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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安全协议书【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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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协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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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项目法施工的标准化管理,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提高项目部职能部门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卫生等工作达到项目工程管理预期经济目标,保证在个人职位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行业管理的标准、法规、规范、规程及项目部的规章制度,狠抓施工现场的优质、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确保 工程获“ 奖”,创市级文明安全工地,确保不发生死亡事故。为明确双方责任,特制订本责任合同。

(一)签约双方:项目经理部(甲方); 安全组组长(乙方)

(二)聘任职位:________________ ;工资标准:________________ 。

(三)合同方式

1.乙方合同担保金______ 元,为职位责任抵押,承担风险。

2.工程交工验收,结清款项,参与二次分配。

3.月聘金包干,考核计酬。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值班长负责每周对乙方进行周考核;每月末项目经理负责对乙方进行月考核。

2.以工作责任合同标准要求乙方工作质量,签订正式合同前试用期三个月 (发放聘金的70%)。

3.负责解决工程项目施工所需人、财、物的调配、供应。帮助乙方及时解决施工中所遇到的疑难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做好对工程的各项服务工作,使之全面实施工程合同中对业主的各项承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对乙方责任合同中的工作标准、工作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人事安排、劳务使用、经济分配等有协调、监督、检查、处罚的权利,对违反项目管理制度的行为有行使经济赔偿和辞退的权利。

5.提供项目法施工管理规章制度一套,严格履行责任合同,兑现责任奖罚。

乙方责任:

1.主管三个保证体系、安全防护保证体系、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消防保证体系。

2.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纠正不安全行为和改善不安全环境。

3.工作创新、开拓进取,每一季度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并组织实施。

4.承担下述指标:施工产值,工程主要形象进度,竣、交工面积,工程质量合格率优良率,优质工程,工伤事故频率、无人身伤亡事故。

5.无机械事故,无火灾事故。

6.承担如下责任: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所施工工程拖延工期的责任,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于管理不善而发生的重大治安灾害性事故的责任。

7.承担材料浪费赔偿责任

(1)项目法施工的所有员工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工序操作造成质量返工必须按材料进场价赔偿材料费、返工费;

(2)各级管理人员对作业层签发的工序操作、施工组织设计、指令等技术文件和生产指挥文件,因违反科学管理或因签发文件自身存在技术或管理问题所造成的质量返工由主管负责人和签发人按职位共同承担材料费和返工费的赔偿。

(3)因违章指挥、工作失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

(五)工作标准

1.遵守工作时间,有事请假,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热爱本职工作,能独挡一面,工作积极性高,奉公守法,能吃苦耐劳,敢于管理,善于管理。

3.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各种安全技术措施、规章制度、标准、规定。

4.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大胆管理,按章办事,不徇私情,遇险情要立即果断处理,情况报安全经理,隐瞒不报或未发现隐患,发生工伤事故本人负失职责任。

5.做好安全达标和文明安全管理,填写“一图九表”工作内容,做到措施资料齐全。

6.参加每周一次文明安全综合值班检查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做好检查日志记录,保证检查记录有检查部位、检查人、整改措施、整改人和整改时间,做好资料消耗反馈。

7.严明奖罚,对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经教育不改按规定罚款,坚持用制度管人。

8.检查人员肩负管理和检查监督两个职能,宣传和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定,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9.坚持原则,做好系统安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做到腿勤、手勤、嘴勤。

10.按照规定的安全检查表,进行逐项检查、评分,进行定量、定性分析进行动态管理。

11.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除口头通知有关人员外,必须发书面整改通知,规定完成整改时间,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做到消项反馈。

12.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中规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和保管。

13.加强分包单位管理。对分包单位施工资质、技术素质进行审查。在签订分包劳务合同时,要有安全质量指标和保证工程安全质量的经济制约措施,千方百计保证目标的实现。

14.按职权范围和标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指挥人员进行处罚,对安全工作有成绩的提出奖励意见。

15.汇总月、季、年度工伤事故统计表,汇总月、季、年度未遂事故、查违章次数、隐患次数、罚款统计、安全教育人数、特殊工种变动统计、安全检查次数等。

16.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组织制定和审查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方案和措施。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的宣传、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落实各级治保责任制。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掌握思想动态,因势利导,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保卫、消防资料档案,组织义务消防队,每周不少于一次情况检查。

17.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18.履行四个必须

(1)每天用日检表反映安全问题,必须真实;

(2)对日检表查出的隐患,必须发整改通知;

(3)超过整改进间未整改,必须按规定罚款及签发强令整改通知;

(4)发强令整改通知后仍不整改,必须发停工通知,情况报上一级领导处理。

19.做到六个到位

(1)入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宣传到位,教育面达100%;

(2)大风雨前后井字架、外架、外用电梯、坑边防护、外电线路检查到位;

(3)哪里有作业工人,哪里有安全检查到位;

(4)重点部位跟踪检查到位;

(5)秉公执法奖罚到位。

20.每天做好十件工作

(1)上班首先安排安全员到现场检查,用“日检表”考核现场安全动态;

(2)现场巡视,复查隐患整改做好安全台账,重点跟踪或协助安全经理现场检查,做好记录;

(3)按“日检表”18项要求逐条核实,交工长签发(有防护打“√”,无防护打“×”)备查;

(4)落实整改,签发整改通知、罚款通知,处罚当天不安全和违章作业行为;

(5)未遂事故调查处理,协调各分包单位安全整改;

(6)收集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活动记录,查原始记录及班组日志;

(7)验收安全设施及机械安全装置,施工用电实行“三宝”、 “四口”、 “五临边”防护

(8)检查责任区内材料堆放情况,并做好现场文明施工记录;

(9)参加现场生产协调会,在会上报告安全情况和文明施工情况;

(10)做好每天资料归档工作,每天对未遂事故、工伤事故、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实填写安全管理工作日报。

(六)奖罚

1.全年完成工作标准月平均考核90分经上,甲方另行嘉奖 元。

2.未发生死亡事故增加奖励 元;获“市级文明安全工地”称号增加奖励 元。

3.工程获“长城杯”增加奖励 元;获“鲁班奖”增加奖励 元。

4.有关工程所获工期奖、质量奖等奖金分配比例,另行协商分配原则及办法。

5.工程成本降低额达不到承包合同指标,扣罚抵押金 元。

6.发生死亡事故罚款 元;发生重伤、重大人为机械事故罚款 。

7.事故当月工伤频率每超1%o罚款 元(月工伤指标6%o)。

以上责任每周由项目值班经理考核。月末由项目经理考核(考核资料见考核附表)。

甲方代表:(项目经理) 乙方代表:(安全组组长)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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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城市外包工程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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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乙方自__ __年____月____日至__ ___年_ __月__ __日止完成 hh 10kV11线新(改)工程(工程施工合同号:_dxbgfh11008___)。为切实保证现场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甲、乙双发协商,明确安全责任,并同意共同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及《11供电局对外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1供电局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规定,并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对乙方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其符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8.3条所列的条件,审验乙方单位持有进入11供电局管辖电网安全施工资质证及相应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

2.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3.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作业,例如: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甲方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乙方制订安全措施并经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4.本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及其他事宜。

