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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答复批注【最新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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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的答复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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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因不服__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城东国用1993第____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向绍兴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告知。

_________________市国土资源局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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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对人大议案的答复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2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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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xx届人大七次会议70号议案答复

李玉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当前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整体情况

近年来,在市人大、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紧紧围绕“立足当前确保安全,着眼长远规范提升”的工作思路,以创建山东省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以“食安山东”建设为载体,以“风险管理”为抓手,实施食品安全“天网”、食品全程“一票通”工程,建立“诚信相对人评选”、公安食安农安“三安”联动等体制机制,有力地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我市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具体做法

(一)强化宣传,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围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大力开展宣贯活动。分期分批组织大规模监管相对人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进校园、用药安全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12.4普法宣传日、网上安全用药科普讲座访谈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全市135个镇(街道)全部建立宣传专栏,共发放宣传彩页10万余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3万余册,现场解答咨询6万余人次。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与演练,进行理论培训和现场桌面推演。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微博、微信新媒体,市县两级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全天候、立体化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二)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县乡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特别是在配齐配全乡镇监管所人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曾多次协调有关部门着力解决乡镇监管所人员不到位问题,今年初在摸清乡镇监管所人员底数的情况下,向市政府上报了《乡镇机构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陈飞市长做出批示:“请增新同志研究,如何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想想办法”。下一步我局及时跟进,积极争取,通过采取公务员招考、县域内调剂遴选调入、军转干部安置等方式,将所有基层所空编填满。同时,我们还将通过举办基层监管队伍培训班、“食品药品监管知识巡回大讲堂”、现场观摩、交流研讨和实战演练等方式加强工作制度和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高监管、执法队伍,尤其是基层队伍建设。

(三)研究设立科学有效的举报平台。12331是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的公益服务热线电话,主要负责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为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平台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先后制定《12331投诉举报业务流程》和《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稽查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等,确保规范处置到位。二是强化基层投诉举报工作,全市11个县级局设立投诉举报坐席,保持24小时接听投诉来电,最大限度的方便基层群众投诉举报,提高处置效能。三是以投诉举报为重要线索,追根溯源、深挖案源,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20xx年,全市共接受各类投诉举报20xx余件,及时办结率100%、及时反馈率100%、群众合理诉求满意率100%。下一步,我局奖积极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做到应奖尽奖,鼓励民众积极投诉举报违法行为。

(四)严格执法,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1、深入推进专项稽查。根据市局深化整顿治理的部署安排,针对群众关注的农兽药残留、“两超一非”、植物油中塑化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等突出问题和风险较高的食品集中加工区、旅游景区及周边、建筑工地食堂、高速公路服务区、中药材等重点区域或品种组织开展专项稽查执法行为,集中力量、精准出拳,深挖细查行业“潜规则”,提高打击的靶向性和有效性。

2、狠抓大案要案查处。一是注重从投诉举报、日常监管、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广告和互联网监测以及舆情监测等渠道发现违法线索,深挖细追,一查到底,提升打击效果。二是加强对全市重大案件的挂牌督办、现场督办和稽查工作考核,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市局重点加大对上级交办的重大违法线索和投诉举报到市局的重要案源信息的直接查处或联合查办力度,力争查处一批重大复杂典型案件。三是加强行刑衔接,涉刑案件向公安部门应交尽交,确保刑事责任追究到位。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公安局、食药局、环保局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联打办”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合办案、重大案件联合督办、案件信息联合发布等机制,细化规范线索通报、提前介入、案件移送、检验鉴定、联合执法等程序和内容。

近年来,我局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我们将以这次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竭尽全力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

最后,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请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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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行政复议申请的答复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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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_______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及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_________________

1.申请书副本___________份;

2.证据_______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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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答复审查意见

范文类型:意见,全文共 4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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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审查员先生/女士:

首先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对于审查员的意见,申请人进行了认真的研读,(简述审查员的意见,表明同意或者不同意查员的建议,)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1.修改说明

(针对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逐一分析,说明出处。)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三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为:

1.本发明涉及……

2.关于新颖性

对比文件1涉及(简述对比文件1的发明要点)。

(与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对比,阐明不同,可用例句如下:

(1) 对比文件1披露了新修改独立权利要求1前叙部分的内容,但未披露“本发明区别技术特征”;

(2) 与对比文件1相比,本发明具有区别技术特征)

所以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文件1对比符合《专利法》二十二条二款和《审查指南》规定的新颖性的要求。

对本文件2涉及(简述对比文件2的发明要点)。

(与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对比,阐明不同)所以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文件2相比符合《专利法》二十二条二款和《审查指南》规定的新颖性的要求。

权利要求2~*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由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新颖性,因而其从属权利要求2~*也具备新颖性。

3.关于创造性(“三步法”(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指出现有技术中不存在相应的技术启示))

(第一步:确定最接近现有技术)

在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提供的对比文件中,由于对比文件*与本发明技术领域相同,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近,所以,确定对比文件*为最接近现有技术。

(第二步:与最接近现有技术对比)

与最接近现有技术对比文件*相比,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所述的技术方案与它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是(论述区别技术特征)。由此可知,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最接近现有技术对比文件*并没有给出解决此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也没有给出解决此问题的相关启示。

(第三步:将最接近现有技术与其他文件结合对比)

(其后的论述分两种情况:第一种,修改后权利要求1中的区别技术特征没有在其他对比文件中披露;第二种,该区别技术特征虽在其他对比文件中披露,但它们在该篇对比文件中起到的作用与为解决本发明针对的技术问题所起到的作用不同。)

(第一种)

修改后权利要求1中的区别技术特征也不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解决所述技术问题的公知常用手段,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第二种)

