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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图腾读后感(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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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简史读后感2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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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无所谓的心境,我随意翻开了这本书《拿破仑传》,但没想到的是到书的末尾,我的眼泪竟随着拿破仑的痛苦去世而落下了,不知不觉地原先我早已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个脾气暴躁,身材矮小却有着卓越领导才能的皇帝!

很难想象一个战败退位的人在承受了巨大的打击后还能东山再起!然而拿破仑就是这样一个有魄力有强大号召力的人物。平静地签下《枫丹白露条约》,第一次退位后,拿破仑呆在了厄尔巴岛,大家都以为他会就此消沉时,他偏偏一反常道,耐心看似满足地在这个小地方做起了小小统治者,谁也没想到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正如他所说:“我生来就是为工作的,无所事事是对我最残酷的刑罚。”最终时机一旦到来,拿破仑带着他的军队席卷而来。那些士兵看到昔日的将军回来了,都不由自主地加入了他的团队…读到这,我不禁深深地被拿破仑那与身俱来的王者气质震撼了,天之骄子毫不夸张啊!其实这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们都明白直到此刻法国人民都一向认为拿破仑是民族英雄,崇拜他,但如果只是一个残暴不仁的君主即使他在欧洲战场上称王称霸,恐怕也不会受到人民的爱戴。而事实是他确实真真切切地爱着他的人民!他对士兵是关怀的,虽然他为了胜利不惜提前征兵导致民怨,更在之后的战斗中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无可否认正是他非凡的军事才能以及在战斗中时刻站在第一线,不怕牺牲不怕流血与士兵互相鼓励的大无畏精神才使得他退位后再次回来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

即使是最终临死时,拿破仑留下遗嘱:“我嘱咐我的儿子,千万不要忘记,他生为法兰西皇太子,决不能成为压迫欧洲人民的执政者手中的工具,也永远不要以任何方式对抗和损害法兰西。他应当牢记我的座有铭:一切为了法国人民。”不仅仅如此,他还把他的两亿法郎财产分成两半,一半留给从1792年到1815年间曾在他旗帜下战斗过的军官,另一半则捐给1814年和1815年遭受入侵的法国各省市。“这样的一个人你能说他不爱国,不爱人民吗?!

拿破仑的一生,都在书写着”磅礴“、”恢弘“和”大气“,无论在军事上还是在政治上,都有着辉煌的成就。在军事上,拿破仑被人们称为”一代军事伟人“他戎马一生,亲自指挥的战役,多达60余次,比西方历史上著名的统帅亚历山大,汉尼拔和恺撒指挥的战役的总和还要多,其中有许多战役在战争史上都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直到如今,拿破仑的军事言论和战争战例仍被作为教材在一些国家的军事院校广为传播。在政治上,他是一位卓越的政治家。他曾这样总结自我的成就:”我的英名并非建立在四十次胜利的战役上,也不是由于我使得万邦臣服,滑铁卢战役就足以抹煞对那么多胜利的回忆,最终的一幕往往令人忘却第一幕呀。永不湮没的是我的法典和参政院的会议纪录,我与大臣们的通讯……由于条文简明扼要,我的法典远比以往任何法典更可行、更有效。我所设立的学校,我所采用的教育方法在培育着新一代的人才,在我执政期间,犯罪率减少;而英国的犯罪却很猖獗……“

而这些,都不是我所最关心的,因为,最触动于我的却是其在精神上的某种特质,或是他那进取进取的心态;还有那不知疲倦,永不懈怠的精力;那非凡的想象力,敏锐的洞察力和坚定的自信心……总而言之,他那极具魅力的精神内涵犹如一颗炽热的恒星,而他所缔造的功勋和所取得的荣耀就恰恰如恒星所散发出来的光芒,绚丽而华彩,照亮他人生的全程,甚至在他被囚于圣赫勒拿岛乃至死亡,这种光芒尤未消亡,而是化作漫天星辰,永悬于苍穹。

我明白拿破仑带给法国人民的不仅仅是胜利的辉煌,无尽的荣耀,但同时不可避免地伤害了很多无辜的百姓,他虽然期望过带来和平但他的归来实际上带来的是刀和剑,法国人民再次陷入了战争的混乱和痛苦中,但比起这些人们明显更憎恨路易十八强制性地妄图回复波旁王朝。无论如何这两者都不是人们期望看到的。可是拿破仑的归来已触犯了条约,第七次反法同盟的盟约国又一次聚在了一齐,要把拿破仑逼向绝境,他们是恐惧的,因为这个被他们称为”科西嘉怪物“的拿破仑创造了太多得意外和奇迹。如果这真的是命的话,我想拿破仑也无话可说了,最终的结局我们都已经明白,但根据历史的描述这位叱咤风云的将军兼皇帝的失败只是因为一个愚蠢头脑发热的将领内伊!如果内伊听从拿破仑的命令,拿破仑怎会落得如斯下场,历史或许会改写,然而没有或许了……

恍惚中我似乎看到岛上一个模糊的身影在不断歇斯底里地呐喊;”海岛阴森恐怖,令人毛骨悚然,我们像被关在监狱里。我们应当大声疾呼,进行控诉。“可是没有人理会他,那是拿破仑啊,我的心很难受,为这个天才军事家而感到难过!我不明白我有这样的感受是对是错,但这一刻我只想遵从于我的心!我时不时地在想,如果内伊及时赶到了战场,如果滑铁卢一战拿破仑胜利了,那该是一番怎样样的景象啊,起码法国无须一个大腹便便的追求奢侈享乐的君主路易十八来掌控!又或许即使这一战胜利了将来的某此战役拿破仑会输得比这次更惨更彻底,因为我们明白拿破仑是个天生的战斗者,他不会甘于平静地生活,他与军队与士兵有着相当深厚的感情,闭上眼,仿佛看见了他在出战前那极富感情地演讲,台下是士兵们斗志昂扬的样貌…

拿破仑战败了,在圣赫勒拿岛孤独寂寞地死去了,但他在法国人民心中是永存的,人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他那战无不胜的军队曾给法国带来的至高无上的荣耀!在我心里,拿破仑也是一个真正的英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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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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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李鸿章,无人不晓,谁都知道他是那个签了一系列晚清屈辱条约的人,不少人好因此给他冠上了了卖国贼的称号。学习近代史可谓让每个学生难受的了极点。从古代史那引领世界好几千年,到近代落后挨打一百年,巨大的落差,感情上是难以接受。如果我有阿宽的超能力,我相信我回去修正历史的。于是,所有的愤怒发泄到李的身上。签了那么多条约,果然卖国贼无疑。