5.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属乙方责任的意外人身伤亡时,甲方应以人道主义精神,尽力协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地人员,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并认真落实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_____ 联系电话:_ __

公司专职安全机构负责人: _ 联系电话:___ _ _

公司技术负责人:________ _____ 联系电话:__

工程项目负责人:__ _ 联系电话:_

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工程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员: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2.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电力管理部门及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进入11供电局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及《11供电局对外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1供电局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两票”管理制度及现场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施工,保持施工现场环境整洁、道路畅通、采光充足、通风良好,电气、机械装置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完备,安全警示标志齐全。

3.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和监理公司审查认可,开工前由甲方在现场对乙方工作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并许可工作后方可开始施工。

4.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触电紧急救护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记录在案,进入生产现场的所有人员着装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属国家规定特种作业、危险作业的人员同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

5.根据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有关规定,为现场工作人员配备符合本工种现场施工安全卫生要求的个人劳保用品;按施工作业不同岗位特点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指导、监督和检查使用情况。

6.安全用具、安全防护措施、起重设施、手持电动工具、电气设备等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建立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7.乙方应负责实施的现场基本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及应负责的监护责任:

7.1施工人员工作中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与10kV级以下电压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0.7米,与35kV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1.0米,与110kV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1.5米,与220kV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3.0米,与500kV等级的设备保持安全距离5.0米。

7.2应在施工地点临近带电设备设遮拦、室外工作地点设围栏并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高压试验地点、室外构架上、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的横梁上均应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一经合闸即能送电到停电施工设备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指示牌;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把手上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指示牌;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围栏、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示牌。

7.3应在施工现场每个工作地点设至少一个监护人,负责监督和看护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是否符合标准。监护人是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负责,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行为。

7.4根据本工作需要,办理________(变电或线路)第______种工作票,并严格按工作票所列要求进行工作。

7.5根据本工作需要,办理________级动火工作票,准备_____只_______型灭火器,分别放置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6施工地点应对甲方运行的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设备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护措施。

7.7其他安全措施(重大的施工项目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甲方审查批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8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三不开工”,即没有经过审批的安全措施不开工;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开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开工。施工中发生疑问,应立即停止工作,弄清问题后,再进行工作。

三、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其他条款

1.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2.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乙方将工程合同金额的5%(最低两万人民币)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交至甲方财务部,施工结束后经安全监察部确认无事故违章记录,全额返还乙方。

四、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任意条款造成事故,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2.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暂时停止直至取消乙方的施工资格,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发生由承包商责任造成的事故、障碍、未遂或违章时,由发包方根据其性质按照有关规定扣取违约金。

五、本安全协议作为工程施工主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安全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期时,经甲、乙方协商同意可继续执行本安全协议,但应在备注栏注明延期原因和延期时间并分别盖章后方能生效。

七、备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乙 方:_____________ 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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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风电项目工程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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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 工程的生产顺利、安全的施工,确保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特与 (以下简称乙方)签定安全合同。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一、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所需的完好的三通一平场地。

2、经常指导、检查工程的安全工作,为乙方提供总配电柜等。

3、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如违反安全有关规定按规定给予处罚。

4、其它需甲方完成的有关工作。

二、乙方责任

(1) 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注意力集中,严禁酒后操作、听随身听和嬉戏打闹。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做好人员登记和办理暂住证等工作。

(3).禁止班前、班中喝酒或打架、斗殴;禁止施工现场穿拖鞋、凉鞋、赤脚或赤膊;禁止参与盗窃、赌博、流氓等活动。不准工作之余不向相关负责人请假彻夜不归;家属来访时,应向负责人报告,不准使其住在宿舍。

(4) 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5)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下高空、悬崖式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带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6) 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7) 做好施工现场和宿舍的安全防火工作,严禁故意损坏消防设施或擅自施放灭火器材。

(8) 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9) 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10) 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11)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严禁私拉乱接,用铜丝代替熔丝;禁止在配电柜、操作柜内放杂物。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12)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13) 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14) 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5) 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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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程安全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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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船厂、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施工队、乙方)

为贯彻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施工期间,人身、设备、环境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工程地址:

第三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

1、 开工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相关部门颁发资质证明、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施工简历近三年来施工安全记录、特种作业、施工人员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材料。

2、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用水、用电。

3、 甲方在开工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监督乙方落实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且有书面培训记录、签名、照相和相关考试记录。

4、 甲方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和施工安全作业指导书,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安全部处备案。

5、 甲方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安全防火检查,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法律、条例、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行为进行制止、对冒险作业或危及生命安全的行为有权命令停止其工作,并对其执行300--20__元不等的罚款,纠正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接受安全再教育且观其态度。行为继续不改甚至恶劣的、勒令其出场。

6、 甲方指派人员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乙方人员需遵守船厂《安全作业许可制度》,按工作需要填写《舱内密试许可表格》、《动火作业许可表格》、《化学品许可表格》、《密闭试验表格》等并取得甲方许可才可进行理开工,终结,延期等手续。许可证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监护人与工作班成员各负相应的责任。

7、 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抽考。

8、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理、整顿、清洁好现场,保障消防通道畅通、保障现场清洁干净、保证各种气瓶、明火符合国家技术规范、保证各氧气、乙炔管线、电缆线不得绞织在一起,下班后把所有管线收拾干净。

9、 特种作业应持证上岗,不是特种工种不得从事特种作业或不是同种特种工种操作另一特种作业。如有发现坚决制止并视情况进行处罚。

10、 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施工人员在公司内进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社会治安的行为:如赌博、吸毒、打架、闹事等,一经发现将执行1000--5000元不等的罚款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1、 发生以下情况应停工整顿,并由止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若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若是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责任造成厂内火灾事故

(3)、发生违章冒险作业经教育、罚款后仍不听劝告的

(4)、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

(5)、发生打架、聚众、闹事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国务院规定的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重大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舱内动火、油漆、施焊等特别危险的作业应在前一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并申请工作许可证落实好通风、置换等安全技术工作、且设好监护警界好现场方可作业。

14、在工作完成后,作业班长经清点人数确认所有人员均撤离开现场后,方可到公司安全部取消工作许可证。

15、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或未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酿成重伤事故被执行罚款的,安监人员应出示证据,要求相应施工队经理(负责人)在处罚决定上签名、通知财务部从工程款中扣除,拒不签名的将加倍处罚(在罚款单上注明拒签)。

16、甲方要求乙方有能力、有责任、并且履行自己的员工出现人身伤害或伤亡事故后进行治疗、善后、赔偿等工作,甲方不承担这方面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伤事故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1) 乙方进场前必须提供有关企业资质、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有关作业人员、人数特种作业复印件交甲方安监人员处。

(2) 乙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合法。

(3) 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生产、监督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完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参与甲方的安全例会、协调同不同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5) 必须要求施工人员服从甲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上级领导的安全管理。

(6) 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保证其用工合法性。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购买工伤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 乙方必须对己方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包括造成甲方的人员伤亡)负责。

(8)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将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安监处。

(9)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作业环境、施工区域、工具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工器具安全要求处于安全状态。

