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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图腾读后感(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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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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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句话是我们伟大的周总理说的话,当然他也这样做了。

在学过何其芳写的一篇文章《一夜的工作》,我不禁心潮澎湃,这就是我们的周总理,他每个夜晚都是这样做的:“他一句一句地审阅,看完一句就用笔在那一句后面画上一个小圆圈。他不是浏览一遍就算了,而且一边看一边思索,有时停笔想一想,有时问我一两句。”

你见过这样工作劳苦的总理吗?

拥有这样的总理谁能不骄傲,谁能不自豪?

总理住在一间高大的宫殿式的房子,但是 室内陈设 极其简单,只有一张不大的写字台,两把小 转椅 ,一盏 台灯 ,如此而已。身为国家的领导人,总理完全有权利享受皇帝一样的待遇,但屋子里却只有一张写字台和两把小转椅,仅仅如此。周总理时刻想着祖国和人民,一心一意为人民谋利益,心里唯独没有他自己,艰苦朴素、平易近人,从不计较一己得失。

你见过这样勤俭节约的总理吗?

“这时候,值班室的同志送来两杯热腾的绿茶,一小碟 花生米 ,放在写字台上。总理让我跟他一起喝茶,吃 花生米 。 花生米 并不多,可以数得清颗数,好像并没有因为多了一个人而增加了分量。喝了一会 儿茶 ,就听见公鸡 喔喔 地叫明了。总理站起来对我说:‘我要去休息了。上午睡一觉,下午还要参加活动。你也回去睡觉吧。

我也站起来,没留意把小 转椅 的上部带歪了。总理过来把 转椅 扶正,就走进后面去了。”

你见过这样细心节约的总理吗?

我虽然没有见过这样的总理,但从作者的文章中我“看”到了这样的总理。看到总理的勤奋、豁达、无私这样的总理怎会不让我们崇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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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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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__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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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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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竽充数这个成语讲的是:有个对吹竽一窍不通的人叫南郭,他在齐宣王吹竽的乐队里面混,因为乐队有两三百人,所以他没有被别人发现他不会吹竽。一天,齐宣王去世了,齐湣王当了国王。齐湣王喜欢听单人吹竽,他让吹竽的人轮流吹给他听,南郭只好偷偷逃跑了。

南郭在齐宣王还在世的时候可以说是如鱼得水,国王换成齐湣王的时候却漏了馅,只能逃之夭夭。

比如在学校,有些同学老师让背课文他不背,老师让全体背的时候他在里面滥竽充数,老师让一个一个背的时候,就露出了马脚。

所以说没有名副其实的本领,只能混得一时,混不了一世。滥竽充数,是无法逃过时间的检验的。我们千万不要学习南郭先生,只有努力学习,认真学习,练出一身真实的本领,你想滥竽充数也用不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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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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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为《活法》是一本稻盛和夫的传记,其中会夹杂个人创办企业的一些历程。看过之后才发觉远非如此,《活法》一书融入了稻盛和夫先生一生的智慧和经验,书中的字里行间都渗透着一位思想者的高尚人格和处事哲学。从他的书中,我感悟最深的是他把追求真理作为自己的人生航标,在真理的指引下,他的一生虽历经无数的风风雨雨和许许多多的诱惑但始终没有偏离正确航线,他的事业也一步一步蒸蒸日上。

稻盛和夫先生,与其齐名的另外三大经营之圣大家应该都有所耳闻,他们分别是松下公司创始人松下幸之助、索尼公司创始人盛田昭夫、本田公司创始人本田宗一郎,而稻盛和夫则是两家世界500强(京都陶瓷株式会和第二电电株式会KDDI)的创始人,可以说他是一位世界顶尖级的企业家,稻盛先生的活法很简单,人只要坚持真理活着就很简单,其实真理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深奥,我们牙牙学语的时候就有人教我们真理,“不说谎、不给别人添麻烦、真心诚意为别人、不贪心、不自私自利”这就是做人的基本真理,这些看似简单的道理却是指引着稻盛先生成功经营两家世界500强企业和令人称道的生活、行事的准则。

有句歌词如是唱到:现在的才关键,最重要就在眼前。所以在日常销售管理工作中,事先我都做好计划与安排,竭力完成当日的工作,今日事今日毕,当天事决不留到明天,当想到一个好“点子”时就立即行动,并用阳光的心态努力将一件件事情办好,完成得漂亮漂亮。同时借鉴《活法》中的成功法则,我也努力训练自己成为一个优秀的领导者,逐步提高自己的领袖魅力,当项目部个别员工业绩欠佳时,我不再像以往一味的批评,我知道了,每个人的能力都不同,有些员工非常能干,有些则不然,但只要员工有积极向上的态度、认真努力做事,就不该按他们贡献的能力区别对待。

