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广告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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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贵企业拓展市场,更好地为您提供信息服务,______________(乙方)和贵企业(甲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精神,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础上签订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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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__________(以月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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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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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发 票 号 码 保险单号次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 包装及量 保险货物项目 保险金额(表格呈现)
总 保 险 金 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费________________费率____________ 装 载 工 具_______________
开 航 日 期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 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____________保 险 公 司
赔 款 偿 付 地 点
出 单 公 司 地 址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在国内经公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 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或隧道、码头坍塌,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
(三)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因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五)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六)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七)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八)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扣押、罢工、*、哄抢;
(二)地震造成的损失;
(三)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四)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五)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六)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七)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非法货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八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九条 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十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二条 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三条 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 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保险人的当地机构(最迟不超过10天)。
赔偿处理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事故签证、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三)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保险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单据;
(四)其他有利于保险理赔的单证。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六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七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直至诉讼。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十八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 )项办法处理:(1)提交仲裁机关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凡经公路与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保险货物,按相应的运输方式分别适用本条款及《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二十二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篇2:平安全福保本终身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_合同范本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给付当时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指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乘给付当时的年交保险费。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第八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九条 保险金的申请
一、身故保险金的申请: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三、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四、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五、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条 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扣除
本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其他款项未还清者,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
第十一条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的支付、宽限期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方法及日期交付,如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明的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效力。
第十三条 减额交清
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逾宽限期仍未交纳的,而本合同已持续有效达1年以上并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如投保人在投保时进行约定或宽限期满前书面同意,本公司将以宽限期开始前一日所具有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作为一次交付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办理减额交清后,第二条“身故保险金”按减额交清后保险金额给付,不再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
前项所称“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是指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其他欠款本息后的净额。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的,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本公司规定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计算)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五条 保单利差的计算及给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且于每一保单年度末,若该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大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本公司以二者之差乘以“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计算保单利差。
前项所称“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是指该保单年度每月第一个营业日人民银行2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之简单算术平均值。
前述保单利差,本公司以投保人投保时所选择的下列两种方式之一给付:
一、抵交保险费,但交费期满后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二、储存生息:以各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依复利方式计息,累积至本合同终止或投保人申请时给付。投保人如于投保时未选择保单利差的给付方式,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投保人可于合同有效期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前项给付方式。
本公司应每年将保单利差的有关资料以书面通知投保人。
第十六条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一、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二、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的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本公司规定利率计算),或在给付保险合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 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八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书面通加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10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如经本公司体检则扣除体检费。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保险费收据;
3.解除合同申请书;
4.投保人身份证明。
三、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除第一项规定外,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但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可依()项方式处理:(1)通过仲裁解决;(2)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一条 释义
【本公司】:指_________公司。
【意外伤害】: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来的、突然的、被保险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爱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
【爱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
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爱滋病或爱滋病病毒。
【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指上一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与本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年复利5.0%。
【本公司规定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每月第一个营业日颁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之较大者”+2.0%计算。
【手续费】:指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本公司营业费用、佣金以及本公司对该保险单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三项之和。 附件 平安生命尊严提前给付附加条款
第一条 附加条款的订立
本“生命尊严提前给付”附加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条款”)之效力经附加于主合同后始生效力。
第二条 “提前给付保险金”的给付
在主合同有效期间且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被保险人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确定为严重疾病末期,并经本公司医师认定其所患疾病依现有医疗技术无法治愈,且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其平均存活期间在6个月以下者,可向本公司申领“提前给付保险金”,但申领以一次为限。
“提前给付保险金”的金额以申请当时主合同疾病身故保险金的50%为限,且同一被保险人依各保险合同所申领的“提前给付保险金”总额以人民币10万元为限。
本公司给付“提前给付保险金”后,主合同的保险金额、各项保险给付、保险单现金价值及续期保险费均按“提前给付保险金”与当年度疾病身故保险金的比例相应减少,该减少部分视为效力终止。
第三条 “提前给付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提前给付保险金”:
1.主合同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必要的检查报告;
5.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申领“提前给付保险金”时,本公司如认为必要可对被保险人的身体进行检查,其费用由本公司负担。
第四条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
“提前给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本公司依此附加条款给付“提前给付保险金”后,若主合同仍属有效,则主合同所指定的各项保险金受益人仅可申领减额后的保险金额。如被保险人未申领“提前给付保险金”,则受益人的权益依主合同的规定办理,不受本附加条款的影响。
第五条 欠交保费及未还款项的扣除
本公司在给付“提前给付保险金”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其他款项未还清者,则本公司将按“提前给付保险金”与给付当年度主合同疾病身故保险金的比例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
第六条 适用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适用本附加条款:
1.被保险人曾依本附加条款申领“提前给付保险金”;
2.主合同终止或已变更为减额交清;
3.主合同为定期死亡保险。
篇3:保安服务合同书范本最新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的专业安保服务事宜,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服务区域:
第二条、委托服务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
2、委托人员数量,进站口、出站口 24 小时门卫岗 共 人、 24 小时巡查共 人。
第三条、保安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保安服务费:每月费用合计5000元。
2、支付方式:甲方依据保安服务情况 每月支付服务费用,在每月期满后 10 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保安服务费,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及乙方保安人员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工作指导和监督。
2、 甲方有权审核并要求乙方修改执勤方案和工作服务标准。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并完善保安服务工作,并接受乙方对关于安全防范、车辆管理、消防隐患等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4、甲方负责对乙方保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对发现工作表现不称职的队员,有权向乙方提出撤换,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5、依据本合同条款及附件内容,由于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务工作时的过失(脱岗、串岗、睡岗)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更换乙方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有根据具体情况临时调整乙方保安人员工作内容、岗位、时间的权利,乙方保安人员应服从甲方的调整安排。
7、客运站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突发事件时,乙方应及时起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控制措施,甲方应协助乙方会同相关部门妥善解决。
