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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城市的旅游景点(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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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点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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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你们这次游览的导游。大家可以叫我小陈。

秦兵马俑在西安的临潼出土,它举世无双,都是精美的艺术珍品。谁知道它的占地面积有多大呢?对,就是100平方米,大概有50个篮球场那么大,坑内有兵马俑近八千个。大家想不想知道他的来历呢?让我来告诉你们吧:以前有几个农民相约一起打水井,发现了有一些陶片,他们继续打井,发现那是一条通道。他们陆陆续续下去察看,就发现了‘秦兵马俑’。好!大家一起参观一下吧!

兵马俑不仅规模宏大,而且类型众多,个性鲜明。你们看,那些身材魁梧,头带鹤冠,身披铠甲,手握宝剑是什么俑?他就是将军俑。那神态自若的样子,一看就知道他们是久经沙场,重任在身的领军人物了!

大家跟我来。那些身高1.8米什么俑,体格健壮,体形匀称,身穿战袍,披挂铠甲,手持兵器的是什么俑?对,就是武士俑。

谁知道身着短甲,下穿紧口裤,左手握弓箭,右手执缰绳的又是什么俑?错了,是骑兵俑。你们看,每一个兵马俑都是极为精美的术珍品。仔细端详,他们神态各异,惟妙惟肖,走近他们身边,似乎还能感受到他们轻微的呼吸呢!

好了,还有很多精彩的东西,大家自由参观,自己欣赏吧。活动时间,请大家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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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经典内蒙古热门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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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游客朋友,欢迎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响沙湾景区来旅游观光。鄂尔多斯响沙湾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中部,南距包头市区50千米。从呼和浩特到包头转包东高速可直达。响沙湾属于沙漠类自然风景区,它背依大漠龙头库布其沙漠,面临罕台大川,又名“银肯响沙”。沙高110米,宽200米,坡度为45度,呈弯月状的巨大沙山。回音壁缀在大漠边缘,是一处珍稀、罕见、宝贵的自然旅游资源。沙漠净水沙湖在弯月沙山回音壁南约2千米处,是一个小面积沙池,终年不涸,为难得的“沙漠甘泉”。从沙湖向西约3千米处,有一髙出沙漠的高地,海拔1486米,上面有著名的库布其银肯敖包。响沙湾神秘的沙歌现象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中外游客纷至沓来,沙响妙音春如松涛轰鸣,夏似虫叫蛙鸣,秋比马嘶猿啼,在冬日则像雷鸣划破长空。关于响沙的成因众说纷纭,科学工作者进行过多次科学考察,得出的理论有筛匀汰净理论、摩擦静电说、地理环境说、共鸣箱理论等,莫衷一是。响沙之i迷还在探索中。

各位游客朋友,响沙湾融合了雄浑的大漠文化和深厚的蒙古底蕴,荟萃了激情的沙漠活动与独特的民族风情。景区拥有罕见而神奇的响沙景观,浩瀚的库布其大漠风光,世界第一条沙漠索道,中国最大的胳驼群,中国一流的蒙古民族艺术团,有几十种惊险刺激独具沙漠特色的旅游活动项目。游客可以乘坐沙漠观光索道鸟瞰沙漠的壮观景象,可以骑胳驼、乘沙漠冲浪车和沙漠滑翔伞与沙漠太空球,还可以近距离亲近沙漠、滑沙与沙共舞。大漠深处独具特色的沙漠住宿体验,蜚声中外的鄂尔多斯婚礼表演,大型的沙漠歌舞晚会,热情的大漠篝火晚会,原生态火文化表演以及敖包相会之祭敖包等深度体验类活动,将带各位去亲密接触神秘大漠,去领略蒙古族别样的风情。由响沙湾民族艺术团排演的大型歌舞“鄂尔多斯婚礼”,融风俗、礼仪、服饰、歌舞、音乐于一体,寓情于舞,寓情于歌,充满吉祥、喜庆、热烈的气息,展示了蒙古族婚俗文化的独特魅力。一年一度的“中国•鄂尔多斯响沙湾旅游节”,于每年的9月举行,活动丰富多彩——“沙漠文化服装大赛及服装展”“蒙古民族服饰魅力秀”“沙漠摄影大赛及摄影展”,大型主题晚会、焰火晚会、“沙漠寻宝”乐翻天、沙漠狂欢夜等活动精彩连连„响沙湾不仅有神秘的自然奇观,更是一个汇聚欢乐的沙漠海洋。1984年1月,响沙湾被内蒙古自治区辟为旅游景点,1991年,被国家旅游局列为国线景点。20xx年,被评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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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旅游局工作计划格式怎么写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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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工作计划格式怎么写

(一)精化产品供给,着力解决“不满足、不精致”的问题。组织开展新一轮全省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摸清全省旅游资源家底,为做好旅游产品供给奠定基础。要深入挖掘我省独特优势资源和品牌核心卖点,以改革创新精神,高起点、宽视野、大手笔编制好全省“十三五”旅游总体规划和生态、冰雪两个专项规划。推进亚布力、五大连池、镜泊湖、北极村等重点旅游景区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对重点旅游市、县旅游规划编制指导,使省级顶层规划与市县具体规划有机衔接。全面实施全省文化旅游、界江旅游、乡村旅游、自驾游等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全省重点旅游产业项目建设,集中精力发展冬季和夏季旅游产品,突出抓好以旅游厕所以及旅游标识系统、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等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加快休闲度假产品建设,推动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和认定工作,加强避暑休闲旅游、候鸟养老旅游、养生度假旅游、医疗健康旅游等产品开发建设。完善重点产业项目政府投资带动和社会资金投向的“双重推进”机制,提升产业项目服务水平。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会同省财政厅对省旅游发展金支持项目进行检查。实施精品战略、品牌战略,本着指导、评定分开的原则,高标准搞好全省A级景区建设,在做优增量的同时提升存量,指导推动老景区改造完善、提档升级。推进旅游规划资质单位建设。抓好旅游招商。

