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
含如下内容:地下室基础承台及基础梁的开挖、桩头的破除、开挖后基坑的抽水(抽水工具由甲方提供)、基坑基槽采用人工整平、砖胎模完工后的回填整平、多余的土方由乙方用大挖机甩到地下室主道的两侧后由甲方负责外运。
工程总价: 按下室占地面积_______元(此价格含不可考虑的因素,没有任何价格调差)。
工 期:第2条:合同使用标准和法律
2.1、合同使用标准:______________
2.2、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第3条:甲方工作
3.1 公布工地各项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进行检查、督促,监督施工质量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3.2按照合同条款按时按量支付工程款。
3.3如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不能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施工任务,或发生重大失误导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4负责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安全设防。
3.5对乙方违反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人员甲方有权清理出施工现场。乙方不服从甲方现场施工员的安排,不能按时、按量、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或整改内容)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完成,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对消极对待、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中途退场的,甲方有权不付任何工资费用。
第4条:乙方工作
4.1乙方须安排一个负责人长期呆在现场协调工作,至该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
4.2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测量出的桩顶标高进行破除,标高测量中乙方必须派人员配合,严禁用炮机凿除,人工破除过程中不能伤及桩钢筋,破除后的桩头必须保持平整完好。预留钢筋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所预留。破除完的的桩头由乙方用挖机吊出基坑,并掩埋在车库底板以下。
4.3 前期进场必须保证有一台大挖机和两台小挖机方可开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进度相应的增加机械人员,如进度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完成的50%结算。
4.4 乙方进场后,甲方负责提供住宿及生活水电,乙方自带破桩工具(包括空压机)。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紧密配合,确保施工进度以保证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上班必须安全帽,穿胶鞋,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各种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进度,如进度严重跟不上,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作。
第5条:工程款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地下室后浇带分成六块,每块垫层砼完成后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一次工程款,其余款项待地下室垫层全部浇筑完一周内全部付清,甲方违约的责任: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停工,甲方应承担乙方停工期间的一切损失。乙方所收的工程款不含任何税金,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据。
第6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成、工程款全部付清后合同自行终止。
第7条:合同份数:甲乙双方各执2份。
第8条:合同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用补充协议补充或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工程分包合作合同协议书
设备工程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安装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1、3主要工程项目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款的确定,预付和结算:
2、1消防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_定价人民币元整(¥:_________________元).
2、2工程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工程结束付清全款。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工地管理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工地管理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工作职责:_________________
5、1乙方的责任:
5、1、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和施工工艺符合国家标准和当地消防部门要求,确保合同范围内的工程符合消防验收要求。
5、1、2乙方做好合同范围内的施工资料,提供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和施工资质。并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资料及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施工资质的复印件给甲方。
5、1、3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备人身安全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及法律责任。
5、1、4乙方可以在甲方提供所有消防验收必需资料的前提下,义务帮助甲方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的报验,但相关部门所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2甲方的责任:
5、2、1甲方按协议支付工程款。
5、2、2甲方有责任协调现场场地内机械设备、材料等的转移以便于乙方施工,有责任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甲方负责提供摆放材料和工具的库房,提供施工用水和施工用电。(规费不予计算)
第六条: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__
(配合主体进度)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第七条: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合格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未付清工程款期间,本工程中所使用材料及设备产权为乙方所有;在甲方付清工程后,产权为甲方所有。
第十条:_________________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2:2024建筑工程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建设厅监制
甲方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等级
在川通讯地址邮编
乙方性别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乡镇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
工程中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建筑工程劳务合同)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推荐合同样本·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外包合同·劳务承包合同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建筑工程劳务合同)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篇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承包方(乙方)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编号: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_天(日历天),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 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任方承担。
(四)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________.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________,金额_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三)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九条 工程分包
1. 乙方可按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2.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办法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________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
法人住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
法人住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
篇4:旋喷桩劳务分包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施工范围:
4.建筑面积:
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工程合同价款为: 元(人民币 整)
2.支付方式: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四、甲方工作
1.按本合同约定,供应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对乙方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
2.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工程中间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负责协助和配合乙方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3.乙方未按图纸施工或不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不遵守甲方有关管理规定,甲方有权让其停工、返工(工期不顺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工作
1.合同签订3日内,乙方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2.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设备的保管和使用,保证材料设备的完好。