管理者该做的是:发掘每一个员工的长处,并在企业中为他们找到最好的着力点,让他们发挥一己之长。当我的员工抱着负面、消极的态度时,我会试着跟他们谈,告诉他们积极的态度不仅对个人有好处,对公司来说也很重要。只有尽快调整转变自己的心态,这样工作才有成效。作为我个人,在售楼部随时保持高昂、愉快的心情,拥有和部下达到目标的决心,领导同事们朝正确的方向走。逐渐地我得到了开发商、客户及同事们的接受和认同,自己也越干越开心。“我要用全身心的力量来迎接今天!”只要我们把握好了今天,活出璀璨的分分秒秒,我们就一定能拥有美好的明天!

真理是永恒的定律,它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经的起舆论的监督,经的起内心的反省,人生的活法有很多,但最简单也是最正确的活法就是追求真理。褪祛浮华,回归理性,让激情燃烧,用理性护航,用努力去浇灌幸福的花朵,积极健康地生活、工作,让天天快乐,分秒精彩,我们将活出灿烂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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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克雷洛夫寓言全集读后感7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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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跟朵儿有一项约定,晚上如果她把事情做好,早早上床,我就可以给她读床头小故事,这两日读意大利儿童小说《外公是棵樱桃树》,让我们想起很多渐渐被遗忘的往事。

托尼诺的外公外婆住在乡下,有个大大的院子和大片的菜园,外公外婆一直在园子里种菜,养鸡养鹅。 托尼诺的外公在院子里种下一颗樱桃树,那是托尼诺的妈妈出生时候种下的,如今已是枝繁叶茂。樱桃树叫做菲利斯,伴着托尼诺的妈妈菲利尼斯成长,多年前菲利尼斯荡的秋千还悬在菲利斯上,后来成了托尼诺的乐园。朵儿听到这里说,“妈妈,我也有像菲利斯一样的樱桃树。”我说是,不过,那是外婆种下的,在我家院子里,曾经有三颗,去年因为老房子翻修,挪出了院子,结果死了一棵,全家人心疼不已。那三颗樱桃树伴着朵儿成长,她对老院子和樱桃树亦是感情深厚。

朵儿一岁半后每年夏天,母亲总是把她带回农村老家纳凉,说是济南的夏天太难受,泰山深处的大山美不胜收,那是我们的后花园,朵儿的婴幼儿时期就是在那里度过。外公外婆为了朵儿如厕方便,在树下给她搭了一个临时厕所,就是垫了两块砖头,每每朵儿大小便就在自己的专属厕所上进行,朵儿三岁大的时候,院子的樱桃树开始结果,樱桃成熟的时候,朵儿也是在树下如厕,每次厕所上到一半,朵儿总是站起来,踮着脚够树上的樱桃吃,总是能够着那颗最红的吃,引得外公外婆大笑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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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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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将《小屁孩日记》认认真真地看完了。这本书是一个美国中学男生的日记,他用独特的方式向大家介绍了他三年的中学生活。

书中的人物十分可爱,主人公格雷是一个狡黠、幽默、自恋、懒散的男孩。他在母亲的要求下写日记,幻想自己成名后蜂拥而至的记者将自己众星拱月般围起来。他收集个人用品,打算以后开个博物馆,赚很多很多的钱。他想与死党罗利推出一个“世界上的雪人”,将弟弟曼尼的小雪人踢飞,因此惹怒了老爸,刚花了很长时间完成的雪人两秒就销毁。他在爷爷家的公园中误入女厕所的囧事被哥哥罗德里克在全校大肆宣扬。他心爱的小鱼遭遇不幸,惨死在哥哥的鱼的“毒口”之下。死党罗利受伤后受到女生的百般呵护,他十分嫉妒罗利,自己也扮作伤员,但大家置之不理。雷格再聪明,在家中仍然不是哥哥罗德里克的对手,经常被耍得团团转。正在上幼儿园的弟弟曼尼“以小欺大”,但不管多么调皮捣蛋,老爸老妈也护着曼尼,令格雷头痛不已。

这一个一点也不符合大人们心中那种懂事上进的乖孩子形象的小屁孩,却让无数的人喜欢他。

人们会对生活中一切评论好与不好。若对人们有好处,就是“好”;若没好处,便是“坏”。

而我认为作者笔下的小屁孩虽然对人无益处,但是他仍然惹人喜欢,这就说明了“坏”也可以“好”,没好处不代表无人喜欢!

