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保险单_合同范本
我处下列货物拟向你处投保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编号:___
-------------------------------------------------------
|被保险人 |
|-----------------------------------------------------|
| 标记或发票号码 | 保险货物名称 |件 数| 提单或通知单号次 | 保 险 金 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运 输 工 具| | 约 启 |赔款偿| |
| | | 年 月 日 | | |
|(及转载工具)| | 于 运 |付地点| |
|-------|---------|-----------------------------------|
| | | 转载 | |
|运 输 路 线| 自 经 到 | 地点 | |
|-----------------------------------------------------|
|要保险别:基本险 附加险别 基本险费率 ‰ 附加险费率 ‰ |
|---------------------------------------------------- |
| | 投保单位签章 |
| | |
| | 年 月 日 |
-------------------------------------------------------
颁布 单 位: 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颁布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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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海内河船舶保险合同
保险单号码__
本公司依照船舶保险条款及在本保险单上注明的其他条件,承保被保险单位下列船舶保险:
┌────┬──┬───┬────┬───┬────┬────┬───┐
│船舶名称│种类│用 途│制造年份│总吨位│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费│
├────┼──┼───┼────┼───┼────┼────┼───┤
│ │ │ │ │ │ │ │ │
├────┴──┴───┴────┴───┴────┴────┴───┤
│航行范围: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 │
├──────────────────────────────────┤
│保险费总数:人民币 │
├──────────────────────────────────┤
│保险期限: 个月 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
│注意:收到保险单,请即核对。 │ 保险公司签章 │
│ 如有错误,希即通知更正。 │ 年 月 日 │
└─────────────────┴────────────────┘
篇2:用工协议劳务关系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有关规定, 经协商,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
二. 本协议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工作任务
1、 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 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 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4、 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5、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岗位职责和劳动工作量,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 元(人民币)/月(大写: )。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含社会保险费用)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2、国家法定节假日可计算加班工资。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甲方设备和公共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可视情节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经济处罚直至解聘。
六.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1、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 由于生产、工作需要, 在双方同意条件下, 可续签协议, 并应提前 5天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2、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3、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4、甲方违反本协议或国家法律、法规, 侵害乙方合法权益, 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 均应提前 5 日通知对方。
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 凡属国家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 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3:保险委托代理合同
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约因
保险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同意将本合同列明之事项的代理权授予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人身保险业务的有关事宜,一致达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托代理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组成。委托代理合同为主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为附合同。
乙方应将本人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提交甲方保存,换取甲方颁发的《展业证书》;甲方应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因甲方过错造成该证书损毁、丢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风险告知:委托人应对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务的能力予以审查,一些需要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务,委托人应当对代理人是否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进行审查。
第二条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实施的代理行为方为有效。
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做任何终止本合同的行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个代理期限。
第三条 代理区域
乙方实施甲方授权代理行为的地域范围,以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甲方经营区域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经营区域外进行人身保险代理业务。
乙方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实施甲方授权的代理行为: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代理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实施以下代理行为:
1。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
(1)个人寿险( );
(2)个人健康( );
(3)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 );
(4)经保险监管部门许可的其他险种( )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的行为仅限于向第三人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及产品的组合,无权决定是否承诺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乙方应将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之要约(投保书)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订立保险合同的决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乙方应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预缴及续缴之保险费,向投保人出具临时收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
风险告知: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并且《民法典》第六十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因此,委托人应注意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对授权范围予以明确约定,以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五条 保险费交付方式
乙方以现金或票据方式收据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
第六条 保险费交付期限
乙方应自收到保险费48小时内,将保险费交付甲方。如最后24小时为节假日,则顺延为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甲方业务时间。
第七条 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订立时执行的手续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对现行的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变更时,应征得乙方或乙方推选的集体代表同意,并就协议一致的手续费标准订立集体合同,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因。需要调整手续费标准的,如调整后的标准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最高限额的,可直接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订立新的关于手续费支付标准的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如乙方不能认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手续费标准,则本委托代理合同终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续费的依据是乙方于上月15日以后(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权限内的保险费收入。
