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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安德烈》读后感(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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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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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中旬在林西的购书活动,六月初迁移到了金山首府,于是买了包括《你要好好爱自己》这本书在内的三本。

儿子高考的这三天,我终于尝到了“熬”的滋味,虽然接送和饮食都由老公担负,我依然感觉不爽,因为儿子“紧张”。

此刻,儿子早已经去待考了,独我一个人在家。陪伴我的唯有这本毕淑敏老师的《你要好好爱自己》。当敲下这段文字的时候,这本书已经轻轻地合上了。

毕淑敏老师的这本《你要好好爱自己》应该是指导我们如何更好地生活的一本书。在书中,毕老师谈到了她于生活细微处的诸多感触,晾晒出来让我们感悟和反思。

都说生活是一团麻。但毕老师却靠着一双慧眼、一念慈心和兼济天下的悲悯情怀让我们去思考生活的真谛。人活着,就应该有思考,就应该有敬畏、有担当、有内省......

毕老师的这本书,伴随着我走过了三天难捱的陪考之路。未来,结局如何,我一无所知。我甚至不知道面对将来儿子的高考志愿,我能否像毕老师说的那样“冒一点险”。看着煎熬中的儿子,我只能安慰加宽慰,而我的煎熬只能向毕老师的这本《你要好好爱自己》求解。

此刻(下午2:40),距离高考最后一科开考的时间越来越近了。相信此刻的儿子也已经进入考场,聆听着一切与本场考试相关的提示和训诫。当走完这一程,儿子就可以好好的“痛快”一场(已经做了计划)了,而我依然无限的疲累,尽管我什么也没有做。

“无论一生遭受多少困厄欺诈,请依然相信光明大于暗影。及时销毁精神垃圾,重塑精神的天花板,让阳光从天窗洒入。"毕老师的这段文字,在我看来,就是说给此刻的我的。

“高考”,是地狱,也是炼狱。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我们都有了这样一段非同寻常的经历。困厄也好,磨难也罢,都是历练,关乎成长。

风不能把阳光打败,一切都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终将成为亲切的怀恋。我没有经历的高考,儿子经历了两次,怎么说都值了。

人到中年,确实是该好好爱自己了,不需要任何的理由。但愿毕老师的这本《你要好好爱自己》能让我们有所思考,有所行动,有所受益。

试问:当除了孩子,我们心里可曾有自己?

我们都要好好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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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克雷洛夫寓言全集读后感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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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叫詹天佑近代铁路之父,这可不是徒有虚名,在《詹天佑》这一课中为我们介绍了詹天佑修京张铁路时的经过。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詹天佑主持修筑第一条完全由我国工程师技术人员设计。施工的京张铁路,克服了许多困难,在提前两年的情况下,修筑成功。

在这篇文章中,让我最感动的还是詹天佑遇到困难是,不断激励自己的那句话: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把它修好,否则,不但惹那些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师失掉信心。京张铁路是中国人靠自己的技术力量修筑的一条铁路,詹天佑主持修筑的好坏,关系着国家和人民的声誉,修好了,可以有力的回击帝国主义,提高信心。修不好,外国人讥笑,会使中国工程师丧失信心,所以詹天佑才会用这句话来激励自己,这句话道出了詹天佑为祖国争气的决心,也是他克服困难完成艰巨任务的动力。

詹天佑为了维护祖国的尊严,而勇敢接受任务,创造性的设计了人字形铁路,京张铁路在提前两年修筑成功,是什么动力使詹天佑这样不怕困难,修筑铁路的呢?我想,是詹天佑对祖国的热爱,和对科学的态度,创造才使这位杰出的工程师这样。

当我关起语文书感叹道:詹天佑真是一个爱国工程师,真正可以被称之为近代铁路之父了。在他的心中,爱国,是每个中国人必须做到的,他为我国作出的贡献,是用他的汗水建筑的一座座不可思议的铁路,他是我国工程师的榜样,更是我们中华民族奋进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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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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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这本书,是爸爸在收拾姐姐书柜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这是一本让我如痴如醉的科幻小说,看过这本书能使我增长见识,增长幻想能力。

《哈利.波特》这书籍我没有全集,只有“与阿兹卡班的囚徒、与混血王子"这两个版本。书的作者是来自英国的女作家J·k罗琳,那我就来讲一讲“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吧!

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度过不平凡的两年,期间他听说了魔法界中有一所叫做阿兹卡班的监狱里关押着臭名昭著的囚犯——小天狼星布菜克。他曾经以一条咒语杀死了十三个麻瓜(非魔法界人士)和小矮星彼得,还帮助伏地魔杀死了哈利的父母,哈利有幸逃脱,但在头上留下一道月牙形的疤痕。他在监狱里的睡梦中还梦吟道:“他在霍格沃菠……”然而,哈利却真正遇到了他,哈利听他解释清楚了一切,还知道了小矮星彼得才是背叛他父母,杀死十三个麻瓜的凶手,于是……

我认为,哈利值得我学习。你想想,如果你的父母死了,你一个人呆在处处受欺负的家庭,你会不会感到失望,甚至自寻死路?可是哈利却没有这样,哈利却在遇到小天狼星布莱克的时候,举起了他的魔杖。