(二)细化产品营销,着力解决“不知道、不便利”的问题。按照先吸引游客眼球“聚光”(局部定向)我省,再“聚焦”(具体定位)景区景点、线路的推介规律,开展以线上为主的旅游宣传营销。进一步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优化线路、景区等不同层级旅游产品组合,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加大线上旅游营销力度,利用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移动客户端、中青旅遨游网“黑龙江网络旅游体验馆”和中青旅入境旅游网站“黑龙江旅游目的地生活服务馆”、东北网、香港经济日报网站、光影视界网站、黑龙江旅游官网、携程、乐途以及俄罗斯、韩国知名旅游网站,全面宣传展示我省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构建线上旅游营销宣传体系。加大与中青旅合作力度,利用其专业优势,对我省国内外客源市场需求进行结构性分析,对产品策略及营销策略进行调整;做好北京、江苏、广州等国内主要客源地市场推广;做好黑龙江旅游微电影策划、拍摄、制作及推广工作;设计打造具有超高性价比的黑龙江夏季旅游爆款产品,利用电视购物展开集中促销。结合黑龙江旅游特色、品牌形象及社会热点,策划推广好“寻找最北人家”、“走向第一缕阳光升起的地方”等旅游主题事件。做好全省64个精华景区360度全景拍摄工作,并进行线上推广。做好传统媒体及户外广告宣传。举办光影视界发烧友旅游摄影大赛。围绕建设东部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深化对俄旅游合作。面向俄日韩、港澳台等传统客源市场和其他新兴客源市场,组织参加重点展览促销。丰富对俄旅游产品,在加快中医疗养、边境购物等传统旅游产品提档升级的基础上,与俄罗斯合作开发红色旅游、民族文化体验游和婚庆蜜月度假游产品。挖掘我省人文底蕴、历史积淀,创意制作好黑龙江旅游攻略、黑龙江旅游指南、黑龙江自助游手册、黑龙江冬夏旅游宣传折页、旅游消费提示宣传册、旅游地图、旅游U盘等宣传品。研究出台《黑龙江入省旅游包机和专列补贴暂行办法》,积极兑现奖励政策。按照节俭、有效、务实的原则,指导市地做好旅游节庆活动的组织举办,推动旅游节庆活动向品牌化、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积极协调开通香港至哈尔滨直航航班,争取我省再开通一个赴台自由行城市。推出省内精品自驾车旅游线路并组织相关旅游企业踏察线路,组织编制“自驾车旅游线路导引”手册,协调制发自驾游龙江“旅游护照”,搞好落地服务衔接。继续推动开展中俄自驾车旅游活动。

(三)优化服务质量,着力解决“不贴心、不细心”的问题。以推行旅游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加强现有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执行力度,扩大“吃住行游购娱”等重点领域旅游标准化覆盖率,增强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提升游客满意度。整合旅*政管理部门、科研院所、技术机构等专业力量,设立“全省旅游标准化专家库”,建设“旅游服务标准化信息库”,编印“旅游标准化工作手册”。开展好旅行社、旅游饭店、A级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复核工作。完成《滑雪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升级国标工作。研究出台《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和《导*为规范与服务流程》等地方标准,举办旅行社产品设计大赛、导游服务技能大赛,提高旅行社和导游(领队)人员服务质量。引导旅游企业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提高旅游服务效率。开展边境游调研工作。积极推进导游体制改革。举办出境(边境)领队和旅游饭店星评员培训班。指导我省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县(饶河县)和试点企业(黑龙江天马国际旅行社)创建工作。认真履行假日办职能,做好以春节、国庆节为重点的假日旅游工作,保持全省假日旅游经济持续增长。增强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属地管理、一岗双责、突出重点”原则,严格落实各级旅游局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和旅游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完善旅游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增强旅游活动整体安全性。

(四)强化市场监管,着力解决“不放心、不舒心”的问题。深入贯彻《旅游法》,由省至县(市区)层层建立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实现旅游市场监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按照《黑龙江省20xx年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行动方案》部署,联合公安、工商等涉旅职能部门,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黑社黑车黑导”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整治旅行社“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强制购物、擅自增加另行付费项目、虚假广告等欺诈行为,严格监管出境领队及导游人员服务行为,维护游客和旅行社合法权益。发挥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作用,提高社会监督质量。进一步规范旅游合同。完善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建立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采取行业通报、行政约谈等形式,及时曝光负面典型,发挥旅游者、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健全完善A级景区、饭店、旅行社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城市一日游服务质量提升与专项治理活动,逐步建立一日游品质保障机制。加强旅游质监体系建设,完善12301旅游服务热线投诉系统,对各级旅游质监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全省旅游质监执法车辆、服装和标识。发挥协会作用,开展行业诚信自律监督检查活动。

(五)孵化市场主体,着力解决“不够大、不够强”的问题。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研究出台我省《关于扶持旅行社做大做强的若干意见》,对旅行社从自主外联接待入境旅游者、开展旅游包机(专列)、旅行社实行规模经营、旅行社等级评定等多方面给予奖励扶持。鼓励品牌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和旅游车船公司跨地区连锁经营,支持省内旅行社到省外、境外设立分社,有序合理地加大扩张的步伐。引导旅行社加强管理,注重细节,搞好企业品牌和文化建设,培养过硬团队。引导旅行社顺应趋势变化,密切与省内三大电信运营商和其他大型OTA旅游电商的合作,以此开拓产品营销渠道,降低经营及推广成本,提升企业品牌。

(六)催化产业融合,着力解决“不联动、不协同”的问题。树立大旅游理念,搞好资源整合,加强部门联合,加快文化旅游时尚产业融合发展,打好生态牌、时尚牌,构建以时尚化生活为引领的休闲度假养生胜地,打造“生态美省、时尚名省、度假大省”。发挥我省资源优势,加强旅游业与农业、工业、林业、交通运输业等基础产业的功能性融合,促进农业旅游、工业旅游、森林旅游、高铁旅游等业态发展。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加强旅游业与会展、创意产业、商业、金融、影视、房地产等新兴服务业的拓展性融合,推进会展旅游、创意旅游、商务旅游、影视文化旅游、旅游地产等新业态发展。抓住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机遇,主动对接城镇规划部门,引入旅游理念、嵌入旅游元素、完善旅游功能,推动都市、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特色旅游发展。继续开展旅游商品调研和普查,建立完善黑龙江省旅游商品信息项目库,推出“黑龙江特色旅游必购系列商品”名录。组织参加和主办好各类重点旅游商品展会,筹备组建“黑龙江省旅游商品研发中心”,大力开发旅游商品,将旅游购物培育成新的旅游消费热点。推广黑龙江特色菜,在全省饭店、旅游饭店、定点餐馆普遍推出黑龙江特色菜品牌菜肴和品牌酒(水)、套餐宴席上地方特色冰冻水果盘。

(七)深化基础工作,着力解决“不扎实、不深厚”的问题。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争取,尽早出台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扶持政策。深入贯彻实施《旅游法》,启动《黑龙江省旅游条例》修订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开展重点课题调研。积极落实省政府“65条”政策措施。认真执行全省旅游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真实准确、深入细致地搞好总体分析、结构分析及案例分析,为细化旅游市场营销、研判发展形势、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精准的数据支撑。加快旅游信息化步伐,本着“一精、二便利、三有感染力的原则”,加快“黑龙江旅游官网”建设,构建旅游数据中心,做好信息数据整合,不断完善公共资讯服务,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旅游管理和旅游营销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旅游的智慧化、智能化。实施“人才强旅、科教兴旅”战略,推进旅游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力争实现导游年审网上公益培训、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做好新版导游资格考试教材组织编写,开展导游师资(考官)培训,做好援疆、援藏旅游培训工作。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培训班。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敬业、认真、合作、拼搏、奉献“五种精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作风优良、能打硬仗的旅游干部队伍。认真贯彻执行局机关学习工作例会、牵头负责、横向协调、表彰先进和督办落实等“五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以制理政、从严治政,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确保全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顺畅高效运转。筹备召开省旅游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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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森林生态旅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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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证件: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安徽省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线路人数旅游时间

本次旅游为_____________线路_________日游,共_________晚_________天,人致为_________人;含成人________人;儿童_________人。旅游时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地点结束。

