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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增加补充协议(精彩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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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补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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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已签订“秀美夏凉生态家园”示范村房屋工程合同,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在已签订的合同不完善条款中,增补新的条款,经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增补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所抵给乙方销售的房屋从前排一号起按顺序抽签,由甲方安排给乙方销售。

二、原签订合同中检测费问题:钢材、水泥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品牌施工(指定品牌、华新水泥、鄂钢钢材),其所征检测费由甲方承担,如乙方自行更换品牌,其所征检测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其它费税。

三、保险费:乙方必须从签订合同之日,进施工现场前,无条件的买足职工保险费(所买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四、甲方所抵给乙方销售的房屋,乙方一年内没销售完,在乙方愿意情况下,甲方按550元/平方米收回并现金支付给乙方。

五、乙方的建筑的资质由甲方提供,但乙方必须承担费用5000元整。

六、以上补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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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补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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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的签订为乙方装修劳务分包工程的有关情况已经作了必要的了解,接受目前施工现场及甲方提供的生活区现状,并已经对 有关规定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乙方愿意就本分包工程与甲方签订此协议书,并按照甲方的有关要求和确定的工作范围,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有关要求按期组织人员进场,严格执行甲方关于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有关本项工程施工及责任义务等,经甲方双方经过认真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作为甲乙双方的合约文件。

一、工程项目和承包范围

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作内容的砌砖、内外墙抹灰、贴外墙砖、水泥砂浆找平层等所有粗装修工作。(承包范围按乙方人数进行分配)

二、单价调整:

(一)砌体

1、砌灰砂砖、耐火砖(包括零星及不同墙厚、层高,并含砌体拉结筋植筋):单价 元/块。(按图示尺寸1/4砖墙按32块/平米、1/2砖墙按64块/平米、3/4砖墙按96块/平米、1砖墙按128块/平米计算)m2切割机械,不允许在楼层内切割、坎砖)

(二)内墙抹灰

1、内墙墙面、柱面抹灰: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价,单价/ m2,不论任何原因若达不到项目要求则按原合同进行结算(地下室、楼层、商铺超高不另计费)。注:内墙抹灰包括阳台梁底及内侧面(包括除吊笼外的所有工具)。

(三)楼、地面

1、楼地面、屋面找平层(包压光):单价为/m2。

2、 厨房、卫生间(含蓄水试验):第一遍找平压光元/m2,第二遍保护层 6 元/m2,卫生间陶粒回填 40 元/m3。

3、楼梯间踏步、休息平台水泥砂浆面、踢脚砖、防滑条(含打凿、清理):(双跑800元/层)

(四)外墙:

1、外墙砖(包括外墙打底抹灰等):单价元/ m2,(其中1-5层外墙抹灰、挂网、单价: 26 元/ m2不论任何原因若达不到项目要求则按原合同 进行结算。

2、二次结构植筋:φ10单价 2.00元/条,φ12单价2.50元/条。

(五)地下室

3、地下室底板倒细石砼,压光收面:单价元/ m2;按实际完成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集水井、沉池按投影面积,侧壁面积不另计算工程量;排水沟按展开面积)(含所有水沟、集水井收边等)。

4、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清洗楼地面、拉毛、扫浆、调制砂浆、做灰饼、砂浆运输、水泥砂浆(细石砼)找平、水泥砂浆护角、放置钢筋网片、搓毛或压光、切割分隔缝及灌缝、卷边等(塔吊基础、人货梯回顶支撑架拆除后的施工收口)。

(六)屋面工程

1、屋面水泥砂找平层(压光)及保护层,28元/㎡。(包铺泡沫板)

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清理、清洗层面、基层扫水泥浆、调制砂浆、砂浆运输、水泥砂浆找平、做灰饼、铺设保温材料、纵横设置PVC排气管、放置钢筋网片、细石砼找坡层搓毛、切割分隔缝及灌缝、铺贴泡沫板、墙脚下口批水泥砂内八字卷边、排水沟水泥砂浆收口、屋面清理工作等。

3、房面盖西瓦、打底、找平26.00元/㎡,盖瓦 30.00元/㎡,计56元/㎡。

4、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理、清洗层面、基层扫水泥浆、调制砂浆、砂浆运输、做灰饼、水泥砂浆找平、 防水砂浆保护层、打钉、挂铜线、西瓦搬运、铺贴西瓦、防雷工序安装后对其损坏西瓦进行修补、排水沟水泥砂收口中、清洗瓦面等工作。

注:其他合同单价、工作内容、结算方式等全部按原合同执行。

三、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完成约定的全部内容、结清工程价款、质保期满之日终止;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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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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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市水电站

承包人:水电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市级水电站技改工程

工程地点:市镇村

工程内容:水电站厂房技术改造土建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厂房钢筋混凝土屋面拆除,水轮发电机组拆除,厂房下部混凝土局部拆除,厂房下部结构尾水室、蜗室、水轮机层、发电站层钢筋混凝土浇筑及其相应的临时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第一台机组混凝土结构定于二八年一月三十日浇筑结束;第二台机组混凝土结构定于二八年二月二十三日动工,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浇筑完工。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提交第二台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面。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59天。

四、质量标准:合格,争创优良

五、合同价款:贰拾点陆万元(主体工程预算价)。

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999-0201)中《通用条款》相关规定。

七、本合同《专用条款》

1、执行水利、水电行业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

2、执行省、市建筑法规的相关规定。

八、发包人工作

1、图纸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前一周内提供盖章生效施工图三套。

2、动工前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管、线接至施工现场50之内。

施工期中不间断供水、供电。

3、提供砼拌和场地、砂厂料堆放场地、钢筋、模板加工场地。

4、提供施工人员生活福利住房和临时库房、工棚。

提供生活水、电供应。

九、承包人工作

1、进场后一周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逐月提供建设计划报表。

2、负责尾水闸孔的围堰填筑、拆除及其基坑排水工作。

发包人承担费用。

3、负责1#、2#机组之间施工隔墙构筑和拆除,运行机组保护棚架的搭设和拆除。

发包人承担费用。

十、材料

所有永久和临时工程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保管、使用。

材料用量根据实际完成工程最按建筑定额计算耗用量结算。

材料价格按经发包人同意的实际发生的市场价格、运杂费、采购保管费结算。

十一、质量和验收

1、中间验收尾水室、蜗室基坑开挖结束后,必须作隐蔽工程验收,厂房旧屋顶拆除结束后,作中间验收。

凡中间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必须合格签证后方能进行下一施工程序工作。

十二、安全施工

承包人按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施工规程施工,安全事故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十三、合同价款及支付

1、按设计预算单价作为合同单价结算基数。

2、人工费补贴:按实际计量的人工工日数,发包人每工日补贴10元。

3、材料费价差:按实际计量计算材料用量,计算实际发生价扣除预算价,等于材料价差,计算材料价差金额及其税金,由发包人支付承包人。

机械用油差也参照此规定执行。

十四、工程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支付伍万元工程预付款给承我人,用作进场人员调进、临时工程材料准备、部份工程材料准备和施工机械配备等项工作费用。

此预付款在第一台机组完工结算时扣回。

十五、进度工程款支付

每月25日进度工程计量。

承包人凭发包人月计量签证报送月工程量结算申报表,发包人在次月5日前支付90%进度款给承包人。

十六、完工结算

完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颁发工程移交证书给承包人,承包人报送工程完工结算申请书,发包在一月内审批支付到完工结算造价97%的尚金额

给承包人。

十七、质量保修金

完工结算总价的3%扣作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壹年。

保修期满后半月内结算保修金。

十八、违约、索赔、争议

按《建筑工程合同》的《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

十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工程质量保修金结算后失效。

二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

发包人:市水电站承包人:水电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代表: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市镇住所:成都段号代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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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电力工程合同补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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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设备名称)

第二卷合同条款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出版日期

合同号: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

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双方:(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需方”是指(需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2“供方”是指(供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

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

件)和本合同附件3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

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

1.8“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需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

表对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

监造不解除供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

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0“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供证

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1“最结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2”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3“电厂”是____发电民

1.14“技术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

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

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5“现场”是指位于__,为需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6“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合同设备名称)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

品备件和足够_折运行使用的备品备件。

1.17“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域设备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

(招标文件封面格式)

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设备名称)

第二卷合同条款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出版日期

合同号: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

合同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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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程补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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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工程补充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补充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 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根据原合同的工程量施工完毕后,甲方需要增加合同以外项目的工程量,按照《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 由于工程量增加,合同价款由原来的` ( 元)人民币,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做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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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筑工程劳务合同补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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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劳动法)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面积结构及施工位置:

4 承包范围; 幕墙的加工制作及安装。及材料二次搬运(不含多次搬运)。 5 承包方式; 包清工 .包材料消耗. 保安全. 包质量. 包工期。

6 工期约定;

7合同单价及价款:

8价款依据:本合同条款,邀标说明及报价单,现场签证。

9本合同为人工费清包,但包括小型机械,小型工具,用具,三级用电设施,安全及劳保用品等。

第二条 甲方工作职责:

1 开工前10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位置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工住宿,及生活和施工所需要的水电,及设备。

2 指派 D: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及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现场调节, 验收,变更签证,及其他手续。

3 向乙方提供经图审过的完整蓝图一份,白图两份。

4 配合乙方就施工条件与总包方(第三方)进行沟通及交渋。

5 对乙方提供的材料申请 进行核实并及时配发。

第三条 乙方工作职责:

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及以施工为前提系列会议,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 对施工材料做好预算 并及时交甲方审核。

3 指派 D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人工结算。 5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接受总包对专业分包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奖罚实施细责‘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明木不受顺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共存施工关系。

6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结构,脚手架及各种管线设备。

7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8 乙方收到工程款后,应优先安排务工人员工资的支付不得无故拖欠,甲方有权进行监督。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此采取措施而产生的费用。

2 因为甲方原因造成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如影响过大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则由甲方承担。

3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工作量影响工期 则工期不顺延,并承担甲方损失。

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停工及不可抗因素造成影响 ,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则工期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xx)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本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3 甲乙双方应该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认可。若甲方要求复检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检,甲方应承担复检费用及损失,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4 由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反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够组织验收,需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成品保护和看管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及结算的约定

