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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信托的种类(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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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资金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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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社员:(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

①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②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经甲方、乙方、担保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借给以乙方互助资金元(大写),资金使用费率为月,借款用途为,借款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

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应按合同订立的还款期限归还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资金使用费。

乙方如不按期归还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资金使用费,愿意按资金使用费的%向甲方支付罚费,并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含律师代理费)。

三、担保人自愿对本合同中的乙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监督乙方互助资金的使用。

如乙方没有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或没有全部偿还其债务,甲方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应立即履行清偿义务,清偿本合同的乙方应按期偿还给甲方的全部互助金本金、资金使用费、应支付给甲方的罚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垫付的一切费用(含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

四、乙方承诺:

(1)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财务状况信息资料。

(2)接受甲方对其使用互助资金情况的监督。

(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所借资金并按期清偿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资金使用费。

(4)在归还所借甲方资金前,乙方住所、通讯地址、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时,应事先通知甲方。

(5)乙方财务状况恶化、涉及重大诉讼及其他可能影响还款的情况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乙方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所借资金或采取其他措施。

五、甲方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所借出的互助金本费时,担保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当发生乙方不履行承诺、有足够证据表明乙方没有归还债务能力、担保人向其他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清偿本合同乙方应付甲方的债务。

六、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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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股权代持信托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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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丁X: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以上协议相关方单称"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合称"各方"或"五方")

鉴于:__________

1. 甲方、丙方、丁X系本协议所称股权代持委托方,乙方系本协议所称股权代持受托方;甲方与丙方系姐妹关系,乙方与丙方系夫妻关系,丁X与甲方、丙方系父女关系;乙方与戊方系合作关系。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基于亲缘关系和共同的事业发展理念,相关方就甲方、丙方、丁X共同委托乙方代持在共同设立企业中所享有的股权份额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以资信守。

3. 戊方对本协议内容表示知情并认可本协议所达成的安排有助于增进各方共同利益。

4. 本协议签署时各方持股及彼此关系如图所示:__________

显名登记:__________

实际持股状况:__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1甲方、丙方、丁X(以下称委托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 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以下称受托方)愿意接受甲方、丁X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__________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一致行动人

3.1鉴于公司出资款实际由甲方提供,丙方、丁X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实现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

3.2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__________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

3.3丙方、丁X同意,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一致行动人中所持股份最多的股东意见为准,未显名登记不影响依据本条款内容处理相关事务。

第四条 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4.1委托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受托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丙方、丁X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4.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委托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4.3委托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受托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受托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委托方不能随意干预受托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4.4委托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受托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五条 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5.1未经委托方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5.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受托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受托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委托方并取得委托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委托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受托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委托方利益的行为。

5.3受托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委托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三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委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受托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委托方支付等同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5.4在委托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受托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5.5受托方应向自身的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配偶、子女等依法享有继承和财产分割权利的权利人以及以债权、担保等法律关系可以主张财产分割请求权的权利人)告知本协议所称股权代持事实,确保所代持股份不因以上利害关系人的主张而导致委托方作为实际权利人的权利减损,否则应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第六条 委托持股费用

受托方受委托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七条 委托持股期间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受托方根据委托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八条 显名登记

委托方有权于任何时候选择终止本协议所称股权代持关系,并要求以委托方自己的名义显名登记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成为显名股东,戊方理解并认可本条款并愿意依据《公司法》之规定给予配合。

第九条 保密条款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1.1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五份,协议五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协议的标题仅为理解便利,不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且不应当作为合同解释之依据。

11.3本协议自最后一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丁方: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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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信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_可行性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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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下面是中国人才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信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范文,有对信息产业感兴趣的朋友不妨一看。

1、申报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开业时间、人员总数、注册资金、主管单位名称。

2、企业法人简况(包括学历情况、工作简历、民营企业创立情况)。

3、简述项目的社会经济意义、目前的进展情况、申报专项资金的必要性。

4、技术开发概述;本单位实施项目的优势和风险。

5、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依据和范围。

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对比(项目实施前后的比较)。

7、可行性研究结论。

一、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人员及开发能力论述

企业负责人的基本情况、技术专长、创新意识、开拓能力及主要工作业绩。

企业管理层知识结构、企业人员总数、平均年龄;管理、技术开发、生产、销售人员比例;新产品开发情况、技术开发投入额、其中研究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是否设有研究机构。

2、企业财务经济状况

年末企业总资产、总负债、固定资产总额、总收入、产品销售收入、净利润、上交税费、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本权益报酬率。

3、企业管理情况

企业管理制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情况;产权明晰情况;经营网络建设、企业信用等级、企业商誉、企业获奖情况。

二、技术可行性分析

1、产品和技术开发论述

研究开发的目的、意义,本产品知识产权的情况介绍,关键技术及创新点新颖程度和难易程度的论述,研究(制)内容和方法、技术路线(工艺、流程),产品的技术性能水平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较,包括技术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的研究开发论述。

2、技术成熟性论述和产品可行性论述(此内容仅限于产业化项目填写)

技术成熟阶段的论述、有关部门对本项目技术成果的技术鉴定情况;该技术进行生产条件下小批量、小规模试生产的情况;本项目产品的技术检测、分析化验的情况;小批量试生产质量的稳定性、成品率;本产品在实际使用条件下的可靠性、耐久性、安全性的考核情况等。

3、本产品对国家现有规范、标准的符合程度。

三、产品市场调查和需求预测(应说明调查数据及选用的预测方法)

1、国内外市场调查和预测

本产品的主要用途,目前主要使用行业的需求量,未来市场预测;产品经济寿命期,目前处于寿命期的阶段,开发新用途的可能性。

本产品国内及本地区的主要生产厂家、生产能力、开工率;在建设项目和已批拟开工建设项目的生产能力,预计投产时间。

对本产品质量、技术、性能、价格、配件、维修等方面,对预测产品替代进口量或出口量的可能性,分析本产品的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国家产品出口及进口国对进口的政策、规定(限制或鼓励)。

分析本产品市场风险的主要因素及防范的主要措施。

2、产品销售预测

本产品推销方式和保障措施,相应预测营销费用。

3、产品方案、建设规模

产品选择规格、标准及其选择依据。

生产产品的主要设备装置,设备来源,年生产能力;本产品不同规模的效益分析,说明本项目确定的建设规模的合理性。

四、原辅材料

能源供应

论述本项目所需重点资源、原辅材料、能源用量的来源、供应情况等。

五、项目实施方案

1、技术方案

根据确定的建设规模,产品的标准等,进行生产技术、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装置的方案比较;从产品质量、原材料要求与单耗,主要技术参数、单位能耗与综合能耗、投资、技术先进性可行性等方面评述。

2、项目准备

本单位已具备的条件,需要增加的生产条件,包括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目前已进行的研发、技术、生产准备情况。

3、经营管理及生产人员状况

4、特殊行业许可证报批情况

如国家专卖、专控产品、交通安全产品、压力容器产品、能源产品许可报批情况说明。

5、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资金筹集,工艺设计和设备定货,施工和生产准备,试产和正式投产等阶段。

六、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

1、环境保护

简述生产过程“三废”处理的措施和方案。

2、劳动保护和安全

生产过程职业危害因素分析及采取的保护措施。

七、新增投资估算、资金筹措

1、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估算

应逐项计算,包括新增设备、引进设备、电力增容、环保设备等,特别是其它费用和备用费用类不应有缺项。根据计算结果,编制固定资产估算表。

2、流动资金估算

项目实施后所需流动资金的数量和计

算依据,流动资金估算应包括单位管理费、人员培训费、创新活动所需经费等。根据计算要求,编制流动资金估算表。

3、资金筹措

按资金来源渠道,分别说明各项资金来源、使用条件。对创新基金部分,需详细说明其用途和数量。利用贷款的,要说明贷款条件、利率、偿还方式和时间。单位自有资金部分应说明筹集计划和可能。

4、投资使用计划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筹资方式,编制投资使用计划。对专项资金部分,需单独开列出明细表说明。

八、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1、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估算

按财务制度的规定、估算生产成本和总成本,并分别列出计划结果。按预测产品销售和生产能力,逐年计算销售收入。

2、财务分析

以动态分析为主,对项目的获利能力、债务偿还能力进行分析,以财务内部收益率、贷款偿还期、投资回收期,投资利润率和得税率、投资净现值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并编制财务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基本报表。应有与行业基准内部收益率、平均投产利润率等进行比较分析。

3、项目的风险性及不确定性分析

对项目的风险性与不确定因素进行识别,包括技术风险、人员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进行盈亏平衡分析及第三性分析,以分析不确定因素对项目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分析项目抗风险能力。

4、社会效益分析

对提高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对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影响,对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以及对节能的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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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临时需要资金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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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户:账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贷款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用途

利率

期限年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提用贷款前,应向乙方提交具体提款计划,并按提款计划提款。

乙方应在甲方按提款计划办理提款后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第三条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一、

二、

三、

四、

第四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具体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贷款,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也有变化时,乙方毋需通知甲方,从调整之日起即按调整后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获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个营业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有担保人的,应经担保人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三、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付给乙方。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及其它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时,应最迟于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等合同(协议)的研究。甲方如果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并由受让单位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提款计划,按时到乙方营业部门办理提款手续,又为和乙方达成变更提款计划协议,应根据违约的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乙方百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八项和第九项的情况时除外。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的利息。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也未与乙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时,乙方有权限期或主动追回逾期贷款,乙方按银行规定加收%的利息。

四、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八项和第九项的情况时除外。

五、甲方在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后,不按新的利率计付利息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六、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五项、第六项的约定,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六项约定,对方均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七、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合同其它条款或擅自解除合同,或者甲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八、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它资料不真实,乙方可责令对方限期纠正。甲方拒不纠正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或与第三者发生债务纠纷,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十、上列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八项和第九项贷款,乙方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对于逾期贷款,需要其它金融机构协助扣收时,可商请其它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一、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协调解决。协商或者协调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分期提款和还款计划、分期提款凭证、双方签订的延期还款协议书和其它有关变更合同条款的协议,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由担保合同的,和担保合同同时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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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借款协议书资金紧张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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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 款 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借 款 人(乙方):______________

