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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思考(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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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对基层检察院信息调研工作的思考_工作体会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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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信息调研工作的思考

作者:陕西省镇安县检察院 民行科 汪洋

信息调研是基层检察院舆论阵地建设和检察新闻宣传的基础工作,是衡量基层检察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标准,也是展现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检察形象的宣传窗口。信息调研工作将一线的各项反腐业绩、队伍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最新情况传达给社会,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需求, 对外宣教、收集舆情、接受监督,对内转化调研成果指导检察实践的循环过程,是取信于民、取智于民,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对惩治和预防犯罪、维护稳定和构建和谐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基层检察院信息调研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基层检察院信息调研工作普遍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1、部分干警轻视信息调研工作

访谈发现,部分干警把调研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分割开来,没有引起重视,思想认识存在误区。有人认为基层院的主要任务是抓好刑事检察、反贪渎侦、后勤保障、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等主流工作,检察调研是上级检察机关专门部门的工作,是上级院研究室“秀才们”的工作;还有人认为基层检察院由于没有设立专门的研究机构,新闻宣传是办公室的工作,调研研究归政工部门负责,与其他干警无关。

2、分散式信息调研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部分基层检察院分散式信息调研工作机制的引发各种问题,比如独立写作常常导致一个素材被多位干警重复创作并习惯性投递同一媒体,造成资源浪费,也没有发挥集体智慧;很多年轻干警社会经验少,对政法工作、检察监督的全局性不强,素材的深挖不够,没有老将或创造团队指点,采稿率低;有些干警不关注政法类媒体的版面栏目和采编方式,非规范化的写作的投稿往往石沉大海;大量前沿、专业化检察理论和实践资料难以收集,检察信息调研的选材思路窄、质量提升慢;干警之间缺乏信息调研资源和经验交流共享平台。

3、部分干警结合实践的理论研究和写作能力有待提高

近年来,基层检察院信息调研工作参与的干警数量有所上升,人员学历、年龄结构有了一定改善。但从整体看,仍然缺乏检察理论扎实、法律监督实战经验丰富、提笔能写、开口能说、遇事能办、上下协调的综合性信息调研人才。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对上级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和执行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少;向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浅;围绕检察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不深入;为领导机关和院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查研究活动创新少,只是通常表现为口头的、零散的、平面的和表层的东西,缺少系统分析与思考。

二、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信息调研工作的对策

(一)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政法信息调研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法律属性、社会属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始终是政法工作第一位的任务,也就是要讲党性讲政治、尊重媒体宣教工作客观规律、坚持群众观点群众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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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写作的思考_开题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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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写作的思考

开题报告的重要性和意义

从研究生培养管理的角度讲,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为阐述、审核和确定学位论文题目而举行的报告会。开题报告是一个阶段性考核,是中期筛选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对学位论文质量进行管理和监控的一个首要环节,是监督和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

从研究生的角度讲,开题报告的实质是向老师们汇报自己的学位论文准备情况,同时让老师们就自己的研究思路给予评价和提出建议,从而达到进一步明确研究目标,理清研究思路,以及在文献和研究方法方面从老师那里获得更多帮助的目的。因此开题报告的意义在于:

促使研究生做好论文的准备工作

为做好开题报告,研究生要进行调查研究、查阅有关资料和文献,了解国内外在这方面已进行的工作以及还有哪些不足,本课题重点研究什么、有什么价值,了解现有理论和实验研究的条件和手段等。通过开题报告工作,使研究生选题的目的更加明确,工作重点更为合适。

保证论文质量

为使开题报告能够顺利通过,研究生必须在开题报告前做好准备,导师以及二级学院有关教师须参加研究生开题报告并严格审核,对于选题合适、方法得当、措施落实的论文批准开题;对于尚有不足,要求做修改补充的,必要时再次进行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

开题报告的实质是向老师汇报自己论文的准备情况,在这个任务目标的引导下,研究生应该就选题、文献综述、研究的内容、方法与拟实现的创新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介绍说明,并且接受老师的批评和建议。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论文题目的确定

选题是撰写学位论文的首要环节和第一步,选题是否妥当直接关系到论文的质量,甚至关系到论文的成功与失败。要选好题目必须注意:1、选题要符合研究方向,不能超出本专业研究方向的范围随意去选,这样的论文答辩时会有问题。2、选题要有价值性、新颖性,凡是难以提出自己见解的题目最好不要去选,答辩很难通过。3、论文选题范围要适度。论文选题应该“小题大做”,不要“大题小做”。4、选题的可行性。如果选题缺少实现的必要条件,也是不可取的。例如资料很少无法下手,进行实证研究,找不到合适的替代变量或者实证数据很难获得。5、选题的明确性。有的同学在选题时,问题不明确,选题中包含两个甚至多个问题。

论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这一部分要回答的问题是:为什么选这样的一个论题,选择的这一研究问题有什么理论和实践意义。题目确定后要求对选题的意义进行论述,选题意义包括理论意义和实践上的意义。首先要说明该选题在理论上可能会有什么样的贡献,要说明你所研究的这个问题在理论发展轨迹中的位置。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这一部分要回答的问题是:在我选择的这一论题上,前人的研究已有哪些有价值有意义的成果,已有的成果还存在哪些不足需要进一步探讨,或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还可以采用哪些更好的方法。

选择你所综述的文献应该紧紧围绕所研究的问题,有的同学却将许多与所研究问题比较远的文献也写进来。这种文献综述显然是不符合要求的。综述主要是归纳材料,比如将该课题的研究历史划分阶段、将该课题的一些重要的学术观点归纳成类,对该课题的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进行评价。当然更重要的是要在归纳和评价中找到该课题存在的问题,比如站在今天的思想水准看,过去的研究还有哪些不足?我对过去研究成果有哪些不同意见?在这一研究课题方面还有哪些新的学术增长点?从自己的条件看可以从哪些方面获得新的突破?有了这样细致的分析与估价,写作者就能确定自己的定位,顺利地进入写作阶段。

研究的角度、方法与拟实现的创新点

在这一部分要把研究问题的方法、角度以及初步的思路写出来,方法运用应该写得具体一些,比如运用博弈论的方法、问卷调查的方法、计量经济学的方法、案例分析的方法等等,但文字要简练,因为只是初步的构思,不必长篇累牍。

拟实现的创新是论文的亮点,要“具体”,“恰当”地写出创新的要点,不要太抽象,要把自己的思路与现有的研究有什么不同的地方说出来,还要说出自己的思路在什么地方比起现有的研究有进步,否则就不能说是“创新”。

主要内容与写作大纲

这一部分可以将论文大的框架写出来,但不需要太具体。论文大纲应该是紧紧围绕选题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论述,写作大纲必须与题目保持紧密的相关性,前后章节要有一定的逻辑性,并且内容不能过于陈旧,一般的知识性介绍不能大篇幅地写进论文中。

主要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对于评价一个开题报告质量的高低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老师通过学生所提供的参考文献的数量和质量,可以看到学生对所研究的问题是不是有了充分的了解。通常,老师可以看出在这一问题研究中,比较有价值或比较经典的文献学生是否读过。如果学生所提供的参考文献数量少且价值不高,那么不用看具体内容老师就能断定,该同学的开题报告质量不会很高。因此同学们也应该重视参考文献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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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农民股份公司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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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股份公司发展情况调查思考

如何将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千变万化的市场联结起来,让农民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实现规模经营,尽快地富裕起来,这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近年来,安达市以改革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为突破口,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农民股份合作公司,由XX年末的84户发展到现在的206户,股东总人数1750人,总股本4989万元,集中经营土地28940亩。XX年农民股份公司经营总收入7199万元,入股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4076元。实践证明,农民股份公司是使农民富裕起来的重要组织形式。

农民股份公司作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入股农民的社会身份,促进了农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农民股份合作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有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的市场活动主体资格,入股农民则成为从事经济活动的法人。股份公司成立以来,他们主动找市尝闯市场,并真正进入了市常卧里屯乡德义农业开发股份合作公司现有股东20个,股本总额20万元,集中经营土地336亩。XX年,该公司种植元葱100亩,亩产3000公斤,全部销往俄罗斯,每公斤价格1.60元。与此同时,栽种林木50亩,青贮饲料50亩,育苗棚室5栋,其他粮食作物131亩。当年,公司实现纯收入28万元,入股农户每股分红280元,每月工资600元,实现户均增收7500元。XX年,该公司元葱种植面积扩大到200亩,年末公司实现收入44万元,每股分红440元,入股农户增收近万元。农民参加股份公司,按订单与市场需求实现对接,不仅明确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而且从根本上解决了“卖难”的问题。

农民股份公司实现了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改变了分散经营的状况,促进了农业集约化程度的提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分散经营逐渐暴露出自身的缺陷。大型农业机械和农田水利设施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难以大面积推广,从而形成农业生产高成本、低收入的局面。农民股份公司的建立,在一定范围内把土地集中到一起,形成适度的生产规模,大型农业机械和水利喷灌设备派上了用场,提高了经济效益;农户自愿入股,把零散的资金集中到一起,形成了一定的物资、技术投入能力,由分散经营到适度规模经营的转变,使原来一家一户的农用机械设备出现了剩余,变卖这些闲置设备所得的资金,则可以用于扩大再生产。羊草镇众鑫蔬菜股份合作公司的10个股东,原来每户都有一台小四轮拖拉机和配套农具,组建公司后只需4台,这就减少了60%的农机具投入成本。

农民股份公司以现代化管理的组织形式,为农民的共同富裕搭建了一个“平台”,促进了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农民股份公司通过利益连接,把分散的农民组织到一起,使“小舢舨”变成了“大轮船”,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大大增强。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面朝黄土背朝天”,这是中国农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写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单一靠土地为生的格局难以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提高农村非农化程度,已成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重点和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农民股份合作公司的发展,使农民进入了一个新的经营领域。土地入股了,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使农村劳动力得到了解放,大批剩余劳动力转农为非,或外出打工赚钱,或就地联合创办加工业、流通业等,这就形成了土地收益和劳动力收益“双重”收入的格局。据统计,目前安达市外输劳动力达52400人,占全市农村劳动力总额的38%。该市新泰苇业有限公司,就是由45户农民自愿出资创建起来的,拥有生产加工设备85台套,XX年加工工艺蔬帘130万片,实现产值230万元,税金20万元,利润80万元,每股分红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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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考_整改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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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思考

一、农村建设部署非常及时

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要实现这个宏伟目标,关键在农村,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业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稳步提高,农民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但是,与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相比,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不快,村镇规划建设零乱无序,农民素质参差不齐,村镇脏乱差现象严重。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必须创新思路,更新观念,积极探索解决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建设步伐。所以说中央现在进一步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非常及时的,也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是抓到了点子上。

二、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

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很广,笔者认为主要目标任务应包括以下内容:培育新农民、发展新产业、规划建设新村镇、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农村新风貌。实现农村工业园区化、农村产业化、农田标准化、农民知识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特色村镇、培育中心村镇、减少贫困及自然村。狠抓规划龙头、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家庭美化、环境优化,以及旧村改造、村庄整理和环境整治,村民自治。最根本的一条是真正使农民的收入增加、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根本改善和提高。

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原则

1、工业反补农业。应当在确保工业发展的同时,妥善处理工业用地和村庄建设、农民建房用地的矛盾,地方政府应克服财政困难的矛盾,千方百计通过各种筹资渠道和形式来筹措新农村建设的启动和建设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实行工业反补农业,形成工业现代化与农业现代化的良性互动。

2、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起步工作虽然艰难,但只要政策指导到位、激励有效,一定能充分调动各部门和农民的积极性,顺利推动这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3、强化管理。新农村建设一要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规划来指导新农村建设工作有序、规范开展;二是应制订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验收机制,对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强化管理。

4、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规划起点可高一些,要求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优美,要求住宅设计户型适宜、结构合理、立面完美。而要做到这一切,除了要求村级经济实力雄厚农民富裕作为实施基础外,作为政府,还需要通过政策的推动落实一定的启动资金,财政应安排适当补助资金,以帮助、吸引农民进新农村建房,保障新农村建设逐步推开。

5、从实际出发。一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调动群众积极性,以农民自愿、村民自治为主,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大包大揽。千万不可学我们在书本上看到过的“大跃进”的搞法。二是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从实际出发,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制定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时,既要按照新农村的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切合实际,切实可行,不增加农民负担,不搞强行摊派,不搞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深入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因乡镇制宜,因村制宜。在村镇规划上,要根据当地客观条件,科学编制规划;在新农村建设模式上,力求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格调新颖,形式多样;在方式方法上,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四是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广大农村点多面广,一方面要按照统一部署,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另一方面,又要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集中力量,整合资源,着力规划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标准和较强示范作用的新农村示范点。五是循序渐进,务求实效。要尊重客观规律,因势利导,抓好典型引路,抓好示范带动,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扎实推进,务求实效;不急功近利,不搞形式主义,切忌违背群众意愿和客观条件强行硬推。

四、新农村建设工作措施

1 、科学规划。政府部门要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到位”的原则,搞好村镇规划,严格规划管理,严格执行新村镇“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的制度,确保村镇规划的落实。建立科学、高效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系。要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条件编制不同的规划建设标准,条件好的应高起点规划建设,条件差一些的地方的规划也要适度超前。规划建设模式力求形式多样,既可生态庄园式,也可农村社区式;既可分散村落式,也可城郊集中式。要提高房屋设计水平,务求新颖别致,美观大方,经济实用。

2、齐抓共管。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搞好服务,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规划建设部门要抓好村镇规划建设,及时做好村镇规划编制任务,并提供尽量多的村镇规划、房屋设计图纸供各地参考,并负责对从事规划工作的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国土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把好土地审批关;交通部门应抓好村镇公路勘察设计,协助搞好中心村主干道的规划设计;卫生、城建、农业部门应抓好环境整治、改水改厕所和沼气池建设;供电、电信、广播电视部门要协调配合,做好中心村及自然村落的通电、通信、通广播电视工作;金融部门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简化贷款手续,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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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开展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几点思考_开题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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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几点思考

以下是一篇关于关于开展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几点思考的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欢迎浏览!

