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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安德烈》读后感(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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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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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是张爱玲的代表作品之一,不同于《倾城之恋》的幸福结局《金锁记》则是一个悲剧,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故事从一开始就不是给人以明艳,欢快的节奏,而是给人以忧伤和悲哀的感觉。

故事是从两个小丫环的谈话开始的,两个小丫环躺在床上聊起主人家的事,说起姜家的大爷,大奶奶及刚进门不久的三奶奶,最后提及二奶奶曹七巧,却是一个让人头疼的人物。我便起了好奇,究竟是怎样一个女人?看完整篇文章,我只觉得震惊,震惊于曹七巧做的事与她的疯狂与变态。再看第二遍,便觉出了七巧的可怜与无奈,她何尝不想好好生活,可是她却没这个机会。

她是被兄嫂因金钱而嫁于姜家的,其实说嫁倒不如说卖字准确。她所嫁的人为姜家二爷,可这个二爷却是一个得软骨病的残疾人。她的大家庭中婆婆妯娌因她出身不好也或多或少有点瞧不起她。她的丈夫无能,她的兄嫂来也只是为了她的钱。试问,在这样的环境中日复一日的生活怎么能不疯?在这样环境下能正常生活的人才不正常!一个女人,嫁到一个新的家庭,都会有期盼,都有美好的愿望,谁愿意变成一个疯子?七巧也不想,可是这是她的命,逃不掉,就只能忍,直到最后忍受不了,变成一个疯子。她被金钱剥夺了幸福,便以疯狂报复心理去剥夺更多人的幸福,甚至自己儿女的幸福。她的精神已陷入了疯狂的状态中去了,她疯狂的想要报复所有人。可是在报复他人的同时,自己何尝不痛,报复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自虐式的复仇。

可能只有这样她的心里才会好过一点。她看不得别人幸福,因为不合理的社会剥夺了他自己的幸福,她嫉妒,愁视,便这样毁掉了儿子的幸福,毁了女儿的幸福。她没有爱,或者她以前有爱,只是这爱在生活的苦痛中完全消失了。最初她爱姜家三爷姜季泽,但姜季泽只是一味的敷衍她,甚至最后为了钱财欺骗她。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兄嫂,只是当兄嫂将她卖于姜家时她便不爱了。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儿女,只是当她心中只有金钱还有强烈的占有欲时,她渐渐迷失了心中的爱。因为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爱,所有她看到的一切都是丑的,恶的。

她没有感受过爱,便也失去了爱他人的能力。从来没有爱的人都是可悲又可怜的。 她几乎毁掉了与她有关的所有人的幸福,同时也招来了他们的恨,她不知道吗?他知道,她不想改变,也改变不了。故事的最后写到:“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人恨他,她娘家人恨她。”最后的最后,七巧想起在北京麻油铺还为出嫁时的自己,当时的自己快乐而又自由。想起喜欢自己的朝禄,丁玉根,张少泉,如果能和其中一个结婚生子,也许结局就会不一样。但这只是也许,也许真的该信命,该信“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七巧的生活也由不得自己挑选与安排,人所受的苦也不是自己求来的。谁都想幸福的过完一生,可是哪有那么容易。

《倾城之恋》中范柳原说“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首诗这样讲:“我看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自己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是的,我们做不了主,人各有命。

自己的命运从来都是自己做不了主的。七巧也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所以她只能这么活着,也只能这么活着。可怜的七巧,她的心中没有爱;可悲的七巧,她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可恨的七巧,毁了如此多人的幸福。

七巧,愿你来生幸福。别再这么悲哀,这么疯狂的活一辈子了,愿你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愿你平平安安过完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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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藤野先生读后感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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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桥下一家人》这本书,这个故事描述了贫穷和贫穷中的爱与温暖。让我的心里涌起了一股暖流。

故事发生在冬日的寒风里。上了年纪的老流浪汉阿曼德以巴黎的一座桥底为家,他有一些同样贫穷的朋友:在商店里扮演圣诞老人的卡米拉以及吉卜赛人米勒一家等等。据他自己说,他“受不了孩子”,“他们像八哥儿似的,愚昧无知,嘁嘁喳喳,令人厌烦”。可一天傍晚他回到桥下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住处被几个孩子和一只小狗给占据了。

这几个孩子分别是苏西、保罗和伊芙琳,他们和他们的妈妈组成了凯尔希特一家。妈妈对“一家人”的看重给了贫穷中的孩子们很大信心。阿曼的没有赶走他们。就这样他们共同拥有了桥下的家,开始了新的生活。白天,孩子们的妈妈去上班,阿曼德就带着孩子们去看他的老朋友——“圣诞老人”;看街上布置的漂漂亮亮的橱窗;看浓浓的节日气氛笼罩着的整个巴黎:圣诞节快到了!阿曼德在不知道不觉中也成为了这个家的一分子。然而不幸的是,他们失去了桥下这个居住地。在找不到其他住处的情况下,他们只有接受米勒的邀请,借住在吉卜赛人的营地。在这里孩子们很快活,他们和吉卜赛男孩女孩一起玩耍,可观念传统的妈妈却担心自己的孩子被吉卜塞人影响。况且谁都知道,吉卜赛人是流浪者,当他们离去的时候,这桥下的一家人又该何去何从?面对孩子们妈妈的担忧、吉卜赛人的离去以及孩子们往后的生活保障,阿曼德终于做出了决定:寻找一份工作——这个可是他以前绝对不会有的想法。故事的最后,阿曼德找到了一份提供住处的工作,这一家人终于有了一个稳定的住所。