读完这本科幻小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困难和危险要用勇气和智慧战胜它,永不退缩。生长在现实生活的我们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那种精神,我们虽然不懂魔法,但我们必须好好学习,让知识和智慧来强大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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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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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下午,我们把第二单元的课文全部学完了。今天,我才发现这个单元的课文是教我们怎么做人的,不一会儿,我们就放学了。

放学之后,我回到了家里,二话不说地开始写作业,其实我中午写了一半了,不久,我把全部的作业给写完了,写完作业后,我立即把语文书翻到第二单元,第二单元的课文讲得道理都非常深刻,但是我觉得《将心比心》这篇课文讲得道理比较多,更具有教育意义,所以,我选定它做为读后感的题材。《将心比心》这篇课文讲了两件事,第一件事讲了:作者的奶奶去商店的时候,前面的阿姨推开门一直等她过去,才松了手,阿姨希望自己的母亲去商店的时候也有人为她开门。第二件事讲了:作者陪着患病的母亲去输液,可护士扎了两针也没扎进血管里,经过母亲的安慰,护士终于成功地把针孔扎进血管里,护士赶紧赔礼道歉,母亲希望自己的女儿给病人扎针时,也能得到宽容和谅解。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在公交车里,一个年逾古稀的老人在拥挤的车里走来走去,头上的汗珠一颗颗往下掉,我明白这位老人累到了极点,但是,坐在前面的年轻人丝毫没有让位的迹象,我毫不犹豫地站了起来,把座位让给了老人,就下车了,在返程的公交车里,我目睹了让位的年轻人大大增多,他们忘了工作的劳累,也忘了冬日的寒冷。我真佩服他们。

通过这篇课文,我深感欣慰,同时也明白了:只有心中有他人帮助别人,才能得到更多的帮助,那么我们的城市就会处处开满文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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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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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看过《家有儿女》吧,是不是感觉很有意思呢。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也同样有趣,不过故事里讲的是德国的一对小姐弟之间发生的一些趣事儿,它的书名叫《我和小姐姐克拉拉》。

《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讲的是一对姐弟俩在许多场合闹出了一些笑话。小姐姐克拉拉脑袋里成天装着许多想法,她也很调皮,经常会出一些坏点子来捉弄弟弟。而弟弟呢,天真可爱,他总是姐姐的小跟班,因为没有主意,老是上姐姐的当。

这本书精彩的地方有很多。有一次,爸爸、妈妈出门了,恰巧外面打着雷,弟弟害怕极了,如果真是有强盗来了,该怎么办呢,于是姐姐在门上挂了一桶水,以防万一。就这样姐弟俩安心地进入了梦乡。结果呢,强盗倒没来,倒是他们可怜的爸爸莫名其妙地浇了一身水,头上还被扣上了一个水桶。哎!你说这是不是弄巧成拙呢。

《我和小姐姐克拉拉》带给了我许多欢乐,其中许多的情节还会经常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这是一本很风趣的课外读物,故事很贴近生活,在整个的阅读过程中,总能让我不时的回忆起自己的童年,同时也拉近了与孩子间的距离,能够找到更多的共同语言,看完这本书后,就能完全理解孩子们的心理,他们有时也肯定会难免会做出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来。所以,大人们看了,也就会更了解孩子的心,会对孩子们有时无心惹下的过错,宽容一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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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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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儿童敏感期》这本书是我买的第一本育儿书。吸引我的是书名,还不是作者孙瑞雪其人。第一次知道敏感期这个术语是看央视宝贝一家亲节目中了解到的。后来在当当网上看到这本书,想都没想就买下来了。六月底买的,断断续续地看,直到现在才算是看完。由这本书了解到孙瑞雪,然后是蒙氏教育,又在网上搜了几本书入货,结果麦爸笑我除了武侠书和漫画书,只有育儿书能吸引我。

这本书严格的说是由孙瑞雪编著,而不是由她写的。书的内容由200多个家长和蒙氏教育机构老师写的案例加上孙瑞雪的点评组成。案例是按儿童0-10岁的顺序编排而成。

第一次泛读的时候,我有点失望,习惯了看定义、总结的理论模式书让我想象这本书会解释定义什么是敏感期,什么年龄就会经历什么敏感期,会有什么具体表现,成人应按什么步骤来解决应付。拿到书发现不是这样的时候就有点失望。

第二次精读后,我喜欢上了这本书。其实儿童的敏感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的小孩会有不同表现,出现的先后和表现程度也各自不同,正因为如此,这本书没有按传统写书模式,观点+事例+总结来传授方法。而是以丰富的案例加上就事论事的分析告诉成人如何解读儿童的行为,从而进入他们的世界,和他们一起成长。

这本书最大的优点在于不用按章节来读,因为都是由案例加分析组成,没有很强的连贯性,可以从任何一个章节进入来阅读,所以适合任何时候、在任何地点来读。尤其适合翻阅型读者。

这本书最大的缺点也在于它的分散性特点,习惯直接接受理论,喜欢按甲、乙、丙、丁和一、二、三、四点来看书的人不适合阅读这种书,也许会觉得这本书不知所云。

总的来说,这本书看起来轻松,但要吃透其中的观点则需要靠个人的悟性。

我个人观点是这本书值得拥有,且需要反复阅读。

摘抄其中一些论点分享:

走路敏感期...成人该放弃自己走路的节奏去配合孩子。

孩子的心是细腻的,只有当我们尽可能细腻起来的时候,才会有机会感受到孩子细腻美妙的情感溪流。

我们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让儿童学习他年龄不能承受的东西,用成人的学习方法和强制手段给孩子灌输知识。

永远不伤害孩子,相信他们都是好样的。遇到问题就积极寻找解决的办法,一种人性的、科学的解决方法。

由此涉及到如何把握爱和自由的问题,这是另外一本书所谈到的,还在阅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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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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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红麦田。这本书十分好看,不信的话,我就给你讲讲吧!