【摘要】警务硕士专业学位增设是适应当前的公安教育发展需要而产生的。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不同于学术型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在培养过程中要注意防止简单的去学术化,双导制制度流于形式并应加强培养质量。

【关键词】警务硕士;专业学位;增设;培养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XX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通知》(学位[XX132号),警务等18种硕士专业学位成为我国新增专业学位类别,并在XX年首次纳入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范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等公安部三所直属院校成为首批培养试点单位。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对于调整优化公安院校研究生培养结构,完善公安院校研究生教育体系,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

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masterofpolicing,英文缩写为mp,作为教育领域一个新生事物,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与教育在我国公安教育史上,甚至在国外警察教育体系中均无成熟的模式可以借鉴,笔者在此对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与教育提出一些个人的建议,希望能够抛砖引玉。

一、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的增设背景随着公安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和办学层次的提升,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开始暴露出来,最直接、最显性的问题就是公安院校的毕业生就业难,除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等公安现役院校外,其他一些地方公安院校的毕业生部分由于不能通过公务员考试而无法进入公安机关、不能走上公安工作岗位,这已经不是个别现象了。要求公安教育体制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甚至在20xx年各媒体一度传出我国公安教育将完全引用欧美国家警察教育培训体制的报导,即依托普通高等院校对警察完成高等学历教育,而由警察机关进行以培训为主的职业教育,后者不计学历,也不授予学位,主要是为职前警察和在职警察提供必须的业务技能和知识。

目前我国的公安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培训教育两种模式,在学历教育方面分为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培训教育主要有入警培训、晋升培训、业务培训。由于我国公安教育特殊的政治性,完全废除现有的公安院校教育而照搬欧美模式显然是一种过激的不切实际的行为。后随着20xx年部属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正常进行,上述争论暂告平息。

但是此次争论又将现有的公安学历教育和公安培训教育的融合趋势向前推进一大步,在公安部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和充分论证基础上,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应运而生。

较之公安院校现有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警务硕士的培养更侧重实践教学和实战能力的培训,而较之现有的公安培训教育,警务硕士则能够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毕竟在现实的工作当中,学历学位在衡量人才层次方面还是一个规范性标志。因此,为适应新时期我国公安工作对警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警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警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警务人才培养质量,设置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成为了一种必然。

二、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

(一)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定位有关硕士专业学位的定位目前有终极说和非终极说。

终极说认为硕士专业学位的教育培养应当定位为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职业人才的主渠道,是带有终极性,或者说应当是最高学位,无须再设置博士专业学位;非终极说则认为硕士专业学位同样是设置博士专业学位必经之路,也同样是为培养博士研究生储备人才,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定位相比不应该厚此薄彼。笔者认为在现阶段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在实践中的区别关系尚未完全厘清之前,不应再过于盲目地追求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层次,至少警务硕士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不应设定过高的定位,而应当扎扎实实地将警务硕士专业学位定位为公安队伍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的主渠道。

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具有特殊的实践性和极为明确的职业指向性,因此,在试点工作初期,应把招生对象暂定为具有一定专业知识背景和工作经验的公安干警,采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实现在职公安干警在职深造、终身学习的目的和愿望,也能够避免~些涉密的知识或特殊的技战术流入社会。同时考虑到公安工作对部分边缘、交叉学科(如公安情报、消防工程等)的高层次应用人才的需求,待警务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结束、培养模式成熟之时,可适当招收一定规模应届毕业生,发展全曰制警务硕士学位培养工作。

(二)培养目标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明显职业背景的工作,这是教育部对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明确的总体定位。设置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的目的正是为了改变目前公安战线上高层次人才匮乏的现状,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懂技术、会管理、能指挥的高素质人才,推动公安教育和公安工作的进步。因此,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是一种具有特定公安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忠诚可靠、业务扎实、敢于创新、精于实战,具有综合运用法律、公安基础理论、经济、科技、外语等知识,独立从事各项公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

(三)培养方式考虑到我国目前各地各警种警力不足的现象仍未得到有效缓解,尤其是各基层青年干警工作、生活压力较重的现象仍比较突出,为了避免学习时间与公安机关日常工作安排相冲突,警务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可以设定为2年到5年,其中学位论文工作时间约为1年。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教育模式,集中一定时间到培养单位或指定地点完成一定的课程学习及其他的培养环节,且集中学习时间累积不得少于6个月。

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行双导师制,由公安院校具有较高理论素养的导师和警务实战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共同指导,院内导师担负研究生全程培养的指导任务,实战单位导师主要担负研究生部分课程教学及实践和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

(四)课程设置课程设置突出专业学位特色是专业学位教育的立身之本,课程设置首先要进行定性分析,找准本专业学位的特色所在,围绕这一特色凝练出本专业学位教育课程设置的原则。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所在就是突出公安职业特色,形成突出警察职业能力的教、学、练、战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其课程应当是本着加强基础、突出实践、注重应用的原则来设置。然后依据这一原则进行定量分析,将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之间的课时比例优化,并将各课程的考核方法、达标分数等指标进行细化,最终形成一整套不同于学术型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独有的课程体系。

(五)实践环节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实践环节包括学术实践和警务实战单位实践两部分。学术实践主要是指研究生在读期间应结合所学理论和自己工作实际进行一些学术创新活动,包括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和独立发表学术论文等形式。警务实战单位的实践,是指除研究生在本人任职岗位上参与的实践外,还应由培养单位利用研究生集中学习的机会统一组织参加的实践活动。尽管目前公安学历教育的教学与实践脱节的问题饱受诟病,但不可否认的是公安系统的行政属性,使得公安院校的警务实践基地建设具备了得天独厚的优势。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为例,在公安部机关的协调下,该学院在全国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己顺利地建起95个实习基地,每年的实习安排由公安部机关向下属各部队专门下发实习通知,为学员实习创造了非常优越便利的条件。研究生在读期间集中参加的各种规模训练或演习,应当在导师的指导下以相应的实践报告形式反映出来,将这些感性的认识上升到理性的认识,为以后更好地指导实践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是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警务硕士的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公安工作实际,研究成果要有实际应用价值,不能是单纯的学术性的论述。拟解决的问题既要具有~定的难度和含金量,又不能沦为一篇普通的总结或汇报材料。至于其论文形式则不必拘泥于学术论文,可以采用专题研究报告、重大案例分析、专项调查或方案设计等形式。

三、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防止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出现简单的去学术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三所院校从1993年起相继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直侧重于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为公安系统输送了大批高层次的人才,为公安队伍建设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面对警务硕士这一全新的专业学位类型,家试点单位应当总结其他专业学位教育在发展过程的经验和教训,避免出现专业学位教育被学术型研究生教育所同化的现象。需要注意的是,专业学位设置的初衷是为了达到职业性与学术性高度统一的目标,教育部所提倡的改变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学术化倾向,并非是要简单的去学术化,而是为了防止出现轻视实践的倾向,不能简单地将专业学位教育理解为减少学术性的研究、减少理论知识的教育。没有扎实的学术理论基础作支撑,任何教育都不会有长远的发展前途,所培养出来的人才也不会有深厚的发展潜力。

(二)防止警务硕士专业学位双导师制度流于形式高水平的导师队伍是培养高质量研究生的关键因素。

尽管各类型的专业学位教育都在积极地落实双导师制度,努力打造一支适合专业学位教育的复合型师资队伍。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其效果普遍低于预期目标。究其原因,一方面,专业学位教育的师资基本上都是有学术型学位的导师兼任或转行而来,指导过程中仍然偏重于理论的讲授或仅仅是直接降低理论要求标准,而各培养单位弥补教师实践经验缺乏的渠道大多又不顺畅,致使专业学位教育的很多教师一时难以适应这种复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目标。

另一方面,来自于实践部门的外聘兼职导师尽管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但要忙于自己的工作,与研究生之间的沟通交流相对较少,致使部分兼职导师其实是流于形式,并未切实担负起指导学生的任务。

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作为新增类型,应当努力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同时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职教师比例仍然偏低,是公安院校教师队伍结构的现状之一。要破解这一难题,首先应当继续强化教师参与调研和挂职锻炼等实践活动,把参与实践活动作为职称评审、晋衔晋职的硬性指标之一,而院校的任务重在做好教师参与实践活动的前期沟通工作和后期保障工作,真正解决教师参与实践活动的各种后顾之忧。此外,公安院校还应当继续大力推行兼职导师制度。

一方面,兼职导师可以有效地缓解因当前扩招所带来的导师总量不足的窘况,另一方面,兼职导师能够将实战案例、实战经验、重要的信息内容及时转化为教学内容,可以有效弥补公安院校教学实践性不强的短板。同时,兼职导师可以密切公安院校与警务实战单位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并及时反馈毕业学员的发展动态和用人单位的评价情况,具有桥梁作用。为切实发挥出兼职导师指导作用,选聘的兼职导师应当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丰富的实战经验、责任心强、热心于研究生教育事业等条件,并且要真正能够切实履行研究生指导任务,特别是在研究生培养的各重要环节一定要有兼职导师的参与,不能让兼职导师仅仅成为一种头衔或名誉。选聘之初就要明确兼职导师的职责和不同培养环节的指导任务,包括参与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承担部分专业课程的讲授,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撰写和答辩,并积极为研究生的实习、调研等实践活动提供方便条件和指导。

(三)确保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质量质量是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之所以强调确保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质量,是因为有个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过程中曾出现过盲目追求规模和经济效益的沉痛教训。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担负着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的重任,担负着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建设的重任,面对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这一重大政治任务,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绝对不能够沦落为一个镀金、拿文凭的渠道。必须抓好招生、培养的各个环节,将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有机结合,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切实做好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试点工作,使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真正发展成为公安队伍培育高层次应用人才的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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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考试前激励思考口号_激励口号_网

范文类型:口号,全文共 1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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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激励思考口号三篇

篇一

56个民族56朵花,56种语言汇成一句话:请说普通话。

献血的你,灵魂如虹;你献的血,生命涌动。

在这里,香火不再延续……

用爱心为生命加油!

千万别点着你的烟,它会让你变为一缕青烟(加油站禁烟)

沟通你我他,全靠普通话。1、我高考,我自信,我成功!

听听激动,想想感动,不如马上行动。

考前复习做什么-----抓基础,回头看教材;重梳理,不放过一个易错点,查漏补缺是关键。

自信是你成功的基石,沉着是你飞翔的翅膀。

看清楚,想透彻,答准每道题。

冷静应对中考,微笑面对人生。微笑迎考,成功在望。

以饱满的斗志投入备考,无论是上课、作业还是考试、总结,都一丝不苟,不被惰性情绪左右。

充分利用时间,限度地压缩非学习时间,各种学习以外的事情速战速决。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

篇二

积极思考造成积极人生,消极思考造成消极人生。

成功不在于分数的高低,而在于你有没有尽了的努力。

遇难心不慌,遇易心更细。

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振奋精神,考出水平。

人人努力,个个过关----认真应对中考英语口语测试。

成功,要靠辛勤与汗水,也要靠技巧与方法。

不放过一点疏漏,不放弃一分希望。

十年磨剑为一博,六月试锋现真我。

十年磨剑三日锋,今年高考定成功!

沉着冷静,周密思考,认真严谨,仔细答卷。

重视解题规范,树立考试中有30%的分数丢失在规范分上的意识,让解题规范贯穿于作业、练习和考试等各个学习环节中。

与雄心壮志相伴而来的,应是老老实实循序渐进的学习方法。

与自信携手同行,跟紧张挥手作别。

仔细审题,答题规范,书写工整。

十年一搏大学梦,赢得寒窗锦绣程;

篇三

用心看卷,专心答题,细心复查。

用诚实谱写人生答卷,凭实力选择理想学校。

信心是力量的源泉,坚持是成功的保证。

胸有成竹进考场,先易后难答试题。

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其他人的表率。

书山比豪气,看咱包中学子登顶折桂;

听好每一堂课,做好每一题,过好每一天。

你想改变你的未来吗?那就努力改变你的现在。

让父母的期待变成现实,让自己的理想展翅飞翔。

提升自己的心理承受力,做到心胸豁达,不为小事所累,让自己尽快成熟起来。

多为成功找办法,别为失败找理由。

人易我易,我不大意;人难我难,我不畏难。

考前不慌不乱,考时沉着应对,考后杜绝议论。

遵循生活规律,保持良好心态。

易题不丢失半分,难题不放弃努力。

学海竞风流,瞧我高三同学劈浪夺魁!

微笑迎考,成功在望。

明确目标,端正学风,规范行为----做合格的初中毕业生。

静静心,易发挥;动动脑,易考好。

与诚信携手同行,跟欺诈挥手道别。

考生们:相信自己,我能行!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秘诀。

与其明日后悔,不如今天努力。

考试,不仅是智力的竞争,更是意志、态度、精神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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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城市贫困群体的调查与思考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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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贫困群体调查思考

城市贫困群体的调查与思考

(制药工程 周冉)

摘 要: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城市出现了新的弱势群体,虽然这是难以避免的现实,带有普遍的规律性,但如果处理不好,必然影响社会稳定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笔者在参加淮安市城市调查队组织的城市特困户抽样调查中,亲眼目睹了部分城市特困家庭生活的艰辛,从心灵深处受到了一次强烈的震撼,并引起了深深的思考……

关键词:城市 弱势群体 调查 思考 建议

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过用中,由于市场的激烈竞争,城市原有企业出现了大幅度的关停并转,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迅速崛起,城市人口的就业难度越来越大,要求也越来越高,虽然经济发展的速度大大加快了,多数人的收入水平提高了,但随之也出现了城市弱势群体,而且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弱势群体中的贫困者队伍正在呈扩大的趋势,如何解决好城市弱势群体的生活问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近年来,城市扶贫问题虽然己引起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尚有很多工作要做.

一,城市贫困群体现状分析

目前,淮安市下岗职工已超过7万人,约占职工总数的五分之一.据2002年统计资料显示,全市城镇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30元,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居民已经达 21039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的 1.8%,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50元的城市人口约有3万人.

据对市区630户特困职工家庭生活情况的调查,贫困类型大体分为三种:一是因职工下岗的家庭贫困型.在调查的630户特困家庭中,下岗职工家庭有449户,占71.27%,其中双下岗的职工家庭有229户,占36.35%.二是因患病治病的家庭贫困型.在调查的630户特困家庭中,有193户因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导致债台高筑,生活贫困.这些家庭职工所在单位无力为他们投保医疗保险,大额的医疗费用无处报销,有部分家庭因治病而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如:某轻工企业退休职工包某某患尿毒症五年多,每周透析要花费700多元,夫妻二人退休金不到1000元,为治病不仅已经花去一生的积蓄,而且举债3万多元,不堪重负.三是单亲贫困家庭型.在被调查的630户特困家庭中,单亲家庭有112户,占17.78%.

在这些单亲家庭中,有的是因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一方死亡的,也有的是因为家庭生活困难,导致家庭破裂而离异的.如:市区一服装厂职工孙某某患糖尿病多年,因单位效益不好下岗在家,丈夫不堪忍受妻子疾病和家庭的双重折磨,于几年前离家出走,孙本人病情越来越重,一家人仅靠政府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维持生计.市区某纺织厂女工李某某,丈夫去世,每月仅靠300多元的工资和低保补差,既要维持一家4人的基本生活,又要供养两个孩子读书.