上学期无意去旁听了一个法律专业同学的商法课。碰巧那老师讲到晚清时期民商法律问题,其中他讲了一些对于李的看法。说他是晚清第一能人,大清帝国的裱糊匠。诧异呀,与我所知大有出入(不要笑我孤陋寡闻哦),他能牛在哪呢。之后很留意他向我们推荐的的一本书——梁启超的《李鸿章传》。说来惭愧呀,暑假借来竟没有读,原封不动的还给图书馆。终于,在这一星期下定决心,读完了。

李和梁分属不同的政治派系,对其所说,还是比较可信的。也可见梁对其还是相当敬重的。或许,维新派和洋务派还是一脉相承的关系呢。读完这本书,对李鸿章可谓大有改观。

书中说李鸿章是时势所造之英雄,而非造势时之英雄,我深表赞同。正像梁所说,吾敬李鸿章之才,惜李鸿章之识,悲李鸿章之遇。具体原因我也不讲述,未免有照搬之嫌。我只说说几点我所转变的看法。

看完此书后,不禁为李扼腕叹息。从镇压太平天国发家,之后又平了北方的捻乱,卓越的军功足以光耀门楣,就像郭子仪一样挽救了大唐。开办洋务,风云中外政坛四十余年,风光无限啊。到1895年,七十好几了,我倒情愿他死了,这样就不用背负国人的诟骂了,相反,绝对是十九世纪的伟人。但如果这样就不是李鸿章了。

他的由盛而衰犹如大清的命运,李的衰亡史即为大清的衰亡史。他不如曾国藩,他的老师急流勇退,保住了一生的好名节。试想,李鸿章也功成名退了,当时中国还有谁可以顶替他的位置。我们诟骂他,可我们如果坐在那个位置上,能保证做得比他好吗。人才匮乏,出了一个李鸿章,我们就应该谢天谢地了。没有他,还指不定会是什么样子呢。

大清的裱糊匠,缝缝补补而已,那时的人们不都是这么做的吗,他只是其中一个。兴办洋务,他比谁都渴望国家强大。签署屈辱条约,没有谁比他更撕心裂肺。书中有一情节让我不禁落泪。十年前,李鸿章在天津傲慢的接见了伊藤博文,根本不放在眼里。十年后却在日本低声下气的与其签订了马关条约。国内叫骂声一片时,谁又能理会李当时的苦楚。

在国内无一人之时,李鸿章站起来,独自承担了这一切(虽然他办的不那么好,可谁又保证办的比他好呢),他应该受到尊敬,他是个英雄,至少他是内心强大,敢于承担责任的人。

我们的历史教科书罗列式的史实,很容易误导我们在心里将李鸿章一棍子打死,对此我向好几年对其的误解表示“忏悔”。你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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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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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完《藤野先生》后,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对鲁迅先生无限吹捧,更多的是对现在社会上种.种现象的思考。

在现实社会中,在本应充满阳光的青春校园中,那大多数学生,用着国家免费提供的桌椅.书本.甚至免费的住宿,每天念着“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将校规班规背得滚瓜烂熟,背地里,却从不把学习当回事,吃喝玩乐,攀比成风。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学生成群结队,以打架为乐。甚至将谈恋爱常挂于嘴边,拿出来炫耀。

十五六岁的年纪,本应无忧无虑,一心为未来奋斗,打下坚实的知识基础,结下莫多的真挚朋友,收获最纯真的友谊。

十五六岁的年纪,是人生中最美好最轻松的时代,是一个人展望未来,目空一切,不断攀爬的时代。

然而,又有多少人为了明天会挨打而担忧,为了失恋而痛苦,为了显示自己多么美丽富有而惆怅。那是他们本不该有的。

想一想鲁迅先生当初为了中华民族毅然弃医从文的壮举,想一想无数革命先烈的牺牲,他们做着不同的事,却有同一个理想----中国有一个崭新的明天!为了这个理想,他们奉献了自己的一切,将青春年华送给了祖国母亲!

同学们,醒醒吧,当你们学习有关革命先烈的文章时,请想一想,我们在他们用一生换来的美好生活中成长,却做着这样那样的龌龊事,对得起他们的牺牲吗?

当初,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众多的中国人民万众一心,从未有一个人喊过苦,说过累。当面对死亡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畏惧,纵使知道前面危险重重,纵使自己有机会可以逃掉且毫发无损,但没有人那样做。即使七八十岁的老人,也愿意用鲜血去唤醒中国。

为什麽?因为他们是中国人,他们有一颗爱国心。

我相信,无论同学们平日多么放荡,在在内心深处,一定有一处最美的地方,那里装着一颗心,一颗爱国心。给你也给我一个机会,给你也给我一个理由,因为我们是中国人,所以为了祖国的明天,请放下那些本不应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事,让我们一起努力翱翔!

革命前辈为中国铺好了道路,是需要我们用心去走出明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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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艾青诗选寒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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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白落梅写的《林徽因传》,感叹于林徽因爱情与事业的传奇经历,尤其佩服于她对待情感上的果敢和淡定。

我总认为经受了大痛大难的人,才可能对人生的感悟更深刻。当有人说我已不敢付出真爱时,是多么的难受和无奈啊。其实你付出的就是假爱,也日久生情,难以割舍。

可林徽因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在情窦初开时,遇见了极具浪漫气质的徐志摩,相拥在康桥。徐志摩愿为她抛妻离子,证明他们当时是已经多么的激情四溢。然而她却果断地离开了徐志摩。当印度诗人泰戈尔来中国时他们两人又作陪、又演戏,相聚在一起。难道林徽因一点儿也不留恋他们之间的感情吗?决不可能!

当那种情感像潮水般呼啸而来时,两人却不在一起,心应该就像刀割一样,都在流血。如果是冲动的人,早已不顾一切了,所以我们的历史上才留下这么多缠绵而悲壮的爱情故事。就是一般的人也很难控制住这种相思之苦。况且他们还有这么多的时间在一起,和梁思成当时其实还没有真正在一起。林徽因真是个奇女子!

