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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旅游风景(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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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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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丰富大家的五一长假生活,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司集体出游一天。

为了避免出游高峰,经各部门主管讨论决定今年五一公司提前一天休假,4月30号全体出游,提前一天收假。

主题:感受阳光、沙滩、森林氧巴带给您的无限享受!体验快艇强劲动力、瞬间爆发,亲手撒网捕鱼的无穷乐趣!体验加州森林,在密林中尽情撒野!

金湾岛快艇捕鱼踏青

地点:南澳金海滩

时间:20xx年4月30日早上7:30----20:30

参加人员:全体员工

领队人及活动主要负责人:蔡振英

具体安排如下:

7:30在公司集合,乘车出发。

9:30到达西冲金海滩

09:40出海撒网、纵情大海。

11:00金湾岛拾贝、踏浪、探险、登深圳最东岛----金湾岛,直接面对祖国的南太平洋。

12:00享用午餐。

12:30体验加州森林、采摘野花、在密林中尽情撒野。

13:00到阳光部落基地,13:30到15:30为海边基地自由时空:可自由选择活,可以享受吊床听音乐沐浴海风、午休、踢毽、游泳、打牌、沙滩足球、沙滩排球等自由活动。

15:30基地统一组织大型沙滩团队建设游戏。游戏项目:疯狂水炮、楚河汉界、欢乐列车、无限创意、买金瓜、八仙过海、千人同舞.

18:00返回深圳。延途送大家回家。大概20:30到家。

注意事项:

为了大家整个旅途更加顺利和愉快,注意事项如下:

1、请带好自己的出入关相关证件(身份证、暂住证)

2、带些旅游小药品,可防蚊虫叮咬(如白花油等。)也可向活动负责人领取。

3、自带泳圈,泳衣、拖鞋等,贵重我品随身携带。

4、照相机、胶卷、防晒油、水太阳帽、伞、可带些小吃。

5、最好自带些节目。(如玩游戏、猜谜语等。)

6、各部门主管负责各部门人员分组,排队上下车,保持秩序。有问题可找活动负责人协调。

7、探礁和拾贝时请勿捡海胆。(海胆是人工养殖。)

安全事项:转载请著名来自:

1、统一组织活动,不得私自离团。一定做到一个都不能少。各部门人员由部部门主管负责清点。

2、出海捕鱼,划船时需穿好救生衣,坐船过程中请抓稳坐好、禁止站立、手不要放在船弦上。防碰伤手。

3、游泳时一定不要靠近深海区(防鲨网外),不会水者应同会水者陪同,天黑严禁出海和游泳。

4、活动时注意先放松身体,严防肌肉拉伤,扭伤、挫伤。

5、不安行程和上司安排者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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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示范文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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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组团旅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报名参团

1. 甲方报名参团时应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资料,旅途中须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如因甲方提供不实身份资料造成不能成行或行程受阻,乙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有权收取已发生费用。

2. 甲方签订合同时应付清全额团费,乙方收取旅游费用时应出具发票。

3. 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如有无特殊病史等)如实告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4.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旅游行程表》,并在旅游出发前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旅游费用

5. 团费一般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包价项目景点(区)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等。

6. 团费一般不包括: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航空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酒水饮料费、个人伤病医疗费等)及小费。

三、行程变更或取消处理办法

7. 发生战争、地震、洪水、火灾、暴风雪、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事件可变更或取消行程,但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件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出发前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可协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如甲方决定取消行程的,乙方应及时办理有关交通票务、订房等退订手续。旅途中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积极配合,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双方合理分担。

8.出发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旅游行程取消的,应按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造成乙方发生航空、陆运、水运票务、订房等业务损失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另行约定),该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违约的,应退回甲方全额团费。(2)违约方在出发前4日以上(不含出发当天,以自然日计算,下同)通知对方的,应支付团费5%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前3至1日通知对方的,应支付团费10%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当天通知对方的,应支付团费15%的违约金。

如报名时间在出发前4日以内(含出发当天),违约方通知对方取消旅游行程的,应支付团费3%的违约金。

9.更改旅游行程或出团日期的,更改方应与对方协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协商不成按取消行程处理。

10. 出发前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因此增加或减少费用的,由甲乙双方按实结算。

11.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第三方旅行社承诺承担乙方全部合同义务,乙方在保证不改变已约定的行程安排、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不提高团费的前提下,可以将甲方转至第三方旅行社合并组团出行,乙方对第三方旅行社的违约行为承担先行赔偿责任。如转团导致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降低、行程安排变更或团费提高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甲方推荐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并由甲方与被推荐的旅行社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如甲方不同意转团、乙方又不能安排出行的,按乙方取消行程处理。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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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吴江市散客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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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以下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 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 《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委托内容与标准

一、 委托内容与标准 委 托 项 1. 目 用 √ 2. 选择 3. 代订国内国际飞机票 代订出境签证 代订国内国际保险 4. 5. 6. 提供导游服务 提供国内国际酒店住宿 提供租车业务

二、 特别注意事项约定

1、 乙方应在甲方委托服务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委托服务事项之外 甲方所发生的问题,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为避免甲方的人身财产损失,乙方推荐甲方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三、其他约定

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在处理甲方委托服务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 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3、乙方可以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但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 可以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西城区法院提 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确认以本协议为准,之前协议作废。传真件拥有法律效力。 确认以本协议为准,之前协议作废。传真件拥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盖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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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内旅游电子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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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国内旅游)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国内旅游。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必须以组团社名义和甲方签订合同。

四、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的旅游行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交给甲方。

五、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合同提及有关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六、乙方提供的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七、甲方应妥善保存有关票据、证明及资料,以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证、索赔证据。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共________晚________天,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行程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人,报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________________费。

甲方应在出团前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旅游团款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__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 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用餐标准:__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3.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

4.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___分钟。

5.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

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

6.导游应按《导游服务质量》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

第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预期付款不超过________个工作日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个工作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甲方在出团前未支付全额旅游团款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甲方承担乙方的直接损失,并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

2.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用。

3.逾期提供有关材料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有关真实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____%),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2.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改变住宿饭店,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的违约金;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2%),并退还降低标准的门市差额。

4.乙方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____%)

第六条 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对方。违约方在约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的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5%);违约方未在约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___%)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直接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对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 特别约定

1.旅途中因甲方自身行为、身体健康原因、第三人责任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

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已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责任。

3.乙方应按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旅游意外保险由甲方自愿购买,但乙方应当事先向甲方作出说明和推荐。