甲方于每月30日前在代为扣除乙方应付税款后支付乙方当期手续费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应支付利息。
第八条 保证与担保
乙方应提供两个甲方认为具有保证人资格的自然人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并与甲方签订《担保合同》;
乙方应同提交单证、票据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 专属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也不得帮助其他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与甲方竞争。
乙方不得兼职从事其他职业。
此协议终止后6个月内,乙方不能为其他保险公司代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
第十条 其他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定期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小时;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的培训,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参加甲方的培训,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应遵循《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代理,并保守甲方及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报告有关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条款可以进行变更。
甲方应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就合同变更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甲方与乙方个人协商对合同进行的变更,应订立补充合同;甲方与乙方推选的代表协商,对本合同所作的变更,对乙方所有成员有效,不能同意变更后事项的乙方个别成员,作解除合同处理。
关于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终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决定不再续延本合同;
2。甲方发生分立或合并,分立或合并后新的组织没有承诺本合同继续有效并承担本合同甲方权利义务的;
3。乙方辞去委托或者甲方撤销委托。乙方辞去委托时,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须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辞去委托使甲方受到损失,乙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撤销委托时,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支付乙方已代理业务的手续费。如因撤销委托使受托人受到损失,甲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持有的属于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偿还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收回《展业证书》,退还乙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在乙方归还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后,退还乙方保证金,如上述单证、资料、物品有缺失、毁损,应相应扣减保证金,并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以上损失的,可以在应支付乙方的手续费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乙方应对在代理过程因本人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在代理过程因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履行赔偿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甲乙双方因过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解除后,并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因过错行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调解、仲裁或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 附则
乙方同意甲方制订关于代理手续费的规定和有关寿险代理员管理的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订时,与甲方签订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乙方提供的担保人与甲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终止后,对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的行为的保证责任不当然解除。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亲笔签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原件、单证票据保证金、《担保合同》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保险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 代理人资格证书号:
代表:____________(签字) 代理人展业证书号:
(盖章)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保险合同纠纷和解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的劳动关系处理及__市___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_劳仲案字(20__)办字第____号《裁决书》的履行及诉讼情况,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最终解决双方的劳动争议的方式。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补偿后,甲方自行向__区人民法院提出劳动争议撤诉请求,__市__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_劳仲案字(20__)办字第____号《裁决书》裁定不再执行。
三、自本协议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协议中所列的款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以下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四、本协议中所列的款项和金额构成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和最终的解决,包括所有与劳动关系有关的法律规定的必要的款项,如社保费用、公积金、加班费、违法解除赔偿金(如有)等。
五、乙方收到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款项后,所有纠纷即告终结,双方再无其他纠纷。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如乙方违反约定提起任何形式的投诉或仲裁、诉讼,均视为违约,乙方
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乙方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六、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补偿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均已对协议内容审慎阅读;且已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予以认可方签字确认。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日期:
篇5:人身保险合同是否生效引纠纷
甲方:农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
为了保障丙方的意外伤害风险,减轻丙方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无法还贷而造成的经济负担,甲方特为丙方办理了人身保险,现就相关事项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补充协议为丙方与甲方下属单位:签署的补充协议。
第二条丙方系与甲方下属单位:签署的客户,丙方自愿参加“保险”。
第三条丙方在本补充协议上签字即视为同意甲方作为投保人办理以丙方为被保险人的“保险”,保险费由甲方统一向保险人支付。保险期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丙方同意将其法定继承人指定为该“保险”的唯一身故受益人。
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若丙方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残疾或产生医疗费用,经保险公司审核确认同意支付理赔金后,由丙方在保的保险公司委托银行将理赔金直接划转到丙方账户。若丙方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丙方及其受益人配合甲方提供理赔申请所需资料且同意授权由甲方办理理赔事宜和领取身故理赔款,甲方承诺将所领身故保险金在扣除丙方尚未偿还贷款部分后足额支付给丙方或丙方的指定受益人。
第六条本补充协议自甲乙丙和指定收益人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并提供给保险公司一份。
甲方:农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手印:
指定受益人:手印: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国内船舶保险单范本_合同范本
船舶保险是 海上保险的一种,是以各种类型船舶为保险标的,承保其在海上航行或者在港内停泊时,遭到的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及可能引起的责任赔偿。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国内船舶保险单相关范本。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国内船舶保险单
被保险人______
保险单号码_____
本公司依照本保险单载明的《国内船舶保险条款》和其它条件承保被保险人下列各种船舶的保险。
经理副经理: 主管负责人:
复核: 制单:
篇7:海内河船舶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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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 )的要求,由被保险
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和本保险单载明的条件承
保下述船舶。被保险人兹确认所填内容属实并对本保险合同条款(包括除外责任部分)
及保险条件的内容已经了解,同意从本保单正式签发之日起保险合同成立。
--------------------------------------