试问芸芸众生,能有几人能做到。

爱真是个双刃剑。当爱来时,轰轰烈烈、甜甜蜜蜜,时间过得飞快。如果有一方稍有怠慢,就很伤心、痛苦,天昏地暗,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甚是艰难。当真的长时间在一起时,又会被无情的岁月打磨的卿卿我我成了传说。有的更是反目成仇。问青天:情为何物?

“你想过普通的生活,就会遇到普通的挫折;你想过上最好的生活,就一定会遇上最强的伤害”。爱情可能是你最大的拥有,也可能是你最大的伤害,可以让你疯狂,可以置你于死地。

学一点林徽因吧,更何况我们都是平常人,承受不了爱得迷离和疯狂。不轻易言情,不轻易去爱。爱情像一杯浓烈而甘醇的美酒,能让你意乱情迷,神魂颠倒,但酒醉后的难受向谁诉说!

我很欣赏林徽因的这种性格,但我做不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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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儒林外史7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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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乌鸦做邻居这个文章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这篇文章我觉得非常好。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吧。什么都逃不过金闪子得眼睛。鹰眼是世界上最锐利的眼睛,在几百公尺的天空翱翔,一眼就能看见在茂密早从中惊慌逃窜的灰兔子。所以,当一片黑影贼头贼脑从一朵蘑菇状乌云里飘出来,金闪子随意瞥了一眼,就能辨认出来着不仅是同类还是同性,不由得心头陡地一紧。这是鹰的本性。在这么多的文章中,我最喜欢——被摔死的“鹰”这篇。这篇主要内容:在离“我”住的两百公尺,在大青树梢住着一只母鹰。这只母鹰春末孵卵,初冬的小鹰翅膀长硬飞走。转眼间,就到了小鹰展翅飞翔的日子了。

一天早晨,蓝天白云,清风徐徐,是鸟类飞行最理想的气候。 一阵风吹过,吹得它们身体前后摇晃,它们惊慌地“咯咯咯咯咯咯”叫起来,先天就患有恐高症。大枯叶不知疲倦地一遍又一遍地用叫声召唤和鼓励它们飞起来,可对牛弹琴,对鸡谈飞,他的努力注定是要失败的。日落西山,大枯叶累了,嗓子也叫哑了,终于失去了耐心,飞落到横枝上,强有力的翅膀左边一拍,右边一搡,把两只黑鸡推下树去。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两只黑鸡喊爹哭娘的惊叫起来,在空中拼命拍扇翅膀,无奈身体太胖太沉,翅膀太小太轻,斜斜地迅速地坠落下来,“呯”的一声,砸在草地上。

总算是有翅膀的动物,没砸的头破血流,但落在地上也像皮球似的打了几个滚,羽毛凌乱,翅膀的羽毛折了好几根,腿骨似乎也受伤了,趴在地上起不来,仰起脖子“咯咯咯”呻吟。它频繁地在地面和高空来回穿梭。两只黑鸡一次比一次跌得重,摔得惨。终于,两只黑鸡摔得气绝身亡,脚爪朝天躺在草地上。大枯叶在两只死鸡上空盘旋了许久,然后,哀鸣一声,振翅飞向远方。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这句话给我很大的教育,鹰必须学会飞,哪怕牺牲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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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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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的森林里,只有三个人知道尊重自己感觉的涵义。其中渡边、绿子是天生就知道,而玲子则是在渡过痛苦的海洋后才到达彼岸。

渡边、绿子是现世社会里两颗绝无仅有的璀璨明珠。他们天生就懂得尊重自己感觉,不会因为内心感觉奇特、“肮脏”、自私而刻意压抑它们,他们天生就有抗拒“非黑即白”的现世道德的力量。他们不会自己把自己看成怪人,别人把他们看成是怪人的时候,他们也不会认为自己是怪人。只有内心强大的人才会如此。

只是渡边与绿子获得尊重自己感觉的途径不同。绿子尊重自己的方式仿佛是从外部世界获得的,不隐瞒自己的感觉,不用非此即彼的现世道德约束自己,是绿子与自我和解的方法,是绿子尊重自己的感觉的途径,也是她深深吸引渡边之处。

渡边天生淡定从容,现世规则控制不了他,他自己也不控制自己。在他那里,既也善也无恶,既无好也无坏,既无忠也无奸,他“既不辩护也不解释”。他像海上一叶小船,既无帆也无升帆的欲望,只任海风海浪任意把他吹到任一个角落。他在哪儿都是他自己。

渡边选择绿子合情合理,只有绿子才是渡边内心感觉的栖息之地,绿子是渡边自我的实现之地。一开始,渡边以为自己只会迷恋纯而美的直子,但渡边最后认清了自己的内心,对绿子说:“但见不到你后我才深深意识到——只因有你,我才得以好歹坚持到现在。而失去你之后,我实在孤独得好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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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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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原以为幸福的七种颜色是指彩虹的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毕竟印象中能与“颜色” 、“七种”两词关联在一起的貌似只有彩虹。后来读完这本书才知道,原来幸福不只存在七种颜色,真切的说连作家毕淑敏自己也说不准有几种颜色,取“七”这个数字只是因为在文化中,七这个数字,有一点古怪,不仅欧洲人自古以来就格外钟情于七这个数字,而且七在佛教里面也是吉祥之数。

翻阅全书,发现纯粹从书中内容而言,有很大一部分其实和题目幸福没有太大关联的。全书上下共分为四部分,可把它分为家庭篇,人生篇,感情篇,苦难篇。更多的,说的是颜色与哲理,很多我们见过却不知名的颜色和听过却不理解的哲理。但是,我依然在细细翻看中固执地寻找与幸福有关的点滴。沉浸于书中,被其中散发的淡雅平和的气质所震慑,被其细节中感知的美丽色彩所感到惊奇。遨游于书海,仿佛听着毕淑敏谈颜色,谈性格,谈教育,谈饮食,谈穿着,谈装修……在一字一句中寻觅着幸福的足迹,慨叹着,原来到处都是色彩的世界。

