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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楼盘营销策划方案合集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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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楼盘营销代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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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_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__使__________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予以解除。

因解除合同给___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分______次付清。

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书一式______份,由双方各收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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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楼盘营销代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3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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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代理销售___________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楼盘地点:

二、代理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作为“____________ ” (其中建筑主体上部物业委托销售面积为 ㎡,商业物业委托代理销售面积为 ㎡,车位物业委托销售代理总数为 个。)的销售总代理,负责该物业的销售及销售过程中策划、宣传广告等工作。

三、代理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群楼以上物业建筑面积销售达90%止。

四、代理楼盘均价底价实现计划:

建筑主体群楼以上物业:均价____________元/平方米

(乙方依据此均价制订出个户明细底价表,甲、乙双方依据此份个户明细底价表进行个户基本代理费和溢价部分的代理佣金的结算),甲方应在开盘前三个月确认开盘均价底价。

群楼商业物业、地下室车位物业等价格及销售进度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签订代理补充协议。

五、正式购房合同的签定:

乙方应根据甲方确认的合同范本及单价标准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手续。

六、群楼以上物业销售进度约定:

第一阶段:自开盘起______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______%;

第二阶段:自开盘起______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______%;

第三阶段:自开盘起______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______%;

第四阶段:自开盘起______个月内完成委托可推盘量的______%.

备注:销售进度是以各个批次推盘量作为考核依据,销售进度不进行各个批次推盘量累加考核,具体各个批次实际的推盘量依据市场情况或甲方开发情况来制订,制订结果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七、代理费标准及支付:

代理费标准:依据双方协商的项目平均价,制定合理的个户销售单价底价,并保持合理的各批次销售进度,在此前提基础上执行代理费结算,包括基本代理费及溢价两部分。

a) 基本代理费:

(1) 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每阶段按售出物业成交额的______% 结算基本代理费。

(2) 未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每阶段按售出物业成交额的 %结算基本代理费。

b) 溢价部分:

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甲方抽取相应批次已售出房源超出相应个户底价部分的30%支付于乙方作为乙方创造超额部分的奖励金;

代理费支付:

i代理费按每月10日前根据代理情况,结算一次;

1、甲方收到按首付加贷款方式付款的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后,支付该合同销售代理费的70%给乙方,待房款全部到账后再支付25%的销售代理费给乙方。

2、甲方收到一次性付款的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款后,支付95%的销售代理费给乙方。

3、甲方预留5%销售代理费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在乙方为各户客户办理完入住手续后做相应的个户结清或本协议解除时一次性付清。

i. 代理期满,甲方应在30日内结清并支付未支付部分代理费(包含基本代理费及溢价部分)。

ii. 代理期间,甲方同意以低于个户底价出售上述物业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予以办理相关销售手续,甲方书面批示的低于个户底价销售的个户物业,乙方按相应个户物业的实际成交金额结算相应的基本代理费。

iii. 甲、乙双方出售的上述物业均计入乙方代理业绩,甲方均应按上述计算方式支付代理费。

八、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完整的工程进度表,保证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封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使用,若项目为分批次开发,甲方应将具体各批次的工程进度表以书面形式提供于乙方。

2.提供售楼部,并完成内外卖场的装修布置,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提供乙方使用。

3.提供该楼盘的全部设计图纸、含总平面、立体色彩效果图主建筑单体图等,以及该项楼盘内供销售的物业明细表,含房号、建筑面积、公用分摊面积等。

4.保证该项目房产产权真实、合法、完整。

5.负责项目所有销售广告费用(控制在1%——1.5%以内,售楼部的建设和装修不列入广告范围)。

6.安排财务人员收取房款及定金等财务事宜,安排1名报备人员负责办理合同备案登记及按揭手续以及保安、保洁、服务等相关后勤工作人员。

7.甲方负责同乙方共同确定各个销售阶段的商品价格及允许浮动幅度,并根据市场状况定期修订。

8.甲方负责确定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等并负责审定合同补充条款。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与客户签订附加条款的合同,甲方不予承认,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签定后负责提供并制作该项目的全案营销、策划及推广方案,乙方提供的方案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2.负责培训售楼人员并支付售楼部乙方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3.制作并提供该楼的全套营销策划方案;

4.负责售楼部户外看板及围墙广告的设计工作;

5.负责楼书、DM广告设计工作;

6.负责项目媒体广告的设计工作;

7.负责设计组织销售公关活动等;

8.协助购房者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向买方催收购房款。

9.乙方负责从第一次接触客户至客户办理商品住宅入住手续为止的全过程客户服务工作。乙方的项目策划、营销、广告宣传费用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

10.乙方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客户资料(含未签订购房协议的客户),按月编写客户分析和各有关销售分析报告,及时提交甲方。

11.乙方负责根据双方确定的销售价格幅度内销售商品住宅,不得私自定价。

1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审定的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代表甲方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认定的合同文本,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代表甲方以客户签订额外的附加条款。

十、费用分担

1、甲方承担的费用

a) 售楼部建设或租赁、装修及水、电、宽带、物管费等。

b) 楼宇沙盘模型、个户模型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效果图制作。

c) 各类楼书、海报、效果图、VI等宣传品的印刷。

d) 售楼部甲方人员人事费用。

e) 各类媒体广告发布。

f) 售楼部办公配套物品,如:电话、桌椅、复印机、电脑、传真机、饮水机、空调等。

2、乙方承担费用

a) 乙方人员的人工费用。

b) 乙方销售人员的制服费用。

c) 售楼部日常低值易耗品办公费用。

d) 售楼部人员日常办事交通费用及与售楼公关费用。

e) 售楼部电话费用。

f) 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所有费用,乙方必须提供正式的发票。

十一、其它约定:

1、分批次开盘时间另行约定。(但必须以取得预售许可证为前提条件)。

2、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再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该项目的销售代理,若甲方单方终止合同,则余房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须付基本代理费于乙方。

3、甲方不得无故终止、解除合同,若甲方单方无理由终止合同,则甲方必须在终止合同五日内支付乙方已售房源的全额代理费;若在乙方未进场前甲方无故单方提出解约,甲方应按6万/月支付乙方作为相应补偿,补偿总额为6万/月*月数(月数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双方确认合同终止日)。

4、广告及促销活动经甲方同意后执行,费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未按规定付款,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甲方应于终止合同5日内支付乙方已售房源的全额代理费。

6、如因甲方原因,该项目缓建或者停工,则代理期相应增长。

7、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二、客户退定、退房的处理原则

项目在销售过程中,若发生客户退定、退房事件,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退定事件外,客户退房、退定发生后,乙方应将此销售所得的代理费退还给甲方(甲方从未付的代理费中直接扣除)。

十三、代理服务期限和提前解约的规定

代理服务期限:

1.双方按项目群楼以上物业销售率达到90%界定代理期限。

2.在整体销售率未达到该比例之前乙方不得终止销售活动。

3.在项目群楼以上物业销售率达到90%后,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保留继续销售的权力。

4.在此期间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代理合同。

本协议可能因以下原因提前解除: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和解除合作。

A:在甲方满足本协议所约定的各项条款的前提下,如因乙方原因(政策调控及不可抗力因素或类似甲型流感等应不列入乙方原因),乙方未完成各批次各阶段销售任务时,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并结清已售房源代理费。

B:甲方未按规定支付代理费的且超过30日,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

十五、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交由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补充: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签约人: 签约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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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楼盘营销代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4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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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真诚合作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以下称 )营销策划、市场调研、销售代理等事宜达成本合同,双方恪守信用,共同执行本合同所有条款。