修改后权利要求1中的区别技术特征虽在对比文件*中披露,但它们在该篇对比文件中起到的作用是,与为解决本发明针对的技术问题所起到的作用不同。从而该对比文件及其他对比文件和公知常识没有给出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最接近现有技术上以解决此本发明中要解决的(具体技术问题)问题的启示,由此可知从上述对比文件和公知常识得到该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是非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实质性特点;

修改后权利要求1所提到的技术方案,(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有益效果),具有显著进步。

综上所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最接近现有技术对比文件*或者其同*的结合,都具有突出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22条3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

在独立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因而其从属权利要求2~*也具备创造性。

申请人相信修改后的申请文件,克服了存在的缺陷,请审查员先生/女士在以上的基础上继续对本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仍不同意上述修改和陈述的内容,恳请审查员先生/女士再给与一次修改文件或陈述意见的机会。

代理人 :,

审查员在一通中经常用到“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或轻易想到”

1.首先承认他明确给你的区别,其次列出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与参考文献和常规技术手段的区别,从三方面论述:①发明目的和任务②技术特征③技术效果。如果①相同,就强调②和③的不同;如果①相同,②差别不大,就强调③的不同;

2.回答最重要的是修改权利要求,重点在修改合理,而不在于论述长;

3.使用成套语言:

【例如】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1相比,存在明显区别,对比文件1是申请人公开的纯属是导电聚乙烯泡沫塑料,本发明是抗菌防霉化学交联聚乙烯泡沫塑料,尽管同是聚乙烯泡沫塑料材料,但是发明的目的和任务根本不同。本发明与对比文件1相比,在配方上不同,对比文件1是解决导电的技术配方,本发明是解决抗菌防霉的技术配方。本发明的技术配方是经过重新的组合和严格的选择,在保持聚乙烯泡沫塑料的基本性能,而且具有新的抗菌防霉性能,并且有协同作用,在厚度和密度方面比较优良。

上述事实说明对比文件1和结合对比文件2的技术手段的简单加和产生不出本发明。要得到本发明就必须经过反复试验和相当长时间的研究,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劳动。

对比文件2只列举出抗菌防霉母料可加入?等塑料中。仅仅列举出抗菌防霉母料可加入PVC制成的抗菌防霉塑料(没具体实施例和数据),又没有记载所说的?等抗菌防霉塑料具体实施例和数据,更不必说这些塑料本身性能各异。

选择使用有效量的抗菌防霉母料活性成分要考虑它的适用性强和使用安全性。适用性和使用安全性等应当是不可预见效果(确切地说是不可预见的积极效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化学药物抗菌防霉母料的使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要对环境友好。要精心选择能够找到对环境友好使用安全并且保持泡沫塑料良好的力学性能适用性强的抗菌防霉化学交联聚乙烯泡沫塑料配方,需要经过反复试验和相当长时间的研究,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劳动。因此,在判断化学组合物用途发明的创造性时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对比文件1没有任何直接记载和提示利用对比文件2或公知常识可以导出本发明抗菌防霉化学交联聚乙烯泡沫塑料,同样对比文件2没有任何直接记载和提示利用对比文件1的导电泡沫塑料就会导出本发明。

普通技术人员是不能简单的根据对比文件1和结合对比文件2的技术手段的简单加和产生出本发明。因此,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本发明具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满足专利法

第22条三款的规定,具有创造性。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1.阅读通知书

(1)明确审查员的总体倾向性意见。

(2)重点放在指出的实质性缺陷,尤其是对权利要求书的评价上。

不仅要知道审查员的结论性意见,而且要理解所述理由及用来支持理由的证据(如评价权利要求无新颖性、创造性时所引用的对比文件)。

注意,如果通知书中未指出某从属权利要求有实质性缺陷,很可能是一种暗示:将此权利要求限定部分的技术特征补充到引用的权利要求中而改写成新的独权要求,就有可能取得专利保护。

(3)归纳通知书提出的所有问题。

应归纳指出的全部问题,并仔细理解论述的理由。

2.分析通知书及其引用证据

对于肯定性结论意见,基本上属于形式缺陷,只需针对指出的缺陷修改即可。对于否定性结论意见和不定式结论意见,必要时结合申请文件内容及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进行分析,从而正确理解所指出缺陷的含义。

通知书引用对比文件指出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的,应结合对比文件披露的内容来理解通知书的分析,不仅要将通知书列出的对比文件逐篇与本申请对比,还要将对比文件结合起来与本申请对比,尤其要结合起来与通知书认为无新颖性、创造性的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比(如何分析可参见本节后面的进一步说明),在此基础上考虑有无商讨余地。

对通知书指出的几类主要实质性缺陷的处理

1、申请缺乏新颖性/创造性

(1)逐篇分析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尤其是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新颖性)

审查员判断是否具备新领性/创造性的主要依据是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仔细研读对比文件是深入理解审查员观点的基础:相对于通知书指出的对比文件,逐篇指出新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或原独立权利要求)中哪些技术特征未被该篇对比文件披露,从而说明该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每一篇对比文件均具有新颖性。

(2)将几篇对比文件结合起来分析,重点分析现有技术有无结合启示(创造性)

将几篇对比文件结合起来分析,判断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这几篇对比文件得到本申请披露的技术方案(尤其是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是否显而易见,以确定这些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从而得出是否具备创造性。 ①从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中确定一篇最接近现有技术。②指出上述独立权利要求技术方案与该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确定该技术方案相对于该最接近现有技术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③进一步指出通知书引用的其他对比文件或公知常识中未给出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现有技术中来解决上述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