第二条 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本次旅游价格为成人每人_________元,与成人同行的儿童为每人_________元(儿童与成人服务内容不同,应另外注明)。总金额为(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根据有关规定,乙方先收费后接待。甲方应当按下述第种方式将旅游费

用现金支付或汇人乙方指定的银行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

2.报名时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币)_________,余款须在出发前_________天付清。

甲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开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 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乙方应制定明确具体的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并作为合同附件交给甲方。

2.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应明确游览景点及所含门票类别。

3.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应明确住宿、用餐、交通工具标准及导游服务的类别。

4.乙方在旅游行程中平均每天安排的旅游购物不超过________次

5.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合同约定的所交旅游费用外的游览、娱乐项目的内容、费用应在旅游行程中明确。

6.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并向甲方作全面真实介绍,保证不作虚假宣传。

7.甲方应对乙方的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作详细了解咨询,并保证自己的身体状况等能完成本次旅游。

8.甲方因突发疾病提出中断旅游行程,应提供一当地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乙方扣除已支付的费用后,应当退还剩余费用。乙方应做妥善安排,费用由甲方自理。

9.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宜传制品、店堂告示等符合合同要约条件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10.本合同签订后,因政策性或非乙方原因造成旅游费用的增减,应予以多退少补。

11.乙方应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因乙方的责任致使甲方人身、财物遭受损害的,其赔偿范围和标准以乙方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12.根据规定,乙方应当推荐甲方投保旅游意外保险,其投保费用由甲方自理,保额由甲方自行确定。

第四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出发前,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已发生的费用。

2.甲方末按约定时间提供证件或相关真实有效资料,造成乙方无法为其办理取得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签证的,合同终止。甲方应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相关费用。

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集合或提供资料失实或目的地国家(地区)未予签证、未准予人境造成旅游无法成行,合同终止。已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和未经乙方同意,中途自行离团或擅自改变住宿、餐饮、景点、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或标准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 .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而被惩、拘留、遣返及追究其它法律责任和费用的由甲方自理。

第五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每减少一个景点,应退还该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用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购物地点数额,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旅游、娱乐项目,应承担增加的旅游、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

3.在乙方安排的购物地点,甲方购买的商品经市级以上有关专业部门鉴定为假冒伪劣商品的,并持有相应的税务发票的,在15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负责予以退换。

4.乙方擅自降低住宿、餐饮、交通工具标准,应退还甲方所付相应费用与实际费用差额并支付差额的同额违约金。

5.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降低住宿、餐饮、交通工具标准或景点不能游览,应退还甲方所付相应费用与实际费用差额并赔偿差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6.乙方或领队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依据国家旅游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予以退赔。

第六条 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在出团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关善后事宜,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本次旅游已支付的各项费用;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在约定出团前________天通知甲方,乙方为本次旅游已支付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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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样式一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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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样式一)

合同编号:

旅游者:

出境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旅游局监制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出境旅游组团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适用本合同。本合同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和《专用条款》第四条。本合同中旅游者简称为甲方,出境旅游组团社简称为乙方。

2、填写本合同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乙方保存复写联,甲方保存原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三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甲方在签订合同前请问清行程有关事宜。

4、甲方请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游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拆电话:。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专用条款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

出境旅游组团社(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情况

甲方应当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中国公民。

甲方人数为______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__。

第二条 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甲方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_______ 。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乙方负责组团为甲方提供出境旅游服务。合同报价以__人成行为基准。

行程时间共计______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成行团号:___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

返回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____________。

旅游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元。

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间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不成团安排

因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而不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甲方,双方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乙方建议甲方与其他旅行社拼团;若甲方接受建议的,应当与拼团旅行社另行签订旅游合同。

3、建议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甲方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4、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八条中成行前解约责任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国内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协商、调解或申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

(四)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有权要求乙方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乙方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六)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八)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甲方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权利和利益。甲方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方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五)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应当遵守团队纪律,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旅游团队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当参加乙方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行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出境旅游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货币及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甲方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享有核实甲方提供资料的权利。

(三)享有按照服务标准安排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权利。

(四)不成团时,有建议甲方转入本社其他团队或者其他社团队的权利。

(五)享有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置问题的权利,但不得损害旅游团队的根本利益。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一)应当向甲方出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应当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应当就出境旅游的具体行程、标准、购物等情况向甲方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四)应当召开行前说明会,并向甲方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旅游项目具体内容,书面告知出境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并向甲方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拼团。

(六)应当本着谨慎、周到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七)出境旅游过程中安排合同约定之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强行安排甲方购物。

(八)应当向甲方出具或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团队签证费、手续费、国际间交通费、游览交通费、住宿房费、餐费(一日三餐,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服务费、国外机场税。

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护照费、境内地面服务费、出境机场税、国内段交通费、行李物品的保管费及超重费、自费项目有关费用、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费及餐费、计划外行程费用、境外小费。

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乙方代为办理,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有关协助。双方约定由甲方自行办理的,甲方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线路、交通、食宿等标准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可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的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的,由乙方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除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外,乙方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由于甲方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令而被惩罚、拘留、遣返或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代为办理旅游手续或在出境旅游过程中乙方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机票的,或代为办理的旅游手续存在瑕疵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甲方旅游行程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等。

(2)乙方擅自增加、减少、变更旅游项目,以及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以外,若出境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赔偿。

(4)乙方委托的境外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拼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甲方在出发前才得知存在擅自拼团情况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甲方解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乙方,在扣除手续费100元后,乙方应当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剩余旅游费用。

(2)出发前15日(含)至9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出发前8日(含)至4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4)出发前3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5)圣诞、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出发前15日内(含)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乙方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 乙方解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并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

(2)如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圣诞、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凡属上述情况,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甲方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成行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甲方,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双方对解除合同的通知时间和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甲方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甲方未能按照合同安排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乙方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4、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第九条 换汇规定

乙方为甲方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甲方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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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石家庄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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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犊寨位于石家庄市西侧约17公里处,曾名抱犊山,是石家庄市区附近最著名的景点之一。抱犊寨并非只是一座寨子,而是一座山的总称,由于整个山的山坡非常陡峭,但山顶却有大片平坦的地面,于是古人在山顶修筑了军事兵寨。游玩抱犊寨可以到山顶参观长城、祠堂、寺院等人文古迹等;也可以登山锻炼,观看周围开阔的山势和茂密树木,是石家庄附近登山徒步、踏青访古的好去处。

游玩抱犊寨主要即为徒步登山和观赏山顶区域两部分,抱犊寨景区的门票是在到达山顶区域后要进入寨子才收的,所以登山一段不收门票,很多当地游客来此都会只爬山不进寨区,只为锻炼和观赏周围山景即可。登山路为石阶路,到山顶大约需要2小时左右,下山也是原路,所以若只为登山者体力不足可以随时从此下撤即可。另外,山下到山顶也有一条索道,索道全长1800多米,往返60元,单程30元,只为观赏山顶景色可以乘坐。游玩整个景区大约要准备半天时间。

