民政部门应全力做好相关基础和服务保障工作,努力发挥牵头作用。三是急难救助机制。救急难,是《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重点内容,政策上涉及到救助工作的方方面面,对象上既包括低保对象,也包括非低保对象,需统筹规划,合力施救,持续推进。救急难,主要通过临时救助来实施。以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为依托,充分利用各级政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等平台,尽快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切实畅通救助申请和受理渠道,优化工作流程,及时受理、转办申请救助事项,确保困难群众求救有门、受助及时。四是分类整合机制。当前,首先需要解决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内部“碎”的问题。比如,民政涉及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由社会救助处负责;受灾人员救助、冬令春荒救助由救灾处负责;孤儿、孤残救助由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负责;流浪乞讨救助由社会事务处负责。应采取科学有效的办法,逐步进行整合,努力化“大碎”为“小碎”、化“多片”为“少片”,不断推进内部救助“一体化”。五是监督管理机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为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按照这一要求,尽快建立统筹监管机制,适时组织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对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应分类建立监管机制,适时对职能内救助情况进行监管。同时,还应将救助条件、标准、程序以及受助对象等公布于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社会救助阳光透明、公平公正,切实为推动“一体化”提供良好的外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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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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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重庆市渝东南民族地区属武陵山区,是一块嵌入湖北、湖南和贵州三省之间的三角地带,包含黔江区(原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武隆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一区五县,地理位置上以黔江区为中心,东连湖北省恩施州和湖南省的湘西州,南与贵州省铜仁地区接壤,西接贵州省的遵义地区和重庆市涪陵区,北濒长江与万州相邻。东西宽147公里,南北长264公里,片区总面积为16936平方公里,总人口300余万人。作为一个少数民族集居区,聚居着土家族、苗族、侗族、仡佬族及蒙古族等14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200余万人,占渝东南地区总人口的66.1%以上。长期以来,人们在生活习性、受教育程度、教育方式、对事物的认识接受等方面受民族习俗的影响很大。这使得渝东南民族地区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大背景与工作开展状况与我市其他区县相比,具有自己独特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受民族习俗影响较深。由于受传统民族习俗影响,群众重男轻女思想根深蒂固,宗族思想较严重,特别是在几个姓杂居的地方,人们发生矛盾纠纷常常依靠宗族势力解决,大姓欺负小姓,小姓口服心不服,时常发生宗族械斗,死人伤人的事时有发生,妇女合法权益受侵害,老人无人赡养等问题突出。

----群众解决问题讲武力,法制观念淡薄。渝东南地区民族成分复杂,受自然地理条件的限制和历史等原因,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解决问题常常依靠武力,加之涉交界地众多,“插花地”、“三不管地”实质存在,纠纷多,械斗多,刑案多,社会治安状况复杂,据近三年统计,在渝东南片区的一区五县内违法犯罪人员共达5000人以上,年均1500—人。每年的违法犯罪人员有增无减,呈上升趋势。民间纠纷更是频频发生,仅去年黔江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就调解纠纷5100多件,平均每天达14件。违法犯罪和纠纷的另一面往往就是弱者的合法权益受侵犯。

受封建迷信思想影响较深。由于科学思想在民族地区不够普及,封建迷信思想盛行,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相信命运、相信神灵,算命先生、巫婆、神汉、江湖郎中在民族地区大量存在,群众有病不上医院,不请医生,而是请巫婆、神汉“作法”、“驱鬼”,或者请江湖郎中或土医生用土办法、偏方医治,常常贻误病情,或致伤致残致死,往往引发人身伤害矛盾纠纷。

群众居住较分散,交通不便,寻求法律援助十分不便。民族地区大多系边远山区,群众分散居住在大山沟里,山高路远,交通十分不便,有的地方至今仍未通车,靠马帮运输,最远的从家里到乡场要一天,从乡场到城区要一天,往返就要4天,农村弱势群体寻求法律援助十分不便。

经济落后,民生困难,无钱打官司。民族地区往往都是穷地区,经济落后,群众收入不高,往往靠外出务工挣钱养家糊口,黔江区52万人口中,外出务工人员近12万人。统计资料显示,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仅2828元,其中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即达2721元,除去生活支出,所剩无几,连寻求法律援助的交通费用都支付不起,有的在合法权益受侵害后不得不放弃法律援助,把苦水往肚子里吞。

弱势群体数量庞大。以黔江区为例,除近12万人外出务工外,还有残疾人3.02万人,未成年人6.8万人,老年人5.9万人,绝对贫困人口30761人,城镇低保对象11211人,其合法权益受侵犯案件时有发生,法律援助工作量大,实现“应援尽援”目标任务重,压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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