3.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
4.对已完的工程及已完工程的安装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
5.乙方在进场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进场道路、施工现场附近的铁路、房屋及现场附近的既有设施。
6.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分包给他人。
六、材料设备供应
1.甲方负责本工程施工所需主要材料:商品混凝土、钢材、木材、水泥、砖、门窗、防静电地板、涂料、防水材料、暖气片、电灯电线等材料的采购供应工作。
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乙方在材料到货后24小时之内通知甲方检验和清点。
3.乙方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程质量检验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2.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返工仍达不到质量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在通知甲方对每个分项、隐蔽工程检查前,乙方应严格进行自检,乙方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到现场进行检查,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八、合同的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否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违约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款后终止。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篇5:工程维修合同劳务
甲方: 临猗县__初中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义务,本着合理互利的原则,为确保工程质量,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 工程范围:
二、维修工程服务方式: 包工包料,由乙方报价,甲方审核并同意的价款为准。
三、工程价格:(大写) ,(小写)
四、合同期限: 本次维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工期约 天。因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施工,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以适当延长工期。
五、付款方式:施工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一次付清乙方工程款。
六、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责任:
1、本合同性质为承揽合同,施工期间应当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乙方应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维修工程的质量。
3、会同甲方确定维修方案,并据此进行合理报价。
(二)甲方责任:
1、施工期间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签字。
2、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条件,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按时支付工程款。
(三)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有合理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须在终止合同前五天当面通知对方,否则终止合同一方将依照合同价款50%支付对方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无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
决,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6: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合作权利和责任,保障工程实施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法》和相关法规,本工程具体情况,结合公司管理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及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层 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范围,内容及要求。
1、 经双方商定,乙方劳务承包本工程具体包括为:
乙方必须把自己所用材料按规定码放整齐,做到工完料净场清,现场文明施工。
2、 工期要求
按甲乙双方认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必须完成。
3、 质量要求
乙方承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按现有施工图纸施工)必须达到合格质量等级,观感为好,当时不能定出结果的,必须待主体工程验收得出结论,方可结算全部劳务费。
第三条:安全要求
1、 乙方人员进入工地,必须进行安全上岗教育,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提高本人安全意识,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其后果一切自负。甲方概不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连带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2、 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事件发生,如有发生,不论有理无理,将对当事人双方各处罚5000元罚款,并送当地司法部门处理,后果自负。
3、 乙方人员应爱护财产及半成品,如有损坏、丢失造价赔偿;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对有损失、浪费、返工材料等费用,从乙方工资内扣除。
4、 乙方进入场内的务工人员应缴纳有关费用,并照章办理一切手续。凡国家按规定应由乙方负担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缴纳,如岗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保险费等。
第四条:承包形式,价款结算方式。
1、 承包形式为劳务承包。
2、 承包价款:承包范围的工程,经验收评定后,达到①按实际加工面积计算 元/平方米。
3、 结算程序
乙方按实际加工平米结算。中途甲方可以预支乙方生活费,剩余待工程完工检验合格后甲方付乙方80%,其余的20%为保质金。等雨季过后无任何漏水现象甲方将尾款全部付清。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行为提出整改,若乙方不能在期限内整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无条件地清退乙方现场所有人员,终止本合同并不予结算乙方已完成工程未结算的劳务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 甲方有义务按施工进度和预算定额需用量按时提供材料。(注:乙方所需材料必须提前一星期上报甲方)
(3) 甲方有义务及时、精确地做好技术交底抄平、放线工作。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依法雇佣自己的劳工。
(2) 乙方有为所雇佣劳工配备各种手头工具的义务。
(3) 乙方应负责管好自己的人,要对进场工人核对身份,严禁现场打架斗殴。如有造成自身或他人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承担经济责任,民事责任和连带责任的义务。
(4) 乙方雇佣工人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造成自身和他人伤亡事故,乙方必须对其一切后果负责。
(5) 因乙方或雇佣劳工造成的失火,乙方对其后果负责。
(6) 因乙方或雇佣劳工盗窃造成甲方或他人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 乙方无权对外轻包工程,特殊分部(分项)工程非分包不可的,必须经甲方许可同意后方可分包,签订分包合同后分包部分乙方要对甲方全部负责。
(8) 严禁乙方雇佣童工进场施工。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尤其是质量违约,按有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合同生效、终止。
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结清价款即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工程项目部各一份)。
第八条:附则
1、 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现行的建筑市场管理有关文件法规和合同有关规章制度发生冲突,双方以文件规定为依据进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议。由甲方工程项目部负责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电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土方、砌体、粉刷、结构、铺装等。
第二条 分包工作期限
根据甲方要求暂定______年。
第三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2、负责与业主联系,协调现场工作联系。
3、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进行负责。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甲方提供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责任修改、返工、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3、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它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4、按甲方要求堆放材料、机具,搞好生活区的管理。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成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乙方劳务人员必须听从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的指挥,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建立工作联系;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指令。
7、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承担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与劳务做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8、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否则,乙方将依法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第七条 保险
施工全程乙方负责其排出的所有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及购买以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必要的损失。