抱犊寨的山势很是特殊,周围一圈都是比较陡峭的山路甚至岩壁,而山顶处则是平坦的一片平原。在登山过程中,视野非常开阔,可以看到周围连绵的山势和山上茂密的植被,十分不错,因此也吸引了很多当地人来此登山锻炼。另外,清晨傍晚时在山坡上拍摄日出日落也是不错的选择,每到冬天时,还会有很多人来此拍摄雪景。

到达山顶区域后,便可以观看寨子景色,山顶区域长宽大约都有几百米,步行参观即可。抱犊寨是一座军事山寨,周围一圈为长城式的军事建筑,南北两侧的南天门、北天门是全国最大的山顶门庭,十分醒目。包围在中间的则类似一座古城,这座城池易守难攻。历史上韩信就曾在此驻寨守城,所以寨子里也修建了韩信祠以纪念名将。寨子里还有天堂街、八卦台、罗汉寺等人文景点,其中最精彩的要数罗汉寺中的五百罗汉堂,五百尊金身罗汉形态各异各有特色,非常值得前去一看。

除了众多的人文建筑外,山顶处还有很多树木,其中不乏古木。最著名的便是酸枣王和夫妻树等,古树造型独特,葱葱郁郁,可以拍照留念。另外,在山顶处向山下张望,视野也非常的开阔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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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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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丰富企业员工的生活、提供工作的乐趣、增加员工之间交流、减缓工作压力,实现劳逸结合和增强团队的凝聚力,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司员工9月27日到镇江茅山一日游,具体情况如下:

活动口号

凝心聚力,争创佳绩

二活动时间

__年9日27日

三活动对象

公司技术部相关人员

四活动地点

镇江茅山

五活动主办

技术部(负责方案的制定、组织与活动的组织实施)

六活动安排

8:00在地铁一号线百家湖地铁口集中

9:30到达目的地,准备茅山游玩

12:30茅山山脚下集合,去附近的桃花岛吃饭

15:00吃完饭集中去丁庄葡萄园采摘葡萄

17:00全体人员坐车返回

七参考意见

镇江茅山位于江苏句容与溧阳的交界处,距离镇江、常州、南京只有40公里,交通十分便捷,茅山的景色宜人,素有九峰、十八泉、二十六洞、二十八池之胜景,许多星罗棋布的厅岩怪石,使得茅山形成了一种奇特而又美妙的大自然风格。

由于茅山的风景秀丽和地点位置近,所以是一个不错的游玩选择。

为了更好的了解彼此,轻松工作,希望本次活动大家都能积极参加,也希望本次活动在大家的参与下能够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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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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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或团体:__________

旅行社名称:____________

江西省旅游局

制定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__年四月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旅行社在提供旅游服务前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合同。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通用条款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经营资格的旅行社进行旅游活动,有权要求乙方出示由国家旅游局或江西省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乙方实际营业场所应与《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一致。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并要求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行程安排表和行程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在旅游过程中按照约定内容提供服务。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甲方可自愿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有关保险条款处理。

(四)自主选择自费项目、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行程安排带团到合法的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约定的购物安排,有权拒绝乙方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六)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投诉和要求赔偿的权利。甲方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国家旅游局印制的《IC卡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况的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甲方认为乙方未按旅游合同约定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并要求赔偿。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二)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与乙方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三)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服从旅行社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团体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四)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

,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享有按照服务标准选择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权利。

(三)不成团时,有建议甲方转人其他团队或者其他旅行社团队的权利。

(四)甲方在行程过程中因疾病或其它事由离团或放弃行程中某项内容,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

(五)享有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置问题的权利,但不得损害旅游团队的利益。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一)应当向甲方出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应当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应当就旅游的行程、服务标准、购物等情况向旅游者作如实陈述,不得作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宜传。

(四)必须在团队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旅游项目具体内容,告知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重要事项、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及其它注意内容,并向甲方推荐旅游意外保险及其它保险。

(五)应当本着谨慎、周到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乙方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行业标准。

(六)旅游过程中改变行程或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出具或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乙方不得强行安排旅游者购物。

(七)旅游过程中甲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乙方应当协助解决。

第五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由于自身过错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而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2.乙方违约责任

(1)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丈2)乙方服务未达到行业规定标准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4)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旅游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旅游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旅游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5)乙方擅自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及其他约定服务内容和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差额。

(6)乙方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搜: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旅行社应当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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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河北旅游景点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1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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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洋淀位于保定境内的安新县,竖家重点旅游区和开放区。水域面积366平方公里,为华北平原最大的淡水湖。南距石家庄189公时,北距北京162公里,东距天津155公里,是京津冀腹地,大清河贯流东西。白洋淀是由143个大小不等的淀泊和3700多条沟壕组成的湖泊群的统称,其中较大的淀泊有白洋淀、烧车淀、捞王淀、马棚淀等,因白洋淀面积最大而得名。淀区主要在保定地区安新县境内,一部分在沧州地区,涉及安新、容城、雄县、任丘市、高阳等市县。白洋淀是华北地区最大的内陆淡水湖泊,总面积约366平方公里,其中312平方公里在安新县境内,占总面积的85%。淀区三分陆地,七分水面,水域面积约15400公顷,是华北地区少有的内陆淡水湖。白洋淀的上游有唐河、瀑河、曹河、潴龙河等九条河流,故有"九河下梢"之称。

淀区景色秀丽,物产丰富,一年四季,景随时移。春季,水域清澈,烟波浩森,芦苇翠绿,一片勃勃生机;夏季,莲菱蒲苇随风摇曳,满淀荷花盛开,湖内白帆点点,使人暑意顿消;秋季,白洋淀天高气爽,气候宜人,鱼跳水面,蟹肥味香、鱼船队队、捕捞繁忙;冬季,白雪皑皑,冰封大淀,一派北国风光,各种冰床穿梭往来,如同燕子在空中飞翔,是一个巨大的天然滑冰场,可任自由驰骋。

白洋淀的地形地貌是由海而湖,由湖而陆的反复演变而形成的,现在的水区逝白洋淀仅存的一部分,上游九河、潴龙河、孝义河、唐河、府河、漕河、萍河、杨村河、瀑河及白沟引河,下通津门的水乡泽国,史称西淀。到明弘治(公元1488年)之前已淤为平地,“地可耕而食,中央为牧马场”,因此也有“雍奴泽”之称。正德十二年(公元1520__年)扬村河决口始成泽国,形成九河入淀之势。以后人们看到淀水“__浩淼,势连天际”,故改称白洋淀。对白洋淀的形成还有美丽的传说。相传很久以前,一个中秋夜晚,嫦娥仙子偷吃仙药,身不由已,飘飘然离开月宫,就在她将要落入凡间的一瞬间,猛然惊醒,这一惊非同小可,随身宝镜落入人间,摔成了大大小小的143块,形成现在的143个淀泊。