第一条 销售代理之项目

1.1 受托项目名称:项目___________;

1.2 受托项目面积:总建筑面积共约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沿街商铺面积约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约 平方米。

第二条 双方权责

2.1 甲方权责:

2.1.1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所需要的有关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等;在开盘日前,甲方提供公开销售所需要的各项文件资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房屋总平面图及标准层平面图、房屋结构、房屋装修、建材配套、设备标准的说明书、所有绿化环境的设计施工、小区智能化设计施工标准的说明书、工程进度计划)、《楼盘销售百问》,以确保策划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保证上述资料真实并承担上述资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2.1.2 甲方享有如下合同权利: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的项目小组提出项目策划、销售的相关工作要求,并对乙方工作表现提出意见。

(2) 甲方指定专门人员参与乙方策划专案小组,配合乙方工作。乙方提出的整体销售策划、价格方案建议、各类促销方案等经双方协商后方可实施。

(3)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工作人员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如遇突发事件,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告知甲方。

(4) 甲方对与购房客户签订的《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享有审核权。

2.1.3 在项目营销各阶段与广告公司、制作公司、装修公司及媒体等签订合约,承担有关策划、宣传推广、短信宣传费、广告、售楼资料及售楼处的水电费等日常费用,根据乙方提供的方案建议委托上述相关单位制作物业模型、透视图、售楼书、售楼处、样板房等供乙方在售楼时使用。为客户提供看楼的交通工具。负责现场甲、乙双方需要协调的各类工作事宜。

2.1.4 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报酬,包括策划销售代理服务费、佣金提成等相关费用。

2.1.5 甲方委派专人负责收取客户定金、购房款,委托乙方与客户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的各项购房手续。

2.1.6 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同意所有营销宣传资料,包括售楼资料、媒体广告、有关网页、展销会宣传品、各种载体广告牌等,均注明:“策划及销售代理:“济南全新全异营销策划公司”字样。

2.1.7 因购房质量、房屋产权抵押、房屋交付等引起的争议,由甲方负责处理和承担责任,乙方给予积极配合。

2.1.8 本合同项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工作报告、图表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乙方,甲方在

范围内对此知识成果享有永久使用权。乙方向甲方单独进行工作汇报,任何工作汇报均谢绝以下

第三方在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交的策划工作报告及成果公开发表或提供给合作单位(如设计院、广告公司等)以外的第三方。

2.1.9 甲方不得将该项目的销售房源自行销售或委托其他第三方销售。

2.2 乙方权责:

2.2.1 乙方具备房地产交易代理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保证其代理经营的合法性。乙方采取的销售手段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2.2.2 乙方的服务内容:为全程提供综合的销售服务。

(一) 营销策划、市场调研服务

(1) 从策划和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进行市场调研、客户访谈、销售推广研究,向甲方提报项目市场、客户调研报告,产品定位和产品解决方案的客户反馈和修订建议,项目销售及推广策略。《项目物业定位报告》、《营销策划总纲》经甲方认可后乙方负责执行和实施。

(2) 乙方负责制定项目的整体营销推广策略、销售节奏安排、价格策略、内部认筹方案,开盘方案,推广活动及项目包装方案等重要策略,经甲方认可后乙方负责执行和实施。

(3) 在项目销售过程中,乙方负责制定阶段性的推广和销售计划、促销活动计划、推广活动计划等营销方案,并负责落实、执行各项推广计划,并对广告和推广的效果进行监测和反馈,根据反馈实际情况及时对营销推广策划进行调整。

(4) 乙方指定专职销售经理,负责对项目的全过程销售工作进行管理,落实策划策略及销售计划。

(5) 乙方指定专职策划人员,在项目销售过程中,负责推广计划和营销活动的落实和执行。

(6) 乙方负责日常定期的市场调研、竞争产品跟踪研究和客户访谈,根据市场反应、销售状况及成交客户分析,定期提交项目分析及总结报告、阶段销售推广建议。

(二) 销售前台代理服务

(7) 在正式进场前,乙方组建的销售团队,统筹营销工作。销售项目经理常驻销售现场,并从乙方现有销售队伍中抽调具有与同类物业销售经验的优秀销售人员组成销售团队,销售团队常驻销售现场,专门负责销售工作,销售总监定期巡查检查,乙方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调配资源,保证每日有3~5名的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其中开盘日和销售旺季保证每日不少于5人,在项目销售后期和淡季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销售人员人数。

(8) 在乙方正式进场销售之前,乙方负责完成对销售团队的培训,并建立项目销售管理制度。

(9) 销售现场管理:乙方代表甲方负责项目销售现场的管理,维持销售现场销售秩序。

(10) 客户洽谈:乙方负责做好接洽客户、市调人员以及交流参观人员。

(11) 客户信息管理:乙方负责收集来电来访客户信息,录入明源系统,建立来电来访客户档案,向甲方反馈客户意见。

(12) 前期客户积累:项目正式开盘前,乙方负责进行项目推广及客户积累,在不违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下,完成客户登记的相关工作。

(13) 签订认购书:项目正式开盘后,乙方负责与客户签订《认购书》、客户签订《认购书》,甲方负责收取定金,认购行为按照事先制订的认购流程严格执行。

(14) 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催促购房客户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签约,与客户签订《枣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催促购房客户交纳楼款,协助客户在签约时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15) 乙方负责管理房号销控表,在自由销售渠道范围内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并发动二、三级联动。

(三) 销售后台事务管理服务

(16) 配合销售前台完成认购及签约环节;

(17) 乙方负责认购前根据销控表进行房号确认;

(18) 乙方负责签订认购书、催交首期款、签定房地产买卖合同、收集按揭客户资料并督促客户签订按揭合同,并负责一次性付款客户尾款的督促工作。

2.2.3 乙方履行如下合同义务:

(1) 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保证上述资料真实有效。

(2) 乙方不得以低于合同底价的价格销售,不得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费用。

(3) 乙方需委派经验丰富、并具有相应资历的项目经理负责的销售执行工作,若因工作需要更换项目经理,乙方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员工辞职情形除外)。

(4) 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文件进行如实的宣传和销售。

(5) 乙方承接甲方项目销售代理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乙方的营销策划权及代理权不得转让。

(6)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及双方确认的推广销售资料保密。

(7) 乙方负责本公司工作人员的工资、佣金、社会保险及相应的福利;负责承担乙方工作使用文化用品的费用,期间电话初装费、电话使用费、宽带费等费用。

(8) 乙方工作人员服装由乙方提供并承担费用,若甲方有特殊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2.2.4 乙方对每个销售单位结算代理费的依据:一次性付款客户以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时间为准,若结算代理费后下月客户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全款,则甲方暂扣回该单位已支付的代理费,直至该单位房款全额支付甲方返回暂扣代理费;按揭客户以收集起按揭资料,客户方签订按揭合同的时间为准,但不包含按揭放款。

第三条 服务报酬

3.1 策划顾问咨询服务费

3.1.1 前期策划顾问咨询服务费共1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该策划顾问咨询服务费用分两期支付,首付5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在本合同签订后8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5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在人员正式进场后支付,此项费用在乙方后期佣金中扣除。

3. 2 销售代理服务费(简称代理费)

3.2.1 销售代理服务费:甲方根据乙方代理期内实现的销售情况,销售代理费为所有所销售房款的 %。

3.2.2 用工程款、材料款、融资等抵付房款及职工内部购房的,按计取。

3.3 差价提成:

所售房屋销售底价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明细表作为合同附件。超出底价部分,甲乙双方按分成(甲方占 成,乙方占 成)。

3.4 结算时间及程序:

3.3.1 乙方每月5号前将上月结算单提供给甲方审算,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将签章确认的结算单交回给乙方;

3.3.2 乙方在收回结算单5个工作日内提交代理费发票,甲方收到乙方代理费发票后8个工作日内将代理费划转至乙方账号。

3.3.3 根据客观情况确实需要返还定金时,由甲方退还所收取的定金(含诚意金、临时订金、VIP卡费用、正式定金)。

第四条 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及终止

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效;甲、乙双方之间结清一切费用后,合同自然终止。

4.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条款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4.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受影响一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因不可抗力而影响有关条款履行的不视为违约。

4.4 在服务代理期内,乙方不得将代理权转让给第三方经纪机构或委托分销。同时,甲方不得将已授权代理的房号自行销售或委托第三方销售。

第五条 乙方提供专业增值服务(合作期内)

5.1 免费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市场资讯,包括市场供应情况变化及竞争变化等。

5.2 免费定期向甲方提供相关区域市场调研报告及其他相关的行业信息。

5.3 免费向甲方提供乙方拥有的片区客户资源及销售渠道信息,但涉及第三方经济利益、商业秘密及现售项目的信息资料除外。

5.4 作为甲方的主要合作伙伴,充分利用行业资源,推荐相应的专业公司作为合作单位,在设计、制作项目销售推广材料和工具时提供专业策划意见。

第六条 其他

6.1本合同规定要提交的附件应及时提交确认,该附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函件、会议纪要、通知经双方确认后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2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当严格遵守,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合同;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均应在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乙 方: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签约时间: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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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代理经营销售楼盘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销售,全文共 3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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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

本着真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曹县嘉美臵业有限公司投资的青菏丽景房开项目的营销代理业务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营销代理的项目情况

1.1 位臵:青菏南路 。

1.2 基本情况:规划用地面积约240亩,规划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

二、合同合作期限 20xx年 月 日(签约之日)至20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销售任务的95%为准)。

三、甲方责任

3.1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开展工作的相关项目资料复印件(主要内容为:本项目的各种证件诸如土地证、规划证、施工证、预售证等,与销售有关的图纸资料、施工计划、材料设备配臵标准等)。

3.2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的全程独家营销代理,不再委托给任何第三方或自行销售。

3.3 甲方在销售策略、广告策略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与乙方全力配合。

3.4 甲方应在乙方提供方案三日内对乙方提交的各阶段营销策略方案进行确认,以便乙方对方案进行修正和实施。无特殊情况,对已确定的方案,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保持不变。

3.5 甲方应充分听取乙方在营销策略与现场管理方面的专业意见,以确保本项目实现双方既定的销售目标。

3.6 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协调各合作单位,确保营销工作顺利进行。

3.7 为保证项目顺利销售,甲方同意在本项目的各种宣传媒体及资料上印上乙方公司名称及营销代理字样。

3.8 甲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及时向乙方支付策划销售代理费用,以便保证乙方工作正常开展。

3.9 甲方提供本项目的售楼处作为乙方完成营销代理业务的工作场所,并为乙方提供合理的办公所需物料。

四、乙方责任

4.1 乙方组建具有实际操盘能力的营销代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营销推广和案场管理等相关工作,提供深入、全面、优质的营销代理服务。团队成员的业务水平和职责必须经甲方认可,对能力欠佳的团队成员,甲方有权挑换。乙方或乙方成员必须保证全身心投入本项目的运营。

4.2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营销代理服务范围;全程营销策划、实际销售,协助甲方与购房客户签订认购书、房屋买卖合同、办理银行按揭、办理交房手续、小区物业的组建和监管相关工作。

4.3 乙方按照工作流程实施定期作业会议,并每月10日前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做上月计划执行情况及销售情况的书面汇报(包括来电来访、认筹、签约、回款、促销实效等实际内容)。

4.4 乙方在营销推广过程中负责本项目的推广策略、销售策略、促销方案的制定与执行等工作。乙方负责对各种推广活动所需材料的设计创意,相关制作推广设计发布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如各种广告、售楼书、POP、海报、直邮、宣传单页、手袋、促销小礼品等。

4.5 乙方与甲方共同策划、承办本项目推广的主要活动,费用由甲方承担。

4.6 乙方负责提出每月销售策略方案(包括销售价格、房源销控),经甲方审核,并按甲方审核意见进行修改,最终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实施。

4.7 在合同执行期间及合同履行完毕或中止后,乙方均须严格保守甲方的经营机密和资料机密。乙方原因造成的机密泄露而引发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追究其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8 乙方有义务对所提交的文件、方案根据执行情况的变化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正,并及时再向甲方提交。

4.9 乙方在销售本项目之前,需提交销售方案,经甲方认可后方可销售。

4.10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负责在乙方进入销售案场之前提供本项目的售楼处及其内部办公设施。乙方负责本项目售楼处及其内部资产的使用管理和安全工作,并保证其完好无损(正常损耗除外)。合同期内本项目售楼处的水、电费由甲方承担;固定电话费、网络费、耗材等由甲方承担。

4.1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代收房款,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如:价格折扣、交房标准、付款条款等)。乙方不得夸大、虚假宣传本项目,由此导致的客户投诉或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4.12 收取的客户订金不退还的,均属甲方收益,乙方无权分成。

4.13 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须统一着装上岗,乙方所有人员的管理、工资、佣金、住宿、生活、交通、工装、通讯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14 乙方人员的工装及其配套装束须报经甲方认可后使用。

4.15 乙方保证在代理期内完成该项目总销售套数的95%以上,并自愿于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预交 万元 保证金,作为乙方向甲方表达其对本项目营销的能力和履行本合同的承诺。(由政府、市场或无法抗拒等因素,可适当延缓销售计划。)

五、销售价格与销售费用计取及支付方式

5.1、销售底价按双方制定的各期开盘价执行,具体可参照合同附表执行。 (每期底价间隔不底于5万平方)

5.2、支付方式:以每期双方制订的开盘价格为基础价,超出的溢价部分甲乙双方 7 : 3 分成;另外,甲方支付给乙方总销售额的 1.1 %的酬金(回迁房按每套房屋500元支付给乙方)。

5.3、支付日期:每月1-3日为结算日。

5.4、客户购买住房单套付款达到 10万元,商铺每间付款达 30 万元 则为成交客户 (包括溢价部分)。

5.5、如有退房,本套住房不再重复收取销售佣金。

5.6、乙方不提供代理佣金的发票,用人员工资走账的方式处理。

5.7.1为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完成,双方约定:客户越过乙方径与甲方成交的物业(如甲方另行委托给第三方销售,则该第三方的销售,按本协议附件约定的价格)全部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亦应按上述5.3条款佣金比例和5.4支付办法结算代理费给乙方。

5.7.2为保护双方的权益,双方约定:甲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全部完成了销售任务,甲方亦应按上述5.3条款佣金比例和5.4支付办法全额结算代理费给乙方。如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双方制定的全盘代理销售计划,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所有保证金。 乙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广告投放和销售价格实务约定

6.1 广告的投入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建议按全盘总销售额的 %做计划,在此基础上增加广告费用须经乙方呈报甲方同意。广告经费预算按乙方所作并报甲方认可的计划执行。广告费和各种宣传产品的制作费由甲方财务直接支付。

6.2 在不影响销售进度前提下,销售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并盖章确认后方可执行。