第八条 劳务报酬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计件制及承包制进行计算,承包价格常见承包时价格清单。
第九条 劳务报酬支付方式
1、每月按照乙方施工工人数支付生活费,标准每人每天20元。
2、每月工作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80%人工费,余款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3、支付工资时,乙方必须提供工资表。
第十条 施工变更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进行设计变更。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可顺延。
第十一条 施工验收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
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相关损失。
全部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乙方仍应承担在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第五条的义务时,甲方每发现一次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尚因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违约超过次或拘不支付违约金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仍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材料浪费由乙方承担。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 争议
1、甲方合乙方在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一方人向甲方支付劳务作业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至工程保修期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分数
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乙方:(盖章)____
代理人:(盖章)____代理人:(盖章)____
负责人:(盖章)____负责人:(盖章)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
篇8: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分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元(人民币)
三、工期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________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后生效。
承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分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合同员: _____(签字、盖章) 合同员: _____(签字、盖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 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 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 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 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 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 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 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 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 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 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 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 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 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 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 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 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 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 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 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 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 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
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 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 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 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 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 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鼓励分包人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 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 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 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 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 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 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 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_______________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年月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年月日。
4 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年月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 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 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 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年月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年月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
10 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年月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年月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年月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
三、工期
14 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安全
17 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 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___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____________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
20 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
21 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______________
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_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21.6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时间和数额: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时间和数额:____________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要求和调整方式约定如下:____________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 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年月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 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 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 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____________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____________
31 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______________
担保额度:______________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______________
担保额度: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32 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 合同份数
37.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份,其中:一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承包人份,分包人份。
38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9:混凝土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藤县安泰、阳光小区混凝土捣制工程承包方给乙方,具体如下:
1、 施工要求:乙方必须按图纸施工,保证质量,按图纸规范要求,出现质量问题,所有用工材料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做到节约材料,合理利用,做到工完场清,如发现浪费材料,甲方将对浪费材料进行罚款,甲方在安排清理施工场地情况下,乙方如迟迟不能安排,甲方将自行派人清理场地,所用人工、工资将在乙方工程款里扣除。