8、甲方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值班室、桌椅、等,每月将对值班室、固定资产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有:卫生环境、物品摆放、物品的完好率等,如发现因人为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外甲方提出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保安服务的要求。
3、乙方向甲方提供治安(门卫、治安巡逻、监控、消防)、车辆管理(车辆停放引导、停车场巡查、)、消防管理(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及巡查等)及其他甲方委托给乙方的服务。
4、乙方向甲方提供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各类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并参加甲方工作例会,对例会中提出的问题予以整改。
5、乙方应当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执勤方案要求能达到甲方满意的保安服务人员质量和数量。
6、乙方保安人员工资、各项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权负责承担。乙方及乙方人员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及给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7、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或违反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的,乙方应当于甲方提出更换要求之日起于 日内更换合格人员。
8、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与公安、消防、城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并保持良好关系。
9、乙方保安人员在执勤时发现治安、刑事案件、火情等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和报警110,及时报告甲方,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第六条、乙方需配备的条件
1、乙方保安人员年龄须在 60岁以下,身高 175 cm 以上,胖瘦适中,形象端正,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要求。
2、乙方保安人员加强培训、训练,提高队员自身的综合素质及业务、服务水平。
3、乙方需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统一着装等,并随季节更替变换工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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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需为乙方保安人员配备统一的值勤物品,如对讲机、雨伞、雨衣、雨鞋等警械器具。
5、乙方保安人员应具备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安人员任职条件及合法手续。
6、乙方保安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个人品行端正,无治安拘留等违法犯罪记录。
7、甲、乙双方对保安人员进行月度考勤统计,如发生对保安人员服务行为投诉的情况,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警告,第三次给予相应处罚并更换人员。并于3 日内予以更换完毕。
8、乙方应经常检查乙方保安人员的文明执勤、礼貌用语,注重维护甲方企业形象,确保稳定和安全,尽心尽责做好客运站的卫士。
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派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任职条件的,视为未提供合格的保安人员。
2、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人数的,一经发现,逾期十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遭遇不可遇见、不可避免或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所属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第十条、合同续签
本合同执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签订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附则
1、甲、乙双方须遵守商业道德标准,除法律要求或履行合同必须外,不得向本合同外任何第三方泄露对方的企业信息。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法定负责人签字): 乙方(法定负责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篇4:工程技术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工程技术服务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工程技术服务合同范文一
合同编号:建字( )第 号
项目名称: 工程技术服务
甲方:
乙方:
签定地址: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技术服务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就 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内容,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共同恪守践行。
一、工程服务职责
①帮助甲方组织指导规划、设计的整体构想与图纸的完成。
②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技术问题。
③完善并督促施工管理中的相关事宜。
二、工作岗位
在工程建设期间,甲方要聘任乙方为 ,并签发相应的聘任证件,按聘任工作岗位纳入相应的组织机构,并行使该责任权利。
三、甲乙方职责
1、甲方要为乙方安排好相应的工作场所、创造工作环境。
2、甲方要根据乙方所需选派相应的工程人员,协助工作。
3、甲方要积极支持乙方工作,求大同存小异,及时解决出现的矛盾纠纷,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4、乙方要根据工作需要,全力协助配合甲方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5、乙方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甲方汇报,及时沟通尽快解决,不能让问题成堆。
四、服务费用
1、乙方工作期间的所有食宿、差旅、交通费(含配备工作车辆、司机) 通讯费、办公费均由甲方负责,费用为实报实销,发票下账。
2、乙方工资的相应补助。
①工资按月计,每月 元
②工地补助计,每月 元
③生活补助计,每月 元
④上述三项不含税费。
3、工作期间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由甲方根据需要发放。
4、乙方每月视工作需要有相应的休息日。
五、服务期限
①服务开工期限以甲乙方签订合同为时限。
②终止期限视工程具体建设完后另议确认。
六、甲乙双方互助互利、认真落实,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双方均不得违约。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按补充文件签约并实施。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甲方财务、办公室)乙方各执一份,签约后合同可生效。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住 址: 住 址:
电 话: 电 话:
工程技术服务合同范文二
工程试验技术服务合同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工程试验技术服务合同。
第一条 技术人员
1.应甲方邀请,乙方同意派遣*名试验工程师及若干(根据现场施工阶段实施安排)试验检测员组成的工程试验技术服务组,于*年*月*日赴合同段项目部;
2.受甲方邀请的乙方工程试验技术服务人员应有准备,并且愿意同合同段项目部甲方的公司的工程人员共同工作。
第二条 法律约束
乙方人员在合同段项目部期间,应服从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约束。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执行合同期间,甲方同意:
1.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设备齐全的住宿;
2.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交通工具;
3.免费提供乙方必要和充分的劳保用品;
4.为乙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人寿保险;
5.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足够的办公设施和用品;甲、乙双方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同意:
1、保证对甲方工程建设提供准确可靠的试验检测数据,并对工程建设中的试验检测数据负全部责任;
2、负责及时准确的对业主及监理试验室进行上报各种试验报表和相关资料;
3、负责工程中现场和室内所有的工程试验技术工作;
第四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对本合同的解释如有不同意见,发生分歧和争执,或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事项,应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提交相关仲裁机关解决。
第五条 期限
本合同的执行从*年*月*日开始至甲方工程完工为止。
第六条
本合同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名称: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名称: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技术服务合同范文三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办以下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确保本工程如期完成,特根据“合同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至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元器件。
第四条 工程总额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额为人民币(大写):850000元 捌拾伍万元整
2、付款方法: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总金额的 %,计 元。
设备进场完毕,付总金额的 %,计 元。竣工后再付总金额的 %,计 元。调试验收后付 %,计 元。一周内付清,延迟付款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预留维修保证金保留一年 %,计 元,到期后一周内付清。
3、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须用货记凭证或开具乙方全称支票转帐,否则不予认可。
第五条 工程量等变更:
1、甲方修改设计的,需与原设计单位共同签署修改通知单,并征得乙方同意,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工程量变更,应经双方同意,竣工时按实结算,如遇材料调价,费率调整,工程总金额也相应调整。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保修:
1、乙方必须按国施工,质量符合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标准,双方应及时做好隐蔽工程及试压的验收,签证工作。
2、乙方提供的设备,对其质量负责,应经上海市消防局认可。
3、凡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造成返工,以及竣工验收后一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工修复,并承担其费用。如属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施工中因非乙方造成的原因延期,工期顺延。
第八条 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填报验收通知单及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甲方接收期间,甲方有责任保护设备的完好。
第九条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执行安全施工规则,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发生事故,由责任方负责,乙方人员发生的工伤或急病,甲方提供方便,协助抢救之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双方均需认真执行,如有一方违约,须向对方赔偿由此而发生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本合同所订条款如与国家颁布的新规定有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填写,如15日内未签约时,应另行
核算,填写。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正副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生效,竣工验收,经费结清后(除保修条款外)失效。 第十四条 附则: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5:外包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定以下电脑维护协议:
一、本协议服务内容
1、主要服务内容为:
l各类紧急故障上门维修, 预约时间及时抵达现场处理故障 。
l所有电脑配置数据存档, 统一客户电脑编号,便于用户随时盘查电脑,并按照用户要求管理电脑;
l清理电脑垃圾、非法软件(恶意程序),优化操作系统;
l安装、修复常用应用软件及驱动程序,协助备份重要文档、数据 ;
l更新病毒代码,确保杀毒软件的版本最新并查杀病毒 ;
l调试各类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外设;
l数据恢复:如贵公司需要恢复数据,经贵公司确定以后,可处理此类故障,此类故障需另行收费,具体费用由双方共同商定后处理;
l网络维护:维护电脑网络。确保电脑网络能正常运行,正常使用;
l内部除尘及降噪。
2、在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前,甲方应对本协议服务对象所包括的服务设备进行一次免费的全面检测,确认设备运行情况,并提供检测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如果发现故障,需要更换部件,则部件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责任提供报价供乙方参考。
3、乙方在确认此协议可执行后,请指定工作人员用指定电话报修。
二、电脑及办公设备定期维护保养
1、地点:甲方实施上门服务地点为协议规定电脑使用所在地。
2、定期维护:乙方每月预约上门例行维护一次,如有特殊情况需随时响应。
3、服务报告:每次甲方在为乙方提供维护服务后,需现场填写”服务记录”,如实反映电脑的运行情况,并由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
4、故障隐患:如甲方在为乙方提供服务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甲方需与乙方协商,由乙方决定是否进行维修或更换部件。
三、电脑及办公设备临时紧急服务
1、地点:甲方实施上门服务地点为协议包括电脑使用所在地。
2、时间:
l每周一至周六8:30-18:00,冬季为:9:00-18:00(不包括法定节日)为甲方执行本协议的标准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维修要求电话后2个小时之内为本协议的标准响应时间(限市区内,特殊情况除外)。市区外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l如乙方需要甲方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18:30-20:00)进行维修及服务工作,视为加班,乙方须另支付加班服务费30元/次。时间在晚上20:00以后的加班,视为特别加班,具体费用另行商定。
l乙方在本协议所包括的服务设备出现故障后要及时通知甲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以协助甲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判断,因故障现象未如实告知甲方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如果乙方服务设备故障严重,而无法现场修复必须由甲方拿回维修,甲方需经乙方同意。 乙方对自行使用的行业管理软件等管理系统加密狗有自行管理的职责,在没有明确由甲方带回并且暂时保管的情况下,甲方不负责软件加密狗的保管责任。
4、更换部件:
l部件更换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甲方要在与乙方协商认同后进行。
l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甲方需在与乙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l更换部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乙方参考确认后方可执行。
5、服务记录:在服务工作完成后,甲方工程师应向乙方提供服务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四、机密:
1、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与双方有关的内容以及数据或信息确认为机密。
2、双方负责确保其雇员和受雇第三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3、乙方对其专有机密信息自行负责。
五、协议生效及期限费用: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期限为 20xx年 02 月 10 日 至 20xx 年 2 月 10 日,
上门服务次数:限 20 台 不限 次。
六、付款:
1、本协议服务金额为:人民币 3600元,大写: 叁仟陆佰元整。
2、乙方在本协议签定日起,6个月后付一半,1800元;其余款项于协议期满后7日内付清。
七、协议的终止及罚则:
如果发生下列情况,甲、乙各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协议:
1、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甲、乙双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未经乙方同意而私自拆装乙方服务设备或私自更换服务设备部件;
3、因乙方原因转卖、转让办公设备时;
4、未经甲方同意而拖欠甲方货款。
因乙方违约而造成本协议的终止,甲方不退协议余款。
八、其他: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以正式文本为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 话: 电话:______
经手人: 负责人:
盖 章 盖 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篇6:2024咨询服务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丙方聘任乙方提供商业咨询服务事宜,三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服务范围
对甲方向丙方 项目的可行性、实际操作及风险等相关事宜提供商业咨询服务。
二、甲方和丙方责任
为保证乙方有效提供咨询服务:
1、甲、丙方应当指派相关人员配合乙方进行所需资料的收集和联络工作,并保证全面真实地向乙方提供委托事项的有关情况和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责任
1、针对甲、丙方提出的项目相关事宜的咨询,就其可能涉及到的可行性、实际操作程序、风险性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等形式提供咨询服务;
2、乙方对办理甲、丙方事项和甲、丙方提供的材料及甲、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丙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四、费用
1、三方同意:若本合同第一条所涉项目未成功的,无需支付咨询服务费;若本合同第一条所涉项目成功的,本合同所涉商业咨询服务费全部由甲方承担,并按照以下方式第 种方式支付:
方式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方式二:由甲方每月按双方项目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
2、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咨询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金额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而产生的争议,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 。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即告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需变更合同条款,须经三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篇7:保险协议书范本
甲方:xx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
乙方: 汽贸公司
为落实双方公司战略合作向导,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上,经双方协商,特达成以下有关保险业务等方面合作协议:
各种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甲方按照本地保险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规定向乙方经销商代理保险业务支付手续费,机动车辆商业险按实收保费x%支付(按国家相关规定由乙方承担税费或提供正规代-理-发-票);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实收保费的x%支付(车船使用税除外)。
二、乙方代替甲方将保险费收取到乙方指定账户,或由乙方客户自行到甲方指定柜台办理相关付款业务,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到账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在次月底前将乙方应得保险手续费返还到乙方指定账户中。
承保方式及项目:
一、乙方需办理消费信贷业务的车辆,应在办理保险时主动声明,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在办理消费信贷业务车辆保险时,甲方依法合规承保以下险种并按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比例的优惠措施:
1、机动车辆损失险(按实际车辆价值承保,如因开票价高于或低于甲方车辆信息库内的双方协商解决); 2;第三者责任保险(该险种不低于20万元);
3、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不低于5万元);
4、全车盗抢险(新车按实际价值承保);
5、玻璃单独破碎险(国产车按国产玻璃承保,进口车按进口玻璃承保);
6、车辆划痕险(20xx、5000、10000根据车辆购置价选择);
7、自燃损失险;
8、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含车船使用税且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
9、不计免赔特约险(包含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以及车辆划痕险);
10、随车行李损失定额保险(每车保险费¥100.00元);(自愿选择)
11、私家车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每份¥120.00元)。(自愿选择)
以上险种由乙方自行选择办理。
其他事项:
一、乙方办理其他不属于消费信贷车辆保险的由乙方自行选择承保险种及金额。
二、甲方在办理保险业务时按乙方要求注明特别约定以下内容:1、第一受益人:
2、第二受益人:
3、第三受益人:
4、第四受益人:
三、本协议期间发生的一切业务双方均按本协议执行,有效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甲、乙双方在合作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符合单方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由解除合同的一方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
四、甲方原则上将乙方所办理保险发生事故后的车辆推荐给乙方配套的修理厂,并乙方必须尊重甲方系统的报价及定损,甲方系统报价保证均为原厂市场价格,且乙方必须保证所使用的配件为原厂正件产品,因质量问题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
五、本协议的任何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并记载其内同的书面文件上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同时报备各自主管部门一份。
七、本协议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 账户:
全称:xx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 开户行地址:
甲方业务代表:
联系电话: 邮箱: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 账户:
全称:
开户行地址:
乙方业务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8: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和联合运输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本保险。
第二章 保险责任
第二条 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责任的起迄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十五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 除外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全程是公路货物运输的,盗窃和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6.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 保险金额
第五条 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 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按照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七条 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 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险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第九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一部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 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
第十条 货物运抵保险凭证及载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十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保险人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1.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十天内赔付。
第十二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不足,保险金额低于货价时,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险费用按保险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虽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一百八十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提交仲裁机关或法院处理。
篇9: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福寿安康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福寿安康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投保条件
第二条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在职人员均可作为投保人,通过单位统一为其本人(即被保险人),向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投保时,单位在职人员人数必须在十人以上,而且被保险人人数必须占本单位的职人员人数80%以上。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三条 保险人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保险费缴付方式有季缴、年缴及趸缴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保险期间
第四条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一年、三年、五年及八年四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的一种或多种投保,本合同生效后保险期间不得变更。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一百八十日后,被保险人因疾病而身故时,保险人按保险单所列明疾病死亡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身故,保险人按保险单所列明意外伤害死亡及意外残疾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保险人根据“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身保险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标准试行办法”,按保险单所列明意外伤害死亡及意外残疾保险金额比例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由于该意外伤害身故,保险人再给付保险单所列明意外伤害死亡及意外残疾保险金额与本次意外伤害已给付保险金的差额,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保险人均按规定分别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保险金总额不超过保险单所列明意外伤害死亡及意外残疾保险金额。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按保险单所列明的满期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责任免除
第七条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时,保险人不负本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三、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四、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五、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及其并发症、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 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八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保险人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保险人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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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新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书_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险经纪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聘请乙方为保险经纪人,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二、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务:
1、根据甲方的具体需求,设计保险招标方案;
2、按照“保费合规、服务优质”的原则,协助甲方就保险条款、费率、优惠条件、后期服务等制定招标细则及评分标准,并负责追踪落实。
3、协助甲方根据招标文件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服务合同;
4、根据合同条款,协助甲方用车单位办理投保手续及结算事宜,确保财政支出的安全;
5、协助甲方及保险公司解答车辆使用单位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
6、在发生引致保险索赔争议或需要乙方处理的事件发生时,提出处理建议,协助甲方准备相关文件, 在授权范围内代表甲方与保险公司进行谈判,全程处理相关事宜;
7、根据甲方授权全程监督保险公司投保流程、保险价格、服务承诺、理赔服务进程并定时将情况报告甲方;
8、与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及其他关系方沟通协调。
三、乙方责任:
乙方受甲方委托通过招标方案设计、保险政策咨询、保单事后稽查、重大事故现场监督、车辆保险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确保甲方投保单位和车辆保险费率不高于合同规定,享受的保险服务不低于合同的规定,并根据合同执行出现的情况,及时向甲方提供建议,以确保甲方利益的最大化。具体内容如下:
1、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忠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完善服务条款的同时,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争取最低费率;
2、负责提供甲方及用车单位对保险业务及政策的咨询;
3、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投保险种及中标价格审核保单,如有差错,及时督促保险公司纠正并定时报告甲方;
4、监督保险公司按照服务承诺认真履行合同。在收到甲方车辆使用单位关于保险服务质量投诉的3个工作日内,对保险公司的反应进行监督,督促其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快查处并做出书面答复。超过3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乙方将协助用车单位按照合同的约定,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保证甲方用车单位的合法权益;
5、重大事故接到甲方用车单位或保险公司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对现场查勘、施救及善后事宜的监督,以确保甲方用车单位的合法权益;
6、督促保险公司定期对甲方车队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7、在每个月度结束的5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负责汇总《投保车辆保费结算情况表》、《投保车辆出险理赔情况表》并报告给甲方。
8、在每个季度结束的10个工作日内,负责召集有保险公司、甲方代表参加的“合同履行及服务质量分析例会”;并撰写分析报告给甲方。
9、在第一个保险年度结束前的一个月,撰写下一年度保险调整建议书给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负责落实。
10、为单位提供理赔指导服务,对有理赔争议或估损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赔案,乙方负责全程索赔服务及有关善后事宜;
篇11:工伤保险待遇反诉状_合同范本
反诉人(本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王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经理。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李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经理。
反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要求被反诉人支付__________费_____________元。
2.被反诉人应负担案件全部受理费。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反诉人与被反诉人于200_____年月日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_________________……。
反诉人认为:_________________……。基于上述事实,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论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提出反诉,请法院依法公正判决,以维护反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反诉人: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篇12:金牛投资保障型3年期家庭财产保险_合同范本
1、金牛投资保障型(3年期)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一)
保险标的