4.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尊重甲方的人格尊严及其相关的合法权利,不得强迫甲方参加自费项目和购物。

5.在旅途中与乙方发生纠纷后,甲方既不得以滞留不归、拒绝登机(车、船)等方式拖延行程、扩大损失,也不得擅自提前返程,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个人资料,或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造成乙方无法为甲方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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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秋国庆双节促销活动方案_促销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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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双节促销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粗粮让生活更美好

表现形式:抽奖

二、活动时间:

中秋促销11天

国庆促销11天

三、活动目的:

1)进一步宣传企业的整体形象。

2)刺激消费群,吸引目标消费群及潜在的消费群,最大限度地扩大销售额;

3)进一步提高燕之坊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为秋冬旺季的销售做前期铺垫;

四、活动计划:

1、参加活动门店:

福建沃尔玛市场11家门店

2、活动内容:

a、中秋、国庆刮刮卡,活动期间购物满38元,凭电脑小票,有机会抽取刮刮卡一张,

奖项设置:

1 刮出“燕之坊”字样,获得价值150元全套厨房刀具一套;

2 刮出“中秋快乐” “欢庆国庆”字样,获得价值80元多功能厨房置物架一个;

3 刮出“粗粮世界”字样,获得价值20元韩式折叠餐具一套;

4 刮出“花好月圆”字样,获得精美卡通杯一个;(中秋促销期间)刮出“国庆酬宾”字样,获得还白购物袋一个; (国庆促销期间)

3、活动现场布置:

1) 卖场结合国庆、

中秋节因素,主要凸显中秋传统佳节氛围和国庆轻松喜庆氛围,以促销桶堆头排列组合的方式进行集 中陈列,既“粗粮一条街”的视觉效果,又要凸显中秋国 庆活动氛围;

2) 宣传物料在设计风格上凸显活动的主题;后上报市场部,

专柜布置:

1)插牌:选用夏季畅销产品,采用促销桶陈列售卖,制作醒目插牌(产品功效和产地等);

2)吊旗:专柜区悬挂以传统佳节“中秋”及国庆黄金周为主题一款吊旗,烘托喜庆节日气氛;

3)柜台及促销桶:采用门贴进行包装,地面采用地贴包装;

4)促销桶堆头陈列专区:悬挂大型吊牌, 凸显传统中秋佳节和国庆黄金周的节日氛围,吸引顾客注意力。

4、所需物料:

广宣物料:易拉宝、x展架、小吊牌、大吊牌、地贴、柜门贴、产品插牌(10个品项)、刮刮卡(6个样式)、抽奖箱、

奖品: 全套厨房刀具(110套)、多功能厨房置物架(220份)、韩式折叠餐具(2200份) 赠品: 卡通杯(印制燕之坊logo和中秋祝福语,外形建议采用灰太狼、喜羊羊形象)环保购物袋(印制燕之坊logo,背面加印简洁的品种功效)

五、费用预算(附表1)

六、活动效果预测与评估(附表2)

七、活动计划执行与操作: (附表3)

注:以上各项执行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各部门工作人员作好协调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广宣物料制作清单:

1、易拉宝(80*200):11个

2、x展架(60*160):11个

3、大吊牌(60*100):11个

4、小吊牌(40*60):4*11个

5、柜门贴(28*42): 50*11个

6、地贴80*180/80*270): 11套

7、插牌(35*25): 10*11 (10个品项:绿豆、东北小黄豆、红豆、黑豆、玉米渣、黄米、黑米、红皮花生、莲子八宝粥、薏仁米)

8、刮刮卡:

燕之坊110张中秋快乐110张/欢庆国庆110张粗粮世界2200张

花好月圆2800张/国庆酬宾2200张 刮刮卡设计(卡面:中秋国庆购物沃尔玛,健康选择燕之坊)

采购奖品清单:

1、卡通杯 2800个

2、环保购物袋2200个

3、厨房全套刀具 110套

4、多功能置物架 220个

5、韩式折叠餐具 2200套

审核:

市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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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旅游发言致辞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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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21世纪的中国西部旅游,前景美好,机遇无限。我们将顺应时代潮流,加强合作,携手奋进,共同谱写西部旅游的崭新篇章。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加强区域旅游合作的交流与磋商,努力形成区域旅游发展的协调协商机制。建立相对固定的,由政府分管领导、主管部门、专家学者、旅游商等多方组成的,高层磋商协调会议和机构,就旅游区域合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政策进行探讨、协商和确定。建议把中国西部国际旅游合作论坛作为高层交流的重要形式,实行轮办制,坚持下去。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针对跨区域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协调机制。

第二,加强区域旅游统筹规划,努力构建特色互补、协调发展的西部旅游大格局。主动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抓紧编制西部旅游总体发展规划,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构建西部旅游合作发展的基本框架。按照循序渐进、统筹协调的原则,精心筛选、确定一批旅游景点和线路,尽快构建若干富有西部特色、文化内涵的无障碍旅游区。同时,积极实施旅游精品战略,优化产品结构,不断增强区域间、西部与东部、西部与世界的互补效应,在体现特色中实现多元化协调发展。

第三,加强区域旅游资源整合,努力提高西部旅游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在遵循“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下,进一步加强区域间横向联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现旅游资源有效整合,从而形成规模优势,提升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打破区域封锁、市场垄断和行业分割,支持旅游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建设旅游企业集团,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企业“航母”,以掌握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的主导权。

第四,加强区域旅游政策协调,努力营造西部旅游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开展对跨区域旅游政策的清理,废除制约旅游区域合作的政策障碍。对涉及面广的、局部改革难以奏效的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经多方深入研究协商后,在区域内协调推进。当前重点解决跨地区设立旅行社、旅行社导游可跨地区带团等问题,给区域内的旅行社和导游人员以平等待遇。建立区域间旅游人才流动机制。制定统一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建立统一的执法监督协调机制,规范景区服务、经营行为,树立良好的西部旅游整体形象。