(10) 船舱内作业、油漆作业、动火作业、等密闭、狭小、高度危险的环境下工作一定要申请工作许可证,做好安全技术措施、通风置换、设专人监护等安全措施后,经安全部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1) 乙方应在2米以上施工范围内装设临时围栏或警示标志,2米以上高处悬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不得超越指定范围内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防护设施及标示。

(13) 按规定不是该特殊工种作业的不得擅自操作此设备,(如行车、叉车、起重机、电工、电焊工)被安监人员发现将被执行300--20__元不等的罚款。酿成重大事故的,将交由国家机关追究其相关责任。

(14) 起重吊装时焊接口要一定要焊接牢固,若造成事故,负责焊接的电焊工应对发生的的事故负责。起重时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起重工冒险作业,一经发现,将一律从严处罚。起重吊装作业应听从起重工的安排。

(15) 进入船舱内工作,应先通风、防止舱内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事故。船舱内作业应有三人以上同进同出;严禁单人在舱作业。并在舱门出入口放上“此舱有人工作”标志、防止他人盖板,也让安监人员和管理人员便于掌握,离舱时盖好盖板。

(16) 作业完成或下班时应收好乙炔、氧气胶管,船舱内一定要收上来,并关好阀门,关好配电箱。

(17)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并在劳动合条款中注明要保障其安全。

(18) 乙方各级生产负责人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对员工的生命负责,对甲方、当地政府、对安全生产负责。

(19) 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防碍工作的疾病。参加喷涂等有害工种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明,长期喷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轮换;

(20) 乙方施工人员下班前必须检查工作场地有无遗留火种,关闭电源、气源开关,确认无安全隐患才能离开。

(21) 水上作业时,必须采取防堕海措施,系上安全带,穿上救生衣,不会游泳人员,禁止水上作业。

(22) 使用电动工具要注意安全,电源接线应由专业电工进行,船舱里工作应使用36V以下照明,喷沙作业应注意自身和周边行人,以免压力过大伤害自己和他人,喷沙机应设专人负责。

(23) 船舱内喷、涂油漆施工人员必须带好防护器具(面罩、安全带、安全帽),熟悉仓内作业环境,做好通风、必须使用防爆照明,严禁带火种入仓,舱口应设专人监护并持好警示牌,且通知安全员密切注视周围动态,作业时严禁风、电焊或其他的明火作业。完工后,应继续通风24小时后才能撤消通风。

(24) 乙方负责派工的班组长上下班要清点人数、在下班后的十分钟上报安全部并要求留有签字记录。

(25) 乙方各班组长要写安全保证书和安全承诺书向公司安全部承诺采取各种措施保证班组员工的人身安全,参与甲方安全部主持的安全例会。

第五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负责人、财务各复印一份,(依照此联同安全部门罚款单收取罚款费用),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负责人签名: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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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新版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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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备案号:

常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申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申报单位):(盖章)申报日期:

常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制

申报说明

一、哪些工程需要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均应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其中房屋建筑(含桩基、土建、安装、装饰等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市政工程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报。

二、网上申报的程序

1、建设单位在领取工程直接发包备案书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领取登录申报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

2、网上办理相关手续时,请访问“常州建筑市场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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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生产,全文共 2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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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鉴于甲方通信业务发展及建设需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通信工程施工

为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保密管理,有效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生命、财产和通信安全,促进施工顺利进行,明确施工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施工安全保密协议。

第一条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促进通信建设事业发展。

第二条

乙方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通信建设工程施工。

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任职或上岗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第三条

乙方为该项目的安全责任人,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循通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之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工程建设期间,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他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中断,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工程建设期间(验收前),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材料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甲方提供给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爆破材料的管理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乙方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通信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条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甲方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督导各专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与落实;2、督促各专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宣贯与落实;3、按规定足额及时支付安全生产管理费,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乙方依照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乙方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六条

乙方的作业人员从事渡江过河、跨电力杆、跨公路、交越其它线路(杆路、埋式)等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相关的技术标准,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和技术规范教育,再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七条

乙方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其从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乙方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乙方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二十条乙方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第二十一条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二十二条

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现场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寻求解决方案。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二十三条

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时,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发生与联通公司经济合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时(包括运输、中暑、中毒、高空坠落、火灾等),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依照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及时将事故起因、性质、轻重及处理情况通知联通公司。

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二十五条乙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第二十六条乙方在施工建设工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限期整改、停工整顿、终止合同等处罚或处理:1、对不符合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2、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3、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4、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5、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6、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7、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8、乙方将所建工程项目转包给其它单位的;9、乙方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没能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10、乙方主要负责人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第二十七条

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情况随时进行抽查,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若在检查过程中被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按要求在甲方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做好甲方工程设计资料、竣工资料、机房设备状况等甲方机密的保密工作,在未征得甲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甲方上述资料机密,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或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并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损失,并按甲方损失额的20%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十条

协议安全条款适用期限自乙方承揽甲方工程开始,至乙方退出甲方工程施工为止;本协议保密条款适用期限自乙方承揽甲方工程开始,至乙方施工相应工程完工验收后十年止。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签字页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代表:(签字)日期: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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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塔吊拆除安全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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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塔吊属大型特种机械设备,它的拆除全属高处特种作业,为了确保拆除作业安全进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塔吊装拆施工方案》、《塔吊拆除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二、 塔吊拆除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乙方必须由专业的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三、 拆除前,乙方必须对塔吊各系统认真检查,检查后上报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四、 拆除前,乙方负责人必须向拆除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并签字,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五、 作业前,乙方负责人必须对操作人员的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身体状况进行严格检查,不符合作业条件不允许上岗。

六、 在拆除过程中,当遇天气巨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以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的状态并固定牢靠,经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七、 发生安全事故,不论事故危及者是乙方班组人员还是他人,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八、 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乙方必须认真及时整改,乙方若不整改,甲方有权利令其停止拆除作业。

九、 7月8日旺园小区一号楼东侧塔吊拆除5节标准节,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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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29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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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电力2)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 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 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 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 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 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 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 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 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 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 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 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 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 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 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 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 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 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 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 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22.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 同对质量的要求。

23.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 如下:

《协议条款》;

《合同条件》;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 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 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 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 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 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4.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 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 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5.规定、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 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 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 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 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 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 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 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 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 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 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 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 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 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 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 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 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 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 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 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 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 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 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 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 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 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 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 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 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 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 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 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 求,完成以下工作:

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 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 留问题。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到《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 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 确。

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 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 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 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 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 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 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 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 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 统计报表。

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 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 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 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 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 成的罚款除外。

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 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 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 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 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 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 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计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 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 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 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 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 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 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 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 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 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 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 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 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 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 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 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________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提前的时间;

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 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1.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 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 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 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 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 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 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1.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 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 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 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 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 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 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 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 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 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 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接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 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 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 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 加部分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 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 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 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 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 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7.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 甲方承担。

8.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 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 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会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 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 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 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 其验收记录有效。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 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 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 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 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2.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 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 削减。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3.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10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 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 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 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约 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 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 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 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报告"申请 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 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 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2.甲方在进行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 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 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 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1.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 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位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 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 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2.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 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 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 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约定的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 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 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 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 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 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 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 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 的经济支出。

设备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由甲方给付因此发生的费用。

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 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4.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 款约定处理。

