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购房人(以下简称甲方):
物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行为,加强对本物业管理,保障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小区正常生活秩序。根据建设部(建住房
[1999]246号)文件〈〈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及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类型:住宅、商业
座落位置: 栋(座) 层 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一章
第一条 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由建设单位——萍乡市长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第二条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期限从订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生效之日开 始,至业主大会成立并委托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之日终止。
第三条 将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在条件成熟的适当时候,由政府主管部门协调开发商、所在街道、物业管理公司协助业主依法召开业主大会,选举组成业主委员会。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内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道、公共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门厅等。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排污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配电设施、避雷设施、弱电设施、电梯、广播、游乐园、地下车库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房屋等。
第六条 划红线内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管理。
第七条 公共绿地、绿化树木、花卉、景观、建筑物品等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道路、绿化带、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工作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蚊蝇滋生源的杀灭等。
第九条 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等。
第十条 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一条 协助公安部门进行安全监督和巡视,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不含人身、财务的保险、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和停放车辆实施有序管理。(不含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第十三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设施的维护、养护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按国家、省、市、法律法规,确保住宅区整洁统一,对本物业装修进行管理;物业管理服务处理装修垃圾实行统一清运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根据本物业区域内的实际情况,为业主(使用人)提供相关的综合管理服务,有偿专项服务和特约服务。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1 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各种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享有对本区域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的建议权;
5 参加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有权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有权向乙方投诉管理人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会处理结果; 向乙方递交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物业产权证复印件和个人及家庭信息资料;
6 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和本区域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协助乙方做好物管理工作
8 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甲方在转让房产所有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时,必须确保受让方与乙方本协议,并把原协议与乙方注销,否则本协议对甲方继续生效;
9 按国家法规及双方约定的规定,按期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代收代缴费用,要求乙方提供有偿专项服务特约服务,应及时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缴费;
10 甲方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修管理办法》向乙方进行申报登记,并与乙方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并按装修管理协议的要求组织实施室内装修工作,接受乙方的监督,确保不违规装修和损害公共利益以及不影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11 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等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责任;
12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卫生、环保等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3 律法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协议的约定,制定并实施适合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2 建立健全本物业管理资料;
3 制止违反《业主公约》和管理处管理制度的行为,对甲方依据协议收取违约金;
4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情况,采取规劝、警告、制止或协商解决,索赔、起诉等措施;
5 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业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准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 依据有关法规和协议,有权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7 编制物业管理服务计划及财务年度计划;
8 每一季度向甲方公示物业管理服务费总的收支账目;
9 在业主入住前,为业主办理入住手续,书面告知《装修管理办法》; 10 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本物业的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11 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管理责任。
1)无法避免的供电、供水、供气短缺或因故暂停、火灾、水灾、地震等的自然灾害导致的不可抗力的后果;
2)涉及房屋业主与使用人或承租人双方间的纠纷而造成的任何损失;
3)由于第三者违反犯罪以及他人无意或蓄意破坏而造成的损失;
4)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区域内使用公共设施时,因自身的原因而造成的人身伤害或物品损失;
5)乙方所无法控制的其它原因所造成的后果。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物业管理服务目标管理。
1 房屋外观整洁,无违章乱搭建、房屋完好率达98%以上;
2 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良好正常运行,水电工实行每日巡查,进行定期保养,及时检修,维修完成率达95%;
3 公共环境整体保持美观整洁,按物业清洁工作规程和作业标准每日完成保洁工作;
4 公共绿化:定期修剪,除草灭虫,定期清洁,植物成活率达到95%以上,出现枯死苗木及时补植,小区绿化完成率达到98%以上;
5 保安服务:本物业区域内实行封闭式管理,24小时门卫,巡逻,监控保安制度,保安人员的服装统一,保安器具配备齐全,按保安规程进行规范运作,遇有突发事件,保安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理,情况严重时立即通知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前来处理;
6 道路交通及车辆管理:按本小区道路交通和车辆管理规律的要求,对道路交通和车辆的行驶、停放、实施有序管理;
7 综合管理服务:接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进行专项服务和特约服务;接到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报修、投诉、咨询等来电来访,件件有记录有跟踪,有处理结果反馈或回访。遇有紧急情况发生,接到报警后,物业管理员保安员或者服务中心经理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有效投诉在5%以下;
8 维修服务:白天开通12小时服务热线电话,晚上有水电工急修值班。 维修及时率达到98%,维修合格率达95%以上。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第二十条 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每户建筑面积计算:
1、多层住宅:元/㎡·月(第一年按优惠价0.55元/㎡·月,第二年需征得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同意后执行)
2、小高层住宅:0.9 元/㎡·月(第一年按优惠价0.75元/㎡·月,第二年需征得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同意后执行月,)(以上价格经萍乡市物价局审核备案)收费包括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区域卫生,公共绿化养护,小区日常管理房屋的共用部位设备设施及小区共用部位设备设施维护和保养。不含电梯、泵房、消防、公用照明等分摊的费用。地面停车场管理费按政府指导价(60元/车·月)标准收取其他专项服务收费和特约服务费用按双方商定的或者以物业公司公示的项目价格为标准。
第二十一条 甲方缴纳的其他费用
1 电梯电费及水二次加压的费用按住户平均分摊。
2 非生活垃圾清运费,(一次性代收代付,见物业公司公告)
第二十二条 费用交纳时间;物业管理费用《交房通知书》规定的交房通知之日起开始交纳计收,按半年度支付,在第一年第一个月的上半月前交纳。 第二十三条 甲方将其物业租赁他人,应向乙方办理申报手续,并对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缴付责任并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如无明确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物业管理费的缴付责任,如有约定由承租人付费的,其承租人不按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甲方负有连带缴付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代收代缴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政府相关规定)
(1)受有关部门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的代收代缴服务(不属于物业管理费);
(2)其他各项费用代收;
(3)费用交纳时间:按各部门规定的时间交纳)。
第二十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政府标准)
1 临时停车费;
2 与业主约定的特定有偿服务费用;
3 符合相关规定,政策的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第二十六条 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 具体使用办法按相关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本协议,管理服务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未改正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 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乙方违反本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有多收费用及利息;
4 甲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费用,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
第七章 其它约定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协商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由萍乡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裁定,也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庭起诉。 第三十条 在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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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国家一级;