《小屁孩日记》给了我许多启示,希望大家也来看一看,也像我一样,一起做一回小屁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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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世界是平的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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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来终于断断续续地看完了三毛的大部分作品,我实在很想写一写三毛。

三毛的前期作品有种奇妙的力量,让我无论在什么心境下去读都能愉快地笑起来。

在沙漠里,面临各种各样的困境,三毛总有办法让它们变成有趣的事。有山羊从他们的屋顶掉进家里,洗澡时涂了满身泡沫却发现没有水了,邻居家的姑娘们借东西从来不还……这些在常人看来遇上任何一件都要皱眉头的事,在三毛的笔下却成了轻松幽默、带有一种漫画般的奇特的效果的生活喜剧。

只有内心真正坚强乐观、并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在此时三毛的心里,没有绝望和痛苦,一点小小的伤心事也只是幸福生活的调剂品,她有荷西,有亲手建成的一方小天地,幸福和快乐像沙漠里的甘泉源源而来。她爱家人、邻居,也爱所有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给予他们帮助,为他们流泪,为他们微笑。她也将幸福快乐的甘露,温柔地注入撒哈拉。

恐怕在撒哈拉的所有故事里,最让人心碎的便是《哭泣的骆驼》了。在那之后,三毛与荷西移居加纳利群岛。沙漠仍旧是她心目中最美的地方,但在加纳利群岛的生活也同样快乐。若说沙漠是热情的白日,那么加纳利就是温柔的夜。三毛用她独特的温柔,感受着周围的一切,品尝着生活的滋味。她这一时期的作品,虽没有在沙漠里的神采飞扬,但却有另一种温暖而充满爱的情感。

然而当不幸降临,这个乐观坚强的女子也崩溃了。《梦里花落知多少》一度让我不忍心再读下去。荷西带走的是她所有的快乐,那个我们熟知的三毛不见了。三毛在书中一遍遍叙写着对荷西的怀念,她说在梦中荷西会来看她,有时荷西会对她轻声絮语,但她顾念着年迈的父母,不能随他而去。

这样的三毛令人心疼,但我不得不说,三毛的作品从此失去了灵魂。三毛之所以是三毛,因为她流浪,她快乐,她细腻却不矫情,她温柔却不做作,她有着化麻烦为幽默、化痛苦为幸福的神奇力量。但现在三毛只是陈平,是一个内心的悲伤永远无法化解的女人。她依旧流浪,依旧细腻温柔却很真实,但她不快乐,并且失去了那种神奇的力量。

作者写作时情感,能够通过书这个神奇的纽带不怎么打折扣地传递给读者。因此我更偏好三毛前期的作品,让她神奇的力量和快乐的灵魂来抚慰我的心灵。但不管怎么,三毛在我心目中都是一名奇女子,独一无二,千古难寻。

诚愿三毛能在天堂与荷西重逢,写下我们看不见的幸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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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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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泉》这本书刚开始的时候我不爱看,结果,看着看着,入了迷。原来,它讲的是有一口泉,谁喝了谁就长生不老,塔克他们一家就是这样的,有一个叫温妮的小女孩,无意之中知道了这个秘密。可是,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也知道了这个秘密,想尽办法得到他。

自从我读了《不老泉》,我感受到了温妮善良、关爱的心。也学到了很多好词好句。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在一片茂密的树林里,住着一家人:温妮和她的姥姥、妈妈、爸爸。某一天,温妮出来玩,玩着玩着,她在树林里迷路了,然后,就坐在一棵大树下,忽然,她看见旁边有一个男孩,他叫:杰西。正趴在那里喝水,这么一想,自己也渴了,就问:“这水好喝吗?我也想喝。”杰西说:“不行。”“为什么”温妮说。因为,这是不老泉,你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就可以喝。这时,迈尔斯和梅也来了,这是杰西的弟弟和妈妈,最后,温妮跟着他们一起回家了。不过,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偷听了他们的谈话,心中暗暗的笑了,因为,他了解一个不老泉的秘密。

这个穿黄衣服的人真坏,是个坏人,随便偷听别人的谈话,这样做很不好。

在这里,让我心里想到的最放心的事情是:塔克一家非常善良,关爱温妮;他们一家人还会照顾温妮。特别是杰西对温妮很好,他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的水,让她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喝下去,然后就去找他。