担 保 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因需要资金用于 将其拥有 合法产权的上述房产做抵押向甲方申请借款,乙方保证到期还款。甲方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为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经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贰拾 万元整( 元),借款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乙方暂定为1个月。

第二条: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元),乙方到期归还甲方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元)。利率 %每月,利息金额 元。

第三条:乙方承诺于借款期限到期后立即将所借款项人民币( 元)一次性归还甲方。如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同意自逾期之日开始,每天按借款总额百分之 (即 元整)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本协议项下的借款甲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的形式划给乙方,甲方将钱款划拨到乙方账户或有乙方签字收条的情况下,就认定本协议已经事实生效,以银行小票或签字收条为据。(收条可打在本协议的反面空白处)

甲方银行账户:

乙方银行账户:

第五条:乙方承诺,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开始,逾期____日之内仍不偿还借款时,同意将本协议所涉房产(房产证号是 转让给甲方所有,并且同意甲方对乙方所拥有的上述房产进行买卖处置或者用此房产向银行,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或者个人做借款融资等事项,以抵偿其所借款项。如发生上述情形,双方均同意以下内容:

1,在乙方借款未全部还清甲方前,甲方拥有的是乙方所提供的抵押物的未来收益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经营,转租,转让以及未来能获得的各种收益。

2,抵押期间,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改变本协议中所规定抵押物现有状态,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以转让, 交换, 赠与, 出租,再抵押等方式处分抵押物。擅自处分抵押物的, 其行为无效。

3,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者乙方在借款合同到期后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依照规定对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分配顺序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及有关的税额;清偿乙方所欠甲方借款金额及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多余部份退还乙方,如有不足则向乙方追索。

5, 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乙方在归还向甲方所借款项的基础上,还应向甲方支付所借款项总金额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份予以赔偿。

6, 在乙方还清甲方借款之日起本借款合同自动撤消,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还款以银行小票(银行对账单)或双方签字确认为准。

第六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七条:合同纠纷的处理,如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执法机关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每份三页,缺一不可,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担保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提供给甲方证明资料:

身份证 户口本 结婚证(或离婚证及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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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委托引进资金合同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9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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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为投资于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释义 “本信托计划”:指“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

本信托计划在信托推介期间,为受托人所发出的要约邀请;

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资金信托合同后,本信托计划即构成该信托合同的一部分。

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除应当遵守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外,还应当遵守本信托计划的相应规定。

“本合同”: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的《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类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指定用途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作出明确指定,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所作出的指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公司/集团”:指_________公司。

公司/集团持有_________股份_________股,占该公司股本总数的_________%。

“信托资金”:指本合同委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

“信托计划资金”:指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信托计划资金专户”:指受托人在_________开立的信托计划资金专用账户。

“信托财产”:指在本信托计划中,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计划资金,以及基于本信托计划对信托计划资金进行占有、管理、处分或者以其他方式运用而取得的全部财产或权利。

“信托利益”:指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收入的总和,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和费用的余额。

“信托文件”:指本信托计划书、本信托计划的各个委托人和受托人分别签订的类信托合同、类信托合同或类信托合同,以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等文件。

“信托收益”:指各类信托合同的受益人根据信托计划和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所享有的相应收益。

各类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收益,根据信托计划和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计算并确定。

“总信托收益”: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计划资金过程中产生的信托利益,减去信托计划资金后的余额。

“信托受益权”:指本信托计划项下之各类信托受益人享有的本信托计划和相应各类信托合同所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分配权等在内的信托权益的总称。

“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类资金信托合同》。

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及其信托合同享有优先信托收益权等信托权益。

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优先受益人。

“优先信托收益权”:仅指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的请求分配信托收益的权利。

本信托计划项下总信托收益,将优先用于支付优先信托收益权项下的信托收益。

“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类资金信托合同》。

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其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普通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等信托权益。

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普通受益人。

“普通信托收益权”:仅指类信托合同受益人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收益权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按照本信托计划和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先于特定受益人请求分配信托收益的权利。

“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仅指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财产分配权,即根据本信托计划和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先于特定收益人分配信托财产的权利。

“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类资金信托合同》。

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其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特定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等信托权益。

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特定受益人。

“特定信托收益权”:仅指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收益权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信托收益权均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对剩余部分之信托收益的分配请求权。

“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仅指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财产分配权,即根据本信托计划和类信托合同的规定,在普通受益人的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得到满足后,享有分配剩余信托财产的权利。

“委托人”:指与受托人签订相应类型的资金信托合同,并向受托人交付信托资金的投资人。

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述明,专指本合同列明的委托人。

“受托人”:指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集合方式管理和运用委托人的信托资金的信托投资公司。

在本信托计划中,指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受益人”:指根据委托人与受托人所签订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

本合同的受益人与本合同的委托人为同一人。

“自益信托”:指受益人与委托人为同一人的信托。

“工作日”:指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

“特别委员会”:指根据受托人制定的《特别委员会规则》的规定,在本信托计划项下设立的,为应对_________经营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异常问题而设立的特别议事组织。

“《特别委员会规则》”:指受托人为特别委员会成立、运作而制定的《特别委员会规则》。

该规则作为本信托计划的附件,构成本信托计划的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信托计划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其自己的名义,本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理念,将本信托计划项下各委托人的资金,集合运用于专项受让公司/集团持有的_________的股权,参与的房地产开发与建设,为受益人获取收益。

第三条 信托资金的用途 本信托计划为指定用途资金信托。

委托人同意加入本信托计划,指定信托资金由受托人管理,并与其他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运用,以_________经评估并经市资产评审中心确认的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股权受让价格,公司/集团所持有的_________股份_________股,占_________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信托计划资金所取得的总信托收益在分配前可进行同业拆放、银行存款或国债回购等稳健性运作。

第四条 受益人 本合同项下信托为自益信托。

受益人与委托人为同一人。

本合同项下的受益人为优先受益人。

第五条 信托资金及其交付

1.本合同项下资金信托的币种为人民币。

2.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

3.信托资金的交付:_________。

委托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受托人营业场所签署本合同并交付信托资金。

委托人如为机构的,应至受托人营业场所办理合同签署手续,并在包括合同签署日在内的二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划转至受托人指定之信托计划资金专户。

委托人逾期未能按照前述规定缴付上述信托资金的,受托人有权另行与其他投资人签订资金信托合同。

受托人指定之信托计划资金专户信息如下: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六条 本信托计划的推介及成立

1.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直至本信托计划的资金全部交付之日止。

但自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开始之日起60日内,本信托计划所确定的信托计划资金尚未全部交付的,受托人有权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的推介。

受托人按照前款之规定,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的推介的,信托计划不成立,由受托人向委托人返还全部的信托资金,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和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

2.本信托计划的成立:本信托计划于信托计划资金全部交付之日起次一个工作日成立。

信托资金在委托人的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由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终止时与信托财产一起支付给受益人。

第七条 信托生效 本合同项下信托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之日生效。

1.委托人已按照第五条的规定,足额交付信托资金;

2.本信托计划成立。

第八条 信托期限 本合同项下信托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信托生效日起计算。

第九条 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和信托财产的范围

1.信托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由受托人按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与信托计划项下其他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管理和运用。

受托人对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计划资金应单独开立信托计划资金专户,并建立单独的会计帐户进行核算。

2.信托财产的范围,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包括下列一项或数项: 信托计划资金;

受托人以信托计划资金受让取得的全部_________股份;

前述项股份产生的各项红利及其他权益;

_________清算时,受托人作为股东所取得的清算财产;

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第十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 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

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

保证其享有签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信托文件的权利,并就签署行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手续;

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收取信托报酬;

以_________股东的身份,以受益人的信托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_________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根据_________章程的规定,向_________提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权利;

根据_________章程的规定,通过_________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选举、罢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

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

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_________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和对_________的业务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的权利;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_________章程规定的其它股东权利。

根据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不得向第三人转让、赠与其所持有的_________的股份,或以上述股份进行权利质押,但根据本信托计划和相应资金信托合同规定,及为实现本信托计划项下受益人的信托利益所必须的除外;

根据本合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按照本合同、本信托计划的有关规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财产管理报告和信托财产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并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_________年;

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受益人的权利和限制 受益人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权:

1.优先信托收益权:即优先受益人优先于普通信托收益权和特定信托收益权,在类信托合同规定的预期信托投资收益率的限度内享有对总信托收益的分配权。

在优先信托收益权得到满足前,不得对普通受益人和特定受益人进行信托收益的分配。

2.在信托存续期间,受益人有权根据本合同及本信托计划的规定,要求特定受益权人或其指定人受让其信托受益权;

3.受益人有权根据本合同及本信托计划的规定转让和继承信托受益权,但不得以信托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

4.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受益人应根据本信托计划和本合同的规定,承担对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所作的相应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八条的规定将信托受益权转让变现的限制。

第十三条 信托财产应承担的税费和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与税费由信托财产承担: 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文件或账册制作、印刷费用;

推介费;

信息披露费用;

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用、律师费、信用评级费等中介费用;

收付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信托报酬;

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时的股份过户等费用;

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2.费用计提,信托存续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

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信托报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提取。

第十四条 信托报酬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报酬总额为_________元,分三年由受托人从信托财产中提取。

其中第一年的信托报酬为_________元,由受托人于信托计划成立并受托人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取。

第二年的信托报酬为_________元,第三年的信托报酬为_________万元,由受托人分别于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满一年和两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取。