制造年份: 制造厂家:
船舶种类 船舶用途
总吨位/马力/客位: 载重吨:
船舶尺寸:(总长) 船质结构:
(型宽)
(型深) 船籍港:
--------------------------------------
保险价值:人民币 (¥ )
保险金额:人民币 (¥ )
--------------------------------------
航行区域:
保险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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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费: 免赔额:
费 率: %
总保险费:人民币 (¥ )
--------------------------------------
保险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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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
本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从事沿海、内河航行的船舶,包括船体、机器、设备、仪器和索具。船上燃料、物料、给养、淡水等财产和渔船不属于某险标的范围。
本保险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本保险按保险单注明的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第一条 全损险
由于某原因造成保险船舶发生的全损,本保险负责赔偿。
一、八级以上(含八级)大风、洪水、地震、海啸、雷击、崖崩、滑坡、泥石流、冰凌;
二、火灾、爆炸;
三、碰撞、触碰;
四、搁浅、触礁;
五、由于某一至四款灾害或事故引起的倾覆、沉没;
六、船舶失踪。
第二条 一切险
本保险承保第一条列举的六项原因所造成保险船舶的全损或部分损失以及所引起的下列责任和费用:
一、碰撞、触碰责任:本公司承保的保险船舶在可航水域碰撞其他船舶或触碰码头、港口设施某标,致使上述货物发生的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被碰撞船舶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保险对每次碰撞、触碰责任仅负责赔偿金额的四分之三,但在
保险期限内一次或累计最高赔偿额以不超过船舶保险金额为限。
属于某舶上的货物损失,本保险不负赔偿责任。
非机动船舶不负碰撞、触碰责任,但保险船舶由本公司承保的拖船拖带时,可视为机动船舶。
二、共同海损、救助及施某
本保险负责赔偿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或规定应当由保险船舶摊负的共同海损。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共同海损的理算办法应按《北京理算规则》办理。
保险船舶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损失而采取施某救助措施某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某救助费用、救助报酬,由本保险负责赔偿。
但共同海损、救助及施某项费用之和的累计最高赔偿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除外责任
第三条 保险船舶由于某情况所造成的损失、责任及费用,本保险不负责赔偿:
一、船舶不适航,船舶不适拖(包括船舶技术状态、配员、装载等,拖船的拖带行为引起的被拖船舶的损失、责任和费用,非拖轮的拖带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损失、责任和费用);
二、船舶正常的维修、油漆,船体自然磨损、锈蚀、腐烂及机器本身发生的故障和舵、螺旋桨、桅、锚、锚链、橹及子船的单独损失;
三、浪损、座浅;
四、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包括船长)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五、清理航道、污染和防止或清除污染、水产养殖及设施某捞设施某下设施某的损失和费用;
六、因保险事故引起本船及第三者的间接损失和费用以及人员伤亡或由此引起的责任和费用;
七、战争、军事行动、扣押、骚乱、罢工、哄抢和政府征用、没收;
八、其他不属于某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保 险 期 限
第四条 除另有约定,保险期限最长为 年,起止日期以保险单载明的时间为准。
保险金额
第五条 船龄在 年(含)以内的船舶视为新船,新船的保险价值按重置价值确定,船龄在 年以上的船舶视为旧船,旧船的保险价值按实际价值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重置价值是指市场新船购置价;实际价值是指船舶市场价或出险时的市场价。
索赔和赔偿
第六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及时按保险人的要求提供有效单证,如保险单、港监签证、航海(行)日志、轮机日志、海事报告、船舶法定检验证书、船舶入籍证书、船舶营运证书、船员证书(副本)、运输合同载货记录、事故责任调解书、裁决书、损失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
第七条 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船舶发生保险事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保险人均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损险
船舶全损按照保险金额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某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保险价值计算赔偿。
二、一切险
1.全损: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计算赔偿。
2.部分损失:
新船按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赔偿,但保险金额低于某价值时,按保险金额与该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旧船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或出险时的新船重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两者以价高的为准:
部分损失的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或实际价值为限,两者以低为准,但无论一次或多次累计的赔款等于某金额的全数时(含免赔额),则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八条 保险船舶发生保险事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必须与保险人商定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支付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九条
保险船舶发生海损事故时,凡涉及船舶、货物和运费方共同安全的,对施某救助费用、救助报酬的赔偿,保险人只负责获救船舶价值与获救的船、货、运费总价值的比例分摊部分。
第十条 船舶失踪,本保险自船舶在合理时间内从被获知最后消息的地点到达目的地时起6个月后立案受理。
第十一条 保险人对每次赔款均按保险单中的约定扣除免赔额(全损、碰撞、触碰责任除外)。
第十二条 保险船舶遭受全损或部分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三条
保险船舶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在被保险人提起诉讼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同时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
,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按保险人要求提供的各种必要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核,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赔偿结案。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船舶发生保险事故的当天起, 年内不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索赔的,不按保险人的要求提供各种有关索赔单证的,在达成结案协议时起 年内不领取应得赔款的,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应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缴清保险费。除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保险合同在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后才能生效。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对保险船舶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船舶出售、转借、出租、变更航行区域或保险船舶的船名、船东、管理人、经营人的改变或船舶改变技术状况和用途,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并办理批改手续后,保险合同方为有效。
第十八条
保险船舶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及时采取合理的施某护措施某须在到达第一港后48小时内向港航监督部门、保险人报告,并对保险事故有举证的义务及对举证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当严格遵守港航监督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航行规则和制度,按期做好保险船舶的管理、检验和修理,确保船舶的适航性。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不履行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合同或拒绝赔偿。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本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所发生的争议,按( )项处理:(1)提交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篇8:人寿保险公司附加险投保单[页3]_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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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过去XX年内是否患有下列疾病?
(1)冠心病 心肌梗塞 风湿性心脏病 肺源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 心肌病 高血压 □ □
(2)脑出血 脑梗塞 珠网膜下腔出血 脑动脉硬化 癫痫 精神病 酒精中毒 □ □
(3)哮喘 慢性支气管炎 支气管扩张症 肺气肿 肺结核 □ □
(4)萎缩性胃炎 溃疡病 溃疡性结肠炎 胰腺炎 肝炎肝硬变 胆石症 胆襄炎 □ □
(5)肾炎 肾功能不全 路结石 □ □
(6)白内障 视网膜疾病 角膜疾病 青光眼 中耳炎 □ □
(7)癌 内芽肿 白血病 肿瘤 息肉 先天性疾病 遗传性疾病 地方病
(8)糖尿病 胶原性疾病 贫血症 紫癜病 甲状腺病 风湿病 药物过敏 职业病 艾滋病 hiv抗体阳性 乙肝病毒携带 椎间盘突出 疝 肛门疾病 阑尾炎 □ □
(9)是否有上述(1)-(8)以外的疾病或受伤? □ □
15.过去5年内是否接受过以下检查?
