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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安德烈》读后感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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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二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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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一共读了三遍。因为我实在是太喜欢看了。

七岁的爱丽丝是个可爱的小女孩,有一天,她跟姐姐一起来到河边看书,姐姐高兴地看了起来,爱丽丝看了看这本书,觉得很奇怪,这本书没有对话,也没有图案,为什么喜欢看呢?她想,要是我能变成一朵菊花,那多有意思啊!然后她看到一只奇怪的兔子,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它从背心的口袋里,掏出一个怀表,口里还念念有词:“快迟到了,快迟到了”爱丽丝说:“这只兔子真奇怪,我一定要跟着它!”爱丽丝跟着这只白兔,来到一棵矮树后面,兔子从树后面的洞跳了下去,爱丽丝也跟着跳了下去。

爱丽丝发现那只兔子可以用脚收住,可是爱丽丝发现自己用脚收不住,她一边掉一边发现,有一些罐子,她拿起来一看,发现那些罐子是空的,然后她想扔下去,可她觉得要是下面的人发现了,那可怎么办,所以她又放回原位了。她就一直往下掉,没有其他事情可以做了。一直掉了很久,终于掉到了洞底。

她找不到应该要往哪里走,她看见那只兔子正急急忙忙地赶着呢……

我看完以后,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喜欢看了,但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看。这只是爱丽丝做的一个很奇怪的梦。

我很想跟大家分享一句话:“你这样不礼貌,你那样也不礼貌。”这句话我听了,感觉很难受,因为故事应该是很有趣的,而不是你有没有礼貌。

像我平时睡觉的时候,从来没有做到过这种奇梦,我做的梦都是真实的,接近日常的生活的,甚至有的时候连梦都来不及做,就睡着了。我还在想,我的性格,会是爱丽丝梦里的哪个人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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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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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张爱玲,几乎所有人都会说:我知道,她是个很有名的女作家。我也是这样,不过我虽知道她的名声很大,一味听到身边的人说张爱玲很有名,很少有人在我面前对她的作品做字或句的评价,我也很少读她的作品。

最近在图书馆看了关于她的书,其中有很多篇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茉莉香片》,》,《琉璃瓦》,《金锁记》,《花凋》,《心经》,《年青的时候》,这八篇小说都编写在《传奇》这本书中。

读了一些,感觉她的文章都太过平淡,她对各种爱情,婚姻之间发生的新事物有着抵抗心理,她写出来的都是她害怕的东西。还有一点就是她的文章开门见山,不仅仅是开门见山,而是开门见一切,以前看书书中多会有些铺垫,然后自然而然引出人物、事件等,所谓开门见山,也不过是一笔带过看似有关系又无关系的东西后引出故事发展,这样看起来有根有据,而张爱玲开头就接着说主人翁怎样怎样,让人不由得一愣,对于这个故事完全没有一点构想。所以对我来说看起来没有什么兴趣。

要说张爱玲的小说有点说明特点的话,应该是那个《金锁记》,这部被誉为文坛奇迹张爱玲的最圆满之作,小说讲的是一个嫁入有钱人家的不幸女子曹七巧——那副贪财、吝啬的样,活灵活现,因为自己婚姻的不美满还导致了自己的儿女也不能得到美满的婚姻,女儿好不容易大龄谈恋爱,她却从中搅和,我不禁惊叹:哪会有这样的母亲。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锁里的人,不给自己快乐,不给身边的人快乐,甚至不给所爱的人快乐的故事。

在我第一次看完《金锁记》时,对曹七巧这个疯狂变态的女人有着咬牙切齿的憎恨与厌恶。但是后来,我又看了一遍,觉得可以慢慢理解这个人物,领会作者对她的刻画心理。对曹七巧的世界,我不再觉得阴森可怕,心中的憎恨与厌恶早已被更多的同情与怜悯替代。其实,七巧也是个可怜的人,她也曾拥有过梦一般短暂而瑰丽的青春年华,而这一切都随着嫁入姜家而成过眼云烟。一个年方二八的姑娘,一具没有生命的空壳,毫无感情可言,却注定要相守一生。这在今天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在那个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那些所谓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从小接受的便是三从四德的教育。一个女子一旦嫁为人妇,便是恪守妇道,从一而终。丈夫可以在外征歌逐色,作为妻子的一旦又有什么想头,便被看作伤风败节,十恶不赦,为世道所不容。三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妇女们也逆来顺受惯了,还时不时有上佳表现,来个烈女守节,弄出个贞节牌坊的名堂,为千古歌颂,却不知其又害了多少女子!

作为一个旧时代女子,七巧不懂得什么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她最初所需要的只是一个美满的归宿,有人真心爱她。可她不能自己选择,命运把她带进了一个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更没有爱情的世界,在那里,只有冷漠、欺骗、中伤,只有用绫罗绸缎、黄金珠宝堆砌起来的丑陋的世界。七巧只是一个旧式的女子,也许她能够泼辣地对付姜家的人,可是她却无法去抵抗她悲惨命运的肇事者——那整个不平等的社会,她只能任由自己被一只黄金枷锁牢牢地锁起来,从此没有爱,只有很,直至人性的完全沦丧。就这样,一个出身不高的女子,尽管她自己不乐意,投身于上流社会的礼仪和罪恶之中,最后她却成为上流社会最腐朽的典型。

而在当今社会,甘愿嫁给一个比自己年长几十岁或身体有缺陷而家财万贯的人的妙龄女子大有人在,心甘情愿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里,只不过是为了物质上的虚荣,这样说来,如果把她们放进七巧的社会里,恐怕不会有什么七巧式的悲剧了吧——她们心甘情愿的。看来,社会在进步,文明在进步,而人性与道德却有可能退化。