红麦田作者:董宏猷。现任武汉市文联副主席,武汉作家协会主席。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创作委员会委员。曾三次获得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

他的作品红麦田用真挚的情感、纯真的美文来回忆并记述了他的童年和成长故事。

呼唤是红麦田里的一篇故事。它写到了作者发烧后,路人们说让作者的母亲去把他的魂给叫回来。他的母亲便踏破深山为儿子喊魂,希望让自己的儿子把高烧退了。表现了母亲对作者的爱。红麦田是本书书中唯一一个与书同名的文章。它讲到作者第一次读安徒生童话时的情景,他把他自己比喻成一个麦田的耕耘者兼守望者:有一天,他在梦中梦见一大片红麦田,他看见每一粒麦穗都是一粒粒金色的金粉,洒落在一大片红麦田,这,让他想到了那个姓“安”的叔叔,想起了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

我读了这本书后,知道了以前的生活是多么艰苦,知道了以前挣钱有多么辛苦,知道了以前的每一个农村小孩子是多么渴望拥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书……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所以就更加要珍惜父母的钱去好还读书,好好学习,来报答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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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论语心得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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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天这个日新月异,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现实生活中的处处不合时宜,让每个人都难免会感到有缺憾和不如意感,也许我们无力去改变事实,而透过于丹对《论语》的解读,能够改变我们看待这些事情的态度,告诉我们如何用平和的心态来对待生活之中的缺憾和苦难,如何在工作中把这种缺憾转化为动力和力量,把工作做得更好更实。我们每个人都想要建立一个大的坐标,让我们从自知之明去建立心灵的智慧,在我们每一天忙碌的间歇里面,给自己一点点心灵的仪式,而不至于像个人格分裂的演员一样不敢应对自己的内心,其实在这天这样一个后工业礼貌的社会里,于丹的论语读后感所想传递出的是这样一种温柔的思想力量,淡定的、清明的理念,它鼓励了我们对内心的关照,让我们有理由坚信我们的理想是有根的。

人们常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社会环境中朋友是最重要的,从你的朋友身上能够照见自己的影子,其实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朋友也如此,从身边朋友的身上也能够直接的反映出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好的朋友如一本好书,他能够打开整个你的世界,让你接触到外面的精彩。对方是什么样的人,你只要观察他的社交圈子,就能够看到他自己的价值取向,朋友的好坏能够影响到你的人生。

无论是孔子的《论语》还是于丹的读后感,都说做人的境界,君子是大家心目中理想的人格标准,君子的力量始于人格与内心。如果一个人在当今的社会中,反省自己的行为,而能够不后悔、不愧疚,要使自己做过的每件事都禁得住推敲,实在是极不容易的事情。我们无法左右外在的世界,只有让自己的内心选取潜质强大,明白如何取舍,一个人内心对自己要求严格一点,对别人就会厚道一点,平时大家老说做人要厚道,厚道并不是窝囊,而是他能够包容和悲悯别人的过错,能够设身处地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想问题,因此只有给予才会带给你最终的欢愉,不是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嘛!做人无论成功与否,能做到“不怨天,不尤人”才是君子之度。做一个最好的你自己,按照自己的社会定位,从身边做起,让自己成为内心完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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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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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学了新课《成语故事》,三个故事讲述了不同的道理,让我受益非浅,特别是《滥竽充数》这则寓言,感触最深。这则寓言告诉我们,做人要虚心,不能不懂装懂,要想有一番成就,就必须有真才实学,学习也一样,不能华而不实,弄虚作假,自欺欺人。

文章讲述了战国时期,齐宣王喜欢听吹竽,并且要300人一起合奏,他对每一位乐师都有重赏。南郭先生不会吹竽,偏偏装着会吹竽的样子:每当演奏时,他都鼓着腮帮,按着竽眼儿,装出会吹的样子,居然得到了和别人一样多的俸禄。后来齐宣王死了,齐泯王继位。他也喜欢听吹竽,但他却喜欢独奏,南郭先生没有办法,只好连夜逃跑了。

这则寓言给我们讲了一个重要的道理:做什么事情都要有真才实学,不要不懂装懂,混在一些行家里充数。我们学习也一样,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进取,得到更多的知识。学习也不能靠偷巧、耍小聪明这种方法进行对自己无益的“学习”。

其实,“滥竽充数”这样的事情在生活实际里也有很多,比如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大合唱时,就有个别同学只张着口型,表面像是很熟练、很流利地唱歌,但其实是只张嘴不出声,滥竽充数。还有上课老师抽查背书时,集体背书时,全班同学都大声地背诵,而有的同学不懂装懂,滥竽充数,到最后老师让一个一个地背的时候,就立刻张口结舌,原形毕露了。有一次,我也犯了“滥竽充数”的错误,记得那是三年级的时候,当时学习《拔苗助长》这篇文章,老师让每人都会背诵课文,可是我却没有背会。当老师抽查到我时,我像木头人一样竖在那里,傻眼了。