白洋淀历史悠久,早在新石器石代,淀区的西部、南部(今安新县的留村、梁庄)就有人类活动生自。春秋、战国时期,淀区分属于燕、赵统辖,以易水长城(今安新县北堤)为界,南葛城(今安州镇)属赵、北浑泥城(今安新镇)归燕,故今日淀区有“燕南赵北”之说。也正是这横跨燕赵的活土,以其特有地理风光,政治、军事地位,为历代所重视,令骚客咏叹。宋代,六宅使何承矩在淀区筑堤贮水,引水灌溉建立屯田防线。北宋名将杨延昭曾在此屯兵御辽。元代大儒刘因任教于淀区三台、安州。清代康熙皇帝在淀区端村、圈头、赵北口、郭里口兴建行宫,先后40次来淀区游览围猎。解放战争时期,朱德总司令曾在白洋淀指挥清风店、解放石家庄战役,给这古老的淀区又增添了新的光彩。

白洋淀人民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1920__年加入共产党的辛璞田,受顺直省委的派遣到家乡马家寨开展农民运动。1920__年夏共产党刘亦瑜,受中共保定地委的派遣到淀区北冯村与王家骥等人,建立起淀区第一个党支部。辛璞田、刘亦瑜、李之光、侯卓夫等革命先烈,为寻求救国救民之路,舍家弃业,投身革命,坚持真理,宁死不屈,成为共产党员学习的榜样。抗日战争时期,活动在白洋淀的抗日武装“雁翎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利用淀区芦荡遍布,沟河交错的有利地形,开展机动灵活的游击战,以弱胜强,痛击日本侵略军,大长我中华民族之威风,显示出燕赵儿女的聪慧勇敢。作家徐光耀撰写的《小兵张嘎》就取材于“雁翎队”。著名作家孙犁的《荷花淀》,孙厥、袁静的《新儿女英雄传》均以淀区为题材。白洋淀儿女那飒爽英姿,今日仍被全国人民传扬歌颂。

淀区涉及保定、沧州两个地级市的4县1市,占安新县总面积的85%。安新县境内水区人口10万人,36个村四面环水,芦苇年产值4000多万元,是水区人民主要生活来源,鱼类16科54种,最高产量800多万公斤。以盛产大米、鱼虾、菱藕和“安州苇席”著称。其中,元鱼和桂花鱼中外闻名,被誉为美丽富饶的鱼米之乡。开展旅游业以来接待中外游客300余万人次。每年7月23日举办“中国白洋淀荷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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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桂林景点游玩后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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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雪山是我最向往的地方。今天我终于可以撩开你神秘的面纱,一睹你美丽的容颜了。山下的景色很美,绿油油的一片,那是草地。绿色中透出点点白色,那是草地上的牛羊。

上山前,爸爸又问我:“玉龙雪山海拔5596米,而缆车只能坐到4000多米,剩下的路程你能完成吗?”我自信地朝爸爸点点头,说:“我们不是说好,这次就是让我来锻炼意志的吗?”我们的缆车离地面越来越远,离天上的白云越来越近了。从缆车里下来,哇,身边云雾缭绕,宛如到了仙境。旁边有一块大石头,石头上刻着几个醒目的大字:海拔4506米。我可是头一回到这么高的地方。

风呼呼地刮着,把树都吹弯了腰,尽管我已穿了两件棉袄,但是我还是冷得直打哆嗦,两只手冻得通红。由于海拔太高,所以这里空气稀薄,我好象快不能呼吸了!可是,心里又好象有一种力量在鼓励着自己。困难都是可以征服的,只要你有坚强的毅力。于是,我抬起头,向前走去。

前方有一座桥。桥很长,有一百多米,由一块块小木板铺成,边上再加上几条铁索,算是桥栏,走上去摇摇晃晃的,使人感到心惊胆寒。桥上还不时传来游人的尖叫声。我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放开了爸爸一直牵着我的手。

爸爸不放心的说:“居奕,你能行吗?”我点了点头。没有慌张,也没有惊险,我顺顺利利地走到了桥的对面。其实,有许多时候就是这样,困难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样强大。

过了桥,秀丽的景色把我迷住了,我简直要看呆了。雪白的山峰屹立在眼前,阳光照射着山峰,发出银色的光芒。我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因为这美丽的景色,更因为——我为自己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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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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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订本合同。

2.甲方在报名时,应交纳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

(a)要求乙方退还全部预付款,赔偿相应的损失;

(b)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4.如甲方无故退团,乙方可从甲方预付款中扣除业务损失费(机、车、船退票费。投保费、退房损失费等)。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内容包括:团号与团体人数、日程、路线与主要游览点、交通工具及标准、用餐标准、住宿标准、购物娱乐安排、_____金额、预付款数额、导游服务、应交纳团费总额、甲方退团或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的赔、偿方式及数额、特别说明。

3.乙方在业务宣传手册、店堂告示及公开广告所刊载或规定的内容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4.为保证甲方的旅游安全,乙方应为甲方投保旅游意外_____,旅游团报价中含此_____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担赔偿责任:

(a)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与甲方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b)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待业规定的。

2.甲方若故意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b)所发生的违约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见知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的;

(c)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过错;

(d)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赔偿请求,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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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有关河北景点旅游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2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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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要游览的是抚宁县背牛顶景区。

抚宁县,古称骊城,直到唐朝武德二年设立抚宁县。“抚宁”两字的意思是“抚我黎庶,宁我子妇”之意。抚宁位于河北的东北部,北倚燕山,南濒渤海,山地、丘陵、平原各占三分之一,地势北高南低,矿产丰富,盛产水稻,远近闻名的“留守营”大米就是出自该县。棉花、油料、果品、畜牧、淡海水产品也很可观。工业以造纸、纺织、机械、化肥、水泥、采煤、酿造为主。是我省亿元财政县之一。人们说抚宁人扎实能干,尤其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优异成绩。

从秦皇岛的地形图上看,抚宁将整个我市三个城市区包围,境内公路、铁路交通四通八达,历史悠久,风光旖旎,山、川、海集一身,主要旅游胜地有南戴河旅游开发区,背牛顶旅游区,燕塞石林旅游区,天马山、天马湖旅游区及九门口旅游风景区。而背牛顶旅游区是较优秀的一个,遗憾的是由于各方面的限制很长时间养在深闺人不识,如今已正式对外开放。

背牛顶风景区距海港区约五十公里,经榆关,猩猩峪,到达宏量寺,而猩猩峪隶属于抚宁大新寨镇,原来是一座明代戍边城堡,据说这里住过猩猩或说这里掉下过星星也就是陨石,故而得名。现在仍可看到这块石头。

从猩猩峪前行,途中可见苍山叠嶂,峰回路转,烽火台林立,溪流潺潺。尤其在群山怀抱中有一奇景——龙潭。一潭清水,水深高丈,寒气四溢,沁人心脾。潭旁建有龙王庙,当地流传着“秃尾巴老李”的动人故事:抚宁县官庄有一李姓妇女,生了一条小蛇,不忍丢弃,放在水中养了起来,逐渐长出了鳞片。遇雷雨天就逃走,每逢阴雨之夜就潜回吃奶。每次吃奶,母亲就痛死过去,去后又苏醒,母亲痛苦难忍,在其吃奶时藏刀吓唬,结果误伤其尾,逃走后就不再来了。后托梦告诉母亲:“我已有住所,在北沟龙潭中,叫秃尾巴老李。”老李天性善良,天旱祈雨,甚为灵验。潭两侧为悬崖峭壁,形如斧劈刀削,东侧峭壁上刻有“龙泉”两个大字,潭上腾空架起彩虹桥,通向“望雨亭”。顺路上山右达乱刀峪,又称燕塞石林旅游区。