5.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有规格、 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6.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 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 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 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 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3.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乙方按约定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 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4.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 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 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 的工期相应顺延。

7.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 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1.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 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 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2.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协议条款》约 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 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 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3.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1.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 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3.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 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 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10天内组织有关 部门进行验收,验收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 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 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2.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 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 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3.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经甲方双方参照调试工期定额和相 应的取费标准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除外。

4.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5.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6.按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交甲方。

7.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利润,甲乙双方按约定分享。

8.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9.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 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10.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 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 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11.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分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1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 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1.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 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 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 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 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或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 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1.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 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2.保修项目、内容、范围,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3.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建筑工程保修期:

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②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③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 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 %留存;

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 %留存;

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5.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 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共同辨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后1周内仍 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质量 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 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6.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 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 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7.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 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起诉。

2.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 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 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 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约定的利率给付利息。乙方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 中扣收。

3.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 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索赔

1.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有正当地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 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10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7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 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 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为其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 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2.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 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1.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 故。

2.乙方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 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 供方便条件。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 以及临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 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有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2.乙方提供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3.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和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4.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件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件、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 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 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投标书或《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 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2.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 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 或疏忽。

3.除非《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 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 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 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2.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 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 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 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二 款项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 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如有时)

1.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产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2.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3.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2.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 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要求将自有机械 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4.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5.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2.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 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1.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2.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第一章 一般条款

甲方:____

乙方: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性质

承包范围

2.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业主或主管单位

3.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

4.质量等级

5.承包方式

6.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本协议条款;

本合同条件;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___

___

___

(7)___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 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3.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 纸_份,其中包括竣工图__份、现场存放的_份,保证图纸准确且 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 "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_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 担。

5.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_天内将所需图纸或 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 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 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职务__专业技术职称__) 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 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_天通知乙方。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 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 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_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 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 后_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_天内不 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 _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_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 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 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 延。

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 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_小时内将具体要 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_小时内 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因发生的支出,顺延 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 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_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 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职务__专业技术职称__) 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 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 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 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 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 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 求,完成以下工作:

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 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 留问题。其中: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 间的需要。其中:

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 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其中:

在 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 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线路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的协议。要求甲方 。

在 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 交验。

(7)在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 向乙方进行设计 交底, 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 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安装工程的 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 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 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 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 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 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 表。

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 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 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 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 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 成的罚款除外。

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 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 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要求乙方: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 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 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 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 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 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 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 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 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 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 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 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 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 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 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 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 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 天内作出答复, 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 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 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 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 应顺延。

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 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 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________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提前的时间;

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 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 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1.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 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 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 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 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 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 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1.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 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工期顺延 天。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 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按 计取违约金。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 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 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 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 隐蔽或中间验收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 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 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 重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 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 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 后 ________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 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 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理,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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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门窗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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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第二条 承包方式

1、修等,按建设单位审批确认的图纸和设计说明及工程规范所要求的全部门窗施工工作内容。

2、分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职业健康、包环境保护。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本工程工期暂定自年月年月工期为 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确认的日期为准)。

2、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

2.1 工程量增加超过10%或重大设计变更;

2.2 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连续停工超过

2.3 不可抗力;

2.4 《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或建设单位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3、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在三天内就延误的情况、内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工期顺延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三天内报建设单位审核,乙方未在规定时间

4、非上述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要求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每天按合同造价的万分之 二 计算。此罚金的支付不能免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5、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必须在天内进场施工。

第四条

1、价款的确定:

1.1工程量数量由建设单位、监理、甲乙双方单位共同确认后按实结算

1.2施工单价以由建设单位确认的报价。

2、乙方完成合同的承包范围,经政府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量按实结算。

3、本工程合同价款(RMB),其中文明安全施工措施费为 万元。

4、本合同工程%总包管理费由建设单位支付(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施工单位单位(或乙方)另支付甲方总包配合费 %,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中按比例予以扣除,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提供免税证明给乙方。

5、最终结算以双方核对确认的审定价格为准。

6、如果结算双方发生争议未果,由甲方委托审价单位的最终量定价为准,同比例承担相应的审价费用。

7、其余未尽事宜,按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1、本工程无备料款。

2、工程进度款的计算及支付,按截止每月25日前乙方完成的实物工

2 合同价款及结算 工程款支付

3、当乙方完成合同全部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工程完工(竣工)经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小组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并向甲方移交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和竣工图并办理工程结算,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总价累计 95 %的工程价款,余款 5 %作为工程的保修金。待保修期 二 年满后,甲方收到建设单位退还的保修金后一个月内付于乙方(无息)。

4、以上工程款支付办法必须以建设单位资金到位为前提条件,并按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占甲方完成总量同比例支付。

5、本合同签订前甲方视作乙方对本工程的全部情况已充分了解,合同履行中如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款项不能及时支付的,乙方不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的责任,甲、乙双方应联合向建设单位催讨、索赔。

第六条 材料采购

1、本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均由乙方严格按设计建设单位认可规定的材料、材质、品牌进行采购,凡需进行交易的材料,必须有交易准用证。

2、乙方根据合同,按照设计和建设单位规定要求采购的材料,在材料、设备进场前,应及时向甲方施工现场提供材料设备清单和进场计划,并填写《工程分包材料进场报审表》交于甲方现场材料员,或甲方授权的相关人员审验。对于经验收,查出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乙方应及时运出现场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原材料的质保书原件、产品的合格证明,有复试或测试要求的还应提供测试报告,所有测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遇特殊材料必须做好放射性检验。

七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精心施工,确保施工的工程质量达到 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标准,确保本专业分包工程达到(白玉兰)的质量验收标准,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按工程招标定价3%罚处。

2、本工程的质量评定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组成的验收小组按照工程的施工图,施工说明及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竣工验收和评定。

3、乙方施工过程中应认真负责地按照国家的规范、规程施工,建立严格的质量自检 3

4、隐蔽工程覆盖前必须先经乙方质量专职人员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后,乙方再以书面形式在正式验收的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及现场监理代表参加验收,验收合格由现场监理,经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5、乙方必须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和质量目标。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未达到质量等级的,乙方负责自费整改,并承担《施工总承包合同》规定的处罚,且此处罚不能免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同时,甲方还将追究由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第八条 甲方职责

1、甲方委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配合做好使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工作。

3、向乙方提供水准点、座标控制点和水源及电源。

4、配合乙方做好乙方承包范围外的各方联系、协调工作。

5、做好对乙方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工作。

6、负责做好向乙方进行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甲方单位规章制度等规定的交底工作。

7、在计划工期内甲方提供现有设施(如场地道路、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厕所等)供乙方共同使用。如由于乙方单位原因或业主原因造成工期的延后,造成甲方机械、脚手架等租赁日期增加,增加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或业主单位承担。乙方如果另行要求甲方配备有关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8、对已上墙部分的成品和乙方共同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本着谁损坏谁修复谁承担费用的原则。

9、无偿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和临时设施。

第九条 乙方职责

1、乙方委派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的规范、规定、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的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达到工程总合同的规定要求。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及时提交甲方审核。

4、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供当月完成产值的统计报表(验工月报表),每月20日前提供下月的施工计划等工作。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与教育工作,进入现场施工的人员严格按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办理好符合要求的各项手续,合法用工、证照齐全,并负责将项目管理班子、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有关证件加盖乙方印章后报甲方备案。