3、 工程质量范围:包括空调板、天面花架、栏板、构造柱、阳台、反坎、承台地梁垫层、回填夯实、基坑清理,本项目所有捣制工程。
4、 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内要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做到工完清场,不准在工地和生活区打架斗殴、打牌、赌博,如有违反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5、 单价:按图纸标注的建筑面积计算(10元/㎡)。
6、 付款方式:每个月按每个人每天支付四十元生活费,每栋楼三层板面浇筑完成后支付完成工程量的80%,春节前支付工程款的90%给乙方,主体封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甲方付95%,余下5%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
7、 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要盲目施工,注意安全,如发生人为的安全事故一切都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8、 施工管理: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合理安排,按质、按量完成,每月安排的工程量,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如有延误,甲方有权更换班组,并以完成工程量的70%结算后自动退场。
9、 施工日期:从施工日起到 年 月 日全部完成。
(1) 每天必须完成每个板面,若乙方无故拖延工期,延一天罚一仟元正,(因甲方原因造成误工的,总工期相应顺延,如停电等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0:工程劳务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劳务公司)
根据本工程具体特点,根据、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通江县通江·丽都尚城建筑工程劳务的人工费、文明施工、施工管理、设备机械费用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事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承包内容:施工图(含散水沟)以内劳务的人工费、机具、文明施工、施工管理、设备机械、架料模具及其辅助材料等一切费用。
二、合同工期:
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除基础超深,重大设计修改,人力不可抗因素及室外附属工程外,双方不得更改工期,若有发生事况所有必须甲方主管负责人签字认,否则无效。
三、工程质量:
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质量等级为:力创优良,必须合格。
并保证达到:
(1)按设计施工图和甲方以及业主要求施工,施工行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50300—以及相关配套的现行国家规范标准;
(2)分户检测合格:即房间几何尺寸、层高均符合设计,偏差值小于规定误差值;
(3)实体检测合格:即设计梁板柱几何尺寸、钢筋位置、砼保护层厚度,偏差值小于规定误差值。
所完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以及由于乙方使用材料引起后续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的返工等,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内容:
1、甲方职责:
①负责提供本程材料;
②负责监督管理乙方施工,以及业主、监理等上级领导部门检查验收工作;
③负责审查支付乙方申报进度款所有工作;
2、乙方职责:
负责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和图纸会审记录内劳务费用,除门窗、水电安装、保温层、防水层外,其余所有人工费、机械、文明施工、施工管理等费用,即含以下列内容:
(1)施工图范围内所有设计内容施工人工劳务费用(含水电安装预埋费用);
(2)完成施工图所有设计内容的一切机械设备、施工用具和机具、模具架料及其铺助材料模具架料及其铺助材料自备,(机械设备如塔吊、提升机、搅拌机等;施工用具如钢筋、模工、水电工、砼工机具等;模具架料及其铺助材料如钢管及扣件、模板、安全网以及钉子、铁丝、绑扎丝、电线和灯(施工操作工作面内)等);
(3)完成施工图范围内所有设计内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投入此项材料设备费用,即: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如安全教育、专职安全员管理等;②安全保证措施的人工、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以及劳保用品等,其他项目施工涉及的安全设施、材料(如外架和架板高凳等)应无偿使用;
(4)负责本工程临设搭拆人工费用;
(5)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管理费用,即①施工组织工作安排;②指导工人按图施工,并检查其质量合格,交验甲方以及监理或业主;③本工程按图施工抄平放线;④本施工内容以及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材料管理及保卫工作费用;
(6)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人员施工安全保险费用,应达到不记名万元保险金额,承包范围内直接的、间接的(含提供安全设施所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7)负责配合有关施工项目的配合费用;
(8)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以及相关成品保护等费用;
(9)负:075096责相应工程的进场材料及使用临时设施材料的御货。
五、工程单价:
1、乙方所完成工程量计算方式:以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计算一次性包干,单价按设计建筑面积计算元2。
2、所有粘贴(指内外墙砖、地砖)安设计图收方计价:外墙:元㎡;内墙:元㎡;地面:元㎡。
3、施工图和图纸会审记录以外和 元从以上变更另行按实计算(但所有变更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执行)。
六、工程款支: 付:
1、为了保证本工程质量信誉,乙方必须交纳万元质保金,签订本协议时缴纳。
若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拒退作违约金。
2、工程款先由乙方自行垫支,完成主体第八层框架后,支付已完工程量巡工程款;完成主体第十六层框架后,支付已完工程量60%工程款;完成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量75%工程款;装饰工程按主体工程的施工节点支付方式进行工程款支付;初验前支付至总价75%;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四月内支付至总价95%;其余5%,1年保修期满
3、无承包范围内的质量事故由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若有发生的应当扣除发生费用一并扣减。
七、其他事项:
1、施工期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一切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监督管理,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2、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全体职工自觉按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在施工前要进行质量安全交底,坚持班前教肓,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违章施工,保证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现场部分)合格,否则所出现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予以处罚。
上班不戴安全帽罚款元人次,高空不系安全带罚款元人次。
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按月支付工人工资,并上报甲方一份证明,禁出现拖欠工人工资闹事,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元次。
4、乙方应爱惜甲方材料,严禁浪费材料,注意成品保护,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元次。
5、乙方必须文明施工,严禁出现打架斗殴,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元人次。
6、乙方应抓紧时间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影响其他工序施工,造成业主和公司对甲方处罚,以及给予第三人的赔偿,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7、若因业主方资金不到位給乙方造成损失按业主方給甲方劳务部分的赔偿额度直接支付給乙方
8、本协议双方自觉遵守,否则违约方应承担合同部分5%违约金。
9、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负责人(签章):
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电话:
乙方:(劳务公司)
篇11:2024工程劳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建筑劳务市场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作内容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承担 岗位(工种)工作。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选择方式(以下两种选择一种,选中的打勾):
(1)(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个月。
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如双方需要,可以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合同。
(2)( )本合同期限以完成约定的岗位(工种)工作为止。
三、劳动报酬
1、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标准为_______元/工日,每月_______日前现金支付。若遇上春节,须在春节前15天支付完乙方的应得工资。
2、甲、乙双方对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条款约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甲方可根据生产(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适当调整乙方的岗位(工种)。
(3)甲方应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4)甲方应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作业条件。
(5)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或代办)劳务作业人员《就业登记手册》和社会综合保险等相关手续。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务工期间的各项行为应遵守上海市有关部门的各项规定。
(2)乙方应按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建筑劳务岗位职责。
(3)乙方施工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
(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应自觉接受岗前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5)乙方有遵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6)乙方在务工期间有获得上海市社会综合保险的权利,享有工伤和住院医疗两项保险待遇。