现在学习了《滥竽充数》这则寓言,我更明白,做什么事情都要严谨认真,一丝不苟,不要再像我以前那样做那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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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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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这本书的作者是维里·费尔曼。维里·费尔曼是德国当代青少年文学领域最具有鲜明个性的作家之一。

《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主要内容是:灰色的大宅中活跃着一群老鼠,每晚灯灭人寝之后,老鼠们便从洞子里钻出来,在各个房间里奔跑嬉闹,在厨房里、储藏室里大啃大嚼。可是,有一天,一只名叫威利巴尔德的超级老鼠自立为鼠帮大首领,嘴上说要让老鼠子民们过上好日子,但它却没有这样做,一次危机时,白老鼠莉莉靠自己会阅读的本领救了大家,自认为是最最强大的威利巴尔德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老鼠子民们又重新获得了自由。

读完这本书,我想:如果威利巴尔德不自私自利、口是心非、自以为是,也许它不会落个被捕鼠夹子夹掉尾巴的下场。真是恶有恶报啊!被大家认为不属于灰色鼠群的莉莉呢?在找不到一点吃的图书馆里,它开始翻看一本书,一个字一个字地破译,不久认识了从A到Z的26个字母,并且渐渐地懂得如何把它们正确组合起来。莉莉靠着顽强的毅力和坚持不懈的精神终于学会了阅读。后来,它能够给大家讲故事,能够让大家明白美味的烤肉里藏着的杀机,用自己的智慧帮助了同伴,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多么了不起啊!

是的,莉莉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无论身处怎样恶劣的环境,只有坚持信念、永不放弃,一定会改变自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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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书心得体会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1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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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他有着人性,神性和猴性三重特点。具有大英雄的不凡气度,对师父师弟有情有义,同时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机智勇敢而又诙谐好闹,这是为人性:毛脸雷公嘴,当山大王时则是猴性:而七十二变,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则是神性。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大闹天宫时的桀骜不驯,与西天取经时相比似乎改变了许多,其实悟空的个性仍然没有变,比如在骗取妖怪的二件宝物后,让玉帝派人去伪装装天,威胁道:“若不从,即上灵霄宝殿动起刀兵。”在得知妖怪是观世音菩萨所派,咒她“活该一世无夫”,对如来佛祖更是以“妖精的外甥称呼”。孙悟空,这么一个不“听话”,不为强势屈服的硬汉子,由于太桀骜不驯,太有本事,同时又被观世音菩萨诱惑地戴上了“紧箍咒”,其“能力”受到了限制,其在书中只能是“二把手”。

唐僧是让我比较难以理解的人物,在师徒四人之中,他总是带来麻烦,总是被妖怪抓走,没有什么本事,只知道念“南无阿弥陀佛”,有时还会添乱,要是没有孙悟空,我想,他一定去了另外一个西天。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却分不清是人是妖的师傅,见到妖怪害人时,他总要叫悟空等三人去抓妖怪。可是当悟空打死那些祸害苍生的人时,他却大惊失色的阻止,不仅要念紧箍咒折磨孙悟空,有时还要赶走他,难道他就不会想一下,如果悟空不把那些害人的家伙给杀了,他们又会去祸害别人,这样,岂不是为了一条人命而害了更多的人命吗?其愚的程度有时让人愤恨.但是,唐僧却也有着超乎常人的执着,为了到达西天取得真经造福苍生,他要求自己每一步都是脚踏实地的,为了脚踏实地他从没让悟空用筋斗云帮他飞过任何地方。唐僧一路上遇见了不少人善意或恶意地极力挽留,甚至给他金山银山乃至整个国家,可是他都拒绝了。我想就是因为他具有始终坚持着要取得真经的坚强信念,尽管他是书中最没有本事的角色,但是,他是“一把手”。

猪八戒是一个又懒又馋的角色,有时悟空叫他去找点水果化点斋饭给师傅吃,可是他要么在路上躺着睡大觉,要么摘了水果,却在回来的路上都吃光了,常常害得另外的三人在原地等他。他犯了错误,不去悔改,回来后却总想找个借口说个谎敷衍过去,但每每被机灵的悟空识破,并被整得很惨。我觉得八戒在取经的路途上是六根不净的,不是一心向佛,一会儿在这藏一点钱,一会在那藏一点宝,还总是想着高老庄的媳妇和嫦娥,师傅被抓了,他动不动就说:“我们收拾收拾行李散伙吧”、“我回高老庄去了”这类丧气的话。他还有一个坏毛病,就是总爱吹牛,有时候,悟空把妖怪打败了,他却绘声绘色地向别人吹嘘着自己如何把妖怪打败的,其毛病和缺点太多了。但是,他有时也会发挥一点作用,如:在师傅被妖精抓住时,他总是想着办法把猴哥给请出来,最后,总能把师傅营救了。所以我觉得八戒有时还是挺可爱的,虽然时不时动点歪脑筋,但偶尔也有智慧的火花闪烁。他这种人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和我们周围经常会见到。由于他还有点本事,也不太坏,时不时的还能讨师傅的欢心,所以,吴承恩给他定了个“三把手”。

