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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有效与保险合同生效的关系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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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长效还本保险条款[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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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长效还本保险条款

保险期限

第十二条 从签发保险单次日零时起,被保险人只要不提取保险储金,本保险在XX年内(含XX年)有效,XX年后可以续保。

赔偿处理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公安部门证明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第十四条 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以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五条 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应当相应减少。减少金额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第十六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本公司索赔,也可向第三者索赔。被保险人如向本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本公司向第三者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 保险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当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八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他保险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险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投保,本公司仅负按比例分摊的责任。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保险事故的发生,对本公司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合理建议应认真付诸实施。

第二十一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名称、保险财产占有性质、保险财产所在地址、危险程度等事项如有变更,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同时立即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条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条至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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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最新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服务,全文共 1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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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险经纪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聘请乙方为保险经纪人,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二、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务:

1、根据甲方的具体需求,设计保险招标方案;

2、按照“保费合规、服务优质”的原则,协助甲方就保险条款、费率、优惠条件、后期服务等制定招标细则及评分标准,并负责追踪落实。

3、协助甲方根据招标文件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服务合同;

4、根据合同条款,协助甲方用车单位办理投保手续及结算事宜,确保财政支出的安全;

5、协助甲方及保险公司解答车辆使用单位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

6、在发生引致保险索赔争议或需要乙方处理的事件发生时,提出处理建议,协助甲方准备相关文件, 在授权范围内代表甲方与保险公司进行谈判,全程处理相关事宜;

7、根据甲方授权全程监督保险公司投保流程、保险价格、服务承诺、理赔服务进程并定时将情况报告甲方;

8、与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及其他关系方沟通协调。

三、乙方责任:

乙方受甲方委托通过招标方案设计、保险政策咨询、保单事后稽查、重大事故现场监督、车辆保险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确保甲方投保单位和车辆保险费率不高于合同规定,享受的保险服务不低于合同的规定,并根据合同执行出现的情况,及时向甲方提供建议,以确保甲方利益的最大化。具体内容如下:

1、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忠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完善服务条款的同时,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争取最低费率;

2、负责提供甲方及用车单位对保险业务及政策的咨询;

3、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投保险种及中标价格审核保单,如有差错,及时督促保险公司纠正并定时报告甲方;

4、监督保险公司按照服务承诺认真履行合同。在收到甲方车辆使用单位关于保险服务质量投诉的3个工作日内,对保险公司的反应进行监督,督促其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快查处并做出书面答复。超过3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乙方将协助用车单位按照合同的约定,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保证甲方用车单位的合法权益;

5、重大事故接到甲方用车单位或保险公司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对现场查勘、施救及善后事宜的监督,以确保甲方用车单位的合法权益;

6、督促保险公司定期对甲方车队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7、在每个月度结束的5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负责汇总《投保车辆保费结算情况表》、《投保车辆出险理赔情况表》并报告给甲方。

8、在每个季度结束的10个工作日内,负责召集有保险公司、甲方代表参加的“合同履行及服务质量分析例会”;并撰写分析报告给甲方。

9、在第一个保险年度结束前的一个月,撰写下一年度保险调整建议书给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负责落实。

10、为单位提供理赔指导服务,对有理赔争议或估损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赔案,乙方负责全程索赔服务及有关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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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人寿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1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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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一、年龄在16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不足16周岁或66周岁以上者,本公司将根据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保。

二、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死亡或残疾的,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1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1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七、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一、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以上情形,被保险人死亡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约定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第五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或1年以内,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约定的终止日24时止。

第六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保险金额由本合同双方约定,但保险金额最低为人民币50000元。

二、保险费按本公司《职业分类表》的有关规定,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对应的保险费率标准计算,由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缴清。

第七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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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无竞业限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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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书面提请辞去所有职务,甲方已同意乙方的辞职申请,甲、乙双方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并承诺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自愿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劳动关系, 双方基于劳动关系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共计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乙方同意并认可前述金额。

3、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后,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及劳动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各个方面。

4、乙方应当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办理完毕工作移交,归还借用甲方的财产、结清财务账目和离职等各项手续。

5、经乙方确认,乙方已明确知悉相关法律或政策规定的各项权利,在甲方工作期间的所有薪酬福利、报销等已结算完毕,双方不存在任何纠纷,乙方承诺不再就劳动关系等各项内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6、乙方承诺并确认:自甲方依据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向乙方支付该协议中所约定的全部款项后,乙方与甲方及甲方的总分公司、母子公司及其他所有关联公司均已解除劳动关系,乙方与上述公司均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及劳动争议纠纷,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上述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7、如乙方违反本承诺,愿以《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中所约定的甲方应当支付的全部款项的双倍金额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