第五,加强区域整体宣传促销,努力打造西部旅游品牌。共同研究市场开发战略,在重要媒体上加强联合宣传和促销。共建区域旅游信息库,建设区域旅游营销平台和网络。整合各地的旅游交易会、推介会等,集中打响几个宣传促销品牌。按照互利互惠、形式多样、平等开放的原则,更加重视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加快与国际市场接轨步伐,不断提高参与国际旅游合作与竞争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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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国庆心得体会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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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像车轮在飞转,时光像江河在流淌,转眼间,我们的新中国走过了六十年的艰苦历程,这六十年是多么的不寻常啊,六十个春夏秋冬,六十度雨雪风霜,六十年开山劈岭,六十年起伏延长,在一场场惊世的灾难中,我们迎来了祖国六十岁的生日,在新一天的朝阳中,我们不禁高唱起:“我们唱着东方红,当家做主站起来,我们讲着春天的故事,改革开放富起来,继往开来的领路人,带领我们走进新时代,高举旗帜开创未来。”

每个人都知道,一个民族的繁衍承载着一段厚重的历史,沿着文明的发源地一路走来,领土在扩张。每个人都明白,子孙在增多。从蛮夷步入文明,从衰弱步入全盛。在一遭遭的轮回变化里,得失交替,唯独不断累积滋长的是一种精魂,气魄。

面对高山,你定会感慨它的高耸入云;放眼大海,你定会惊叹它的汹涌澎湃;仰望青松,你定会赞美它的高大苍劲;俯视小草,你定会称颂它的坚忍不拔。是的,那是因为他们身上饱含着中华民族数千年顽强的意志,那是因为他们身上凝聚着中华民族几千年不屈的精髓。千百年来,中华民族之所以饱尝艰辛而不衰,历经磨难而不屈,千锤百炼而愈加顽强,靠的就是正气磅礴、荡气回肠的铮铮铁骨,靠的就是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一个民族智慧的结晶,以其古朴与雄浑,悲壮与神圣,凝结成一股茁壮的血之根,闪烁在万古苍原之上。

站在新世纪的门槛,长城在脚下延伸,黄河在我们胸中沸腾,生生不息、代代相传的民族精神在我们的血脉中滚滚流淌。火柴为了光,油灯为了夜,先辈们为了祖国而生而亡。用血汗铺就着明天的道路,让黄河嘹亮的涛声跨越我们的灵魂,让辽阔的黑土地磨砺我们的意志。

让我告诉世界,中国命运自已主宰,让我告诉未来,中国进行着接力赛,承前启后的领路人,带领我们走进这新时代,高举旗帜开创未来!开创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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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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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通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1)团号_____________。

(2)旅_____程安排见双方签字认可的“旅_____程表”。

(3)交通工具及标准、乘载条件。

(4)用餐次数及标准(早餐_____次,正餐_____次,标准_____元/人天)。

(5)住宿标准及条件(按照星级饭店档次级别)。

(6)导游安排(全程安排持证导游)。

(7)购物安排、旅游日程。

(8)购物次数_____(次以内)。

(9)娱乐安排。

(10)旅行社责任险。

(11)自费项目及价格(见双方签字认可的“旅_____程表”)。

(12)应交纳团费总额。

(13)转(并)团旅行社名称。

(14)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业务宣传手册、店堂告示及公开广告所刊载或规定的内容经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后,即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旅游费用

1.费用包括:旅_____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途中交通、餐费(不含酒水)、房费、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导游服务费。

2.费用不包括:旅_____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旅_____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费用;机场建设费;航空_____费;卫生检疫费;旅游意外_____。行李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酒店内酒水、洗衣、通讯费等一切未在合同约定内的私人开支。

三、权利和义务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应提供参加旅游的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1.甲方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丢失的,责任自负。如经公安机关认定系乙方责任所致,则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合同约定的旅游活动安排。甲方有对自费项目选择权。

3.行程中甲方购物自愿,乙方导游和驾驶员不得误导强行购物,乙方对甲方因购物发生的质量、价格等纠纷不承担连带责任。

4.甲方如携带小孩应妥善监护。

5.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6.乙方应全面、如实向甲方介绍其服务项目、质量和_____标准,并按规定在甲方报名时签订本合同。甲方报名时应一次付清团款。

7.乙方因参团人数不足不能单独成团,将甲方转让给其它旅行社出团,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应承担总团款_____%的转团违约金。

8.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旅行社责任险。当甲方在旅游_____有效期内发生_____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时,乙方应及时取得与事故相关的有效凭证,并会同甲方或代理人按照旅游意外_____的有关条款和投保合同的约定,向承保_____公司办理理赔。在组织滑雪、漂流等旅游项目时,应明确具体活动地并为甲方办理旅游意外险。

9.甲乙双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违者责任自负。

10.团队运行过程控中,乙方应保证运行计划的实施,任何人不得无故擅自改变。但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在征得本团三分之二以上旅游者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改变运行计划。

11.乙方增加服务项目需要加_____用,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成行,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全额退还已交团款。否则,除全额退还甲方已交团款外,应承担已交团款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报名签约后要求退团,除须承担乙方由此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外(含机票、订房、_____等),应按下列标准承担违约金:出发前_____天以上,已交团款的_______%;出发前_____天至_____天,已交团款的_____%;出发前_____天至_____天,已交团款的_____%;出发当天因自身原因误机、车、船而未成行的,已交团款的_____%。

3.甲方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已约定的某项团队活动,均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恕不退还,损失自负。

4.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乙双方有努力补救损失的责任和义务,并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5.乙方在旅途中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况,如:因交通原因延误行程等情况,在保证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可对行程作适当的调整,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在旅_____程中,甲乙双方就会同约定的事项是否如约履行发生争议,双方通过协商又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不能因此单方面中止旅行,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7.乙方在下列情况下应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做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违约行为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全省各级旅游执法(质监)机构投诉。甲乙双方还可就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书面约定。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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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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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出境组团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出境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4条。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旅游者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应当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货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书面告知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境外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6、团队签证费;

7、国外机场税。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护照费;

5、境内地面服务费;

6、出境机场税;

7、国内段交通费;

8、境外小费;

9、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10、“(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行程国家或地方的法令而被拘留、遣返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被擅自转社出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15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的,旅行社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旅行社解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3、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旅游者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第九条换汇规定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旅游者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专用条款

旅游者:组团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第二条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旅游者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

第三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人以上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岁(含)以下)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国际间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四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五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二)旅行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其他约定。

旅游者(签章):旅行社(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证照号码: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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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春游季旅游的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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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背景: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美好灿烂的春天,鸟语花香,草长莺飞,景色宜人,让我们走出校园,走出忙碌的城市,走进自然,亲近自然,感受泥土的气息。

河山大好,出去走走,看看蓝天,吹吹风,放飞心情,与自然拥抱,这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啊!