第十五条 信托收益

1.本合同项下信托收益的来源:本信托计划项下的总信托收益,为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收入,扣除信托计划资金和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和费用后的余额本合同项下的信托收益,为总信托收益中不超过本条第2项规定的预期信托投资收益率的信托收益,按照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占类合同信托资金总额的比例,向本合同受益人分配的部分。

总信托收益超出上述信托投资收益率以上的部分,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归普通受益人和特定受益人按照本信托计划享有。

2.本合同项下预期年信托投资收益率: 本合同项下预期年信托收益率为5%。

实际年信托投资收益率将根据_________的实际经营管理状况和用于分配的利润数额等因素确定。

本合同项下受益人同意其年信托投资收益率最高不得超过上述预期年信托收益率。

超过上述预期信托投资收益率以上部分的剩余信托收益,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全部归普通受益人和特定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享有。

委托人在此确认,其已经理解本条第2项第小项所述之信托投资收益率,仅为预期年信托投资收益率,其并不表示或暗示受托人对上述收益率的保证或承诺。

信托资金的实际信托投资收益率取决于_________的实际经营管理状况和用于分配的利润数额。

3.信托投资收益率的计算:以上信托投资收益率,以委托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数额为基数确定。

第十六条 信托收益的分配

1.信托收益分配的方式和数量:本合同项下信托收益应当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受托人应当按照本合同信托资金额占类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总额的比例,以现金方式,向本合同项下受益人进行信托收益分配。

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当年度实际提取和分配的收益不足预期年信托投资收益率的,以次年总信托收益弥补不足部分,然后再按照不超过预期年信托投资收益率提取次年度受益人的信托收益。

在信托有效期内,以此类推。

2.信托收益分配的领取和期限:本合同项下的信托收益,每年分配一次,由受托人于_________利润分配实施后十五日内,向本合同受益人进行分配。

受托人在信托收益分配之日,将受益人应得之信托收益划款至受益人的以下银行帐号: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十七条 信息披露

1.信托存续期间的信息披露 在本信托计划推介期间,本信托计划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估报告放置于受托人营业场所,委托人可以查阅。

本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每半年制作信托资金运作及收益情况表、信托财产风险状况动态分析报告和其他必要的事项说明,在委托人、受益人要求查询时,可持有效身份证件或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在受托人营业场所进行查阅。

在本信托计划成立每满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财产年度管理、运用报告书和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并以下列方式通知委托人与受益人:受托人营业场所存放备查;

在受托人网址_________上公告;

来函索取时寄送。

受托人在实施本信托计划过程中发生信托目的不能实现、因法律、法规修改严重影响信托事项时,应在知道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以本条第1项第小项规定的形式通知委托人与受益人。

2.信托终止后的信息披露: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财产清算报告,并以本条第1项第小项规定的方式报告委托人与受益人。

受益人或其继承人在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第十八条 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 本信托合同项下的受益人,应根据本信托计划、本合同第二十条第1项第小项的规定,以及类信托合同的规定,采取将其信托受益权向特定受益人转让的方式,实现信托财产和实际持有期未支付信托预期收益的变现。

受托人在上述信托受益权转让之日,将受益人应得之变现价款信托收益划款至受益人的以下银行帐号: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第十九条 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受益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受益权,在信托生效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在信托生效日起一年后,可通过转让信托合同形式转让,但不可以分割转让。

受益人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以外的人转让信托受益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征询特定受益人意见。

特定受益人应当在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特定受益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的权利。

特定受益人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或特定受益人在上述期限内未予答复的,受益人方可按照其各自信托合同的规定,转让信托受益权。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持信托合同和转让申请书与受让人共同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转让人和受让人按照转让的信托合同信托资金额的0.1%分别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受益人转让本合同项下之信托受益权,应当将本信托计划项下委托人与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人。

第二十条 向特定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

1.受益人按照以下两种方式,向特定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 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益人有权按照本信托计划、本合同的规定,要求特定受益人通过受让其信托合同的形式,受让其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受益权。

受益人请求特定受益人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时,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有义务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由受托人负责落实。

转让方应当按照转让信托合同信托资金额的0.1%向受托方支付转让手续费。

在信托终止前2日,本信托计划项下优先受益人应当将其全部信托受益权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转让,以实现信托财产和实际持有期未支付信托预期收益的变现。

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有义务按照本条规定的受让价格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

上述转让由受托人负责落实。

上述转让不收取转让手续费。

2.转让价格的确定:本条第1项第、小项所述信托受益权的转让价格为受益人所转让的类信托合同的信托资金额,与以该合同规定的预期信托投资收益率计算的实际持有期未支付信托预期收益之和。

3.本条规定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后受让人信托收益权的确定:特定受益人按照本条第1项第、项的规定,受让优先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受让后信托受益权的内容: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受让类信托合同项下之信托受益权后,其继受的信托受益权按照本信托计划项下类信托合同规定的信托受益权确定和执行。

受让人除享有特定信托收益权、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和要求本信托计划项下普通受益人向其转让其信托受益权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外,放弃其他特定收益人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_________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其它风险。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本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本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

第二十二条 信托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一致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撤消、解除或提前终止信托。

2.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本信托计划信托期限届满;

信托当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当_________净资产下降到本信托计划成立时的70%或以下时,特别委员会作出决议,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由受托人贯彻实施;

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3.本信托计划成立后,因受托人解散等导致受托人不能履行受托人职责时,在经委托人认可后,由受托人在解散前选定新受托人。

新受托人继续履行受托人职责。

第二十三条 税收 受益人与受托人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

由此给本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本信托计划的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五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整体性 本信托计划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本信托计划为准;

如果本合同与本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

本信托合同的委托人、受托人在签署信托合同后,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对本信托计划项下各类信托合同当事人之权利、义务,并确认上述权利、义务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违反上述规定,即构成对本信托合同的违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申明条款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对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风险申明书的所规定的内容已经充分了解且均无异议。

第二十八条 期间的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二十九条 合同签署 本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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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英文简历的种类_外贸信函_网

范文类型:求职应聘,适用行业岗位:外贸,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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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简历的种类

1.中式。 如果中英文简历一起递交,建议中文不写政治面貌,因为如果去外企工作,背景中的政治色彩越少越好,起码没必要让老外知道。 性格是一个主观的东西,有经验的招聘人员从来不相信任何人自己写的性格,因为它不是一个硬性的东西,不象学历、技能。有些人如果认为要招聘一个比较活跃一点的,便会在简历中写性格开朗,有的是真相信自己性格开朗,有的是觉得写上开朗更好,其实没必要。 身高体重,向外资求职时,就不必写了,因为属于特别隐私性的内容,写了显得不了解国外文化。 2.港式。 香港出版的简历书写技巧书籍中都要求写年龄、婚否,报纸的招聘广告中还要求求职者写上工资现状及预期工资,这些都属于隐私问题,美式简历则不要求提供这些信息。 3.美式。 国际大公司中比较流行,一页纸,是我们重点参考的样式。美式简历书写格式也有十几种,有些书籍登载了上百种样本,但我们所介绍的式样是美国大公司中比较流行的,如华尔街的投资银行、大的咨询公司、工业公司、制造业公司、营销业公司等都采用这种式样;同时,我们也参考了三个名牌学校--哈佛商学院、沃顿商学院和哥伦比亚商学院的简历样本,式样大同小异,这里主要以哈佛商学院的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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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信托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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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20xx年 月 日在中国 签订。

借款人(甲方):*公司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 电话:

贷款人(乙方):信托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1、乙方接受第 号《资金信托合同》中委托人的委托,同意向甲方发放人民币资金信托贷款。

2、本合同中所指的委托人与第 号《资金信托合同》所指的委托人相一致。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金额:(大写)人民币X亿元整,(小写)¥X00,000,000.00元,具体数额以借款实际发放金额为准。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日。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与贷款实际发放日不一致时,以贷款实际发放日日期为准,贷款期限不变,贷款到期日顺延。

第四条 贷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年)利率,该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二、罚息利率

1、甲方未按合同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上浮100%。

2、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上浮50%。

三、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自次日起计收复利。

四、结息

1、贷款实行固定利率,结息时,按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2、本合同项下贷款按季度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本合同项下首个结息日为20xx年

第五条 借款的发放与支用

一、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1、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甲方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2)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3)乙方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为合同项下贷款签订了《信托贷款资产委托管理合同》。

(4)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2、乙方在甲方满足上述前提条件后开始向甲方发放借款。

3、乙方将借款发放至甲方开立于款账户:

开户人:

账 号:

二、用款计划

1、20xx年日

第六条 还款

一、还款原则

本合同项下甲方的还款按照下列原则偿还:

1、对于本金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贷款、利息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贷款,或者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贷款,按照先还本后还息的原则偿还;

2、对于除上述1以外情形的贷款,按照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偿还。

二、付息

甲方应在结息日向乙方支付到期利息。到期利随本清。

三、还本计划

甲方应按以下计划偿还借款本金:

四、还款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前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开立的账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款项并自行转款还贷,或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从其他账户上转款用于还贷。

五、提前还款

1、甲方提前还息时,只需提前通知乙方和贷款服务机构。

2、甲方同意放弃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的申请。

第七条 借款的担保

一、保证。

二、抵押。

三、质押。

四、备用信用证。

五、信用保险。

六、其他: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2、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同意接受并承诺配合乙方或由乙方聘任的第三方贷款服务机构对乙方发放的贷款进行日常管理。甲方应按照乙方或贷款服务机构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或贷款服务机构提供上季度末的资产负债表、截止上季度末的

2、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挤占、挪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贷款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股票市场、期货市场投资;

3、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乙方或贷款服务机构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4、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5、甲方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以逃避对乙方的债务;

6、在未还清乙方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7、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本合同项下还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乙方或贷款服务机构并征得乙方同意;

8、本合同项下保证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况,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的抵押物、质押财产价值减少、意外毁损或灭失,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或贷款服务机构,并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

9、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变更等事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或贷款服务人;

10、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如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