七、委托代理程序

7.1《房地产买卖合同》和其他与购房人签订的合约均由甲方最终签署。

7.2购房人所交的购房款项均由甲方直接收取,并由甲方为客户出具收据或发票。

7.3乙方全力协助甲方办理售房合同登记、银行按揭、配合交房等手续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八、违约责任

8.1 如未经对方允许或其它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有条款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如属双方的过失,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8.2 在销售过程中,由于甲方提供的有关文件不全或不实引起的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8.3 若甲方未能及时支付乙方应得佣金,甲方须每天按应支付佣金额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将来如发生诉讼,甲方自愿同意不以违约金过高为由主张调整违约金数额。

8.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有关条款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九、合同履行中的不可抗力

9.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实的影响、迟延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天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

9.2 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9.3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阻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国家宏观政策、自然灾害、暴动、战争、内乱、爆炸、火灾、洪水及地方政策的变化致使甲方项目无法进行的。

十、争议解决

10.1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0.2 出现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均有权作为原告向其法人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协议保密

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关于本合同的任何事宜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的商业机密。

十二、其他

12.1在本项目的策划销售中,甲方只是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确认。乙方在策划和创意中,因广告、宣传等引发的违法违规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2.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过程中附件内容发生变化时,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以时间为据相应的按变化前后的内容执行合同内容。

12.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4 在双方责任履行完毕之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2.5 如乙方在服务期内工作成果显著,在双方条件达成一致的前提下,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后续开发项目的营销代理机构。

12.6 合同到期后,若任何一方未书面提出解除合同,则本合同顺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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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独家营销策划代理合同补充条款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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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四川省___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广元市_____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丙方:剑阁县剑门关驿栈处置工作组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__年月日签订的《独家营销策划代理合同书》有关事项达成以下补充协议条款,各方愿自觉遵照执行。

一、丙方作为剑阁县县委、县政府设立的处置监督机构,监督该项目销售、还债等所有经营活动。对甲、乙双方经营该项目的所有活动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处置甲方项目相关的债权债务纠纷。协调、处置营销过程中非法干扰与矛盾。

2、监督甲、乙方合法招商、宣传、销售,协调处理乙方销售过程中的相关矛盾,监管甲、乙双方将所有回收款项进入指定的账户,按锁定债务支付款项。

3、监督甲、乙方按照双方签订合同及补充和本补充协议履行职责与义务。

二、代理期限:__年月日-__年月日。

三、目标任务考核:

1、__年月日前为宣传、招商推广期。

2、__年月日开盘未完成3000万元,甲方扣除广告费及佣金以每3个月完成800万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

3、广告费实行报销制,即乙方先垫付甲方按季度结算,其报销金额不超过已实现销售总金额的1.5%。乙方经营产生的广告费、代理佣金、溢价分成须出具发票,经甲方核实,报丙方批准支付。

4、甲方每季度结算支付乙方代理佣金及溢价分成扣留总金额的20%作为保证金,如未完成销售任务,该阶段的保证金不予支付给乙方。如完成销售任务,该阶段保证金,考核期结束10日内甲方同意丙方批准一次支付给乙方。

四、其他约定:

1、在乙方代理过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使销售受阻占用的时间,经甲、乙、丙三方确认受阻时间,扣除不计入考核时间,相应期间顺延。

2、为确保债务能足额清偿,甲、乙双方原初步确定的销售底价,商业每超出500元/㎡、结算底价在原底价基础上加上500元/㎡结算溢价分成。住宅每超出200元/㎡、结算底价就加上200元/㎡结算溢价分成。

3、项目代理期限内乙方完成销售面积达90%,招商入住率达商业销售面积70%,甲、乙、丙三方终止合同所有义务。

4、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如有私下压价收取回扣或变相欺诈手段获取客户佣金或以内幕交易等方式获取利益的,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销售佣金和溢价分成,并按公司内部人员追究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五、甲、丙方抵债抵偿房源交给债主后,由乙方与债主协商代理费用,甲、丙方予以协调,抵债所抵偿房产不计甲、乙方代理佣金和溢价分成。其代理佣金由乙方与债主重新达成协议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方各执贰份,与甲、乙双方__年月日签订的相关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三方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监管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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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独家营销策划代理合同补充条款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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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受托方:烟台南云(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协议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其投资开发的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水泊南路以西、虎头蜂路以南、水泊大街以东、独山路以北建设用地约119亩、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的荣信紫荆花园商住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委托乙方独家全程进行策划销售工作。为明确双方职责,确保双方利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项目

本项目销售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含商业、住宅、车库及附房)。

二、委托期限合作经营协议书本项目委托服务期限自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1日止。

三、策划销售工作程序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的营销管理程序开展各项工作,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越权行使职权。

2、乙方在负责该项目营销和广告策划时,需按双方共同确定的每期销控计划(内容包括:销售房源、销售面积、销售价格、销售政策、销售时间等内容。以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文书为准)对该项目进行营销和广告策划。

四、工作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房源销售价格及商业用房租赁招商佣金双方根据开发成本、合理利润及市场情况协商确定。甲方有权对销售价格进行调整。标准如下:

1、策划销售代理费用标准:按每月双方确定的销售计划内已售房源的实际回款额为准(贷款客户贷款部分以银行放款为准)。策划销售代理费用=月销售回款额*1.5%。

2、甲方于乙方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最终销售价格,底价由甲方签字盖章后交予乙方。底价确定后,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期限内不再变更。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低于甲方所给的销售底价。超过底价(为有利于销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经甲方同意,后出台的种种优惠让利活动后的价格)部分乙方双方进行分配,其中甲方占超出部分的70%,乙方占超出部分的30%。

4、甲方可以预留部分房源作为自用,乙方不收取佣金。

5、甲方需在每月

五、销售周期

甲方相应手续办理完毕,乙方根据工程进度与甲方确定最终销售周期,收盘一切手续办理完毕,合同终止。

六、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基本办公场所(售楼处),沙盘、桌、椅、空调、电脑、打印机、电话等相关办公设备。售楼处所产生的水、电、网费及话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指派专人与乙方联系相关工作,传递相关材料。

3、甲方按乙方需求,及时提供所需要的项目相关资料,乙方积极完成各项营销工作。

4、宣传单页、楼书、整体营销推广所产生的营销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责任

1、乙方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在合同签署后全面展开相关工作,工作小组包括策划、销售方面的工作人员,薪资费用由乙方自负。

2、售楼处包装设计方案及项目整体推广方案由乙方提供。

3、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须严格保守甲方经营机密。

4、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要求,及时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甲方定期给乙方下达销售任务,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业绩,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5、每月施方案的市场反馈,并提出改进建议。

6、若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给自身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

7、乙方负责向客户介绍办理银行按揭手续需提供的文件,介绍办理按揭手续的流程,带领客户去银行办理按揭手续,甲方协调银行方面各种人事关系。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履行责任,所造成的项目销售时间延误和损失由甲方自身承担。

2、如乙方未能严格履行合同服务内容,由此所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4、在甲方付清阶段合同款项后,乙方所提供的项目方案、分析报告的知识产权归甲方。

5、项目合作期间,双方应认真执行合同条款,不能擅自中止合同。任何一方无故中止合同,合同解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20xx0元的违约金。

九、其他事宜

1、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中具体工作内容可作进一步的完善补充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在工作中应加强配合与协调。遇有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本合同为独家委托代理合同,委托合同中的房源仅乙方具有对外销售的权利。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5、双方责任在履行完毕之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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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独家营销策划代理合同补充条款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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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广告代理的**项目的策划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合作形式为:甲方负责本案广告策划事宜;乙方提供本案营销策划协作工作。