证书编号:__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项目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________万平方米(最终建筑面积以政府核定文件为准)。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物业构成明细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 管理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月日起,至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第二章 管理范围及管理事项
第三条 ___________本体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四条 ___________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通风系统、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备设施、电梯系统、通讯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第五条 ___________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人防)地下室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六条 ___________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嬉水池、休闲设施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共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场地、楼宇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 物业管理范围内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的管理。
第九条 物业安全监控和巡视等安全工作,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维护物业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 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第十二条 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
3、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对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甲方有权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60日内按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向乙方移交以下的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资料为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资料为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6、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7、甲方不得无理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甲方向乙方提供平方米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并提供一定面积的秩序维护员和水电值班员住宿用房。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1、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名称、业绩、图像等进行销售宣传。
第十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的物业服务收费规定,提供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楼宇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对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如电梯维保、高空外墙清洗);
6、接受当地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7、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8、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9、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和客户便民服务工作;
10、单个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包括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固定资产及时的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代管。
第四章 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服务方式: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暂定如下(如政府部门对物业管理相关费用价格调整,按政府的指导文件为准):
住宅:____元/月•平方米(含电梯费);
办公: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____元/月•平方米;
以上的费用均报物价局审核。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2、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十六条 公用水电费(包括电梯电费)等属公共能耗费用的,均按实际发生额从业主入伙之日(以甲方发出的入伙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为准)起由业主按户进行分摊。
第十七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前期介入服务。(前期介入的服务内容见附件
二)。
第十八条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划拨前期开办费人民币共:_______整(¥______元),在首次入伙前3个月一次性划入乙方银行帐户,由乙方负责采购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物资装备(见附件三)。 (油我们买了再交接,这样价格便宜,也才有交接单)
第十九条 业主应于甲方正式通知办理入伙手续之日(以甲方发出的入伙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为准)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验收合格但尚未出售的物业,甲方应向乙方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二十一条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用按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月5日前履行交纳义务。
第二十三条 乙方按每户建筑面积以市场价格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乙方负责指定位置堆放并清运装修垃圾。
第二十四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向业主提供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宽带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收费标准按政府和相关单位收费标准执行。
第五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室内外停车位统一委托乙方维护、管理并由乙方向使用人收取车辆车位停放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停放费的收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核为准。
第二十六条 自购汽车停车位的车辆按____元/月·辆收取物业管理服务
费;
第二十七条 乙方收取的公共部位车位使用费用于补充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不足。甲方拥有产权的停车位,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管理,收费标准均按物价局审核定价为准,所得收益(经双方确认)甲乙双方按___:___的比例进行分成,乙方不另向甲方收取车位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六章 物业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二十八条 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2、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和安全隐患。
3、各类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状态良好。
4、公共环境:清扫及时、保洁全面、无死角、垃圾日产日清。
5、绿化:植物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杂草。
6、交通秩序:行驶有序、保持畅通、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
7、秩序维护员:实行24小时封闭式安全防范管理,辖区内无重大的治安责任事故发生。
8、急修不超过10分钟到场;小修不超过2小时处理到位。
9、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10、按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制定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执行(见附件四),入伙半年后达到该标准要求。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甲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三十条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未能达到约定管理目标的,甲方有权书面要求整改,乙方在合理整改期内未整改,又未提出合理解释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乙方多收金额的200%收取乙方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四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应按每日3‰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七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重大且无法修补的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八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区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和重大维修工程项目费用,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及南宁市的有关规定从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资金中列支,不包括在物业管理服务费项目内。
第三十九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南宁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物业设立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甲方应于房屋交付前(以入伙通知书规定时间为准)向乙方确认专项维修资金的交纳形式。
第四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第四十一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房屋买受人(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房屋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结余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四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房屋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经南宁市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或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按房屋买受人(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按业主占有的物业建筑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 物业买受人与房产开发商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内容的承诺。
第四十四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南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篇2: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卖方):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①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②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
│序号│ 标的名称 │ 规格 │ 生产 │ 商标│ 计量 │ 数量 │单价│ 金额 │
│ ├────┬────┤ │ 企业 │ │ 单价 │ │ │ │
│ │ 通用名│ 商品名│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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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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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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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空格如不够,可另接)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以药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3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卖方交付药品约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篇3:技术合同:图书馆系统技术支持服务协议书_合同范本