以上感受只是零星读了几篇,她的文字虽然趋于平淡,但是写出来的文章却被很多读者喜欢。对像这样好的文章的感悟能力可能还要通过不断阅读用心去感受其字里行间的文字魅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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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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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为了保护鹿,就叫猎人把狼杀死。猎人们就把森林里的狼全部消灭掉了。但没想到的是,鹿不但没有更好的繁殖、生活,反而把森林的植物全部吃光,自己也没有了食物而死亡……

我发现,在现实生活中,动物,没有好坏之分的。狼只是为了生存而吃鹿,鹿也是为了生存而吃草,一切生物都只是做了一生必要做的事,好像我们人类一样,难道为了可怜动物而不吃肉吗?不可能,人离不开肉,因为人体需要肉中的蛋白质,同样,人类也不能改变大自然,人类要尊重大自然,大自然创造的一切生物都有一定的规律,也就是食物链——狼吃鹿,鹿吃草,这条链中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应为它们的存在都起着一定的作用。如果这条食物链遭到破坏,大自然就会失去平衡,总有一天,后果将不可预料!

或许你看过一些童话、传说,那里的狼都是罪恶的象征,那些食草动物都是善良的化身……但是你错了,所有的动物都是维护生态均衡的必要环节,不是万事万物都是唯一的,俗话说:上帝为你关了一扇门,但是必定会给你开一扇窗。所有的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我们不能所有的事都追求绝对的好与坏,我们应该在看到它的坏的同时也考虑到客观好的一面。这样我们才能客观理智的去面对任何人和事,才能冷静的去决策自己的将来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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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女生日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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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生日记》这本书中主人公冉冬阳是一个活泼善良,富有同情心,责任心,懂 事的女孩。在开学的那一天,她的同学梅小雅没有来,她知道担心,于是,她拿着自己的压岁钱去找梅小雅,想为梅小雅的学费出一份力。你看,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是多么有责任心的一个人啊!这个平凡又普通的女孩,却有一种很不一般的品质,她爱助人为乐,从不计较得失;在自己生日的那一天,却大老远的坐车到鲜花市场买12朵康乃馨送给妈妈,因为她知道自己生日的那一天就是妈妈的受难日,你们看,我们的主人公是多么的懂事!

书中有很多性格鲜明的人:第一个当然是我们这本书的主人公:冉冬阳,一个可爱漂亮,助人为乐,富有同情心,责任心的女孩;接下来就是梅小雅,一个一直令冉冬阳骄傲的好朋友;还有林淑媛,冉冬阳十分要好的好朋友,知心朋友。幽默的吴缅,胖胖的鲁肥肥……还有马加,莫欣儿,精豆豆,古龙飞,南柯梦……

故事中我觉得最精彩的就要属《男子汉的风度》这一篇。在这一篇中,冉冬阳他们一个班下午要去植物园参观植物标本,可是,车子的位子不够,所以有三分之一的人站着,这三分之一的人全都是女生。最后一个上来的是罗老师,她也没有位置了,坐在前面的舒老师立刻站了起来,让罗老师坐,古龙飞几个男生便在那瞎起哄,舒老师便让他们讲出来精豆豆说舒老师喜欢罗老师。但是舒老师却说”女士优先“是一个男性应该懂得最起码的礼貌。于是,大家纷纷让座,在回去的时候,站着的都是男生。故事情节写出了新一代人懂礼貌,知错就改,令人回味无穷。

《女生日记》这本书十分好看,让我也学到了不少,希望大家也能看一看,相信大家一定会觉得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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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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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小说《活着》,花了两个晚上的时间,粗略地读完了第一遍,说真的,很久没有读这样风格的小说了,文章塑造的生活环境以及时间和空间,离我的生活环境相去甚远,但我还是被作者不遗余力地描摹吓到了,几个晚上做噩梦,我不得不承认,有些片段我读的太过投入了。

读完小说的第一晚,我几乎没有睡,大瞪两眼,不知自己身在何方,恍惚中有微信提醒,已经是半夜了,会是谁呢?翻看手机,原来是小舅,此时,他像我的一艘诺亚方舟,迅疾得带我逃离那片阴森恐怖的海域。

小说通篇以一种娓娓道来的语气,以一种似乎在讲述别人故事的淡定,述说了福贵本人极其惨痛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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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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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结尾处,面对飓风卷走的那些百年七代生活过的痕迹,画音静止,无声无息地消散,承载太多重量的历史灰飞烟灭。那种心境不是武侠世界高手谢幕时的荡气回肠,不是穆斯林葬礼孑然身影的喟然叹息,也不是余秋雨笔下历史文迹毁失时的憾恨。而是对理应如此,也只有如此这样时的平静,是如果再重来一次,也改变不了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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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呼兰河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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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后,我觉得这篇文章非常的特别,跟别的小说明显的不同,文中的人物都非常的愚昧、无知,对生活一点都不积极!我非常的不喜欢他们。

此文围绕着呼兰河边的小村庄来写,开始写了村庄里的大泥坑,不管是晴天还是雨天,好的家禽都死在了里面,可是周围的人们只是在想怎么躲开它,而不是怎么解决它,哎,真是替那时候的人们悲哀啊!思想简直是太落后了,一点都不积极向上,好像天天就是为了活着才活着的!

还有一个跟我一样大的小姑娘,本来是同样的十一二岁,我还在上学,她却早早的给人当了媳妇,而且被她的婆婆又打又骂,还被用热水烫了三次,最后一次被活活的烫死了。好好的童年就这样失去了,我真的开始痛恨那个社会了,要是我在那个年代,我不疯了才怪呢!