9、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 元违约金作为赔偿。

10、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于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所约定的所有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1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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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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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

一、双方同意于         年        月        日(解除日)解除劳动合同。

二、相关安排: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2、甲方应正常发放工资至解除日。

3、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正常缴纳至         年         月(含当月)。

三、离职补偿

1、双方同意,离职的经济补偿按如下第         种方式计发:

(1)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计发经济补偿金,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

(2)经济补偿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

(3)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离职的经济补偿金。

2、双方确认,上述经济补偿包括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相关的全部补偿、代通知金等项目。

四、双方在此确认:均了解《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履行了各自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社保、劳动保护、档案转移、年休假等各方面)。除本协议约定的以外,任何一方都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和解除向对方要求其它报酬、费用、赔偿或补偿。

五、工作交接特别约定

六、保密义务

乙方于在职时所掌握到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应严禁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及任何有关管理,技术性或商业情报,否则甲方有权保留法律追溯权;乙方不应从事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部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

七、竞业限制约定。

八、其它条款:

九、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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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职工养老保险投保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保险,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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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单位名称:_____联系人:_____

银行账号:_____投保单位址:_____电话:_____

投保单位正式职工人数:_____人,名单详见后附《养老保险基金缴费清单》

第一次缴纳养老基金(大写) 元(实得工资总额¥×30%=¥)

合同单位 中方:__________ (投保单位盖章)主管:__________

外方:__________

合同期:__________

投保单位性质:合资、合作、外资、其他(以√表示)

保险凭证号码:__________起保日期:__________

主管:__________复核:__________经办:__________签单:__________签单日期: 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

说明

1.本投保单由投保单位填列,一单位一单。“人数”指投保当月数,“实得工资总额”指第一次缴费时累计总额。

2.本投保单经保险公司收到养老基金并签发正式保险凭证后方始生效。

3.粗线框中内容由保险公司填写。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保险单

投保单位名称:__________

交费标准:实得工资总额的%,投保时职工人数:__________人

起保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投保单位开列的被保险人名单和实得工资总额标准经审核符合规定,本公司同意承保。特制发本单为凭。

(被保险人名单另附。被保险人退休时另办养老金申领手续)

签证公司盖章:__________经(副)理:__________

主管:__________复核:__________

经办:__________签证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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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意外保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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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旅客意外保险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旅游者在旅游期间的人身安全和经济利益,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协办乙方保险业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险对象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旅行参加国内团队旅游者以及随团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甲方向乙方投保。

二、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旅游者自其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到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为止。被保险人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其保险期间至其终止旅游行程时止。

三、       保险责任

按照《平安旅行意外保险条款》执行

四、       除外责任

按照《平安旅行意外保险条款》执行

五、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率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单位:元

保险金额

保险期限及保险费

1——3天

4——8天

9——15天

16——30天

国内游10万元

6元

10元

15元

20元

国内游20万元

10元

20元

30元

40元

国内游40万元

20元

40元

60元

80元

出入境游30万元

15元

30元

45元

60元

国内一日游3.3万元

2元

国内一日游6.6万元

4元

项目

意外伤害

医疗费

国内游10万元

9万

1万

国内游20万元

18万

2万

国内游40万元

37万

3万

出入境游30万元

28万

2万

国内一日游3.3万元

3万

0.3万

国内一日游6.6万元

6万

0.6万

六、       赔付比例

按照《平安旅行意外保险条款》执行

七、       投保手续

甲方每组织一个旅游团队,应在出团前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甲方将投保单传真至乙方专用传真机,乙方在收到甲方投保依据后,正常工作日应在当天出具承保确认书并回传给甲方,休息日及节假日在乙方专用传真机收到旅行社传真时即自行确认,无须再发确认书。甲方派出导游均可享受与该团游客同等的保险金额。

八、       保险费的结算

保险费采取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每个月五号前(节假日顺延)计前一月保险费并通知甲方,经核对无误,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给乙方。

九、       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时,甲方应在事发后三天内通知乙方,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索赔单证(包括当地公安部门证明、医疗证明、原因、地点等),积极协助乙方处理赔付,做好事故的核查工作,乙方在责任明确、资料齐全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条款给付保险金。

十、       本协议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疾病的,被保险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事件。

十一、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十二、   对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随时修改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二00  年月日日期:二0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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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解除同居关系协议非婚生女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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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男,汉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女,汉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手续。现经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同居关系,现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同时考虑到双方已同居多年,甲方自愿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作为其生活费用。