沙和尚是三个徒弟中最老实的一个,他始终对师傅忠心耿耿,对两位师兄也是毕恭毕敬,干事情更是勤勤恳恳。虽然他没有悟空和八戒的本领高强,可是打起妖怪来却是毫不手软的,这点本领在关键时刻还是能保护师傅的。由于他太老实,又不喜欢张扬,是一个大众化的人物,他只能位居最后。这种人事结构太奇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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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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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过的书里边,除了教科书工具书之外,看的最多还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记得最早看金庸先生小说是在上初中的时候,那时只觉得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情节精彩生动,书中的主人公行侠仗义惩恶扬善,让人大快朵颐。而在近二十年后的今天,再次阅读金庸先生的《鹿鼎记》,却有了不同于以往的一些感受。今天就在此将这些零碎的感受整理成文,权当作对那些逝去的青春做道别。

《鹿鼎记》无疑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里最另类的一部,而韦小宝也无疑是最富争议的一位主人公。他从扬州一个过气娼妓的私生子成为位极人臣的满清国鹿鼎公,从一个混迹于青楼的小痞子变成反清复明的组织、天地会的香主,其极具戏剧性的经历看似荒谬,实则是中国社会和传统文化的安排。在金庸先生笔下,韦小宝这个亦正亦邪、亦俗亦雅的形象,也彻底把人们心目形成的固有的大侠的高大全形象给消解了。

将反清复明视为毕生使命的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可谓是光明磊落的大丈夫之典范,奈何遇到了作威作福的小人郑克爽;而陈近南一生刚正不阿,结果还是被天地会老大郑经的不肖子孙郑克爽陷害致死,最后还要靠并不怎么光明磊落、甚至是有些行为卑劣的韦小宝来替他复仇,真是个绝妙的讽刺!

而对待权倾一时的鳌拜和拥兵自重的吴三桂,即便是英明神武的康熙也轻易不敢下手,结果一样被韦小宝给设计办了。如果按照我们对大侠的传统理解,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韦小宝与大侠二字联系到一起;但如果从韦小宝做的一些事情来看,例如,冒着极大的风险以狸猫换太子之计救下茅十八,拼死救下天地会众多弟兄的生命,以计谋绊倒权臣鳌拜,以机智击退罗刹人 …… 哪一个不是义薄云天,哪一个不是为国为民?然而当把这些事迹与韦小宝关联到一起的时候才发现反差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在十多年前读《鹿鼎记》的时候,只觉得是小说的创作而已作不得真,而在走入社会,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之后,尤其是在我从事了四年多的管理咨询工作之后,再读《鹿鼎记》之时也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韦小宝虽然出身卑微,甚至连斗大的字也不识得几个,但他却在汇集了各色人等的妓院这个小社会里练就了一身市井智慧,并且靠着这身市井智慧在吃人不吐骨头的官场和宫廷里如鱼得水,更为可贵的是,韦小宝在民族节气、在大是大非面前从不含糊,这一点远比那些口口声声家国天下的正人君子要强上百倍。而韦小宝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的启蒙教育,也被金庸先生给善意的恶搞了一次:他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是在妓院里给说书先生完成了的,而非私塾里的教书先生所教授的孔孟之道。

在妓院里出身的娼妓的私生子,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的韦小宝,最终成为了民族英雄;而出身名门之后,从小饱读圣贤书的郑克爽,最终成为了民族败类。《鹿鼎记》里除了能看到金庸先生对正义与邪恶、对侠客与恶霸、对阳谋与阴谋、对正侠与反侠的另外一种解读之外,也看到了文学作品中的两难结构与未知结构(见余秋雨先生的相关论述),虽然最后金庸先生也为了照顾中国人的阅读习惯,给韦小宝安排了一个相对圆满的结局,但整部作品还是给我留下了许多思考,我想,这或许是金庸先生有意而为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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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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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玉葬花”是《红楼梦》里最广为流传的故事。众人皆认为黛玉太多愁善感了,有些痴病,可我并不这么想。

黛玉是高冷孤傲的,她如一朵白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哪怕在大观园这样充斥着金钱权利的大染缸里,她也仍旧不自大轻浮。她何需在《葬花吟》里“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她本就有一双翅膀,只不过末梢飘了几根羽毛,只得被困在人间罢了。她就如东坡居士笔下的那只孤鸿,在“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的夜晚里吟道:“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令。”

黛玉如一朵血梅,她虽寄于冰雪之中,却在冰天雪地里独领风骚。她是红色的可却不似朱妃、胭脂般红得耀眼,艳得生辉。她的红是血色的红,不容一丝尘杂,永远在寒风中绽放最美的笑靥。她似花,却不如花那般总是香飘玉散;她似花,却不如花那般柔柔弱弱;她似花,却不如花那般触指可破;她似花般娇艳,却用那红在一片洁白里绽放,永不凋零。

黛玉如一簇兰,有着旷谷幽达。她哪怕没有水仙般冰肌玉骨,没有牡丹的国色天香,可她从杂草中而生,却绽放出了最美的花朵。

黛玉如橘梗花,在无园丁照料下生长,却仍旧开出了金黄的花朵。她同简。爱一般,为了爱,可以不顾生死,不惧困难,哪怕再不可实现,也要放手一搏,努力去追寻。

柔弱又何妨,只要心坚强,就会有一双翅膀,飞向梦想的彼岸。哪怕你折翼,也仍会有灯光。

黛玉似花,花却不如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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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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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信》是美国纯爱小说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经典之作。

斯帕克斯的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看,让人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时间不看之后再拿起来,也能够很快进入读书的状态。