其中有一篇文章使我印象深刻。说的是一个叫阿尔的男人答应小儿子莎拉作为嘉宾参加学校的足球比赛,但那天下午恰好要在办公地点会见一位来访的客人。阿尔还是决定去学校观看比赛,反推出会晤开始的时刻。没想到那天两队打成了平局,加时又打成平局,时间刻不容缓,如不离开将会迟到失礼。但阿尔答应了儿子在赛后给队员们分发点心,莎拉一直盼望着这儿荣耀的时刻。阿尔煎熬了一番,最终还是留了下来,当把点心分完感到办公地点时,访客已经等了很久了。阿尔道歉说明理由,客人也就释然了,因为客人也有一个和莎拉差不多大小的孩子。我和其他人一样,看到后面才知道这位父亲不是普通的商人,而是美国当时的副总统阿尔·戈尔,办公地点时在白宫,他会见的那位客人是另外一个国家的总统。当我知道这些时,嘴巴已不禁张成了“ O ”形,那时我觉得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为了一个孩子的足球赛,居然把会见他国总统的时间向后延迟,这也就是美国的副总统敢做这样的事情,因为他们有大沙文主义,觉得任何东西都没有自己的孩子重要。我顿时羡慕万分。如果把这件事情放在中国,在时间发生猛烈冲突的情况下,百分之九十五的家长当然包括我的父母根本不会答应去看孩子的足球赛,即使是家长会或毕业典礼也得让步。当然,我们现在已经长大了,父母去不去参加并不会影响到自己什么,或者自己早就不在乎了,但明白,自己比国外的孩子,到底是少了一点什么。

如果哪天阿尔答应后又不去参加莎拉的足球赛,如果阿尔半道上撤退,莎拉会怎么想?他会有多少难过呢?他又会如何看待这一切呢?在无数看似平静的成人心里,永远都有一颗已受了伤的小小心灵。如果阿尔那天没这样做,几十年后的莎拉也许看上去与现在无异,只是多了一丝冷漠。前两天被击毙的持枪抢劫犯周克华就是由于从小被忽视而养成了孤僻冷漠的性格,最终酿成了悲剧。被忽视和被放弃的感觉,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可能还会影响到孩子的孩子,世世代代延续······

这个结论很可怕,但我要谢谢毕淑敏,谢谢她留下了一本让世人懂得做人的书,谢谢她使读者学会了爱与尊重。爱他人,尊重他人,永远是创造和谐社会的灵丹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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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李开复自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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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前从姐姐的书架上借来了李开复的自传《世界因你不同》,看完后心中感慨良多。李开复,这个中国乃至世界级IT界的传奇,总是不走寻常路,每每在获得在外人看来很有荣誉的成就后就会另辟新路,寻求新的刺激,开辟属于自己,属于自己这个民族的IT之路。

李开复曾在他的自传中说过,我常常说追随我心,当然追随我心必须是要在负责、守信、守法的前提之下。在这个前提之下,冒一些风险也是值得的。虽然经历风险的日子可能会比较艰难,但如果我不这样做,那蹉跎十年、二十年后,我可能会后悔终生。 我步入丛林,因为我希望生活得有意义,我希望活得深刻,并汲取生命中所有的精华。然后从中学习,以免让我在生命终结时,却发现自己从来没有活过。我觉得,在读这本书之前,他在我的印象中,只不过是一个两次跳板侥幸的喝过洋水的IT界很有影响力的人士。但是,当我听说了两家全球最大的IT公司,微软和谷歌对簿公堂,演绎了一场轰动世界的世纪官司,这只为争夺一位优秀的华人职业经理人的新闻后,心中不禁对这位IT传奇人物多了几分好奇心。究竟是一位怎么样的人物让两大IT巨头来争夺他呢,又是有怎么样的影响力让中国那么多的青年从他的事迹中得到启发,受到鼓舞。

与传统的教育方式不同,在接受了美式教育之后,他的传统中国思想也逐渐发生变化,开始融入西方的元素。最重要的就是“创造力”和“teamwork”。teamwork通过和他的一帮死党一起搞恶作剧,一起尝试创业中慢慢的积累着,而创新则在学习的过程中的思考中慢慢培养起来的。这两条给他以后的发展做了很好的铺垫。我对其中“teamwork”感受很深刻。在国内,团结一致的口号从来没有停止过,但是,实际工作和学习中的分工合作真的太少了。我们大部分更习惯于单干,而单干恰恰让我们少了很多互相交流沟通的机会。而沟通交流会使不同的思想之间产生火花,这样的火花往往蕴藏着很大的能量。作为未来的IT人士,我们也必须要从这两方面来认真思考下自己未来之路怎样才能走出自己的精彩。

正如同他所说的,一个世界有你,一个世界没有你,让两者的不同最大,这就是你一生的意义。怎么样从他的身上汲取经验来创造这个最大的不同,将是我们未来需要思考的,也是这本书带给我们的最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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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藤野先生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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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一直在阅读另一本外国名著《远大前程》,尽管我才刚开始读不久,这本书已经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远大前程》又译《孤星血泪》,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晚年写成的教育小说,主角孤儿皮普以自传式手法,叙述从7岁开始的三个人生阶段,此小说贯彻了狄更斯文以载道的风格,透过书中孤儿皮普的跌宕起落,表达他对生命和人性的看法。

我还读过狄更斯所写的《雾都孤儿》,仔细比较,发现两部小说不乏共同点——都是描写生活在英国社会底层的“小生物”的悲惨遭遇,深刻地反映了当时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由此可见狄更斯的确为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开拓和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并且他的作品至今依然盛行,对英国文学发展起到了深远的影响。

故事从1812年圣诞节前夕开始,父母双亡的小孤儿皮普,从小由严厉凶狠的姐姐抚养长大,他和憨厚的铁匠姐夫乔经常受到姐姐的殴打。有一天,皮普在父母的坟墓前遇到一个逃犯,那逃犯吓唬他威胁他,让皮普为他弄来食物和锉子,善良恐惧的皮普照做了,但不久,那个逃犯就在和另一个逃犯搏斗的过程中被警察再次逮捕。

虽然故事似乎才刚刚开始,但当时社会的阴暗,阶级的不平等,皮普悲惨的遭遇和恐惧的心理,已经在字里行间流露了出来,皮普的姐姐霸道蛮横,不讲道理,在外人面前却很要面子;村子里的人都见风使舵,瞧不起皮普;逃犯则仗势欺人……只有乔和皮普心地善良,互相关心,为他人着想。但仔细想想,大家都是可怜人,谁不是为世态所迫,生活所逼呢?