此外,还可以从本申请①相对于最接近对比文件解决了长期以来渴望解决、但始终未能获得成功的技术难题;②相对于现有技术由于其采用的技术手段而获得商业上的成功③克服了技术偏见④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来分析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从而说明具有创造性。

(4)确定是否修改权利要求并对说明书作相应修改,并根据修改情况撰写出具有说服力的意见陈述书。

将本申请、尤其是独权要求与对比文件对比后,就要确定是否修改及如何修改。

如果不同意审查员意见,即认为独权要求相对于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则可以不修改权利要求书,此时必须充分论述原独权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理由。

若同意或部分同意通知书的意见,如原独权要求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则应考虑修改独权要求。提交修改文件时,应在意见陈述书中论述修改的独权要求相对于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理由。

2、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即说明书不支持权利要求)

首先应弄清得出此结论的具体理由是什么,是指①权利要求限定的保护范围太宽,还是②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在说明书中未记载。然后有针对性地修改和答复。

3、缺乏单一性

(1)争辩重点:两权利要求之间具有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

-特定技术特征是指发明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

-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是指不仅作出新颖性贡献而且要作出创造性贡献

(2)对缺乏单一性的专利申请的处理办法

①删去不符合单一性要求的独立权利要求(或者在独立权利要求因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而导致并列从属权利要求之间无单一性时类似地删去一项发明)

②删去的发明可根据申请人的意愿提出分案申请

分案申请应当满足的要求:

-分案申请的申请人和发明人/时间/类别/文本/内容/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陈述意见时:各方面、各方面的每个层次都要论述到:

1. 不超范围。具体指出在说明书的哪部分有支持。如果是考撰写就不必写了。

2. 新颖性。要相对每篇对比文件陈述。

3. 创造性。要按对比文件1+公知技术常识、对比文件2+公知技术常识、对比文件1和2结合+公知技术常识几种情形分别论述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两方面。对公知技术常识只要提到即可。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可以从考试材料中摘抄,对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之间的关系可以作一些个人发挥。

4. 如果有多个独立权利要求,论述单一性,具体指出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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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行政复议申请的答复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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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笑拆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书,一般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_______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及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附:1.申请书副本_________________份;

2.证据____________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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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行政复议申请的答复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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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_____公复驳字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名称)

住所: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于___ 年 ___ 月 ___ 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已依法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称: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阐述的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称: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答复的事实和理由)

经审理查明:_________________(经审查认定的事实)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_________________(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及质证、认证过程)。

本机关认为:_________________(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_______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一式三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附卷,一份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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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行政复议申请的答复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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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人:_______________县住建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现答复如下:

一、_____________

二、本案已过申请复议期限

三、申请人提出的________________权问题不属于答复人职权范围

从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书来看,________________不在我局职权范围之内,应另外通过其他方式维权。

综上,请求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县人民政府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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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行政复议申请的答复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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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汉族,商人。现住广州市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请求减免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对天河区__________店出具的越环听告字〔20__〕15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罚款金额。

事实与理由:

本人是广州市天河区__________店经营者__________,本人于20__年1月11日接到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越环听告字〔20__〕15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就该处罚书的罚款金额请贵局给适当减免。

1,本人于20__年6月开始接手经营此间__________店,接手时支付了较高金额的费用。小店经营到今天,总共才经营了短短6个月。在此期间,本人一向奉公守法地按时交纳税费,勤勤恳恳地经营小店,没有丝毫违反国家政策的行为,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微薄的贡献。

2,厨房的设备,包括2台炒炉、1台煤气炉等,是本人接手该店时就有的,并不是本人后面添置的。本人只是一名普通的市民,接手此类设备时,并不知道该设备违反了环境保护条例,所以继续按先前的模式经营,也并未报请贵局验收。此实属本人欠缺法律知识,对国家相关政策关注不够而犯的错误,本人从今往后一定多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环保规定经营。

3,小店店面不大,利润较低,特别是在经营初期,每月经营额仅够维持基本运营。本人理解贵局的行政行为,也坚决支持政府的环保措施,但一次性70000元的罚款的确让本人承受不起,几乎超过了小店从营业以来的总利润。请贵局念在本人不是故意而为,且系初犯,适当减免对本店的行政罚款。本人一定及时改正,撤下炒炉与煤气炉等污染环境的设备,避免污染扩大,且尽快缴清罚款,配合贵局的行政行为。请贵局考虑到本人主动消除并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给予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感激不尽!

广州市天河区__________店

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以上就是关于申请减轻行政处罚申请书范文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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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行政复议申请的答复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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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因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向你机关申请复议,现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

特此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请予核准。

原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时所附送的证据材料:

共_______________件,请予发还。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复议机关)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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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对人大议案的答复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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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宗教事务局对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2152号《合理规划布局城市佛道教寺观的建议》的答复

释永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布局城市佛道教寺观的建议收悉,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到的,将城市佛道教寺观布局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可以更好满足信教群众和传统文化爱好者的要求,有利于抵制邪教的传播,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党和政府历来高度关注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的问题。1982年《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发[1982]19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合理安排宗教活动的场所,是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使宗教活动正常化的重要物质条件”。1994年国务院发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我局也下发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等规章;20xx年国务院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我局下发了《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登记作了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依法予以批准。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制定了宗教事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合理布局包括佛道教寺观在内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生活的需要,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同时,城乡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宗教用地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正常宗教活动提供了规划保障。《城乡规划法》规定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保障了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在内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实施建设。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xx)明确把宗教用地作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重要类型。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一直是我国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任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将按城市实际,将宗教用地作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类型之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目前,我局正在开展《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也会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问题予以考虑。

感谢您对宗教工作的支持,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国家宗教事务局

20xx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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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行政复议申请的答复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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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车辆号牌: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一、请求撤销由____________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编号____________违法停车告知单。