x光 心电图 b超 ct 核磁共振 活体组织检查尿液检查 血液检查 眼底检查 □ □
共4页,当前第3页1234
篇9: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缴纳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现乙方由于个人原因委托甲方为其代缴社会保险,经双方友好协商如下:
1、乙方全额承担甲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所产生的公司和个人费用。
2、乙方除支付社会保险全额费用外,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月需额外支付甲方100元服务费,服务费跟随每年社保基数调整时间及比例作相应的调整,具体金额双方协商确定;
3、乙方每月15日之前将当月社会保险费用及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方,银行信息: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如当月20号之前乙方仍未支付费用给甲方,甲方有权于当月25日前停缴乙方当月社会保险,由此产生的相关影响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委托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缴纳,每年6月国家统一调整社保最低缴费基数,7月起按照新的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如乙方需要变更缴费基数,则在6月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仍按协议约定执行;
5、甲方在收到乙方费用后,应按时为乙方缴纳相应社会保险费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求相应权利;
6、甲方与乙方仅为代缴社会保险费用关系,双方无任何劳动关系,如发生任何劳动纠纷与甲方无关,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甲方代缴社会保险期间,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除工伤保险事项以外的相关社会保险事项,例如乙方生育所产生的生育保险事项;
8、乙方自行处理个人人事档案存放与甲方无关;
9、乙方除社保事项外不得盖印甲方公章,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1/2~
10、甲方仅负责乙放社会保险事项,乙方个人所得税自行解决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11、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2、本协议周期自签订日期起有效期为一年,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单方终止协议,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10: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_合同范本
发票号码:_________
保险单号次:_________
_________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条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
│ 标 记 │ 包装及数量 │ 保险货物项目 │ 保险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
保费:_________
费率:_________
装载工具:_________
开航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保险别:_________
所保货物,如遇风险,本公司凭本保险单及其有关证件给付赔款。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负责赔偿的损失或事故,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_________
赔款偿付地点:_________
出单公司(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保险公司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合同中所涉及的下列用语含义为:
1、公司:指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2、公司制度:指由公司依法制定并适用于乙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或办法;公司制度以公司内部电子网络或书面等方式向乙方公示,乙方应通过及时查阅公司内部电子网络或询问主管领导、查阅书面文件等方式了解公司制度。
第一章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1、固定期限:从月日至月
2、无固定期限:从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第二章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劳动保护
第三条 甲方根据经营需要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
第四条 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制度,接受公司绩效考核,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第六条 乙方同意,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内适当调整乙方的具体岗位,并有权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内适当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
第七条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公司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等规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保证乙方顺利履行工作职责。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同意实行国家规定的。
1、标准工时制度;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九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乙方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时间。
第十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公司的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章 薪酬待遇
第十一条 公司实施具有激励机制的薪酬制度,根据员工岗位、职级的不同设计符合该岗位、职级特点的薪酬结构及水平,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薪酬待遇,实现公司和员工综合价值的最大化。
第十二条 甲方每月 日之前(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薪酬,不无故扣减或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月薪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乙方同意,甲方在以情况下可对乙方的薪酬结构及水平进行相应调整:
1、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2、乙方具体工作岗位调整,按调整后岗位对应的薪酬结构及水平支付薪酬:
3、公司薪酬制度发生变化;
4、按照公司的考核制度,根据乙方的绩效考核结果予以调整;
5、依照公司的劳动纪律、奖惩制度涉及的降薪规定予以调整。 第十四条 乙方应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主动缴纳个人所得税,乙方同意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第五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六条 乙方按照甲方的规定享有各种福利待遇。
第六章 公司资产的保护
第十七条 以下各项公司享有所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乙方作为公司员工,应本着诚信、谨慎的原则予以保护:
1、各种动产及不动产;
2、公司积累的全部客户资料;
3、公司通过各种方式获得的业务信息、展业机会,建立的业务渠道;
4、公司电脑及网络系统中的软件;
5、利用公司电脑及网络系统生成的全部信息资料;
6、乙方因履行职务或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7、乙方因履行职务或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作品,包括报刊、书籍、图片、软件或软件系统、广告、报告、业务资料、培训资料、行销辅助品等(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8、公司制订的具有独创性或与其他企业有区别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经营措施;
9、公司的商标权、名称权、名誉权、司旗、司徽、CI及其他标识等;
10、其他形式的公司资产。
第十八条 为保护公司资产,乙方承诺:
1、合理使用并依法保护公司资产,不以侵占或非法占有、使用、窃取、泄露、擅自转让及其他方式损害公司资产。
2、遵守本合同及公司制度关于知识产权,特别是商业秘密保护的规定。
3、遵守公司制定的保护网络和信息资产安全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第七章 公司人力资源和商业秘密的保护
第十九条员工队伍(含业务团队)、代理人队伍是公司重要的人力资源,乙方负有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条 为保护公司人力资源,乙方承诺:无论是否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均不以任何方式劝诱公司员工或代理人离职。
第二十一条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亦属于公司资产。
第二十二条为保护公司商业秘密,乙方承诺:
1、执行公司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3、在本合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在与公司从事同类经营的企业(保险、证券、信托、银行业)或与公司具有竞争性质的其他企业工作、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或提供任何与公司产生竞争关系的帮助、指导、服务。
4、在甲方提出要求或本合同终j卜时,及时返还所使用、占有的记载有公司商业秘密的载体。
第八章 劳动纪律与行为准则
第二十三条 乙方承诺:
1、主动学习并严格遵守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公司制度和劳动纪律;
2、无论何时均依诚实信用原则行事,不实施有损公司、客户、股东、其他员工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欺诈、误导、侵占、诋毁、散布虚假信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
3、提交的履历真实完整、证书真实有效并如实披露入司前的奖惩记录。
第二十四条 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乙方如被列为竞业限制人员(无论在签订本合同时或因乙方的岗位、职务或其他情况发生变化时),乙方承诺与甲方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第九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法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
第十章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八条 乙方解除合同,应依法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如果在试用期内,乙方应依法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 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严重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第七章及第八章的规定;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但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绩赦考核制度规定的情形),经过绩效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指市场情况变化、甲方经营战略调整、组织架构调整等情形。
第三十一条 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办结实物交接和工作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收解除/终止合同书面通知、签字确认解除协议、签收解除/终止合同证明、退还公司资产、移交工作职责、结清与公司的帐务、转移档案户口关系、清理年休假等。
第三十三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与乙方续签合同,可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应及时办理续签手续。