《远大前程》中还有许多故事情节和社会背景等待我去探索,我会继续读下去,从中得到更多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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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王二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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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王二小这本书我知道了王二小是一个勇敢,坚强,懂事的一个孩子。我想大家都知道这样一首歌吧:

牛儿还在山坡吃草,放牛的不知哪去了?不是他贪玩丢了牛,那放牛的孩子就是王二小。

1929 年,王二小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的家里,他在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参加了八路军,在一次执行任务时不小心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因此王二小的父亲就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1940 年,日本鬼子对王二小的家里进行了疯狂的”大扫荡“王二小的妈妈躲进了山洞,但还是被狡猾的鬼子找了出来残忍的杀掉了。王二小 11 岁就成了孤儿,村里人见王二小很可怜就给他吃的给他穿的,但王二小不想连累乡亲们,就自己来到一个地主家当了放牛郎,就这样一年,一年,又一年过去了,总算有一天,八路军打回来了,这个消息很快传到王二小的耳朵里,于是他飞快跑到人群中,找到了自己父亲的老战友李团长,他对李团长说:”我也要当兵。“李团长说:”等你长大再当也不迟呀。“怎么说王二小都不愿意,最后没办法只好让他参加了儿童团。

参加儿童团后,王二小每天都看守部队,有一次日本军官见了王二小,就把王二小抓起来说:”小孩,你地知道粮库在哪里。“王二小想了一下说:”你跟我来吧。“于是王二小引着日本军们围着山走来走去,日本军官急了见粮库还没到就有抓起王二小说:”你的带我们走了这么长的路怎么还没到。“王二小听了说:”马上就到了。 “ 日本军官又说:”你的敢把我们引到别的地方去,我就让你死啦死啦的明白了吗“最后八路军见王二小引了一大群鬼子就拿起枪和鬼子打了起来,正在王二小看见日本鬼子被打得落花流水的时候,王二小大声喊道”打得好,打得好。“这是只听”砰“的一声王二小倒在了地上,鲜红的血染红了他的白衣。

王二小真是太勇敢了,没想到王二小最后也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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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论语心得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1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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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于丹论语心得的扉页,于丹手书“大道不远人,让我们在圣贤的光芒下学习成长”。真正伟大的思想总是具有普遍的意义,一如灰色,适于和其他所有色彩搭配,而更显其高贵和纯粹。论语里的道德思想,普适于大众,固此,孔子,也是灰色的。

宋代开国宰相赵普曾说,自己以半部《论语》治天下,于丹教授如何解读《论语》呢?视角独特、眼光现代,《心得》涵盖天地人之道、心灵之道、处世之道、君子之道、交友之道、理想之道和人生之道等7个篇章。穿越2500年的光阴,我们看到,孔子没有圣贤的姿态,他向我们传递着朴素、温暖的生活态度。

态度一:对待缺憾,心态平和。

能正确面对人生的遗憾,在最短的时间内接受下来,并尽己所能去弥补这个遗憾。孔子说,“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内心的强大可以化解生命中很多很多遗憾。患得患失的人,不会有开阔的心胸、坦然的心境和真正的勇敢。有一篇关于北宋才子苏轼和高僧佛印交往的故事,两人经常一起参禅、打坐。一次,苏轼问:你看我像什么啊?佛印答:像尊佛。苏轼听后大笑,说,我看你就像一摊牛粪。苏轼回家后在妹妹苏小妹面前炫耀此事,不料,却换来了妹妹的冷笑。她说,参禅的人最讲究的是见心见性,你心中有什么眼中就有什么。生活中有许多不如意甚至不合理,也许凭我们个人的力量无法改变,但,我们可以改变自己的心情和态度。当今社会,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大,保持良好的心态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加重要。

态度二:对待他人,留有余地。

人们常说“花好月圆”,但是“花未全开月未圆”,内心有所期待和憧憬,却是人间最好的境界。《论语》告诉我们,太过疏远和太过亲密都不是最佳状态,要本着平等理性的态度去尊重身边的每一个人,彼此之间留一点分寸,有一点余地,把握分寸,适度最好。距离和独立是对人格的尊重,这种尊重即使在最亲近的人之间,也应该保有。我们要怀着乐观和积极的心态,把握好与人交往的分寸,让自己成为一个使他人快乐的人,让自己快乐的心成为阳光般的能源,照耀温暖他人。

态度三:对待事业,“君子不器”。

孔子说,“君子不器”,他不认为志向越高远越好,真正重要的是一个人内心的定力和信念。一个真正的君子从来不以他的职业素质谋求一个社会职位为目的,却一定是以修身为起点,从最近的、从内心的完善做起的。当今社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但是在匆匆忙忙周而复始的工作节奏中,还有多少时间,多少空间能让你去关注自己的.内心呢?我们所关注的往往是一个社会角色,被遮蔽的恰恰是心灵的声音。历览古圣先贤,他们都是站在个人的价值坐标系上,了解了自己心灵的愿望,然后才会有宏图大志想在这个世界上有所建树。当我们的内心越淡定从容,就越会舍弃那些张扬的、外在的形式,去尊重安静的、内心的声音,这样,当我们走入社会角色时,能够不失自我、有所担当、做到最好。

态度四:对待岁月,淡定从容。

孔子说:“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是孔子自道的人生轨迹,也成了后人的人生坐标和价值体系。30岁以前,用加法生活,获取经验、财富、情感、名誉等。但是,物质的东西越多,人就越容易迷惑。走到30岁,应该是人生“和”的阶段。于丹告诉我们,三十而立,就是建立心灵的自信,开始有了一种清明的内省,对所做的事情有了一种自信和坚定。超乎功利去做一件内心真正认定的事情,这就是“立”的一种见证。从而立到不惑,这是人生最好的一段时光。要学着用减法生活,舍弃那些不是你心灵真正需要的东西。知天命时,内心有了一定的定力,能把各种道理进行融会和提升,不为外物所动了。这就好比金庸笔下的武林高手,手无寸铁,但双手一出,却能挥出剑气,因为,所有的武艺都已在他内心深处。这种人生境界,越到后来越强调内心的从容和缓,而在这从容之前,其实是要经历千锤百炼的。

我对《论语》里一个“子贡问政”的小故事印象深刻。

子贡问,一个国家要想安定,需要什么呢?孔子的回答很简单,只有三条:足兵,足食,民信之矣。也就是,国家要强大,必须有足够的兵力做保障,有足够的粮食让老百姓丰衣足食,老百姓要对国家有信仰。这让我想到,现在的我刚刚踏进组织部的大门,部里有一支过硬的队伍,最重要的一点是,有一种无形的、信仰的力量把部机关凝聚起来。所以,我们大家都要快乐地工作。