二,城市贫困群体呈扩大趋势的原因分析

贫困群体的出现和呈扩大的趋势,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因素,归纳起来大致有一个方面的原因:是经济转型时期,改革攻坚阶段,一方面失业人员大量涌现,另一方面失业人员中普遍存在着文化素质低,劳动技能单一,知识密集型产业就业门难进,社会可提供的体力劳动密集型岗位严重不足.二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社会保障体制,不仅起步晚,而且举步难.三是择业观念陈旧,创业致富的信心不足.这个仅在贫困群体中有所表现,而且在相当一部分市民中也大有市场.

三,解决城市弱势群体贫困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社保基金的筹集力度,确保困难职工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国家要加大社保基金的投入,强制性,规范化地实施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障制度,对困难企业职工和贫困群体要制定相对优惠,适当倾斜的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社会覆盖面,既要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又要切实保障城市中无上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的居民生活保障,并提高其保障标准.

二是各级政府要制定适合下岗职工的可就业政策,让有劳动能力的下岗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有选择性地引导下由职工自谋职业.在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初期,工商登记,税费减免,信贷服务要提供优惠和方便.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业要面向下岗职工开放,社会服务业就业要首先考虑安置下岗职工.政府各相关部门可以把下岗职工组织起来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安排下岗职工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使他们获得一定的收入.同时,政府和一些大的企业集团也可以学习上海开办一些类似 4050项目,即针对女 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的劳动技能单一的卜岗职工,开办一些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的,经济效益较好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项目,政府提供相关免税免费政策进行扶持.

三是着力解决城市贫困家庭医疗,子女上学和住房问题.医疗,子女教育和住房问题是目前城市居民最关注也是最担心的咱大消费,为了防止因医疗,子女教育,住房问题给贫困家庭带来新的压力,有效防止贫困群体的继续扩大,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城市特困家庭实施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动员和号召全社会都来关心弱势群体,发动全社会对弱势群体进行救助.医疗卫生部门要对贫困群体人员实施优惠就医,教育部门要对贫困群体中的子女落实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房地产开发凡涉及到贫困家庭的,其回迁房屋要实施零利润,甚至更优惠的照顾政策售房或特惠租房,着力解决贫困群众的住房困难. ≤第一范文 网www.DIYIfanwen.Com整理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四是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着重帮助下岗职工树立战胜贫困的信心和增强再就业的技能.首光扶贫必须扶志.自强,自力是战胜困难的先决条件,事实上没有哪个民族,哪一个地区不通过自身艰苦努力,想靠扶持富裕起来的.大部分特困家庭,只要树立信心,克服等靠要的消极思想,经过努力是可以战胜目前困难的,是可以脱贫致富的.因此,鼓励城市贫困群体发挥主观能动性,比单纯的钱物救济更为重要.其次,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在妥善安排解决好城市特困家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的同时,下大力解决好那些身体健康,具有再就业希望的下岗职工的专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市场竞争的能力,自我生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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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居巢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思考_心得体会范文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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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巢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思考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是硬道理。党的十七大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规划了新的宏伟蓝图和展望,新的一轮发展热潮在神州大地悄然兴起。居巢区地处皖中,区位优越,交通便利,居巢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的挑战和问题。如何才能加快发展,富民强区,实现居巢奋力崛起?在区域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发展是硬道理,居巢如何发展?怎样才能加快发展?值得我们每个居巢人思考。就居巢“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自己近几年所见所闻,谈几点个人不成熟的看法。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关系居巢区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构建和谐居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应该按照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继续积极、全面、准确、深入地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

今后一段时期,我区经济发展的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来安徽视察讲话的重要精神,紧紧把握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大力实施以市场为导向懂得优势资源转换战略,远期依托“六个优势”建设“六大基地”,近期抓住四个重点,实现六大突破,优化九个环境,提供四个支撑,努力实现居巢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依托“六大优势”,建设“六大基地”。紧紧围绕全区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总体布局,紧抓民营经济园等特色工业园区和全省大力实施的“东向发展战略”的重大机遇,积极实施“东进西迎,双向融入”发展战略,引进和扶持一批牵引性大,带动力强的加工制造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居巢,把居巢建设成为皖中地区面向长三角区域的出口加工制造基地。二是依托农副产品和畜牧品资源优势,把居巢建设成为皖中农副产品及畜牧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三是依托丰富的棉花资源优势,把居巢建成全市棉产品综合加工利用基地。四是依托丰富的石灰岩、白云岩等矿产资源,把居巢建成建材及矿产品深加工基地。五是依托得天独厚地区位优势,以建设农资粮油批发市场、果蔬交易市场、建材物流园、锚链物流园和农民市场等五大专业要素市场为重点,逐步形成以居巢区为桥头堡、物流中枢,内有基地、外有市场,辐射周边、通商长三角的大市场割据。六是依托居巢区的区位优势和特有的旅游资源优势,发挥居巢“皖中明珠”的品牌优势,打造在全市乃至全国知名度较高的旅游休息度假目的地。

抓住四个重点:一是重点项目建设。以“六大基地”建设为切入点,重点引进那些产业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骨干项目,能够提升综合实力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能够有效解决就业的劳动密集型项目,突出棉纺、农副产品加工和矿产开发等项目,形成产业积聚优势和区域特色。二是招商引资工作。做到精心策划定项目、突出重点招项目、创新机制抓项目。三是工业园区建设。以外向型、高起点、高技术、高效益为方向,以棉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重化工、矿产、建材及高新科技产业为重点,加快园区建设、项目引进和企业入驻,形成优势产业在园区布局,优势产业在园区积聚的效应。四是建立完善合作发展新机制。重点在园区共建、资源共享、城市相连等方面求突破、求发展。

优化九个环境:通过深化改革优化发展的体制机制环境;对过去制定的优惠政策进行补充、完善,优化政策环境;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完善“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强化效能监察,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环境;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坚持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抓好稳定工作,营造良好治安环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良好廉政环境;抓好环境建设,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全面落实有关政策,为城镇劳动者和农民进城务工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

提供四大支撑:一是引进推广一批以良种为核心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的栽培、管理模式;完成一批工业技改项目,为提升产业、产品竞争力提供科技支撑。二是建立完善银企合作平台,积极推动富煌、槐祥、金猴等骨干企业上市步伐,拓宽融资渠道,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三是依托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中心,加快发展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技术教育,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当地建设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充分利用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对技术工人的需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培送当地所需要人才;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精神引进我区急需人才,为加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四是大规模、大力度抓好干部培训,努力提高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驾驭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饿能力和水平,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加快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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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对认定侵害名誉权若干问题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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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认定侵害名誉权若干问题思考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也是人格权内容最为丰富、复杂的一项权利。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解答》的规定:对名誉权的侵害,必须具备四个要件: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名誉受损的侵害结果;侵权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但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对是否对名誉权构成侵害仍难以确定,如:侵害名誉权的客体范围是什么?认定侵害名誉权的标准是什么?特别是现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在网站聊天室发布侮辱他人的文章是否属于让公众知晓?是否属于侵害特定人的名誉权?在这些状况下,并没有第三者在场,故难以认定对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因被告人的行为而受到不良影响。也不能确定被告的侮辱行为是否使公众对受害人的名誉评价降低。那么,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对特定人名誉权的侵害?当事人是否负恢复名誉的责任?若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其行为性质又是什么?这些都是当前处理名誉侵权纠纷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 对名誉权的客体的认定 依通常的理解,名誉权的权利客体是名誉。那么,什么是名誉?“名誉是指对特定人的人格价值的一种社会评价。”对公民而言,其名誉是指社会对某公民的品行、思想、品德、生活、作用、才干等方面的社会性评价。而对法人来说,名誉是指对其经济活动、生产经营成果等方面的社会评价。什么是名誉感呢?所谓名誉感是指公民对自己内在价值(如素质、思想、品德、信用)等所具有的感情。名誉感“为与之地位相当之自尊心(对于自己价值之感情)”,那么名誉权的客体是否应包括名誉感?有的学者就认为:“作为完整的名誉权,不应仅仅包括名誉,还应包括名誉感。”其理由是:第一,侮辱行为主要是针对名誉感的,一般不会使被侮辱者的社会评价受到影响,即使是有影响,也是显著轻微的。名誉感极易受到损害,假若法律不保护名誉感,那么侮辱行为就不能受到追究,受害人的权利就难以获得有效保护。第二,许多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常常没有第三者在场,或其在当时的环境中不可能为第三人所知道,因而侵害行为仅仅侵害了受害人名誉感而不可能使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如果不保护名誉感,那么受害人就不能向侵害人提起诉讼或提出请求,从而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权利。 以上所述虽有一定的道理,但在理论上仍难以成立。诚然,名誉与名誉感的相互联系十分密切。在许多情况下,不法行为人毁损他人名誉,也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感。但名誉与名誉感毕竟不相等同。名誉是一种客观的社会评价,它是社会公众对某个主体的评价,而名誉感则是某个主体内心的一种情感。在很大程度上是主体对其名声的自我评价,两者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我们不能因为两者有一定联系而将其一并作为名誉权的客体。 进一点来说,名誉权的客体不应包括名誉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第一,法律对名誉权的保护目的在于使受害人的社会评价不因他人的非法行为而降低,以维护公民和法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尊严,保持人与人之间的正常的交往和秩序。就如龙显铭所说的:名誉可分为“内部的名誉”和“外部的名誉”。内部的名誉即名誉感,其与他人的诽谤毫无关系,故不能为他人的行为所侵害,即此种意义之名誉,为主观上之道德,而不能为法律之对象。而为法律之对象者,乃“外部的名誉”,即他人对于特定人所给予之评价,建立于特定人在人类社会内所有价值之承认上面。如果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则不能确定法律保护名誉权目的。第二,名誉权作为人格权的一种,具有其特定的客体,并以此与其他人人格权的客体相区别。从审判实践来看,许多仅仅针对受害人所实施的侮辱行为,如果仅仅只是损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感,则不能认为是侵害了名誉权。如果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则不仅不能确定名誉权的特定的客体,而且如果名誉权要以名誉感为客体,那么其他的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等)也要相应的以某种情感为客体,则对人格权保护的范围就过于宽泛,势必使有关人格权侵害的案件猛增,反不利于社会安定及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第三,名誉感虽容易受到伤害,但法律保护名誉感是极为困难的。一般来说,某人的名誉感与其应有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评价是一致的,但在许多情况下,也可能是不一致的。举个例子来说,某人自信自己可以做好某项工作,而实际上,他并没有能力做好。这样,他人对其表现出来的行为评价和其自己对自身的评价就可能不一致。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不同的人,其性格、生活态度、生活环境不一样,对于同一种言行的反应也不一样,对于一般的善意的玩笑有时也会误认为侮辱其人格,损坏其名誉。对这样的名誉感受进行保护,不仅不可能,更没有必要。第四,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的观点,也不能解释法人的名誉权,法人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不像自然人那样具有情感和自尊心。综上所述,法律所要保护的只能是名誉而不是名誉感。 如此,法律不保护名誉感,是否意味着受害~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呢?我们认为,侮辱行为大都构成侵权行为,并应受到法律制裁。但如果侮辱行为不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则此时对侮辱行为的制裁,并非是出于保护名誉权的考虑,而是行为人致公民人格尊严受到损害,由此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二、 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的认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法律明文规定的有两种,而其他种类并未予以明确,对这一方面的问题也是值得研究的。 第一, 侮辱行为 侮辱是指使用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一般可分为:(1)暴力侮辱。它是指对受害人使用强制性手段,使其人格、名誉受到伤害。这里所说的暴力,不是指一般的殴打、伤害,而是指损害他人人格的一种方式。例如当众打人耳光、向他人脸上吐唾沫、强迫受害人做难堪出丑的动作等等。(2)语言侮辱。指对受害人施以粗鄙的语言损害其人人格、名誉。例如当众辱骂或嘲讽受害人、使受害人当众出丑、难堪,对妇女使用猥

亵性的语言等。(3)文字侮辱。指通过文字等表现形式损害他人名誉,比如,在报刊上以发表文章等形式对受害人进行侮辱。 第二, 诽谤行为。 所谓诽谤,指因过错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行为的特点是捏造虚假事实并予以传播,而且诽谤的成立必须有损害他人具体事实为前提。 构成诽谤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事实纯属捏造。散布他人真实的事实,不构成诽谤。 2, 捏造的事实一旦公开,足以损害他人的名誉。受害人的名誉实际是否受到损害,不影响诽谤的成立。 3, 行为人对捏造的事实进行散布。散布指向受害人以外的人公开,仅向受害人传述不构成诽谤。按照英国的权威著作,即“公开一种错误和损害名誉的陈述,这种陈述涉及另外一人。”而这另外一人就是受害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人数不限,既可以是特定的,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至于受害人是否在场,不影响行为的性质。不特定的人,是指不局限与~人具有某种特殊关系的人,如路上的行人,广场上的听众等。如果行为在公共场所实施,即使不能确定具体的知晓人,也可以推定他人知晓,而不需要指出具体知晓人。散布就是让第三人知晓,让公众知晓,如一封信送达人给收信人本人的具有诽谤的内容,足以诋毁该人名誉的信件,就不应视为诽谤,但如果送达不是信件,而是具有诽谤内容的明信片,则构成诽谤。 第三, 其他的行为 侮辱和诽谤是两种典型的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实践中以这两种方式侵害名誉权的情况较多。但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不应仅限于侮辱和诽谤,其他方式也有可能侵害名誉权。例如,假冒他人姓名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不道德行为,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报刊杂志的报道内容失实,在一定情况下都会损害他人名誉,实质上都是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这在司法解释中已经有所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三、 名誉权与其他相关权利 在实践中,常常容易将名誉权与其他权利相混淆,给责任认定带来麻烦,因此有必要对其作个比较。 1. 名誉权与荣誉权 所谓荣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自己的荣誉称号所享有的不受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02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从而在法律上确立了主体所享有的荣誉权。荣誉权在性质上究竟属于人格权还是身份权,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荣誉权是特殊的人格权,因为获得荣誉实际上也就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可以说荣誉是一种特殊的名誉。既然名誉权属于人格权,那么荣誉权也应属于人格权的范围。另一种观认为荣誉权不是人格权,而是一种身份权。因为荣誉不是社会给予每个公民和法人的社会评价,而是国家和社会组织等给予公民和法人特殊的美名或称号。如:国家为了表彰公民对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授予其“战斗英雄”“劳动模范”称号;某个社会组织根据某公民在某方面的卓越成就授予其名誉称号(如百花奖等)。可见,荣誉权并非每个公民或法人都享有。荣誉权的取得有赖于主体实施一定的行为,作出一定的成绩,它不是公民与生俱来和法人成立后就依法享有的。因此荣誉权不是主体所固有的始终为主体享有的人格权,而是一种身份权。 由此可见,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 性质不同。荣誉权属于身份权,而名誉权属于人格权。荣誉权只能由那些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作出贡献并获得荣誉称号的主体所享有,而名誉权是每个公民和法人普遍享有的权利。因而名誉权是始终由主体享有,具有专属性,一旦丧失名誉权,主体的独立人格也将难以继续存在。荣誉权则不同,主体不享有荣誉权并不影响到主体资格的存在与否。法律规定禁止非法剥夺公民和法人荣誉称号,但如果主体的行为表明他人应当继续享有某种荣誉称号,或违背了有关授予其荣誉称号的规定,则有关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可依法剥夺其荣誉称号。此种剥夺尽管导致主体对该项荣誉权的丧失,但并不否定该主体独立人格的存在。 第二, 客体不同。荣誉权是对国家或社会组织授予某个主体的荣誉称号所享有的权利。而名誉权则是主体对其品行、能力等方面的良好社会评价所享有的权利。名誉与荣誉称号具有一定联系,如获得某种荣誉称号,意味着主体在某一方面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而丧失某种荣誉称号,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其社会评价得以降低。从这个意义上讲,荣誉是一种特殊的名誉。但应当看到荣誉毕竟与名誉不同,名誉是对人格价值的全面评价、是社会公众的评价,而不是某个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作出的评价;而荣誉则是因国家机关或社会性组织对某一主体在某方面的成绩或贡献作出评价,并授予该主体一定荣誉称号之后所产生的。主体在某一方面作出一定成绩和贡献,即使未获得一定的荣誉称号,也仍然可以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并享有良好的名誉。可见,荣誉与名誉还是有区别的。 第三, 取得的方式不同。荣誉权是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劳动和贡献,并经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授予以后才能取得的一种权利。例如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13条的规定,当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委员在工作中做出一定的成绩,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一定的程序授予其荣誉称号。荣誉权必须是主体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贡献以后,依规定的程序被授予荣誉称号方可取得。而名誉权则是法律规定每个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它是主体产生或成立后应当享有的而不需要主体作出一定的行为即可取得的权利。 2. 名誉权与人格尊严 如前所述,行为人直接侮辱某人,但并未将侮辱的言词和侮辱的行为向第三人传播,不构成对受害人的名誉权的侵害。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对受害人的人格权不予保护。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第101条也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这些都是保护公民其他人格权的依据。这里提到了人格尊严,所谓人格尊严是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社会价值的客观认识和评价。人格尊严基本上属于公民对自身人格的客观认识和以自尊为内容的权利,它是公民主要的人格权利,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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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建设服务型法院若干问题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5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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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服务法院若干问题思考