一、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二、协议内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应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协助甲方进行图书馆系统维护并且建立系统维护记录。
2.上门进行软件的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3.根据甲方的需要,修改系统的配置文件、帐户、打印输出格式、统计报表输出格式等。
4.根据甲方软件使用情况及设备情况制定科学的数据备份方案和方法,并协助甲方进行日常数据备份。
5.协助同一版本软件的升级工作。
6.根据甲方的要求,制作图书馆的主页。
7.乙方负责甲方操作员现场培训。
8.甲方免费参加乙方在_________或_________组织的操作员培训。
三、费用
其一年技术支持服务费用为所购软件的_________%。
四、服务方式
上门及电话服务,二十四小时内响应。
五、服务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六、付款方式
1.自签约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支持服务费。
2.乙方收到用户支付的技术支持服务费后,即开始为甲方提供服务。
七、违约责任
按经济法,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有效期为_________年,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双方均应严格遵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4:人寿保险公司少儿两全保险条款[页3]_合同范本
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2.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
三、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由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作为免交保险费的申请人,填写免交保险费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3.如为监护人,应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4.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投保人死亡证明书;
5.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
本公司收到上述证明、资料后,对核定可以免交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四、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资料后,对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申请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五、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五条 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本合同当时已经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七十,每次借款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借款及利息应在借款期满日偿还。未能及时偿还的,则所有利息将被并入原借款金额中,视同重新借款。
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抵偿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十六条 欠款扣除
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或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保单借款未还清者,本公司须先扣除欠款及其应付利息。
第十七条 可转换权益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投保人可于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或以后任一年的生效对应日,申请将本合同转换为本公司当时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养老保险合同而无需核保,但其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转换后的新合同将于转换日开始生效,本公司将按转换之日保险人的年龄及新合同的费率计算保险费。
第十八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填写变更申请书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或与投保人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九条 住所或地址变更
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按所知最后的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二十条 年龄计算及错误处理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按周岁计算。投保人应在投保本保险时将本人和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本公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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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企业财产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企业财产保险条款
保险财产范围
第一条 下列财产可以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从负责的财产;(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3)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 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1)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和其他珍贵财物;(2)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3)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4)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1)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3)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4)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负赔偿责任:(1)火灾、爆炸;(2)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五条 保险财产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负责赔偿:(1)被保险人自有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第四条所列灾害或事故遭受损害,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直接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2)在发生第四条所列火灾或事故时,为了抢救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第六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为了减少保险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对保险财产采取施救、保护、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除外责任
第七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1)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2)核子辐射或污染;(3)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八条 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1)保险财产遭受经四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引起停工、停业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2)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坏;保险财产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以及损耗;(3)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财产以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赔款计算
第九条 固定资产可以按照账面原值投保,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投保,也可以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上述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一、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高于重置重建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重置重建价值为限。
二、部分损失:
(一)按账面原值投保的财产,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重置重建价值,应根据保险金额按财产损失程度或修复费用与重置重建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如果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相当于或高于重置重建价值,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二)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或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的财产,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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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经济中介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经济信息服务项目,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就_____________进行经济信息(中介)服务。服务内容、形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文件,期限及其他应予协作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应提供给甲方的文件,期限及其他应予协作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履行服务的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提供服务的标准和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给乙方报酬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共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密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生效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
单位名称(或姓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服务人(乙方)
单位名称(或姓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篇7:世纪长安终身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效力恢复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条件」
凡十六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合同所负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合同撤销权」
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的次日起十日内,并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可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并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自投保人本人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第五条「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的交付、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和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为一次交、年交、半年交、月交。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选择分期交付时,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费交费期间、保险费交费方式和保险费交费日期交付。