《论语》的真谛,在于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于丹带领我们跨越千古的沧桑,做孔子席前一名安静的学生,建立心灵的智慧。灰色的孔子,并不遥远,他的灰色链接了这五彩缤纷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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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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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去了一趟图书馆,在书架上发现了安妮日记。对其有兴趣,于是写了一篇读后感

安妮是犹太人,在她13岁那年,由于纳粹对犹太人的清剿,随着家人开始了躲藏的生活。一开始,由于食物丰富,资源旺盛。安妮对这躲藏生活有点兴奋。

但是,随着德国与英国的战争,食物开始少的可怜。安妮的保护人有的不幸被抓,此时此刻,安妮是多么需要一位倾诉者。于是她与有点自闭的男孩彼得开始聊天,最后,他们开始有了感情。当然,在安妮以前的生活中追求者有许多,但在躲藏生活中只有彼得一位年轻男孩,自然也就有了感情。

安妮日记的真实是它独有的吸引力,它讲述着一位少女的心。最终,安妮没有成功脱险,但她用日记获得了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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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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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被狐狸骗一次》。这本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从来没有一本书像这本书这样从心灵深处打动了我。每一次看,我的泪水都在眼眶里打转。

《再被狐狸骗一次》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作者初到西双版纳时,买了一只大公鸡,准备回家宰了吃。在路上,他碰到了一只昏倒在路边的狐狸。高兴之极,他撇下大公鸡,准备去捉狐狸。谁知,正当他向狐狸走过去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昏倒“在路上的狐狸忽然起来,一溜烟地转身跑走了。等作者回过神来,回头一看,另一只狐狸叼着大公鸡跑开去了。没几天,作者意外地发现了这两只狐狸的老窝。呦,还有几只小狐狸呢!只见母狐狸在洞里看护小狐狸,公狐狸在外放哨。出于报复心理,作者趁公狐不注意,悄悄地来到洞口。当里面的的母狐发现不对,大叫起来,公狐这才发觉。此时去救已经来不及了,怎么办?公狐狸故伎重演,”昏倒“在地上,可作者还会上当吗?公狐见不是办法,就用自虐来骗作者。只见公狐咬断了自己的左腿,露出了阴森森的白骨。它又一跛一跛地来到作者面前,倒在地上,用一种乞求怜悯的眼光望着,仿佛在说:”我的腿断了,可怜可怜我吧!“作者知道,这又是狐狸的苦肉计,可是他还是故意上当了——他感动了。他不想毁灭一个家庭。只见他”专注“地看着公狐,一旁母狐和小狐悄悄地转移。公狐见妻子和孩子们都安全了,嘴角弯了弯,闭上了眼睛……

读完着本书,我对狐狸的敬畏之心油然而生——好一只伟大的公狐,这是多么伟大的父爱啊!为了妻子、孩子,哪怕牺牲自己都无怨无悔。这份真情的力量是多么巨大,竟让我们人类觉得汗颜。

我想:作者后来一定是要为第一次被骗做补偿,才去报复狐狸的。这本书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大自然自诞生之日起就充满了血腥。为了生存,生命之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的精神是永不变的,正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为了生存,任何生物都可以不择手段。然而,人类,这个仿佛主宰地球的人类却打破了这个规则。许多时候人类的所作所为不是为了生存。这里为什么要杀死狐狸?难道狐狸为了生存,偷了食物就该偿命,这是为什么?难道狐狸在使用大自然的规则时,要被属于大自然的人类所”制裁“?这难道是合情、合理、合乎道德的吗?尊重任何野生动物,就是尊重大自然的规则,也就是尊重我们人类自己……

《在被狐狸骗一次》不仅告诉了我们亲情的伟大,告诉我们真情的存在,同时,也告诉我们,任何一种生物,他们都有生存的权利,他们和人类是同一个规则下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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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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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瞩目的一部。你在15岁时或许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潸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17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时,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正因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而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能够凭借与依托的状况下,所选取的人生之路。从某种好处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应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所要应对的。我们应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

哈姆雷特也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普娄尼阿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理解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正因我们常常能够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莉娅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杯具,原来他完全能够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因此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一样,他和其他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正因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状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因此在那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好处。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能够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能够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理解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能够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理解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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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冰心散文读后感的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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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林清玄,每一次都好像从城市瞬间落到了田园,满眼的自在,惬意。

可是这样的书就是要让你去翻开,在闲暇的时刻,一杯咖啡或者清茶,一张摇椅,一点阳光和几朵白云,捧着它,便是一生一世的永恒。它们不似柜台上的畅销书,声名大燥间,街头巷尾便都是议论。它们默默,默默地如白云,似流水,不会有成为焦点的时刻,却是长久不衰。

林清玄的散文就像是一副素描,简单的几笔,却勾勒出一个人心底繁杂的世界。

亲情与乡情是必不可少的主题。他写到浴着光辉的母亲,都是一句宝贝不怕,却流露出天下母亲对孩子浓浓的爱意和关心。就是那么一句话,而生活中所见到的也许比一句话更简短粗略,但却实实在在。我们的眼睛就是要像这样善于抓住生活中的点滴,被人遗忘的点点滴滴。而这些被我们忽略的,都在他的笔下重现,带给人们心灵最真实的悸动。

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永远说不尽道不完的,作者有一句话,我觉得说的很好——对于父母亲的爱,我们也是“提得起来,就是我们的”,趁还提得动,行李箱还有空间,就多塞一点爱进去吧!在这些尚在的时间里,也许我们应该对父母说出自己的心意,不带半点羞涩地毫无保留地道明,正像他们给予我们毫无保留的爱。

对于故乡,我其实是没有太多的留恋和感慨的,毕竟没有出过远门,没有机会体会到思乡的离愁别绪。但作者在文中将家乡与亲人联系起来,我忽然就觉得,也许它比我想的远有意义的多。作者说,他出门旅行时总带着一杯故乡的水土,那会给他力量,因为那里面承载的不只是故乡之爱,还有母亲的祝福。这是很实在的话,乡情中,更多夹杂的是亲情吧,对亲人对故友的思念。

