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五一文明旅游倡议书
豫园地区作为上海的著名旅游胜地,景点及文物古迹甚多,为了营造豫园地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提升公民的旅游素质,迎接20xx年精彩的上海世博会,让世界各地的朋友更切身感受上海豫园的文明与美丽,我们向全市旅游企业及员工发出倡议: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4.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不讲粗话。
5.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
让我们共同携手,提升旅游文明素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塑造文明旅游新形象,共创豫园地区文明旅游的良好氛围!
签名:diyifanwen.com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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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乡村旅游合作协议书
甲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乙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发展航空旅游合作达成如下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旅行社所需的国际、国内机票或酒店预定服务。
2、甲方建立全国范围的机票服务网络和酒店服务网络,完善各航线和酒店的优惠折扣提供给乙方。
3、甲方提供预定电话和网上预定机票或酒店服务体系。
4、甲方向乙方提供由乙方所产生的机票金额和酒店预订金额的统计数据。
5、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机票特价信息和酒店客房的价格信息,以配合乙方的预定要求。
6、甲方遵照航空公司规定及时为乙方出票,并提供航空公司授权内的退、改、签等售后服务。如甲方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正确了解甲方的机票和酒店预定程序。
2、乙方及时向甲方通知信息(包括实施细则的完善),以便双方更好地进行机票酒店预定业务的合作。
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出具旅行社的营业执照正本和法人信息(如身份证、手机号码)等证明材料,并将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备案,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乙方可通过电话和互联网的方式向甲方预定机票酒店。
5、甲方出票后若乘机人旅行计划改变,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取消其座位,并将退票、改期、签转、误机等产生的费用,按甲方航空公司的相关规定支付给甲方。
6、乙方提供的信息如需更改或取消须提前通知甲方,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乙方客户的退、改、签等相关服务。
8、乙方向甲方提供乘机人的正确姓名、身份证号、时间、路线等信息。如乙方提供客人信息不准确,因此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登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9、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
10、乙方订票电话:______,手机:______。
三、结算方式及义务
1、乙方保证按时与甲方结算,结算的根据是乙方向甲方发出的有效机票,及机票签收单。
2、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支持现金、支票、银行汇款等付款方式,乙方不得恶意延期付款。
3、机票预订款结算方式为月结,每月____日为甲乙双方对账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或按______票款乙方必须将上期全部票款以现金或支票支付给甲方。
4、团队及大型会议单结。
四、违约责任
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
五、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六、其他
1、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
2、本协议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自保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如有更改,须有双方书面确认。
4、如乙方未执行所规定内容,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双方在协议终止前必须在____个月内结清所有账务。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2024社区五一劳动节活动方案
20__年,__社区以五一社区联谊活动为纽带,以融洽邻里情为目的,大力开展群众性社区联谊文化活动。为确保做好此项工作,社区特制订如下活动策划:
一、构筑载体创亮点
社区将邀请驻区的单位代表、临街商户来参加社区邻里联谊活动,使社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实现资料共享、共驻共建、互相支持、和谐相处。
二、工作方法
按照街道办事处的工作,紧密联系社区初建,因地制宜,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以丰富多彩的社区联谊活动为依托,从不同角度合力推进社区邻里之间的和谐、融洽。
三、开展活动、搭建平台促交流
充分发挥社区联谊活动工作小组、文化宣传队、驻街单位文艺团体的作用,并结合当前的形势和国家重大节日,适时地组织开展社区联谊文化活动。
1、举办家庭文化展演、风采展示
为丰富社区居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进社区邻里感情关系,展现社区居民精神面貌。营造创建文明城市和谐、向上的氛围,举办社区文化联谊活动。由社区组织居民参与的社区邻里文化联谊活动,带动社区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高潮。
通过开展现场形式多样的文艺表演,居民娱乐活动,带动社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社区文化展示,形成社区的和谐、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
2、开展喜迎五一联谊活动
社区计划在今年的五一国际劳动节,组织社区干部和辖区邻里互助积极分子进行五一联谊活动。通过此次促进居民健身运动,活跃居民业余生活,健身强体,增进居民间的相互了解,提高社区的凝聚力和渗透力,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激励广大居民参加联谊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发挥社区联谊活动应有的作用。
3、开展邻里联谊运动会
组织举办邻里趣味运动会、新春联谊会等多种形式来宣传家庭文化,弘扬文明新风和精神风貌,活动旨在重建邻里和睦相处、邻里关系等,增加沟通交流机会,构建和睦邻里关系。
4、开展社区邻里退休老年才艺秀
社区计划在九九重阳节组织辖区内退休老年人开展一次才艺展示,把社区有才艺、有兴趣爱好的老年人组织起来,为他们提供一次才艺展示的平台,做到社区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真正发挥好社区老年人这一不可忽视的社区联谊建设的重要力量。
四、加强引导生活质量
引导居民围绕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大力实施社区邻里联谊行动,为和谐家庭建设奠定思想文化教育基础。陶冶情操,愉悦身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创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新氛围。
篇3:幼儿园五一劳动节活动策划案
活动目标:
1、知道五月一日是国际劳动节,是所有劳动人民的节日。
2、了解各行各业人们的劳动,并体验劳动是件辛苦但又快乐的事。
3、初步懂得劳动是件光荣的事,使幼儿初步养成爱劳动的习惯。
4、了解节日的来历,知道节日的日子及习俗,乐于参与节日的活动。
5、体验人们互相关心的美好情感。
活动准备:
1、与附近的理发店、邮局和百货商店联系,带领幼儿参观。
2、安排幼儿定期做值日生和参加幼儿园劳动。
3、卡纸、胶水、剪刀、彩纸。
活动过程:
1、组织谈话。使幼儿知道五月一日是国际劳动节,是所有劳动人民的节日。
2、请幼儿回忆参观理发店、邮局、百货商店的情景,进一步了解这些地方的工作人员劳动的辛苦。
我们参观过幼儿园附近的邮局、理发店和百货商店,你在这些地方看到了些什么?他们是怎样劳动的?