糊糊涂涂的年代,简简单单的岁月,一点色彩都没有的日子,让我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为我们的现在庆幸、自豪吧,我们应该好好把握现在,摆脱那种年代的愚昧,为了我们自己的未来,加油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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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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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觉得,张爱玲笔下的文字是活的,人物、景象都是动的,一句话便是一段光影,一个故事便是一部影片。

读《金锁记》,脑海中不断展现的,也是一幕幕文字生成的影像,或闹或静,或怒或欢,活动着的人,变化着的物,让人恨意中带了莫名的无奈,莫名的悲凉。

故事开始于旧上海一个平凡的月光下。这回忆中的月亮是感性的,再好也不免带点凄凉。

作者用笔尖将月光穿过眼前,透过夜空的云雾,引向三十年前的姜公馆,引向三十年前的那群人,那些物。于是画面活动了。

随着作者插着翅膀的笔,一场悲喜剧便悄然开演了。

深夜,公馆丫鬟小双, 凤箫 道出了公馆里是是非非的大概。这时的姜家正是鼎盛时期,家里有几个兄妹,三位媳妇儿,还有一位老太太。

这天一大早,媳妇儿婆子便在老太太那里热闹开了,瘫痪在床的二少爷的夫人,二奶奶曹七巧出场了,她与各人七嘴八舌,你来我往,她的话句句可气又可笑,心态扭曲、贪婪粗鲁的性格状态尽显。她谄媚长辈,挤兑兄嫂,排挤娘家人,处处计较,待人刻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也一样,她也是个可悲的人物,让人同情可怜。

短短几幕,七巧表现出了她各种变态心理:首先在老太太面前给云泽胡乱说媒,得罪云泽,引得众人讨厌,自讨没趣儿。后来又与小叔调情,调情未果又百般诉苦,最终引诱不成。最后,面对自己的哥哥嫂嫂,尽情地发泄着自己的幽愤,那股泼辣,对金钱的贪欲劲儿更是展露无遗。

就这样,忍受着丈夫“死去”肉体的气味,曹七巧紧皱着眉,一天天过着日子。

画面模糊恍惚。再次明晰时,已经呈现另一番景象了。

窗外的翠竹帘子退色了,屋内镜子里的人已老了十年,还多了一副遗像,览遍屋内各处,便知世事变迁。镜头放大屋内的人,便知晓物是人非。

如今的曹七巧成了寡妇,身边只剩一对儿女。

不久后,所有人都到齐,等待着 九老太爷 来给他们分家。呼啸的风声,肃静的堂屋,为了金银,一场闹剧上演了,当然主角还是曹七巧。

分家后,经过曹七巧与小叔 季泽 的情爱纠结的对话,接着又是一场双方为了金钱撕破脸的较量,此处语言、动作、情绪从文字里抽出,勾勒,浮现,便成了丝丝入扣的画面,有了活动明快的影像。

七巧的俩孩子长白和长安已长大成人,然而在这位母亲的毒害下,俩人的命运都是悲哀的。

最后一幕:昏暗的灯光下,“七巧似睡非睡的横在烟铺上”,弥留之际,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画面转换,一个年轻姑娘 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 去了。 七巧这样回忆着,幻想着······这时,镜头定格在她苍老的脸上,一边脸颊流下的眼泪渐渐干了。

于是,三十年前的月亮随着幕布缓缓落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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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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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里读了《双面猎犬》这本书,它讲述了一只豺和一只猎犬生下的一只豺犬——白眉儿,白眉儿生下来就没有了父母。虽然母亲给它创造了短暂的家,但那很快就结束了,它只能跟在成年豺的后面,过早地开始了的求生的历程,后来在磨难中白眉儿练就了超群的本领,但又遭到了豺王的嫉妒,以至于被赶出了豺群。幸好遇见了一猎户,它想生活会变得安定一点,但没想到这个猎户好逸恶劳,它几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但聪明的白眉儿“慧眼识英雄”,机智地奔向了村长、猎户阿蛮星—它的伯乐。后来虽然它经受了村民们的误会,但它以自己的智慧和勇敢赢得了村长和村民们的信任和尊重。真是逆境造就人才啊!

从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一个道理:逆境出人才。恶劣的生存环境,逼迫人或动物发挥潜能,适应环境,练就一身功夫,为后来的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用我们老百姓的话说就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最近,我看了中央电视台的一期节目,讲的是一个山村小姑娘,家境贫寒,她每天早上6点,天不亮起床,走上将近两个小时的山路,翻越七、八座山,去小学校上学,每天两顿玉米粥,吃个白米饭都是奢侈的,当记者问她苦不苦时,她说:“苦,但想上学,上大学,走出山村,脱离贫穷。”看到这里,我不禁流下了同情的泪水。

想想我自己,衣食无忧,父母为我提供了良好的生活、学习条件,我更要好好学习,努力进取,不辜负父母和老师的期望。小姑娘和我都是祖国的未来,“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我们只有努力学习,长大后,才能肩负起建设祖国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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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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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焰。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所以我并不爱你。

2、得不到,又忘不掉,那是最孤单的。你和我,曾经有过许多快乐的时光,我以为从此不再孤单。只是,当我们走不到一起时,那种相思,才会是最孤单的!