关于建设服务型法院若干问题的思考 xx市xx区人民法院院长     服务群众,执政为民,是我们党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人民法院必须恪守的基本准则。加快司法改革,更新司法理念,建立服务型法院,使人民法院更好地担负起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责任,是“国家权力本位”向“社会权力本位”的转变,是从专政型、管制型法院向调节型、服务型法院的转变,是人民法院服从服务于大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贯彻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本文拟对建设服务型法院的理论和实践进行简要探讨。 一、建设服务型法院的理论基础 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的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十余年来,各级人民法院致力于审判改革,大力吸收国外模式,但有些同志言必称英美,行必效德日,忽视了中国国情对改革的特殊需求。虽然法院的审判改革得到了众多有志之士的赞同,法院的社会影响力和司法权威不断提高,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程度并没有达到所预期的目标,法院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应有的崇高权威和亲和力尚未完全确立,法院与人民的距离一定程度上反而有所疏远。司法的职业化给法院和法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是,由于中国国民的法律素质不高,高度职业化使得司法的功能得不到应有发挥,没有能够产生应有的作用。百姓和有关部门希望司法能“回归人群,服务社会”[i],发挥司法功能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党的xx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ii]。xx大之后,如何贯彻的重要思想,如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如何真正在依法治国中树立起法院和法官的权威,这是摆在每一个法院、每一位法官面前的问题。服务型法院概念的提出,给“为人民服务”赋予新的内涵。 现在,许多同志一提到“服务”,就联想到“经济纠纷调解中心”、“主动服务”、“寻找案源”、“为地方经济保驾护航”,甚至代有关部门征收税费、深挖税源,审判中搞地方保护、部门保护等,实际上,这种“服务”并不是法院的服务职能,而是法院沦为行政管理工具,是一种狭隘的服务观念。服务型法院所指的服务是一种宏观上的服务,也就是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通过便捷及时的审判,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司法救济途径;通过审判效果的延伸,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因此,所谓服务型法院,就是指法院在坚持公正、独立的前提下,扩大以审判职能为主的各项职能,积极服务大局、服务经济发展,通过公开审理、便民利民、效果延伸等履行职责的方式,全面发挥法院多元化的功能,使审判制度与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相适应,并最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服务型法院的提出,有其深刻的理论基础: 1、从人民法院的根本属性来看,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执政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特点之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法治国就是人民治国、民主治国。人民法院根据党和国家的治国方略行使审判权,是代表人民行使审判权,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在党的领导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构,是社会冲突和纠纷的最后裁判所,在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过程中,一定要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司法工作,一定要服务于依法治国的主体——人民,一定要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经济发展。从法治的价值层面和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需求来说,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就是一种为人民群众提供的司法服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因此,人民法院必然是一种服务型的国家机构。建设服务型法院,就是要使法院的功能多元化,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司法的特征。 2、从法律的功能来看,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志相统一的体现”,法律是人民当家作主、进行自我统治和管理的有效手段,任何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都要表达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接受人民的监督。充分尊重、保障和促进~,促进社会发展是法治的终极性价值。作为执行法律的人民法院,除了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统治的重要职能外,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更多地表现为:一是通过发挥审判职能调整各种平等主体的权利义务,防止权力的滥用,加强对公民权利的救济。二是发挥审判的调节、引导职能,服务于“第一要务”。社会主义法律对经济的服务作用,不限于确认和维护基本经济制度,而且还表现在其他方面,特别是直接促进社会生产力这一方面。[iii]因此,在司法过程中,法院必然要为人民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从法院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来说,其根本属性仍然属于服务社会的法院。 3、从法官的角色来看,法官是司法权运行的载体,是法律的实施者、执行者,法律的价值能否得到实现,有赖于法官能否按照司法权运行的各种制度性要求来引导司法权的实际运行。法官在司法过程中,不仅要注重审判的法律效果,更要注重审判的社会效果,注意维~律的秩序价值、效益价值、自由价值和正义价值。司法为法律而存在,而法律是为人与社会而存在的[iv],“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官不仅仅也不应该仅仅靠裁判权来树立权威,而是要通过审判的公开性、公正性、社会性和民主性,真正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从而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起真正的权威和公信力。因此,人民司法的目的、人民法官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工作本身就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司法服务。特别是重要思想的贯彻与落实,进一步强化了现代司法的服务性要求,立足国情,体察民情,着眼于实际,忠实于法律,理应成为我们确定审判权运作的原则和指导思想[v]。 二、建立服务型法院需要处理好四个具体关系 如何正确认识服务型法院,如何正确实践服务型法院,首要的任务就是更新观念,适应现代法治社会

对法院的需要,树立“司法为民”、“审判就是服务”的理念,努力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水平,真正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辩证统一。具体应当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 (一)处理好审判独立与司法服务的关系。 20世纪90年代初发起的审判方式改革,是以审判独立,强调法官中立衡平的地位为核心。提出建设服务型法院,必然会使大家产生一种“改革回潮”的担心。实际上,服务型法院与审判独立是并行不悖的。作为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审判独立强调的是法院、法官“只向法律负责,忠于法律,只接受监督而不接受命令”[vi],在个案审理中不受任何部门、团体、个人的干涉,而服务型法院所指的服务则是指法院不仅仅是“人民的法院”,而是“为人民的法院”[vii],也就是说,法院不仅仅是由人民产生,对人民负责的机构,更重要的是,法院需要通过自己的活动,展现法院的人民性,提高法院公信力,并最终实现依法治国的方略。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水平体现了这个社会的法治化程度,建立服务型法院并不是要把法院变成别的机构,而是在完全保留和充分发挥其审判职能的前提下,顺应时代的发展,赋予它新的的属性。也就是说,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应当保持独立,但是,法官应当充分意识到审判对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克服过去的狭隘服务观念,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多元化功能,“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不断扩展以审判职能为主的各项职能,不断延伸服务领域,特别是要善于运用法官对法律规则的确认、适用、创造功能,引导和示范符合法律的行为,为社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使法院和法官在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处理好依法审判与促进经济发展的的关系。 人民法院贯彻的重要思想,就应当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的各项职能作用,为实现社会公正、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人民法院坚持的重要思想,一定要认清当前形势,并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运用、丰富和发展这一重要理论。这就要求我们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为人民服务的职能放到审判工作的突出地位。法官在司法活动中,要把依法保护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作为根本任务,要把依法保护和引导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作为一项基本职责,要把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围绕着“第一要务”服务这个根本目标来展开司法工作。为区域经济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是地方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在运用司法手段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实现过程,特别要注意不能将法院、将司法作为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的工具。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不是为地方保护服务,要克服狭隘服务观念,从促进建立安全宽松、和谐稳定、平等诚信的良好投资、生活环境入手,从宏观上提供司法服务。 (三)处理好为当事人服务和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关系。 衡量服务型法院的价值标准是“人民满意”。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三统一”,归根结底是统一在“人民满意”基础上的,人民法院要把重要思想贯彻到全部审判工作中,以是否符合的要求,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来检验人民法院的工作。在此,我们有必要区分人民满意与当事人满意。法院直接服务的对象是当事人,为人民服务当然要体现在审判中,体现在当事人身上,而且是双方当事人身上,不管是胜诉的和败诉的当事人。离开了为当事人服务,为人民服务就是空的。为当事人服务就是要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公正的司法救济途径。但是,法院提供服务所要满足的利益应当是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是某一个或某一部分当事人的利益;为人民服务包含着为当事人服务,但不能简单归结为为某一个或某一部分当事人服务。不能将为诉讼当事人服务等同于司法服务,把为人民服务理解成是为胜诉一方服务而不为败诉一方当事人服务、把服务理解为帮其打赢官司,不能浅层次的、机械地理解司法服务,司法服务更深刻的社会意义蕴含着的是其社会价值,不单纯是特定的团体和个人。 (四)处理好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马克思说:在将来某个特定的时刻应该做些什么,应该马上做些什么,这当然完全取决于人们将不得不在其中活动的那个特定的历史环境。[viii]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人民法院已不仅是一个审判机关,而且也是一个面向大众、面向社会的服务型机构,是公民从事法律活动的公共场所。在这样一个机构里,审判已不再是单纯的对抗性行为,而是调处社会纠纷的一种手段和途径,法官在诉讼中的角色也不仅仅是就案论案的机械裁判者,而是通过发挥审判职能,规范社会行为,昭示社会良知,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因此,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在诉讼中只是角色不同,职责不同,而共同的任务和目标是推进诉讼,解决纠纷。过去,我们往往把当事人都作为审判对象,作为诉讼客体,不仅原、被告之间是对立的关系,法官与当事人之间也呈现出对立的矛盾关系。建设服务型法院,必须解决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对立关系,积极适应司法现代化对司法服务水平的要求,将当事人作为审判制度的“利用者”,绝不能简单地将“为人民的”法官置于高高在上的位置。 三、建立服务型法院的基本构架 服务型法院的基本框架应当是以审判职能作用为基础,将司法服务的领域向经济建设、社区服务、~保障等方面延伸,主要有下列内容: 1、确立案案是环境的意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第一,营造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完成改革和发展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人民法院在维护稳定工作上有着其他部门不同的特色。一是通过刑事审判,坚决依法严惩各种影响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防范和惩治组织的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企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投资创业者营造安全和谐的发展空间。二是通过民事审判,钝化社会矛盾,化解民事纠纷,“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促进建立新型、和谐、宽松的人际关系,努力营造最和谐的人文环境。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改进社会管理,保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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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加强县城管理的调查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城管,全文共 2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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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管理的调查思考