3、组织讨论,帮助幼儿进一步了解劳动是一件辛苦而又快乐的事。
邮局的叔叔阿姨是怎样工作的?他们在做哪些事?他们给人们带来了什么方便?
百货商店的叔叔阿姨是怎样工作的?他们每天都站着干活累不累?既然累为什么还要干呢?
理发店的叔叔阿姨的工作又是什么?他们是怎样工作的?如果没有理发店会怎么样?
这些人劳动一天累吗?从他们的更加城你觉得他们工作时的心情是怎样的?为什么?
4、让幼儿谈谈自己在家或在幼儿园参加劳动的事。
你会劳动吗?你在哪里参加过什么劳动?如做班级值日生,幼儿园集体劳动等,劳动的时候你的心情怎么样?为什么?
5、教师小结。
劳动是件光荣的事,小朋友从小参加一些劳动,会使我们从小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长大了,也能像爸爸妈妈一样做一名光荣的劳动者。
6、让幼儿为老师、父母或其他劳动者制作一份小礼物,祝贺他们的节日。
教学反思:
此次活动,让孩子们不仅了解了各行各业不同的工作者对社会的贡献,同时也知道爸爸妈妈工作的辛苦,激发了幼儿爱劳动的强烈意识,更重要的是孩子们了解到了“五一劳动节”真正的意义,体会到劳动的不易,感受到了辛勤劳动的光荣。
篇4:2024五一文明旅游倡议书
市民旅游,一言一行代表着隆阳的形象,体现着隆阳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的文明素质。增强文明出游意识,提升文明旅游素质,是每位游客和旅游从业者共同的责任。在“十一”国庆节来临之际,我们向所有旅游的公民、从业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旅游从业者履职尽责、率先垂范。从事旅游业务的所有工作人员(领队、导游等),要规范经营行为,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信守合同,以自身文明言行示范带动游客。
二、广大游客知礼守礼、文明游览。市民旅游不仅体现个人素质,更代表隆阳形象。每位游客都应遵守法律,恪守公德,讲究礼仪,爱护环境,尊重旅游目的地文化习俗,以文明言行举止为自己加分,为隆阳添彩。
三、塑造文明旅游形象,践行价值观。市民在旅游活动中要遵守社会公德,文明出游,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遵守公共秩序,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拍照摄像遵守规定,以文明旅游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隆阳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提升旅游文明素质,展示文明隆阳风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
隆阳区文明办
2019年9月30日
篇5:旅游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开发商: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开发范围 为进一步发展旅游事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发挥资源优势,增加财税,甲方提供所辖乡内_________平方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区域)的山场、土地、河流、水库与乙方合作进行综合旅游开发;
二、开发经营期限 旅游合作开放经营年限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
三、旅游开发投资规模 旅游开发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内资金投入不少于_________万元(包括:规划费用、广告投入、人员培训、旅游促销等);
四、旅游收入分配
1、从开业开始,前________年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第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年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第________年以后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
2、____区门票收入之外的旅游经营收入,甲方不参与利益分配,属投资商所有;
五、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负责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申报金川乡旅游开发项目有关事宜和相关手续;
2、保证乙方的经营性用地(停车场、游步道、游客中心、公厕等)、旅游开发所需建设用地征用木材甲方应负责支持乙方落实,除国家法律规定的规费外,乡政府及村委会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村民的青苗补偿费由乙方按最优惠价格负责补偿;
3、负责与村委会签订旅游开发委托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4、负责____区公路的建设、维修,徽派民宅的维修保护;
5、负责旅游区内的林政管理;
6、协助处理社会治安;
7、负责协调处理好与当地村民关系;
8、负责动员村民配合旅游开发种植所需的农作物;
9、协助乙方落实该____区旅游规划的具体执行;
10、保证____区内的“三通”问题,即路通、电通、水通; 乙方的义务:
1、负责____区开发的所有投入;
2、负责提供____区整体规划,并报甲方及旅游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3、有按期缴交甲方门票收入分成的义务;
4、有按开发项目和开发时间完成旅游开发的义务;
5、负责建设____区内的旅游步道;
6、有保护当地资源的义务;
7、有照章缴交税费的义务;
8、有引导当地村民发展旅游经济的义务;
9、负责落实“四统一”标准即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营销;
六、违约处理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导致乙方无法开发、经营,除负责赔偿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资金费用外,另补偿乙方所投资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乙方所有投资的全部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其他事项:
1、甲方必须确保在开发范围内,不准他人在____区公路沿线、游步道和景点兴建任何建筑;
2、旅游开发合作经营期内,甲方不得再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合作内容;
3、在____区内如甲方新增其他行业开发项目,不得影响旅游____区的规划与经营开发并征得乙方同意方可执行;
4、经营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乙方续包,如乙方未能继续承包,其投资经营的基础设施(门楼、停车场、游步道、)无偿交给甲方,投资____区配套的服务设施, 乙方全权处置,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篇6:2024五一文明旅游倡议书
全体市民和旅游行业从业者:
旅游行业是传播文明的重要窗口,为在全行业进一步掀起文明城市创建热潮形成人人参与,积极行动的良好氛围,特向全县旅游行业从业者及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加强学习,提高文明旅游素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学习文明礼仪,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关规定。
二、加强管理,营造文明旅游环境。文明管理、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杜绝粗暴执法、不规范服务等行为;规范经营行为,杜绝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文明经营,诚信服务。广大旅游从业者要在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中做出榜样,起到表率作用,搞好礼仪示范和引导,推广文明礼仪知识,对游客进行文明旅游教育,及时提醒和制止游客的不文明行为。
三、积极参与,塑造文明旅游形象。市民在旅游活动中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遵守公共秩序,排队遵守秩序,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拍照摄像遵守规定;对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地风俗习惯。
文明旅游,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希望全县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及广大市民,时刻把“文明”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中,因为你就代表着郎溪!
篇7:营销方案范文
1、端午节特色套餐。推出特色套餐,很多酒店都做过类似的促销,花样繁多,旨在营造节日气氛,吸引消费者的过节乐趣。
2、整合资源促销。相关的配套促销,可以进一步体现酒店服务的人性化,整合一切可以调用的资源进行促销,即可吸引消费者的目光,也可以提高酒店的收益。
3、亲友团购价。端午节是亲朋好友团聚的日子,一起吃饭热闹一下是常事,但如何把这些人聚到自己的酒店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亲友团购价,针对的就是相聚一起的人亲朋好友。
4、提前预购价。可以刺激消费者提前预定。
5、广告创意
(1)广告口号:
“品位出棕,众不同“
“选品牌,当然体面过人”
“华粽子第品”
(2)媒介标题:
“选品牌,当然体面过人”
“五芳斋您同品味国食文化清芬”
“品位生活好滋味”
“粽子王-五芳斋”
“自浙江嘉兴专业粽子生产企业-五芳斋”
(3)文案创作
酒店餐饮端午节促销方案参考一
稻香湖景酒店在端午节来临之际,特推出了以下优惠活动:
客房优惠活动:
五星区特惠客房:400元/间夜
四星区特惠客房:350元/间夜
餐饮优惠活动:
三餐赠送稻香湖小枣糯米棕
餐厅售卖稻香湖纯手工自制糯米棕(香甜蜜枣棕、广式枧水莲蓉棕、瑶柱蛋黄棕、咸香鲜肉粽)
店外优惠活动:
赠送凤凰岭自然风景区5折优惠券
赠送西山樱桃节采摘9.5折优惠券
地址:___
篇8:2024年庆祝五一劳动节主题活动策划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五一劳动节”为主题,通过开展黑板报评比活动,进一步加强对五一劳动节的认识,意识到劳动是光荣的,从小要珍惜劳动成果,并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二、活动内容
1、各班黑板报围以“五一劳动节”为主题,要求主题鲜明,内容翔实丰富,板书整洁美观,布局合理精美。
2、出刊时间为4月25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中午前,未按时出刊的班级不予评比。
三、 评审:
1、评委由姜辅导员和各班主任老师组成。
2、每个班级分数经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3、检查时间定于4月30日下午。
四、评比细则
1、出刊情况: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未完全出好的班级均不予评分。
2、刊头(20分):
(1)刊头应在醒目位置,大小适中。记10分。
(2)刊头要求突出主题,与主题相关记5分。
(3)黑板报的刊头要做到精致、新颖、讲究艺术性,要标明班级、期数,记5分。
3、版面设计(20分):
版面设计要合理、科学、新颖、富有艺术性。应有标题和插图。
4、内容(30分)
(1)内容要与布置要求相符记5—10分。
(2)主题鲜明、健康向上,有教育意义记5—10分。
(3)主题明确,记5—10分。
5、板书(20分):
板书整洁、美观、端正、清晰、适当加以艺术效果,使用规范字,无错别字。
6、整体效果(10分)
对本期板报整体评价:要求板报设计合理,内容丰富多彩,书写清楚美观,给人一种美的享受。
五、 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低、高年级各一名)
二等奖2名(低、高年级各一名)
三等奖(三名)
篇9:2024年庆祝五一劳动节主题活动策划方案
一、活动时间:4月30日(周三)——5月4日(周日)
二、活动主体:真情大奉送五一乐翻天购物旅游欢乐无限
三、活动内容:
1、购物旅游欢乐无限:
2、庆五一会员有礼金牌会员免费游:
3、__夏季服装周:
四、系列活动内容:
方案甲:(一)购物旅游欢乐无限