同时,因为班级同学们住的比较分散,寝室间联系比较少。

男女生之间的活动与交流就更少了,除了上课在一起的话就很少有交流了,所以组织一个活动就很有必要了。

二、活动主题:

走进自然,放飞心情,锻炼身体,培养感情

三、活动目的:

1、 现在的大学生,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学习与就业压力也越来越大,同学们往往忙于为不挂科而努力与考各种证书。

这次春游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放松心情,舒缓压力,感受生活。

2、 增进同学们之间的交流,培养友谊,培养团队合作精神与集体意识。

3、 在活动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锻炼同学们应对紧急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活动意义:

让班里同学有更多的交流,增进之间的感情与友谊,培养集体意识与团队合作精神,让班级变得更加的温暖,真真正正地成为同学们热爱的家!让同学们学会如何与人交往,学会热爱自然,学会与自然与谐相处!

五、资源需要:

人力需要:班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生活委员及其他班干与同学,班干之间合理分工。

物力需要:车辆、照相机与一些休闲运动物品

六、活动时间:某一个星期六或星期天

七、活动地点:合肥紫蓬山

八、活动形式:以游玩与欣赏自然风光为主,在游玩过程中,进行各种娱乐活动与一些有意思的小游戏。

游戏道具:四种不同颜色的丝带,气球两袋,游戏奖品,一次性杯子几袋与四个盆,一些绳子。

游戏与活动:

1、 用随机发丝带的形式把丝带发给同学们,同种颜色丝带的分为一组,分为四组。

2、 游戏一:四组分开比赛,每组男女合作,两个人一起,把男女各一只脚绑起来,每个人拿一次性杯子倒满水,男女合作走完一段路程,然后把水倒

进盆里,规定时间内看哪组搬运的水更多,最多者获胜,然后发奖品。

3、 游戏二:各组每个人都要参加,每个人吹三个气球,然后把气球系好,气球要达到规定的大小,哪组先吹完哪组获胜。

4、 大家围坐在一起,展现才艺。

5、 举行登山比赛,分小组进行,小组成员要互相帮助。

6、 自由活动,玩自己想玩的,如羽毛球,象棋,派克。

7、 中午的时候,有兴趣的同学可以搞一个野炊与烧烤,同学们也可以自带食

物与饮料。

九、活动流程:

1、 班长主持一次班会,全体同学参加,跟每位同学说好这件事情,介绍注意事项与活动的

主要流程,让同学们互相讨论,提出各种建议。

做好收取经费的工作。

2、 开一次班干会议,全体班干参加,做好班干之间的分工,比如宣传委员可以做主持人,

生活委员管经费与一些物品,班长负责整个班干工作的协调等等。

3、 安全负责人选好出发及回来的集合地点,安排好来回的路线及车辆,有足够经费的话,

考虑租车,在活动过程中保障同学们的安全与维持秩序。

4、 生活委员及有关同学做好物品的采购与保管,做好经费的安排。

5、 春游的开始及有关活动的开展。

集合以及坐车过去,春游活动及游戏的开展。

6、 春游的结束及返校。

十、活动负责人与相关工作人员的安排:

总负责:班长或策划人

活动负责人:有关班干或同学

活动主持人:有关班干或同学

安全负责人:有关班干或同学

经费与物品负责人:有关班干或同学

拍照负责人:有关班干或同学

十一、活动时间地点安排:

集合时间及地点:

出发时间:

到达时间:

结束时间:

返程集合地点:

返校时间:

到校时间:

十二、活动注意事项:

1、 春游可能会遇到下雨低温天气或高温天气,负责人要提醒大家穿着合适的衣服,注意保

暖。

2、 带好雨伞,同学们也可自带一些食物与饮料,与一些相关物品,如羽毛球与象棋等。

3、 爬山需要比较宽松的衣服与运动鞋。

4、 安全负责人要带好一些应急物品,如创口贴及一些感冒药胃药等一些常用药物。

5、 整个活动中,大家要互相帮助,不要掉队,保持与活动负责人与班干的联系。

6、 不要随手丢垃圾,爱护环境。

7、 每位参与同学都要有集体意识,听从好负责人的安排,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

8、 来回路上,大家一定要注意安全。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十三、后期工作:

1、 拍照负责人把相片或录像传到群相册或分享里,供同学们分享。

2、 做好经费的核算工作。

3、 有关负责人做好有关工作的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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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出国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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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出国旅游合同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出境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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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桂林旅游的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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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特色

★本产品为桂林当地旅行社发团,您需自行安排大交通前往桂林;

★乘坐漓江游船游览全程风光,游览N评选全球最美河流之一——大美漓江,全段风景一览无余;

★单程,不返桂林。即我们的车送您到码头后不再去阳朔接,您需自行返桂林。

★桂林市区内酒店可免费接送,天天发团,1人即可报名。

行程安排

第1天  象鼻山 叠彩山 伏波山 芦笛岩 七星公园

[上午安排]

早上7点30分左右各大酒店接游客后半枕漓江的伏波山:它集山、水、洞、文物、石于一身,是具有很大的观赏价值的园林式山水公园;以及有“大自然艺术之宫”称号的芦笛岩;登桂林市区内最高峰叠彩山,桂林城景一览无遗。

[下午安排]

游览桂林市的城徽象鼻山:这里历来为旅游胜地,其旖旎的风光,神奇的形象,动人的传说,不知倾倒了多少文人雅士;最后观赏桂林市最大的综合性公园七星公园:花桥、华夏之光广场、骆驼山、克林顿演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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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自费:两江四湖、梦幻漓江

第2天  游漓江阳朔精华游

[上午安排]

早上8点左右到各大酒店接游客,乘车至桂林磨盘山码头乘船游览百里画廊漓江全程风光舟行云流,九龙戏水、浪石烟雨、八仙过江,佳景纷至沓来;欣赏九马画山的天工神笔丹青,黄布滩上“船在青山顶上行”的绝佳妙景,83公里漓江水域是全世界喀斯特地貌发育最完全的地方,外国人眼中的中国水墨山水画所在之地,(游程约4小时)

[下午安排]

自愿自费景点推荐:世外桃源、遇龙河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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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自费:印象刘三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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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为什么阳朔景点要自费另行安排?因为漓江游船下船后阳朔景点十里画廊中的风光漓江游船是走不到的,但是阳朔山水甲桂林又不得不去看看,整个十里画廊风光有数十个景点,游客一个下午的时间不可能游览得完,所以只能是导游视当天的情况给大家选择几个景点推荐给游客去游览。