第一条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房屋及室内装潢;
(二)室内财产:
1、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
2、衣物及床上用品,
3、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4、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钻石及制品、首饰。
第二条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无线通讯工具、日用消耗品、交通工具、动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违章建筑、临时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六)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本保险期间内,凡是被保险人自有、与他人共有或代他人保管的,并座落或存放于本保险合同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的保险标的,由于下列基本责任或投保人选择的特约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基本责任
1、火灾、爆炸;
2、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暴雪、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4、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二)特约责任(任选一种)
1、盗抢责任:经公安部门确认的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掘壁,入室抢劫的盗抢行为,三个月内未能破案或三个月内破案但未追回的损失。
2、管道破裂及水渍责任: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暖气管道或暖气片突然破裂致使水流外溢或邻居家漏水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第四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宿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四)国家机关的行政或司法行为。
第六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三)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四)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的财产损失。
第七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2、金牛投资保障型(3年期)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二)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八条房屋及室内装潢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室内财产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第九条保险金额每份为10000元,其中房屋及室内装潢保险金额为8000元,室内财产保险金额为2000元。投保人根据投保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及投保份数。投保多份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保险投资金、保险费、收益金、年收益率和给付金
第十条每份保险对应的保险投资金为2000元。
第十一条投保每份保险的年保险费为12元。保险费由保险人从投资收益中获得,投保人无需在交纳保险投资金以外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年收益率是保险人用以计算保险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投保人的固定投资回报折合每年的比率。收益金为年收益率与保险投资金及保险期间内保险年度数的乘积。
第十三条给付金是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投保人的给付金额。给付金包括满期给付金和退保给付金。满期给付金为保险投资金与收益金之和;退保给付金为退保时保险人根据第三十二条规定支付给投保人的金额。给付金不受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及被保险人是否已经获得保险赔偿的影响。
保险期间和保险年度
第十四条保险期间由投保人在《金牛保险合同收益一览表》给出的选择中确定一种,中途不得变更。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每12个月为一个保险年度。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投保人应在投保时一次性交清保险投资金。保险合同在投保人一次性交清保险投资金后生效。
第十六条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合同自保险人解约通知书到达之日起解除。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第十七条投保人确定多个被保险人的,应在本保险合同中列明。投保人确定的被保险人不是投保人本人的,应征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在本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变更被保险人的,应征得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第十九条在本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情况发生变化,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经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后,变更保险合同有关内容。
第二十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施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在事故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
第二十一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不履行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解除本保险合同。
3、金牛投资保障型(3年期)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三)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二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下列约定优先适用:
(一)发生盗抢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期间每年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份1000元;
(二)发生管道破裂及水渍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期间每年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份不得超过1000元;
(三)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钻石及制品、首饰的赔偿,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每份200元,如投保多份的为投保份数乘以200元,但无论投保多少份,每一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享有的最高赔偿金额为2000元;同一地址的保险标的另有保险人相同条款承保的,无论被保险人是否为同一人,保险份数均合并计算。
(四)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按实际支出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以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十三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仍然归被保险人所有,并在赔款中扣除其折价金额。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凭证、财产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有关部门的证明以及证明实际损失情况的其他单证或证据。
第二十五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向有关责任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付之日起,取得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追偿的权利。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有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保险标的在一个保险年度内遭受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保险金额相应减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申请恢复保险金额,但须交纳相应的保险费。无论当年度保险金额是否恢复,下一保险年度保险金额自动恢复。
第二十七条保险事故发生后,如被保险人有重复保险存在,保险人仅负按比例分摊的责任。应由其他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的,视为被保险人放弃向保险人索赔的权利。
4、金牛投资保障型(3年期)家庭财产保险条款(四)
退保和满期给付
第二十九条投保人在本保险合同期间届满后领取给付金,也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全部或部分按份退保领取相应的给付金。期满前全部退保的,本保险合同解除;部分按份退保的,则相应减少保险投资金及对应的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不享有领取给付金的权利。
第三十条投保人在领取给付金时,应提供保险单正本、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应提供保险单正本、法人证明或其他合法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
投保人申请提前领取的,还应提交给付金领取申请书。
第三十一条本保险合同期满后,保险人按《金牛保险合同收益一览表》所列金额给付投保人给付金。逾期领取的,保险人仅按期满日金额给付。
第三十二条投保人退保时,保险人按下列约定支付给付金:
(一)本保险合同生效期间不足6个月的,每份给付金为每份保险投资金扣除200元手续费。
(二)本保险合同生效期间满6个月不足12个月的,每份给付金为每份保险投资金扣除100元手续费。
(三)本保险合同生效期间满12个月不足约定保险期间的,每份给付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给付金=保险投资金+保险投资金×(利率×(承保天数-365)/365×80%)
其中,“利率”是指人民银行公布的适用于起保日的城乡居民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
争议处理
第三十三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合同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合同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保险单正本遗失时,投保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之前,给付金被冒领,保险人不负由此导致的投保人的任何损失。
第三十五条投保人将保险单项下领受给付金的权利进行质押的,应向保险人办理批注。否则,质押对保险人不发生效力。
已办理质押批注的保险单,投保人退保、领取给付金或挂失时,除提交本条款第三十条约定的单证外,还应提供质权人同意的证明。
篇13:医疗服务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以此共同遵守。
一、乙方为甲方职工医疗、急诊急救、健康体检、职业健康体检定点医院。
二、甲方如有矿难等急诊急救患者,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告知后,应立即派120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救治。
三、甲方患者在乙方诊治期间要遵纪守法,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乙方的医疗、急诊急救、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体检流程进行诊治和体检。
四、甲方在乙方医院进行一般医疗急诊急救要先交费后看病。遇有特殊情况甲方未带现金需救治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介绍信或联系人的意见先抢救后交费。
五、甲方在乙方体检,要先和乙方体检中心协商体检相关内容、人数、时间等。体检完成后 日内结清相关费用。
六、甲方在乙方就诊或体检,医疗服务和收费标准均按照乙方公司员工等同对待。
七、根据甲方所需,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抢救、治疗进展情况,以便医患双方掌握相关信息。
八、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九、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篇14:国际技术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技术服务合同。
第一条
技术人员
1.应甲方邀请,乙方同意派遣________名工程师组成的________技术服务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赴________(甲方国名)的________市(或某工地);
2.在________(甲方国名),受甲方邀请的乙方________技术服务人员应有准备,并且愿意同________甲方的________公司共同工作。
第二条
法律约束
乙方人员在________(甲方国名)期间,应服从甲方国家的法律,受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约束。
第三条
费用支付
1.(1)甲方负责向乙方人员支付乙方提出的每人每月________(币别)的免税技术服务费。
(2)上述免税技术服务费的________%应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本款(1)项提及的技术服务费自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甲方国名)之日起开始计算。
2.(1)在甲方服务期间,乙方人员在工作或业余的全部时间内,应保证行为端正。
(2)甲方对乙方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的犯罪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旅费
甲方负担乙方人员往返________和________(甲方国名)的国际旅费和每人不超过20公斤的超重行李费并负责安排机票。
第五条
汇兑
1.第三条1款(1)项中所提及的技术服务费的________%应以________币(即甲方的国币)支付给在________的乙方技术服务组,其余________%应由甲方按银行当日公布的汇率折成美元(或英镑)。
2.所折成的美元(或英镑)应电汇________银行转汇________(乙方所在城市)________银行营业部________公司(即乙方公司)________号帐户。
3.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将汇款情况通知乙方国驻甲方国大使馆经参处。
第六条
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执行合同期间,甲方同意:
1.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设备齐全的住宿;
2.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交通工具;
3.免费提供乙方必要和充分的劳保用品;
4.为乙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人寿保险;
5.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足够的办公设施和用品;
6.在指定的医院或诊所为技术服务组人员提供免费医疗,但不包括镶牙、配眼镜和性病的治疗。
7.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因公出差,应按照甲方人员待遇,发给出差补助费,以________币(甲方国币)支付给乙方技术服务组。
第七条
休假
合同期间,乙方技术人员享受________、________两国的全部公共假日。
2.乙方技术人员每年应得________元(甲方国币)的奖金,奖金的________%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在甲方服务期间,甲方为乙方技术人员回国休假提供往返经济舱机票。
第八条
移民费用
甲方同意为乙方人员办理移民手续,其中包括:
1.办理出入境签证;
2.为乙方人员办理合同规定雇用期间的长期居住许可;
第九条
事
假
在合同期间内,乙方技术人员由于家庭不幸和/或其他原因,可请紧急事假10天。
1.准予乙方人员事假时,甲方不负责:
(1)乙方事假人员旅费;
(2)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服务费;
(3)因乙方人员事假期满后不能返回________(甲方国名)而换人所需的费用。
2.乙方应负责:
(1)从国内另行换人,替换不能返回甲方服务的技术人员;
(2)承担换人所需的全部费用;
(3)因乙方人员事假期满后不能返回________(甲方国名)而换人所需的费用。
3.(1)在合同期间内,由于甲方或所在国原因,致使乙方人员不能工作时,甲方同意:向乙方技术人员支付双方同意的技术服务费;
(2)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违反合同或阻碍合同履行时,甲方同意:
a.按合同规定费用,向乙方人员支付3个月的技术服务费;
b.执行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
第十条
工伤、事故及人员更换
(1)从中国另行派人替换上述人员;
(2)承担替换人员从________(乙方国名)到________(甲方国名)的旅费。
(3)甲方同意承担因病或工伤回国的乙方人员的旅费。
2.在合同期间内,技术服务组人员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1)处理事故、工伤或死亡的一切善后事宜;
(2)负担所产生的费用;
(3)按________(甲方国名)现行的工人补偿法向死者伤残者支付抚恤金和/或补偿费。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对本合同的解释如有不同意见,发生分歧和争执,或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事项,应根据________(甲方国名)的现行法律,提交________仲裁机关解决。
第十二条
期限
本合同的执行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有效期限共____年,此为第一阶段。