改革是唯一出路—关于加强县城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在我们大谈招商引资,向外全方位推介桃花江山美、水美、人更美,不断加速城镇化建设时,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们的“窗口”和“脸面”——县城的市容市貌如何?也许,我们大家深感不尽人意!为此,我们最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并形成了一 些粗浅的看法。 一、现状 XX年底,县委、县政府把桃江定位为“长株潭后花园”。对县城提出了“建设花园城市,打造江南名镇”的美好目标,并确立了“西改东建,以建为主”的县城发展战略,要求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县城,以大思路、大框架、大发展建设东区。XX年桃花江广场、桃花江大道、金盆路等工程项目相继开工,拉开了建设大东区的序幕。至目前,县城建成区面积达7.2km2,涵盖8个社区,近10万人口(其中桃花江镇人口8.5万)。由于县城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县城管理的难度不断增大。县城管理有规划管理、建设管理、基础设施管理、市容管理等多个方面。从调查了解情况来看,各个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矛盾与问题,但最突出的问题是市容管理水平难提高。 近几年来市容管理大大加强,尤其是四大秩序整治,所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赌的,但由于多种原因,县城市容管理水平还停留在初级阶段。 1、绿化。城市绿化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提供文化、休闲、娱乐场所同时,塑造一个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体现一个城市的特色与品位。按照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及省政府出台的条例《实施办法》和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到XX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5%,绿地率30%以上(其中旧城区改造后不低于2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7m2,但现状与要求相距太远。其一,绿化水平低。县城建成区绿化区域总面积为50万m2,绿化覆盖率为6.9%,绿地率为4%。其中公共绿地面积10万m2,人均公共绿地仅1m2。其二,绿化分布不均衡。东区绿化率较高,西区绿化率很低,不会超过2%。其三,绿化率提高不易。西区是商业区,人口稠密,但由于历史原因,建筑比邻间距非常小,只能在旧城改造时见缝插针。其四,绿化意识薄弱。从XX年以来,西区新开工项目的建设用地面积为4300m2,但绿化率只有4%;东区新开工面积50000m2,绿化率只有8%。竹业城建设规划了绿化面积,设计了绿化项目,但最后投资商未予执行;西区星海城,建设用地面积1000m2,但规划中的绿化面积被投资商挪作他用,什么绿化也没搞。过去的绿化没搞好,现在的绿化依然搞不好。我们仍然生活在“水泥森林”之中,“花园城市”只是遥遥无期的梦想。 2、基础弱。近年来,我县投入环卫资金150万元,购置了5台环卫专用车,安装地埋式垃圾箱54个,添置果皮箱及小型垃圾箱2500多个,县城日 清扫面积达55万m2,日清运垃圾160吨,基本保证了县城的干净,但要进一步提高环卫质量,可谓困难重重。其一,资金严重不足。环卫处现有正式职工92人(其中13人退休),临时工98人,每年含政府拨款与有偿服务费在内的收入共120—150万元,而支出为210万元,缺口达60—90万元。加上环卫处历年负债建设,尚欠贷款、集资款、工资、社保、医保金等182万元(此为审计结论),所以资金运转非常困难,人员工作积极性严重受挫。其二,设施老化。除近年新添置设施外,其他设施已破旧不堪。二台洒水车分别使用了8年和XX年,是濒临报废的病车,经常出现误工现象;40个钢板斗已有50%被腐蚀报废,垃圾裸露率为30%。44座公厕只有6座是水冲式的,大多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且分布不均,目前东区没有一座公厕。其三,垃圾场建设迫在眉捷。现团山垃圾场已接近最大容量,至多可供填埋半年左右。环卫部门对新垃圾场选址有2个方案,一处是七里村,总投资约600万元;一处是水口山,总投资约400万元。但垃圾场建设费用无着落。 3、秩序乱 县城秩序经大力整治已有明显好转,尤其是西溪街、戏台坪等处现已基本畅通。但存在的问题还很多,屡禁不止的乱贴乱画、乱挂乱吊,屡罚不绝的乱摆乱设,屡教不改的占道维修、乱挖乱建,屡惩不断的乱停乱靠,这些问题始终是城管工作中任务最重,管理成效最差的“老大难”问题。今年2—10月,城监部门发放门前三包整改通知XX余份,拆除乱搭乱建棚点200多个,规范违章摊点8000多次,处罚卫生差的门店1000多个,协助交警部门规范和处罚车辆违章4000多起……上述数字从另外一个角度反映出秩序混乱实在是触目惊心。究其原因,有4种:①市民整体素质不高,秩序意识不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不文明行为随处可见,占道经营的“游击战”与越店经营的“阵地战”比比皆是。据10月26日上午统计,西溪街的越店经营与占道经营分别是21起、8起;11月3日上午统计,蔬菜公司附近乱停乱靠25次。②弱势群体利益与管理工作有矛盾。大多数违章者是县城老弱病残或“4050”人员,谋生技能不强、资金不够,只能小本经营,在街头从事加工、维修、开小餐馆、漫酒摊点、客货运输、废旧回收等小生意以养家糊口,这些经营活动与违章违规仅隔一步之遥,是违章违规现象产生的温床。所以管理人员纠章时,其抵触情绪十分激烈,且屡纠屡犯。③广告位与停车场地不适应需求。原户外广告大部分破损,拆除后进行了初步改造,但要统一规范,一步到位,难度较大,因而乱挂乱贴现象在所难免。如果要提高品位,就需大力发展大型户外广告牌,推出大型广告位。部分停车场地设置不合理,从客观上看,乱停乱靠难以消除。④管理依据操作性不高。这是全国许多大中城市管理中的一个通病,目前县城管理主要依据是颁布的《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1995年101号令),省政府制定的《实施细则》,这两个最权威的法规操作性不强。比如某餐馆门前纸屑成堆,你可责令老板清扫,但老板就是不扫,你罚款,他不交,那无法具体按规划操作。其结果是城管人员与经营户发生纠纷和打人事件多起,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造成上述情况的根本原因是体制落后。当前的县城管理以建设部门为主,桃花江镇为辅,其他部门配合参与。其问题是:其一,政企不分,管多了事。比如某街道旁要种100棵樟树,其运作流程是:先由绿化部门造出预算,报建设局、县政府批准,再由绿化部门去实施管理。政府(部门)只要做这么三件事:一是哪个公司要的钱少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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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北京市青年联合会教育考察团赴德国基础教育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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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青年联合会教育考察团德国基础教育考察报告

北京市青年联合会教育考察团赴德国基础教育考察报告

德国地处欧洲中部,自古即为人文荟萃之地。虽然经受了两次世界大战的重创,但每次都能在废墟中迅速崛起。目前,德国已发展成为欧洲经济力量最强大的国家,居欧盟的领导地位,它依靠的就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专业力量,因此,德国的教育对我们有很多借鉴之处。9月上旬,我们北京市青年联合会代表团,应德国柏林市教育协会的邀请,重点对德国的基础教育进行了考察。

德国的基础教育结构

德国基本法赋予每个人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德国的教育政策鼓励学生自由发展个性,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爱好与能力自由选择学校、培训场所和受教育的方式。德国对教育投资额很大,实行从小学到大学的全免费教育。德国学制颇为复杂,且各州规定不同,主要包括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和成人教育等部分。

德国的学前教育通常不作为教育体系的一部分。经德国汉学家墨柯博士介绍,德国年满3岁至6岁的儿童可以进入幼儿园就读,但学前教育不属于国民义务教育范围,因此并非强迫性的。幼儿园大多由私人机构(如教会、工商业团体)设立。与我国幼儿园的学制不同的是,德国的幼儿园并不分大、中、小班,不同年龄的儿童混成一班上课,每班至多不超过20个人。据我们所知,北京市也对这种学龄前儿童混编班的教育模式进行了小范围的实验,但理论界对其利弊也有各种争议。

德国实行十二年制的义务教育,年满6岁的儿童必须依法上学,中小学普遍采用半日制(每日上半天课,中午学生回家)。9月12日,我们参观了位于原东柏林的一所小学,对德国的学校的管理和教学活动有了鲜活的感性认识。这所小学共有400名学生,包括1—6年级,每个班20-28个学生,全校共有28个教师和10个专门负责教育的人员。由于德国中小学普遍实行半日制,大部分孩子上午放学后就回家了,其余下午家中没人照看的孩子就由学校专门负责教育的人员管理,中午,学校为这些孩子提供一顿午餐。这部分学生家长根据收入状况每月交纳50-150欧元的费用。据校长介绍,这所学校刚刚重新装修完毕,在柏林市属于条件较好的一所学校。但据我们观察,与北京市的大部分学校相比,学校硬件设施并不豪华,操场面积很小,地面裸露,不太平整。学校图书馆大约只有12平方米,书架上稀稀落落摆着一些书。计算机也显得相对陈旧。学校没有专门的教师办公室,学校惟一的会议室同时也兼教师的休息室。在校长接待我们考察团期间,不时有下课的教师出出进进,他们礼貌地与我们点头示意后,就坐在另外一边休息。德国教师的工作强度很大,每周的标准工作量为24-28个学时(不包括教案),每个上午至少要连续上5节课,比我国教师的周课时数(16-18课时)多三分之一。

这所学校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借鉴。学校里有两个设施非常完备的手工教室,里边摆满了锯、扳手、钳等各种工具和车床。教室里陈列了许多学生亲手制作的各种模型,工艺精美,构思巧妙,若非亲眼所见,真不敢相信这些作品出自小学生之手,德国重视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可见一斑。另外,学校还有一个设施完备的体育馆,供学生们参加各种球类和体操活动。操场上的活动器具因地制宜,很多是由树干等材料制成,突出趣味性和实用性,既符合小学生的特点,又能达到锻炼的目的。在对学生管理方面,学校非常重视学生的自治,每天由两名高年级学生在校园里巡视,调解同学之间的纠纷。

柏林州的小学学制六年,其余各州为四年。四年小学后经过5年级和6年级的过滤阶段进入所谓“分流的中学阶段”。也就是说,德国学生小学毕业后就要面临人生的一次重要抉择,他们可以选择进入初级中学(Hauptschule,包括5年级至9年级)、实科中学(Realschule,5年级至10年级)、文理中学(Gymnasium,5年级至13年级)或综合学校(Gesamtschule,包括上述几类学校)。

初级中学学制4-5年,通常初级中学毕业后,大部分学生开始职业培训,同时上职业学校,接受“双元制”职业教育。学生毕业后在工业和手工业界作为专业工人就业。初级中学本来是德国中等教育的主要学校类别,其学生数在70年代还曾占中学生总数的70%多,但这类学校目前正处于萎缩阶段,学生数已降到约占中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主要原因是家长们越来越希望其子女上更高层次的中学,如文理中学(又称完全中学)。此外,初级中学招收了大量的外国子女,教学水平每况愈下,这也是使德国家长们不让子女上初级中学的原因之一。

实科中学为社会培养不同层次的职员。实科中学学制六年,相当于中等教育程度,学生毕业后可进入技术学校和为以后进入高等专科学校(大专)做准备的高级技术学校实习,也可以在企业或国家公共机构做中级职员。约三分之一的小学学生毕业后上实科中学。

文理中学毕业生可以直接进入高等院校。文理中学学制9年,其毕业生凭高中毕业汇考成绩,无需大学入学考试就可以直接申请进入大学学习。文理中学的学生数占学生总数的比例近年来有很大增长,从70年代的10%上升到目前的三分之一。

综合学校则集中了以上三种学校的形式,负责学生第5到第10学年的学习。综合中学是在“教育机会均等”思想指导下设立的新型中学,为学生在不同形式的学校间流动提供了便利条件,其毕业证书在联邦各州都得到承认,但由于综合学校不便管理,教学比较混乱,一些州(如巴伐利亚州)反对继续设立此类学校。

德国从小学毕业后就对学生进行分流,而我国一般从初中毕业后才对学生进行分流。我国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大致也有3种选择,分别为接受普通高中教育,接受职业教育(上职业高中、技校),还有部分学生直接进入社会就业。这两种不同的分流制度引发了我们考察团的思考。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少年儿童的可塑性极大,智力、能力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存在很多变数。依据我们的教育工作实践,很多学生,特别是男生,在小学,甚至初中阶段的表现并不是很优秀,但进入高中以后,其潜在的能力才逐渐显现出来。学生的发展和变化有时是非线形的,不可预测的,发生在他们身上的质的飞跃每每令我们惊讶和欣喜。由此,我们考察团认为,学生小学毕业后,在10岁或12岁就基本确定了他一生的发展方向,可能为时过早。对此问题,我们与德国教育界人士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据他们介绍,德国小学生毕业后,选择何种类型的学校,并不仅仅看学生的学业成绩,而是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最终由学生家长、学生个人最终做出决定。如果一个学生小学毕业后选择了一个自己不适合的学校类型,以后还可以自由流动。特别是在综合学校里,学生的流动更加方便。加之,德国并不是一个非常看重学历的国家,尤其注重职业教育,工作岗位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要有一技之长,靠自己的劳动生活,就是光荣的,有尊严的。

德国的教育行政管理

历史传统和联邦制的国体使德国的16个州在许多方面,特别是文化教育领域享有充分的自治和自主权。联邦除在高等教育原则问题和企业范围内职业教育及科研和学习资助方面有发言权外,在教育领域的权力有限。因此,德国没有全国统一的中小学校法,而是由各个州在《基本法》(德国宪法)的范围内独立管理发展其学校教育事业,州颁布各种专门的法规,规定各级学校的设立、维护和发展;师资的培训和进修;学校的监督和管理;家长和学生对安排学校工作与学校生活的参与;学生在学校中的地位,学费和教材费的减免以及教育补助等事宜。这导致各州间的学校教育发展各具特色。为保证全国教育的基本统一,各州文教部长组成文教部长联席会议,共同协商联邦和各州在教育方面的合作。

根据《基本法》规定,教育事业由州管辖,即由州提供经费。这既涉及公立学校,也包括国家认可的民办学校。联邦政府在高校建设、科研、促进学生学习和企业职业培训试点及高校教学经验推广等方面和各州政府一起提供经费。民间提供的办学经费主要来自各教会和工商大企业及财团,但国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德国的公立学校不收学费,因为公众认为,公民已向国家纳税,所以其子女或本人有权免费上学,让公民接受相应的教育是国家的义务。过去德国学生的课本由政府免费提供,但由于近年来德国经济不景气,教育投入相对减少,从今年起,柏林等州的学校开始收取学生的课本费用,也引起了一些家长不满,特别是在原东德地区反响较大。

德国的教师制度

德国每一类学校都有受过特殊培养的教师。每位教师都必须受过高等教育。为了将来在小学和普通中学执教,教师在德国高校毕业后还要实习7个学期。例如在实验中学、特殊学校和职业中学任教的教师要求实习时间延长至8至9个学期。所有的预备师资在学习结束后必须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然后进行一次形式为学校实习性质的讲习班培训。学校教师通常是州的公职人员。

在德国,各行各业都有强大的工会组织,教师行业也不例外。我们拜会的柏林教育协会就是一个教师工会组织。柏林教育协会隶属于全德国教师工会,在柏林州的各个城市都有分支机构,现有2700多名会员,占全州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据协会主席Dietrich先生介绍,他本人和另外一名副主席都是专职教师,每周要上24节课,还有一名副主席是学校的教育工作者,类似于学校的后勤管理人员,所以他们在协会的工作都属于兼职。协会的经费主要来自会员交纳的会费,大约占教师工资的0.5%。协会代表教师的利益,处理教师与政府和家长委员会之间的矛盾,维护教师的权益。协会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由于在德国打官司非常昂贵,协会还为会员提供诉讼费用,因此,教师非常愿意加入教师工会。德国的工会组织种类很多,许多教师也选择加入“公务员工会”等组织。

德国基础教育对我们的启示

最近,世界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在柏林公布了新的《比萨调研》结果,德国中小学生在43个国家和地区中阅读能力排位第21名,数学和科学常识排第20名。这个评估结果在历来重视高质量教育的德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尽管《比萨调研》结果并不能完全反映德国中小学教育的真实情况,但德国教育界人士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步伐缓慢的状况并不讳言。柏林教育协会的主席主动向我们介绍了目前德国教育体制、内容和方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今年,德国政府准备拨出巨额资金,将更多的学校改造成全日制学校。许多州在教学内容中增加了智力开发、体育活动等项目,进一步加强了外语教学。各种教师工会组织也积极倡导教师反思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教学方法。他们对中国基础教育的改革的进程非常关注。代表团对我国基础教育体制、经费投入、课程改革、教师制度和学校硬件配置等方面的情况做了详细介绍。

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特别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教育水平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一些示范校的建设标准和设施配备已超过德国的大多数学校,但从总体来看,我国的教育在均衡发展指数、教育理念、教育结构和方式方法上仍有一定的差距。通过几天的考察,德国教育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给我们带来有益的启示:

启示之一: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众所周知,德国的工业产品工艺精良、质量可靠、坚固耐用,在市场上有很强的竞争力,这与他们重视职业教育是密不可分的。德国有世界上最完备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大部分德国中学生毕业后,选择接受1-2年的职业教育,然后就业或继续上大学深造。此外,德国还有很多职业技术学院,培养具有大专学历的高级技工。同时企业建立了完备的职业培训制度,工人在上岗前要接受严格的培训,在从业过程中还要定期接受培训。反观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由于受传统文化心理的影响,上大学,获取高学历仍是大部分家长和学生的最大希望。我国在高校大规模扩招后,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也只接近15%,尚未迈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门槛,绝大多数学生高中毕业后要走入社会,寻找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发达国家纷纷来我国投资办场,对高级技工有很大的需求,所以,职业教育在我国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当前,要认真贯彻全国职业教育会议精神,借鉴德国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加快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启示之二: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在考察中,我们发现,德国小学生的书包很大,分量并不比中国小学生的轻,但里边装的大部分是玩具、模型和工具。学生在学校除了学习知识之外,还要通过大量的游戏、制作活动来获得技能,学校也为学生提供各种工具和材料,供学生动手实践。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在知识和技能之间,我们可能更重视学生掌握知识,忽视了技能的培养,这一点需要在教育改革中逐步加以解决。