第3天  冠岩古东瀑布一日游

[上午安排]

早上7:30分左右桂林各大酒店接团,乘车前往冠岩景区(游览120分钟),冠岩素有漓江上的明珠之称,有两项大世界吉尼斯纪录之最,岩洞游览方式之最,最长的旅游观光滑道。冠岩景区周围的田园风光,山、水、田一色。

[下午安排]

然后游览全国唯一由地下涌泉汇集形成的多级串连瀑布,可走瀑戏浪的古东瀑布景区(游览120分钟),景区融合了幽瀑、碧潭、原始生态、地质奇观、清新空气为一体,感受进入大自然拥抱的温馨,呼吸清新空气缓解工作疲劳。下午5点半左右返回桂林,结束冠岩古东瀑布一日游愉快行程(这条线路是近年来桂林比较火热比较受欢迎的,特别是暑假更是重点推荐项目) 下午6点左右结束全天旅游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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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冠岩景区较大,从大门到溶洞交通需游客自理。滑倒或者电瓶车65元/人往返。古东瀑布景区如果游客选择攀爬瀑布游览需要强制性租用景区内安全设施费用5/元

价格

准三星酒店(不挂牌)       ¥740 ¥370

三星(挂三星)/准四星       ¥800 ¥400

【价格包含】

1、门票:(象鼻山 伏波山 叠彩山 七星公园 芦笛岩 漓江风光 古东瀑布  冠岩景区)

2、用餐:全程只含游漓江当天一个船餐、其它餐可以自己吃,也可以临时和导游定吃团餐15-25元/人/餐

3、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如需包车独立成团,价格另议)免费火车站接送。

4、导游:优秀导游讲解服务费 (选择拼团游览整个行程的导游不一定是同一人) , 旅行社责任保险费

5、住宿:包含桂林3晚酒店住宿 (如出现单男单女情况,须补齐房间差价)

【价格不包含】

1、景区交通:景区内缆车、索道、观光小火车、电梯等代步工具费用;

2、大交通费:不含游客所在地区往返桂林的机票、火车票等大交通费用;

3、其他费用:个人的消费、自费项目及因不可抗力因素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等;

注意事项

1、请随身携带银行卡勿带过多现金,桂林市及周边地区均已开通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五大银行,特殊情况可直接咨询我部外联销售人员。

2、请带携身份证,儿童携带户口本以便登记住宿之用;自驾车游客请携带驾驶执照、行驶证、保险单及常备工具。出门前做好车辆二级保养。

3、儿童票指身高在1.1-1.39米的儿童,超过1.4米均按成人计算(漓江船票为1.2-1.49米)。如儿童已超过请如实告知客服,如遇旺季临时补办船票、演出票等无法保证。

4、如遇特殊假日及法定节假日,景点、车队、酒店等价格会有不同幅度上涨,请联系客服确认最终报价。

5、请提前三天向外联人员咨询近期天气走势。请带足保暖防寒衣物。桂林3至7月份春夏交季处于雨季季节,出行请带好雨具。秋季气候干燥、冬季湿冷。

6、桂林周边县级的酒店,由于地理条件所限,普遍规模较小,没有评定星级,但房间硬件设施都是按照星级标准建造,环境干净整洁,安全舒适。外出时请记住酒店名称和所在位置。

7、目前桂林的酒店仍然实行中午12点前退房制度,特殊情况可通过外联销售人员与酒店沟通。自助旅行者不要轻易与陌生人结伴,不要随意在外露营。

8、参观少数民族村落,要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和信仰,尽量“入乡随俗”。

9、登山前要特别注意服装和鞋子,尽量轻装上山,以减轻负担;游览岩洞的时候尽量不要穿胶底鞋,以免滑倒。

10、夏日日照时间长、紫外线强。长时间在户外活动,请戴上太阳帽及涂抹适量防晒霜。

11、桂林的饮食习惯主要以酸辣为主,主食为大米。请您根据自身饮食习惯,注意饮食搭配,避免因饮食造成身体不适。

12、请勿相信出租车、三轮车司机及陌生人推荐的免费或低价旅游及美食一条街饮食,桂林市没有真正的美食一条街,餐厅都是分散在各个街区经营。

13、年老游客,若患有高血压,冠心病,心脏病病史者最好由家人陪同出行,同时备上应急药品。

14、竹筏漂游有一定危险性,漂游时请注意人身安全,穿好救生衣,中途请勿脱下或下河游泳;竹筏分双人或八人,儿童与老人请在成年人的陪护下乘坐游览;饮酒者、高血压、心脏病、心脑血管等疾病患者以及残疾人士、孕妇最好不要乘坐。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如项链、戒指、手表、通讯、摄影器材、眼镜等建议用防水袋装好。

15、专业橡皮艇漂游同样具有一定危险性,心脏病高血压、伤残人士、孕妇、6岁以下及60岁以上老人,请勿参加。参加漂流请自备一套衣服,请勿将贵重物品、通讯、摄影器材带上漂流艇。

16、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把握好自身情况,如有必要可在出行前做一次身体检查,年长者参团需有直系亲属陪同,身体不适者或孕妇请酌情报名。

17、我公司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规定已经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为了安全起见,我们尽量推荐并帮助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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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旅游活动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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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背景 秋收季节,正是一年一度出游的好时机。恰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招新结束,青志联现有的管理层和新的成员,需要磨合和成长,发现有才能的同学也许能够对青志联的建设有帮助,希望这次会有助于提高青志联的领导力与凝聚力,为以后的发展打下基础。同时校园里,集体秋游、旅游已成了大学生们多彩生活的一部分,同学们也可以通过旅游了解不同地区的风景和气候。

二、目的地简介:

合肥市大蜀山以满山遍野郁郁葱葱的苍松翠柏、奇花异草引人入胜。尤其在周围山麓先后新建了2万余亩水面的人工湖,占地400亩的烈士陵园,面积70公顷植物园和度假村。八十余公顷的苗木花卉基地以及合肥野生动物园。长达370米的安徽第一画廊――蜀山画廊,及十二生肖园、匹特搏彩弹射击娱乐中心和以植物造景的樱花园、月季园、枫树林等。在这些园林、水泊的簇拥烘托下,蜀山显得愈加妩媚,分外妖娆,春日的景色尤其迷人。登临山巅,极目远眺,烟波浩渺,水天一色,雾霭缭绕,渔帆隐约;漫步山麓林园,桃红柳绿,蝶舞蜂喧,花团锦簇,竹影扶疏,令人心旷神怡。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座落于蜀山东侧,一批现代化建筑更使景区增添了时代的韵律。蜀山风景区已是人们凭吊先烈、游览观赏、闲暇休憩的场所。