____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应进一步商定延续合同期限和与之有关的条件。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两份,分别用中、________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公司名称:________
乙方公司名称: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中外劳动技术服务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甲方: ×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乙方: 中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国国境的签证和在××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国之日起到离开×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公司××帐户,并按×国×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 甲方将乙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国××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银行××帐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到××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返回××,由甲方通过××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篇16:房地产广告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广告合同是指广告客户与经营者之间、广告经营者与广告经营者之间确立、变更、终止广告承办或代理关系的协议。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房地产广告服务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房地产广告服务合同范文一
甲方:某某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户:
第一条 本合同相关重要概念定义: ■项目名称:·风尚公寓
■发展商: 某某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
甲方在合同期内对本项目名称的任何变更均不改变本合同对项目的实质性描述。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限:
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日止。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指定_ _与乙方进行工作联系,负责转达甲方的方案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2. 乙方指定_ __与甲方进行工作联系,负责转达乙方的要求,汇报工作进度,沟通策划及营销方
案,乙方更换项目组任何人员都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换。 3. 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按时间向乙方提供工作中所需的各类基础资料及咨询。 4.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所有方案提出意见及修改建议,乙方须配合甲方对方案进行修改并经甲方确认。如遇双方意见不统一,应遵循甲方意见优先原则,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意见执行或提出由于甲方意见而导致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甲方确认后仍坚持执行,后果由甲方承担;反之,若因乙方不及时提出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 甲方在各阶段整体方案确定后,有权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乙方应限期配合甲方对方案进行优化,以甲方利益最大化为前提,提出更符合甲方项目发展需要的意见及建议。
6. 委托项目各阶段工作全部完成后,甲乙双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推进计划并及时进行验收。 7.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项目的营销顾问、推广策略、广告创意设计及相关服务。 8. 乙方需安排专门人员组成项目工作组(详见附件二:项目团队架构)。
9.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甲方确认符合甲方要求后由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未经甲方签字确认之文件及方案一律不得对外宣布及执行,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0. 乙方所有提交的文件、资料、设计、文案等为最终审核文件,须经乙方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提交。 11. 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发布该物业所有广告媒体上,以全程营销策划身份披露乙方公司的名称、联系方式。
12. 甲方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及本合同终止后(无论何种原因)6个月内,不得聘请乙方工作人员。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按每位乙方工作人员人民币伍拾万元整计算。反之亦然。 13. 对于本合同服务范围内各项服务内容,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后,以例会形式展开沟通。会议内容包括上一阶段甲方对乙方所提出的工作要求,以及明确乙方上一阶段针对甲方所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所完成的情况与程度。会议内容还包括本阶段甲方对乙方新增的具体工作要求。遵照会议内容所做的会议纪要由甲乙双方在会议完成的第二天之前签字确认(会议纪要由乙方完成并报甲方确认)。
14. 合同期内每周三在甲方公司或甲方指定其他地点定时召开例会,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和下周工作的安排。
15. 在甲方的整体营销计划下,乙方每月根据项目销售任务情况制定月度工作任务计划表,甲方有权根据月度工作任务计划表对乙方工作进行考评。若连续两个月乙方未能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修正并给予乙方一个月宽限期,如果到期仍不能完成任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6. 在项目营销的重要节点,乙方应充分利用自有平台,将项目信息第一时间传递给自有客户;在不违反商业机密的情况下,向甲方提供客户资源。
第四条 通知和送达:
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已双方确认的地址、传真送达。
2.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通过邮寄或递送方式的,以挂号信或快件经收件方签收的视为送达。
第五条 知识产权约定:
1. 本合同期内,乙方所设计完成的作品的知识权归甲方所有。
2. 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文件和资料,包括所有的文案、设计草稿及完稿,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任何规定,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益。如因乙方提供之文字、图片及相关资料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侵犯第三方权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保密责任:
1. 甲乙双方应遵守对方之商业机密,不得透露因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对方相关资料或秘密予任何
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合同履行期内,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过程稿及经甲方认可之设计完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公开展示。
第七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策划推广服务费:共计四个月,自20xx年3月1日至6月30日止,甲方支付乙方策划推广服务费/月。甲方于20xx年3月1日的前一周内向乙方支付3、4、5月份推广服务费,6月份推广服务费于7月5日前支付。20xx年7月1日起至本合同终止,甲方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支付乙方营销顾问服务费。
2. 营销顾问服务费:按本项目房屋的“销售套数”为结算依据。本项目取得预售证起甲方对于该物业售出的每一套,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该套物业的销售金额的作为乙方营销顾问服务费。 3. 营销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及时间:开盘销售后按月结算营销顾问服务费,支付时间为每月5日前。
注:1、本款所述“销售套数”是以买受人一次性付款并正式签定买卖合同或签订贷款合同后经银行确认其符合贷款资格后的物业套数。甲方保留项目总套数的10%为内部认购房屋和预留房,此类房屋(含更名等形式)不计入“销售套数”。 2、涉及到的款项均凭发票、以转账方式支付。
第八条 其他费用约定:
1. 委托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媒介发布、电视广告发布、户外广告发布、宣传资料
印制、销售资料制作等)由甲方负责支付。
2. 委托项目的设计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产生菲林费、专业摄影、模特费、喷绘等第三方外派
费用,乙方需事先向甲方书面报备,获得甲方认可后,所涉及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所提交的设计稿件须以打样方式提交,图片使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需付费的图片等)。乙方所组成的项目工作组,其人员工作及生活场所,办公费用及办公用品,由乙方自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 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或延误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应由甲方赔偿乙方贰拾万元。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合同约定服务内容,若乙方违约或中途终止合同或延误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应由乙方赔偿甲方贰拾万元。
2. 若甲方无故逾期付款超过20天的,乙方可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应付未金额的5%计算。
第十条 合同之变更及解除事宜:
1. 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内容之修改、变更和补充,须由甲方与乙方共同订立书面协议方生效。
2.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2.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仲裁委员会提交
仲裁。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由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双方签字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不应视作违约。不可抗力系指:因战争、火灾、自然灾害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防止或避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1. 附件一:全程策划服务内容,共计3页。 附件二:项目团队架构,共计2页。
2. 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为配合甲方工作,经双方协商认可后,乙方对上述附件中的具体内容可作适当完善和相应补充 。
第十五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页:
甲 方:某某投资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盖 章:
时 间:
乙 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盖 章:
时 间:
房地产广告服务合同范文二
甲方: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账 号:
账 户:
开户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xx项目” 房地产项目广告策划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为“xx项目”房地产项目广告策划总代理,并全面负责该房地产项目广告的整体设计、服务及推广;
2、具体委托的工作事项详见合同附件。
二.工作时间:自合同签定日起至项目一期开盘后一个月。
三.服务费用: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工作期间乙方的整体策划设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圆整(¥180000.00元)。(备注:此费用纯为策划设计费用,并不包含模特费、摄影费、制版费、菲林费、打稿费、印刷费、制作费等其他费用)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叁万陆仟圆整(¥36000.00元),作为乙方前期工作启动费用;
2、乙方提交市场调研策划报告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叁万陆仟圆整(¥36000.00元);
3、乙方设计出整体vi应用系统及户外广告并由甲方认可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费用20%,即人民币叁万陆仟圆整(¥36000.00元);
4、乙方设计出开盘前所需销售资料方案并由甲方签字认可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叁万陆仟圆整(¥36000.00元);
5、开盘后一个月,乙方设计出销售期所需销售资料方案并由甲方签字认可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壹万捌仟圆整(¥18000.00元);
6、开盘后半年内,一期项目广告的跟踪服务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余款,即人民币壹万捌仟圆整(¥18000.00元)。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与设计相关的各种必需资料和政府批文等必需的所有文件,以确保乙方准确地掌握有关设计要素;
2、甲方提供不合法的广告内容或要求乙方发布不真实的广告内容所引起的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3、代理期间,甲乙双方应委派专人负责对接工作并定期举行项目分析会,甲方委派工作内容应以书面的形式委托;
4、双方须积极配合并进行不定期交流,甲方须在约定期内完成校对工作,因延误校稿而导致的延期由甲方负责;
5、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定稿方案实施后的任何影响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收取每期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提供本期所有电子版工作成果;
7、项目进行过程中未涉及内容并需要由乙方完成的,双方另签单项工作合同予以确认;
8、代理期间双方各项行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
9、甲方应按本合同的付款方式执行付款,以便乙方顺利开展项目工作;甲方结清本合同工作费用后,甲方拥有乙方所提供方案的使用权;乙方承诺工作期间严守甲方经营机密,恪守应有的职业道德;
10、乙方需到项目驻场,时间要求为市场调研期15天,开盘前设计工作时间20天,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确定活动节点,且活动节点期间乙方驻场每次不少于3天;
11、乙方到项目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12、本合同价格包含税费,乙方收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开据发票给甲方。
六.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合同;
2、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双方有权诉诸法律解决;3、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 方:
代表签字:
盖 章:
时 间:
乙 方:
代表签字
盖 章:
时 间:
房地产广告服务合同范文三
第一章 合同双方当事人
1. 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2. 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3. 乙方承诺其在法律上为合格之主体,并在该服务项目上具有相关资历,并依照广告法 的相关规定和合同完成甲方的委托事务。
第二章 合同范围
1. 甲方同意聘请乙方为广告服务商,乙方为甲方提供关于 项目的整合推广。
2. 作为甲方指定广告服务商,乙方承诺在服务期限内按甲方要求提供必需的广告服务 。(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 3. 乙方服务时间:
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共x个月。 第三章 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收费标准: 总服务费用分六次付清。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首付款,启动项目工作。
甲方根据下列付款安排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计为
2、非乙方责任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实际收取的费用不足截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乙方应获得的服务费的,甲方应于五(5)日内补足。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代理事项以外的服务,则须向乙方另行支付服务费。
甲方应将款项存入乙方指定帐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给乙方工作人员。乙方指定帐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对合作实施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为 。甲方企业内部相关部门须通过归口部门统一与乙方联系,甲方应组织工作小组并授权指定一位代表与乙方沟通,甲方意见经甲方工作小组成员签署后生效(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甲方有权变更授权代表,但需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但是可能涉及本合同金额发生变更的文件必须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