启示之三:给学生更多的自由选择的机会。人的一生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做出很多重大抉择,决定自己的发展方向,从事什么样的工作。但在求学期间的选择往往是最关键的,比如接受职业教育还是普通高等教育。虽然我们认为德国学生在小学毕业后就要分流为时过早,但学生的选择相对来说是自由的,是根据自己的愿望、能力和家长的意见自主做出的决定,即使一次选择不适合,以后还有再次选择的机会。应该看到,随着教育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为学生提供了越来越多的选择机会,单纯以分数决定学生上何种类型的学校的制度以大为改观。我们相信,随着国力的日益增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优质教育资源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让每个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让每个学生选择自己理想学校的愿望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启示之四:重视社会公德和诚信教育。诚实守信和遵守社会公德是德国的社会文化传统。在德国的青少年教育体系里,除学校教育外,家庭在道德教育中发挥着非同小可的作用,家长非常注重为孩子营造一个真诚的氛围,处处为孩子们做出诚实守信和遵守社会公德的表率。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当前我们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同时,特别要重视发挥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作用,构建“大德育”格局,要通过家长学校的形式,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以身作则,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孩子的良好道德品质。

短短的几天考察虽然结束了,但留给我们的思考却是深远的。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我们一定要兼采众长,立足现实,锐意进取,为青少年教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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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以信息化手段深化港航效能建设的思考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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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手段深化港航效能建设思考

我省港航管理系统效能建设是水运管理科学化的重要组成部份,是一种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以满意为目的的行政行为。效能建设的着力点是要强化对管理主体行为的约束,更好地服务管理客体,用机制去完善全省港航管理系统效能建设。

当今世界,经济和科技迅猛发展,信息化已逐步成为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新的强大动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可以实现工作模式和流程的重组优化,超越时间、空间和部门分隔的制约,使管理部门各项活动能够建立在精简、高效、廉洁、公平的运作模式上,有利于加强群众监督,提高管理部门的执政效率及促进政务公开。

因此,如何利用信息化手段深化港航效能建设一直是___省港航系统在思考、不断探索和实际应用的主题。对___省港航系统而言,抓好效能建设的关键不仅是在于认真实行“透明、高效、廉洁”的管理制度,还应该是如何利用科学手段加快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自身素质、办事效率、服务质量,从而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现实需要。

一、我省港航管理系统效能建设现状

近年来,全省港航管理系统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务实型”系统和加强“两提高一降低”的工作要求,通过抓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抓自控管理、求真务实,从根本上转变工作作风;“以科技兴航为抓手,全面提升港航工作的效能和质量”,推进效能建设出成效。为切实加强效能建设的领导,我们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局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循序渐进。主要总结为四点。

1、加强学习,提高能力素质

全省港航管理系统按照厅党组提出的“三型”(学习型、服务型、务实型)机关建设的意见,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开展“三树一创”(树立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树立牢固的群众观,创“为民、务实、清廉”好班子)。认真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专题教育活动,切实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切实把转化为自觉行动,知荣辱,树新风。认真执行《公务员法》,促进广大公务员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勤勉尽职。继续开展“三高”教育,打造“三型”机关,使机关干部接受教育、增强能力。以《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为契机,举办全省港航管理系统落实《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使广大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有了增强。

通过学习,执法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了提高,如在办理客运、液化危险品水路运输新增运力的申请,做到即收即办;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申领时一般在1天内办结。公文运转从收到下级单位的请示报告至完成批复的平均时间从效能建设前的27.2天缩短为现在的9.7天,使内部运行程序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更加顺畅。

2、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

在体制上解决好“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的弊端。建立多维监督制约机制,将行政的全过程置于社会全方位的监督之下,提高决策质量,消除不当、不良行政行为,建立良好的行政环境。

建立健全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等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按照《___省交通厅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的要求,规范行政行为和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目前一些部门和单位依然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重点消除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涣散、政令不畅等问题。建立健全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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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对市人大“取消鼓掌通过决议”的调查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决议,汇报报告,全文共 3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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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人大取消鼓掌通过决议”的调查思考

近日,xx市人大接受一位代表的建议在通过某项表决事项时,将不再采用鼓掌表决,而是通过举手、投票等方式进行。这一似乎不起眼的“小事”却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强烈关注。为什么要改变这种多年以来常见的表决方式?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有何影响?会给推进民主政治进程带来什么样的启示?     前不久,xx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取消鼓掌表决方式”的决定被新闻媒体披露后,引起了大家的高度关注。记者近日专门就此进行了采访调查。     张贵卿:“我建议取消鼓掌表决方式,是为了更好地体现代表意愿,确保人大表决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张贵卿,男,现年50岁,是具有2万多名职工的跃进汽车集团工会副主席、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03年3月,当选为xx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在随后召开的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他发现在表决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名单和有关决议时,仍按多年形成的惯例,采用了全体代表“鼓掌通过”这种表决方式。他当时就认为不妥。经他事后了解,不少人大代表对此表决方式均感不妥,但在大庭广众之下,有时只是出于礼貌,随大流跟着鼓掌。于是他便在会议期间,正式向大会提交第6049号建议,即关于取消鼓掌表决方式的建议。他在建议中说:“表决是代表们行使权利的重要手段,而以鼓掌进行表决,无法准确表达代表的意愿,更不能精确统计表决结果。因此,建议在人大表决时取消鼓掌表决方式,一律采取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的方式,以确保人大表决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11月18日,张贵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是代表人民依法履行权利。因此,无论是审议表决重要人事任免、政府重大决策等“大事”,还是像通过大会决议、通过主席团组成人员名单这样的“小事”,都应该采取投票表决、举手表决的方式,因为人大代表审议事项、行使权力无小事。而采取“鼓掌通过”这种表决方式,与人代会肩负的神圣使命和庄重气氛不对称。他说,跃进集团公司职代会早在3年前就取消了讨论表决采用鼓掌通过这种方式,而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和举手表决的方式。这不仅是自己一个人的意愿,也是很多代表共同的要求。 在获悉市人大正式采纳“取消鼓掌表决方式”的决定后,张贵卿激动地告诉记者,市人大的这一决定,“不仅反映了市人大对代表建议的重视,更体现了对代表权利的尊重。”     市人大:“取消鼓掌表决的方式,采取举手、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是为了使人代会的表决方式更加民主、更加规范、更加科学,又能准确地表达代表的真实意愿。”     xx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马庆安副主任介绍说,市人大对张贵卿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的这一建议非常重视。会议结束后,市人大提案委员会、办公厅和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并于2003年7月,以“宁人常办议2003〗18号”文的形式,对张贵卿提出的第6049号建议给予书面答复,决定采纳这一建议,即从此取消鼓掌表决人大有关决议的方式,全部改成举手、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各项决议、决定等重要事项。马庆安说,在xx市以往的人代会会议中,对大多数表决事项采取了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方式,只是对极少数表决事项,沿用“惯例”采取了鼓掌表决的方式进行。而市人大常委会议,一直是坚持采用投票表决和电子表决器的方式进行表决,从未使用鼓掌表决方式。市人大常委会之所以如此重视并采纳张贵卿代表的建议,就是想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改进表决方式,使人代会的表决方式更加民主、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更能准确地代表全体代表的真实意愿。     普通群众:“人大代表应该忠实代表选区群众的利益和意见,而现实社会中各方面的利益和意见有时并不完全一致。让人大代表充分行使权利、表达~,允许出现不同声音,可以减少或避免决策失误。”     xx人寿保险公司职员夏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直接选举出来的,他应该忠实代表选区群众的利益和意见,而现实社会中各方面的利益和意见有时并不完全一致。让人大代表充分行使权利、表达~,甚至允许出现不同声音,可以减少或避免政府决策失误。不同意见的出现,是民主在前进,是决策更加科学,这样才能更好地代表我们老百姓的根本利益,我们也才会更加支持、拥护政府的决策。人代会的这次调整看起来是件动作不大的“小事”,实则是对人大代表代表广大选民行使权利的尊重,也是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政府各项重要决策的重要手段。     启示:“人大代表的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在觉醒,政治文明也需要从‘小事’做起。”     1、权利意识的觉醒标志着人大代表责任意识的增强     xx市人大决定采纳人大代表取消鼓掌表决方式的建议,从表面上看,这只是对表决方式进行改进,似乎只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但透过现象看本质,表明了人大代表权利意识、主人意识的觉醒,标志着人大代表责任意识的增强。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民主政治进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人大代表意识到,自己是由全体选民和代表投票选举产生的,肩负着人民的重托,是代表人民依法行使职权。在很多地方在各级人大表决各类重要事项时,不再是“全票通过”,出现了反对票、弃权票。重要人事任免、政府重要决策等未获通过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人大以及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和对法院、检察院的监督制约作用也正在逐步加强,实现了由软监督向硬监督的转变。而促成这一转变的,除了制度层面的因素外,首先是取决各级人大代表权利意识的觉醒、责任意识的增强和综合素质的提高。而这种意识的增强,不仅表现在他们想在表决中更加自由地表达意愿上,而且表现在他们对人大工作制度和程序的关注上。     2、民主法制的进步,往往是从不起眼的小事开始     综观人类文明进步,特别是民主的发展历史,往往都是从不起眼的小事开始的。法制的进步与完善,对个~利和自由的尊重,也往往是从程序的设立和改进开始的。人大的表决方

式也是如此。从鼓掌通过、一致通过,到举手表决、电子表决器表决、无记名投票表决,到当场公布反对票、弃权票,甚至某些重要事项未获通过等,都是民主法制不断完善与进步的标志。正如xx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从武所言:“表决是人大代表按照一定的程序对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建议审议的各项决议、决定等重要事项,通过一定的民主方式表达自己意愿的行为。它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基础,是体现~,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途径,是民主集中制在人大工作中的具体运用。”     随着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在依法办事的前提下,以极其严肃的态度来对待人大表决方式的改进与完善,是完全必要的。衡量人大是否真正发挥立法机关、权力机关作用,既要看“通过”了多少决议,也要看否决了多少决议,否决了什么决议。可以说,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中,在人代会的各项表决中,一张反对票有时也能反映我们制度的进步、人大的进步和社会的进步。而这一切,都要靠法律、靠制度、靠程序去实现、去保障。xx市纪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齐方中在接受采访时说:“人大的监督有多种方式,但毋庸置疑,人大代表对重要事项表决是最重要的监督方式。正因如此,xx市人大在代表表决方式方面的这一改革才具有不可小视的重要意义,也必将对进一步改进人大工作和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产生较大影响。”政治文明的建设、民主法制的推进、人大制度的完善,是一篇大文章,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从一件件“小事”开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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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建立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体制的思考[页3]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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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体制思考

五、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的方向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体制机制,可以尝试以下改革措施:

(一)建立统管体制。一是建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挂帅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与监督议事协调机构,承担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交易、矿产资源勘探开采权交易、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以及药品和医疗器械招标采购等交易活动重大事项的领导和协调职能。组织协调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制定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监督工作的目标任务;研究解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与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建立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承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与监督的相关办法和配套制度,审定公共资源交易的各项规则和制度;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行政监督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监督,对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进行协调处理;受理涉及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举报和投诉,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二)创新监管机制。建立“三位一体”、互为制约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一是市场监管,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与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各有关部门、综合交易中心及交易各方的监管;二是职能监管,由各有关部门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的行业管理和行政监督;三是纪检监管,由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与各有关部门和综合交易中心实施纪检监督。

(三)构建统一平台。将政府采购与工程交易两个中心合并,将土地、产权等交易机构从原主管部门剥离,纳入综合交易中心,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明确界定进场交易范围:工程交易方面,凡在我县招标发包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电力、信息产业等各类工程,包括工程的施工、监理及符合国家规模标准规定的勘察、设计、设备供应等,均应进场交易;土地交易方面,凡在我县进行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产资源开采权,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交易和国有租赁土地、划拨土地、出让土地的非公开交易等,均应进场交易;产权交易方面,凡在我县境内进行的各类国有、集体产权(股权)的转让,法院执行、银行抵贷涉及的国有、集体资产转让和政府特许经营权等社会公共资源的有偿转让等,均应进场交易;政府采购方面,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设备、材料和服务类项目,虽未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但超过规定的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设备、材料和服务类项目,以及政府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项目中的重大设备等,均应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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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对我县人才资源情况的调查与思考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猎头,全文共 1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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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县人才资源情况调查思考

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是推动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当前县域经济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人才的竞争。我县的人才资源状况如何?各类人才的作用是否得到了应有的发挥?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县委办公室组织人员,深入到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了调研。

一、我县人才队伍的现状

目前,我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总人数是28974人,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总量6194人,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有6766人。其中,行政机关总人数3930人,人才总量1323人,占总人数的33.7%;事业单位总人数9598人,人才总量4201人,占总人数的43.7%;企业总人数15446人,人才总量670人,占总人数的4.3%。从年龄构成方面看:30岁以下2539人,31—40岁1974人,41—50岁1468人,51岁以上213人,分别占人才总量的41%、32%、24%、3%。从学历构成(指第一学历)方面看:本科192人、专科1860人、中专4142人,分别占人才总量的3.1%、30%、66.9%。从人才行业构成方面看: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人才分别占人才总量的21.4%、67.8%、10.8%。从职称构成方面看:高级189人,中级2016人,初级4561人,分别占人才总量的3%、32.5%、73.6%。另外,我县有乡土人才5150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的情况看,我县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才队伍总量不足,整体素质不高。我县总人口49.3万人,现有各类人才6194人,每万人拥有人才122人,而每万人中拥有人才数全国是500人,我省是360人,我市是214人,我县人才拥有量远低于全国、省市的平均水平。全县在职干部职工,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仅有192人(指第一学历),占人才总量的3.1%。部分在职干部职工通过各类电大、党校、函授等方式学习取得学历,有相当一部分人仅是为了取得一张文凭或证书,没有相应的知识积累和专业水平。