我读完这本书,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与人之间由彼此戒备到彼此了解,再到坦诚相待;相互之间的帮助、扶持使得贫穷不再那么可怕,使得希望渐渐清晰。书中的一些描写总是能让我相信:诗意、幸福是与贫穷和苦难同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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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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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想变成人的猴子》主要讲的是:

在夏天开始的时候,因为老老鼠的“疯狂行为”笑猫被赶出了家门,我带着一颗受伤的自尊心在外面四处游荡,经过我和老老鼠的讨论后我搬进了翠湖公园里的秘密山洞里,和一只受人虐待的猴子成了好朋友。然而一场暴雨淹没了山洞,我和猴子来到了马小跳的家。马小跳的生活使猴子羡慕不已,他一心想变成人,就这样一个个好玩的事情接踵而至,使他顽皮的本性露了出来,最后我们决定把猴子送回森林,让他生活在大自然里。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动物就是动物永远不会变成人的,我们要安下心来,把飞出去的心叫回来,光明正大的学习,我相信过不了多久你的学习成绩会提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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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老虎哈雷》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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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儿时的记忆中,总认为培根是一个贪慕荣华富贵的虚浮小人,他为了名利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但通过读《培根随笔》一书,我才了解到了真正的他。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了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培根的一生竭力倡导“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论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他推崇科学、发展科学的进步思想和崇尚知识的进步口号,一直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培根的随笔集,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位人生的导师,每当我的思想陷入迷局之时,总能为我点破玄机,柳暗花明,又见一村。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培根随笔》正是像这阶梯一般,破除一片又一片的迷雾,引领着人们向真理进发。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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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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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哈姆雷特》,鲁迅的《铸剑》,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处。

小说一开始描写少年眉间尺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锅盖的声音骚扰的无法入睡,于是,便爬起身来捣鼓那只老鼠。后来,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只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怜悯心来。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即将长大成人了。母亲告诉他关于父亲之死的秘密,并将父亲留下的宝剑传授给他,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优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这把宝剑去杀那个杀死父亲的仇人——国王。就这样,这个刚才还在与老鼠搏斗的少年,将不得不担负起刺杀国王替父复仇的使命。

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正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复仇使他的意志成人化了,但他的身体拒绝长大成人,抑或是身体本能在拒绝承担成年人的仇恨。在关键时刻无意的摔倒,致使自身远离了复仇对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犹豫一样,无意识中逃避着复仇使命。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断,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复仇精神缺失的补偿。

是恨,是复仇的愿望,而不是爱心、义气、同情之类的情感,将眉间尺与“黑衣人”联系在一起。“黑衣人”关注复仇本身,只关注复仇行动的有效性。他对复仇以外的情感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已经摒弃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复仇意志本身,是眉间尺的复仇手段。作为复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确是以其奇特的,却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复仇的使命。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

文章结束了,却让我迟迟不能走出文章,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那神秘的黑衣人。正是鲁迅的化身,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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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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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看了生命教育小学生读本——生命因成长而美丽,里面的故事个个令我感动,尤其是《疯娘》这篇文章使我潸然泪下。

故事是这样的:小树的家里很穷,他的爸爸一直没有娶上媳妇,小树的奶奶看见了一个疯子,见她还有几分姿色,就暂时收留她做小树爸爸的媳妇,等她生了儿子小树后就把她撵走。小树的奶奶不让他吃疯娘的奶,也不让她抱,因为怕吃了她的奶变成小疯子,不让她抱是怕她的疯劲上来把孩子当垃圾一样扔到地上。可她虽是疯子,可也是母亲啊,奶奶不应该这样对她。小树两岁的时候奶奶把疯娘赶走了,临走前疯娘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让她抱抱她的儿子,奶奶只让疯娘抱不到三分钟,而疯娘笑得春风满面……疯娘被赶走后,经过了五年的流浪,吃尽了常人不能想象的苦,却依然活了下来,她的心里只有自己的儿子。疯娘回来后,一直用心地照顾着小树。小树上高中时,疯娘每周为他送饭。后来,就因为小树吃了野鲜桃说野桃甜,疯娘却为此献出了生命,临死手里还紧紧地攥着一颗野鲜桃……

读完以后,我觉得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即使她没有健全的体魄,但她仍然是一位母亲,一位拥有母爱的母亲,她将永远爱着她的孩子。连“疯娘”都知道疼爱自己的孩子,何况我们的妈妈呢?世界上任何一杆秤都无法计量出母爱的重量,因为那是一份为了子女可以舍弃自己一切的爱,是发自内心的最圣洁的爱!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我们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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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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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就像一把金钥匙,带你打开知识的宝库;书籍好比万花筒,让你看透大千世界的缩影;书籍好比一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你回味无穷……一本好书会使你有许多的感触,使你受益终身。

小时候,听妈妈讲过岳飞的故事,知道他是一个大英雄。上了学,我爱上了阅读,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岳飞传》。这本书讲述的就是民族英雄岳飞精忠报国、抗击金人的故事。岳飞那种精忠报国、为祖国奉献的爱国精神更是值得我们学习。书中介绍的大大小小的战役不必我一一说来,仅仅一首满怀英雄情怀的壮歌《满江红》就让我感触颇深,为之一振。当吟诵起“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时,内心的感慨更是如江水般不断涌入。