五、合同的变更
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附件由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对变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2)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3)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消的;(4)乙方死亡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3)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4)甲方不办理《就业登记手册》和综合保险等手续的。
4、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移交给甲方。
七、违反合同的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劳动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违反本合同的处理办法:
八、争议解决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政府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2、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另外壹份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劳务作业分中心登记备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2:输变电电力工程劳务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在工程施工中自有劳动力不足,需聘请乙方提供劳动力支持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劳务协作性质
短期临时用工。
二、劳务协作用途
仅限于电力工程施工。
三、工作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指定的工作区域)。
四、工作内容
土石方开挖、变台安装、配电线路架设、材料转运劳务协作以及其他辅助性工作。
五、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协议有效期可相应顺延:
a、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工期顺延的;
b、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工期延误的;
六、现场代表
1、甲方委派的现场代表人为供电营业所____(职务)。
2、乙方委派的现场代表人为(姓名)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与纪律或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人员,甲方有权及时将其请离工作现场并中止其劳务协作关系。
2、甲方负责工作现场的停送电、安全监管和协调工作。
3、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图纸、资料文件,并在工作前进行必要的交底。
4、对乙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签证和验收。
5、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为参加劳务协作的全体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乙方登高作业人员和技术工人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件和工作经验。
3、乙方进入工作现场前,应对工作现场进行勘察,熟悉环境与场地。
4、乙方应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做好安全措施,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5、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安装规范和技术交底的要求工作,确保工效和质量。
6、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不得对甲方和第三方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
九、安全责任
1、因乙方原因在工作时间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2、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人员在非工作区域内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工作质量验收及质保期
1、工作质量验收依据:设计图纸及国家验收规范。
2、乙方在申请甲方对工作验收前,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齐全的资料档案。
3、质保期:自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____年。
十一、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协议价款: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并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的协议款,余款在质保期满付清。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履行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____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工程劳务分工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合同条例》直有关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加强施工中的协调与配和,共同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经双方共同协商,鉴定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内容及范围:
1、 钢筋成型、制作、安装,(顶层的,女儿墙、构造柱、檐口节点及其它零星构件)。
2、 主体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
3、 与安装和装饰工程的配合工作。
4、 机械安装及原材料卸车堆放。
5、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三:承包方式:包工、保安全、保质量、包文明施工。
四:甲方责任:
1、 负责施工现场的总体协调。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 提供乙方施工人员临时生活用房、生产用电。
3、 提供施工图一套和乙方施工的控制点、线。
4、 向乙方下达工程进度计划。
5、 按公司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
五、乙方责任:
1、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调动,遵守工地规章制度,严格按图变更、技术交底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2、自觉接受甲方的质量和监督,验收,如达不到质量标准,乙方应无条件及时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按甲方的日、周、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工。施工期间乙方不得中途退场,农忙不得放假,乙方对自身施工人员调剂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必须时甲方令乙方退场,而且一侓不予结算。
4、乙方应对,钢筋施工全过程负面责任,其工作内容如下:
、熟悉施工图纸、施工放线、领退料料具、班组自检、保养机具,每班作业完毕后的场地清理,安全文明施工。
、钢筋制作、调运、安装买件等。
、完成属于钢筋施工过程中的其他工作。
、各自小型手动工具:手电钻、锤子、扳手、卷尺等。
5、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违章作业,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6合理利用材料,禁止乱切,乱扔钢筋用料。如乙方原因造成浪费、埙坏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数量罚款。
六;质量验收:
1、 按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及甲方有关技术交底验收,其质
量评定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如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负责返回工。
如乙方原因造成洞口不垂直柱梁筋偏差不大时由乙方负责返修。如乙未按要求予以修理,甲方根据存在问题的范围、程度、数量等,给予不同程度罚款。
七,工程单价,结算及付款方式:
1、 单价:按建筑面积______元㎡包干施工图内柱、梁、板、墙以及女儿墙、阳台栏板、压顶、楼梯等均在乙方施工范围内(如乙方不愿施工按合同单价的三倍扣除)注;正负零以下按两层计算面积。
2、 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工程施工地上______层结算一次,付结算款的______%,以后为主体封顶质量合格后付到______%,余款待主体验收后半个月内付清。
八、其它
1、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材料不浪费、遵守纪律等规章奖罚制度,按总包方针对本工程制定工期计划进行。
2、甲方下达给乙方质量整改通知书,按工期计划和签订的按全协议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中的等法律效益。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算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 乙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篇14:工程劳务合同
雇主(甲方):
代表人:
雇员(乙方):
负责人: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劳务方式:
4、工程内容:
二、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等级:乙方所完成的工程质量标准不低于与甲方与工程总发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标准。
2、乙方应有相应的施工经验,技术工人应具备相应技术资质及生产能力,施工人员工种和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
3、本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相关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及业主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施工和验收。
4、乙方施工的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在质量保修责任期内,乙方应在甲方返修通知书要求时间内无条件将工程返修合格。
三、工期
1、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总工期为_______天,乙方必须根据天气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安排工期,安排好施工组织设计,按期完工。
2、工期顺延与延长:
(1)施工中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本条约定的工期相应顺延(顺延时间以甲方过错导致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停工时间为准确定).