本公司派员收取保险费时,收取人员应向投保人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自保险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六条「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同意保险费自动垫交,本公司将以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七条「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八条「合同终止」
投保人不愿继续保险,可申请终止本合同;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投保人凭保险单、身份证件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约定现金价值。合同终止给付时,本公司扣除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第九条「告知义务」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据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日起至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四、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后,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五、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后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通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除外。
第十二条「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失踪,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据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按身故给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还,受益人应将领取的保险金在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
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
二、受益人申请领取生存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
三、受益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和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本公司如认为必要,可以对被保险人的身体进行检验,其费用由本公司负担。
第十四条「责任免除」
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犯罪、殴斗或酒醉行为;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的自杀、故意自伤身体;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或感染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十五条「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十六条「年龄计算和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通讯地址变更」
投保人、被保险人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时,本公司按最后通讯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八条「索赔时效」
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九条「批注」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
第二十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涉及诉讼时,约定以本合同签发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名词释义」
本条款所述“本公司”指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条款所述“利息”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储蓄存款二年定期年利率+2.0%计算。
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本条款所述“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
一、心脏病(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新近显示心肌梗塞变异的心电图;
2血液内心脏酶素含量异常增加;
3典型的胸痛病状。
但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二、冠状动脉绕道手术: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血管绕道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罹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接受冠状动脉绕道手术。其它手术不包括在内。
三、脑中风: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脑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障之一者:
1植物人状态;
2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
3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
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4丧失言语或咀嚼机能。
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罹患失语症。
咀嚼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以外不能摄取食物之状态。
四、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透析治疗。
五、癌症: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且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但下述除外:
1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3原位癌;
4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
六、瘫痪:指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六个月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关节机能的机能丧失指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超过六个月以上。
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股、膝、踝关节。
七、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指接受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及骨髓移植。
八、主动脉手术:指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以矫正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
九、爆发性肝炎: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分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肝脏急剧缩小;
2肝细胞严重损坏;
3肝功能急剧退化;
4肝性脑病。
十、慢性肝病:指末期肝衰竭,其症状必须包括下列各点:
1持续性黄疸病;
2食道静脉曲张;
3腹水(肿);
4肝性脑病。
任何由嗜酒或滥用药物引起的肝病除外。
篇8:交通银行郑州分行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_合同范本
为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加快客户及银行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着维护双方利益,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的目的,交通银行郑州分行(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网上企业银行的使用及服务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网上企业银行以因特网为信息传输媒介,向乙方提供金融服务。乙方通过网上企业银行可以实时查询其在甲方所开立账户的各种信息;通过传递电子支付指令办理同城付款、异地汇兑、预签汇票及其他业务。
二、乙方应准确填写“交通银行郑州分行网上企业银行申请表”并提交其开户行,乙方在填写申请表时,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甲方接到乙方网上企业银行申请表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办妥各种手续,并将“客户证书”交乙方。乙方如申请办理企业银行支付业务,应准确填制“交通银行郑州分行电子支付密码申请表”,乙方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真确。甲方接乙方“电子支付密码申请表”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办妥各项手续,并将“ic卡”和支付编码器交乙方。
三、乙方持“客户证书”可办理甲方推出的各类网上企业银行查询业务,使用ic卡编出支付密码可办理网上企业银行各类支付及预签汇票等业务。
四、甲方发放的客户证书、ic卡支付密码是乙方进入甲方网上企业银行系统办理业务时确认乙方身份的唯一有效凭证。乙方需对其客户证书和ic卡支付密码下完成的一切金融交易负责,乙方不得将客户证书和ic卡支付密码借于他人使用。乙方应妥善保管客户证书及ic卡支付密码,如客户证书或ic卡支付密码遗失、被盗等,应及时到甲方办理挂失手续。挂失自挂失手续办妥之日(节假日顺延)起生效,挂失手续办妥前发生的风险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网上企业银行业务收费
收费项目
单位
收费标准(元)
ic卡及支付编码器工本费
每套
800元
网上企业银行年服务费
每账号
200元
网上企业银行支付业务
每笔
按照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有关规定收取。
六、网上企业银行客户证书有效期为两年。乙方使用的客户证书有效期满,应及时到甲方办理证书展期手续,并交纳网上企业银行年服务费,过期不办理证书展期手续,不交纳网上企业银行年服务费的,客户证书将不能使用。
七、乙方如需终止使用甲方网上企业银行服务的,应提前7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网上企业银行服务终止后,乙方所持客户证书、ic卡及支付编码器等无须退回;甲方亦不退还其工本费。
八、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提供网上企业银行服务:
1.乙方利用甲方网上企业银行发送与网上企业银行业务无关的违法、违纪信息或破坏性信息的;
2.乙方利用网上企业银行从事非法活动被执法机关或上级监管部门要求查处的;
3.因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或即将造成不良后果的。
九、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经双方协调无效的,申请郑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9: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福寿安康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福寿安康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投保条件
第二条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在职人员均可作为投保人,通过单位统一为其本人(即被保险人),向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投保时,单位在职人员人数必须在十人以上,而且被保险人人数必须占本单位的职人员人数80%以上。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三条 保险人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保险费缴付方式有季缴、年缴及趸缴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保险期间
第四条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一年、三年、五年及八年四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的一种或多种投保,本合同生效后保险期间不得变更。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一百八十日后,被保险人因疾病而身故时,保险人按保险单所列明疾病死亡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身故,保险人按保险单所列明意外伤害死亡及意外残疾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保险人根据“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身保险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标准试行办法”,按保险单所列明意外伤害死亡及意外残疾保险金额比例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由于该意外伤害身故,保险人再给付保险单所列明意外伤害死亡及意外残疾保险金额与本次意外伤害已给付保险金的差额,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保险人均按规定分别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保险金总额不超过保险单所列明意外伤害死亡及意外残疾保险金额。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按保险单所列明的满期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责任免除