为在五一黄金周提升__人气,创造销售佳绩,特举办”黄金五月大旅游欢乐五一乐无限”即购物赠五一情侣、全家旅游套票活动。黄金屋一期间,穿着类、百货类全场8折起。(超市、明示商品不打折,可参加旅游活动)
实施细则:
①活动期间,凡当日累计购物满__元凭发票及有效证件登记即可获得五一旅游单人票一张。(不累计赠送)
②活动期间,凡当日累计购物满3000元凭发票及有效证件登记即可获得五一旅游两人情侣套票一张。(不累计赠送)
③活动期间,凡当日累计购物满4000元凭发票及有效证件登记即可获得五一全家旅游标准套票(限三人)一张。(不累计赠送)
④活动期间,凡当日累计购物满5000元凭发票及有效证件登记即可获得五一全家旅游标准套票(限四人)一张。(不累计赠送)
方案乙:黄金五一欢乐购购物返券欢乐游
为在五一黄金周提升__人气,创造销售佳绩,特举办”黄金五一欢乐购购物返券欢乐游”活动,穿着类、百货类满100赠20元购物券,单票满100元,超市满50元即可参加抽奖旅游活动。(超市、明示商品不参加)
实施细则:
一等奖:____
二等奖:____
三等奖:____
四等奖:____
(二)庆五一会员有礼金牌会员免费游
为感谢金牌会员多年来对__的支持,截止至4月30日,会员卡累计购物积分排名前10名的金牌会员,凭会员积分卡及身份证登记于4月30日——5月4日期间,领取幸福之家(限三人)豪华旅游套票一张。
(三)__夏季服装周
活动期间,特推出夏季品牌服饰精品静态展及现场时装模特走秀,参展品牌可在t型台的两侧设立形象展位,介绍品牌历史、服饰风格,营造时装周的氛围。
篇10:2024年庆祝五一劳动节主题活动策划方案
参加人数:
全体宝宝。
活动地点:
班教室。
活动时间:
20__年_月_日下午3:00——4:00;
一、活动目标
1、相互学习穿鞋子、折手帕、穿裤子的生活技能,提高宝宝动手习惯,培养宝宝的动手能力。
2、能愉快的参加集体活动,体验集体活动的丰富和有趣。
3、让每个宝宝都有展示的机会,获得成功感。
二、活动准备
1、布置教室,感受“五一”节的到来。
2、手帕、裤子、鞋子若干、奖状、奖品人手一份。
3、音乐、照相机。
三、活动过程
(1)、相互认识:
1、1班和2班相互听音乐找朋友。
2、老师告诉宝宝:五一节是国际劳动节。
(2)、宝宝分组比赛:
1、分组、贴牌。
2、教师示范活动的过程,宝宝倾听。
3、宝宝分组进行:穿鞋子、折手帕、穿裤子。
(3)、发奖:
1、分组进行奖状的领取和拍照。
2、领取 奖品。
篇11: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_____日游,共_______晚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地点结束。
第三条 价格及项目费用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人,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具体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馆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馆、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国内旅游意外保险费:_________元,(保险金额:_________元)。
(8)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非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馆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报纸、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用;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五条 支付方式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六条 景点安排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旅游行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_________日交给甲方。
2.游览景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分钟。
4.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自费娱乐项目包括:_________(每人_____元)、_________(每人______元)、______(每人_______元)。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 住宿交通
1.住宿饭店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飞机,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火车:□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汽车:□大型客车□小型客车,□空调□无空调,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轮船:□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服务内容
1.导游(含领队)服务内容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 人数约定
本旅游团须有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赔偿甲方。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能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贩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十一条 乙方取消
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3.乙方领队在带领甲方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安全的情况,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乙方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的发生。
4.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不得与其他单位和个人恶意串通,采取欺骗、误导的手段招徕旅游者;