3、幸福远了,但带不走随身的记忆。甜蜜化了,却化不了拖手的体温。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一辈子的誓言却早已灰飞烟灭。

4、如此美丽夜晚,孤独是一种遗憾。想念得不到的爱情,已成习惯。情歌让我虚度浪漫,最后还是曲终人散。

5、你我有各自的轨迹,如流星。能相聚,共步一段旅程,是缘分。但最终,将朝着各自方向渐行渐远,是命运。

6、一朵花,采了许久,枯萎了也舍不得丢;一把伞,撑了很久,雨停了也想不起收;一条路,走了很久,天黑了也走不到头。

7、天很黑,心很痛;夜很长,觉很短。邮箱查了一次又一次,手机看了一遍又一遍。我终于还是失去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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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红葫芦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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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读了《金色的鱼钩》时,只是因为好奇,但读着读着,泪水充满了我的眼眶,我被文中那舍己救人的老班长深深地感动了。

当我读到”他坐在那里,捧着搪瓷碗,嚼着几根草根和我们吃剩的鱼骨头,嚼了一会儿,就皱着眉头哽咽了下午“时,眼泪不由自主地喷涌而出。

多么可亲可敬的老班长呀!为了三个小同志有充分的营养,放弃了热腾腾的、鲜美的鱼汤,去嚼小同志们吃剩的鱼骨头的草根!大家都知道,草根和鱼骨头是没有营养的,可是老班长为了三个小同志,宁愿去吃这没有营养的骨头!

和老班长相比,我们问问自己,我们呢?有不爱吃的饭菜,就背着父母大碗大碗地倒掉,比如有一次吧,家里做了炸酱面,我最不喜欢吃炸酱面,怎么办呢?我眼珠一转,借口说在外面凉凉,跑到外面把面扔了,装模作样地抹抹嘴,回屋了。晚上饿了,又问妈妈要钱买零食去了。读了《金色的鱼钩》之后,我知道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它!

还有一段让我记忆犹新,当”我“把鱼汤送到老班长嘴边时,他还不要,说:”小梁,别浪费东西了,我不行了,你们吃吧!还有20多里路,吃完了,一定要走出草原去!“

这一段看得我是热泪盈眶,老班长明明有可能活下去,但老班长没有,他把生的希望留给了作者和两个小同志,自己平静地选择了死亡。透过老班长的话语,我看到了老班长崇高、善良的心!

但现实呢?我们连一点点利益都不能放弃,怎么能像老班长一样舍弃生命呢?

直到读完文章,我才知道为什么鱼钩是金色的,因为老班长对同志们的爱是金色的,正是这金色的爱把鱼钩染成了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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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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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儿童敏感期》这本书是我买的第一本育儿书。吸引我的是书名,还不是作者孙瑞雪其人。第一次知道敏感期这个术语是看央视宝贝一家亲节目中了解到的。后来在当当网上看到这本书,想都没想就买下来了。六月底买的,断断续续地看,直到现在才算是看完。由这本书了解到孙瑞雪,然后是蒙氏教育,又在网上搜了几本书入货,结果麦爸笑我除了武侠书和漫画书,只有育儿书能吸引我。

这本书严格的说是由孙瑞雪编著,而不是由她写的。书的内容由200多个家长和蒙氏教育机构老师写的案例加上孙瑞雪的点评组成。案例是按儿童0-10岁的顺序编排而成。

第一次泛读的时候,我有点失望,习惯了看定义、总结的理论模式书让我想象这本书会解释定义什么是敏感期,什么年龄就会经历什么敏感期,会有什么具体表现,成人应按什么步骤来解决应付。拿到书发现不是这样的时候就有点失望。

第二次精读后,我喜欢上了这本书。其实儿童的敏感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的小孩会有不同表现,出现的先后和表现程度也各自不同,正因为如此,这本书没有按传统写书模式,观点+事例+总结来传授方法。而是以丰富的案例加上就事论事的分析告诉成人如何解读儿童的行为,从而进入他们的世界,和他们一起成长。

这本书最大的优点在于不用按章节来读,因为都是由案例加分析组成,没有很强的连贯性,可以从任何一个章节进入来阅读,所以适合任何时候、在任何地点来读。尤其适合翻阅型读者。

这本书最大的缺点也在于它的分散性特点,习惯直接接受理论,喜欢按甲、乙、丙、丁和一、二、三、四点来看书的人不适合阅读这种书,也许会觉得这本书不知所云。

总的来说,这本书看起来轻松,但要吃透其中的观点则需要靠个人的悟性。

我个人观点是这本书值得拥有,且需要反复阅读。

摘抄其中一些论点分享:

走路敏感期...成人该放弃自己走路的节奏去配合孩子。

孩子的心是细腻的,只有当我们尽可能细腻起来的时候,才会有机会感受到孩子细腻美妙的情感溪流。

我们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让儿童学习他年龄不能承受的东西,用成人的学习方法和强制手段给孩子灌输知识。

永远不伤害孩子,相信他们都是好样的。遇到问题就积极寻找解决的办法,一种人性的、科学的解决方法。

由此涉及到如何把握爱和自由的问题,这是另外一本书所谈到的,还在阅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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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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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几千年积累下来的商业文化可谓是博大精深,在悠久的商业历史中逐渐培育出了商人自有的经营谋略,而这些经营谋略同样适用于当代的各种商业经营者。

(一)、知地取胜,择地生财

兵法有云:地形,兵之助也。料敌制胜,计险厄,远近,上将之道也。知此而用战者必胜,不知此而用战者必败。可见,地形是决定作战胜败的一大关键,作为一名领兵作战的将领,必须深谙此道。古有云商场如战场,商场上的经营者就如同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帅,智慧的将帅往往能抓住有利时机,占据有利地形,最终取得战争的胜利。