三、路线安排:

从学校北门合肥学院站牌处,乘坐118路公交,到蜀山森林公园站车,集体步行到大蜀山。

四、执行对象:

合肥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全体成员。

五、活动时间:

20xx年x月x日(星期天)9:00 整(如若天气有变,时间另行通知)

六、活动目的及意义

大学,一个充满青春与活力的激情世界,旅游既丰富了我们的课外生活,又陶冶了我们的情操。

秋天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是学生踏青秋游的好季节。通过秋游活动,让学生亲密接触大自然,欣赏春天美景,拓展学生的视野,进一步感受大蜀山的美丽景色。同时通过组织娱乐活动,进一步培养我们的环保意识、集体意识,加强同学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促进集体的团结协作,增强青志联的集体荣誉感,同时也能增进青志联成员之间的相互了解,让彼此的感情得以升华。

七、资源需求

1.水果、食物和水。由青志联集体购买。

2.纸牌四副,三国杀一副。供娱乐使用。

3.笔记本4个,笔20支。奖品。

八、活动开展

1、 早上8:40在北门集合,首先强调安全问题,统一号令,青志联全体男生负责搬运食物和水。青志联主席韩捷带队,9:00准时出发,大概 9:50 左右到达。到达目的地,再次强调安全第一。

2、 爬山,青志联主席韩捷制定爬山路线,大家跟着主席向山顶进发,

上山时不用太快,安全第一,大家可以随意拍照留念。

3、 到达山顶后,大家集体拍照作为本次活动的材料。然后休息半小时,大家吃点东西,聊聊天,谈谈上大学以来的感受和在大学中遇到的一些问题。

4、 自由活动,大家可以自由组队,看看大蜀山美丽的秋色,感受大自然的气息,放松心情。

5、 做游戏,吃苹果 游戏规则:一个人坐在板凳上手背后,另一个人眼睛用布蒙着,站在他背后,拿个苹果喂他吃。分两组进行,最先吃完的为胜方。实践部和组织部一组,宣传部和办公室一组。韩捷主席坐裁判。赢得组可获得一个,输的一组也可获得签字笔两支

6、 如果时间允许我们还准备了两副纸牌和一副三国杀供大家娱乐使用。大家自由组队,规则自定。

7、 3:30集合大家将自己身边的垃圾捡干净。点名人齐后由韩捷主席带队集体下山。

8、 到达蜀山森林公园站牌处,集体乘车回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单独行动。

九、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和细节

1. 在活动前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告诉学生一切行动听从组织者指挥,不准随意离开队伍单独行动。

2.往返前认真清点人数。韩捷主席任队长统一安排,游玩时注意行路安全,切勿过分嬉戏打闹,队伍要有序地行进,同学间做到互相照应。

3.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看食品信息,确保食品安全。

4.审查学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不适的同学劝其不参加此次活动。

5.文明行事,不得随意破坏公共设施;保护环境,严禁学生攀摘花草树木和乱仍垃圾;自己的垃圾袋一定要仍在指定位置,返回时清理好环境卫生。

6.带上一些必要的应急物品。还需带上创可贴、晕车药等常用药;女生记得带遮阳伞或者遮阳帽,水须多带。

7.定点返回,离开时必须集合人员,组长一定要清点人数,确保大家都安全后坐车返回。

十、经费预算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座落于蜀山东侧,一批现代化建筑更使景区增添了时代的韵律。蜀山风景区已是人们凭吊先烈、游览观赏、闲暇休憩的场所。

十、经费预算

1、

2、

3、

4、

5、

6、 纸牌四副共10元

车票每人两元共34元

笔记本四个共20元

签字笔二十支共20元

食物和水共100元

总计:1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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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旅游局法治建设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全文共 1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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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是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推进年”。为将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落到实处,今年以来,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抓住以省级旅游度假区为标志的重大发展机遇期和旅游业的黄金发展期的工作思路,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监督与问责、深入宣贯新颁《旅游法》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为全面部署和推动新一轮的“一核两带四大板块”的开发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领导有力,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

首先是加大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市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推进年”工作意见》的精神,围绕市旅委、局委的中心工作,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今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各项任务;其次积极参加惩防体系建设。完善各项节庆活动及其宣传方案的招投标流程,加强对招投标过程中的监管力度,确保公共权力在制度的框架内有效运行;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工作例会制度、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局机关保密制度、领导班子学法制度等,努力做到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效率,积极打造一支高水平清正廉洁的机关队伍。

二、治理有方,行业管理取得重要进展

受今年特定的政策环境影响,全市各旅游企业经营业绩出现了较大波动,特别是高饭店和旅行社,面临的形势最为严峻。为此,我们充分发挥自身作为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在积极开展调研,鼓励调整经营思路,开展烹饪技能大赛、消防运动会、饭店服务技能大赛等活动的同时,强抓行业规范化管理,重点提升各旅游企业的服务质量,为它们实现转型升级,顺利走出低谷打下坚实基础。今年来,已确定5家申报三旅行社,第一批红太阳、顺达、国贸三家旅行社通过了市三旅行社评定,春之旅、华夏评定为二旅行社。红太阳旅行社*获评市五一劳动奖章。同时,还积极启动了浏河新小地方酒店、璜泾森林酒店创建工作,成功指导新小地方通过三评定。第二批标准化示范单位的创建也在积极有效地推进中。各旅游企业的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全年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

三、执法有道,深入宣贯新颁《旅游法》

今年全国旅*业的一件大事就是《旅游法》的出台,它正式标志着我国旅游业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为此,我们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一系列的《旅游法》宣贯活动,为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治旅”的意识和能力,以及更好地依法规范旅游市场打下良好基础。首先是邀请旅游学界相关专家来我市集中进行了一次大的《旅游法》专题讲座,为全市旅*业工作人员了解和学习《旅游法》上了生动一课。其次是结合全市普法工作,在《日报》、《太阳》等报刊杂志上刊载《旅游法》专题解读,进一步扩大影响,让市民更充分地了解《旅游法》的现实意义,并在今后的旅游活动中自觉利用《旅游法》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结合《旅游法》相关要求,对全市旅行社的门市店进行了一番深入检查和清理,为全面净化我市旅*业秩序,特别是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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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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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团体或个人):