二、对出具本告知单的交通警察是否具有法定执法主体资格,是否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问题依法进行法定追究。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申请人因内急上厕所临时将车辆停放在____________公坪镇一在建公路路边菜园边上,被____________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达编号____________违法停车告知单,认为申请人“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要求申请人3日后15日内到芷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履行该处罚决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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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答复审查意见

范文类型:意见,全文共 3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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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陈述书

P4E1210324C

一、独立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

(一)权利要求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1. 确定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审查员引用了对比文件1(101024489A,以下简称D1)和对比文件2(1431143A,以下简称D2)。D1与本发明领域接近,且披露了本发明的部分技术特征,因此将D1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 权利要求1相对于D1的区别技术特征和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将本申请权利要求1与D1相比较可知,本申请的负荷可控式多通道液态燃料气化烧嘴与D1所公开的液态燃料部分氧化制合成气烧嘴的区别在于:

A、权利要求1限定了一旋流器和一烧嘴冷却系统;该中心通道内设有旋流器,该旋流器的外径与该中心通道的内径相同,该旋流器包括若干旋流叶片;

B、权利要求1限定了一第三烧嘴外环喷管、一第三烧嘴外环喷头、第三烧嘴外环喷头为一个截头的锥管;该第三烧嘴外环喷管套在该第二烧嘴外环喷管外形成了以第三外环通道;

C、该第三烧嘴外环喷头具有一第三烧嘴外环喷头外侧倾角τ;该第二烧嘴外环喷口端面之间的距离h3为0≤h3≤60mm。

在进一步论述前,先进一步解释一下上述区别技术特征:

关于技术特征A

权利要求1的中心通道内设有旋流器,使中心通道的气流旋转形成旋流,采用中心向外旋流提高烧嘴整体的雾化性能,对液态燃料的雾化更加充分(参见本申请说明书第3页0027段最后第2行)。而权利要求1的烧嘴冷却系统可以保证冷却效果,使烧嘴不被烧坏,提高寿命。

D1中,在两个环形通道中设置导流块13和14,中心通道没有附加任何旋流装置的截头锥体,主要借助于由外向内的方式提高雾化效果。而且由于导流块13和14分别设置在中环通道和外环通道,这两个通道都是环形的,为了匹配形状,导流块13和14也需要设置成环形,增加了加工难度。以导流块13为例,其设置在中环通道8中,需要同时与烧嘴中心导管4以及烧嘴中环导管5配合。装配时导流块13的内外环面必须同时与了两个导管同轴配合,才能安装进中环通道8内,这无疑增加了加工难度和装配难度。

关于技术特征B

权利要求1形成了第三外环通道,通过第三外环通道内通入保护气,保护烧嘴中间的雾化和混合反应。而且,意外发现通过调节保护气的比例,流速可改变气化火焰的温度和形状(参见本说明书第3页0027段倒数第2行)。

所以技术特征B的效果是保护烧嘴中间的雾化和混合反应,可以改变气化火焰的温度和形状。

区别技术特征C 权利要求1还设置了外侧倾角τ;优选了该第二烧嘴外环喷口端面之间的距离h3为0≤h3≤60mm。由于烧嘴端面形成错位,可有效提高雾化混合效果,但不宜过大,过大将导致分层射流,混合和雾化效果均受较大影响。

所以技术特征C的效果是改变气化火焰的温度和形状的同时保证分层射流,混合和雾化效果。

综上所述,本技术方案相对于D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冷却烧嘴,以不同的方式提高雾化效果,;可以改变气化火焰的温度和形状,且同时保证了分层射流,混合和雾化效果防止烧嘴被烧坏,增加烧嘴寿命,且减少加工难度和装配难度。

3.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

D2所述的烧嘴以天然气为原料部分氧化制合成气,其主要为气-气混合过程,设置有气化剂(氧气)通道(通气化剂(氧气))、气化剂(氧气)环隙通道(通气化剂(氧气))、天然气通道(通天然气)和蒸汽通道(通蒸汽)。工作时,四个通道的气互相混合反应,特别是蒸汽作为反应介质,抑制天然气裂解产生碳黑(参见D2说明书第2页第2段第6行)。

首先, D2中虽然具有四通道结构,包括蒸汽通道,但是可以知道的是,该四通道结构是属于燃烧功能部分,也就是说,D2的四个通道是必须设置在一起,烧嘴才能燃烧的。而D1和本发明中的三通道结构(中心通道、第一外环通道、第二外环通道)也是属于燃烧功能部分,本发明的第三外环通道仅属于辅助作用的通道,其并不属于燃烧功能部分。所以D2中作为燃烧功能部分的蒸汽通道,并不能从四通道结构整体上割离开来,也不能等同于权利要求1中起辅助作用的第三外环通道。实际上,D2中并没有记载起辅助作用的通道。

权利要求1中的第二外环通道用于喷射保护气,来保护烧嘴中心的反应。而在D1和D2中,烧嘴中心的反应都是暴露在外界的。而D1和D2中也可以看到,设置的通道都是为了喷射气化剂、燃料等反应介质,并没有记载过设置通道,来喷射反应介质以外的介质。单纯结合D1和D2并不能想到,通过设置通道来喷射保护气的。

而且,权利要求1设置了第二外环通道喷射保护气保护的同时,也可以改变气化火焰的温度和形状,从而减少了烧嘴的磨损。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解决烧嘴磨损的时候,通常有非常多的现有手段。比如可以采用更耐热的材料,这样材料就不易烧坏,磨损变少。也可以优化结构参数,比如喷头的收缩角等参数来解决磨损问题。所以在非常多的现有手段中找出一可以实施于本方案的,且效果很好的手段是非常不容易的。而且保护气通常是起到保护,隔绝外界的作用,本领域技术人员不可能想到其减少磨损的效果。