6.乙方旅游团队的领队不得与境内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甲方消费。
7.乙方不得向旅游者提供虚假旅游服务信息或者发布虚假广告。
8.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10.乙方不得伪造冒用其他旅游经营者的注册商标和质量认证标志,擅自使用其他旅游经营者的名称。
11.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提供服务。
12.乙方不得向旅游者介绍和提供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以及民族、宗教歧视等内容的旅游项目。
13.乙方在旅游行程中安排甲方在指定购物场所购买商品,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换;乙方和指定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串通、欺骗行为,或者对商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但商品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乙方赔偿后,可以依法向经营者追偿。
第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知悉旅游经营者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真实情况;
2.甲方有权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及其服务项目和方式;
3.甲方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或者惯例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4.甲方有权拒绝强制交易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收费服务;
5.甲方的人身、财产安全有权获得保障;
6.甲方的人格尊严、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习惯有权得到尊重;
7.甲方应当配合导游工作,遵守团队纪律;
8.甲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9.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10.甲方应当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爱护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
11.甲方应当遵守安全和卫生管理规定;
12.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13.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还应确保其自身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14.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旅游行程延误
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导致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2.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4.乙方没有尽到严谨的旅游组织者应尽的责任,将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5.乙方违反向甲方提供必要信息的义务,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双方协商和解;
(2)向旅游、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申诉或者投诉;
(3)有仲裁协议的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2:小学五一劳动节活动方案
一、时间
__月30日下午2:30
二、地点
三、活动项目
1、男子定位投篮
裁判:
每人每轮投5粒篮球,每投中一粒球,奖给一块雕牌透明皂。
2、男子、女子定位投铁环
裁判:
每人每轮投5个铁环,每投中一环,奖给相应奖品。
3、女子夹珠子比赛
裁判:
1、分组进行,每组10人,每轮比赛时间3分钟;
2、每组按夹珠子量分:
一等奖2人,奖给洗发水一瓶;
二等奖3人,奖给雕牌香皂一块;
三等奖5人,奖给雕牌透明皂一块。
四、趣味游戏
1、背靠背夹气球比赛,走10米往还的距离。
2、各校选派两队参赛;
3、按速度分:
一等奖2队,奖给奖给洗发水一瓶;
二等奖3队,奖给雕牌香皂一块;
三等奖5队,奖给雕牌透明皂一块。
五、其他
1、所有参加活动的教职工将获得一份纪念品;
2、活动结束后芦山小学宴请参加活动的全体教职工。
篇13: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做文明市民,建和谐城市”,突出“美丽日照,文明旅游”主题,以文明友善、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等为重点,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教育,营造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的浓厚氛围,大力倡导“人人争做文明游客,人人都是城市名片”的理念,引导学生从小树立文明旅游意识,使文明旅游理念入耳、入脑、入心,努力提升广大学生文明旅游素质。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引导,树立文明旅游意识。
充分利用校园媒体鞭挞不良旅游陋习,弘扬文明旅_为。各班在黑板报、宣传栏上开辟“文明旅游”栏目,自己动手制作“文明旅游”宣传标语,普及文明旅游知识,强化文明旅游意识,营造文明出游的浓厚氛围。
(二)大力开展“文明旅游”主题教育活动。
1.以“带上文明去旅游”为主题召开班会。