2、 本合同服务期间,甲方应积极及时提供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类图片、文字资料和相关的各种批文,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3、 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工作范围内,每周以广告任务工作单的书面形式对乙方提出工作指令与要求,但甲方应保证乙方必要的工作时间。同时,甲方不得随意增加工作单以外的广告任务,如遇特殊情况,须提前与项目总监协商。(广告任务工作单详见附件3)。 4、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但甲方的建议与意见应在乙方提交设计稿后及时提出,以便乙方有必要的时间完成各项业务。
5、 对于乙方提交甲方批核和答复的事项,包括正稿、会议纪要的确认,甲方应于收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批核和答复。甲方工作小组人员有权代表甲方执行本条规定的批核、答 复的事项。批核事宜在获得甲方批核后,甲方提出变更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及后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 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定稿后再次修改或项目工程迟延等原因造成乙方的工作延误,其后果由甲方承担。报纸广告定版确认后,甲方要求改版、更改发布日期所造成的改版、撤版费用以及其他后果由甲方承担。
7、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付款,在乙方提供了及时、合格的服务且无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扣减乙方的服务费及相关费用,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 8、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而导致撤版或罚款等经济损失及后果,由甲方承担。 9、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电子邮件和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 10、本合同及双方依本合同往来的生效文件将作为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依据。 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提出异议,乙方应全力配合解决,直致双方满意。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尽职尽责为提供服务,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工作内容,并为甲方的资料和推广计划保密。
2、 乙方应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输出、制作、发布等业务,若乙方工作结果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但甲方确认后又再次提供修改意见的情形除外。
3、 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和提交。
4、 乙方将组建专门小组向甲方提供服务。在该小组成员不能履行或不能胜任时,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及时更换、替补胜任成员,尽力保持该小组服务质素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若项目小组成员流动,乙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及时补足经甲方认可的人员(乙方工作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4)
5、 在项目密集推广期内,乙方于每半月一次以会议形式向甲方报告工作的进度和成果,会议将总结、讨论、分析上阶段的工作。当项目不在密集推广期间,甲方应该尽量减少乙方工作量,并减少日常会议。在发生重大事件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报告的请示做出批复。会议记录应由双方出席会议人员当日职位最高主管签字、确定。会议记录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6、 乙方需对其服务质量负责,确保策划、创意、设计各项工作内容的合法性;乙方以其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使广告创意、设计符合甲方推广项目产品(服务)的要求,并保证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7、 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应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向甲方提交,设计方案则以电脑文件(jpg、coreldraw)形式及提供一份打印稿向甲方每月底前提交。有关项目广告设计、现场包装设计方案实施的过程中,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派人进场监控方案的实施质量。 9、 涉及服务费以外的费用,乙方须事先提供费用预算单给甲方,经甲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意后,方能开始相应的工作。
10、乙方的所有工作应尽量提交给客户指定的授权代表,特殊情况下可向授权代表授权的其他工作人员提交。在前述特殊情况下,乙方向授权代表授权的其他工作人员提交工作成果视为已履行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的义务。
11、乙方执行代理的事项时,必须经甲方事先批核和答复事宜的,应在获得甲方批核和答复后方可进行。
12、如因乙方原因未在双方确认的时间内完成相关设计,使项目相关广告工作造成延误及损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3、户型图勾勒与渲染:甲方可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勾勒与渲染,费用与乙方商议后,由乙方承担。勾勒与渲染效果,可由乙方监控。
第六章 知识产权及人身权
1、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完成的有关成果以及设计稿件(包括但不限于传播策略、创意及构思、平面电视电台作品、包装设计等)的知识产权,在甲方付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后,归甲方所有。
2、 如果有关工作成果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财产权或人身权,乙方应在提供报价时、或创作该作品时、或提交作品予甲方前,向甲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第三方作品的使用权利和使用期限等),并向甲方提出解决该问题的方法,包括乙方同该第三方达成协议或另行创作等。如上述解决方法需要支付费用的,应在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支付。
3、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为自己宣传和研究的目的对履行本合同而完成的工作成果及设计稿件进行合理利用,但仅限于使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等。
4、乙方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广告业务,若甲方为追求广告效应,坚持要求乙方打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字眼或内容等,乙方有权就该字眼或内容提出修改建议;建议未被采纳的,甲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5、 乙方具有在本项目广告及其他宣传资料上署名的权利。
6、 乙方保证为甲方创作成果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或其它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原因造成侵权的除外。 第七章 技术资料和软件的交付
1.“技术资料和软件”是指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甲方所提供的所有必须保密的资料和文件,乙方按协议提供给甲方的设计和创意的设计稿的素材及合成版的电子版、打印版和各项活动效果评估或活动总结等文件。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保密资料不拥有所有权,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保密资料予以保 密。如果上述资料一部分或全部被甲方或第三方公布,则乙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八章 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
1. 对于甲方提供给乙方有关该项目的任何关于甲方的资料、图片、数据、信息的所有 权为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任何信息予任何第三方知悉。
2.甲乙双方同意保护合同项目下的相关知识产权。
1)甲方在支付了所有费用后,合同项目下乙方所有的全部版权,将自动转移至甲方所
有。如果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拥有版权的资料用于其他客户。 2)对于第三方所有的版权,乙方将应甲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帮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该版权的归属及转移该版权所必须的费用和程序。
3)合同执行完毕后,乙方可将与本合同相关的部分资料和信息作自我宣传等合理使用。 3. 乙方保证并同意,在合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不会将其所获知的非公开信息,这包括但不局限于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广告物质、观念、计划、技术、账目、产品。
甲 方:
代表签字:
盖 章:
时 间:
乙 方:
代表签字
盖 章:
篇17:世纪长安终身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效力恢复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条件」
凡十六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合同所负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合同撤销权」
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的次日起十日内,并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可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并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自投保人本人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第五条「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的交付、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和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为一次交、年交、半年交、月交。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选择分期交付时,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费交费期间、保险费交费方式和保险费交费日期交付。
本公司派员收取保险费时,收取人员应向投保人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自保险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六条「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同意保险费自动垫交,本公司将以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七条「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八条「合同终止」
投保人不愿继续保险,可申请终止本合同;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投保人凭保险单、身份证件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约定现金价值。合同终止给付时,本公司扣除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第九条「告知义务」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据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日起至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四、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后,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五、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后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通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除外。
第十二条「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失踪,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据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按身故给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还,受益人应将领取的保险金在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
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
二、受益人申请领取生存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
三、受益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和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本公司如认为必要,可以对被保险人的身体进行检验,其费用由本公司负担。
第十四条「责任免除」
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犯罪、殴斗或酒醉行为;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的自杀、故意自伤身体;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或感染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十五条「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十六条「年龄计算和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通讯地址变更」
投保人、被保险人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时,本公司按最后通讯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八条「索赔时效」
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九条「批注」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
第二十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涉及诉讼时,约定以本合同签发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名词释义」
本条款所述“本公司”指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条款所述“利息”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储蓄存款二年定期年利率+2.0%计算。
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本条款所述“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
一、心脏病(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新近显示心肌梗塞变异的心电图;
2血液内心脏酶素含量异常增加;
3典型的胸痛病状。
但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二、冠状动脉绕道手术: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血管绕道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罹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接受冠状动脉绕道手术。其它手术不包括在内。
三、脑中风: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脑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障之一者:
1植物人状态;
2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
3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
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4丧失言语或咀嚼机能。
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罹患失语症。
咀嚼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以外不能摄取食物之状态。
四、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透析治疗。
五、癌症: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且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但下述除外:
1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3原位癌;
4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
六、瘫痪:指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六个月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关节机能的机能丧失指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超过六个月以上。