1 双方商定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价格。

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五次支付乙方人工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 施工人员进场后,甲方按人数付给乙方劳务工生活费1600元每人每月。

(2) 埋板放置完成后一周内付至合同价款的15%。

(3) 骨架全部完成,一周内付至合同价款50%。

(4) 幕墙基本完成后一周内付至合同价款的80%。

(5) 验收合格后付清尾款。余留3%作为保修金,一年后付清。

(6) 本工程保修期为验收后一年,乙方负责保修期内的幕墙保修工作。

第七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 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5 施工中乙方动用电.气焊。需办理动火手续,采取防护措施,并有专人看管监护确保现场没有安全隐患方可以离去。

第八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的约定:

1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为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万分之六的违约金。

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给甲方合同价款万分之六的违约金。

3 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一万元,作为奖励。

4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材料,并做好成品保护。

5 乙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自行拆除建筑物结构,脚手架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在施工期间因为质量或安全违反总包安全规定,所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7 施工期间所发现的问题由甲方向总包方提出,乙方不得自行作为。

8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向另一方提出,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解除

1 如一方严重违反约定导致工程无法继续,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责任方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2 工程完工后一年内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及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用协商方法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2 本合同正本二份, 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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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工程补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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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在《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建筑面积:51118.13m2

4.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地上11+1层 、独立地下室1层

5. 设计单位:

6. 监理单位:

二.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 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工程(见本协议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2. 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 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二。

三. 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计)

1. 开、竣工日期

1.1 开工日期: 20xx年10月2日;竣工日期: 20xx年11月26日;总工期:420天(含法定节假日)以>所载日期为准。

2. 施工进度

2.1 本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为一、二号楼。二期工程为三、四号楼和独立地下室(见本协议附件三:即总平面图)。

2.2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并收到施工图后10天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和监理在乙方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后的10天内若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同意。

2.3 二层顶板完成时间:一号楼:20xx年12月5日;二号楼:20xx年12月15日;四号楼:20xx年1月20日.

2.4 三号楼一层顶板完成时间:20xx年1月31日;地下室完成时间:在20xx年7月31日.

3. 工期违约责任

3.1 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二层顶板工期(房屋销售起始工期),甲方按20xx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20xx元/天给予乙方奖励,累计奖罚金额不超过4万元。

3.2 若总工期延误,甲方按3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但奖罚累计不超过10万元。

4. 如有奖励或罚款金额在工程决算时办理。

5. 工期不顺延情况:

5.1 各种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等);

5.2 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若一周内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予以顺延);

5.3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 工期延误: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

6.1 按《通用条款》第十三条执行。

6.2 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项目影响乙方施工进度造成的工期延误。

四. 质量与检验标准

1.1 工程质量:合格.基础、主体验收及竣工验收均应一次性通过龙泉驿区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1.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必须无条件及时免费修复或返工重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工程合同造价总额的5%的违约金和相应返工价款。

1.3 乙方应及时向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1.4 设计图中室内天棚不抹灰,乙方按常规普通法施工,若甲方有其他要求,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 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3260.525215万元(叁千贰百陆拾万零伍仟贰佰伍拾贰元壹角伍分)。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1.1 合同价款中的规费、措施费(一)、措施费(二)由乙方在工程全过程中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具体包干费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1.1 规费: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1.1.2 措施费(一):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

1.1.3 措施费(二):即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1.4 其他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

1.2 本工程税金按国家税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2. 合同价款的调整: 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新增项目、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结算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2.1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已有适用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

2.2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只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确定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2.3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的,依据20xx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套用相应定额子项后确定该项目的综合单价。该项目的材料由甲方认质认价,人工费按施工期间政策规定调增,综合费按27%计取,机械费按定额子项计取,(措施一、规费、措施二不计取)。

2.4 施工期间人工费按政府规定系数并结合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随施工进度进行调整。

2.5 奖励

2.5.1 若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协调配合、节约成本、现场管理等符合合同要求,甲方奖励乙方项目部10-30万元。

2.5.2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若经甲方采纳而节约的工程直接费,甲、乙双方按6:4的比例分享。

3.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1 工程形象进度必须满足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工程量进度报表经甲方及监理审核后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3.2 支付时间:一、二号楼主体三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含30%以房抵工程款、下同),三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三、四号楼主体一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一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按审定产值的90%支付上月进度款;支付总额至合同总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

3.3 若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严重安全事故(按国家有关安全质量事故规定进行界定),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

3.4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暂停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下一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在乙方将工程进度调整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范围内后,甲方才恢复支付工程进度款。

3.5 以房抵工程款的说明:甲、乙双方同意以本项目商品住宅作价支付乙方应收本项目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0%,并从每笔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按30%比例冲抵。甲方根椐需要,若全部或部份以原作价收回该部份商品住宅,应同乙方协商。甲方收回时,应将相应的应付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本工程商品住宅作价的原则、方式及相关办法由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6 如发包人出现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情况,按通用条款第26.3及26.4条执行。

3.7 工程结算

3.7.1 乙方竣工结算经审计后30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不得与3.5条相冲突);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结清。

3.7.2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各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届满、经甲方对工程质量确认无异议后14天内,按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金额,甲方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将剩余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在交工满一年后14日内,按其保修金额支付给乙方。

3.8 结算审计:

3.8.1 结算审计时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应在双方确认竣工结算资料真实、完备之日起原则上在3个月内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审计。

3.8.2 结算审计费的支付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 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五日内,在甲方专用帐户存入人民币伍拾万元,作为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三号楼、四号楼的二层封顶后10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50%;合同内工作内容竣工后10日内无息退还剩余50%。

六. 材料价格及材料的采购

1. 材料价格调整

1.1 若甲方对某项主要材料进行调整(套用定额不发生变化),仅对材料差价进行调整。

1.2 非暂定价材料不作调整,但砂、石、石灰材料价格风险系数±5%,超过±5%部分按实调整,税金按规定计取。乙方无权更换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材料。

2. 材料采购

2.1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品牌采购,并且在采购前15天将样品及价格送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采购。对于非暂定价材料部份,如甲方采纳乙方建议的性能相同且价格较优的其它品牌,即按第五条的2.5款进行奖励。

2.2 甲方对于暂定价格材料及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认为有必要自行采购时,乙方应予以支持。

七. 工程变更及签证

1. 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注明:事由、工作范围及部位、具体作法、尺寸、工程数量和费用组成。签证文字的表述应做到鲜明、准确,必要时应附图,且在签证单结尾处注明“此项后无内容”。

2. 本工程的所有变更及签证,均应经甲方代表或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生效,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均应保留原件。

3. 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4. 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工程部、监理部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签字批准后实施。

5. 甲方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乙方应谨慎保护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若乙方拆除措施不当或保护不当造成材料、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6. 需办理签证的隐蔽工程,乙方应在隐蔽前三天填写签证单,并由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确认。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量无法核实,则不予办理签证。

7. 乙方应在设计变更实施前48小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价,由甲方及监理审核,按审核后的造价决算。

8.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计价原则:按5章第2条执行。

9. 临时用工签证应明确: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及用工价格。

10. 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单原件一式四份。

八. 竣工验收:按《通用条款》执行。

九. 工程质量保修

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 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其维修费用和因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应配合检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 质量保修期限如下(以双方在工程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2.1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2 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厨房、阳台和外墙面的渗漏(包括台风、暴雨等自然条件下的影响)为5年;

2.3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4 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2.5 供热及制冷系统为2年;

2.6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3. 质量保修责任

3.1 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要求甲方给予赔偿等,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2 保修期内的维修:一般性维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紧急事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业主收房后出现渗漏水、有水区域返水,乙方应在16小时内修复。

3.3 乙方未及时维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请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在支付乙方质保金时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应负的责任。

3.4 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验收签字。

3.5 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后,由乙方实施保修。

十.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代表及职责

1.1 本工程甲方代表为 。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如另行委托其他人员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职责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文件或书面通知为准。

1.2 本工程甲方现场代表为王良辉。甲方现场代表的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负责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签署,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核,以及与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

2.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

2.1 乙方项目经理为 ,项目技术负责人为 ,其它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

2.2 乙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坚守施工现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报经甲方同意。

2.3 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或项目专用章后递交甲方。

2.4 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8小时向监理部请假、并在获得监理部同意后方可缺席。

2.5 乙方代表除以下原因外,在竣工验收完成前不能替换

2.5.1 因病而不能坚持工作者;

2.5.2 无法担任与该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

2.5.3 因刑事责任或经济纠纷无法继续担任此项工作。

2.5.4 被吊销资格证。

2.5.5 甲方认为不称职者。

2.6 乙方代表换人,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其接任人仍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乙方应有的责任。

2.7 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资质证书及岗位证书等证件。

2.8 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乙方应尽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

2.8.1 对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2.8.2 业务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2.8.3 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

2.8.4 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2.8.5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持证上岗者);

2.8.6 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及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2.8.7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

3.甲方的工作

3.1 施工前准备

3.1.1 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提供水、电接口到红线。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3.1.2 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1.3 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进一步探明。

3.1.4 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现场交验予乙方,由乙方自费负责保护,若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1.5 向乙方提供8套施工图。

3.2 施工期间

3.2.1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决算等。

3.2.2 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发出调整、变更指令。

3.2.3 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4. 乙方的工作

4.1 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与乙方有关的权利和责任。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施工现场布置方案,经甲方代表、项目总监批准后进场作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并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

4.2 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

4.3 负责搭建工地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管线的施工、保养、移位及拆除,现场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邻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防护。向甲方、监理提供现场办公室三间。

4.4 负责从甲方指定的施工用电、用水接驳点按甲方批准的接驳方案接驳。施工用水、电的费用及接驳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5 提供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年检证等资料。

4.6 乙方须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采用时标网络图绘制)、甲供材料计划及乙供材料计划,并严格按照经甲方及监理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4.7 如甲方提供的施工文件不完整,乙方须于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补充施工文件(须列清单),并提供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补充施工文件的内容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进行提示。