第七条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时,保险人不负本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三、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四、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五、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及其并发症、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 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八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保险人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保险人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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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技术服务合同书范本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方 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 讯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子 信 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方 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 讯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子 信 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____________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服务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服务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服务进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提供工作条件: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______________ (一次或分期)地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涉密人员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泄密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15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________(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双________(乙、双)方所有。
第九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条约定,应当 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条约定,应当 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条约定,应当 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____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_______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订):
年 月 日
篇11: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卖方/出租方使用_合同范本
甲方(中介公司):_________
中介公司资质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
经纪证号: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
经纪证号:_________
乙方(卖方/出租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中介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独家】【非独家】中介服务,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出售】【租赁】的中介服务。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代理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租赁登记】手续的中介服务。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代为【预约办理】【申请办理】_________公证。
乙方【同意】【不同意】将房地产的钥匙交由甲方代为保管以供查看之用。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将房地产的钥匙交予其他中介公司,以供查看之用。
其它_________
第二条 房地产权属情况
房地产地址:_________;建筑时间:_________;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面积:_________。
房地产使用用途为【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_________】;性质为【房改房】【商品房】【其他_________】;房地产证证号:_________。
乙方房地产为【独家所有】【共有】【其他_________】;【有】【没有】抵押;【有】【没有】被查封;【有】【没有】出租。
其它_________
*房地产权属情况是房地产能否交易过户的关键资料,乙方必须完整如实填写,甲方必须对乙方提供和填写的资料进行核实。
第三条 价款、收款方式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条件发出要约邀请(俗称"放盘"):
1.该房地产按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2.该房地产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范围内,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3.乙方同意收款方式:【一次性收款】【分期收款】【按揭收款】【其他_________】。
4.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承租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出租方支付】。
其它_________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或要求乙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房地产寻找【购买】【租赁】对象,经乙方【同意】【不同意】,甲方发布该房地产的广告,广告宣传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3.甲方必须对乙方房地产的资料进行核实。
4.甲方应当根据协议,带【购买】【租赁】方察看该房地产,并将该房地产权属情况如实告知【购买】【租赁】方。
5.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方达成【买卖】【租赁】合同。
6.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过户方面的咨询。
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
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9.其它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乙方必须保证所填写的房地产权属情况真实;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房地产资料;并保证本人对该房地产拥有完整产权或已取得其他业主的委托有权处置该房地产。
3.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4.乙方应当根据合同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5.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6.其它_________
第六条 中介服务费、协办手续费给付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合同生效之日】【其他_________】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中介服务费。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购买】【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
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赎契手续】【租赁登记】【其他_________】手续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协办手续费。
其它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可以随时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前,甲方已为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第八条 法律责任
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__。
2.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3.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或欺诈,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但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5.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中介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
2._________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签订本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篇12:代理记账服务合同范本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代理记账及处理相关会计事物事宜的服务,达成如下条款:
一、委托事项及期限:
1) 委托事项:双方约定为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非增值税纳税人
2)委托期限:自 年 月 至 年 月。(记账从 年 月开始收费) 二、委托费用及支付方式:(单位:人民币)
1)代理记账服务收费为每月 元整,办理一般纳税人以后未发票按每月 元计,自开具发票当月起按 计(不含税款)。
2)本合同书经双方签署后,乙方一次性收取甲方账本和报表费 元/年,甲方需在乙方提取当月记账原始单据时支付乙方当月会计服务费。
三、双方责任
A、乙方责任:
1、按照《新会计准则》及国际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利用会计知识进行每期会计事项处理。
2、乙方对从事此项代理记账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务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乙方每月28号至次月5号与甲方电话预约进行会计记账资料的交接。
4、乙方代甲方购买必要的会计记账工具和账务载体(记账凭证、粘贴单、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账本、报表及凭证封面等),会计用品费用由甲方按照约定承担。
5、乙方应建立代理记账档案,妥善保管甲方的会计资料。
6、乙方如未按约定按时税务申报引起的税务处罚,由乙方承担。
B、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提供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的合法、准确、真实、完整。
2、甲方应每月28号至次月5号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需账务处理月份的收入记账联、银行进出原始凭证、银行对账单、费用单据、库存单据、固定资产及其它原始单据等相关资料;由于甲方未及时移交单据或未及时移交完整做账的原始凭证导致税务惩罚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对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之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并及时通知有关生产经营、财产变动等情况。
4、甲方对乙方所归还的会计资料,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方法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甲方如有事需乙方上门处理,请提前半天预约。
5、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记账费用,否则,由甲方完全承担财务、税务及其他相关责任。甲方如自己购买发票,请及时主动告知乙方发票的数量、发票的购买和缴销日期,以便乙方及时协助甲方处理相关事项,否则,由甲方完全承担税务及其它相关责任。
6、当甲方接到通知,但未按时缴纳税金或乙方税务申报时甲方申报的银行账上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扣交税金或不配合税务等部门检查所造成的相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其它后果由甲方负责处理承担,与乙方无关。
四、相关服务:
1、乙方代理记账的服务范围:证照与凭据等原始资料的交接、票据整理与审查、出报表与账务审查、录报表、税务申报、日常税务问题处理、税务政策知识学习与传达、工商税务下户陪同、办理电子申报与网上申报。
2、超出上述范围的财税(如:办理一般纳税、一般纳税人转正、代办银行销户或开户,代理开具发票,读卡清卡、非乙方服务年度的所得税及其他税费清缴、社会保险年检及其账务整理等)、工商(如工商、税务,代码证的变更、年检等服务,需按每项服务收取一定的代办费用。(详见乙方收费表).