然后,D2中明显记载了“蒸汽作为反应介质,抑制天然气裂解产生碳黑”。而D1是液态燃料烧嘴,其燃料当中是不具有天然气的。本领域技术人员是不具有创造性思维的,他看到D2后明确记载了蒸汽通道作为反应介质,用于抑制天然气裂解产生碳黑后,他必定认为该蒸汽通道的作用是提供燃烧用的介质。而本申请和D1都是液态燃料领域,只需要三通道

就能提供所有的反应介质,其本身也不需要额外的通道提供反应介质。本领域技术人员也不会有动机将该蒸汽通道运用到液态燃料烧嘴领域。D1的申请是在20xx年,距离D2的公开20xx年,已经有4年了,这4年后,本领域还是使用三通道结构,可见其领域差别大,结合是非常困难的。

所以,在D2没有记载过区别技术特征B能改变气化火焰的温度和形状,且同时保证分层射流,混合和雾化效果,且D2暗含了其需要用在天然气烧嘴领域的情况下,D2不存在将区别技术特征B运用到D1的技术启示。而设置技术特征B也并非本领域惯用手段,从D1和本申请背景技术可以看到,本领域惯用手段就是三通道结构,从未有过四通道结构。

而且权利要求1的中心通道内设有旋流器,采用中心向外旋流提高烧嘴整体的雾化性能这样简化了结构,减少了成本和装配难度。权利要求1由于设置了保护气通道,所以要避免旋流对保护气产生的影响,采用由内向外的方式旋流。而D1没有设置保护气,其采用常规设计不会有任何影响。即使在D1上加设保护气通道,这时导流块14就紧邻在保护气通道旁边,导流块14产生的气旋必定会扰乱,甚至吹散保护气,而一旦保护气无法包裹住燃烧介质,那也就起不到保护的作用,更别提控制火焰了,所以并非是简单结合就能实现的。

最后,区别技术特征C还设置了外侧倾角τ;优选了该第二烧嘴外环喷口端面之间的距离h3为0≤h3≤60mm。实际由于烧嘴端面形成错位,可有效提高雾化混合效果,但不宜过大,过大将导致分层射流,混合和雾化效果均受较大影响。而D2采用天然气,其是不需要雾化的,由于没必要,D2也没记载相应的h3优选范围。所以现有技术不存在将区别技术特征C运用到技术启示,而设置技术特征C也并非本领域惯用手段。

综上所述,独立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D1并结合其他现有技术也是不容易想到的,具有非显而易见性,故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二)权利要求1具有显著的进步

本技术方案提供了以不同的方式提高雾化效果,且减少加工难度和装配难度;可以改变气化火焰的温度和形状,且同时保证了分层射流,混合和雾化效果。因而获得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具有显著的进步。

综上所述,独立权利要求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二、从属权利要求2-9具有创造性

在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其从属权利要求2-9也必然具备创造性。

衷心希望通过本次的答辩,能使本专利申请尽快授权。再一次感谢审查员的辛勤劳动!由于我们专利申请经验有限,答复难免有不足之处,因此恳请审查员谅解,如有措辞不当的

地方,也请见谅。

如有任何疑问,可直接电话与代理人薛琦或者杨东明联系,联系电话:021-51797198,或者代理人何桥云联系,联系电话:021-5179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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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答复审查意见

范文类型:意见,全文共 4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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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在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过程中,专利局通常会以通知书的形式将审查意见和倾向性结论告知申请人。申请人需要针对审查意见进行答复,而答复审查意见通常需要发明人、专利管理工作者和专利代理人的密切配合,因此企业相关人员了解审查意见答复的知识,对争取专利申请获得授权会很有帮助。

通常,审查意见通知书中会明确指出申请文件存在何种缺陷,如果我们想要作出有针对性的答复来消除各种缺陷,则需要掌握一些技巧。下面就对一些常见缺陷的答复技巧来进行一一阐述。

一、 公开不充分

如果审查员认为专利申请文件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关于“清楚”“完整”“能够实现”的规定,即说明书公开不充分,通常会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首先指出这一缺陷。

导致审查员认为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原因可能有多种,有可能是因为说明书确实存在没有全面完整地描述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不可克服的实质性缺陷造成的,也有可能是因为其他一些可以克服的缺陷造成的。例如:说明书存在打字错误、翻译错误;说明书的某些语句不通顺,不易理解;说明书使用的术语不规范;审查员对发明的背景技术掌握不够,认为说明书缺少对本发明的描述;审查员没有准确理解发明内容等。

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给出的具体理由,分析清楚造成审查员得出这种结论的原因所在,并针对不同情况成熟意见或者修改文件。此时,申请人需要特别注意理解与掌握《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如果经分析认为,审查员认定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原因是语句不通顺、文字或语句存在歧义、上下文描述不一致或者相矛盾或翻译错误等造成的,则可以通过修改说明书以克服此类缺陷。申请人修改时应该充分说明修改的依据,指出修改的内容可以从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记载直接导出,否则将导致产生修改超范围的缺陷。

如果经分析认为,审查员认定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原因是在于审查员对发明的背景技术掌握不够,从而其认为说明书未对某技术内容作出清楚的描述,则应当在意见陈述书中详细说明所述技术内容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此时最好提供相关的现有技术文献,例如相关领域的教科书、词典等作为辅证。

如果经分析认为,审查员认定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原因是在于其没能准确理解发明内容,则应该在意见陈述书中向审查员作出澄清性说明,必要时对申请文件作澄清性修改,并说明这样的修改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二、 属于非授权主题