4.8 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甲方及监理书面报送本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若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4.9 工地实行旬报制度。旬报在每半月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及监理,旬报内容包括本旬计划和上旬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4.10 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不漏、不洒、不扬,对进出工地的车辆须派专人及时进行冲洗清扫,防止污染交通道路,达到文明施工。以上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甲方要求整改的部份,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则另行处理,并从工程款中扣除所发生的费用的两倍作为罚金。甲方指定分包单位应协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并承担同样责任。

4.11 本工程现场所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须按甲方代表指令免费清理并运出本工地(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垃圾除外)。乙方须自行联系政府规定弃置地点,不论距离远近和运输进程中发生的环保费、城市卫生费、堆放费、各种可能发生的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及时按甲方指令清运,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清运,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将从乙方进度款中按所发生费用扣除,乙方应予以支持。

4.12 在室外工程开工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影响室外工程的临时设施,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对此不予补偿。但经甲方批准的除外。

4.13 按合同约定,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进行配合管理,对分包工程进行协调及配合,参加分包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提出整体验收意见。

4.14 工程竣工前应将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工毕场清。

4.15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工作以及施工期间的例会、专题会、协调会。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作好自检工作。

4.16 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技术资料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甲方。甲方分包工程的竣工资料由分包单位按规定整理,在竣工前15日内提交给乙方,由乙方按规定整理汇总。

4.17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施工围墙的维护、提供临时厕所,直至工程全部竣工完毕并移交甲方为止。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如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发生的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18 与本工程无关的设备、材料均不得进入现场,甲方有权进行检查。

4.19 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若乙方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则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补偿。

4.20 乙方施工前应组织专业人员仔细审阅设计文件,有责任发现并提出设计文件存在的问题。若发现工程按现有施工设计文件或指令施工将要发生质量缺陷,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决定按原要求施工,乙方应予执行。

4.21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的施工。

4.22 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夜间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4.23 加强施工队伍法制教育,在工程场地内和工程场地周边不得有扰社会治安。若有违法犯罪活动和人员,应立即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不得私自违法处理。

4.24 墙改、散装水泥、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按有关部门相应要求(若有)及时提供相应资料,乙方未及时提交合格的资料或未交还占用的场地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等、由于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证金或押金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回。

4.25 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廉洁合作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4.26 乙方施工期间,其公司内部任何劳资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乙方劳资纠纷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及项目声誉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 现场管理

5.1 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组织施工,并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须的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本合同施工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2 安全防护: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尘操作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在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

5.3 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及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

5.4 文明施工:本工程以总平面红线范围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平面布置须考虑周全,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5.5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

5.6 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

5.7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

5.8 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音、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5.9 现场用水用电管理

5.9.1 乙方用电用水必须安装水表、电表(乙方水、电表安装及移位须报甲方同意)。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抄底度数,并签字认可。

5.9.2 施工中根椐水、电表用量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规定的价格支付费用。价格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出具的收费单为准。

5.9.3 乙方负责提供本工程范围内分包单位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其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自理。

十一. 其他

1. 乙方对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的配合及管理

1.1 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范围见本协议附件四。

1.2 对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乙方应负责管理配合。分包工程配合费按以下费率收取:

1.2.1 普通水电工程按中标价的2%收取;

1.2.2售楼部土建工程按中标价的1%收取;

1.2.3外墙保温隔热、外墙涂料工程按中标价的1.5%收取。

1.3 按甲方及指定分包单位的要求提供指定分包工程开工条件。

1.4 指定分包方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临时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接收。

1.5 乙方对工程进度、安全及文明协助管理。

1.6 乙方应对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

1.7 乙方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指定分包方联系,并在隐蔽工程施工前一天请各分包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由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分包方不配合,由分包方负责并承担乙方的损失。

1.8 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等。

2. 乙方分包管理

2.1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承包内容或任何分项工程对外进行转包。

2.2 乙方分包要求

2.2.1 分包须经甲方及监理书面批准,并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2.2.2 乙方应在分包施工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负责。乙方分包单位的违约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

2.2.3 乙方应在开工前30天内提交乙方分包工程内容并经甲方认可。乙方分包工程的进、退场时间,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执行。

4. 销售配合

3.1 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2 为配合销售而需要提前施工的项目,应按甲方的书面要求及时安排施工完毕,要求如下:

3.2.1 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各种施工设施、设备的迁移。

3.2.2 样板间所在楼栋中的单元门至样板间的入户门之间的楼梯间地面材料的铺贴、墙面抹灰、油漆及楼梯栏杆的安装。

3.2.3 样板间内的墙面的抹灰、油漆、地面的找平、厨房、洗手间的防水处理、防护门的安装。

3.2.4 样板间外施工通道的上层防护措施应按规范做好。

3.2.5 样板间外施工用安全网,在样板间开放前应换用新购置的安全网。

3.2.6 以上工程内容若在乙方承包范围(清单报价书)外,费用由甲方支付。

3.2.7 如乙方未按甲方以上要求及指定期限完成销售配合工作,甲方可另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部分工程,以现场签证的形式支付相关费用。

十二. 协议解除

1. 除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本协议。

2. 当乙方擅自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约定提出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依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处理。

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并在十日内向甲方完成移交工作。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现场并办理完决算手续后支付。

6.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相应损失。

7.乙方退场条款: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完工并交付购房人使用,保证双方纠纷的顺利解决,乙方均应在合同解除达成协议或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清退出场,否则,乙方按每日1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无论以何种理由起诉甲方,甲方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完工和交付购房人,以及为维护社会稳定,均可要求乙方立即退场,退场办法按上述规定办理

8.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时,乙方投入施工的工程费用,只按工程直接费进行结算。

9.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如:乙方公司内部民工闹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乙方原因延误工程关键工期、乙方不能按约定实现合同承诺等),应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按上述退场条款的约定退场。

10.因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并未提出有效的经认可的办法,乙方有权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停止继续施工。其停止施工期间的费用和其后的一切损失,甲方有责任给予赔偿

11.在竣工时,须提交竣工资料4套。

十二. 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的处理

1.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向甲方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 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

3. 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4. 本补充协议系《观景上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实质性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5.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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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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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墙砼的浇筑和质量要求

(1) 提前把板缝堵严实,洒水不得过多

(2) 浇筑时碰见洞口,大角,插板要两边同时下浆,防止移位。

(3) 第一次下浆不得过高,厚度为50㎝.要振捣到根部,否则容易出现烂根。

(4) 墙砼浇筑必须分为三次下浆振捣,第一次下浆后要仔细振捣一遍,第二次下的浆捣连同第一次下的浆一次振。第三次下浆振捣时应连同第二次下的浆一起振捣,最后把第三次下的浆再振捣一次。振动棒应快插慢拨,排出气泡。否则,墙面有麻面,气泡过多。振捣时间要合适,以砼面上不再有气泡为止。diyifanwen.com

(5) 上口的标高要掌握好,高度不够的补的浆要再振捣一遍,否则上面会出现高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不平、松散的混凝土。

(6) 墙上口有松散的砼,梁口需要打錾的,在支顶板模板前及时处理好。

(7) 浇筑完的砼要及时养护,前3天要不停顿的浇水养护,4~7天墙面上要保持湿度。(现浇板用棉毡覆盖,剪力墙洒水养护)

(8) 剪力墙砼施工缝控制在比现浇板底高出15㎜处留置。

2、顶板砼浇筑和质量要求

(1) 浇筑顶板砼之前,把模板内杂物清理干净,洒水湿润,搭设马道,禁止操作人员踩踏钢筋。

(2) 浇筑时绝不能随意向砼里加水

(3) 扶泵管的人必须是专人负责,且要泵管在前,人在管后,避免踩踏钢筋。

(4) 掌握标高的人是关键,需专人负责,此人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控制板面标高。

(5) 标高的控制是按提前抄好的50线拉线绳控制,拿刮尺的人手里必须拿尺子控制

好标高且刮平,标高平整度无误后才能用木抹子抹平,用铁抹子收光,每户平整度误差不得大于5㎜。

(6) 拉毛时的收光要看火候,基本能上人时才能上人进行收光拉毛。

(7) 拉毛的纹路必须顺直,精细一致,拉毛要用刮尺放平直,顺刮尺东西方向进行拉毛,第一刷是关键)。

(8) 压光部必须三遍成活,平整光滑,不留死用。

(9) 施工缝的多余砼要及时清理。

(10)用棉毡覆盖洒水养护,前3天必须不停的养护,放平面控制线时可暂停,以后可适当减少浇水次数,但必须保持顶板湿度。

3、砼工程不得出现蜂窝、麻面、漏筋、孔洞、夹渣、疏松、裂缝以及外形缺陷等质量问题。

4、混凝土泵车到场时、施工人员、机械、工具及洒水湿润等准备工作必须到位,否则罚款200元~1000元。

5、浇筑过程中振捣、抹面等应按要求施工,否则发现人一次罚款50元。

6、施工完毕、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罚款500元。

7、严禁将剩余的混凝土随意处理(如就地掩埋等),否则罚款500元~20xx元。

8、养护不及时,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9、混凝土应振捣密实,每个检查件蜂窝面积大于400m㎡罚款100元;孔洞面积大于100m㎡ 罚款200元;露筋每处罚款200元;外形缺陷每处罚款300元;。

10、 应安全、文明施工,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元,经处罚不改者罚工队负责人10000元并清除出场。

11、 施工中严禁嬉笑、打闹、严禁酒后作业,否则罚款500元~20xx元。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乙方班组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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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电力工程的补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15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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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号: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

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双方:(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l.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需方”是指(需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2“供方”是指(供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

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

件)和本合同附件3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

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

1.8“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需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

表对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

此种质量

监造不解除供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

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0“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供证

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1“最结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2”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3“电厂”是____发电民

1.14“技术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

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

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5“现场”是指位于__,为需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6“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合同设备名称)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

品备件和足够_折运行使用的备品备件。

1.17“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域设备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

的运行。

1.18“机终”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设备。

1.19“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20“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贷分包

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1.21“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值达

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

验。

1.22“设备缺陷”是指供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

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2.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2.1设备名称、规格(型国)、数量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型号):

数量:

2.2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初可靠的。

2.3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1。

2.4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2。

2.5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3。

2.6供方投供的技术服务按合同附件7。

2.7供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及保险。

3.供货范围

3.1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2。

3.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

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目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

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1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

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实上百不发生费用问题。

4.合同价格

4.1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___万元(大写:__._)。

其中第一套合同价格为

万元,第二套合同价格为_万元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

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4.1.1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其中第一套合门设备价格为___万元第二

套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

本合同设备价格包括与设备有关的供方所应纳的税费、技术资料费从制造厂到始

发站(车上)洞头(船上)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4.1.2合同设备的技术服务费为_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为

_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为_万元

4.1.3两套合同设备到现场交货点的运杂费为 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运

杂费为 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运杂费为_万元。

4.1.4两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 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万

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万元。

4.2合同的分项价格见附件6。

4.3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

5.付款

5.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5.2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汇票。

5.3合同设备款的支付:

5.3.1合同生效日期起个月内供方提交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10%不

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

方审核无误后_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合同设备价格的10%(___万元)做为预付款。

5.3.2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运到交货地点,并将

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清单、质

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验明无误后天内,支付该批设备价格

的80%(_万元)。

5.3.3剩余合同设备价格的10%作为设备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问题,

供方报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在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

(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一式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五份。

5.4技术服务费的支付。

5.4.1第一批设备交货后,供方提交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3o%的商业发

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无误后_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

技术服务费的30%(_万元)。

5.4.2每套合同设备通过该套机组性能验收试验,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供方提交

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7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

无误后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70%(_万元)。

5.5 运杂费的支付

运杂费在设备交货时由供方分批向需方结算结算总额为合同规定的运杂费。

需方在

收到供方提交的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批运杂费。

5.6 付款时间以杰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著此日期晚于规定的付款日期,

即从规定的日期开始按本合同1114款计算迟交违约金。

6.交货和运输

6.1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

应保证及时和部会的完整性。

分部套交货时间见附件4。

6.2 交货地点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需方电厂铁路专用线指定地点(车上)/码头

(船上)(具体交货地点)。

6.3 合同生效后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4的规定向需方提供每批货物名称、

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和装箱总清单。

在每批货物预订启运_天前及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66款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6.4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到货车/码头的到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准。

此日期即

本合同1.1.9款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6.5 供方须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负现合同设备从

供方到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

6.6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

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二十吨或尺寸超过9米_3米_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

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

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

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6.7 附件4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6.8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

应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

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得超过___个月运到指定目

的车站/码头并且通告需见

6.9 供方应按附件1和附件3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电厂设计、监适、施工、调试、

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按附件1和附件3的规定提供技术资料每

套合同设备_套。

应分别列出上述技术资料的清单及符合附件3规定的交付进度。

6.10 技术资料一般以邮寄方式递交,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局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

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

通告需方。

6.11 技术资料以邮政部门提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此日期

将作为按合同11.10款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

如果技术资料经

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

___天内(对急用者应在__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失的部分。

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__天内(对急用者应在_

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6.12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

供方应

提前_天通知需方交运回期。

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

上述需

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6.13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设备已制造完毕),由需方负担仓储费

及必要时的保养费。

并按本合同规定(视为供方已交货)支付议批设备的款项。

6.14 到货站(整车)/码头:____

(零担)/码头:____

6.15 收货单位:

6.16 技术资料邮寄地址:______

单位: ______

7 包装与标记

7.1 供方支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_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及

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

包装应保证在运输、

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

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

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供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

包装应按设备特点,

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雹、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

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

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

留异物,并保证本部件开全。

7.2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7.3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

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_宽_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

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

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

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7.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

大件货物应

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7.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

单、合格证。

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

另邮寄装

箱清单各二份。

7.6 附件2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

次性发货。

7.7 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按7.2款注明上述内容,专用工具也应分别包装。

7.8 各种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并尽可

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7.9 栅格式箱子/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

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7.10 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7.11 供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樯明任何两个箱件。

7.12 对于需要精确装配的明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加工面时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

(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

7.13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

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

名称页数。

7.14 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

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11款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在运输中如发生货

物损坏和丢失时,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

以满足工期需要。

7.15 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_

个月]内返供方(费用由供方承担)。

8 技术服务和联络

8.l 供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

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

程的服务。

8.2 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分部

试运、调试和启动,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

有关问题。

8.3 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8.1和8.2款中

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8.4 在合同生效后_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8.5 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8.6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

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8.7 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

执行。

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

如有重

大技术方案和/或合同价格的修改,须报原合同审批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

8.8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

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

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

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

要求。

8.9 供需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

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8.10 对盖有“密件”印章的供销方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8.11 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由供方统一组织

并征得绍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8.12 供方(包括分包与外购)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

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8.13 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供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

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8.14 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

供方

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生效后_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

需方有权提出更换

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

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__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11.11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8.15 由于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供方未按要

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供方负责。

8.16 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7

9 质量监造与检验

9.1 监造

9.1.1 供方应在配合同生效日期起__个月内,问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

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

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1和附件5的规定。

9.1.2 需方将委托有监造资质的监造单位进行设备监造。

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

公司的指导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

并签字。

监造检验的标准为附件1和附件5所列的相应标准。

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

在监

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

9.1.3 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见证项目见附件5

9.1.4 供方必须为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驻厂代表和监造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

9.1.4.1 本合同设备投料时提供整套设备的生产计划及每一个月度实际生产进度和

月度检验计划。

9.1.4.2 提前_天提供设备的监造内容和检验时间。

9.1.4.3 与本合同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

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或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5规定的有关文件

以及复印件。

9.1.4.4 向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9.1.5 监造检验/见证(一般为现场见证)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不包

据发现重大问题时的停工检验),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

若监造代表不能按

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风正常运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监造代表

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转为文件见证)。

若供方未及时通知监

造代表面单独检验.需方将不承认该检验结果,供方应在需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该项

试验。

9.1.6 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

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以签字,供方须采取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

无论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

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髦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监造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

理。

9.1.7 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监造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

且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11款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

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9.2 工厂检验与现场开箱检验

9.2.1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在生产过移中都须进

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和/或整机总装和试验。

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

(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

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

所有这些正

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邮寄给需方存档。

此外,供方还应在随机文

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9.2.2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

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

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

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

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检

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

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__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

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

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每一批设备到达

现场_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9.2.3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

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

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

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

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9.2.4 供方如对上述需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书面通

知后__天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

如有异议,供方在接到通知后_个月内,自

费派代表赴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9.2.5 如双方代表在合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

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双方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

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

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9.2.6 供方在接到需方按本合同9.2.2至9.2.5款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9.2.7款的

规定尽快修理,更换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

方负担。

对于上述索赔,由需方从履约保函或下次付款中扣除。

9.2.7 由于供方原因而引起的设备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换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

进度为原则,但最迟不得晚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_个月,否则按11.11款处理。

9.2.8 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设备储放场之

日起的_个月。

9.2.9 上述9.2.2至9.2.8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

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11款及附件1的规定应承担

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10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10.1 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

装、设试、运行和维修。

整个安装、调试过程须在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

要工序须经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

重要工序由供方提供(见附件7)。

安装、

调试过程中,若对方未按供方的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腋务人员指导、未经供方现场技

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需方自行负责(设备问题除外);若需方按供方技术资

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供方承

担责任。

10.2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1、5的要求进行。

10.3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进行指导,并应尽快解决调试中

出现的设备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_个月,否则将担11.ll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10.4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机组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连续稳定运行

168小时完毕后__个月内进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性能验收试验完毕,每套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格标后,

需方应在__天内签署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1o.6款和

11.6款办理。

10.5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供方在双

方商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上述的缺陷,需方则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10.6 如果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达不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

证值,刚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征第一次验收试验结

束后_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10.7在第h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

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11款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通过,此后_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

由供方代表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此时供方仍有义务

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10.8 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交货到达现场之日起_个月内,如因需方原因该合同

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__天内应由

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由于需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

__个月,则此后_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10.9 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二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

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_天内按照11.4款的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10.10 按1o.4款及10.7款出具的初步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性能和

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中

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

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

除的证据。

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

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时(通常为一

年)。

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68款及11.3.1款的规

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10.1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整进行的检验、试验、再

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作好安排进行配合以便进行上述工作。

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其人员的费用。

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

更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

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有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

p=ah+m+cm

其中:p_总费用(元)

a_人工费(元/小时人)

h_(小时人)

m_材料费(元)

c_台班数(台 班)

m_每台设备的台班费(元/台 班〕

11保证与索赔

11.1 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级验收证书)或

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_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

二者以先到日期

为准。

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10款和11款有关条款执行。

11.2 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

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

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

件3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

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用小时数要求大于6500小

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用小时数要求大于7500小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2%,供方为合同

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时止。

11.3.1 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

由于供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

如需更换,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

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__个月内,否则,应按11.ll款处理。

11.3.2 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

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

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

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11.4 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_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

交给供方。

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

但供方对

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11.5 在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

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

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9.2.4条款办理。

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

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

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

装现场的更换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11.6 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

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11.7 由于供方责任,在9款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

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招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

算方法通常根据各种设备经济指标保证值按成本法、煤耗加补偿装机法计算。

以汽轮机为例

(1)如果汽轮机热耗高于保证值,每增高4.18kj/kwh,供方向需方支付_万元人民币

的违约金。

(2)汽轮机在铭牌工况(夏季工况)条件下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_万元人

民币的违约金。

(3)如果汽轮机在额定转速下各轴承的振动每高于保证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_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如上述任何一项的违约金比率超过以上条款指出的违约金比率的五倍时,需方有权要求

供方以更大的违约金比率来支付违约金,其具体违约金比率可由双方协商决定。

如果达

不成协议,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时间内尽快提供需方满意的替换件。

供方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需方提供技术帮助,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

项经济指标。

每套合同设备按照以上(1)至(3)项累积计算的最大违约金总金额将不超过每套

合同设备总价的10%。

供方支付全部违约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满意的替换件被需方接受之

日,即为需方承认设备可以初步验收并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之日。

11.8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属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

要求等)则其保证或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11.9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4规定的

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6.1款和动6.4款规定计算,需方

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违约金全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0.5%;

迟交5-8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5%;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_个月时,供方需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可超

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与此同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1.10 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按本合同附件3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同严重影响

施工的关键技术资料时,则每迟交一周,供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件,迟交时间的计算以

6.11款规定的为准。

11.11 如果由于供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

延误工期一周供方将向招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且供方需求付由于供方技术服

务错误或违约造成绪万的直接损失。

11.12 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11.7、11.9、11.10、11.11款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违约

总金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io%。

11.13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所规定的相应义务。

11.14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

迟交l-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o.3%;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1%;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需方除交付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迟付款违约

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的5%。

11.15 本合同生效_月内,供方须向需力提供由供方主办银行开具金额为合同设备

价格_%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以需方为受益人其格式见附件10。

12保险

12.1 供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供方为

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供方仓库到工地交货(包

括卸货)后90天止。

12.2 供方须对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件的加工制造过程向保险公司投保合同设备关键部

件价格110%的,以供方为受益人的设备制造质量险,投保范围为制造过程中合同设备发生

制造质量问题和/或车间内搬运等损坏和现场安装、调试、运行直至保证期满出现的设备质

量问题。

13 税费

13.1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供方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

由供方承担..