五、其它
1、为了维护双方的根本利益,乙方规定所有在乙方工作或以前在乙方工作过的员工不能私下直接以个人名义或间接以其它名义在甲方从事工作,希望甲方理解和支持,以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2、甲方付款给乙方时,请凭乙方盖章的有效票据支付;原始资料及账本等重要资料、证件的交接,需双方经手人签字。
3、在合同委托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因素(破产倒闭、自然灾害等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可由该方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解约,经双方在解约书上盖章、签字后方可生效。
4、在合作期最后一个月内,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续签代理记账及相关服务合同。
六、制约责任
1、在合同委托期内,乙方按时进行账务处理、税务申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多缴壹分钱税金;一方延时税务申报造成的税务惩罚或未经甲方同意多缴税金又无法弥补的,由乙方负责承担。
2、在合同委托期内,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进行会计记账和其它模式服务委托事宜;否则乙方有权按合同委托其全部月份向甲方足额收取代理记账费用和其它相关费用,不承担财务和税务及其它相关责任。
3、纠纷处理;双方合作若有纠纷,可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由法院仲裁解决。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说 明
1、签订本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甲方(中介公司): ,中介公司资质证号: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经纪人: ,经纪证号: ;
经纪人: ,经纪证号: 。
乙方(买方/承租方):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中介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独家】【非独家】中介服务,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为乙方提供【购买】【租赁】【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 】的中介服务。
甲方促成乙方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代理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租赁登记】【其他 】手续的中介服务。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代为【预约办理】【申请办理】 公证。
其它
第二条 乙方需求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乙方需要【购买】【租赁】的房地产为【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 】。
2.房地产地址: ;建筑时间 。
3.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面积: 。
4.房地产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范围内,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范围内。
5.该房地产按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范围内。
6.乙方同意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 】。
7.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承租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出租方支付】。
8.其它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或要求乙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寻找可【购买】【租赁】的房地产对象。
3.甲方应当核实介绍给乙方的房地产权属资料并如实告知乙方,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甲方应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当根据合同带乙方察看可供乙方【购买】【租赁】的房地产。
5.促成乙方达成【买卖】【租赁】合同。
6.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及房屋租赁方面的咨询。
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
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9.其他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4.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出售】【租赁】的房地产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5.其它
第五条 中介服务费、协办手续费给付
甲方促成乙方主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合同生效之日】【其他 】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 )整作为中介服务费。
甲方促成乙方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租赁登记】【其他 】手续,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 )作为协办手续费。
其它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可以随时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前,甲方已为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第七条 法律责任
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 。
2.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
3.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或欺诈,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但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5.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其它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中介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
2.
第九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样 本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卖方/出租方使用)
说 明
1、签订本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甲方(中介公司): ,中介公司资质证号: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经纪人: ,经纪证号: ; 经纪人: ,经纪证号: 。
乙方(卖方/出租方):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中介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独家】【非独家】中介服务,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出售】【租赁】的中介服务。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代理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租赁登记】手续的中介服务。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代为【预约办理】【申请办理】 公证。
乙方【同意】【不同意】将房地产的钥匙交由甲方代为保管以供查看之用。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将房地产的钥匙交予其他中介公司,以供查看之用。
其它
第二条 房地产权属情况
房地产地址: ;建筑时间 ;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面积: 。
房地产使用用途为【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 】;性质为【房改房】【商品房】【其他 】;房地产证证号: 。
乙方房地产为【独家所有】【共有】【其他 】;【有】【没有】抵押;【有】【没有】被查封;【有】【没有】出租。
其它
*房地产权属情况是房地产能否交易过户的关键资料,乙方必须完整如实填写,甲方必须对
乙方提供和填写的资料进行核实。
第三条 价款、收款方式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条件发出要约邀请(俗称"放盘"):
1.该房地产按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范围内。
2.该房地产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范围内,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范围内。
3.乙方同意收款方式:【一次性收款】【分期收款】【按揭收款】【其他 】。
4.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承租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出租方支付】。
其它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或要求乙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房地产寻找【购买】【租赁】对象,经乙方【同意】【不同意】,甲方发布该房地产的广告,广告宣传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3.甲方必须对乙方房地产的资料进行核实。
4.甲方应当根据协议,带【购买】【租赁】方察看该房地产,并将该房地产权属情况如实告知【购买】【租赁】方。
5.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方达成【买卖】【租赁】合同。
6.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过户方面的咨询。
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
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9.其它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乙方必须保证所填写的房地产权属情况真实;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房地产资料;并保证本人对该房地产拥有完整产权或已取得其他业主的委托有权处置该房地产。
3.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4.乙方应当根据合同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5.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6.其它
第六条 中介服务费、协办手续费给付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合同生效之日】【其他 】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 )作为中介服务费。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购买】【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
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赎契手续】【租赁登记】【其他 】手续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 )作为协办手续费。
其它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可以随时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前,甲方已为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第八条 法律责任
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 。
2.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