作为春秋战国时期大谋略家的范蠡,更是深谙此道。他以谋略家的眼光,认为陶地为天下之中,诸侯四通,是理想的货物贸易之地,所以把陶地作为营销点,果然,十九年间他三致千金,成为市贾。陶朱公的美名也由此而饮誉古今,留名青史。

《史记 “货殖列传》中所载,秦国灭了赵国之后实行了移民政策,当时有许多人贿赂官吏,不愿搬迁,要求留在原地,唯独富商卓氏要求迁往较远的纹山之下,他看中那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民风淳厚,居民热衷于买卖,商业易于发展。几年后,卓氏成了远近闻名的世富。这种不惟任时,且为择地的观念已为后世商人所接受,并有了较好的发展。

(二)、时贱而买,时贵而卖

魏文侯时,国人注重农耕,而白圭却乐于观时而变。粮食丰收时他买进谷物,卖出白漆,待蚕丝上市时他就大量收购蚕丝,售出粮食。他曾说:”我做买卖,就像伊尹和姜太公那样有谋略,如孙膑和吴起那样善于判断,还能像商鞅变法那样说到做到。有些人的智慧不能随机应变,其勇敢不能当机立断,其仁爱不能恰当地取舍,其倔强不能坚持原则。所以这种人跟我学经营之道,我也不会教他的。“这段话,把他掌握贱买贵卖时机的”时断“与”智断“阐述得淋漓尽致。白圭的经商原则和经验,都被后世商人所称道。他凭着自己的这套经营谋略,精心经营,以至家累千金。

(三)、见端知未,预测生财

春秋时期的越王勾践,为雪亡国之耻,终日卧薪尝胆,励精图治,当得知吴国大旱,遂大量收购吴国粮食。第二年,吴国粮食奇缺,民不聊生,饥民食不裹腹,怨声载道,越国趁机起兵灭了吴国。苦心人,天不负。越王终成霸业,跻身春秋五霸之列。这里越王勾践作的是一桩大买卖,他发的财不是金银财宝,而是一个国家和称雄天下的霸业,是商贾之道在政治上运用的成功典范。

《夷坚志》载,宋朝年间,有一次临安城失火,殃及鱼池,一位姓裴的商人的店铺也随之起火,但是他没有去救火,而是带上银两,网罗人力出城采购竹木砖瓦等建筑材料。火灾过后,百废待兴,市场上建房材料热销缺货,此时,裴氏商人趁机大发其财,赚的钱数十倍于店铺所值之钱,同时也满足了市场和百姓的需要。管中窥豹,略见一斑,敏锐的观察力和准确的判断力是经商者财富永不干涸的源泉,也是经商者必备的能力之一。

( 四)、薄利多销,无敢居贵

我们在曼昆所著的《经济学原理》中有学到,当需求曲线富有弹性时,价格下降,总收益增加,则富有弹性的商品可以薄利多销。

先秦大商理论家计然认为,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主张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司马迁说过:贪买三元,廉买五元,就是说贪图重利的商人只能获利30%,而薄利多销的商人却可获利50%。

汉高祖刘帮的谋士张良,早年从师黄石公时,白天给人卖剪刀,晚上回来读书,后来他觉得读书时间不够用,就把剪刀分成上、中、下三等,上等的价钱不变,中等的在原价的基础上少一文钱,下等的少两文钱。结果,只用了半天的时间,卖出剪刀的数量比平日多了两倍,赚得钱比往日多了一倍,读书的时间也比往日多了,所以民间有句谚语:张良卖剪刀——贵贱一样货。

由此看来,致富并不靠固定的行业,而财货也没有一定的主人,有本领的人就能够集聚财货,没有本领的人则会破败家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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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克雷洛夫寓言全集读后感7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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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代武侠小说大师——金庸的封笔之作,本书是本很特殊的作品,与金庸之前的作品截然不同!书名:《鹿鼎记》更是能引起读者的深思,取自逐鹿中原,问鼎中原。

本书的特殊之处便在于其主人公,他完全颠覆了金庸先前笔下所创造过的大侠!不是《射雕英雄传》中憨厚、老实的郭靖,不是《神雕侠侣》中用情专一的杨过……韦小宝武功平平,且为人贪财、好色、好赌、怕死,妓院出生的他,几乎包罗了清朝社会中最底层流氓的所有陋习!更是与“侠”字南辕北辙。

可是,金庸却以他来结束自己的武侠写作生涯,更偏心地赐予他可称为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运气。

被茅十八带入皇宫的他,被收入海公公门下,却逃过惨酷的宫刑。又在无意间结识了千古一帝——康熙。二人心心相吸,更是结为兄弟!此后,韦小宝除熬拜、除吴三桂、平中国台湾……一路建立功勋,也一路搜刮钱财,从一个小太监竟升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鹿鼎公。以大量的笔墨讽刺了清朝腐败、昏庸的官风。

不仅如此,他总能以他那三寸不烂之舌加上上帝赐予的运气逢凶化吉。成为了陈近南的弟子,天地会香主,神龙岛的白龙使,取得人们梦寐以求的八本《四十二章经》……

然而,最为人津津乐道的还是韦小宝与他的七为老婆。

几乎一无是处的韦小宝所获得的荣誉与艳福,一举超越之前所有正直且武艺超群的大侠。

这难道真的只是因为犹如超自然现象的运气吗?