二、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

1、同居期间双方所购买的财产:_______________(分别列明,并明确归何方所有)。

2、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一套(坐落在__________小区……,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归甲方或乙方所有。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过户登记手续。

3、一方专有的物品如首饰、个人存款、房产等及各自生活用品归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提出要求。

4、其它未列出的财产归乙方所有。

四、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止,甲、乙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债务,(提出处理意见)。

五、双方签订本协议之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否则应赔偿对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七、上述内容是甲乙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后作出的,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自愿签字并保证执行,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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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作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保险,全文共 2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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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协议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更好地发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业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就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责任保险条款问题进行研究,共同制定有关条款。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双方确定的条款基础上,对保监会批复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条款》)中不明确和不具体的地方在本协议中作进一步的解释和规定,此解释和规定具有法律效刀。

一、《条款》第三条被保险人定义为:本保险所指被保险人为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正式聘用的注册会计师。

二、《条款》第三条国内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修改为:审计业务是指被保险人出具的审计报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规范和管辖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规定的必须由注册会计师承办的会计报表审计、企业资本验证、企业改组、合并、分立、整顿、解散清算审计、净资产验证、纳税申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三、《条款》第三条利害关系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有权使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投资人,债权人及政府部门。

四、《条款》第三条每次保险事故,是指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因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的过失行为导致出具的审计业务报告失实而向被保险人提出的单个索赔或系列索赔。

五、《条款》第四条修改为:在列明的追溯期开始后,被保险人在承办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过程中,因过失行为造成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在保险期内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公司依照本条款及补充条款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六、《条款》第六条删除第十一项,第三项修改为: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私自接纳的审计业务。第五项修改为:被保险人在本保险生效日期之前已知道的索赔情况。第六项修改为:“在保险单规定的追溯期之前被保险人签署的审计报告。”

七、《条款》第八条修改为:“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之内,被保险人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则视 为自愿放弃权益。”

八、《条款》第十六条更改为“投保时,被保险人应向本公司如实填写投保问卷”。

九、《条款》第十八条更改为: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注册会计师人员发生变动,应在一月之内通知本公司。

十、《条款》第二十条更改“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欺诈,隐瞒等恶劣手段侵犯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条款》第二十一条更改为“本公司有权对被保险人的经营风险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对本公司提出的经被保险人同意接受的合理建议,被保险人应认真付诸实施。”

十二、此险种在确定追溯期时,采用以下原则,第一年投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险单的保险期限起始日;第二年续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险单的保险期限起始日;第三年续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险单的保险期限起始日……即连续投保,连续计算追溯期。投保人中断保险后重新投保的;追溯期重新计算,即追溯期仅追溯至重新投保后第一张保险单保险期限起始日。追溯期中断时间在一年之内的,经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在加缴中断期间l00%的保险费后,追溯期可追溯到中断之前的第一张保险单保险期限起始日,但对于中断期间已经发生的过失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中断保险行为的,追溯期不可以再恢复。

被保险人在交纳了当年度保险费和补交了投保前一年度的保险费时,第一年投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张保险单的保险期限前一年;以后年度投保时,类推。

被保险人在交纳了当年度保险费和补交了投保前二年度的保险费时,第一年投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张保险单的保险期限;以后年度投保时,类推。

被保险人在交纳了当年度保险费和补交了投保前三年度的保险费时,第一年投保时,追溯追溯至第一张保险单的保险期限前三年;以后年度投保时,类推。

十三、被保险人发生赔偿后,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并按比例补交相应的保险费,可以将累计赔偿限额恢复。但恢复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

十四、在保险期内,如被保险人宣布歇业、经营期满注销或被主管部门撤销,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在列明的追溯期开始后,因过失行为造成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的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在宣布歇业、经营期满注销或撤销之日起三年内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索赔的,本公司在本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如五年内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索赔的,被保险人交纳年保费的20%后,本公司在本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甲方上报保监会前双方达成的费率,由甲方与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投保,具体保险费率详见协议的附件。

第四条 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条款》和《补充条款》进行修改,应由甲乙双方同意并就修改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有关款。

第五条 甲方应履行保险责任。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事件,甲方应第一时间到投保的会计师事务所了解情况,办理赔偿手续。如果发生争议,甲方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解决有关索赔事宜。如无法达成意见,由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予以鉴定,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提交仲裁机关裁定。