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股、膝、踝关节。
七、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指接受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及骨髓移植。
八、主动脉手术:指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以矫正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
九、爆发性肝炎: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分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肝脏急剧缩小;
2肝细胞严重损坏;
3肝功能急剧退化;
4肝性脑病。
十、慢性肝病:指末期肝衰竭,其症状必须包括下列各点:
1持续性黄疸病;
2食道静脉曲张;
3腹水(肿);
4肝性脑病。
任何由嗜酒或滥用药物引起的肝病除外。
篇18:代理记账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托单位):
本代理记账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帐,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时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 年 月到 年 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一、委托范围
1、业务范围(请在以下事项中选择):
(A)建帐;(B)代理记账(含装订会计凭证/帐簿)(C)财务管理咨询;(D)税务相关事项;(E)参加税务会议,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F)清理乱帐;(G)协助企业开立银行帐户;(H)协助建立各种财务制度;(I)国地税网上申报;(J)出具税务报表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代理记帐工作。甲方在每月30日前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出示银行对账单)。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甲方并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3、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及时准确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6、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和北京市各项税收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失,应由乙方负责弥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6、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7、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必要时乙方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代理记账内容。
四、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会计服务费每月为 元,按月预付,于每月10号前支付。
五、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付款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给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最短委托期为一年,合同未满六个月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都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一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
原始凭证交接时付款,过期一周不付服务费,甲方应按所欠费用的二倍赔偿乙方损失,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七、其他有关事项
1、甲方应留给乙方详细的联系方式,在报税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资料,如果与甲方联系不上,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完成会计核算,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未尽代理记账相关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应签定相关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字日期: 年 月 日
篇19:人寿保险公司少儿两全保险条款[页3]_合同范本
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2.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
三、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由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作为免交保险费的申请人,填写免交保险费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3.如为监护人,应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4.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投保人死亡证明书;
5.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
本公司收到上述证明、资料后,对核定可以免交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四、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资料后,对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申请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五、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五条 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本合同当时已经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七十,每次借款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借款及利息应在借款期满日偿还。未能及时偿还的,则所有利息将被并入原借款金额中,视同重新借款。
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抵偿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十六条 欠款扣除
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或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保单借款未还清者,本公司须先扣除欠款及其应付利息。
第十七条 可转换权益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投保人可于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或以后任一年的生效对应日,申请将本合同转换为本公司当时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养老保险合同而无需核保,但其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转换后的新合同将于转换日开始生效,本公司将按转换之日保险人的年龄及新合同的费率计算保险费。
第十八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填写变更申请书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或与投保人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九条 住所或地址变更
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按所知最后的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二十条 年龄计算及错误处理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按周岁计算。投保人应在投保本保险时将本人和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本公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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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买方_合同范本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所谓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活动的总称。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买方),欢迎参考阅读。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买方)一
甲方(中介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中介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独家】【非独家】中介服务,期限为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为乙方提供【购买】【租赁】【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_________】的中介服务。
甲方促成乙方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代理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租赁登记】【其他_________】手续的中介服务。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代为【预约办理】【申请办理】_________公证。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需求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乙方需要【购买】【租赁】的房地产为【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_________________】。
2.房地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4.房地产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范围内,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5.该房地产按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6.乙方同意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
7.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承租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出租方支付】。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或要求乙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寻找可【购买】【租赁】的房地产对象。
3.甲方应当核实介绍给乙方的房地产权属资料并如实告知乙方,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甲方应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当根据合同带乙方察看可供乙方【购买】【租赁】的房地产。
5.促成乙方达成【买卖】【租赁】合同。
6.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及房屋租赁方面的咨询。
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
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4.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出售】【租赁】的房地产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中介服务费、协办手续费给付
甲方促成乙方主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合同生效之日】【其他_________】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整作为中介服务费。
甲方促成乙方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租赁登记】【其他_________】手续,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协办手续费。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可以随时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前,甲方已为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第七条 法律责任
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_____。
2.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或欺诈,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但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5.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中介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买方)二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经甲方介绍,乙方【独家】【非独家】委托甲方协助购买位于 的房地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确认购买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房地产的使用性质为 。
2.建筑时间 (以房产证为准)。
3.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 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
4.该房地产售价在 元(¥ 元)或以下。
5.乙方同意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 】。
6.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支付】。
7.交楼状况及时间: 。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核实房地产权属资料并如实告知乙方,乙方如需甲方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甲方应给予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当带乙方察看可供乙方购买的房地产。
3.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方面的咨询。
4.甲方应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房地产买卖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5.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四条 购房定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付 元作为与业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保证金。甲方如于 年 月 日前取得业主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售该房地产的书面文件,甲方不需乙方另行指示,可将保证金转交给业主转为购房定金,并以业主出具定金收据为实。如甲方未能按上述期限取得业主同意以第一条约定条件出售该房地产的书面文件,代收的保证金应退还乙方。若乙方收到业主出具的购房定金收据后,如不按第一条约定的条件买房,定金不予退回,如业主不按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卖房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向业主追偿双倍定金。业主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售该房地产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尽快促使乙方与业主签订买卖合同。
第五条 费用给付。
甲方于取得业主同意出售房地产文件,并促成乙方与业主签署买卖合同后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元(¥ )。
甲方促成乙方与业主签署买卖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其他: 】手续。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取消委托或变更承购条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承购条件前,甲方已取得业主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售该物业的书面文件,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劳务费 元。(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第七条 法律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
2.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欺诈或未尽义务,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业主签订买卖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4.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第八条 文件送达。
双方发给对方的通知、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以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准。