3.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或欺诈,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但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5.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其它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中介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
2、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篇14:关于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_合同范本
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 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保范围
第二条 年满3周岁至7周岁、身体健康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踏人乘坐的合法营运交通工具人口,在交通工具内因交通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18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上所载的相应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相应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交通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交通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交通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三)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乘坐同一类别交通工具所负的给付上述各项保险金的责任,以该类别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类交通工具的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乘坐该类别交通工具的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
第四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残疾、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以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恐怖活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三)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五)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
保险金额
第六条 保脸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保险的累计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1万元,其中各类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如下: 飞机:人民币5万元; 火车(含地铁、轻轨):人民币3万元; 汽车(含电车、有轨电车):人民币1万元; 船舶:人民币2万元;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但同一被保险人最多只可投保4份本保险。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保险费
第七条 保险费为每份人民币88元,投保人应于投保时交清全部保险费
保险期间
第八条 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投保人义务
第九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并在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仅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十条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发送给投保人。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第十一条 发生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调查等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承担。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必要的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规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迟延。
第十二条 索赔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和材料。被保险人未及时提供有关单证,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单证的真实性及其记载的内容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2.保险单;
3.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4.交通事故证明;
5.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或验尸报告。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7.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8.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2.保险单;
3一受益人身份证明;
4.交通事故证明;
5.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残疾鉴定诊断书;
6.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7.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索赔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应提供法律认可的其他有关的证明资料,以提出索赔申请。
第十三条 保险人在收到索赔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和第十二条所列的相关证明和资料后,应及时做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索赔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向索赔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而给付保险金数额不能确定的,保险人应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并在最终确定给付数额后作相应扣除。
第十四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且在事故发生日起失踪,后经人民法院宣告为死亡的,保险人将根据该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受益人应于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日内退还保险人支付的身故保险金。
第十五条 索赔申请人对保险人请求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处理
第十六条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享有相等的受益权。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申请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若发生法律上的纠纷,保险人不负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指定或变更受益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 本保险合同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人不受理其他的指定或变更。
争议处理
第十七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 本保险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条 释义 本保险合同具有特定含义的名词,其定义如下: 保险人:指与投保人签订本保险合同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各分支机构。 索赔申请人:指就本保险合同的身故保险金而言,是指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其他自然人,就本保险合同残疾保险金而言是指被保险人。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乘坐:从乘客双脚踏人机舱、车厢或甲板时开始,至乘客离开机舱、车厢或甲板时终止。 交通工具:指飞机、火车(含地铁、轻轨)、汽车(含电车、有轨电车)、船舶。 交通事故:指交通工具倾覆、出轨、坠落、沉没、起火、爆炸、与其他物体碰撞。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 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肢:指人体的四肢,即左上肢、右上肢、左下肢和右下肢。 艾滋病(AIDS)或艾滋病病毒(HIV):按世界卫生组织所订的定义为准。若在被保险人的血液样本中发现上述病毒的抗体,则认定被保险人已被艾滋病毒感染。
篇15:超市管理咨询服务居间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双方就甲方经营范围:超市管理咨询服务(含中介服务) 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 委托事项
1、 居间项目名称:甲方经营范围:超市管理咨询服务(含中介服务) 。
2、 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上述项目内容在______地区范围寻找、介绍及协助建立与相对方的合作关系。
3、乙方完成委托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所提订立合同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对方信息,并按商业惯例和交易习惯促成其成交。
二、 甲方责任
1、 甲方必须保证委托行为不违反国家法律,并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供甲方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他必要文件。
2、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提供有关客户合法企业综合资料。
3、 甲方须按本约定比例定时向乙方支付实现“标的”代理之居间费。
4、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通报该合同签订之进展情况。
5、 甲方应就委托项目营销知识对乙方进行培训,以使乙方能优质、高效的完成委托。
三、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遵守本行业道德标准,不得对所签合同实施不良影响,全力促成甲方与相对方项目合同成交,充分维护甲方综合利益。
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签约情况以及甲方和相对方的商业机密负有向第三方保密的责任。
3、乙方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双边牵线或为私利而接受相对方佣金、馈赠等类似款项。
4、乙方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移自己的各项债权债务。
四、 居间期限和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交付方式
1、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 年,甲方将以 汇票 方式交付乙方居间服务佣金,并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2、居间报酬的计算方式:
① 乙方仅提供需求方签约意向及其他关联信息,不直接参与本项目谈判的,待甲方与需求方签约并收到预付款后______ 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______ %作为乙方佣金。
② 乙方在上述前提下直接参与谈判并确保甲方与需求方签约,待合同生效后, 并收到预付款后______ 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______ %作为乙方佣金。
③ 乙方在甲方书面授权委托的情况下,独立完成与需求方的综合谈判,并签定合同,待合同生效后,并收到预付款后______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______ %作为乙方佣金。
五、 保密内容