(2)工程施工内容增加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工期延长时间。
四、劳务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总价暂定:______________元。
2、施工期间乙方或乙方授权人员自甲方处领取或租用的材料、机械、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辅材在内),均列入乙方预提劳务费用,并按费用发生时间相应冲减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3、甲方每月_______日委托_______银行以法定货币的形式代为转账到乙方账户。
五、甲方职责
1、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合适的劳动环境。
2、在合同期限内,甲方要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整顿。
3、甲方对乙方不合乎要求的施工,有权要求其返工。
4、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通知时,应及时安排人员组织验收。
5、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及时足额的支付劳务费。
六、乙方职责
1、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遵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甲方代表的指挥,对不合理的指挥要求可以拒绝。
2、乙方在工作时,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安全、高效的施行,及时完成任务。
3、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要求完成任务,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返工。
4、工程完工当天应通知甲方验收。
七、竣工验收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通知、主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及甲方质量体系要求控制质量,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对质量监视、检查、控制。
2、乙方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控制度,配合甲方三检人员做好各工序的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
3、乙方应对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全责,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在__________小时内报告甲方,对施工质量缺陷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甲方不予计量与结算.
4、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程序要求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产品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可转入下道工序。
八、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承担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
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5: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上总承包合同 (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20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索陪: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人,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 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J序、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
5.2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分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设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322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他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分包人应按照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的条款履行。
17.3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e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歇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大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 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7天内,将竣35212程交付承包人。
24.3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人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人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他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以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 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他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陪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件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撮失虚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他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条款、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4.2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定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 扣回时间和比: 。
21.2承包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2分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3其他提保事项约定: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7.2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篇16:输变电电力工程劳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开工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施工费用的确定、结算及支付方式
1、工程总费用(含税价)为闭口价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
2、合同签订支付预付款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余款由双方协商支付。
四、工程质量标准
1、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国家有关标准及图纸要求。
2、结合工程实际决定是否约定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优良。指标为竣工验收合格率_______%,优良品率达______%以上,工程验收___次成功。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配合乙方办理进行本协议工作内容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手续。
2、负责工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验工作。
3、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费用。
4、负责配合乙方协调现场有关的工作关系。
5、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乙方责任和义务:
1、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勘查、保护工作。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文明施工。
3、乙方在组织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表,经甲方认可后方可组织实施。