第六条 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标准保单。甲方在与各事务所签订保险合同时,将根据各所的具体情况与各事务所协商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于经营管理良好、业务量大、风险相对较低或连续三年未出险的会计师事务所,甲方同意在标准费率基础上适当调整费率或给予其他的优惠条件。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建立定期联络制度,交流开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业务的有关情况,协商解决保险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具体时间为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四上午。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同意成立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

鉴定委员会,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责任进行鉴定。责任鉴定结果实行投票表决制。鉴定委员会如果无法得出结论,应交仲裁机关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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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保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2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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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单、健康告知书其它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 保险对象及投保手续

第二条 凡经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的在册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或学制一年以上的脱产委培生、进修生以及民办院校的在册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第三条 投保人通过就读学校统一向新华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第三章 保险责任

第四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身故或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根据残疾程序,按《新华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如果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情况鉴定残疾程序,按《新华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均按第三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每年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全数时,该年度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章 除外责任

第七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疾,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 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醉酒、自杀以及故意自伤身体;

(二) 被保险人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洒后驾驶机动车;

(三) 被保险人身患疾病所支出的费用;

(四) 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五) 战争、军事行为及动乱;

(六) 核辐射、核污染;

(七) 整容、麻醉、服用药物、注射;

(八)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诈骗行为;

(九)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

第五章 保险金额

第八条 保险金额为每人每年人民币一万元。

第六章 保险期限

第九条 保险期限按学生在校学习的学制(包括在校学习、生活、参加社会实践及寒暑假期间)确定,不足一年时按一年计算。保险期限自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并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办妥毕(肄、结)业高校手续之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七章 保险费

第十条 保险费为每人每年三十元(费率为3‰)。无论被保险人学制长短,保险费均应在投保时一次缴清。

第八章 保险金的申领和给付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病身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通知本公司,否则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等项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本公司可在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 向本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时,须提交下列证件;

(一) 保险单、被保险人名单及被保险人身份证;

(二) 投保人所在学校及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三) 被保险人死亡,须提供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四)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份身体机能,应在治疗结束后,治疗没有结束的可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治疗情况,由本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程度鉴定书,一次性结案;

(五) 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或证明。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金由受益人领取。被保险人残疾时,保险金由被保险人领取或委托他人代领。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即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 受益人应通过被保险人的就读学校领取保险金。

第十六条 在保险有效期内变更受益人时,投保人应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九章 告 知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时,本公司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第十八条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 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第十九条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不还保险费。

第二十条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一条 因保险合同发生争议且经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在本市范围内转学,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直到保险期满转学时,投保人须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转学去外地就学或退学的,经凤*人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可办理退保手续,本公司将下一学年以后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二十五条 本保险条款法所述"保险事故"是指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投保人:

被保险人:

保险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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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劳动关系聘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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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以下简称),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

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条

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第九条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第四章劳务派遣特别规定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第二十九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法津责任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依照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第三十五条

用工单位违反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六条对违反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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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撤销无效的劳动合同撤销合同的处理方式,适用于被确认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

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是国家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应通过撤销合同来消灭依据该合同而产生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合同整体被确认无效。

如正在履行的合同,要停止履行。

对于已履行的部分,对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到相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支付,参照本单位相同或相似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

劳动合同全部无效而用人单位对此有过错的,如果当事人双方都具备主体资格,劳动者要求订立劳动合同的,在撤销无效的劳动合同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2.修改合同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修改合同的处理,适用于被确认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及程序不合法而无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的某项条款被确认无效,该项条款不得执行;应依法予以修改。

修改后的合法条款应具有溯及力,溯及到该合同生效之时。

3.赔偿损失无效劳动合同所引起的赔偿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不是劳动者。

这一点在《劳动法》第九十七条有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根据无效的劳动合同要求另一方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

对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既包括以返还财产方式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关系回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也包括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重点是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缔约责任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原缔约过错来确定的。

只要存在缔约过错,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均应对自己的的缔约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对用人单位一方承担缔约责任比较好掌握,这在《劳动法》第九十七条中有明文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三者二款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九十七条规定:“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处理对于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因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整体效力,处理时应根据劳动法和集体合同的规定对该无效部分条款作出调整。

一方面,无效部分之外按劳动合同的约定确定权利义务;另一方面,对无效部分,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除此之外,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还应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处理对于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提供劳动力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

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并不相同。

只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用工之日起就存在了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一种既成的社会事实,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在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交付劳动后,无法收回。

因此,民事合同无效中,自始无效,双方归于合同签订前的状态,在劳动合同中无法实现。

劳动者已经完成的劳动是无法返还的。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作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还规定,因用人单位原因订立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其中包括用人单位所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劳动合同过失方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劳动法》只规定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根据第八十六条规定,无论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只要有过错,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这个责任须具备以下三点:

1、是劳动合同被劳动仲裁或法院确认无效或部分无效;2、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有过错,即违反劳动合同的先合同义务;3、是因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部分无效而给无过错的当事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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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辞职的规定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新劳动法辞职工资

1、按劳动法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

1.75天.加班工资的计算: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2、按上述规定你的工资应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应为:约定的月工资÷2

1.75天)×8天平常加班12小时的工资:日工资÷8小时×12小时×150%公休日加班的工资:日工资÷8小时×13小时×200%3、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规定支付工资,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解决办法有三:第一,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第二,依据第3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不收费,不用律师),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4、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第38条、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5、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自年月至年月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违反了的有关规定,(列举上述违法事项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

依据第38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第50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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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4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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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

基本条款 保险财产 第一条 凡座落或存放在本保险单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即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同)投保: (一)房屋; (二)房屋内装璜、家具、用具、床上用品、服装;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首饰; 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向他人租赁、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的本条第(一)项所列财产,保险人予以承保; 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的本条第(二)至第(四)项所列财产和专业人员使用的专业用品,保险人亦可予以承保。

不保财产 第二条 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标的范围之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有价证券、票据、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和工艺品;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机、农用机械;、 (四)个体工商户、连家铺子因营业所使用的财产和所销售的商品; (五)烟酒、食品(米、面除外)、药品、化妆品; (六)游戏卡、唱盘、影碟、录音录像带、软盘、表、笔、眼镜、无线通讯设备、打火机、手包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 (七)移动电话和便携式电脑; (八)违章搭建的建筑或设施装置; (九)被保险人非法占有、持有的财产; (十)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保险责任 第三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 (二)有明显撬窃痕迹的盗窃或人室抢劫。 责任免除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直接或间接物质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无论内在或外来)、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 (四)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前述人员勾结、怂恿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 (五)虫蛀、鼠咬、霉烂、变质、自燃、自然损耗; (六)工艺不善、原材料缺陷、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 (七)不属于本条款第三条列明的其他原因引起的损失。

第五条 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精神损失,以及其他不属于本条款第三条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责任期间 第六条 本保险的保险责任期间为1年、2年、3年、4年、5年五档,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一,并记载于投保单和保险单中,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期间内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第七条 本保险的保险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 (一)本保险按份出售,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25元,其中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责任项下的保险金额为2元人民币,有明显撬窃痕迹的盗窃或人室抢劫责任项下的保险金额为5元人民币; (二)如投保人购买多份本保险,保险财产的总保险金额为单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乘以实际投保份数;但总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三)在保险责任期间,如投保人增加投保份数,总保险金额将相应增加,增加额为增加、的投保份数乘以单份保险的保险金额,如投保人减少投保份数,总保险金额将相应减少,减少额为减少的投保份数乘以单份保险的保险金额。

保险费 第八条 本保险的保险费按以下方式计算: (一)如投保人购买一份本保险,保险人按每年每份保险28元人 民币收取保险费,其中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责任项下的年保险费为16元人民币,有明显撬窃痕迹的盗窃或人室抢劫责任项下的年保险费为12元人民币; (二)如投保人购买多份本保险,保险人收取的年保险费总额为单份保险的年保险费乘以投保份数。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及责任 第九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投保人应对保险标的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 (二)投保人应依照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一次性交纳保险费,在投保人交纳保险费后、本合同开始生效; (三)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房屋变更用途、保险财产存放地点发生变更或保险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在七日内通知保脸人,在保险人办理同意承担保险责任的批改手续后,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责任; (四)被保险人应当维护保险财产的安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灾防损工作; (五)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救护并保存现场,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保险,同时向当地公安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查翻处理; (六)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者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且被保险人没有放弃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的,保险人按照本条款有关规定先予赔偿; (七)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本条款规定的各项义务,或有虚报损失等欺骗行为,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经支付的赔款,亦可终止保险合同。 赔偿处理 第十条 (一)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正本、相关批单、发票、保险财产损失清单、施救费用单据以及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如公安等部门)的证明,以及保险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据和材料; (二)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并依《保险法》有关规定支付合理的施数费用; (三)保险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合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且在赔款中扣除; (四)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对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首饰的损失按以下原则处理:如投保人只投保一份本保险,则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元;如果投保人投保本保险的份数为两份以上(含两份)十份以下,则最高赔偿限额为投保份数乘以人民币3元;如果投保人投保本保险的份数为十份以上(含十份),则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元; (五)自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财产遭受损失的当天起两年内,如其不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或不提供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单证,即作为自愿放弃保险保障权益处理; (六)从保险人书面通知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一年内,如被保险人不领取赔款,也作为自愿放弃保险保障权益处理。