11、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如发生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均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或贷款服务人,并按乙方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及担保;

12、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托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收取任何依据本合同发生的甲方应付乙方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等。

2、乙方有权亲自或聘任其他第三方对乙方发放的贷款进行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文件资料。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但因甲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2、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应予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

1、未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会计、生产经营状况及其他有关资料;

2、未按双方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未按期归还债务本息;

4、拒绝或阻碍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5、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6、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已经影响或损害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7、所负的任何其他债务已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义务的履行;

8、在合同有效期内,实施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经营方式或转换经营机制的行为,已经影响或损害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9、乙方认为足以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10、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义务。

二、违约救济措施

出现上述违约事件,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停止发放贷款,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本合同

2、按贷款本金的 1‰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对甲方挪用的部分,自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

4、借款到期前,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利息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罚息利率和结息方式计收复利。

5、借款逾期后,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包括被乙方宣布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借款逾期是指甲方未按期清偿或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期限归还借款的行为。

6、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壹种方式解决:

一、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

第十五条 附件

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第 号《资金信托合同》

二、第 号《资金信托保管协议》

三、第 号《信托贷款资产委托管理合同》

第十六条 声明条款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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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LED生长灯项目资金申请报告_申请报告_网

范文类型:申请书,汇报报告,全文共 2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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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生长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LED植物生长灯是种植物灯的一种,它以LED(发光二极管)为光源,依照植物生长规律必须需要太阳光,用灯光代替太阳光给植物生长发育环境的一种灯具。

光环境是植物生长发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物理环境因素之一,通过光质调节,控制植株形态建成是设施栽培领域的一项重要技术。另外LEDCK提供的植物生长灯更加具有环保节能的作用,LED植物灯给植物提供光合作用,促进植物生长,简短植物开花结果用的时间,提高生产!在现代化建设中,它是农作物不可或缺的产品。

作为第四代新型照明光源,LED具有许多不同于其他电光源的特点,这也使其成为节能环保光源的首选。应用于植物培养领域的LED还表现以下特征:波长类型丰富、正好与植物光合成和光形态建成的光谱范围吻合;频谱波宽度半宽窄,可按照需要组合获得纯正单色光与复合光谱,;可以集中特定波长的光均衡地照射作物;不仅可以调节作物开花与结实,而且还能控制株高和植物的营养成分;系统发热少,占用空间小,可用于多层栽培立体组合系统,实现了低热负荷和生产空间小型化;此外,其特强的耐用性也降低了运行成本。由于这些显著的特征,LED十分适合应用于可控设施环境中的植物栽培,如植物组织培养、设施园艺与工厂化育苗和航天生态生保系统等。

【目录】

第一部分 LED生长灯项目背景信息

一、LED生长灯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的承办单位

(三)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情况

(四)项目的主管部门

(五)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目标

(六)项目建设地点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

第二部分 LED生长灯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

这一部分主要应说明项目发起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投资理由及项目开展的支撑性条件等等。

一、LED生长灯项目建设背景

二、LED生长灯项目建设必要性

(一)国内外LED生长灯项目现状

(二)国内外LED生长灯技术发展趋势

(三)LED生长灯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

(四)产业关联度分析

(五)LED生长灯市场分析

三、LED生长灯项目建设可行性

(一)经济可行性

(二)政策可行性

(三)技术可行性

(四)模式可行性

(五)组织和人力资源可行性

第三部分 LED生长灯项目优势

一、组织优势

二、技术优势

涉及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年限、技术或工艺特点以及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项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等。

三、市场优势

四、模式优势

五、其他优势

第四部分 LED生长灯项目产品规划

一、LED生长灯项目产品产能规划方案

二、LED生长灯项目产品工艺规划方案

(一)工艺设备选型

(二)工艺先进性说明

(三)工艺流程

三、LED生长灯项目产品营销规划方案

(一)营销战略规划

(二)营销模式

(三)促销策略

……

第五部分 LED生长灯项目建设规划

一、LED生长灯项目建设地

(一)LED生长灯项目建设地地理位置

(二)LED生长灯项目建设地自然情况

(三)LED生长灯项目建设地资源情况

(四)LED生长灯项目建设地经济情况

(五)LED生长灯项目建设地人口情况

二、LED生长灯项目土建总规

(一)项目厂址及厂房建设

(二)土建总图布置

(三)场内外运输

(四)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

(五)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造价

(六)项目其他辅助工程

三、LED生长灯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案

四、LED生长灯项目建设节能方案方案

五、LED生长灯项目建设消防方案

六、LED生长灯项目建设生产劳动安全方案

七、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包括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措施、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其中节能分析章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787号)要求进行编写。

第六部分 LED生长灯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LED生长灯项目组织

(一)组织形式

(二)工作制度

二、LED生长灯项目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

(一)劳动定员

(二)年总工资和职工年平均工资估算

(三)人员培训及费用估算

三、LED生长灯项目实施的各阶段

(一)建立项目实施管理机构

(二)资金筹集安排

(三)技术获得与转让

(四)勘察设计和设备订货

(五)施工准备

(六)施工和生产准备

(七)竣工验收

四、LED生长灯项目实施进度表

第七部分 LED生长灯项目财务评价分析

一、LED生长灯项目总投资估算

二、LED生长灯项目资金筹措

(一)资金来源

(二)项目筹资方案

三、LED生长灯项目投资使用计划

(一)投资使用计划

(二)借款偿还计划

四、项目财务评价说明&财务测算假定

(一)计算依据及相关说明

(二)项目测算基本设定

五、LED生长灯项目总成本费用估算

(一)直接成本

(二)工资及福利费用

(三)折旧及摊销

(四)工资及福利费用

(五)修理费

(六)财务费用

(七)其他费用

(八)财务费用

(九)总成本费用

六、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

(一)销售收入

(二)销售税金及附加

(三)增值税

(四)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

七、损益及利润分配估算

八、现金流估算

(一)项目投资现金流估算

(二)项目资本金现金流估算

九、不确定性分析

在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价时,所采用的数据多数来自预测和估算。由于资料和信息的有限性,将来的实际情况可能与此有出入,这对项目投资决策会带来风险。为避免或尽可能减少风险,就要分析不确定性因素对项目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以确定项目的可靠性,这就是不确定性分析。

根据分析内容和侧重面不同,不确定性分析可分为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和概率分析。在可行性研究中,一般要进行的盈亏平衡平分析、敏感性分配和概率分析,可视项目情况而定。

(一)盈亏平衡分析

(二)敏感性分析

第八部分 LED生长灯项目财务效益、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

一、财务效益评价

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

二、经济效益评价

(一)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

(二)行业影响分析

(三)区域经济影响分析

(四)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三、社会效益评价

(一)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二)社会适应性分析

(三)社会风险及对策分析

第九部分 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经营状况相关文件(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省级分行以上)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

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

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节能、土地、规划等必要文件;

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已开工项目需提供投资完成、工程进度以及生产情况证明材料;

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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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资金请示范文

范文类型:请示,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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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依据省市“”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的文件精神,确定长岗村为20xx年xx镇整村推进扶贫村。

一、xx镇长岗村基本概况

长岗村位于洮南市北部,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利。全村耕地面积8,070亩,经济收入以传统农业种植为主,产业结构单一,发展后劲不足,自然灾害频繁,所有这些都是全村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20xx年,全村人均收入1,125元,其中,在1,000元以上的有20户,仅占8.8%。该村共228户765口人。无本专科毕业生,初中文化程度的占总人口44%,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总人口38%。全村共有4个村民小组,有低收入户208户556口人,占总人口数的72.6%;其中低保户15户20口人,占总人口数的2.6%。

造成贫困的原因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主要表现为:一是人地矛盾突出,土地投入资金不足,效益不佳;二是人口素质低;三是群众家底薄;四是因灾、因病、因残贫困也是致贫根本原因;五是产业效益不明显;六是思路不明确。

二、xx镇长岗村20xx年建设项目及资金额度。

20xx年长岗村拟开发水稻种植项目,开发面积520公顷,需资金37万元购买水稻复合肥,20万元购买追肥,剩余款项购买微肥。

三、总投资额度和财政扶持额度。

总投资101万元,所需资金由财政全额扶持。

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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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B类资金信托合同普通受益类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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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与号码: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签订《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

第一条 释义

在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_________资金信托。

3.信托当事人:指受本信托关系约束,根据本信托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4.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资金而设立的信托,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5.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制定的《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

6.信托资金:指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数额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

7.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8.信托贷款:指受托人对_________公司的信托贷款。

9.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0.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受托人为发挥在_________领域的投融资优势,将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交付给予受托人经营管理的信托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运用于_________公司的融资项目。

第三条 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

第四条 受益人

本信托为自益信托,委托人与受益人是同一人。

第五条 信托资金及其交付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金额¥:_________万元)。受托人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开立信托专户。

委托人为自然人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交纳至:(填写说明:划"√"表示选择)

(1)受托人营业场所 □

(2)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 □

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划款至受托人以下银行账号: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第六条 信托期限

信托计划推介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推介期结束日为信托计划成立之日,信托期限为_________年,自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计算。

第七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2.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3.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必须是其合法所有的财产;

4.保证其享有签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信托文件的权利,并就签署行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手续;

5.保证设立本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条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收取信托报酬;

3.根据情况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4.以信托财产名义所有人的身份,作为_________公司的债权人行使债权人权利;

5.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恪尽职守,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6.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净收益;

7.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8.妥善保管信托业务交易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九条 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权;

2.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

3.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和依法继承;

4.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十条 信托财产的构成

信托财产包括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资金;

2.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第十一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的规定,与信托计划项下的其他信托财产集合管理和运用。

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受托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单独记帐,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可以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其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第十二条 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委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由信托财产承担。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信息披露费用;

(4)律师费、审计费等中介费用;

(5)收付代理机构的代理费用;