更因为他有一个道德底线,对于外人他可以如地痞流氓般可恶,可一但关乎兄弟、亲人之时,他总会放弃自前所有的陋习。因为仗义,他总是在天地会与清朝朝廷间两难!最后,不得不归隐山林。

然而,书中其余之人尽是些伪君子型的人物,一但涉及利害关系便会凶象必露。书中,郑克塽如是,吴应熊亦是如是。比起小宝的“真”而言,更要遭人厌恶百倍不只。

金庸便以如此另类的方式,以笔下最后一位英雄,深入人心地诠释了“武侠”二字。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保有人最真的外表。更应拥有一条明确的道德底线。

我们做不到如郭靖、杨过那般,可是高于韦小宝却是很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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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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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偶然在同事的办公室发现了《斑羚飞渡》这本书。这是第一次接触沈石溪的书,打开书的前言就被作者描述的西双版纳的生活迷住了。随着作者的描述自己也好像来到了美丽的西双版纳,看到了茂密的森林、掩映在树丛中的吊脚楼、憨厚的大象。有了一种想马上阅读的感觉。

《再被狐狸骗一次》描述了一个刚下乡插队的小青年和一只狐狸之间斗智斗勇的故事。小青年从镇上买了一只大肥鸡准备犒劳犒劳自己。在回去的路上,忽然发现了路边有一只垂死的狐狸,在狐狸皮的诱惑下,他把鸡放在了路边,去捉它。就在他快要捉住狐狸的时候,狐狸突然生气勃勃的活了过来,而他的鸡也被另一只狐狸给捉走了。这是他第一次被狐狸骗。读到这,突然有一种捧腹大笑的感觉,这狐狸真是太聪明了,这哪是一只狐狸呀,简直就是一个人精。这是人与动物之间的第一次交锋。

可是他们之间的第2次交锋读起来却有些沉重。公狐狸为了让母狐狸和幼崽转移到安全地方。自己往树上撞,撕烂自己身上的皮。可是人却不为所动。接着公狐狸自己把前腿咬下,像拆零件一样把自己的前腿生生的咬了下来。看到这,人拿刀的手也垂了下来。靠着公狐狸的吸引,母狐狸也转移了自己和幼崽。而自己却因失血过多的永远的倒在了地上。最后人又败给了狐狸。

看到这,心里涌起一种莫名的感觉。这就是父爱,像一座山一样高大。为了自己的孩子留尽了最后一滴血。父母对孩子无私的爱是普天下所有动物的一种本能。无论是人类还是其他的动物,为了孩子都是竭尽全力,流光自己的每一滴汗、每一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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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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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何老师为我们讲了《登上地球之巅》这篇课文——

《登上地球之巅》讲的是四名中国登山队员从珠穆朗玛峰的北坡攀援而上,踏过千年冰雪,翻过万丈巉岩,最终他们把鲜艳的五星红旗插上了地球之巅,这无疑是一场充满艰辛与危险的探险。那么到底是什么使他们成功的呢?就是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崇高的献身精神!在这海拔8500米以上的冰雪世界里,无数的困难险阻就如一只只凶猛的“老鹰”,时时刻刻威胁着“雁群”,但是每只“雁”都齐心协力,不怕牺牲,共同抵御入侵之敌。

在这篇文章中,我最欣赏的人刘连满,因为他不仅有顽强的意志,更重要的是他有舍己为人的精神。在极度缺氧的“死亡地带”,刘连满深知生存希望渺茫,但他渴望活下去,活着就是幸福,就是胜利,就是一切,可是,在这一时刻,他竟选择把氧气留给队友,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在他的眼里,战友的安全胜于一切,甚至连自己的安危都可以不顾,他是多么令人敬佩啊!尽管他最终并没有登上珠峰,但他的名字却永远留在了我的心中!我们活着,就是要做这样的人,面对困难毫不畏惧,在生死攸关的情况下,可以置个人生死于不顾,将国家与他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如果人人都能这样做,那我们的国家该有多强盛,我们的民族该有多团结!

还记得,上学期的趣味运动会,我们班每一个人都积极参与,大家共同努力,面对成功,我们露出了灿烂的微笑;面对失败,我们一起哭泣。拔河比赛时,大家一个个绷紧了脸,鼓足了劲,随着哨子声的响起,呐喊助威的声音也响起了,尽管我并没有参加拔河比赛,但是我的心与同学们的心紧紧揪在了一起,我盯着绳子,当绳子被对方拖走时,我有股想上场的冲动;当绳子被我们顺利拉过来的时候,我又不由得兴奋得一蹦三尺高,同学们拥抱在一起,留下了激动的眼泪……终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取得了年级段第二名的好成绩,这与我们同学之间团结的精神是分不开的。

集体的力量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共同积累。任何时候,集体的温暖都是我们所向往的,为集体多出一份力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我们应该向大雁学习,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让我们的“雁群”充满更多的力量,拥有更多的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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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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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处理得当而产生的痛苦应该被看作是幸福,而不是苦恼。

——堂吉诃德

最近一直在看《堂吉诃德》,前几天看到其中的这句话,很有感触。虽然堂吉诃德被描写成一个疯癫的游侠骑士,但说的话却处处透着哲理,这也许就是这部伟大小说的伟大之处吧!

我想说的是这句话怎么这么适合我们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就应该有这样的心态,我们不追求每次努力一定成功,我们只需要求自己做出正确的事即可,只要处理得当,不要管结果如何,我们要让自己感到幸福,做到了这些,我想我们都会成为非常优秀的销售人员的,所有同仁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吧!做一个幸福快乐的销售人员!!!