第九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 份,乙方 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
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
帐户名称:
开户行:
帐户号: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买方)三
甲方(中介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公司资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中介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独家】【非独家】中介服务,期限为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为乙方提供购买,甲方促成乙方签署买卖合同后,乙方需要甲方提供代理办理、煤矿交易过户手续的中介服务。
乙方【同意】授权甲方代为【申请办理】_________公证。
第二条 乙方需求煤矿的基本情况
1、 煤矿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煤矿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4.该煤矿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6.乙方同意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
7.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承租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出租方支付】。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或要求乙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寻找可出售的煤矿对象。
3.甲方应当核实介绍给乙方的煤矿权属资料并如实告知乙方,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甲方应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当根据合同带乙方察看可供乙方【购买】的煤矿
5.促成乙方达成【买卖】合同。
6.为乙方提供煤矿交易及房屋租赁方面的咨询。
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
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购买煤矿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4.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出售】的煤矿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煤矿买卖合同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煤矿买卖合同。
第五条 中介服务费、协办手续费给付
甲方促成乙方主签署【买卖】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整作为中介服务费。
甲方促成乙方签署【买卖】合同后,乙方需要甲方代办煤矿【交易过户】结清有关费用】手续,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协办手续费。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可以随时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条件,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条件前,甲方已为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第七条 法律责任
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_____
2.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或欺诈,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签署【买卖】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但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5.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中介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所谓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活动的总称。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买方),欢迎参考阅读。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买方)一
甲方(中介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中介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独家】【非独家】中介服务,期限为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为乙方提供【购买】【租赁】【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_________】的中介服务。
甲方促成乙方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代理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租赁登记】【其他_________】手续的中介服务。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代为【预约办理】【申请办理】_________公证。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需求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乙方需要【购买】【租赁】的房地产为【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_________________】。
2.房地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4.房地产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范围内,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5.该房地产按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6.乙方同意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
7.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承租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出租方支付】。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或要求乙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寻找可【购买】【租赁】的房地产对象。
3.甲方应当核实介绍给乙方的房地产权属资料并如实告知乙方,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甲方应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当根据合同带乙方察看可供乙方【购买】【租赁】的房地产。
5.促成乙方达成【买卖】【租赁】合同。
6.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及房屋租赁方面的咨询。
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
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4.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出售】【租赁】的房地产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中介服务费、协办手续费给付
甲方促成乙方主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合同生效之日】【其他_________】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整作为中介服务费。
甲方促成乙方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租赁登记】【其他_________】手续,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协办手续费。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可以随时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前,甲方已为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第七条 法律责任
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_____。
2.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或欺诈,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但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5.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中介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买方)二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经甲方介绍,乙方【独家】【非独家】委托甲方协助购买位于 的房地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确认购买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房地产的使用性质为 。
2.建筑时间 (以房产证为准)。
3.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 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
4.该房地产售价在 元(¥ 元)或以下。
5.乙方同意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 】。
6.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支付】。
7.交楼状况及时间: 。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核实房地产权属资料并如实告知乙方,乙方如需甲方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甲方应给予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当带乙方察看可供乙方购买的房地产。
3.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方面的咨询。
4.甲方应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房地产买卖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5.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四条 购房定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付 元作为与业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保证金。甲方如于 年 月 日前取得业主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售该房地产的书面文件,甲方不需乙方另行指示,可将保证金转交给业主转为购房定金,并以业主出具定金收据为实。如甲方未能按上述期限取得业主同意以第一条约定条件出售该房地产的书面文件,代收的保证金应退还乙方。若乙方收到业主出具的购房定金收据后,如不按第一条约定的条件买房,定金不予退回,如业主不按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卖房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向业主追偿双倍定金。业主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售该房地产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尽快促使乙方与业主签订买卖合同。
第五条 费用给付。
甲方于取得业主同意出售房地产文件,并促成乙方与业主签署买卖合同后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元(¥ )。
甲方促成乙方与业主签署买卖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其他: 】手续。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取消委托或变更承购条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承购条件前,甲方已取得业主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售该物业的书面文件,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劳务费 元。(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第七条 法律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
2.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欺诈或未尽义务,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业主签订买卖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4.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第八条 文件送达。
双方发给对方的通知、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以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准。
第九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 份,乙方 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
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
帐户名称:
开户行:
帐户号: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买方)三
甲方(中介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公司资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中介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独家】【非独家】中介服务,期限为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为乙方提供购买,甲方促成乙方签署买卖合同后,乙方需要甲方提供代理办理、煤矿交易过户手续的中介服务。
乙方【同意】授权甲方代为【申请办理】_________公证。
第二条 乙方需求煤矿的基本情况
1、 煤矿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煤矿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4.该煤矿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6.乙方同意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
7.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承租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出租方支付】。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或要求乙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寻找可出售的煤矿对象。
3.甲方应当核实介绍给乙方的煤矿权属资料并如实告知乙方,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甲方应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当根据合同带乙方察看可供乙方【购买】的煤矿
5.促成乙方达成【买卖】合同。
6.为乙方提供煤矿交易及房屋租赁方面的咨询。
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
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购买煤矿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4.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出售】的煤矿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煤矿买卖合同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煤矿买卖合同。
第五条 中介服务费、协办手续费给付
甲方促成乙方主签署【买卖】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整作为中介服务费。
甲方促成乙方签署【买卖】合同后,乙方需要甲方代办煤矿【交易过户】结清有关费用】手续,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协办手续费。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可以随时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条件,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条件前,甲方已为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第七条 法律责任
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_____
2.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或欺诈,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签署【买卖】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但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5.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中介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