1. 甲方为提高乙方代理业务能力,而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及所提供各种资料,乙方必须对第三方负有绝对保密的责任。
2. 乙方签定本协议及参与代理合同,其内容均属行业机密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名立即生效,合作期内若有违约,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自愿约定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为起诉地。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16: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书[页2]_合同范本
(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依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办法(暂行)》为乙方提供有关待遇。
(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
第七条 乙方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人身保险代理活动。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保险单证和资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培训。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
第八条 乙方义务:
(一)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代理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为客户提供收费、送单、咨询、协助变更保险单和协助办理理赔申领事宜等服务。
(三)努力维持现有业务。
(四)应达到甲方确定的最低业绩标准。
(五)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会议和研讨等活动。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活动和业绩情况进行记录。
(七)承担与开展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八)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单证时履行签收手续。
(九)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第九条 担保
(一)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交付保证金,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乙方。
(二)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还需提供两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为担保人,与甲方订立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个月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个月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2.不符合个人代理人条件,或丧失代理人资格。
3.达不到甲方培训、业绩考核的合同维持条件的要求。
4.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
5.对甲方有不诚实的欺骗行为。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保证合同失效,从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又无新的担保人。
2.乙方年满60周岁。
3.乙方成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四)合同终止有关事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回钱款、展业证书、本合同书、保险条款、单证、文件、手册、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称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还应提交甲方需要的与甲方业务情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客户记录、资料)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甲方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共4页,当前第2页1234
篇17:网站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
公司名称:
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传真:
公司传真: email:
合同签订日期: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内容:
项目名称
□高级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服务内容
a.高级会员服务
加入____________网企业名录
发布人才招聘信息
发布供求、招商、招标等信息
成为____________网推荐会员
精美详细的网页宣传
发布企业动态、新技术、新设备等新闻内容
赠送____________网企业邮箱50m
以优惠的价格享受____________网其他有偿服务
b.广告服务
□ 首页banner广告
位置:____________
□ 首页logo广告
位置:____________
□ 内页logo广告
位置:____________
服务周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总金额: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_拾____元正 (小写)人民币____元
双方权利与义务
1.合同一经签定,即时生效。甲方需提供相应资料给乙方,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我们,印刷品资料通过邮局邮寄给我们。我们将在收到资料的三日后完成此服务项目。
2.甲方所发布的信息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乙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3.服务项目所需资料以甲方负责人确认为准,所产生的错误由甲方负责人承担。
4.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全或不及时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5.乙方为甲方的服务项目提供24小时的维护工作,保证甲方项目的正常运行。
6.乙方在甲方资料提供完整情况下,未按期完成服务项目,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7.服务合同签定后,甲方需在三日内将合同全部金额付给乙方。若甲方逾期未将合同金额付给乙方,乙方有权取消服务项目,并且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经办人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2.有效合同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发生违约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4.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地震、灾荒等经法律部门共同确认的),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经办人:签字(盖章)
开户行:
帐号:
(乙方)经办人:签字(盖章)
开户行:
帐号:
篇18:基本药品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 销 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xx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须根据乙方在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以下药品(见附表),甲方通过药品网上交易系统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乙方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第二条 乙方须按购销合同采购药品一览表向甲方供应药品(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 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入围品种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 供货期限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 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平台所公布的采购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60日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 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自负。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挂网入围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十条 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药品订立的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20xx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仍然无法确定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篇19:宾馆服务员劳动合同优秀范本
甲方:杨清为
聘用员工 :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临时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乙方的职务为餐饮服务员。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职责:负责协助甲方餐饮的调配、销售、及餐饮店的卫生。
上班时间为:上午11:30--晚上12:00
每周上班6天,休息1天,一个月按31天计算,上满26天领全月工资人民币1500元,一个月30天休息4天,31天休息5天。如每天营业金额超过200元按10﹪提成作员工奖金。
第四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定为上满26天领1500元基础工资。
(二)甲方可参考下列事项调整乙方工资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记录(乙方每天按时签到,作好销售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关好门。)
2、乙方如水电、门未关好造成损失,甲方要从工资中扣出损失费。
第六条: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第一次上班时间次月第2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第七条:甲方因业务萎缩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第八条: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 当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20xx年 月 日
篇20:企业城镇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费协议书_合同范本
甲方: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分中心
乙方:_________
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9年第38号)规定,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甲乙方同意按月(一年)以支票或现金方式,收缴失业保险费。协议双方须严格按本协议规定执行。
2、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乙方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全额上缴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执行。
甲方(收缴单位)(盖章):_________ 乙方(付款单位)(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电脑序号: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参加工作时间: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