第十一章 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络止的经济补偿计算方法和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甲方如需支付经济补偿,将于乙方履行完本合同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时支付。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未依法提前三十日或三日(试用期内)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而擅自离职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
1、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职务、职级;
2、依据本合同第二f一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要求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及损失的计算方法依据公司规定;
第三十八条 经查证乙方对甲方有欠款等未了结事项,甲方有权从其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中扣除相关金额,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不足的,乙方应当在离司前另行支付给甲方。
第三十九条 公司为乙方提供专业技术培训,乙方应在甲方服务一定期限(具体期限以培训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服务期未满乙方离职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服务期未满期间应分担的培训费用。
第四十条 甲方因业务需要,与乙方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乙方应遵守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乙方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以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为准。
第四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章 其他
第四十二条 乙方的住址为(由乙方填写):
乙方承诺本合同中填写的住址是真实有效的,乙方住址变化时,应于变更后三日内在甲方的人事信息系统中更新,将将变更结果书面通知甲方。乙方确认甲方按前述住址寄出通知或其他资料第三日视为送达。
第四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及乙方签字之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合同附件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第一章 保险对象
第一条 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
第二章 保险期限
第二条 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
第三章 保险金额
第三条 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五仟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四章 保险责任
第四条 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又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远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
第五章 除外责任
第六条 由于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
2.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
3.战争或军事行动;
4.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或残废。
第七条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所支出的医疗和医药等项费用,保险公司不负给付责任。
第六章 保险费率
第八条 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工种)或工作性质分别订定。
第七章 保险手续和保险费的缴付
第九条 投保时,投保单位应填写投保单一份和全体被保险人名单一式三份,经保险公司核定承保后签发保险单。
第十条 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可以指定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以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第十一条 在保险单有效期间,投保单位如因人员变动,需要加保或退保,或因被保险人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填写变动通知单一式三份,送交保险公司据以签发批单,作为保险单的附件。
被保险人中途离职,不论已否办理批改手续,均自离职之日起丧失保险效力,保险公司应退还已缴的未到保险费。
第十二条 投保单位应在保险起保日一次缴清保险费。有特别约定的可分期缴费。保险公司于收到保险费后,保险单开始生效。
分期缴费的,如在约定期限内不能交付时,保险单即行失效。
第八章 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废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通过投保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并提供下列单证:
1.保险单证及投保单位的证明;
2.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书;
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废时,应提供治疗医院出具的残废程度证明。
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经过调查核实,按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从伤亡事故发生日起经过二足年不提出申请,即作为自动放弃权益。
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暂行条款
兹经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本保险单承保的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以下规定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保险金额以壹仟元至壹万元为限。保险费依照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档次,加收一倍。
2.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发生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致伤,需要治疗时,其实际支付的医疗、医药费,五元以下的保险人不负责,五元以上的(含五元)保险人全数负责。其给付累计总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3.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因患疾病所支付的医疗、医药费用;
(2)按公费医疗规定应自费购买的药品;
(3)整容费及安装假肢、假牙、假眼的费用;
(4)挂号费、护理(陪住)费、取暖费、误工费、停尸费;
(5)私人诊所、康复医院、气功治疗的费用。
4.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医疗、医药费给付时,须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证、投保单位或有关部门的事故证明,街道(乡)以上公立医院的治疗诊断证明及医疗、医药费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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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用工协议劳务关系
范本一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大棚蔬菜生产劳务,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执行。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用工约定:
1、劳务用工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协议。甲方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协议即终止;
2、劳务协议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甲方。
三、工作职责:
1、乙方要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乙方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3、乙方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4、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作时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将按《劳动法》的规定予以支付相应报酬;
2、乙方必须在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缺勤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甲方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者每个工作日扣发20元工资);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但缺勤休假不得超过天,凡超过者,按不胜任岗位工作予以解除劳务协议;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调出时需将劳动工具归还甲方;
2、甲方不得无理或以不正当理由解聘乙方;
3、甲方在此期间应主动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4、甲方应对此期间乙方的工伤事件负相应的责任;
六、劳动报酬:
1、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2、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日应以不少于40元人民币支付给乙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利造成损失的;
3、不服从分配,有违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4、不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6、乙方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八、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根据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范本二
甲方(劳务派遣企业)全称:_____
单位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甲方愿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保障乙方休息、休假;乙方愿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劳动义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确定:
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务或与实际用工单位的协议终止为合同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_____(实际用工单位)的_____岗位从事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实际用工单位书面公布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按时完成合理定额,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实际用工单位的职业技能培训,努力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工作要求。
3.实际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或调整劳动组织需要,需要调整或调动乙方工作岗位的,应由甲方征求乙方的意见,并与乙方协商一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并合本单位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约定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_____小时,每周(月)工作不超过__________小时。