9月22下午班会期间,各班级根据《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要求,结合即将到来的“十一”国庆假期,对学生开展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尊重其他国家、其他地区、其他民族、其他宗教的文化习俗,避免因文化差异而导致的“不文明”行为,防止因个人行为给国家和城市形象带来损害,展现礼仪之邦应有的风采。并积极发起话题讨论,曝光不文明出_为,理性分析原因,树立文明旅游的正确观念。
2.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进万家”活动。
由学校下发给每个家长“文明旅游倡议书”,由学生带动家庭,树立文明旅游意识,普及文明旅游知识,让家长和孩子一起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尊重他人权利,以礼待人,做到健康娱乐,文明旅游。
3.组织号召全体师生共同签订“文明旅游承诺书”。
师生共同在“文明旅游承诺书”上签字,表明文明旅游的决心,提升师生文明素质。
(三)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养成文明旅游习惯。
1.开展“我是文明小导游”活动。
组织学生在出游时争做“文明小导游”。教育学生应当自觉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出行、文明游览,主动提醒和制止他人在旅游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用心发现旅游过程中的“动人瞬间”及“不文明现象”,随手用相机拍下来或用手中的笔写下来,以提醒自己,警示他人。
2.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倡导广大学生在旅游期间争做“学雷锋志愿者”,主动捡起景区内游客随手丢弃的矿泉水瓶、果皮、纸屑等,为游客做文明向导,维护旅游秩序,营造良好的人文旅游环境。
三、活动要求
(一)各级部班级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强化落实,务求实效,人人成为文明的传播场、文明的引领者与自觉实践者。
(二)以级部为单位上交活动材料:活动总结、照片(班会照片、实践活动照片每班3张)上传至235完全共享文明旅游教育文件夹;文明旅游承诺书(纸质)交政教处。
旅游活动方案2
一、指导思想
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便民惠民、全民参与的“中国旅游日”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旅游意识,激发市民旅游热情;进一步发挥旅游在传承中华文明、保护自然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升公民文明素质、身体素质和幸福指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要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关注、重视旅游业发展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出支持旅游、参与旅游的良好氛围与环境。
二、活动口号和主题
“中国旅游日”宣传口号:爱旅游、爱生活。
20__年“中国旅游日”活动主题:旅游促进发展,旅游促进扶贫,旅游促进和平。
山西省活动主题:晋善晋美进社区。
三、活动时间
全市集中开展“中国旅游日”时间为5月14日——5月19日。
四、活动安排
1.5月14日在《晋城在线》设专栏,刊登王维平副市长节日致辞、中国旅游日相关知识,公布5月19日当天全市各景区门票优惠政策。
2.5月14日——5月19日全市各旅游企业悬挂标语或者在电子显示屏上循环播放“中国旅游日”标语,营造氛围,散发宣传资料。
3.5月14日——5月19日与电视台联系安排庆祝5.19中国旅游日宣传活动采访__局长。
4.5月19日与电视台联系安排__市长节日致辞。
5.5月19日全市各旅游景区执行已承诺的中国旅游日优惠政策。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中国旅游日”活动的圆满完成,成立活动领导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_
领导组办公室在局宣传科,办公室主任由__(兼)。
六、活动要求
1.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围绕“健康生活,欢乐旅游”活动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2.5月19日实行优惠政策的景区,要遵守承诺,认真组织好游客接待,做好安全应急预案,保障安全。
3.做好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工作,各县在5月20日14:00前,将本县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活动的总体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效果等),以及其它可用于后续宣传报道的相关文字和图片资料。
篇14:315活动方案案例
活动背景:本时段恰逢端午节小长假与_商城店开业6周年店庆,在重点推出_商城店庆的基础上,将区域整体的活动有机的融合在一起,从而进一步提高顾客的忠实度,增强商城整体的市场竞争力,以期借助一节一庆所带来的商机,继续扩大在当地百货市场的市场份额。
活动时间:6月19日(周五)--6月22日(周一)
同期销售:946万,本期销售目标1200万,增幅20%
毛利销售:160万,本期销售目标200万,增幅20%
活动内容:
悦一起跃实在越精彩
6月22号我们的生日全城的节日
端午倾情回馈钜惠夏日盛宴
男装、女装、鞋品、箱包、床品、童装、运动、休闲
满200返200/180/150元
(5折/5.3折/5.7折)
满200减/80/60/40元
(6折/7折/8折)
备注:本阶段活动参与度要求达到80%。
化妆品类满198元减40元,黄金类每克立减20元起,镶嵌类满1000减200元起,进口钟表8.8折优惠,部分产品特价销售。
大家电6折起,小家电4折起
6月20、21日延时至24点,22日自然闭
爸爸我想对你说
6月21日父亲节当天,凡是和父亲一起购物的顾客,在三楼男装商场的自助摄像机镜头前,录下最想对父亲说的话,即可获得父子拍立得合照一张及男装商场全场通用100元优惠券一张(满198元即可使用,6月21日当天有效),在参加视频录制的顾客中选出“最孝心儿女”,将会获得店庆惊喜大礼包一个。
抢购惊喜连连
活动期间:每天上午10:00-11:30,下午16:00-17:30,晚间19:00-21:00各商场推出抢购,限量劲爆均价商品,超乎想象的惊喜折后及优惠绝对让你过个疯狂不已端午节!