6、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施工期间全面负责分包区域内的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工作。服从甲方对整个工地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文明施工等的指挥和管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组织措施,制定严密的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并与甲方指定的现场管理部门(岗位)签订有关协议及接受违规的处罚。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负责对其施工范围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

7、组织强有力的施工管理班子,及时策划施工准备工作,不失时机地组织人员及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进场,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生产管理和协调生产的工作,参与有关的会议,服从甲方的监督,按照确定的工期合理安排生产,严格控制进度,确保完成施工任务。

8、按照工程管理的规定,设立专职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装订工程技术管理资料,工程竣工后,将资料按照规定装订成册,齐全、完整地送交甲方,以便归档,上报的资料必须采用专项资料软件编制,竣工资料五套。

9、竣工工程交付建设单位之前,负责对未上墙及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所需费用。

10、乙方的质量管理要求,必须符合甲方贯标工作要求(及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

11、乙方应具有与本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保证能力。

12、乙方应具有良好的施工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业绩和信誉。

13、乙方须向本单位施工人员提供必需的合格劳防用品,收到工程款后按规定及时向施工人员支付,不得拖欠民工工资,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将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劳务工的纠纷中,对发生的劳务工纠纷应快速、圆满地解决。

14、根据税务部门的新规定,为了完善分包纳税管理的要求,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必须向甲方财务部门提供“三代核定”资料(1、提供贴花后的分包合同复印件一份,2、提供乙方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3、填写“建筑安装企业代征代扣代缴税收核定表”二份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4、提供最近月份乙方单位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显示出税种、税率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一份,若遇最近月份“零”申报的,应提供最近月份能确切反映出各税种、税率的盖有税务机关“纳税申报受理章”的营业税、城建税申报表复印件一份,5、其他相关资料,6、如乙方为外地单位则第4条不适用)。

15、遵守施工现场文明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施工区域的整洁,将工程残余材料运至现场规定地点,并集中外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16、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工程监理就安全、进度和质量等方面的管理。

17、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各项义务,必须支付因此而造成的各类罚款,并承担其他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第十条 工程保修

1、乙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保修期内对其承包范围内所有的内容进行保修。本工程的保修期从工程竣工、甲方将工程移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该工程的保修期为二年。

2、保修期间,乙方做到每季度回访不少于一次,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之日后 2 天 6

第十一条 其他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会议纪要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必须签订本工程的安全协议书、廉政协议书、治安和消防协议书、规范用工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3、乙方不得将本工程施工再行分包、转包,如发现再分包、转包,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在工程完工后的1个月内完成竣工结算的编制,并交甲方审核盖章后送交业主。

5、甲方按合同结算总价的 2.7‰ 向乙方收取综合费用。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按实际施工人数向乙方计取。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搭伙费按合同结算总价的 0.2 %向乙方收取。民工宿舍费按甲方公司内部相关规定每月收取租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结算以3000元包干。上述费用由甲方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6、甲乙双方已与本合同同时签订《分包项目履约保证金协议》作为本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

7、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继续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争议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甲、乙、见证三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贰 份,见证方执 壹 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工程验收符合合同质量标准、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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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土木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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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甲方):

监理单位(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__)、公安部关于《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切实加强爆破物品管理,确保爆破施工生产安全,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委托的安全监理服务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利共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CCCCCC础石方爆破工程

二、工程地点:CCC县板CCC路与莲CCC山路交汇CC西北角

三、爆破施工单位:

四、监理范围:石方控制爆破安全监理工作

五、监理内容:按照经公安部门认定及专家评审确认的控制爆破等级进行爆破安全监理。

六、监理期限:自爆破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爆破工程结束。

七、合同价款与付款结算方式:

1、监理费用:根据《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2-20__,合同签订时,暂按合同额的6.0%收取工程爆破安全监理费。如果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加、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工程爆破安全监理费。

2、付款方式:委托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额对应的安全监理费用。

八、委托单位权利与义务:

1、负责处理外部协调工作。

2、支持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对监理单位所作出的指令、批复、通知等有关文件及时签认。

3、督促施工单位向现场监理人员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资料。

4、负责现场监理人员的办公生活、交通差旅及出发补助等费用。

5、及时支付监理费,由于委托方延迟付款时间而导致监理合同中止,责任完全委托方承担。

九、监理单位权利与义务:

1、负责本工程爆破施工的安全监理。

2、指派一名爆破监理技术人员常驻现场,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程、设计、评审、审批的内容及监理规范的条款实施监理工作。

3、监督爆破施工单位按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的爆破作业不符合相关规定,可立即要求其改正、整改或停工,并报告委托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

4、查验爆破有害效应是否控制在设计范围内,审验爆破作业人员资格,制止无资格人员从事爆破作业。监督民用爆破物品领取、清退制度的落实情况。

5、根据施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例会,提出并解决施工中相关的问题且做好各种资料的签证工作。

6、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监理工作的内部资料收集管理和归档工作。

十、其它

1、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变更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贰份,委托方、监理方各执一份。

委托单位(章):监理单位(章):

委托单位代表(签章):监理单位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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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施工安全协议小工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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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建设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无锡市燃气管理条例》、《水平定向钻进管线铺设工程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为了保护厦门市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三方协商,就太湖国际社区C1地块项目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本协议管辖范围仅限甲方提供相关施工图纸范围及相关施工内容,超过上述范围,三方应另行签订保护协议并另行办理燃气管线安全咨询。

第一条甲方在工程办理开工手续前,应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的施工范围、内容、工期、相关施工设计图纸(根据需要须提供相应地下构筑物、基槽、桩基主体施工图、道路施工图及地下管线设施平、纵断面图、)、施工组织设计、顶管或定向穿越作业方案、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落实专人负责与丙方联络具体事宜;甲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二条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应指定一名工程项目联系人,该联系人负责在整个施工期间各自所辖责任范围内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和协调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其他联系人签发的通知书或联系函;联系人如需变动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

第三条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完整的资料后,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施工图纸所确定的施工范围,向 甲方提供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和甲方预约确定现场交底的时间,并由甲方通知乙方三方共同进行现场交底。甲方应负责将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

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移交乙方,该工程项目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施工由不同施工单位负责的,甲方负有向其所有施工单位移交资料和交底的责任。由于周边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图纸标注与现场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甲方和乙方必须对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实际位置进行现场探测和地下物探,否则发生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甲方依据已取得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用仪器探测或人工探挖方式勘定核实施工现场地下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实际具体位置,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现场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甲方和乙方应在已探明的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第 五 条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一)安全保护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范围内的区域。

(二)安全控制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的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至10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 六 条甲方应根据已探明的地下燃气管道情况、燃气管道保护和控制范围,组织编制相应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报送丙方备案;甲方应负责向本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所有施工单位分别送达所编制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监督落实。否则由此造成事故和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施工单位不认真遵守执行《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造成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丙方应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该工程《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厦门市地下燃气管线安全咨询意见书》。

第八条乙方在工程动工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将已制定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通过技术交底方式落实到相应工作层面作业班组负责人和具体作业人。