附则 第十一条 在保险责任期间内,若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提前解除本合同,经保险人同意后,本保险合同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保险责任终止。

第十二条 本保险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各文件之间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有冲突,以如下序号在前的文件中的约定或解释为准: (一)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协议; (二)保险单; (三)保险条款; (四)投保单。 第十三条 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顺序处理: (一)提交保险单签发地的保险人的经营机构所在地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如上述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则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特别约定条款 特别提示 第一条 本特别约定条款是华泰居安理财型家庭综合保险(家庭版)的备选条款,投保人可在购买基本保险的基础上选择本特别约定条款,如果投保人同时选择本特别约定条款,则基本保险条款 和特别约定条款共同构成构成本保险的条款。 本特别约定条款只能和基本条款结合使用,单独使用时不发 法律效力。 保障金的确定 第二条 投保人投保本保险时,可以选择缴纳保障金的形式。 (一)如投保人投保一份本保险,其应缴纳的保障金为1元人民币; (二)如投保人投保多份本保险,其应缴纳的保障金总额为一份本保险应缴纳保障金乘以投保份数。

第三条 保障金应一次性缴纳。

给付金的确定 第四条 在本保险的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后,不论保险期限内是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实际支付了保险赔偿金多少,不影响投保人领取给付金。 第五条 如投保人只投保一份本保险,在保险责任期间届满时,投保人可以领取的给付金按下列方式确定: (一)如保险责任期间为三年,则给付金为1933元人民币; (二)如保险责任期间为五年,则给付金为1195元人民币。 第六条 如投保人投保多份本保险,在保险责任期间届满时,投保人可以领取的给付金按下列方式确定: (一)如保险责任期间为三年,则给付金为投保份数乘以1933元人民币; (二)如保险责任期间为五年,则给付金为投保份数乘以1195元人民币。 本保险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前部分退保或全部退保时给付金的确定。

第七条 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期间内,投保人要求部分退保或全部退保的,应在本保险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前到本公司办理退保手续;但投保人只能要求按份退保或退保全部份数。

第八条 本保险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前部分退保或全部退保时,给付金按以下方式计算: (一)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半年以下的,给付金一退保份数X(1一对应的手续费); (二)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含半年),给付金一退保份数X(1+1 X保险天数X .3%一对应的手续费); (三)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含一年),给付金一退保份数X(1+1 X保险天数X ..6%一对应的手续费); (四)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两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含两年),给付金一退保份数x(1+1 X保险天数X .73%一对应的手续费); (五)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三年以上四年以下的(含三年),给付金一退保份数X(1+1o x保险天数X .83%一对应的手续费); (六)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四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含四年),给付金= 退保份数X(1+1o x保险天数X .9%一对应的手续费)。 给付金的领取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给付金只给付给投保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第十条 投保人在领取给付金时,须携带保险单正本、相关批单正本、发票、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如投保人委托他人代理领取给付金的,代理人代为领取时,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出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代理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第十一条 如保险单正本、相关批单正本、发票丢失,投保人应及时到保险人经营场所办理挂失手续;在挂失手续办理之前,如给付金被冒领,保险人不负责任。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家庭财产保险单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家庭财产保险条款及在保险单上注明的其他条件承保被保险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下该财产的保险。

保险财产项目

保险金额

特别约定

房屋及其他附属设备

其他保险财产

(见条款第二条二、三、四项)

代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财产

(应分别列明财产名称及金额)

保险金额合计人民币

保险费率:每千元 元 附加盗窃险:每千元 元

保险费:人民币 $

自 年 月 日 时起

保险期限: 壹年

至 年 月 日 二十四时止

承 保 记 录

签章 登记 会计 复核

保险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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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单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司机,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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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司机车辆保险单(二)

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投保人已向本保险人递交投保申请,并同意按约定交纳保险费,本保险人依照承保险别及其对应条款和特别约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行驶区域

使用性质

座位/吨位

初次登记

年月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价值

保险金额

费率(%)

基本保险费

保险费小计

赔偿限额

保险费小计

附加险

险别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费率(固定保险费)

保险费小计

全车盗抢险

车上 责任险

车上座位

车上货物

无过失责任险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玻璃单独破碎险

车辆停驶损失险

自燃损失险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不计免赔特约险

无赔偿优待金额: 保险费合计(小写) (大写):