当时岳飞再次出师北伐,攻占了伊阳、洛阳、商州和虢州,继而围攻陈、蔡等地区,但岳飞很快发现自己是孤军深入,既无援兵又无粮草,不得不撤回鄂州。那时候的他怀着收复山河的梦想,却被奸人秦桧等人所迫害,在郁郁中写下这首诗。

上阕,开篇五句气势恢宏,深深地揭示了他不忍心看到祖国的大好河山被占,心中激怒,又写了他对考取功名的藐视。下阕,表露了他拥有一腔民族义愤,语感强烈。“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更是写出了他对金人的深深痛恨。

在读这部作品时,我不禁感受到当初岳飞的郁郁之情,体会到了他对敌人的愤恨,对人民不再饱受凌辱的精神向往。那是一种忠诚于祖国,为祖国奉献的爱作文国精神。正如20__年的春节,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侵袭了武汉,蔓延全国。全国人民众志成城,共同抗“疫”。什么叫侠胆英雄千里走单骑,这个就是96年湖北女孩甘如意,为了返岗参加疫情防控,找医院开证明,村里盖章,在公共交通被停掉没有私家车的情况下,骑自行车辗转300多公里,花了四天三夜返回自己所在的卫生院。她说:“我是从基层来的,我了解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的缺乏,如果我不回去,其他同事就没有人换班,为了让村民放心,我愿意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用这份力量来报效祖国。”

一本书,一段历史,一个英雄,一份感动;一种豪情,一种精神,一种崇拜,一种拥有。

读完了这本书,就像走完了一段路,一段很长很长的路,就像人的一辈子,随着手指慢慢翻动,一直到结束。

曾经司马迁在《史记》中写:“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岳飞重于泰山,当之无愧,而为什么又有很多人轻于鸿毛呢?如秦桧之流。

其实很简单,一个为公,一个为己。

这是我读了《岳飞传》之后想到的,这也是我以前没有想明白的。现在,我懂了,所以我的目标不再那么简单,不再因为崇拜而崇拜,而是因为我要为了国家而奋斗,我要像岳飞一样精忠报国。

虽然我没有在背上刻字,可精忠报国这四个字已经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可我现在还是一个学生,从现在开始我要好好学习才能像岳飞一样精忠报国,实现我的鸿鹄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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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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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文章《伤仲永》,论述了人的先天才能和后天教育与成才的关系,对吾辈教益匪浅。

天才到底是什么?虽说余已过不惑,但偶还是认为这是个说不清楚的问题。悲夫!“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爱迪生以为:天才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思之,不禁汗颜。倘若灵感不光顾,岂不是俺们的汗水都白流了?还好,姓爱的并非只他迪生一人在说话,还有个叫爱因斯坦的,这个爱也说过一句话: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再思,确也是。你可能不是天才,但你却可能成功。如是,吾心释然。

想俺四十余年光阴,书也读了些,人也见了些,神童不少,天才不多。王荆公晓得个方仲永,然其父不使学,终泯然众人矣。哎,咱也别老拿孩子说事,你如若摊上这么个老爸,也只能由命了!只是可惜了仲永那孩子!

俺倒也附庸风雅,与琴书画无缘,硬是和棋搭上个边,说到玩棋的,以前有个吴神童,有幸碰到段执政,渡洋学弈,后竟自独步天下;又有个高丽神童李,入曹府深造,数十年也无人能敌。此二人,不可不谓天才!我们所能知道的,就是他们执着、他们进取、他们拚搏、他们坚持不懈,---总之,他们成功了,你说他们是天才也就不为过,因为他们以前确是神童!好脑壳,爹妈给的,打小又不让咱混吃混喝,见天叫咱黑的白的,直弄得咱是天才咱怕谁!

然则却也知晓神童若干,终未进身天才,个中原委,莫衷一是,余生也愚,不明就里,乞明者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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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海洋天堂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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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在书店中,阅读了《狼性》这篇文章,使我顿觉耳目一新,受益匪浅。

闭上双眼,仿佛,看见了一群群狼在野外捕食,一次失败,第二次再来;失败了,再来,再来……面对挫折,狼群的反应不是沮丧,也不会表现出忧虑。狼群只是整装待发,投入眼前的新任务,继续向前进。深信在下次,胜利将属于他们。这就是狼性-----一种不怕困难,勇敢面对挫折,勇于尝试的精神。

细细地品读这篇文章,我似乎只能读懂“败中求胜”这个词。

多少人,在失败过后,总是选择逃避,而逃避的结果往往是失去了机会,失去了成功。正如文中所说,“我们不但不应该畏惧失败,逃避失败,更应该鼓励失败。”是啊,如果人人都害怕失败,逃避失败,那么,那些新的,有挑战性的的东西就没有人去尝试了,每个人也只是庸庸而过,不是吗?我们更应该学会鼓励失败,挑战成功,才能获得新的知识,新的感想,才能在失败中取得成功,取得胜利!