这篇小说其实故事不是很复杂,有两个主要人物:约翰(男)和莎文娜(女),还有两个次重要的人物:约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后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家庭的约翰原来是一个街头类似小混混性质的青年,后来浪子回头,决定参军。参军后回家度假的时候,邂逅了来他的家乡做志愿者的莎文娜,两人一见钟情,并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最开始,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尽管相隔两地,两人感情毫无减退。但是随着911事件的突然发生,热血青年的约翰决定为祖国继续服役两年,满怀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极,慢慢地也对约翰的感情也逐渐暗淡下来。终于,莎文娜给约翰写了一封分手信,两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终止。此时,约翰却没有时间为失去莎文娜悲伤,因为他的父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尽管约翰尽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亲,还是难以挽救父亲的离去。与此同时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学的学生,又从小是发小,提姆从12岁就爱着莎文娜,经过时间的培养,两人恋爱并最终结婚了。但是两人的幸福生活却并没有持续很久,提姆被诊断为患恶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医生们的照顾勉强度日,而此时,刚给父亲办完葬礼的约翰找到了莎文娜。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也分手很长时间了,但是约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深深地爱着对方。而提姆也从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这一点。善良的提姆竟然对约翰说如果自己死了,请他娶了莎文娜。约翰问提姆为什么要这么做,提姆回答说因为他爱莎文娜,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够了。约翰尽管仍然深爱着莎文娜,但从与提姆的谈话中,他懂得了爱的真谛,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约翰最终选择与莎文娜告别,并将自己从父亲继承过来的财产匿名捐赠给提姆治疗。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约翰在莎文娜的农场附近看到提姆身体逐渐恢复,莎文娜和提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最终选择离开。

坦白地说,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结局,相比与一些理想化一点的结局,比如:提姆去世后莎文娜和约翰重结良缘,斯帕克斯的这个结尾让我心里总有点"堵"的感觉。但是,正是这个我认为不是很圆满的结尾,体现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

看完这部小说不难感觉到,整本书其实是在探讨一个问题:爱为何物。书的封底如是写着:因为爱,所以选择离开。而提姆当时临终嘱托约翰的话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斯帕克斯认为:如果爱一个人,那么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这个人好,即使这个人爱的不是自己,即使这个人没有和自己在一起。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来的作为阐释他对爱的理解的代言人:当莎文娜与约翰一见钟情的时候,提姆没有(至少看起来没有)丝毫醋意。他热心地帮助约翰解决各种问题,诚恳地介绍约翰融入他们这些北卡义工的圈子。甚至在莎文娜和约翰发生不快的时候,还主动送莎文娜到约翰的家帮他们解除误会。提姆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莎文娜的爱。尽管莎文娜喜欢的不是他,而是约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兴。他深深地爱着莎文娜,但是当莎文娜和约翰闹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愿意为他们俩解除误会,重归于好。因为他知道莎文娜爱的是约翰,他这样做能够让莎文娜更加幸福。到了文章的结尾,约翰的行动更加诠释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在痛苦的纠结之后,他毅然选择了离开。泰戈尔曾经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约翰的痛苦可见一般,但是即使面对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选择了不破坏莎文娜的婚姻,因为他真正地爱着莎文娜,他真诚地希望莎文娜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元素。一个是美国驻扎在德国的普通士兵,一个则是美国名牌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才兼校花级的女生。两个身份差异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暂的邂逅之后竟然能够摩擦出如此绚烂的爱情的火花。也许,正如简爱所认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爱情面前更是如此。但是,现实中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能够爱到如此程度的实在是太少见了。尤其是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如此现实的社会。

我觉得爱情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由很多很多种元素共同决定,包括相貌、气质、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种元素所占的权重也都不一样。当然,虽然自己没经历过斯帕克斯的那种爱情,但是毕竟都有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论付出多少都不求回报,只求孩子能够幸福,我们也都有体会。从这点来说,父母真的是太伟大了。但是恋人之间的感情究竟能否达到这种高度呢?难道现实社会中这种爱情已经消失了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它还存在,毕竟在这个越来越现实的社会中,或许我们需要一点不现实的事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作为唯一号称有情感的动物,我们不能够只做繁衍的机器,更要有情感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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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儒林外史7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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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与爱情是挪威的森林的两大主要旋律,也是人生的两大主要课题。

关于生死,渡边在书的一开始,从木月的死里领会到的是:“死不是生的对立,而是它的一部分……我们一边慢慢地将它吸进肺里,像是吸进细小的灰尘一般,一边过活。”看上去是一副坚强的姿态,坚信自己可以在死亡的威胁下继续平凡地生活。而当他经历了直子的死后,他对生死的看法又进了一步:“我们活着,同时在孕育死亡。不过,那只不过是我们必须学习的真理的一部分。

直子的死告诉我这件事:不管拥有怎样的真理,失去所爱的人的悲哀是无法治愈的。

无论什么真理、诚实、坚强、温柔都好,无法治愈那种悲哀。我们惟一能做到的,就是从这片悲哀中挣脱出来,并从中领悟某种哲理。而领悟后的任何哲理,在继之而来的意外悲哀面前,又是那样地软弱无力。”多么无奈的哀叹……到了这里,渡边终于领会到了人生那周而复始的无奈。

关于爱情,挪威的森林里确实有太多太多的爱情,就像森林里有各种各样的树木一样,它们播种,发芽,长大,抽枝,但却没有开花结果。这种种的爱千奇百怪却又似曾相识,同时又是那么令人扼腕叹息。还是玲子说得对:“爱上一个人是难得的好事……这或许一帆风顺,也可能一波三折。所谓恋爱本来就是这么回事。一旦坠入情网,一切听之任之或许不失为自然之举。”

有人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书名是挪威的森里,但书的内容却与挪威的森林无关,后来,一位网友的评论中写道:即使到了故事的结尾,主人公仍然置身于茂密的森林中,他就好像是一棵树,伫立在森林深处,独自体验着残存的孤独。挪威森林里面到底有什么。那也许是孤独感,渡边特有的孤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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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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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平。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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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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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__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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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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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兴致勃勃地阅读了著名作家梅子涵伯伯写的书,书名叫《戴小桥全传》。这本书的故事很精彩,扣人心弦,幽默搞笑,是大家值得一看得好书!