(6)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7)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8)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本款所称费用,是指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之比例分摊的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2.费用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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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借贷资金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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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 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 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 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 计收一次,给息日为 。(复息或从存款账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 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

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月 万美元;

月 万美元;

月 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月 万美元;

月 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 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进

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

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X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十一、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借款人:(盖X) 贷款人:(盖X)

企业负责人: 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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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_申请报告_网

范文类型:申请书,汇报报告,全文共 1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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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

尽管不同行业及项目性质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可以相差很大,但一般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投资必要性。主要根据市场调查及分析预测的结果,以及有关的产业政策等因素,论证项目投资建设的必要性。

技术的可行性。主要从事项目实施的技术角度,合理设计技术方案,并进行比选和评价。

财务可行性。主要从项目及投资者的角度,设计合理财务方案,从企业理财的角度进行资本预算,评价项目的财务盈利能力,进行投资决策,并从融资主体(企业)的角度评价股东投资收益、现金流量计划及债务清偿能力。

组织可行性。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设计合理组织机构、选择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制定合适的培训计划等,保证项目顺利执行。

经济可行性。主要是从资源配置的角度衡量项目的价值,评价项目在实现区域经济发展目标、有效配置经济资源、增加供应、创造就业、改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等方面的效益。

社会可行性。主要分析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包括政治体制、方针政策、经济结构、法律道德、宗教民族、妇女儿童及社会稳定性等。

风险因素及对策。主要是对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组织风险、法律风险、经济及社会风险等因素进行评价,制定规避风险的对策,为项目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写作的关键点

XX年以来,国家为应对世界金融危机,拉动经济刺激消费,启动了四万亿投资,特别是助推中小企业发展,国家安排了1600亿扶持资金。因此,来来几年内,政府资金支持的融资渠道将为广大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大好机遇,而制作一份优秀的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或立项申请报告,则是中小企业解决资金与融资瓶颈的关键点。

1、作为一个企业的决策者或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首先要积极主动与政府打交道。了解哪些产业是政府扶持的对象、有什么具体的规定,自己企业是不是符合申请的条件,不够条件怎样创造条件,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和程序等等。通常有几种途径去学习和了解:通过政府各部门的网站;通过直接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与有关人员交谈;通过行业协会,以及协会兴办的一些活动和讲座;通过专家、专业人士以及中介机构。

2、做好申请前的准备工作,或者说考虑怎么样包装自己。项目包装上最好委托给有经验实力的专业顾问公司来做。包装不是做假,而是通过详细分析、评估本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生产市场方面的优势、劣势,发展潜力,财务状况、把本企业的内在价值充分挖掘出来,这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价值发现。另外,多注重增加公司的无形资产,如产品的测试和鉴定;企业标准的制订;专利、商标、著作权的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科技进步奖的评选、企业信用的评级;重点新产品的申请;重信誉、守合同的评比;质量体系认定、高新技术项目(企业)的认定等。

3、在了解了有关政策和企业的基本条件大致满足的情况下,就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提交申请材料,开始进入审核程序。在这过程中,申请材料必须充分准备,把企业的内在价值尽可能地反映出来;同时,要主动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人员接触、沟通,使他们对你的企业基本情况,特别是管理团队有一个比较深的了解。这很类似于在做产品的市场推广,企业也必须做品牌推广,特别是在争取政府的资源这方面。必要的公共关系和信用关系必须建立起来,要使政府了解到企业在行业里技术水平是领先的、财务状况是良好的、企业运作是正常的、市场前景是广阔的、管理团队是过硬的。

4、特别关注编制优秀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基本要素:4-1).设计方案。报告的主要任务是对预先设计的方案进行论证,所以必须设计研究方案,才能明确研究对象。4-2).内容真实。报告涉及的内容以及反映情况的数据,必须绝对真实可靠,不许有任何偏差及失误。报告中所运用资料、数据,都要经过反复核实,以确保内容的真实性。4-3).预测准确。可行性研究是投资决策前的活动。它是在事件没有发生之前的研究,是对事物未来发展的情况、可能遇到的问题和结果的估计,具有预测性。因此,必须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充分地占有资料,运用切合实际的预测方法,科学地预测未来前景。4-4).论证严密。必须做到运用系统的分析方法,围绕影响项目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既要作宏观的分析,又要作微观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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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学前,全文共 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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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x幼儿园领导:

您们好!

我是大(2)班的母亲。现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特向学校申请资助,希望学校予以批准。以下是我的家庭经济情况。

我们是青龙满族自治县x乡x村的一个贫困家庭,家中除了孩子年迈的爷爷和奶奶,还要抚养两个孩子。我及孩子的父亲为了负担家中的经济开销,均出外打工,且收入微薄,面对两个孩子上学需要的各种费用,勉强支付。

特向学校申请资助,望批准!

申请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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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信托贷款财产抵押契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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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贷款财产抵押契约

_________(为抵押方,以下简称借款人)向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为受押方,以下简称贷款人)借入外汇人民币信托贷款_________元。经双方协商,借款人同意将其_________抵押给贷款人,双方确认财产抵押的条件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将_________全部(或部分)抵押给贷款人。在贷款期间(指贷款本息未全部清偿前,下同)抵押品归贷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营业下,运用抵押品进行经营管理,无权对抵押品进行出售和转让。借款人在运用抵押品的过程中,应注意维修和爱护使用,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二、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财产必须全部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抵押品的保险单的受益人应转让给贷款人(保险单应交贷款人保管)。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本息清偿前,对抵押品按期续保,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一旦发生险灾,保险赔款应先归还贷款人的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

三、贷款人对借款人来说是第一债权人,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将抵押品再抵押给第三者,或将抵押品转让、变买处理,也不得将贷款人的应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给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或因违反贷款协议及财产抵押契约的各项规定,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贷款人有权不必征询借款人的意见,可以自行处理抵押品,包括将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将抵押品变卖处理,抵押品价值原则上按原值的_________%作价,但为照顾到借款人的利益,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可自行变买抵押品,处理抵押品的收入,优先归还贷款的本息及逾期罚息,剩余部分交借款人处理。

五、本契约的各项抵押条件是连续的,在贷款未清偿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间如借款人地址、名称、机构等发生变化,本契约应继续执行。

六、在执行本契约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执,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契约由双方法定代表报经借款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公证费由借款人负责)后生效,成为对双方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从贷款人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之日起,本财产抵押契约即告失效,原移交给贷款人的财产保险单应退交借款人。

九、本契约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及公证机关各执_________份。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

│ 鉴(公)证意见: │

│ │

│ │

│ │

│ │

│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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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委托资金借贷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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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方: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

双方共同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并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 根据(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

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自筹 万元,其它 万元,向贷款单位申请(贷款种类)贷款 万元。

第二条 贷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贷款 万元。贷款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贷款方按照各项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算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借款用途:购置设备 台(套) 万元; 土建 平方米 万元; 其它 万元。

第三条 贷款方保证在核准的贷款额度内,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贷款方按本项贷款利率档次加付 %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 年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第五条 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列资金还款:

1.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润 万元,

2.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 万元,

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金) 万元,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万元,

5.贷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 万元,

6.其它资金 万元。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对挪用的贷款部分加收利息 %。

第七条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经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至此项借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终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报送人民银行一、二级分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

借款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 (签章)

贷款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 (签章)

保证人(单位) (公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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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的工作报告范文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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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的工作报告范文

扶贫办:

根据扶贫办纪检组《关于印发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扶贫办纪检发[20xx]4号)及相关文件精神要求,xx市扶贫办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所负责实施的项目资金进行全面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20xx年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共下达xx市扶贫办财政扶贫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等共计144万元.其中,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中长期技能培训资金136万元(x财(农)指标【20xx】288号),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8万元(x财(农)指标【20xx】904号)。实际到位资金144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44万元。

2、20xx年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下达xx市扶贫办财政扶贫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等共计120.3万元。其中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中长期技能培训资金108.5万元(x财(农)指标【20xx】670号),“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以奖代补项目资金6万元(x财(农)指标【20xx】467号),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5.8万元(x财(农)指标【20xx】853号)。实际到位资金120.3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17.8万元,结余资金2.5万元。

3、20xx年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共下达xx市扶贫办财政扶贫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等共计120万元。其中,20xx年劳动力技能培训、扶贫开发培训和贫困村规划及监测资金120万元(x财(农)指标【20xx】875号)。实际到位资金12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6.03万元,结余资金83.97万元。

在项目资金使用方面,所有批复的项目资金全部用于下达的项目计划。其中20xx年结余资金2.5万元为中长期技能培训项目检测管理费;20xx年财政厅以(x财(农)指标【20xx】875号)下达我市移民地区技能培训经费120万元,因此笔经费指标20xx年12月8日发文,我市随即与11所培训学校签订培训协议,并按上述文件要求预拨相关培训学校30%培训费36.03万元,结余资金83.97万元我市将严格按照培训协议的要求,在保证培训进度、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的情况下认真核查培训档案后予以拨付。

二、项目资金管理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在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xx市扶贫办制定了《xx市扶贫开发项目和专项资金督查办法》按照统筹安排、民主决策、突出重点的原则,市扶贫办要求培训学校结合自身培训特点和形势任务的需要,避免同质化竞争,坚持差异化发展,实现特色办学,重点以劳务移民、“两后生”为主要对象的劳动力转移中长期技能培训,负责制定和落实好培训计划,并严格按培训项目管理操作规程组织开展招生和培训。同时实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按规定的程序审批使用。资金拨款严格按培训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培训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xx市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体制机制比较健全,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是培训项目资金下达较晚,近三年指标几乎都在年末下达,许多培训学校要么提前培训,要么持观望态度,等候培训指标,无所适从;

二是部分培训学校不仅承担扶贫部门的培训任务,还承担人社部门、妇联残联等部门的培训任务,有时往来于有关县市之间,造成招生宣传、技能鉴定等方面较为滞后,致使项目资金拨付较慢,发挥效益不及时。