多少人失败了,总是抱怨环境的恶劣,却从不知道如何在困境中崛起,如何从困境中将自己磨练成强者。不是说:“困境易成才”吗?许多奇迹都在险恶的环境中出现的,顺境虽好,但它能消磨人的斗志。而逆境却能磨练出坚强的意志和勇于拼搏的精神,使自己的能力超常发挥,是啊,只要抓住了逆境中的希望,把它作为动力向前冲,那么,成功一定会在终点迎接我们的。狼群都能这样做,何况是我们高等的人类呢?

准备失败!鼓励失败!败中求胜!挑战成功!

读罢,同学们,生活在幸福今天的我们,是否应该学着如何去挑战失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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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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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书名,我就产生了疑问:八十天这么短的时间,怎么能环游地球呢?出于好奇心的驱使,我就买了这本书。

主人公福格先生是一位善良、仁道、果断、机智、沉着冷静的英国绅士。他的仆人路路通的性格却恰恰相反:活泼好动、容易冲动、是非观念强、忠心于主人。在跟随福格先生八十天的环游过程中,他出了不少力,深得福格先生的常识,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记得,我刚读第一章的时候,我一直在心里冷笑;文中的福格先生因为与朋友打了一个小赌,为了保持自己的“绅士风度”竟不惜付出巨大代价环游地球一周,真是小题大做!

再往后读,在旅行途中,他们遇到重重困难,但福格先生没有放弃的念头。譬如:没有赶上火车,就来找马车;被当地土着人拦截,就与他们搏斗;当铁路被破坏,火车不能前进时……无论出现什么困难,福格先生都不气馁,总是积极地寻找别的途径继续前行。

终于,在第八十天日出过后,福格先生如约赶到了他的出发地。可是,还是晚了一个小时,福格先生功亏一篑。读到这里,不禁不为这位坚韧而沉着的绅士感到惋惜!

可是谁能想到,结局却大大出乎人的意料。原来福格先生把时间弄错了,他整整比约定的时间提前了一天。读到这里,我真替他高兴,同时又为他捏了一把汗,因为这时他所剩时间已经不多。他快马加鞭,终于在规定时间的前三秒赶到了目的地。

福格先生的成功让我明白:做事贵在坚持。不管路途上遇到多大的艰难险阻,只要坚持不懈地去努力,去积极的另辟蹊径,最后一定会化险为夷,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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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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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假期,我看了《我们一起走,迪克》!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这样一只丑狗。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们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们不就是那个软弱的阿炯吗,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条忠诚的狗,每分每秒都保护着我们,生怕我们受一丁点伤。几乎干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干的吧。而我们呢,就是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在电脑桌上玩玩电脑,看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这个世界上,也许长得丑的,美的只有几个。其他人都相貌平平,可是,长得美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长得丑的呢,也许长得美的心灵不美好,也许长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就比如说迪克吧,他虽然长得丑,可是,他对主人却忠心耿耿

我还是这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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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艾青诗选寒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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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在雪下的小屋》是曹文轩先生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四个孩子——大野、森森、林娃、雪丫在寻找鹿的过程中,被雪埋住了。当时是在一个小木屋里,四个孩子永不放弃,一直坚持挖雪,靠着顽强的毅力终于逃了出去。在小木屋的生活苦不堪言,四个孩子经常会挨饿,死神也在森森和大野的身上停留过,但都被克服了。

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只要有意志,就一定能在没有吃的困难下活下去。

大野、林娃、森森三个男孩找到了一个罐头,就在罐头只剩四块时,在自己极度饥饿的情况下,把最后四块让给了雪丫,在挖雪时,他们不让学丫挖,而是让她在床上休息,这种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当然学丫也给他们带来了希望。在男孩子们觉得永远也出不去时,是雪丫的朗诵声让他们重拾信心,坚持挖雪。在他们眼冒金星时,雪丫找到了一盒火柴,让他们看到了光,体会了光,感受了光,他们顿时又有了力量!

平时从来没有饥饿感的他们体会到了饥饿,体会到了食物的珍贵。平时认为有太阳是件很平常的事情的他们,现在是多么渴望太阳……

一个人拥有的东西直到失去时,才能体会到它的珍贵!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知识,我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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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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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如果不走到绝境是很难去回头对自己的生命进行反思的,尤其像李开复这样一直很优秀,身负盛名,被奉为青年导师的人,所以特别赞同他把自己身患癌症这件事当作是上天给予他的无上恩典,他说,“疾病是我的导师”。

当一个人的能力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就会被自己的能力所束缚,他会有一种一切竟在掌握的自信,而这种自信的极限就是忘记了自己也是一个普通人的根本,此时就会收到老天的狠狠的提醒。

“身体只好用一场大病来警告我,把我逼到生命的最底层,让我看看自己的无知、脆弱、渺小;也让我从身体小宇宙的复杂多变,体会宇宙人生的深邃和奥妙。”所以李开复先是发出了“癌症面前,人人平等”的感慨,经过反思惊醒,又进一步深入到“一切事情面前,人人平等”的领悟。

而星云大师对他的“人生难得,人生一回太不容易了,不必想要改变世界,能把自己做好就很不容易了”的提醒,更是让他幡然醒悟,“与其让千万人过目即忘,不如让一俩个人铭记在心。”

一向注重效率,想要影响力最大化的李开复痛彻心扉地反省自己,“我可能被太多成功经验冲昏了头,傲慢而不自知;也许我习惯了考虑效率,所以会推论每件事的因果逻辑,以结果导向与量化判断来衡量很多事,然后一步错、步步错,错到最后,连自己都看不出错在哪里了”。