从龙潭前行四公里便到了宏量寺,这里仅存遗址。再前行约一公里便到了背牛顶山脚下。从山下望去,山顶高耸入云,因山后有石如牛,故名。辽代天庆年间始修,明正德十四年,僧人佛海凿井建庙,带徒重修背牛顶。随后在隆庆、万历、崇祯年间又先后修建无梁殿,拓大了金光洞。但到了道光十年,又被道人所占,光绪八年,该庙主持曾受皇封。因此,一山先后容佛、道两家。历代香火极盛,传说许愿很灵。

从山脚沿石阶向上攀登,山渐陡、景亦幽。这里常年为原始森林所覆盖,奇花异草、参天古树另人赏心悦目。山路树丛中便有两块威武的“将军石”,象把守山门的忠诚卫士。再往前行,便到了幽深的绿色长廊。这里天然生长的猕猴桃藤、野葡萄从路两旁向上空延伸,勾连一起,形成一条浓荫蔽日的绿色长廊。夺人工之美,具有大自然之妙,别有韵味。

从绿色长廊上行,通过一段艰难的攀登依峭壁安置五层柏木长梯,梯旁高悬铁索,游人扯索攀,猿引而上,惊心动魄。如今设置了七十米长的铁梯,外有围栏,虽两旁崖山有壁,令人心有余悸,但有惊无险。

到了山门,才令人惊魂稍定,反身四望,才觉风景这边独好,才知不枉来一朝,飘飘然好似升仙。如遇阴雨,可见脚下铺云万里,如苍雪、如堆絮,上晴下雨,人称为“兜锦世界”,或称“牛顶云海”,论气势不亚于黄山云海,山门南侧内壁嵌有一卧碑,上刻“太清观”三个小字,下刻“背牛顶”三个大字,山门上几米远,石壁上刻有“今生不把弥陀念,枉在人间走一遭”,给人一种超俗之感,据说凡是念声“阿弥陀佛”之人,登山疲惫便会一扫而光。

石岩后的树林里,掩映着一片碑林,大都是为捐修庙宇人名字的碑刻,东侧数口井错列排开,大都凿石而成,水浅的不足一米,水深的三米有余,妙在不论深浅,虽在山顶却常年不涸,井东石壁下有一方池,古称放生池,池前有一“望海楼”遗址,虽楼去而平台依存,生有几棵五百年以上的古松,树叶茂盛,现山顶唯一仅存的建筑——无梁殿,仍供奉着望海观音。殿北的金光洞旁有一石刻,楷体“海阔天空”。四个大字苍劲有力,洞东峭壁上刻着佛像和游人留下的诗句。而洞前的平台,正好作为野餐聚饮的好场所。

从金光洞再向上攀登,便达到了顶端,极目四望,“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意境会油然而生。北望:燕山山脉,层峦迭嶂,长城雄踞山顶,老岭诸峰历历在目;东望:角山长城、山海关古城尽收眼底,用一个十倍的望远镜,便可看见海港区街道上车辆如梭,奔流不息;南面,海天在目。北戴河、南戴河及黄金海岸上的几颗明珠镶嵌其间,也只有登绝顶,才真正的发现秦皇岛人生活在绿色环抱的山海之间,交通发达、环境优美的天地里。

古代在背牛顶可留宿,不远的将来,随着旅游的开发,山顶别墅的兴建,那时“隔窗可摘星,卧床观日出,饭香鸟同吃,果熟猿共收”的万物相安世界定会重返山中,仅仅现在,登临此处,那种太白之豪,东坡之逸也会有油然而生。

现在渤海林场加大了开发力度,另一条下山路径已经凿通,而南山那种茂密丛林,满山的天女木兰及保存完好的长城敌楼、敌台更会使您流连忘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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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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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行政会议的安排,黄总将于5月11日——13日与西安市第二建筑集团公司谈判建筑用管道订购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一、出差日期

5月11日—5月13日星期三至星期五

二、目的地

西安

三、交通工具及情况

乘坐5月12日早上8:55在萧山机场起飞的CZ6920次航班(南方航空)前往西安;

乘坐5月16日下午15:10在西安咸阳机场起飞的MU2201次航班(东方航空)返回

四、主要任务

1.考察西安市第二建筑集团公司情况

2.签订合作文本

3.利用晚上时间约会同行朱某某董事长

4.宣传本公司情况

五、具体事项安排

5月11日星期三

上午8:00由公司专车送往萧山机场

8:55乘坐CZ6920次航班前往西安

10:55到达西安由西安办事处李经理接机,入住已预订好的西安金石国际大酒店(西安市南二环东段398号)701房间,秘书与助理安排在703房间中午12:00与李经理在酒店共进午餐,并了解西安市第二建筑公司的基本情况下午14:00由李经理陪同前往西安市第二建筑公司考察公司情况并张总洽谈晚上18:00与陕西省商务厅副厅长贾明德在酒店共进晚餐

19:00与贾明德副厅长参观大唐芙蓉园及文艺表演节目

4月15日星期四

上午9:30赴某某公司与朱小明董事长进行洽谈,需要的文件在公文包中

12:00与朱董事长在西安国际会议中心(曲江宾馆)雁塔厅包厢共进午餐下午13:30参观兵马俑

晚上19:00参加西安某商业协会餐会,并宣传本公司情况,需要的文件在公文包中

4月16日星期五

上午9:00与西安市第二建筑公司张总签订合作文本,需要文件在公文包中

12:00与张总在酒店共进午餐

下午13:00乘坐西安办事处专车送往西安咸阳机场

14:10乘坐MU2201次航班返回杭州

16:20由公司专车接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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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去上海旅游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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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美丽的外滩,有高耸的东方明珠,有好玩的科技馆,还有自然历史博物馆……它是大家向往的繁华大都市,也是我这次暑假放假跟爸爸要去的地方。

坐着动车,我来到了上海。上海真大啊,到处高楼林立,车流如梭。牵着爸爸的手在地铁站里,看着呼啸而来的地铁,挨着地铁里密密的人群,我好像来到了电影世界。

游玩的第一站是自然历史博物馆。博物馆里有各种各样的动物模型,我最喜欢的是一只机器马门溪龙,哇,真的太逼真了,简直栩栩如生啊!我戴上了讲解器,就可以自由地走在博物馆的每一处,看着那些历史文物、动植物标本,听着讲解器里的精彩讲解,我了解到了中外各国的历史,古代古兽之谜,猫、熊、犬科动物的家庭,恐龙、猛犸象、洞熊化石……,真是让人觉得世界真奇妙啊。

游玩的第二站是去乘坐世界上最快的交通工具——磁悬浮列车。我登上了磁悬浮列车,出发前感觉列车轻轻地浮起来,然后就加速超前驶去,越来越快,最后时速达到了431千米。坐在列车里,感觉像在摇篮里,有点摇晃。拐弯的时候,列车侧倒过来,让人难以置信。然而它依旧飞快地向前驶去,风驰电掣,宛若游龙。

游玩的第三站是浦东陆家嘴的水族馆。水族馆里人很多,我好担心鱼儿会不会觉得太吵太闷啊。水族馆里有鲨鱼、电鳗,还有一种让人大跌眼镜的鱼,居然侧着身或肚皮朝天游泳。我还乘坐了长达150米的海底隧道,想着《海底两万里》里的尼摩船长是不是也和我看到的一样呢?