13.2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

供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服务(也包括运输)、进

口设备/部件等所有税费(包括保险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供方承担。

i4外包与外购

14.1 供方未经需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

外购)。

供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需方同意,否则不得分包。

14.2 供方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的内容和比例提交需方同意后,在本合同生

效_个月内,将此部分设备/部件的分包商预选名单、分包商资质材料、提交给需方。

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分包商文件后__个月内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供方须在需方同意的分包涵名单中选定分包商,并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需方。

14.3 分包(外购)设备/部件的技术服务技术配合接8.10、8.11、8.12款的规定办理。

14.4 供方对所有分包设备、部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14.5 分包与外购内容见附件8。

15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5.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

方的修改。

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

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

货进度,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_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

详细说明。

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

签字并报原合同审查单位审查后方能生效。

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15.2 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

在接到通知后_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_______

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

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中

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份的权利。

对于这种中止,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

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

如果供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规

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15.3 如果需方行使中止权力,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

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供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

15.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

/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

协商办理。

15.5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设备

价格的10%-30%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5.6 因供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设备

价格的10%~30%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5.7 如果供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

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了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

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

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需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5.8 若15.7款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

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

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

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

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

此外,双方应对供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

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结果。

16.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

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

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

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16.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

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_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

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

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16.3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o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本会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

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

如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

可以提交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

17.2仲裁地点为北京。

17.3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对方都有约束力。

17.4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

担。

17.5在进行仲裁或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仲裁或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

履行。

18.合同生效

18.1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

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通过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加盖合

同审查章);(1000万元以下者核备〕

(3)本合同通过电力工业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额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加盖合同

审查章);(此款适用于1000万元以上者).

(4)国家开发银行确认;(此款适用于开行定额定向贷款项目)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贷款两清之

日止。

19复它

19.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

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19.4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

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

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19.5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

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9.6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

供给与合同设分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9.7合同双方应指定二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

务问题。

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铲的同时通知对方。

19.8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

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

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19.9本合同一式正本4份,副本16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1份;副本7份。

审查单位

正本2份,副本2份。

19.10本合同双方的地址如下:

需方供方

名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传: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人登记号:

签字:

需方供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签字人:签字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台同审查单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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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政工程施工补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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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

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________省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以下简称原合同)甲乙双方就其中未尽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形成本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承包方式:

5、工程范围

二、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甲方下发的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暂估合同价款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暂估合同价款综合单价暂估工程量(综合单价和暂估工程量见工程量附件)

2、付款方式:按原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四、补充协议的最终结算

补充协议所列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工程量计算规则以经甲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按原合同计量条款执行。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严格按照原施工合同执行。

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乙方对承包范围工程质量负有完全责任,并严格依照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

甲方将按此及现场情况进行施工监督管理。

六、争议解决

1、对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是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与原合同相抵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3、凡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份,承包人执____份。

发包人:(公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承包人:(公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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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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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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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土建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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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总包方):

乙方(分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将 大方里景观墙人工、机械及措施 工程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大方里景观墙工程

工程地点: 哈尔滨市道外区

建设规模: 约631M

二、承包方式:

综合单价包工不包料;

三、承包范围:

①完成景观墙所需全部木工、瓦工、力工、钢筋工、架子工、油漆工。(包含脚手架子、搭设及拆除、混凝土模板制作拆除)工作。

②本工程所用设备、机械、工具、材料进场卸车,场内材料二次倒运。(包含发电机、搅拌机、等)

③本工程所用水电费用。

综合单价还应包括以下工作内容或费用:

1、首层地面,钢筋砼的施工;外墙雨篷拆除、室外散水坡台阶踏步、女儿墙苯板,女儿墙钢筋制作绑扎、模板安装拆除及沿线的安装、屋面找平层抹灰,保温苯板的铺设、人工配合回填土、土方夯实、装修架子搭设、外架子拆除、落水管安装;女儿墙砌筑、外墙瓷砖粘贴、抹灰、内外挂网、室内地面、浇筑砼、找平。

2、工程所用设备、机械、工器、进场卸车,场内材料二次倒运。

3、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围挡墙、临建设施、所需人工费用支出;

4、主体装修、各工种、厨师及所需机械操作人员(塔吊司机除外)等人人工所需费用支出。

四、承包价格:

本工程采用每延长米综合单价形式承包,所报单价一次包死

1、综合总价: 650元/M 。

2、乙方材料损耗,在规定范围内;故意损耗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付款方式:

1、本工程完成总进度50%,且完成本合同总价50%工程量后,甲方按完成形象的产值的80%付款。

2、本工程乙方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完成后,甲方按完成总产值的95%付款,剩余3%留作保修金,待装饰工程两年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4、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如实际甲方有不需要乙方进行施工的项目,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工程结算时扣除该项目费用。

5、工程款支付,以现金或支票形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由乙方提供工人工资表及提供劳务分包人工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六、合同工期:

本工程自20xx年 9 月 13 日开工,20xx年 月 日结束。

七、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

2、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等级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如因施工质量原因由质监部门或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下达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3、施工中如发生质量缺陷乙方应及时消除,所发生的工期与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未能及时消除,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消除工程缺陷,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甲方责任和权利

1、委派 同志为该工程现场施工管理人,统一协调指导施工。

2、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月施工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燃料、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塔吊司机应早4点晚6点工作。

7、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九、乙方责任和权利

1、委派 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参加工程生产协调会,具体负责本项目工程的施工管理。

2、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不得录用有精神疾病、传染病人员或年龄大于50周岁的人员及童工等不适于本工作相符合人群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7、乙方严禁将工程再转包。如乙方将工程进行转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8、乙方承担政府部门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关费用,乙方负责提供相应的资质、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9、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要向甲方上报工人工资表。

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1、在乙方施工工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乙方当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项目的资质条件,若乙方不具备相应资质与条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价款30%的违约金,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十、工程材料、周转材料、工器具、机械设备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全部由甲方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协助甲方管理保管好现场的各种材料,对浪费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2、乙方安排专人负责从甲方领取工器具、周转材料,领用后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用完后要原数原样及时返还,如有丢失损坏按甲方购买价格进行赔偿,正常损耗除外。

3、根据工程需要甲方负责提供大、中、小型机械设备,并保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和燃油、液压油、黄油等。并保证机械设备质量,保证完好率100%,乙方负责使用与维修,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机械设备损坏,维修及购买配件所发生的款项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工程竣工时,甲方验收机械设备完好率100%,机械若不能正常使用,甲方按造成的损失程度从给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4、若因乙方保管、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除应予赔偿外,还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完全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有权对施工现场作业条件、施工程序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批评建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一旦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责任方自行承担;无法澄清事故责任的,应按相关规定处理。可委托该项目的政府监管部门或监察部门调查事故责任,得出最终结论双方均予以认可。

4、甲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文明施工:乙方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设专人管理生活区、工作区的卫生,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管理,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原材料堆放整齐。所用机械及时清理保养,对每次检查未符合要求的,乙方将给予甲方每次50-500元的违约金。

6、乙方在工程完工时,负责将建筑场地因施工造成的各种障碍物清除,做到工完场清。

7、未经许可工地严禁住有女工和职工家属,违反此约定乙方应支付500/次元违约金。

8、任何人不得在工地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违反者一律清退,造成后果重大影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甲方有权终止本劳务承包合同的履行。

9、乙方现场要求统一着装(工作服),配戴统一安全帽(由甲方统一指导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结束后不退回)。

十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可顺延,甲方应支付乙方延长工时的损失费用。若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规定工期完成,每拖延一天违约金为20xx元。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未及时消除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额的 1 %,并于甲方指定期限内达到合同约定工程质量要求或相关标准。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外(此损失乙方应予先行赔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额的 1 %。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听从现场指挥,工期、质量缺陷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甲方可责令乙方退出施工现场更换施工队伍。乙方须无条件撤出现场,对已完工程甲方将按完成量的90%给予结算.