读了《堂吉诃德》这本书,看了之后既感到好笑,又有一点感悟,深为他的不可思议而感到好笑,《堂吉诃德》 这本书语言幽默,形象生动。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堂吉诃德》是一本好笑的书,可当翻过最后一页时,心里却不禁在问:“究竟是谁真的可笑?堂吉诃德?还是我?”突然想起刚进大学校园时,一位夫子说:“读《堂吉诃德》第一遍是笑,第二遍是哭,第三遍是思考。”难怪每每想起这个奇情异想的末路骑士时,心里总会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塞万提斯创作了一个让人不得不笑又不得不哭的悲剧。

《堂吉诃德》的悲剧在于它肢解了曾经神圣的道德观念,而这种肢解是建立在一个个沉重的矛盾之上的:要消灭即将衰亡的虚伪的骑士道,却设计了一个柔弱但真诚的卫道士。于是,人们在与腐朽道德战斗时,突然发现面前站着的“敌人”是个柔弱的老头,没有了摧枯拉朽的快感,没有了流血牺牲的英勇,甚至在面对一个弱者的抵抗时,会检讨自己的正义性。

恰好,堂吉诃德奉行的不是虚伪的骑士道,不是道貌岸然的道德欺骗,而是人们久违了的一种精神:对上帝的无限忠诚,对爱情的至死不渝。 当堂吉诃德开始为自己的精神家园而战时,第二层矛盾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骑士道早就被虚伪的道德所渗透演变,而世俗的价值观已经犹如一艘笨重的航空母舰,从对上帝的忠诚、对英雄的崇敬转向了对个体价值的追求。世俗价值观的改变虽然具有滞后性,但同时具有强大的惯性和持久的韧性,瘦弱但张狂的堂吉诃德却妄想扭转它,所以,他可以仅凭着信仰的力量不顾自身的渺小而义无反顾地冲向巨大风车,而其身后扬起的却是一股荒谬的尘埃。

我们暂且不去讨论新教伦理对社会发展是否有推动力量,只要想想,当人们举着张扬个性的大旗从中世纪解放出来的若干年后,人们不是又一次产生了信仰的需求吗?我们可以说这是历史的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但由此我们也可以发现,堂吉诃德以及堂吉诃德式的口号可以一言以蔽之——不合时宜。 堂吉歌德是很很好笑,但现实中不也有和他一样的人吗?他们妄想着,结果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笑着至于我们也该反省下自己,别让自己成为下一个堂吉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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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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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和大树》这篇文章,没有华丽的词语,也没有荡气回肠的气势,但文章的内容却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让我久久回味。

这篇文章的大意是这样的:从小出生于贫困家庭的夏洛蒂三姐妹虽然生活贫苦,却始终没有停止过写作尝试,都希望用笔敲开幸运之门。然而,命运对她们来说是残酷的,先是遭到自己所崇敬的文学前辈的讽刺,后来姐妹三人又自费出版了一本诗集,结果仅卖出了两本!在困难前面,她们并没有低头。姐妹三人经过慎重思考,从写诗改为写小说,争分夺秒,孜孜不倦,最终获得了成功。

读完后,我感慨万分

从这篇文章中,我知道了,在逆境中,只有具备坚强的意志力和聪明智慧的人,才能拥有精彩的人生。夏洛蒂。勃朗特就好像是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在恶劣的环境中坚强不屈、顽强的生命力伴随着她一起奋斗,一起努力。大树之所以这么高大,是靠辛勤的汗水浇灌出来的。无论你是多么地渺小、不起眼,但只要你有钢铁般的意志和永不放弃的意念,就可以获得意想不到的成功。在”成功“这条道上,没有平坦的”路“,只有蜿蜒不平的”道“,所以说^^。世界上并不存在什么不可能,只要紧要关头不放弃,绝望就会变成希望。

想到这儿,我羞愧了。记得有一次,我做一道数学题目,想了很久也不知道,就放弃在思考了,夏洛蒂面临着生活和精神上的沉重打击,都没有悲观退缩,而我,却被一个微不足道的小问题给压倒了。相比之下,夏洛蒂显得是那么的高大无比,而我,却犹如一粒黄沙般的渺小!

夏洛蒂?勃朗特姐妹虽然第一次失败了,但她们第二次以钢铁般的意志和罕见的精神力硬是成功的走上了文学圣殿。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学习夏洛蒂,学习她那永不言败、不屈不挠、坚持不懈、奋发向上的拼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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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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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23岁作《伤仲永》,论述了人的先天才能和后天教育与成才的关系,对吾辈教益匪浅。

天才到底是什么?虽说余已过不惑,但偶还是认为这是个说不清楚的问题。悲夫!“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爱迪生以为:天才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思之,不禁汗颜。倘若灵感不光顾,岂不是俺们的汗水都白流了?还好,姓爱的并非只他迪生一人在说话,还有个叫爱因斯坦的,这个爱也说过一句话: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再思,确也是。你可能不是天才,但你却可能成功。如是,吾心释然。

想俺四十余年光阴,书也读了些,人也见了些,神童不少,天才不多。王荆公晓得个方仲永,然其父不使学,终泯然众人矣。哎,咱也别老拿孩子说事,你如若摊上这么个老爸,也只能由命了!只是可惜了仲永那孩子!

俺倒也附庸风雅,与琴书画无缘,硬是和棋搭上个边,说到玩棋的,以前有个吴神童,有幸碰到段执政,渡洋学弈,后竟自独步天下;又有个高丽神童李,入曹府深造,数十年也无人能敌。此二人,不可不谓天才!我们所能知道的,就是他们执着、他们进取、他们拚搏、他们坚持不懈,---总之,他们成功了,你说他们是天才也就不为过,因为他们以前确是神童!好脑壳,爹妈给的,打小又不让咱混吃混喝,见天叫咱黑的白的,直弄得咱是天才咱怕谁!