六月端午射粽赛
凡在6月19日-22日活动时段内,在百货商场单票满666元的顾客,凭电脑小票均可参加《六月端午射粽赛》活动。顾客凭购物发票每人可获得6枚飞镖,在总服务台参加射粽籽活动,射中的是标识为"豆沙"即获得该种粽子一个;射中的为"肉粽",即获得该种粽子一个。
道具要求:气球,挡板,飞镖;
加微信公众账号赠粽子
尊敬的顾客朋友,_商城二维码促销活动
开始了!在本次活动期间,只要您添加我们
的微信公共账号,即可到一楼总服务台免费
领取端午节粽子一份,先到先得,莫失良机。
(仅限前500名)
包粽子献爱心
在6月22日活动当天现场顾客可参与在九阳专柜举办“欢庆端
午,创意粽子”手工粽子制作活动,以拉近本店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并让参与者通过本次活动,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在活动结束后,棕子可以自行带走,也可以留下有商城工作人员将粽子集中分送给附近的养老院以及育幼院等社会福利中心。
【会员专享】
活动内容:
1、活动期间,顾客可免费办理会员卡一张
2、会员卡积分抵现,积分100分=1元的比例抵顶现金使用。
3、积分超值兑换:6月30日会员积分清零,会员礼品超值兑换。
特别企划
6月21日,父亲节当天联合市小白鸽艺术团在一楼中厅举行文艺汇演活动,由孩子们表演唱歌、舞蹈类节目以及现场绘画活动,其中穿插语言互动类节目,互动奖品为店庆当日惊喜大礼包一份,数量1000份,店庆当日到店内总服务台领取。
篇15:国内旅游一日游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旅行社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旅行社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之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3.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旅游车辆、驾驶员或导游员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行社在行程中弃置旅游者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并承担弃置期间给旅游者造成的必要的住宿费、餐饮费、返回交通费等实际损失。
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行社违反合同包车游约定安排合车游的,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出发前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6.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旅游者在其指定的购物场所购物或以参观等形式变相安排购物(合同中明示景点含购物场所的除外)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安排或强迫一次,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旅游者要求退货的,旅行社应自旅游者向其交付货物之日起三日内承担退货责任。
7.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另行付费项目价款。
8.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应退还旅游者相应旅游费用(约定旅游服务项目未完成时间÷总游览时间×旅游费用总额),并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9.旅行社出现其他《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规定的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依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旅游者
1.旅游者不按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实际发生的费用与违约金总计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
3.旅游者在行程中解除合同或者擅自脱离旅游团队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
因此造成旅行社其他经济损失的,旅游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违反合同约定妨碍旅游,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游者采取拖延行程等不正当方式解决争议,妨碍旅游、造成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旅游者其他过错行为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按下述情况处理:1.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有权解除合同。
未实际发生费用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已实际发生费用的,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剩余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安置措施。
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回出发地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甲方:
乙方:
时间:
篇16: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7:旅游服务合作合同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此旅游合同。
甲方在旅游期间是否愿意拼团:同意_______________不同意_______________
一、旅游的线路、具体景点、时间、分项费用及应用标准_____________
二、费用总额:_______________收据票号:_______________。合同一经签订请旅客支付全款,收款收据必须加盖旅行社财务专用章。
三、乘坐的旅游车型是:国产系列______ 进口系列 ______
四、旅游购物点是(除途中休息原则一天一次):_________________
五、旅游意外险:购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否______
六、门票是否油旅行社代购:是___________________ 否__________________
七、导游级别是:初级______ 中级______高级 ______特级______
八、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应退还未发生的费用,减去有关部门规定退票损失费,增加费用由游客承担,旅行社应协助游客尽可能减少费用开支。任意扩大损失,由扩大方自负责任。
九、在行程中景点数量不变的情况下,由于天气、交通堵塞等原因,乙方根据实际情况机动调整游览景点的先后顺序,但必须事先明确告知游客,取得游客的认同。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签订所在地旅游质监所咨询、投诉。
十一、如一方违约,必须赔付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元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旅行社一份,游客一份,此合同原则一人一签,同一批可和签,但必须附旅游者姓名、身份证号。
甲方(游客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
联系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8:房地产前期策划合同_合同范本