穿黄衣服的人不幸没有得到泉水,而且还被梅用枪打死了。警察把温妮送回了家,把梅给抓起来了,然后,温妮又把梅给救了,让他们赶紧逃脱。

最后,温妮没有喝珍贵的不老泉水,而是给了那只大蟾蜍,因为,这只蟾蜍能听懂她说话,是她的朋友。

这本书真有意思,我最喜欢里面的杰西,杰西非常善良、友好,帮助迷了路的温妮。我不喜欢温妮,温妮离家出走,害的爸爸妈妈非常着急。你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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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万物简史读后感2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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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周读弗洛姆《爱的艺术》,这是一本教人怎样学会爱的书,我想我们不应该仅仅是把这种“爱”理解为爱情,它是包涵更广博的爱,是一种能力的体现亦是一门艺术。在这里爱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那么简单。正如作者在序言中说的那样,这本书要说服读者:如果不努力发展自己的全部人格并以此达到一种创造倾向性,那么每种爱的试图都会失败;如果没有爱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谦恭地、勇敢地、真诚地和有纪律地爱他人,那么人们在自己的爱情生活中也永远得不到满足。在弗洛姆眼中,爱是一种能力,然后是一门艺术,并不是人人都懂得并不是人人都拥有。

我们先来看一下本书开篇引的巴拉塞尔士的诗:“一无所知的人什么都不爱。一无所能的人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懂的人是毫无价值的。但是懂得很多的人,却能爱,有见识,有眼光……对一件事了解得越深,爱的程度也越深。如果有人以为,所有的水果都同草莓一起成熟,那他对葡萄就一无所知。”我们应该去认识爱,懂得爱,了解爱,之后我们才能真正拥有爱的能力,享有爱的艺术,而不是在爱之外,却以为自己深谙此道。无知总使我们欺骗自己却并不知道被自己欺骗了。

第一章内容很少,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把它当做序言之后的序言来看,这里弗洛姆先谈了世俗人理解的爱,他告诉我们这些根本算不上是爱,只是一种交易。无疑现实中到处充斥着这种爱,让人感到绝望,人们就这样毫无知觉的生活在这种虚假和欺骗中,把这种虚假的爱当做此生的追求,那是可悲的,自以为是的人是可悲的,了解了这种可悲却无法挣脱的人亦是可悲的。下面让我们跟着弗洛姆一起看看存在于世俗人中的爱吧。

弗洛姆说,“大多数人认为爱情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爱的问题。”确实如此在生活中我们大多人都持有这种观点,所以我们努力取悦对方甚至是迎合世俗以求得被爱,什么样的人是值得被爱的,我们便努力的成为什么的人来赢得人心,显然在今天物质上的优越是一种,外表的美丽帅气是一种,当然相比之下绝对是前一种更实用。人们不再考虑自己有没有爱的能力,而是考虑自己是否拥有被爱的条件,这些无关紧要的条件成了核心,不能不说这是人的爱的能力的一种丧失。

第二中情况是,弗洛姆说,人们认为爱的问题是一个对象问题,而不是能力问题。他们认为爱本身十分简单,困难在于找到爱的对象或被爱的对象。同这一因素紧密相关的是当代文化的特点。我们的全部文化是以购买以及互利互换的观念为基础。人与人之间的爱情关系也遵循同控制商品和劳动力市场一样的基本原则。

对于弗洛姆所揭示的世俗中的爱的形式及虚假,我们一眼便能看出来确实如此,我们眼中的爱就在以这种形式而存在,正在被如此左右着,它就如同一种实实在在的交易,这种交易讲究等价值即所谓的门当户对,这一思想深入人心,继而是各种世俗的约定,世俗的价值亦是爱中用来交换的本钱。爱被如此层层包围着,完全被遮蔽了它的本质,在这样的背景下是无法谈论爱的。

弗洛姆说,产生在爱情这件事上一无可学这一看法的第三个错误是人们不了解“堕入情网”同“持久的爱”这两者的区别。人们往往把这种如痴如醉的入迷,疯狂的爱恋看作是强烈爱情的表现,而实际上这只是证明了这些男女过去式多么寂寞。

弗洛姆的这段话是很值得品味的,如此三则错误,他把世俗的爱几乎全部否定了,就连我们看似稍微入行一点的第三中爱也一并在内,那只是堕入情网与持久的爱根本不是一回事。如此为我们清零,那么学习爱就成了迫在眉睫的事情了。懂得很多的人是能爱的,对一件事了解得越深,爱的程度也越深。这便是学习爱的准则。如果你选择无知,那么你离爱永远都会是那么的远。

最后弗洛姆从整体上对本书所要阐述的内容做了一个说明,这也是我们学会爱这门艺术必然要经过的两步骤:一是掌握理论,二是掌握实践,如果还有三的话就是把成为大师看的高于一切,这就涉及到追求卓越的心了。这似乎也是学习任何一门艺术必要经过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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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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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的《史记》,贯通祖国三千余年的辉煌历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是一部经典之作。