第二条甲方必须保证在对外一切公开之媒体上明显具明以下称谓:

“策划顾问: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第三条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界定为: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开发项目开盘广告(预售许可证后)后*个月整终止。

第三条乙方服务内容

1、前期的定位策划

从项目前期筹备期介入,进行整盘的产品和市场定位建议及相应整体规划、环境设计、户型配比等建议。进行案名、推广名建议。

2、整体行销、传播策划的咨询

整体楼盘推广的策划框架,包括前期市场分析,营销战略,行销组合,传播策略的建议。

3、阶段性传播策划

每月进行市场调研,并据此进行每月具体广告宣传活动的策划、创意。

4、具体的SP活动策划建议

针对开盘及各销售阶段及时点进行SP活动的策划,并协助方案的实施。

5、提供楼盘VI设计建议

基础部分:LOGO、标准字、标准色、扩展图形。

应用部分:接待看房车车体设计;手提袋、信封、名片、胸牌等办公事物用品;售楼处内部LOGO墙。

6、提供项目的各类广告代理、宣传品的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

各类广告:报纸广告、电视、电台广告、车体广告、户外广告。

印刷品:楼书、销平销海、DM、手提带、邀请函、名片。

7、提供现场改进建议和方案

工地围墙、现场售楼处设计建议方案,灯箱、看板等室内宣传的设计、制作

第五条甲方责任

1、甲方将合同期间合作项目的传播和推广策划与创意设计全权委托乙方。甲方由于具体困难或特殊原因而委托第三方或自己实施,需双方具体协商,并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指定专人密切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各部分工作纲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在三天内给予答复和确认;

3、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所需各方面有关资料;

4、甲方按合同规定准时向乙方付款。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在合同期间为甲方提供上述“乙方服务内容”;

2、乙方尊重甲方意愿和要求,各阶段广告计划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

3、在为甲方工作期间,乙方严守甲方管理、经营等商业机密。

第七条策划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营销策划总费用为15万元。

2、策划费用采用分期支付和月费支付相结合的办法:

第一期支付费用5万元,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剩余策划费用分*个月付清,从正式签约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按月支付,每月支付策划费用*万元整。

3、其他约定

原则上,甲方除本协议约定应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外,不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为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工作开展的所有活动、交通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要提出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因非正常原因终止合同,都将承担相应责任、支付另一方人民币5万元作为约金,并陪偿另一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只自签定之日期译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如发生争议,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一条在本期间及合同期满后半年内,甲、乙双方不得录用对方工作人员,否则视为违约,每录用一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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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楼盘营销代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2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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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营销代理、总体策划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乙方对甲方生产的茶油进行推广策划和销售代理。

第二条合作方式在合作期限内,乙方为甲方生产的茶油品牌的指定营销代理,甲方不再委托其它代理公司进行该项目代理范围内的营销策划代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五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

日止。

合作期满,可以续签合同,如须对合同进行补充或者修改,须经过双方共同商议决定,补充协议视为该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四条乙方工作内容乙方负责提供茶油品牌策划及销售组织管理建议及执行,与甲方共同进行茶叶市场推广及执行并负责销售执行。

1、乙方协助甲方进行商标的备案登记、注册工作,并进行商标图案设计。

2、乙方负责产品的包装设计、企业形象识别系统设计。

3、乙方负责提供市场营销、价格策略等整体营销推广方案。

4、负责提供销售组织与部署的建议并负责执行。

5、负责提供整体和阶段性的市场调查及分析,负责提供专题性市场和竞品分析及建议。

如市场出现重大变化,则应及时提供市场最新情报。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保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合法性,申办有关生产资质、产品质量标保等相关法律规定批文和手续。

2、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生产产品,保证产品生产、包装环节所需的人员、设备、材料等一切条件,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负责承担商标申报注册产生的所有费用。

4、为乙方提供积极支持,与乙方通力合作,以使乙方能顺利开展工作及将双方确认的建议贯彻于执行中。

5、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6、有权及时对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策略、建议、报告分析等工作文件、策略、管理企划,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7、按时保质向乙方、客户交付产品,如有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积极配合甲方生产、销售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销售策划服务,对甲方所委托事项要按时、准确、保证完成。

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及时配合执行。

2、乙方所有策划方案、相关建议文案、市场调查、信息资料分析报告等以书面文件及不可修改的电子文件形式向甲方汇报及跟踪执行。

3、乙方应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下达的销售任务(累计考核),如实际阶段性目标未达到预期销售计划则双方应协商提出相应措施予以调整。

4、乙方应按照双方同意之决定严格执行。

如乙方对有关市场策划、销售各方面的策略和执行决定有异议,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甲方应及时回复,如甲方超过三个工作日不予回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

5、乙方不得采取有损甲方商业利益、信誉和形象的不正当行为。

6、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费用。

第七条双方日常工作机制

1、合作中所有关于销售策略、销售资料、销售收费、对外宣传口径等工作都需要甲方盖章或代表签字确认,乙方才能组织实施。

2、甲乙双方代表定期举行项目营销会,沟通包括销售客户、销售成绩和市场情况等与销售相关的事项。

3、甲乙双方代表每月进行一次项目销售总结和计划例会,总结当销售工作情况,对下个月的销售工作计划进行讨论和部署。

4、乙方定期提交给甲方的各类报表、销售报告、客户统计分析表等。

第八条代理合作费用乙方依照合同规定履行服务合作内容,甲方须就乙方提供的服务支付费用。

具体条款如下:第一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营销代理费50万元,其中现金支付30万元,以茶油支付20万元。

现金部分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10万元,6个月内再支付10万元,12个月内再支付10万元;茶油乙方可以随时提取。

从第二年度开始,每年营销代理费在上一年度基础上增长20%,支付期限与第一年相同。

同时,乙方保证:合同期内,每年产品销售额比上一年增长20%。

未达到要求,相应扣减营销代理费。

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双方保证向对方提供的各项资料文件(咨询性的资料除外)具有完整有效

的所有权、处分权和知识产权。

如因此导致他方涉入侵权纠纷并侵权事实成立的,视为该方严重违约。

所有法律后果应由实际的责任方承担,同时,守约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双方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陈述和保证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正确、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2、甲方保证为乙方完成销售工作提供支持与帮助,合理协调并及时通报乙方有关工作进展;3、若因产品本身之缺点、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甲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二)乙方陈述和保证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实于甲方利益,并保证其委派、聘请的工作人员在代理以及服务中忠实于甲方利益。

2、若因乙方在销售代理工作中之缺点、缺陷或擅自承诺等其它乙方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乙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及费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如一方无理由解除合同,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的违约金,双方就已完成并经甲方确认的工作及销售结算费用。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费用,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仍未付款,则乙方有权自逾期15日之即日起,除应收款外,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如逾期付款超过45天,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如出现其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并追讨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在合同期内,如乙方连续

个月未完成双方确定的销售任务,甲方有权提出立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后5天内,乙方应移交所有的销售策划及客户资料等,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据实支付乙方应得代理费。

2、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第十三条免责条款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视为免责。