然则却也知晓神童若干,终未进身天才,个中原委,莫衷一是,余生也愚,不明就里,乞明者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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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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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载着厚重的不可描述的生命的意义。初读《活着》,在安静的大学宿舍里,斜着身子,听着窗外吹来的呼呼的风响;记得盐似的月光,撒在有庆赤脚跑来的路上——这一处记了很多年,记得东北冬天夜晚的雪地上,撒满了月光,清冷宁静,也像是有人在讲着一个人一生的故事。余华总是能用最平静、朴实的语言勾勒出情节和细节,简简单单,就把人心剜地生疼。再读《活着》,仍是流着泪读完。读完后,却充盈着乐观、踏实和平静。

脑中浮现的是消隐在黄昏里的乡村,黑夜从天而降。广阔的土地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暗来临。

从一个纨绔子弟,纸醉金迷的生活沦落到一贫如洗的境地,福贵接受了命运的宣判,并没有失魂落魄。反而是认认真真地接受了这样的命运,决定要主动的活着。未曾经历苦难的人生,难以言成长。而对于福贵,一个个亲人相继离去,他理解的不仅仅是成长的含义了,而是活着的含义。他和命运是一对朋友,互相感激也互相仇恨;他们谁都无法抛弃对方,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路上,最终一起化为雨水和泥土,一起被埋葬。

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福贵回忆起的人物都是鲜明而慈悲的。 旁观者看福贵的一生无疑是痛苦的一生,在苦难的旧社会年代,无奈地坚强地忍受命运一次又一次的撞击与破坏,最终活了下来成为了一个幸存者。然而在福贵眼中,他在回忆中能得到踏实和幸福,他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他的儿女也是世上最好的儿女。他有着老牛陪着他,等自己死了也和他们埋在一起......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而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在笑地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活着是一种生命状态,我自己的生命状态是什么样的呢?我一直在思考,有时灵魂远离人群索居,有时喧嚣随波逐流。有时觉得自己像个空壳,只顾看着别人的幸福和忙碌,丢掉了思想和思考的动力;有时又感觉到身体的另一个自己在努力地活着,忍受现实给予我的苦难、无聊和平庸。

能写出《活着》的余华,眼睛该是有多犀利,看穿了时代的苦难;内心该是有多通透,才能描述出生命的本质和活着的意义。外物牵绊住的是我们的肉体,我们的灵魂可以穿透过时间和空间,去感受存在,感受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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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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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李鸿章,无人不晓,谁都知道他是那个签了一系列晚清屈辱条约的人,不少人好因此给他冠上了了卖国贼的称号。学习近代史可谓让每个学生难受的了极点。从古代史那引领世界好几千年,到近代落后挨打一百年,巨大的落差,感情上是难以接受。如果我有阿宽的超能力,我相信我回去修正历史的。于是,所有的愤怒发泄到李的身上。签了那么多条约,果然卖国贼无疑。

上学期无意去旁听了一个法律专业同学的商法课。碰巧那老师讲到晚清时期民商法律问题,其中他讲了一些对于李的看法。说他是晚清第一能人,大清帝国的裱糊匠。诧异呀,与我所知大有出入(不要笑我孤陋寡闻哦),他能牛在哪呢。之后很留意他向我们推荐的的一本书——梁启超的《李鸿章传》。说来惭愧呀,暑假借来竟没有读,原封不动的还给图书馆。终于,在这一星期下定决心,读完了。

李和梁分属不同的政治派系,对其所说,还是比较可信的。也可见梁对其还是相当敬重的。或许,维新派和洋务派还是一脉相承的关系呢。读完这本书,对李鸿章可谓大有改观。

书中说李鸿章是时势所造之英雄,而非造势时之英雄,我深表赞同。正像梁所说,吾敬李鸿章之才,惜李鸿章之识,悲李鸿章之遇。具体原因我也不讲述,未免有照搬之嫌。我只说说几点我所转变的看法。

看完此书后,不禁为李扼腕叹息。从镇压太平天国发家,之后又平了北方的捻乱,卓越的军功足以光耀门楣,就像郭子仪一样挽救了大唐。开办洋务,风云中外政坛四十余年,风光无限啊。到1895年,七十好几了,我倒情愿他死了,这样就不用背负国人的诟骂了,相反,绝对是十九世纪的伟人。但如果这样就不是李鸿章了。

他的由盛而衰犹如大清的命运,李的衰亡史即为大清的衰亡史。他不如曾国藩,他的老师急流勇退,保住了一生的好名节。试想,李鸿章也功成名退了,当时中国还有谁可以顶替他的位置。我们诟骂他,可我们如果坐在那个位置上,能保证做得比他好吗。人才匮乏,出了一个李鸿章,我们就应该谢天谢地了。没有他,还指不定会是什么样子呢。

大清的裱糊匠,缝缝补补而已,那时的人们不都是这么做的吗,他只是其中一个。兴办洋务,他比谁都渴望国家强大。签署屈辱条约,没有谁比他更撕心裂肺。书中有一情节让我不禁落泪。十年前,李鸿章在天津傲慢的接见了伊藤博文,根本不放在眼里。十年后却在日本低声下气的与其签订了马关条约。国内叫骂声一片时,谁又能理会李当时的苦楚。

在国内无一人之时,李鸿章站起来,独自承担了这一切(虽然他办的不那么好,可谁又保证办的比他好呢),他应该受到尊敬,他是个英雄,至少他是内心强大,敢于承担责任的人。

我们的历史教科书罗列式的史实,很容易误导我们在心里将李鸿章一棍子打死,对此我向好几年对其的误解表示“忏悔”。你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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