该书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古典典籍之一,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三千年璀璨的文明,生动的描写了三千年大大小小的一些史事。读过这本书,让我深深得感受到了祖国文化的伟大,令我心存敬意。史记的生动描写一直鼓励我们的写作,以及我们祖国的发展,史记一出来,可谓是洛阳纸贵啊。

一部伟大的作品,总会有辉煌的成就。《史记》这一部伟大的作品,是祖国文化史上的一颗明珠。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就像尤安·艾肯在《走遍天下书为侣》一文中所说的那样,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历史旅行,读者像是穿越了时空,成了一位历史事件的亲历者,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就仿佛在和司马迁面对面的谈话,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一本令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应该细细阅读的经典!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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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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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了《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后,我才懂得什么叫爱。

《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主要写一个精灵来到人间的一系列的故事。

有一天,故事中的陈淼淼在一次意外中发现了自己的妈妈其实不是人——而是精灵,妈妈只要碰到含有酒精的东西就会显出原形,淼淼的爸爸最终要和精灵离婚,精灵最终没能和丈夫离婚。

后来,淼淼还发现妈妈为了保持人,竟喝青蛙的血,从此淼淼不愿和妈妈接触。精灵最终回到了精灵世界。

读到最后,我竟然哭了。我明白什么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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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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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的工作》是我们语文书上的一篇课文。但是,今天我又重新把这篇课文读了一遍,读完之后,思绪万千。

《一夜的工作》主要写了周总理彻夜工作十分辛苦,而他的日常生活却十分简朴。总理工作十分劳苦,他每天晚上都要批“一尺来高”的“一叠”文件,并且一批就整个通宵!这时,我想到了自己。每次只要老师留的作业比较多,我就不耐烦了,只要一写就是两三个小时,我就不想写了。至于写一个晚上,我想都没有想过。

虽然总理工作量非常大,可是他却一点也不马虎。“他一句一句地审阅,看完一句就用铅笔在那一句后面画一个小圆圈。他不是浏览一遍就算了,还要一边看一边思索。”从这些地方可以看出总理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读着读着,我仿佛看到:夜已深,人们正在甜甜的梦里遨游。在蓝蓝的夜空里,只有一弯月儿和数不清的星星。它们静静地注视着总理,为他消除疲劳。

周总理虽然担任着国家要职,但生活十分简朴。总理的办公室是一间高大的宫殿式的房子。从外表看华丽无比,可一进去摆设却十分简单:“一张不大的写字台,两把小转椅,一盏台灯,如此而已。”这是一个多么鲜明的对比啊!一个堂堂正正的国家总理,工作条件只是普通工作人员起码的条件。这时,我想到了自己。平时择吃挑穿,从不穿带补丁的衣服。老因为一点儿小事儿发火。再想一想周总理,我感到十分惭愧。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被总理为国家为人民而忘我工作的精神和他生活简朴的优良作风所感动了。这时我和作者一样也想向全世界高喊一声:“看啊,这就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总理。你们看见过这样的总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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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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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讲的是主人公叶藏的故事。曾经,他是一个自闭的孩子,总是喜欢迎合别人,通过搞笑的方式让身周围的人欢乐,在读了中学后,父亲把他接到东京去读高中,在高中认识了绝木,一个跟他性格很像的混混,在绝木身上,他学会了吃喝嫖赌,后来还因为殉情与父亲决裂,殉情后父亲不再给叶藏寄钱,失去经济支柱的叶藏,深刻的体会到了钱断情亦断的人间冷暖,并由此沉沦。

读完这篇小说,我第一的感受是:其中的主人公看似一个三观不正的混混,实则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从他小时候说起,他活着就是为了别人,他极尽一切的搞怪,仅仅是为了博身边人一笑,但从他的行为中,我看出了他的恐惧,那种时刻得不到认可的恐惧,就如同鲁迅先生狂人日记中的主人公一样认为周围的人,是吃人的野蛮人;不过细细品味,我倒觉得,主人公是一个追求“真”的人,追求一种狭隘的“真”,他认为周围人做的一切都是虚假,你对他们真,他们对你反而有很大的看法,甚至排挤你,而如果你对他们假,他们反倒会哈哈大笑,无比快乐。他定义的“人”终究是要成为人们满意的“人”如若不然他们便会视你为垃圾,使你受尽折磨,而他正因如此便失去了自我。不过他忽略了一点,就是人性的善和美,亲人对他的爱都是纯粹的亲情,但在他的眼里,却成了虚伪的。所以当父亲问,他要什么礼物的时候,他并不想满足父亲这种虚伪的满足,于是就拒绝了父亲对他的好意,其实父亲那并非是为了寻求虚伪的满足感,那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美好和温暖的亲情。