保险期限

自 年 月 日零时起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特别约定:

明示告知:1.收到本保险单后请即核对,填写内容如与投保事实不符,立即通知本保险人采用机动车辆保险批单更改,其他方式的更改无效。

2.保险阅读所附保险条款,特别是有关责任免除和被保险人义务的部分。

3.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等,应书面通知本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

4.发生保险事故后,在48小时内通知本保险人。

被保险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保 险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签单日期:

(保险人签章)

核保:______________ 制单:______________ 经办: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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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体育赛事组委会财产保险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2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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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赛事组委会财产保险合同样本

甲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为了推动我国____项目体育运动的发展,防范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的风险,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____赛事承办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实施赛事的组委会,是本合同的投保人,乙方是保险公司,是本合同的保险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财产保险范围

凡为甲方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为他人共有而由甲方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甲方与乙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账单、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害或灭失,乙方均负责任。

第三条 除外责任

乙方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3.1 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烧、鼠咬、虫蛀、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3.2 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3 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3.4 政府或*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3.5 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后果损失。

3.6 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3.7 甲方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3.8 明细表中规定应由甲方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3.9 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民众骚扰以及政府有关*的没收、征用引起的损失。

3.10 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 赔偿处理

4.1 发生保险单责任范围的损失事故后,甲方应该立即通知乙方、并在_天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向乙方提供详细的书面事故报告及损失清单。

4.2 保险财产若遭盗窃,甲方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立即通知乙方,如果乙方派员进行现场调查,甲方应给予便利。

4.3 发生损失后甲方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乙方可予合理偿付,但以不超过受损财产的保额为限。

4.4 甲方要求赔偿时,应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事故报告、损失证明和其他乙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索赔期限,从保险财产遭受损失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如发现甲方提供的单证有任何虚假、欺骗或夸大失实时,乙方对该项索赔有权拒绝赔偿。

4.5 保险财产遭受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按受损保险财产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赔偿,其市价低于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时,按市价赔偿;如其市价高于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时,则其差额应认为由甲方自保,乙方按受损财产的保额与其市价的比例赔偿。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办理。

4.6 保险财产发生部分损失时,本公司可按损失程度赔付现金或赔付基本上恢复原状的合理的修配费用。

4.7 保险财产发生损失后,乙方如按全损赔付,其剩余价值应在赔款内扣除。乙方可以不接受甲方片受损保险财产的委付。

4.8 任何属于成对或一套组成的财产,如发生损失,乙方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该受损财产与所属成对或整套财产保险金额的比例。

4.9 赔偿损失后,由乙方出具批单减少相应部分的保险费,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甲方要求恢复保险金额,应加缴恢复部分按日平均计算的保险费。

4.10 保险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时,甲方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行使或保留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在乙方赔付支付赔款时,甲方应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乙方,向乙方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单证,并协助乙方向责任方进行追偿。

4.11 如本保险单所保证财产在损失发生时另有其他承担该项财产的保险存在,不论甲方或他人所投保,乙方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第五条 其他事项

5.1 甲方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对乙方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5.2 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经过。

5.3 为便于调查,被保险人在检验损失前应保护事故现场。

第六条 索赔和赔款

6.1 甲方向乙方索赔时,应提供必要的有效证明单据,作为索赔依据。

6.2 乙方的赔款以恢复投保项目受损前的状态为限,受损项目的残值应予扣除。

6.3 赔款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损项目或予以修理替之,总赔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保险金额。

6.4 保险金额如低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的数额,其差额视为甲方自保,乙方仅按保险金额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数额的比例赔偿。

6.5 乙方赔付损失后,如需恢复原保险金额,该恢复部分应另交原保险费率按日计算的保费。

6.6 本保险单负责赔偿的损失、费用或责任,如另有别家保险的存在,不论为甲方或他人投保,或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乙方仅负责按比例分担赔偿的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方式:

7.1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7.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签字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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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保险货车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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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满足汽车排矸需要,甲方现租乙牌t货车两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相关信息:

1、车辆型号:

车牌号:

使用年限:

营运资格证号(复印件):

2、验收方法:

按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交强险、车辆年审验证)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乙方必须保证所租赁货车的手续齐全、车况良好。

二、租赁方式及价格:

1、租赁时间:甲方根据运输需要通知乙方

2、采取固定单价租赁方式,租赁单价5元/立方,(该单价包含车辆保养修理费、人工费、燃油费及保险费),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的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司机食宿、洗浴条件,支付租赁费用。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运输需要终止本租赁协议。