2.实际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补休,加班工资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不包括在劳务费中。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时间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五、劳动报酬
乙方工资由甲方按实际用工单位提供的算清单每月_____日代发。由于实际用工单位未及时支付到帐的,由甲方先行垫付,并由甲方向实际用工单位按双方协议追偿。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乙方有权按照规定查询个人的缴费记录。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1.甲方应依法建立劳务派遣规章制度,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予以公布;未依法建立或未予以公布的规章制度,对乙方无约力。
2.乙方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实际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实际用工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行为的,甲方有权予以辞退。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派遣乙方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的,应与实际用人单位约定由其承担或部分承担甲方对乙方的义务,并将约定内容书面告知乙方。实际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出现劳动合同依法可以中止履行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中止期间,劳动关系保留。中止履行情况消失,双方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合同条件的,应当继续履行;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中止时间不计人劳动合同期限。
3.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书面形式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之日起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4.本合同应当依法解除和终止。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在乙方履行完必要手续的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同时,甲方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资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一方须在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合同履行期间,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应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十三、甲方应当自在乙方第一个工作日之前与乙方签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以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或者鉴证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文本交付乙方,不得扣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4: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
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条款
一、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二)根据劳动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三)根据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
(四)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
(五)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
(六)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七)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造成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
(八)保险产品造成的大气、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
(九)保险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
(十)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一)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二)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十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
(十四)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三、赔偿处理
(一)若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2.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 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3.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二)生产出售的同一批产品或商品,由于同样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或多人的财产损失,应视为一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四、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投保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问题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问题作出真实、详尽的回答或描述;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
(三)保险期满后,被保险人应将保险期间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的总值书面通知本公司,作为计算实际保险费的依据。实际保险费若高于预收保险费,被保险人补充其差额,反之,若预收保险费高于实际保险费,本公司退还其差额,但实际保险费不得低于所规定的最低保险费。
本公司有权在保险期内的任何时候,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一定期限内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总值的数据。本公司还有权派员检查被保险人的有关帐册或记录并核实上述数据。
(四)一旦发生本保险单所承保的任何事故,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
2.在预知可能引起诉讼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并在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件后,立即将其送交本公司;
3.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五)若在某一保险产品或商品中发现的缺陷表明或预示类似缺陷亦存在于其他保险产品或商品时,被保险人应立即自付费用进行调查并纠正该缺陷,否则,由于类似缺陷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五、总则
(一)保单效力
被保险人严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险单的各项规定,是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二)保单无效
如果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虚报或隐瞒有关本保险的实质性内容,则本保险单无效。
(三)风险变更 保险期间,被保 险人若生产、出售某种新产品或保险产品的化学成份有所变动,应在10天内书面通知本公司,并根据本公司的要求,缴纳应增加的保险费,否则本保险将不扩展承保该产品。除非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保险单将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1.被保险人丧失保险利益;
2.承保风险扩大。
本保险单终止后,本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保险人本保险单项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
(四)保单注销
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申请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对本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本公司按月比例计收,后者按日比例计收。
(五)权益丧失
如果任何索赔含有虚假成分,或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在索赔时采取欺诈手段企图在本保险单项下获取利益,或任何损失是由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被保险人将丧失其在本保险单项下的所有权益。对由此产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赔款在内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
(六)合理查验
本公司的代表有权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被保险人的房屋、机器、设备、工作和产品或商品的风险情况进行现场查验。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便利及本公司要求的用以评估有关风险的详情和资料。但上述查验并不构成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任何承诺,本公司的检查人员如发现任何缺陷或危险时,将以书面通知被保险人,在该项缺陷或危险未被排除并使本公司认为满意之前,对其有关的或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
(七)重复保险
本保险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篇15:用工协议劳务关系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原则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用工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一条 用工合同期限
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用工合同形式。
2.本用工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个月。试用期满,乙方符合甲方对录用岗位的要求、能够较好胜任工作、并通过试用期考核的,甲方对乙方予以正式录用。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双方如有需求的,可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后续工作安排中,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培训考核及绩效考核情况,参照乙方的专业知识、经验、能力和工作表现,在与乙方协商一致情况下,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经公示的规章制度。
4.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
5.甲方因工作需要而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1.双方约定实行每周______天工作制,每周______(单/双)休。
2.双方约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具体工时安排以本合同项下第三条第一款为准。
3.甲方确因工作安排、工作需要,需要乙方配合加班的,如无特殊情况,乙方应尽量予以配合。但是甲方应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或是以给予相应时间的调休。
4.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确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5.乙方因病假、事假等事由需要请假的,须按甲方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方可离开。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岗位工资制,确定为乙方按月发放每月正式工资______元。