第十四条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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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代理经营销售楼盘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销售,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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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打算开设甲方_________品牌专卖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专卖市场 乙方打算在_________开设_________品牌产品专卖店。预定该店有效营业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并计划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开业。 专卖特许规定 乙方已知悉甲方的_________专卖店许可合同的全部内容与要求,并完全愿意遵从该合同的有关规定。 意向订金 乙方于本协议签署时,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开设_________专卖店意向订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此订金作为乙方开设甲方专卖店意愿的诚信之表示与书面承诺,并作为甲方规划该区域专卖市场之重要依据。经甲乙双方洽谈达成专卖意向的经销商,订金先到帐者先获得专卖权。 订金的退还 此笔订金于乙方的_________专卖店开业前摆场出货时,甲方将在乙方应付的货款中全部冲销。 违约责任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该专卖店开出并正式营业,如乙方迟延开业时间或改变意向不愿在该区域开设_________专卖店,均视为违约。其订金将不予退还或冲销,以作为甲方在该区域之市场损失补偿。 参考附件 《_________专卖店许可合同》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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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楼盘营销代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3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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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河南嘉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航海路与未来路交叉口启航大厦A座18F

联系电话:0371-68832777

甲方为 商业广场永城(商业地块儿) 项目之发展商,现委托乙方为上述物业之全程独家销售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物业

甲方位于 永城市 北永宿路、西僖山路、南浍河路、东磨山路 即所有商业地块儿面积是本合同的委托标的物业面积。

第二条 委托期限

甲方就本合同标的物业委托乙方代理的期限由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可售面积销售率达90%为止。达到本合同终止时间之后,如甲方没有书面表示终止合同的话,乙方可继续履行本合同,直至可售销售面积达到销售率100%。

第三条 委托策划、代理范围:

1) 乙方进驻售楼处前,甲方就可售标的物业之所有单位清单以书面形式交达乙

方;

2) 甲方有权自行销售的标的物业,甲方自行销售的标的物业不超过可售物业数

量的10%,在乙方进驻售楼部前甲方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乙方自行销售的标的物业楼号、楼层及房间号,甲方自行销售的标的物业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 甲方保证

1) 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标的物业拥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

2) 甲方保证在委托标的物业正式对第三方销售时已取得政府许可的合法销售证明文件,如果因此而引起的任何相关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3) 甲方对因该物业本身之权属、资格或质量之瑕疵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乙方之策划、销售代理的服务内容包括:乙方成立项目专案小组,为甲方提供包括市场调查、策划顾问、销售代理服务。

1)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交项目组成员名单,未经甲方同意,项目组人员不得随意调换或撤离。

2) 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参加由甲方等与销售相关的合作单位联合组成的项目工作协调小组,指导项目营销工作;

3) 乙方向甲方分阶段提交市场分析报告、项目市场定位、营销策略、推广方案、销售执行方案及工作进程时间表,以上所有方案须经甲方研究审核并书面同意后实施。根据市场情况变化,甲方有权对上述有关计划和方案作适当调整;

4) 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有关项目宣传推广的专业意见及推荐相应的专业公司,并协助跟进各项工作。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统一组织实施;

5) 乙方负责各种营销活动的筹备组织安排,包括物业展销会,新闻发布会、酒会。上述活动方案和有关费用需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并由甲方支付;

6) 乙方在不同销售阶段向甲方书面提供总销控意见,积极迎合市场要求;

7) 乙方在配合甲方的有关销售及推广工作时,必须以高效和高质的原则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从而影响整体工作;

8) 乙方之销售人员须做好本职工作,除按要求每月完成销售分解目标外,还应积极主动及早联系业主,做好催交款及按揭准备工作、配合甲方做好客户售后服务。

9) 乙方人员在项目销售过程中,不得对第三方作出违反甲方意愿(包含不限于项目本身)的允诺,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乙方之权限

1) 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时进行深入、详细地调查研究,使策划报告具有真实性、科学性与实用性,并在提交策划报告时,对策划报告的内容予以解释;

2) 乙方不得将甲方的相关资料向外透露;

3) 乙方须按照甲方所确定的销售条件(售价、付款方式及本合约条款等)进行销售,否则乙方须补偿由于乙方越权销售而造成甲方的直接损失;

4) 按照获得甲方同意的意向,在既定范围内与甲方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

5) 乙方须将物业销售的具体情况在《定金合同》(一式肆份,由发展商统一印刷,统一编号,乙方在甲方售楼处分次登记领用)签订后24小时内以电话、短信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

6) 委托期限内,乙方向甲方提出销控原则,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全权负责总销控。

第七条 委托代理程序

客户所缴付的定金由甲方自行收取,正式买卖合同在甲方处签订,购房款由客户直接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乙方在此过程中与客户签订《定金合同》并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正式《商丘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八条 服务取费

本项目代理费用,包括销售代理佣金和销售溢价分成二部分。甲方须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所有售出单位之销售代理费:

1) 顾问服务费:在项目不具备销售条件的之前(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可以签定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人民币叁万元整,作为前期启动费用,该费用不计入后期销售代理费中,直至乙方取得第一笔销售代理佣金为止,合同签定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第一笔顾问服务费人民币叁万元整;

2) 甲方支付乙方的销售代理费为销售额之1.2%(百分之壹点贰),项目溢价按甲方七成乙方三成计算;

3) 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凡甲方与客户签订预(销)售合同,并且甲方收到客户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办理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的,须按揭款或公积金到甲方账户)后,视为乙方房屋销售代理成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房屋销售代理佣金和相应销售溢价分成;

4) 如因甲方原因,某些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低于“销售低价”的,甲、乙双方同意按该套房屋所对应的“销售底价”作为计算乙方销售代理佣金的依据。“销售底价”是指在本项目正式开盘日前,甲、乙双方制定的本项目可售房源的“一房一价底价表”,既制定出每套销售房源的“销售底价”,经甲方审定后备档,作为甲、乙双方结算销售溢价分成的依据。

5) 销售溢价分成办法。本项目可售房源实际售价超出 “销售底价”(既“一房一价底价表”)部份的销售收入为销售溢价,乙方收取销售溢价款需向甲方开具合法的发票。

6) 销售溢价分成款的支付方式。销售溢价分成款的结算以本项目代理期限为考核期,乙方每个月向甲方申请暂结销售溢价分成款。

7) 若购房客户采取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等方式支付购房款,甲方应按乙方上月成交房屋成交数额结算佣金;

8) 若购房客户采取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甲方应于购房客户的贷款申请获得银行批准后结算该房屋佣金100%;

9) 若甲方在项目不具备银行按揭条件下执行销售,则甲方应于购房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且所购房款首付款到账后结算该房屋佣金的50%,于银行贷款支付至甲方账户后结算该房屋佣金的50%;

10) 若甲方在项目不具备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下执行销售,则甲方应于购房客户签署《定金合同》或《认购协议》,并按照所购房款付款到账数额结算该房屋佣金;

11) 甲方在每个月给乙方结算一次销售代理费,每月5日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由甲方客服部门认可的符合销售代理费结算条件的销售代理费用(销售代理佣金和销售溢价分成)表,甲方应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相应的销售代理费,逾期甲方须按照应付金额的0.3%/天支付滞纳金给乙方,乙方须提供税务发票;

12) 如果客户签署《定金合同》之后悔约,客户已缴交的定金将作为违约金被甲方没收未退还的,乙方可以获得该违约金的30%作为服务费,该房重新销售后销售代理费正常结算;

13) 如果客户签署《商丘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悔约,如果相关合同项下的销售代理费已经结算给乙方,则乙方退回已收销售代理费给甲方或由甲方直接从下次代理费中扣除。