如果审查员认为专利申请的主题属于专利法明确排除的不能授予专利权的主题,会指出该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5条或者第25条的相关规定。

如果审查员的具体理由是,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或者属于疾病的诊断或治疗方法,则申请人需要认真研究《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第4.2节或者第4.3节的规定,并考虑是否有可能将权利要求改写为装置或用途的权利要求,或者陈述权利要求限定的发明实质内容是一种产品,而不是方法。

在某些情况下,发明的主题并不属于或者主要不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等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客体,只是由于描述方式或者权利要求所涵盖的范围包括了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客体,使得权利要求限定的内容不符合专利法和《专利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修改权利要求的描述方式,或者删除有关不授予专利权客体的内容,往往能够克服这种缺陷。

如果权利要求涉及数学公式、计算机程序等特殊问题,则申请人应当仔细研究《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的规定,根据具体情况修改权利要求,或者陈述意见表明权利要求符合专利法的规定。

三、 不具备单一性

如果审查员认为权利要求书中的两个或多个技术方案不属于一个总的构思,会指出该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不具有单一性,不符合《专利法》第31条的规定。审查员通常会建议申请人将不具备单一性的部分技术方案删除并分案。有关单一性的详细规定,申请人可以参阅《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六章的内容。

如果审查员指出该权利要求存在单一性问题,要求申请人分案,则申请人一定要针对审查员提出的特定问题,研究《专利审查指南》的相关举例,可能的情况下与审查员会晤或者电话讨论,就该问题充分陈述意见。

若权利要求书中的两个或多个技术方案确实不具有单一性时,应当将不符合单一性要求的技术方案从权利要求书中删除。申请人可以对该删除的发明提交分案申请。

四、 缺少必要的技术特征

如果审查员认为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不能解决说明书中指出的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达到预期的技术效果,则会作出权利要求缺少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相关规定的审查意见。

在确定权利要求是否缺少必要技术特征时,应当分析该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的集合是否能够解决说明书中所指出的技术问题并达到预期的技术效果,特别要分析权利要求是否记载了对现有技术作出创造性贡献的区别技术特征。

如果独立权利要求缺少某个或某些技术特征就不能解决说明书中指出的最主要的技术问题,则应当修改独立权利要求,以克服上述缺陷。

如果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了对现有技术作出创造性贡献的技术特征,审查员指出的未写入的技术特征只是为了解决说明书中提及的次要技术问题,则可以不修改权利要求,而修改说明书发明内容部分中有关技术问题的相关描述,使其与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相适应。

五、 保护范围不清楚

如果审查员认为权利要求没有清楚地限定保护范围,则会引用《专利法》第26条第4款,指出其不符合相关规定。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节第3.2.2节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每一项权利要求应当清楚;二是构成权利要求书的所有权利要求作为一个整体也应当清楚。申请人在看到通知书中指出的这类问题时,一定要准确理解审查员指出这一缺陷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分析通知书中的意见是否正确,必要时针对所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

通常,造成权利要求不清楚的情况有几种:一类属于文字表达不清,不影响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对于这种情况,可采用与审查员沟通的方式,具体商讨在文字上如何修改以克服此缺陷:另一类不清楚的情况则有可能导致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变化,此时对该权利要求修改时,应考虑如何增加较少的技术特征来克服所指出的缺陷:第三类是原权利要求的文字表达错误,未能正确表述其技术方案而导致权利要求不清楚,此时应当根据说明书中记载的内容对权利要求作出正确的限定,以清楚表达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此外,权利要求不清楚也可能是一些非实质性的形式性缺陷造成的,此时只要克服这些形式性缺陷即可。还有一些情况是因为描述不当造成的,对于这种缺陷的修改,根据说明书换一种表达方式即可。

六、 得不到说明书支持

如果审查员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的“以说明书为依据”的要求,即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此时对申请文件有两种修改方式。

(1) 如果确定上述问题时指权利要求的概括不适当,则应当考虑对权利要求作出进一步限定,使其与说明书中公开的实施方式或实施例相适应。若认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从说明书中记载的内容能合理地推出权利要求的概括限定,则可以陈述意见,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说明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能够合理概括出相应的技术方案,以争取到一个较好的保护范围。

(2) 如果确定上述问题是由于权力要求的用语与说明书中的用语不一致,或者是说明书发明内容部分缺少与权力要求技术方案相应的文字描述造成的,则可通过对说明书进行修改来克服上述缺陷。

七、 不具备新颖性

如果审查员认为某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在申请日前已被公开,则会引用相关对比文件作出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的审查意见。

申请人在答复时,应当找出发明与审查员引用的对比文件之间的区别特征。如果该区别特征没有写入权利要求中,则应当修改权利要求书,将区别特征补入权利要求中,并在意见陈述书中向审查员说明修改之处;如果权利要求书中已经明确写明了该区别特征,则应当陈述意见,向审查员说明和解释本发明与对比文件的区别之处,以及权利要求在哪一部分明确写明了该区别特征。

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不仅应当在意见陈述书中论述上述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具备新颖性的理由,还应当论述其具有创造性的理由。

八、 不具备创造性

如果审查员指出,某一项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则申请人应当针对具体情况分别处理,或者修改权利要求,或者陈述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具备创造性的理由。

对有关创造性规定的理解,申请人需要仔细研究《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第3.2节的具体内容。通常,审查员在分析权利要求是否具有创造性时,会采用该部分所述的“三步法”:

第一步,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第二步,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其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第三步,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此外,在分析权利要求的创造性时,审查员通常会采用《专利审查指南》中设立的辅助审查基准,即判断权利要求限定的发明是否解决了人们一直渴望解决但始终未能获得成功的技术难题;是否克服了技术偏见;是否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或者是否在商业上获得了成功。