上海还是一座美食城,我吃了街头的生煎包、石库门的冰淇淋,喝了一种叫“上海囡囡”的草莓味饮料。

坐着动车,我离开了上海。我闭上眼,脑海里浮现了外滩、石库门、博物馆、磁悬浮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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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云南国内旅游合同官方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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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______日游,共______晚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地点结束。

第二条 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人,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_________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帐号: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的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的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 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游览景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宿饭店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分钟。

4.交通工具包括:

□(1)飞机,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火车:□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汽车:□大型客车□小型客车,□空调□无空调,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轮船:□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自费娱乐项目包括:_________(每人_________元)、_______(每人____元)、______(每人______元)。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6.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旅_____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_________日交给甲方。

7.导游服务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款不超过____天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逾期付款超过____天的,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逾期提供有关材料的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有关真实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3.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归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2.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娱乐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娱乐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改变住宿饭店,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门市差额。

4.乙方导游在旅_____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 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对方。违约方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一倍的违约金。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直接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对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 旅游安全责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责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已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附件 《旅_____程》

团号:______________

导游姓名_________导游证号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天: (______月______日)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标准(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地点______________费娱乐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用餐标准(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地点______________费娱乐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用餐标准(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购物地点______________费娱乐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用餐标准(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购物地点______________费娱乐项目______________

第五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用餐标准(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购物地点______________费娱乐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____》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国内旅游。

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在空格部位打_________,以示删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企业。委托代理签订合同的,应当具有委托书。

六、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七、本合同条款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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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内蒙古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1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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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团友,女士们、先生们、小朋友们:大家早上(中午、下午、晚上)好!我是大家在内蒙古导游,我姓王,大家叫我小王就可以了,请允许我代表内蒙古旅行社全体员工,并以内蒙古各族同胞的名义对大家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身为你们这次旅游的导游,为了欢迎你们的到来,我昨天特别写了一些关于这次内蒙古旅游的导游词介绍,首先请让我用蒙古语向前来作内蒙古之旅的每一位朋友深情地问候一声“他,赛白呶(náo)”!——这句蒙古族日常礼仪用语的确切含义是“您好”!(边说边微笑、鞠躬示意)中国有句古话,记得是孔子说的吧——“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确实,对来自五湖四海、七洲四洋的中外宾朋,好客的内蒙古人真是感到无比的欢欣。

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是中国成立最早的蒙古族聚居的省级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她成立于1947年5月1日,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还早两年零五个月,是新中国5个自治区中成立最早的一个,被周恩来誉为“模范自治区”。20xx年夏秋之交,适逢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大庆盛典,大家恰好在此时踏上这块物华天宝、地灵人杰的神奇热土,亲眼目睹内蒙古万象更新、欣欣向荣之胜景和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市场繁荣、异彩纷呈之盛况,真是幸运有福之人啊!让我们在内蒙古草原城乡纵情游览,有福同享吧。内蒙古地处祖国北疆,边临俄、蒙二国,毗邻黑、吉、辽、冀、晋、陕、宁、甘八省区,靠近京、津两大都市,土地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近1/8,在全国34个省、区、市和特区中位列第三(仅次于新疆、西藏),接近于5个英国的面积,比两个法国或3个日本都要大出好几万平方公里。北部与俄罗斯、蒙古接壤,边境线长4221公里,东西横跨2500公里,南北纵距1700多公里。

在这广袤而富饶的土地上,遍布着举世闻名的草原牧场和大漠山川。内蒙古宏观草原面积8666.7万公顷,其中可利用草场6818万公顷,是世界四大草原之一,居全国五大牧场之首。“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脍炙人口的北朝民歌《敕勒歌》所描述的以古代敕勒川(今呼和浩特平原)为代表的内蒙古草原的壮美景观,千百年来不知令多少人心驰而神往、痴迷而陶醉。“东林西铁,遍地矿藏”,更为内蒙古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充实的资源保障。

内蒙古现有12个盟市101个旗县市区(含两个计划单列市)、49个民族。20xx年底,全自治区在籍总人口数为万2392.35(常住人口实为2416.82万人),其中蒙古族人口423.83万,占全区总人口近18%,占全国蒙古族人口的78%以上,占世界蒙古族人口的一半以上。根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内蒙古的蒙古族人口尽管少于汉族,是少数民族,但属于自治民族,俗称“主体民族”;聚居在呼伦贝尔市境内的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在各自的自治旗内,也是那里的自治民族,即“主体民族”。

蒙古族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伟大民族。这个民族有着悠久而辉煌的历史、淳朴憨厚的风格和热情好客的传统。成吉思汗(hán)、忽必烈、阿勒坦汗、孝庄文皇后、明安图、蒲松龄、李四光、乌兰夫等,都是这个民族杰出的代表人物,而斯琴高娃、腾格尔等,则又是当今妇孺皆知的蒙古族影视名星或著名歌唱家,说到这里我还想向大家介绍一下我们的导游助理小刘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蒙古族,她的嗓子也很不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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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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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的词语定义

1.组团社,是指合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取得组织中国公民以团队形式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公布。

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是指组团社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代办旅游签证/签注,并亲自或者委托经境外旅游目的地政府指定的当地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服务等经营活动。

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必要的签证/签注的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 (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组团社、地接社、境外导游等服务费。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境外小费;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与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政府行为等。

10.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

11.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2.黄金周,是指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的7天节假日。其具体日期以当年国务院通知的放假时间为准。

二、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计划说明书

组团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明确交通工具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3)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的服务设施);

(4)景点/景区及游览活动等旅游线路内容(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5)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

(6)购物安排(组团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 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7)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项目);

(8)自费项目(如有安排,组团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自费项目表》,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代收的自费项目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零售价);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优秀导游(领队)服务”、“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计划书》和《境外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

组团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组团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5.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组团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所到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组团社境内、境外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资质要求的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项证件。

5.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个人保险及其他保险。

6.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

7.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8.对《出境旅游报名表》的各项旅游者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应当履行协助义务,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组团社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服务。

4.有权拒绝组团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和签证/签注资料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向组团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应当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还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 (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四、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1.组团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组团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应当扣除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

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 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 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组团社转团

当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旅游 者转至其他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 就受让出团的组团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五、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不同意转团和延期出团的合同解除

在组团社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组团社解除合 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组团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 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组团社应当 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组团社提出解除合同的,不得扣 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

旅游者或者组团社在旅游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 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组团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组团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组团社的违约责任

1.组团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取消出团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组团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组团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组团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旅游者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组团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组团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组团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组团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组团社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组团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组团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组团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组团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得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组团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

旅游费用。

2.因不听从组团社及其领队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过失,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组团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其他自身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组团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组团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协议条款