5、甲方如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材料浪费现象,将按所浪费材料金额的双倍给予赔偿,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500元/人次。

6、 乙方违约后,另乙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特殊约定

1、因乙方拖欠工程人工费引起的债务纠纷,并致使甲方已经或者可能向第三方支付上列款项时,甲方有权用建设单位给付的工程款或顶替工程款的实物或乙方提供的担保物来支付上列款项。如出现上述不足以支付的情形,由乙方承担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工程的各类现场承认只代表实际事实的发生均不再单独进行结算,综合单价均已包括其工作内容。

十四、争议解决

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向合同签订地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五、合同解除

1、如果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乙方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到甲方向乙方发放劳务报酬之日期间所造成的误工补工由甲方支付,一周内甲方仍不支付劳务报酬,乙方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撤离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六、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如果拖欠后果自负。

十七、其他约定

由乙方提供有效的劳务公司资质相关证件及劳务人工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电 话:传 真:邮政编码: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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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装饰工程主体变更补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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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丙方和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甲方之关联单位)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合同号为的 五和医院(主楼5-20层,裙楼5-6层)室内装饰工程 ,在甲方依法设立后,该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实际履行。为此,现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 蚌埠五和医院(主楼5-20层,裙楼5-6层)室内装饰工程 的主体变更事宜作相应调整,特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1. 三方同意,自 年 月 日起, 蚌埠五和医院(主楼5-20层,裙楼5-6层)室内装饰工程 中 五河和天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由 蚌埠五和医院有限公司 享有和承担,丙方不再享有和承担合同的权利义务。

2. 本补充协议作为 蚌埠五和医院(主楼5-20层,裙楼5-6层)室内装饰工程 的补充协议, 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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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电力工程的补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9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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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工作,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维护电力工程设备市场秩序,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顺利有序地进行,保证电力工程设备质量和投资效益,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工业部有关规定制定。

1.0.3招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并考虑可操作性。

1.0.4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资、管理的基建、技改电力工程项目(包括电厂和输变电工程)_

________元(指令同估价,下同)以上设备和装置性材料的公开性招标和邀请招标。

水电工程和非国家电力公司投资、管理的项目可参照执行。

凡在国内采购设备,包括经批准利用外资和外汇采购国内设备以及允许进口的单项设备的采购,均按本规范执行。

1.0.5电力工业部对所有电力工程设备招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主机设备的招标和合同生效须报电力工业部批准,招标活动及有关文件须报电力工业部核备。

2.招标前准备阶段

2.1 招标申请

电力工程项目具备主机设备招标条件后,由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向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提出招标申请。

具体招标时间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根据国家计划安排和项目前期条件并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后确定并下达给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同时抄送项目所在电力公司和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需招标的设备清单,招标具体的条件,各投资方名称及投资比例等。

电力工程项目主机设备招标具体条件如下;

(1)国家已批准项目建议书;

(2)项目法人确定,有限责任公司(或筹备组成立)银行贷款意向书已签订;

(3)已列入国家五年滚动投产规划;

(4)主要技术条件已经可研/初设审查部门认可项目控股方出具可以支付设备预付款的保证函;

(5)主机设备招标前,项目法人与所在地省/网电力公司等协商一致的上网电价意见。

招标工作必须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

辅机设备招标要在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进行。

2.2 招标委托

招标申请获批准后,招标人择优选定具有相应招标资质和成套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进行设备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相应资质也可自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招标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招标实施阶段

3.1 招标组织机构

(1)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建办法是由招标人(项目法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组建方案,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成立。

其职责是负责招标过程的领导,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评标报告等资料。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成:(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在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后发标以前成立。

)

(a)对于主机设备和分散控制系统招标人(项目法人):

3-5人包括主要投资方主管单位:2人包括国家电力公司1人,主管电力公司或电力集团公司1人招标代理机构:3人工程设计单位:1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开行1人)其中: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助董事长担任);

副组长:招标代理机构副组长:国家电力公司计划部副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总经理担任)。

(b)对于辅机、输变电设备和装置性材料,可参照(a)执行。

(2)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于召开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以前组建。

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

评标小组下设技术组和商务组,聘请的专家从评标专家库中选定。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属聘请专家。

技术组5~7人(单数);

主机设备:7人/%专业;

聘请专家4人;

招标代理机构1人;

招标人1人;

工程设计单位1人;

辅机设备:5人/专业;

聘请专家2人;

招标代理机构1人;

招标人1人;

工程设计单位1人;

组长由聘请的专家和招标人担任。

商务组3-5人(单数);

招标代理机构、聘请专家2-3人;

招标人2-3人;

组长、副组长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担任。

纪检监察和法律咨询由项目主管单位派纪检监察人员1人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招标过程中随时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秘书组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资料收发,打印,整理以及招投标文件的保管。

会务组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的日常活动安排。

招标人应将项目招标组织机构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2 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编制依据为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指合同估价,下同)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一般不超过3个月;

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般不超过2个月。

招标人应于委托招标合同签订后1周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下列资料: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对于辅机设备招标还应提供全套初设及其审查资料;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对招标设备及其相关系统的参数和使用条件,运行条件等方面要求的资料。

(2)招标文件的审批

(a)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从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初步审查-2周;

审查确认-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审招标文件后一般在2周内批复。

(b)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认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初步审查-2周审查确认-1周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招标文件的出版:经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和核备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出版。

3.3 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于发标前进行。

会议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前阶段招标工作的汇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提出的招投标具体日程安排,确认招标代理机构而招标人提出的评标组织机构人员名单,确认评标办法。

3.4 发布招标通告:采用公开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发布招标通告。

招标通造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

资金来源;

工程项目名称和地址;

招标设备的名称、数量及范围的简要描述;

投标日期、时间和地点;

每套招标文件的收费金额。

若在招标文件发售之前进行资格预审,则要发布资格预审通告,通知潜在投标人在指定的地点、日期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经资格预审后,再对合格者发送投标邀请书。

采用邀请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指标人发投标邀请书。

3.5 资格预审

(1)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均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2)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电力工业部和机械工业部共同认定的主机设备制造厂商;

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与电力工业部由力规划设计总院共同发布的《火电机组主要辅机推荐厂家名录》所推荐的厂商,或由国家电力公司安全运行与发输电部(包括电力工业部原安全生产协调司)颁发入网许司证的厂商。

(3)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银行资信证明;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其它文件和资料。

3.6 发售标书

招标代理机构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一般不少于30天。

3.7 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释可采用书面或会议的形式进行。

如采用书面形式,则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________天前完成。

如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较多,可采用标前会的形式。

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________天前完成。

标前会上投标人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_________天之内提出。

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授权人签字/签章和日期。

3.8 截标

截标按招标日程安排进行。

截标时要检查投标文件的包数,密封状况。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签收并有书面证明,列有签收时间,地点,签收人,包数和密封状况。

送标人也签字。

如果投标文件密封不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有权拒绝接收。

投标文件应妥善保管,直至开标。

3.9 标底

对于成熟定型设备有可能制定标底的,标底可根据设备品种、设备性能、使用条件以及一段时期内条件相似工程的设备市场供需价格情况,可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或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确认。

3.10 开标

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

开标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邀请招投标人代表、评标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开标结束后,开标过程整理成书面记录。

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核实、唱标、监督、板书、记录等人员组成。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函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

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

唱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作记录,并由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字。

记录应存档和复印送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

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

也可进行分段开标:第一步,开技术标,经过澄清后,投标人在现定的时间内报价;

第二步:开价格标。

投标文件压本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

开标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各l~2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工作、评标小组按照项目领导小组会确定的日程进行评标。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评标具体做法按照《电力工程设备评标办法》进行。

(1)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2)投标文件的澄清

(3)初评

(4)祥评:技术评标,商务评标

(5)综合排序: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织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进行复审确认。

(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小组负责编写评标报告。

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推荐意见及投标人预审、复审报告。

3.12 最后一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主要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评标工作一般情况的汇报,听取技术组和商务组评标结果汇报,确认投标人资格复审结果,研究确定预中标排序,审议通过评标报告。

3.13 定标

(1)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机、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告。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在接到报告后2周内进行审议。

审议通过后,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汇报,定标,并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对于1000万元以下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定标。

由招标人将全套评标资料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4 签订(草签)合同

定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向预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

项中标人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项目法人草签合同、合同的每一页(包括所有附件)均应校签,其中附件1、2、3、5、7工程设计净值也要校签。

合同价格、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不得与预中标状态有任何改变。

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所签合同符合预中标状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

《预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人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函

3.15 合同生效

(1)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权、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合同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全部合同正本和副本(包括所有附分)上报,待项目可研报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后,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市长领导小组对办公室审查签章后生效。

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

(2)对于1000万元以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项目法人与中标人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送交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4.招标工作管理和监督

4.1 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对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的领导、审查、协调和监督工作。

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4.2 项目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加,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ⅲ部分(评标办法)

1.一般规定

1.0.1 评标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

1.0.2 评标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

本办法第4、5、6、7、8、9款规定了评标一般应考虑的内容和办法。

1.0.3 本办法的评标对象是指投标人担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投标文件、包括应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提出的对原投标文件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0.1 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

主机和主要辅机设备招标的评标小组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并接受其领导。

2.0.2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

2.0.3 评标小组一般由项目法人、招标代理机构、工程设计单位及聘请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专家一般不少于2/3。

评标小组可根据情况分商务组利和技术组。

每个组设组长1一2人,负责召集及评标意见的归纳整理工作。

2.0.4 受聘专家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

技术专家应熟知本专业有关设备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及发展状况;

经济专家应熟知有关法律、法规,有实际商务工作经验。

受聘专家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从电力设备评标专家库中聘请。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小组。

2.0.5 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为评标小组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在评标小组专家的指导下,完成投标文件有关资料的汇总整理工作。

2.0.6 技术组和商务组应相对独立工作,但技术组有义务向商务组提供其评标所必须的资料,商务组也有义务与技术组核对投标人的投标范围等内容。

3.评标程序

3.1 评标工作应在评标后进行一般按下列程序:

3.1.1 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3.1.1.1 评标小组各分组分别阅读招书整理资料,详细列出主要技术数据、性能和商务条款对照表及偏差表。

3.1.1.2 对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明确之处进行专门标注和记录,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的问题。

3.1.2 澄清

3.1.2.1 根据情况,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一般以召开澄清会的形式进行,经批准也可采取其它形式进行澄清。

3.1.2.2 澄清后应以有效的书面文件(有授权人签字或法人公章及日期)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材料。

3.1.2.3 澄清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3.1.3 初步评价

3.1.3.1 如对投标人的资质没有进行预审,首先要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排除不合格的厂商。

3.1.3.2 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厂实质性的响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无实质性偏差,以确定其是否为有效的投标文件。

对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技术和商务条款有实质性差异和/或背离或价格超出标底值规定范围(一般为+5%或-5%,以具体值可根据设备品种的情况而定)的投标人应予以排除。

但进入详评阶段的投标人一般不应少于两家。

各投标人投标价格均超过标底值5%时应按废标处理并重新招标。

3.1.4 详细评价: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价按两条线进行,即技术详评和商务详评(见5款和6款)。

3.1.5 综合评标(见6款)

3.1.6 编写评标报告(见7款)

3.1.7 定标(见8款)