这是一群男孩子们的故事,他们每天都打打闹闹,来回奔跑,尘土飞扬,开心得要命。这本书从一个个故事里刻画出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有足球特务马儿帅,不小气的林晓琪……一个个故事都让我哈哈大笑。

我读着读着,不禁思绪万千。书中逼真地描绘了他们调皮喜欢打闹、喜欢踢足球。我们班同学也有很多跟他们相似的地方,有像马儿帅那样的特务,踢足球就往己方球门踢;也有像林晓琪那样大方的,天天带吃的分享给大家;也有像戴小桥那样傻里傻气、胆小的……

我就想,要是我们也有一个毛老师就好了,因为毛老师对他们总是嘻嘻哈哈的,也不会因为调皮而批评他们,当他们调皮的时候,毛老师就拿出相机拍下来,让他们长大以后看看自己小时候调皮的样子。

毛老师能够从孩子的心理想法,理解学生,包容学生,这是一个多么善解孩子心意的老师啊!

书中戴小桥和他的父亲戴豆豆特别好,一点也没有当父亲的架子,和儿子的关系像好朋友似的。我也希望我的爸爸也对我好点。

看着这本书,我感觉写的就是我们,让我感受到了童年的美好,戴小桥能用一个很好的心态对待每一件事情,这点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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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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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啊葡萄,不然你该是多好的一块料!“

—”你才是快料!“

王葡萄就是这样一个倔驴、生坯子,最大的特点就是天生没有惧怕。面对各色人等,不管是生是熟是好是坏,她那眼睛就直勾勾的盯着,像个七八岁的小孩,什么都不怕,天塌下来她也有法子,葡萄就是这样一个女人,一个顶厉害的女人。才刚几岁啊,两袋面粉就被人家换给了孙家做童养媳,只有七岁。而且童养媳可不是让你白吃白喝等到圆房,这个期间只有当牛做马的干活才不会使得婆婆觉得自己的两袋面没有白花。稍一松懈,又是打又是骂。葡萄受了不少的罪,吃了不少的苦,对他们也是恨得牙痒痒。可是长大了,世事变迁,再想恨却怎么也恨不起来,反倒觉得有趣。

葡萄,十三四岁成了寡妇,成为庄上的第九个寡妇,也是最年轻的寡妇。丈夫铁脑给日本鬼子一枪崩了,脑袋炸成了花。早前婆婆就先公公走了,大哥二哥也都离家参军去了家里只剩下葡萄和公公相依为命。自此,葡萄便把公公孙怀清叫爹,做生意做的也不错,日子过得可以。

日本鬼子打跑了,中国解放。不久,土地改革开始了,打倒地主分土地的口号喊起来了。孙怀清,大难临头了。他是地主,为万夫所指,地主这个头衔是跑不掉了。英雄寡妇们一个劲儿的唆使葡萄控诉孙怀清,让她说出做童养媳时受的虐待,来打倒孙怀清。葡萄认死理,她觉得她爹就是她爹,再怎么也是爹,再说他又没有杀人越货抢劫无恶不作,凭什么抓人?!可孙怀清还是被带上地主帽子枪毙,是命不该绝,抢打到左胸下面没有打死,被葡萄偷偷捡了回来,以假坟墓来掩盖孙怀清未死的事实,将他藏到了家里的红薯窖子里很长很长时间。身体恢复之后孙怀偷偷溜走,后来五合跟葡萄说他看到了一个跟孙大爷长得很像的人,葡萄问清了他身在何处,悄悄地把爹找到带回了那不见天日的红薯窖。待到头发花白,皮肤惨白,半身瘫痪,双目失明,耳朵失聪,几乎没人能认出他就是几十年前的孙怀清了。

葡萄长大后出落得标致高挑丰腴,情史自然是跌宕绵长的。作者塑造这样一个鲜明的女主人公的形象,她的命运坎坷多波折,情感方面也颇具戏剧性。情窦初开时遇上了琴师,可琴师身虚体弱,因病死掉了。孙少勇是孙怀清的二儿子,铁脑的哥哥,一个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自私到目中无亲,把自己亲生父亲置于死地的人。把葡萄据为己有,生了个儿子叫挺。因挺自生出便被葡萄送走,孙少勇不知情却怀疑过,后来跟一个城里女人结了婚。史冬喜,丑陋至极,有妻子。葡萄偏偏看上了他,短命早死。无赖般的五合,因看到孙怀清要挟葡萄给他饭吃给他睡,后来死的很惨,是被人打死的。不管是青年时的史春喜,还是成熟了的史春喜,都蠢蠢欲动于葡萄嫂子,虽然表面上对葡萄的无知肤浅表示鄙夷不屑。老朴,一个知青作家,情感生活胜似一场精神上的恋爱,很是温情。一旦遇到一个中意的人,葡萄都想把心分一瓣给对方,一辈子下来,心早已所剩无几。