2.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不得低于第四条第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3.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4.甲方确定的发薪日期为下一个月的______日,至发薪日时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将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所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项目、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乙方有权查询本人的工资支付记录,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6.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一个支付周期的正常工资;停工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该周期内的工资支付标准,并按照调整后的支付标准支付该周期内薪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停工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甲方在周期内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7.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甲方应当将加班工资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或者之前支付给乙方。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应当按照乙方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乙方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
第五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终止用工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4.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
如乙方工作岗位涉及劳动保护、职业病风险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以下培训或措施:
1.甲方应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4.甲方所安排的工作可能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 合同的履行、变更
1.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3.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时,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条 合同解除、终止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用工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用工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用工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用工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用工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用工合同。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用工合同:
1.未按照用工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用工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用工合同。
(九)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由甲方出资接受培训(含省内、外),需要延长合同期限或另作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如乙方受甲方出资培训,在培训期及培训结束后工作不满一年的,因乙方个人情况被辞退或自行离职,乙方应赔偿甲方出资的培训费用,但双方另有书面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保密条款
(一)商业秘密保密。
1.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2.本合同项下所指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经营情况、客户信息、技术信息、市场开发方法及技巧、策略构思等信息。但乙方从甲方获得信息时,该信息已能从公开场合中获取的,不属于本合同所指的商业秘密。
3.保密期限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甲方将商业秘密、商业信息内容公开进入公共视野时结束,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披露商业秘密。
4.因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商业秘密披露认定。
如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中的任何一种,视为乙方对甲方存在泄密行为:
1.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的业务;或在本合同期限内以全职或兼职的形式受雇于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与甲方类似或相同的个人、公司或企业。
2.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结束后______年内,未经甲方书面正式许可,将甲方的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任何目的泄露或出售给甲方内部不应涉及该商业机密的其他人员或任何第三方。
3.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结束后______年内,未经甲方正式书面许可,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与曾跟甲方了解、发生过业务联系的任何客户联系,以提供与甲方类似或相同的服务来承揽业务或诱使甲方的客户脱离甲方(承揽业务包括任何一种主动的或应对方要求的表明愿意向曾与发生过业务联系的任何客户提供与甲方类似或相同服务的行为,如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
4.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结束后,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以任何方式复制、记录任何在其在劳动期限内接触到的本公司的商业机密。
5.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包括乙方离职或辞职),乙方在______日内尚未将其所保管的任何公司财产返回给甲方。
(三)违约责任。
乙方对商业秘密进行泄密、披露时,按照双方约定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即承担甲方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因披露商业秘密而产生的诉讼律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由甲方追缴乙方因违反商业秘密保密条款所获得的收入;
3.向甲方支付商业秘密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规程。如因乙方违反某项规定或其工作失误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由此所招致的经济责任。具体赔偿费用由非违约方根据违约方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而定。如果因乙方的违约、违纪,甲方对乙方作出开除、除名、辞退等导致双方劳动关系消灭的处理的,属于乙方违约、违纪解除用工合同。
3.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用工合同期限内为甲方提供服务,如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廷议,自行辞职或离职,或由于乙方符合本合同项下第八条第一款中第1-7种情形而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工资作为违约金。
4.发生乙方违约事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时,若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满壹年,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若乙方在甲方工作满壹年但不满贰年,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若乙方在甲方工作满贰年但不满叁年,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上述违约金须在乙方书面提交辞职报告、离职或被辞退后的一周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只有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违约金后,甲方才能开始办理乙方的解除用工合同手续。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的,按下列劳动争议程序处理: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不服仲裁裁决的一方,可以在收到仲裁判决书即日起十五天内,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守约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全费用、翻译费、通讯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各方相互违约,有履约先后顺序的,负先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有争议解决费用;无履约先后顺序的,争议解决费用各方自行承担。
5.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 其他
1.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通过协商可对本合同项下的内容进行修改、调整或补充,甲乙双方应对修改、调整或补充后的用工合同予以遵守、履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任何变更、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补充文件后生效。变更后的内容以书面补充文件为准,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纠纷、争议,均按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处理。
4.乙方对本合同内容已阅读完毕,对合同条款完全了解,同意按照合同约定、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合同义务。
5.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方为有效。
7.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三条 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1.用工合同续订书。
2.用工合同变更书。
3.岗位协议书。
4.培训协议书。
5.保密协议书。
用人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劳动者(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16:解除同居关系协议非婚生女
男方: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_____年开始同居生活(未办理婚姻登记)。现因双方感情不和,已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及子女抚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与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同居关系。
二、同居期间共生育两个儿子,大儿子:(________年出生,现年10岁);小儿子:(________年出生,现年8岁)。双方同意大儿子由男方直接抚养,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一切费用也由男方自行承担。小儿子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费由男方每月承担________元,于每个月的1号支付给女方,小儿子的教育费、医疗费等也由女方自行承担。男女双方对儿子都有权探望,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另一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三、双方一致确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无任何共同财产可予分割。