第十八条 出发与结束日期

出发日期 ,结束日期 ;具体集合时间、地点及解散地点见《计划书》。

第十九条 旅游费用与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条 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组团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组团社最低成团人数: ;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 旅行社出团。

第二十二条 黄金周的特别约定

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房,旅游者应当支付组团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组团社取消出团,组团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牛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汀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组团社签字(盖章):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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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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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来到的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中心广场,天安门广场,面积达到了44万平方米,而且北京在世界上的地理位置就是以广场的经纬度(东经:116°23′17″,北纬:39°54′27″)来确定的。它坐落在北京市中心,一直注视着北京自古至今的历史变革。在明代,这里曾叫做承天门广场,出现了T型广场,当然,现在已经没有了。清代的时候才改为现在的天安门广场。

在辛亥革命以后,天安门广场成了最好的群众运动集结地,著名的五四运动,一二九学生运动等等就是在这里发生的。而在这里最著名的事件,相信大家一定知道,那就是在1949。10。1的开国大典,当时这里聚集了30万人,共同来庆祝新中国的成立。解放以后,将T型广场拆除,建了人民英雄纪念碑,人民大会堂和历史博物馆,革命博物馆等大型建筑。而在76年,毛主席去世后,在原来中华门的位置上建立起了毛主席纪念堂,从而形成了广场今天的建筑格局。而在国庆50周年的时候,天安门广场经历了一系列的整修,使广场更加美丽壮观整洁。

各位一定很向往我所描述的天安门广场,没有关系,在接下来的游览过程,我将向大家一一介绍。

明代永乐年间,这里叫做承天门,只是一个木牌坊,取“承天启运,受命于天”之意。可是明代的时候被烧毁了,后来修建了面阔九间,进深五间的城楼,真正体现了帝王的之尊。但是明朝末年,又被毁了。而在清顺治年间,重修城楼以后,改名为天安门,将另外的三个皇城门儿都改名为带安字的,将故宫三大殿都改名为带和字的,体现了内和外安的美好愿望。这就是我们现在所看的城楼,它由城基、城台、城楼三个部分组成。基座是汉白玉须弥座,这是我国古代最高等级的基座,高1。59米。城台高14。6米。而城楼重檐歇山顶,这也是当时殿宇屋顶的最高等级。整座建筑高33。7米,在70年重修后,升高了一米。这座建筑等级非常高的城楼,它的作用也同样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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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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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广大教师的文化生活、完善学校福利,感谢各位教师辛勤的付出和努力的工作。利用教师活动经费特进行20xx向阳小学教师校外实践活动!

二、活动地点

广东省揭西县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3日、4日

四、参与范围

向阳小学全体教师

五、活动行程

D120xx年12月3日

早上7:30分全校教师集合。8:00学校出发,11:45分左右揭西县餐厅进行午餐,午餐完毕后12:20到大洋旅游度假区游玩(3个半小时的游玩时间)。16:30晚餐,晚餐后到酒店安排住宿,17:30到酒店大堂集合前往泡温泉,泡完温泉后,20:00酒店KTV唱歌娱乐(自由活动)。

D220xx年12月4日

酒店7:00叫早,早餐后7:30开始。8:10出发乘车至天竺庵游览(2小时),10:10前往大寺庙参观(2小时)13:10前往餐厅就餐。13:40乘车返回深圳.

七、活动其它项

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

门票:陈老板购买景点门票

餐饮: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四正二早)

住宿:三星标准双人间或同级酒店,提供洗漱用品。

八、注意事项

1、在旅游过程中,请大家随时注意自身安全,如无特殊原因,请勿擅自离团自由活动。全程必须服从旅行社统一安排。

2、在游览过程中请大家务必遵守时间,。

3、去旅游前请大家准备点现金、身份证。同时请大家注意,

4、旅行时,请大家特别要注意服装和鞋子,尽量要轻装出行,少带杂物,以减轻负荷;鞋子要选用球鞋、旅游鞋,勿穿高跟鞋,以免造成行、走登山不便和有碍安全。

5、大家在游览景区、景点时应注意无照游商围追兜售和宰客欺客的现象。这些无照商贩经常向过往行人和旅游团队兜售水果、饮料和小纪念品,请大家谨慎购买。

6、大家在景区游览时要注意景区内的各个标识牌避免造成走失或迷路等不必要的麻烦。

7、晚餐后自由活动、逛街时,因大家对地理环境不熟,请尽量结伴同行,务必注意人、财安全。按旅行社规定的时间返回。

八、具体行程见旅行社安排,旅行中请大家注意自身形象,做一名精神尚佳的向阳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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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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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共________晚________天,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行程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人,报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________________费。

甲方应在出团前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旅游团款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__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 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用餐标准:__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3.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

4.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___分钟。

5.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

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

6.导游应按《导游服务质量》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

第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预期付款不超过________个工作日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个工作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甲方在出团前未支付全额旅游团款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甲方承担乙方的直接损失,并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

2.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用。

3.逾期提供有关材料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有关真实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____%),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2.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改变住宿饭店,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的违约金;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2%),并退还降低标准的门市差额。

4.乙方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____%)。

第六条 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对方。违约方在约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合同总价 ____%的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5%);违约方未在约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___%)。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直接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对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 特别约定

1.旅途中因甲方自身行为、身体健康原因、第三人责任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已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责任。

3.乙方应按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旅游意外保险由甲方自愿购买,但乙方应当事先向甲方作出说明和推荐。

4.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尊重甲方的人格尊严及其相关的合法权利,不得强迫甲方参加自费项目和购物。

5.在旅途中与乙方发生纠纷后,甲方既不得以滞留不归、拒绝登机(车、船)等方式拖延行程、扩大损失,也不得擅自提前返程,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个人资料,或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造成乙方无法为甲方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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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青岛旅游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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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美丽的海滨城市,我们在那时,都下着蒙蒙细雨,天气甚是凉爽。海滨浴场、五四广场、奥帆基地、极地海洋世界、八大关景区、啤酒街、天幕城让我玩的累并快乐着!

青岛的海水浴场虽不能与日照的相提并论,但也能一玩,这里的浪小,非常适合游泳。

五四广场的夜景甚美,彩灯映在水面上五彩斑斓。“五月的风”雕塑是五四广场的标志,在夜幕的衬托下更是光彩夺目。奥帆基地就在五四广场不远处,各式各样的帆船让人大饱眼福。

极地海洋世界更是让我看到了平日见不到的各种动物和海洋生物。最令我惊叹的便是水上表演,海豚伶俐可爱,在训养师的指挥下四只海豚可以同时从水面上跃起钻圈。海狮摇呼啦圈的好本领把观众都比下去了。在这里,我看到了人与动物的友好相处,训养师把动物当成了朋友,与它们心灵沟通,才能让动物们如此乖巧可爱。

八大关景区汇集了20多个国家的建筑在这里,这里纵横交错的八条马路都是由长城的关口命名的,象什么嘉峪关路、居庸关路等等,所以叫“八大关”。这里的建筑风格让我赏心悦目,晴好的天气里,在这里边走边欣赏,的确是一件愉悦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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