(二)高层次人才匮乏。全县专业技术人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有86人,仅占人才总数的1.4%,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有6113人,占人才总量的8.29%,我县低于全市6.9个百分点;我县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189人,每万人拥有3.8人,全市每万人拥有高级职称的人才9.19人,每万人比市少5.39人;我县拥有中级职称的人才2016人,每万人拥有40人,全市每万人拥有中级职称的人才60.21人,每万人比市少20.21人。以人才集中的县一中、县医院为例:县一中目前总人数266人,有本科学历的教师仅94人,高级教师仅有20人。县医院医务人员总数为336人,有本科学历的仅有32人,有高级职称的医护人员仅有16人。由于高层次人才的匮乏,农、林、水、医、教、工等领域科研和创新能力弱,经营管理水平低,严重影响了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人才分布不合理,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专业人才在社会生产两大部门之间分布不平衡。全县6194名人才中,企业单位的人才仅有670人,占总数的10.8%,而非生产部门人才有5524人,占人才总数的89.2%。具有高学历、高职称的人才大多集中在党政事业单位,而企业和生产一线所占的比例较少。如卫生系统有干部职工1288人,其人员80%集中在县直卫生部门,12个乡镇卫生院中仅占20%。又如我县农林水部门在职干部职工753人,其中本科9人,专科94人,中专98人,人才总量只有201人,仅占全县总人口的万分之四。结构性比例失调,已严重影响制约着我县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人才作用发挥不好,人才流失严重。一方面大量专业人才涌入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学非所用,专业不对口。而大量需要专业人才的部门却是人才奇缺,导致整个人才队伍活力不足,造成人才资源大量浪费。据统计,XX年以来,我县大中专毕业生林业、水利、农业专业的分别有21人、14人、22人,而到林业、水利、农业部门工作的仅有5人、6人、5人。另一方面,人才流失严重。XX年以来,因各种因素外流的教育、卫生人才分别为127人、63人,对于人才缺乏的我县来说,该数字悚目惊心。人才外流严重影响了我县各项事业的发展。以教育为例,由于优秀教师大量外流,我县初、高中教育教学水平较市直学校有很大差距,很多干部职工将子女送到市直学校就读,给家庭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我县干部职工支付子女在外读书的借读费、学杂费、食宿费等费用至少在3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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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青山区青年文化建设的探索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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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青年文化建设探索思考

文化是人类在其实践中获得的并反过来指导和规范实践的价值和认知体系。青年文化是整个人类文化体系中的一种特殊文化现象,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青年特点的价值和认知体系,是社会主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年文化作为先进文化的组成部分在教育青年、促进青年成长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关注青年文化建设,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解青山区青年的文化现状和需求,总结当前我区在开展青年文化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不足,我们于XX年9月至10月开展了青山区青年文化现状的调研。 基本情况   1、调查对象:本次调研的对象主要是青山区直属单位、学校、街道社区中的10至35周岁的青少年,年龄分布为:10岁-20岁约占52%;20岁-30岁约占30%;30岁以上占17%;其中男性49%,女性51%;政治面貌为中~员占24%,共青团员为48%,一般群众21%,少先队员和民主党派人士分占6%和1%;学历为大学专科以上的有36%,高中或初中占61%,小学及以下的占3%;在校学生占46%,行政企事业单位占36%,科研单位12%,其他性质或无业人员占6%。 2、调查方式:调查采用问卷调查为主,走访座谈为辅的方式。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中随机选择不同层次的对象发放调查问卷。共下发问卷1000份,收回有效问卷850份。 3、调查内容:本次调查从青年对社会政治事务和改革开放社会政策的评价、认识与看法、青年对于社会道德的认识和实践态度、青年对社会新观念和新的生活方式的态度、对个人价值的评价标准以及青年文化促进青年全面发展方面的程度等四个方面对青年文化建设进行初步的探索。   分析现状   从调查反映出的情况来看,青山青年思想状况、道德品质、生活方式以及青年文化促进青年成长等方面呈现出喜忧参半的局面,主要表现在: 1、基本认同改革开放,认同党的科学理论,关心国内外大事;但对于政治决策的参与显得较为冷漠,存在潜在的信仰危机,对所在城市文化缺乏认同感。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大多数青山青年坚信邓小平理论及重要思想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理论基础和精神动力(80%),认为当前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很有必要(76%);对国家事务的关注仍是当代青年的一大特征,从调查中可以反映,当前我区青年最关注的国家大事是“国家经济发展、政治稳定”(39.6%),其次是“反腐倡廉”(19.3%)和“祖国统一”(15%);此外,对于政府颁布“行政许可法”的意义,有60%认为该法将使政府规范行为有法可依,对于我市实施的“883”社区建设计划,有58%认为是党和政府贴近老百姓的“民心工程”;调查还显示青山青年关心的社会改革依次是住房制度改革(27.4%)、医疗制度改革(24.7%)、劳动用工制度改革(23.5%)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这反映了我区青年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发展与整个社会的改革和发展的联系;调查还反映了青山青年对国际、国内新闻实事的理性思考、分析和应对的能力,对于日本右翼势力频繁侵犯我~事件,有38%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努力发展壮大本国的综合国力,维护祖国主权、尊严和领土完整;对于近一段时期较为紧张的台海局势,有82%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坚持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方针,但绝不能放弃军事手段。这些都是他们政治上日趋成熟的反映。与此同时,在我区青年的政治思想中也呈现出部分消极方面,主要表现在青山青年对于公民参与决策的主要形式——“选举”的态度较为冷淡,22%的被调查者认为“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形式”。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去一直被认为是青年参与政治事务的重要途径的“入党”,在我区青年价值观中有了很大变化,对是否入党持“无所谓”态度的有12%(见表1),而且对于周围人入党动机的看法,20%的被调查者认为“入党是为了以后得点儿好处”(见表2),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潜在的信仰危机;调查中也反映出部分青山青年对于所在城区的发展缺乏信心,对区域文化缺乏认同感。例如,青山区青年对青山文化元素了解不够,有56.5%知道青山区的代表是钢铁城区,但只有2.3%知道青山是武术之乡,只有7.4%知道青山的环保产业基地;认为青山发展后劲不足的有20.68%,认为缺乏动力的有21.67%。表1:青山青年对“入党”的看法   积极争取,向党组织靠拢 随遇而安,希望天上掉馅饼 不想入党 无所谓 80% 3% 4% 12%  表2:青山青年评价周围人的入党动机   准备好为党的事业不懈奋斗 拿到党票作资本,以便往后得好处 随大流 其它动机 60% 20% 16% 4%   分析: 青年对社会政治事务的评价及对改革开放社会政策的认识与看法是衡量一定区域社会文化对青年影响的一个重要方面。长期以来,市区各级政府、文化教育部门向我区青年传授积极向上的文化知识,各主流媒体向我区青年传达了健康的文化信息,这为青山青年文化的健康发展、青山青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大多数青山青年认同改革开放的政策,认同邓小平理论及重要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国家。同时他们在对政治事务的评价及对政策的看法方面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这都显示出青山区青年在政治上日趋主动和成熟。但是另一方面,随着当前国家对个人的控制力相对于以前的削弱,使得青年人对行政机构及其衍生物的依赖性大为降低;青年人接受西方文化熏陶,逐渐认同西方的民主、自由、平等、~等观念,在一部分青年中出现了信仰危机、信念危机,对本民族、本地区的文化缺乏认同感。 2、对社会发展有强烈的参与意识,有较强的民族自豪感,但在社会公德的知行和对民族精神的认识方面存在弱化的倾向。 首先,对社会参与意识由弱到强,大部分青山青年对社会有强烈的参与意识,这主要表现在他们愿意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70%),以及愿意参加“青年文明号”创建(27%)、志愿者服务(24.8%)、“希望工程”(24.3%)、“青少年文明社区”创建(23.4%)等具有共青团特色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其次,青山青年人对公共道德表现出知、行两方面的弱化,对于“拾到财物自己留用”、“占用公有空间为已用”、“商业运作的失信行为”等现象分别有27.3%、19.2%、20.8%的被调查者认为不属于违反公德的行为,当周围发生不良社会现象时,28%表示 “无能为力”,只

有4%表示会“出面制止”(见表3)。 第三,青山青年对于民族精神的认识程度不一。从调查结果看,目前青山青年对民族精神的态度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方面,主流健康向上,有83%的被调查者认为在青年中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对当代青年的健康成长非常重要,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同时,青山青年赋予了民族精神以新的时代内涵,当被问及如何评价“中国体育代表团在第28届雅典奥运会上勇夺32枚金牌,跃居金牌榜第二名,创造历史最好成绩”,有64.6%的被调查者认为奥运健儿弘扬了中华民族勇于拚搏的精神;另一方面,对民族精神有弱化的倾向。对于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60%的被调查者只能作“一般性了解”,还有5%根本“不了解”(见表4),这说明当前我区青年对民族精神了解的状况不容乐观。 表3:青山青年对周围不良现象的态度 无能为力 表示不满 举办反映 媒体曝光 出面制止 与己无关 28% 32% 26% 7% 4% 3% 表4:青山青年对民族精神内涵的了解程度 了解 一般性了解 不了解 说不清楚 28% 66% 5% 1% 分析: 社会道德和民族精神作为社会先进文化的精髓已成为广大青年的行为准则。在目前社会转型期,绝大多数的青山青年对于社会道德是认同的,他们的道德思想的主流并不是唯利是图、自私自利,他们在追求、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也非常关注社会发展,愿意参与社会建设。大多数青山青年对民族精神是认同的,能够在实践生活中展现出较为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这些主要得益于多年来党和政府在青年群体中广泛宣传社会公共道德和民族传统文化,对青年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是当前,由于不同的道德群体、道德体系之间存在观念、内容、评价标准等方面的差别甚至冲突,这种差别和冲突典型地表现在对社会道德的认识与实践的冲突,对传统文化认识程度不一,对于社会道德和民族文化还没有一个十分清楚的认识。在这种状况下,青年人观念上的困惑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3、在就业观念上体现了较强的自我意识和竞争意识;在消费休闲上在注重个性的同时,不失理性;在个人评价标准中呈现出自觉发展的态势和与主导意识向勃的特征。 首先,在青年的就业观念上体现了青山青年自我意识的强化与竞争意识的树立。择业意愿由“重地位,重名声”转向“重报酬、重实惠”。调查结果显示高报酬已经成为青年就业的首选(49%);择业方式由依赖国家(19.4%)和家长(8.2%)转向依靠自我的能力(67.5%);我区青年就业的价值取向主要为强调自我发展,体现个人才能(50.6%);在被调查的青年群体中67%把合乎自己兴趣作为选择工作的首选;为了实现个人价值有30.9%的人表示有可能会跳槽,而面对更合适的工作岗位,有69.7%的青年表示愿意尝试。 其次,青年的休闲、消费观念的变化。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青山青年的休闲方式更加崇尚个性,追求合乎自己兴趣的生活,读书(57.8%)和上网(22.6%)是大多数青山青年喜爱的休闲方式。面对网络中的负面因素,大多数青山青年能够自觉抵御。有32.6%的青年平均每天上网控制在1小时以内,90.6%的青年能自觉抵御庸俗化和灰色化的网络信息。青山青年在消费观念上追求时尚与务实并行,从调查中可以看出,青年群体虽然注重消费,但并不是盲目消费,赞成“勤俭持家”的比率为31.5%,赞成“能挣会花”的比率为37.5%。 第三,青年人的个人评价标准和价值观呈现出自觉发展、与社会主导意识相对疏离的特点。一是青山青年在思想上从被动发展转为自觉发展,能够主动自觉地认识到自己的价值追求,同时正确看待自我发展与外界环境的冲突。对待竞争,87%的被调查者认为“竞争有利于自我发展,会主动应对”。青年对自我价值与他人、社会价值的冲突的看法,有86%选择了“兼顾社会,他人和自我”,有35%的青年人认为择友是经营“人脉”的主要途径(见表5);二是青山青年价值观与社会主导意识相对疏离,在所提出的7项指标中,排在第一位的是自信(31.7%),其次是正直(26.4%),而认真(5.8%)、俭朴(2.15%)、勤劳(1.76%)等传统品质排在了最后。 表5:青山青年对择友的态度 人与人之间是互相利用的金钱关系,尔虞我诈,择友应该谨慎 择友是扩大自己教计权的良好途径,是经营“人脉”的主要途径 与朋友交往是心灵的一种寄托 5% 35% 60% 分析: 改革开放唤醒了青山青年的个体意识、自我价值感。长期受计划经济意识束缚的自我意识得到充分的张扬。同时,改革开放事业的成功、城市区域的发展为青山青年的全面发展、个性的自由与独立准备了现实条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与民主法制体制的逐渐确立和完善,客观上也要求青山青年独立、自主、负责地参与社会生活。主要表现在:青山青年人的择业、择友、休闲、消费中体现出自我意识、竞争意识,要求实现个人价值,发挥个人能力。但是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传统的道德意识、价值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于市场经济以利益为基本动力,经济活动以追求实效为目的,因此,它具有明显的功利导向作用,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在部分被调查者中,实用主义成为他们崇尚的观念,重报酬、重实惠成为他们选择行为方式的标准。另外,经济生活的市场化带来了文化需求的商品化,人际关系的商品化,青年人的人际交往往往带有“等价交换”的色彩。 4、青年文化有效载体匮乏,青年文化资源贫瘠,青年文化运作缺乏有效机制和动力,青年文化远远满足不了青年的需求,有很多青年还处在文化饥饿状态。 首先,青年文化活动载体有待创新。从调查中反映,青年人喜闻乐见的青年文化活动形式排在前三位是青年读书活动(39.6%)、青年广场文化(15.6%)。青年人认为青年文化活动应该提高青年各方面素养,促进青年健康成长(30.6%),展现青年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24.5%),营造健康有益的文化氛围(22.9%),活跃青年的文化生活(14.3%),而这些正是目前青年文化工作有待加强的。 其次,青年文化有形阵地及其功能有待拓展和加强。通过调查,我们看出青年认为目前青山地区青少年文化阵地的建设并不令人满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设施少,场地不足,特别是公益型的文化场所不够,全区内有一定规模的青少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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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再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人事,全文共 3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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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 人力资源开发的再思考

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为我国妇女事业在新世纪的蓬勃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合理开发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全面提高农村妇女素质,不仅关系到妇女自身的进步和发展,而且关系到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只有把广大农村妇女这支人力资源充分挖掘,发挥好了,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才会充满旺盛的生机和活力。笔者认为,通道作为国家级扶贫工作重点开发县,经济发展相当落后且不平衡,扶贫攻坚任务还相当艰巨。同时,该县是劳动力输出大县,三分之二的男劳动力和二十来岁的女性外出打工,农村经济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任落在了中年妇女身上,因而充分开发利用农村妇女人力资源这支队伍显得尤为重要。