四、男方应补偿女方人民币共计伍仟元整,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确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及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7: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暂行条款_合同范本
兹经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本保险单承保的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以下规定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一、保险金额以一千元至一万元为限。保险费依照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档次,加收一倍。
二、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发生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致伤,需要治疗时,其实际支付的医疗、医药费,五元以下的保险人不负责,五元以上的(含五元)保险人全部负责。其给付累计总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三、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因患疾病所支付的医疗、医药费用;
2.按公费医疗规定应自费购买的药品;
3.整容费及安装假肢、假牙、假眼的费用;
4.挂号费、护理(陪住)费、取暖费、误工费、停尸费;
5.私人诊所、康复医院、气功治疗的费用。
四、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医疗、医药费给付时,须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证、投保单位或有关部门的事故证明,街道(乡)以上公立医院的治疗诊断的证明及医疗、医药费原始凭证。
五、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申请给付保险金过程中如有欺诈行为,保险人除追回已给付的保险金外,有权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追偿因调查核实过程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本条款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本公司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规定办理,其规定内容与本条款规定有抵触的,应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篇18:家庭财产保险样式二[页4]_合同范本
争议处理
第三十三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合同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合同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 保险单正本遗失时,投保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之前,给付金被冒领,保险人不负由此导致的投保人的任何损失。
第三十五条 投保人将保险单项下领受给付金的权利进行质押的,应向保险人办理批注。否则,质押对保险人不发生效力。
已办理质押批注的保险单,投保人退保、领取给付金或挂失时,除提交本条款第三十条约定的单证外,还应提供质权人同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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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简单的保险赔款转让协议
年月日
甲_方:(被_____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_话: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传_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存款账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方: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电_话:
邮编:______________
传_真:_________________
丙_方:(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_话: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传_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已向乙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_____,保单号为_______(以下简称"_____单"),各方经充分协商,就_____单项下赔款转让授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甲方承诺:
1、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撤销、不变更本协议第一条的授权。特殊情况下确需撤销或变更的,应事先取得丙方的书面同意,由丙方出具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撤销或变更授权的通知,交乙方签收后生效。
2、未经丙方书面同意,在_____单有效期内不单方面解除_____单。
三、乙方承诺:
1、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接受甲方任何单方面的对本协议的撤销或变更的请求。
3、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规定,将应付给甲方的赔款直接支付到丙方指定的账户。
4、若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将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中规定的赔款支付给丙方,并给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在本协议第一条授权范围内,如发生_____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由甲方行使索赔权;甲方如需转让该索赔权,须签署书面转让协议。
五、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篇20:保险合同团体人寿
第一章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单、健康告知书及其它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 保险对象及投保手续
第二条 凡经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的在册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或学制一年以上的脱产委培生、进修生以及民办院校的在册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第三条 投保人通过就读学校统一向新华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第三章 保险责任
第四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身故或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根据残疾程序,按《新华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如果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情况鉴定残疾程序,按《新华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均按第三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每年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全数时,该年度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章 除外责任
第七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疾,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醉酒、自杀以及故意自伤身体;
(二)被保险人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酒后驾驶机动车;
(三)被保险人身患疾病所支出的费用;
(四)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五)战争、军事行为及动乱;
(六)核辐射、核污染;
(七)整容、麻醉、服用药物、注射;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诈骗行为;
(九)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
第五章 保险金额
第八条 保险金额为每人每年人民币一万元。
第六章 保险期限
第九条 保险期限按学生在校学习的学制(包括在校学习、生活、参加社会实践及寒暑假期间)确定,不足一年时按一年计算。保险期限自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并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办妥毕(肄、结)业高校手续之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七章 保险费
第十条 保险费为每人每年三十元(费率为3‰)。无论被保险人学制长短,保险费均应在投保时一次缴清。
第八章 保险金的申领和给付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病身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通知本公司,否则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等项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本公司可在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 向本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时,须提交下列证件;
(一)保险单、被保险人名单及被保险人身份证;
(二)投保人所在学校及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三)被保险人死亡,须提供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四)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份身体机能,应在治疗结束后,治疗没有结束的可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治疗情况,由本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程度鉴定书,一次性结案;
(五)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或证明。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金由受益人领取。被保险人残疾时,保险金由被保险人领取或委托他人代领。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即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 受益人应通过被保险人的就读学校领取保险金。
第十六条 在保险有效期内变更受益人时,投保人应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九章 告知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时,本公司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第十八条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第十九条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不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条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一条 因保险合同发生争议且经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在本市范围内转学,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直到保险期满转学时,投保人须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转学去外地就学或退学的,经投保人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可办理退保手续,本公司将下一学年以后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意料中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二十五条 本保险条款所述“保险事故”是指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