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的《佛山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其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条第2款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违约金。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条第1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出团日期 路线与景点 (见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责任保险最高保额

用餐标准 早餐 次,正餐 次,标准: _____元/人天

导游、司机 服务 派全陪 不派全陪 含不含导游服务费 元/人天

含不含司机服务费 元/人天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 主要事项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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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旅游车辆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旅游,全文共 1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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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车辆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车辆属性

1、乙方将其所有的机动车头及挂车一辆(以下简称该车辆):

牵引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挂车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______元的价款转让给甲方;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次月起每月支付购车款____________元于乙方,______个月内付清。

2、自乙方将该车辆过户给甲方之日起,甲方为该车辆办理相关营运证件,同时,甲方将该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方式:

(一)租赁期限

合同生效日之规定:甲方在其注册登记区域进行危险品______车辆申报,甲方收到车辆新的证件后,并将所有车辆证件交与乙方时,合同方可生效。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租金支付方式

如下支付方式适用于合同有效期前四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按照每月____________(含税金)支付给甲方作为当月车辆租赁费用,甲方每月前五个工作日须将上个月的租赁发票开具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在此期间,因乙方的生产经营需要,乙方向甲方出具相关说明文件后,乙方有权要求将车辆过户给乙方并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过户相关的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该车辆在合同生效期间,只能由乙方合理进行生产使用,确保车辆良好、安全行驶,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参加各项安全教育。该车辆不得进行除乙方外的其他活动。

2、不承担乙方租用该车辆期间引发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意外伤害、运输货物损坏所造成的赔偿或补偿责任,与甲方无关,而均由乙方承担。

3、按合同约定提供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4、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对乙方的司机进行定期危险品运输安全培训,对乙方押运员进行培训、考核。

5、甲方应负责对乙方货运车辆的营运服务管理,代办车辆营运证的年度验审服务;代办车辆保险;代办货物运单,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车辆产权完全属于乙方,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若因甲方主体发生变迁或有其他债务纠纷等,该车所有权仍完全归乙方所有。

2、自行承担租赁期内该车辆的包括但不限于燃油费用、过桥过路费;该车辆的驾驶员及押运员均由乙方聘用,且与甲方无劳动关系。乙方应将其聘用的驾驶员及押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以及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报甲方备案。

3、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4、协助甲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5、乙方每月须及时支付甲方的租金。

五、保险条款

1、乙方的车辆必须参加甲方指定的三项保险,即“强制险”、“商业险”、“驾驶员人身保险”,(货物运输责任险)否则甲方不予接纳或有权终止管理。

2、乙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将派专人协助乙方处理。

六、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若有甲方引起的,甲方须将购车剩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或无偿将车辆过户给乙方。

七、合同的变更,延续和解除

1、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前,基于双方协商,可另行签署延期合同。

2、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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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旅游局年度工作计划范文_年度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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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旅游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今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大文物保护工作的力度,深入挖掘我县文物旅游资源,不断壮大旅游产业,切实做好文物安全工作,确保我县文物旅游事业健康发展。今年,我局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项目工程建设,提升文物保护能力

1. 多方协调,全力以赴,努力完成城隍庙铁旗杆修复工程。

2.完成周家大院民俗博物馆周梅村50大寿陈列展示工程,丰富博物馆展示内涵。

3.全面完成城隍庙整体维修一期工程及焚纸楼维修加固工程,在此基础上,力争实施城隍庙整体维修二期维修工程。

4.完成李靖故居读书堂及园内其他古建日常维护加固工程,确保景区古建安全。

旅游局年度工作计划旅游局年度工作计划

5.继续实施文峰木塔景区园林整治、路灯安装及绿化靓化工程。

6.积极实施于右任纪念馆环境整治工程及文物库房建设工程,全面提升文物保护能力。

7.做好四大书院遗存资料征集工作,协调省文物局及县教育局,完成宏道书院教育历史博物馆陈列展示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的制定、申报和评审工作,力争年内立项,并积极开展教育历史博物馆建设工作。

二、挖掘旅游资源,加快旅游产业发展

1.认真做好宣传推介工作。加强同中、省、市新闻媒体的协作,积极组织参加省内大型旅游宣传节庆活动和各类经贸洽谈会,制作完成三原旅游宣传画册和三原旅游宣传电视专题片,认真做好我县旅游宣传推介工作。

2.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加大旅游项目招商引(幼儿园小班秋季学期计划)资工作力度,吸引外部社会资金投入,积极打造城隍庙大景区、新兴柏社古村落、嵯峨山森林公园、池阳湖风景区等大型旅游项目。并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做大做强我县旅游产业。

3.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协同县民政、国土、陵前、新兴等相关部门和乡镇,制定我县切实可行的红色旅游发展规划,发展我县红色旅游产业。

4.加快古地窑旅游开发。配合新兴镇政府,完成柏社古地窑保护规划工作。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做好项目设计、申报工作,加快柏社古村落的开发利用,努力打造旅游知名品牌。

5.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制定我县乡村生态休闲旅游发展规划,在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出台相应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对乡村旅游接待定点单位和农家乐经营户加强指导和管理,组织开展采摘节、乡村旅游观光节、三原一日游等活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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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精心组织,适时举办我县第23届李靖故居清明游园活动和第23届城隍庙庙会。

7. 举办开放馆所讲解知识培训及馆所长、讲解员讲解大赛,提高旅游接待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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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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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国内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或异地成团的旅游者送到国内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国内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3条。填写《专用条款》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合同编号: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

通 用 条 款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外贸合同样本 ·维修合同样本 ·购房合同样本 ·合资合同样本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4、游览费;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专 用 条 款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 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人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岁)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

合同编号:

出发前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第三人承担。

(二)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

(二)旅行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其他约定

旅游者(签章):旅行社(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证照号码: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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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旅游计划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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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背景:

我们还记得xx年8月30日新生报到时我们脸上的懵懂与憧憬,而今天,我们希冀着自己离开校园的那一刻。大学三年的时间是短暂而又漫长的,这三年中,我们法律文秘班的40位同学共聚首,一起经历了军训、法政之周、特团活动、助班毕业、男生节女生节、毕业实习等等大小的活动,我们有过欢声也有过笑语、有过泪水也有过争吵,或许当多年后我们重回首时,记忆中每个人的影像都是模糊的,但这期间发生的事、停留在自己身边的人都会在我们的心底留下深深的印记。