申请人在答复有关创造性的问题时,同样可以借鉴上述 “三步法”的实质,判断审查员的意见是否合理,从而在意见陈述中作出妥当的答复。一般步骤如下:

首先,判断审查员作为审查基础的对比文件是否公开了与本发明最为接近的现有技术。

其次,如果审查员作为审查基础的对比文件确实为与本发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则应当找出权利要求与该对比文件相区别的技术特征,分析这些区别特征带来了哪些技术效果、解决了哪些技术问题、对现有技术作出了哪些改进。

再次,在确定了区别特征和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后,接下来就要判断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是否显而易见。

判断是否显而易见的具体方法是:查看审查员引用的另外一篇或者多篇对比文件是否给出了一种启示,根据该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将该区别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对比文件中,以解决该最接近的对比文件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取得本发明的技术效果,从而形成本申请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如果不存在这样的启示,则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具备专利法规定的创造性,此时可以不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但应当向审查员陈述意见,详细说明支持自己观点的理由,必要时还应当争取与审查员会晤的机会,努力说服审查员改变其观点,接受申请人关于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的意见。如果经过分析发现审查员的理由较为充分,不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则难以说服审查员时,就应当按照审查员的建议,或者根据本发明的实际情况,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

在对权利要求进行了修改后,必要时还要对说明书的发明名称、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以及说明书摘要等部分作适应性修改。

九、 修改超范围

如果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即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则申请人应当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第5.2节的规定,认真分析审查员的意见,确定修改是否超出了范围。

对于可从原申请文件记载的内容直接导出的修改,可以在意见陈述书中详细说明如何从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内容导出目前修改的内容。为了更好地说服审查员,可以与审查员会晤或电话讨论。

对于修改的确超出原申请文件记载的内容的部分,应当按照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要求将其删去,以克服修改超范围的缺陷,否则该申请会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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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行政复议申请的答复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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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北申请人的答复书如下: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答复书》

答复人: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被答复人: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和第三人)

被答复人因服答复人于___ 年 ___ 月 ___ 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现针对被答复人的复议申请书,作如下答复:_________________

一、

二、

三、

……

综上所述,……。请求复议机关……。

(答复机关印章)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附_证据、依据和有关材料

使用说明:

“行政复议答复”,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拟制的。被申请人应在收到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及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口头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提交此答复及其有关附件。

“答复人”,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即复议申请书中的被申请人)。“被答复人”,为提出复议申请的申请人和经复议机关批准参加复议的第三人。

“答复人”的答复,要针对申请人在复议申请书中提出的要求和理由,指出其陈述的事实和引用的法律依据等方面的问题和错误,然后再说明事实真相和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在适用法律上程序上的正确性。

行政法相关问题,在线免费法律咨询为您解答。行政法是调整行政组织、职权,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以及对行使行政职权的监督等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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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征地拆迁行政复议答复意见

范文类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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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人:_________________公安局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局长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因__________事件不服__________行政机关做出的__________决定,向__________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现就申请人对本机关提出的复议申请答复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被答复人__________违法事实清楚

2.答复人对其的处罚行为程序正当合法

3.答复人对其的处罚适用法律准确

基于以上答复,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确实存在,其提出异议的理由均无法可依,答复人的处罚程序正当合法,适用法规准确。因此,请求复议机关依法维持__________决定。

此致

__________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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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对人大议案的答复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2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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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xx届人大七次会议23号议案答复

张英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系统紧紧围绕“立足当前确保安全,着眼长远规范提升”工作思路,以创建山东省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以“食安德州”建设为载体,以“风险管理”为抓手,以确保公众饮食安全为主线,创造了食品安全“天网”工程、食品电子“一票通”、农村自办宴席管理等经验做法,监管能力实现新提升,监管水平实现新发展,有力地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规范管理,提升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能力。督促企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落实企业内部各项制度,引导督促规模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认证,鼓励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控制,积极推进生产企业责任保险。研究制定了《德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作出明确规定,着重开展小作坊规范提升活动,培育庆云、陵城、运河区试点,召开现场会,在全市范围推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白酒、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制定豆制品、熟肉制品、面制品、糕点、食用油等小作坊加工操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小作坊加工作业流程,提高门槛,保证质量。

(二)社会共治,加强宣传和普法教育活动。围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大力开展宣贯活动。分期分批组织大规模监管相对人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进校园、用药安全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12.4普法宣传日、网上安全用药科普讲座访谈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全市135个镇(街道)全部建立宣传专栏,共发放宣传彩页10万余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3万余册,现场解答咨询6万余人次。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与演练,进行理论培训和现场桌面推演。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微博、微信新媒体,市县两级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全天候、立体化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三)严格执法,治理整顿工作打出新声威。按新《食品安全法》要求,健全现场检查、问题核查、突击检查、动态监督、随机抽检、明察暗访、量化督导等立体式监督检查模式,深化“网格化、痕迹化、规范化”监管,以风险防控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手段,强化全过程监管。推行约谈制度和企业承诺制度,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专项整治,开展“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食品安全“四大工程”、“重拳打假百日行动”和羊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万余人次,检查单位10.2万余家,受理投诉举报2205件,查处违法案件5371件,向公安部门移交案件42件。查办国家总局挂牌督办案件2起,省局挂牌督办案件2起。

(四)落实责任,强化企业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关于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食品药品红黑名单制度》,扎实开展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督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可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行业自律机制。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执法、完善质量安全授权制度、实施企业风险警示公示制度、健全食品药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等,公开曝光问题产品和企业。