3.2 对于某些大型及复杂设备的公开招标,可采用先开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和不含报价的商务部分,经过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后,投标人报价,再开价格标。

之后再按上述程序进行评标。

4.技术评标

4.1 评标因素:评标内容应根据设备特点确定。

一般为容量/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济性能(热耗、电耗、效率)、供货范围(含备件)、可靠性、主要参数和重要性能招标、寿命(包括易损件)、结构/配置特点(包括材料)、运行特性、检修条件、服务、制造质量和供货业绩多。

4.2 技术评分

4.2.1 评标因素中不能以金额合理计算的,一般采用打分的办法。

设备可靠性一般按其近三年的情况考虑。

可靠性评价时可参考电力部可靠性中心发布的有关数据制造质量评价可参考电力部成套局每年编发的有关设备质量问题资料。

以及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有关部门发布的资料。

4.2.2 根据各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情况,选择其主要内容作为评标因素。

评标因素的选取应从实际效果出发,但不宜过多。

4.2.3 根据各因素的重要程度合理确定每一因素所占的权重,技术评分采用百分制。

4.2.4 具体评标因素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评标小组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适当调整,并须经招标人确认,此工作一般应在开标前完成。

4.2.5 技术评标的最终评分,取所有参加评分专项独立打分的平均值。

4.3 经济计算

4.3.1 凡可以金额合理计算的评标因素均应按其保证值计算成金额。

投标人提出的保证值,应有同类设备的实测数据证明,否则评标专家应分析其保证值的可信度。

4.3.2 按已确定的单位容量/能力的价值折算因能力差异而使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金额。

4.3.3 经济性能

4.3.3.1 按汽机热耗、锅炉效率及其它设备效率的差异折算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金额。

4.3.3.2 根据电耗(厂用电率)的差异按成本法或煤耗法加补偿装机折算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份额。

4.3.4 对投标人的详细供货范围和进口部套件进行确认,提交商务组。

4.3.5 当采用6.1.3.2和6.1.3.3款规定的办法进行综合评标时可将按52款的方法计算的各投标人设备技术评分差值合理换算为金额。

根据投标总价、技术复杂程度由评标小组确定的每一分值的金额。

5.商务评标

5.0.1 投标人应校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

若报价币种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则对各投标人提供的不同币种的报价按开标前一天国家公布的汇率(卖出价)折算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报价。

汇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0.2 对各投标人的融资、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按现值法折算至同一基准。

5.0.3 以设备到达安装现场为基准折算各投标人的运输、仓储、税、保险费用。

5.0.4 调整各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包括备品备件)至同一基准。

增加或减少的供货范围的设备价格按本次招标其它投标人相应项目的最高报价或最新相同或类似设备合同价格或估价折算,调整投标价格。

5.0.5 对各投标人的设计、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费用等折算至同一标准。

5.0.6 根据各投标人报的价格增长指数调整交货年度至同一基准。

5.0.7 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其它需评价的商务费用。

5.0.8 以报价为基础,计算出商务评价。

6.综合评标

6.1 综合排序

6.1.1 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织技术组和商务组的组长等共同进行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听取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6.1.2 进行综合评标时应避免纯技术或纯经济的倾向。

6.1.3 综合排序原则

6.1.3.1 评标价格低且技术评价分高者优先;

评标价格相同而技术评分不同时,技术评分高者优先;

评标价格不同而技术评分相同时,评标价格低者优先。

6.1.3.2 评标价格高且技术评分也高或评标价格低且技术评分也低时,排序可采用下列方式:当技术评分相近,评标价格相差较大时,评标价格低者优先;

当技术评分相关较大,评标价格相近时,技术评分高者优先;

价格相近和分数相近尺度由评标小组提交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一般可控制在评标价和技术评分的1%-2%范围内。

6.1.3.3 对技术评分和评标价格,当有条件时也可以转换成同一形式进行综合排序。

6.1.3.4 当技术评分相近,价格也相近时,评标小组提出评标意见,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决定。

6.1.3.5 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应进行复审确认,并将复审确认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7.编写评标报告

7.0.1 评标小级负责编写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和推荐意见及资料审查情况等。

8.定标

8.0.1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按电力工业部电计[1997]23号文的规定定标或报批。

9.保密原则

9.0.1 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9.0.2 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评标情况和评标结果保密,任何人不得泄漏。

9.0.3 评标小组成员不代表各自单位,没有向各自单位汇报评标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9.0.4 在综合评标前,商务组和技术组不应互通有关价格和技术评分的信息。

9.0.5 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允许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指定地点,该材料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使用者评标完成后如数交还。

9.0.6 如违反上述规定,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ⅴ部分(附则)

1.0.1 本规范是按工程现场交货编制的。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项目法人也可采用始发站/码头的车上/船上交货方式,如采用这种交货方式,有关条款应作相应调整,此时大件运输按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大型设备运输招标程序应招标文件范本》执行。

1.0.2 考虑目前实际情况,履约保证金采取逐步到位的办法,现在暂时按2%试行,_________年及以后按10%执行。

1.0.3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0.4 本规范解释权归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用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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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工程补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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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将建瓯市*鸡大厦项目续建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签订以下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市xx大厦住宅续建工程

2、工程地点:xx市区

3、工程承包范围:从第四层开始及以上部分住宅施工

4、工程造价:约2200万元人民币(具体工程量按实际结算为准)

5、工程内容:土建、水电、装修等工程施工

6、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甲方指派 为工程现场负责人

乙方指派 为工程现场负责人

二、 工程质量等级:

按国家GB503000-20__《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现行颁发的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 工程施工工期:

1、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300日历天,以施工许可证下达后浇捣第一层楼板混凝土之日算起;

2、 工程开工日期:20__年8月份(如有延期开工须经双方协商顺延)

3、 发包方应做好本工程项目周边地区与政府、居民的协调工作,因甲方原因及战争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停工,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及乙方的相关损失费用。

四、 竣工验收:

xx大厦第x层开始以上住宅工程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的,乙方提交xx大厦第四层以上的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报告15日内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如到期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不予批准又不提出整改意见的,则视为竣工验收通过。

五、 决算依据:

1、 工程量根据甲方提供的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和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和价格确认函为决算依据,按现行定额计价结算,按实计算工程量。

2、 本工程结算计价套用定额:本工程所有施工项目均按xx省最新定额套用和最新相关文件调整,人工、机械费用按国家最新政策及地方现行政策文件调整。

3、 材料价格按xx地区当月信息价计算,信息价没有的按双方确认的市场价计算。当材料市场价超出施工期间材料信息价时,应按市场价调整。

4、 工程类别均按照三类进行取费,有施工地下室的工程按二类进行计算。(详见附件,本工程预算取费计算标准)

5、 劳保费用按承包施工公司类别计取。(详见附件:劳保核定卡计取)

6、 工程结算总价款不下浮。

7、 因工程的地理环境特殊,故费用增加,双方约定人工费在最新政策性调整后再增加50%作为工程结算。

8、 由于本工程地理位置处于市中心繁华商业区和居民区。应加强外墙钢管架安全防护,在施工前,乙方做好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审核,建设单位应依据乙方所报的施工方案签证外墙钢管架价格认证作为结算依据。

9、 有关政策性调整的时间以本工程竣工验收时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性调整为准。

10、 钢材、水泥、地材按实时价格确认。钢材、水泥、地材市场价超出施工期间材料信息价时,应按市场价调整并按实际到场价格加价10%计算。

六、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乙方进场开工20天内甲方必须支付乙方备料款5% ~10%。进度款按每月25日上报工程量,甲方收到乙方上报的工程量进度单后10天内应支付给乙方85%工程进度款。若甲方未按期限付款或付款不足,乙方有权停工待款,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逾期支付达30个日历天,乙方有权按建筑成本价对本工程项目的续建及房产进行单方处理。

2、 本工程施工完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后一个月内,甲方应付给乙方已完成工程量97%工程款。

3、 甲方收到乙方竣工结算书(乙方仅提供金鸡大厦第四层以上的内业资料)之日起45天内完成工程决算审核,如甲方在60个日历天内仍未审核完毕,甲方应按乙方上报的工程结算价款为准付给乙方。工程结算余下3%保修金,待期满一年后十天内付清。

七、 工程履约保证金:本工程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帀)壹佰万元整,于合同签定后七日内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以本项目工程的整个续建权对保证金进行担保,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三十个日历天内全额退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若逾期退还必须向乙方支付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退还超过六十个日历天,乙方有权单方对本工程续建权进行处理。

八、 其他事项:

1、 由于本工程在本合同签订前已施工部分楼层,已施工的内容不包含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本合同的承包范围均不负责其相应的质量与资料。实施本合同前,建设单位应保证已施工内容的合格,不得因已施工内容影响本工程合同的实施。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乙方不予承担。

2、 本工程中发生的占道施工、周边居民及有关单位的协调和与之有关的事项均由发包方出面处理,所发生的一切经济费用均由发包方承担。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一切场所(包括水.电.道路三通,材料制作及堆放场所,项目部办公及施工和管理人员的住宿及后勤场所等)并承担其费用。

4、 本项目签订合同后乙方安排进场准备工作,甲方负责办好施工许可证并承担其费用。

5、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有补充协议,如本协议与合同范本条款有抵触的,按本协议条款执行。

6、 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有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本协议书与该工程项目的其它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8、 施工任务书下达时作三方协议(银行、开发商、施工队)。

九、 由于该项目地理位置特殊,造成工程材料产生二次三次装运费用,其费用在施工过程中由甲方现场代表签证为准,并入进度款和最后决算中给予补偿。

十、 甲方应派专人协调公安、交通、城管、环保、建设局、周边居民等一切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顺利施工,其相关费用由甲方全部负责。

十一、 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两份,本工程的款项全部结清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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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程补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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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补充条款。

一、因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的管理将全方位全权委托工程总承包人负责实施,承包人负责施工的工程为发包人以指定分包的形式进入,故承包人本工程范围内的一切施工实施必须服从工程总包人的管理并满足工程总承包人的管理要求,承包人和工程总承包人之间的责任权利义务按照总承包人的相关规范文本签订并严格执行不误。