四、下一步工作

xx市扶贫办非常重视区属部门组织的联合检查验收,我们将认真总结每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按照检查组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积极进行整改。一是督促相关培训学校完善手续,加快进度,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要求抓紧时间尽早实施,使培训项目尽快完成并发挥应有效益;二是对还没有实施的项目要求倒排时间、抢抓进度在能实施的时间及早实施;三是创新完善培训项目招标制,健全各类档案培训资料,保证扶贫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并发挥应有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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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资产信托契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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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信托契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_________》的有关精神和要求,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管理公司本着共同发起_________,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本基金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_________。

基金单位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人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受益人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主管机关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_________。

经理人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_________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投资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信托人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金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_________银行或其继任人。会计年度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年初资产净值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受益凭证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中通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单位持有人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受益人名册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本基金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

登记人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专指深圳证券登记公司。

交易日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日。

关连人泛指下列三种人:

1.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2.受上述1.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估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本基金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活动。

估值日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首次发行费指本契约第七条所指的首次发行费。

经理年费指经理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三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资产净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发行的一个基金单位(根据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拥有或代表的资产价值。

信托年费指信托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二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核数师指根据本契约规定由经理人经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对本基金会计帐目进行核数的公认专业机构及其专业人员。

一般决议指在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由占表决权总票数50%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特别决议指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占表决权总票数75%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会计结算日指本契约规定的本基金存续期间的每年12月31日。

待分配收益帐户指本契约规定的专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资金的帐户。

收益分配日指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经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会确定的该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过户截止日,该日不得超出该会计年度的会计结算日后三个月期间。本基金章程指《_________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补部分。

基金管理规定指《_________》。

计价日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证券交易日或股权估价日或房地产评估日。

第二条 本基金

1.本基金名称:_________。

2.本基金发行规模:本基金最高发行限额为_________万单位,最低发行额为_________万单位,每一基金单位面额为人民币壹元。本基金在初始封闭期内不上市交易,亦不对外追加发行基金单位,但在存续期内可以增加基金单位总额并相应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单位数额的形式来派发每年的收益。

3.本基金存续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为封闭式单位信托投资基金,期满前根据受益人大会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封闭期(最长不超过十年),或转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及或转为经理人发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

4.本基金资产由下列部分构成:

(1)发售基金单位的资金收入;

(2)利用上述资金所进行的投资或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财产;

(3)出售或转让上述投资或财产的资金收入;

(4)上述投资或财产在存续过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价及其它非营业性收入;

(5)将有关收益进行再投资所获得的收入;

(6)除上述项目外的其它杂项收入。

5.本基金的上述资产(以下统称本基金资产)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则在名义上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为实际持有人。

6.信托人应为上述资产开立独立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的单独帐户进行保管和持有;本基金的一切对外业务活动均以本基金名义出现。

7.信托人、经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据本契约对本基金资产享有留置权、抵押权或其它优先权。

8.本基金出于投资经营上的要可以随时向外借入以现金或其它资产形式体现的资金;本基金借款余额不能超过本基金在该会计年度的年初资产净值。本基金的上述借款可来源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但该等借款利率一般不应高于当期同业的通常利率水平。

第三条 本基金单位的发行、受益凭证和持有人

1.本基金单位的发售对象、发行办法和发行期限按主管机关核准的招募说明书所列实施。

2.每一基金单位的面值为人民币壹元,发售价格为人民币壹元,另加收发售价格3%的首次发行费。

3.本基金单位和受益凭证均以记名的书面凭证形式发行,每一受益凭证(交易手)为1000基金单位。

4.本基金所发行的受益凭证是表示单位持有人享有对本基金一定份额资产的所有权、受益权或其它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证明,不得保障收益的凭据。

5.经理人须认购并持有本基金单位发行总额5%的份额,且在本基金清盘前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低于上述原始数额。

6.本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为本基金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约规定所享有的对本基金的权益大小,与该受益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大小成正比,但任何受益人均不享有对本基金某一特定资产的特别权利。

7.本基金单位的受益人在本基金封闭式存续期间不得向本基金赎回其所持的基金单位。

8.如果本基金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所售出的基金单位数额达不到最低限额的要求,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届时将由发起人将已募集的金额加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在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一并退还给认购人。

第四条 受益人名册和基金单位的转让

1.本基金在未上市前或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名册由经理人以书面或电子信息形式制作、登录、变更和保存,上市后可交由登记人办理。受益人名册记录的内容为:

(1)受益人的姓名和供分配现金收益用的银行帐号或存折号;

(2)受益人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

(3)该受益人认购或受让基金单位的日期及转让人的有关资料;

(4)基金单位转让的过户日期。

2.受益人如认为需要更改上述记录内容时,应向经理人或登记人提出更改申请,由经理人或登记人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在受益人名册上作出相应变更。

3.受益人身份的确认和其所持单位份额的大小一般应以受益人名册的记录为准。

4.本基金成立满三年后,如属延长封闭期,则本基金单位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单位上市后的交易规则按照上市的证券交易规则执行。

5.任何受益人均有权将其名下的基金单位通过经理人或其委托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有偿转让给他人。

6.上述基金单位的交易或转让价格按该交易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并由转让方和/或受让方另行支付主管机关规定的印花税和手续费。

7.上述转让中的受让人须持转让凭证向经理人或登记人办理已转让的基金单位过户手续后,方能享有该份额基金单位的收益公配等权益。

第五条 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

1.本基金作为面向社会的新型金融投资工具,目标是根据证券等市场的变化情况,将投资人所汇集的资金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方式投放于不同类别的已上市或非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上,或企业的股权、房地产或期货等投资项目上,以求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并达到本基金资本的较大增值。

2.本基金在初始阶段,证券投资将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为主。并以深圳、上海两地市场为主。为了更好地利用投资机遇,本基金也可以参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及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等业务。

3.本基金的投资规模或范围有下列限制:

(1)投资于股票的资金不超过本基金该会计年度初资产净值的80%,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超过40%,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超过30%,房地产和期货等其它类投资不超过40%;

(2)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其它任何一种证券的总金额不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的10%;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或其它证券的数额不超过该公司该种股票或证券发行总数额的10%;

(3)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其它各类基金所发行的单位或受益凭证,不能以本基金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不能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

(4)本基金不能对外放款,但等待投资时机的款项可对外短期拆借,拆借余额不能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的25%;

(5)经理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经理人自己的股东拥有30%以上股权的企业或项目上。

4.在下列情况下,如果本基金的任何投资已超出上述投资限额,经理人无须对该投资额进行调整(包括无须减少或追加投资或作其它资产配置):

(1)由于本基金全部或部分资产升值或贬值,或由于某种市价变动的原因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过上述限额时;

(2)由于受投资的企业出现兼并、重组、分立、转让等情况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

(3)由于本基金在经营活动中支出或收入一定款额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

5.经理人或其关连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以其本人名义与本基金发生投资往来关系。

6.本基金存放在信托人或经理人或关连人处的现金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当期同业的存款利率水平。

7.经理以可随时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某一投资项目或随时将部分或全部投资项目变现后将资金转作其它用途。

8.上述一切投资活动均应遵循市场通常交易方式进行,除非经理人认为有必要采用对本基金并无不利的其它交易方式,但须得到信托人同意。

9.信托人有权拒绝接受其认为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其它财产,并可要求经理人及时采取措施,将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财产加以替换。

10.经理人只有在本基金成立并经信托人书面同意后才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第六条 资产估值规则

1.本基金单位上市后每月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日为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日。

2.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遵循深圳市的会计准则、参照国际惯例并遵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进行。

3.本基金资产价值的数额应按下列基准确定:

(1)任何上市的或挂牌的证券投资项目的价值应按该投资市场计价日相等投资份额的收市价计算,但下列除外:a.如果上述投资市场不止一处,则按主要投资市场的收市价计算;b.如果出于某种原因在一定时间内无法从上述投资市场中获得价格数据,则按前一计价日价格计算或视需要暂停估值;c.如果投资项目须负担利息而上述价格资料并未包括该应计利息部分,则在对该投资项目计算时应将至计价日止的应付利息部分预先扣除。注:如果经理人循上述途径所获得的并据称是最新资料的价格与实际价格有误差,经理人不对此差错承担任何责任。

(2)任何未上市债券或短期商业票据以买进成本加上自买进次日起至计价日止应收利息为准计算。

(3)银行存款及类似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应按其票面值加上至计价日止应收的利息为准计算。

(4)任何已达成价格协议但尚未实施的需要依约交割的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价值应按该投资或财产权责发生后应具有的价值来计算。

(5)股权或其它未清算的投资项目按该项投资原始成本加上依预期利润值计至计价日止应能获取的利润数来计算。

(6)除上述投资或财产项目之外应收付的债权债务按至计价日止应收回或应付的数额进行计算。

(7)按规定在本基金资产中待摊或预提的所有规费或其它支出金额,应按上月月末余额减去上月月末至计价日止应摊销部分或加上至计价日止应预提部分后,余额计入本基金资产总额来计算。

4.本基金资产按上述方法估值后,如果资产价值大于帐面值,增值部分作为重估盈余入帐;如小于帐面值,则从重估盈余中扣除。

5.将按上述方式所计算出的本基金资产总额减去本基金负债总额后的余额,即为本基金在该估值日的资产净值。将上述资产净值除以本基金已发行的单位总额后的得数,即为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经理人可以在经信托人同意后,将上述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的计值方式作适当调整,或采用其它计值方式,以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

7.本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每月在《_________》或《_________》上公布一次。

第七条 本基金的费用

1.首次发行费,包括发起费用、佣金、承销费、宣传广告费和文件资料印制和派发费等,其费率按基金单位发售价格的3%计算,由认购人在认购基金单位时一并支付。

2.基金经理年费,其费率为本基金年资产帐面净值的1.2%,逐日累计,并在每月10日前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直接支付给经理人。