(五)全面推行有奖举报制度。12331是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的公益服务热线电话,主要负责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为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平台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先后制定《12331投诉举报业务流程》和《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稽查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等,确保规范处置到位。二是强化基层投诉举报工作,全市11个县级局设立投诉举报坐席,保持24小时接听投诉来电,最大限度的方便基层群众投诉举报,提高处置效能。三是以投诉举报为重要线索,追根溯源、深挖案源,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20xx年,全市共接受各类投诉举报20xx余件,及时办结率100%、及时反馈率100%、群众合理诉求满意率100%。下一步,我局奖积极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做到应奖尽奖,鼓励民众积极投诉举报违法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xx年,我局将以创建山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先进县市区)为统领,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各级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共治格局,推动全市食品安全水平持续向好。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宣传力度,重点做到“空中五条线”、“地上十个一”。“空中五条线”即在电视台、电台、网络开辟创建专栏,办好12331热线电话及承诺热线,利用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发送短信。“地上十个一”包括每个乡镇打造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一条街、开展一次大型食品安全知识竞赛、中小学校每学期上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课等十项活动,构建全覆盖、全天候、立体化宣传化格局。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国家、省食品安全相关管理规定和办法,推进抽样检验和现场检查制度化,推行模块化、规范化、痕迹化监管。加快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在全市推广食品“电子一票通”,逐步实现奶、婴幼儿乳粉、白酒、肉及肉制品等重点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强化“公安、农安、食安”三安联动,加大源头治理力度,针对问题隐患多、风险高的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重典治乱,力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近年来,我局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我们将以这次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竭尽全力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

最后,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请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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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行政复议申请的答复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1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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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欧某某,男,汉族,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经常居住地(略),身份证号码(略)。现因吸毒被某某市公安局某某区分局强制隔离于某某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某某市公安局某某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陈某某电话:_________________(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路_____号

复议请求:

1、撤销某某市公安局某某区分局(某某)强戒决字(20__)00_____00号《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2、立即停止对申请人的强制隔离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年8月21日因被某某市公安局某某区分局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带回巡逻警察大队办公室问话,随即被刑事拘留。9月26日因证据不足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某某市公安局某某区分局却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而是在9月27日改成为期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显然没有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1、强制隔离戒毒程序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决定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查清其身份后通知。”本案中被申请人20__年8月22日做出(某某)强戒决字(20__)00_____00号《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却直到9月27日本才让申请人在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上签收,甚至申请人家属直到9月30日向被申请人主动询问才得知申请人被强制隔离戒毒,明显违反了《禁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法定程序,没有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2、强制隔离戒毒证据不足

《禁毒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与三款规定“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这说明只有被申请人通过法定程序被认定为“吸毒成瘾”的条件下,被申请人才有权对申请人戒毒治疗。本案中被申请人从未对申请人进行“吸毒成瘾”认定,就直接决定对申请人强制隔离戒毒,显然缺乏关键证据而不能成立。

3、申请人已无法被检测为吸毒成瘾

公安部、卫生部《吸毒成瘾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认定吸毒成瘾,应当由两名以上人民警察进行,并在作出人体生物样本检测结论的二十四小时内提出认定意见,由认定人员签名,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加盖所在单位印章”。《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委托戒毒医疗机构进行吸毒成瘾认定的,应当在吸毒人员末次吸毒的七十二小时内予以委托并提交委托函。超过七十二小时委托的,戒毒医疗机构可以不予受理”。从申请人被刑事拘留到无罪释放转为强制隔离戒毒已经超过37天远远超过《认定办法》所规定的“二十四小时内”与“七十二小时内”,显然申请人已无法被检测为吸毒成瘾。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某某市公安局某某区分局于20__年8月22日作出的(某某)强戒决字(20__)00_____00号《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却缺乏关键证据支持,显然应当被撤销。申请人根据《禁毒法》、《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向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望依法纠正被申请人错误,解除对申请人人身强制措施。

此致

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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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如何确定对当事人延期付款处罚标准问题的电话答复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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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如何确定当事人延期付款处罚标准问题电话答复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辽法(经)请〔1990〕60号“关于如何确定对当事人延期付款处罚标准的请示”收悉。经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答复如下:

对1989年新的银行结算办法实施以前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延期付款问题,仍旧按1977年银行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即对延期付款单位处以每日按总价款的万分之三计付赔偿金。

此复

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对当事人延期付款处罚标准的请示 辽法(经)请〔1989〕60号

最高人民法院:

1989年4月1日新的银行结算办法颁布实施了,同时意味着1977年银行结算办法的失效。这样就给人民法院的经济审判工作带来一个问题,即1989年银行结算办法取消了对延期付款单位处以每日按总价款的万分之三计付赔偿金的规定。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加工承揽合同条例》中均有“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条款。今后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述四类合同纠纷案件时,对延期付款单位应如何计付赔偿金、一方当事人未按法院判决规定的日期给付货款如何处以罚款等问题,大致有两种倾向性意见:

一是1989年银行结算办法中没有对延期付款单位处以每日按总价款的万分之三计付赔偿金的规定,但未明确此项规定作废,仍可继续按1977年银行结算办法中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处理。

二是各银行贷款利率大幅度提高。目前,对流动资金的贷款利率为月9.45‰。实际已达到日万分之三。如果再按日万分之三的幅度计付赔偿金已经起不到对违约者惩罚的作用。是否可按实际情况,即参照银行的贷款利率及其它情况统筹考虑。对延期付款单位处以每日按总价款的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的幅度内计付赔偿金。

以上意见当否,请批示。

198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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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行政复议申请的答复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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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事实根据和理由: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行政复议机关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说明:本文书供当事人向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提出复议申请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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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征地拆迁行政复议答复意见

范文类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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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就______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现答复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复议机关

(联系部门或机构: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答复人单位印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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