他郑重提醒每一个每天身陷忙碌无法自拔的人们,“不要成为‘紧急’的奴隶,人的惯性是先做最紧急的事,但往往因为这么做,而致使重要的事被荒废。大部分紧急的事情其实是不重要的,而许多重要的事情并不紧急。不要把全部的时间都去做那些看起来‘紧急’的事情,一定要留一些时间做那些真正‘重要’的事情”。

疾病把李开复带到了生死关头,让他彻底明白,不管是谁都得依赖于自己“身体”而存在,不管是谁。

他才明白什么是对自己而言真正最重要的,这些从他书中一张张和家人朋友的合影就能看得到,“全世界和你最亲的人就是你的家人、你的兄弟姐妹”。而他对女儿们的教育态度也随之而改变,开始鼓励孩子发展自己的独特个性,挖掘自身内在的宝藏。

嗜欲深者天机浅,嗜欲浅者天机深,当一个人所有的欲望都变成一个“活着”的时候,就是他开悟领会天机的时候吧,“当我不再坚持‘一定要怎样’之后,生命中的活水就哗啦啦地流动起来了,很多意想不到的缘分也一一展开。”“人应该顺应四时而生活,相信身体给你的信号,人体的运作是非常繁复而精密的,一个细胞里面的忙碌程度,绝不亚于一个纽约的运作。医生不会比你自己更懂你的身体,养成观察自己的好习惯”。

从做人的随缘,到耐心的跟自己的身体和平相处,李开复病后深深悟到任何人为的强求都是一种伤害,顺其自然才是根本,“生病之后,我更相信天地之间有一种无形的存在,也许是人类的集体意识,也许就是所谓的‘天地之心’,是一种宇宙意识吧!这些无形的力量,主导了世界的运行,让世间的一切,在一个平衡、和谐的节奏下缓慢展开、推进”。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当一个人经历了生死,就会更懂得珍惜和感激,正如脸谱网首席运营官谢丽尔·桑德伯格悼念亡夫时所言:“我学会了感激。对那些我从前习以为常的东西怀有真正的感激——比如生命”。李开复也是如此。

与死亡的擦肩而过让生性乐观幽默的他放下了一切重负,重新审视那些一直在身边的珍贵情谊,与父母妻女兄弟姐妹的,与朋友同事的,甚至是与网上的有缘人的,甚至是与阳光、空气,大自然的,最后他送出了对读者最美好的祝愿:追随己心,感恩一切,幸福生活。

从与死亡交手开始,李开复在书中奉上了他的病中感悟,以及自己对“最有价值的人生”的思考,他承诺自己健康,珍惜和家人朋友的相处,这位被推上闪闪发光的讲台奉为青年导师的英雄人物,终于放下了固有的执着,看到了一切繁华的本质,“我才发现,我这一生最大的错误是,我彻头彻尾地舍本逐末,把最要紧的事搁到最后,却把人生最弥足珍贵的时光,浪费在追逐那些看起来五彩斑斓的泡沫。”

经历了病痛的折磨和死亡的考验,他在父亲灵前哭泣忏悔:“我对自己挺失望的”,小时候曾经因为犯错他对父亲说过同样的话,现在,他后悔自己没有能更早、更深刻的理解父亲,只是父亲当时温和回应他的声音犹在耳畔:“希望你以后不要再让自己失望了”... ...

《向死而生》整本书与其说是自传,毋宁说是一本发自肺腑的忏悔录,每个人都能从中读出属于你自己的深切感受,当然从书中我们也看到了李开复本人在死亡面前从惊恐到逐渐超然的转变,一种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姿态。

当一个人身处绝境无法自助时,就会祈求神灵和一切冥冥中有着无限能力的外在力量,其实,所有一切因果皆在自身,记得曾经在老家的一所古庙里看到过一副对联:若不回头难替你救苦救难,如能转念毋需我大慈大悲,以此送给开复老师,祝他健康快乐,也送给所有在滚滚红尘中颠沛流离,摸爬滚打的我们,时刻提醒自己,欲海无边,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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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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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形记》是篇幅不大的一个小故事。三个小节。

格里高尔是一位善良、忠厚且富有责任感的人,生活给他太多压力。故事让他在一夜之间变为一只巨大的甲虫,变形之后,他所关心的家人却没接受他的变形,抛弃了异样的他。这是一个因为变异,不能被家人接受而绝望死亡的悲剧人物。

他的父母年纪大了,根本没什么经济收入,他的妹妹还有自己的人生要经营。变异后的格里高尔对谁来说都是一个负担,因为剩下的人必须得生活。家人最初的表现为心痛和怜悯,随着时间的推移,对格里高尔复原的期待逐渐削减为零,也尝试着坚持,但最终抵不过内心的私欲和无力感。时间消磨了最初的同情和怜悯,附和产生了厌恶和憎恨,他们最后都把格里高尔当成是负担,谁也不愿承担这个当初照顾他们而如今却变异的亲人。当格里高尔绝望至死,父母和妹妹抛弃格里高尔之后,三人坐火车外出接受阳光沐浴时心里如释重负的描写,或许带着冷漠和悲剧的气味。但是谁又能断言格里高尔的家人最终的抛弃就是冷漠无情呢?我却更愿意相信,最终的抛弃不全是出自狠心的本意,假若他们有能力,他们绝不会做这样的决定。