叶藏还是个懦夫,他不敢接受现实,只会通过嗜酒抽烟和使用药物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当他因殉情自杀父亲不再跟他汇钱后,他开始一蹶不振,过起了无业游民的堕落生活,感觉全世界都抛弃了他。

人世间本来充满了美好的东西,但他却不曾拥抱它,而是去以狭隘的眼光去判断它,曲解他,那只是会让你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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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精灵的秋天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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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这只“小精灵”是什么吗?让我来告诉你吧!

它就是邻居家那只可爱的小白兔。我给它取的名字叫小白白,你知道为什么吗?不知道吧!那让我来告诉你吧!

因为它全身雪白雪白的,没有一点其他颜色,看上去就像是用洁白无瑕的汉白玉雕刻成的。它的眼睛是红色的,好像两颗迷人的红宝石闪闪发光。它常常灵活地转动红眼珠,向周围扫视,仔细观察各处的动静。它的耳朵又长又大,只有听到一点轻微的声音,就会“刷”地一下竖起来,灵巧地四面转动,寻找发出声音的地方,警惕地细听是不是有人靠近了。

小白白十分乖巧,驯良,听话,很讨人喜欢,就像一只可爱的小精灵似的。最让我难忘的是我跟小白白玩耍的时候,小白白只要看到我,就会跑过来,伸起一条又细又美的小腿,跟我握手,那两颗迷人的“宝石”,闪烁着五彩的颜色,仿佛在说:“你好!你好!好久不见!”

每当我把它抱起,它总会舔我的手,那种感觉真舒服。最让我喜欢的是它那雪一般的毛,我经常一边想事情,一边慢慢抚摸它的毛。

它吃菜总是狼吞虎咽。一片大菜叶,一会儿就进了它的肚子,生怕别人跟它抢似的。每当我把菜叶举起来时,它就像马戏团的演员,立起来。小白白更喜欢吃菜叶,不喜欢吃萝卜。每当我去喂它,它都会等吃的送到它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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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呼兰河传》读后感400字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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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细米》。

《细米》,橙黄色的封面,大片大片的金黄色,一个男孩呆呆地站在稻田前他,就是这本乡村小说的主人公:细米。

翻开书,从扉页直到后记,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少年细米出生在蚕豆地里,是一个爱脸红的小男孩,他与表妹红藕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杯自然流淌。然而,有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儿。这些从苏州城来到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迷人的气息,让这个乡村快乐起来。细米很喜欢一个名叫梅纹的大女孩。在梅纹姐姐的影响下,细米从一个顽皮的小孩子成长为一个乖巧、懂事的少年。

《细米》中的梅纹能够发现自己喜欢的事和细米所喜欢做的事,并且能发现细米的闪光点,这是我所欠缺的。我以前总是发现不了别人的优点,都是认为别人怎么怎么不好,却从来没有发现,甚至都没有去想过别人的优点。以后我一定向梅纹学习,发现别人的长处、优点。

细米在梅纹来他们家的第一天,就大方地带她到自己的秘密基地——塔上,来看美丽的风景。他把自己的所有事情都告诉了梅纹。而我,别说把自己的真心话告诉别人,就是学习用品也不肯借给同学。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钢笔字,班上有几个同学没带,他们来向我借时,我对他们说我只有一支,其实我有两支,只是不想借给别人。以后我一定向细米学习,做一个大方的人。

文中的细米还非常保护动物,他曾经为了救翘翘而和小七子打了起来。相比之下,我就显得比细米差多了:在路边见到流浪猫或流浪狗已经瘦骨嶙峋,而且手中正好有食物,却无动于衷;在家门口见到一只瑟瑟发抖的被拴着的狗,却不知把在一旁的棉布拿起来披在它身上……从此以后,我一定好好向细米学习,保护动物。

这本美丽、动人的《细米》孕育在我心中,深深地迷恋着我,我由衷地感谢这本书馈赠给我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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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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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把你的手给我》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海姆·G·吉诺特所着,是一本介绍与孩子实现真正有效沟通方法的书,告知家长爱是需要技巧的。父母可以帮助孩子成为一个品质高洁的人,一个有着怜悯心,敢于承担责任和义务的人,一个有勇气、充满活力、正直的人。光有爱是不够的,洞察力也不足以胜任,好的父母需要技巧,如何获得并使用技巧就是这本书的主要内容。