第九条甲方应在工程每个涉及燃气设施安全的分项工程动工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24小时再次通知丙方。丙方在接到通知后,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市政工程(含各种地下管线施工)按不少于1次/周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房地产项目除基础工程及后期各种地下管线施工、绿化工程按不少于1次/周外,其它按不少于1次/月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若甲方动工前不告知丙方,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工程设计变更或施工作业方案发生变更需修改燃气管道保护方案时,甲方应及时函告丙方,同时,乙方应按照第八条要求落实到具体作业人;丙方在接到变更告知函后,应及时安排好检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频度进行检查。

第十条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保护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负总责,乙方负责燃气管道具体保护措施的实施及管道警示标识的保护;丙方应落实燃气管道的检查工作,做好紧急应对准备。

第十一条甲方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以下规定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3.进行机械开挖、爆破、起重吊装、打桩、顶进等作业。

(二)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停留、行驶载重车辆、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三)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线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 米。

(四)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二条丙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施工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发放《违章施工停工通知单》;甲方应督促予以整改,经丙方确认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因素已经消除,乙方方可恢复施工。

第十三条 丙方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危及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时,应发放《违章整改通知单》通知甲方项目联系人,由甲方项目联系人负责督促隐患整改,甲方不得拒绝接收,若甲方拒绝接收, 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任何一方发现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危害行为,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制止无效时,丙方有权向市(区)市政园林局、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区)建设局等单位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立即报110请求协助。

第十四条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损坏后的处理方式

如施工过程中造成燃气管道设施防腐层损坏,燃气管道设施损坏及燃气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乙方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拨打抢修电话并通知甲、丙方联系人;丙方应立即组织应急抢修并现场取证;因甲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丙方, 因乙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先赔偿丙方, 甲方可向乙方追偿。若甲方拒绝赔偿, 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的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期间甲方、乙方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裸露、悬空等破坏燃气管道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修复相应的标志桩;若甲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因此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本协议内容甲、乙、丙三方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自愿按本协议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工程项目联系人: 工程项目联系人:

年月日

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工程项目联系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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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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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_________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二、工程项目期限: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_________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工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不良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检查验收,并作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记录,严禁在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11、在施工期间所使用工具乙方自备,甲乙双方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使用方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持施工地__________市有关机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双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_________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廿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法规不同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1、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式七份,乙方二份,_________、_________、财务、工管部、监督部各一份。

22、本协议同工程合同同时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3、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

现场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现场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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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工程安全协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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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电力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电网、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范围:以本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范围为准。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五、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在现场施工准备、施工组织、安装工程等安全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__年第344号)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南方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云南电网公司制订的各种标准、规定、制度等;

――云电安监[20__]6号《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外包、劳务分包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昭电安[20__]1号《昭通供电局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

――昭通供电局制订的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制度和细则等。

――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五、 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制度、规定。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相关规定。动火工作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火规定,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3.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甲方指派专人检查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状况。

4.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脚手架等设施,甲乙双方须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办理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脚手架等设施,乙方应严格管理,如有遗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5.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内,都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6.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6.1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相关资料。

6.2监督乙方对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的实施,以及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6.3督促乙方进场前,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认真审查“三大措施”,对“三大措施”不合格的,不允许乙方开工作业。

6.4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6.5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6.6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督促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6.7甲方现场负责人应对乙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乙方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不良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6.8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6.9负责本施工区域内重大危险源警示标志的设置,并将重大危险源以及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告知乙方;

6.10对乙方施工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6.11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调查工作,并根据事故性质进行归类统计,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12落实工程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等其他事宜。

7.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乙方根据工程施工所制定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未得到甲方审查通过,不得开工。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修改再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能作开工前的准备。

7.1 开工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所有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7.2 对复杂的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严格制定单独能保证安全施工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认真落实;

7.3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必须征得甲方的许可;

7.4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安全监督机构,专兼职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7.5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按甲方要求制定有针对性“三大措施”,严格按甲方审定的“三大措施”组织施工;

7.6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以及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7.7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7.8施工期间,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始终在现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9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未整改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7.10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7.11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

7.12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否则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13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7.14 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无证操作;

7.15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16乙方工作人员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

7.17认真检查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否则由于上述不良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乙方自行负责;

7.18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使用前,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按规定检查验收,并作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记录,严禁在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乙方方负责;

7.19在施工期间所使用工具乙方自备,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7.20乙方负责人应将施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告知全体施工人员;

7.21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的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联系,采取保护措施,严禁违章作业、蛮干等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7.2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2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7.23如果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等,乙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甲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

7.24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25.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26如果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甲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7.27乙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7.28乙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0天内,呈送组织施工的“三大措施”,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规定,以报甲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乙方的安全责任;

7.29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伤亡事故处理工作,乙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7.30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7.31乙方负责为其聘用的工人购买工程保险。

六、其他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机械事故、误操作、交通事故),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原则,事故归属为乙方,并在安全施工保证金中予以考核。(保证金额度为合同价款的17%)

2.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的甲乙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法规不同的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双方要全面履行各自的职责与义务,如果出现违约,按照谁为约、谁负责的原则处理。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甲方:单位名称 (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 (盖章)

代表: 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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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程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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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力法》《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安全协议书,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二: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乙双方承担的安全责任

甲方:

1. 甲方可定期,不定期地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监督 指导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并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严重危机及人身安全 设备安全的施工有权下令停工整顿及相关处罚

2. 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对乙方的施工负责人 技术人员 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工程技术交底

乙方:

一. 乙方负责人为施工现场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工程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开工前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并落实到人,必须自始至终在施工现场。带头执行现场的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认真贯彻《电力建设安全工作制度》指导本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工作,充分支持甲方及上及安全检查人员履行职责,闹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要认真指挥。精心施工。严禁违章施工,乙方有责任保障工程中的人身安全,本工程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对所施工的工程及其负责管理的范围内所发生的机械设备 交通运输 人身伤亡事故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和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必须做到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并布置 指导 监督 检查 总结好各项安全工作,必须自始至终坚守职工现场,参加各项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二. 开工前乙方应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可行的安全施工措施,明确各级施工人员安全责任制并签订好各级施工人员安全联保责任书

三. 本工程危险点重点控制,做好专项安全措施, 乙方负责人及有关安全人员应到现场负责监督实施,乙方使用临时工雇佣民工必须签订合格的劳动合同,对临时工 民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乙方应严格执行《安规》要求严格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所承担的工程要求达到优良工程

四. 付款方式:

甲方以十六万承包给乙方本工程线路中的所有跨越架,乙方在工程完成一半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百分之二十,工程完工付乙方百分之三十,乙方跨越架全部拆完后结清全部工程款

五. 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投运后自行解除,本协议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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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工程安全协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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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项目

项目名称: 。

工程名称:

施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不发生因工程引起的意外停电事故和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在未签订工程质量责任书和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的专(兼)职安全员和相关的安全检查检测装备。

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重视对安全问题、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督促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并按照现场管理规定,发放“安全合格证(胸卡)”,做到有据可查。

会同乙方组织现场勘查,开展施工现场环境危险辨识工作,对有可能发生触电、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火灾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电网事故的场所作业,应将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告知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并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对需经甲方完成相关安全措施、经现场许可方可作业的,而乙方未经甲方现场许可就擅自作业、或超范围作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作业。