这是一个无弱拍、强硬到底的社会,有太多人承受着难以排遣的孤独和危机感,那种无法克服的、荒诞的恐惧使人发生异化现象。故事终究是故事,情节过于夸张,因为人难以变形为动物。但是生活中心灵变异的事实却存在。由于沉重的肉体和精神上的压迫,使人失去了自己的本质,异化为非人。这种精神层面的变异更值得当今社会的重视。或许我们过得比几十年前好,但是我们的信仰,我们的心灵,我们的精神追求如基因突变般千变万化而又难以捉摸。这也是心理学在现今社会大受关注的原因。我们的需求已经远远超过“吃得饱,穿得暖”,更为关注的是精神层面的建设。

每一个人都该处理好自己的情绪和压力,不要让自己毁灭在自己的手里。要知道人始终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简单的个体。错综复杂的人生就像是一团线,你要准确无误地缠好每一根细丝,要学会游刃有余地处理自己情绪。

不要以为得到别人的怜悯和同情就可以继续存活,任何一段感情都必须在相对平等的状态下才能存活。时间是解药也是毒药,它的累积只会滋生分解同情和怜悯的化学物质。任何情感纽带都无法绑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感触好大,心里好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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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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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著名的杯具之一,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剧作家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齐组成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杯具”。

《哈姆雷特》讲述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大学密友霍拉旭所说的:“你们能够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主人公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该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然而,使他不能理解的是,他不但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并且目睹了母亲和他叔叔克劳迪斯也就是新任国王的婚礼。最敬佩的父王的死去已经使年轻的王子倍受打击,母后对父王的背叛更使他感到痛心不已,并且疑窦在心。雷雨交加之夜,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的哀诉,使哈姆雷特知道这桩暴行是他的叔叔所为,他发誓要为父报仇。至此,哈姆雷特就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和叔叔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与此同时,哈姆雷特也难逃一死哈姆雷特不是那种意志坚决、激情澎湃的人:他思想深邃,情感细腻;他远不是英雄的主角:他年轻、纯真,充满理想与热情,拥有一颗敏感的心灵。然而他却又成了命运的玩偶,特殊的处境扭曲了他的天性。他似乎没有周密筹划的潜质,他的行动都是在情境的逼迫下无暇思考时所采取的极端之举,他错杀波洛涅斯就是例子之一。而在最需要行动的时候,他却感到迷惑、犹疑、彷徨,从而错失良机,他又会编出借口,重新沉入恍惚的思虑之中他永远都在只是下决心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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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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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火枪手》中的故事曲折离奇,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不仅使读者跟随书中的故事一起喜怒哀乐。它主要描述了一位年轻的小伙子达尔达尼央为了追求心中的梦想,带着父亲给的三个礼物来到巴黎,年轻高傲的他由于种.种误会得罪了三个了不起的火枪手。处事老练嫉恶如仇的“冷面杀手”阿多斯;头脑简单大胆鲁莽的波尔多斯;和举止文雅风度翩翩的“美男子”阿拉密斯,他们由不打不相识到最后成为莫逆之交的好朋友。四个性格迥然不同的人紧紧团结在一起为了国王和王后的利益,不惜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粉碎了红衣教主一个又一个阴谋,争取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达尔达尼央也凭借着自己的勇敢机智,见义勇为的精神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一名真正的火枪手。

作者把他们的友情,忠诚和正义感通过一个个故事描述得淋漓尽致。从他们的身上我们看到和学到了很多,现实生活中我们都需要朋友。但是真正的朋友是不会把友谊只挂在嘴上,而是彼此为对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故事的最后四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还是各奔东西,只留下达尔达尼央一个人,多少有一点点悲剧性。但是他们那种敢打敢拼,团结友爱,遇到困难决不退缩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

达达尼昂和三个火枪手们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是曾经的冒险经历,依旧是我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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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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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是一篇极美的小说。写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叫小英子的小姑娘清清爽爽,朦朦胧胧的感情。全篇有一万二千多字,几乎没有什么故事情节,但却极富诗情地展现了三十年代苏北里下河的田园风光。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少女的初恋被作家描绘得如诗如画,醉人心田。文章发表之前,有人问汪曾祺:“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东西呢?”汪曾祺说:“我要写,必须要把它写得很美,很健康,很有诗意。”写成后,汪曾祺宣布:“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这些话,我们都能够把它看做是汪曾祺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也是作家透过文章想要表达的思想内涵。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

一、诗意和谐的生活空间

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上作者追求和张扬的就应是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生活理想。作者特地选取混乱时代极为难得的“人不生病,牛不生灾,也没有大旱大水闹蝗虫,日子过得很兴旺”的几年时光,以促成这个桃花源的生成。这个桃花源中诸多的人物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其情感表露十分直接而且质朴,他们虽然都是凡夫俗子,却没有任何猾、恶意,众多的人物之间的相互自然的爱意组成了洋溢着生之快乐的生存空间。作者以一种通达的甚至理想化的态度看待这种生活,没有丝毫的冬烘头脑与迂腐习气,他塑造的这个空间是诗意的,而又充满了梦幻色彩。但是明海和小英子虽然不能完全算作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他们那种纯洁、朴素、自然而又有一点苦涩的感情却确实能够给这种理想赋予一个灵魂。