在毕业前夕,值此寒冬来临之际,为了给我们的大学生活划下最后的原点,为了营造团结进取的良好氛围,特开展厦门汽车纯玩三天毕业旅游活动。

活动主题:“涛声镌刻我们友谊,海浪记录我们回忆”

活动时间:xx年11月4—5日

活动对象:08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全体同学

活动安排:

11月4日:

早上06:00集中出发前往汕头(约6小时);车观 海湾大桥(过桥费已含)位于汕头港东部出入口妈屿岛海域处,为跨海公路桥;汕头接团中餐后游览:林百欣国际会展中心光行 约50分钟汕头林百欣会展中心总建筑面积三万五千平方米,面向十二万多平方米的会展中心广场,位于汕头城市中心的黄金地带;人民广场 约45分钟;后乘车前往厦门 约3.5小时,厦门接团后入住酒店;

午餐自理,晚餐后入住厦门酒店(干净整洁的双人间,不挂星)

11月5日:

早餐后始建于唐代的闽南古刹的南普陀寺(参观时间约50分钟);寺内天王殿、大雄宝殿、大悲殿建筑精美,雄伟宏丽,各殿奉弥勒、三世尊佛、千手观音、四大天王、十八罗汉等,妙相庄严。车游厦门大学外景,车游美丽彩带环岛路;随后前往“海上花园、音乐之岛” 鼓浪屿(含船费,过渡约15分钟 )整天在岛上自由活动(也可以安排导游带领游览);晚餐后可自行选择前往厦门最繁华的商业步行街--中山路自由逛街(时间客人自己安排);

含早餐,午餐,晚餐自理,入住厦门酒店(干净整洁的双人间,不挂星)

11月6日:

早餐后游览:被毛主席誉为“华侨旗帜”的爱国华侨陈嘉庚先生的故乡集美(参观时间约为1个半钟),参观集美学村,陈嘉庚先生故乡,归来堂;后乘车返回佛山市(约9小时);含早餐,午餐

费用: 398元/人(两人一间双人房)、380元/人(四个人一间双人房)

随行教师:

活动安全保障措施说明:

1、本次活动由本班与狮山风光假日旅行社合意组织,旅游期间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本班与狮山风光假日旅行社共同承担;

2、本次活动将由狮山风光假日旅行社购买团体险(保险费8万/团),同时,我们会建议参加旅游的同学购买个人意外险(10元人,保险费10万人);

3、在外出旅游前,我们会提醒各位同学务必随身携带个人的一些常用医用物品,班委也会集中购买一些必备的感冒药、肠胃药、跌打损伤类药品随行;

4、在外出旅游期间,我们会要求各位同学务必保持通讯工具随身携带、正常使用;

5、在外出旅游期间,我们会提醒各位同学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贵重物品,做好防盗、防骗工作;

6、考虑到天气原因,我们会在出行前一周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情况,并提醒各位同学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7、外出旅游期间,我们将由旅行社统一安排入住厦门酒店,既安全方便又一定的保障;

8、外出旅游期间,一切活动均按照旅行社既定行程进行,全体同学务必听从导游指挥,切勿擅自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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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外出旅游心得优质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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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公司给予外出考察的这次机会,其实这次外出是我的第一次旅行,外出前心里很激动,第一次坐飞机,第一次跟这么多的同事一起出去真的很开心。

浙江省是一个以旅游为支柱产业的城市,听导游介绍中国有很多地方都在开发旅游,但是以旅游为支柱产业的就只有浙江一个。我听了就在想是怎样的一个城市能以旅游产业为龙头产业…当大巴车进到市区时人越来越多,西湖马上就要到了。导游是个上海人,在他讲解景点的时候我学到了很多,尤其重要的是耐心。西湖处在杭州的中心,由于门票是免费制所以人非常多。有关杭州的旅游纪念品更是让人眼花缭乱:旅游手册、杭州纸伞、t恤、帽子、丝巾、手绢等等,每一样都很有纪念意义。杭州作为一个旅游大省,其旅游相关的衍生行业真的很是值得借鉴与学习。

其次还考察了瓷器制造厂,期间,瓷器制造厂的专业人员还给我们讲述了瓷器烧制的全过程。上海双年展我一直都在关注,网上的照片总是不能满足太多的要求,这次有机会看到真的很荣幸。这次展览的作品使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邱志杰的装置作品,无论是构思还是制作方面都是非常考究的。其次就是场馆的讲解员,她们非常耐心地讲解每一个作品对游客提出的问题也是很耐心的回答,从这一点上深知他们付出的心血。

看完整个展览发现,相比之下无论从知识还有耐心方面自己需要弥补的东西还有很多。晚上我们观看了世博会展馆,当那么多的场馆摆在你眼前时真的很激动。我仔细的观看了尼泊尔馆的文化历史,中国馆的磅礴气势,这次的上海世博会参观真的是一场视觉的盛宴。五天的外出考察学习不知不觉中已经结束了,这次的考察活动真的使我受益匪浅,再次感谢公司能给我们这样一个学习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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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旅游表扬信写法参考

范文类型:表扬信,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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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7月2日至4日,由河南农业大学烟草学院5名优秀大学生组成的服务团到方城县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暑期社会实践服务活动。

服务团成员冒着烈日烤晒和三十多度高温,先后深入到我县广阳镇古城村、瓦屋村和清河乡双河村等全县重点植烟村的烟田地头,查看当地大田烟叶长势长相、育苗中心大棚、密集炕房群和烟叶烘烤以及烟叶试验项目园区等情况,走访烟农和基层党员干部30余人,调查烟农生产生活和生存发展情况以及基层组织建设现状,填写调查问卷20多份,并对烟农有针对性地讲解了烟田病虫害防治和烟叶成熟采收以及科学烘烤技术,深受干部群众欢迎。

此外,服务团还对城区部分卷烟零售商进行了走访,与往届农大校友就工作成长历程和母校百年校庆等问题进行了座谈,并以“普及烟草知识,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对我县城乡烟民进行了一次有关健康吸烟的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百余份,有效地传播了健康吸烟知识。

烟草学院赴方城暑期社会服务团成员不顾炎热酷暑,实地深入到田间地头和大街小巷,召开各类座谈会3场,调查基层党建和烟叶投入与产出及烟农生活生存情况,传播科技知识,得到了我县基层党员干部和广大烟农朋友热烈欢迎。

特在此向他们提出表扬。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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