4、本工程按国家电力公司电气装置验收规范施工,如造成施工质量问题返工由乙方负责,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现场施工中工作人员不得吸烟。
六、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乙方办理意外保险,同时甲乙双方均按统筹地区规定的费率及时足额缴纳意外保险费。
七、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由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返工、拆除、重做等造成乙方损失,应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2、违反合同的约定,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的。
3、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情况。
4、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报酬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6、甲方指派__________同志负责现场的相关管理与协调工作
乙方违约责任:
1、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
2、因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未按图纸、规范和本工程的作业指导书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或与其他方发生纠纷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拿到工程后,不得转包或分包工程,如转包或分包工程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责令其退场,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没有达到本协议规定的目标及指标,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在统一着装、项目部安置、对外联系、现场安全围护、文明施工标志等事项上不按甲方人员要求办理,结算时甲方按甲乙双方的结算费用额的______%对乙方进行处罚。
6、乙方不按时进行施工现场恢复工作的或进行现场恢复工作但没有恢复到位的造成其他损害类案件或事故发生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对虽然进行现场恢复工作,但因没有按要求制作保留现场影像资料、又因其他因素造成或发生事故而又无法说清楚受到牵连的,由乙方承担后果。
7、乙方不履行合同其他义务或约定时,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8、乙方指派__________同志负责现场的相关管理与协调、配合工作。
八、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后自动失效。
2、协议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其他事故按有关本协议内容方面的通用条款解决。
3、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7:基坑支护分包劳务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篇18: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电力(电器)安装工程劳务工程所涉及的双方权利与义务等事项签订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北回归线项目户表巡检
1.2 工程地点:
第2条 工程范围:
2.1主要内容为:
第3条 合同金额
3.1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分包工程的合同包干价为:(大写) (小写¥ .00元)。
第4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无预50%付款。
2、工程竣工且送电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第5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在施工现场与建设单位的协调工作。
2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价款。
第6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负责工程图纸的现场技术交底。
2 乙方进入安装现场前,应勘察施工现场,熟悉场地,做好与土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3 严格按施工图要求、国家现行施工安装规范、技术交底的要求施工,确保工期和质量。
4精心组织施工,若发现设计及施工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或甲方提出,并确保工程衔接及质量。 5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防止事故特别是人身事故的发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施工中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6办理相关的市政规划手续。
第7条 安全措施及责任
1施工期间,乙方应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措施,严格按《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第8条 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及保修期
1 工程验收质量标准:按设计图纸、安装验收规范、成都电业局有关规定为依据。
2鉴于本工程为高低压变配电改造工程,经双方同意,以项目送电及工程竣工资料交付完毕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3保修期:从设备正式投运之日起壹年内属乙方安装质量保修期。
4 保修期内若发生事故,属于乙方安装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修复或更换。
第9条 违约责任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发生本合同纠纷时,可协商、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由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0条 协议份数、有效期及其它
1 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执贰份。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行补充协议执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篇19:外网挂设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对劳务分包的综治管理,加强对宿舍的安全防范、防火、卫生管理工作,保障生产、生活秩序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共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项目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搞好工地安全防范工作,
依据《自治区、市县治安防范责任条例》、《自治区、市、县暂住人口管理办法》、《自治区、市、县单位使用和聘用外地劳动力管理暂行规定》,本项目部制定了如下管理制度:
1、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成建制外省市施工队伍,必须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进疆许可证,经甲方单位验明后方可进场施工。
2、乙方在得到甲方发出的进场通知后必须上交综合治理保证金,总计人民币50,000元(大写:五万元整),待乙方人员全部退场后,在无综合治理纠纷、事故、案件的前提下,甲方将综合治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劳务乙方;若乙方在进场后违反了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则待乙方人员全部退场后,甲方将按规定在综合治理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罚款后将余款退还劳务乙方。
3、成建制队伍原则上都应使用自己的队伍,个别单位使用零星外来民工的,这些民工应持有身份证、就业证、劳务证、健康证和居住证.证件不齐全的禁止入场。
4、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外省市民 工由乙方登记造册,报甲方备案,证件必须齐全,证件不齐的人员禁止进场,人员变动及时通知甲方单位。
5、乙方人员在进场时,必须具备进入施工现场的有效证件,在项目进行登记注册,办好甲方规定的所有证件,才能安排住宿,没有办理好证件,一律不予安排,进入施工现场需具备的证件有:身份证、健康证、居住证等相关证件。
以上证件必须是原件,如因个别人特殊原因,乙方单位要做担保。进场人员必须在进场的同时办理好胸卡,办理胸卡缴押金5元/张,工本费5元/张(包括照相)。
6、员工就餐,在甲方项目食堂用卡就餐,必须一人一卡,房间按办卡数量分配,每张卡交押金20元。
7、乙方必须至少配备壹名后勤专职人员,与甲方后勤主管协同办公,协助甲方作好人员、后勤管理和实名制的管理。如果未配备专职人员,甲方每月对乙方罚款6000元,直到人员到位为止。
8、乙方要加强职工的思想教育,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如果因乙方未对职工教育,造成的后果,将由劳务乙方负责。