这部书不是枯燥无味的理论说教,它是以生活中的事例诠释着与孩子沟通的技巧和智慧,在读这本书时我心中有着深深的自责,作为一位母亲我真的很失败,看到这一个个鲜活的例子,好象都能和我对上号,我总是能够敏锐地发现孩子的缺点,然后毫不留情的予以批评指正,声音不自然的会提高八度,有时还会加上一些定性的语言,我自认为我这样做是为了孩子好,没想到却深深的伤害到了她,就像作者说的,语言就像刀,它们能够带来痛苦,即使不是身上的的痛苦,在感情上也会留下很多痛苦的伤痕。

其实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应给与孩子指导而不是批评,批评和评定性的称赞是双刃剑,两者都是在给孩子下判断。为了避免下判断,心理学家不会发表批评意见影响孩子,而是指导孩子。在批评孩子时,父母会攻击孩子的人品和性格。文中有一例:八岁的玛丽不小心打翻了她的果汁时,她的妈妈平静地说道:“我看到果汁打翻了,我们重新拿一杯果汁吧,还要那一块海绵。她站起来,把果汁和海绵递给女儿。玛丽低声说:”哎呀,谢谢你,妈妈。“她把桌子抹干净,妈妈还在一旁帮她。妈妈既没有严厉的批评,也没说一些无用的忠告,做女儿的真的很感激。这不就是我们想要的结果吗?如果妈妈大发雷霆事情还是得解决,还弄得妈妈生气女儿伤心。即使无法避免怒火,也可以不带指责、不带定性评价地表达出来。所有这些人道的交流方式技巧的背后,是对孩子深深的理解和尊重。

读这本书的过程也是我自我反省的过程,我会把书中学到知识,切实地运用到生活中,我会努力的改变与孩子的沟通,希望我们相处的每一天里都没有叫嚷、没有争辩、没有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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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教育是没有用的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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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林格先生的《教育是没有用的》,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章《习惯是教育的最终成果》。尤其是在全国推行的六大习惯,我更觉得非常全面。

习惯与做人品格的培养存在着一种线性关系,人格决定了人的发展发向。如果健全的人格是一个大屋子,那么需要找到门和把手,否则知其门不得而入。这个门把手,就是习惯。

养成教育课题组经过三年的论证最终确定以下六大习惯向全国推广:1、把一件事情做到底;2、孝敬父母;3、说了就一定要努力去做;4、用过的东西放回原处;5、认真写字;6、从错误中反思自己。

林格先生认为:习惯是教育的最终成果,一个人习惯的好坏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在我们的身边不乏有这样的家长,认为学习成绩是最重要的,只要成绩好了,其它的都不重要。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想法,试想一个人成绩再好,就算考上大学了,没有一个好习惯,能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吗?能在以自学为主的大学校园里取得更大的收获吗?进入社会能找到一个好工作吗?能在自己的工作上创出一番事业吗?有一句话叫“拣了芝麻,丢了西瓜。”成绩只是“芝麻”,而好的习惯才是“西瓜”。

曾经看过一则故事:父子两住山上,每天都要赶牛车下山卖柴。老父较有经验,坐镇驾车,山路崎岖,弯道特多,儿子眼神较好,总是在要转弯时提醒道:“爹,转弯啦!”有一次父亲因病没有下山,儿子一人驾车。到了弯道,牛怎么也不肯转弯,儿子用尽各种方法,下车又推又拉,用青草诱之,牛一动不动。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子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只有一个办法了,他左右看看无人,贴近牛的耳朵大声叫道:“爹,转弯啦!”牛应声而动。

牛用条件反射的方式活着,而人则以习惯生活。一个成功的人知道如何培养好的习惯来代替坏的习惯,当好的习惯积累多了,自然会有一个好的人生。莎士比亚说:“性格即是命运,心态主宰你的成败,气质影响你的力量,

习惯形成你的能量。”用行动培养习惯,用习惯收获性格,而性格会照亮你的人生。

俗话说的好:习惯成自然,良好的行为习惯在人的一生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齐白石老先生说:“养成好习惯,必有好人生。”

成功是一种习惯,失败也是一种习惯。你的习惯无法改变,但可以用好的习惯来替代。成功很简单,只要简单的事情重复做,养成习惯,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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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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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这本书的作者是维里·费尔曼。维里·费尔曼是德国当代青少年文学领域最具有鲜明个性的作家之一。