3.基金信托年费,其费率为年资产帐面净值的0.3%,逐日累计,每月10日前由基金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直接提取。

4.基金受益人名册登记费、受益凭证托管费、上市交易费和分配基金收益所发生的费用,由信托人根据本契约或有关规定的标准从信托资产中按时支付给经理人登记人或证券商或证券交易所。

5.公告或通知本基金有关事项及编制年报、季报等文件的费用及律师费、核数师费、公证费等应付费用,由信托人依据经理人的指定或有关合同并核实后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6.基金在进行投资和管理运作中,向外借款或办理财产保险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或利息支出,由信托人依据有关合同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7.本基金投资经营中或获得的收益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地方性规费等,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8.除上述项目之外的临时性必需开支或法规或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由信托人认可后按实际发生额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9.经理人或信托人在将本基金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必须开支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支出,但经理人和信托人本身的日常行政管理开支不得由本基金承担。

第八条 会计和审计报告

1.本基金单独立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本基金会计制度按_________会计准则执行;会计准则未作规定的,参照国际惯例执行。

3.经理人在每季终了后的一个月内,须向信托人提交本季度信托报告,信托人在每半年终了后的一个半月内,应公开本基金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向受益人大会提交经核数师公允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告。

4.本基金的投资和管理活动中的会计帐簿以及资产保管会计帐簿均由信托人建立和保管;经理人负责建立和保管本基金的一切投资或管理活动事项记录。经理人与信托人均应为对方查看和复制所建帐簿或记录资料提供方便条件。

5.上述一切会计凭证或帐簿或投资管理记录资料的保存年限为本基金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6.本基金的核数师应为在中国大陆或香港注册的专业会计机构及其专业人士,且必须独立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

第九条 收益分配

1.本基金在每一个会计结算日止所实现的该会计年度收益总额是指该会计年度内本基金投资经营中所获得的任何股息、红利、利息、利润和/或其它种类的收入(包括已/应收回的债权)的总收入部分,扣除当年应支出的所有投资经营成本和应纳税额、地方性规费等款项后的余额部分。

2.本基金的上述每年收益总额扣除按规定或可由经理人提取的业绩奖金部分后的余额,为该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总额。

3.上述当年的可分配收益总额和分配方式由信托人确定并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后,按本基金单位的总数额计算出每一基金单位可分配收益数,并依照收益分配日在册的受益人名单由经理人或登记人以现金形式直接划拨入每一受益人在受益人名册上登录的银行户头内,或以送红利单位的形式打印出受益凭证发交给受益人。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每年的收益分配均采用派送红利单位的形式。

4.本基金每年分配收益一次,通常于每个会计的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一般不进行中期分配;如果该会计年度的收益总额低于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5%的比例或无收益,则该年不进行收益分配。

5.上述每年收益存放在待分配收益帐户中可计取的利息收入,应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数额内,但在该年收益分配日后的分配过程中均不再计提利息。

6.如果因受益人自身原因造成信托人或经理人或登记人无法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本基金清盘前达到五年或到本基金清盘开始日止)将应分配给该受益人的收益及时派发出去,则该受益人被视为已自行放弃上述收益的受益权,且在上述期限后无权再向信托人或经理人索偿在上述情况下,上述无法公配出的收益应构成基金资产的一部分。

第十条 受益人大会及决议

1.受益人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常在该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二个月内召开,或者是根据代表本基金单位份额总数10%或以上的受益人书面建议后临时召开。

2.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单位一定份额(视发行情况而定)的受益人有权出席大会,不足上述份额的受益人可以书面委托其它有权出席人发表有关意见或代行表决权,经理人和信托人的董事和获授权的高级职员均可出席大会。

3.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资格和会议议题经信托人确定后,应至少提前二十天以在《_________》上刊登公告和寄发信函的方式通知受益人。任何受益人无论出于何原因末见到或收到上述通知,均不影响该次大会决议对其产生的约束力。

4.大会须有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单位发行总份额30%或以上的受益人或其委托人出席方可正式召开并可讨论和表决一般决议;如需讨论和表决特别决议,则出席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应达到发行总额的50%或以上。

5.如果通知的开会时间已过十分钟而签到的出席人所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达不到上款的要求,则大会必须顺延15日后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大会主席或信托人决定后仍按上述方式通知受益人。凡属延期召开的大会对出席人所持有或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不作任何要求,且可讨论和表决所有原定的议案。

6.大会主席由信托人事先书面指定;如果信托人未指定或已指定的大会主席迟到15分钟以上,则由出席人当场推举出一位出席人担任大会主席。

7.除非大会主席根据表决需要或根据代表本基金发行单位总份额10%或以上的出席人的提议而决定采用每一基金单位一票的表决方式,大会表决决议一般以每一出席人一票的表决方式进行。

8.一般决议的通过或否决须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额50%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特别决议的通过或否决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份额75%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大会通过的任何决议对全体受益人(包括未出席大会的受益人)、经理人和信托人均有约束力。

9.大会的会议纪要应详细记录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名单、议题和大会讨论和通过或否决的决议,并由大会主席签名。上述会议纪要正本交信托人保存,副本交经理人留存。

10.下列事项须经大会作为特别决议进行讨论和表决:

(1)对本基金章程进行修改或增补;

(2)对本契约进行修改或增补;

(3)已终结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方案;

(4)本基金存续期的延长或转变为开放式基金的提案;

(5)本基金期满清盘或提前清盘事项;

(6)经理人或信托人的辞职或撤换;

(7)其它有关本基金的重大事项。

上述所通过的特别决议必要时须经主管机关核准。

第十一条 本基金的结业和清盘

1.本基金在封闭期届满未获延长时或延长封闭期届满时,或受益人大会决定不转变为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时,或在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本基金时,经主管机关批准,本基金应结业。

2.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基金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结业:

(1)由于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使本基金不能继续合法存在或运作时;

(2)经理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二个月内无新的经理人继任时;

(3)信托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二个月内无新的信托人继任时;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基金不能正常运作达二个月以上时;

(5)本基金的资产净值连续六个月以上降至已发行基金单位面额总值70%以下时。

3.信托人、经理人或代表本基金已发行单位总份额50%或以上的受益人均有权书面提出本基金提前结业的建议。

4.本基金的结业经主管机关批准后,信托人应尽快以公告或信函的方式将本基金的结业日和基金单位的过户截止日通知受益人,同时由信托人负责组织本基金清算小组,经理人在本基金决定结业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新的投资,且本基金单位停止转让。

5.本基金清算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包括信托人、经理人、注册会计师或核数师、法律顾问等。

6.本基金清算小组的职责为:

(1)清理、核对和保管对本基金所有资产;

(2)清理本基金未结的债权债务;

(3)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尽快变现一切未以现金形式存在的资产。

(4)向主管机关提出本基金结余资产的分配方案并在获批准后负责该方案的实施;

(5)负责本基金结业过程中的其它事宜。

7.本基金清算小组及其受托人在履行上述职责时有权获取合理的报酬,且该项报酬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可优先从本基金结余资产中受偿。

8.受益人在上述本基金结余资产分配开始达一定期限(通常为十二个月)后未领取的部分,应上交主管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信托人

1.信托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经理人发起本基金;

(2)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好本基金资产;

(3)设立本基金资产的单独帐户并将之区别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进行登录和核算;

(4)建立并保存单位受益人名册,召集受益人大会以及负责收益分配;

(5)负责本基金证券交易中的交割、清算和过户并负责股权及其它项目的投资清算;

(6)监督经理人履行其职责并监督其投资管理活动符合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的规定;

(7)确认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不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行为后依其指示办理有关收支的财务手续;

(8)审查和公开本基金的财务报告及其它公开性文件;

(9)本契约或本基金章程中规定的信托人应履行的其它职责。

2.信托人的有关义务如下:

(1)以维护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的利益为行为准则,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对其受托的本基金资产承担保管和监督责任;

(3)注意保守本基金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下无关职员)泄漏本基金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无权干涉或不执行经理人的未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决策,否则应承担对本基金或经理人所受损失的赔偿责任;

(5)有责任及时将对本基金或经理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经理人,并积极协助经理人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经理人查阅本基金资产或受益人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3.信托人具有权益:

(1)有权取得本基金信托年费和其它为本基金或经理人垫支金额或遭受非自身责任引致的经济损失的合理补偿;

(2)有权审查经理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逐笔核查每笔占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5%以上金额的投资项目;

(3)有权拒绝接受经理人不符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经营行为;

(4)有权自费委托他人办理信托人负责的有关事务;

(5)信托人作为本基金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资产的名义所有人和权益代表人,其与经理人缔结的本契约对上述投资人或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6)本契约中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三条 经理人

1.经理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并主要负责本基金的发起工作;

(2)分析研究各有关投资市场动向或趋势,制订出可行性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

(3)组织专业人士独立地对本基金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4)经信托人授权,代表本基金对外签订和履行一切投资合同或协议;

(5)定期对本基金资产和单位进行估值并予以公布;

(6)负责本基金已发行的基金单位的上市交易工作;

(7)定期编制和递交经理报告,并向受益人大会报告工作;

(8)提出每一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建议和初步方案;

(9)准备、印制和公布本基金有关情况的公开性文件资料;

(10)本契约规定的其它职责。

2.经理人的有关义务如下:

(1)以努力实现本基金的宗旨为行为的最高目标,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谨慎选择和决定每一个投资项目,注意发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优越性,对本基金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3)注意保守本基金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下无关职员)泄漏本基金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有责任及时将对本基金或信托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信托人,并主动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信托人查阅本基金投资和管理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5)对其受托人或属下职员的相应代理行为承担责任

3.经理人的有关权益如下:

(1)有权取得本基金的经理年费和其它为本基金或信托人垫支金额的合理补偿,有权对为本基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非经理人责任所遭受的损失获得合理的补偿;