14) 甲方有权在该项目的营销过程中,根据客观市场情况和主观需求,制定相应之绩效考核方案,对乙方提出相关考核目标及奖罚措施。具体执行方案,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制定形成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约束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如果采纳乙方的营销策略建议,就须委派专人负责准备相关资料、推广活动及执行策略,并支付相关一切费用;

2) 甲方须支付到期应付销售代理费;

3) 甲方同意在该项目的宣传资料或其他广告形式上标示乙方公司名称;

第十条 终止合同

1)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在销售代理过程中有任何未经甲方许可之销售行为,甲方在取得相关证据后有权即时责令乙方停止销售该物业,并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2) 如果双方中的一方未能依照本合同履行其义务时,守约方可书面告知违约方并给予对方十四天的整改期,如果期满后违约方仍未修正,则守约方可发出单方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以终止本合同,自该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第7日本合同终止。同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3) 若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时,甲方仍须支付乙方于代理期间已售出单位之(条款8注明)销售代理费,且在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若因为乙方原因导致终止合同时,乙方须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销售代理费中扣除。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提交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之补充协议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字盖章之用)

甲方: 乙方:

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嘉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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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代理经营销售楼盘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销售,全文共 3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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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宏城丽景”(暂定)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期共同信守。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在实施本项目销售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所签署合同必须合法、有效。

第二条楼盘名称位置及代理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的座落于福建省长汀县西外街60号“宏城丽景”楼盘。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在中国境内外享有独占销售权。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乙方也不得以其名义与他人签订购房合同及收款。

第三条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案全部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平方米在,店面面积为平方米。车库面积为平方米。

第四条:代销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本项目开盘后365天或交房后二个月,两者取其后。开盘日暂定为20_年1月5日。

第五条底价代理销售保证金

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当乙方守约且其销售率达到95%以上时,甲方在次月10号之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50万元;当乙方守约且项目结束后,甲方在次月10号之前向乙方退还剩余的30万元保证金。

第六条:收款及签订购房合同。

1、收款:购房合同产生的任何款项,包括且不限于购房款、定金、罚息、违约金等均由甲方收取,乙方应引导客户直接向甲方交款,乙方不得收取客户任何形式的购房款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甲方款项。

2、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的签约主体为甲方和购房者,所有形式的购房合约并由甲方审订及签章。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售房条件与客户谈判,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提供的合同范本代填购房合同,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超越合同范本之条款。

第七条:乙方代销房产的成功标准

购房者与甲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1、一次性付款,购房者向甲方支付全部购房款。2、非银行按揭的分期付款购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总价款50%以上(含本数)的首付款。3、按揭购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总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且提供了全部按揭必备手续,并经银行确认。)

第八条:乙方销售率的确认标准

乙方已售面积除以甲方开发总面积。

第九条:乙方代理费用

乙方以底价代理销售的方式代销甲方房地产,乙方代销所产生的超出代销均价和底价之外的溢价部分为乙方应得费用(乙方底于均底价销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从代理费中抵扣)。

第十条销售底价及进度:

1、双方议定的均底价为:住宅多层部份

2、甲、乙双方另就每套房产的底价进行约定,乙方以单套底价为标准结算代理费,乙方低于底价销售部分亏损由乙方承担,本约定具有优先适用效力。

3、开盘时乙方销售价不得超过底价的2%。销售率达到30%(含30%)以上,乙方销售价不得超过底价的4%;销售率超过50%以上,乙方销售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执行。

4、乙方保证在开盘后三个月内销售完成总建筑面积的50%;开盘六个月内完成销售总建筑面积80%;开盘十二个月内完成销售总建筑面积的95%。

5、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施工,超过一个月则本合同的销售进度以工程进度为考核标准。

销售率工程进度

第十一条:代理费的清算方式

1、乙方销售率分别达到50%、70%、90%、95%所对应日的次月10日,甲方应全额支付乙方应得代理费。

2、代理费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代扣。

3、在乙方销售完成一套房产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据及销售清单当日,将销售产生的溢价款汇入甲、乙双方指定监控账户上委托管理。

第十二条如非技术原因更改规划和设计,必须经双方同意确认。

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义务:

(1)按图纸施工、如期完工,具体工期如下:

(2)甲方负责本案建筑设计并支付建筑设计费用;

(3)确认并提供乙方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4)提供该楼盘的全套设计图纸(原件或复印件):含总平图、立体彩色效果图及建筑平面

图等,及该楼盘内的销售物业明细表;含房号、建筑面积、公用分摊面积、小区配套设施;完成统一标识的制定。

(5)提供完整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建材标记设备表,社区配套表,工程进度表,景观方案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应在开盘之日起三个月内办妥预售许可证。

(7)及时向乙方通报关于该楼盘建筑及施工方面的问题。

(8)按约支付代理费。

(9)为客户提供便捷的交款方式,争取在售楼部附近的银行开设存款账户。

(10)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批文副本资料。

二、甲方权利

(1)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否决乙方填写的超出合同范本的文本。

(2)了解并监督乙方的销售情况。

(3)派专人收取房款,提供办理合同报备手续材料及按揭贷款手续材料。

(4)以甲方名义签订所有形式的购房合同和收取各种款项。

(5)甲方与乙方之间合作中的重要事项应以书面方式确认,并以指定代表签收为准,请示、咨询类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逾期视为自动认可。

(15)甲方保留的房产自行出售的,不论以任何单价出售,都应参照同期同类房销售价计算为乙方的销售业绩。

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且未中止条件下作为甲方指定独家代理销售商的权利。媒体发布及项目推广相关协助事宜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负责。

(2)按约获得代理费的权利。

(3)协助甲方共同评定景观规划设计方案,物业管理方案及配套设施细部方案并负责推荐物业公司。

二、乙方义务:

(1)、支付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

(2)合同期内所产生的售楼人员、策划推广人员的工资等营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凡对外推广的广告、楼书应经甲方审核后对外发布,否则,外宣失实可能引起的争议,其责任由乙方承负。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

根据甲方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天

(4)负责现场接待、协助甲方签约、协助甲方办理收取房款的手续,并派专人办理合同报备及银行按揭贷款工作,政府及相关单位收取的规费由甲方承担。

(5)按时完成销售指标。每个月向甲方提供销售报表。

(6)乙方应在代理活动结束前,完全、适当、及时地履行义务。

(7)乙方应在进入营销中心二个月内完成以下任务,并报甲方审核批准:

1、负责销售队伍的组建及培训。

2、负责制定销售报表、销售总结、合同校样。

3、做好前期营销推广工作。

4、根据工程进度,制定全程营销策划推广案及阶段性详细推广计划。

5、进一步完善现场营销中心的装修,看板的设计,现场气氛的营造。

6、完成营销推广所需创意及软文撰写。

7、制定公关活动及阶段性活动等策划案。

8、完成楼书、海报等各类销售道具设计及制作工作。

9、负责制定总体销售目标实施计划。

10、完成制定价格策略及阶段价格调整定位,阶段促销策略。

11、设定所需的媒体。

12、完成上述工作所需费用的预算。

13、完成底价表及对外售价标的制定工作。

第十五条房地产产权及相关证照部分:

1、甲方保证本项目不动产产权无瑕疵并可预售,并负责相关建筑执照于公开销售前取得,按图施工,确保质量,如期完成。

2、甲方应具备之证件:

(1)营业执照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十六条本案约定买方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定金为总价的20%,余款在合同监证后10日内付清。

2、分期付款:签约付50%,封顶付40%,余款交房时付清。

3、住宅银行按揭为总价款的30%,银行贷款70%。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需要准备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影印本。