3、甲方承担支付租赁费用税金。

(2)乙方:

1、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所租赁的辆保险、营运证及司机驾驶证原件并复印一份由甲方备案。

2、乙方负责用货车将施工现场井口的矸石运输至指定的排矸场。

3、乙方应充分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及道路的安全情况,乙方司机应注意安全行车,行车中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及损失均与甲方无关,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租赁t货车的完好,按施工现场要求出车,保证汽车排矸及时,未经甲方或项目部安排,不得外出,私自外出责任自负。

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统一指挥,确保机械及人员安全,确保车辆、人员的数量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流动,满足24小时随时排矸要求。如因乙方原因影响施工方工程进度,甲方扣除乙方当月租赁费的40%。

四、结算方式:

每月底按本月完成工程量,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办理结算,预付40%款项;每季度在支付每月余款的20%,剩余款项自汽车排矸结束后全部付清。

甲方:

乙方: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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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无竞业限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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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于: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照《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二、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经济补偿金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乙方不得再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五、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之约定,否则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补偿金数额的违约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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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解除劳动关系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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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和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署了《劳动合同》。基于乙方个人生涯规划发展原因,并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提前解除该《劳动合同》。

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

1.1乙方向甲方提出并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已签署的《劳动合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该协议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相应免除另一方在《劳动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放弃追索的权利。一方放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出违约、赔偿权利的要求。

1.2《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无须承担《劳动合同》项下约定的须由该方承担的任何义务与责任。除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总计人民币壹万元的款项之外,任何一方无须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钱款、费用。乙方同意,该等钱款为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全部钱款,除此之外,甲方没有对乙方负有任何其他债务。

1.3乙方确认本协议签署后,《劳动合同》即行解除,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同时放弃根据《劳动合同》向甲方提出索赔、赔偿或其他请求的权利。

2、承诺与保证

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诺及保证:

2.1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导致一方产生对另一方的任何债务负担;

2.2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导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存在诉讼和潜在纠纷的可能性。

3、管辖法律:_____________仲裁

3.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3.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东莞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其他

4.1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

4.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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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财产一切险保险单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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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一切险保险

┌──────────────────────────────────┐

│被保险人: │

├──────────────────────────────────┤

│保险期限: 个月 自 至 中午12时正 │

├──────────────────────────────────┤

│保险财产地址: │

├──────────────────────────────────┤

│保险财产占用性质: │

├──────────────────────────────────┤

│保险费: 费率: │

├────────┬────────┬────────┬───────┤

│ 项 目 号 │ 保险财产名称 │ 保险金额 │每次事故免赔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如填写不下,请另附清单。 │

├──────────────────────────────────┤

│总保险金额: │

├──────────────────────────────────┤

│备 注: │

│ │

│ │

└──────────────────────────────────┘

保险公司

日期________于_________ 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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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解除劳动关系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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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乙方申请,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甲方名誉或利益之行为。从此乙方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不得再进入甲方的任何厂房及宿舍。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办理完毕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款项计人民币______元(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乙方含加班工资在内的薪资、年休假工资、高温津贴、奖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甲方应支付之保险费用及含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他工伤待遇、其他应支付之款项等项目)。甲方向乙方支付以上款项后,甲方既已履行完毕所有对乙方的义务。乙方如认为甲方还有其他义务的,在乙方接受以上款项后,既视为乙方已放弃主张的权利。乙方不得再行向甲方主张(含申诉、起诉、投诉)任何权益。

第四条 乙方已仔细核实出勤记录及计算薪酬的其他依据,乙方确认甲方已依法足额发放乙方任职期间的所有应得薪酬(包含加班费)。乙方因工伤评定的伤残等级可为______级,乙方本人已知晓,根据法律规定乙方应得的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他工伤待遇款项可达人民币______元,但乙方仍旧同意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

第五条 甲方应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第六条 签署本协议以后,乙方承认其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每一个承诺,乙方认识到这是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乙方已经收到其中一份。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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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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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

┃联系电话: │签单日期: ┃

┃ │ (保险人签章) ┃

┃联系人: │ ┃

┃ │ ┃

┗━━━━━━━━━━━━━━━━┷━━━━━━━━━━━━━━━━┛

核保: 制单: 经办:

共3页,当前第3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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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信保险有限公司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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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市装饰有限公司

乙方(劳动者)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本公司或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2、甲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____日前发放。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公司简易劳动合同范本。

2、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公司简易劳动合同范本。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双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应在满____日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此期间乙方应坚守岗位。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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