二、承包人的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随着发包人项目的进展,可能会对承包人的工程量进行调整,承包人承诺届时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安排。

三、承包人自行承担所施工部分的(在除掉交付发包人的所有费用后)所有工程税务及费用。

四、承包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九个日历天内交付完毕其合同履约保证金。其中在20xx年3月1日前首笔支付完毕壹佰万元现金,其余履约保证金在20xx年3月9日前支付完毕,否则,首笔支付的壹佰万元作为承包人的违约金不予退回,签订的本合同自动失效。承包人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成工程合同总量的45%后,按照其完成工程总量的同等比例在每次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步返还至承包人专用账户。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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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工程补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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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充协议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公平、友好协商,双方就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就工程合同(以下简称为原合同)作如下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写明具体补充的内容。

二、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三、 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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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装修工程补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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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补充协议书范本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上方在签订《*区港桥工业园圆运建材及工业塑料包装工程》合同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项目名称地址

本合同项目位于*区港桥工业园区,名称为重庆建材及工业塑料包装工程。

二、工期及建设时序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先建设涂料生产车间,再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办公楼。钢结构总工期98天,从20__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止。

三、付款金额及付款方式

项目按照包干方式承建,总承包金额为970万元,大写玖佰柒拾万元整。(其中涂料生产车间5543.72㎡包干价430万元,大写肆佰叁拾万元整;办公楼4158.08㎡包干价540万元,大写伍佰肆拾万元整。)

工程款支付方式:涂料生产车间基础工程完工后支付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主体钢结构完工后支付100万元,大写壹佰元万元整;余款230万等地平完工后一次付清。办公楼基础工程完工后支付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办公楼主体工程完工封顶后付办公楼的总承办款的80%,剩余20%的办公楼工程款于主体工程完工后付清(未等相关部门验收,于工程完工之后开始计算滞纳金)。工程承办款逾期未付,未付金额从应当支付之日起计算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为:每月按所欠工程款的2%计算,直至付完所欠工程款之日时止停止计算滞纳金。

四、其他约定

修建涂料生产车间不包括水、电、门、散水、消防部分;修建办公楼不包括水、电、消防、地面砖、门、窗、散水、内墙涂料、外墙抹灰和保温部分。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约定,如果其中一方违约,应当支付守约方违约金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与主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与主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七、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补充协议书范本2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根据原合同的工程量施工完毕后,甲方需要增加合同以外项目的工程量,按照《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由于工程量增加,合同价款由原来的(¥元)(¥元)人民币,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做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补充协议书范本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其开发建设的位于江苏省宿迁市经济开发区(西区)内,第一期的部分厂房工程(韩国现代牌豪华大巴客车生产线)项目承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双方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第一期部分厂房、场地、排水、厂区内道路、绿化、住宅;

2、工程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开发经济区内;

3.、建设规模:住宅三幢,面积约21600㎡,结构:小高层钢筋厂房,单层,钢结构,基础:钢筋混凝土基础。

二、工程承包内容与范围:

1、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水、电工程、消防工程、土方挖运填工程、地下室工程、路网工程、排水系统工程。

2、工期要求:本项目施工工期按照工期定额乘于80%,作为单体项目的施工期。

3、开工时间: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进场通知书一星期内乙方应进场施工。(其他配套项目根据甲方需要可及时进入施工,如围墙、土方挖运填等)。

4、本项目工程概算造价约为捌仟万元人民币左右,具体根据实际工程量按实际结算,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质量要求:

1、乙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施工规范及施工规程进行施工,按照国家规定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进行施工,切不可偷工减料,应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

2、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以上。在施工中,工程质量若达不到要求,乙方应负责整改至合格为止,其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安全要求:

1、在施工中,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保证施工安全。

2、在施工中,乙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计价方式及取费标准:

1、按照20__年苏《建筑安装工程单位估价表》进行工程结算。

2、各材料价格按照宿迁市造价站发布的同期信息进行计价,按实补齐与定额的差价。

3、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取费,税收按国家规定收取。

(1)、工程总造价结算:①房屋建筑工程决算按照工程竣工决算总造价乘以%进行结算,作为工程的决算价。②附属工程及增、减工程按建筑定额进行工程决算,按工程总造价乘以%进行决算。③税费由乙方承担。

(2)、工程签证:对每个工作段进行工程签证,本签证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六、合同价款:按本工程竣工决算为准。

七、付款方式:

1、工程进度款按每月计算,乙方应于每月的25日提交当月完成的工作量,甲方应于当月30日前审批完毕,当月工程量审批完成后五天内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在以后的每月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按此类推。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量进度报告末于次月5日前计量完毕视为认可乙方提交的进度款结算报告。

2、本项目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85%,工程完工支付工程进度款至90%,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进度款95%,留下5%为工程维修金,维修金的返还条件按规定执行。

八、甲方的责任:

1、甲方驻现场项目管理代表:

2、解决施工用水、电,迁至施工现场内,费用由甲方自负。

3、在施工中当地地材采购如遇他人干预,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施工,由甲方出面协调直至能正常施工。

4、合同签定后甲方确定开工之前15日内必须把施工图纸(提供捌套)等一切必需的手续交给乙方,及时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5、按约定及时办理支付工程进度款。

6、按规定及时办理工程决算。

九、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图纸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

2、应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

3、及时支付工人的生活费和工人工资。

4、交纳工程保证金万元。

十、本合同生效及开工时间: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应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违约方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2、开工时间: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在年月条件给乙方开工主工程项目。(具体开工时间根据甲方的开工进场通知书为准)。

十一、其他约定: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本补充协议书和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在当天注入人民币到甲方帐户作为工程保证金,本工程主体封顶完工后15天内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如果甲方原因造成没按双方约定时间开工,此保证金甲方应无条件返还乙方。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

十三、签定地点:宿迁市经济开发区九州现代车业工程指挥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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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电力工程合同补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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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受甲方委托, 承担甲方___________250KVA变配电受电工程, 具体事宜双方明确如下:

一、甲方委托给乙方的工程项目和内容:

1、250KVA变配电受电工程的设计、设备购置、安装调试

二、有关技术及服务要求: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好开工和竣工等有关技术工作,协助并配合线路验收、接入系统及并网工作 。及时提供竣工资料。

2、乙方采购所有电气设备和原料, 应从国家定点厂家采购, 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

3、变配电及线路安装工程应根据电力安装标准进行,符合质量要求。

4、甲方负责做好青苗赔偿等有关政策处理。

三、工程款项及费用的结算:

1、工程款结算按执行。

2、工程预算款总计:_______元;

(高压电缆、10KV线路部分按实际耗材在决算中计收)

3、本工程款分 _____次结清,其中:

(1) 、合同签订______天内应付工程款的______%(计________元)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审核后,送电前工程款全部付清。

4、工程款的结算以审计决算为依据。

四、施工及竣工验收:

1、根据工程施工要求,甲方应于施工前具备土建验收条件(包括完成破路申请手续,设备进场道路畅通等) ,并确保自建附属工程质量为乙方进场创造施工条件。

2、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 月_____ 日工程竣工,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时间顺延。

3、施工期间, 甲方应派员到现场协助解决安装施工期间所发生的特殊情况。

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注意安全, 做到文明施工,如发生违章和野蛮施工所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自负。

5、乙方在工程结束时,甲方应会同供电局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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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政工程施工补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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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全称):

乙方(承包方全称):

根据国家民航总局,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和武汉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经武汉天河机场建设指挥部研究决定:20xx年2月24日指挥部(以下简称为甲方)与珠海横琴中盛海陆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的机场三期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由于设计方案变更等因素,原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的机场三期土方工程项目交由乙方承包施工,三期航站楼工程项目另行安排,其它工程项目(场道、附属设施项目)待定。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补充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湖北省武汉市天河机场三期土、石方工程 工程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工程内容:挖、运、平 资金来源:国有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湖北省武汉市天河机场三期土方工程以甲方发出的施工任务单为准。

三、 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开工通知日期为准 合同工期:共15月

四、 质量标准:合格

五、 合同工程量及价款

工程量:暂定 壹亿零捌佰万 立方米

合同单价:综合单价:运距 0-9 公里, 28.8元/立方米。

六、 双方权利和义务

1、派驻的工程师

职权:全权处理现场的一切事务

2、甲方工作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及完成以下工作:

(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

(2)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3日内双方办理书面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接手续。

七、乙方工作

1、承接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负责现场的安全护栏标志、标牌、施工灯光照明灯。

2、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八、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工程量变化及设计变更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顺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工期顺延依据,由乙方造成的工期延期责任自负。

九、安全施工

严格执行通用条款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十、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合同结算价款采用价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 风险范围:燃油费上涨或政策性收费上调引起成本增加则按相应比例调整价格。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对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约定:无 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它调整因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发生的技术措施费用等。

十一、工程预付款

开工前3日向乙方支付当月合同工程量总价额的10%,在乙方正式进场施工三个月后甲方开始扣回预付款。

十二、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自工程开工之日起乙方每月15日向甲方提供完成工程量的中期计量报表,甲方按乙方当月完成工程产值的90%向乙方支付中期工程款,下月计量时支付乙方上月所扣留10%的工程款,依此类推至工程竣工为止。最末一期所扣留的10%在乙方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完工后一个月内甲方全部付清给乙方。

十三、材料设备供应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十四、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后7日内由乙方提供完成的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

(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无

十五、违约、索赔和争议

1、违约

(1)本合同中关于甲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除赔偿乙方所有实际损失外,另按本合同总价0.3%进行追加赔偿。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除赔偿乙方所有实际损失外,另按本合同总价0.3%进行追加赔偿。

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除赔偿乙方所有实际损失外,另按本合同总价0.3%进行追加赔偿。

(2)本合同关于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乙方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双方约定的乙方其它违约责任:遇有时另行协商

十六、争议

16.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 当地仲裁 调解;

(2)采取第二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上级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其他

17、工程分包

本工程甲方同意乙方分包的工程:无

十八、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及强台风、暴雪、暴雨、洪水、地震、海啸等。

十九、保险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甲方投保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2)乙方投保内容: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二十、担保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甲方向乙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无

(2)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自行办理

二十一、合同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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