(2)有权取得经理人业绩奖金。本契约规定经理人业绩奖金数额为该年度末本基金资产净值超过年初资产净值25%以上部分中按25%的比例提取,并按照上述原发解为每月计提一次。具体为从本基金在该会计年度内每一估值日之前一月实现的收益达到该月额度后的超额部分中按25%比例预提,逐月调整,年终平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实提。计提公式如下:计提额=(vn-vo-n/48×vo)×25%式中:vo表示本基金的年初资产净值;vn表示估值日前一月的资产净值;n表示计值月数。

(3)在不违反本契约规定条件下,有权选择决定每一笔投资或采取每一笔投资或采取每一项管理行为;

(4)在本基金存续期内,享有时本基金资产的投资充分经营权和处分权;

(5)本契约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四条 信托人和经理人的免责

1.信托人和经理人在履行各自职责中均不对下列非自身违法或违规或违约所引致或产生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1)在正常业务交往中接受对方当事人鉴署、盖章和/或交付给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任何通知、决议、指令、信函、凭证、声明、说明、票证、重组计划或其它代表所有权的凭证或其它据信为真件的投资文件资料等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经理人遭受的损失;

(2)经理人或信托人根据现行法律或政策或当地政府或主管机关的规定或要求(无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所采取的或不能采取的行动及其后果;

(3)由于客观条件的原因而无法或不可能执行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4)非信托人或经理人指定或委托的任何代理人、托管人或经纪人擅自而为的行为(但对因信托人或经理人对上述人的选择、指定或委托错误所造成的损失仍应负责);

(5)在所收到的任何权益证书、转让证书、申请表格或其它有关书面凭证或文件上的签名或盖章,或其他人在上述证书上伪造的或无权所为的签名或盖章(信托人或经理人有权利但无义务将上述签名或印章送有关方面辨别真伪),或依据上述签名或盖章所采取的行动或实施的作为;

(6)对履行受益人大会上表决通过的任何已记入由大会主席签名的会议纪要中的决议(尽管该决议在事后发现不符合大会召开或形成决议的有关要求,或该决议并非对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7)由于下款所列的任何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有关人或经理人或信托人(非本契约有规定)的任何失误行为、忽略行为、判断错误、遗忘、失慎等所造成的,或因信托人、经理人善意相信和依赖上述人的建议或信息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经理人所遭致的任何损失。

2.信托人和经理人在履行本契约所规定职责过程中,可根据来自任何作为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代理人或顾问的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人士以书信、电话、电传、传真形式传达的任何建议或信息而采取投资或管理行为,且不为上述建议或信息中的失误之处承担责任。

3.除非本契约前面部分有相反明确规定,信托人和经理人应视为已获得履行各自职责的充分授权,可自行决定或采取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并对非自身故意或疏忽的作为或不作为而给本基金造成的任何资产损失、损坏或经营支出增加或经营困难不承担任何责任。

4.信托人和经理人可:

(1)接受其认为合格的任何人、机构或联合组织所出具的据信足以证明本基金有关资产价值的或资产购入或售出价格的或资产上市价格的证明文件;

(2)依据任何行业/专业协会或官方机构内已形成的惯例和规律来进行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买卖。

5.本契约不阻止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下列行为:

(1)除了本契约第三条第5款规定之外,以自己的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或处分本基金单位;

(2)以自己的董事或属下职员个人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售出或处分不构成本基金资产的任何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

(3)各自与其他人或与本基金资产的持有人或受益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机构或组织)缔结经济合同或进行经济往来活动;

(4)以经理人或信托人的名义再参与或合作创立一个与本基金完全独立的新的基金,且无需将从新基金获得的任何收益交付给本基金。

6.信托人可:

(1)对因其善意按照经理人的任何投资或经营要求所采取或不采取的行为或经理人所为或所不为的行为或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除了根据本契约规定而由其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的项目外,信托人再无任何义务支付任何开支项目;

(3)信托人无义务以本基金名义提起或参与其认为可能会造成由其承担经济支出或经济责任的任何与本契约规定或本基金有关的法院起诉、庭审、或答辩活动(除非经理人提出书面要求且根据本契约规定应由本基金负责足额补偿其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7.经理人可:

(1)如非出于在履行本契约规定的职责中本身故意或疏忽方面的原因,经理人对其按照本契约规定所为或所不为的行动及其结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除非本契约有明确规定,经理人对信托人所为或所不为的任何行动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有权按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将自己应承担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任务、享有的权力或可自行决定的事务交给信托人同意的第三人履行或实施。在此情况下,经理人仍有权全额享有本契约规定应支付给经理人的经理年费、业绩奖金以及其它一切有关补偿。

8.经理人或信托人有权销毁归自己保存的并已超过一定期限的本基金的有关会计帐簿、凭证及其它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本基金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9.本契约所明确规定的对信托人或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所遭受的经济赔偿均为补足性的,并不影响到法律规定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机构裁决书规定的其他人对信托人或经理人所作的赔偿(但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充分证明其在履行职责时并不存在故意、疏忽、失职、违约的情况和责任)

第十五条 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辞职或撤换

1.信托人或经理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在本基金存续满十年并继续存续时辞去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职务,但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1)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未指定新的信托人或经理人前不得自行退任。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欲辞职时所选定的新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符合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资格和能力要求,并应取得本契约另一方缔约人的同意和受益人大会特别决议的批准。在此情况下,留任的本契约缔约人应与新加入的缔约人签订一份本契约的补充协议,以确认由新加入的缔约人或继任人取代欲退出的缔约人的位置和履行其职责。

(3)上述替换程序完成后,新旧缔约人均应将上述情况尽快通知各受益人。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下列情况下可建议受益人大会表决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

(1)经理人或信托人本身非自愿地被清盘;

(2)经理人或信托人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现行法律或基金管理规定或本契约或本基金章程的规定;

(3)信托人或经理人有充足理由相信并以书面形式指出从维护大多数受益人的利益考虑应撤换掉经理人或信托人;

(4)代表本基金已发行单位总份额50%或以上(经理人或信托人持有或视为持有的单位份额除外)的受益人书面要求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在此情况下,如果被撤换的是经理人,则其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全部由新的经理人按最近的估值日价格收购。

3.在上述替换或撤换程序中完成前,欲辞职或被撤换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有关职责,不得自行退任,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本基金或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经理人或信托人的退任或被撤换日期通常应为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上任日期。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基金信托契约在履行过程中如在当事人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或争端,首先应由争执双方通过友好和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如果无法解决,则将争执情况向主管机关报告,由主管机关进行调解或裁决。任何不接受上述调解或裁决的争执方均可向深圳市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解决上述争端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规和有关地方性法规;上述法规未及之处,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七条 本契约的修改或增补

1.本契约可以根据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或地方性的新规定或主管机关的新要求或本基金受益人的提议或受益人大会的决议或运作形势的需要而经信托人和经理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修改。

2.本契约可因信托人或经理人一方的辞职或被撤换而由留任的一方与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

3.本契约的重大修改或任何补充协议均须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批准方为有效,并构成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 本契约的生效及准据法

1.本契约经双方缔约人签字盖章并报主管机关批准后即行生效并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同时对本基金成立后的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2.本契约一式六份,主管机关和公证处各留存一份,缔约人各保存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3.本契约内容可印制成册并对外公开发售(收回工本费)或供投资人在有关场所免费查阅,但其效力应以本契约正本为准。

4.本契约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对于上述法规或规定未及之处,应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九条 本契约的终止

1.如果本基金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或本基金已清盘完毕,则本契约视为终止。

2.本契约的任何方式的终止均不得违反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其他

1.除非本契约中有明确规定,本契约当事人在本基金封闭式运作期间均应严格按本契约的规定执行。

2.本契约的对外解释权由经理人和信托人共同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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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筑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企业,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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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单位:(简称借款方)

贷款单位:(简称贷款方)

根据《建筑流动资金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贷款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息为月息‰,逾期还款的加计利息%,挪用贷款的,对挪用部分加收罚息%。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账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借款方的担保单位是,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借款方、贷款方、担保单位各执1份;副本份,、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及账号:

担保单位:(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及账号: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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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司借款合同资金周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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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 经介绍,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合同,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元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 学校基本建设工程付款。

三、借款时间及本息结算还款办法: 借款时间:________年。(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月息分。每季度末结算一次。乙方若有资金和还款能力提前还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个月声明并按实际使用时间提前归还本息。

四、质押物品及化解风险的措施: 乙方用公司和学校一号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运港字第000X0242号)作抵押。乙方不能按时归还本息,甲方有权将质押房屋变卖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额的3%加收滞纳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存一份。若有争议,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留印:乙方签字盖章:介绍及见证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意事项:

一、债务人的身份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

二、要求债务人的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

三、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

四、关于复利的约定。

五、明确约定借款本息的还款顺序。

六、应该明确约定诉讼律师费承担。

七、关于债务担保

八、要求债务人披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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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申请大额信托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申请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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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单位_____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人民银行信托部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_______条_______额人民币___万元,用于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万元,设备____万元。

_______条_______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

_______单位_____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人民银行信托部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_______条_______额人民币___万元,用于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万元,设备____万元。

_______条_______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____年__月__日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预定的经济效果:新增产值___,产量___,利润____,税金___。

_______条_______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厘____毫计息,每次还款同时计收利息。

_______条_______位如果未经银行同意而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银行有权进行信贷制裁。

_______条_______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如不按期归还借款,除按规定加收利息外,银行有权在借款单位的存款账户中扣还,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_______条_______位如果停建或没有达到经济效果,不能按规定归还贷款时,借款单位愿用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款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或基金存款归还。

_______条_______位保证借款单位恪守契约规定的条款、如果借款单位不能按本契约规定还清本息,愿承担经济责任,由担保单位负责归还。

_______条_______经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还清后自动生效。

_______单位: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单位:____(公章)

_______人: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人:_____(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立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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