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

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考核。对查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可视其严重程度责令其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

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施工措施。

参加施工现场事故调查分析,督促乙方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4、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监理单位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工程开工必须经过甲方许可,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开工。

乙方在甲方运行中设备上作业或需经甲方完成相关安全措施的作业,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现场许可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始作业。严禁未经甲方现场许可就擅自作业、或超范围作业。

对整个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对需经甲方完成相关安全措施的作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全面完成,对未完成相关安全措施,乙方有权拒绝作业。

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组织作业人员(包括现场各类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为安全考试合格人员办理“安全合格证(胸卡)”上岗作业,做到有据可查。

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身体检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岗,并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持证上岗,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齐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员定期进行检验试验和更新,正确佩带和使用;定期进行检验试验和更新,确保合格、有效。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甲方备案,并组织落实。严格执行《农电检修、施工现场“三防十要”反事故措施》,组织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员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对危险性、复杂性和困难程度较大的施工项目,应编制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填写现场勘察记录,并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查通过后实施。组织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员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按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冻、防暑、防雷、防雨、防雾等安全措施或管理办法,落实相应的安全设施。

汽车吊、高空作业车等特种设备、施工机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取得检测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钢丝绳、滑轮、链条葫芦等小型起重工器具以及电钻等小型电动工器具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我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讯线路以及已建成的装置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救援,及时报告甲方,并按要求报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对建设单位、监理及上级单位和人员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建设单位、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图纸和标准,严格执行设计变更制度。

5、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

发生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各类事故、事件及乙方的违章违规、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一般事故,发生轻伤和一类电网、设备障碍,发生二类电网、设备障碍,被甲方检查发现存在违章行为的。甲方按照民乐电力局下发的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三、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5、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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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程施工劳务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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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计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合同期总日历天数: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及结算办法:

甲方按照乙方每月完成进度合格部分产值80%支付乙方(以此类推),当工程整体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15日内支付本工程款的97%,余下3%作为保修金,一年内若无质量事故退还保修金。

五、甲方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施工图、该工程的定位坐标、标高,以及函接各种关系,所有工作确保施工合同的履行。如因甲方手续不完善造成停工,由甲方承担责任。

六、违约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超过10个工作日按应付工程款的金额每月5%的利息计算。

双方办理完验收15天工程总额的97%,如甲方不按时支付实为违约,按总造价的5%实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1天按元每天向发包人计付处罚,同时提前1天甲方奖励乙方每天元。

延期罚款总额不超过总价的。

七、补充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应严格按发包人内审程序规定执行,涉及图纸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技术核定,技术经济核定及设计变更等工程技术资料最终以发包人所确定的最终签审人(以发包人向承包人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签字确认为准,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本工程项目(含今后甲方所有二期、三期工程在同等条件下,直接由乙方承建)

八、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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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土木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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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承建的 工程需要,业主指定拟由 投标承揽分包其 工程,分包方式 。

为保证甲、乙双方配合完成工程任务,确保甲方施工现场的管理顺畅和双方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安全,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以下现场安全管理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行业、北京市和北京城建集团公司、城建建设公司制定颁布的有关法律、法令、规范、规章、制度。

二、乙方必须具备所承揽工程的相应资质,乙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有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的工程经营任务。

三、乙方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四、乙方应遵守政府部门有关用工的管理规定,对所用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教育,认真办理上岗作业的有关手续。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有合法的用工手续、聘用手续。根据工程需要临时增补、调动人员出入现场,必须在进出场当日书面报告甲方(附名单),相关注册手续在15日之内办理齐全,凡属非法用工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必须按制定的施工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执行。

六、乙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对自有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作业;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七、乙方必须按《安全生产法》规定, 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和其它专职管理人员,对自己的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交底,对所属人员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监督。

八、甲方发现施工现场的各类隐患,有权对乙方发出书面隐患通知或函件,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甲方按规定进行处罚。对险情严重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乙方对所属施工作业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并接受甲方以及上级单位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按期整改。

九、乙方自备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严格管理,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十、乙方作业人员在现场施工时,不得随意出入甲方指定的作业区域以外的其它地方,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作业区域以外的其它地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一、乙方人员不得私自拆除甲方的任何生产、防护、设备设施。如属于作业中非改动不可的、必须提前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拆改作业,作业完毕必须及时恢复。如有违反,乙方应对由此造成的事故负责。

十二、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由于甲方的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责。

十三、乙方在现场中如有电气焊、明火作业或其他有毒、有害作业,必须开具用火证,乙方在此项作业中,必须设专人看护及管理。

十四、乙方作业使用临电设施,另行签订安全用电协议。

十五、乙方需要使用甲方的各类施工辅助设施,由双方生产、技术人员验收后办理正式移交手续,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由乙方负责管理、维护;乙方不得进行影响设施安全性能的拆改。乙方使用完后,书面通知甲方,双方验收后移交甲方。

十六、施工作业中,甲乙双方或有第三方交叉施工(或第三方施工时),作业方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协调。流动作业时发现有上下交叉时,后开始作业方不得作业,待其作业结束或甲方协调后方可作业。

十七 、乙方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保健食品补助,由乙方按规定发放使用。

十八、甲方在现场中根据需要为乙方提供施工临设。如甲方不能提供时,乙方另建必须按甲方或建设方的要求设置,并在具体做法上不得违法和违章。

十九、乙方在生产、生活中要严格执行甲方有关防火规定及标准,禁止使用电热器具和大于60W的白炽灯;严禁非专业人员乱接乱拉电源线、设备。

二十、乙方在甲方施工现场违反劳动纪律、违反规章,甲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由工地管理人员开具罚单。

二十一、 双方在施工现场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受伤害人员单位应按北京市工伤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向上级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负责伤亡人员抢救、治疗和有关善后处理事项。甲乙双方各自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分清责任。并依照国家规定、经济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的有关条款划分责任,分别承担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但善后及其它处理必须由受伤害人员所属单位负责。

二十二、乙方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其使用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责任,乙方职工与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必须按劳动仲裁程序处理。

二十三、乙方人员凡不在甲方工地内或在指定生产区域外发生的各类事故,应由乙方负责。

二十四、乙方属建设单位指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且工程款结算不经总承包单位签认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依照规定承担伤亡人员的工伤保险责任。

二十五、此协议自乙方进场后开始生效,到乙方分包工程完成并退场后终止。

二十六、上述条款中涉及有关作业问题需由甲方协调时,乙方应书面送达甲方,一式二份,由甲方在文件中签字及注明送达时间。甲方通知乙方的事项,可以在协调会上讲明并记录,也可书面送达乙方。

二十七、本协议争议解决方式:提交劳动部门进行劳动仲裁。

二十八、其它事宜

二十九、本协议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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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防腐工程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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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力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凯龙楚兴公司生产区建筑、设施和6.25万吨/年硝酸铵扩能改造项目基础设施防腐工程。