2、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需具备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未按图施工、工程质量最终经验未合格而影响销售,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退还乙方壹佰万保证金并支付乙方已经投入的所有销售费用及乙方在代理期间所产生的代理费;

2、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甲方除继续支付上述款项外,还应自逾期七日起按日支付万分之三的滞纳金。

3、甲方在实际开盘之日起三个月内办妥预售许可证,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乙方

已经投入的所有销售及广告费用外,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整。

4、客户支付的定金、购房款一律由甲方负责收取,并应向客户开具收款收据或发票。乙方不得擅自收款,否则按擅收金额的十倍收取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代理费中扣缴,若因此与客户产生纠纷,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在任一阶段拖延贰个月没完成销售目标或具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万元违约金,甲方有权优先从乙方保证金中抵扣乙方违约金。且乙方已投入的广告费和其它销售费用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九条履行本合同期间若出现不可抗力的事由致甲方工期延误,则代理期限顺延,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成本支出如工资、日常开销等由甲方给予补偿。

第二十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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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楼盘营销委托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2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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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______________茶叶”_______系列产品为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__区域代理商,负责甲方的“_______茶叶”_______系列产品销售以及在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必须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贵州梵锦茶叶有限公司的康茶系列产品。代理费(品牌保证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_______内,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4)、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服务商,或自行建立销售网络;

B、销售甲方规定的康茶系列产品。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

7)、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乙方须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9)、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0)、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代理权。

11)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QS认证、以及其他认证证书复印件等作为备份文件,并对以上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代理商,只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

5)、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乙方拓展市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

6)、负责协调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7)、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三、关于《区域代理商授权书》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有效的《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该授权书向客户宣示乙方区域代理资格权限,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出现违法经营或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区域代理商资格。

3)、区域代理授权书是本协议附件之一,是本协议的必要生效条件。

四、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

1)、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代理价格为依据。

2)、详附区域代理商价格体系一份。

3)、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

4)、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常备货,进货应提前_______天尽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准备。

6)、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加盖公章和订货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7)、货物运输本着快捷、节俭、保险的原则,乙方委托甲方初选、实际考查,最后确定承运商。产品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8)、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五、市场支持及奖励:

1)、乙方在_______________区域内开设的所有直营及加盟专卖店的宣传喷绘、门头灯箱喷绘等宣传品,根据店面大小及专营程度由甲方部分提供。除此之外,甲方应负责按比例向乙方提供宣传单页、按实际布点数量提供海报、宣传册等。

2)、乙方在取得大型集团或者团体数量较大的定单时,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和终端客户要求重新设计个性化软件、外型等。额外费用超过该笔定单成交货款的_______%(即_______%以内全部由甲方承担)时,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_______%,甲方承担_______%。

3)、双方约定:只要乙方是甲方合格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域代理商。

乙方可以在该区域内,目前甲方尚未设定区域代理的任何城市设立和发展销售网点,此类网点一律从乙方提货。

六、保密条款:

1)、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益,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2)、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样有保密的义务。

七、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方利益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申诉方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诉;

4)、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到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__天内,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6)、协议生效:

A、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乙方支付首批提货款,甲方开具区域代理商授权书及相关文件之日起生效。

B、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7)、其它约定事项:

A、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自己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

B、双方相互之间做出的任何承诺,均应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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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楼盘营销代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2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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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划及代理销售甲方所开发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地点:

1.3 国土证号:

1.4 项目规模: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总用地(含绿化待征地) 平方米,容积率 ,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上为甲方提供的现有书面资料反映的内容。甲方将委托专业测绘机构对本项目建筑面积进行测量,最终可销售面积以甲方提供的专业机构测量报告为准(以下简称“可销售面积”)。

第二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的全程策划及销售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从事本项目的全程策划和销售事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部分为以下第【 】部分,共计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下简称“代理销售面积”):

(1) 住宅部分: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 商业部分: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三条 销售目标任务

1、 本项目的销售任务为,自本项目具备开盘条件且开盘之日起计算在个月内达到可销售面积的 90 %,且实际销售均价应不低于【 】元。其中,开盘条件为甲方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且现场正式售楼处、样板房装修完毕、样板区形成。在达到开盘条件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已具备开盘条件。

2、 若遇项目未达到开盘条件即开始销售、或因重大市场变化因素(区域房地产市场整体上涨、整体崩盘、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或者重大自然灾害等)影响,上述住宅代理销售目标任务,届时根据市场状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3、 甲方VIP客户及内部封房部分,不纳入乙方的目标任务考核。

第四条 销售条件

根据项目工程进度、预售许可证件取得时间及营销全程策划实际进展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项目具体开盘时间,以保证项目销售取得理想业绩。

项目销售条件:

1、项目物业正式开盘销售前应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首期物业开盘前销售中心和样板房装修完毕、样板区形成;

3、正式销售前,甲方完成与按揭银行的签约工作,使得购房客户具备办理个人购房贷款的条件;

4、完成销售所需沙盘、模型、看板等销售展示工具的制作;完成销售面积的测量、销售资料(楼书、户型图集、宣传单页等)的印制。

第五条 营销代理佣金

1、甲方以销售合同总金额的更名费、客户违约金。

2、如因双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则乙方不收取所退房屋代理佣金;若因客户违约造成客户退房,则乙方收取所退房屋客户违约金的一半,并不再收取所退房屋的代理佣金。

第六条 宣传推广

1、甲乙双方商定,项目宣传推广费用不超过项目总销售额的使用计划,须经甲乙双方书面签字确认后,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

2、在本合同终止前,乙方可随时在该项目宣传资料上使用项目之“ 营销商”、“ 全程策划和代理销售商”以及乙方公司名称。

3、甲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今后对自身形象宣传推广方面,有权使用甲方项目名称、文字或图形资料。

第七条 VIP客户及内部封房

对于VIP客户,乙方按销售合同总金额的计提代理佣金。 甲方须提前书面确认并函告乙方VIP客户及内部封房的事宜。 甲方关系户及内部封房面积不得超过本项目可销售面积的。

第八条 通知

1、 甲、乙双方来往的函件、方案等,仅以盖有公章、或合同章、或双方指定代表签字的文本(原件)为生效文本。(甲方指定【 】为代表,乙方指定【 】 为代表)。

2、 甲乙双方来往的函件、方案等应以专人送达或邮资预付的挂号或快递邮寄方式交付或发送。专人送达的,以递送视为送达;以挂号、快递邮寄的,在付邮后第十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3、 一切通知和通讯均应发往下列有关地址,直到一方向其他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

甲方:【 】公司

地址: 邮编:

电话号码: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号码: 传真: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

1、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规定的交房截止之日或双方协商终止合同之日止。

2、 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免除任何一方依本合同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任何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除本条第2款及补充协议另有规定之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根据本合同规定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均视为违约。违约一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方法如下:

(1) 日违约金为人民币 元;

(2) 违约天数=自违约事件发生之日起至纠正之日止的日历天数;

(3) 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在违约事件发生之时,在不妨碍守约方任何其他可以获得的权利主张和/或司法救济的前提下,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且要求违约方在收到该等书面通知之后的三十(30)日内采取措施以纠正和补救该等违约事件。如果该等违约事件在前述三十(30)日内未能获得充分和完全的纠正或补救,守约方可以终止本合同,且守约方无需因此而向违约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双方同意,前述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停止开发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但不包括依据本条第1款约定的终止情形)。如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违约金金额=(代理销售面积—已销售面积)*已销售面积的销售均价*1%

双方同意,前述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协商不成可向本项目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 (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 (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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