这一个农村妇女形象,表面上确是庸俗肤浅,性欲强烈爱偷欢。但在为人处事上,可以感受到她那兼收并蓄的包容性。这就和民间地母形象合二为一,身上闪耀着地母的光芒。在那个灾年乱世,公公犯死罪,情人们各心怀鬼胎,他需要动用无穷的勇气和智慧去抵挡窥视、怀疑与骚扰、挑衅。寡妇门前是非多,中国传统向来将寡妇风流贴上不道德的标签,不贞并不能成为世人诟病葡萄的理由,所有的不好都足以被葡萄光辉的地母形象所掩盖。再说,与情人偷欢也都是不夹杂任何诡念的最纯粹最原始的人的本能欲望。葡萄的正义、爱、勇敢、无畏,才是作品最大的闪光点。

一个正值韶华的少妇,一个正直无畏的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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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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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妇人》是一本带有自传性质的家庭小说,作者是美国的奥尔科特。

这本书主要将的是马奇家的四个不同性格的女孩通过自己的善良和勤劳找到了自己幸福的故事小说没有跌岩起伏的情节,没有引人入胜的悬念,但作者用朴实的语言描写了马奇家的天伦之爱。她们的善良,对爱的忠诚及对亲情的渴望深深地感动了我。作者只描写了生活中很平凡的细节,是但却处处显露出对爱对美好生活的憧憬。

马奇家的女孩虽然家里贫寒, 但她们却对任何事都有积极乐观的态度。小说强调了她们的个性与尊严,但有表现出她们的自我表现约束,而独立自强有是这四个女孩的共同特点她们总是在不停的找出自己的缺点并努力改正。 这也是值得每个人学习的。

我喜欢梅格,喜欢她为爱情甘于贫困,不为金钱所诱惑的性格喜欢她淑女风范。我喜欢乔,喜欢她的无拘无束,喜欢她为梦想而努力奋斗的坚定不移的决心。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做任何事都毫无怨言,喜欢她总是为别人着想的善良品德。我也喜欢艾米喜欢她的坚强,把扶贫济穷当作己任的信念。她们的理想与命运个不相同, 但她们都找到了自己最好的归宿。

在她们看来,家是她们的生长之地,又是神圣的避难场所。们回仔细聆听母亲的教诲,回用自己灵巧的双手聪慧的大脑发明一个又一个富有创意同时又能美化心灵的游戏。四姐妹的成长历程仿佛是一首富有趣味的教育诗。 作者用既不华丽也不枯燥的语言想我们展示了人类伟大的亲情、 友情和爱情。 在我看来,似乎在四姐妹的眼里,永远和她们爱的人和爱她们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事。

从她们身上,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要懂得知足但不能满足我学会了要对未来永远充满希望,并努力追逐梦想的乐观精神。我同样也学会了要加倍珍惜所拥有的,不要等死去失去了才知道它们的难能可贵。 我们应该细心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带上了有色眼睛只看到别人的缺点。

梅格、乔、贝思、艾米她们四个坚强、乐观的精神将永远贮存在我的心里。 她们的微笑回永存在我的脑海中,提醒着我,要坚强,要有一颗纯洁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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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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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的惨象,却是血的事实。娄阿甲惨死,你却成了真正的罪人,不,是罪马。

而这一切,却都需要你来偿还,这是你的错么?我也说不清楚,有人说你是无辜的,因为马见到蛇都会很害怕,有人觉得你是一匹罪马,因为你在危急时刻做出了良种马不该做的事。

你——白珊瑚,一匹真正的良种马,正是因为你的身价,你的头脑,你在马群中的地位,才幸免遇难,没有被杀。而你的明智,在文章中却是无处不在。

驯兽员大费周折,才使叛逆的你走向正道,不在绝食、不再有逃跑的念头。

面对主人的死,你,究竟还是选择了逃避。

不多这么说未免有些直观,因为这并不是完全的逃避,对于这样的一匹罪马,这是唯一赎罪的方式。

你首先是将头马的位置让给了挑衅者,那般没骨气的举动,彻底激怒了蓝宝贝。而你,一匹良种马,却为了你最心爱的儿子——蓝宝贝的死敌将蓝宝贝拳脚相加。蓝宝贝疏远了你,你是那么心痛,你心痛是有理由的——为了大全,教训了你的心肝,而你的心,又何尝不在滴血?而蓝宝贝疏远你也是有理由的——从小被你娇生惯养的它,就将胜利、为你出气是,被你这样不明不白的拳打脚踢,这样一匹性子烈的小公马又怎会甘心?

你的那般明智,那般周到,似乎不像是一匹马的所作所为,你将毕生的 精力,都倾注到了主人的身上,现在,娄阿甲没了,化作了一缕烟,悠悠飘散,怎么抓,也抓不住……

你终于离开了,回到了自己主人的故土,看到娄阿甲的碑坟,心又狠狠地痛了痛,作为一匹马,你唯一能做的,便是守墓,最终,将化作一缕烟,无声无息的散去,将成为一把粪土,与娄阿甲永远在一起。

踩蛇马。这个名字,也形容不了,你那颗炽热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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