二、施工地址:钟祥凯龙楚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三、甲方安全责任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4、甲方指派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5、乙方在甲方生产区内作业时由甲方负责签发作业票证,甲方对作业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作业票证许可手续。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力、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9、发生以下情况必须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1)人身伤亡事故;(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四、乙方安全责任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等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 2 - 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建隔离墙或隔离网与甲方生产区隔离开,并设置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力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14、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对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用电话或电传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五、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六、施工安全保证金甲方工程竣工验收款中的2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力和设备损失等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力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力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七、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乙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人员无证上岗的,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20xx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7、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力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合同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有效期限:自20xx年8月10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十二、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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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筑工程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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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根据《广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内容,经双方协商,对本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达成以下协定共同遵守,并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

一、双方责任: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广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并按其内容执行。

二、根据文件内容要求甲方将安全措施费划拨给乙方专款专用,做到符合《广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按照文件要求,甲方支付给乙方安全生产措施费为工程造价的1.22%,合计:14.55万元。

四、安全措施费的支付计划要求

(一)、经有关部门审查符合开工条件应支付30 %

(二)、经有关部门中间安全评价合格后支付 60 %

(三)、工程竣工安全评价合格后支付10%

五、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未支付或未及时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而造成安监机构对乙方企业责罚及企业信誉等损失,以及未办理好施工许可证的,乙方有权追讨甲方造成的损失并作出补偿。

(二)、由于乙方原因,提取了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而达不到安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六、以上条款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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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大型设备安装拆除维修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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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承接甲方的施工升降机(或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维修施工任务,为确保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设备安全,根据合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经甲乙方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有条款。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5.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以下责任目标

1.安全目标:

1.1杜绝发生死亡事故。

1.2避免发生重伤,轻伤频率控制在年3‰以下。

2.管理目标:

2.1分包方与相关人员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和三级教育率100%。

2.2分包方的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合格率达到100%。

2.3每月由分包方相关负责人对设备安全检查和反馈率达到100%。

2.4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乙方违反甲方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严重违章的有权要求乙方停工限期整改,对不能按要求整改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队伍,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充分体现“安全一票否决制”的严肃性。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各种工器具、设备和器材,对不符合施工(安装、拆除、维修)安全使用规定的设备和工器具有权禁止其使用。

甲方对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且未进行安全教育的人员,有权对其停工。

甲方有权对乙方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和检查落实,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停止其作业。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人员的劳动保护着装及特殊防护用品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停止工作。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人员的“三违行为”进行处罚,处罚办法:(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及不正确佩戴的处罚____元/人次,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处罚____元/人次。(2)违章使用严禁使用的工器具、设备处罚____元。(3)禁止偷盗塔吊、电梯安装相关设备及配件,如发生此类事件调查核实后,按照所偷盗设备、配件价格双倍赔偿,造成误工及数额较大情节严重者,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二)甲方的义务

甲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省、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向乙方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甲方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甲方应制定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应急救援预案,并做交底。

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三)甲方的责任

甲方负责审批乙方制定的施工(安装、拆除、维修)安全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对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作业环境、危险程度、应急方式的安全交底,并监督检查执行。

甲方为乙方提供和创造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所必须具备的安全环境与劳动条件。若施工现场需动火时,甲乙双方派专人监护。动土作业时,由甲方负责联系相关办理手续,并监督标明的地下管道、电缆等隐蔽工程的标高及走向,同时进行现场确认标识。

甲方负责施工(安装、拆除、维修)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

甲方负责对乙方在施工(安装、拆除、维修)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乙方的权利

对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在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联系作业所在单位提供符合施工(安装、拆除、维修)的安全条件和环境。

(二)乙方的义务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省、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乙方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乙方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乙方进行安装时,应组织相关人员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并加盖安装单位公章。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乙方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甲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三)乙方的责任

乙方必须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安全法规、标准,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建立健全施工(安装、拆除、维修)现场安全督察体系和网络,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现场作业要有专人负责安全。

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人员未接受入厂安全教育,以及进入现场未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的,严禁进入现场作业。

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电梯、塔吊以及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所在单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自觉接受作业所在单位、甲方安全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乙方应根据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项目的内容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与《安全措施》,经作业所在单位和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乙方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工器具。

乙方进入现场作业的各种劳动保护、安全防护及消防器材应自备。

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人员应在规定的区域内作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超区域作业。节假日、夜间和作业所在单位休息时间施工(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经甲方和作业所在单位的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作业所在单位的各种设备,否则后果自负。

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施工休息期间不得乱窜。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厅门外必须设红色警示灯。

乙方在必须服从作业所在单位和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管理。

乙方在易燃易爆生产区域使用的临时电缆中间不得有断头线,并要悬空以防破损漏电打火花。

乙方在生产区域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严禁用铁器敲击现场设备和管线。

乙方在生产区域施工(安装、拆除、维修)清理时,严禁乱堆乱放清理的废弃物和可燃物,保证作业现场的文明施工。

五、违约责任及处理

除了以上甲方“责任”中所明确的,甲方原因所导致的安全事故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以外。在本次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的甲乙双方的人、财、物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具体涵盖以下方面:

乙方承担未受有关安全教育,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具,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超指定区域、超时限作业而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

乙方承担违反甲方或作业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违反安全规程、不按施工方案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

乙方承担由于自身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动用作业所在单位设备而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作业所在单位人员受到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不可抗力责任划分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天灾、战争、动乱)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的甲乙双方人、财、物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身的人、财、物的经济损失。

七、双方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并签订本协议,与合同同时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签订。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_

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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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施工安全协议小工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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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加强施工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施工中人身、车辆和设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 下简称乙方)就 工程签定以下施工安全协议。

一、 工程项目名称:

二、 工程地址:

三、 工程内容:

四、 安全工作目标 :

1、杜绝死亡事故;

2、不发生群伤事故;

3、不发生公共设施损坏事故;

4、不发生交通、运输事故;

5、不发生土方坍塌事故;

6、不发生行人车辆伤害事故;

7、不发生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群体事件。

五、 甲方安全责任 :

1、甲方应认真贯彻、传达和落实有关安全施工的政策、法规。如发生安全事故,原则上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协调处理。

2、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3、甲方在安全施工检查中如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求乙方改变施工方案,乙方拒不执行的将处罚乙方1000~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些后果由乙方自负。

4、 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危险作业专项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5、甲方可利用各种会议,采取不同形式,对各施工对进行

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意识,把工程施工安全放到第一位。

6、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2)群伤事故;(3)公共设施损坏事故;(4)交通、运输事故; (5)土方坍塌事故;(6)行人车辆伤害事故;(7)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群体事件;(8)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9)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六、乙方的安全责任:

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以及甲方颁发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

2、乙方不得派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3、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做好群众协调工作,避免与群众发生冲突。

4、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施工“三措”。经监理单位、甲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5、乙方应在施工范围周边装设围栏和醒目的警示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6、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甲方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7、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8、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职业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对特种作业的工作应派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

9、必须接受监理单位和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监理单位、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否则,监理单位、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发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况,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监理单位和甲方单位负责人。

10、及时详细掌握场内各种管网、电缆等公共设施布局情况,避免发生公共设施损毁。

11、保证施工便道处所有阴井盖板完整安全,并每天检查,如发现出现破损,必须及时更换,防止行人车辆掉入。

12、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派人保护现场。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六、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0.12%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七、 违约责任与处罚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6、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八、 本协议是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该工程交工验收完毕解除。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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