房地产前期策划合同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约地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 策划推广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 托乙方对其开发的 项目进行前期打包策划推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以资信守。第一条 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开发的 项目进行前期策划推广服务,负责该项目前期的策划、创意、设计等事宜。第二条 服务内容(一)具体服务范围:第一部分:整体策划——1、vi 设计(logo/色值/标准/应用规范/中英文规范/排字组合/立体雕塑效果)2、阶段策划推广方案3、深度市场调研报告4、销售执行建议方案第二部分:售楼处包装——1、接待台背板2、logo 墙3、资料架4、玻璃窗吊帘式旗幅5、顶部挂旗6、北墙展板7、门牌门条8、玻璃贴 29、室外指示牌设计10、售楼处门头设计第三部分:销售道具——1、大幅海报(折页)2、户型图3、楼书4、名片5、名牌6、大号信封7、纸杯8、信纸便签纸第四部分:户外广告——1、擎天柱2、道旗3、围档(二)免费赠送服务范围:露台平面户型图工装建议销控表销售表格业绩表客户签约号卡客户礼品包装第三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第四条 广告运作规则1. 为使双方有效沟通、提高工作效率,乙方就甲方委托的项目成立专案小组,并提供专案小组名 单给甲方。乙方只对甲方负责,甲方需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合作、接洽。2. 甲乙双方共同根据销售情况及甲方营销策略传播策略和思路制定宣传推广的工作计划,确定工 3 作阶段、完成时间。3. 在服务的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对总体策划方案进行调整,乙方应协助确定并调整。第五条 双方责任及权利(一)甲方责任及权利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方案有提出修改和调整的权利,设计方案甲方需尊重乙方意见。2. 在甲方支付本合同或分项项目相应的费用后,设计作品之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并有权要求乙 方及时提供电子文件及样稿。3. 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 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 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4.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和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 意见和建议,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或以电子邮件认可方可 定稿。5.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乙方责任及权利1. 乙方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等业务,乙方 应为甲方的相关资料保密。2. 乙方应指定专人组成项目工作小组,经甲方确认后开展工作。3. 乙方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工作任务,乙方将设计方案交甲方并经甲方负责人签字或以电子邮 件确认后视为该项工作完结。若甲方对该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于甲方提出后尽快进行组织双 方领导进行讨论、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或以电子邮件认可方能定稿。4. 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设计工作中所需的各类资料,并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及时 4 归还甲方。5. 乙方对最终发布广告拥有正文署名权。6. 乙方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用其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 动、出版发表。7. 乙方对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有权收回并作为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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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五一文明旅游倡议书
游客朋友们:
愉悦身心、快乐出行!旅游已成为大众生活的新常态,大自然给予我们无私的心灵抚慰和精神享受,同时,您的一言一行也成为了美丽风景的一部分,山清水秀的自然美景和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才会让我们每一次的出行更舒心、更惬意!文明出游,展示广元的良好形象,是我们全体市民共同的责任。在第5个“5.19中国旅游日”到来之际,我们倡议大家争做文明和友谊的传播者:
一、注重自身形象。以礼待人,衣着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不讲粗话、脏话;
二、遵守公共秩序。不并行挡道,不高声喧哗,照顾妇女、儿童和老人,自觉排队;
三、遵守公共规则。不违反乘坐飞机、游轮、高铁、索道等交通工具的特殊规定;
四、爱护环境卫生。不乱吐乱扔,不踩踏绿地,不攀折花木和果实,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五、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六、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七、尊重民风民俗。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和各地风俗习惯,尊重少数民族。
八、提倡健康娱乐。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自觉远离黄、赌、毒。
我们一起来努力,让天更蓝、山更清、水更绿,让文明旅游之花遍地绽放,让我们的世界更美丽!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
中共广元市直机关工委 广元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广元市精神文明办公室 共青团广元市委
20xx年5月19日
篇20:上海城隍庙旅游景区导游词
“到上海不去城隍庙,等于没到过大上海。”可见老城隍庙在上海的地位和影响。城隍是道教中城市的保护神,相传明永乐年间(15世纪初)上海知县张守约将方浜路上的金山神庙(又名霍光行祠)改建成了今天我们所见的城隍庙。1926年重建,殿高4.8丈,深6.33丈,钢筋水泥结构,而彩椽画栋、翠瓦朱檐,规模大增。抗战后,为与新城隍庙(原址在金陵西路连云路口)相区别,故称老城隍庙。
近百年来,供奉在上海城隍庙大殿中的“三城隍”都是大有来头的名人。上海老城隍庙原为霍光神祠,供奉的是东汉名将霍光神主。上海建城隍庙,相沿成习,霍光成了上海资格最老的城隍爷。秦裕伯是元末明初河北大名人,曾在上海住过。清军南下时,遭到上海地区人民的强烈抵抗,清军将领原准备屠城。屠城前夜,清军将领梦见了秦裕伯,秦警告他不准杀人,这才取消了屠城计划。因秦裕伯“显灵”,救了上海百姓,故被列为城隍爷。使上海人真正顶礼膜拜的是第三位城隍爷。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市民从“陈公祠”中请出了1842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血染吴淞口、在吴淞炮台战死的江南提督陈化成的神像。当年被供奉在大殿后进的陈化成塑像,被民间雕塑家塑成满面火红、神采飞扬、目光炯炯、栩栩如生的英雄形象。这三尊城隍庙在战争中被“扫地出门”。现已尊神归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