世事离戏只有一步之远。

人生离梦也只有一步之遥。

不知道听谁说过:生命最有趣的部分,胜过演戏与做梦的部分,正是它没有剧本、没有彩排、不能重来。生命最有分量的部分,正是我们要做自己,承担所有的责任。林清玄的散文里总有一股清新的气息,也许是有流水的声音,也许是洒进了阳光的温暖,又许是有风吹过的清凉。

总之,这一切都使你不得不安静,在冬日人烟稀少的书店,当你坐下翻开这本书的时候,就已有弹奏琴弦飘出的琴音安抚了你浮躁的心。它让你不知不觉地静下心,不知不觉地专注于这字里行间的温柔。这便是一本书的魅力所在。像是一个禅师在向你说教,声音低低的,柔柔地,却丝毫不差地进入你的耳中,落入你的心里。

所以,花季的时候,不要忘了在自己的心里种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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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朗读手册》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员工手册,读后感,全文共 1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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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读一本书,总是会得到些什么的,不论是他让你思考,还是让你的人生观、世界观有那么一点点的改变,甚至是一丝丝改变的可能性,那么这本书就成功了,或许你可以再读读它,或许你可以转借或推荐给他人,让他人也得到点什么。

《世界上的另一个你》,这本书是我在陪孩子在新华书店游戏场玩耍时无聊拿来随便翻翻的,可是没想到,开篇第一页就让我有 一种迫不及待地想看完这本书的感觉,我想说我不过是个普通的中年女性,或许更可以算青年女性,我从没去过美国,更不知道白人与黑人在美国此前的几十年的差距是有多大,我只是把它联想到了我们身边的生活,至少我觉得和我身边的生活的差距真的很大很大,那种博大的爱是我好向往的,我也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往这条路上走。或者这样,经过慢慢时段,不论是我们个人的梦想还是伟大的中国梦都会逐渐实现,或者在实现的道路上。

这本书的叙事节奏不紧不慢,刚刚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像是坐在一条不宽不窄蜿蜒曲折的河流旁边,清澈的河水缓缓流着,听着身边的一个刚刚认识的对你敞开心扉,讲述他长长画卷一般的流年忘事。

整个故事其实非常简单也很单纯,故事中的他叫丹佛·摩尔,是一个流浪汉,每天不停为“主子”捡棉花,但积蓄始终是零。后来,他跳上了路过的火车去流浪,万万没想到在那座陌生的城市里,他会遇到一个白人百万富翁,并且成了他的朋友。另一个他叫朗·霍尔,是一个百万富翁,有着敏锐的艺术眼光,以及绝佳的生意手腕。从卖罐头蹿升到投资银行,再到买卖毕加索、凡·高的名画。他在好莱坞有大庄园、画廊及欧式古堡。而他也想象不到,他的下一页人生,竟是与一名流浪汉一起写下。两人的交往,改变了他们各自的命运,两个人的友谊超越了各自的地位和金钱,是一种心灵上真正的相互寄托,而两人在一起共同努力做出的慈善事业,让他们的灵魂超脱了世俗的观念。

我想我们很多时候,在面临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甚至有些些臭味的流浪汉,大多会加快步伐绕道而行,不愿意看他一眼,我们都主观的认为这一定是他自己不付出、不努力、不上进造成的结局。我们从不会主动去帮帮他,在我们这里的社会这种原动力会更小,就算有点动力也会瞻前顾后,生怕惹了一身麻烦。

现在,我们这里也有很多人做慈善,特别是一些富商和明星,其实无论什么目的,在这里能做已经非常不错非常难得了,此本书却强调了做慈善的目的。如果只是为了让别人觉得自己很高尚,或者只是在节目中做做秀,或者你希望得到些什么,那么这不是真的慈善。我想这样的思索应该传递到世界上的每个角落。而做慈善最终也救赎了自己本身。我想,在我们的社会一步一步来吧,先是有人做慈善,然后是有人做真正的慈善,再是有人无目的地做慈善,最后是大家无论贫富,都有一颗慈善的心。慈善就像一粒种子,种在心中,人生就会开满鲜花,种在世界上,世界就会越来越美好。也许这世界上的另一个你,就是自己吧。

霍尔和丹佛的故事总是使我内心变得平静。虽然我的生活离流浪汉或者富翁都很远,或者离流浪汉近一点也不一定。我想我不可能有两位主人公如此深刻的切身感受,我想我在这本书里学着爱,至少要爱着应该爱的人,然后去爱着陌生人。也许几月之后,这本书的热度消散而去,此时的感动也消失贻尽,但是至少它曾经滋润过我的生命,至少它曾经把我浮躁的心放在了这本书上,净化过我的心灵,我想这样就够了。

这是一本诚恳的书,希望还有别的朋友看了以后可以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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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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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想必大家必须听过,这就是一代天才军事家拿破仑的名言!也正是他一生自强不息的写照。他,以往一统欧洲;以往让法国军队力挽狂澜;他,以往五次痛击数十个国家组成的反法同盟······

也许,会有人说,他只可是是一个好战之徒罢了,由于他发动的战争,使无数的人失去了生命!还有人说他是伟大的人,他经过战争打击了欧洲的封建统治!如果按照历史的发展的话,他功劳远远大过自我的过错的!

他的一生有着无数的辉煌,创造了无数奇迹,逆转过很多明显的败局!在1798年,在进军埃及的那场战争中,他在战前还被对手称作“待切的西瓜”,由于他们的军队人数加起来还不到对方的八分之一,还要横渡埃及沙漠,基本上是没有赢得可能。可是拿破仑用实力证明了一切,他用了仅仅几百个步兵的军队,经过精确的观察,严密的布阵,就轻易的将敌人打得落花流水,落荒而逃······事后,被抓敌方将领问道:“到底是什么使你反败为胜?”然而,他的回答是:“因为我一向抱着必胜的信心去迎接每一场战争,即使是在仅有几十人的情景下,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失败!”看!拿破仑就是这么一个自信的人,他无论在什么情景下都是那么得自信,他也从来没有想过失败,他抱着必胜的信心也一向坚定的认为自我必须会成功!

从他的人生经历中,我们能够受到这样的启示:1要有做强人的信念。拿破仑之所以从小就喜欢在海滩上玩耍,是因为他爱海浪,他也要像海浪一样,把世界踩在脚下!可见,这种做强人的信念,在他的孩提时代就诞生了。2任何努力都是由努力换来的。拿破仑小时候就发愤图强,凭着刻苦的学习,9岁进军校,16岁经过毕业考试······这足以证明他的努力!3在任何时候都要有一颗必胜的心。拿破仑的事业并非一帆风顺,他以往遭遇过逆境,他也曾怀才不遇,可是他始终以饱满的信心,昂扬的斗志,去迎接一切困难和敌人!