在汪曾祺笔下,小和尚明海是聪明的、善良、纯朴的,小英子是天真、美丽、多情的。他们之间朦胧的异性情感,呈现出浪漫的、纯真的色彩,在人生的旅程中奏出了一曲美的旋律。这种情感发自还没有受到俗世污染的童心,恰恰股以成为这个桃花源的灵魂的象征,所以作者把它表现得个性美。譬如,明海受戒后,小英子接他回来时,问:“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先是大声然后是小小声说:“要——!”英子把船划进了芦花荡,小说之后这样描述:“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檫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小说中的少女小英子保存着最为自然的本性——透明的性情,由这一带清秀山水培养起来的水一般的阴柔性情。她有着本乎自然的,纯真的情爱。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焦虑或受压抑的阴影。她的焦虑与被掩藏或装饰了起来,恰如那一片密密的芦苇荡子。小英子生存的空间是桃源式的环境。这一片空间里的人,与自然是充分混溶的。他们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忌讳”的约束。小英子初次见到明子,就很自然地把半个莲蓬扔给他吃,以后就熟如一家人,明子也老往小英子家里跑。小英子的母亲斥责明子时,径直叫他“儿子”,之后干脆把他认作了干儿子。明子帮着小英子姐妹画绣花,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一齐踩水,一齐采荸荠……“男女授受不亲”的秩序被彻底打破了,少男少女在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里滋养起了一种最自然的相互依恋的情感。在那里,被表述为一种如水一般流淌的、再自然但是的事情。小说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那里奇特地统一齐来了。

二、纯朴自然的生活方式作者在小说里叙述的是一种独特的生存环境中奇异的人情风俗及其人群的生活方式。这个世界中人的生活方式是世俗的,然而又是率性自然的,它充满了人间的烟火气,同时又有一种超功利的潇洒与美。首先,故事的行为“空间”——“这个地方的地名有点怪,叫庵赵庄”。“庵赵庄”这一符号,指称着两重涵义:庄上大都姓赵,庄上有一个庵。庄以族为名,是中国传统社会注重血缘聚居的一种反映;庄以庵名,则可见这座小小的菩提庵对庄上人家的重要性。“出和尚”便是这个地方的一大特色。例如,在当地,出家仅仅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它既不比别的职业高贵,也不比别的职业低贱,庵中的和尚不高人一等,也不矮人三分,他们照样有人的七情六欲,也将之看作是正常的事情,并不以之为贱:“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他们能够娶妻、找情人、谈恋爱,还能够杀猪、吃肉,唱“妞儿生得漂漂的,两个翘翘的,有心上去摸一把,心里有点跳跳的”这样的酸曲。人的一切生活方式都顺乎人的自然本性,自由自在,原始纯朴,不受任何清规戒律的,正所谓“饥来便食,困来便眠”。庙里的和尚是如此,当地的居民也是如此,英子一家的生活,男耕女织,温饱无虞,充满了一种俗世的美:

“房檐下一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一边种着一棵栀子花,都齐房檐高了。夏天开了花,一红一白,好看得很。栀子花香得冲鼻子。顺风的时候,在荸荠庵都闻得见”

小说中自然、纯朴的民俗世界实际上是汪曾祺自然、通脱、仁爱的生活理想的一个表征。他说:“有评论家说我的作品受了两千多年前的老庄思想的影响,可能有一点。……我自我想想,我受影响较深的,还是儒家。我觉得孔子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并且是个诗人。……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是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我觉得儒家是爱人的。因此我自诩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

中表现的就正是这种传统文人追慕的“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这种“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他对人的关心、尊重和欣赏,超越了政治、形态等功利层面,直指人的生命形式和生存形态,这便是他塑造这些人性完全被释放了的和尚形象的原因,也是他淡泊和谐的审美追求得到的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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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天环游地球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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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读了法国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的《环游地球八十天》,文中的主人公福格先生令我记忆深刻。

福格先生是一位居住伦敦的标准、刻板的英国绅士,每天都严格按照计划做事,绝不浪费一分钟。有一天,他和朋友们在一起聊天,大家都认为环游地球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而他却坚定地认为,只要八十天就可以。他和朋友们都坚持各自的观点,争论的很激烈。于是,他决定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如果他在八十天之内环游地球并按时返回,就会赢得两万英镑的赌注;否则就输给他的朋友们两万英镑。途中他经历了千难万险,但是却从不气馁,最后终于在约定时间前一秒钟赶回来,获得了胜利……

看了这本书再对照我自己,我深感羞愧。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分秒必争是福格先生成功的关键,而我呢?每次晚上出去玩,答应妈妈九点半回家,却总是不知不觉玩到十点;吃完晚饭写作业,计划七点半开始,却一会喝水,一会上厕所……不磨蹭个半小时绝不开工;和同学约好一起玩,总要比约定时间晚几分钟到,看着同学们埋怨的眼神,我总是满不在乎地想:这有什么呀,不就是晚到几分钟嘛……

这本书对我触动很深,它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守时是人应具备的基本品质,也是成功的必要条件。一个人只有做到了诚实守信,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也才有可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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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书心得:《党员就该这样干》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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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党员读书活动,提高自身党性修养,近段时间我认真读完了《党员就该这样干》这本书,下面谈几点体会:

一、共产党员要重视理论学习和思想修养,跟上时代步伐 在这个复杂多变、飞速发展的时代,机遇与挑战时刻共存。本公司也不例外,身处复杂的内外环境,我们虽然已经走出了一条光明大道,但仍有各种困难和风险在等着去克服,在多种多样的挑战、压力和风险面前,如何跟上时代的步伐,我们共产党员要重视自身的理论素养和思想修养,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通过自己的学习、思考和感悟,内化为一种自身的素养,变成自觉而不是强加的、自然而不是勉强的思维方式和思想方式,从而提高正确看待事物,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共产党员要培养高尚的品质和优良的作风,树立党员形象 切实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雷锋是一个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他所做的那些“平凡”小事上体现出来的是他的高尚道德,拥有的伟大人格,而这种人格就是一种非凡的力量,值得我们不断感受、学习;身在平凡的工作岗位,我们坚守的是一份责任,我们党员要耐得住平凡,要深守点滴平凡事汇聚成大事的理念,做任何事都要周全到位,不怕艰难困苦,发扬革命传统精神,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不为名利所动,不为物欲所诱,不为人情所扰,才能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光荣本色。

三、共产党员要遵守党纪国法以及良好的素养,做到自重自警。面对各种各样的诱惑,迫切要求党员要保持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和高度的法律意识,保持党的高度统一性,增强心理素质,发挥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作为一名法官,要想正人先要正己,遵守党纪国法,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充分认识法官自身的使命和职责,时刻牢一记着自己是一名人民法官,手中的权利是人民给的,只能为人民谋福利,大局意识强,服务意识强,廉洁执法、秉公办案,能够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

四、经过这么多年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也要看到,在这么多年高速发展之后,也出现了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面对这个形式,我们共产党员要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钻一行,立足岗位,努力掌握和运用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在履行职责时,努力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通过自己在法庭内外的言行体现出公正,避免了当事人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坚持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

读书学习,收获颇丰,让我受益非浅,它也将成为我的枕边文书,我将时常翻阅用来指引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学习,与文中最好的共产党员相比,我还有差距,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服从公司安排与调遣;做好本职工作,提升个人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增强政治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身份意思、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践行好干部“五标准”要求,做到“五带头无表率”;要持续推进“立即行动,马上就办,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执行力建设;主动出击,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判,提前准备,寻求最佳解决方法,为项目施工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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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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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国女王》作者沈石溪,原名沈一鸣。这是一本长篇动物小说,主要讲述了雌狼“紫葡萄”当上狼王的传奇故事,但是我更喜欢作者说的一段话:女性虽然外表看起来柔美娇弱,但却有一种强大的力量,那就是母性的力量。母性,孕育生命,滋润心灵,塑造灵魂,母性的仁爱慈祥更是一种能改变人生的伟大力量,这就是母爱。

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爱的力量原来那么强大。狼王盔盔因为儿女才去虎口夺食,因此不幸身亡。老母狼朵朵因整个狼群才不幸葬身猎狗的肚子里。雌狼踢踢和雄狼黑三因六只小狼崽也不幸身亡。这不是爱,是什么?这时的我才明白,爱是什么东西都换不来的。

我想,每个人都有妈妈,我也有一个那么爱我的妈妈,就像紫葡萄一样,她总是把最好的给她的狼宝宝们,用自己的生命保护着她的宝宝们。我的妈妈也是这样,我想天下所有的妈妈也都是这样的。她们不计回报地养育我们,教导我们,陪伴我们快乐地成长。从一个那么小的婴儿到会跑会跳的快乐的小朋友,再到长大成人,妈妈付出了很多很多。她总是怕我们不快乐,所以尽量抽时间陪着我们,总是担心我们身体不够强壮,所以还要经常督促我们锻炼身体,总是担心晚上睡觉着凉,不知道要起来几次为我们盖好被子……

我们在一天天长大,妈妈却在一天天变老,这就是妈妈,这就是母爱,她们用自己的生命养育着我们的生命,她们陪伴着我们健康成长,却也陪伴着自己慢慢变老。

我们要好好珍惜这份爱,好好的,不让父母操心,这,也是爱,是我们对妈妈的爱!

这本书充满了爱,我也希望这个世界充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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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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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写的《金银岛》,从中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吉姆·霍金斯的少年和他的朋友李沃西大夫、特里劳尼先生一起航海寻宝。在未到达目的地之前,吉姆在苹果桶里听见西尔弗与他的同伙造反的计划,他告诉了船长,船长用智慧让西尔弗帮他把所有的武器运到了岸上。在这次寻宝中他们遇到了许多危难,但是每一次都用智慧与勇气化险为夷。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吉姆,因为他这种敢作敢当的精神令我佩服,让我想起了曾经犯过的错误。有一次,我去学乐器,看见宋海超同学吃着一种叫立爽的糖,我十分眼馋,下了课,我悄悄的走到他的桌子旁边,拿走了一包糖。上课了,他发现少了一包糖,旁边的同学对他说:“李家同在你桌子旁边呆过,不知道干什么。”他去问我:“你偷我糖没有?”我大声地回答:“没有!”此时他看见我露在口袋外面的包装袋,我十分羞愧。现在想想这事要是发生在吉姆身上,他一定会勇敢得承认错误。

这本书蕴含了许多人生的道理,推荐大家看一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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