《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主要内容是:灰色的大宅中活跃着一群老鼠,每晚灯灭人寝之后,老鼠们便从洞子里钻出来,在各个房间里奔跑嬉闹,在厨房里、储藏室里大啃大嚼。可是,有一天,一只名叫威利巴尔德的超级老鼠自立为鼠帮大首领,嘴上说要让老鼠子民们过上好日子,但它却没有这样做,一次危机时,白老鼠莉莉靠自己会阅读的本领救了大家,自认为是最最强大的威利巴尔德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老鼠子民们又重新获得了自由。

读完这本书,我想:如果威利巴尔德不自私自利、口是心非、自以为是,也许它不会落个被捕鼠夹子夹掉尾巴的下场。真是恶有恶报啊!被大家认为不属于灰色鼠群的莉莉呢?在找不到一点吃的图书馆里,它开始翻看一本书,一个字一个字地破译,不久认识了从A到Z的26个字母,并且渐渐地懂得如何把它们正确组合起来。莉莉靠着顽强的毅力和坚持不懈的精神终于学会了阅读。后来,它能够给大家讲故事,能够让大家明白美味的烤肉里藏着的杀机,用自己的智慧帮助了同伴,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多么了不起啊!

是的,莉莉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无论身处怎样恶劣的环境,只有坚持信念、永不放弃,一定会改变自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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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世界是平的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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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豪森,这个名字并不熟悉,但也不陌生,他就是德国响当当的吹牛大王。

他1720xx年出生于德国一个最古老的贵族家庭,喜欢行侠仗义和探险,曾经在俄国军队中服役,跟土耳其人交战,足迹遍布欧洲、非洲、亚洲和美洲大陆,还到过人迹罕至的北冰洋,并遇到过许多希奇古怪的事情。由于他有丰富的生活经历,以及对事情的敏锐洞察力和想象力,所以在他回国后便将自己的经历加上独特的幻想,并运用夸张的手法,编造出许多荒诞不经的冒险故事。他口若悬河,说起来滔滔不觉,博得了听众们的一致赞誉。很快,他就成为了德国家喻户晓的故事大王。他的故事情节夸张、离奇、构思巧妙,风趣幽默,充满大胆想象,读起来让我忍俊不禁。

他历险故事中《自拉辫子出泥潭》让我印象极为深刻。

有一次,我们的主人公敏豪森男爵想骑马越过一个泥潭,一开始我们的男爵觉得泥潭不宽,但当其发现并非如此时,为时已晚了,因为地心引力,他连人带马掉下了泥潭里,泥浆,渐渐埋过了他的全身,就快将他和他的马淹没了,情急之下,他双腿紧紧夹住马肚,并迅速拉住自己的辫子,用尽全力向上一拉,结果连人带马一起拉了出来。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目瞪口呆,有哪个人可以徒手从泥潭中,连自己带马拉出来呢?更让人费解的是结尾说道:“如果当时我没有如此惊人的胆识和力量,我就不会在这与你们闲扯了。”

看了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让我明白了:在现实世界中,想象与幻想是不可少的,迄今为止,世界上哪一项发明创造离得开想象?世界上哪一项高科技的发展离得开想象?对于我们来说,更应该努力的培养自己开动脑筋、思考问题的良好习惯。

敏豪森男爵,让我懂得了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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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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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于1600~1601年的《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此刻,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总的来说,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应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好处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向学习西方正统思想。但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之后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但是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就应去复仇,但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联。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取,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取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取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取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主角。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发奋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也是杯具之所在。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却无力地忏悔。在之后,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可能会失去的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他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与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而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取中,莪菲莉霞选取了后者,她选取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取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在复仇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取都指向了同样的终点。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一样,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透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齐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能够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文章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杯具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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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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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看到基督山伯爵这本书的第一感觉有点晕,那么厚!这是我小学读过的最厚一本书。但读时觉得像在看3D电影一样,那么真实。

这本书又像演话剧,有个“报幕员”。最好看的是唐泰斯住进伊夫狱堡遇一位神甫后与其商量逃跑的几章,我最看重的是唐泰斯不忘恩负义,他曾有许多机会,把神甫扔在那里不管,自已从秘密通道里逃走但他没有,这是我们最应该学习的地方。

更棒的是,他在逃狱后实行的“有恩必报,有仇必报”的计划。

唐泰斯在逃狱后得到神甫的财产,他完全有理由自已隐姓埋名去过安逸的生活,但他选择与其截然相反的路,他先是报答了能帮助自已和父亲的莫雷尔先生,挽救了“法老号”的名誉,之后又去惩戒了那三个纯心害自已的孝忠复辟政权的无赖之徒。最后唐泰斯,不,基督山伯爵给人留下了让人受用不尽的两个词语,等待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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