如果有一本看不厌的书我首先想到《拿破仑传》,如果你问我最钦佩的人我首先浮入脑海的肯定是拿破仑,他向我们展示的什么是真正的男子汉,什么是真正的军事天才,什么是正真的英雄!每一次的阅读,他的品质和精神都震撼着我,鞭策着我去战胜一切困难和挫折,去实现自我的梦想,成为新时代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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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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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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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书心得体会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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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来,我读过的书都不计其数。而且每一本书都有各自的含义,都利用了许多方式来告诉我们一些大道理与小道理,让我们学以致用。

众人皆知: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一本好书,你就能多进一步阶梯,可如果你是囫囵吞枣地乱读一通,那么进步的阶梯将会有缺陷,你的人生也将会步入另一个不同凡响的世界。

不要以为读一本好书很难,其实这是件很容易的事情。读书时,你要敞开你的心扉,在不同的环境下幻想书里面的人物与场景。并非亲身感受,又怎能悟理如云呢?而且,读书时最好不要抱着各种干扰,要做到“心如止水”、“心无止境”这八个字,在这种环境下读书是最适合不过的了。只要你做到以上几点,即可成功!

当然,读书也是分好与坏的。你读的书可以是小学生校园类型的,也可以是有关学习类型的,这些都是好的。而坏的书是不适合小学生看的恐怖书还有古灵精怪的书。我曾经读过一本恐怖的书,自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对黑暗特别敏感,也变得胆小如鼠了。这些坏书可真是害我们小学生不浅啊!所以,当我读了好书,清楚了心智时,也是我不在畏惧的时候了。

读书对我们小学生也有很大的帮助,它会提升我们的写作水平与素质教养,也会丰富我们的大脑,素描出一片又一片数不尽的书籍园林。

书,是阶梯,让人步步高升。

书,是船帆,引领着人们迈向无尽的书海。

书,是大树,孕育着一个又一个色彩鲜明的果实。

书,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艺术境界,将你的所有才华都展现在耀眼的舞台。

当你喜悦时,书会让你丰富知识。

当你伤心时,书会让你重新自拔。

当你生气时,书会化作雪尝试着让你消气。

当你腼腆时,书会让你仪表堂堂而又不失风度。

读书,会让我们天天向上、永垂不朽、受益匪浅、马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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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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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爱你,在受过无数次伤后,我仍然说,如果你觉得你的幸福在我这,我等你来拿,只要你来,我只做一件事,就是让你幸福,只要你来,今后无论还有多少苦还有多少艰辛,我来背,你只要幸福就好。我一直以为,男人最大的幸福,就是他的女人幸福。

如果,你觉得我给不了你幸福和快乐,那么,我愿意放开我的双手,还你自由,让你去寻找属于你的幸福。

知道吗之前的电话,叫我多么开心呀!我宿舍电话不通,你甚至打到别人宿舍来找我,你还笑呵呵的问我,觉得神不神。我真的很开心。我说,如果你能出现在我面前,那才叫神呢!你说,说不定哪天,你就忽然出现在我面前了。知道吗因为你这句话,我兴奋了很久,我真的以为你会来,真的以为你会来陪我软考。知道吗上次你陪我软考的那天,是我最最最最幸福的一天。知道吗就因为你的这一句话,每一天,每一天下午我进宿舍楼,我都会努力去寻找你,我都会以为你来了!直到,直到今天下午,你说,你不会来了。很痛...

该来的挡不住,该走的留不住。或许,你真的不属于我,或许,我真的给不了你幸福。我最后能做的,只有默默的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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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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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周汝昌的《梦解红楼》感觉没什么收获,也因此认为周的红学研究也没什么。暑假在杭城改高考卷的时候,我偶而在枫林晚看到周的《红楼小讲》,翻看其中关于林黛玉眉眼描写研究的一节,觉得周的考证非常有道理,遂决心买一本看看。今天刚把这本小书看完,总结一下收获:

我读中学的时候久闻《红楼梦》的大名,买了一本准备看,可是看了几页就实在看不下去了。上大学后,想到自己是文科生,要是没看过《红楼梦》会被人家笑的,所以我就硬着头皮看了一遍,也看了书中的古诗词,都没看出什么味道来。工作后,我又将前八十回再看了一遍,因为据说前八十回是曹雪芹本人写得,也没看出什么味道来。后来买了央视版的《红楼梦》电视剧碟片,三十多集,越剧,居然看完了,觉得其中的台词确实很美,演员唱得都很有韵味。上课时也教过几篇〈红楼梦〉“选段”,但基本上都是照本宣科,没什么个人体悟。

今次,看了〈红楼小讲〉,我才发现《红楼梦》原来是这样一部书,发现以前学过的、教过的有许多东西都是错的,至少是值得商榷的。通过这本书我终于认识到了〈红楼梦〉确实是一部伟大的著作,曹雪芹确实是一位伟大的作家,高鹗续作对原作有巨大的破坏作用。该书加深了我对〈红楼梦〉的认识,改变了我对书中一些人事物的看法,勾起了我研读真〈红楼梦〉的欲望。如,曹雪芹所描写的“爱情悲剧”决不是简单的粗俗的“三角恋爱”的悲剧,“他所谓‘谈情’,虽也包括着男女之间的‘爱情’,但博大精神并不如此狭细,而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真实感情——即做人应当如何对人对已的巨大课题”;林黛玉是沉湖自尽的;“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应为“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

反思自己不能读出〈红楼梦〉味道的原因,一是天赋不够,不能像张爱玲那样直觉到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的差别;一是虽听过《红楼梦》有好几个版本,但主观上认为差不多,也就没有找来看,麻痹粗心,所以一直就错下来了(当然周的观点可能也有可商榷之处);三是还是太过粗心,没有从细微处下功夫,没有好好品味;四是书如人也分好坏,好人不易碰到,好书也不易碰到,要看缘份的。

碰到好书就像碰到好人一样,要爱她珍惜她,用全部的学识、智慧、精力去读她,用一生去读她。这是周先生的〈红楼小讲〉给我的最大启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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