9、由于现场的实际情况,现场房间紧张,生活区,乙方禁止女工住宿,现场也没有考虑夫妻房,乙方自行解决女工住宿问题,如因带家属产生的不良后果,乙方将承担一切责任。并且甲方将对乙方罚款500元/天,直至相关家属离开生活区为止。
10、按甲方规定安排宿舍人员,由于是上下铺,为了确保人员安全,必须一铺一人,乙方无任何理由上铺和下铺的人睡在一起,如因乙方不按项目规定执行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每发现一次,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1、乙方必须随时把进场、退场的人员,在当天上报甲方,如隐瞒不报,甲方将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罚款,造成的其它后果,一律由乙方负责。
12、乙方人员在离开项目时,乙方后勤负责人要和甲方后勤主管办理移交手续,接受甲方对乙方房间的验收,确保该房间的设施完好。如发现损坏或者设施缺少,乙方将照价赔偿。
13、乙方进场时,必须在甲方登记后,按甲方指定的房间安排人员住宿,乙方无任何理由私自安排人员。如果乙方在未得到甲方许可私自安排人员住宿,甲方将对乙方处以300-500元/次罚款。
14、要爱护项目的公共设施,如发现人为故意损坏,除照价赔偿外,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5000元/次罚款。
15、为了确保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生产的正顺利进行,宿舍内禁止做饭、男女混居、随地大小便等,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甲方将对乙方处以500-1000元/次罚款。
16、乙方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宿舍、沐浴间、厕所的清洁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17、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办理政府部门的有关证件,不能有任何理由不配合,如因乙方不配合造成的后果、罚款等乙方自己负责,且甲方将对乙方处以罚款500元/次。
18、乙方生活区宿舍的卫生由乙方安排人员负责清理并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剩菜剩饭等倒入指定的垃圾箱,生活垃圾外运由甲方负责。
19、乙方根据人员来源和居住区域,建立民事纠纷调解员,调解员负责宿舍内部的治安工作巡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0、外来人员不得在工地内赌博、斗殴、盗窃等,发生治安违法案件,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处罚,每发生一起,除对乙方罚款3000 ~10000元/次外,还将其闹事人员清出施工现场,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21、为保证宿舍安全和防火、防触电事故,严禁乙方宿舍内使用电加热器、煤油炉、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电水壶等物品,每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并没收该类物品。
22、为保证食品卫生,工地食堂、小卖部由甲方统一安排,严禁乙方私自在宿舍内做饭或另立食堂、小卖店等营业性场所,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3、对损坏房屋或房间内外的公共物品者,将责令其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赔偿。损坏墙壁,规格1200×2600每一张板损坏,价值800元;损坏锁每把50元;损坏窗每扇300元;损坏床每张200元;电器设施或其他按市场价格赔偿。除照价赔偿外,甲方将对乙方处以3000-5000元/次的罚款。
24、所有人员必须强化治安防范意识,确保财物安全,现金、票证和重要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项目部不负保管责任。
25、严禁使用电炉、电烤炉取暖或烧明火,禁止私拉乱接照明电线,不准睡在床上吸烟和乱丢烟头,违反者每项每次罚款500元/次。对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直接、间接责任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宿舍内禁止存放汽油、煤油、柴油、酒精类等易燃易爆以及有毒化学物品,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灯泡,违者给予50~100元/次的处罚。对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直接、间接责任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7、为保障人员的正常休息,宿舍区在中午休息时间和晚上十一时以后严禁吵闹、行酒令、大声喧闹和有碍别人休息的音响。
28、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私拿工地建筑材料搭隔宿舍,严厉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违反者每项每次罚款500元/次。
29、要自觉遵守“七不规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随地大、小便,室内垃圾每天要及时清扫,床上被褥、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具每天要清理整齐。
30、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不定期的对项目外来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31、乙方要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队伍的管理,乙方未按协议执行造成的罚款,全部从乙方工程款及综合治理保证金中扣除。以上所有罚款,是甲方针对乙方的罚款,如果乙方将罚款分摊给工人,所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负责,甲方还将对乙方处以双倍的罚款。
篇20:劳务派遣劳务分包协议
地址:
开户行: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开户行: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委托甲方提供劳务派遣,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从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劳务人员到乙方工作,乙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
派遣期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 个月。
二、 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劳动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
b.
c.
2、甲方负责按照上列条件组织招录劳务人员,也可由乙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及岗位》,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及岗位》,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3、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辞退派遣劳动者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有权要求甲方在 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 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2) 不服从乙方工作安排;
3) 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 工作失职,给乙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5) 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劳务费用结算条款: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包括但不限于劳务人员工资、加班费、绩效奖金)、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乙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费用各项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 元(大写: )标准向乙方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乙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期不满1个月的,派遣服务费按1个月计算)。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乙方仍需要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
3、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 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到甲方账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
标签:劳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