一、通道县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现状

1、农村妇女劳动力状况。根据2003年有关资源统计,通道侗族占76%,全县劳动力156559人,其中妇女劳动力75016人,初中文化以上的26210人,20至50岁的48442人。男劳动力三分之二的外出打工,留在农村的是老弱病残和妇女,造成妇女在农村经济建设中起了主导作用,而中年妇女文化素质低,劳动能力差,因而农村经济发展相当缓慢。从全县农村乡土人才来看,女性所占比例还不到8%。

2、农村妇女在经济生活中处于被动地位。通道是个典型的山多田少的少数民族农业县,种养业的发展是提升县域经济的关键。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由于受经济条件和传统文化的影响,生活空间比较狭窄,思想比较狭隘,结婚生子后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倾注在了家庭和子女上,无法从以生育特别是生育男孩为人生任务的狭小天地中解脱出来。她们更多的是依赖着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从事着简单的劳动来满足生活需要,对家庭以外的社会资源如现代的生产信息,各种政策措施、法规和相关技术的接受总处于被动地位,导致她们在社会中普遍处于受支配地位,这与中国加入WTO对农村经济和农产品科技含量高的要求相矛盾,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3、农村妇女参政比例低,基础薄弱。从我县21个乡镇243个行政村来看,村支两委班子中妇女干部仅40人,其中女支部书记10人,只占支部书记的4.1%。妇女参政比例低,使得妇女在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难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尤其是部分男性对农村妇女持不信任和怀疑态度,诱发了她们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对参政议政产生惰性,认为那是男人的事,女人做个贤妻良母就行了。农村妇女参政基础薄弱主要表现为:一是农村女党员少。全县农村党员5379人,其中女党员845人,只占党员总数的15.7%;二是文化程度低。单从女党员来看,初中文化以上的257人,只占女党员总数的30.4%,其它的均为小学文化或文盲;三是女党员年龄结构老化。平均年龄为43岁,其中35岁以下的200人,55岁以上的282人,最早入党为1937年;四是农村妇女后备干部少。因经济条件和家庭的原因,年轻的妇女外出打工的较多,具备培养条件的少。全县农村后备干部486人,其中妇女所占比例还不到5%

二、造成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慢的原因

1、 中国传统文化中男尊女卑,重男轻女思想的束缚。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形成了一种以男人为中心的传统思想体系。新中国成立,提出妇女“半边天”,但在经济落后、信息闭塞的老、少、边、贫地区重男轻女思想依然存在并不断地渗透到下一代,传统的社会偏见对妇女的能力持有不信任和怀疑态度,导致妇女人才资源开发缓慢,有些甚至处于停滞状态。

2、 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发展水平不高。进入新世纪,中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经济发展总体水平提高。但内陆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因受交通、信息、科技、资金等的限制,经济发展进程相当缓慢。我县从2003年来看,国内生产总值57853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18140万元,工业总产值32492万元,人平纯收入仅720余元。全县财政收入还不如沿海发达地区一个普通村一年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经济落后使政府无法投入资金开发妇女资源。

3、 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受教育的权利未能全部实现。由于家庭和经济条件的限制,许多农村小孩未能全部实现受教育的权利。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大中专毕业生不分配工作和教育费的增加,农村学生失学面较大,有的初中一毕业便外出打工。另一方面,因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认为女孩迟早是嫁出去的人,泼出去的水,会写自己的名字和认钱,将来嫁个好人家就行了,读书只是浪费钱,因而相对来说女孩辍学率比较高,导致农村妇女整体素质低。据调查显示,15岁及15岁以上的农村妇女75016人,文盲半文盲10196人,初中文化20617人,高中以上文化仅98人。农村妇女文化素质低,制约了农村妇女对职业的选择,出现了“三有四缺”现象:“三有”即有劳力、有土地、有干劲,“四缺”即缺新的思想观念、缺现代科学技术、缺发展资金、缺市场信息和管理营销能力,导致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不高,资源得不到合理的开发利用。

4、 农村妇女自身解放思想认识不高。新中国成立后,尽管妇女从封建思想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她们在处理各种复杂的社会问题和遇到外界各种压力时,心里承受能力差,自信心明显不足,依附男人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思想较浓,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退回到“男人以社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的习惯性性别分工模式,缺乏社会竞争力,对新生事物接受能力差,不能完全适应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农业社会转型的需要。社会解放了妇女,但妇女自身没有完全解放自己。

三、开发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对策和建议

1、加大社会开发力度,改善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外部环境。在开发农村妇女人力资源中,各级政府要协调统一各个环节的政策制度,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相关法律和宏观政策,创造有利于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社会环境。一是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让农村妇女从男尊女卑的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抑制和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社会风尚,增强妇女参政议政的自信心和责任感。二是保障农村妇女健康权益,提高她们的身体素质。加强农村卫生组织建设,做好预防及保健的综合服务,建立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重点防治严重危害农村妇女健康的疾病。三是努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最大限度地培养农村高、中级实用人才,鼓励农村妇女通过广播电视和讲座的形式积极参与学习和实用技术培训,以提高科学素质和劳动技能,涌现一批女科技致富带头人。四是加强农村妇女扫盲力度。在条件允许的乡镇和行政村以村里主办、政府协办等形式开办夜校,要求50岁以下的农村妇女文盲必须参加学习,从而提高农村妇女综合素质,形成移风易俗的良好氛围。

2、通过典型引路实现角色的转换,提高农村妇女人力资源自身素质。加强思想观念教育,积极引导农村妇女树立新观念,学习新知识,摒弃落后的小农意识,特别是注重发挥身边典型带头作用,正确灌输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让身边摸得着、看得见的先进妇女的事迹不断地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农村妇女逐步走出家庭小天地。在男女平等、自觉维权的基础上悄然实现家庭角色到社会角色的转换,并树立自我超越的人生观、市场取向的产业观、法制取向的社会观、经济与社会效益并重的发展观。

3、提高农村妇女政治地位,维护其参政议政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农村妇女走出家庭小圈子,主动参与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确实落实村民代表大会中女代表的比例,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占一定比例。鼓励农村妇女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决定,充分听取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保障妇女在培养、选拔农村干部中不受歧视,也可通过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各村召开村民大会的形式,让农村妇女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同时,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积极引导妇女参与农村经济建设的同时要逐步让她们转变思想观念,由被动了解国家大家、参政议政到主动关心社会发展动态,逐渐成为农村政治舞台上的“半边天”。

4、积极挖掘农村妇女劳动力潜能,鼓励其主动参与市场竞争。各级组织要帮助农村妇女树立市场经济意识,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把仅仅满足一家一户小范围的传统工艺制品规模做大做强,以商品的形式大胆地参与市场竞争。在市场运作中,各级各部门要为农村妇女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以农村扶贫资金、小额信贷和实施项目等形式为农村妇女创业创造条件。同时,各级妇联要组织动员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引导农村妇女建立各类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形成信息、技术共享,参与市场竞争,抵御市场风险的利益共同体,进一步促使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千变万化的市场经济有机衔接,从而不断提高农村妇女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使农村妇女走上致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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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妇女维权工作现状调研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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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维权工作现状调研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以来,妇女维权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目前妇女仍是现实社会中最大的弱势群体,她们的隐性失业、劳动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权益、健康权保障等问题需要特别关注。妇女的维权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热点问题之一。从妇联平时接待的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来看,由于妇女经济地位独立性相对较差,加之数千年的“男尊女卑”、“夫权至上”等观念的影响,侵害或漠视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在我市仍时有发生。由于“男尊女卑”、“夫权思想”还未根除,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在一定范围的人群里还有表现。近年来我市家庭暴力案件逐年提升,大多数妇女采取忍让态度,有的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甚至走上了“以暴制暴”的犯罪道路。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利益的不断调整,妇联维权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何顺应社会的变革,提升妇女维权的水准,是妇联组织面临的一项新课题。近年来,通过对妇女维权工作的不断探索,找准了宏观维权和微观维权、妇联职能维权和社会维权的结合点,坚持以发展落实维权,以维权促进发展的工作理念,发挥社会维权优势,提高妇联维权的效能,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安宁。但是,不难看出,妇女的合法权益时有侵害,妇女的合法利益时无保障,有待于有关部门进一步探讨和研究、思考与解决。

本人在平时的工作中接触了大量的因各方面原因造成妇女权益损害的案件,从现在妇联的处理情况来看,效果不是十分明显,本着探讨和研究的角度,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思考妇女维权工作。

一、整合力量,积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妇女维权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靠妇联干部这个单一群体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从过去的工作实践中看,妇女权益的维护必须要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变“单打”为“双打”,不断壮大维权队伍,把妇女维权工作触角直接延伸到政府各职能部门,增强各部门领导的维权意识,密切部门之间的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妇女权益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促进维权手段法制化。要继续推荐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有一定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长期从事妇女工作、热心为妇女服务的同志担任人民陪审员,利用她们的合法身份,在参与庭审中引导当事人合理举证,为当事人代言,有效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成立由公、检、法、司以及群众团体等组成的维权联席会,共同为弱势妇女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既降低维权成本,又提高维权工作的专业化程度。健全妇女法律援助网络,妇女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特邀陪审员队伍建设,完善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将妇女维权工作纳入法制建设轨道。

二、强化宣传,优化社会环境是做好妇女维权工作的重要手段

在各方面、各层次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积极开展家庭学法竞赛、女法官送法进社区、家庭助廉、“不让毒品进我家”、 “争创零家庭暴力社区”承诺签字等活动,增强居民知法、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内容,丰富宣传手段,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维权工作的重要性,从全面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时代意义,加强领导,做到机构健全、领导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能找准维权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及时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大量侵权案件得到有效处理,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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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对提升城市社区依法治理水平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2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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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市社区依法治理水平思考

随着城市社区“四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广大社区群众特别是社区工作者和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较好地发挥法制建设在社区建设中服务保障作用。但面对社区形势任务的发展,依法治理社区工作仍然存在一些明显问题。一是观念陈旧制约着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的精神动力。由于城市社区实行几十年行政命令管理模式,旧的思想观念在新的社区建设发展面前有很强的惯性,社区居委会习惯听命于政府,一定程度上成为政府的代言人和执行者,一旦失去街道的直接指挥领导,便无所适从;社区居民、驻区企事业单位,多数人还是把社区建设当成政府、居委会的事,有与己无关或怕给自己增加负担的思想,居民很少想到通过参与社区自治是维护自身的法律权利义务。二是未形成新型机制制约着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运行。社区建设目前仍处于政府主导阶段,法律规定的新型运行机制还没有真正在社区实现,社区服务仍然是政府、街道提供的行政服务为主;对政府、街道法制组织、居民群众在社区建设中的权利义务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致使社区依法管理工作难以正常运行。三是法规制度不健全制约着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由于社区依法治理处于起始探索阶段,许多方面还无法可依,城市社区在探索依法管理过程中,除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运作外,更多是按照宪法、法制的原则,立法的本意以及政策操作,在缺乏系列、合理、合法的制度规范的条件下,社区依法治理工作难免走出“低谷”。要提升社区依法治理的水平,全面推进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根据当前社区法制建设情况,我认为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加以研究思考。     一、要加大社区依法治理宣传教育的力度,努力营造社区建设良好的法制氛围。一是要通过三个增强来提高法制教育的效果。即增强针对性,对不同层次人员采取不同方法;增强实践性,坚持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并举;增强现实性,紧密联系群众生活工作实际进行教育。同时要引导社区干部树立三种观念,即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观念、依法办事的观念、权利和义务的观念,提高其参与社区依法管理的积极性。二是要加大法律服务的力度。要充分利用社区内部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148”法律咨询专线电话等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法律宣传等组织,拓宽法律服务领域,以法育人、以法服人、依法帮人,在社区中形成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风气。三是要德法结合加强社区法制建设。要根据社区成员的需要和实际承受能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创建活动,把法制宣传活动寓教育精神文明之中。通过开展争创文明社区、无毒社区、无上访社区,文明楼道、文明家庭等活动,大力促进社区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各行业、各层面不断形成,增强公民法律素质,树立民主、自立的思想,树立“共驻、共管、共建、共享”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区理念,形成良好的社区学法用法氛围。     二、要不断理顺政府与社区自治关系,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依法治理中的作用。依法治理社区,必须按照发展需求,理顺政府与自治组织的关系,才能有效推动社区建议。一是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应由注重微观、直接、行政手段等权力性管理转为宏观、间接、引导自治型管理,政府对社区民主自治提供尽可能的多支持、帮助与服务,要尽可能地把工作做到社区,而不是把工作交给社区。二是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支撑社区建设,依法规范参与社区服务的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经济组织,依据行使职权维护社区居民的利益,建立民主监督制度,形成社区监督政府机关的机制。三是发挥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在本社区范围内,与本社区成员生活、生产以及权利义务相关的、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事情,都应该由居民群众通过民主的手段和方法来解决。居委会同时具备法律、政治、行政和社会合法性,是基层民主建设的一支重要组织力量。要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必须调整居委会与街道之间的关系,恢复居委会的自治性,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依法治理社区中的作用。     三、要进一步明确社区依法治理的主要内容,建立有效的依法治理运行机制。社区依法治理的内容十分广泛,其目标是建立文明、和谐、安全的社区环境,提高社区成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社区民主自治;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社区治安环境建设;依法调处社区矛盾纠纷;依法规范社区各项服务事业;依法维护社区居民和“社区人”权利等方面。社区依法治理的内容要通过有效的机制来实施。一是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民主听证会、议事会,行使社区民主自治选举、决策、监督等权力;二是政府部门的指导延伸,依法规范有关社区事务,提供法制宣传、社会治安、法律援助等直接援助和行政许可、执法检查等间接服务;三是行业社团协调推进,借助驻区行业和社团组织力量,规范社区企事业单位法律行为;四是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保障在区委、街道工委的统一领导下,依靠社区党组织和党建协会对社区依法治理工作进行领导、指导和监督检查,不断促进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和深化。     四、要紧紧围绕社区各项工作开展,不断提高社区依法自我管理能力。一是社区依法治理要围绕保障社区建设,确定与社区经济、文化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相协调的社区依法治理目标任务,重点提高社区法人和居民的法律素质,依据制定、修订、废止各类规章制度,推行居民自治实行社区居民事务公开,增强依法自我管理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居民在社区依法治理中的主体地位,不仅在社区章程、社区规章制度中体现居民是社区的主人翁,而且还要通过落实规章制度,真正实现社区由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要充分发挥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领导层、以社区成员为组织形式的决策层、以社区工作委员会为办事机构的执行层和以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为智囊团的议事层的职能作用,提高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水平。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社区实行的自我管理等都应依法规范运作,要弱化行政命令,强化工作手段,工作中要多用引导、倡导、鼓励、协调等形式。四是要尽快建立符合社区特点的责任制体系。各执法部门要

根据各自特点尽快实现部门工作与社区工作的结合,理顺执法关系,分解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向社区延伸。社区要尽快建立起配套的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等覆盖整个社区管理责任体系,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社区民主自治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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